第一篇:关于重点气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测系统限期验收的通知
关于开展全市重点气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
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贾汪区环保局,市局各分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环境行为,推进污染污染减排工作,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近期,我局将组织开展重点气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具体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徐州市国(省)控重点及总量减排相关气污染源(详细名单见附件)的在线监测系统,包括监测站房和在线监测仪、传输仪。
二、验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3.《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
4.《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28号)
5.《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管理办法》(环发〔2008〕6号)
6.《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监督考核规程》(环发〔2009〕88号)
7.《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考核办法(试行)》(环办〔2009〕148号)
三、基本要求
在线监测系统(包括所有在线监测及传输仪器,下同)安装完毕,经调试与试运行符合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正常运行一个月后,相关重点气污染企业向市环保局递交书面验收申请并提交完整的验收资料文件。
书面申请应包括:企业简介(包括企业总装机容量、锅炉类型型号及数量、机组型号及数量、废气(烟尘、SO2等)处理工艺及设备、烟气排放执行标准、污染处理设施环保验收情况及验收材料);在线监测系统数量及购买、安装、调试、运行等情况;监测站房的情况;相关制度建立健全情况等。需要提交的验收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仪器购买合同复印件、仪器计量认证和环保认证复印件;在线监测系统调试与试运行报告等。
四、技术规范
1.《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75-2007)、《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监测方法(试行)》(HJ/T76-2007)
2.《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T212-2005)、《环境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传输、交换技术规范(试行)》(HJ/T352-2007)
3.《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项目污染源自动监控现场端建设规范(暂行)》(环发〔2008〕25号)
五、验收程序
仪器(包括所有在线监测及传输仪器,下同)安装完毕,经调试与试运行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正常运行一个月以上→向市环保部门递交书面验收申请并提交完整的验收资料文件→(现场检查)现场端建设(包括监测站房和仪器)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安排比对监测→检查数据传输是否符合要求→组织现场验收→出具验收意见→整理存档。
六、验收时限
各在线监测系统使用单位提交书面验收申请(包括完整的验收资料文件)及验收时限为2010年8月15日。对于不能够通过验收的企业,将进行限期整改,整改期限为8月底。对于逾期没有按照要求递交验收申请或不能通过验收的企业,市环保局将根据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由此造成的不能及时享受脱硫电价等优惠政策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各县(市)、贾汪区环保局,市局各分局要加强对辖区内在线监控系统的管理及现场检查工作,督促在线监测系统使用单位做好相关验收准备工作。相关单位要在近期积极做 好在线监测系统的调试、运行和完善工作,保证仪器数据真实、运行稳定、传输畅通。
附件:徐州市重点气污染源名单
(联系人:朱邦冉 电话:电子邮箱:zh-br@126.com)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六日
80800633 传真:80800635
第二篇: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技术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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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技术方案
污染源在线监测实现对废水、废气等污染源的实时在线监测,通过对污染监测数据的采集、传输、统计、分析等,实现污染源监测数据的统一管理、数据超标预警、监测设备的管理及反控,统计分析结果以报表、图表等多种方式展示。
(一)污染源在线监控(1)数据采集
系统自动采集污水、烟气排放数据,实现数据包的效性检查、解析和入库(数据存储);采用多线程异步通信技术与各监测点通信,可查看原始数据报文,并可实现数据同步转发。
(2)信息看板
综合看板:展示企业实时监测状态、数据传输有效率、全区排放总量、排污大户、排污大户占比、超标情况汇总等,可切换查看污水或烟气。可按日、月、年查询条件进行筛选。
企业看板:展示企业数据传输有效率、企业排放总量、污染物浓度变化趋势、总量对比分析、超标情况汇总,可切换查看污水或烟气。可按时间、地区、企业快速查询。
(3)实时监控
实时一览:集中监控所有污染物实时排放状况(正常、超标、预警、异常)、及联网情况,同步采集污染排放数据,可查看污染物变化趋势,从而快速掌握污染排放现状。同时支持视频接入,更直观展示污染物排放状况。对于烟气排口的视频,系统具有黑度分析的功能。
地图监控:通过电子地图直观污染排放口的空间位置分布和污染物实时排放数据。(4)数据查询
按数据类型、时间段查询污染物历史排放数据,包括小时数据、日数据、超标数据、原始数据,可配置要显示的监测因子,查询结果可导出为Excel文件,可通过曲线展示单个站点多个因子的历史变化趋势。
(5)报警管理
在排放口出现数据超标、设备断线、设备故障、恒值等状况时,及时通知环境监察部门相关人员。
(6)报表中心
按时间查询日报、月报、季报、年报,支持报表打印、导出,查询结果可导出为Pdf、Excel、Word、Image等格式。(7)总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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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量计算包含:总量查询、对比分析功能。(8)数据传输有效率
按企业、地区查看数据传输率、有效率、数据传输有效率,结果可导出为Excel文件。可按时间、区域、监管级别、企业名称快速查询。
(9)基础信息
包括企业管理、废水排口、废气排口、监测因子、监测因子组、功能因子组、设备管理、DVR管理、码表管理。
(10)系统配置
系统提供报警值、报警通知方式、数据审核、报警类型、报警码、报警级别的信息管理。管理员可对以上系统信息添加、更新或删除。
(二)污染源信息管理
通过集成污染源管理的业务数据及环统、污普数据,建立污染源“一厂一档”管理,即污染源的全生命周期的档案管理。
(1)污染源日常维护
根据污染源全生命周期管理需求,对已有的排污申报、污染物普查等各类多源异构数据进行有效整合,形成全局统一的污染源档案,实现全局共享,并对污染源档案信息进行动态维护,保证污染源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最终服务于污染源企业日常监管、行政处罚等各类涉及到污染源企业的业务应用。
系统支持按企业类型(污水处理厂、一般工业企业、小型企业、建筑施工、第三产业、固废处置、畜禽和水产养殖、加油站)、行政区划、关键字等条件查询污染源企业,可添加新的污染源企业信息,可对已有企业污染源企业信息进行维护更新,并支持污染源企业的注销,被删除的污染源信息进行回收站,可从回收站回复被误删的企业。
污染源档案信息包括基本信息、管理属性、环境属性、工业污染源信息、排口信息、主要产品、主要原料、治理设施、照片资料、附件信息、排污许可证、总量减排等。
(2)污染源注销管理
监察部门人员在现场执法过程中,如果发现企业已经关闭、停产或者停业时,向污防科提交注销申请,污防科进行企业的注销处理。
企业注销后,所有相关资料转到注销库,不再纳入到日常管理的范畴内。
(三)知识库管理系统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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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库管理主要创建管理处理处置技术库、应急检测方法库、标准法规库、常用危化品库、参考案例库等。
(一)风险源管理
建立风险源企业的信息数据库,支持对风险源企业的增加、删除、编辑、查询; 对各个风险源企业建立详细的资料信息库,包括基础信息(名称、单位代码、法定代表人、所属区域、地理坐标、联系方式、行业类别、行业代码、年生产时间、工业产值、厂区面积、企业预案、环境风险评价情况、突发环境事件情况环境风险级别)、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范、应急处置救援资源、周边环境及保护目标等。
(二)危险品管理
建立危险品信息数据库,支持对危险品的增加、删除、编辑、查询;对危险品建立详细的资料信息库,包括理化常数、环境影响、监测方法、环境标准、应急处置方法等。
(三)组织机构管理
建立组织机构信息数据库,支持对组织机构的增加、删除、编辑、查询;
对组织机构建立详细的资料信息库,包括机构名称、机构类型、负责人、联系电话等。
(四)应急物资管理
建立应急物资信息数据库,支持对应急物资信息的增加、删除、编辑、查询; 对应急物资建立详细的资料信息库,包括物资装备类型、物资名称、物资数据、所处仓库、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五)应急资源管理
建立应急资源信息数据库,支持对应急资源信息的增加、删除、编辑、查询; 对应急资源建立详细的资料信息库,包括应急人员、应急车辆、避难场所、单兵设施等。
(六)应急专家管理
建立应急专家信息数据库,支持对应急专家信息的增加、删除、编辑、查询; 对应急专家建立详细的资料信息库,包括专家姓名、单位、职称、专业特长、联系方式、参与的应急案例等。
(七)应急知识库管理
建立应急知识数据库,支持对知识库的增加、删除、编辑、查询;
对应急知识库建立详细的资料信息库,包括应急处理处置技术、应急监测方法、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环保标准、突发环境事件预防知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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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综合查询
综合查询按内容关键字对应急资源信息基础库中的所有信息进行搜索查询,搜索结果显示含有该关键字内容的所有信息,并可对搜索结果按所属类别进行筛选。
第三篇: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比对监测申请
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比对监测申请函
XXX环境信息中心:
根据《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我企业已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进行了系统调试与试运行并已申请数据联网,试运行期间流量、COD、氨氮、TP、在线分析仪计量稳定,故障率低,数据准确,现申请对自动监控系统进行比对监测,望批准。
XXX有限责任公司
2012年7月15日
第四篇:烟气在线自动监测系统管理制度
烟气在线自动监测系统管理制度
一、CEMS仪器操作、使用和维护规程
(一)、仪器上电前的检测:
1、检查小屋内是否有异味,根据异味情况,检查标气是否有泄漏现象。
2、检查电力线路是否有烧毁现象, 是否有跳闸现象。
3、检查电源是否正常,系统接地是否良好。
4、检查仪器是否有报警灯亮起。
5、检查仪表风(0.4 MPa–0.6MPa)是否已连接好。(二)、日常维护操作规程:
1、工控机显示的烟气流量、温度、压力参数是否正常,管道是否漏水,如有异常要进行检查维护。
2、每15日至少对清吹空气保护装置进行一次维护,检查过滤器、软管、过滤器等部件。
3、每15日对采样探头、皮托管流速计进行一次手动反吹,每次反吹时间为5分钟左右。
4、每15日对提供压缩空气的空压机至少排一次机内的积水和油污。
(三)、注意事项:
1、仪器要有可要的接地装置。
2、仪器的操作许经过相关的培训后,方可操作。
3、本仪器不允许运行除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和在线监测基站管
理系统外,运行其他系统(杀毒软件外)。
4、应保持监测用房、控制柜的清洁,保持监测设备的清洁,保证监测用房内的温度不影响仪器的正常运行,对配电箱、空调等辅助设备也要进行经常性检查。
二、在线监测岗位责任制度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作业行为安会要求,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
2.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方针,基站管理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增强基站管理全体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觉性。
3.保持监测房内环境整洁。对电源控制器、空调等辅助设施进行经常性检查。保证监测房内的温度、湿度满足仪器正常运行的要求。
4.每天定时巡检,严格进行安全检查,消除不安全隐患,采取积极防范措施,保障安全,对于存在安全隐患地方需设警示牌。
5.严格机房各类机器的操作,并按时做好每天的仪器运行台账,监测数据台账记录工作。定期对仪器进行比对、校验。定期对仪器和配套设施进行维护、保养。
6.如发生设备异常停机,应详细记录停机原因并及时汇报。7.做好站房和仪器的防雷工作,每日检查基站房的各线路,防止用电超负荷和电线短路。
8.每日清点机房机器总数和机器使用情况,防止微机和各类零配件丢失。
9.基站房定点配有各类消防器材,定期检查消防器材的使用情况。
10.做好防鼠工作,基站房走廊严禁堆放各类物件,保证走廊和过道畅通。
11.节假日做好安全检查和值班工作,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12.一旦发现安全问题,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汇报
三、定期校验制度
1.为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建立专人的负责制,制定操作及维护维修规程和日常维护保养制度,建立日常实地巡检制度、设备保养记录、设备维修记录和设备台帐,建立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
2.在仪器有效期内应通过检定或校验,保证在线监测系统监测数据的有效性。
3.每日巡检或远程监视(通过网络平台对设备进行远程监视检查),观察设备运行状况是否正常、分析各设备的监测数据是否正常,分析各设备的报警信息.如发现数据有持续异常情况,应立即进行检查或校验。
4.定期校准
CEMS运行过程中的定期校准是质量保证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定期校准应做到:
⑴.启动自动校准功能的颗粒物CEMS每应24h至少自动校准一次系统零点和量程;启动自动校准功能的气态污染物CEMS应每24h至少自动校准一次仪器零点,每周自动校准一次仪器量程(全程校
准);
⑵.自动校准功能不启动的颗粒物CEMS应至少每3个月用校准装置校正仪器的零点和量程;
⑶.自动校准功能不启动的气态污染物CEMS(直接测量法)至少30天用参比方法检查一次准确度是否符合要求;
(4).自动校准功能不启动的气态污染物CEMS(抽取法)至少15天用零气和高浓度标准气(80%~100%的满量程值)或校准装置校准一次仪器零点和量程;
(5).自动校准功能不启动的流速CEMS每三个月至少校准一次仪器的零点和量程;
(6).直接测量法气态污染物CEMS每个月用校准装置通入零气和接近烟气中污染物浓度的标准气体校准一次仪器的零点和工作点;
(7).颗粒物的监测系统、烟气监测系统、流速监测系统每次校准后,要填写校准记录,记录校准前的零点、跨度跨度漂移测试记录,及校准后的零点、跨度测试值。
5.定期校验
固定污染源烟气CEMS投入使用后,由于燃料的变化、除尘效率的变动、水分的影响、安装点的振动等都会影响光路的偏移和干扰。定期校验应做到: ⑴.至少6个月做一次标定校验;标定校验用参比方法和CEMS方法同时段数据进行对比,按照HJ/T75-2007标准7.2.2进行的;
⑵.当校验结果不符合规定的技术指标时,则应扩展为对颗粒物
CEMS方法的相关系数的校准和/或评估气态污染物CEMS的相对准确度和/或流速CEMS的速度场系数(或相关性)的校准,直到烟气CEMS达到H/T75-2007标准7.4条技术指标的要求。
6.每个季度环保部门对监控设施进行一次监督性比对检测校验。
四、设备故障预防处置制度
1.在线监测设备需要停用、拆除或者更换的,应当事先报经环境有关的保护部门批准;
2.运行单位发现故障或接到故障通知,应在4h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
3.发现设备故障或接到网络故障通知的8小时内,须向设备维修服务单位(部门)报修。发生故障,影响设施正常运转的24小时内,须将报修表格上报地市级以上的环保部门污染源自动控制中心。从设备故障影响正常运转开始计算,故障应在48小时内修复。故障修复后应将修复情况上报地市级以上的环保部门污染源自动控制中心。
4.对于一些容易诊断的故障,如电磁阀控制失灵、膜裂损、气路堵塞、数据仪死机等,可携带工具或者备件到现场进行针对性维修,此类故障维修时间不应超过8h;
5.对不易诊断和维修的仪器故障,若48h内无法排除,应安装备用仪器;
6.仪器经过维修后,在正常使用和运行之前应确保维修内容全部完成,性能通过检测程序,按国家有关技术规定对仪器进行校准检查。
若监测仪器进行了更换,在正常使用和运行之前应对以前进行一次校验和比对试验,实验和比对试验方法详见HJ/T75-2007;
7.若数据存储/控制仪发生故障,应在12h内修复或更换,并保证已采集的数据不丢失;
8.运行单位在运行站点应备有足够的备品备件及备用仪器,对其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清点,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增购,以不断调整和补充各种备品备件及备用仪器的存储数量;
9.在线监测设备因故障不能正常采集、传输数据时,应及时向环境保护有关部门报告,必要时采用人工方法进行检测,人工监测的周期不低于每6h一次,每天不少于4次;
10.仪器设备维修后,要填写设备维修记录。
五、仪器操作规程和日常维护
操作人员须接受仪器厂家的操作培训,阅读仪器使用说明,掌握仪器基本知识,了解仪器安全信息和注意事项,正确规范地使用仪器和对系统各部进行日常维护。
1、每日维护巡检或远程检查仪器运行状态。日常巡检规程应包含该系统的运行状况、烟气CEMS工作状况、系统辅助设备运行状况、各主要部件的运行状况、各分析仪的校准工作等必检项目和记录.2、现场检查时应注意监测室空气的气味,如发现异味,马上打开门窗通风并检查管路是否泄漏,电器元件是否有过热和烧损现象。
3、检查工控机显示的烟气流量、温度、压力参数是否正常,管道是否漏水,如有异常要进行检查维护。
4、每15日至少对清吹空气保护装置进行一次维护,检查过滤器、软管、过滤器等部件。每月对CEMS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应检查探头滤芯、过滤器滤芯、各易损件的使用情况,管路通畅情况等,必须进行及时的清洗和更换.5、烟尘分析仪日常维护
5.1根据实际情况,每月检查LDM-100激光粉尘仪的光学镜面是否污染,如污染,请用软性纱布轻擦干净。
5.2每1个月检查系统的泄漏、腐蚀和各种连接是否松动。5.3每3个月对光路进行调整。
6、烟气分析单元日常维护
6.1每15日对采样探头、皮托管流速计进行一次手动反吹,每次反吹时间为5分钟左右。
6.2每月对采样探头滤芯、预处理机柜内的过滤器、反吹气源过滤器进行检查,如污染严重,要进行清洗或更换滤芯(如测量点工况恶劣、反吹气源有杂质等情况时,需缩短清洗的周期)。
6.3根据使用情况定期更换过滤器滤芯,排空空气过滤器中的水份。
7、流速测定单元日常维护
7.1提供压缩空气的空压机至少15日清倒一次机内的积水。7.2托管流速测定单元一季度至少检查一次皮托管的腐蚀情况清洁管嘴。
8、每6个月至少进行一次比对监测,根据测定结果对仪器进行
校准。
9、应保持监测用房、控制柜的清洁,保持监测设备的清洁。保证监测用房内的温度不影响仪器的正常运行。对配电箱、空调等辅助设备也要进行经常性检查。
第五篇:烟气在线自动监测系统管理制度
烟气在线自动监测系统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充分发挥在线监测系统的作用,及时掌握动态数据,加强对在线监测系统的管理,更好的为生产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职责
1、在线监测设备的运行、维护、保养、检修由生产部计控室负责,设备大、中修及抢修工作由计控室负责与厂家联系。
2、安全保卫部负责在线监测设备的日常运行管理,当在线监测设备出现异常时要及时通知计控室进行检查、维修。
3、烧成一车间负责一线窑尾在线监测站房处设备、区域管理,烧成二车间负责二线窑头、窑尾在线监测站房处设备、区域管理,不得在站房附近存放阻碍人员通行和设备检修的物品,防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站房。
4、物资供应部负责在线监测设备所需备件、材料、器具的采购管理,保证及时供应在线监测设备所需的各类物资。
三、在线监测仪器操作、使用和维护规程
(一)仪器上电前的检测:
1、检查站房是否有异味,根据异味情况检查标气是否有泄漏现象。
2、检查电力线路是否有烧毁现象,是否有跳闸现象。
3、检查电源是否正常,系统接地是否良好。
4、检查仪器是否有报警灯亮起。
5、检查仪表风(0.4-0.6MPa)是否已连接好。
(二)日常维护操作规程:
1、工控机显示的烟气流量、温度、压力参数是否正常,管道是否漏水,如有异常要进行检查维护。
2、每15日至少对清吹空气保护装置进行一次维护,检查过滤器、软管等部件。
3、每15日对采样探头、流速计进行一次手动反吹。
4、每15日对压缩空气储罐排一次水。
(三)注意事项:
1、仪器要有可靠的接地装置。
2、仪器的操作人员需经过相关的培训后方可进行操作。
3、本仪器不得运行除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和在线监测基站管理系统外的其它软件。
4、应保持监测站房、控制柜的清洁,保持监测设备的清洁,保证监测用房内的温度不影响仪器的正常运行,对各辅助设备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
四、在线监测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作业行为安全要求,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规章作业。
2、坚持“安全第一”的思想,管理人员及维护操作人员必须做好各项安全工作。
3、保持监测站房内环境整洁。对各项辅助设备进行经常性检查,保证站房内的温度、湿度满足仪器正常运行要求。
4、每天定时巡检,严格进行安全检查,消除不安全隐患,采取积极防范措施,保障安全。
5、严格站房各类设备的操作,按时做好每天仪器运行记录,定期对仪器进行比对、校验,定期对仪器和配套设施进行维护保养。
6、如发生设备异常停机,应详细记录停机原因并及时上报。
7、做好站房和仪器的防雷工作,定期检查各线路,防止用电超负荷和电线短路。
8、站房内必须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定期检查消防器材是否良好。
9、做好防鼠工作,及时封堵站房缝隙和孔洞。
10、一旦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安保部。
五、定期检验、校验
1、为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生产部计控室需设专人负责设备的操作及维护保养,建立设备运行及保养记录。
2、定期对设备进行检定和校验,保证在线监测系统数据的有效性。
3、在巡检中要监测设备运行状况是否正常,分析各监测数据是否在正常范围内,如发现数据有持续异常及报警信息,应立即进行检查或校验。
4、生产部计控室至少每三个月对设备进行一次校验,并做好校验记录。
六、设备故障的预防及处理
1、在线监测设备需要停用、拆除或更换的,应当事先报吉林市环境保护局批准。
2、在日常巡检中发现故障或接到故障通知后,计控室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处理。
3、如发现故障不能及时解决时,应立即通知设备维修厂家进行报修。影响设备正常运行在24小时以上的,需报吉林市环保局在线科,设备修复后也要及时通报。
4、发现的故障在48小时内不能及时解决的,需报吉林市环保局在线科,必要时要采用人工方法进行监测。
七、仪器操作规程和日常维护
操作人员必须接受仪器厂家的操作培训,阅读仪器使用说明,掌握仪器基本知识,了解仪器安全信息和注意事项,正确规范使用仪器和对系统各部进行日常维护。
1、每天巡检或远程检查仪器运行状态。日常巡检规程应包括系统运行状况、分析设备运行状况、系统辅助设备运行状况、主要部件的运行状况、各分析仪的校准工作等必检项目和记录。
2、日常巡检时应注意站房内空气的气味,如发现异味,马上打开门窗通风并检查管路是否泄漏,电气元件是否有过热和烧损现象。
3、检查工控机显示的烟气流量、温度、压力参数是否正常,管道是否漏水,如有异常要进行检查维护。
4、每月对清吹空气保护装置进行一次维修,检查过滤器、软管等部件。检查探头滤芯、过滤器滤芯、各易损伯的使用情况,管路通畅情况等,必须进行及时的清洗和更换。
5、烟尘分析仪日常维护
1)定期对光学镜面进行清理或擦拭。
2)每月检查一次系统的泄漏、腐蚀和各种连接是否松动。3)如有必要,需要厂家技术人员指导下对光路进行调整。4)定期对采样探头、皮托管进行手动反吹。
5)每月对探头滤芯、反吹气源过滤器进行检查,如污染严重要进行清洗或更换滤芯。
6、流速测定单元日常维护
1)压缩空气管路至少要每个月进行一次清水、清油。2)每季度对托管流速测定系统进行一次管路腐蚀情况的检查和清理。
7、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比对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对仪器进行校准。比对监测数据由安全保卫部与磐石市环保局、吉林市环保局进行沟通取得。
8、保持在线监测站房、控制柜内的清洁,保持监测设备的清洁,保证监测用房的温度不影响仪器的正常运行。
八、本制度由安全保卫部起草并负责解释。
九、处罚
1、违反本制度,当设备出现故障未及时处理时,对责任人按《企业管理考核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因管理不到位,造成设备长时间停机或因故障处理不及时被吉林市环保局通报的,除对责任人按《企业管理考核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外,部门领导负管理责任一并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