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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金属百日严查行动的汇报
编辑:风吟鸟唱 识别码:20-1085834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7-31 13:17:19 来源:网络

第一篇:重金属百日严查行动的汇报

XX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开展重金属排放企业百日严查行动

总 结

为进一步加大重金属污染防治力度,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市环保局转发省环保厅《关于深入开展重金属排放企业百日严查行动的通知》(保市环保[20011]21号)文件要求,近日我局组织局机关和环境监察大队共14人,专门负责此次专项检查行动。通过三天的时间,在全县开展了重金属行业污染专项排查行动,杜绝污染事件的发生。现将排查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此次检查的企业是指原辅材料、中间产品、产品及废水、废气中含有铅、镉、汞、铬和类金属砷物质,在生产、贮存和运输等环节可能造成环境污染或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企业。专项检查将全面排查涉铅、镉、汞、铬和类金属砷企业,摸清企业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情况,严查企业违法建设、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

通过专项检查,将督促重金属企业建立特征污染物日监测报告制度,加大企业内部环境监管。对车间或者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重金属等污染物排放进行检测,企业须及时向环保部门和社会公布污染物排放情况。

对企业环保设施存在问题的及时提出建议,并要求整改。发现重金属超标排放的,将清查源头,对重金属超标排放的企业依法责令限期治理。

一、检查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1、排查范围和对象

加大蓄电池企业、铜加工企业和电镀企业的排查力度,重点对我县产生、使用、排放重金属的5家企业进行了全面排查,全部属于涉铅企业,除认真摸清这5家企业的排放种类及是否按环保要求运行外,对企业执行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制度情况、污染物全面达标排放等情况进行了检查。

2、存在的主要问题

检查中发现只有1家企业环保设施均能正常运行,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危险废物堆存不符合环保要求,没有专用的危废堆放场所。二是企业厂区脏、乱、差现象严重,危险化学品管理及处置措施不完善。三是固体废物未采取“三防”措施。四是企业防治重金属污染意识薄弱,应急制度不完善,应急措施不到位,处理意外事故发生的能力低。五是由于多种因素,其余4家涉铅企业未生产。

二、采取的措施

1、加强源头控制,督促产生、使用、排放重金属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责任制,要求企业安排专人管理危险废物,规范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和包装容器,依法设立危险标识,建立危险废物相关档案和台帐,落实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申报登记、事故应急等各项制度。

2、强化对重金属污染物利用,处置活动的管理,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

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依法严厉惩处非法转移和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经查,我县5家企业都无非法转移等行为。

4、对所发现的环保违法行为,一律责令停产,严防排污单位擅自停运污染防治设施、偷排、直排及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大执法力度,严查违法行为

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力度,加大日常监管频次,特别是要加大国庆等节假日和夜间的巡查力度,严格履行职责,严防排污单位擅自停运污染防治设施,偷排、直排和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确保各类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维护环境安全。

2、畅通举报热线

保证12369环保举报热线24小时畅通,认真落实人员值班制度,做到及时接报、及时查处、及时反馈,妥善解决环境信访和群众关心的环保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全力保障社会安定和谐发展。对因失职渎职行为导致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0一一年六月十二日

第二篇:关于开展重金属排放企业 百日严查行动的方案

XX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重金属排放企业百日严查行动的

方 案

为进一步落实全国环保工作会议和重金属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视频会议精神。近日,我局对涉重金属企业进行了检查,为切实加强我县重金属污染企业的环境监管,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确保环境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重金属排放企业百日严查行动方案:

一、检查范围

此次检查的企业是指原辅材料、中间产品、产品及废水、废气、废渣中含有铅、镉、汞、铬和类金属砷物质,在生产、贮存、处置和运输过程等环节可能造成环境污染或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企业。

1.涉铅:铅锌矿(含伴生矿)采选、铅冶炼及加工,蓄电池及废旧蓄电池加工企业、废旧蓄电池回收点(含废品回收站);

2.涉镉:铅锌矿(含伴生矿)采选及冶炼、电镀和以镉化合物为原料的企业;

3.涉汞:有色金属矿采选及冶炼、化工企业; 4.涉铬:铬盐、电镀及制革企业; 5.类金属砷:有色金属矿采选及冶炼、硫磷化工、砷化物生产企业;

6.涉铅、镉、汞、铬和类金属砷的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类企业。

二、检查内容

1.企业建设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环保“三同时”制度情况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和污染物达标排放(监测)情况,排污许可证办理情况;

2.企业废渣场、尾矿库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情况; 3.企业含重金属固体废物(含危废)的贮存及处置、利用和转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4.企业执行排污申报制度和排污费缴纳情况; 5.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6.城镇、企业污水处理厂污泥和垃圾填埋场渗沥液重金属排放及无害化处置情况;

7.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及行政处罚情况; 8.环保局对企业的日常监管、监测情况;

9.各乡镇废旧蓄电池回收点每年回收废旧蓄电池的数量、处置方式、去向;

三、工作要求 此次开展的重金属排放企业百日严查行动,是根据省环保厅“十二五”期间对涉重金属企业制定的实施方案,我局充分认识到重金属污染面临的严峻形势,将以“零容忍”的态度,对重金属排放企业实施高压态势的监管,真抓实干,务求实效。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我局成立了重金属排放企业百日严查行动领导小组,王殿彤局长任组长,将涉重金属企业检查作为当前环保专项行动的首要任务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责任,明确部门分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检查到位、查处到位、整改到位。

(二)彻底排查,摸清底数。排查工作要细化责任,明确目标,实行“三定”(定领导、定区域、定责任),全员出动,群策群力,全面细致地展开涉重金属企业拉网式排查活动,做到不留死角,彻底核清底数。

(三)严厉处罚,严格问责。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集中整治;对存在超标排放、偷排偷放等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我局将对在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严格按照环保法律及《河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规定,对企业实行高限处罚,还要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进行处罚,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对存在重大环境污染问题,屡查屡犯、恶意排污的,我局将一律实施挂牌督办。

(四)加强监测,公开信息。监测站将不定期对重金属排放企业各排污节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废气、废渣、废液和废水)、废气和废水总排口,以及企业周边环境空气、地表水体、土壤等进行监督性监测;并定期通过新闻媒体公布不达标企业名单。

二0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第三篇:百日行动汇报

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百日行动开展情况的工作汇报

我局从百日行动开展以来,严格按照市局《餐饮环节严厉打击食品违法违规行为和坚决清除食品安全隐患百日行动方案》的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精心组织,迅速行动,至今为止取得了一定的效果,现将前段时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第一,加强学习,紧密部署。首先组织全体餐饮监管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其次根据《沧州市严格整治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百日行动方案》的要求,紧密结合XX市政府的统一部署,针对本市餐饮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制定了《XX市食品安全百日行动实施方案》。最后明确责任,将餐饮服务单位监管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到科,落实到人。

第二,积极宣传,制造舆论氛围。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本次食品安全百日行动的各项措施和内容,并组织在市区繁华地段举办大型宣传活动,公开宣传这次行动的决心和力度,听取群众对餐饮服务监督工作的建议和意见,营造一个全社会关注餐饮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第三,真抓实干,务求实效。一是开展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及地沟油专项整治,突出抓好餐饮单位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食品添加剂备案制度、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等制度的落实。二是开展中小型餐饮单位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主要检查两证情况、卫生情况、食品原料贮存使用情况,针对监督对象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对问题突出的单位进行重点治理,直至符合相关标准规范为止。对通过帮扶、整改仍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单位,采取处罚、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理措施。到目前为止,已对50余个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三是开展大篷车和小餐车专项整治。充分利用各种资源,摸清底数,完成备案登记工作,并适时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增强其遵纪守法意识,从根本上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四是开展鲜肉和肉制品专项整治。对辖区餐饮单位采取拉网式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鲜肉和肉制品进货渠道,随货通行票据,动检合格证明的资质。查验是否有腐烂变质,霉变生虫的肉类制品。五是开展学校、幼儿园、企事业单位职工食堂专项检查。春节前后两次对各类食堂开展检查。检查食堂是否按照餐饮许可正规经营,管理制度是否落实,人员健康管理是否到位,原料采购、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规范,清洗消毒是否符合规定等。杜绝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重点检查食堂负责人、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的培训情况,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的落实情况等。截止目前共收到自查整改报告33份,发现问题80余条,并立即责令进行整改。

第四,严厉查处餐饮环节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开展餐饮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前,我市共有餐饮单位747家,其中:有证单位411家,已查349家,未查单位62家,检查覆盖率为84.91%;无证单位336家,占餐饮单位总量的44.6%。已查172家,未查单位164家,检查覆盖率为51.19%。通过开展餐饮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有78家餐饮单位逐步完成了升级改造,办理了餐饮服务许可证,并经现场验收审批新开办餐饮服务单位75家。截至目前,全市共有餐饮单位 831家,其中:有证单位近569家,无证单位262家,无证餐饮单位占餐饮单位总量的31.5%,比去年同期下降近13个百分点。计划年底前,对所有餐饮单位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我局将继续按照食品安全百日行动方案的具体要求对重点单位、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进行严格细致的监督检查,传承本次百日行动指导精神。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做出贡献。

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_年2月13日

第四篇:工资协商百日行动汇报

正定县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百日行动”情况

汇 报

根据市三方关于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百日行动”要求,我县工会统一思想,努力克服09年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县实体经济影响的余波,引导企业理性的主张和职工维护自身的工资权益,积极谋划,认真实施,扎实推进,使“百日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我县把开展“百日行动”作为推进社会和谐稳定,实现经济发展的重大任务,高度重视,积极作为,认真加以落实,加强领导, 一是成立由县政协副主任、县总工会主席李吉成同志任组长,县总工会、人劳局、企业家协会有关部室为成员的县“百日行动”领导小组,把开展“百日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放在突出位置,实行领导负责制,建立了科学运作、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二是迅速启动。3月17日我县举行了工资集体协商“百日行动”启动仪式,各乡镇、系统工会主席和工资协商指导员各参加了会议,由此拉开了企业与职工“百日行动”工资协商共创和谐劳动关系的序幕。

二、转变观念,纵深推进。一是不把工资协商单纯放在“工资”上,而延伸为通过协商促进员工观念的转变上,从而调动员工的积极性,通过协商增强员工的责任感和危机感,使员工认识到只有提高企业效益,自己的经济收入才能得到增长,促进了员工努力钻研维修知识,同时让企业老板方认同通过协商可以推动企业民主管理,增强企业凝聚力,协商的过程即是员工了解企业 与企业命运与共的过程,也是提高员工劳动积极性,优化劳动者素质的过程,从而为企业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民主协商制度,推动企业民主管理打下良好基础,使企业效益与员工收入达到最佳结合。例如金源化工老板于墨臣,久强建材老总秦景琢等都是通过工资协商尝到发展甜头,积极带头开展“百日行动”的著名企业。二是把“百日行动”中的要约行动相作为重点,切实提高“百日行动”的实效。我们把要约行动作为百日的必要前提,就当前实际,我县对各企业工会的要约作出统一要求,印制统一的要约文本,及时启动协商程序,截止到目前我县已有115家企业参加了行动,其中85家是工会提出要约,30家为行政方提出要约,有67家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46家企业签订了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三、充分发挥协商指导员作用。今年我县重新调整了工资协商指导员队伍,共聘请15名专兼职工资协商指导员,都是有实际工作经验的精兵强将,近期,我们拟召开工资协商指导员会议,一方面培训他们提高协商技能,做到心中有数,有谈判筹码,另一方面组织工资协商指导员在金源化工等重点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进行会诊式的工作指导,使这些在劳资工作中有丰富实践经验人员的专业水平进一步提高。

四、加强宣传,典型引路。积极组织全县各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在“百日行动”中积极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率先表态、率先落实。3月28日,正定县“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召集了县各级和谐企业法人代表座谈会,会上30多家企业老板各抒己见,达 成共识。各企业同时利用召开职代会,厂务公开栏等进行广泛宣传,提高了职工对“百日行动”的知晓率,形成更加和谐的劳动关系。

五、检查督导,落到实处。县总工会与县人劳局、企业家协会组成联合督导组,将不定期到各企业检查“百日行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将督导结果纳入年终工会目标考核内容,直接与企业工会评优争先活动挂钩。

下一步工作打算 :

1、继续督导企业签订工资协商协议书,积极发出要约书。

2、加大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谈判队伍参与协商力度,直接参与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健康发展。

第五篇:百日行动

关于开展“察民情、解难题、促发展、保稳定”领导干部百

日下基层活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县委《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察民情、解难题、促发展、保稳定”百日下基层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扎实推进我局干群关系工作的开展,促进六型机关建设,提高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能力,现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察民情、解难题、促发展、保稳定”的目标要求,组织干部深入群众,服务基层,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确保和谐稳定,为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快速发展提供组织保障、夯实群众基础。

二、目标要求

开展干部下基层百日行动,组织引导全局各科室干部,结合各自的工作重点和岗位职责,在服务基层中创先争优。具体目标要求:

(一)密切干群关系。

要走出机关,深入基层、深入生产一线,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变群众来访为干部下访;切实为群众解难事、做好事、办实事,帮助群众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促进干部联系群众经常化,让群众得到更多实惠,进一步密切干部与群众的联系。

(二)推动基层发展。

要帮助基层理清科学发展思路,破解阻碍发展难题,激发科学发展活力,最大限度调动各方推动基层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办好事做实事

了解掌握乡党委、政府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基层群众对各级有关单位帮助农村、农民和社区居民解决实际问题的满意程度,对政府行政效能和机关作风的意见和建议。了解掌握基层群众最急切、最盼望解决的问题,为群众办好完善基础设施、解决生产生活困难方面的一些好事实事。

(四)社会和谐稳定。

要及时了解群众思想动态,认真做好基层群众思想政治工作,有针对性地做好引导工作,主动排查矛盾纠纷,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把问题解决在基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参加对象

全局机关干部。

四、主要内容

(一)认真细致访民情。

局机关干部要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定点接访、重点约访、主动下访、定期回访的方式,组织干部深入社区、农村等基层进行调查研究,突出抓好“三访”:访生活状况,了解群众物质和精神文化生活现状和水平;访生产情况,了解群众创业就业中遇到的现实困难和问题,特别是农村产业调整、企业发展情况等;访政策落实,了解党的方针政策和各项民生政策在基层的执行情况、执行效果。重点要走访服务单位班子成员、单位财务人员、困难群众、致富能人,全面摸清基层实情、了解群众所思所盼。

(二)真心实意解民忧。

全局机关干部要采取措施,帮助基层组织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改善生产生活条件,集中力量推进结对帮扶村的基层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落实社区建设工作要求,指导基层抓好党务和政务公开,推动基层党内民主建设;认真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特别是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重点要帮助群众解决生活难题。

(三)和谐平安谋发展。

加强政策法制宣传,切实提高群众的政策法制意识;协助基层深入排查各种矛盾和纠纷,做好教育疏导、调解劝诫工作,努力化解可能危害社会治安、社会稳定的各种矛盾纠纷;加大公共安全设施建设力度,强化社会和谐稳定治理工作。

五、方法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10月上旬)。根据县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对活动进行部署安排。

2、组织实施阶段(10月中旬一12月上旬)。各科室要结合服务单位、帮扶点、党建联系点等工作安排,原则上按照机关干部全覆盖的要求,采取分批次的方式组织干部集中下基层,制定干部下基层安排表。每批次干部集中下基层时间不少于10天,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基层,带头走访群众,带头调查研究,带头办好实事.每位领导干部走访群众不少于20户;中层干部走访群众不少于1O户。要收集整理民情民意,对于群众反映的具体困难和问题,能够立即解决、现场解决的要即时办理,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进一步的分析和研究,力所能及的为基层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每位干部要采取全程纪实的方式记录《民情日记》,按照“察民篇”、“解难篇”、“发展篇”、“保稳篇”、“体会篇”的格式要求,分门别类地进行原始、详实的记录。各科室要建立干部下基层“民情台帐”,采取对照“查账”、验收“销账”的办法,确保“民情台帐”中的问题逐一落实到位。

3、汇总点评阶段(12月中旬一12月底)。各科室要检查、收集干部下基层纪实本,汇总下基层干部人数,梳理归纳察民情、解难题、保稳定、促发展的情况,总结干部下基层的好经验、好做法。对表现优秀的进行表彰,激励干部主动深入基层服务群众,并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建立干部下基层活动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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