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品范文库 > 11号文库
节假日加班安全管理规定
编辑:天地有情 识别码:20-890991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1-29 12:29:27 来源:网络

第一篇:节假日加班安全管理规定

节假日加班安全管理规定

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所有职工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全生产规章制度。

2、凡不符合安全要求,有严重危险的厂房、生产线和设备,设施,职工有权向上级报告。遇有严重危及生命安全的情况,职工有权停止操作,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3、操作人员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准参加生产或独立操作。电气、起重、冲压(剪)、木工平刨、车辆的驾驶、锅炉、压力容器、焊接(割)、爆破等特种作业人员,亦应接受安全教育并由有关人员带领。

4、进入作业场所,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要把过长(拖过颈部)的发辫放入帽内,操作旋转机床时,严禁戴手套或敞开衣袖(襟),不准穿脚指及脚跟外露的凉鞋、拖鞋,不准赤脚赤膊,不准系领带或围巾、挂带等,尘毒作业人员在现场工作时,必须戴好防护口罩或面具,在能引起爆炸的场所,不准穿能集聚静电的服装。

5、操作前,应检查设备或工作场地,排除故障和隐患,确保安全防护、信号联锁装置齐全、灵敏、可靠,设备应定人、定岗操作;对本工种以上的设备,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并经培训后方可操作。

6、工作中,应集中精力,坚守岗位,不准擅自把自己的工作交给他人;二人以上共同工作时,必须有主有从,统一指挥,工作场所不准串岗、打闹、睡觉和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严禁酗酒者进入工作岗位。

7、凡运转的设备,不准跨越、横跨运转部位传递物件,不准触及运转部位,不得用手拉,嘴吹切屑,不准站在旋转工作、可能爆裂飞出物件或碎屑部位的正前方进行操作,调整、检查、肖扫设备,装卸、测量工件或需要拆卸防护罩时,要先停电关车,不准无罩或敞开防护罩开车,不准超限使用设备机具,工作完毕或中途停电,应切断电源,才准离岗。

8、修理机械、电气设备或进入其工作前,必须执行上锁/挂牌程序,在关闭动力开关后锁闭并挂上的警示牌。必要时设人监护或采取防止意外接通的技术措施。锁和警示牌必须谁锁谁开谁挂谁摘。非工作人员禁止摘牌合闸,一切动力开关在合闸前应细心检查,确认无人后方准合闸。

9、一切电气、机械设备及装置的外露可导电部分,除另有规定外,必须有可靠的接零(地)装置并保持其连续性,非电气工作人员不准装修电气设备和线路使用I类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绝缘可靠,配用漏电保护器、隔离变压器,并戴好绝缘手套后操作。行灯和机床,钳台局部照明应采用安全电压,容器内犯危险潮湿地点不得超过12伏。

10、行人要走指定通道,注意警示标志,严禁贪便道跨越危险区,严禁攀登吊运中的物件,以及在吊物、吊臂下通过和停留,严禁从行驶中的机动车辆中爬上、跳下、抛卸物品,在厂区内不准骑自行车。在厂区路面或车间安全通道上进行土建施工,要设安全遮栏和标记,夜间设红标灯。

11、高处作业,带电作业,禁火区动火,易燃或承载压力的容器,管道动火施焊、爆破或爆破作业,有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必须向安全生产监理部门和有关部门申报和办理危险作业审批手续,并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12、安全、防护、监测、信号、照明、警戒标志、防雷、接地等装置,不准随意拆除或非法占用,消防器材、灭火工具不准随便动用,其它放地点周围,不得堆放无关物品阻塞通道。

13、对易燃、易爆、有毒、放射和腐蚀等物品,必须分类妥善存放,并设专人管理,专管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易燃、易爆等危险场所,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不得在有毒、粉尘作业场所进餐、饮水。

14、变、配电室、氧气站、煤气站、液化气站、乙炔站,空压站,发电机房,锅炉房、油库、油漆库,危险品库等要害部位,非岗位人员未经批准严禁入内。在封闭厂房(空调、净化间)作业和深夜班,加班作业时,必须安排两人以上一起工作。

15、生产过程发生有害气体、液体、粉尘、渣滓、放射线、噪声的场所或设备设季,必须使用防尘、防毒装置和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并保持可靠有效,操作前应先检查和开动防护装置、设施,运转有效方能进行作业。

16、搞好生产作业环境的安全卫生。保持厂区、车间、库房的安全通道畅通,现场物料堆放整齐、稳妥、不超高,及时清除工作场地散落的粉尘,废料和工业垃圾。

17、新安装的设备,新作业场所及经过大修或改造后的设施,需经安全验收后,方准进行生产作业。

18、严格交接班制度,重大隐患必须记入值班记录,下班前必须断开电源、气(汽)源,熄灭火种;检查、清理场地。

19、发生重大事故或恶性未遂事故,要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

20、公司员工除遵守本总则外,还必须遵守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第二篇:加班管理规定

加班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了明确和规范加班审批程序、有效控制加班,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1、本制度适合用于公司计时工资普通员工。

2、本制度不适用于公司中高级职员,因中高级职员工资为绩效工资,其额外工时视为应尽义务。

三、职责

1、部门主管根据生产实际需要负责本部门的加班申请工作,并报告加班工作效果。

2、部门经理负责对所有加班的人员、频次、时间安排总量进行审核,同时报生产厂长批准。

3、人事部负责协助各部门做好员工加班管理工作,不定期检查加班管理制度在各部门的执行情况,并对加班异常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做出处理。

四、内容

1、加班定义:

1.1、规律性加班:指周一至周五正班(8H)以外每日3H的加班时间。

1.2、额外加班:指周一至周五加班3H以外工作时间和周六、日上班11H外时间。

2、加班原则: 2.1高效率原则。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或规律性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

2.2、总量控制原则。各部规律性加班时间长每天不得超过3H,月综合累计以66H为上限,周六、日上班时间每天不得超过11H。月综合累计66H为上限。但签于实际工作要额外加班的(指日工作11H以外时间),须提出加班申请,按公司审批程序批准后进行。否则不给予考勤和薪资核算。

3、额外加班申请及运作程序:

3.1、凡需额外加班者,必须有部门主管填写《加班申请记录表》,并注明加班人数、时长、理由,经部门经理审核、生产厂长批准后方可加班,未被厂长批准的额外加班为无效加班。3.2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记录表》要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天下午五点钟前由部门经理提交人事部,以便人事部建档和加班现场人员作业情况的稽核工作。

3.3加班完毕次日,将由部门主管提交、部门经理审核后的《加班时间工作达成报告》交由厂长批准,如额外加班时间未达到预定工作量,必须说明合理的理由,理由不成立者,由厂长开单对部门主管罚款100元/次、经理罚款50元/次。

3.4厂长批准后的《加班时间工作达成报告》同样由部门经理当日交由人事部存档,罚款单将由厂长转人事部存档。同时,人事部监督额外加班未达成预定工作量的罚款执行情况。

3.5当人事部收到厂长批准的《加班申请记录表》、《加班时间工作达成报告》后,将对额外加班申请的时间与手摸系统打卡时间相核对,如申请时间与系统打卡时间一致,则进行考勤核算。

4、加班管理和罚则:

4.1、为了提高单位工作效率,公司将强制执行有效加班控制措施,因此,无论规律性加班或额外加班,部门主管、经理必须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安排和申请,严禁出现加班安排不当而导致怠工(连续20分钟以上没事做)现象,如人事部或厂长查核到怠工现象将对主管罚款100元/次、经理处罚50元/次。

4.2、为了更好的培养大家做计划的好习惯,公司原则上将强制执行额外加班需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交厂长批准的《加班申请记录表》和《加班时间工作达成报告》,将对主管、经理各罚款50元/次。

4.3、任何管理人员严禁假公济私虚报额外加班人数、时长,人事部在监督检查过程中,一旦发现对其罚款300元。4.4、任何员工因工作需要而被安排加班的,无特殊理由不得推诿,否则罚款20元/次。

4.5、加班期间如有消极怠工、串岗或离岗,致使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工作者,除取消加班工时外,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0-100元的罚款。4.6、员工为获取额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或规律性加班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额外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除取消加班补偿外,并处以300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将以辞退处理。

4.7、人事部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加班人员、频次、时间安排不合理或本属规律性加班完成的工作任务却安排额外加班的,其产生加班费用将由申请、审核、批准人共同承担。4.8任何加班人员必须准时手摸打卡,上班打卡时间系统设置为17:45-18:00分;下班卡时间须在下班后10分钟内完成。否则,系统无记录,为无效打卡。无效打卡不给予核算加班工时。特殊情况(如手指蜕皮或卡机故障等)打不上卡的,可于次日由部门主管以《工作联络单》之申报方式,经部门经理批准,交人事部签卡。否则,不给予核算加班时。

4.9、中午连班因系统无法支持,采取上述申请程序运作。

5、加班薪资计算:

按公司相关制度。

6、调休

按相关制度。

五、附则:

1、特殊情况下安排的临时加班,必须经过部门经理口头允许,加班次日补办申请手续。

2、本制度解释权归属人事部。

六、附件:

1、加班申请流程图

2、《加班申请记录表》

3、《加班时间工作达成报告》

第三篇:加班管理规定

加 班 管 理 规 定

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需加班的,适用于本规定。

二、加班原则

1、尽可能限制加班时间,保证员工的正常休息。

2、要求每位员工尽可能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

三、加班规定

加班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部门主管制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

1、应急加班:正常工作日内因工作繁忙和紧急,需要在规定时间外继续加班,称为应急加班。

2、计划加班:因工作需要在周末或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的,静部门主管批准继续工作,称为计划加班。

3、以下情况属于加班范围

(1)因工作需要,由部门领导指定在休息时间内继续工作的视为加班。(2)因工作需要,由部门领导指定需在周末或节假日继续工作的视为加班。

4、加班时间的计算

加班时间为实际工作时间,从加班时起至加班完毕。

5、各部门加班需在安排加班前向综合部报《加班申请单》,加班单需注明加班内容、加班人员、加班预计时间及部门负责人签字,以便综合部随时抽查。在加班后次日后,部门负责人到综合部填写加班实际时间,综合部核实无误后登记入账。综合部凭借《加班申请单》进行加班汇总,若无《加班申请单》,则视为擅自加班,综合部不予登记。

6、领导在周末值班的,应按照加班程序填写《加班申请单》,交综合部备案,同时做好值班记录。

7、加班申请单由本部门负责人填写并签字确认后经主管部门领导审批后生效,否则该加班申请单无效。

8、加班打卡

无论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四、加班相关补偿

车间加班:车间工人加班,按实际加班工时每月发工资时一并结算加班工资。办公室加班:

1、各部门确因工作需要安排工作人员加班后,原则上应安排补休,确无法安排补休者,加班可在当月冲抵当月的病事假,冲抵完后仍有剩余可在当月计发加班费。按月结清。

2、国家法定节假日(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加班的,值班人员需做好值班记录,由公司根据工作情况统一计发加班费。发加班费后,本着不重复原则,值班人员不应在考勤表上体现出勤。若不发加班费,可根据加班申请程序报加班。

五、其他

各部门对加班费报领必须严格把关,经查实虚报者,扣发相关部门负责人工资。

本规定自发放之日起执行。

第四篇:中国某公司员工节假日加班、夜班、值夜班管理规定

中国某公司员工节假日加班、夜班、值夜班管理规定201

5年V1版

为维护员工的休息权利和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劳动法》及相关法规规定,对员工加班、夜班、值夜班管理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 各单位应根据工作和生产实际需要,做好员工节假日加班、夜班、值夜班管理。

第二条 加班、夜班和值夜班的原则

(一)公司安排的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原则上不安排员工进行加班。(正常工作时间:周一~周五,上午8:30~12:30 ;下午14:00~ 18:00,网络监控、客服等部分轮值和营业厅排班岗位以所在单位排班规定的工作时间为准)

(二)休息日必须安排员工工作以及正常工作时间外进行通信抢修和割接工作的,由各部门在第二天安排同等时间的补休,确实无法安排的,原则上应在当月内补休完,不能顺延和累积。

(三)法定节假日必须安排员工进行通信生产(营业、通信抢修、割接、网络监控及热线服务)的,计为法定节假日加班,必须按规定权限审批。

(四)员工在22:00时~次日6:00时连续满三小时(含三小时)进行通信生产(通信抢修、割接、网络监控及热线服务)的,计为夜班;凡工作不足三小时的计为值夜。在22:00时~次日6:00时值守处理当班临时工作,计为值夜。

(五)延长工作时间加班的,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三条 加班、夜班和值夜班审批程序

(一)审批权限:

1.员工当天加班时间在2小时以内的,由员工直接上级批准;2.员工当天加班时间在2小时以上1天以内的,需报区、市部门/县公司总经理批准;3.员工节假日加班1天以上(不含1天),由区/市公司总经理审批。

4.所有员工的加班申请须征求所在工会意见。

(二)加班(夜班)情况,需登录OA系统申请,按权限审批后进行。

第四条 加班、夜班、值夜班补贴发放办法

(一)人力资源部每月5日前按照 OA 电子流程加班(夜班)审批流程结果发放夜班、值夜班津贴和加班工资。

(二)加班、夜班、值夜班的核算按《中国某公司薪资管理办法202_年V1版》(桂移人〔202_〕285号)执行。

第五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在职员工。第六条 本规定自下文之日起执行,原《中国某公司员工节假日加班、夜班、值夜班管理规定202_年V1版》(桂移人〔202_〕271号)同时废止。

第七条 本规定由区公司人力资源部解释。

第五篇:节假日期间学生安全管理的规定

产西明德小学学生校外及节假日期间安全管理规定

为做好学生校外及节假日期间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保证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 1.法定节假日之前,各班要召开学生安全教育会议,向学生广泛宣传校外不安全行为的危害性、后果,同时给学生宣讲有关安全知识,特别提醒学生严禁玩水、打架斗殴、在公路上玩耍、不遵守交通规则、参与赌博、擅自进娱乐性网吧等,注意交通、游玩及食品安全,注意甄别形形色色的骗术,避免遭受人身和财产损失。

2.法定节假日前,各班要对教室进行一安全大排查,检查照明设施、门窗是否损坏、关门落锁是否及时等情况,消除各种安全隐患,检查发现的问题于放假前两天内报后勤组。

二、措施

1、各班主任要通过学生家长签订安全协议书、家长会等方式向学生家长宣传学生在校外的一切安全责任由家长负责,要求家长自觉、积极投入到学生校外行为安全监督中。

2、各班建立学生校外安全监督小组,各监督小组组长或组内各组员之间要进行互相监督,如发现学生的活动存在不安全行为,要及时制止,对自己能力之外不能制止的要及时通知其家长或监护或班主任教师。

3、各班主任要对学生校外安全监督情况进行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02_年9月1日

节假日加班安全管理规定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