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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组织换届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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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村级组织换届意见

内发〔2011〕16号

中共内乡县委

内乡县人民政府 关于认真做好全县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

(2011年10月19日)

 全县村级组织的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和《中共南阳市委、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全市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宛发„2011‟25号)要求,县委、县政府决定,全县288个行政村于2011年10月至12月进行村党组织、第七届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两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

为切实做好换届选举各项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准确把握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的指导思想

换届选举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县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培养一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带头人队伍为目标,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党内规定及法律法规,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选好配强村级组织班子,特别是选好配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使村级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干事创业能力有较大提升,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切实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扎实推进,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运行机制更加完善,为加快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三县”建设奋斗目标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认真落实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的总体要求

(一)交叉任职,严控职数。本着从实际出发,精干、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干部职数。原则上1000人以下的行政村,村“两委”班子职数不超过3人;1000-2000人的村,“两委”班子职数不超过4人;2000—3000人的村,“两委”班子职数不超过5人;3000人以上的村,两委班子职数不超过6人。其中2000人以下的村,村党组织成员为3人,2000人以上的村,村党组织成员不突破5人。村务监督委员会职数为3人。坚持实行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交叉任职比例应达到90%以上。村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原则上实行“一肩挑”,有特殊情况不能“一肩挑”的,由乡镇党委报县村级组织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一般由村党组织副书记担任。村“两委”成员候选人确定后,要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二)优化结构,配强班子。要通过这次换届选举,进一步优化村级班子结构,选好配强村级组织班子,特别是村“两委”班子。要把政治素质好、带头致富能力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热心为群众服务、办事公道、群众公认等做为村级组织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候选人资格和任职条件的重要内容。各乡镇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村级组织成员候选人的资格和条件,并在候选人酝酿提名阶段公开发布,引导党员和群众严格对照任职资格条件推荐提名候选人。要旗臶鲜明地反对把近年来有违法犯罪和违纪行为、参加邪教组织

和非法活动、道德品质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人选为村级组织班子成员。要把执行计划生育政策作为推荐村级组织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任职资格和条件的重要内容,切实把好村级组织班子 “入口关”。要保障妇女在村民委员会选举中的合法权益,加大妇女干部的推选力度,力争妇代会主任进入村“两委”;如果村党组织中没有女性成员,村民委员会选举中要单独设立妇女委员岗位,实行专职专选,确保每村都有1名以上女干部。鼓励农村致富能手、复转军人、外出务工经商返乡农民、回乡大中专毕业生、大学生村干部、县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提前离岗或退休干部职工通过法定程序积极参与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原则上党员大学生村干部一般可提名为村党组织副书记候选人,特别优秀的可提名为村党组织书记候选人;不是党员的大学生村干部一般可提名为村委会副主任候选人,特别优秀的可提名为村委会主任候选人。大学生村干部不占村“两委”职数。对于派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的村,如果村情复杂,没有村党组织书记人选的,派驻的第一书记可直接提名为村党组织书记候选人;如果有村党组织书记人选的,继续担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不占村“两委”职数。

(三)民主选举,群众公认。村党组织的换届选举要坚持“两推一选”选举方式,继续开展“公推直选”试点工作。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选举。在村党组织换届中,提倡现任党员村主任参与村党组织书记竞选,党员村民委员会委员参与村党组织委员竞选;在村民委员会换届中,提倡现任村党组织书记参与村主任竞选,村党组织委员参与村民委员会委员竞选;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中,提倡村党组织副书记参与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竞选。要积极创新民主选举形式,各乡镇可以在一些村情较好的村,进行“无候选人选举”试点工作。

(四)依法依规、严格程序。换届选举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原则性、程序性、规范性很强的政治任务。《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是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根本依据。乡、村两级党组织要围绕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推荐提名村级组织候选人、召开大会选举等重点步骤,认真制定换届工作流程,严格程序,精心组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动作,保证换届选举的各个环节完全符合党内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

三、严格遵守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的方法步骤

全县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要在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同时部署,依次进行。先进行村党组织换届,接着进行村民委员会换届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11月上旬完成全县村党组织换届选举,11月下旬完成全县村民委员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条件成熟的村可适当提前。整个换届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准备阶段(2011年10月11日—10月31日)在选举前,要搞好调查摸底,全面掌握村情民意,深入分析影响换届选举的主要因素,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要加大整顿帮扶力度,解决好难点村、重点村、后进村中影响换届的各类问题。要认真开展届满审计,及时将审计结果在公开栏中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对于审计结果暂未出来的村,可采取边审计边换届的办法进行。要加强对村“两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车等等宣传手段,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正面引导,使换届选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家喻户晓。要认真抓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换届选举业务知识培训,提高选举工作人员特别是乡镇干部、村党组织负责人指导换届选举工作 的能力和水平。要保证村级组织换届工作的经费,不得以各种理由向农民收取,经费困难的村,乡镇财政适当给予补贴。

(二)依法选举阶段(2011年11月1日—11月30日)全县村党组织换届选举日统一定为11月9日-10日。在村党组织换届选举中要坚持和完善“两推一选”和“公推直选”等办法,在乡镇党委的领导下,根据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和上级党组织推荐的情况,由村党组织讨论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报乡镇党委审查,确定候选人。召开党员大会选举村党组织成员,一般要经过上届党组织报告任期内工作情况、候选人竞职演说、党员投票选举、公布选举结果等程序;村党组织选举投票时,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选举人不能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选举人的意志代写。乡镇党委要将采取“公推直选”的村提前上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全县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日统一时间为11月24日-25日,要切实做好六个环节工作:(1)做好村民选举委员会的推选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要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小组会议民主推选产生。鼓励和引导村党组织成员特别是村党组织负责人,按照法定的推选程序担任村民选举委员

会成员和负责人,不能硬性规定或由组织指定、委派。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依法确定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即失去其在村民选举委员会中的任职资格,村民选举委员会所缺名额从上次推选结果中依次递补。(2)制定好村选举办法。要指导和引导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制定好选举办法,对村干部任职资格条件、职数、选举程序,选民资格认定、委托投票、不当或非法选举行为裁定、有效选票认定以及候选人人选回避制度等作出规定,并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3)做好选民登记工作。选民登记要严格按照豫办„2011‟27号文件要求执行,不能错登、重登、漏登,保证村民的选举权。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村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前20日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要认真研究城镇化、户籍制度改革、人口流动等给选民登记工作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保证广大村民都能依法行使自己的选举权利。对外出的选民,应提前通知他们回村参加选举,确实不能回村的,应依法办理委托投票手续委托他人投票,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4)做好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提名工作。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要由村民直接提名确定,保证村民的直接提名权,不得用组织提名代替村民提名。正式候选人的名

额应多于应选名额,并按村民提名得票数多少确定。候选人确定后必须张榜公布。(5)做好选举日的投票工作。要按照“选举村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的原则,积极动员、组织选民亲自投票,保证村民的投票权。选举前,要完善发票、投票、计票办法,及时公布投票的时间和地点,精心印制各类选票,设立规范的秘密写票处。选举时,各村应当召开选举大会集中投票或设立中心投票会场和若干投票站投票,做到当场领票、当场写票、当场投票、集中唱票计票、当场宣布选举结果,并于3日内张榜公布,向当选人颁发全省统一印制的《村民委员会成员当选证书》。要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依法办理委托投票手续,规范代写选票,确保整个选举依法、公正、规范、有序。选举结果要及时报乡镇政府备案。(6)做好公开竞职承诺工作。提倡候选人公开竞职承诺;有条件的地方,村民选举委员会可以在投票选举前,组织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候选人发表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竞选陈述,以增加选举人对候选人的了解。也可以在当选后组织新一届的村“两委”班子成员向党员和村民代表作履职承诺。履职设想或竞职承

诺要存档备案,并在村务公开栏公布,由党员和群众监督落实。采取定期对照检查、群众评议等措施,督促当选村干部自觉履行承诺。

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与村民委员会选举同时进行,按照程序,分别印制选票,同时划票,一次投票,选举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并颁发《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当选证书》。

(三)工作移交和建章立制阶段(2011年12月1日—12月10日)

新一届村“两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产生后,原村“两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及时将公章、办公场所、办公用具、集体财务账目、固定资产、工作档案、债权债务及其它遗留问题等,移交给新一届村“两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班子。移交工作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乡镇党委、政府负责监督。对拒绝移交或无故拖延移交的,村党组织、乡镇党委和政府应给予批评教育,督促其尽快移交。认真抓好村“两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班子成员特别是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的培训。关心爱护离职村干部,引导他们积极支持新班子的工作。要及时推选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并颁发全县统一印制的《村民小组长当选证

书》、《村民代表证书》。要建立健全村级组织工作制度,深化拓展“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理顺村级各类组织关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要明确村“两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班子和村干部任期目标,加强考核管理,严格兑现奖惩,激发他们的积极性、创造性。

(四)检查验收阶段(2011年12月11日-12月20日)换届选举结束后,各乡镇要认真进行自查。自查的标准:一是所有村“两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都进行了换届选举;二是选举程序合规合法;三是选出了“一好双强”带头人;四是群众对新一届村“两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比较满意;五是换届后村里出现团结、和谐、共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局面;六是村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两委交叉任职及各村都有女干部计划得到落实。在各乡镇自查的基础上,县委、政府将组织开展检查验收工作。对组织严密、程序合法、选举规范的乡镇及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对组织混乱、程序错误或不规范的,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依法整改。

四、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环境

(一)加强换届法纪教育。深入贯彻中组部、民政部《关

于进一步严肃村“两委”换届纪律的通知》(组通字„2010‟59号)精神,乡镇党委、政府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换届法纪教育。建立候选人选前个别约谈或集体谈话制度,对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提出具体要求。

(二)坚决制止、查处贿选和破坏选举的行为。候选人及其亲友直接或指使他人用财物或者其他利益收买党员、选民、选举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候选人,影响或左右党员、选民意愿的,都是贿选。对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砸毁票箱、冲击选举会场等违法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碍党员、群众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以及对控告、检举选举违法行为的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选举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党员群众有权向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或者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举报,县乡党委政府负责对换届中违法违纪问题的查处,必要时,由县纪检监察部门牵头,联合民政、公安机关和法院、检察院依法依规进行调查认定。对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票票数等违法手段参选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其当选无效;违反治安管理规

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查处的典型案例,要在一定范围内给予通报。坚决防止和依法查处境外组织、黑恶势力、宗教、宗族、家族势力干扰换届选举。

(三)加大对选举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在选举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要及时终止其资格。对伪造选举文件、篡改选举结果或者以威胁、贿赂、欺骗等手段,妨害党员、群众依法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的党员干部,要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党员和国家公务员有参与或者怂恿选举中违法违纪行为的,要给予党纪或者政纪处分。

五、切实加强对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健全和落实领导责任制。乡镇党委、政府要把换届选举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阶段性重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主要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换届工作领导机构。乡镇党委负总责,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县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要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部门要统筹协调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纪检部门要做好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指

导和监督检查工作。民政部门要抓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和检查监督工作。财政部门要落实换届工作经费,禁止向农民收取换届经费。领导小组的其他单位要积极参与、主动配合、加强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县处级领导干部要定期到分包的乡镇进行调研指导,帮助解决问题。县委派出督导组,乡镇也要逐村派出指导组,切实搞好督查和指导,及时发现解决带有普遍性、苗头性的突出问题。加强责任追究,对因工作不力、敷衍应付、处臵不当引发较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要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未经县委批准,无故取消或拖延换届选举的,依法追究乡镇党委、政府和村党组织、村委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二)加强选情监测和分析工作。广泛听取党员、村民代表、群众对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每个乡镇都要逐村建立选情台帐,做到基本情况清、党员群众思想状况清、村级班子状况清、影响换届选举因素清、村级换届经验教训清。换届选举期间要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和党员群众思想动态,及时研究分析选情,增强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

(三)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要向社会公布办公地址和工作电话,提供咨

询服务。对有关换届选举的来信来访,要及时调查核实,妥善加以解决。对反映属实或基本属实的问题,要及时纠正解决;与实际情况有出入的,要本着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进行完善;与实际情况完全不符的,要说明情况,争取群众的认可;对听信谣传、上当受骗的,要及时予以揭露,澄清事实,消除误解。建立健全换届选举重大问题报告、重要信息报送和情况通报等制度,全面掌握选举动态,及时上报选举引发的重大事件。加强换届工作应急管理,尤其是选情复杂地方的乡镇党委、政府要制定应急处臵预案,建立应急处臵工作机制,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掌控和处臵。

(四)加大对换届选举的监督力度。在充分发挥党委、人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监督作用的同时,要注重发挥村民选举委员会、党员群众对换届选举的监督作用。探索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选举监督员等形式,以及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加强对换届选举过程的监督,确保换届选举法定程序和步骤严格执行。

(五)加强对选举工作的舆论引导。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利用广播、电视、宣传车、标语、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宣传搞好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方法步骤等,形成正面引导的强大声势。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加强对换届选举网络舆情的监管和引导,防止恶意炒作、误导群众。

换届选举结束后,各乡镇要及时进行总结,并将换届结果报告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对村“两委”成员逐人完善档案,上报县委组织部。

主题词:换届

选举

村级组织

意见

中共内乡县委办公室

2011年10月19日印发

(共印150份)

第二篇:社区组织换届实施意见

关于认真做好社区基层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区委办2012年65号)

各街道,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今年,我区社区基层组织任期将满。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以下简称《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居委会组织法》)的规定和《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办„2010‟27号)、《民政部关于切实做好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民函„2009‟43号)、《浙江省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暂行规定》(浙民基[2003]180号)(以下简称《换届选举工作暂行规定》)精神,现就做好我区社区基层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为核心、议行分设”原则,完善党组织领导下充满活力的社区治理结构;以实现“领导班子好、党员干部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发展业绩好、群众反映好”为目标,选举产生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结构科学合理、社区群众拥护、富有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的新一届社区组织领导班子,进一步推进我区城市社区基层组织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创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温馨和谐家园,为全面建设富裕文明秀美和谐的幸福xx提供坚强的基层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社区党组织是社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整个换届选举工作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要在区委的统一部署、各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有序进行。各街道党工委要严格考察社区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认真把好审批关。

2、严格依法办事。换届选举时间应严格按上届换届选举时间满三年后进行。要认真依照《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和《居委会组织法》、《换届选举工作暂行规定》及法定程序办事,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背民意、违反程序和不按章办事等情况发生。要严格按照国家和上级规定的退休政策办理退休手续,社区工作者的退休年龄参照企业职工标准执行。

3、充分发扬民主。要按照民主管理的要求,充分保障党员和居民合法的民主权利。候选人的确定,要广泛听取党员和居民的意见,反复酝酿协商,按照公正、民主、竞争、择优的要求产生。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按照“两推一选”、自荐直选等方式进行,要引入竞争机制,努力在扩大党内民主上下功夫。社区委员会换届选举要在依法推选出居民代表的基础上,通过社区成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社区居委会班子;在居民代表推选中要广泛动员广大居民参与。同时,要积极鼓励大学生村官参与竞选。

4、提倡交叉任职。提倡社区党组织成员与社区居委会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鼓励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选举兼任社区居委会主任;鼓励社区党组织领导成员通过法定程序选举兼任社区居委会成员;鼓励社区党员通过法定程序当选居民小组长和居民代表。

5、逐步探索创新。为积极探索区域化党建新模式,试行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兼职委员制”(兼职委员不占职数),即采取从辖区机关单位分管领导、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两新组织的党组织负责人或具有党员身份的单位法人中推选担任社区兼职委员。其主要职责是统筹、协调本辖区党建工作。

三、职数配备和任职条件 社区组织架构保持现状不变,即由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和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三个组织构成。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选为社区组织成员:被判处刑罚或者刑满释放(或缓刑期满)未满5年的;被劳教或者解除劳教未满3年的;违反计划生育未处理或受处理后未满5年的;涉黑涉恶受处理未满3年的;丧失行为能力的。各社区基层组织职数配备和具体任职条件按以下要求把握:

1、社区党组织的职数配臵和任职条件。党员在50人以下的,建党支部,设委员3至5人,其中设书记1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人;党员在50人以上、不足100人的,建党总支,设委员5至7人,其中设书记1人,副书记1人;党员在100人以上的,建党委,设委员7至9人,其中设书记1人,副书记1人。社区党组织组成人员要适当吸收社区下属党组织负责人、热心社区工作的退休老党员干部等对象。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组织关系在本社区的正式党员;能认真执行党章,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性原则强,政治立场坚定,有党务工作经验和较强的专业知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走群众路线,善于组织群众、发动群众,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年富力强、身体健康,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社区党组织成员(书记、副书记)的年龄要求退休前能干满一届。兼职委员的组织关系可不在本社区党组织,原则上由辖区内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班子成员或具有党员身份的单位法人兼任,一般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熟悉党务工作,热心社区公益事业,身体健康。各社区兼职委员的人数由各街道党工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社区居委会职数配臵和任职条件。社区居委会组成人员根据辖区居民户数确定,辖区居民户数在2500户以下的,居委会成员由3至5人组成,2500户至5000户的,由5至7人组成,5000户以上的,由7至9人组成。居委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1-2名,委员若干名。社区民警可通过法定程序兼任副主任,较大的小区业委会主任也可通过法定程序兼任社区居委会成员(不占职数)。社区居委会班子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能够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廉洁公道、作风正派、联系群众、热爱社区工作;工作认真负责,有组织和办事能力,能独立完成任务;政治素质好,有开拓精神和相应的社区管理知识;年富力强,身体健康;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社区居委会成员(主任、副主任)的年龄要求退休前能干满一届。

3、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职数配臵和任职条件。由社区党组织代表、社区居民代表、社区辖区单位代表、业主委员会代表以及居住在本社区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知名人士等7-9人组成,其中设主任1名,副主任1-2名。任职条件: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身体能够胜任工作需要;政治素质比较高,热心社区公众事业,有较强的政治参与意识,议事议政能力较强;必须生活或工作在本社区,被社区居民推选为社区成员代表。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一肩挑”的,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主任原则上由非街道、社区工作人员,能自觉自愿地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关心群众的社区成员代表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居委会主任分设的,引导、鼓励和支持通过法定程序,把社区党组织书记选为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主任。党组织书记未兼任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主任的,引导、鼓励和支持通过法定程序,选举1名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为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副主任。

四、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社区基层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从7月上旬开始,9月底前基本完成。换届选举的顺序:一般先进行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再进行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后进行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

(一)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方法步骤。

1、社区基层党委的换届选举方法步骤。在社区换届中,党员人数超过100名的社区成立基层党委,在街道党工委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分三个环节进行:

(1)选举产生党代表。社区党代会代表名额以30名为基数,再按每30-50名党员增加1名代表计算。根据党代表名额分配方案,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推选党代表,先由党支部全体党员推荐候选人名单,再征求候选人所在居民小组的意见,根据党支部多数党员和所在居民小组多数居民的意见,按多于应选人数20%的比例研究确定代表候选人人选名单,经公示后报街道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初步审查同意后,召开支部大会选举产生。因工作需要,需安排进社区党委班子的社区干部,可由街道党工委直接提名,安排到相应党支部进行代选。

(2)确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先由党员自荐、社区党组织推荐、与驻社区单位党组织协商等方式确定初步人选,再由街道党工委征求党代表、社区理事单位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居民代表意见,根据多数意见和考察情况,按多于委员职数20%的比例提出社区党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经公示后,由街道党工委按照班子结构合理优化的原则确定党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

(3)召开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经街道党工委批复后,召开党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提倡由党代表大会直接选举党的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提倡书记、副书记实行差额选举。也可采取先选委员再由委员会第一次全会选书记、副书记的方式,党委委员采用有候选人差额选举的办法选举产生(差额数不少于委员职数的20%),书记、副书记可采用有候选人或无候选人、等额选举或差额选举的办法产生。条件具备的,也可通过召开全体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社区党委。

2、其他类型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要重点把握好以下五个环节:(1)动员组织党员开展自荐报名。要通过广播、会议、制订宣传手册、宣传展板等形式,把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的任职条件告知广大居民,落实好党员群众的知情权。要通知外出党员返回社区参与推选,动员符合条件的党员自荐报名。

(2)党员、群众民主推荐。由街道党工委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人选在民主推荐大会上发表竞职演说,分别由居民代表、全体党员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推荐。根据测评和推荐情况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要通过民主推荐,把真正符合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任职条件的优秀党员推荐出来。

(3)公示、考察。将推荐结果在所在社区公开栏以及其它人口相对集中的地方向社区党员群众公布。由街道党工委组织人员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认真考察,考察对象要提前公示,接受社区党员群众监督。

(4)候选人预备人选确定。街道党工委根据考察情况、公示反映和民主推荐测评结果,按照候选人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20%的要求,研究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

(5)大会选举。召开社区全体党员大会进行选举,在酝酿确定正式候选人的基础上,可以差额选举的方式选出新一届委员会,然后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以等额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提倡实行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书记、副书记;提倡实行有候选人差额选举和无候选人选举。选举结果报街道党工委审批,经同意后张榜公布。

同时,要认真做好下属党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

(二)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方法步骤

社区居委会成员一般由社区成员代表大会选举的方式产生,提倡采取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居民户代表选举的直选方式产生。社区成员代表由居民代表、驻社区单位代表组成。社区居民代表由每个居民小组或居民选举小组推选产生。居民代表的名额按所辖居民户数确定,1500户以下的不少于50名;1500户以上的,每100户增加1名居民代表。因工作需要,需安排进社区居委会班子的社区专职工作者,可由街道党工委直接提名,安排到相应居民小组进行代选。单位代表按驻社区单位数的10%至30%确定,单位代表比例不超过社区成员代表总数的30%。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选举步骤具体分为四个环节:

(1)认真准备。包括建立选举组织机构、开展调查摸底、调整居民小组规模、培训工作骨干、制定本单位换届选举实施方案等。

(2)广泛宣传。要充分运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宣传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的重大意义,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等。

(3)组织选举。包括民主酝酿协商、推选居民小组长或居民选举小组长、选举社区成员代表、提名确定候选人、竞选演讲、正式投票选举和公布选举结果等。推选居民小组长(居民选举小组长)、选举社区成员代表,要广泛动员广大居民和驻社区单位参与,在选民登记的基础上进行,确保社区居民的高参与率。

(4)总结经验。主要包括工作交接、整理归档、统计汇总、组织验收等。

(三)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方法步骤

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由社区成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的选举由社区选举委员会主持。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选举步骤具体分为四个环节:

(1)认真准备。包括建立选举组织机构、开展调查摸底、培训工作骨干、制定选举办法等。(2)广泛宣传。要充分运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宣传形式,宣传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的重大意义,有关法律法规,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等。

(3)组织选举。包括民主酝酿协商、提名确定候选人、正式投票选举和公布选举结果等。

(4)总结经验。主要包括工作交接、整理归档、统计汇总、组织验收等。

五、工作要求

1、组织领导到位,周密部署安排。区委、区政府成立社区基层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副书记担任组长,区委常委、组织部长,区委常委、纪委书记,副区长担任副组长,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人大法工委、区民政局等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和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副部长任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办公室主任,负责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区民政局局长任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办公室主任,负责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区纪委副书记任议事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办公室主任,负责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各街道也要相应建立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认真进行调查摸底,把握各个社区的特点和情况,按照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定社区基层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切实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负责指导、帮助社区基层组织的选举工作。各社区要成立由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居民、驻社区单位代表组成的社区换届选举委员会,负责本社区的选举组织实施工作。

2、发动群众参与,促进基层民主。要把这次换届选举工作同培养居民的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结合起来,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方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党章》、《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居委会组织法》以及《换届选举工作暂行规定》等。各街道、社区组织要采取媒体、会议、板报、横幅、标语、橱窗、宣传栏以及致居民的一封信等多种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居民了解换届选举的程序和内容,让他们更好地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提高社区居民参政议政的意识。要积极推进党内选举方式的改革,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以党内民主带动社会民主。

3、公开竞争选拔,体现竞争择优。凡组织提名的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社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候选人,是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身份的,必须在竞争性选拔的基础上按照有关的程序产生,充分体现公平公正、择优提名。各街道要在区委、区政府的部署下,认真扎实地做好这项基础性工作。

4、及时化解矛盾,确保稳定有序。要把矛盾排查贯穿于选举工作始终,随时关注居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化解潜在矛盾。要坚持实事求是和思想疏导的原则,就地、依法解决问题,对群众反映属实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纠正和查处;对群众反映与实际情况有出入的,要说明情况,澄清事实,消除误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解决的,要耐心解释,说明原因。同时,要认真做好离职社区居委会成员和落选社区专职工作者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正确看待选举,积极配合新一届社区居委会做好交接工作。

5、认真组织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各街道要加大力度,及时组织街道机关干部、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选举委员会成员进行选举业务的培训;社区要适时组织社区居委会成员、社区成员代表、居民小组长、楼道长和选举工作人员进行选举业务的培训。通过培训,使有关人员了解选举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提高对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认识;掌握选举的规则和程序,组织好换届选举工作。选举工作结束后,及时抓好新一届社区基层组织班子成员的上岗培训及思想作风建设,保证新当选的社区基层组织工作人员思想上、工作上及时到位。社区基层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各街道要认真搞好工作总结,并将选举结果和情况及时报区委组织部和区民政局备案。

本文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此前凡与本实施意见不一致的政策规定,以此文件为准。

第三篇:县委换届实施意见

X组字(20XX)XX号

中共XX县委组织部

关于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

实 施 意 见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组发[2010]19号、晋发[2011]1号、XX组发[20XX]XX号文件精神,今年上半年我县乡镇党委、人大和政府领导班子将要进行换届。为切实做好乡镇换届工作,经县委同意,提出以下意见。

一、时间安排及步骤

(一)3月中旬,成立换届领导机构并制定换届工作方案,召开换届工作会议。

(二)3月下旬,完成选民登记、代表选举等工作。

(三)3月下旬至4月中旬,县委对乡镇领导班子换届人选,进行酝酿、推荐和考察并确定换届人选。

(四)按照一般先召开党代会,后召开人代会的顺序,乡镇党代会一般在4月中下旬召开;人代会一般在4月下旬至5月上旬召开。乡镇党代会和人代会召开时间应安排适当间隔。

二、有关规定和要求

(一)重点选配好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

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要按照重要岗位干部重点管理的要求,严格把握标准,坚持好中选优,着力选拔思想素质好,大局意识强,熟悉农村社情民意,具有做好群众工作、处理农村复杂问题的能力、善于抓班子带队伍、作风民主、清正廉洁的干部担任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人选一般应具有乡镇工作经历,优先从具有乡镇领导岗位任职经历的人员中选拔。

(二)优化领导班子结构

1、坚持领导班子年龄结构的合理配备。统筹把握领导班子中不同年龄层次干部的配备比例,注重发挥各年龄段干部的作用,形成老中青梯次配备。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年龄结构,要以45岁左右的干部为主体梯次配备,并在全县范围内形成合理比例。要注意选拔35以下的优秀年轻干部。

2、切实改善领导班子的知识、专业和工作经历结构。既要选拔熟悉党务工作的干部,也要适应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强社会建设、做好群众工作等实际需要,注意选拔熟悉经济、社会管理、群众工作的干部,尤其要注意选拔实际工作经验丰富、能够应对突发事件、善于解决农村复杂矛盾的干部。

3、注重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妇女干部和非中共党员干部。要加大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力度,切实把那些忠诚党的事业、工作能力强的年轻干部选拔上来。重视选拔女干部进入乡镇党政领导班子。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队伍中要有女干部。乡镇党政班子中至少要有1名女干部。政府领导班子副职中至少要有1名非中共党员干部。

(三)积极推进干部交流

积极加大干部交流力度,推动县直机关与乡镇之间,乡镇与乡镇之间干部的交流力度。在同一地方的同一职位任职时间较长的要有计划地进行交流。

(四)关于乡镇领导班子职数

乡镇党委、人大、政府领导班子总职数9名。

1、党委班子职数: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可按正科级配备),纪委书记1名,武装部长1名。

2、人大班子职数:设主席1名。

3、政府班子职数:设乡镇长1名(由乡镇党委书记兼任),常务副乡镇长1名(可按正科级配备),副乡镇长3

名(含非中共党员1名)。

(五)关于换届年龄界限

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队伍中,要以35岁至50岁的干部为主体,35岁以下的应有1名,适当保留一部分富有经验、工作得力的50岁以上的干部。党政班子中30岁以下的年轻干部至少要有1名。

换届年龄截止时间,按县委批准其所在地领导班子换届时间当季的最后一天计算。

(六)关于党代表、人大代表的有关比例和结构

1、党代表的比例和结构要求。乡镇党代会代表的构成比例,由县委根据中央和省、市委有关要求和实际情况在乡镇党委换届工作方案中作出规定。

2、人大代表的结构。要保证人大代表的广泛性和代表性,注重从基层一线推荐产生。其中,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和妇女代表的比例要比上届有所上升,无党派人士要占有适当比例。连任的人大代表要占一定比例。

乡镇党代会、人代会代表人选要认真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对党政干部要听取纪检监察、综治、计生等部门的意见;新选的社会阶层人士要听取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的意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还要请工商、税务、环保、劳动保障、公安等有关部门进行综合评价和把关,人选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三、加强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

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严格按照省、市委的安排部署,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干部讲党性、顾大局、讲原则,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自觉服从组织安排,确保在整个换届过程中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

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制定切实可行的大会选举办法和工作方案,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按章有序进行。要组织各级领导班子成员专题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和换届工作的政策法规,特别是“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的纪律要求。纪律检查机关和组织部门要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发现跑官要官、非组织活动或违法活动时,要坚决制止,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确保换届工作健康、有序、顺利进行。

中共XX县委组织部 20XX年X月X日

第四篇:关于基层计划生育协会组织整建及换届工作的意见

关于基层计划生育协会组织整建及换届工作的意见中国计划生育协会五届三次全国理事会于2002年12月10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制定出了2003年计划生育协会工作目标和任务,提出了基层协会的“组织建设要有新发展,服务水平要有新提高,工作机制要有新突破,真抓实干的作风要有新体现”的具体要求,这为基层协会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因此,抓好基层计生协会组织建设工作,对充分发挥协会独特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将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按照《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章程》关于县以下基层协会每三年为一届的要求,根据我县基层计生协会组织的现状,现就村级计生协会整建及镇级计生协会换届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规范动作,切实抓好基层协会整建和换届选举工作 整建好组织是做好计生协会工作的基础。1989年和1990年我县分别成立了县及乡镇、村三级计生协会组织,时隔14年,由于撤乡并镇、村组合并,且未进行过换届和整建工作,因此,镇、村两级计生协会要在2003年7月底前将基层协会组织恢复整建到位。

(一)整建村级计划生育协会组织

1、发展会员。发展村计生协会会员的对象是:本村知名人士、老党员、离退休回村的老干部(老职工)、老模范、老长辈、致富能手、育龄群众中的积极分子(应占本村会员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全村会员总数应占本村总人口的5%—10%。以上范围内的人员须有本人自愿并填写“会员申请表”,经半数以上的理事同意(可召开理事会,也可逐个征求意见),即可成为本村协会会员,并发给会员证。

2、确立协会领导候选人。村级计生协会组织领导可设理事会理事(若干)、秘书长、副会长(1-2名)、会长、名誉会长。(1)理事。一般为10-12人。其人员组成主要由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计生专职副主任、妇女主任、团支部书记、小学负责人、村医务室负责人、各村民小组负责人、“五老”代表、致富能手代表等组成。以上候选人,须经会员代表大会代表正式选举。(2)秘书长。一般由村计生专职副主任担任,主持协会日常工作。(3)副会长。1-2名,可由村支部、村委会副职干部担任。(4)会长。可由村支书担任,也可由村委主任担任。(5)名誉会长。可由村支书担任,也可推选一名本村有较高威望的老长辈担任。秘书长、副会长、会长须经理事会会议选举。

3、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关于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的届次,原曾经召开过县不是合并村,以原届次为基数递增会议届次数;已合并的村,如更换村名称,则以第一次为届次;如未更换村名称,则以合并后的村名称为准,以原届次为基数递增会议届次数。(1)会员代表大会的任务。主要有:总结上一届计生协会工作开展情况、布置本及本届工作任务,修改制定章程,选举本届组织领导成员,选举出席镇计生协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等。(2)会员代表大会的议程:主要有:致开幕词、工作报告、通过章程、对确立的候选人进行选举、选举出席镇计生协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领导讲话、致闭幕词等。(3)选举组织领导办法。采取等额选举,以举手表决的方式进行。选举理事会理事,由到会的会员代表对被选举人进行选举,选举人对被选举人可以赞成,可以反对,也可以弃权。被选举人获得造成的,必须超过实到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方能当选。选举结果,由大会主席团宣布。选举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由理事会采用举手表决的方式进行,采取等额选举。选举结果,由大会主席团宣布。选举出席镇计生协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由村协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采取举手表决的方式进行,采取等额选举。

(二)镇级计划生育协会换届选举

1、在本镇所辖行政村均已换届和建立计生协会组织的基础上,发展镇直各有关单位人员为镇计生协会会员,并适时召开全镇计生协会会员代表大会。

2、确立协会领导候选人。镇级计生协会组织领导可设理事会理事(若干)、常务理事(若干)、秘书长、副会长(1-2名)、会长、名誉会长等。(1)理事会理事。镇级计生协会理事会由若干名理事组成。其人员主要由镇党政领导,组织、宣传、统战、纪检(委员或干事),计生助理,科技干部,计生服务站、共青团、妇联、公安、民政、财政、卫生院、工商、司法、中小学、文化、广播电视、金融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各一人,各村协会会长一人,“五老”及有专业技术特长、致富能手、热心于计生工作的代表3-5名组成。以上候选人,须经会员代表大会代表正式选举。(2)常务理事。镇级计生协会常务理事若干名。除拟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外,镇公安、民政、财政、卫生、文化、共青团、妇联、计生等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本镇中“五老”、有专业技术、致富能手、热心于计生工作的代表参加,人数不宜过多。以上候选人,须经理会会议正式选举。(3)秘书长。可由镇计生助理兼任,也可由计生站从事协会工作的人员担任。如计生助理兼任秘书长,可考虑聘任一名计生站从事协会工作的人员担任副秘书长。(4)副会长。1-2名,可由镇党委、政府分管计生工作的领导担任。(5)会长。由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或人大主席担任。(6)名誉会长。可由镇党委主要负责人担任,也可推选一名有威望、工作热情较高、热心于计生工作的离退休老干部担任。

2、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关于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的届次,原曾经召开过的且不是合并镇,以原届次为基数递增会议届次数;已合并的镇,如更换镇名称,则以第一次为届次(如塔山、城西);如未更换镇名称,则以合并后的镇为准,以原届次为基数递增届次数(如柘汪、海头等)。(1)参加会议人员范围及规模。拟定的镇计生协会理事、常务理事候选人,镇及各村协会会员代表若干名。镇计生协会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规模按五万人口100个名额计算,每增强一万人口增加10个名额;不足五万人口的镇按100个名称计算。各镇应根据各村人口多少将代表名额分配至各村。镇直机关的代表名

第五篇:关于基层计划生育协会组织整建及换届工作的意见

关于基层计划生育协会组织整建及换届工作的意见

中国计划生育协会五届三次全国理事会于2002年12月10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制定出了2003年计划生育协会工作目标和任务,提出了基层协会的“组织建设要有新发展,服务水平要有新提高,工作机制要有新突破,真抓实干的作风要有新体现”的具体要求,这为基层协会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因此,抓好基层计生协会组织建设工作,对充分发挥协会独特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将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按照《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章程》关于县以下基层协会每三年为一届的要求,根据我县基层计生协会组织的现状,现就村级计生协会整建及镇级计生协会换届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规范动作,切实抓好基层协会整建和换届选举工作

整建好组织是做好计生协会工作的基础。1989年和1990年我县分别成立了县及乡镇、村三级计生协会组织,时隔14年,由于撤乡并镇、村组合并,且未进行过换届和整建工作,因此,镇、村两级计生协会要在2003年7月底前将基层协会组织恢复整建到位。

(一)整建村级计划生育协会组织

1、发展会员。发展村计生协会会员的对象是:本村知名人士、老党员、离退休回村的老干部(老职工)、老模范、老长辈、致富能手、育龄群众中的积极分子(应占本村会员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全村会员总数应占本村总人口的5%—10%。以上范围内的人员须有本人自愿并填写“会员申请表”,经半数以上的理事同意(可召开理事会,也可逐个征求意见),即可成为本村协会会员,并发给会员证。

2、确立协会领导候选人。村级计生协会组织领导可设理事会理事(若干)、秘书长、副会长(1-2名)、会长、名誉会长。

(1)理事。一般为10-12人。其人员组成主要由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计生专职副主任、妇女主任、团支部书记、小学负责人、村医务室负责人、各村民小组负责人、“五老”代表、致富能手代表等组成。以上候选人,须经会员代表大会代表正式选举。

(2)秘书长。一般由村计生专职副主任担任,主持协会日常工作。

(3)副会长。1-2名,可由村支部、村委会副职干部担任。

(4)会长。可由村支书担任,也可由村委主任担任。

(5)名誉会长。可由村支书担任,也可推选一名本村有较高威望的老长辈担任。

秘书长、副会长、会长须经理事会会议选举。

3、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关于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的届次,原曾经召开过县不是合并村,以原届次为基数递增会议届次数;已合并的村,如更换村名称,则以第一次为届次;如未更换村名称,则以合并后的村名称为准,以原届次为基数递增会议届次数。

(1)会员代表大会的任务。主要有:总结上一届计生协会工作开展情况、布置本及本届工作任务,修改制定章程,选举本届组织领导成员,选举出席镇计生协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等。

(2)会员代表大会的议程:主要有:致开幕词、工作报告、通过章程、对确立的候选人进行选举、选举出席镇计生协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领导讲话、致闭幕词等。

(3)选举组织领导办法。采取等额选举,以举手表决的方式进行。选举理事会理事,由到会的会员代表对被选举人进行选举,选举人对被选举人可以赞成,可以反对,也可以弃权。被选举人获得造成的,必须超过实到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方能当选。选举结果,由大会主席团宣布。

选举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由理事会采用举手表决的方式进行,采取等额选举。选举结果,由大会主席团宣布。

选举出席镇计生协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由村协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采取举手表决的方式进行,采取等额选举。

(二)镇级计划生育协会换届选举

1、在本镇所辖行政村均已换届和建立计生协会组织的基础上,发展镇直各有关单位人员为镇计生协会会员,并适时召开全镇计生协会会员代表大会。

2、确立协会领导候选人。镇级计生协会组织领导可设理事会理事(若干)、常务理事(若干)、秘书长、副会长(1-2名)、会长、名誉会长等。

(1)理事会理事。镇级计生协会理事会由若干名理事组成。其人员主要由镇党政领导,组织、宣传、统战、纪检(委员或干事),计生助理,科技干部,计生服务站、共青团、妇联、公安、民政、财政、卫生院、工商、司法、中小学、文化、广播电视、金融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各一人,各村协会会长一人,“五老”及有专业技术特长、致富能手、热心于计生工作的代表3-5名组成。以上候选人,须经会员代表大会代表正式选举。

(2)常务理事。镇级计生协会常务理事若干名。除拟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外,镇公安、民政、财政、卫生、文化、共青团、妇联、计生等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本镇中“五老”、有专业技术、致富能手、热心于计生工作的代表参加,人数不宜过多。以上候选人,须经理会会议正式选举。

(3)秘书长。可由镇计生助理兼任,也可由计生站从事协会工作的人员担任。如计生助理兼任秘书长,可考虑聘任一名计生站从事协会工作的人员担任副秘书长。

(4)副会长。1-2名,可由镇党委、政府分管计生工作的领导担任。

(5)会长。由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或人大主席担任。

(6)名誉会长。可由镇党委主要负责人担任,也可推选一名有威望、工作热情较高、热心于计生工作的离退休老干部担任。

2、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关于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的届次,原曾经召开过的且不是合并镇,以原届次为基数递增会议届次数;已合并的镇,如更换镇名称,则以第一次为届次(如塔山、城西);如未更换镇名称,则以合并后的镇为准,以原届次为基数递增届次数(如柘汪、海头等)。

(1)参加会议人员范围及规模。拟定的镇计生协会理事、常务理事候选人,镇及各村协会会员代表若干名。镇计生协会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规模按五万人口100个名额计算,每增强一万人口增加10个名额;不足五万人口的镇按100个名称计算。各镇应根据各村人口多少将代表名额分配至各村。镇直机关的代表名额数由各镇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2)会议任务。主要有:总结上一届协会工作开展情况、布置本及本届工作任务,个性制定章程,选举本届协会理事及组织领导班子,选举出席县计生协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等。代表名额届时由县计生协会按会员比例提前分配至各镇。

(3)会议议程。主要有:致开幕词、工作报告、个性并通过章程、选举理事会成员及组织领导、选举出席县计生协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表彰先进会员及先进基层协会、领导讲话、致闭幕词等。

(4)选举组织领导办法。采取等额选举,以举手表决的方式进行。选举人对被选举人可以赞成,可以反对,也可以弃权。被选举人获得赞成,必须超过实到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方能当选。

选举本届协会理事会的理事,由会员代表大会代表以举手表决的方式进行,采取等额选举。选举结果,由大会主席团宣布。

选举常务理事,由理事会采取举手表决的方式进行,采取等额选举。选举结果,由大会主席团宣布。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在常务理事中选举产生,由常务理事采取举手表决的方式等额选举。由主席团公布选举结果。

选举出席县计生协会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镇计生协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采取举手表决的方式进行,采取等额选举,选举结果报县计生协会备案。各镇选出的代表应体现群众性、广泛性和先进性,各级协会会员干部、育龄群众会员、“五老”会员、致富能手、知名人士等都应有一定的比例。

二、完善措施,建立健全协会活动制度

各镇要按照“协会建到村上,活动落实到组上,作用体现在育龄群众身上”的要求,建立一套切合实际的规章制度,使基层协会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充分发挥协会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的作用。

1、建立会员小组。每个村计生协会应设立若干个会员小组,每个小组一般有10名会员组成。会员小组设组长一名,也可设副组长一名,正、副组长由本小组会员推选产生,报村委会或村协会备案。会员小组应经常开展活动,每月一般不少于一次。

2、建立会员联系户。按照居住相邻、自愿结合的原则,每名会员联系1-3名育龄群众家庭。在日常生活、生产中,联系户和被联系户互通信息、交流思想,并帮助被联系户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3、建立各项活动制度。规章制度是基层计生协会章程的具体化。各镇计生协会要结合村级协会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必要的规章制度。主要包括:理事会制度、会员小组活动制度、会员联系户制度、会员入会制度、宣传学习制度、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制度、评比奖励制度等。

4、抓好阵地建设。各镇要积极支持各级协会按照自己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要帮助解决办公用房、会员活动场所及办公设备,为协会开展活动创造良好的环境。镇要挂计生协会牌于(长条状,白底红字,名称为:赣榆县××镇计划生育协会),刻印并启用协会公章;至少要有一名专职工作人员和专门的办公室。村级可设会员之家活动室,也可一室多用,资料橱、协会工作手册、宣传资料等要配备到位,协会章程及协会组织领导名单要上墙。

三、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协会工作的组织领导

计划生育协会是广大育龄群众自己的组织,协会组织建在村,工作对象、任务在村,开展活动在村,这是计生协会的鲜明特色。各镇要坚定不移地把工作的重点放在村一级,要把加强村级协会建设作为计生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来抓,并给予大力支持和指导。在7月底前,对镇级协会恢复整建、换届工作落实到位。在整建工作中,注意不搞形式主义,实实在在地整建,充分发挥其在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社区发展、综合治理、“三个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在工作方法上,要注意抓“两头”。首先,要抓好典型,树立自己的榜样,并及时推广他们的经验,运用他们的影响和辐射作用,带动面上的工作;其次,要抓好薄弱环节和后进村,对组织不落实,工作基础差,活动基本上没有开展起来的协会,不能停留在一般的号召上,要摸清情况,分析原因,提出措施,精心指导,扎扎实实地把这项工作抓好。要通过对基层协会的整顿和建设,使计生协会在组织建设上做到认识要新、思想要清、方法要活、活动要多,形成会长问事、副会长干事、秘书长抓事、会员管事、大家齐心协力共事的工作格局,从而全面提升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

村级组织换届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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