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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中小学深入实施素质教育规范办学行为
编辑:前尘往事 识别码:20-1087301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8-01 13:34:08 来源:网络

第一篇:哈尔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中小学深入实施素质教育规范办学行为

【发布单位】哈尔滨市

【发布文号】哈教发〔202_〕35号 【发布日期】202_-08-24 【生效日期】202_-08-24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哈尔滨市

哈尔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中小学深入实施素质教育规范办学行为实施方案的通知

(哈教发〔202_〕35号)

各区、县(市)教育局,各直属中小学校:

为贯彻落实全省中小学深入实施素质教育规范办学行为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推动全市中小学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市教育局制定了《哈尔滨市中小学深入实施素质教育规范办学行为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哈尔滨市教育局

二○○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哈尔滨市中小学深入实施素质教育规范办学行为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省中小学深入实施素质教育,规范办学行为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办学行为和教育教学秩序,全面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为基础,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根本,进一步加强教育行风建设,加强学校管理,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制止和纠正中小学存在的违背教育方针、违背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规律的错误做法,全面规范中小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创人民满意学校,办人民满意教育,树立教育的良好形象。

二、工作目标及重点

(一)工作目标

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强化督查、严肃问责;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在充分认识当前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基础上,认真贯彻执行省教育厅《关于全省中小学深入实施素质教育规范办学行为的意见》和省教育厅、省纠风办《关于当前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精神,不断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提高教育质量,严肃治理学校办学不规范行为,形成有利于素质教育实施的机制和制度环境,确保中小学教育教学秩序明显好转,不规范办学行为明显减少,学校办学水平明显提升。

(二)工作重点

1、规范招生管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要严格按照《义务教育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执行。普通高中严格执行属地化招生的规定。加强对学校异地招生的管理。严格执行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普通高中严禁招收未参加中考的学生。积极推进重点高中招生配额生政策。加强对中小学招生宣传的管理。

2、规范教学管理。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加强教学常规管理,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严格按规定开设课程。严格执行课程计划中关于开展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规定。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严禁在普通高中一年级进行文理科分班。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规定的教学时间,科学安排作息时间,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任何学校不得随意推迟或提前开学、放假时间。规范中小学教材选用管理。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选用经省教育厅审查通过并经市教育局审定批准使用的教材。严格中小学学辅材料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加强对中小学订购学辅材料的监督和日常管理。严肃治理乱办班、乱补课。严格控制学生课外作业量。严格规范考试次数和科目。除初中、高中毕业年级外不得举行区域性联考和模拟考试。严格控制各类竞赛,严禁组织学生参加任何商业庆典活动。义务教育阶段不得举办任何学科竞赛。严格规范编班行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律实行均衡编班教学,均衡配备任课教师,严格控制大班额。严格规范评价体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得层层下达升学指标,不得公布学生成绩等第和给教师、学生排名并发放奖金,不得以学生考试成绩或学校升学率作为评价、奖惩学校和教师的唯一标准。

3、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依法保障教师合法权益。规范师德行为。树立宣传师德先进典型。教师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加强有效教学研究,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效率。教师要尊重学生的人格。严禁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侮辱学生人格尊严;严禁以排座位、安排班干部等名义搞人情交易;严禁向学生推荐任何学辅资料;严禁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礼金、礼品或要求学生家长办私事等。严禁在职教师举办或参与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收费培训班、补习班;严禁在职教师搞有偿家教。

4、规范收费管理。收费项目和标准严格按国家和省有关文件执行,全面贯彻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各项政策,严禁学校或教师擅立项目、擅提标准和扩大范围向学生和家长收费。学校按照国家规定开展的教育教学活动和合理的办学支出要从公用经费中列支。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坚决杜绝学校设立小金库和账外账,规范各种收费。民办中小学的收费、退费必须严格按《黑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黑价联字〔202_〕53号)执行。

5、清理规范民办公助学校。对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公助学校,各区、县(市)应在前一阶段清理整顿的基础上,按照属地原则,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继续向前推进,确保202_年全面完成清理任务。对于能够规范为民办学校的,按民办学校管理;对于不能规范为民办学校的,应停止招生或恢复为公办学校。清理规范工作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严禁假清理、走过场,切实保证清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对高中阶段改制学校,各区、县(市)应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区分不同情况,制订积极稳妥的工作方案,力争三年内完成改制学校的清理规范工作任务。各区、县(市)要制订出切实可行的本地区高中阶段改制学校清理规范方案,确保按时完成清理规范工作任务。

三、实施步骤

自202_年8月起,到202_年8月底,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大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制定实施方案(202_年8月1日-202_年8月31日)

1、各区、县(市)教育局要积极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开展学习宣传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有关文件精神的活动,使每一位中小学校长和教师明确省教育厅、省纠风办《关于当前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 规范办学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的各项要求,并研究制定本地区规范办学行为的实施方案。

2、市教育局将听取各区、县(市)规范办学行为工作安排情况汇报。

(二)自查自纠,集中整改(202_年9月1日-202_年10月31日)

以学校为单位,根据省教育厅、省纠风办《关于当前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逐条对照检查,在哪些方面不符合规范要求,形成的原因是什么,拟采取什么措施去整改,何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等方面形成书面材料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三)督促检查,处理问题(202_年11月1日-202_年4月30日)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认真开展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专项督导和随机督查,采取“不打招呼,不用陪同,不用接待”的方式,不定期地到各区、县(市),各学校和学生、家长中进行随机督导检查。要设立举报电话,聘请社会监督员进行明察暗访,通过召开座谈会,进行问卷调查等方式,检查诊治行动效果。对普遍存在的重点问题,教育主管部门要帮助学校分析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对经查实违法违规的,视情节对相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追究行政责任。

(四)总结经验,巩固成果(202_年5月1日―202_年8月31日)

在集中整治工作告一段落后,要对规范办学行为工作情况进行认真全面的评估和总结,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深入查找薄弱环节,对措施不落实、整治不到位的学校,要下派工作组进行重整。在前期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深入实施素质教育、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长效管理机制,防止违规现象反弹,确保规范办学行为成果的巩固和素质教育的深化。

四、组织实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对规范办学行为工作的领导,把规范办学行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要把规范办学行为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做好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工作。各中小学校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学校内部管理,自觉纠正违规办学行为,形成依法办学、自我约束的发展机制,真正把规范办学行为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明确工作职责。市教育局成立规范办学行为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是集中整治的牵头部门,基教一处、基教二处、纪检监察处、师训处、规划处、财审处等部门要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督导检查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履行管理职责情况,重点负责查处直属中小学的违规办学行为。各区、县(市)教育局和中小学校要分别成立规范办学行为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为第一负责人,负责规范办学工作的组织领导;分管领导为直接负责人,负责规范办学工作的组织落实和贯彻实施。

(三)强化督促检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开展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专项督导和随机督查。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肃处理本行政区内的重大违规事件,对经查实的违规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视情节对相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按照省《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予以处分。要克服形式主义,防止走过场,确保规范办学行为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四)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规范办学行为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规范办学行为工作的宣传报道,主动征得社会、家长、学生的关心、支持和理解,主动接受社会、家长、学生的监督,促进全市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工作的顺利推进。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第二篇: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

近日利用课余时间,认真研读了《江苏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管理规范》集中体现了《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明显突出了素质教育和师德教育,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通过学习,我感慨万分。

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办人民满意教育破解当前基础教育难点热点问题的重要途径。的内在要求,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新一代江苏人的现实需要,也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需要。

在此之前,学生课业负担过重对少年儿童身心健康造成了危害,不少学生体质下降、患神经衰弱、脊柱弯曲、近视眼等疾病。一些学生在紧张、压抑的心理状态中,缺乏自信心和进取心。在学校和家庭压力下,一些少年儿童对学习、对学校、对教师、对家长产生了逆反心理,甚至酿成了一些悲剧。这些错误行为和做法,严重违背了教育规律,扭曲了基础教育的性质和任务,剥夺了少年儿童的童心和乐趣,严重阻碍着少年儿童全面地生动活泼地、主动地发展,制约了基础教育质量的全面提高,长此以往将影响国民整体素质的提升。造成中小学生负担过重的原因很多,从根本上讲,是教育总体水平偏低,教育观念落后,教育结构、教育规模尤其是优质教育资源不能完全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劳动人事制度和招生考试制度存在着缺陷,就业竞争引发了升学竞争等;同时,狭隘的教育价值观、片面的质量观、陈旧的人才观形成了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家长望子成龙心切,部分社会媒体片面宣传甚至恶意炒作,使育人教育变成了升学教育,分数价值高于人的价值,升学目标取代了人和社会发展的目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广大中小学校必须清醒认识课业负担过重给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造成的严重危害,充分认识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上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抓紧研究解决学生课业负担过重问题。

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迫切需要。中小学生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中小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和身心健康发展,关系到整个国民素质的提高,关系到国家、民族的前途和命运。中小学生负担过重,违背了少年儿童的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规律,是一种狭隘教育观念的反映。这种忽视全体学生、全民族和全社会长远的根本利益的行为如不根本改变,势必影响一代人甚至几代人的健康成长,影响我国亿万劳动者素质和整个中华民族素

质的全面提高。《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明确指出:“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已成为推行素质教育中刻不容缓的问题,要切实认真加以解决。”对此,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深刻认识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是促进基础教育又好又快发展的紧迫任务。当前,我省基础教育已经处在更加注重内涵发展和质量提高的新的历史阶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是实现基础教育又好又快发展的根本要求。一些地方和学校存在的违背教育规律、办学行为不规范的现象,偏离了基础教育科学发展的正确轨道,严重阻碍了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已经成为制约我省基础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瓶颈”。目前,迫切需要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改革,改革妨碍学生创新精神培养、实践能力发展的教育观念、教育模式,把学生从过重的课业负担中解放出来,让他们更多地接触自然、接触社会,为学生探索精神和创新思维的培养,学生禀赋和潜能的开发提供充分的时间和空间,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基础教育。

看到我们政府能够如此的关心我们的学生我感到非常的高兴,不仅作为一个老师也作为一个家长我都很感谢政府的举动。我想我们的孩子也会非常的开心,长期的压力终于解放了。可以开心的学习,开心的玩。找回属与自己的童年乐趣。

确保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我想下面这些都非常重要。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把规范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作为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一件大事来抓,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确保思想认识到位、措施落实到位。组织部门要把规范办学行为的工作情况列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引导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教育政绩观;宣传部门要加强舆论宣传,规范新闻媒体采访行为,防止不负责任的炒作和报道;监察部门要监督下级政府及其部门认真履行职责,严肃查处违规行为;教育部门要研究提出区域整体推进的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和工作要求,认真排查和解决突出问题。各中小学校要规范学校内部管理,自觉纠正违规办学行

为,形成依法办学、自我约束的发展机制,真正把规范办学行为的要求落实到课程、教学、评价、管理各个环节。

(二)严格督促检查。认真开展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专项督导和随机督查,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存在问题。各地要把规范办学行为的情况纳入到对市、县(市、区)、学校的有关评估和表彰奖励中,纳入到对校长、教师的考核和评优评先中。省将在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区域教育现代化建设水平评估以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县、实施素质教育先进县、和谐校园等评比表彰中,对违规办学、有严重问题的地区和学校实行“一票否决”。各级政府和教育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行政区域内出现的重大违规办学问题进行严格问责,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运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引导全社会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和教育观。要切实加强舆论监督,对严重违规的单位和个人以及重大违规事件要进行曝光。各级教育部门、学校要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设立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认真核查举报的违规情况,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公众、家长和媒体的监督,为规范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营造良好环境。

但是,想要让这项政策落实到实处,并不容易。一些家长由于“望子成龙,望女成风”的迫切心理,会暗暗的给孩子找补习班,给他们加作业。在我家的附近就有这样的例子。一个小学三年级的学生,家长为了孩子能考上好大学,对孩子严加控制,每天早上五点多就被叫醒学习,晚上要学到十点。我想这就需要我们老师的沟通工作了。为了让孩子们能真正的享受到快乐的生活我们老师必须行动起来。还有一些学校,有些老师为了提高学生的升学率,也可能暗暗的开补习班,或者延长学生的学习时间,我想,这就需要政府严加控制了。也可以让学生、家长、老师,以及所有公民来监督。

学习《江苏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我想我必须响应上面的号召。从我做起,从我们老师做好。我想,我的第一步就是要把我家附近的那个孩子从学习的牢笼中解放出来。

第三篇:《规范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

《规范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根据乌审旗教育局关于《中小学深入实施素质教育规范办学行为》的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责任落实,推动和促进办学行为和教育教学秩序的进一步规范,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紧紧围绕自治区实施素质教育规范办学行为工作目标,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教育方针和政策法规的错误做法,全面规范学校的管理工作,加强教育行风建设,走内涵发展道路,大力实施素质教育,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创人民满意学校,树立教育的良好形象。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以“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强化督查、严肃问责、标本兼治、务求实效”为原则,做到“三个统一”即:统一思想、自觉查纠,统一做法、坚决查纠,统一行动、彻底查纠。充分认识当前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贯彻执行鄂尔多斯市《贯彻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的精神,严肃治理学校办学不规范行为,确保学校办学水平明显提升。

三、工作重点

当前要集中力量解决好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社会反响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力争在较短时间内取得明显成效。

1、科学安排作息时间,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按照不同学段和年级学生的实际需要,对学生休息时间、在校学习时间、体育锻炼时间、在校活动内容和家庭作业等方面作出科学合理安排和严格规定,并组织全面检查。坚决纠正各种随意侵占学生休息时间的做法,正确引导家长和社会积极参与,切实把课内外过重的课业负担减下来,依法保障学生的休息权利。学生在校时间、睡眠时间、体育活动时间要符合《通知》规定要求。

2、规范课程和课时。要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开全课程,开足课时,任何学科课时安排不足与超课时都是错误行为。坚决纠正任何违背教育规律、随意加深课程难度、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赶超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课程的现象。坚决纠正随意占课、拖课、调课等现象。坚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保障学校开展队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时间。鼓励和表彰在规定教学时间内、通过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和学生学习效率,提高教育质量,大力倡导和推广一些地方和学校减负增效的成功做法。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严格遵循教育规律,不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有违教育规律的竞赛和不当竞争,不占用学生法定休息时间加班加点。坚持健康第一,注重创新精神培养,不挤占体育课、艺术课、综合社会实践等教学时间。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

3、规范学生课外作业量。小学一、二年级不留家庭作业,其他年级作业总量不超过1小时;当天没有课程的学科不能安排家庭书面作业。所有自习课不得安排到学科。

4、规范考试评价。一律取消各种形式的校内统一考试。学校不得公布学生考试成绩,不得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次。积极推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建立学生发展报告或成长记录,逐步强化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功能。根据教育局提供的试题,期末考试由学校自行组织。无论何种考试,都不得进行校与校、班与班、学生与学生之间的排队。大力倡导科学的教育发展观和政绩观,建立健全学业水平考试和教育质量监测制度,坚决禁止下达升学指标和简单用升学率奖惩教育工作的做法,形成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的工作机制。

5、深化课堂教学改革,落实课程标准。积极推行“先学后教、少教多学、当堂达成”的教学模式,大力开展研究性、探究性、自主性学习,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和学生自主学习效率。加强学生德育教育,加强校本培训,制订和完善学校各项管理制度,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和谐发展和教师专业发展。深入践行“让每一个学生都成功”的办学理念,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确立“能力中心”课程观,“学生中心”教学观,“综合发展”评价观,面向全体学生,实现让每一个学生都得到全面健康和谐发展。

6、加强招生管理,严格规范招生秩序。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不得违规招生。小学一年级招生一律不得小于6周岁,小于6周岁者,一律不予注册学籍。做好规定区域内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入学工作,切实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能接受和本地适龄儿童同样的教育。

7、规范教师职业行为。全体教师要认真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在职教师不得搞有偿家教,不得举办辅导班、培训班,不得在社会举办的文化补习学校(班)兼课。不得将校舍设施对社会出租用于营利性文化及专业课补习活动,不得与社会机构以及个人联合举办文化及专业课补习班、培训班。学校举办兴趣小组以及组织其他社会实践活动一律不得向学生收取费用。

四、实施步骤

此次集中整治活动,分四个环节进行,没有时间限定,反复抓,抓反复:

(一)宣传发动

认真学习领会区、市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有关文件,通过学习讨论,把全体教职工的思想统一到上级文件精神上来,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规范办学行为有关文件精神,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使全体教职工深入领会精神实质,在工作实践中树立科学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业绩观。

(二)查摆问题

按照教育局“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对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的通知,对本校办学行为进行全面梳理。通过调查摸底,找准问题结症,确定整治重点,制定整改措施,形成自查报告。

(三)集中整治

对查摆出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对重点问题重点整改。重点整治乱补课、占课、随意调剂、侵占学生休息和活动时间、乱推销教辅资料等突出问题,不走过场,切实解决问题。通过各种途径了解和检查整治结果,并及时总结和反馈。积极落实规范办学行为的长效机制,明确责任,巩固成果。

在这次整治活动中,全校教师要提高认识,认真贯彻落实教育局制定的鄂尔多斯市《贯彻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的要求。切实纠正办学中的违规行为,认真自查自纠,积极整改。通过建立制度,统一思想,真正规范办学行为,树立教

育形象,落实科学发展观,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四)总结提高

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迎接教育局对此项工作的检查和督导,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深入查找薄弱环节,并进行全面的自我评估和总结。积极探索建立办学行为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为切实规范我校办学行为,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成立规范办学行为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副校长担任,成员由刘耀峰、尚德炯、杨建华、白志雄、武晶、崔峰、王彦霞、尚德炯同志组成。设立举报电话,接受师生和社会的监督。举报电话:7540100

(二)落实措施。各部门要根据本方案,制定具体措施,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办学行为和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的制度和措施,纠正办学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和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从严整改。学校领导小组开展整治办学行为不规范专项行动,对办学行为和深入实施素质教育过程中存在的重点问题新型检查,并建立通报制度。对于办学行为不规范和实施素质教育中存在的违规行为,或存在的问题,不能及时治理和改进,造成不良影响;或对存在的问题,虽进行治理,但由出现反弹,造成不良影响等情况,将在全校通报批评,涉及本人的不得参与本的评优等活动。河南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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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

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

参加校长远程培训学习心得体会

从202_年9月25日至202_年11月5日,我有幸参加了安阳市教育局组织的“全市中小学校级干部规范办学”远程专题培训。在学习过程中我认真认真阅读、观看每一个专题文本和视频,并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在规定时间内提前完成撰写、提交的20篇作业。本人通过学习研修收获颇丰,特别是在学校规范化管理、教育理念及办学思想等方面有了深刻的认识,为我校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模式规范化提供了科学的理论指导,这次的培训,是我从事教育事业以来学习教育管理理念的最佳充电器、加油站。下面谈谈通过这次培训学习,本人的一点心得体会:

一、规范办学行为是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内在要求,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需要,也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破解当前基础教育难点热点问题的重要途径。应该肯定的是,这几年在实施素质教育方面,从上到下,从机关到基层,实施素质教育的理念已深入人心,教育教学成果丰硕。目前,规范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已进入更加注重内涵发展和质量提高的新阶段。但违规补课多、考试多、作业多,学生睡眠少、课业负担重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制约了学生的发展,影响了学生的健康。作为教育工作者,肩负着育人的使命,我们要以对事业负责、对未来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到规范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

任感,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建立适应素质教育要求的教育教学秩序,切实把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工作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确保学生的过重负担明显下降、不规范行为明显减少、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二、坚持正确的教育政绩观和质量观。要按照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建立健全科学的教师考核评价制度和质量监测制度,不以考试成绩或升学率为标准进行排名或奖惩。

三、应切实控制师生在校教学活动时间。坚持“健康第一”的观

念,保证师生的法定休息权利。小学生在校时间不超过6小时,初中生在校时间不超过7小时,不组织非住校生上晚自习。严控家庭作业分量,坚持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作业,小学中高年级作业量控制在一小时内,保证学生每天体育锻炼时间不少于1小时,保证学生睡眠时间。小学生的每天睡眠时间分别不少于10小时,严禁利用节假日集中补习。

四、严格执行国家课时计划,编制配齐配强中小学各科教师,开

全开足全部课程,不随意增加或减少课时,不随意调整学科学习难度和学习进度,不组织学生参加各种选拔性考试、竞赛,接受社会监督。规范考试科目,控制考试次数。小学每学期考试次数不超过两次;学

校或班级不统计、不公布学生个人或集体成绩和名次等考试信息。

五、深入实施《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设重点班,不分快慢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坚持就近免试入学原则,不提前招生、不举行选拔性考试、不以学科竞赛成绩和特长作为学校录取依据。

六、探索“减负增效”的途径。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转变教育教学观念,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鼓励启发式教学,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优化教育课程教学,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效率。开发利用校内外教育资源。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积极发展学生的各种兴趣、爱好、特长。开放学校图书馆.实验室、体育健身器材和文艺活动场所;组织学生开展文体兴趣活动和实践活动。重视利用社区资源,发挥素质教育基地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作用。发挥校外活动场所的育人职能,要大力整顿学校周边环境,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七、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强化教师队伍的管理和培训工作,发挥教师在规范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中的主体作用。作好培训工作,有效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

总之,通过这次学习,使我更进一步地明确了方向,提高了认识,更新了观念,作为一名学区校长要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审时度势,与时俱进,进一步强化工作的落实,加大改革创新的力度,努力规范办学行为,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构建平安和谐校园,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第五篇: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的心得体会

该通知主要指出了这样几点:

一、切实把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工作摆上重要位置;

二、着力解决当前中小学办学行为不规范的突出问题;

三、加快构建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长效机制;

四、确保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通过学习,我充分的认识到,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规范办学规范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是我们顺应时代潮流,迎接新的挑战的必然选择;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现实基础。在当前“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大趋势下,作为一名教师,我深知:要照亮别人,首先自己身上要有光明;要点燃别人,首先自己心中要有火种;而作为一个学校,一个班级,更应该从全局出发。转变教育只为升学服务为目标,树立提高国民整体素质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的目标观;转变以分数为唯一标准评价学生,树立学生综合素质提高,个性特长充分发展的教育质量观;转变只重视少数尖子生,轻视大多数学生,重知识灌输,轻能力培养的教学观。

我们学校严格规定一、二年级不准留书面家庭作业,三四年级书面家庭作业不准超过半个小时,五六年级书面家庭作业不准超过一个小时,真正给学生以最幸福的童年,给人生以最坚实的起步。并且每学期初学校与每位教师都签订责任书,对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私人办班或替校外补习机构招揽生源,以及以任何形式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加重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教师在评优、评模、评先、晋职、晋级中实行一票否决,用制度约束教师的育人行为,我认真很有必要。我们每一位教师都要牢固树立“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的服务意识,让家长放心,让学生满意,让社会认可。

近年来,在谈到“教育”这个让家长和学生都非常关心的话题时,我们都会觉得自豪,因为我们感觉工作做得不错,通过学习后认真的反思,我们平时的教育教学工作与“规范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今后我将严格对照省“五严规定”,全面进行自查自纠,切实规范自身行为,在群众中做表率。在当前大喊“减负”的情况下,我更希望听到这样的声音:我校的教育是真正的素质教育,我们的做法确实能提高全体学生的综合素质!

哈尔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中小学深入实施素质教育规范办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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