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乡土中国》读书笔记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
正文结构:
一、作者简介:
二、《乡土中国》的写作背景和主要目的:
1、写作背景
2、主要目的
三、具体内容:
1、乡土本色
2、文字下乡
3、差序格局
4、家族本位
5、礼制秩序
6、乡土地缘
四、《乡土中国》中的乡土社会中统治方式
五、《乡土中国》对现代社会特别是法治社会的影响
一、作者简介:
1、费孝通(1910~202_年)1910年11月2日,费孝通出生于江苏省吴江县县城(旧属苏州府,今为松陵镇)的富家桥弄。著名社会学家、人类学家、民族学家、社会活动家,中国社会学和人类学的奠基人。江苏吴江人。1936年夏,费孝通去英国留学,1938年获伦敦大学研究院哲学博士学位。论文的中文名《江村经济》,此书流传颇广,曾被国外许多大学的社会人类学系列为学生必读参考书之一。1938年回国后费孝通继续在内地农村开展社会调查、研究农村、工厂、少数民族地区的各种不同类型的社区。出版了调查报告《禄村农田》。1944年费孝通访美国归来后不久,参加中国民主同盟,投身爱国民主运动,曾任清华大学教授,著作有《生育制度》、《乡土中国》及译文《文化论》、《人文类型》、《工业文明的社会问题》等。
二、《乡土中国》的写作背景和主要目的:
(1)、背景:《乡土中国》这本书是费孝通先生在上个世纪四十年代后期,根据他所讲“乡村社会学”一课内容整理结集而成的,全书主体共十四篇文章站在上个世纪四年年代,了解了那时的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中国。一个以农业这种生产方式为基础而产生的聚居,由于聚居,便会有群体间“熟习”的关系;这种“熟习”再联结血缘与地缘等因素,乡土社会的结构才会是“差序格局”;因为“熟习”和“差序格局”,所以维持乡土社会结构的就必然是“礼治秩序”;乡土社会的本色——经验性社会有决定乡土社会的变迁是很缓慢的。
(2)、目的:通过《乡土中国》简介中国农村的另一面,讲解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中国“安土重迁”“落叶归根”的思想。
三、具体内容
(1)乡土本色
中国数千年的农业文明的传承,使得乡土性成为我们民族血液的一部分。尽管时过境迁,物换星移,国人大多还是有着“安土重迁”“落叶归根”的思想,这些都是乡土性的表现。“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是费孝通先生本章的第一句话。在当时,指出中国社会已经有了从乡土社会中分离出去而独立存在的一种社会模式了。放眼今天,六十多年过去了,随着农民工群体的不断膨胀和流动性的加强,对于农民工数量上的激增,个人猜想主要原因是:传媒的发达、文化的普及,使得许多生于乡土、长于乡土的人,不再安于“面朝黄土背朝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传统乡土苦闷单调的生活。中国虽然仍是一个以农业人口为主的,正向城市化、工业化、现代化积极迈进的农业大国。但是,真正以土地为生,从事传统耕作农业劳作的人已经很少了。
在第一章里,作者从“土气”切入,分析中国人的农业本性。“土气是因为不流动而发生的”,因此“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他们的生活范围有地域和空间的限制。由于生活的固定,结成了稳定封闭的邻里关系,这是中国传统社会的又一重要特征。许多中国社会的特征都是由此而来。比如说,中国为什么早在战国就有墨家提出法制社会的观念,但是两千年了中国为什么还是人制社会?就是因为这种人际关系的局限性和邻里的熟悉性。“我们大家是熟人,打个招呼就行了,还用的着多说么?”这种生活背景下显然没有法律和合同之类东西存在的必要,因为那都是对付陌生人的,只有整天要和陌生人打交道的现代人才需要。对中国人来说,分得太清楚未免伤了感情。中国文化的模糊性大概也从这里来。第二和第三章讲当时一些人提倡的“文字下乡”。很多人认为乡下人“愚”,但是费老认为不应该这么说,乡下人不是智力上笨,只是知识上不足,更确切的说是知识结构不一样,他们的知识足以应付他们的生活,而对于城市的文明生活当然不甚了了了。这种不了解就像城里人分辨不了麦子和韭菜、不会爬树、不会抓鱼一样,没什么值得取笑的。作者进而探讨了语言的产生以及和人类生活的关系,文字的产生原是为了不同空间和时间的人交流的,但是在乡土社会,由于生活的一成不变和空间的稳定性和封闭性,口头语言完全可以满足生活需要。而且面对面的交流远比书面语言表达的东西丰富快捷。文字既不是乡土社会的基础,本来就不是乡土社会的本性。人类最初的文字都是庙堂性的,都是为了祭祀崇拜和记录帝王事件,所以不是乡土社会的必要
(2)、文字下乡
“乡下人在城里人眼睛是‘愚’的。”对于这个“愚”字,作者认为,多数人都陷入了认知的误区。许多人都把“愚”当作是乡下人“智力缺陷”的代名词,而事实上,乡下人之“愚”只不过是一种对城市生活所需的“知识缺乏”而已。作者以自己小孩为例作了生动形象的阐释,并以此为引子,自然而然的过渡到“文字对乡土社会必要性”的问题。作者概述了“文字”的产生和发展及其功能和作用,再就乡土社会生活的特性特征对该问题进行的深刻的论述。在“文字下乡”一文中,作者指出乡土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乡民们生活在一个狭小的范围里,人与人之间的活动和联系都是很频繁的,并且时常处于面对面的直接性的沟通交流中,这就使得作为人类交流沟通媒介的间接载体----“文字”在乡土社会处于一种非必要状态,从空间上对该问题进行了说明。
而在“再论文字下乡”一文中,作者指出“文字”作为一种经验和知识的传承媒介,在乡土社会“语言是足够传递世代间的经验”的特质下,也不能发挥其积极有效的作用。通过对“记忆”的强调和“代代相传”模式的阐述,从时间上,说明了乡土社会绝非必要“文字”。总结两章,我们可以看到,文字的发生和使用也有其特殊的背景。在乡土社会这一基层上,“语言”似乎就可以代替“文字”的所有功能了。无论是在空间还是时间的格局上,熟人社会的面对面亲密接触和在同一生活定型中的生活,都使得人们没有用“文字来帮助他们在社会生活的需要”。最后作者指出:“只有中国社会的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也只有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放眼今天,文字的普及工作似乎已经比较圆满的完成了,那中国的基层是否已经发生了变化了呢?答案是肯定的。随着科技在农业中的普及和应用,乡村和城市间沟通的加强和频繁,“城乡一体化”建设格局的规划,使得中国的基层已经远不同于费老先生《乡土中国》中的基层了。作者进而探讨了语言的产生以及和人类生活的关系,文字的产生原是为了不同空间和时间的人交流的,但是在乡土社会,由于生活的一成不变和空间的稳定性和封闭性,口头语言完全可以满足生活需要。而且面对面的交流远比书面语言表达的东西丰富快捷。文字既不是乡土社会的基础,本来就不是乡土社会的本性(3)、差序格局
“差序格局”对不少人来说是一个比较陌生和新奇的词。字面上意味着这是一种有差别的社会格局,而且这种差别的变化体现是循序的。为了更好的解释清楚这个词的意思,作者打了一个生动的比喻。作者解释道,这种所谓的格局的差序正像是“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悲圈子的波纹所推挤的就发生联系”。“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的社会关系,不像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立在一个平面上的,而是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为了更好的显现出“差序格局”的特点,作者又引入了西方“团体格局”的概念,并深入到中西方文化背景和根源的差异中去解释。作者认为,作为中国核心文化的儒家文化,自孔子开始就强调“人伦”,而这种“人伦”即是“社会格局差序”的渊源。作者进一步指出,这种“差序格局”是一个“一根一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这也就是“维系着私人的道德”。的确,中国人的私心特别重,作者似乎对儒家重人伦,强调孝悌尊卑的一套道德主张是颇有微词的,比较推崇西方的团体意识。作者在文中尖锐地指出,“中国的道德和法律,都因之得看所施的对象和‘自己’的关系,而加以程度上的伸缩”。显然作者认为这种“伸缩”是不公平不正义的。作者在中西文化的对比中也指出,西洋人讲权利,而我们则更侧重于讲交情、攀关系。其实联系今天的现实生活这种情况依然存在,这也许也是所谓的“中国特色”吧。对于作者对儒家所持之看法,我个人并不完全赞同。我觉得,儒家“正心、诚意、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自有一套符合于人情和逻辑的思想在其中,而且是相当可取的。但在这里我就不在赘述了,以免“跑题太过”
(四)、家族本位
作者认为,乡土中国的家和族是分不开的,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因为中国乡土社会中的家庭不但承担着生育功能,更是作为一个事业社群承担了许多生育以外的职能。所以,家庭一般都是以家族的形态呈现的。对于这一部分,我特别感兴趣的是作者关于乡土社会男女关系和感情的论述。作者引用Oswald Spengler在“西方陆沈论”里的理论陈述了两种文化模式:“一种称作啊阿波罗式的;一种称作浮士德式的。阿波罗式的文化认为宇宙的安排有一个完善的秩序,这个秩序超于人力的创造,人不过是去接受它,安于其位,维持它;但是连维持它的力量都没有,天堂消失了,黄金时代过去了。这是西方古典的精神。现代的文化却是浮士德式的。他们把冲突看成存在的基础,生命是阻碍的克服;没有了阻碍,生命也就失去了意义。他们把前途看成是无尽的创造过程,不断的变。”作者指出,感情是浮士德式的,而乡土社会的生活模式却是阿波罗式的。这一矛盾势必使得乡土社会中的男女感情之间有很难逾越的鸿沟。作者指出,乡土社会中的家庭男女似乎只不过是因为生育的目的而结合在一起,并没有太多情感上的交流和契合;而真正情感上的交流,更倾向于在同性之间的展开,这使得乡土社会的感情生活同性意味较强,而夫妇之间感情的淡漠也是日常可见的现象。所以乡土社会中“家庭”的团结受到同性组合的影响不易巩固。于是,家族代替了家庭。家族是以同性为主,异性为辅的单系组合。“中国乡土社会里,以家族为基本社群,是同性原则较异性原则为重要的表示”。最后,作者总结说:“乡土社会是个男女有别的社会,也是个安稳的社会.”
在“男女有别”一节里,提到Oswald Spengler曾说西洋有两种文化模式,一是Apollonian亚普罗式的,一是Faustian浮士德式的。前者认为宇宙有一个超自然超人力的秩序,人只能接受它,维持它。天堂遗失了,黄金时代过去了,这是西方古典的精神。后者认为冲突是存在的基础,生命是阻碍的克服。没有了阻碍,生命也就失去了意义。他们把前途看成无尽的创造过程,不断的变。费老认为乡村社会是前者,现代社会是后者。
且不说是不是,我对这两种文化模式很感兴趣。柏拉图认为现实世界只不过是对理想世界的拙劣的模仿,还有圣经中对于原罪的解释,原来都是前一种思想的表现;而浮士德式的文化模式,我更愿意把它理解为一种人生观,“生命是障碍的克服”,苦难越大,生命力因之越强,生活的意义因之越深。这里面隐藏了一个结论就是生命的意义在于过程而不是结果,因为结果无非只有一个那就是死亡。进而推论,我们不是要得到更多而是要经历更多,这就是存在主义者加缪的观点——不是生活得更好,而是生活得更多。
(5)、礼制秩序
乡土中国既不是靠统治者的恣意来统治的人治社会,也不是像西洋通过普遍的的法律来维系社会的法治社会,中国是一个靠传统礼俗来维系其基本秩序的“礼俗秩序”。普通常有以“人治”和“法治”相对称。其实这个对称的说法并不是很对称的。法治的意思并不是说法治本身能统治,能维持社会秩序,而是说社会上人和人的关系是根据法律来维持的。法律还得靠权力来支持,还靠人来执行,法治其实是“人依法而治”,并非没有人的因素。所谓人治和法治的区别,不在人和法这俩个字上,而是在维持秩序时所用的力量,所依据的规范的性质。乡土社会秩序的维持,有很多方面和现代社会秩序的维持是不相同的,假如我们把法律限于以国家权力所维持的规则,但是“无法”并不影响社会的秩序,因为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礼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合于礼的就是说这些行为是做的对的,对是合式的意思。礼和法不相同的地方是维持规范的力量。法律是靠国家权力来推行的。“国家”是指政治的权力,在现代国家没有形成前,部落也是政治权力。而礼却不需要这有形的权力机构来维持。维持礼这种规范的是传统。传统是社会所累积的经验。行为规范的母的是在配合人们得以完成社会的任务,社会的任务是在满足社会各分子的生活需要,人们要满足需要必须相互合作,并且采取有效技术向环境获取资源。
文化本来就是传统,不论哪一个社会,绝不会没有传统的。衣食住行种种最基本的事务,我们并不要事事费心思,那是因为我们托祖宗之福,一一有着可以遵守的成法。但是在乡土社会中,传统的重要性比现代社会更甚,那是因为在乡土社会里传统的效力更大。如果我们对行为和目的之间的关系不加推究,只按着规定的方法做,而且对于规定的方法带着不这样做就会有不幸的信念时,这套行为也就成了我们普通所谓“仪式”了。礼是按着仪式做的意思。礼并不是靠一个外在的权力来推行的,而是从教化中养成了个人的敬畏之感,使人服膺,人服于礼是主动的。礼是可是为人所好的,所谓“富于好礼”。礼治从表面看去好像是人们行为不受规律拘束而自动形成的秩序。其实自动的说法不正确,只是主动的服从于成规罢了。礼治可能必须可以有效的应付生活问题威前提。乡土社会满足了这前提,因之他的秩序可以用礼来维持。礼是传统,是整个社会历史在维持这种秩序。礼治社会是并不能在变迁很快的时代中出现的,这是乡土社会的特色。
(六)、乡土地缘
在人口不流动的社会中,自给自足的乡土社会的人口是不需要流动的,家族这个社群包含着地域的含义。儿谣里 “摇摇摇,摇到外婆家”,在我们自己的经验中,“外婆家”充满着地域意义。血缘和地缘合一是社区的原始状态。但是人毕竟不是动物,还是要流动的,乡土中国中无法避免的是“细胞分裂”的过程,一个人口在繁殖中的血缘社群,繁殖到一定程度,他们不能在一定地域上集聚了,那是因为社群需要的土地面积,因人口繁殖,也得不断扩大,扩大到一个程度,住的地和工作的地距离太远,阻碍着效率时,这个社群就不能不在区位上分裂。这是以土地可以无限扩张时说的,事实是,每个家族可以向外开垦的机会很有限,人口繁殖所引起的常是向内的精耕,精耕受着土地报酬递减规律的限制,逼着社群分裂。分出来的部分另外到别的地方去耕地。如果分出去的细胞能在荒地上开垦,另外繁殖成个村落,他和原来的乡村还保持着血缘的联系,甚至勇原来的地名来称这新地方,那是说否定了空间的分离。很多离开老家漂流到别的地方去的并不能象种子落入土地中一般长成新村落,他们只能在其他已经形成的社区中设法插进去,如果这些没有血缘关系的人能结成一个地方社群他们之间的联系可以是纯粹的地缘,而不是血缘了。这样血缘和地缘才能分离。
地缘是从商业里发展出来的社会关系。血缘是身份社会的基础,而地缘都是契约社会的基础,契约是指陌生人中所做的约定。在订立契约时,个人有选择的自由,在契约进行中,一方面,有信用,一方面有法律,法律需要一个同意的权力去支持。契约的完成是权利义务的清算,须要紧密的计算,确当的单位,可靠的媒介。在这里是冷静的考虑,不是感情,于是理性支配着人们的活动—这一切是现代社会的特性,也正是乡土社会所缺的。“血缘和地缘”一文阐述了从血缘到地缘的变迁。在稳定的社会里,“地缘不过是血缘的投影”,是不分离的。“乡土社会变化很少,人口却不是完全没有流动的”。一个人口在繁殖中的血缘社群,人口繁殖到一定程度,所需土地面积也相应扩大,住的地和工作的地距离达到一定程度,效率受到阻碍,社群就不得不在区位上分离。“在这分离之前,先发生的是向内精耕,但精耕导致土地报酬递减,不可避免地逼迫人们走向分离。如果分离出去的部分形成了新的村落,还和原来的社群保持血缘上的联系,就形成了血缘性的地缘,如籍贯,不管人到了哪里,只要不改,籍贯都还是那老地方”。这籍贯便是血缘在地缘上的投影。然而很多离开老家的人并不能形成的社群而只能设法在已有的社群中插进去。这些人被称为“外客”,他们不是亲密血缘社会的成员,进入当地社群相当困难,但也因此得以从事商业。在血缘社会里商业是不存在的,他们的交易以人情维持,不是用钱物“无情”地明算账。血缘社会是熟人社会,熟人面前是拉不下面子的。商业的需要使得外客的地位得到巩固,与当地人组成一个新的社群,纯粹的地缘就是这样从商业里发展出来,不以血缘为基础形成社群,血缘和地缘得以分离。血缘是身份社会的基础,地缘是契约社会的基础,从血缘结合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转变。
四、读费孝通在下面几节里主要讲了中国乡土社会的具体统治进行方式。
(一)在“无为政治”里。费老总结论权力的两种看法。一种认为社会冲突和剥削统治产生了权力,一种认为社会合作和社会分工产生了权力。一个来自于暴力,一个来自于契约。费老认为两者并不冲突同时存在,前者成为横暴权力,后者称为同意权力。接下来费老认为中国乡土社会这两种权力都很微弱,因为一方面农业经济的剩余价值不多,横暴权力发展到一定程度必然被陈胜吴广之流推翻;另一方面农业经济基本上自给自足,“除了盐铁之外,必要时很可关门自给。”所以依赖社会分工存在和壮大的同意权力也很微弱。最后费老说“乡土社会的权力结构,虽则名义上是专制独裁,但是除了自己不想维持的末代皇帝之外,在人民的实际生活上看,是松弛和微弱的,是挂名的,是无为的。”
这个我不是很同意,依我的生活体验,中国农村的权力基本上还是以同意权力为主的,因为上面说到“礼治社会”,所谓“礼”难道不是大家在生活中相互协调达成的一致吗?乡绅和长老们的调节纠纷的权力和威信,不是同意权力吗?
(二)在“长老统治”里,费老在上述两种权力的基础上提出了教化权力的概念。它产生于社会继替的过程,或者说是爸爸式的,是Paternalism。家长对孩子的权力是既非横暴又非同意的,是基于血缘事实和社会经验的。孩子们必须遵从长辈的意愿,以适应这个他并不了解的社会,他没有选择的机会;但是父母并不从教育孩子这件苦差事上面得到实际的好处,父子之间也没有本质的利益冲突。但是“在最专制的君王手下做百姓,也不会比一个孩子在最疼他的父母的手下过日子为难过。”孩子们受到的教化是全方位的、深入到每一个生活细节的。而且教化的权力由于中国社会的稳定性又扩大到成人之间,这就是长幼之别,没有哪个国家像中国这样把长幼分得这么清楚,兄弟姊妹叔伯,每个前面都要加一个数字“大哥”“三姐”“二叔”,相比之下,英语中只有brother、sister、uncle等。
(三)在“名实的分离”中,费老又提出了时势权力的概念。与教化权力产生于社会继替不同,时势权力产生于社会变迁。哪个占主导是由社会变迁的速率决定的。如果社会的变迁速率慢得和社会继替的速度相同,那么就没有革命的需要,“三年无改于父之道”,社会变迁被父子之间的更替消化掉了。但是社会变迁快到社会继替消化不了的时候,就会出现“父不父,子不子”的情况。旧的传统已经不能适应新的情况,需要加速的改变和革新了。这时候就会出现“时势造英雄”,由有才能的人出来充当文化英雄或者政治英雄,推动社会向前变革。从这个角度看,苏俄的专制统治和沙皇的统治是不一样的,后者是横暴权力,而前者是时势权力,社会主义者不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是充当了文化英雄的角色,带领苏联国家和人民加速实现现代化。这样也可以理解英国为什么可以不流血的实行各种富于基本性的改革,就在于社会的领导者可以及时顺应社会变迁和历史潮流,所以不致发生流血革命。
回到乡土社会,“中国思想史上除了春秋战国时期由于社会动荡出现过百家争鸣的局面之外,自从定于一尊之后,也就是在注释的方式中求和社会的变动相适应。注释的变动方式可以引起名实之间发生极大的分离。”,这就是为什么虽然儒家经典只有那几部,但是不同的时代总有不同的诠释版本,一代又一带人对经典做着自己的诠释,经典诠释著作要比经典多得多。形式没变,内容却可以经注释而改变。中国人虚伪的劣习也由此而来,因为长辈和经典的权威不可侵犯,只有通过歪曲解释和阳奉阴违来实现自己的意愿。就像费老说的,“虚伪在这种情形下不但是无可避免而且是必需的。不能反对而又不切实用的教条或命令只有加以歪曲,只留一个面子。”
五、《乡土中国》对现代社会特别是法治社会的影响
法律来源于社会,并和文化和其他规范一起塑造社会,正如古罗马法谚所说:有社会斯有法律,有法律斯有社会。我们法律人学习法律最直接的目的就是要回到社会中参与司法,立法,行政,法律顾问和从事法律教育工作,为社会谋福利。为民众实现更多的正义,但是一个不了解自己社会本身的特殊性,本民族文化传统,本国国情的人就不会胜任法律工作,正如博登海默所说每一个法律人“都是社会的医生”
第二篇:读书笔记《乡土中国 》
乡土性,这是整篇文章的基础。正是在乡土性的基础之上,延伸开来得出了很多结论。乡村社会的乡土性导致了不流动性,从而产生了一系列乡土社会的特性:礼俗社会,文字的相对不重要性,差序格局,无讼无政,家族的基本结构,血缘社会等等。整篇文章是一种横向思维的视野,将乡土社会不同部分的不同特性以此剖析。《乡土中国》在中国社会学上的地位是不容忽视的。要了解日本文化很多人会去读本尼迪克特的《菊与刀》,而要了解中国传统的乡土社会则离不开这本《乡土中国》。《乡土中国》是上个世纪40年代后期,根据他于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所讲的“乡村社会学”课内容整理出来的书,37年后的1984年由三联书店重刊。主要依据当时乡土社会的人际生存现状、社会结构、交往方式等,运用定性研究的方法完成。该书中的乡土中国,其实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通过理解中国乡土社会的各种元素,再看三十年改革开放之后的中国,可以发现费老的很多说法如今仍然拥有极强的现实意义。
我比较感兴趣的是费老笔下的乡土社会差序格局,他认为中国传统社会中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而这个圈子具有伸缩能力,往往根据自己的需要能放就放,能伸能缩。这是自我主义产生的源泉,也是中国小农意识、自私自利产生的另一种诠释方式。中国人在国际友人眼中永远顶着“自私”的帽子,没有集体、国家意识,永远想着自己及小家的利益。因此他们只扫自家房前雪,他们为一己之利损害大家的利益,他们目光短促、心胸狭隘,他们不顾天下苍生只顾自己安乐。
这让我想起了鲁迅笔下的看客,这些看客在鲁迅作品中都以群像出现,是一批生活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的落后的群众,居处在偏僻、闭塞、愚昧、落后的中国乡村,长期以来的封建意识的毒化和侵蚀,已积淀在他们的精神骨髓中,并在他们思想、心理、性格、言行中自然而非自觉地表现出来,于是他们愚昧、麻木、无聊、庸俗,于是他们集中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国民的劣根性,以及我们民族精神中的严重痼疾甚至于人类某些弱点,即安于命运,麻木顺从,既受人愚弄,又愚弄他人的性格特征。
费老先生在开篇就意识到,已经有一种和乡土基层不完全相同的社会逐渐产生,在这里可以称之为城市社会。如今中国城市化进程发展的如火如荼,乡土社会确实在逐渐土崩瓦解。可尽管如此,乡土社会中的很多特性却残留了下来,并在城市化中畸形发展,这使得中国社会转型过程中无论是统治者还是基层民众都面临了很多困惑。最近“黄山门”事件愈演愈烈,复旦大学面临着严重的公关危机。事情可能不像网络舆论中所说的这么简单,但归根结底,广大网民还是在指责国民自私自利的劣根性。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在费老先生笔下属于乡土社会的特性,在中国一流大学的学子们(所谓的知识阶层)身上出现。中国经济的崛起大家有目共睹,于是很多人开始称中国为“大国”,但大国绝对不能只是经济上的腾飞(中国在这方面也还需要继续努力),国家软实力、国民文化素质也是很重要的一块。大国就应该有大国的风范和气派,而如今中国依旧充斥着小农意识和小市民意识,整个给人的感觉就是,一乡下人进城穿了套西装,脚下却依旧是双解放鞋,显得不伦不类。
《乡土中国》后半部分主要剖析了皇权、官僚、绅士的关系。皇权拥有至上的权力,是天下的拥有者;官僚并非天子的家门,并不和皇上分享政权,他们不过是臣仆、是行政机构;而绅士是退任的官员或官员的亲戚,他们没有权力但是有势力,他们在官僚机构的庇佑下虎
虎生威。绅士是士,官僚是大夫。士大夫联成了中国传统社会结构中一个重要的层次,就是到现在还是如此。只不过名称有变而已,“士”变成了政府官员,“绅士”则变成了“官二代们”。官二代文化或许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以人情、礼俗而非法治为基础的传统也为官二代文化提供了滋生的温床。这几年公务员考试异常火爆,这是个很值得人们反思的现象。首先参加公务员考试人员的心态已经发生了变化。没有多少人是真正秉着为人民服务,做人民的好公仆的目的从政的,大多数的人是为了混一口饭吃,为了在得到官僚体制的特殊庇佑。当然每个人都是要生存的,有一定程度上追求物质无可厚非。但官员是特殊的职位,他有一定的权威,在一定程度上是整个社会进步的间接领导者。当一个社会上的官员都没有了责任心而沦为物质的奴隶时,这个世界是可怕的。其次,相比公务员固定的收入外,大家更加看重整个官僚体制的庇护作用。这是社会另一种形式的沦落。如今官员与官员之间已经形成了一个庞大的相互保护的体系,各种有需求保护自己的势力都在向官员靠拢,商人表现的尤其明显。于是出现了官商勾结,出现了贪污腐败。
第三篇:乡土中国 读书笔记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
《乡土中国》是社会学大师费孝通的代表作之一,该书实际取自其于四十年代后期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所讲“乡村社会学”一课的内容,而应当时《世纪评论》之约分期连载的十四篇文章。如果说《江村经济》是费孝通先生微观社区调查研究方法的实践应用,那么《乡土中国》则是依据实践的经验所总结出的总体框架。该书代表了他研究方法的转向,进入了他社会学研究的第二阶段,从微观的视角中跳出来,进而从宏观的角度审视整个社会,分析社会的整体架构,提出自己的普遍模式理论。
总览全书,出现频率最多的次恐怕就是乡土了。在作者看来,中国的基层社会极大多数都是乡土社会。而作者以其充满活力的观察方法将乡土社会的透视呈现于我们眼前。
一、乡土社会存在的物质基础
众所周知,存在即为合理。在自然的选择中,不适宜的存在总是渐渐淡出历史的舞台,这既是所谓的适者生存。乡土社会作为一种社会形态存在于中国如此之久也必然有其道理。在中国传统的乡土社会,即使是现在,农业仍是农村生活的物质基础。农业与商业、工业的一点很重要的区别是农业发展所直接依赖的土地是不能流动的,农业收成也需要时间的等待,需要的是安稳。如果是迁移,势必得重新寻找适于耕作的地皮、开垦荒地,结果是劳力伤财;而农作物的成长需要时间,等待也就成了农业的一种特性这一特性也决定了人不适合经常迁移。限于农业的这种需要安稳的特性,在乡土社会里,祖祖辈辈只能也像植物一样,也把自己的根扎在自己耕作的土地里,“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与自己所守的一块土地融为一体也就成了必然。千百年来就在一块狭小的地盘上繁衍生息,非到万不得已,绝不流动,不然便绝了地气,是要枯的。而我们也将发现,乡土社会的这种求安稳、不流动的特点,将引发许多与之相适应的社会产物,也自然的排斥了一些社会产物,就如乡土社会的特殊政治,亦如那几乎绝尽的文字。
乡土社会是一个熟悉的社会,熟悉到了不需要用多余的东西来打破彼此的隔阂。但也是因为这里是熟悉的社会,才会没有太多的商。熟人之间的交往是讲人情、讲互相信任的,如果涉及到金钱等精细的利益计算,对熟人之间来讲便是“见外”了,于感情有损。在这样的社会中,商业是很难发展起来的,商人追求利润,他必须精于计算,排除感情的干扰,而以一种理性的思维来经营自己的产业。人情世故一旦涉入商业之中,势必成为商业经营的一块很大的绊脚石。所以纵观古代的商人的发迹史,很少能找出一个是在本地发迹的,大多是少年出外,历经艰辛而发财。所以中国虽有五千年的文明史,历史悠久,发展显眼的几乎都是农业文明,商业很难发展成为社会生活的主要方面,这不能否认与乡土社会的特点有关。而乡土社会的这种稳定、不流动的特点,一定程度上又是基于传统农业的特点而产生的。
二、社会交往及其体现的社会关系类型
可以做这样的推论,不论是什么样的前身,既然发展成了乡土社会,那么可以肯定的是至少大多数居民还是有亲戚关系的。即是说,他们有着共同的祖先,在几个世代以前迁居到某个地方,繁衍生息。在许多地方往往可看到聚姓而居的情况,一个家族自己形成一个村落,就好比我家所在的沈家坟(虽然我姓梁)。在这么一个有限的区域内共同生活、朝夕相见,他们有事情可以面对面地交流,即使是先人的遗训等也可通过一代代人口头传下来,文字在这种社会里是无需的,这也无怪乎传统社会里文盲的数目之众了。这是作者的大致意思,但我个人认为只是大多数的人不需要,想来无论是什么社会中还是要有至少一个识文断字的“史官”。毕竟,人是有名的、家是有姓的、族是要有谱的。
在这种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又是基于一种什么样的原则呢?我们不妨先来了解一下作者在书中所提出的一个概念:“差序格局”。这个概念是作者的一大创举,被认为是对中国传统人伦关系的一种精妙的概括,在学界上很有影响力。在提出这个概念以前,作者在书中
举了很形象的例子将中西方的社会类型作了比较。他将西洋社会的类型称为团体格局,若干人组成一个个团体,就像一捆捆扎起来的木柴;将中国乡土社会的类型称为差序格局,每个人都以自己为中心,按亲疏远近向外扩开一圈圈的社会圈子,就像石头投入水中荡起的一圈圈波纹。这是一个很巧妙的比喻,比之以往的树状发散或是网络结构更多出一种远近的体现。这种差序格局中的个人与他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不像团体中的分子那样大家立在一个平面上,而是像水的波纹一样,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愈推愈薄。作者把社会关系的这种一轮轮波纹之间的差序称为人伦。中国人讲究人伦:君臣、父子、夫妇、长幼„„讲的是一种差等关系,这种种差等关系各自有它们应该遵守的规则。在这种差序格局里,个人与他人的交往便是以“人伦”为基础的。当个人以自己为中心,“推己及人”,形成一圈圈的社会圈子时,这圈子是可大可小具有伸展性的。人们往往根据其实际需要而相应扩大或缩小其圈子的范围。正因如此,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家的概念是模糊的,小的时候父母子女是一个家,大的时候可以囊括伯叔等,甚至大至整个家族。但是无论这圈子如何伸展收缩都只局限于父系一方的范围内,这是中国传统父系社会的特点。
同时,家与家族有时候是很难区分清楚的,这是由于差序格局的人伦关系的可伸缩性所致。将焦点从人际关系转向社会群体上,我们会发现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家族是一个很显耀的社群,在乡土社会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家族从结构上包括家庭,最小的家庭也可以等于家族。它不但承担生育的功能,而且也担负着政治、经济、宗教等其它社会功能。
三、政治类型
乡土社会是一个礼治的社会,所谓的“礼”,指的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维持社会秩序的不是法律,而是伦理道德及社会习惯。法律的执行依赖于强制的国家权力,而礼治依靠的是传统的力量。私以为这种规范比及法律更具伸缩性,虽然不是完美的有条有据,但我想恐怕在人们评判一件事时可能更倾向于何不合理而不是合不合法。也许这种方式有一些蛮夷,但我想在社会进化到最终阶段时维持社会秩序的应当是这一规范。原因我已说过了——存在即为合理。既然自然选择出现的是礼而不是法,那么我想这一方式可能是会长久的存在。当然,一己之见而已。
乡土社会的人们可以在无强制力的作用下服膺于礼治秩序,这是值得我们关注的。作者在书中谈到:“礼治的可能必须以传统可以有效地应付社会生活问题为前提,乡土社会满足了这个前提,因之它的秩序可以用礼来维持。”
乡土社会是一个变迁非常缓慢的社会,这得益于其赖以生存的农业本身的特点。祖祖辈辈在同一块土地上以同样的方式年复耕作,依靠的是传统的方法。传统的方法昨日适用,今日也适用,以至形成他们对传统的服膺。在这种礼治社会中,人不可以不知“礼”,否则便成了撒野,没规矩。人们视遵守规矩为当然,而诉讼则被看成是有人破坏了传统的规矩。然而在现在,法治和礼治有可能产生冲突。有些行为在人们看来是理所当然的,却是于法律所不容的。之前我也提到过,我认为“礼治”这种乡土社会性的政治是一种无为政治是可以作为高级规范长期存在的。然而,在现在这种还不完善的社会(我所指的完善只是单纯的进入到稳定时期而已)只能以硬性指标来规范人性与行为。然而人性的多变性与不确定性注定了法律规范的不稳定性。这便是软性与硬性的冲突,虽然软性一方会最终合乎硬性的规范,但相对的则是软性一方的变形,这也是当今社会出现的众多的理法冲突的原因。人性的多变则注定了规范人需要从内而非从外,说出来虽然很讽刺,但压迫的控制终会受到反抗,只有让其自觉自愿的主动接受控制人才会觉得心满意足。因为乡土社会中的人习惯了从礼(里)出发的自由,所以法律在乡土社会是实行不起来的。“无讼”就是最好的佐证,这也能说明乡土社会性的政治是一种无为政治。
作者在书中还为我们揭示了乡土社会中的四种权力类型:横暴权力、同意权力、长老权力、时势权力。我想结合黄仁宇在其《万历十五年》一书中对中国权力结构的形象描述,他说中
国社会就像两条长面包夹在一起,上面的长面包代表着文官集团,大而无当,有其严密的组织体系;下面的长面包,便是一群群松散的农民。而皇权正是通过上面的“长面包”渗透到下层的“长面包”中。在《乡土中国》中,皇权被认为是横暴权力,一种基于追求利益的强制性权力;而在基层的传统乡土社会中,尤其是在山高皇帝远的地方,权力类型主要体现为同意权力,这是基于分工合作而产生的,是民主式的。在乡土社会,长老权力也是重要的权力类型之一,长老统治是基层乡土社会统治类型的体现。作为传统的象征,长老权力的一个很大的作用是教化作用,教化人们遵守传统。长老往往由年龄长的人来担任。因为在乡土社会中,年轻人是循着年长人的足迹一步步地向前走的,他们在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最可行的办法是询问年长的人。年长的人在诠释传统,在教化晚辈方面具有无可非议的资格和权力。而平时生活中产生的一些纠纷,一般也是由长老作为权威的评判者。书中所提及的乡土社会的第四种权力类型是时势权力。这是在社会变迁较快,传统难以适应社会变迁时产生的一种类型,乡土社会变迁十分缓慢,时势权力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并不是那么显眼。
四、乡土社会中的生活方式
总体来说,在乡土社会中,个人活着并没有太多束缚。经过世代的教化,他们大多已经到了“从心所欲不逾矩”的境界了。这是有原因的:首先,人们经过了社会的教化,欲望就受到了文化的规定,如同感情定向受到文化的规定一样,使得欲望不是生物事实而成为文化事实。其次,作为文化事实,欲望便是传统,是累积的经验了,经过历史的检验和筛选的得以基本上符合生存条件,依着欲望总是利于生存的。然而,在现代社会依着欲望行动却是不行的。因为现代社会变迁很快,原来的文化很快不能带来有效的满足,欲望作为文化事实也不能带来有效的满足,旧的一套生活模式不管用了,人们不得寻求行为和目的之间的关联,按着生存的目的生存的需要去发现新的行为方式。在这样的社会中只遵循欲望,那么只能说他是衣冠禽兽了,至于为什么不直接用禽兽两个字,咳、我想他还没有禽兽到那个份上。在交流方面,总的来说在乡土社会中,人们更倾向于同性之间的联系。我特别感兴趣的是作者关于乡土社会男女关系和感情的论述。作者引用Oswald Spengler在“西方陆沈论”里的理论陈述了两种文化模式:“一种称作啊阿波罗式的;一种称作浮士德式的。阿波罗式的文化认为宇宙的安排有一个完善的秩序,这个秩序超于人力的创造,人不过是去接受它,安于其位,维持它;但是连维持它的力量都没有,天堂消失了,黄金时代过去了。这是西方古典的精神。现代的文化却是浮士德式的。他们把冲突看成存在的基础,生命是阻碍的克服;没有了阻碍,生命也就失去了意义。他们把前途看成是无尽的创造过程,不断的变。”作者指出,感情是浮士德式的,而乡土社会的生活模式却是阿波罗式的。这一矛盾势必使得乡土社会中的男女感情之间有很难逾越的鸿沟。作者指出,乡土社会中的家庭男女似乎只不过是因为生育的目的而结合在一起,并没有太多情感上的交流和契合;而真正情感上的交流,更倾向于在同性之间的展开,这使得乡土社会的感情生活同性意味较强,而夫妇之间感情的淡漠也是日常可见的现象。所以乡土社会中“家庭”的团结受到同性组合的影响不易巩固。于是,家族代替了家庭。家族是以同性为主,异性为辅的单系组合。“中国乡土社会里,以家族为基本社群,是同性原则较异性原则为重要的表示”。最后,作者总结说:“乡土社会是个男女有别的社会,也是个安稳的社会。”当然我们也不能否定礼在其中起到的重要作用。同时,我个人认为乡土社会中人的生活是具有重复性的。这是我读完《乡土中国》后的一点推论。如果说乡土社会是一个“熟悉”的社会,那么其重复性是必然的。我们不可能说在这个经验“言传身教”的社会中会出现很多前已被所谓经历的事情。重复性的存在验证了乡土社会的稳定,同时也造就了乡土社会的种种特点。
于是,我有了这样的猜测:乡土社会,是作为社会初期形态和终极形态而存在的。其稳定的特性导致了它并不能作为一个社会的进步形态存在,故在当今这个高速发展的社会中,乡土社会的存在是艰难的。但是在经历螺旋发展后,社会多半会以一种近似乡土社会的稳定而
重复的形式存在。这就似乎是一个圆形的发展过程,经历与最初阶段的相对偏移,到中期的完全背离,在回归并与原点重合,形成一个新的开始,我相信,那会是一个新纪元。
《乡土中国》大概也就能读到这里了,虽然是挂一漏万,但说实在的,能挂起这一个我已经很满意的。
第四篇:乡土中国 读书笔记
《乡土中国》—读后感
乡土中国总的来说是一本社会学方面的书,虽然我们所学的是法学专业,但法律也是社会发展的一部分,思想本不该有所局限,所以对一个社会更加深层次的了解必然会对法学的学习产生不可预料的帮助。真正的思想,本该是各种学科专业激烈撞击而产生的火花。对于一个乡土中国本质的学习和了解必然会促进对这个国家的过去和未来的深刻认知。读乡土中国我们真正需要感受的或许不是这个民族骨子里的“泥土”气息,而是去发现甚至创造更多关于这个国家未来的可能,当然,这一切的可能是基于对这份乡土关系和民族根本的尊重。
本书从各个方面对中国的乡土社会进行了深入的剖析,包括: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地缘与血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等。这种剖析无疑是生动且全面的。下面,我将重点分析一些让我感触颇深的地方。
首先,最根本也是最重要的——是对“乡土性”的理解。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是因为那些被称为土头土脑的乡下人是中国社会的基层。土字的基本意义是指泥土,乡下人世代谋生的手段依赖于泥土,所以世世代代扎根于泥土中。与此同时,他们忠实地守着直接向土地讨生活的传统,以土为命根的命运也摆脱不掉,难以一飞冲天。不流动,稳定性的乡土中国自有其世代相传的生存之道。在这样一个生于斯、死于厮的社会,终老是乡,因此人际关系又是其形成的根本。乡土性又是一种社会性。
人类社会是一个高度文明的社会,它的文明以人类的特有方式代代传播,人际关系,社会关系,乡土社会就是一个独特的生活圈子。乡土社会是一个熟人聚集的社会,绝大部分情况是,他们之间具有血缘关系,也就是说,他们有着共同的祖先,在几个世代以前迁居到某个地方,繁衍生息。在许多地方往往可看到聚姓而居的情况,一个家族自己形成一个村落,从而有了李家庄、潘家园之类的地名。在这么一个有限的区域内共同生活、朝夕相见,他们有事情可以面对面地交流,即使是先人的遗训等也可通过一代代人口头传下来,文字在这种社会里是无需的,这也无怪乎传统社会里文盲的数目之众了。我们不禁要问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是基于一个什么样的原则呢?
然后,费老对差序格局的阐述让我对这个关于原则的问题有了答案。中国社会的差序格局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不想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在一个水面上的而是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越推越远越推越薄,所谓伦理也就是从自己推出去的和自己发生社会关系的那一群人里所发生的一轮轮波纹的差序。这一段我感受颇深有种恍然大悟的感觉这简单的话语后面蕴含了多少费老在实地调查、用心思索之后的彻悟字里行间都能感受到作者的智慧与谦逊。就像一些原理指引着我们分析许多现实问题他告诉我们虽然世殊事异但我们总能发现每个人所表现出来的都反映他所处社会的社会属性。我们从小接受的教育无不渗透着中国传统道德的影子,体现着农业社会的普适价值观,甚至可以说这种经过时间洗礼形成的乡土社会中的中国特色道德是乡土中国中最为重要的一环,同时也让我感触最深。差序格局中道德体系的出发点最主要的是“壹是皆以修身为本”在这个意义上说差序格局中并没有一个超乎私人关系的道德观念这种超己的观念必须在团体格局中才能发生。孝、悌、忠、信都是私人关系中的道德要素。
中国社会曾经是何种面目?现在是什么模样?变迁如何进行?乡土中国中对于这一系列有深刻意义的问题进行了讨论,这些探讨都可以延伸到当代的诸多领域,以助我们理清自己国家的脉络。研究中国传统社会模式,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是一本无论如何也绕不过去的书,尽管已经过去了半个多世纪,现代化进程如火如荼,但书中的诸多论 点依旧是振聋发聩,费孝通先生勾勒出的那个中国仍未消逝。我们不能否认这个民族根基里的乡土特质,我们也不能局限于这些特质束缚未来的羽翼。只有对过往的深刻反思,才能推动未来无约束的发展。乡土中国,不是一种过去式,而是对未来式的助燃剂。
第五篇:乡土中国读书笔记
乡土社会下的文化观
《乡土中国》读书报告
《乡土中国》作为费孝通先生的代表作之一,也标志着费孝通先生调查方法的重大改变,从宏观的角度审视社会、分析社会。在《乡土中国》一书中,费孝通先生以一种比较的方法对中国乡土社会与西方社会进行比较,深刻地刻画了中国乡土社会的独有特色,费老曾说过,写这本书的动机“想勾出一些中国基层社会结构的原则。”
乡土中国一书总分为十四章和一章后记,分别从乡土社会的物质层面,文字观,社会关系,社会治理等四个方面来描述费孝通先生对中国乡土社会的深入研究。从这四个方面让我想起了社会学上对文化的定义:文化包括各种内隐和外显的行为模式,它通过符号的运用使人们习得及传授,并构成人类群体的显著成就。它包括物质文化、精神文化、行为文化和制度文化。因此笔者以为费老的关于乡土社会的描述实际上是对乡土社会文化的一种阐释。
作为一个社会学的初学者,费孝通先生这本书让我们更深刻的认识到社会学对人类社会的作用,几次阅读《乡土中国》方能初步品味到书中的人文情怀以及费老对中国乡土社会的赞许。下面谈谈我对这本书的浅薄的认识。
乡土社会的物质层面
传承几千年的农业文明,土地,无论在哪个时代都是中国乡土社会的物质基础。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乡下人对土地怀着一种敬畏而又爱护的特殊感情。由于土地具有不可流动性和稳定性,乡下人对土地的依赖性使得乡下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因此,形成了一个祖祖辈辈都生存在一个相对稳定的社群中,这样也就形成了乡土社会里厚重的人文传承。
“靠土地为生的人,骨子里都透漏出一股土气”,土地,是乡下人生活的物质保证,有了土地,就有了希望。离开土地,乡下下还能干吗呢?时至今日在中国很多的农村社会里农民仍守着那一亩三分地而安土重迁,因为土地承载的不仅仅是物质上,而是给他们精神上带来的宽慰。
而对于商业,纵观其在中国乡土社会的发展也不难发现,商业在乡土社会里的发展是极其缓慢的。在这样一个半封闭的社会里,我以为有两方面的原因造成商业的发展步履蹒跚:一方面,小农经营的生产方式使得农民所需要的生活用品都能自给自足,而且所生产的产品是同质的,无法实现交换的价值;另一方面,生活在这样的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中,其中必然存在着某种程度上的血缘关系,而血缘关系是维系社群关系的纽带,这就决定了商品不可能实现等价交换,在这样的一种环境下商业是不可能得到发展的。
乡土社会的文字观
费老的“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初读来令人感觉倍感晦涩难懂,可是仔细推敲却发现其中蕴含着费老对乡土社会中交流媒介的一种赞赏。符号互动理论认为符号是社会交流相互作用的媒介,人们通过对符号的定义与理解进行互动,从而达到与人沟通的目的。众所周知文字是人们之间交流方式中最常用的一种媒介。而在乡土社会里,大多数人都不识字,他们缺少这种用文字交流的媒介,以至于现代社会的人认为他们是文盲。但这并没有影响他们日常的交流。之前曾提到过,在乡土社会里,是有血缘关系维持的,稳定的社群,彼此之间都是熟悉的人,我们称之为“面对面的社群”。在这种社群里,存在一种默契和习惯,这种默契和习惯使得他们之间的交流可以是一个眼神或者一个表情就能表达的。正如归有光在《项脊轩记》里说,他日常接触的老是那些人,所以日子久了可以用脚步声来辨别来着是谁。在“面对面的社群里”甚至可以不见面就知道对方的行为。
“文字发生之初是“结绳记事”,需要结绳来记事是因为在空间和时间中人和人的接触发生了阻碍,我们不能当面讲话,才需要找一些东西来代话”。而对于文字本身而言,它所能传的情,达的意是不完全的。文字具有多音节和多义,人们往往很难掌握对文字的准确理解,致使在使用它来表达一些情感时词不达意。而且文字太古板,难以体现出当时当地说话人的某种强烈的情感,文字成为传情达意的工具常有这个无可救药的缺陷。文字是间接的说话,而且是个不太完善的工具。当我们有了电话,广播的时候,书信文告的地位已经大受影响。等到传真的技术发达之后,是否还用得到文字,是很成问题的。所以在提倡文字下乡的人,作者提出首先考虑到文字和语言的基础。
在面对面的社群中,我们的话也少了,我们的“眉目传情”,我们“指石相证”,我们抛开了比较间接的象征原料,而求更直接的会意了。所以在乡土社会中,不但文字是多余的,连语言都并不是传情达意的唯一象征体系。
乡土社会的社会关系
之前也曾提及到,由于土地的不可流动性造成乡下人世代生活在一个相对稳定的社群中,因而也使得他们生活在一个由无数私人关系达成的网络社群中,生老病死,结婚生子。费老认为这种社会关系就是所谓的差序格局。
我们把西洋社会关系的格局看成是团体格局,它们常常由若干人组成一个个的团体。团体是有一定界限的,谁是团体里的人,谁是团体外的人,不能模糊,一定的分清楚。而我们乡土社会的社会格局和西洋的格局是不同的,每个人的社会关系就如同将一个石子丢在水面所形成的波纹一样,而自己就是这个波纹的中心。在以自己做中心的社会关系网络中,最主要的自然是“克己复礼”,“壹是皆以修身为本”,这是差序格局中道德体系的出发点,也正是形成中国乡土社会的社会关系的基础。
家族在中国乡土社会中承担着政治、经济、宗教等复杂的功能,是一个事业社群,家的大小是依着事业的大小而决定的。为了要经营这个社群,家的结构就不能仅限于亲子的小组合,必须加以扩大,甚至于整个和自己有血缘关系的大家庭。为了使得整个家庭能够成为一个绵续性的事业社群,我们就需要高效率,而讲效率就得排斥私情,所以在中国的家庭里,夫妇的相敬如宾,女子遵从三从四德,亲子间讲究负责和服从,这是中国事业社群里的特色。
而男女之间的关系是传统的男女有别的观念,他们之间的区别不仅在生理上的,还有心理上的隔膜。由于乡土社会是一个稳定的事业社群,男女的感情模式只能是亚普罗式的,性别和年龄组建保持着很大的距离。他们的结合也只是建立在生育事业的基础上,他们的矜持和保留决定了他们之间不可能发生激动性的感情,他们不向对方希望心理上的契合。
乡土社会的治理
人们通常将现代社会分为“法治”和“人治”社会,但在中国的乡土社会 中,费老却称之为“礼治”社会。所谓礼治,指的是依靠传统的力量、伦理道德及社会习惯对成员的行为进行约束和规范,并对社会成员进行教化。而这种礼治社会也只有在中国乡土社会这种稳定的社会形态才能出现。
在中国乡土社会中,礼并不是靠一个外在的权力来推行的,而是从教化中养成了个人的敬畏之感,使人服膺;人服理是主动的。从这方面看,乡土社会似乎不需要法律来规范权力来约束了,其实不然,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不仅存在礼治,而且还有着法治与人治的因素。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也存在“横暴权利”和“同意权利”。所谓的横暴权力就是我们通常所认为的用权力去支配在下,发号施令,这种权力也是统治者用于压制冲突,夺取政权的手段。但在传统的乡土社会,这种权利受到事实上的限制。而同意权力是社会成员间的一种社会契约,是一种较民主的政治权威的给予。但是在中国的乡土社会还存在另外两种普遍的权力方式——教化权利和时势权力。前者权力不具有剥削性,它是伴随着稳定的社会形态形成而形成的,是一种社会传统规范,每个人都自觉的遵守。而时势权力则在乡土社会里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它是伴随着社会的继替,人们的思想感到迷茫,需要一个时势英雄带领他们完成历史的更替,这样时势权力也随之产生,这种权力在稳定的社会里则被人忽略,这也许就是就是在安定的社会环境中不宜产生英雄的原因吧!
后记
费老的《乡土中国》描绘的是二十世纪四十年代的中国乡土社会,在那个时代中,中国的乡土社会是一个封闭的、稳定的社会。《乡土中国》中所体现的中国乡土社会的特征也是在现实中发现。但是,现代的中国乡土社会,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乡土社会已发生巨大变化。在现在的中国乡土社会中,人们对土地的依赖程度已大为下降,人们的流动性大为提高。正是由于中国乡土社会的物质基础发生变化,同样也使得现在的中国乡土社会的特征发生了巨大变化。所以,现在依旧以《乡土中国》中所描绘的中国乡土社会的特征去评价现在的中国乡土社会是不科学的。但是,费老在《乡土中国》中为我们对乡土社会进行研究提供了一个构架和范式,以及一系列的普遍的理论模式,这对我们研究中国现代的乡土社会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让我们再一次向费老致敬!
苏鹏
09公共事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