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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制度上墙内容 2
编辑:落花人独立 识别码:21-1040557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6-18 18:20:30 来源:网络

第一篇:安全制度上墙内容 2

强化综治安全管理

构建平安和谐校园

校园安全组织建设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长:杨

副组长:刘小虎

员:李

刘晨宏

翟建华

王进军 韦光祖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长:杨

副组长:刘小虎

员:李

刘晨宏

翟建华

王进军

韦光祖

校园安全制度建设:

幼儿园安全工作制度

1.全园教职工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执行幼儿园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切实做好幼儿园各项安全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幼儿安全。

2.根据学校要求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向保教人员、幼儿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并取得家长配合。

3.保安人员要严格执行“保安工作程序及要求”,要有很强的责任心,严格遵守幼儿园开关门时间,做到开门人在,人走锁门,禁止闲杂人员入内。工作时间不能离岗,严格执行幼儿接送卡制度。幼儿入园、离园时间,在大门口查验“家长进园卡”和“接送卡”,若家长无卡,电话通知幼儿所在班级的老师,把孩子送下来,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走孩子。若遇外人接幼儿,教师一定电话核实无误后才能准许其接走幼儿。

4.各班级、各部门定期对辖区内的设施、设备、玩具、用具等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每天一小排查、每月底大排查,),查出问题立即报告或直接联系相关人员维修,落实到位,并做好记录。

5.学期初班主任组织本班成员认真制定班级幼儿安全管理实施方案,要求每位教师、保育员在幼儿一日活动的各个环节加强对幼儿的精心看护和安全管理工作,做到人不离岗、心不离幼儿,幼儿活动不离开教师视线,确保幼儿在园安全。

6.各班严格执行“保教工作程序及要求”,认真做好晨午检工作,并随时检查幼儿鞋带是否系好,身上有无异物,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和解决;发现身体不适的幼儿及时与家长联系接走,并根据情况执行安全预案。加强对幼儿的常规教育,培养幼儿的良好行为习惯;加强对幼儿的安全教育,增强幼儿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幼儿自我保护能力,注意提醒和观察幼儿,不许往鼻子、耳孔塞东西;让幼儿知道幼儿园的名称、父母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等;教育幼儿不自行离开班集体和幼儿园,遇到事情立即向老师报告,不给陌生人开门,不碰洗消物品(84液、厕宝等,要放在规定的地方,不要让幼儿接触到)。

7.带幼儿户外活动,至少有两位老师带队,一前一后,注意场地、器材的安全,严禁幼儿做不适合幼儿年龄的游戏活动。教职工要随时清点幼儿人数,教育幼儿不离队、不掉队、友好游戏、不扔玩具、不推人、不打人,时时处处注意安全。

8.实行保健医生每天至少两次(上午、下午至少各一次)进各班查询幼儿身体状况制度,并做好记录,发现病儿及时说服家长将孩子接回治疗。学期初保健医与班主任一起摸清各班特异体质幼儿情况并根据不同情况做好具体工作。

9.保育员严格执行“保育员工作程序及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卫生、消毒及看护工作,不得简化程序,严格执行消毒柜使用制度。

10.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下班时晚班教师和保育员要检查本班门窗、水嘴、电灯、电扇、录音机、微机、饮水机、电视、空调等是否关闭,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各办公室由其卫生负责人负责.

11.幼儿在园若发生安全事故,当班人员必须及时向园领导汇报并送医院治疗,及时通知家长,不得拖延。写出事故发生情况报告,学校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相应处理。

安全工作责任制度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十部局《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23号令)和《安徽省学校安全工作职责的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逐级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把学校安全责任落实到各级责任人头上。

二、幼儿园的安全工作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领导(部门)责任制,完善“统一领导、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责任保障体系。

三、幼儿园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其职责范围的幼儿园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研究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计划和重大制度措施,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布置的各项任务和要求。掌握幼儿园安全工作总体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督促完善相应措施,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落实幼儿园安全工作管理机构和人员,解决工作经费和必要工作条件。与学校职能部门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其职责和要求,保证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幼儿园发生安全事故时,迅速到达现场组织抢救工作,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事故善后处理。

四、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班子成员,是幼儿园安全工作主管责任人,负责协助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做好具体的统筹协调工作。

五、幼儿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幼儿园安全工作综合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拟定幼儿园安全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重要制度。根据领导小组布置,具体安排各项工作,组织综合性安全工作检查。协调指导安全领导小组其他成员部门结合业务落实好安全工作职责,督促安全隐患整改。协调有关方面做好安全事故处理工作。及时向幼儿园领导反映有关情况,提出改进和加强安全工作的建议,提出对安全工作责任追究的建议。全面掌握幼儿园的安全工作信息。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幼儿园安全工作相关信息。

六、幼儿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部门负责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其正职领导是本部门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是根据幼儿园工作部署,结合实际把安全工作融入到业务工作中,同时研究、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考核。完善具体管理制度,把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头,使每一位职工都明确自己的职责、工作要求和方法。实施对安全工作日常落实情况的检查监督,准确掌握工作动态,积极整改安全隐患,并按规定向上级报告。按幼儿园有关规定,实施对职工安全工作的考核奖惩。

七、幼儿园管理人员和教师是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是认真执行幼儿园规章制度,切实履行自己的安全工作职责。把保证学生安全放在一切工作首位。注意掌握学生动态(包括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各种隐患,采取相应方式处置或者报告。积极学习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掌握相应知识和技能,主动把安全内容融入日常的教学管理工作中。

八、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安全卫生制度

1、园内安全要有专人负责,加强保教人员的责任心。为防止幼儿丢失,防止生人接走幼儿,每日晨检结束即关闭大门。

2、定期检查园内设施,是否有油漆脱落,是否有带钉、木刺、棱角、绊脚的桌椅,地面是否过滑,台阶是否过高,大型玩具连接处有否松动等。

3、定期检查园内和班级内有无安全隐患,如水瓶、开水、过烫的饭菜、刀剪、图钉、锁扣、消毒液、电源插座、暖气、药品等。

4、园内要成立安全委员会,每月召开安全卫生会议一次,定期向家长和保教人员、幼儿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取得家长的配合。

5、注意室内环境卫生,每天小扫一次,每周大扫一次。每日进园、离园时要进行卫生打扫、湿扫、湿抹。消灭四害,保持园内无蚊蝇、蟑螂、老鼠,厕所无异味、无污水、无黄垢。

6、园内要有安全通道,每日下班后,要有专人检查门窗、电源、火源、水源是否关闭。

7、工作时间注意力集中,不干私活,不会亲访友,防止幼儿发生意外,建立健全门卫制度。

8、工作人员的摩托车或非机动车在教学区域要推行,摆放在车棚内。

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一、园长必须掌握和自觉遵守国家颁布的各类安全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安全教育知识和要求,定期对教职工和幼儿进行安全教育。

二、幼儿园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有:安全意识教育、安全防范教育。包括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食品卫生教育、幼儿园活动安全教育、防触电、防溺水教育及各类生活安全教育。

三、安全教育以幼儿为主,让幼儿了解在幼儿园和日常生活中基本的安全知识,掌握在紧急状态下避险和自救的简便方法,熟悉常用的报警、救助电话以及日常安全标记,具备初步的分辨安全与危险的能力。尤其要加强对幼儿进行紧急请况下撤离、疏散、逃生、自救、自护的方法等方面的教育。

四、将安全教育贯穿于幼儿一日生活的各个环节,并通过游戏、教育教学、生活活动等易于幼儿接受形式,进行安全教育。

五、注重幼儿的心理素质教育和心理卫生教育,及时发现幼儿不健康的心理行为表现,帮助幼儿克服各种心理压力,防止和减少幼儿因心理疾病而发生意外伤害事故。

六、在全体教职工中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通过学习和技能训练,提高教职工和幼儿的防范能力以及在紧急状态下自救、互救能力。

七、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其安全工作的责任感,掌握安全知识,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掌握紧急状态下组织幼儿自救自护的方法,能够识别幼儿心理疾病并有针对性地加以教育引导。

八、幼儿园要和家庭密切配合,结合网站、宣传栏、卫生宣教、家长会、家长开放日、家园联系册等形式,向家长宣传有关安全知识,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取得家长的配合和支持,实施幼儿安全教育。

安全定期检查制度

为了切实做好学校的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如下,以保证学校师生正常的教育教学。

一、做到三定:定时、定人、定内容。

1、定时:每周定期对学校各处检查内容进行检查。

2、定内容:校舍和交通安全、周边环境治理、教育教学活动落实、设施设备安全等。

3、定人: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二、检查项目:

1、校内的门、窗、楼板、楼梯、屋面、屋顶有无异常情况,散口、厕所、围墙大门是否有隐患。

2、校内墙体、梁、柱子有无下沉或断裂等现象。

3、校内外墙皮有无空鼓、脱落的危险,有无枯树。

4、用火安全,设备、设施有无隐患。

5、学校电器设备、设施,供水设备、设施,实验设备、设施是否安全可靠。有无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

6、防火、防盗、体育器材、设施是否安全可靠。

7、是否对师生定期进行安全教育。

8、注意检查是否还有其它隐患、险情等现象。

三、做到“二及时”:及时报告、及时记录、及时处理:

1、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发现学生有行为、身体、情绪上的异 常情况时,要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及时通知家长和学校领导。

2、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发现学生进行危险性活动时,要及时 制止。

3、发现学校教育教学设施有安全问题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4、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并报告校长。

5、及时记录:对问题的处理、整改等,做好记录,并由检查人 员签名。

安全信息报告制度

1、发生一般安全事故或了解有与安全有关信息的,第一现场的责任人或知情人要及时将情况报告给该幼儿的班主任、值班领导,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恶化。

2、发生严重安全事故,幼儿园在了解情况后,按照安全信息报送程序将安全信息逐级上报。发生食物中毒或传染病疫情,还要报卫生防疫部门。

3、发生安全事故的,班主任要及时通知家长到校,主动协助解决,不迟延。

4、发生安全事故,为了保证幼儿园稳定,作好安全教育工作,可以适时将情况进行通报。

5、各带班教师应将幼儿园规定的幼儿到校和放学时间、幼儿非正常缺勤以及幼儿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幼儿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6、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幼儿,班主任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安全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幼儿的个人隐私。

7、每月5号之前上报上个月安全情况到教育局安全办,有重大事故要及时报书面报告。

8、书面报告内容:时间、地点、人数,事故性质;事故的处理情况及方法;报告人等。

9、按时分析、上报,做到不应付、不弄虚作假。

10、月报材料分类整理,入档保存。

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1、幼儿园的消防安全工作本着“防患于未然”的宗旨,由幼儿园管理事务后勤的老师专门负责。

2、按照消防有关条例,在各楼道口配置消防灭火器及消防栓,并定期请消防专业人员进行检查、更新。保证各设备使用的有效性和便捷性。

3、由幼儿园消防安全负责人安排,定期向幼儿园各位保教人员进行消防安全讲座,传授消防安全知识,并组织响应的消防演习活动。

4、定期检查幼儿园用电线路、电器等器材的使用安全,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请有关的专业人员进行维修解决。

5、在干燥季节,进一步树立安全意识,加强安全巡查,杜绝消防安全隐患。

6、在各班、仓库等部门建立安全责任制,由班主任及各部门负责人主要负责各自的消防安全工作,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向园的消防负责人员汇报,万一发生火灾,首先应迅速组织幼儿按园定的路线进行疏散,严禁组织幼儿参加救火行动。

7、由各班教师负责做好幼儿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严禁幼儿玩火、玩电以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并严把入园关,严禁幼儿带危险物品上幼儿园。

8、有各班的班老师负责做好对家长的消防安全宣传工作,严禁家长在幼儿园内吸烟,或给幼儿购买易燃易爆的物品。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一、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对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实行半年和年终考评制度,根据考评成绩实施奖励和处罚。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据情况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

1、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绩者;

2、发现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告者;

3、发现初起火灾及时报警和灭火,避免重大损失者;

4、在火灾情况中判断正确,处置果断,扑救事迹突出者;

5、积极参加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在消防业务理论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6、在消防工作中有其它优异成绩和突出表现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根据情况予以罚款:

1、不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不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对消防安全工作造成影响者;

2、在禁止吸烟区域内吸烟或遗留烟头者;

3、擅自使用和遮挡教学、办公等区域内的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器材和消防疏散指示标志者;

4、堵塞、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内摆放物品者;

5、不会使用灭火器材灭火和不会报火警者;

6、无故不参加消防培训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予以罚款,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未经许可擅自施工装修造成火灾隐患者;

2、违章使用电器设备和私拉乱接电线者;

3、未经允许动用电气焊及明火施工者;

4、违规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者;

5、损坏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者(不包括赔偿金);

6、装修使用易燃材料和不按规定进行阻燃处理者;

7、违规安装使用不合格电器产品者;

8、不遵守消防法规引起火灾或造成重大火灾隐患者(不包括火灾造成的损失赔偿);

9、其它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门卫管理制度

1、根据园内规章制度,做好门卫工作。按时开关门,做到人不离岗,有事离开时须有人代班。

2、注意园内的动静,防止幼儿走失或外人进入,遇见家长或生人要进园,需问明情况,做好登记并核准后方可放人。

3、做好园内物资的监管工作,集体财产不得私借或带出园,特殊情况须有领导批示。

4、保证园内安全,教工的摩托车或非机动车进大门时,一律下车推行。汽车、推销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园内。

5、工作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叫接私人电话,拒绝私人访客,工作来访者必须登记入内。

6、晨间接待时,配合保健老师做好晨检工作,做到不漏检幼儿,不丢失幼儿物品。遇雨雪、刮风天气、做好防护工作。

7、夜间值班时,注意防火、防窃、,检查门窗是否关好,如遇可疑情况,即使通知园长或公安机关。

8、注意门前的清洁卫生,每日清晨打扫大门内外的卫生及进行绿化养护,使幼儿进园时感受到环境的优美整洁。

9、个别家长晚接幼儿时,班级将这些幼儿托付给门卫,要有值班老师陪护,必须加强责任心,照顾好晚离园幼儿的情绪,直至家长来接。

10、门卫人员衣着整洁,上班不抽烟,语言和蔼、文明。传达室要整洁、并有记录簿或留言板。

幼儿接送制度

1、严格遵守幼儿一日生活作息时间,正常接送时间为:早上7:40—10:40(夏令)、7:40—10:40(冬令);下午:15:00—17:10夏令)、14:00—16:40((冬令)。傍晚由值班教师管至接完为止。

2、家长接送幼儿时亲自将孩子送到值班教师手中,方能离园,来接时,如遇到晚接时间,需到值班老师处签字才能接走。

3、如委托他人接送孩子,家长亲自向本班老师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并说明来接人员的体貌特征,同意后才能接走,否则,本班老师有权拒绝接走孩子。

4、家长从班内接走孩子后,立即离园,不要在园内逗留、玩耍,以免意外事故发生。

5、家长接送孩子时,必须服从园门卫人员的指挥,将使用车辆在指定范围处停放好,不得随意停放,堵塞园区交通。

6、每学期初,幼儿园向家长发放接送幼儿的书面规定,双方共同为幼儿安全负责。

晨、午检制度

一、晨检

1、晨检要求:

每天幼儿入园,须接受早班教师的晨间检查。

2、晨检内容:

一摸: 幼儿有无发热现象。

二看:观察幼儿精神状态、面色等,传染病早期表现,咽部、皮肤有无皮疹等。

三问: 个别幼儿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

四查 :有无携带不安全的物品,发现问题迅速处理。

二、午检

1、午检要求: 每天中午幼儿入园前,须接受值班教师的午间检查。

2、午检内容:

先观察幼儿精神状态、面色及有无发热现象。其次让幼儿自己先把衣兜里的玩具或其他物品全部掏出放在规定的地方,教师检查幼儿有无携带不安全的物品。

三、晨、午检记录

晨午检后,教师需将健康观察中发现的异常情况登记下来,并关注当日幼儿情况,如有异常情况,及时联系家长。

外来人员入园登记制度

为维护校内正常秩序,强化内部管理,预防、减少违法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保卫教职工、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1、我园实行封闭式管理,上课期间封闭校门,学校实行外来人员来访登记制度,当班门卫值班人应严格执行校外人员进出审查、登记制度,提高警惕,禁止携带管制刀具,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的人员和神志不清、、酗酒、衣衫不整及行迹可疑人员进入校园严防坏人混入园内破坏、捣乱。

2、幼儿在校期间,除校内人员外,教学区内不准任何校外人员与幼儿接触,不准任何幼儿私自离开幼儿园。必须有家长来接,方可外出。

3、校门实行检查登记制度。校外人员来访,无论因公或因私到校都要出示有效证件,并如实填写《来访登记表》,得到值班人员许可,方可入内。

4、严格执行校外人员进出登记制度。校外人员来访,应在门卫与幼儿园相关人员电话确认后,填写会客单,注明来访者姓名、单位、校方接待人,进校时间等,并领取入园证,方能进入,离园时,来访者需将需将入园证交给门卫。

5、对按规定允许进入校园,但观其行为又有嫌疑的人,值班人员应掌握其活动情况,并予以记录,必要时请其出校。校外人员无正当理由到校,不遵守本园制度,不出示证件并登记的,值班人员应及时报警,以防止意外发生,报警电话:110

6、门卫、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如果因执行封闭式管理不到位造成损害,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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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卫生消毒制度

一、幼儿园环境卫生

1、由幼儿园消毒人员做好消杀记录,分管领导督促消毒工作。

2、园内各教室、办公室、公共区域,坚持每天两次小扫除,每周一、三大扫除。每天有充足时间打开门窗,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3、幼儿园消毒人员负责进行每周一、三对校园内进行定期消毒、并做好灭“四害”工作。

4、如发现园内、社区等地发生类似传染病病例,按幼儿园安排做好专项消毒工作。

5、各班、各办公室饮水机由值班人员进行保洁、消毒工作。

二、个人卫生

1、儿童应做到勤剪指甲、勤洗手、勤洗澡、勤换衣服。

2、儿童饮水必须自带茶杯,严禁饮用生水。

3、教育儿童做到饭前便后要洗手。

4、幼儿园洗手设施及时放置消毒肥皂或洗手液。

第二篇:团委制度上墙内容

“五上墙”,即团旗上墙,团员权利和团员义务上墙,入团誓词上墙,团建制度上墙。二是拓展宣传阵地。为扩大共青团工作在社会上的影响力,华亭团县委积极利用网络、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在全县营造了良好的团建氛围创先争优活动——三中团委上墙内

一、安远三中团委工作制度

共青团是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既具有先进性,又具有群众性。根据团组织的工作性质,结合我校团委的特点,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1.坚持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为思想武器,坚持以学校党委为领导,团委为指导,以支部为基础,以活动为平台作为团委的工作原则。

2.带领团员青年积极投身于学校的建设,树立热爱祖国、热爱学校、热爱集体的思想,充分发挥共青团的主力军作用。

3.搞好团内组织管理,加强团的自身建设,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

4.指导各团支部开展工作,定期对团支部进行检查、督促。5.做好团员干部的选举、培养工作,提升团委的整体素质,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学习和锻炼的机会。

6.及时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工作,带领团员青年积极开展各项有益的活动,以活跃团的组织生活。

7.在团员青年中进行党团知识教育,开展培训活动,提高团员青年的思想觉悟。

8.树立为团员青年服务的意识,切实反映他们的心声,解决他们的难题。

二、安远三中团委工作职责

1.组织团员青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学习党、团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2.宣传执行学校和上级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充分调动团员的积极性,带领团员青年努力完成党交给的任务。

3.教育团员青年尊老爱幼,向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学习,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发扬共产主义精神,树立新的活动风尚。

4.根据青年特点,开展具有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的活动,提高团工作的影响力、吸引力。

5.了解和反映青年的思想要求,维护他们的利益,关心他们的学习、生活情况,开展有益的文娱活动。

6.发展新团员,按时收缴团费,办理超龄离团手续,表彰先进,执行团的纪律,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组织发展党员的培养对象。

7.对团员进行教育管理,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监督团员切实履行团的义务,保障团员的权益。

8.完成学校、上级团委交给的其它任务,配合各部门做好学校的各项工作。

三、安远三中团委创先争优活动组织机构

组长:郑顺明 副组长:吴小清、李明

成员:曾巧俊、廖文李、杜金镜、卢健琳

四、安远三中优秀团员评选标准

1、思想健康向上,自觉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

2、积极进取,各学科成绩较好;

3、积极参加班级、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努力提高自身各方面的素质;

4、诚实守信,勇于改正缺点和错误,自觉维护团结;

5、尊敬师长,关心他人,能助人为乐;

6、勇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能倡导正确的舆论导向;

7、具有环保意识,不乱扔果皮纸屑,爱护班级、校园环境;

8、准时参加每一次会议,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

9、按时缴纳团费,及时认真地完成各级团组织布置的各项任务。

五、安远三中优秀团干评选标准

1、符合优秀团员条件的全部评选,全面衡量。

2、工作勤奋,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于思考,勇于创新,自己动手,多干实事,敢于迎难而上,积极主动地在青年学生中开展工作。

3、以身作则,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在团员青年中具的一定的威信和号召力,能够带领和组织团员青年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4、作风扎实。朝气蓬勃,实事求是,敢想敢干,讲究实效,有合作奉献精神,做青年的知心朋友。

六、安远三中先进团支部评选标准

1、有一个健全而坚强的团支部班子(团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文艺委员等),班子凝聚力强,能积极带领团员青年完成上级布置的任务,并结合自身特点,能独立组织了有益团员青年身心健康、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的活动。

2、团员发挥作用好,能自觉遵守团的纪律,支部团员一年内未出现过重大违纪现象,其班级在学校的量化考评(十好红旗、学生会检查)处于前列;团员之间团结,友爱互助,积极进取,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

3、能充分发挥助手和桥梁的纽带作用,并经常向校团委汇报工作,关心广大同学的学习、生活。

第三篇:制度上墙内容

大化瑶族自治县河长会议制度(试行)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大化瑶族自治县河长会议的组织工作。

第二条会议由市总河长或河长主持。总河长主持召开的河长会议,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河长主持召开的会议,主要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其他成员单位成员参加。其他参会人员由总河长或河长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河长会议由市河长制办公室商市党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

第三条 河长会议主要内容:研究制定河长制相关制度和办法;协调解决江河湖库管理保护、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项;统筹协调有关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的制定、衔接与实施;协调解决部门之间、县(区)之间有关江河湖库管理保护的重大争议;部署开展综合考核工作。

第四条 经与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大化瑶族自治县总河长或河长综合讨论意见作出的会议决定,应以印发会议纪要形式最终形成会议决议。

第五条 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经大化瑶族自治县总河长或河长审定后印发。会议研究决定事项由相关县(区)总河长、河长、大化瑶族自治县河长会议成员单位负责承办,大

化瑶族自治县河长制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督导,并定期将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向大化瑶族自治县总河长或河长报告。

大化瑶族自治县河长制信息共享制度

(试行)

第一条本制度用于规范大化瑶族自治县本级河长制信息的采集、交换、通报、公开、共享工作。

第二条 大化瑶族自治县河长制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大化瑶族自治县河长制信息共享工作,负责信息管理系统的运行维护;重大事项应提请大化瑶族自治县河长会议研究决定。

第三条 大化瑶族自治县河长制信息利用公共传播媒体和宣传广告、公示牌等方式发布。河长制信息公开一般包括河长名单、河长职责,江河湖库基础属性信息及管理保护动态信息,河长制工作监督举报、投诉电话等。

第四条 信息通报以大化瑶族自治县河长会议、河长制工作简报、工作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为主要载体进行;涉及公众利益的重大或敏感涉水事项信息,在适当范围内以一定形式通报;通报信息内容为相关县(区)和大化瑶族自治县河长会议成员单位推行河长制工作情况

第五条 大化瑶族自治县河长制信息原则上每个月通报1次,重要工作调度、工作进展以及公众关注的重要事项适时通报。

第六条 信息共享内容主要包括江河湖库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方面的信息,以及直接或间接影响江河湖库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的相关信息。

第七条 大化瑶族自治县河长制办公室负责督促指导相关部门按照河长制信息共享要求提供应共享的河长制信息。

大化瑶族自治县河长制信息报送制度

(试行)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大化瑶族自治县河长制信息的报送和监督管理。

第二条 河长制信息报送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实行分级负责、逐级报送。信息的报送、管理和使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要求。

第三条 大化瑶族自治县河长制办公室负责大化瑶族自治县本级河长制信息报送工作;负责督促大化瑶族自治县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县(区)河长制办公室开展信息报送工作。县(区)及以下河长制信息报送分级负责、逐级上报。特别重要的河长制信息,经总河长同意,可越级上报。

第四条 河长制信息分为日常信息、信息、专题信息和专业信息。

第五条 报送方式可以采用公文报送、电话报送、微短信报送和网络报送等多种方式。重要信息应采取公文报送方式,须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如遇紧急情况,可先采取电话、微短信和网络等便捷方式报送后再行公文报送。

第六条 各单位、县(区)应严格遵守信息报送制度,按规定明确信息报送责任人和联络员(信息员),组织开展信息报送工作。河长制信息报送工作是对落实河长制工作情况考核评估的重要内容。因组织不力、把关不严造成迟报、瞒报、误

报、虚报、漏报,造成不利影响或导致工作被的,对责任单位和县(区)进行通报批评。约谈相关负责人,情节严重的提请有关权力机关进一步调查处理。

大化瑶族自治县河长制工作督察制度

(试行)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大化瑶族自治县河长对大化瑶族自治县河长会议成员单位、下级河长的工作督察;适用于大化瑶族自治县河长制办公室对县(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督察;适用于大化瑶族自治县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对下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和对口联系县(区)的督察。

第二条 督察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督促指导、整改提高的原则。

第三条 督察组织形式按督察主体和督察对象不同分为河长督察、河长制办公室督察和河长会议成员单位督察三类。

第四条 202_年6月前重点督察全面建立河长制进展情况。202_年6月后重点督察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成效。

第五条 督察单位通过听取情况汇报、审阅自查报告和文件资料、实地察看核查、听取公众意见、突击暗访等形式开展督察。督察过程中可聘请社会监督员、第三方机构对江河湖库管理保护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督察报告的部分内容。

第六条 督察单位突击暗访可考虑不定时间、不定地点、不打招呼,直奔现场、直接检查。

第七条 大化瑶族自治县河长制办公室适时对督察情况进

行通报。

大化瑶族自治县河长制考核问责和激励制度

(试行)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对大化瑶族自治县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和县(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考核问责和激励。

第二条 考核对象为县(区)总河长、河长、河长制办公室;市河长会议成员单位。

第三条 考核内容为:全面建立河长制情况;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加强江河湖库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情况;全面加强水污染综合防治情况;加大水环境保护和治理力度情况;加大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力度情况;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情况。

第四条 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经大化瑶族自治县河长会议审定后,由大化瑶族自治县河长制办公室向各县(区)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通报。大化瑶族自治县组织部门将考核结果纳入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和党政正职政绩考核。大化瑶族自治县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将考核结果纳入大化瑶族自治县相关责任单位绩效考评。考核结果作为问责、奖励的依据。

第五条 对考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相关考核对象应当在考核结果通报后一个月内,制定整改措施,向大化瑶族自治县河长制办公室书面报告。大化瑶族自治县河长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整改。

第六条 问责方式有: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责令公开道歉;党纪政纪处分;组织处理,包括停职检查、调离岗位、降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等。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同时使用,具体由有处理权的机关实施。

第七条 激励措施:对在江河湖库管理保护、突发事件处理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或者在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效的单位和个人,大化瑶族自治县河长制办公室将给予通报表扬,并将情况报请大化瑶族自治县党委、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按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大化瑶族自治县全面推行河长制验收制度

(试行)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对县(区)全面建立河长制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验收。

第二条 按分级负责原则组织验收。大化瑶族自治县组织对县(区)进行验收,并以随机抽取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乡镇进行抽验。

第三条 全面建立河长制是验收总体目标。具体验收内容包括工作方案到位情况、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情况、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情况、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

第四条 验收流程分为验收准备、自验、验收三个阶段。第五条 202_年3月至6月,采取自查、全面检查、重点抽查的方式,对各县(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行对照检查,督促整改落实措施,总结经验做法,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做好验收准备工作。202_年6月前,各县(区)要完成自验工作,并提交验收申请文件、自验总结报告、验收资料汇编等验收材料。

第六条 按分级验收原则组织验收。大化瑶族自治县河长 — 10 —

制办公室接到县(区)河长制办公室验收申请文件和自验总结报告和相关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组织工作组对该县(区)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结论。

第七条 由验收工作组对县(区)推行河长制工作进行验收,对达到验收标准的予以通过验收;对存在的问题出具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完毕,如期整改不到位的,不予通过验收,并严格追究责任。

第四篇:制度上墙

院总值班制度

(一)院总值班由院领导和职能科室相关人员参加,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内的医疗、行政和临时事宜。及时传达上级指示处理紧急事宜。

(二)负责检杳科室值班人员在位情况,对重要部门,科室要到场检查,了解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三)值班人员遇有不能解决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院领导请示报告,根据领导意见负责组织处理。

(四)总值班人员,按时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五)值班人员根据需要有权组织人员,集中力量解决临时发生问题,有权调动医院机动车辆。

(六)值班时间: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以外的时间,均由总值班负责。

(七)每天交班前,清扫值班室内卫生认真做好室内物品交接。

消毒隔离制度

(一)医护人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必须高度重视消毒隔离制度,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以防止院内交叉感染。

(二)各科室均要有严格的消毒隔离制度,并应遵照执行,科主任与护士长做好检查、监督工作。

(三)门诊或普通病房发现法定传染病人或可疑病人应立即上报,并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妥善处理。

(四)传染病人用过的敷料,器械均应按规定处理。排泄物、呕吐物必须经过净化消毒,传染病人用过的衣物、被服应消毒后再清洗,医院污水须经过消毒处理后才能排放。(五)医务人员进行各种操作、诊疗、处置前后均应流水洗手,各部门必要时备有0.2%的84消毒液浸泡手,每天由护士负责更换消毒液。

(六)全院各科室污物,废物要用容器袋装好,分类进行统一处理,不准乱堆乱放。(七)全院医务人员上班时应必须穿戴工作衣、帽,着装整洁,无菌操作时应戴口罩并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

(八)院感染专职人员应定期组织检查消毒隔离工作,深入科室进行监控监测,做好检查记录。

查对制度

查对制度是保证医疗安全,防止事故差错一项重要制度。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岗位查对制度。

(一)临床科室

1、医生在开处方,医嘱或进行诊疗时,必须仔细查对病员姓名、性别、年龄、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2、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观察病情变化和处置后反应。

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4、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品或精神药品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检查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每种药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输血前,须经两人查对,无误后方可输入;输血时须注意观察,保证安全。输血完毕,瓶内余血保留24小时后方可处理。

6、值班护士查对医嘱时不准聊天,不打电话,不准闲人进屋,整理医嘱时,必须认真核对,做到准确无误。

7、除紧急情况外不得使用口头医嘱,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仔细核对,执行后必须及时补写医嘱。

(二)手术室

l、接病员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诊断、手术名称、术前用药。

2、手术前,必须查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药。

3、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术前与缝合前清点所有敷料和器械数,手术结束时,再清点复核1次。

(三)药房

1、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品剂量、配注禁忌。

2、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项。

(四)血库

1、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两人工作时要“双查双签”,一人工作时应做正反定型。

2、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病案号、床号、姓名、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袋号、采血日期、血液质量,双方签字后方可取走。

(五)检验科

1、采取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验目的。

2、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

3、检验时,查对试剂、检验项目。

4、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

5、发报告时,查对科别、姓名、检查项目及结果。(六)放射科

1、检查时,查对科别、病案号、姓名、性别、年龄、片号、部位、目的。

2、诊疗时,查对科别、病床、姓名、部位、时间、角度、剂量。

3、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案号、姓名、检查项目、临床诊断。(七)理疗科及针灸室

1、各种治疗时,查对科别、姓名、部位、种类、剂量、时间、皮肤。

2、低频治疗时,查对极性、电流量、次数。

3、高频治疗时,检查体表,体内有无金属异物。

4、针炙治疗前,检查针的数量和质量,取针时,检查针数和有无断针。(八)供应室

l、准备器械包时,查对品名、数量、质量、清洁度。

2、发器械包时,查对名称、消毒日期。

3、收器械包时,查对数量、质量、清洁处理情况。

(九)特殊检查室(心电图、脑电图、超声波)

1、检查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查目的及部位。

2、诊断时,查对姓名、编号、临床诊断、检查结果。

3、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医务科工作制度

(一)在院长的领导下,根据医院的工作计划,结合医疗工作实际,定期拟定医院医疗业务工作计划,经过院务会讨论同意后,具体组织实施,定期分析和研究工作中的问题和对策,为医院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二)经常深入科室,了解和检查医疗工作制度,医疗技术操作常规和医疗、医技人员工作职责的贯彻执行情况,提高医疗质量和医疗技术水平,做好科室间的协调工作,保证医疗工作贯性运转。

(三)制定本院的医疗质量管理方案,建立目标体系,评价标准和实施办法,报院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做好经常性医疗事故和差错的防范工作,保证医疗安全,及时对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进行调查,组织讨论提出处理意见,报院技术委员会讨论。

(五)支持和帮助临床医疗科室开展的新业务、新技术,组织协调危重病人的抢救、疑难病例的讨论、重大手术的审批和院内外会诊工作。

(六)组织对全院卫生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

(七)协助院长或主管院长组织科主任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医疗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和临床医技科室主任联席会。

三、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一)医院必须把医疗质量管理列为医院工作的重点,建立院、科二级质量管理组织,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二)院、科二级质量管理组织应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医疗质量监控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医疗质量管理目标、计划措施、效果评价及信息反馈等。

(三)对全体人员进行质量管理教育,提高质量意识,树立“质量第一”观念,积极参加质量管理活动。

(四)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定期检测,分析各项医疗质量指标,针对问题,提出对策,改进工作。

(五)建立、健全登记、统计制度,定期通报质量管理情况。(六)医疗质量的检查结果应与科室评优、个人评奖相结合,并作为职工奖惩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四、医疗经费管理

(一)医院医疗经费在院长领导下,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并实施审计、监督。日常经费开支,坚持一支笔审批,对计划和重大开支须经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二)实行医疗成本核算,准确计算,合理分配,有效使用各种经费。

(三)认真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和规章制度,一切医疗收费均按当地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五、院领导深入科室制度

(一)院领导要经常深入科室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医院在运营中存在的问题,指导全面工作。

(二)经常巡视病房,重点督查医疗、护理、教学、科研及服务质量、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发现问题限时整改。

3(三)每月深入科室一次听取科室工作人员意见和要求、及时为科室排忧解难。(四)院长接待日每月一次,由院办公室负责组织安排,征求患者意见、协调部门之间工作。解决病人在诊疗中遇到的困难,改进工作,方便患者就医。

(五)业务院长根据需要,定期参加业务实践,如查房、疑难病历会诊、危重病人抢救、重大手术及有关业务活动。

医院传染源管理制度

(一)医院传染病人,应根据传播途径分别进行严密隔离,以及呼吸道、消化道、接触、昆虫和血液隔离。

(二)严格执行消毒常规,传染病人出院、转科、死亡等离开隔离区时,所有物品必须进行终末消毒。

(三)检验有传染性的标本时,应当防止污染工作台、地面、衣物等。检验完毕的标本应先消毒后处理,检验单发出前应消毒,菌种应由专人保管,专册登记。

(四)对已被感染的传染病人应尽快治疗,医务人员接触传染病人应当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

(五)高危区工作人员应当定期进行带菌检查,根据检查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

医疗场所,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病室内禁止吸烟,做到空气清新、无蚊、无蝇、无鼠害、无蟑螂,定时清扫,并做到卫生用具专室专用。

(二)禁止随地吐痰,乱扔乱倒污物、污水。

(三)医院内的污水排放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医院污水排放标准。

(四)各种医疗器械、室内桌、椅、操作台,地面和空气等消毒应当按《医疗护理技术操作常规》和《消毒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要求执行,并定期对消毒剂的浓度、效果及空气含菌量进行监测。

(五)医务人员在进行各项操作前后,必须按照要求洗手,感染高发区医务人员在操作前后应当进行手的消毒,各种注射、穿刺、采血器具必须一人一用一灭菌,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卫生用品,用后必须及时回收,集中销毁。

(六)共用重点监测科室(消毒供应室、手术室、治疗室、注射室)均应严格执行消毒常规,已消毒、灭菌的物品应当注明失效日期,并定期对灭菌物品和空气进行细菌学监测。

挂号室工作制度

(一)门诊病员应先挂号后诊病(急重危病人例外)。

(二)挂号室应分科挂号,已有门诊病历的病员挂号时应加盖日期及科室印章。(二)转科病员或需要诊治另一疾病时须重新挂号(会诊病人例外)。(四)挂号诊病当日一次有效,复诊时应重新挂号。

(五)各种检杳报告单或X线片号应填写或粘贴病历上,以便复诊时对照。

(六)挂号室工作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态度和蔼,解答耐心,初诊病历要填齐首页各栏。

病历书写制度(一)病历记录应用钢笔书写,力求通顺、完整、简练、字迹清楚、整洁、不得删改、倒填、挖补剪贴,医生应签署全名,并按规定顺序排列整齐。

(二)病历一律用中文书写,无正式译名的病名以及药名等可以例外,诊断、手术应按照疾病和《手术分类名称》填写。

(三)门诊病历书写要求

1、要简明扼要。病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所由挂号室填写。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各种阳性体征和必要的阴性体征,诊断或印象诊断及治疗、处理意见等均需记载于病历上,由医师(士)写并签全名。

2、间隔时间过久或与前次不同病种的复诊病员,一般都应与初诊病员同样写上检查所见和诊断。

3、每次诊治、均应填写日期,急诊病历应加填时间。

4、请求他科会诊,应将请求会诊目的及本科初步意见在病历上填写清楚。

5、被邀请会诊医师应在请求会诊的病历上填写检查所见、诊断和处理意见并签字。

6、门诊病员需要住院检查和治疗时,由医师签写住院证,并在病历上写明住院的原因和初步印象诊断。

7、门诊医师对转诊病员应负责填写转诊病历摘要。

(四)住院病历的书写要求

1、新入院病人必须填写一份完整病历,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所,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个人生活史(女病人月经史、婚姻史、生育史)、体格检查、化验检查、特殊检查、小结,初步诊断,治疗处理意见,由医师书写签名。

2、入院记录应在24小时内完成,急诊病人应即刻检查填写。入院记录要求书写详细、准确、表达清楚、内容应包括诊断依据、鉴别诊断和治疗计划。

3、再次入院者(同病或原病密切相关的疾病)应写再次入院病历。

4、病程记录(病程日志)包括病情变化、检查,所见鉴别诊断,上级医师对病情的分析及诊疗意见,治疗过程和效果。凡施行特殊处理要记明施行方法和时间。病程记录一般应每天记录一次,重危病员和骤然恶化病员应随时记录。病程记录由经治医师负责记载,主治医师应有计划地进行检查,提出同意或修改意见并签字。

5、手术病员的术前准备、术前讨论、手术记录,麻醉记录,手术后返回病房的当日病情,均应详细记入病程记录内或另附手术记录单。

6、更换经治医师时由交班医师在病程记录中书写交班小结。阶段小结每月一次由经治医师负责填入病程记录内。

7、凡决定转诊,转科或转院的病员,经治医师必须书写较为详细的转诊,转科或转院记录,主治医师审查签字。转院记录最后由科主任审查签字。

8、各种检查报告单应按顺序粘贴,各种病情介绍单或诊断证明书亦应附于病历上。

9、出院总结和死亡记录应在当日完成。出院总结内容包括病历摘要及各项检查要点、住院期间病情转变及治疗过程、效果、出院时情况、出院后处理方针和随诊计划。由经治医师书写、主治医师审查签全名。死亡记录除病历摘要、治疗经过外应记载抢救措施,死亡时间、死亡原因,由经治医师书写、主治医师签全名,凡做病理解剖的病员应有详细的病理解剖记录及病理诊断。死亡病历讨论也应做详细记录。

10、中医、中西医结合病历应包括中医、中西医结合诊断和治疗内容。

查房制度(一)院领导查房,每周一次,按照领导分工,深入科室,检查科室业务技术建设和医疗质量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机关职能部门应派人参加。

(二)科主任或主任医师查房:一般每周1-2次,查房时各级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解决疑难病例;审查对新入院,重危病员的诊断、治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检查医嘱、病历、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意见,进行必要的临床教学工作。

(三)主治医师查房:一般每日一次,查房时应有住院医师及有关护理人员参加,要求对所管病人分组进行系统查房。尤其对新入院、危重、诊断不明、治疗效果不好的病员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并向科主任汇报,检杳病历并纠正其中的错误,了解病员病情变化征求病员意见,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决定出、转院问题。

(四)住院医师查房:一般每日至少二次查房。对所管辖病人要逐个检查。重点巡视重危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病员;根据病情变化,更改医嘱,对诊断不明、疗效不佳病人要重点研究,提请上级医师诊查或会诊,对检验、X线报告和其他检查结果、要仔细分析,提出进一步检查与治疗意见、检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开具次日特殊检查医嘱,认真做好病程记录。

(五)值班医生查房:要详细听取交班医生和护理情况的报告,接班后对重点病人(危重、新入院病人等)及时巡查(夜间巡查须有护士随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必要时请会诊。下班前做好交班记录。

(六)护理查房:护士长组织护理人员每周进行一次护理查房,检查护理质量;研究解决疑难问题,倾听病人对护理工作的反映,按计划结合临床实际进行教学。

麻醉工作制度

(一)麻醉医师应于手术前一天到科室检查病人,熟悉手术病员的病历,各项检查结果,了解术前准备情况,确定麻醉方式,重大手术与术者一起参加术前讨论,共同制订麻醉方案,凡施行麻醉,必须书写麻醉记录。

(二)麻醉前,应认真检查和准备麻醉药品,器械及急救设备,严格执行技术操作常规和查对制度,保证安全。

(三)麻醉医师在麻醉期间要坚守岗位,密切观察,认真记录。如有异常情况及时与术者联系,共同研究,妥善处理。

(四)手术完毕,麻醉终止,麻醉者要把麻醉记录单各项内容填写清楚。危重和全麻的病员,麻醉者应亲自护送,并向值班人员交待手术麻醉的经过及注意事项。

(五)麻醉者应进行术后随访,对全麻及其他危重病员,新开展的麻醉技术,应于24小时内随访,将有关情况记入麻醉记录单。遇有并发症,应协助处理,严重并发症应向上级汇报。

(六)术后应及时清理麻醉器械,妥善保管,定期检修,麻醉药品应及时补充。

(七)麻醉医师应随时参加抢救呼吸、心跳突然停止等危重病人,应在技术操作,急救器械等方面做好准备,必要时应安排人员昼夜值班。

手术室工作制度

(一)各科应于手术前一天上午填好手术通知单,送交手术室,并注明特殊用品,有经血液或体液传播可能的患者应注明,急诊手术可先电话通知,以后再填手术通知单,手术室随时做好急诊手术的准备工作。

6(二)各科事先应做好各项术前准备,手术人员应按时到达手术室,手术室护士应按时接回病员,并认真查对。

(三)进入手术室的人员,必须更换手术室专用的衣、裤、帽、鞋、口罩,严格遵守手术室规则,院内参观须经手术室护士长同意。

(四)手术人员在手术前认真查对,术中精力集中,密切配合,以确保手术顺利进行,不得大声谈论病情或与手术无关的事,保持室内肃静。

(五)手术人员应遵守无菌技术操作,无菌手术和有菌手术分室进行,如须在同一手术间进行,先做无菌手术,后做有菌手术。

(六)污染的器械和敷料,及时进行清洗、消毒处理。有经血液或体液传播可能的患者,用过的手术器械须用高效消毒液浸泡,其它物品用高效消毒液擦拭,特殊感染须进行特殊处理,必要时暂停手术,彻底消毒。

(七)做好手术室的卫生整顿,定期检查无菌消毒剂的浓度,数量和质量,及时补充、更换。定期做空气消毒,空气和指皿培养,检测资料应逐日归档保存,无菌手术切口发生感染时,应与临床科共同讨论,找出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按月做好手术登记,统计工作。(八)手术采取的标本,术毕由手术医师填写病理检查申请单,并及时送检。

(九)建立常规手术器械卡片,准备器械时按卡片进行查对,同时检查器械性能,保证适用,特殊重大手术,术者应亲自检查,手术包必须标明名称,失效期和责任者编号。手术室物品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需外借时,急救器材需经手术室护士长或值班人员同意,贵重器材需经医务科批准。

(十)各种药品,器材均应定位放置,用后放回原处,手术器械应有专人保管,定期清点,擦拭和维修,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应有明显标志,氧气,氧化亚氮等不同种类气体的瓶罐或管道开关,应用不同颜色分类标志,醒目可辨,并按规定存放。

护理部工作制度

(一)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护理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二)负责组织制定护理工作计划和护理工作制度,严格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和无菌技术,促进全院护理质量的提高。

(三)做好经常性的医疗差错和事故的防范工作,保证医疗护理工作的安全,对护理差错或事故及时调查了解,认真进行讨论并提出处理意见,报院科学技术委员会。

(四)负责组织护理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定期进行考核,加强护理技术管理,开展护理工作的科研和技术革新,不断提高护理技术水平。

(五)督促科室护士长,搞好病房管理,达到环境整洁、安静、舒适安全、工作有序的要求,对病人进行住院指导和生活管理,搞好基础护理,合理控制陪护,积极创造条件,使病房设置规范化。

(六)定期对各科(病房)常备药品、器械物品的领取及无菌消毒隔离等情况进行检查。

四、护理文件书写制度

(一)护理文件要严格按规定填写,要用钢笔正楷书写、文字简练、应用医学术语记录病情,记录整洁无涂改,外文或药名要写全名或按规定缩写。

(二)病人住院期间,护理文件要定点存放、病历各种表格要排列整齐,不得撕毁、拆散、涂改或丢失。

(三)病人出院或死亡,应记录出院或死亡时间,按规定整理好病历由病案室保管。(四)病房交班报告本,须保存一年以上以备查阅。

病房管理制度

(二)定期向病员宣讲卫生知识,做好病员思想、生活管理等工作。

(三)保持病房整洁、舒适,肃静、安全、避免噪音,做到走路轻、操作轻、说话轻。(四)病区床单位的陈设,室内物品和床位摆放整齐并固定位置,未经同意不得任意搬动。(五)保持病房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每日至少清扫两次,每周大清扫一次。

(六)医务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工作帽、着装整齐,必要时带口罩,病房内不准吸烟。(七)病员被服、用具、按基数配给病员,出院时清点收回。

(八)护士长全面负责,保管病房财产、设备,并分别指派专人管理。建立帐目、定期清点。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管理人员调动时,要办好交接手续。

(九)定期召开病人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病房工作。

(十)病房内不得接待非住院病人,不会客。医生查房时不接私人电话,病人不得离开病房。

病人住院守则

(一)住院病人应遵守住院规则,听从医护人员指导和管理,与医护人员密切合作,服从检查、治疗和护理,安心休养。

(二)住院病人应遵守医院作息时间,在查房、诊疗时间内不得擅自离开病房。(三)住院病人饮食要严格遵守医嘱,院外送进的食物,须经医生或护士同意方可交给病人。

(四)住院病人及其家属不得自行邀请院外医生诊治,不得指名要药或强求不必要的检查治疗,也不得随意到院外购药应用。

(五)住院病人不得在医护办公室逗留、闲谈,不得翻阅病历及其他有关医疗记录,未经医护人员许可不得进入诊疗场所。

(六)住院病人不得随意外出或在院外住宿,如有特殊情况,须经医师批准后方可离开,否则按自动出院处理。查房和治疗时不得离开床位。

(七)住院病人应注意个人卫生,经常保持病房内外整齐清洁和安静。(八)住院病人除携带少量必须生活用品外,不得带入其他物品,贵重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

(九)住院病人应穿病员服,不得乱串病房或自行换床位。非探视时间,不准会客。(十)住院病人可随时对医院工作提出意见,帮助医院改进工作。

(十一)病人如不遵守以上规定,院方应予以劝阻教育,必要时通知其家属或工作单位协助处理。

探视陪伴制度

(一)探视病人应严格遵守探视时间。每次探视不得超过两人。

(二)学龄前儿童不得带入病房,传染病人一般不得探视和陪伴。抢救病人的探视应服从治疗需要,探视危重病入可持病危通知单。

(三)陪伴需严格控制,确需陪伴者由医师、护士长决定留陪一人,值班护士发给陪伴证,停止陪护时将证收回。保持病房整洁、安静、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

(四)探视和陪护人员必须遵守院规,听从医护人员指导,不得擅自翻阅病历和其他医疗记录。遇查房或进行诊疗工作时,陪护应退出病房,不得谈论有碍病员健康事宜。不得私自将病员带出院外。

8(五)探陪人员要爱护医院公物,节约水电。凡损坏医院设施、物品者应照章赔偿。(六)探视和陪护人员只准到所探视和陪护的病房,不得乱窜其它病房。

治疗室工作制度

(一)治疗护士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操作前应洗手,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做到一人一针一管。

(二)器械、药品应分类定位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贵重药品应加锁保管,交接班时要认真核对。

(三)室内应分清洁区、污染区,无菌物品与有菌物品应分别放在固定位置,治疗完毕用过的物品清洗干净,放在指定的位置。

(四)定期检查各种治疗包及无菌物品的失效期,超过失效期应重新消毒、灭菌,无菌持物钳(镊)及其浸泡液和容器,敷料罐,碘酒和酒精瓶等每周高压消毒或更换l-2次,器械消毒液应每天更换一次,用酒精作浸泡液时,应保持75%的浓度。

(五)室内保持整洁,每天湿式清扫及通风,物体表面及空气每天消毒,每月进行空气细菌培养,报告单留存备查。

换药室工作制度

(一)换药室须有专人负责,操作者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换药前后应洗手。(二)严格遵守无菌操作,换药时做到一人一碗(盘)、二钳、一份无菌物品,先换清洁伤口,后换感染伤口,特殊感染伤口不得在换药室换药。

(三)每次换药完毕,敷料分类倒入污物桶,用过的器械和换药碗分别泡入消毒液中。(四)室内无菌物品与有菌物品分别放在固定位置,无菌物品应标明失效期,过期或潮湿时应重新消毒。

(五)开包后未用完的换药碗、盘、钳、镊、敷料等每日消毒一次,放持物钳(镊)的无菌瓶、敷料罐、剪刀盘以及浸泡液每周消毒灭菌1-2次,启封的外用无菌溶液(生理盐水、呋喃西林溶液)仅限当日使用。

(六)室内每天湿式清扫及通风,物体表面及空气每天消毒,每月进行空气细菌培养,报告单留存备查。

一、药剂科工作(一)调剂室工作制度

1、收到处方后应对处方内容、病员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量、剂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详加审查后方能调配。

2、配方时有关处方事项,应遵照“处方制度”的规定执行。

3、遇有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处方等错误时,由配方人员与医师联系更正后再行调配。

4、配方时应细心谨慎,遵守调配技术常规和药剂科所规定的操作规程,称量准确,不得估计取药,调配西药处方时,禁止用手直接接触药物。

5、含有毒药、限剧药及麻醉药的处方调配按“毒、限剧药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管理麻醉药品的规定办理。

6、配方时必须使用符合药用规定的原料及辅料,遇有发生变质现象或标签模糊的药品,需询问清楚或鉴定合格后方可调配。

7、处方调剂应严格核对后方可发出。处方调配人及核对检查人、均须在处方上签字。

8、发出的方剂,应将服用方法详细写在瓶签或药袋上。凡乳剂、混悬剂及产生沉淀的液体方剂,必须注明“服前摇匀”。外用药注明“用前摇匀”及“不可内服”.等字样。

9、发药前耐心向病员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防止发生意外。

10、急诊处方必须随到随配,其余按先后顺序配发。

1l、调剂室应保持整洁、肃静,禁止吸烟,工作时衣帽整齐,其他人员非公不得进入调剂室。

麻醉药品、毒性药品与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一)麻醉药品的品种,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麻醉药品管理条例》所规定的品种,如鸦片类、吗啡类、可卡因类等和卫生部所核定的其他易成瘾癖的毒性药品及其制剂。毒性药品与精神药品的品种,系指中国药典附录及卫生部和其它有关规定的品种,均应列入。

(二)麻醉药品、毒性药品与精神药品,必须遵照国家公布的《麻醉药品管理暂行条例》及其施行细则和《医疗性毒性药品管理办法》、《精神药品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管理。(三)药剂科必须严格监督各医疗科(室)合理使用麻醉药品,如发现滥用情况有权拒发,并应直接向院长和医务科报告,以便及时检查、处理。(四)药剂科和各医疗科(室),均必须建立健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的管理制度,设置加锁专柜、具有明显标志的专用瓶签,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五)药剂科对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精神药品,应定期清查。取用麻醉药品后应按处方随时登记注销(设置专用帐卡)。每日对用量与存量核对一次,统计人员应定期查核。(六)处方中的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精神药品名称不得简化。调配人员接方后须严格认真审查,配方后须经另一人核对(夜班例外)方准发出。

(七)大专院校毕业有二年以上临床经验、中专毕业有五年以上临床经验或相当于同水平的医师,经医务科审核,院长批准,将医师名单送药剂科备查,方可有麻醉药品处方权。(八)麻醉药品、医疗性毒性药品与精神药品处方,一次剂量一般不超过常用量,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一次处方总量不得超过一日极量,毒性中药不得超过二日极量。超过常用量时,必须由医师另行签字;超过极量时需经医师所在科(室)的科主任批准,外用药不在此限。

(九)医师所书写的麻醉药品注射剂,一律限在本院使用。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带回使用时,应由医师在处方上注明,并经医务科审查批准,办理麻醉药品应用卡,调剂室方可配发。只限一次用量。

(十)医院临床确诊的晚期癌症患者,确需连续使用麻醉药品时,须凭医院医师诊断书,经医务科审查批准,办理麻醉药品应用卡。

(十一)哮喘、神经官能症、精神病及其他慢性病等特殊需要的患者,需连续使用或超量使用医疗性毒性药品、精神药品时,要由医师在处方上签署意见,可做特殊处理。

(十二)调剂室的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实行定额管理。在交接班时,应 10 严格履行交接手续。保管人员工作调出时,要履行交接手续,药剂科负责人监交。(十二)对少数破损、短少等麻醉药品的处理,可按季汇总列表,说明理由,经科主任批准,报主管院长备案。医疗科(室)剩余麻醉药品,应按退药手续随时交药剂科,不得积存。(十四)药剂科应定期到各医疗科(室)检查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与精神药品的使用和保管情况,并将检查结果报告院长。

(十五)药剂人员应做好宣传工作,广泛宣传麻醉药品管理的有关规定,发动群众共同管好,保证麻醉药品合理使用,杜绝流弊。

(十六)麻醉药品的处方应单独装订成册,保管三年备查。医疗性毒性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处方应保存两年备查。普通处方保存一年。

供应室工作制度

(一)及时供应各科医疗器材、敷料,并保证绝对无菌,供应器材的范围由护理部制定。(二)在供应器材类别以内的物品,由供应室按月造预算,向医疗器械科或有关科室清领。凡需要新添或改装医疗器材时,必须经院长或主管业务副院长批准。(三)供应手续:

1、在供应器材范围以内的用品,除不便携带者以外,一律由门诊和临床科室做好需用计划(基数),由供应室每日定时送各科室,采取收旧补新的方法主动供应。

2、凡不在供应器材范围以内,临时或急诊用物,则由科室自借和归还。

3、各科室如需特殊器材,应预先通知供应室以便准备。

4、供应物品如有错误或损坏,应立即通知供应室,纠正和补换。

5、凡沾有脓血的器材,须由科室立即洗涤清洁,以免凝固损坏。传染病人用过的物品,由各科室先行消毒后方可退还。

6、凡无菌日期超过一周或封口己拆开的,一律不得再用。(四)对准备器材,敷料的要求:

l、所有包布,治疗,巾及孔巾必须清洁无损,做到每次用后一律换洗。

2、金属器械,每次清洗后擦油,以免生锈损坏。

3、各种针头应做到清洁、通畅、锐利,斜面的大小、针梗长度要符合要求。

4、玻璃器皿应按规定冲洗清洁,严格灭菌。

5、刀剪等锐利器械应与一般器械分开,单独保管。

6、橡皮用品应保存于阴凉地方,冬天避免受冻,防止变形折叠。手套应定期检查上粉,凡质量变软或有粘连时,一律不得再用。

7、所有物品,必须挂牌标明品名、数量、成人或小儿使用,并注明灭菌日期、编号,以便检查。

8、敷料需轻松、柔软、平滑而易于吸水。所有毛边应折在里面,无异物,大小适宜,使用前必须严格灭菌。(五)消毒灭菌工作

1、根据物品性质采用适当的灭菌方法,严格掌握无菌程序和时间。

2、采用高压蒸气灭菌方法时,灭菌前需检查包布是否双层并无破损,物品是否清洁,包扎是否严密。放置玻璃器材时不得挤压。消毒员不得擅自离开,应严格掌握压力和时间,以保证灭菌效果。灭菌完毕后,必须等气压表的指针下降至“0”处,方可打开锅门,以免发生危险。定期鉴定高压锅的灭菌效能,注意高压灭菌器的保养工作,每次(日)使用前要刷洗一次。

3、拿到无菌物品前,必须洗净双手,戴口罩、帽子、穿工作服。

4、已灭菌物品和未灭菌的物品,应严格放置以免混淆。

5、凡不能用高压灭菌的物品,则用煮沸法,如玻璃、搪瓷类,应先放入水中,待水煮沸后煮10分钟,橡胶类则须待水温后放入煮10分钟。

6、不适用以上方法者可用化学药品消毒,如刀、剪、膀胱镜、肠线等,浸泡前必须洗刷清洁,所用消毒溶液应定期更换(容器消毒)。

院办公室工作制度

(一)安排各种行政会议,负责会议记录及文件、报告、计划、总结等文字的起草,负责会议纪要、决议的印发,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及时向院长汇报,协助院长处理日常行政事务工作,沟通职能科室的联系。

(二)做好来访、参观人员的接待工作,做到安排周密、妥当、热情。

(二)做好行政文件的收发、登记、编号、传阅、收回及保管工作,根据文件内容,提出贯彻意见。

(四)做好全院文书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存档工作,执行保密制度。

(五)及时处理信访工作,做到有登记、有结果、不积压、不拖延、重大问题及时向领导报告。

(六)加强对档案室、总机室、打字室、汽车班的管理及各类人员的考勤,适时安排医院的总值班工作。

(七)完成院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并随时汇报。

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一)职工必须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请消假制度,未经批准,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二)各科或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考勤工作,并按规定要求将当月考勤表及各类假条送交人事部。

(三)职工请假二天以内者,由科室负责人批准。三天以内者,由人事部批准,超过三天者由主管院长批准,科主任、护士长请假,须经主管院长批准。

(四)对无故迟到,早退人员要批评教育,并按规定扣发工薪或绩效工资。对旷工者视情节予以严肃处理直至除名。

多功能厅管理制度

(一)多功能厅是医院会议、学术活动、文艺活动的重要场所,使用时必须经过院领导批准,并提前一天通知院办公室,以便做好准备。

(二)严禁转录或播放不健康的录音磁带或影像资料。

(三)未经许可,外人不得进入机房,不得擅自动用仪器设备。设备需要外借时必须经过医院领导批准。

12(四)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执行《三定二严》制度,即定人使用、定人保管、定期维护保养,严格操作规程、严格交接手续。保证设备随时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五)工作室内严禁吸烟,保持整齐、清洁。

(六)离开工作室时要认真检查,并切断电源,确保机房的安全。

传达门卫制度

(一)传达室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遵守纪律、遵守安全保卫制度、态度和蔼、文明礼貌。

(二)收接信件、汇单、报纸、杂志要认真清点及时分发,电报应迅速通知和送达接报人。(三)任何人员自院内向外携带物品,一律要经有关部门签条经检后方可放行。(四)负责院内存车棚的管理,夜间清理整顿、加强巡视、防止丢失。

人事部工作制度

(一)按照上级的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情况,负责全院科室设置、人员编制及技术骨干队伍调配,报经院领导批准后实施。

(二)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医院建设需要,办理医院工作人员的聘用和辞退相关手续。(三)负责管理人事档案,及时准确地为领导提供各类人员的工作表现及相关数据。(四)当好领导选贤任能的参谋,经常深入科室,了解实际情况、协助相关科室做好各类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五)认真执行和检查医院工作人员的劳动纪律,劳动工资和劳保待遇。

(六)统计工作人员出勤情况,及时汇总并向财务部反馈,为工薪发放提供依据。(七)抓好经常性纪律教育和检查,按有关规定对员工实施奖惩工作。

总务科工作制度

(一)负责药品医疗器材以外的物资管理和供应工作,经常教育全体后勤人员树立为医疗服务,为患者服务,为全院职工服务的思想、坚持下送、下收、下修,以保证医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负责院内零小基建维修,按要求组织施工按期落实。

(三)使物品采购、保管、供应、发放制度化,每月25日至月底前为各科室提报计划时间,次月5-l0日为库房发货时间,其他时间不予发放(特殊情况经主管院长批准方予发放)。

(四)各种被服、劳保用品管理按有关规定办理,超出范围不予发放。(五)安排车辆季年检工作,督促、检查、落实交通安全管理措施,保证车辆完好,正常使用。

(六)领导总务后勤系统各班组,在不断完善管理的前提下,认真完成生产及服务任务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实施。

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一)凡医院所需要的各种财产物资(除药品器材和图书外),均由总务科负责统一采购、调入、供应、管理、维修。要尽可能的修旧利废,做到物尽其用,节约使用。

(二)总务科负责管理的财产、物资,应建立健全帐目,指定专人采购、领发、保管,加强管理,定期或不定期清点实物,校对帐目,要求帐物符合。因管理不善,造成物资积压损 13 坏、变质、丢失,应追究责任,严肃处理。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科室,了解需要、指导、协助有关人员管好、用好物资。

(二)各科室所需物资,按月、季、年编制计划,送总务科经院领导审批后列入财务计划进行购买,按计划供应,实行送货上门。属于交旧领新的物资,交回物品要登记上帐。

(四)各种物品、被服的报废,要办理报废手续,总务科对报废物资要妥善处理。医院的财产物资,任何人不得私自取用。重大财产物资的报损、报废,及财产物资变价,转让或免费调拨,须根据具体情况,经科室评议,由总务科审校转院领导并报主管部门批准处理,不得擅自处理。

(五)各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物品清领,保管及注销工作。

各种耗材审批请领制度

(一)到库房领取各种物资一律凭《协和医院物品申请单》请领。

(二)各科室必须制定各种物品的请领计划,详细填写领取物品的名称(必要时写清供货厂名及品牌)、规格、数量、用途,经科室领导或护士长审签后于每周一上午报院领导或有关部门审批,并于当天17:00以前送交总务科或药械部,周二由上述部门送货到申请科室。(三)器具、器皿按标准配备后一般不能增加,因报损减少的,经总务科长或器械部批准方可补发。

(四)科室在验收物品时需详细检查,与送货人员认真核对品名、规格、数量等。

职工食堂管理制度

(一)本院职工及进修、学习人员,均可在食堂就餐,就餐者必须购买本院饭、菜票。(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管理,严格成本核算,提高质量、降低成本,保障职工吃足、吃好、吃的营养。

(三)经常变换饭菜花样,进行食物品种调节,做到一周一谱,努力提高烹调质量,加强优质服务观念,做到职工满意。

(四)严格各种票证和实物管理手续,妥善保管,及时清理,按时结算核对,实行日清月结,账目清楚。

(五)工作人员必须注意做好个人卫生,工作期间穿戴工作服帽,坚持先洗手后操作,并严格遵守常规制度,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六)保持食堂、厨房、库房等环境卫生清洁,健全严格的清洗、消毒、隔离、卫生、清洁制度。彻底清除苍蝇、老鼠等,餐具应经常消毒,垃圾要及时处理,确保食堂卫生符合规定的标准要求。

职工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实行卫生五四制。(二)不出售变质、不洁食品。

(三)生、熟食品及刀、案、容器分开,放入冰箱的熟食品要盖好,无交叉感染。

(四)公用餐具用后消毒,保持厨房、操作间、餐厅清洁卫生,地面、餐桌整洁、无油污。(五)仓库整洁通风、无鼠,食品分类存放,离墙垫高,防止受潮霉变。(六)炊事人员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四勤”:勤洗澡、勤换衣服、勤理发、勤剪指甲。工作衣帽整洁,定期健康查体,无传染性疾病,不穿工作服上厕所。

14(七)分、发、卖食品前要洗手,使用食品夹,卖饭时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面对食品咳嗽、打喷嚏。

(八)无食物中毒现象。

(九)经常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清扫。

安全保卫制度

(一)重要部门及库房要按公安部门有关规定安装防护设施。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库房。库房不准吸烟,不准生火取暖。仓库要配备灭火器,消防器材应定期检查保持效期。危险品要妥善放置,并定期检查。做到防火防爆。

(二)财务部门现金要按规定及时存入银行、现金不得超过规定数额,现金及有价票证一律放入保险柜。

(二)住院病员和陪护人员携带物品出院时(凭出院证),门卫要进行检查。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通知上级领导协同处理。

(四)值班人员对重点科室,库房要经常巡视。发现可疑人员,要盘问检查,必要时应交公安部门处理。

(五)财务人员去银行取送款,必须由专职保卫人员负责护送。(六)职工自行车要按指定地点存放,加强监管、防止丢失。

门诊收费处工作制度

(一)收费处负责办理门诊病员的交费工作。

(二)收费处是医院重要文明窗口之一,对病员要态度和蔼,坚持文明用语,解释问题要耐心,对病员不顶、不气、不刁难。

(三)收费人员必须工作认真、仔细,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减少病员排队等候时间。(四)收据要项目齐全,字迹清晰,准确无误,接收现金要唱收唱付,当面点清。(五)周转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不准挪用公款,做到日清、日结,填制日报表,核对无误后,将款、表存根交汇财务科。

(六)妥善处理病员退款,退款者须持有关凭证,符合退款手续的方可退款。当日发生者可由原收费员退款,其余时间只要手续完备,任何收费窗口都应给予办理,不得推诿。

(七)工作时间不得擅离岗位,不准由外人代替收费员开据收费,否则追查处理。(八)提高警惕,加强防范,做到人离加锁,出入带锁,注意安全。非本室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严禁室内会客。

(九)汇总会计必须认真负责,每天下午必须将当日所收现金送存银行,加强各项工作中的复核工作,所管空白收据以及挂号票据,要做到“顺号发放、销号收回”。如遇问题,要随时查清做出登记,报请领导处理。

四、门诊病人退费规定

(一)门诊病人因故退费,须持有门诊收据、检查或治疗中请单或门诊处方笺,经医师或药师、门诊部、收费处负责人、财务科长、领款人在退款发票上签字(章),并注明退款原因。当日退费由原收费窗口办理,其余时间的退费在财务科长指定的收费窗口办理。

(二)收费员对手续完备、姓名、项目、金额相符的退费,交微机操作员通过微机办理退费(冲账)。对不符合退款手续者,收费员要向其说明白。

(二)收费员、操作员在划价收费时,必须打印病人姓名,唱明姓名、项目、金额,以免 15 打印出收据后,病人款数不足而作废。对未收到款的收据打作废,并将其检查或治疗申请单或门诊处方笺留作附件证明,由操作员、收费员、收费处负责人签字,注明原因,以示负责。

(四)收费员要将当天的退款单证及作废收据核对后单独装订,随收费明细账上报,做到日清日结。

(五)收费处汇总会计、财务科稽核会计要逐日、逐笔复核,对违反制度、私留病人收据、不符合退款手续、舞弊行为的视为贪污,应及时向领导报告。

院务委员会职责

(一)院务委员会在院长领导下进行工作,负责讨论研究医院发展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对重大决策提出建议。

(二)对上级领导机关的重要指示和医院的重大工作布置、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措施。(三)审议医院的办院方针、发展计划、科室设置、工作计划、人才培养计划、重大科研项目和技术设备引进计划等。

(四)审议医院的管理条例,管理性的规章制度以及奖金的分配方案。

(五)审议医院经费预决算,大型设备购置及大型基本建设维修等项目的实施方案。

学术指导委员会职责

(一)在院长领导下,讨论并研究医院的业务发展规划、医疗科研、人才培养、图书资料及病案管理等项工作的重大问题。

(二)审查、研究制定医院的科研计划、专业科室发展规划。(三)审查、研究医院的科学研究成果和学术论文。

(四)审查和研究医院有关部门的人才培养计划和落实情况。

(五)为分配、使用医疗、教学、科研用房和购置大型医疗器械提供咨询意见和论证意见。(六)受院长或上级委托对医疗、护理、医技发生的事故和纠纷进行技术鉴定。

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职责

(一)在院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院内感染的监测和控制,以提高医疗质量。(二)负责制定降低院内感染的各项措施和制度,并检查督促贯彻落实。

(三)掌握院内感染的监测、控制动态,经常分析监控情况,有计划地开展院内感染流行病学分析,查明原因提出改进意见。

(四)负责检查各科室消毒措施的落实情况,特别是抓好预防性消毒、经常性消毒和终末消毒,检查消毒效果解决消毒过程中的问题。

(五)对全院抗生素使用情况进行调查研究,避免对病员和带菌者使用不敏感的药物。(六)经常向有关人员通报在医疗中的感染情况,宣传防止感染的知识,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培训,以增强控制感染的观念,提高医疗质量。

(七)积极培训兼职人员,并支持其做好本科的感染控制工作。

院长职责

(一)在集团公司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公司的要求,全面领导医院工作,包括 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人事、财务、总务等。

(二)领导制定医院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和工作计划,按期布置、检查、总结工作,并向集团或董事会汇报。

(三)负责组织检查医疗护理工作,定期深入门诊、病房,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

(四)负责领导、检查医院重要科研计划的拟定和开展情况,采取积极措施,支持新技术、新业务的开展利引进。

(五)经常督促检查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六)加强对后勤工作的领导、检查督促、财务收入开支、审查预决算,对开支较大的物资采购计划要严格审查把关,关心职工生活,创造条件,改善生活和福利设施。

(七)及时研究处理职工及人民群众对医院工作的意见。

医务科科长职责

(一)在院长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全院的医疗、预防工作。

(二)拟订有关业务计划,经院长、副院长批准后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时总结汇报。(三)深入各科室,了解和掌握情况,组织重大抢救和院外会诊,督促各种制度和常规的执行,定期检查,采取措施,提高医疗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四)对重大医疗差错或事故进行调查,及时向院长、副院长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提交技术指导委员会鉴定。

(五)负责全院医疗技术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协助人事科做好卫生人员的调配奖惩工作。

(六)组织科室之间协作、改进门诊及病房工作,督促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的供应管理制度。

护理部主任职责

(一)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面护理工作,拟定全院护理工作计划,经院长、副院长审批后实施,并检查护理工作质量,按期总结汇报。

(二)负责拟定和组织修改全院护理常规,并严格督促执行,检查指导各科室做好基础护理和执行分级护理工作。

(三)深入科室,对抢救危重病员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四)掌握全院护理人员工作、思想、学习情况,负责院内护理人员的调配,并向院长或人事部提出护理人员奖惩意见。

(五)负责拟定护士培训计划及落实措施,组织全院护理人员的业务技术训练,定期对护理进行业务技术考核。

(六)检查、指导门诊、病房、手术室、供应室管理,使之逐步达到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督促检查护理人员执行规章制度,提出具体监控办法。

(七)审查各科室提出的有关护理用品的申报计划和使用情况。

(八)主持召开全院护士长会议,分析护理工作情况,并定期组织护士长互相检查、学习和交流经验,不断提高护理质量,一般每月(季)检查、学习和交流经验一次。

人事科长职责

(一)在院长领导下,根据公司的要求及有关人事工作政策规定,负责人员的聘用和奖惩。(二)掌握和了解各类人员的业务水平,组织能力和政治思想情况,提出配备和使用意见。(三)主动和有关部门或科室研究,提出全院各级人员的考核奖惩和工资调整意见。(四)负责管理工作人员的档案、收集、整理档案材料及全院的人事统计、人事鉴定工作,收集和整理技术人员的技术档案,建立健全技术档案制度。

(五)熟悉和了解国家有关人事及社会保险、失业保险等有关政策,根据院长的要求办理各种有关手续。

财务科长职责

(一)在院长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做好医院的财务管理工作。

(二)负责财务督促和管理,努力使财务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管理的轨道。

(三)根据医院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和季度的业务收支预算,并认真组织实施。

(四)根据医疗收费标准,积极合理地组织业务收入,做到不漏收、不多收,对收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五)按照《会计法》的有关规定,认真贯彻有关财经政策、法规、制度,维护财经纪律,组织财会人员的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认真贯彻新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及时修订科内人员职责考核制度。

(六)督促按时清理债权债务,防止拖欠,严格控制呆账,加强对财务报表的审查,做到及时、准确、全面,并按时报送有关部门。

(七)协助本院财物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核算制度,对医院财产物资管理进行经常监督、检查和指导,防止浪费和积压。(八)经常向财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库存现金等进行检查,防止意外情况发生。

总务科科长职责

(一)在副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的后勤工作,教育职工树立后勤工作为医疗第一线服务的思想,坚持下送、下收、下修,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

(二)负责组织领导物资供应、后勤设备维修、水电、暖供应、房屋修缮、院容整顿等工作,保证医疗、教育预防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经常深入科室了解医疗及有关部门的需要,根据人力、物力和财力的可能,制定工作计划,检查督促执行情况,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改进工作总结经验。

(四)定期组织后勤人员学习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水平。(五)定期检查后勤人员的工作情况。

门诊部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职责

(一)在门诊部主任领导下,负责指导并参加门诊部医疗、预防、教学和科研工作。(二)帮助下级医师提高专业理论、技术操作水平和解决复杂、疑难技术问题的能力。

18(三)参加重危、疑难伤病员的门诊、会诊和抢救,解决本专业疑难技术问题。(四)掌握国内外本专业技术发展动态,开展新业务、新技术,开展中西医结合,总结经验、撰写学术论文。

主治医师职责

(一)在门诊部主任领导和正(副)主任医师指导下,分担门诊医疗、预防、教学等工作。(二)负责门诊、会诊、出诊和重危伤病员抢救、解决较复杂疑难诊疗技术问题,执行首诊负责制,确定病员门诊或住院治疗,发现传染病,按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三)指导住院医师解决较复杂、疑难的技术问题,并负责技术考核。

(四)学习和运用国内外先进诊疗技术,开展新业务、新技术和中西医结合工作,做好资料积累、总结经验、撰写学术论文。

导诊人员工作职责

(一)在门诊部主任和护士长的领导下,负责简单分诊、指导病人就诊,热情耐心解答病员提出的问题。

(二)维持门诊大厅秩序,劝阻病员不要随地吐痰,不要乱扔果皮纸屑,不在门诊内吸烟。(三)扶患携幼,帮助行动不便的病员挂号看病,如遇到危重病员,应与有关科室联系,给予及时诊治和抢救。

(四)随时为病员提供方便服务,接受病人的咨询。

(五)宣传普及卫生保健知识,介绍院内各专科业务技术情况,督促保洁人员搞好室内外卫生。

门诊挂号工作人员职责

(一)在门诊部主任领导下,负责挂号室的管理工作。

(二)负责门诊病案的管理,保持病案存放整齐有序,并定期核对,及时纠正归档中差错,提高工作效率。

(三)负责门诊病案的保管和发放,并做好挂号现金和票据的兑换及保管工作。

(四)负责每日工作量的统计和上报。

(五)坚守工作岗位,保持工作室的整齐干净。热情为病人提供咨询服务。指导病员选择就诊科室,协助初诊病员填写门诊病案首页的项目,并主动介绍挂号和就诊的注意事项。

麻醉科医师职责

(一)在科主任领导下,负责日常麻醉、教学、科研的具体工作。

(二)麻醉前到临床科检查手术病员,做好思想工作,必要时参与手术前讨论,与手术医师共同研究确定麻醉方法和麻醉前用药,做好麻醉前的药品、器材准备。

(三)麻醉中经常检查输血、输液及用药情况,密切观察病情,认真填写麻醉记录单,遇复杂、异常情况及时告知手术医师,共同研究,妥善处理。

(四)手术后,护送病员回病房,并向临床科值班医护人员交代病情及注意事项。(五)进行术后随访,将有关情况记入麻醉记录单,如有并发症发生,协助临床医师处理。(六)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一旦发生差错事故,立即 19 采取补救措施,并应及时上报。

手术室护师(士)职责

(一)在护士长领导下,担任器械、巡回护士等工作,并负责手术前的准备和手术后的整理工作。

(二)负责手术后伤病员的包扎、保暖、护送和手术标本的保管和送检。(三)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督促检查参加手术人员的无菌操作,注意病人安全,严防差错、事故。

(四)按分工、负责器械、敷料的打包消毒,药品、器材、卫生被服的请领、保管和报销,以及各种登记、统计工作。

(五)参加卫生清扫,保持手术室清洁、肃静,调节和保持室内适宜的温度。

功能科技师(医师)职责

(一)在科主任的领导下,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努力完成本室的工作任务。(二)认真施行各项业务诊断技术,书写诊断报告。

(三)做好各类资料的积累、登记、统计和保管。

(四)与临床科室保持密切联系,参加科室的会诊讨论和危重病人的抢救工作。(五)定期保养维护检查设备,保证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

门卫保安人员职责

(一)在总务科长领导下,做好医院治安防范工作。

(二)负责院内治安巡逻工作,检查各科安全防范情况,对不安全因素提出整改意见,盘查可疑分子,清理院内闲散人员。

(三)及时处理发生的治安案件,对一般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院规的人员,经调查取证后,予以批评教育或送交公安部门处理。(四)具体负责院区的车辆管理,对进入医院的自行车、机动车,不符合规定的不准入内,走廊内骑车人进行劝阻和处罚。

(五)按时上岗,坚守岗位,遵守纪律,按章办事,礼貌待人,严格交接班手续,做好文字记录工作。

(六)认真学习,掌握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的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发生问题及时报告。

妇科治疗室消毒隔离

1、医护人员进入室内,应衣帽整洁,严格无菌操作,戴口罩、帽子。

2、做到无菌物品与非无菌物品分开放置,治疗车上层为清洁区,下层为污染区。

3、冲洗、雾化、激光、微波等治疗做到一人一用一物品一消毒(灭菌)一擦拭(消毒液擦试)(含氯消毒剂),冲洗用药液一人一用,不久露在 空气中,病人治疗完毕及时整理。

4、开启的无菌溶液需在4小时内使用,各种溶液不得超过24小时 注明开启时间。

5、置于容器牛的无菌物品一经打开,保存时间不超过24小时。

6、使用后的一次性物品及时毁形,放在指定的容器内集中浸泡处理后,装黄色垃圾袋送指定地点。

7、地面、桌面每天2次用含氯消毒剂湿式打扫。

8、持物钳干燥存放,打开后写上打开时间,使用时间不超过4小时,油膏缸上写明消毒日期、失效日期、开启时间,盛放盐水棉球打开后24小时更换,盛放碘伏的油膏缸,每周更换二次。

9、紫外线照射每天半小时,并有记录,紫外线强度每半年监测一次 管每周一次用95%的酒精纱布擦拭,每月空气培养一次。

10、每周大扫除一次,彻底打扫门窗、墙面、地面及物体表面。

11、每天检查有无过期物品,一般灭菌物品不得超过一周。

12、非治疗物品不得入治疗室。

医院内感染监控护士职责

一、在护理部领导下,在医院感染管理科的指导下,做好本科室院内感染管理制度的落实工作。

二、负责医院内感染的日常监测,消毒灭菌方法的改进,对医务人员进行有关控制感染的消毒、灭菌、隔离、无菌技术操作等教育 工作。

三、对患者中发生的医院感染及医院工作人员中发生的感染和传染病,及时向医院内感染管理科报告,并协助他们进行调查,留取标本,采取控制措施等。

四、积极向护理部、医院感染管理科提出关于消毒、灭菌、控制院内感染的合理化建议,并进行有关方面的科研工作。

五、督促检查本科室工作人员认真执行消毒、灭菌、无菌操作和隔离技术等规章制度的落实。

六、周测试一次本科室所使用的各种消毒液配制浓度(酒精、含氯制剂)。

每月对治疗室、抢救室进行空气培养。

每季对工作人员手的带菌情况采样检查一次;(按10%抽样)对病室物体表面进行一次细菌培养;(三个采样点)每半年对科内紫外线灯进行一次强度测定(感染科共同做),做好登记记录。

第五篇:纪委监察室制度上墙内容

1、办案工作的基本要求

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2、受理范围

纪检机关:受理群众对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他破坏党风行为的检举、控告;党员、党组织对所受党纪处分不服或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其他涉及党纪党风的问题。

监察机关的受理范围: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工作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3、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纪检委副书记工作职责:

1、接受市林业局纪工委和本局党委的领导和工作安排,并向局纪工委、本局党委和主管领导负责。

2、负责本部门全盘工作,并做好统筹规划和全面安排。

3、按照党委安排,组织协调有关方面,加强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4、检查监督全局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的情况,查处局风党的和党员违反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案件,以保证全局上下令行禁止,行动一致,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5、根据党内监督制度的规定,对党委拟提拔作用的干部和拟报市局党组织提拔任用的干部,经考察做出廉政鉴定。

6、受理局内党员控告、申诉、来信来访、保护党员、群众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

7、按照管理权限,加强对纪检干部的选拔、任用、培训、管理工作。

8、承办市局纪检组、本局党委和主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监察室主任职责:

1、接受市林业局监察室、本局党政组织的领导和工作安排,并向市林业局监察室、本局党政组织和主管领导负责。

2、负责监察室全盘工作并做好全面安排。

3、宣传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教育监察对象遵纪守法,为政清廉,忠于职守。

4、组织有关部门,以法开展行政执法监察工作,制止腐败行为,消除腐败现象,促进廉政建设。

5、按照分极管理原则,对监察对象违法违纪案件作出监察建议或处理决定。

6、协助搞好全局纠风的专项治理工作和林业和林业行业形象塑造工作。

7、受理对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和监察对象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保护检举、控告人员和监察对象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

8、承办市林业局监察室、本局党政组织和主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监察员工作职责:

1、按照监察室统筹安排积极开展工作,并向监察室主任负责。

2、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履行行政监察工作的职责。

3、积极参加纠风专项工作的监察监督和财务审计监察工作。

4、加强对监察人员的选拔、任用、培训、管理工作。

5、协助监察室主任开展工作并监察室主任交办的其它工作。

工作人员职责

1、做好上级来文登记、送阅和转办工作,起草本部门作安排、总结,做好各类文件、资料的打印、校对、发送、收集工作。

2、按照填写、上报有关报表、资料等。

3、收集有关资料、做好廉政档案的整理、归档和保管等工作。

4、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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