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品范文库 > 12号文库
高校惩防体系建设中的问题与对策
编辑:独酌月影 识别码:21-1025106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6-06 18:38:33 来源:网络

第一篇:高校惩防体系建设中的问题与对策

高校惩防体系建设中的问题与对策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坚决惩治和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并首次把反腐倡廉建设同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一起确定为党的建设的基本任务。高校承担着培养人才、创新科技、传承文化、服务社会的重大使命。在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文化强国的时代背景下,高校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任务更重、要求更高,迫切需要我们站在新的战略高度,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反腐倡廉的科学化水平。

一、高校惩防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正处在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高校惩防体系建设也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反腐倡廉形势依然十分严峻:腐败现象在高校一些领域仍然易发多发;腐败问题与多种社会矛盾相互交织,治理难度加大;反腐倡廉工作仍然存在薄弱环节。总的来看,当前高校惩防体系建设还存在案件多发、行风不正、制度短板、执行短腿、文化欠缺等问题,有待于我们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解决完善。

(一)案件多发

近年来高校腐败滋生蔓延的势头虽然初步得到遏制,但大案要案比例仍然居高不下。从已经查办的案件来看,高校违纪违法案件仍处于易发多发阶段。202_ 年至202_ 年教育系统职务犯罪案件中,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等权力集中领域案件占到总数的43.9%,[2]一些干部利用教育资源调配权、审批权、监管权等谋取私利。在科研经费的使用上存在“假公济私”现象,自主招生存在“泄密舞弊”行为,学术研究存在“弄虚作假”风气,道德失范、诚信缺失的现象没有得到根本改观。

(二)行风不正

一些高校办学行为不规范,忽视教育的社会效益,片面追求经济利益,虚假宣传,扩大招生计划;以委托培养、合作办学等名义违规招生,乱发文凭;以合作名义开办或异地开办MBA 等培训班,严重影响了教育质量和信誉,也给社会管理和稳定带来隐患。同时,高校损害学生和家长利益的乱收费问题也比较突出,个别学校监管不力,使得一些下属单位和部门乱收费、乱开支、套取、挪用教育民生资金,与学生争利,社会影响恶劣。去年,国家发改委对4 所高校就乱收费问题进行了行政处罚,责令学校将500 余万问题款项全额退还给学生及家长。

(三)制度短板

高校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中还存在不足:出台的制度不少,但纲领性要求过多,可操作性不强。下级在执行贯彻中照搬文件规定,缺少结合自身实际的操作细则。其次,还体现为缺乏制度顺利运行的机制保障,在制度落实中受主观因素的影响较大。如干部个人申报制度,因为缺乏具有针对性核查、预警及惩处机制,无法有效发挥该制度应有的干部管理和监督功能。另外,制度建设的短板还表现为缺乏前瞻性和时效性。部分制度经常是在问题出现以后才制定的,时滞效应明显,无法适应高校改革发展的需要。

(四)执行短腿

近年来,高校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不断完善,但不少制度没有很好地贯彻执行,存在“重制定、轻执行”的现象。现有的“追责”制度不能彻底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同时,由于高校人际关系的复杂性使得追责的展开步履维艰。责任追究重直接责任、轻领导责任,对领导责任的追究更多时候是“走过场”,避重就轻。由于“家丑不可外扬”的思想,一些高校对普通的违法违纪行为查处的决心不大、力度不够,党纪法规失去了刚性约束,助长了一些人逃避法律制裁的饶幸心理。近几年来,行贿犯罪呈现出领域广泛化、行贿对象扩大化、行贿数额巨大化、犯罪趋势群体化等特点,公款行贿现象也越来越突出。一些行贿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挖空心思拉拢腐蚀高校干部和教师,行为极其恶劣。但有关部门对行贿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还认识不足,司法机关出于办案现实的考虑,对行贿者处理往往偏轻,甚至让行贿者逍遥法外。

(五)文化欠缺 高校廉政文化建设与现代大学发展的客观要求还不适应,与社会对高校文化育人、文化反腐的期望值还有一定距离。高校廉政文化建设表现出针对性不强和有效性欠缺的表征。部分高校廉政文化建设关注的仅仅是党员领导干部,集中力量对学校关键岗位和重要部门的相关领导干部开展廉政宣传教育,往往遗忘了高校中最广泛的主体———广大师生员工的廉洁意识和廉洁行为的养成。另外,廉政文化的育人效应在高校中体现也不够明显,廉洁文化进校园的重要意义之一就是使大学生形成廉洁修身的良好品行,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但是由于目前高校廉洁文化育人的载体及方式方法不多,廉洁诚信的道德高地尚未形成,对社会的辐射效应尚不明显。

二、深化高校惩防体系建设需要把握的重点

高校的反腐倡廉实践反复告诉我们,教育不扎实,制度不完善,监督不得力,是当前高校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重要原因。贯彻落实好中央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精神,必须紧紧抓住教育、制度、监督和文化这四个关键环节,做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在高校惩防体系建设实践中要把握好以下几点:

第一,谋划的科学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事关高校反腐倡廉建设的全局,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举措。在深化惩防体系建设的过程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中央关于深化惩防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和工作目标,认真研究新形势下高校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和规律,科学研判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的应对之策;注重以改革和发展的思路完善高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不断增强体系的科学性、机制的协调性、措施的针对性和工作的实效性。要积极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提高预防和办案工作科学化水平,把查办案件和发挥治本功能密切衔接起来,增强惩治和预防腐败的综合效应,提高惩防体系建设的科学化水平。

第二,过程的渐进性。高校惩防体系建设不可能一步到位。从贯彻落实中央深化惩防体系建设新精神到各单位根据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再到具体操作运行是一个渐次展开的过程。从学校各级领导到全体师生员工对深化惩防体系建设的认识都要经过从浅入深、由表及里的历程。伴随着这个认识进程,各高校采取的惩防措施将更加务实、系统和完善,增强了针对性和实效性。从另一方面看,高校存在的一些问题是历史遗留问题,与社会问题交织在一起,解决起来不可能一蹴而就。

第三,结构的合理性。构建惩防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对反腐倡廉建设的各个子系统进行恰当地调配,对反腐倡廉建设的体制机制等进行合理优化,对各种反腐倡廉资源进行科学整合。在惩防体系中既包括顶层设计,又要涵盖文化治本的内容;既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又强调从战略上整体推进。在构建惩防体系过程中,要注重发挥教育的基础作用、制度的保证作用、监督的关键作用、纠风的匡正作用、惩处的威慑作用、改革的推动作用、文化的支撑作用以及工作机制的保障作用,统一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实践中,形成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共同推进的合理格局。

第四,系统的开放性。惩防体系是动态、开放的科学体系。它要根据高校改革发展的进程,充分吸收内外养料,始终保持体系的生机和活力。从宏观层面上讲,要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相适应;从微观层面来讲,要与高校改革发展的速度、力度和节奏相一致,与高校党的建设相结合。要立足本单位实际,充分借鉴吸收国内外高校反腐倡廉的有益经验和做法,坚持与时俱进,不断适应反腐倡廉的新形势和新任务。

第五,体系的创新性。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信息化社会背景下,高校惩防体系建设要勇于探索实践,坚持创新性;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腐败问题,通过创新体制机制解决反腐倡廉建设的深层次问题,充分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加强预警防控;坚持制度加科技加文化,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资源在市场中配置、资金在网络上监督,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水平。

三、高校惩防体系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高校惩防体系建设应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围绕高校的中心任务,结合高校体制改革,突出重点、系统防治,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为高等教育的发展提供保障。

(一)通过顶层设计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1.推进体制机制改革。积极推进中国特色的现代大学制度建设,落实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党委领导、行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构建高校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有效机制。当前,我国高校存在行政化、机构臃肿、管理低效等弊端,为违纪违规行为提供了滋生的温床。一些高校正在探索“大部制”,逐步实现管理重心下移。通过权责的规范划分、教育资源的合理分配及监督制衡,不仅能提高高校的管理效益和监察效能,而且是当前阶段高校推进体制机制改革的现实选择。改革不应是简单的分分合合,而应该以回归大学本位、提高办学水平、去行政化为内在目标,在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更大程度地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大部制”有利于理顺各相关主体充分实现权利、合理承担职责、切实履行义务、有效实施监督和制衡的关系。同时,高校通过“大部制”改革,可使内部科层化倾向得到遏制,改变长期以来行政管理系统形成的官本位作风,有利于权力的分解和惩防体系的健全。对于高校而言,“大部制”不是集权手段,而是以分权为基础,施行简政放权,向基层和学术系统下放权力。通过改变学校内部权力配置,稀释行政权力,遏制行政等级和科层化倾向,推动高校“去行政化”的进程,为领导干部的权力监督和制约提供良好的体制保证。

2.实现依法治校、阳光治校。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实现依法治校是高校创新管理模式,适应社会需要,坚持科学发展的重要保证。学校的制度体系建设应以大学章程为龙头,形成由高到低、由粗到细的规范网络,对校内各项事务进行管理。高校依法治校的关键是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应建立专门的法律事务工作室或聘请法律顾问处理对外合作、合同管理及维权活动。要积极推进阳光治校,以公开促公平,以公平促发展,以发展促和谐,推动学校各项事业科学发展。高校要通过阳光治校,严把招生录取、基建项目、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科研经费、校办企业、学术诚信等“七个关口”,严密各类招生录取程序,严格执行招生录取制度,规范特殊类型招生行为,实施阳光招生“六公开”,做到关口前移,特别要加强对自主招生、特殊招生的监管,落实招生监察全面覆盖,确保招生公开公平公正;强化对科研经费的使用监管,财务、科研管理等部门和监察审计部门要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加强对重大科研项目的审计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对高校物资采购的监管,积极探索建立高校“网上竞价”采购管理系统和仪器设备、图书采购联盟;强化高校学风建设,建立健全学风建设的体制机制,开展高校学风建设专项教育和治理工作。

针对社会呼声较高的干部财产公示问题,高校可以在目前干部报告制度的基础上,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试点探索。第一步是纪委、组织部要全面掌握对校管处级干部任用时,其财产及配偶子女的工作学习情况,切实加强对“裸官”的管理,防止带病提拔。建立干部廉政信息库,真实、客观地记载领导干部廉政信息,将干部的财产信息、审计信息、信访举报信息、考核信息等记录入库,为干部提拔任用、评优树模及廉政教育提供真实有效的依据。第二步可以先考虑增量改革,对新提任的处级干部进行校内财产公示,进一步打造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

3.切实落实责任制。高校要坚持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的体制机制,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政准则》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提高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力。高校要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工作理念,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学校的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围绕中心、服务中心、融入中心,做到一起部署、检查和考核。学校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按照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每年要深入分管部门或联系点1-2 次,结合业务工作,专门对党风廉政建设开展督促检查,并坚持参加分管部门或单位的民主生活会。各职能部门、院(系)、直(附)属单位领导班子要结合业务工作和本单位实际,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学校每年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抓好检查中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学校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并明确,领导责任是实现“一岗双责”、形成责任体系的关键;协调各方力量,抓好工作规划、任务分解、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是纪委工作的重点;加强领导干部的廉政责任意识,是落实部门各负其责的基本保证;广大师生员工的积极参与是贯彻落实责任制和《廉政准则》的力量源泉。当前,一是要进一步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高校可以将上级的责任制考核指标体系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常态化工作要求固定下来,作为检查、指导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依据和工作指南,更好地推动责任制和《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管辖范围内发生违法乱纪问题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针对高校实践中追究直接责任容易,追究领导责任难的问题,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探索建立追究领导责任触发机制:分管部门的党员干部出现违纪违法问题,并受到司法惩处或党纪、政纪严重处分的,学校纪委要提出追究责任建议,并由党委常委会启动责任追究。二是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到院系的科学管理和民主决策中,并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作为建立健全二级学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实施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等不断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通过对院系干部开展述职述廉述责任、群众民主测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岗位定期轮换等,有效强化干部的责任意识,切实把责任制落到实处。三是积极探索高校纪检监察组织垂直管理制度和高校纪委领导交流委派制度。

4.积极探索“高薪养廉”。根据《纽约时报》最新的调查结果显示,单论工资,在全球28 个国家的教师中,中国刚入行的大学老师平均工资是全球“最低价”。腐败的诱因之一就是生活需要无法得到保证,这种需要不仅仅维系在生存等基础需要上,更多体现在前期投入、继续发展和精神追求上。高等教育行业的性质要求教职工必须拥有较高的人力资本,从事复杂的脑力劳动并承担比较重大的责任。因此,高校从业人员理应获得与他们的贡献对等的收入。目前我国高校教师工资偏低,适当提高高校的薪资水平,使得高校教师和干部的收入略高于公务员的水平,就能够对腐败起到一定的遏制作用。当教职工对自己的收入感到满意,就会对贪污腐败所需的高额机会成本望而却步,极大地提高了对贪腐的免疫力。低薪不是和谐社会的选择,稳健的薪水制度才是成熟理性社会的必然选择,才会有利于廉政建设与和谐社会的构建。只有将反腐倡廉建设与“高薪养廉”配套实行,再加上正面教育引导,多管齐下,才能真正确保高校的纯洁性。

(二)采取针对性措施完善惩防体系建设 加强高校惩防体系建设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提高反腐倡廉科学化水平,是保持高校纯洁性的现实需要。

1.与时俱进地开展廉洁教育。高校要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积极倡导以人为本、民主、公正、诚信、责任的价值取向,认真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从政道德教育和廉洁诚信教育,促使党员干部和师生模范践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和家庭美德。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把培育廉洁价值理念贯穿于党员干部培养、选拔、管理和使用的全过程。同时我们也要注重教育方法的创新。反腐倡廉教育要运用综合教育的方法,摒弃一味灌输的传统方式,把预防教育与反腐教育结合起来,把法制教育与思想转化结合起来,把网络教育与实践教育结合起来,把激励教育与感染教育结合起来,把心理咨询与行为矫正结合起来,把说服教育与纪律教育、自律与他律、教育与管理结合起来,构建科学有效的教育体系。要把制度教育作为反腐倡廉教育的重要内容,使广大教职工熟悉制度、崇尚制度、维护制度,努力营造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依法行政,按制度办

事、靠制度管人,人人维护制度、人人执行制度的良好校园氛围。

2.制度创新是关键。制度建设是惩防体系建设的核心。高校要加强惩防体系的顶层设计,着力探索建立有效的惩防制度,推行制度廉洁性审查,推动信用管理体系建设,探索建立预防腐败信息共享和预警防控机制。高校应结合自身实际,以超前的视野抓好惩防体系现有制度的梳理和新制度的规划工作。对已经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制度应及时废除,对需要完善的制度及时修订和完善,尽快补漏惩防体系建设的盲点,逐步建立起层次分明、相互衔接的惩防制度体系。另外,还要提高制度的可操作性,将原则性要求转化为可操作的具体规定,既要重视实体性制度建设,又要重视程序性制度建设,发挥制度的整体效能。

针对社会关注的科研经费管理问题,应该多管齐下进行规范。高校要深入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政策,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通知》,健全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完善科研经费使用规则。同时,要尽快出台高校科研人员廉洁从业规范,进一步改革科研经费使用办法,借鉴世界一流大学的管理经验,加大对科研经费使用的规范管理,使之主要用于对研究者的激励和人员经费开支,逐步建立和完善有关公开竞争、科学评估、业绩激励和审计监督机制。此外,高校可以探索财务主管的交流委派制度和外部审计制度,对经费使用进行垂直管理、异体监督。

3.注重科技平台的运用。高校要构建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机制,把科技手段融入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设计和管理流程之中,研究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机制技术平台模型,努力形成管理防控有制度、岗位风险有提示、实施过程有监控、即时检查有依据、预防腐败有效果的廉政风险预警防控长效机制。高校监督主体要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网络科技手段为依托,创造条件对一些重要的原始的日常运行数据信息实施同步监督。建立财务管控系统、科研经费管控系统、国资管控系统、基建修缮管控系统等,通过同步监督和社会监督,改变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难、事后监督太晚的现象,切实提高管理水平和监督实效。高校还可以探索建立相关企业廉政档案,有行贿记录的企业将被纳入黑名单,通过制定规范性文件,将在行贿黑名单中的企业查询列入高校采购和高校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的必经程序,明确规定进入黑名单的企业若干年内将不具备参与区域乃至全国高校招投标的资格,从而真正实现预防腐败信息共享机制,防范风险,完善惩防体系,形成倒逼机制,净化社会风气。

4.强化对主动腐败行为的惩戒。从微观角度进行高校惩防体系建设,首先要抓住腐败现象产生的本因。现实中,腐败现象往往以钱、权交易为主,而且大多表现为一方主动行贿。现行反腐败实践对受贿者的问责惩戒机制较为完善,却忽略了对主动行贿行为的问责和惩治。由于贿赂案件的特殊性,往往需要行贿人提供相应证据,指证受贿人,使行贿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得以姑息。但是实践证明,对行贿人避重就轻地惩戒使得行贿人犯罪成本极低,容易对多人实施行贿,且行贿手段不断翻新,并使行贿人一次得手就可以拿捏受贿人命门,给国家造成更大的危害。要真正建立切实有效的惩防体系,就必须对行贿的主动行为加以严惩。通过建立健全对行贿行为的追责惩戒机制,提高行贿人违法违纪的行为成本,才能更好地发挥惩防体系的预防和惩处作用。同时,对长期存在的“寻租”等主动索贿行为也要建立科学合理的预防机制。首先,改革现行高校管理监督的模式,探索以一种权力制约另一种权力的体制监督,以垂直财务监督和校外事务所审计监督方式来避免“寻租”、“索贿”现象的产生。其次,实施“阳光工程”,通过实行党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切实保障师生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并对党员和群众的民主监督权提供必要的保障。另外,还可以借鉴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原理和社会力量,进行合理分权,分解风险,强化社会公开监督。

(三)通过廉政文化支撑惩防体系建设

高校要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把廉政文化建设作为文化大繁荣大发展的重要内容,用廉政文化培养清风正气,通过廉政文化建设切实发挥文化育人和文化反腐的双重作用,为惩防体系建设提供文化滋养和精神动力。

1.将廉政文化贯穿于惩防体系建设的始终。高校要高度重视廉政文化建设,将廉政文化建设与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把廉洁教育内容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大学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工作计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高校要坚持和完善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师生共同参与的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体制机制,彰显廉政文化的反腐治本之效。

2.推进廉洁教育“三进”,强化文化育人功能。高校廉政文化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必须立足于育人,把廉政文化与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廉政文化建设的教育功能、训德功能、辐射功能和传递功能。高校廉洁文化进校园应以人为本,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青年学生成长成才规律,通过教学、科研和社会实践活动等渠道进一步确认廉政文化建设在高校中的重要地位,如在挑战杯等全国性青年学生科研比赛中加入有关廉政文化建设的选题,增强廉政文化的关注程度,激发学生主动了解廉政文化、研究廉政文化、宣传廉政文化;进一步优化思政课和党校的廉政文化学习教育内容,推进廉洁教育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并与学生志愿服务实践相结合,达到知行合一,增加青年学生参与的力度,拓展青年学生实践廉洁行为的途径,从而提升廉政文化的辐射力,增强廉政文化建设的实效性。

3.因人分岗施教,营造风清气正氛围。在推进廉洁文化进校园的过程中,高校要丰富廉洁教育内容形式,不断拓展教育载体,注重把握“一个引领、两个结合、三个重点、四个原则、五个教育”,即: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坚持廉洁教育与日常教育相结合、与大学文化建设相结合,以干部思想作风、教师师德师风和学生品德品行为建设重点,坚持寓教于岗位、寓教于活动、寓教于课堂、寓教于实践的原则,积极创建廉洁从政教育、师德师风教育、廉洁诚信教育、学术道德教育、志愿奉献教育等具有特色的校园廉洁教育品牌,努力营造干部廉洁从政、教师廉洁从教、职工廉洁从业、学生廉洁修身的良好校园氛围。

高校要特别注重加强在互联网和内部网络上的廉洁教育,占领网络教育的制高点,唱响网络思想文化主旋律,掌握网络领域意识形态主动权。高校可以积极利用QQ、MSN、BBS、手机报、电子简报、网络视频等传播手段不断推进廉洁教育形式的创新,引导学生健康使用网络,提高学生抵制网络诱惑的能力,倡导用微博维护社会道德底线,将网络开辟成廉洁教育的有效平台。高校要努力扩大校园文化中的廉洁内涵,提升校园文化的廉洁品位,挖掘校园廉洁教育资源,强化校园文化的载体功能,使廉洁教育更加贴近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实际,更加贴近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更加贴近领导干部和师生思想实际,大力提升工作的实效性,为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保障。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从严治党、依法治教、规范管理,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部门协调,部门各负其责,师生员工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与工作机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把构建惩防体系纳入学院改革发展的总体规划,不断提高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以及广大师生拒腐防变的能力,为促进学院事业的健康发展,构建和谐校园提供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二、构建惩防体系的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教育防范机制

1.建立健全反腐倡廉教育的“大宣教”工作格局和工作制度,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党的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部署,统一规划,统一要求,统一实施。要统筹学院相关部门的力量,发挥各自优势,形成整体合力,使反腐倡廉教育渗透于师生员工学习、工作、生活等各个方面,贯穿于领导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等各个环节。

2.加强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廉洁从政教育。要在全院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中重点开展理想信念、从政道德、法律法规、党纪政纪等内容的教育,使之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不断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要根据不同时期中央和省委反腐倡廉工作的任务要求,有针对性地集中开展相应的主题教育。加强理论学习中心组对反腐倡廉专题的学习。要把党风廉政谈话作为经常性工作来抓,对新任用的干部提出廉政要求,对群众反映强烈或有情节轻微错误的干部进行警示。

3.加强教职工廉洁从教教育。按照《教育法》、《教师法》、《高等教育法》以及《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规定和要求,把廉洁教育纳入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要面向全体教职工,大力开展师德师风、学术道德等方面的教育,引导广大教职工自觉履行好职责和义务,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进一步加强对“人、财、物”管理部门和招生就业部门、岗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力求在工作中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4.积极开展大学生崇尚廉洁教育。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把廉洁教育纳入学院德育体系。坚持在学生党员和学生入党积极分子中开展党性党风和党纪教育,将反腐倡廉教育列入本科生的形势政策课,使学生廉洁教育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

5.大力推进校园廉政文化建设。把校园廉政文化建设纳入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建设整体规划。及时宣传报道反腐败斗争形势和重大举措。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大力宣传勤廉兼优、开拓进取、奋发有为、勇斗邪恶的先进典型。适时选择刊载一些重大的、典型的腐败案件,既宣传反腐败成效,也教育警示党员、干部。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普及和倡导廉政精神,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

(二)建立健全制度保障机制

1.建立健全决策机制。完善学校党委会、院长办公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以及部门、系(部)务会议等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保证重大决策和权力运行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2.建立健全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结合学院章程、合作办学协议等有关规定开展干部选拨,并将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和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纳入考察内容。

推进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健全人才引进、职称评聘、人事评聘、教职工奖惩等各项制度,建立健全科学合理、客观公正的教职工考核评价机制。

3.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学院预算编制与执行制度,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严格执行学院有关财务收支管理和审批规定,健全预算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严禁私设“小金库”。完善教学、科研经费、学科建设经费和预算外资金管理制度。严禁进行股票、风险性债券以及其他违规对外投资等行为,建立对大额资金流动的有效监控机制。规范学院各项收费制度,严格执行各类收费规定。严格按照《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理事会章程》开展对学院财务预算、决算的审核,落实财务状况审计。

4.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对资产使用、收益、报损以及服务性收入的监管,严格规范学校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使用和管理。

5.建立健全采购管理制度。健全学校招投标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基建工程、仪器设备、图书教材、大宗物资、维修装饰、绿化工程、旅游保险等招投标管理办法。积极推行由职能部门、法律顾问、财务部门、监察部门参加的重大项目合同会签制度,确保合同真实合法,保证资金安全。实行招投标市场廉政准入制度。加强对计划、采购、验收、付款等环节的管理工作,实行项目变更会签制度。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标准和要求,对违反合同的情况,坚决予以处罚,以维护合同的严肃性和学院的利益。切实加强验收工作,建立采购工作失职追究制度。

6.建立健全招生考试录取制度。推进“阳光招生”,凡涉及招生政策、计划、程序、办法、结果和咨询服务、投诉举报方式等信息必须公开,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在招生考试、录取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改已公布的各项规定和承诺,规范招生计划的调整和使用制度,完善本科生网上录取的监督管理制度。完善学院各类考试的试卷保密和考试巡查制度,严格命题、组考、阅卷、成绩处理等环节的管理,实行考试工作责任制。

7.建立健全学术道德规范。加强学术诚信机制建设,规范学术行为,制订我院学术道德规范以及对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纠正学术科研、职称评审等工作中存在的不正之风,严禁学术造假等徇私舞弊行为。

8.建立健全机构效能建设制度。在部门机构开展效能建设,逐步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绩效考评制等制度。建立投诉、申诉、复议、过错追究等办法。建立和完善建设节约型学校的制度。

(三)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

1.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发展党内民主,逐步实行党务公开,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和反映制度,健全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树立表率作用,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

2.加强民主监督。全面推行院务公开制度,不断扩大和细化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作用,健全情况通报和意见征求制度,通报工作,征询意见,接受监督。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监督作用。充分发挥信访监督作用,畅通和完善信访渠道,办好书记、校长信箱,健全师生信访受理机制,及时采纳师生员工的合理性意见建议。

3.加强审计监督。重点加强对财务预决算、财务收支、科研经费、专项学科经费和经济效益等方面的审计监督工作。

4.强化财务监督。加强对学院经济政策、分配政策、财务预算收支和国家财经法规制度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内部财务的监督和内部会计的监控。重视对财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管理与监督。针对财务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师生员工关注的热点问题定期开展财务专项检查。

5.积极发挥其他监督主体和监督渠道的作用。认真贯彻国务院《信访条例》,进一步健全群众信访举报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教职工和学生申诉制度,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三、加强组织领导,保证构建惩防体系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健全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学院党委是反腐倡廉的责任主体,担负着全面领导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政治责任。学院党委成立惩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负责。学院党委抓好惩防体系各项任务的落实工作,要加强协调,周密部署,会同各党总(直)支、有关部门有步骤有计划地采取边研究、边试点、边实施、边完善的办法,协调落实本办法提出的各项任务。加强调查研究,注重预情分析,重视理论与实践研究,把握工作规律性,积极推动惩防体系的不断完善。各党总(直)支主要领导及各部门、系(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针对容易滋生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的部位和环节,健全制度,完善管理,从源头上积极预防。

(二)切实强化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

学院党委将对各党总(直)支、各部门、系(部)落实本办法情况进行抽查,及时总结实施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各党总(直)支和有关部门、系(部)要加强监督,定期检查任务落实情况,切实把本办法提出的各项要求和任务落到实处。根据惩防体系的各项任务,研究、制定和完善评估制度,促进惩防体系各项任务的如期完成。领导干部因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发生重大经济损失的,或不正之风严重,长期得不到治理,师生反映强烈的,或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敷衍塞责,不抓不管,以致发生案件,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均应追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三)不断完善和改进落实惩防体系的相关措施

学院将根据反腐倡廉工作发展变化情况和改革发展进程,不断完善惩防体系、健全相关制度、改进有关措施,不断总结新做法,创造新经验,取得新成效。

二、惩治和预防腐败要做到教育、制度、监督并重

从腐败产生的因素分析,教育不扎实、制度不完善、监督不到位,仍然是导致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重要原因。我们必须按照党中央的部署,在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中,将教育、制度、监督置于并重的地位,构筑起牢固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网络,为全面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坚强的政治纪律保证。

1、立足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

惩治和预防腐败,教育是基础。教育的目的是启迪、调动受教育者的自主性、自觉性,使其“修身为廉”,保证公权运用和公职履行规范、准确。综合分析近年来众多职务违纪犯罪的原因,从行为人思想蜕变、道德堕落、精神颓废、价值取向折射出教育干部方面还存在着软弱、疏漏和局限性。因此,构建惩防体系,必须立足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一是要强化教育的针对性。要对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进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及理想、信念教育,使他们深刻认识和把握当代中国发展大局,认识和把握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自觉树立无产阶级革命的、科学的人生观,弘扬崇高的价值观,强化内功,磨练品行,自觉过好权力关、地位关和利益关。二是要突出教育的重点。加强思想道德教育,要以各级领导干部、国家公务员以及有业务处置权的相关人员为重点,以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为根本,以艰苦奋斗、廉洁奉公为主题,以更好地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目标,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进行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进行党纪法规教育,使他们能够用法律、政策和纪律规范言行,在经济活动中,自觉坚持党性原则,自觉运用政策、法律和纪律约束自己的行为,带头遵纪守法,廉洁从政。三是要强化教育的实效性。教育的实效性就是要突出管用、入脑、入心,不流于形式。要坚持以人为本,虚功实做。教育的内容要力求“三贴近”,避免“虚、大、空”。努力达到以廉洁氛围熏陶人,以优良作风影响人,以优秀作品感召人。既要运用先进典型进行示范引导,又要运用反面案例进行警示教育;既要依靠各级组织进行灌输教育,又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行自我教育;既要运用“三会一课”等传统教育手段,又要运用信息技术等现代传媒手段,扩大教育的辐射面,增强教育的吸引力、说服力和感染力。四是要区别教育的层次性。思想教育要针对不同层次的人员实施不同的教育内容。对广大党员干部主要是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以及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教育;对公职人员主要是职业道德教育;对公民主要是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教育。通过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引导广大公职人员树立起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为主要内容的良好职业道德;引导广大公民树立起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良好家庭美德和文明礼貌、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德。在对广大群众进行社会公德教育的基础上,重点进行权力意识教育。使公民自觉意识到腐败是对社会、对公民和团体利益的严重侵害,从而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形成反腐倡廉的大环境、高压力、强势头。五是要提高宣传教育工作的联系性。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基础性工作,要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全党宣传教育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大宣教”工作格局。在党委(支部)统一领导下,建立完善纪委组织协调、党政工各部门共同参与宣教工作的联动机制和制度。定期召开机关党、政、工几班子联席会议,交换意见,通报工作,分析情况,分解任务,协调行动。充分发挥各方面的资源优势,形成整体合力,增强宣教工作的综合效应。

2、健全制度,不断提高反腐倡廉的法制化水平

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是保证。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依靠制度惩治和预防腐败,是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根本途径。因此,我们要不断加强制度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倡廉的全过程,体现到各个环节,落实到各个方面。一是按照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推进权力制约制度的建设。进一步健全党内民主制度,完善纪检监察制度和巡视制度,加强干部管理制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制度、投资体制、干部人事制度以及司法体制和金融体制等方面的改革,使权力制约制度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

当前县级质监部门要重点解决好适当分解领导干部和执法办案人员的权力,防止权力过于集中的问题,如“一支笔”审批财务、审批预算内还是预算外,审批额度有多少都应用制度明确界定,对执法办案人员行使处罚权只能限于当场处罚案件,立案查处案件必须提交案审委讨论,特别是执法过程中重大原则的确定不能一人说了算,需经两位以上领导会商后才能确定。二是要科学设计、全面建设党风廉政制度。要完善公职人员的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推进政府职能和行政行为法定化;完善责任考核和追究制度,严格执纪执法,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建立健全廉政激励制度,完善廉政评价办法;探索加强对廉洁从政行为的精神和物质激励措施;建立健全测评预警机制,掌握民情民意;搞好信访预警,及时准确地掌握党员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三是要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要公开质监部门的职责权限、公开服务项目、公开办事程序、公开收费标准,以及对直接涉及人民群众民主或法定权利和切身利益的事项都向人民群众和社会公开,同时还应把办事纪律,廉政规定,违纪违法处理规定以及举报投诉的途径和方法向人民群众和社会公开。四是要认真贯彻执行两个《条例》,建立和完善贯彻落实《条例》的配套规定和相关制度,真正做到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化、法制化水平。

3、强化监督,保证权力的正确运行

惩治和预防腐败,监督是关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明确了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班子主要负责人。因此,我们必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保证各级领导干部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服务。一是要坚持以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为重点,紧紧抓住易于滋生腐败的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综合运用党内监督、国家专门机关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使党员干部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二是要创造良好的干部监督环境,进一步明确监督部门的重要职责,强调疏于监督就是失职,放弃监督就是渎职;进一步明确干部监督是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需要,也是保护干部的需;进一步明确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自下而上的监督。结合大理州和巍山县的情况,质监部门要把接受企业评议作为接受社会监督和社会评价的机会来统一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毛泽东同志曾指出,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会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因此,我们要把企业评议的压力变为动力,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切实做好各项工作,切实回答好人民满意不满意的问题。三是要创新监督方法,努力实现同步监督和事前监督,要建立时空监督,不仅在工作时间内进行监督,而且对更能反映干部“德”的八小时外活动情况进行监督,了解掌握领导干部生活圈、社交圈和道德行为,消除监督的“盲点”、“死角”和“空白点”,做到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四是增强惩处的严肃性。要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检查,严厉查处违反法规制度的行为。当我们教育党员应做什么,不应做什么,而有些人违反了这些规范却得不到应有的惩处时,这种教育就是空白的。所以只有做到令行禁止、违法必究,才能维护制度的严肃性。

4、充分发挥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整体功能

缺乏教育的监督是盲目的监督,没有制度保障的监督是软弱的监督。因此,要保障监督到位,使监督更加有力和更加有效,就要充分发挥制度的作用。一是通过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使领导干部认识到监督的重要性,认识到监督是对自己最大的爱护,最好的保护,最真诚的帮助,从而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二是通过党员群众的宣传教育,使党员群众认识到自己拥有监督的权力和义务,熟悉监督内容,掌握监督方法,增强监督的主动性,切实解决党员群众不会监督、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的问题。三是通过建立完善制度,用制度确保监督到位,强化监督的制约力。如建立和完善谈话诫勉制度、函询回复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用制度强化上级对下级的监督;以落实民主集中制为突破口,建立健全制度化、规范化的民主议事、民主决策和工作机制,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用制度强化班子内部的相互监督;建立健全复议申诉制度,用制度保障下级敢于监督、愿意监督;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民主评议制度,用制度强化群众的监督。同时,健全舆论监督制度,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切实解决制度不健全不完善而不利监督的问题,使监督更有力、更有效。

省地税局党组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以教育为先、预防为主,探索出了一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怎样教育干部、保护干部的成功经验,在惩防体系建设方面树立了好典型。各级各部门都要充分认识反腐倡廉建设的极端重要性,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促进权力阳光运行,以制度的刚性约束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注重教育引导,坚持预防为主,不断增强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廉政意识,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廉洁从政的表率。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当前全党的重大政治任务。要完成这一任务,就要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因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被多次提出。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不能让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党委、纪委或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都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工作报告指出,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纪检组)要承担监督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全党动手,形成强大合力。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与部分中央国家机关和中央企业、国有金融机构负责同志座谈时强调,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各级党组织的责任所系、使命所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关键看行动、根本在担当。

这些决策和要求,明确指出—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责任不落实就是失职。要明确,各级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领导责任。要层层传导压力,把责任分解到基层、落实到人。纪委要切实承担起监督责主体责任任,认真监督执纪问责。对责任不落实的,要严肃追责。

那么,要如何落实主体责任?结合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纪委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我认为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工作相结合,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认真做好各项检查工作,确保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落实。同时对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树立起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责任意识。

二、加强对“一把手”权利行使的约束。完善相关制度机制,促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建立对“一把手”的工作约谈机制,将信访提醒谈话、廉政专题教育和风险防控管理等手段相结合,强化对主要领导的约束和监督。

三、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规范工作流程、排查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对廉政风险点深入摸排,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的廉政风险防控,对各环节防范措施开展检查评估,确保管得住、防得牢、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主体责任就是党委(党组)直接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主体责任能否真正落实,关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关乎党的生死存亡,关乎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

202_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工作报告

中共江山市委、市纪委:

202_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纪委的正确指导下,上余镇党委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加快建设“五个上余”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根据市委办〔202_〕59号《关于认真做好党委(党组、党工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上余镇党委202_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镇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成立组织机构。镇党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党委书记陈忠喜为组长,党委副书记毛水根为副组长,其他班子领导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镇属单位、各行政村也都成立了以党组织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2、明确责任分工。进一步明确党委负责人是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全镇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做到与经济建设和其它重要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经常到重点村、落后村调研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主持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认真落实“四个亲自”要求,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认真落实党政领导班子“一岗双责”,将反腐倡廉工作任务逐项分解,分别落实给党政班子成员,做到每项工作有责任领导、有具体责任人;充分发挥纪检部门的作用,支持镇纪委履行职责。

3、健全工作机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发挥党委会作用,对于重大事项,均由集体讨论决定;定期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提高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认真落实主要领导对本单位财务、干部人事、工程招标、行政审批和物资采购工作负总责, 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五个不直接分管”规定和镇班子成员在干部大会上述职述廉;进一步完善“廉政谈话制度”,特别是对班子成员做到经常提醒和督促,要求他们牢固树立廉洁从政意识。

4、强化督查考核。加强对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查,坚持经常性检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从源头上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落实。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定期召开党委会议,听取责任落实情况汇报,解决责任落实中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改正,对涉及制度不落实、损害群众利益、工作失职等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三是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为村干部基本报酬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强化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我们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的原则,把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放在首位。镇党委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纳入了党委中心工作的总体部署,充分利用每次镇、村干部大会,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一系列党风廉政教育。

1、加强理论学习,深入开展廉洁从政教育。深入开展党的十八大、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的学习贯彻活动;先后组织镇、村党员干部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以及中央、省、市一系列关于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共产主义信念,切实提高广大党员干部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促使全体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全年党委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反腐倡廉2次,开展党风党纪教育4次。

2、结合典型案例,开展党纪党风警示教育。组织全镇各村书记主任收看警示教育片,通过因经济、财务等犯罪入刑人员现身说法来保持警钟长鸣,防微杜渐;组织镇、村干部学习浙江省有关违法违纪通报,使广大党员干部从反面教材中汲取教训,增强自身免疫力;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做到“四个到位”,即排查到位、公开到位、执行到位、动态监管,同时利用岗位风险防控系统,做好提醒教育。

3、浓厚宣传氛围,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不断丰富廉政文化内涵,创新廉政文化的传播方式,推动“廉政文化进家庭”活动深入开展。统一制作廉政文化宣传画,分发到各村张贴展示,进一步营造了“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氛围。特别是新一届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期间,利用短信提醒、制作换届纪律小卡片、张贴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换届纪律,确保了村级组织换届风清气正。

(三)严明纪律,逐步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

围绕党委中心工作,以项目征迁攻坚年、民生工作提升年、作风建设加强年等“三个年”活动为总抓手,加大治理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工作力度,狠抓干部工作纪律,努力转变工作作风。

1、加强作风效能建设。全年定期或不定期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检查,严肃工作纪律,重点加强上班时间工作纪律监督检查;围绕转变机关作风、增强服务观念和提高办事效率,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有效介入土地征迁、三改一拆、清洁家园、服务群众等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的各个环节,坚决查处服务承诺不兑现、办事拖拉推诿等行为,促进了干部作风的进一步好转和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的进一步优化。

2、强化政府服务职能。镇各办公室设立了岗位去向牌,劳动保障、民政、计生、招投标等群众办事较多的业务部门安排一名工作人员到镇便民服务中心大厅集中办公,解决了群众“找人难、办事难”的问题,进一步把“以人为本、方便群众、服务基层”的服务理念落到了实处。

3、严格执行规章制度。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 “六个严禁”和市委“十个不准”等有关规定。为实现科学管理、有效管理,镇党委结合镇实际情况制定完善了值班、住夜、驻联村、学习、考勤、问责等制度,并开展专项督查,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工作人员,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

(四)高度重视,做好信访和案件查办指导工作

1、强化信访工作,认真解决群众利益诉求。镇党委坚持把信访举报工作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严格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凡符合政策能解决的,立即予以解决;对不符合政策的诉求,要求相关工作人员耐心细致解释,做实做细群众的思想工作;坚持每日一名值班领导信访接待,建立重要信访包案制,畅通信访渠道,及时化解了各类问题,维护了群众合理诉求。202_年共排查受理各类矛盾纠纷212起,化解208起;受理各类信访件190件,报结169件,调处成功率、报结率分别达98.1%和89%,妥善化解省信访积案2件。

2、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依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严格依纪依法查处违法违纪案件。202_年重点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严格“三公”经费管理,强化审计监督,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5起,处理党员6人。通过查案,有效促进了全镇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我镇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五)强化核心,努力提升班子自身建设

镇党委作为农村政治、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领导核心,是基层组织的“龙头”,其“龙头”作用能否充分发挥,主要取决于党

委自身建设的水平。为此,镇党委非常重视班子自身建设。

1、坚持落实党内各项制度。一是坚持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在学习过程中,主要领导遵守时间,带头学习,班子成员也都能按照要求开展学习活动,从而保证了理论中心组学习真正取得实效。二是坚持落实班子成员分工责任制。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和班子成员各自特点,科学分工,明确了班子成员的岗位职责,要求他们认真落实廉洁从政相关规定。三是坚持强化民主集中制。落实民主生活会、党政班子述职述廉制度,完善并认真实行镇领导班子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对于重大事项,均由集体讨论决定;四是坚持注重维护班子的团结和统一。党委领导能够团结、带领班子成员搞好工作,及时了解掌握班子成员的思想动态,关心班子成员的成长,在日常工作中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遇事多商量多沟通,努力营造一种真诚相待、宽松和谐的氛围。

2、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镇党委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实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公开公示、组织考察、集体研究、任前谈话等程序和要求。一是坚持发扬民主,把好推荐关。民主推荐是选拔任用干部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坚持走群众路线和群众公认原则的具体体现,镇党委明确规定把民主推荐作为选拔干部必须履行的程序和不可逾越的制度;二是严格用人标准,把好考察关。在选拔任用干部时,镇党委始终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三是严格工作程序,把好决策关。严格按照《条例》办事,任人唯贤,使优秀正直、才能出众的干部充分发挥自己的才干。

总之,在市委、市纪委的正确领导下,202_年我镇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仍有一定差距;202_年,我们将按照年初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进一步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纠正不正之风,进一步严肃党的纪律,进一步加强班子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建设的满意度,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我镇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二、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202_年,镇党委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在抓好自身廉政建设的同时,团结和带领班子成员,积极研究,主动参与,加强督查,着重抓好全镇的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使全镇干部廉洁奉公、恪尽职守、团结一致,凝心聚力谋发展,风清气正干事业。

1、层层落实工作责任。镇党委主要领导一直以来都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带头履行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责任分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与经济社会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要求全镇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镇领导班子成员,在抓好业务线上工作的同时,主动做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提高履行“一岗双责”的意识和能力,并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镇属各部门的整体工作及村两委班子的绩效考核中,确保了党风廉政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

2、依靠制度管事管人。镇党委主要领导带头自觉遵守“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等制度规定,坚持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包括物资采购)、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和大额资金使用等“四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同时,针对202_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牵头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了财政、招投标、厉行节约等相关制度,切实做到以制度来管权、管事、管人。

3、常态抓实廉政宣教。一年来,为搞好党风廉政宣教工作,镇党委主要领导坚持带头宣讲廉政党课,传达学xxx省、市有关廉政规定,并不拘形式地利用班子会议、全镇大会、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等各种场合,不失时机地利用正、反典型教育干部从身边人、身边事吸取教训,警钟长鸣,从而进一步增强全体党员干部勤政廉政意识。

4、扎实跟进监管举措。在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的同时,镇党委主要领导始终强调科学有效的监管是对干部最好的关心和保护。在工作中,高度关注高风险岗位的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和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情况,经常了解相关工作,牵头完善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和风险防控工作机制,亲自对全体干部开展作风效能建设集体谈心谈话,要求全体干部防微杜渐,有效预防了重点岗位的腐败现象发生,确保了全镇干部不越黄线、不踩红线、不碰高压线。

202_年3月19日

预防为主

防惩并举

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

腐倡廉工作

□钟永锋

近年来,田林县始终坚持“预防为主、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立足实际,创新思路,紧紧围绕“预防为主、惩治为辅”这一主线,认真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2_~202_年工作规划》,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

一、预防为主,筑牢廉政“防火墙”——使人不愿贪

1.加强制度建设,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可靠保证。田林县按照“必须、管用”的原则,全面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有效地促进了反腐倡廉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一是按照中央纪委的要求和部署,认真执行好民主集中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制度,抓好有关规定的贯彻落实。二是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建立健全一系列教育制度、监督制度、预防制度和惩治制度。三是强化腐败风险预警防控体系,制定了《田林县推进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的意见》、《田林县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关于严禁用公款旅游的规定》、《田林县抗旱救灾资金物资管理办法》等工程项目招投标、公务消费、资金管理等制度办法。

2.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治本之策。田林县坚持以创新的理念指导廉政文化建设,积极打造独具特色的廉政文化精品,有力地营造了“廉荣贪耻”的良好社会氛围。一是以廉政文化“六进”活动为基础,于202_年5月创造性地开展了廉政文化建设“十个一”活动,此项活动得到自治区、百色市领导的高度赞扬和肯定。二是今年7月份以来,田林县又着力打造廉政文化“316”工程。目前,“316”工程的廉政文化精品已陆续建成,形成了一道清风扑面、亮点纷呈的廉政文化风景线。

3.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是筑牢思想道德防线的坚实基础。田林县坚持把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不断丰富廉政教育的有效形式,实现廉政教育的多样化。坚持把廉政教育纳入党员领导干部培训计划,通过举办廉政培训班,县四家班子党员领导到乡(镇)上党课,聆听典型事迹报告会;深入开展“遵守《廉政准则》带动风清气正”等主题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到柳州、钦州监狱接受反面警示教育活动等。充分利用媒介在廉政文化传播中的有力作用,通过开设田林廉政电视宣传专栏,向党员干部发放廉政短信等,使党员干部经常接受廉政教育。依托农村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和电影下乡活动,将党纪法规、廉政影片、廉政文艺演出等内容传送到农户家中,把廉政教育的触角延伸到千家万户。

二、惩治为辅,架设拒腐“高压线”——使人不敢贪

1.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是获取案件线索来源的重要途径。田林县把信访举报作为纪检监察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积极寻找案源线索和获取信访信息,切实维护和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有效实现“信访量下降,满意度提升”的目标。一是通过设置信访接待室、举报信箱、开通举报专用电话、网上信箱等等,满足了不同文化层次,不同年龄阶段,不同地域群众的信访需求,做到“开门迎访”。同时,于202_年开通信访举报“绿色通道”。二是建立健全信访联席会议制度,县纪委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横向联合与协作,定期交流情况,共享信息。三是建立县、乡、村、屯、组五级信访网络,配强配齐信访信息员,坚持每月排查信访问题,及时上报信访信息。四是建立下访对话渠道,根据群众信访实际,结合“农情乡解”、“书记大接访”活动,县纪委牵头组织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不定期下到基层开展“纪检信访下乡”活动,直面受理群众诉求。五是实行信访件标准化管理,对信访信息进行动态监管,办结一件销号一件,及时回复群众,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2.建立健全反腐败工作协调机制,是惩治腐败的拳头工程。今年8月份,田林县及时调整充实全县反腐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并依据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中纪委《关于纪委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规定(试行)》等党内法规,出台了《田林县反腐败协调工作制度》(以下简称《制度》),工作制度共有6项,即:联席会议制度和专题会议制度、案件线索通报备案制度、案件移送制度、协调办案制度、检查督办制度、信息综合反馈和重要情况通报制度,有效地保障了纪委履行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与检察、审判、公安、审计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在反腐败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形成反腐败工作的强大合力。

3.创新案件查办机制,是公正执法严惩处的有力保障。田林县积极探索案件查办的新机制,采取“五个一”措施,即管好一个片区,加强案件查办组织领导;抓住一个重点,坚持做到有案必办;完善一套机制,整合力量形成合力;召开一次教育会,发挥案件查办综合效果;建设一支高素质队伍,加强办案队伍建设,始终保持案件查办的强劲势头。对违法违纪分子,做到发现一个查处一个,信访案件办结率100%,实现案件查办“零投诉”,并且实现案件审理工作10年无申诉案的目标。同时,对调查核实认为案情重大且涉嫌犯罪的案件,依法提请司法机关提前介入,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此外,还建立受处分人员跟踪教育帮助制度,通过诫勉谈话、查办案件谈话、回访谈心等途径,帮助他们认清事实、改正错误。

4.狠抓执法监察和纠风治乱工作,是维护群众利益的有效举措。田林县通过加强执法监察、纠风专项治理工作,认真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一是重点打好“四大战役”,即经济增长攻坚战、耕地农田保卫战、环境保护持久战、安全生产防御战。二是紧紧围绕“五安工程”,即安农、安教、安康、安心、安保工程,狠抓纠风治乱工作,重点加强督促检查,切实解决教育收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等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加强对抗旱救灾款物、社保基金、扶贫资金等专项资金的监管,确保救灾和强农惠农专项资金、物资的合理调配、阳光操作、公开发放使用,切实维护好群众的根本利益。

5.突出查办大案要案,是发挥案件警示作用的关键所在。田林县把查办案件作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揭露问题的途径,通过严查重处一些破坏田林形象的违法违纪案件。同时,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警示教育功能,注重选取一些大案要案的典型代表,特别是注意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真实、生动的内容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发挥治本功能。

(作者系中共田林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推动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进一步落实的对策建议

加强制度设计,明晰固化责任。一是理清责任边界。党委要紧紧围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的要求,既挂帅又出征、既领导又指导,确保做到该党委安排部署的工作不由纪委去安排部署,该由党委出台的制度规定不以纪委的名义出台,该以党委行文的文件不以纪委的文件行文;纪委要紧紧围绕党章赋予的职责,既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又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真正把功夫下在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上,确保突出主业主责。二是细化责任内容。党委要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重要任务,把贯彻实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2_-202_年工作规划作为主要抓手,把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廉洁自律作为自身担子,研究谋划好主体责任内容。纪委要把加快“三转”作为工作基调,把惩治腐败作为工作重点,把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问责作为工作要务,探索细化监督责任内容。三是公开责任清单。要根据明晰细化的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列出党委主体责任清单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根据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服务公开“三大公开”要求,依托会议、文件、报刊、电台、网络媒体、宣传专栏等“六大载体”进行广泛公示,主动接受党内外监督,促使各级党委和纪委依规履职,严防权力越位、错位和职责缺位、失位行为,严肃追责滥用权力和失职渎职行为。

强化逐级推动,层层传导压力。一是健全责任分解。探索推行“项目化”、“精细化”、“网格化”责任分解模式,着眼惩防体系规划的落实和党风廉政建设分工责任制,分时段、分年份、分阶段对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进行分别定责、分类建账、定格消项,构建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任务到人”的责任分解网络体系。党委主要领导要牢记使命、摆正位置,认真落实“五个亲自”要求。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主动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二是注重示范引领。党委要突出抓好纪律建设、作风建设、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党委主要领导要有效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管好自己,带好队伍,带动班子成员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纪委要加大议事协调机构取消或退出力度,坚决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沉心静气抓惩治、抓检查、抓问责。三是高压传导负荷。严格“一书一报告、一述一评议、一谈一查究”工作机制,对具体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行为进行签字背书、严肃追究,确保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一书一报告”即党委每年要将落实主体责任的情况书面报告上级党委和纪委,纪委每年要将落实监督责任的情况书面报告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一述一评议”即党委和纪委主要负责人要在每年党委全会和纪委全会上就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行述职,其他班子成员每年在规定范围内述职一次,述职时要邀请一定数量、界别的代表对其进行民主评议;“一谈一查究”即健全完善约谈机制,对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不力的,由上级纪委常委进行约谈提出整改要求并视其情况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领导的责任。

完善工作机制,增强落实刚性。一是完善监督检查机制。要构建落实“两个责任”的长效监督检查机制,明确检查范围、对象、内容、方法、程序和结果。监督检查必须由第一责任人或领导班子成员、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在检查中要综合运用听(听汇报)、评(民主测评)、谈(个别谈话)、问(问卷调查)、访(走访查看)等多种形式,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应当按照相关规定上报和移交,并督促被检查单位及时整改。二是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按照责任制分级负责、逐级实施的考核评价原则,由党委和纪委制定符合实际的考核标准、指标体系。考核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可单独进行,也可与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考核结合进行。考核要注重日常工作,把日常工作督查、专项检查等作为考核的主要依据,促进各单位抓日常、抓平时。考核要建立社会评价机制,引入第三方开展专业民意调查。考核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并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三是完善责任追究机制。要应用多种问责手段,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对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和纪委落实监督责任履职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该组织处理的坚决处理,该纪律处分的坚决立案查处。要实行连带责任追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的领导班子成员要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要体现责任追究刚性,责任追究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对受到责任追究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并对受到责任追究的典型案例适时进行通报,增强责任追究的震慑力。(黔江区纪委 陈飞宇)落实好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

祥符区立足实际,注重“三个坚持”,建立“六项机制”,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合力,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注重“三个坚持”,确保惩防体系建设高效推进。一是坚持党委统揽全局。制定有关实施意见,进行任务分工,细化了15项122条具体任务,与经济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二是坚持纪委具体指导。实行重点单位履职情况定期督评、集中巡查制度,严格执纪办案。三是坚持齐抓共管。实行牵头单位联席会议和各单位专题会议制度,努力形成惩防体系建设的强大合力。

建立“六项机制”,构建祥符特色惩防体系基本框架。一是健全教育机制,勤政廉政意识进一步增强。利用“基地倡廉”等10个平台,形成具有祥符特色的廉政教育体系。二是健全制度执行机制,落实廉政自觉性进一步提高。建立《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等制度,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和问责。三是健全防控机制,权力运行进一步公开。建立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公开各单位廉政风险点。四是健全改革推进机制,反腐倡廉领域进一步拓展。完善《区管干部年度考核暂行办法》,构建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网络,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规范了国有资金的管理。五是健全改进作风机制,干事环境进一步优化。制定了《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暂行办法》,建立了督办通知快、落实见效快、回访查实快的“三快”机制和纠风联席会议制度,提高了服务水平和效率。六是健全惩治警戒机制,办案效果进一步凸显。从“三公经费”、公款吃喝等事情抓起,对违反制度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今年以来,全区共立案60起,党纪政纪处分80人。

第二篇: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中存在问题及对策

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中存在问题及对策

-----许昌县环保局 为贯彻落实省纪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和市纪委五届六次全会精神,结合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我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大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力度,取得可喜成绩。但是,在完善惩防体系建设中常见的存在问题仍然不容忽视,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一、在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中常见的存在问题

在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中仍然存在六个方面的问题:

(一)认识不高。少数局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对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认识有些差距,没有很好的把惩防体系建设提升到相对的高度,从权力反腐向制度反腐转型,切实加强党的建设的高度来认识,认为惩防体系建设是纪检监察的事,没有完全把惩防体系建设纳入局党组和科室的整体工作进行谋划部署,个别纪检监察干部对惩防体系建设统领反腐倡廉工作的认识不高,没有围绕惩防体系建设目标任务谋划部署工作,推动工作重点不够突出,落实任务关键抓不牢,工作成效不够明显。

(二)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的惩防体系要求反腐败工作构成一个有机整体,形成反腐败整体合力。但在过去的工作实际中,忽视了教育、制度和监督三者之间的联系,把三者孤立对待,没有将教育、制度、监督放在同一时间跨度、同一工作平面进行协调处理,教育只限于就事论事,制度只限于准与不准,监督只限于以上对下,出现“三不并重”现象。教育、制度、监督三者相互分割,影响了反腐败整体功能的发挥,削弱了反腐败成效。

(三)纪检监察部门职能作用还有待加强。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人员少,整体力量比较薄弱,习惯于联合其它业务部门进行检查,独立开展检查较少,不能完全把精力和时间将监察工作贯穿于环保工作的全过程,监察干部胜任新形势下日益复杂的监察工作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四)构建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信息报送和经验总结不够及时。密切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的举措较少,思路不宽、办法不多,善于总结经验、推广做法的力度还不够,工作的亮点和看点还不明显,工作创新能力不强,实践中真正叫得响、有推广价值的特色亮点工作不多。

(五)纪检监察干部统筹能力和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重点工作、创新工作项目进展进度有些迟缓,监督检查需进一步加强;面对日益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六)纪检档案资料需要进一步规范。很多科室往往把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档案归并在一起,没有把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资料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档案中分离建立档案,导致对两项工作进展情况混为一谈;在开展工作的会议记录、完善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图片资料收集、影视资料制作上不能很好的做到及时归档。

二、解决惩防体系建设中存在问题的对策措施

积极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工作,是探索发展反腐倡廉路子的核心和龙头。解决惩防体系建设中存在问题,必须采取七项对策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对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认识。充分认识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是良性互动的关系,按照构建惩防体系建设基本框架的工作要求,把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围绕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重点工作,抓好各阶段目标任务的落实。

(二)摒弃观念,建立由教育、制度、监督组成的有机统一惩防体系。构建惩防腐败体系,必须以教育造势、以制度制势、以监督定势。因此,必须彻底扬弃过去的观念和作法,主动寻求构建惩防腐败体系的新思路、新途径和新办法,通过教育送“清醒剂”,通过制度建“防火墙”,通过监督打“预防针”三者合一、共同作用的效果。

1、创新模式,形成教育并重格局。在运用好已有教育手段的同时,坚持教与育并重,突出领导者这一关键,重点提高领导者素质。一是建立廉政教育科学评价体系,确定教育效果评价的要素、指标,重点放在对领导者的考评上。二是加强廉政教育工作者的教育,使之具备良好的个体素质和业务水平。三是注重教育方式方法的更新换代,突出教育的丰富性、适应性、针对性、灵活性和实效性。

2、规范制度,形成制衡机制。廉政制度体现了权力内在制衡原则,具有强大的裁断力,能起到制止和控制的作用。要达到这一目的,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规范制度建设,提高制度化水平。要使制度尽可能地与形势发展相适应,将缺陷、漏洞等减小到最低程度,不断提高一体化、配套化水准。二是加大执行力度,发挥制度防止控制作用。制度不仅要规定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更要对不这样干将会怎样作出明确答复,用严厉手段打击任何违背制度的行径,令行禁止、言出必践。

3、形成监督长效机制。理顺监督体制,形成监督与被监督良性运行的格局。

(三)加强自身建设,打造高素质的纪检监察队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新形势、新任务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没有一支思想上强、作风上硬、业务上精的高素质纪检监察队伍,是很难适应时代要求的。一是思想上要强。在任何情况下,都能保持清醒的头脑,站稳坚定的政治立场,胸怀崇高的理想信念;在任何时候都能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清正廉洁,自觉战胜“物欲”诱惑,抵制“私欲”膨胀,摒弃“利欲”攀比;在任何困难、问题和矛盾面前,能够自觉地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研究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二是作风上要硬。为政之道,贵在实干。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把事业放到第一位,以饱满的精神,积极的态度、扎实的作风投入工作。为政之德,贵在清廉。要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除非份之想,多一些警醒,少一些麻痹,多一些约束,少一些放纵,带头树起纪检监察干部的新形象。三是业务上要精。纪检监察是一门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专业,也是一项涉及领域很广、综合性很强的工作。因此,要求每一个纪检监察干部都不能小进则满,始终保持一种进取的心态,样样工作争一流。要按照建设学习型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要求,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和培训工作,努力使纪检监察干部具备适应新时期工作需要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

(四)把创新作为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动力。大胆探索本地 “特色、特点、做法”的惩防体系模式,紧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显现亮点、提升水平、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努力实现“重点工作有推进、常规工作有创新、亮点工作有特色、难点工作有突破”的良好发展态势。查缺补漏,做好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总结和提升,大力实施一线工作法,以目标倒逼进度,以督查提高绩效,进一步明确职责,抓好牵头、协办工作任务的落实,全力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五)强化自身建设,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履职水平。用科学发展观指导纪检监察工作,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比学习,创一流队伍,在提高能力上争先;比服务,创一流作风,在保障发展上争先;比特色,创一流品牌,在开拓创新上争先;比实干,创一流业绩,在强化效能上争先;比操守,创一流形象,在清廉守纪上争先。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干部“五严守五禁止”,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为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奠定坚实基础。

(六)规范档案,加强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痕迹资料管理。按照局构建惩防体系建设《分工方案》明确的目标任务,认真梳理各工作任务,督查任务落实情况,建立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管理台帐,并根据工作落实情况建立工作档案。做好工作图片、影像资料的收集和整理,不断丰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档案内容。

第三篇:惩防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惩防腐败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4年前中共中央印发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去年5月,中共中央又印发《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2_-202_年工作规划》。在3年多的时间内,中共中央就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专门下发两个文件,这在党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高度重视,也充分说明了建立健全惩防腐体系在党的建设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同时还进一步解答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什么方向、抓什么工作、怎么抓好工作的问题。既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重要体现,也是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重大工作部署的重要保证。为此,我们就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进行了专题调查研究,初步摸索了一些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供大家参考。

一、当前惩防腐败体系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廉政教育创新难。从调查了解中发现,有些单位当前的廉政教育,存在“三多三少”问题:一是表面应付多,触及思想少。教育内容和方式多是根据上级要求被动地安排,缺乏开展教育的自觉性,甚至流于形式,教育效果一般化。二是照搬照抄多,结合实际少。用文件落实文件,发通知贯彻通知。不注重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不注重结合个人的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缺乏教育整改的方向和目标。三是领导讲得多,群众参与少。廉政教育往往定格在灌输式方法上,领导台上讲,群众台下听,不能产生互动,这种一条腿走路的教育模式,大大影响了教育的效果。

(二)廉政制度执行难。近年来,许多单位虽然制定了不少反腐倡廉制度规定,但有很多并未得到认真执行和落实,个别制度甚至成为一纸空文;有的制度本身内容比较“空”,成为装潢门面的口号,具体操作起来难度较大;有的制度缺乏执行监督的主体,无人抓落实。要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还有很大的差距。

(三)廉政监督落实难。目前的监督(特别是对一把手的监督),在不少单位还只停留在浅层次、表面上,缺少对权力实施有效制约的硬措施;有的领导干部缺乏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甚至不习惯在监督下工作和生活;一些单位权力配置不科学、权力分解不到位、权力运行不公开、监督主体与监督客体住处不对称,给监督工作带来了相当大的难度。如个别单位政务、事务、财务“三公开”流于形式,公开内容由少数人说了算,想公开什么就公开什么,想怎么公开就怎么公开,群众缺乏知情权和参与权,使得基层民主监督难以收到实效。

(四)廉政案件查处难。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特别是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利用人事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案件,一方面存在调查取证难,另一方面在调查取证期间往往受多方利益的牵制,干扰办案的事情时有发生。同时,由于社会变革和科技进步,使案件显现出多样化、智能化的特点,个别案件表现出隐蔽性增强、涉及面较广,一定程度上加剧了侦办工作的难度。

二、当前惩防腐败体系建设中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重视程度不够。不少部门和单位没有真正把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纳入重要日程,与业务工作同步抓好。有的认为反腐倡廉是职能部门的事情,没有上升到是党组织自身建设的重要任务,是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的大问题。因而导致思想认识不够端正,工作抓得不够自觉,政策落实不够彻底。

(二)制度体系不健全。各单位现有的反腐倡廉工作制度还相对滞后,缺乏系统性。教

育、监督、惩处等制度关联性不强,没有形成配套体系,难以发挥综合治理功能,甚至对违规、违法、犯罪现象难以区分,造成“重罪轻判、大错小罚”现象,有的领导干部腐败问题暴露后,单位内部对其小小处罚敷衍了事,使其免于被追究刑事责任,可见目前的反腐倡廉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反而成为了腐败现象的保护伞。

(三)监督保障措施薄弱。一些单位制定的防治腐败的制度,往往缺乏监督落实的保障机制。一些部门和个人对开展监督工作有后顾之忧,不能畅所欲言地提出批评与建议。造成“领导干部无人敢管,基层部门无人愿管,监管部门无人可管”现象。

三、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几点建议

(一)要以“以人为本”精神为基础稳固惩防腐败体系建设

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是做人的工作,其本质就是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引导群众、提高群众。牢抓基层教育,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和改进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反腐倡廉的思想政治意识。一是要突出重点性。各级领导干部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决策者和贯彻落实的组织领导者,是人民赋予的各方面权力的掌管者和行使者。其权力观直接影响到党风政风,甚至关系到党的事业的兴衰成败。因此,反腐倡廉教育必须始终抓住领导干部这个重点,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为核心内容,大力加强纪律教育和正反典型教育,使领导干部自觉抵制各种落后思想和腐朽文化的侵蚀,率先垂范、以身作则。用自身过硬的政治素质和行动来影响、带动周围的党员、干部、群众,以达到“其身正,不令而行”的效果。二是要注重层次性。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各地情况不同,不能泛泛而谈,笼统去抓,要根据不同对象和实际工作的需要,采取多种形式和手段,化“虚”为实、化大为小,分层次、有计划、有步骤地去抓,努力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要讲求文化性。教育是文化的表现形式和重要组成部分。反腐倡廉建设要充分发挥文化的教育功能,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编织起一张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廉政文化体系,促进以廉为荣、以贪为耻良好社会风尚的形成。要加强廉政文化基地建设,创作一批集思想性、艺术性、可读性、观赏性为一体的廉政文化精品。四是要形成共建性。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是全党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一项涉及诸多方面的系统工程,要运用综合的思想力量,使用综合的手段,建立宣传教育工作大格局,形成大合力,才能取得综合的效果。各级党组织要坚持和改进反腐倡廉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工作机制,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真正纳入党的宣传教育、思想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体系之中,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整合宣传教育资源,保证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长抓不懈、规范运行、取得实效。

(二)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加强惩防腐败体系建设

贯彻落实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必须牢牢把握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这个灵魂,自觉做到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把发展是第一要义、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统筹兼顾的科学理念贯穿于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全部过程和各个方面;必须牢牢把握全面贯彻反腐倡廉战略方针这个根本,始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具体要把握好以下几点:一是要牢固树立反腐倡廉重在建设的理念。以建设性的思路、举措和方法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在坚持治标和治本、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前提下,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努力形成有利于反腐倡廉的思想观念、文化氛围、体制条件、法制保证。二是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主观与客观、内因和外因两个方面有机结合。既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努力铲除腐败滋生的体制制度条件,又要注重调动和发挥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动性,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既要坚持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又要坚持尊重人、理解人、关

心人、爱护人,坚持对广大党员、干部充分信任,切实维护和保障党员、干部的权益;既要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又要调动和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努力营造党员、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良好环境和氛围。三是要坚持整体推进、协调发展。要把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各个方面措施作为一个整体来把握,把改革的推动力、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惩治的威慑力结合起来,使之互相配套、互相补充、互相促进,提高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整体效果。四是要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涉及的工作任务、工作要素、工作对象、工作主体很多,必须分清轻重缓急,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在工作对象上,要坚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着力解决好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问题,使各级领导干部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发挥好表率作用。在基本构架上,要坚持以规范和制约权力为核心,按照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原则,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规范和制约,增强权力运行的透明度,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在主攻方向上,要坚持以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为突破口,着力围绕干部人事权、项目审批权等、行政执法权等权力的行使,制定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有效措施;重点查处涉公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注重预防和解决其它管理环节可能发生的腐败问题。要紧密结合全委系统工作实际,合理确定战略性目标与阶段性任务,一步一步地抓好落实,不断积小胜为大胜。

(三)要从政治和全局高度出发落实惩防腐败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惩防腐败体系,是具有很强的政治性、全局性和战略性的工作。各级党组织要首先深刻领会和把握中央的战略部署,树立大局意识,自觉把惩防腐败体系建设放到全局工作中来把握和谋划,把贯彻落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贯穿于各项改革和业务工作之中,通过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反腐倡廉对经济、文化建设的服务、促进、保证和推动作用。一要着眼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经济结构调整、推进产业跃升的目标,确保中央政策落到实处。二要着眼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关注本部门、本单位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三要着眼于提高党的建设的整体水平,全面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当前尤其要通过贯彻落实中央各项反腐措施,进一步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坚决维护中央权威,确保中央政令畅通;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确保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始终以良好的作风和精神状态,积极主动地应对和克服工作中的困难和风险;进一步分析研究惩防腐败体系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挑战,确保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升到一个新台阶。四要着眼于提高各部门、各单位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水平,自觉调整和完善各自单位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思路,使反腐倡廉建设真正转到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轨道上来。不断拓宽工作视野,创新工作方式,完善工作机制,使惩防腐败体系建设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四)要以切实有力措施保障惩防腐败体系建设

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涉及许多方面,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有强有力的保障措施。一要突出抓好学习宣传,为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学习中央及省委关于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文件精神,纳入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内容,经常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学习活动,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主动性的责任感。二要落实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为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提供组织保证。要强化党政一把手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做到与行政工作、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单位主要领导同志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

责范围内的工作。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把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职能部门,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人员,明确工作标准,明确完成时限。三要建立指导、督查、奖惩、测评等工作机制,为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提供制度保障。要组织专门力量,对各单位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实施分类指导,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认真总结推介成功经验。要把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情况列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范围,作为工作实绩评定和干部奖惩的重要内容。对于因领导不力、工作不力导致任务未能落实而出现严惩问题或重大失误的,必须严格追究责任。

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的条件下,深化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根本举措,我们要从党和国家兴衰存亡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整合各方面力量,形成反腐败的整体合力,为开展全民创业、立足第一方阵、实现奋力崛起,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第四篇:惩防体系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我们党对改革开放以来反腐倡廉工作实践经验的深刻总结和理论创新,是对执政规律特别是反腐倡廉规律认识的深化,也是一个带有全局性、战略性、根本性的新课题。自《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颁布以来,全国各级党政机关按照

党中央的部署和要求,不断探索,积极采取措施,努力推进构建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然而,体系建设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有一个较长时期的健全完善过程。在经过近两年的实践,在贯彻落实反腐败工作进程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已成为加快构建惩防腐败体系的“瓶颈”,主要表现在:

一、少数领导干部思想认知上存在偏颇

构建惩防腐败体系,目的是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从根本上遏制腐败,使之适应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最大限度地完成教育、制度和监督的整体作用,建立从主观到客观全面控制腐败产生的良性循环系统。而当前基层组织构建惩防腐败体系,尽管目标和要求明确,但是由于缺乏科学的指导和合理的应用,以至于基层领导在观念上出现一些不良的倾向,影响了惩防腐败体系构建工作的推进。如有的单位领导把构建惩防腐败体系过分地政治化,认为是个大的政治问题,怕承担政治风险,患得患失,不敢真抓;有的拿构建惩防腐败体系是新课题来为自己开脱,强调没有现成的经验借鉴,只能慢慢摸索,从而导致工作主动性不够;有的认为构建惩防腐败体系关键在惩处,不仅成效明显,而且发现漏洞、以儆效尤,教育、制度和监督是虚功;有的则认为对违纪违法腐败问题的查处,会损坏单位形象,影响投资环境,丢了领导面子。

二、教育、制度、监督三者相互衔接不够。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的惩防体系要求反腐败工作构成一个有机整体,形成反腐败整体合力。但在过去的工作实际中,忽视了教育、制度和监督三者之间的联系,把三者孤立对待,没有将教育、制度、监督放在同一时间跨度、同一工作平面进行协调处理,教育只限于就事论事、大多重教轻育,制度只限于准与不准、重规轻罚,监督只限于以上对下、重顺轻逆,出现“三不并重”现象。教育、制度、监督三者相互分割,影响了反腐败整体功能的发挥,削弱了反腐败成效。

三、工作保障机制建设滞后

当前,各基层组织普遍成立了构建惩防腐败体系工作领导小组,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担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了有关工作人员。但是,这些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的运行缺乏健全成熟的机制和制度保障,运行不正常、不规范,往往成为虚设的“纸上谈兵”,削弱了对构建体系整体工作的统筹领导和组织协调的功能;同时,一些地方也忽视了配套机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如没有制定责任考评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致使对工作缺乏操作调控性,导致一些地方在构建体系工作中容易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影响了工作推进。

四、贯彻落实力度还不够

一是制度不完善、执行不到位。如人事任免不按管理权限和选拔任用条例实施,仍存在“一把手”说了算的问题,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应、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制度尚待建立完善。二是教育不扎实。仅满足于开个会或搞个什么活动,经常性的反腐倡廉教育工作未形成大宣教的格局。三是监督不得力。监督体制和机制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如存在对领导干部重任用、轻管理现象,对财政资金运行的管理不严,政务公开的质量不够高等问题,另外,监督主体发挥作用的渠道还不够通畅,还存在要管管不到,该管不敢管的现象。

五、纪检监察部门职能作用发挥不够

基层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人员少,加之现在事务性的工作繁杂而众多,经常存在纪检监察干部“不务正业”、精力分散的情况,使该做的工作做不好,重点工作无特色,常规工作无起色。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着重从以下方面进行了改善:

一、摒弃观念,建立由教育、制度、监督组成的有机统一惩防体系。

构建惩防腐败体系,必须以教育造势、以制度制势、以监督定势。因此,必须彻底扬弃过去的观念和作法,主动寻求构建惩防腐败体系的新思路、新途径和新办法,通过教育送“清醒剂”,通过制度建“防火墙”,通过监督打“预防针”三者合一、共同作用的效果。

1、创新模式,形成教育并重格局。在运用好已有教育手段的同时,坚持教与育并重,突出领导者这一关键,重点提高领导者素质。一是建立廉政教育科学评价体系,确定教育效果评价的要素、指标,重点放在对领导者的考评上。二是加强廉政教育工作者的教育,使之具备良好的个体素质和业务水平。三是注重教育方式方法的更新换代,突出教育的丰富性、适应性、针对性、灵活性和实效性。

2、规范制度,形成制衡机制。廉政制度体现了权力内在制衡原则,具有强大的裁断力,能起到制止和控制的作用。要达到这一目的,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规范制度建设,提高制度化水平。要

使制度尽可能地与形势发展相适应,将缺陷、漏洞等减小到最低程度,不断提高一体化、配套化水准。二是加大执行力度,发挥制度防止控制作用。制度不仅要规定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更要对不这样干将会怎样作出明确答复,用严厉手段打击任何违背制度的行径,令行禁止、言出必践。

3、形成监督长效机制。理顺监督体制,形成监督与被监督良性运行的格局。

一是赋予监督者以独立性权威性。提高纪委监督的独立性,应扩大纪委在办案惩处、巡视督查、监护诫勉等方面的自由裁量权;提高纪委监督的权威性,应明确纪委监督与党委决策、政府执行的地位具有相对应的等量处置权。二是完善监督制度,提高民主参与程度。监督制度不完善是导致权力异化的外因,对权力制衡也少了法规意义上的着力点,因而完善监督制度要从提高民主参与程度入手,走好民主程序、杜绝暗箱操作,削弱分解权力,增强监督效果。三是多管齐下,形成监督合力。监督不能搞“单打一”,要综合运用监督形式,发挥好纪委组织协调作用,将同级与上下级、群众与舆论监督结合,把权力置于阳光之下,使监督落实到位。

二、建立健全工作保障机制,整体推进惩防体系构建

扎实有序推进构建惩防腐败体系各项工作,必须依靠机制制度作为根本保障。一是要实行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纪委组织协调的领导体制,明确各自职责。二是要建立责任分解制度。在科学制定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具体措施和办法的基础上,实行责任分解,把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单位、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限期完成。三是要建立责任考评制度。明确责任考评标准,将构建惩防体系工作情况考评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将考评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的运用范畴,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优罚劣、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作为衡量党建成效的主要方面。四是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措施不力、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因人为因素造成工作落实不力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纪律责任。

三、完善机构建设,提高纪检干部队伍能力。

纪检部门,作为构建体系工作的专设机构,是各级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加快构建惩防体系的中枢,担负着服务决策、组织协调、督查指导等重要责任。各级纪检部门的高效运转,关系到构建惩防体系整体工作的有效推进。一方面,要加强纪检部门日常运转的管理。包括建立日常工作机制,建立定期汇报制度、进度分析制度、督查指导制度、情况通报制度等。特别要发挥督促指导作用,对工作意见的提出、任务责任的分解,确保目标、措施和要求的落实。另一方面要着力提高纪检干部三种能力。一是政治鉴别能力。政治上的清醒与坚定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前提与基础;二是运用政策能力。纪检干部既要正确把握各项政策规定,又要从实际出发把掌握政策与运用政策有机结合起来;三是拒腐防变能力。提高拒腐防变能力是对纪检干部最根本、最重要的要求,我们必须保持高度的警觉和清醒的头脑,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八荣八耻”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党章意识和纪律观念,牢固树立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努力成为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纪检监察事业的政治上合格的干部。

第五篇:基层惩防体系建设的问题及对策

基层惩防体系建设的问题及对策

发布日期: 202_-07-09

[内容提要]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对反腐倡廉工作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坚持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是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必须坚持的重要思路和方法原则。自《实施纲要》颁布以来,各地基层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努力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积累了很多新经验和新做法。但是,由于基层工作的特殊性以及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差别,也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文章致力于对各地基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分析,并就进一步推进基层惩防体系建设提出对策。

自《实施纲要》颁布以来,各地基层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努力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积累了很多新经验和新做法。但是,由于基层工作的特殊性以及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差别,也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去年5月,中共中央颁布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2_—202_年工作规划》,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惩防体系建设作出了新的部署和安排。基层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必须适应新形势、树立新思维、建立新机制,努力提高惩防体系建设的水平和质量,从而保障和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基层惩防体系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1、领导履职机制不健全。一是履职意识淡薄。一些领导干部对“一岗双责”认识不足、理解不深、执行不力,甚至还存在“反腐倡廉就是纪检监察一家的事、单位和个人只是做好本职工作”等错误观念。二是履职手段单一。基本上处于以文件贯彻文件、以会议贯彻会议等务虚的层面,对上级的部署,不结合单位部门实际制定相应的落实措施,甚至原文照抄照套,形同废纸。没有把反腐倡廉工作与单位部门的业务工作统一思考、统一决策、统一部署、统一落实,存在严重的“两张皮”现象。三是履职力度疲软。对反腐倡廉工作的安排部署,基本上处于一般性的工作强调,没有实现责任制在本单位本部门的有效内化。四是履职保障不力。一方面是配套推动措施不力。目前的保障措施仅仅局限在影响年终综合考核等浅层面,且责任制考核结果在干部选拔的运用上,也基本上是个人对个人负责,单位责任制工作的落实情况对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影响甚微;另一方面是人员经费保障不力。各级各部门不同程度地存在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专职人员配置不足、经费捉襟见肘的现象。

2、廉政教育创新不深入。一是教育重点不突出,不少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处于教育真空位置,出现“教育者不自律”的现象。二是教育形式不科学。实践中,往往侧重于正面宣传各类廉政典型和模范人物,而用反面典型和违纪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却涉之甚少。这种一条腿走路的宣传模式,一方面影响了教育效果,另一方面还不同程度地在群众中形成了“报喜不报忧”的认识倾向。三是教育内容不针对。表面化、简单化和概念化的做法多,结合实际和触及思想的少。比如在农村基层,通过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的开展,基本上做到了群众人人知道有廉政,但是作为自治的监督主体,很多村民对村支两委事务仍处于不知其然、也不知其所以然的落后状态。四是教育手段不综合。现实的教育手段基本上还处于平面教育的初层

次阶段,与现代网络媒体广泛运用的现状显得格格不入。五是机制创新不完善。特别是乡镇基层,“大宣教”的意识相当淡薄、机制尚处初创、格局仍未形成。

3、制度跟进执行不到位。一是制度设计跟进缓慢。实践中不少监督举措在实践中已经实施并取得较好效果,但相应的制度设计却没有迅速跟进。二是制度设计缺乏预见性。不少单位部门对腐败易发多发领域和环节缺乏前瞻思考,往往都是在出现严重问题后,才引起重视,才考虑建立制度。三是制度设计的针对性不强。有不少廉政监督制度内容空乏,缺乏规范健全的配套体系、具体的惩治措施和明确的实施细则,裁量辐度过大,具体执纪执法中较难掌握尺度。四是制度设计的系统性不强。实践中往往是见子打子,出台的制度多属应急“单方”,互不关联,甚至出现制度“打架”现象,没有形成制度整体网络体系,严重影响了制度的监督效果。五是制度执行监管不力。一方面是制度设计和实际运行“两张皮”,另一方面是对违反制度的监督措施不配套,惩治不得力。

4、监督保障机制不完善。一是对重点对象的监督流于常规,缺乏宽范围、深层次的监督机制。比如实践中对下级领导班子和领导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往往局限于会议记录、干部测评等一般性的监督手段,而单靠这些监督手段得出的评估结果往往与实际情况存在很大差距。二是对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的监督失之于软,缺乏强有力、高质量的推动机制。比如:政府采购仍然存在相关部门和相关负责人内定的情况、政府核心职能部门中掌握重大审批权力的人员交流任职的力度仍然滞后。三是各类监督主体监督职能的履行,缺乏必要的保障措施。比如:在党内监督上,由于体制机制方方面面的原因,上级监督失之于空、同级监督失之于软的现象仍然没有改变;在行政监督上,监察部门既当监督员、又当运动员,出现监督失职、职能错位的尴尬局面。四是监督配套措施的建立和推动跟不上实际需要。比如: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制度本身对领导干部没有很强的约束力,也没有制定相应的配套制度,对收入合法性的审定比较困难,对申报的真实性也缺乏核实审定的具体措施,往往出现报小留大,掩人耳目,对约束领导干部行为作用微乎其微。

5、整体防范延伸不彻底。一是以“四项改革”为重点的体制机制改革取得了一些进展,但总体上基本上仍处于宜步宜趋的状态。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上:干部选拔方式有所拓展,但在民主选拔程序以及人才质量的保证上仍然缺乏科学的保障机制。在行政审批改革上:注重形式上的公开透明,但对效能低下的单位及个人的责任追究缺乏刚性。在财政管理体制上:资金进口的管理日趋规范,但资金拨付以及拨付后的监督却未能及时跟进。特别是农村基层,乡镇对村级的资金拨付,群众基本上没有监督的有效手段,甚至无法监督。在司法体制改革上:审判全过程的监督存在较大空间,腐败的风险性依然很大。在金融体制改革上:从业人员利用公共资金参与投资的现象大量存在,金融风险不容忽视。在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上:政府角色仍然没有实现根本性转变,现代市场交易保障机制的建立健全还需很长一段时间。二是“五公开”工作防范作用有待进一步提升。实践中的“五公开”往往形式重于内容,传递给群众的只仅仅局限于公开单位的态度,而没有太多实质性内容。

6、腐败惩处效果不明显。一是缺乏拓展和畅通线索提供平台的激励保障机制,以致很多线索渠道未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二是案件查办的重点不突出,存在应付现象。特别是乡镇,查办的案件多数是涉及农村党员的超生案件,真正查处党员干部经济责任、失职渎职等方面的案件少之又少,没有起到查办案件的震慑作用。三是案件查办的治本功能未能得到充分发挥,对待出现的问题,往往偏重于问题查处,忽视源头治理,只知亡羊补牢,不知未雨绸缪。

二、推进基层惩防体系建设的对策

新形势下,建立健全惩防体系,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切实做到“八个着力”,实现“八个提升”。

1、着力创新教育机制,提升廉政教育渗透力。一是要坚持廉政教育的统一性,构建规范高效的“大宣教”格局。要着力理顺廉政教育机制,建立和完善推进“大宣教”建设的规范性制度,设置相关的配套奖惩措施,硬化工作责任。要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提升到全局和整体的高度来认识和思考,由党委(党组)统一研究和部署,做到既有计划,又有长期规划。要积极探索反腐倡廉的全民教育之路,逐步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社会教育和国民教育体系,构筑抵御腐败的强大思想道德防线。二是要正确把握廉政教育的层次性,突出党员领导干部这个教育重点。要始终把教育的注意力和针对性放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身上,探索建立领导干部教育“包挂”责任制,使领导干部的教育更为集中和规范。要克服泛泛而教的做法,切实针对不同层面、不同部门,因人施教,分层施教,做到既兼顾统一性,又突出层次性。三是要突出廉政教育的时代性,不断创新廉政教育的内容和形式。要坚持内容“实”、形式“活”、载体“新”的廉政文化创建思路,不断打造廉政文化创建活动的微观平台。

2、着力加快制度建设,提升制度体系执行力。一是要增强制度设计的前瞻性。要紧扣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结合单位部门不同时期的新要求、新特点,及时调整和充实制度设计,增强制度的防范功能。对实践检验的反腐倡廉好做法、好经验和有效措施,要及时提炼总结,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监控制度和约束制度。二是要增强制度设计的系统性。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惩防体系的各个环节,向业务工作、业务流程及与业务工作相关的具体措施的层面推进、拓展和强化,做到各项工作机制和制度优势互补、整体推进。要坚持重点突出、纵横有序的制度设计思路,以乡镇为主体推进纵向构建,以部门为主体推进横向构建,做到条块结合,互成约束体系。三是要增强制度设计的针对性。以消极腐败易发多发领域为重点,推行岗位目标责任制、经济责任审计、离任审计、组织函询、谈话、诫勉、降职制度,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机制、重大项目保廉机制;以行业预防、个案预防和社会预防为抓手,推进职务违纪违法预防新机制的建设;深化改革,建立健全廉洁高效的行政审批制度、公开透明的财政管理制度、规范有序的投资管理制度和竞争择优的人事管理制度。四是要增强制度设计的可操作性。减少过于原则、含糊的用语,避免其主观随意性,提升制度执行的刚性度。五是要增强制度执行监管。切实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制定违反制度的处理机制,加强制度落实监督检查,确保法规制度落到实处。

3、着力强化监督制约,提升权力行使公信力。一是要突出重点。要坚持以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为重点,紧紧抓住易于滋生腐败的重点环节,围绕组织人事、项目审批,财政预算拨款、土地出租出让、建筑领域资质审批、招标投标、融资信贷、法律裁判等重点领域,逐步建立健全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二是要依靠制度。要通过建立和完善谈话和诫勉制度、询问与质询制度、信访处理制度、重大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罢免或撤换要求及处理制度等,实现上级与下级的监督互动;通过落实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制度化、规范化的民主议事、民主决策的工作机制,强化班子内部的相互监督;通过建立健全复议申诉制度,保障下级敢于监督、愿意监督;通过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民主评议制度,推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通过健全舆论监督制度,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切实解决制度不健全不完善而不利监督的问题。三是要形成合力。要根

据形势发展的需要,不断拓宽监督渠道,积极探索事前事中与事后监督、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组织监督与法律监督、专门机关监督与舆论监督有机结合的途径和方式,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的立体监督网络,发挥监督合力,提升监督成效。

4、着力推进作风建设,提升党员干部亲合力。一是要注重作风建设的层次性。要针对领导干部、党政机关、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和农村基层干部等不同层面的工作特点和工作要求,制定相应的要求和规范,使作风建设做有目标、量有尺寸。二是要注重作风建设的针对性。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重点要突出领导科学发展、坚持群众路线、正确行使权力等方面;党政机关作风建设的重点要突出效能提升和公务消费等;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作风建设要围绕“四有”领导班子创建活动,重点解决国有企业在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农村基层干部作风建设要重点解决落实国家惠农政策上优亲厚友、执行国家政策上强迫命令、工作方法上简单粗暴等突出问题。三是要注重作风建设的实效性。探索建立以群众投诉情况为重要参考标准的作风建设考核评价机制,把领导干部及党政机关作风建设纳入廉政档案的重要内容,强化对考核评价结果的转化运用。

5、着力深化改革创新,提升源头治理延伸力。要坚持把实效性作为改革成功与否的核心评价标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要把民主性和科学性有机结合起来,既注重对群众广泛参与的保障,又充分考虑对群众参与不理性倾向的有效限制,形成民主选人与科学选人的双赢局面。司法体制改革要把改革视角延伸到司法过程的各个环节,全面落实警务、检务、审判、狱务和所务公开制度,建立健全过硬的配套监管措施,特别要探索建立防止司法腐败的刚性惩处制度,健全司法人员司法诚信考核评价和结果运用机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侧重于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加快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力度,实现政府职能的有机整合。社会管理体制改革要以民生为重点,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财政体制改革要把资金出口,特别是项目资金和农村建设资金的投放使用的监管作为改革的重中之重,建立健全职责一体的资金使用监管制度。金融体制改革要把从业人员利用公共资金参与商业投资的监管作为改革重点,防止资金流失和金融风险。投资体制改革要以推行廉政准入制度为重点,建立健全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和重大投资决策后评价制度以及政府投资项目咨询评估制度,逐步推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和投资项目公示制度,探索建立政府投资项目责任追究制度。国企改革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要以实现政府宏观管理、企业自主经营为核心目标,强化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完善国有企业监管机制和激活现代市场要素。要规范“五公开”制度,制定统一科学的“五公开”实施细则,加大对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

6、着力拓展纠风领域,提升共享改革保障力。一是要坚持以改善和促进民生为重点,强化专项治理。要重点解决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征地拆迁、房地产开发、企业改制、教育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社保基金监管、征收征用土地及征地补偿安置、涉及“三农”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支农惠农补贴、农民工合法权益以及公共服务行业涉及群众消费权益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要注重纠改结合,加大对纠后整改的监督检查,确保纠有力度、改有成效。三是要切实强化单位部门抓纠风工作的主体意识,坚持杜绝本位主义,建立健全单位部门纠风工作责任制。四是要建立健全防治不正之风长效机制,制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管理办法,完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具体措施。

7、着力加大惩处力度,提升案件查办震慑力。一是要拓展和畅通案源线索渠道,建立科学的“成案有奖”激励机制,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反腐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利用效能监察、执法执纪机关联席会议、经济责任审计、专项治理等各种有效手段,与公安、审计、检察院等职能部门加强沟通联系,深挖案件线索,不断揭露和查处腐败问题。二是要坚持把查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和重大经济问题案件作为重点,提升案件查办的影响力,坚决克服以“案”充案现象。三是要重视和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坚持把查案、纠风、教育、建制紧密结合起来,推行“一案一整改”制度,利用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针对案件暴露的问题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达到查处一案、治理一线、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效果。四是要切实加强办案队伍建设,强化对纪检、检察、审判、监察、审计等机关干部队伍的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职业培训,提高办案人员的政策水平、职业运素养和案件突破能力。要提高纪检监察机关办案装备水平,改进查办案件的技术手段。五是要进一步理顺纪检、检察、审判、监察、审计等机关的办案协调机制,建立规范的例会通报和协作制度,提高协作能力和办案质量。

8、着力规范领导责任,提升构建工作整合力。一是要加大履职意识教育,突出单位部门抓惩防体系建设的责任主体地位,促使单位部门将做好党风廉政建设作为自身建设的内在需要。二是要建立和完善落实责任制的有效机制和规范制度,拓展履职手段,提升履职水平。对每项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政策措施、法规制度都必须明确实施主体,赋予其相应的职权、手段,规定其责任、义务,以及工作目标和程序,涉及多个机构的,必须明确其协调程序。三是要强化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成果运用,真正使“一岗双责”成为惩防体系建设的刚性举措。

二、存在的问题

1、思想认识上存在偏差,重视程度不够高。相当一部分党员干部甚至领导干部对惩防体系建设的认识不足,认为惩防体系建设是是纪委的事,下级单位和部门抓执行、抓落实就行了,缺乏积极主动参与的意识;有的把惩防体系建设与短时期工作相提并论,缺乏长期谋划,存在走过场现象。从纪检监察机关自身来看,少部分同志对反腐倡廉的工作思路不够明晰,不能够把建惩防体系建设与反腐倡廉工作尤其是阶段性工作有效地结合起来,对抓惩防体系建设感到力不从心。

2、纵深入推进难度较大,工作进展不够快。有的地方和部门至今仍停留在建立组织、下发文件这个层面;有的对惩防体系的任务还没有进行责任分解,有的虽然进行了任务分解,但存在任务交叉和任务空档现象;宣传教育、政务公开等任务落实起来较容易,而涉及制度建设、改革创新等深层次的问题,很难真正得以落实。

3、工作机制有待完善,工作保障不够强。一现行的反腐败工作体制和工作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如监督中强调了人大、政协的监督,但人大、政协却没有纳入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中。二是责任主体缺位。党委、政府领导事务繁杂,真正投入到这项工作中的时间和精力并不多,部门和单位的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则是推给纪委(纪检组)了事。三是考核评价缺位。各地各单位都对构建惩防体系的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但如何确保这些任务落到实处的监督考评措施却不够有力。

三、对策与建议

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任务繁重而艰巨,各单位、各部门要更加积极的态度、扎实的作风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务实创新精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1、以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保障工作落实

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惩防体系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与经济社会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并自觉承担起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范围内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的落实。要继续坚持“年初部署、年中督查、年底交账”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南康市202_年惩防体系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项目及责任分工》,狠抓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环节,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责任制报告制度,将执行责任制情况定期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将落实“一岗双责”情况作为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要建立健全反腐败协调机制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协作,积极抓好所承担的惩防体系牵头任务和配合任务的落实,共同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各级党委要按对下一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直接挂钩。对履职不认真、责任不落实的,要依据责任追究有关办法严肃处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2、以健全的反腐倡廉制度促进工作落实

要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加强整体规划,抓紧重点突破,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要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制度、预防制度、惩治制度,以及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调查分析和专项治理制度建设。要以制度建设为重点,不断完善我市惩防体系建设。要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增强制度实效。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制度执行的组织领导,保证反腐倡廉各项制度得到切实执行。要加强制度宣传教育,增强全党制度意识,筑牢遵纪守法思想基础,把制度转化为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自觉行动。要切实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反腐倡廉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3、以务实的作风和创新的精神狠抓工作落实

新形势新任务对反腐倡廉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以科学的理念谋划反腐倡廉建设,按照惩防体系建设“五年工作规划”的部署和要求,坚持整体推进、突出重点,以点带面、点面结合,解疑点、破难点,创特色、出成效。要采取抓经济工作的办法、抓项目建设的举措,做到周计划、月汇报、季调度、半年总结,将重点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一一落实到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逐项推动工作的落实。通过以点带面,使全市惩防体系建设形成“一乡一重点、一乡一试点、一乡一特色、一乡一精品”的工作布局,达到“区域显特色,整体出成效”的工作效果。

高校惩防体系建设中的问题与对策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