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HSE现场探伤安全作业评价
中油二建試驗檢測中心
10×10m双盘式浮顶油罐现场探伤
安全评价及HSE措施
二零零七年三月
4中油二建試驗檢測中心
现场探伤安全作业评价
碳4装置现场存在着工作任务重,作业范围广,时间紧,作业现场人员分布密集,交叉作业和高空作业,有可能存在和发生的问题有:
1.不办理现场作业票
将造成碳4专业部不能及时告知所有现场施工单位,在探伤时,现场的其它作业人员不能及时离开,造成射线伤害他人。2.防护措施不当
A、探伤作业时不设警戒区、不立警戒牌、不放警示灯,造成无关人员无闯探伤区域,造成伤害他人;
B、自身不穿防护服以及不带报警仪,作业时伤害自己;
C、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造成高空坠落,伤害自己;
D、不戴好安全帽,可能造成物体打击,伤害自己;
E、进入再用容器内作业时,没有做有毒气体检测,造成人身伤害。
F、夜间施工照明不足,伤害自己。3.防护距离的计算
3.1此次射线作业A:源活度GBq=5×37GBq
Tk:比释动能常数=0.13(mGy×m2)(h×GBq)
T:被透工件厚度=14mm
D1/2:半价层=14mm 3.2代入计算公式得 a2=Tk×A/(KG×2T/D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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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 0.13×5×37/(0.04×222/14)
a=17m 3.3.因此本次射线作业安全距离为筒体板以外16.5m 17-0.5=16.5米
4.误照的射线损伤
4.1当非相关作业人员误入作业区(进入以射线源为中心周边19米以内地区)射线辐照到人体经过长时间照射时,会使身体发生生理变化,它是一种对外来能量的物理性反应和吸收过程。
4.2机体受照一定时间照射后在短期内出现急性效应,经过一定时间后发现的发育功能低下、白内障和造血机能障碍等等。4.3一定时间误照后症状表现出呕吐、腹泻、出血、嗜眠、毛发脱落等。
4.4急性损伤主要是中枢神经系统损伤、造血系统损伤、消化系统损伤,以及可以造成性腺损伤、皮肤损伤等。
4.3急性效应严重程度随受照射剂量不同而变化,存在着明确的剂量阈值,这种效应是随着受照射剂量的增加,而有越来越多的细胞被杀死而产生的。
5.设备保养与维护
不及时检查设备存在的故障,特别是γ源设备带病作业,作业时发生故障,将造成较大面积辐射伤害他人。6.无证作业
无证人员上岗作业没有作业知识,容易造成损坏设备和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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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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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探伤HSE措施
一、进入现场探伤作业前,必需在碳4车间和石化公司各相关部门和车间办理作业票,并对其相关车间予以告示,在批准指定的时间内按防护要求进行探伤作业。
1、进入探伤作业前的准备
1.1办理作业票,必须在石化公司相关的部门车间办理作业票,作业办理好以后方可施工。1.2相关的安全机械物资准备
警戒带、警示灯、警示牌、报警仪、防护服、安全带、照明探照灯。
1.3在作业票制定的时间、地点内准备工作就绪后,及时清理现场无关人员一律规劝要远离现场,并予以解释。
二、设置警戒区
根据现场用源的安全距离计算,安全距离为距球罐壳体≈20米,因此警戒带必须在离球罐20米的距离拉上警戒带,并等距里放上警示灯和警示牌,以便提醒过路人员不要误闯作业区。
1、作业时必须设警戒区,布警戒绳、警示灯、警示牌,告知现场的无关人员远离现场,同时要告知现场值班人员。
2、对现场由于生产无法离开岗位的其它人员,要对其进行有效屏蔽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三、工作人员进行巡视
γ源摇出后,要有专人在安全距离警戒区以外进行巡视,防止非作业人员受到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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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进行探伤的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穿好防护服、佩带好个人剂量仪以及报警仪。
五、高空作业首先要办高空作业票,作业时要检查跳板、防护栏的安全可靠性,要系好安全带。
1、办理高空作业票,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才能进行高空作业。
2、作业前要检查跳板、围栏是否牢固、有效。作业人员必须带好安全带、安全帽。
3、作业前必须由甲方进行安全交底。
六、进入有限空间和在用容器内作业时,必须要有所在车间提供有害气体检测单后方可进入容器内作业。
七、要对自己所用的检测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自己无法处理的情况下交设备员进行处理。
1、操作探伤设备时,无证人员一律不准上岗操作。操作时按操作规程逐一进行。
2、作业前必须将探伤设备进行系统检查,重点是检查γ源机的闭锁、导源管、驱动轮及源鞭是否在机内,发现问题及时与中心设备员联系,联系电话为:***。
3、作业完毕后,要检查源辩是否在机内。在机内的话方可收机,并要有记录。不在机内的话,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八、操作设备时无证人员一律不准操作,操作一定要按操作规程执行。
九、发生γ源辐射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十、加强监督力度。由中心领导、安全员、班长、岗长参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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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4项目负责人: 宋自军
电
话: ***
7930926(辦公室)
第二篇:探伤工现场作业程序
探伤工现场作业程序
一、班前准备工作:
1、负责人点名(作业人员按规定着装,列队、立正等要拿出军人气势),点名完毕后向领导请示是否开始安排工作。
2、下达当天任务。(人员七名。配备二台钢轨超声波探伤仪,今天检查任务是白旗机务线1道及附带辙岔检查。王刚检查1道左股及单号辙岔,高伟明助听;王利江检查1道右股及双号辙岔,王利兵助听;冯志刚负责现场前防护;黄斌负责现场后防护;雷锋负责驻站联络)
3、安全预想。
现场防护员距小车前后各50米显示停车手信号,随车移动进行防护。现场防护员必须走路肩,困难情况可以走枕木头,严禁走道心。要认真瞭望列车,发现来车及时通知现场下道避车并将信号旗收起,以免误认,待列车通过后再行显示。驻站联络员要密切注意各股道列车情况,准确掌握列车动向,严格执行3-5分钟通话制度,随时报告本线及邻线列车情况。现场和驻站联络员联系不通时,作业人员立即下道停止作业,防护恢复后再上道作业。
现场作业人员下道避车时,仪器放置稳固不得侵入限界,下道时要把探头架全部抬起,仪器不得放在有石砟的地方,防止碰撞探头及探头架影响检查质量。作业人员下道后,人员面向列车防止车上坠落物绳索伤人。
执机人员上道先调试好仪器,推行时将仪器放稳,避免掉道摔坏仪器。执机人员检查时要严格执行“接头站,小腰慢,大腰正常探”的规定,做到手工、仪器相结合,并注意绝缘接头、低接头、大轨缝检查,注意道岔基本轨、尖轨根部、前后引轨检查。
执机人要目视钢轨,发现有上下、左右错牙慢行通过,避免撞坏探头、探头架,通过辙岔尖轨、基本轨处所时如有油泥,先清除干净避免影响检查质量。
助听人员职责是检查钢轨表面伤损,做好伤损记录和标记。提示执机人员进行旧伤损复核。帮助执机人员抬仪器上下道。
4、安全员补充安全注意事项。
今天检查任务是白旗机务线1道,由于是站线,机车车辆调车作业频繁,驻站联络员要准确掌握各股道列车情况,现场各防护员要加强瞭望、倾听列车,确保作业人员的绝对安全。下道避车时,现场各防护员要收起手信号旗,避免误认。防护联控用语要标准、清晰,做到简洁明了。严格执行3-5分钟通话制度。
5、执机人员班前检查仪器各部件是否齐全有效(包括紧固件齐全有效,翻板起落架灵活,联线接点良好),随机携带“伤轨记录表”和“重伤钢轨通知单”。检查防护备品是否充足有效,电源电压是否正常,耦合水是否足量。准备上道调试仪器。
二、现场作业。
1、按规定设好防护确认联络正常上道开始作业。执机人员上道首先调试仪器,确认灵敏度良好、电量充足、水路正常、探头耦合状况良好,由负责人检查确认后开始作业。
2、执机人员推行时将仪器放稳再推动,避免掉道摔坏仪器。检查时认真执行“四细”规则,(细心-树立高度责任心;细检-检查要认真负责;细听-注意听仪器报警;细看-认真观察仪器波形和钢轨状态)推行仪器时要平稳、匀速,不要歪斜。根据轨型、轨面状态和轨道结构状态进行灵敏度修正。走行速度不超过2公里/小时。在辙岔前后、低接头、大轨缝、绝缘接头等处所要降低速度。轨面有杂质、锈蚀、油污,助听人员应清除干净确保探头与轨面接触良好。、发现异常波型采用两台仪器进行反复校对,对疑似螺孔裂纹、轨底、轨腰裂纹等伤损必须配合手工检查确认。做好伤损记录和标记,达到重伤的钢轨,做好伤损标记,填写好“重伤钢轨通知单”,通知管辖线路工区工长进行交接,并报线路车间和段调度。
4、发现危及行车安全的重伤钢轨时,应立即通知驻站联络员通报车站值班员,同时通知线路工长、线路车间和段调。前后防护员设置停车信号,故障地点处设置停车信号。在线路来人处理完故障前不得离开,处理完故障后继续作业。如处理完故障时间太晚,无法继续作业,应做好记录,报段调和技术室备案,第二天再探。
5、下道避车时,两线间不得停留人员放置仪器、工具。人员机具不得侵入限界。人员面向列车注意瞭望,防止车上坠落物及绳索伤人。仪器放置稳当,防护员收起停车手信号。上道后执机人员执行退后3米标准重复检查,防止漏检。
6、作业中遇雷雨、大风等恶劣天气影响正常作业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将仪器抬到就近站舍或其他可以躲雨的安全地方。作业人员手中不得拿金属工具,不得在大树下、涵洞内躲雨。如不能继续作业则做好记录,报段调和技术室备案,第二天再探。
8、现场和驻站联络员联系不上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下道。负责人利用手机或其他通讯工具联系驻站联络员,查明情况,采取措施(派人更换备用对讲机)恢复防护后,继续上道作业。现场前后防护员对讲机发生故障时,应立即用喇叭发出警报信号(连续短声),通知现场下道。更换备用对讲机恢复防护后再上道作业。
三、班后总结
1、总结当天现场安全情况,表扬工作积极努力的鞭策后进的,当场评分。统计伤损钢轨数量并作出分析。重伤钢轨报段调度和技术室。准备次日钢轨资料,熟悉次日工作情况。
2、安排人员擦拭仪器,放尽耦合水,对讲机和仪器电池及时充电,保证下次探伤正常使用。整理工具备品和防护用品,检查有无缺失或性能不良,提前做好准备。
第三篇:现场射线探伤作业安全防护管理规定
现场射线探伤作业安全防护管理规定
1.目的
加强现场射线探伤的安全防护管理,防止误照射,减少不必要的辐射。2.适用范围
适用于现场射线探伤作业全过程。
适用于参与射线探伤的所有人员,及附近可能受到辐射的其他人员。适用于我厂所有的射线探伤装置,目前拥有6台X射线探伤机。3.要求
3.1 射线探伤操作人员必须持有《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合格证》,并在有效期内。
3.2 每台射线探伤机应配备2名及以上操作人员,和1名及以上监护人员。3.3 探伤作业地点应设置安全防护区,防护区半径依照时间、距离、屏蔽三要素进行估算,使防护区边界的辐射剂量不超过2.5μSv/h。为尽量降低周围人员受到的辐射剂量,可将估算距离乘以2作为实际防护区半径。
3.4 办理《射线探伤工作票》,告知探伤作业所在地的值班长或当班管理人员:探伤时间、作业地点、联系方式、安全区范围。
3.5 探伤作业前,沿安全防护区边界拉起警戒带,楼梯口、人行通道等可能有人经过的路径上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作业现场要设置醒目的《探伤作业安全责任承诺》,注明辐射安全责任人姓名、联系方式和必要的辐射安全防护措施。
3.6 探伤作业时,操作人员必须配戴个人热释光剂量计,携带个人剂量报警仪。监护人员负责警戒主要出入口,沿安全防护区边界测定辐射剂量,并记录。
3.7 探伤作业后,告知值班长或当班管理人员作业结束,清理探伤作业区域,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射线探伤机的领取、归还应登记台账,质检部定期核对台账与实物(每周至少一次)。原则上,现场射线探伤作业时间为凌晨1:00到4:00之间,若作业时间增加或变动,应经公司安全管理部、作业地点管理单位同意后方可实施。6 移动探伤作业应有5台及以上探伤装置,禁止使用超过10年的探伤装置。4.说明
a)本规定由质检部制订,并由质检部负责解释。b)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四篇:探伤作业安全规范-R1-20130929
探伤作业安全规范(稿)-第1版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X射线探伤装置使用、防护等安全环境管理、职责要求及《安全作业许可证》的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全厂所有探伤作业。2术语和定义
X射线现场探伤是指在室外、生产工区/车间或船舶建造现场使用移动式或携带式X射线现场探伤装置对物体内部缺陷进行X射线透照检查的工作过程。X射线探伤安全操作规程
3.1 X射线机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射线探伤专业证书,并熟悉该机的性能。
3.2 探伤作业开始前,应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在放射危险区域边界拉上警戒绳;在主要通道入口上放置“电离辐射危险”的标志牌,放射位置和放射时间须经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的批准,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应采取有效方法通知其他非放射人员撤离放射危险区域。
3.3 X射线机在接通电源之前,外壳应妥善接地,并检查电源电压与x射线机使用电压相匹配后,方可送电。
3.4 接近高压发生器之前,应确认高压已被切断,确认放射已经终止,才可接近高压发生器。3.5工作过程中,射线作业人员应随身携带个人计量仪或射线报警器。
3.6 一旦发生故障,无论是放射事故,还是仪器故障,均应立刻切断高压,及时通知公司负责人,由公司负责人判断、作出相应处理。4.6 X射线探伤机不应使用与焊接机及其他动力设备相同电源的电路。特别是在使用焊机时,不应使用X射线装置。
3.6 工作前,应认真检查设备防护设施性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设备的接地和接零必须可靠,发生器压力表应符合标准值,低于0.34MPa时禁止使用。3.7 当操作人员离开设备时,应将设备控制器上安全锁钥匙转到OFF的位置上,然后取下,以避免非专业人员进行误操作射线伤人。
3.8 设备出库时,应仔细检查仪器,确保无问题,各种零部件是否齐全,尤其是标志牌、安全绳、剂量仪、剂量章等。工作结束时,应及时收好这些物品,随x射线机一起送回仓库。3.9 设备回库,应填写好X射线机使用记录,以备考查。3.10探伤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废弃物属于危险废弃物,必须严格按照《固体废物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收集和处理,禁止直接排放。4 X射线探伤安全管理制度
4.1 X射线探伤为一级作业,需签核到副厂
4.2 从事射线探伤人员必须参加卫生部门组织的放射防护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培训考核,领取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放射工作人员证》方可上岗操作。
4.3 公司的X射线探伤作业应在员工流动较少的夜间进行,并实施作业许可制度,作业前必须填写《射线探伤申请单》进行申请和审批。4.4 对正在使用中的便携式工业X射线探伤装置,每年监测1次,由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测。
4.5 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穿好工作服,佩带好劳动保护用具及辐射防护用具,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4.6 进入容器内部作业,必须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具有良好的通风换气系统,并有专人监护,在用容器检测时,容器内的气体必须经过置换分析合格后方可作业。4.7 严禁穿化纤衣服和火种进入存在有易燃介质的容器内部探伤。
4.8 检测操作前,仪器接地线应可靠接地,并检查仪器有无漏电,电缆有无破损情况。操作时严格执行《X射线机操作规程》,确保仪器的安全使用。
4.9 射线探伤操作时,应按GB16357和GB18465的规定划定控制区和管理区(或监督区),设置安全警告标志,夜间作业应用红灯警示标志。
4.10 射线探伤作业前,应通知现场无关人员撤离至警戒线以外,必要时设专人巡视,防止无关人员误入透照现场。
4.11 射线操作人员进入现场应佩带个人剂量监测设备和防护用品,并采取减少在透照现场时间、增大距射线源的距离以及利用现场地形、设备等屏蔽物进行有效的射线安全防护。4.12 对造成操作人员或公众人员误照时,应及时将照射人员送医疗机构检查治疗,并向检测公司分管领导和向当地卫生主管部门报告。
5探伤设备的合格标准
5.1 X射线管头
5.1.1 移动式或固定式的X射线装置管头组装体应能固定在任何需要的位置上加以锁紧。5.1.2 X射线管头应安装有限束装置。
5.1.3 X射线管头窗口孔径不得大于额定最大有用线束射出所需尺寸。
5.1.4 X射线管头必须具有如下标志: a.制造厂名称或商标; b.型号及顺序编号; c.X射线管的额定管电压、额定管电流; d.焦点的位置; e.出厂日期。5.2 控制器
5.2.1 控制器必须安设X射线管电压的通或断、X射线管电压与管电流和照射时间显示装置。5.2.2 工作在固定的管电压或固定的管电流的X射线装置必须在控制器上安设标明管电压或管电流的数值。
5.2.3 控制器必须安设高压接通的外部报警或指示装置。
5.3 连接电缆 移动式或携带式X射线装置,控制器与X射线管头或高压发生器的连接电缆不得短于20m。
5.4 产品说明书 产品说明书应注明X射线装置的型号、规格和主要技术指标与防护性能。
6职责要求
6.1工作场所负责人
6.1.1 对探伤作业负全面责任。
6.1.2应在探伤作业前组织作业厂商、工务单位共同对风险危害因素做辨识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6.1.3 应在探伤作业前到现场实际查看探伤部位及周围情况,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已落实。6.1.4通知总值班等相关部门探伤作业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6.2审批人
6.2.1 审查《作业许可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6.2.2对安全措施的落实做最终的确认。
7《作业许可证》的管理
7.1《作业许可证》的办理和使用要求 7.1.1办证人须按照《作业许可证》的项目逐项填写,不得空项。
7.1.2办理好《作业许可证》后,工作场所负责人应到现场检查探伤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作业厂商和监护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后,方可批准开始作业。
7.1.3《作业许可证》实行一个探伤点、一张许可证的探伤作业管理。
7.1.4《作业许可证》不得随意涂改和转让,不得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
7.1.5《作业许可证》一式四联,由现场单位、承揽商、施工单位、环安部门各持一份存查。
7.1.6《作业许可证》保存期限为1年。7.2《作业许可证》的审批 7.2.1探伤作业为一级作业,《许可证》由副厂长审批。
第五篇:射线探伤作业安全标准
射线探伤作业安全标准
1.1 射线探伤管理
射线探伤工作单位必须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放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环保部门培训取得相应资质证书。 射线探伤工作原则上只能在夜间进行。
射线探伤工作单位必须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射线探伤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探伤结束后,必须清除现场所有带放射源的设施、材料,并告知相关人员解除警戒。1.2 放射源储存
放射源储存地点必须经过当地环保部门审批。
放射源储存室或设备必须有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屏蔽设施。
放射源储存地点应设置醒目的“当心电离辐射”警示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放射源库应有足够的使用面积,便于密封源存取;并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和照明。
放射源储存地点应有防火、防水等防灾措施,有报警、连锁等等保安措施。
放射源应当单独存放,不得与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等一起存放。 反辐射源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贮存、领取、使用、归还放射源时,应当进行登记、检查,做到账物相符。
放射工作单位应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密封源设备防护性能及安全设施检验,如发现污染或泄漏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详细记录检验结果,妥善保管归档。1.3 射线作业防护
放射工作单位在每次作业前,都应根据密封源的数量和活度计算空气比释动能率(mGy·h-1),放射源为X射线的,公众警戒区域范围为空气比释动能率小于4 mGy·h-1的范围;放射源为γ射线的,公众警戒区域范围为空气比释动能率小于2.5 mGy·h-1的范围。
射线工作区域必须设置明显的警戒线和警戒标志,夜间光线不明处设置警示灯,重要交通路口或通道应有专人监护。
射线工作人员应在空气比释动能率小于4OμGy·h-1的范围内操作。 射线工作人员必须佩戴与放射源相匹配的个人防护装备,如铅防护服、眼镜。同时必须佩戴个人计量监测仪和具有声、光信号的射线报警器。 工作结束后,一切防护用品及工器具必须专柜存放,严禁携带至其他区域。
1.4 中国相关法规标准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 《工业X射线探伤卫生防护标准》(GBZ117-2002); 《工业γ射线探伤卫生防护标准》(GBZ132-2002); 《密封γ放射源容器卫生防护标准》(GBZ135-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