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品范文库 > 12号文库
员工考勤管理办法修正(合集五篇)
编辑:梦里花落 识别码:21-634196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8-13 21:50:28 来源:网络

第一篇:员工考勤管理办法修正

员工考勤管理办法修正(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公司管理制度,使考勤管理科学规范化,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工作时间

第二条 公司实行6天工作制,即每周工作6天,每周工作不超过48小时,每周日为正常休息日。各部门可根据其部门工作需要安排周六、周日值班轮休。

第三条 公司根据国家规定或工作需要,可对员工工作时间进行调整,相关人员必须无条件配合。

第四条 正常班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第五条 保安、驾驶员、厨师、保洁等特殊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具体根据工作实际灵活安排。

第六条 元旦、春节、清明节、端午节、劳动节、中秋节、国庆节等国家法定节假日原则上依照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妇女节公司女员工可享受半日假期(下午),如果妇女节在休息日,则不再另行安排假期。

第三章 考勤管理 第七条 公司实行上、下班打卡的考勤办法,并指定专(兼)职考勤员负责考勤。

第八条 公司经理级及以下员工必须打卡考勤。第九条 员工因自身原因造成上下班未打卡,应在规定时间内告知分管部门及综合办公室并填报签卡单,否则按迟到一次处理,超过规定时间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第十条 员工上下班打卡必须由本人亲自操作,他人代替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弄虚作假的,每发现一次均按缺勤一天处理。

第十一条 员工因办理业务外出而不能按时打卡的,应填写《考勤确认单》(附表1)或《出差派遣单》(附表2),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计算出勤。

未及时填报《考勤确认单》、《出差派遣单》的员工,按旷工或迟到早退处理。错填《考勤确认单》的员工,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 员工的出勤情况由所在部门监督、管理,由综合办公室审核、统计。员工出勤情况作为绩效考核的依据。

第四章 迟到、早退、旷工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发员工3倍的日工资:

1、旷工1天;

2、在1个月(当月的1日至该月最后一天)内累计迟到3次或者累计迟到时间满60分钟,按旷工1天对待;

3、在1个月(当月的1日至该月最后一天)内累计早退3次或者累计早退时间满60分钟,按旷工1天对待;

第十四条 全年累计迟到、早退15次以上,累计旷工七日(含七日)以上或无故连续旷工五日(含五日)以上十五日以内,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可给予当事人留用察看或解除劳动关系处理。

因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等客观情况)特殊原因造成迟到或旷工的,员工应说明理由,理由充分的可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处理意见,报综合办公室核准。

员工连续旷工超过七日,视为员工自动离职,公司有权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并不做任何赔偿。

第十五条 员工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能及时说明原因并经主管人签卡证明的予以警告,当月不能超过3次。员工迟到或早退超过10分钟且在30分钟内的每次处以20元罚款,超过30分钟且在60分钟内的每次处以50元罚款。当月迟到或早退时间累积超过3次或累计60分钟以上的按旷工1天论处。

第十六条 员工全年旷工或视同旷工一日以上三日(含三日)以内的,当年只能享受企业年金的50%;旷工或视同旷工三日以上的当年不享受企业年金,当年不能参加评优选先,次年不能晋升工资。

第五章 加班

第十七条 公司实施目标管理,员工为完成本职工作所进行的规定时间外劳动不属于加班。员工在规定的上班时间内未完成工作任务,自行加班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费用。

第十八条 加班由公司或部门统一安排,确因工作原因,员工需要加班的,须事先提交《加班审批表》(附表3),按管理权限审批方可生效。未进行事前申请的,一律不计加班。原则上5小时以上可申请加班,累计加班8小时计加班一天。

出差期间遇休息日、节假日不计为加班,特殊情况时需相关部门提供出勤及工作内容证明后,报送公司行政人事部确认后方可计为加班。

第十九条 加班时间可在当年内以调休形式予以补偿,员工调休应凭加班依据和调休申请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执行。凡总经理在岗期间,驾驶员原则上不能调休。须调休的员工,应在前一天提出申请;同一个部门不能同时安排2人及其以上同时调休。

第六章 请、销假

第二十条 事假

为保证公司正常运行,原则上不允许请事假,确因特殊原因需要请假的,必须提前一天以书面形式请假,根据权限批准后方可离开,否则一律按旷工处理。禁止电话请假、让他人代为请假。

部门负责人要认真审核员工的请假事由,凡请假事由不充分或弄虚作假的,部门负责人不能批准,凡部门负责人徇私舞弊的,对部门负责人每次罚款200元。

事假期间不计薪酬。第二十一条 病假

请病假应持县级及以上医院相关证明材料,按照请假审批权限审批后,方可休假。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住院的,享受如下待遇:

(一)停止工作治疗时间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公司按下列标准支付病伤假期工资:在本企业工作不满5年者,按基本工资的60%支付;已满5年者,按本人基本工资80%支付。

(二)停止工作治疗时间1—3个月(含3个月)的,公司按下列标准支付病伤假期工资:在本企业工作不满5年者,按基本工资的50%支付;已满5年者,按本人基本工资的60%支付。

(三)停止工作治疗时间超过3个月的,公司不再支付任何工资。

第二十二条 员工在规定的停工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胜任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公司可以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

所有员工在试用期内休病假的,不计发工资。第二十三条 婚假

(一)正常婚假为3天;

(二)配偶一方在异地的,享受婚假7天。

(三)婚假每人只可享受一次,必须一次休完,不允许分次存休。

(四)婚假期间正常计薪。

第二十四条 丧假

(一)员工的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去世,可休5日丧假。员工的岳父、岳母或公、婆去世,可休3日丧假。

(二)异地奔丧的适当另加路程时间,所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等一律自理。

(三)丧假期间正常计薪。第二十五条 产育假

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登记女员工婚育情况,女员工怀孕60天内必须向综合办公室汇报。不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的,不享受产育假相关福利政策。

女员工生育前后给予产假90天。产假期满,女员工因身体原因不能正常上班的,按照关于病假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女员工产假期间,工资按照工作所在地政府相关规定执行,按月发放,不影响年终奖的发放,亦不影响晋升工资。第二十七条 请假程序

员工请假须事先办理书面请假手续,事后请假或捎话请假原则上按旷工处理。

(一)员工请假,应履行请假手续。请假必须提交《请假单》(附表4),写明请假事由、期限、销假日期等事项,根据权限批准后方可休假。

(二)根据假期的长短,一般员工请示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进行审批。具体请假审批权限分为:

1、凡请假2日(含)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批准。

2、凡请假2—5日(含)的,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批准。

3、凡请假在5日以上的,逐级审核后,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4、业务主管级以上管理人员请假2日以内,由分管领导审批;2日以上,经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

5、婚、丧、产育等特假一律须经员工所在部门分管领导审批、总经理批准。

(三)员工请婚、产等特殊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由所在部门加注意见,按照请销假审批权限审批后,方可休假。

(四)员工请假超过30天,销假上班后原则上先由部门进行复岗培训后方可上岗。

第二十八条 销假程序 员工请假期满必须在综合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

一、年休假、事假、病假以工作日计算,不包含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

二、婚假、产假、护理假、丧假以自然日计算,含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的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事假、病假以工作日计算,不包含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

婚假、产假、护理假、丧假以自然日计算,含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在内。

第三十条 综合办公室须于次月3日之前将上月考勤汇总结果报财务部核算工资。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0一五年三月三日

第二篇:员工考勤管理办法

XXXX公司文件

办公室发【2018】X号

员工考勤管理办法

为加强分公司劳动纪律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员工请假及公出行为,特制定本办法。

一、严格遵循据实记录和工作首位原则,做好考勤管理相关工作。

1、严格审核、据实记录原则:考勤审核签字人要严格审核,记录人要据实记录。

2、工作首位原则:考勤以完成工作为前提,请假时要提前将工作进行安排或移交。

二、分公司考勤实施流程

1、员工出勤实行一日一考,以每月XX日至次月XX日为一个周期。

2、考勤责任人:项目部考勤由各项目部资料员负责,各项目部项目经理确认并审核;办公室考勤由XX考核,主任经济师XXX审核。

3、各考勤员每月XX日上午将考勤如实汇总,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报回分公司办公室,由XX汇总,分公司经理审批后,作为发放工资、补助的依据。

4、如有请假现象,在报考勤时,随考勤表一并将请假条报回办公室,否则按旷工处理。

三、休息休假及各种考勤规定

1、办公室休假按照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结合集团公司的放假调休制度,在不耽误分公司各项工作的情况下,合理休息。

2、项目部因工作的重要性,不能按法定节假日调休,但分公司会根据出勤天数以及节假日工作天数,给予相应的补助。为了让项目部人员更好的提高工作、生活质量,项目部人员可以在合理安排好工作并经项目经理同意后,每月调休三天,视为满勤。

3、病假、事假、婚假、丧假、女员工产假,均按照集团公司《企业规则制度》中的明确规定,合理安排假期,为不影响工作,需要提前1天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4、员工请假必须提前写《请假条》,请假1天由各职能科室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审批,请假2天以上报分公司经理审批。将《请假条》交于考勤员,方可离岗。如有特殊情况,经主管领导同意后,并告知考勤员记录,方可离岗,并于返岗后第一个工作日补办请假手续。不能及时履行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四、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请假条格式如下:

因,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请假____天,请批准。

请假人:

****年**月**日

部门负责人:

****年**月**日

分公司经理:

****年**月**日

考勤员(签收):

****年**月**日

2018年X月X日

共印X份

第三篇:员工考勤管理办法

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规范公司内部管理,保证正常的工作秩序,结合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下属子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三、权责

1、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全体薪水工和间接工考勤记录的统计,并妥善保存相应的记录,必要时公开考勤汇总情况。

2、各部门应设立兼职考勤员,负责本部门直接工考勤记录的汇总和上报工作,并对本部门直接工的考勤进行监督检查。

3、保安员负责维持上下班打卡的管理,保证打卡系统的正常运作。

四、管理细则

1、考勤统计周期:从上月30日到本月29日为一个考勤月度。

2、作息时间:天宁工业区:08:00 — 17:00

水阁工业区:08:00 — 16:30

各部门可依据季节变化和生产需要,可对本部门或本部门班组的出勤做适当调整,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3、正常工作日员工考勤按7.5小时计算,如因工作需要加班的,按实际加班时间计入月度出勤。

五、考勤管理

1、公司依据工作地点和工作性质按系统划分考勤单位。薪水工和间接工的考勤由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负责,打卡地点为公司保安室;各事业部直接工由各事业部考勤员负责。直接工打卡数据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接收统计,并发送各事业部考勤员核对。

2、员工考勤时间内上、下班必须亲自到相应打卡处刷卡,刷卡次数不得少于两次(上、下班各一次)。如若加班,需提前提交加班申请呈事业部部长(或事

业部授权人)以上领导签批,车间加班需集中申请附加班人员明细,由事业部部长(或事业部授权人)签批方有效,并以打卡记录为依据。

3、不得以任何理由替代他人或委托他人打卡,一经发现,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均通报批评,并处以50元/次的罚款,如重复违反将视情节严重予以降级或辞退处理。

4、因考勤卡失灵、考勤系统故障等不可抗拒原因导致不能打卡者,应于第一时间通知相应的考勤员(生产车间为各车间考勤员,绩效考核人员为人事管理员)处,并在保安处签字报道。对考勤进行统一修订。否则按旷工处理。

5、公司员工因公或私在上班期间出入厂区:

 公司高管出入厂门时需告知保安员事由,由保安员把相关事宜进行登

记。

 其它人员出入厂门时需打卡,且事前得到部门领导批准,并将出门证

上交保安室,隔日由保安统一上交办公室人事管理员。出门证上需注

明出厂原因及返回时间等信息。

6、员工因公事或个人原因(包括休假、忘记打卡、未带卡、卡遗失)导致上、下班未打卡、全天未打卡等现象,应于第一时间通知相应的考勤员(生产车间为各车间考勤员,按月统计后交交事业部部长签批后上报人事管理员;绩效考核人员为人事管理员,按月统计汇总后交行政副总经理签批后归人力资源部处),考勤员对考勤进行统一修订。否则按旷工处理。

7、如遇员工调岗时,各事业部经理需在两个工作日内对调岗员工上报至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备案。由办公室人力资源部统一协调处理。

8、员工打卡异常且无法提供正当理由的,当日以旷工论处外,申请人和签核主管均记书面警告一次,并给予100元/次的罚款。

六、迟到、早退、旷工

1、迟到、早退:正常上班时间后5—30分钟内打卡上班者视为迟到,正常下班时间前5—30分钟下班者视为早退,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未办理请假手续者以旷工论。绩效考核人员迟到、早退按30元/次予以处罚,该项考核项目按年进行累计,并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其它人员按事业部规定执行。

2、旷工:未经批准或假期满后未获准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以旷工计。旷

工1次给予书面警告处分,不计当日工资,并处以100元/次罚款。连续旷工3日,或年累积旷工7日者,公司可视情况予以辞退处理。

七、假期管理

1、员工请假须提交请假条,经领导批准后方有效。所有假期均以天计,最少单位为半天,不足半天以半天计,超过半天不足一天以一天计。员工请假超过2天的,由事业部部长批准,月度请假超过10天的,各部门应上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2、事假:员工请事假应有正当理由,提交请假条。如遇紧急事情需亲自处理,应于事假发生一个工作日内委托他人或以电话等形式报告直属主管并由本部门考勤员代为办理请假申请手续;事假原则上不超过7天(外地员工的路途不计算在内)。

3、病假:员工非因工患病需要停工进行治疗时需提交病假申请,病假须提交正规医院出具的休假建议单及相关诊断材料作为证明依据,否则以事假处理;

4、工伤假期管理:员工因工受伤的,各事业部应在第一时间通知办公室,并按规定提交工伤认定的各项材料,由办公室统一办理工伤认定和工伤赔偿等事宜。工伤休养假期以医院和社保核定的时间为准,超出的按事假处理。

4、有薪假期:有薪假期包括探亲假、婚假、产假、陪产假、丧假等有薪假天数及假期薪资依据公司相关规定执行,如遇双休日则计入假期内;员工试用期满后方可享受有薪假,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婚假需提供结婚登记证明;产假需提供准生证、出生证明和独生子女证;丧假须由户籍地提供死亡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否则以事假处理。

 探亲假:在本企业工作满一年且与父母或配偶分居两地(超过300公里),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员工享受探亲假;已婚员工每年享受一次探望配偶假期,假期为5天;未婚员工每年享受一次探望父母假期,假期为5天;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三年给假一次,假期为10天;路程时间另计路程假。

 婚假:员工达到法定年龄结婚,享受3天婚假;符合国家晚婚的可享受

7天婚假。

 产假:已婚女员工在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期限内,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生育第一个子女者,可享受有薪产假90天(含产前休假15天);妻子分娩,男员工可享受7天有薪护理假

 丧假:员工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去世者,给予3天

丧家;供养亲属、旁系亲属去世者,给予1天丧家;

带薪假期工资核算按照公司员工薪资管理办法实施。

八、考勤上报及查核

1、生产车间为各车间考勤员,按月统计后交交事业部部长签批后上报人事管理员(电子版通过管理系统传送至人事管理员);绩效考核人员为人事管理员,按月统计汇总后交行政副总经理签批后归人力资源部处。

2、人事管理员依据考勤管理系统中的统计结果对各事业部上报数据的准确性进行核查,并不定期地对车间的考勤记录情况进行检查。以人事管理员最终核定的结果为准。

本管理办法从颁布之日起执行,公司人力资源部有权根据公司及部门实际情况对本管理办法进行修订,本管理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四篇:员工考勤管理办法

(一)格式范例

员工考勤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保证本公司各项事业的正常运转和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根据国家

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勤内容

(略)

第三条 考勤须知

1.对有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现象的员工,应及时进行教育;属屡教不改的,给予

适当的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者,应追究其责任;

2.对旷工者,应责成其做出书面检讨,并按下表计扣工资,扣发当月各项奖金。

旷工 2天以上,每增加 1天,加扣年终奖 10%;连续旷工 15天,或 1年内累计旷工超

过 30天,或旷工虽未达到上述天数,但次数较多、情节严重的,均应作除名处理,如下

表:

矿工天数 0.5天 1天 1.5天 2天 一 年 累 计 15天 连 续 旷 工 15天 一 年 累 计 30天以上

扣工资岗位 +技能 25% 50% 75% 100% 扣年终各项奖 除名 除名

第四条 留职察看期间,只发岗位工资及各项补贴。

第五条 请假办法

1.公假

经公司批准脱产参加会议、学习、出差、从事社会活动、工会活动均属公假;经公

司指定或批准休养、参观、访问的人员,以及因工(公)负伤人员在医疗期间,根据实际

情况核给公假。

2.调遣假

员工异地调动,有家属随迁的,不超过 6天;调往边远地区的,不超过 14天。员工单人赴调不超过 3天,赴调途中所需行程时间,按其实际需要核给,不计算假期。

特区内调动一般不超过 1天。

如有非经常性事务,需员工本人办理或参加的,如迁居、开家长会等,各单位可考

虑到工作安排及员工的需要酌情处理,不计算假期。

第六条 因工作需要,积累工时工休,一般应在当月补休;如确因工作一时不能

安排补休的,经部门经理同意可适当推迟,可保留至当年底;员工调动工作,原则上不

能将积累的工作延至新的工作岗位。

第七条 因工作需要,员工加班或无法安排休息的人员,须经部门经理批准或人

事部核准,以补发加班费的形式予以补偿。补偿办法:

(岗位工资 +技能工资)÷25.5天×1.5×加班天数;法定假日加班费按(岗位 +技能)÷ 25.5 ×2×加班天数计算。

第八条 本公司员工休假必须服从组织安排,并按规定逐级审批,报人事部批

准;室主任一级由部门经理安排休假,部门经理由总经理安排休假。

第九条 员工申请休假须在 1个星期前填写《有薪假期申请表》或《无薪假期申

请表》,送交人事部审批。未接到休假通知单不得擅自休假,否则当旷工处理;因特殊

原因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应事前托人或电话告假,如事前未提出请假,事后补交病

假单等一律无效。

第十条 婚假

员工申请结婚,须在本公司办理结婚手续,并以领取结婚证为准。婚假假期

3天,晚婚假 10天(晚婚条件:女满 23周岁,男满 25周岁)。如到外地(指配偶工作所

在地,不含旅行结婚)结婚的,根据在途往返时间给路程假。

第十一条 丧假

员工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以及依靠本人供养的弟妹、养父母、岳

父母、公婆)死亡,给予假期 3天。员工到外地办理丧事,可根据实际路程所需时间另

外给予路程假。

第十二条 产假、计划生育假

1.女工产假按下列标准核给:

假期内容 假期天数 说明

产假 90天 难产或双胞胎加 14天

晚育假 15天 年满 24周岁生育为晚育

独生子女假 35天 凭独生子女证享有

2.临时工产假 56天;临时工产假期间发给 60%的工资;

3.女工如遇实际困难,可请哺乳假至婴儿 1周岁,哺乳假工资按本人工资(岗位

+技能工资)75%发给,并据此比例计发房补,其他补贴照发;

4.接受节育手术者,经医生证明,分别给予以下假期:

(1)放置宫内节育器的,自手术之日起休息 3日,手术后 7日内不从事重体力劳动;

(2)经计划生育部门批准取宫内节育器的,休息 2日;

(3)输精管结扎的,休息 7日;输卵管结扎的,休息 21日;

(4)怀孕不满 3个月人工流产的,休息 15天;3个月以上的,休息 42天。

(5)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如遇特殊情况需增加假期时,由医

生确定。

第十三条 病假

1.员工因病或非因工(公)负伤,经公司指定的医疗单位证明确定不能坚持工作,可参考医生建议,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病假;

2.病假期间的待遇按国家劳动保险条例规定办理。病假 3天内不扣工资,4天

以上按(岗位工资 +技能工资)30天计扣工资;

3.长期病休人员,从病休时起,1年内的任何时间累计超过 6个月(或 153个工

作日),从超过之日起,停发工资,改发疾病救济费。累计办法:每月以 24日为截止日

期往前推 12个月,凡在这 12个月内病休累计达 6个月(或 153个工作日)时,从超过

之日起停发工资,改发疾病救济费;

4.凡领取疾病救济费者,如病愈需要复工时,经医生证明,先行试复工 2个月。

在试工期,又患病累计休息 15天以上者,停止试工,停发(病假)工资,发给疾病救济

费。试复工期满,连续工作 2个月以上者,若再次患病,休息时间可重新累计计算。

第十四条 事假

员工如因个人事务,必须亲自处理的,根据工作安排以及本人的实际需要酌情核

给。请事假员工按(岗位工资 +技能工资)30天计扣工资。

第十五条 探亲假

1.员工结婚时,分居两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每年可享受一次探望配偶

假,假期为 30天;

2.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一次,假期为 20天;如因工作需要,当年无法安排的,可以 2年给假一次,假期为 45天;

3.已婚员工探望父母假,每 4年一次,假期为 20天;

4.员工有生身父母,又有养父母的,只能探望一方(以供养关系为主);

5.大专院校分配来的毕业生以及新招合同工人,在实习、试用期间不能享受探亲

假,满 1年后才能享受探亲假;外单位调进公司的员工要满半年才能享受探亲假;

6.员工配偶已离婚或死亡,尚未再婚的,按未婚员工待遇处理;员工配偶、父母均

已死亡,又未重新结婚,且身边没有子女者,如有 16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寄养在外地的,按未婚员工探亲假处理。

7.员工探亲假期不包括路程假,但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路程假根据实际

需要核准;

8.员工探亲休假期间患病时,其病休天数仍作为享受探亲假计算,原规定的休假天数不能顺延;如果员工因患急病、重病而致假期期满后不能按期返回的,其延期返

回的天数可根据医疗单位的证明,按病假处理;

9.员工因各种原因在当年与配偶团聚 3个月以上的,不再享受一年 1次探亲假;

10.探亲假原则上不能分期使用,确因生产、工作需要分期使用的,经人事部批

准,可分期使用,跨作废。路程假只给 1次,往返路费只报销 1次。

第十六条 年假

1.休假范围及条件:凡参加工作(不含借调人员、临时工和劳务工)满 5年以上的员工均实行休假规定,如下表:

参加工作时间 满 5年

不满 10年 满 10年

不满 20年 满 20年

不满 30年 满 30年

不满 40年 满 40年以上

每年休假时间 7天 10天 15天 20天 40天

全国劳动模范、部省级劳动模范,不论参加工作年限的长短,均享受休假两周待

遇;有突出贡献的知识分子,经企业领导批准可适当放宽工龄限制;

2.享受年休假的几项规定:

(1)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探亲假、婚丧假、生育假的员工,不影响享受年休假;

(2)全脱产学习满 1年的员工,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累计学习满半年不满 1年的员工,可享受休假,其假期减半;

(3)病、事假累计超过 3个月或工伤假超过半年的员工,当年不再享受年休假。

旷工(本文权属文秘之音所有,更多文章请登陆www.teniu.cc查看)2天,当年不再享受年休假;

(4)受各类警告以上处分的员工,取消 1年的休假;受各类察看处分的职工,察看

期间不能享受年休假;对个别表现不好或完不成生产任务的员工,各部门领导有权取

消其年休假待遇,并上报人事部门备案;

(5)年休假时间的计算包括公休假日,不包括法定假日;

(6)凡外单位、外系统调入的人员,从报到之日起,满半年后方可享受年休假。

说明

第十七条 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执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地方,按

本规定执行。

执行以后如上级有新的规定则另行通知。

第十八条 本规定的解释权在公司人事部。

第五篇:员工考勤管理办法

江西省天将安防发展有限公司

《员工考勤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避免公司员工发生早退、迟到、旷工等违纪行为,以使其认真工作,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第二条 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时至时,下午时 至时,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行政部另行通知。

第三条 上班时间超过15分钟以上者,按迟到论处,超过2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 30 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 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第四条 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方式。(总经理除外)

第五条 凡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违犯此条规定者,委托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处分。

第六条 公司每天安排专人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值班员,由值班员报至行政部,据此填报员工考核表及核发全勤奖。

第七条 员工办理外出业务时,必须先办理打卡手续。特殊情况需经主管签卡批准,违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八条 员工外出工作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第九条 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如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

第十条 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三次者扣发全勤奖 1/2,达五次者扣发全部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

第十一条 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当月累计三天旷工者考勤管理制度,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的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

第十二条 员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须报经总经理批准,到达出差地后应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出差人员必须在出差前先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交至行政部备案。凡因各种情况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再补发全勤奖,不予报销差旅费;特殊情况须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三条 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金。

第十四条 本制度呈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员工考勤管理办法修正(合集五篇)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