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设备安装现场管理制度
设备安装现场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本工程顺利进行,按期保质保量的完成工程施工任务,公司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望广大职工共同遵守、切实执行。
一、本工地的所有员工必须遵守本公司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听从公司管理 人员的指挥和安排,服从业主单位、工程监理、安全检查、工程质量监督等部门的指导和检查。
二、遵纪守法、争做奉献求实、爱岗敬业、文明先进的员工。严格遵守业主 方企业的一切管理制度,不得违反。
三、坚决遵守工地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和晚休,不得迟到和早退,有事 要请假,不得擅离职守。保证工程进度加班安排服从项目负责人安排。
四、严禁打架斗殴、赌、黄,若有违反者,不论情由,均处以1000元罚款,其医药费自理后公司再做处理。对屡教不改、情节严重者,送交司法部门处理。
五、对不服从公司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的安排,寻衅闹事、故意制造事端均 处以500元罚款,并开出当事人,情节严重者,送交司法部门处理。
六、文明用语、讲文明、讲礼貌、团结进取、求实创新。
七、对工地材料、设备、机械、工具、用具等设施人人都得关心爱护,不得 损坏和丢失(包括业主方及相邻单位的财物)。文明工地的设施人人都得关心爱护。对有意损坏公共财物者,赔偿原物价值的200%。对不按操作规程操作、无意损坏者赔偿其原物价值的50%。爱护公物、人人有责。
八、工地用电要注意安全,所有用电线路、电器均应由工地电工专人负责; 他人不得私自乱**接,否则引起一切不安全事故、机械损坏事故及伤亡事故,均由当事人自行负责及赔偿。机械设备的操作应持证的专业人员操作,操作必须按照《机械操作规程》操作,他人不得随意乱开乱动,否则后果自负。安全驾驶、文明操作。
九、工地所有员工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按照各项安全施工要 求执行操作,确保安全施工。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杜绝火灾隐患在施工现场发生。
十、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严禁穿拖鞋及高跟鞋;严禁 从高空抛东西,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严格遵守《设备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若有违章操作,所发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及伤亡事故,公司概不负责,其医疗费、护理费及误工费等,均由本人自理。若在工地以外发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其后果由本人负责自理,公司概不负责。高高兴兴上班,平平安安下班。
十一、工地所有员工应妥善保管好自己所携带的行李、物品。严禁在本工地、业主单位、相邻单位及他人处盗窃财物或伙同外界人员盗窃本工地财物,若有发现,不问情由均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或处以原价值二十倍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司法部门处理。遵纪守法、做文明使者。
十二、工地应做到文明施工,要求同事之间礼貌用语,搞好自身卫生及环境卫 生,施工现场应经常保持卫生良好,施工机械设备及现场材料布置井井有条,做好工地面貌及个人面貌完全符合文明工地的标准。讲文明礼貌、树良好风气。
十三、工地所有员工、各施工班组应保管、保养好其所用的一切财物,如有损 坏、丢失等应照价赔偿。设备为我创效益、我为设备搞整洁。
十四、为了公司荣誉和职工利益、以上各条款,望广大员工切实执行、严格遵 守,以充分体现:“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精神!预祝师傅们圆满完成本次安装任务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
本工程的安全管理目标为:安全事故为零,创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达标工地。
(1)项目经理、班组长是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遵循认定的目标,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部门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指示,结合企业实情制订各项制度,贯彻各项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2)项目经理、班组长对所负责的施工项目,负有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不违 章指挥冒险作业。
(3)根据新的标准规范和安全管理目标,齐全各项施工生产的安全措施,遇 到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坚持生产服从安全的原则。
施工负责人要制定设备安装计划,每天要总结当天任务完成情况,制定明天的工作安排,施工顺序考虑要细致,工具及材料准备要充分。
安全帽 绝缘鞋 安全带 手套等安全设备
第二篇:安装现场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现场管理制度
一、严格服从工程项目经理的管理安排。
二、进场前必须安全教育;要求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按照安全条款施工;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
三、施工人员要对现场设备、设施产品、成品注意保护。
四、对施工人员进行工作进度计划安排,目标要求,技术交底。
五、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
六、严禁在施工过程中打闹。
七、禁止酒后施工作业。
八、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安全操作程序使用工具,禁止一切违章操作。电焊作业必须远离易燃易爆材质,并配灭火设备器材。
九、严禁在无任何安全保护条件下,进行高空作业。
十、特殊工种禁止无证上岗。
十一、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完成每道工序,确保每道工序质量。设备安装完成后,项目责任人必须亲自检查是否达到要求,并作好记录。
十二、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有序。
十三、施工现场设备、设施、材料等必须根据现场情况妥善管理以确保其安全。
十四、现场设备、材料、配件必须按施工顺序归类摆放,便于作业。
十五、施工现场必须留置和保持物流主次通道,特别是保证主通道必须畅通。
十六、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注意保护原成品设备,设施,装修饰品以及建筑主体结构。
十七、现场施工用电必须严格按规范操作,连接电源必须与现场工程管理确认。由专业持证电工连接。
十八、施工过程中,现场管理人员,必须每日检查、提醒、监督、重视安全施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施工操作者必须按相关安全规定条例执行,不得有误。
十九、每日施工收工时,必须清理现场,清点相关工具设备配件,材料,作好下次施工准备。
二十、施工中,材料、机具、余料、辅助材料,不得随意、随地、杂乱无章的堆放、抛撒。用剩余料必须收放好返回工厂。
二十二、使用电动工具的过程中除电焊外,禁止带手套操作,严禁违规,野蛮操作。
第三篇:设备安装现场安全承诺书 文档
施 工 安 全 承 诺 书
立书人承包广西巴马铂泉天然矿泉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工程,为确保工作安全,愿意遵守甲方如下之作业安全规定,并负完全责任,特签署本承诺书。
一、权责:
1.立书人承诺为施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险,对其所雇人员之工作意外伤亡,负全部职业灾害赔偿责任。
2.立书人承诺落实各项工作安全规范并遵守自动检查,倘有疏忽导致工作人员伤亡或任何其它灾害时,愿自行承担一切责任,概与甲方无关。若造成甲方之各项损失时,愿负赔偿之责。且若发生安全事故,愿接受甲方2000—5000元罚款。
3.立书人承诺若施工人员发生意外,由立书人派员送至医院救治,如伤者无人护送,须由甲方协助处理的,其相关费用仍由立书人负责。
4.立书人承诺专职或指定安全管理人员,在施工人员进被施工厂前,需对施工人员作安全宣导施工中应经常经巡查施工区域,及时配合改善甲方所提出的问题点。
5.立书人承诺遵守甲方《外包施工安全管理规定》、《厂区管理规定》、《施工安全承诺书》等相关安全事项。
6.立书人承诺施工现场设置合理的施工安全通道,挂贴安全施工标牌及安全施工宣传标语。施工区域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并设置防护隔离措施。危险部位的边沿、坑口加栏护及封盖,必要时增设安全警示灯。
7.立书人承诺及时清运施工所造成之垃圾,以确保现场整洁。
二、安全管理人员资格及证件管理
1.报建的项目,有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持市场认可的安全资格证。2.非报建的项目(零星维修工程等),指定安全管理人员。
3.特种作业人员(如焊接、切割作业、电工作业等),持安监、质监等部门颁发的真实、有效的特种作业资料证。
三、施工人员管理:
1.施工人员依甲方入厂规定配戴证件。
2.施工人员须为成年人(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登高人员,无恐高症。
3.施工人员遵守甲方厂内的基本规范,如不准穿拖鞋、要走人行道、不准在厂内吸烟、严禁酒后上岗、不准乱扔生活垃圾等。
4.施工人员进入施工区域须正确配戴安全帽;进入生产区域,须依规定穿戴衣帽。5.立书人指派现场监工或督导人员,负责管理其工程全部工作人员并遵守甲方各项厂区规定,甲方有权将不遵守规定者驱离厂区或报警处理。
6.外包工程施工人员需穿施工方统一服装及配戴附有本人近期照的识别证,由工务负责人征得被施工部门的课长(含)以上人员同意方可进入车间,登记程序由工务负责人一次性 统一办理,可使用单独表单,遇同一工程人员变更(含增加)时需及时登记并在“来访事由”中标注说明。
(1)在生产车间施工时,施工区需做隔断,施工人员严禁在施工外区域逗留。
(2)若无法做隔断或临时施工的区域,则需派监工人员(工务/被施工单位)全程陪同。(3)施工人员进入非施工区域,现场人员应予以制止劝离并反馈给工程负责人。7.施工单位工人必须有与签约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文件; 8.工程项目经理必须为签约单位正式员工,且有资料证明; 9.工程施工前,必须先签定工程合同,然后才能进场施工。
四、防火、防爆:
1.施工区域动火作业前,依规定取得动火申请,经核准后才施工。
2.在规定区域内动火作业;施工现场配备灭火器等相关消防器材;对于溶剂、粉尘、原料作业场所采取防范其产生燃烧爆炸。
3.气焊设备、橡皮管、气阀、压力计、切断器保持良好使用状况,无漏气现象。
五、防止坠落:
1.作业中可能有物体坠落飞散之虞时,配置适当安全帽及其它防护具,作业高度在二米以上时,设护栏或护盖防护措施,落实配戴安全帽、安全索。若甲方发现施工人员未佩戴安全帽或安全带愿接受甲方罚款:第一次被发现未佩戴安全帽者罚款20元/人,第二次被发现罚款50元/人,第三次被发现将没收施工证及不允许此人进厂施工;第一次被发现未佩戴安全带者罚款50元/人,第二次被发现罚款100元/人,第三次被发现将没收施工证及不允许此人进厂施工。
2.土木营建工程工地四周之危险地区,设围栏或围绳,禁止非相关人员进出,并设置警告标志。
3.杜绝在高处投下工具或零星材料。
4.土木营建之施工架、鹰架依营造安全卫生设施标准履行。
5.高空作业防护需准备充分,施工人员正确配戴防护品(如安全带、安全帽等);登高人员需使用完整的攀爬工具(如人字梯等),同时下方有人看护。杜绝在高空中没有扶手的攀沿物上随意走动;不直接在采光带走动
六、搬运防跌采取之措施:
1.搬运有腐蚀性或多刺角之环境工作时,备手套、安全鞋、安全帽或面罩供作业人员使用。
2.搬运时应使用适当工具,钢索吊绳勿超载,除人员需佩戴安全帽外并严禁人员进入吊举物、吊车下方。
3.巨型庞大对象搬运时,指定具经验之专人担任指挥。
七、施工现场需安全用电。
1.凡接用临时电源从事作业时,事先经甲方许可后才能施工,未经许可不擅自接用电源。2.工地所有临时用电由专业电工(持证上岗)负责,其它人员禁止接驳电源。3.施工现场配备具有合格且安全的专用配电柜。
4.临时用电,设漏电开关作保护,由专业电工进行检查和维护,不采花线、铜芯线乱拉乱接。
5.所有插头应保持完好,电气开关不一擎多用。6.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及施工用金属平台有可靠接地。7.电气线路检修时,在电源开关上挂上「禁止送电」警示牌。8.搬运或使用铁件时,注意不碰触到电气设备。
9.现场点焊作业时,电焊机之接地线不任意挂接于电气管路上。10.未经甲方电务主管同意,不碰触或启闭高压开关及设备。
八、意外事故灾变处理:
施工中遇有意外事故灾变发生时,除就现场紧急处理外,立即报告甲方工程主管或现场主管,以协助采取有效措施。
九、施工场所卫生
施工场所卫生确保干净整洁,施工地设备及材料维护遮挡,施工地卫生及时清理,现场卫生未达到甲方要求,愿接受罚款。施工地设备及材料未做维护遮挡第一次罚款100元/人,第二次被发现罚款200元/人,第三次被发现将责令停工整改。施工地卫生未及时清理第一次罚款100元/人,第二次被发现罚款200元/人,第三次被发现将责令停工清理。
十、其它安全事项:
1.有限空间作业,配戴防护用具,并有专人看护。
2.大中型施工机械(吊装运输碾压等)指派专职人员指挥。施工所需之吊车、脚手架、安全带等相关配套工具,依工程所需,准备完整安全的工具备用。3.全力配合配合甲方相关单位开“工程安全会议”。
4.立书人承诺负责对所属施工人员宣导本承诺书相关安全、卫生相关要求,且愿接受甲方现场监工、安卫人员的检查、督导,若违反相关规定,愿接受相应处罚。5.立书人承诺在工程进行中指派富有工程经验及合格之监工常驻工地,督促管理施工及要求品质。本工程甲方只负责最后品质之验收,但于施工期间甲方需派人至现场协调工程进度,立书人承担全部施工期间工程安全责任。
立承诺书人:
工程承包方(盖公章):
日期: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地址:
电话:
第四篇:设备安装安全管理制度
设备安装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加强对施工方、监理方、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的管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定义:新建项目、扩建项目、改建项目。
第三条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新建项目、扩建项目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人员。第二章施工手续办理
第四条施工单位必须具备建筑施工安全资质,办理施工手续需提供安全资质、营业执照、施工作业时采取安全措施。
第五条施工前需签订施工安全合约书,施工安全合约书由施工单位法人代表签名或法人受权人员签名。
第六条施工单位施工前按工程合同金额的5%比例交施工安全保证金,作为施工期间发生突发事件时的应急支付金。
第七条施工单位需办理临时用电、高空作业、临时动申请,取得批准证后,才能进行相对应的施工作业。
第八条施工单位人员施工前需接受广州日美达安全管理部门安全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施工作业资格证,才能进入施工现场作业,未经培训考核合格的,一律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第九条施工单位需提供有效的特种设备年检证件及特殊操作人员操作证,设备符合国家相关的安全标准。第三章管理职责
第十条公司项目所在部门负责审查承包方(施工单位)的合法性、技术水平、安全保障条件进行确认,并签订施工项目承包合同。
第十一条总务科负责审核施工单位提交办理施工手续的相关资料,并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安全合约书。
第十二条总务科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施工现场违章行为进行纠正和按公司安全制度对施工单位及人员进行处罚,并责令施工单位进行整改。第十三条总务科负责施工单位设备设施进行安全确认,设备设施经总务科确认合格后才能进入施工现场,未经总务科确认的设备不得进行施工作业。
第十四条公司项目部门对本部门施工现场安全负监督管理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管,及时对违章行为进行纠正和监督整改。第十五条施工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有安全监督管理责任,每天需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对施工单位及人员的违章行为及时纠正,并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的权利,施工单位必须无条件配合施工监理单位工作。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工作负主体责任,施工单位必须履行国家安全生产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开展好施工期间安全的全过程,指定现场施工安全员,安全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全方位安全监督管理,每天必少于两次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填写检查记录表,对存在安全问题制定整改计划,及时进行整改,并在班前班后召开施工作业安全会议。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取得由政府部门认可的相应安全管理资格证。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对施工人员必须配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劳动保护用品无损坏,及在有效期内,施工单位对施工人员劳动保护用品穿戴负责。第四章施工现场的管理
第十九条施工临时电源管理:
1、临时电源控制柜、配线、发电机等,应使用电气试验无问题、无劣化和破损的产品,产品有合格证;
2、施工现场必须配置专职的电工,电工必须持有效的电工操作证,电工负责施工现场通电、断电、接线等,及对配电柜(箱)实施上锁管理;
3、电柜内必须配置单线接线图(配电系统),电箱、电柜必须装漏电保护装置,每一分路应安装与负荷相一致的熔断器;
4、为了防范触电,要有提示[注意高压电]、[用电危险]等标志,明确管理责任人及联络方法;
5、临时线须架空安装或沿地面敷设应有防止线路受外力损坏的保护措施,电源线连接可靠,电源线无驳接或绝缘无破损;
6、电源线严禁在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架设临时线。第二十条临时动火管理(取得动火作业许可证证):
1、动火作业时需带好防护遮光眼镜,皮手套等保护用具;
2、动火作业时必须配备好灭火器材等灭火工具;
3、动火作业区附近不可放置易燃物、可燃物、爆炸物品等;
4、高空作业时,必须采取防止向下燃烧的措施;
5、焊接、切割装入易燃性的液体和气体的容器和配管时要事完全清除内部杂物;
6、未取得动火作业许可证,禁止动火作业。第二十一条高空作业(取得高空作业许可证): 1、2米以上的作业为高空作业,高空作业要正确佩戴带安全头盔(在安全有效期内)和安全带,安全带扣必须在高处稳固位置或设有固定的安全生产命线,禁止扣在梯子或不固定的位置;
2、在高空作业时原则设置安全可靠的作业面,当不能设置作业面时,要设安全网;
3、不得在高处放置材料、工具等,及禁止向上或向下抛物品;
4、高空作业时禁止在强风下作业(10分钟的平均风速在每秒10米以上时);
5、作业人员必须取得高空作业许可证才能进行高空作业,未取得高空作业许可证禁止高空作业;作业时必须穿软底鞋,禁止穿硬底鞋;
6、脚手架安全可靠,轮子必须带有效刹车装置及脚手架必须有1.05m高防护栏;
7、作业人员禁止站在高空作业下面,及禁止站在脚手架上移动脚手架;
8、使用金属梯或其它梯完好无损,及梯子有防滑包脚;
9、禁止在天花板上作业时仰头向上作业及二人同时登高作业;
10、禁止在不平坦、不坚实的地方、脚手架上和高空等有坠落危险的地方端部使用高凳;
11、施工使用的吊机和升降机要符合国家安全使用规定。第二十二条设备管理
1、电焊机必须要有可靠的防护罩及电源接头保护罩,电源线用绝缘可靠电缆线,电源线无驳接和破损,有可靠地线连接,开关灵敏可靠,插头无破损,符合安全要求;
2、手持电动工具完好无缺陷,电源线用绝缘可靠电缆线,电源线无驳接和破损,有可靠地线连接,开关灵敏可靠,插头无破损,并且每三个月必须对绝缘电阻检测,及有检测记录;
3、照明必须用射灯,不得用太阳灯,并且电源线用绝缘可靠电缆线,线无驳接和破损,有可靠地线连接,插头无破损,符合安全要求;
4、切割机、锤路机等必须有可靠的防护罩,开关灵敏可靠,插头无破损,电源线用绝缘可靠电缆线,线无驳接和破损,有可靠地线连接;
5、空压机罐体、压力表、安全阀必须通过国家相关部门检验,并且取得相关检验合格证,皮带要有防护罩,开关灵敏可靠,插头无破损,电源线用绝缘可靠电缆线,线无驳接和破损,有可靠地线连接;
6、砂轮机必须有安装可靠的防护罩,防护罩与砂轮之间的间隙要匹配,砂轮与罩壳板正面间隙应为20-30mm,罩壳板的侧面与砂轮间隙为10-15mm,并且开关灵敏可靠,插头无破损,电源线用绝缘可靠电缆线,线无驳接和破损,有可靠地线连接;
7、气瓶和乙炔瓶必须分开放置,距离必少于5m,且离明火10m,瓶完好无损,气管无破损,并且有防撞圈、回火阀和年检标志;
8、叉车轮胎完好、刹车(手刹)装置灵敏可靠,升降系统安全可靠,并有年检标志;
9、升降机或吊笼防护装置安全可靠,操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10、木工机械电源线用绝缘可靠电缆线,线无驳接和破损,有可靠地线连接,插头无破损,并且旋转部位的安全防护装置应完好有效;
11、设备调试运转调整前需切断主电源开关,操作柜上要有[禁止通电]的标志牌,调试运转时需指定开关操作者操作,确保安全;
12、禁止在机械设备运转中进行维修保养、加油和进行清理。
第二十三条挖机管理
挖机作业时必须由熟练者操作,操作时必须配戴安全帽,禁止不熟练者操作;离开驾驶席时,挖机等作业装置要放到地上,机器要挂上手闸、关闭发动机及拔走钥匙。
第二十四条起重作业管理
1、车辆型吊机作业时要由具备资格者操作,操作时必须配戴安全帽,禁止无具备资格者操作,作业结束时将吊构按规定放置好;
2、禁止使用1根钢丝绳起吊货物,及起吊时人不得进入吊件的下方;
3、钢缆卷起准备起吊,吊绳一旦绷紧离开地面绷紧时,并要确认货物稳定后再起吊;
4、起吊时必须确认吊车的指挥者,指挥者必须具有相应起吊指挥经验;
5、车辆吊机操作人员每天都要对钢丝绳和吊具进行点检,确保钢丝绳和吊具安全可靠。
第二十五条电气作业处理
1、电气处理(配线等)作业要持有电工操作证人员处理,操作时禁止带电作业;
2、电气线路安装及设备安装维修作业前要确认停电范围,断开开关需要挂上[不要合闸通电]的警示标志牌,禁止人员混同作业;
3、断开的电源线末端要进行绝缘包扎处理,确保电源线不裸露;
4、通电前要用验电器(试电笔)检测电源通电情况。
第二十六条进入机械内部作业
1、必须切断电源、确认没有来自惯性、残压、自由落体落下的危险,并在控制开关上挂[不许按开关]警示标志牌;
2、身体进入机械设备或者安全栏中、禁止开动机械,悬挂[机器内有人作业]的警示标志牌,并指定专人在机械外监视;
3、进入备有安全锁功能设备的内部时,要锁好安全插销;
4、机械设备启动,先确认机械内部运转部位没有人员进入之后再进行设备启动。
第二十七条施工现场管理
1、施工现场作业区域禁止吸烟,吸烟必须到指定的吸烟点吸烟;
2、挖坑深度在0.5米以上时,周围要设置棚栏防止翻落,并确定土坑进出口,出入口处要设置写有注意事项的警示看板;
3、打桩时必须具备操作资格证的人员操作,在桩机周边要设置禁止进入围栏措施,并在吊桩的作业范围内要采取禁止进入的措施;
4、在缺氧地方作业时,必须用送风机先进行30分钟以上的送风,送风结束后用动物(鸡)进行测试,测试时为30分钟,确认以后才能进入施工;作业时必须有2人以上,其中1人要在外面监视(没有缺氧危险的地方),并将缺氧作业场所在现场公示;
5、切断、切削作业时,工具上要设置安全罩,并正确穿戴好眼镜、口罩、手套等保护用具;
6、钻凿作业时,必须戴好防护眼镜、防尘口罩、防震手套、耳塞、安全鞋等防护用品;
7、施工现场必须进行围闭作业,悬挂安全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现场;
第二十八条做好施工现场5S工作
1、作业区域每天要实施二次对施工现场进行整理整顿工作,确保现场整齐整洁;
2、作业现场材料的摆放和堆放要杜绝崩塌和翻倒隐患,材料堆放高度不得超过3.5米;
3、材料要放置在指定区域,放置在区分摆放场所规定的场所;
4、防火设备和急救设备前不能摆放物品;
5、每天要清理作业场所残余材料和垃圾,并确保通道畅通;
6、施工车辆进出施工工地时必进行冲洗干净。
第五章作业人员的管理
第二十九条凡进入施工作业场所的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广州日美达各项规章制度,并且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进场作业许可证才能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作业许可证必须戴在左侧胸部便于检查。
第三十条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正确穿戴相对应劳动保护用品,在施工作业中禁止穿短裤、七分裤、拖鞋、露指鞋等。
第三十一条作业人员禁止安装电器设备及电源线和操作特种设备(除持有相对应特种作业资格证人员外),并且禁止作业人员在宿舍乱拉乱接电源线和在电线上晾晒衣服,及使用电炉、热得快、电极棒等危险较大的电器用品,宿舍使用的电器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相关规定规范安装。
第三十二条作业人员需要在高空作业时,必须取得高空作业相对应的(高空作业许可证)人员,才能在批准的高空部位作业,未经批准高空作业项目,一律不得从事高空作业,作业时安全带必须挂在生命线上或牢固的挂钩上。
第三十三条作业人员每天必须参加由施工单位安全员组织的班前班后安全会议,不得无故缺席安全会议。
第三十四条作业人员在施工现场要搞好5S工作,不准在施工现场奔跑、打架、吸烟等不良习惯的发生,发生电器火灾事故时,一定要先切断电源,再使用二氧化碳或干粉灭火器灭火,不得使用水或泡沫灭火器进行灭火,发生火警必须马上进行扑救,控制无效后应立即报打119报警,并报告广州日美达安全部门。第六章违章处罚
第三十五条施工单位和施工作业人员违章行为按《广州日美达建筑施工安全违章处罚标准》处罚。
第六章附 则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依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三十八条本规定解释权属管理部总务科。
第五篇:27主要材料、设备现场管理制度
主要材料、设备现场管理制度
JZLY/QEOMS-ZD27-201
2第一章 总则
为保障工程所用主要材料、设备满足各专项技术标准要求,严格控制不合格材料、设备的使用,认真管理进场后材料等重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主要材料、设备进场检验管理控制程序 第一条 主要材料、设备
主要材料设备包括:电线电缆、变压器等等。第二条 主要材料进场检验管理
(一)主要材料进场前,由项目部提出当月主要材料申请计划,经工程部经理审核后下达当月主要材料供应计划,采购员根据材料供应计划同工程部物资主管沟通后,安排每天进场的主要材料数量,并提前12小时告诉工程部物资人员进场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供应商,工程部物资人员应立即通知现场检验负责人,材料的大约进场时间,做好现场检验准备。
(二)主要材料进场后,工程部现场试验负责人应提前12小时通知驻地监理,约定具体的检验时间,由驻地监理见证,现场试验人员和材料厂共同检验。
(三)进场主要材料由项目经理统一填写检验单,并逐笔、逐项填写物资台帐。提供相应材料的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的复印件,写明本次检验数量。具体作业流程如下:
1、确定进场材料名称、规格、数量
2、驻地监理见证检验、试验,审批
3、现场技术员填写材料验收单
4、监理审批后投入使用
5、如检测结果不符合技术标准要求,须及时上报工程部经理,项目部通知采购员将该不合格材料清理出场。第三条 设备进场检验程序
设备进场后,工程部技术负责人要对设备进行验证,并填写《设备验证表》。经检验后达到技术要求的设备方为合格。自检合格的设备在使用前由工程部技术负责人分批次统一填报《设备检验单》。《设备检验单》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使用后,应及时反馈到现场工程师,由现场工程师对设备进行技术状况挂牌标识,特种设备还要有验收合格证挂牌标识。完成以上检验工序的设备才能投入使用。第四条 试验与检验标准
试验由工程部在驻地监理的见证下按照国家、消防行业标准规范及专项技术标准、验收标准等进行。按规定需要经过试验的物资未经试验验证、或试验结果尚未知晓、以及试验后为不合格的,严禁发放和投入使用。
(一)管材的检验:钢管进场时,必须满足本工程项目专项技术标准的设计要求。检验数量、规格尺寸。
(二)设备的检验:必须按说明书、合格证、供货单等进行验收,同时要满足本工程专项技术标准的设计要求。检验数量、型号、规格、技术指标。
第五条 进场物资的标识
(一)进场物资标识的方法
对进场入库物资依据验证结果,采用标牌或记录形式进行标识,其内容:物资名称、规格、产地、进货时间、进货数量、检验结果:即检验状态标识、检验人和日期、产品编号。
(二)检验状态标识
1、检验状态标识的内容:进场物资的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需进行下列确认:
a.已检验和试验且合格的,在标识中注明“合格” b.已检验和试验属不合格的,在标识中注明“不合格” c.已检验和试验尚未出结果的,在标识中注明“待确定” d.未经检验和试验的,在标识中注明“未检”
2、检验状态标识的规定:物资进场后,由物资管库人员进行标识并记录。
3、各类进场物资标识应根据性能、状态,按类别做出统一设计和规定,并由材料员实施。管库人员应按照程序文件规定对物资进行标识。规定检验和标识的物资,而未经检验和标识的,不得发放和投入使用,且必须重新检验和标识。
4、库管员对现场标识负责维护,物资负责人应督促检查,确保标识的准确、有序、完好。
(三)产品的可追溯性
1、可追溯性的依据是物资台帐。
2、可追溯性要求是按照程序文件规定和合同有特定要求进行追溯。
3、可追溯性物资范围:火灾报警设备、灭火设备、消防管材及管件、附件、对质量有重要影响的其它物资。
4、可追溯性的实施。规定需要追溯的物资在使用前,由材料员填写物资台帐/物资追溯表。内容包括:物资名称、规格、产地、进货时间和进货单号、进货数量、批号、检验复试报告编号、检验人、日期、检验机构;发料日期、发料单号、发料工程(部位)名称。
(四)紧急放行
1、紧急放行的物资必须是能够可追回。
2、因施工急需来不及试验的物资,应由工程部提出物资紧急放行申请,经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发放。对紧急放行的物资应作好明显的标识和记录。
3、紧急放行的物资仍需按规定进行试验,凡经试验不符合规定要求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依据标识和记录予以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