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公司工作服管理制度
************员工工作服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公众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工作时间着装及仪表要求
1、所有员工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着装,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工作时间须注意仪容仪表,穿着整洁、得体、大方。
3、工作装应经常换洗,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现象。
4、工作时间必须佩戴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牌。
三、工作服的使用及发放
1、办理正式入职手续的员工,可在入职3-7天申请定制工作服和领取工牌;
2、员工离职时,员工须将工作牌交还,同时对所领用的工作服按以下相关规定收取一定费用(从离职当月工资内扣除);
(1)未满三个月离职者,收取工作服成本的100%费用;(2)三个月以上未满半年离职者,收取工作服成本的70%费用;(3)半年以上一年以下离职者,收取工作服成本的50%费用;(4)一年以上不收取工服成本费;
五、处罚措施
1、员工未按要求穿着工作服,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30元/次;
2、员工穿着工作服和仪容仪表的情况,将作为个人年终考核的依据之一。
六、遵守事项
1、上班时间必须统一着公司配发的公司工作服及佩戴工作牌;
2、员工不得擅自改变工作服的式样;
3、工作服应保持整洁,如有污损,员工应进行清洗或修补;
4、人事部负责对以上行为进行不定期抽查,对不按规定着装及佩戴工作牌者,每发现1次予以30元的处罚,并计入年终考核;
5、主管级以上员工有指导与监督员工规范穿戴工作服的责任。附则
本制度修订及解释权,属于行政部所有,经总经理审批后实行。
第二篇:公司工作服管理制度
北京和信顺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工作服管理规定
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企业形象,增强劳动保护,塑造企业文化,进一步规范化管理,特制订工服管理办法。
一、员工着装要求
1、所有员工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着装,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除高层管理人员外,所有员工工作时间须着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服,注意仪容仪表,穿着整洁、得体、大方。
3、工作时间必须佩戴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牌。
4、穿着工作服时,应搭配与工作服颜色、款式得当的袜子和鞋类;鞋应保持清洁光亮,无破损并符合工作要求,在工作场所不得赤脚、不得穿拖鞋、拖鞋式凉鞋等。
5、工作服应经常换洗,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现象。
二、公司工作服的分类配备说明
1、展厅及各办公室工作人员
(1)夏季:粉色短袖衬衫(2件/人)、蓝色西裤/裙(1条/人)、领带/领巾(1条/人)
(2)冬季:蓝色西服(1套/人)、粉色衬衫(2件/人)、领带/领巾(1条/人)
2、车间工作人员
(1)夏季:蓝色短袖衬衫(2件/人)、马自达工裤(2条/人)
(2)冬季:马自达工服(2套/人)
3、参加年会等活动时的所有工作人员:红色棉服(1件/人)
三、工作服领用程序及其扣款说明
1、新员工转正时须经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到人事部门申报并领取与
当季适应的工作服,并办理相关领用手续。
2、扣款说明
(1)展厅及公办公室工作人员:
①工服发放时,暂不扣除任何费用;
②自领用工服之日起至离职之日,凡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人员,将从
其未发工资中扣除工作服全款数额;
③自领用工服之日起至离职之日,凡工作时间超过一年,不满两年的人员,将从其未发工资中扣除工作服全款数额的50%;
④自领用工服之日起至离职之日,工作时间超过两年的人员,则不再
扣除其工作服款项。
(2)车间工作人员:
①自领用工服之日起,将分两个月从其工资中扣除工作服全款数额的50%;
②自领用工服之日起至离职之日,凡工作时间未满两年的人员,将从
其未发工资中扣除工作服全款数额的未扣部分;
③自领用工服之日起至离职之日,工作时间超过两年的人员,则不再
扣除其工作服款项。
3、更新定制新版工作服,展厅及各办公室工作人员领取时,将被重
新计算领用周期并按上述规定执行;而车间工作人员凡于上一批制作
过工服并在职的员工,上一次个人承担的费用低此次个人承担扣款,但领取新版工服时其将被重新计算领用周期并按上述规定执行。
四、员工着装规定
1、工作服换季: 夏装:5月1日至9月31日
冬装: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2、穿工服即代表本公司形象,必须保持整洁,不得遗失若损坏,上
班时间必须穿着厂服。
3、为方便工作,厂服可以穿出厂外。
4、不按公司规定着装者,发现一次罚款10元,自当月工资中扣除。
五、处罚措施
1、各部门负责人应认真执行、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
2、工作时间不着工作服者,视为当天缺岗,并扣罚当日日工资。
3、各部门在一个月内员工违反本规定累计超过3人次或该部门职员
总数20%的,该部门负责人罚款100元,罚款直接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六、本规定由各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由人事行政负责监督、执行。
七、本规定开始执行日期:2011年11月7日
北京和信顺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人事行政部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七日
第三篇:公司工作服管理制度
工作服管理规定
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企业形象,增强劳动保护,塑造企业文化,进一步规范化管理,特制订工服管理办法。
一、公司工作服的数量由生产部根据现有员工数量并加20-30%(供新员工备用)上报财务或公司其它相关部门负责采购;
二、本公司厂服有冬装、夏装两种(均为上衣),冬装50元/件,夏装30元/件,如有更改,另行通知.三、厂服分特大号,大号,中号,小号四种。任何人不得更改厂服款式,颜色等。
四、发放标准:
4.1、公司正式员工每人每年发放冬装两件,夏装两件;
4.2、新员工办理完入厂手续一星期后才可领取厂服(临时工均不发服装)根据季节领取冬装或者夏装;
五、厂服领用程序:
5.1、工作服发放须根据生产部备案名单,由职工本人签字领用;新员工须有部门领导及分管副总签字方可领用;
5.2、工作服的使用期限: 夏装厂服使用期限为半年,冬装厂服使用期限为一年;按员工领用之日起算。
如在厂服使用期限内,如属人为破损或丢失需填写《厂服补领申请单》呈部门主管核准后,并照公告价自行补买(费用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如因公破损可填写《厂服补领申请单》,由部门主管核准后补领厂服。
5.3、如有员工辞职、离职,可根据下列情况处理工装费用:
A、工作服发放之日满六个月,员工离职,可带走工作服,不扣除费用;
B、工作服发放之日满三个月不满六个月,员工离职,可带走工作服,扣除30%费用;
C、工作服发放之日一个月不满三个月,员工离职,可带走工作服,扣除50%费用;
D、工作服发放之日不满一个月,员工离职,可带走工作服,扣除100%费用。
六、员工着装规定
6.1、工作服换季: 夏装:5月1日至9月31日
冬装: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6.2、穿厂服即代表本公司形象,必须保持整洁,不得遗失若损坏,上班时间必须穿着厂服,假日可以不穿,(办公室人员、业务、销售、采购及出差人员可免于上述规定)
6.3、为方便工作,厂服可以穿出厂外。
6.4、不按公司规定着装者,发现一次罚款10元,自当月工资中扣除。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本规定由企管科负责解释及修改,由生产部负责安排检查与考核。2
第四篇:公司工作服管理制度
工作服管理规定
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企业形象,进一步完善规范化管理制度,特制订工服管理办法。
一、工作服由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根据部门员工数量统计申报至办公室,由办公室汇总后上报给园区主任批准后,由办公室负责采购;
二、本公司工服有春装(套)、夏装(套)、冬装(上衣)三种。
三、发放标准:
3.1、公司正式员工每人每年发放夏装两套、冬装两件、春装每两年发两套。
3.2、新员工办理完入公司手续一个月后才可领取工服(临时工均不发服装)。
四、工服领用程序:
4.1、工作服发放由职工本人填写工服领用单并签字后方可领用; 4.2、工作服的使用期限:原则上春装工服使用期限为两年,夏装工服使用期限为一年,冬装工服使用期限为一年;按员工领用之日起算。使用期限可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调整,具体以办公室书面通知为准。
4.3在工服使用期限内,如属人为破损或丢失,员工需填写《工服补领申请单》注明原因后呈部门负责人核准后,交由办公室按照进行采购,所产生的费用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如因公破损员工需填写《工服补领申请单》注明原因后由部门负责人核准后补领厂服。
4.4、在工服使用期限内,员工自行保管个人工服,换季时自行浆洗保管。4.5、工服使用期满时,所有员工应将工服统一上交至办公室,办公室按 相关程序进行报废处理。
4.6、如有员工辞职、离职,应在办理离职手续前将干净的工服上交至办公室后方可办理下一步的手续。
五、员工着装规定
5.1、工作服换季: 春装: 04月至05月 10月至11月
夏装: 06月至09月
冬装: 11月至次年4月 具体时间由办公室根据当年气候温度书面通知
5.2、穿工服即代表本公司形象,必须保持整洁,不得遗失若损坏,上班时间必须穿着工服,假日可以不穿。
5.3、为方便工作,工服可以穿出公司外。
本规定由办公室负责解释及修改,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安排检查与考核。
第五篇:XX公司工作服管理制度
工作服管理制度
一、制定目的1.将公司员工服装统一和规范化。
2.使公司员工仪容整洁,增进员工士气,提升公司形象。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全体员工。
三、工作服配装
1、工作服共配藏青色短袖T恤(每人2件、),浅灰色夹克(每人2件),工作鞋共配黑色布鞋(每人2双),棕褐色棉鞋(每人1双),同时配备鞋柜一个。
2、T恤、夹克、布鞋、棉鞋穿着时间根据当气节状况由公司统一安排。
3、T恤工作服使用年限为2年,2年以后换发新工作服(以旧换新)。夹克工作服使用年限为3年,3年以后换发新工作服(以旧换新)。
四、管理要求
1.新员工入职当天发放工作鞋1双,考察期(7天)后发放剩余工作鞋。试用期(1个月)满后并且合格的员工,发放工作服。
2.工作服费用为:T恤60元(2件),夹克100元(2件),布鞋20元(2双),棉鞋16元(1双)。
3.工作服费用在发放当月的工资中扣除。员工在公司工作满1年,工作服费用如数返还;员工在公司工作不满1年离职的,须承担工作服费用。
4.工作服应妥善保管,样式不得随意更改,不得私自出卖或转借给公司外人员。
5.工作服、工作鞋应保持整洁,如严重损坏或遗失,及时至行政部购买,费用自理。
6.每位员工原则上只能购买一双工作鞋,在第二次购买时原则上以旧换新,若有特殊情况需得到车间主任的批准。
7.每位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工作鞋穿出工作场所或带出厂区使用。
8.工作服、工作鞋不得以任何理由不穿,违反者扣款20元/次,以此类推。
9.每位员工配备的鞋柜,请加以爱护,如有损坏,及时通知行政部维修。(具体见鞋柜管理规定)。
10.员工辞职时须把鞋柜钥匙交还给行政部,故意损坏鞋柜或鞋柜钥匙不交者按原价的2倍赔偿。
五、执行日期
本制度从2011年3月10日起执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XXXXXXXXXXXXXXXXX
201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