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委托加工保密协议
委托加工保密协议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杭州东家有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因委托加工合作涉及甲方商业秘密,为保证甲方商业秘密不受侵犯,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一下条款做好保密工作:
一、委托加工涉及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产品(含不合格产品)、样品、工艺资料、色版/样、图纸等资料。
二、甲方对委托乙方加工所交付的所有标的物享用所有权。
三、乙方不论加工工作完成与否,都应对本合同中甲方提供的所有标的物严格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故意或疏忽以泄漏、告知、发布、出版、授权、转让等任何方式将甲方商业秘密透露给第三方知悉。
四、委托加工期间,乙方提供一切必要的方式和采取必要的行动,保证甲方的商业秘密安全。
五、乙方在加工完成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布公开时止。
六、若乙方违反上述条款,乙方将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作关系,并依法追究乙方相关法律责任。
七、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合同的部分修改或部分无效并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八、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阅读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九、本合同共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以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
第二篇:保密协议(委托加工)
保密协议
甲方(委托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托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惠互利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
】(以下简称“合同产品”)过程中的保密事宜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保密事项
乙方在受托加工生产合同产品过程中所获知的有关甲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其母公司、子公司、关系企业及客户间)的一切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与乙方产品、价格、供货商、客户、经营策略、管理、财务等相关的信息)及乙方利用上述信息所产生的智力成果,均应视为保密信息。
甲方在乙方受托加工生产合同产品过程中向乙方提供的所有的产品设计图纸、文件、资料等,也应视为保密信息。
前两款所述的保密信息的所有权、知识产权等权属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披露、使用、或允许第三人披露、使用该等信息,也不得在非双方约定的合同目的下使用该等信息。
二、保密义务
甲乙双方承诺,各自对第一条所约定保密信息的保密义务是永久性的,并确保其本身以及其所雇用的工作人员均应遵守该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一旦发现有保密信息泄露的情况,均应立即通知对方,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以避免扩大影响。
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甲方对其向乙方提供的关于产品设计的一切图纸、文件、资料等拥有绝对的所有权、知识产权等权利。乙方在非为甲方加工生产合同产品之目的下,不得擅自使用上述关于产品设计的任何信息,或者将上述关于产品设计的任何信息运用于自产产品上或者受其他第三方委托生产的产品上。
甲方应保证,其向乙方提供的关于产品设计的一切图纸、文件等不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甲方为该项产品设计的合法知识产权人。如因甲方的产品设计侵权而产生的责任和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乙方应保证,其在受托生产加工合同产品过程中一旦发现甲方保密信息泄露或者甲方的产品设计侵犯第三人知识产权的,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影响扩大。因乙方怠于通知或者怠于采取相应措施而导致影响扩大、损失扩大的,扩大部分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承诺,其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合同产品的加工之后,只能向甲方进行交付,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展示、交付该合同产品(包括半成品)。
三、保密责任
任何一方在任何时候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对方均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违约金额为人民币【
】元;违约金不足弥补其因违约行为而遭受的实际损失的,其还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其实际损失。
四、争端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之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五、其他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补充约定之,该补充约定需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方为有效。
对于本协议的内容,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进行书面变更,变更需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方为有效。变更内容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变更内容为准。
本协议一式两份,各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第三篇:委托加工保密协议-合同
委托加工保密协议
甲方:(委托方)乙方:(加工方)
为保护合法持有商业秘密的正当权益,防止同行业其它企业或个人对甲方之不正当竞争,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等国家和深圳特区有关政策,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共同信守以下条款做好保密工作::
一、委托加工涉及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产品(含不合格产品、报废品)、样品、工艺资料、印制板(PCB)、软件资料、原材料、图纸、来往邮件、客户信息等资料。
二、甲方对委托乙方加工所交付的所有物品享有所有权。
三、乙方不论加工工作完成与否,都应对本合同中甲方提供的所有物品、资料严格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故意或疏忽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等任何方式将甲方商业秘密透露给第三方知悉。
四、委托加工期间,乙方应提供一切必要的方式和采取必要的行动,保证甲方的商业秘密安全。
五、乙方应当于委托加工合同结束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而不论这些信息有无价值。
六、乙方在加工完成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无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布公开时止。
七、若乙方违反上述条款,乙方将一次性赔偿甲方违约金元人民币,并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作关系,并依法追究乙方相关法律责任。
八、甲乙双方在委托加工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者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若协商、调解未成,双方都有提起诉讼的权利,提起诉讼的法院为甲方企业所在地的各级人民法院。
九、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合同的部分修改或部分无效并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十、本合同共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以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年月日年月日
第四篇:委托加工技术保密协议
委托设计保密协议
甲方:公司
乙方:公司
经甲乙双方协商,由甲方提供设计原理,委托乙方设计,制作生产甲方开发的新产品。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在平等互利基础上协商一致,为确保相应工作涉及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源不被泄露,并防止上述保密信息被滥用,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作为相关工作的承担或参与单位,其工作任务依据相关工作的有关任务书确定,本协议仅涉及承担或参与该相关工作过程中及以后的保密责任。
二、本协议涉及保密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包括:
1.相关工作任务书中涉及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以及有关会议文件,纪要和决定;
2.相关工作承担者之间往来的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
3.相关工作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新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
4.相关工作实施过程中各有关当事人拥有的知识产权,已经公开的知识产权信息除外;
5.经甲乙双方在该相关工作实施过程中确认的需要保密的其他信息。
三、甲方责任
1.甲方应根据相关工作任务书的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
2.甲方在以书面形式(包括:邮件、传真、磁盘、光盘等)向乙方提供技术信息时,可以进行登记或备案;
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注明保密的技术信息和资料负有保密责任,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提供给与本相关工作无关的任何第三方;
4.对不再需要保密或者已经公开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四、乙方责任
1.乙方应仅将甲方提供的资料信息信息用于工作组范围内。
2.乙方对从甲方或者甲方以外的其他渠道获得的涉及相关工作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已公开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除外,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提供
给任何第三方。
3.乙方为承担本协议约定的保密责任,应妥善保管有关的文件和资料,未经甲方事先的书面许可,不对其复制,仿造等;
4.本项目完成后,所有相关技术资料,生产设计的报废品,样品,半成品,成品都需全部交给甲方,乙方不保留任何与甲方产品有关的资料与实物。
5.乙方应对有关人员进行有效管理,以确保本协议的履行。如乙方在职或曾在职人员在保密期内的有效管理;
5.在本协议约定的保密期限内,乙方如发 现有关保密信息被泄露,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积极的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大。
五、本协议中涉及的有关保密信息,其中已经拥有知识产权的归原所有人所有。
六、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由违约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八、本协议要求双方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 自乙方取得有关文件,资料之日起,至本相关工作全部完成之后3零六个月年内需继续履行有关保密责任。
九、双方在履行协议中产生的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通过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十、乙方在外观设计完成并选用后,3年零六个月不得在网站上,宣传手册上,展会上,以及其他任何载体宣传甲方的产品,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有一份。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人或代理人(签字):法人或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
第五篇:产品委托加工技术协议及保密协议[模版]
产品委托加工技术协议
甲方:
负责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1.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壹套产品图纸,图纸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应妥善管理好甲方的技术资料。
2.甲方有修改图纸的权利,甲方如要修改图纸,必须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接到修改通知应立即执行,在此以前因执行甲方该图纸未修改前的计划所产生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承担。
3.委托乙方进行试制零部件加工的试制用图及白图(工序图除外)必须在工件交甲方检验时随同工件一起交验,如果图纸需继续使用,甲方检验完毕后留存在乙方,但甲方发放批量蓝图或更换新图时,乙方必须归还试制用图及老图。
4.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图纸及技术要求,设计合适的工艺、工装,其中指定的关键零部件的工艺、工装应报甲方审查备案。
5.乙方应严格采用图纸规定的原材料及焊条、焊丝,不得擅自更改,若需更改必须取得甲方技术负责人同意的书面技术文件,并采用正确的工艺和方法。
6.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的图纸加工,不得用模糊图纸或过期图纸进行加工,如图纸不清楚,应及时到甲方以旧图换新图,如发现图纸有误,应立即通知甲方。因使用模糊或过期图纸加工造成产品报废的由乙方负责。
7.孔(轴)的未注公差控制在H14(h14)内;其他零件的未注公差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
8.零件加工完毕,应清除所有的毛刺、铁屑和焊渣、飞溅物以及油渍。结构件及零部件的加工面作防锈处理,非加工金属面涂刷防锈底漆按甲方要求执行。
9.其它
10、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时间: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时间:
保密协议
甲方:
负责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为落实甲方与乙方之间的生产战略合作事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加强甲方的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等保密信息的保护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的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等保密信息是指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所有文件、资料(含电子文档),包括但不限于:管理文件、通知,各种合同及协议,科研、生产、营销、质量等会议记录及各类报表;经营战略、项目规划;与产品研发有关的立项、设计图纸、技术标准、创新改进等资料;提供给乙方进行技术支持的关键、专有技术;属于甲方技术范围内的工装、夹具、专用量具等;生产大纲与计划、工艺流程、产品质量标准;营销策略及客户档案、产品质量反馈、供应商及外协厂情况等资料;财务报告、财务收支情况及各类财务状况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按甲方要求生产的产品实物;其它各种甲方提供给乙方但未公开的资料、信息等。
二、乙方对保密信息应谨慎、妥善持有,并严格保密,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直接或间接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泄露、传递,不得复制、转让、遗失,不得利用甲方的保密信息资料进行与双方合作无关的经营活动。否则,乙方应按甲方核定的甲方所遭受经济损失的十倍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不少于人民币叁拾万万元),甲方还有权向乙方追偿由于泄密而造成的任何直接的、间接的名誉损害,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与乙方签订的《产品委托加工技术协议》。
三、乙方应加强内部管理,仅可为双方合作业务之必须,将保密信息披露给其直接或间接参与合作事项的管理人员、职员、顾问和其他雇员(以下统称“有关人员”),但应保证该类有关人员对保密信息严格保密;若乙方或有关人员违反本协议的保密义务,乙方应按甲方核定的甲方所遭受经济损失的十倍的标准向
甲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不少于人民币叁拾万万元),甲方还有权向乙方追偿由于泄密而造成的任何直接的、间接的名誉损害,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与乙方签订的《产品委托加工技术协议》。
四、若出现国家司法、行政机关要求乙方披露本协议所指的保密信息的情形,乙方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并按照甲方的要求配合甲方采取合法及合理的保密措施,以确保相应保密信息不受泄露。否则,乙方应按甲方核定的甲方所遭受经济损失的十倍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不少于人民币叁拾万万元),甲方还有权向乙方追偿由于泄密而造成的任何直接的、间接的名誉损害,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与乙方签订的《产品委托加工技术协议》。
五、乙方承诺在合作期间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工作制度》,并采取如下相应的保密措施:
1.制定完善的保密制度并实行秘密等级制度,对甲方的上述各类保密信息资料指定专人归口管理,并配置完善的保密装置妥善保管。
2.对于甲方标有“绝密”、“机密”和“秘密”等文件、资料的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应由乙方指定人员负责,并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
3.对其内部人员借阅甲方的保密资料,实行分级授权(普通员工或底层管理层不得查阅完整的甲方保密资料),予以严格控制,并登记备案。
4.要求并教育其内部涉密员工遵守保密守则,并与其签订保密协议。
5.对于掌握甲方关键、专有技术的人员、乙方有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其流失。
6.乙方保管甲方保密信息资料的场所,及为甲方加工配套件的生产、仓储现场等保密点,不得让外来人员参观、拍照、摄像等。
六、双方合作终止时,乙方应在一个月内向甲方退还属于甲方的工装、夹具、专用量具、合作期间涉及甲方的有关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等保密信息的全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提交完整文档和说明、产品图样、工艺文件、检验文件、技术标准、技术协议、软件程序原代码、光盘、应用程序、执行方法或管理系统文档。乙方退还上述资料须经甲方外协管理部门和技术部门书面确认,在乙方退还所有资料前,甲方有权对乙方加工的配套件等不予结算。乙方同意:双方合作终止时,不以任何借口和形式保留甲方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等保密信息资料,未经甲方书
面授权,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目的将甲方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等保密信息资料透漏给第三方或用于非甲方指定用途的其它任何用途。否则,乙方应按甲方核定的甲方所遭受经济损失的十倍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不少于人民币叁拾万万元),甲方还有权向乙方追偿由于泄密而造成的任何直接的、间接的名誉损害,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与乙方签订的《产品委托加工技术协议》。
七、保密期限:本协议期限内及本协议终止后,乙方均应遵守本保密协议,直至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等保密信息公开为止。
八、其它
1.甲方保密专门机构有权对乙方保密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对乙方保密措施落实不力的将提出整改建议,乙方应在限期内整改。
2.如乙方未遵守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视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减少委托乙方生产配套件品种和数量、暂停乙方生产配套件计划)。
3.本协议条款的修改、变更,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书面协议,经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
4.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友好协商解决,并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经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
5.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时间: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