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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瓦斯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共5篇)
编辑:青苔石径 识别码:21-502778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6-03 10:15:07 来源:网络

第一篇:煤矿瓦斯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煤矿瓦斯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瓦斯是煤形成过程中伴生的气体,具有易燃易爆性,瓦斯灾害是煤矿生产过程中的一大安全隐患。瓦斯爆炸事故主要与以下五种因素相关:

(1)瓦斯固有危险源,如瓦斯涌出量。

(2)存在引燃瓦斯的点火源(瓦斯最低点火温度650~750℃)或火花(瓦斯最低点火能 0.28mJ)。

(3)环境中氧气的浓度大于12%。

(4)瓦斯浓度处于爆炸极限范围内5%~16%。

(5)管理缺陷。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井下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后,救援人员应按照“紧急救灾、妥善避难、安全撤退、救人优先”的原则抢险救灾。

(1)以抢救遇难人员为主,必须做到有巷必入,本着“先活者后亡者、先重伤后轻伤、先易后难”的原则救险。

(2)在进入灾区侦察时要带有干粉灭火器,发现火源及时扑灭。确认灾区没有火源不再引起再次爆炸时,即可对灾区巷道进行通风。应尽快恢复原有的通风系统,加大风量,排除爆炸后产生的烟雾和有毒有害气体。迅速排除这些气体,既有利于抢救遇难人员,减轻遇难人员的中毒程度,又可以消除对井下其他人员的威胁。

(3)消除巷道堵塞物,以便于教人。

(4)寻找火源,扑灭爆炸引起的火灾。

(5)做好灾区侦察、寻找爆炸点、灾区封闭等工作。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应急组织体系

瓦斯爆炸事故应急组织体系主要由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以及现场应急指挥部组成,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主要由通风、机电、安监等部门的人员以及总工程师组成。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3.2.1 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时,应参照综合预案的指挥机构设置,及时有效地处理事故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后,矿长、总工程师和其他领导必须立即赶到救灾指挥现场,组织抢救,矿长是负责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矿长来到之前,由值班矿长负责指挥;

3.2.2 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负责集团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具体事务工作:办公室设在矿井调度室,主任由总经理兼任或由总经理授权常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兼任,副主任由相关副总经理担任,成员由有关副总式程师及有关部门人员共同组成。

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负责矿山应急救援指挥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管理,根据事故情况和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企业应急救授指挥部报告。

(2)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保持联系,传达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命令。

(3)调动矿山应急救援力量,调配矿山应急救援资源。

(4)提供技术支持,组织矿山应急救援技术组参加救援工[作,协调矿山医疗救护工作。(5)调用矿山应急救援基础资料与信息,(6)瓦斯爆炸事故灾难扩大或专业领域救援力量、资源不足时,协调相关救援力量及设备增援。

(7)完成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3.2.3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结合瓦斯爆炸的实际情况,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可设五个救灾小组:

(1)通信供电主扇组

①熟悉井下各条供电线路,并绘制各采区变电所供电系统图。

②确保井下通信畅通,一日发生瓦斯爆炸时.能保持正常联系。

③根据矿长命令,必要时对主扇进行反风:

(2)通风组

① 负责日常的通风系统管理,确保通风系统合理、稳定、可靠。

② 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组织瓦斯排放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他措施。

③ 完善必要的局部反风没施,确保重点地段能进行局部反风。

(3)安全撤退组

① 负责按指挥部要求有序撤到安全地点直至地面,清点汇总人数等工作,并及时汇报:

② 要求各单位撤退前将动力、主副风机馈电开关打到零位开闭锁,同时关闭供水阀门。

(4)后勤保障组

① 供应所需物资、设备,并且保质保量到位。

② 负责救援人员的食宿安排工作。

(5)安全保卫组

① 参加抢险救灾的全过程,根据批准的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调配检查人员,对作战计划的各环节、措施的实施过程进行检查,确保作战计划安全顺利完成,发现不安全因素有权制止井提出安全可靠的补救措施,及时向企业应急救授指挥部汇报,听取指令。

② 负责事故抢救和处理过程中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持矿区的正常秩序,不准闲杂人员入矿,并在井口附近设专人警戒,严禁闲杂人员逗留、围观,保证井口附近无火源。预防与预警

4.1 危险源监控

认真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切实把防治瓦斯的各项管理规定及瓦斯治理措施落到实处。不断提高“一通三防”现代化水平,努力提高抗御瓦斯灾害的能力,防治瓦斯爆炸事故。防止瓦斯积聚可采取如下安全技术措施:

(1)不断完善矿井通风系统,使通风系统合理、稳定、可靠,实行分区通风。矿井、采区应有足够的风量,采掘工作面配风量满足安全生产需要,消除采掘工作面不合理的串联通风。加强巷道贯通后的通风管理和局部通风管理工作.杜绝巷道出现无风、微风和局部通风机出现循环风现象。

(2)严格落实恢复通风、排放瓦斯、停送电的安全措施。因临时停电或其他原因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在恢复通风前,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瓦斯检查,只有瓦斯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否则,必须制定瓦斯排放措施。

(3)排放瓦斯前必须制定专门的瓦斯排放措施,并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报批,严格按措施进行排放。

(4)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杜绝空班、漏检、假检现象。巡回检查人员要按规定时间、线路进行检查。

(5)矿井按规定配齐便携式瓦斯报警仪。下井人员要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佩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

(6)煤与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采煤工作面及瓦斯涌出异常的岩巷掘进工作面必须设专职瓦斯检查员跟班检查瓦斯。

(7)加强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工作,保证系统完好正常运行。各采掘工作面和机电峒室等要按要求上齐、上全监测探头,瓦斯断电功能做到数据准确、灵敏可靠。

(8)充分利用先进的通信技术发布矿井安全监测信息,各矿井要建立健全安全监测信息发布管理制度,规定安全监测信息发布流程;配齐安全监测机房值班人员,保证安全监测机房24小时有人值班,并应确保监测主机超限声响报警功能正常。当瓦斯超限时,应立即停产,迅速采取措施处理。并及时将瓦斯超限的原因、处理情况、防范措施等反馈给企业总调度室。

(9)建立完善瓦斯抽放系统。瓦斯抽放矿井采掘抽关系要合理,积极探索适合本矿井的瓦斯抽放技术、抽放工艺、抽放方法,抽放效果必须达到规定要求,方可布置工作面回采。要合理布置钻场和钻孔,提高矿井瓦斯抽放率,减小风排瓦斯压力。

(10)加强掘进于作面瓦斯管理,消灭掘进头瓦斯事故。高瓦斯矿井必须完善“二专两 闭锁”和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

4.2 预警行动

煤矿瓦斯爆炸的重大危险源主要是甲烷,瓦斯爆炸的必要条件有:

(1)甲烷积聚超限且浓度达到5%~16%。

(2)空气中氧含量大于12%。

(3)引燃引爆热源必须大于甲烷最小点燃温度650~750℃。

在一般的矿井条件下,氧浓度是满足的,只要积聚的瓦斯达到爆炸浓度范围,同时具有引燃热源,就有发生瓦斯爆炸事故的可能。因此,矿井须加强对瓦斯积聚程度的监测,一旦发现超标,就要发布事故预警,避免爆炸事故的发生。

5信息报告程序

矿井调度室接到瓦斯爆炸事故汇报后,立即将事故概况向值班矿长汇报,并根据值班矿长的指示向矿山救护队、矿长、矿技术负责人汇报:汇报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已经采取的措施等;现场人员状况,人员伤亡及撤离情况(人数、程度、所属单位)等。

6应急处置

6.1 响应分级

调度室接到瓦斯爆炸事故汇报后,立即通知值班领导,值班领导根据具体情况,通知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立即到调度室集合,总指挥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以及启动哪一级别应急预案。

(1)发生特别重大伤亡事故时,事故后30人以上被困灾区,已经或可能导致30人以上死亡,为I级响应。

(2)发生特大伤亡事故时,事故后10人以上、29人以下被困灾区,已经或可能导致10人以上29人以下死亡,为Ⅱ级响应。

(3)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即事故后3人以上、10人以下被困灾区,已经或即将导致3~9人死亡,为Ⅲ级响应。

(4)发生一般伤亡事故时,即事故后1人以上、3人以下被围灾区,已经或即将导致3人以下死亡,为Ⅳ级响应。

6.2 响应程序

矿井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发生后,矿井调度室为发出预警通报的责任单位。当调度室接到井下发生瓦斯爆炸事故的汇报后,立即撤出灾区人员和停止灾区供电,按矿井应急预案规定的顺序通知矿长、总工程师等有关人员,有关人员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汇报,召集矿山救护大队,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派救护队员进入灾区侦察灾情、救人,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制定救灾方案,救护队进行救灾工作直至灾情消除、恢复正常生产。

6.3 处置措施

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后,煤矿企业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可以采取如下措施:

(1)采取瓦斯排放措施,防止封闭区瓦斯聚集。一般高瓦斯煤矿工作面都有瓦斯抽放系统,工作面因火被迫封闭后,应继续对工作面进行瓦斯抽放,直至确认封闭区不再有爆炸危险性,以防封闭区瓦斯浓度再次聚集而发生爆炸。

(2)采取从地面注惰气、注氮等方法降低封闭区氧浓度。封闭时,发火区温度、CO浓度都很高,所以不能在火区附近工作。此时可以从地面向火区注氮,降低火源点附近氧浓度和煤温,保证工作面安全。

(3)消灭火源高温点。采取向发火区注凝胶等方法,使高温点温度降低到可引起瓦斯爆炸的下限温度以下。

(4)用水封闭火区,如果发火区两端比较低,可以在撤离人员的情况下,向发火区所在巷道两端送水,直至用水封闭火区。火区用水封闭,能够保证密闭无漏风,而且一旦封闭区内发生爆炸,两端的水密封能有效地消除爆炸引起的冲击波,防止爆炸引起的大火蔓延。

同时,在处理瓦斯爆炸事故时应注意如下问题:

(1)问清事故性质、原因、发生地点及出现的情况。

(2)切断通往灾区的电源。

(3)进入灾区时须首先认真检查各气体成分,待不再有爆炸危险时再进入灾区作业。

(4)侦察时发现明火或其他可燃物引燃时,应立即扑灭,以防二次爆炸。

(5)有明火存在时,救护队员的行动要轻,以免扬起煤尘,发生煤尘爆炸。

(6)救护队员穿过支架破坏地区或冒落堵塞地区时,应架设临时支护,以保证队员在这些地点的往返安全。应急保障

7.1 应急物资保障

企业按照《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要求,建立健全井上、井下消防材料库,储备局部通风机、水泵、风筒、水管、灭火器材、施工材料(如料石、红砖、水泥、黄沙)等必要的救灾装备、物资等。

7.2 应急装备保障

矿山救护和医疗救护装备配备专用警灯、警笛,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请求地方政府及时协调对事故进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最大限度赢得抢险救灾时间。

同时,企业应建立有线、无线相结合的基础应急通信系统,并提供相应的通信设备。

第二篇:瓦斯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阜康市大黄山东风福胜煤矿瓦斯爆炸事故专项预案

阜康市东风福胜煤矿瓦斯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1事故类型

瓦斯是煤形成过程中伴生的气体,具有易燃易爆性,瓦斯灾害是煤矿生产过程中的重大安全隐患。

1.2危害程度分析 1.2.1矿井概述

阜康市东风福胜煤矿位于乌鲁木齐市以东120km,距阜康市60 km,属昌吉州阜康市管辖。该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径:88°39′23″,北纬44°01′50″。2008年由本矿承做的瓦斯等级鉴定;矿井瓦斯相对涌出量为2.65 m3/t,绝对瓦斯涌出量0.34m3/min,相对二氧化碳涌出量1.32m3/ t,绝对二氧化碳涌出量0.17m3/min,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结果为低瓦斯矿井,但本矿受倒转向斜影响和随着矿井开采深度的不断延伸、地质条件的不断变化和相邻矿井(农六师大黄山煤矿)为高瓦斯矿井影响,很可能出现瓦斯异常涌出和局部区域瓦斯聚集等造成瓦斯事故的情况。

瓦斯爆炸事故主要与以下五种因素相关:(1)瓦斯固有危险源

(2)存在引燃瓦斯的点火源(瓦斯最低点火温度650~750度)或火化(瓦斯最低点火能O.28 mJ),根据我矿实际情况生产过程中可能引燃瓦斯的火源或火花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如井下爆破引起瓦斯爆炸。

阜康市大黄山东风福胜煤矿瓦斯爆炸事故专项预案

使用不合格炸药或过期炸药,充填炮眼不合格造成爆燃,炮眼布置不合理,低 限 低,放糊炮、明炮等。爆破连线不合格,产生火花。

②电火花引起瓦斯爆炸。电器设备失爆、带电检修、搬移设备、线路接头不符合要求等。

③磨摖撞击火花(穿化纤衣服、机械摩察、撞击等)。④ 明火。⑤煤炭自燃。

(3)环境中氧气的浓度大于1 2%;

(4)瓦斯浓度处于爆炸极限范围内5%~1 6%;煤矿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可能造成瓦斯聚集情况有:

①瓦斯异常涌出。

②采、掘进工作面风量供给不足。

③矿井通风系统和设施不可靠、不合理引起局部瓦斯积聚。④采煤工作面上隅角未作处理。⑤独头巷道。(5)管理缺陷。

制度不健全、落实不严格、监测监控仪器失修,人员操作失误等。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井下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后,救援人员应该按照“紧急救灾、妥善避难、安全撤退、救人优先”的原则抢险救灾。

(1)以抢救遇难人员为主,必须做到“有巷必入”,要本着“先活者后亡者、先重伤后轻伤、先易后难”的原则救险;

阜康市大黄山东风福胜煤矿瓦斯爆炸事故专项预案

(2)在进入灾区侦察时要带有干粉灭火器,发现火源及时扑灭。确认灾区没有火源并不会引起再次爆炸时,即可对灾区巷道进行通风。应尽快恢复原有的通风系统,加大风量,排除爆炸后产生的烟雾和有毒有害气体。迅速排除这些气体,既有利于抢救遇难人员,减轻遇难人员的中毒程度,又可以消除对下井救援人员的威胁;

(3)消除巷道堵塞物,以便于救人;(4)寻找火源,尽快扑灭爆炸引起的火灾;(5)做好灾区侦察、寻找爆炸点、灾区封闭等工作。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应急组织体系

煤矿瓦斯爆炸事故应急组织体系主要由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以及现场应急指挥部组成,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主要由安全通风、机电等部门的人员以及总工程师组成。

3.2 指挥机构及职责

3.2.1 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 指 挥:煤矿矿长 :

刘 和 礼 副总指挥:企业法定代表人:

刘 和 发

协议救护队队长:

杨 已 林 煤矿安全副矿长:

吴 德 政

成员:煤矿总工:

杨 振 清

煤矿辅助救护队队长:

张 佐 国

阜康市大黄山东风福胜煤矿瓦斯爆炸事故专项预案

煤矿生产副矿长:

刘 金 刚 煤矿机电副矿长:

梁 地 国 安全科科长:

刘 玉 成 安全生产调度室主任

韩 生 林 办公室主任:

李 清 三

供销科主任:

刘 万 勇

其它成员根据救援类别由指挥部临时指定。各相关人员通知顺序和联系方法见附表1。

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后,矿长、总工程师和其他领导必须立即赶到救灾指挥现场,组织抢救,矿长是负责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矿长未到之前,由值班矿长负责指挥

3.2.2 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

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简称应急办),负责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具体事务工作,办公室设在矿井调度室,组成人员如下。

任:煤矿企业法人 副主任:煤矿总工

成员由:安全生产调度室主任 安全科科长

井下安全员、瓦斯检查员共同组成。3.2.3 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阜康市大黄山东风福胜煤矿瓦斯爆炸事故专项预案

(1)负责矿山应急救援指挥工作的综合协凋和管理工作,根据事故情况和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

(2)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传达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命令;

(3)负责调动矿山应急救援力量和调配矿山应急救援资源;

(4)日常提供技术支持,组织矿山应急救援技术组参加救援工作,协调矿山医疗救护工作;

(5)调用矿山应急救援基础资料与信息;

(6)瓦斯爆炸事故灾难扩大或一专业领域救援力量、资源,不足时,协调相关救援力量及设备增援;

(7)完成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3.2.4 应急救援工作小组及其职责

结合矿山的的实际情况,为及时应对矿山发生的瓦斯爆炸事故,在业应急救援指挥部下面设立五个应急救援工作小组:

(1)通信供电主扇组(由煤矿机电副矿长负责)

①熟悉井下各条供电线路,并绘制各采区变电所供电系统图; ②确保井下通信畅通,一旦发生瓦斯爆炸时,能保持正常联系; ③根据矿长命令,必要时对主扇进行反风。(2)通风组(由煤矿安全副矿长负责)

①负责日常的通风系统管理,确保通风系统合理、稳定、可靠; ②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组织瓦斯排放并执行与通风有火的其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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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完善必要的局部反风设施,确保重点地段能进行局部反风。(3)安全撤退组(由煤矿生产副矿长负责)

①负责按指挥部要求有序撤到安全地点直至地面,清点汇总人数等工作,并及时汇报;

②要求各单位撤退前将动力、主副井馈电开关打到零并关闭,同时关闭供水阀门。

(4)后勤保障组(由供销科主任负责)

①供应所需物资、设备,并且保质保量到位;

②负责救援人员的食宿安排工作。

(5)安全保卫组(由总工和办公室主任负责)

①参加抢险救灾的全过程,根据批准的处理事故的现场处置方案,调配检查人员,对现场处置方案的各环节、措施的实施过程进行检查,确保现场处置方案顺利完成;发现不安个因素有权制止并提出安全可靠的补救措施,及时向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汇报,听取指令;

②负责事故抢救和处理过程中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持矿区的正常秩序,不准闲杂人员入矿,并在井口附近设专人警戒,严禁闲杂人员逗留、围观,保证井口附近无火源。预防与预警 4.1 危险源监控

认真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切实把防治瓦斯的各项管理规定及瓦斯治理措施落到实处。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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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一通三防"现代化水平,努力提高抗御瓦斯灾害的能力,防治瓦斯爆炸事故。防止瓦斯积聚可采取如下安全技术措施:

(1)不断完善矿井通风系统,使通风系统合理、稳定、可靠,实行分区通风。

矿井、采区应有足够的风量,采掘工作面配风量满足安全生产需要,消除采掘工作中不合理的串联通风。加强巷道贯通后的通风管理和局部通风管理工作,杜绝巷道出现无风、微风和局部通风机出现循环风现象。

(2)严格落实恢复通风、排放瓦斯、停送电的安全措施。因临时停电或其他原因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在恢复通风前,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瓦斯检查,只有瓦斯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否则,必须首先制定瓦斯排放措施。

(3)排放瓦斯前必须制定专门的瓦斯排放措施。

并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报批,严格按措施进行排放。(4)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

杜绝空班、漏检、假检现象;巡回检查人员要按规定时间、线路进行检查。

(5)矿井按规定配齐便携式瓦斯报警仪。

下井人员要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佩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6)设专职瓦斯检查员跟班检查瓦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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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与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采煤工作面及瓦斯涌出异常的岩巷掘进工作面必须设专职瓦斯检查员跟班检查瓦斯。

(7)加强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工作,保证系统完好正常运行。

各采掘工作面和机电峒室等要按要求上齐、上全监测探头,瓦斯断电功能做到数据准确、灵敏可靠。

(8)充分利用先进的通信技术发布矿井安全监测信息。各矿井要建立健全安全监测信息发布管理制度,规定安全监测信息发布流程;配齐安全监测机房值班人员,保证安全监测机房24小时有人值班,并应确保监测主机超限声响报警功能正常。当瓦斯超限时,应立即停产,迅速采取措施处理。并及时将瓦斯超限的原因、处理情况、防范措施等反馈给企业总调度室。

(9)加强掘进工作面瓦斯管理,消灭掘进头瓦斯事故。4.2 预警行动

煤矿瓦斯爆炸的重大危险源主要是甲烷,瓦斯爆炸的必要条件有:

(1)甲烷积聚超限且浓度达到5%~16%;(2)空气中氧含量大于12%;

(3)引燃引爆热源必须大于甲烷最小点燃温度650℃~750℃。在一般的矿井条件下,氧浓度是满足的,只要积聚的瓦斯达到爆炸浓度范围,同时具有引燃热源,就有发生瓦斯爆炸事故的可能。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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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矿井须加强对瓦斯积聚程度的监测,一旦发现超标,就要发布事故预警,避免爆炸事故的发生。具体操作如下:

(1)瓦斯检测预警:加强矿井瓦斯检测力度是瓦斯防治的主要措施之一,必须建立一套完整的瓦斯检查制度。严格执行井下接交班制度、巡回检查制度、一炮三检制度、三人连锁放炮制度、三对口制度和汇报制度。当瓦斯检查员发现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达到1%时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面一切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1.0%时,附近20米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局部通风机因故障停止运转,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挂警示牌。停风区瓦斯浓度达到3%时,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调度室接到电话汇报后,必须在5分钟之内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部所有成员,立即起动瓦斯事故预警预案,由主管安全副矿长负责指挥处理。

(2)瓦斯监控预案:采掘工作面必须安装瓦斯传感器并保证其准确性和有效性,当瓦斯浓度超过规程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时,现场作业人员听到报警声响后,当班负责人必须立即组织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中心站值班人员,发现瓦斯报警时应立即通知调度室领导及矿值班领导,由主管安全副矿长负责在30分钟内检明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当因局扇故障停风的掘进工作面瓦斯浓度达到3%时要立即起动预警预案,撤出受威胁的井下所有人员,切断电源,采取措施排放瓦斯,排放瓦斯必须全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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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装的救护队员进行操作,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

4.3防治瓦斯聚集的措施

(1)做好每年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重点抓好瓦斯检查管理工作。

(2)瓦斯检查人员必须提前半小时进入工作面,坚持八小时工作制,严格执行“三对口”制度,并严格执行瓦斯员现场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记录。

(3)调度室值班人员必须审阅瓦斯人员报来的瓦斯日报表、KJ90模拟量监测数据统计日报表,报矿长和技术负责人审阅,切实掌握井下瓦斯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瓦斯检查员必须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定时定点进行汇报数据,严禁空班、漏检、假检和虚报数字。

(5)瓦检员要认真检查好当班工作面,各检查区域的气体情况要不留死角和空白,盲巷及时设栅栏,挂警标,并对检查区域的通风设施永久性密闭墙、临时密闭墙进行检查,有问题有隐患及时汇报,及时处理。

(6)瓦检员要树立严肃细致的工作作风,检查气体数据要准确无误,向上级部门汇报要说明检查时的详细情况,不得出现不符合实际随意撤人停工。

(7)井下使用电焊机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必须由调度室制定安全措施,工作地点20米范围内风流中瓦斯不超过0.5%时,阜康市大黄山东风福胜煤矿瓦斯爆炸事故专项预案

方可作业。工作完毕后必须对周围10米范围内洒水,并留专人检查。

(8)废巷、独头巷道、切眼,终采工作面无通风系统的工作面及时设置栅栏,挂警标或临时进行密闭,严禁人员入内,对临时停风停电的工作面要及时撤人,设栅栏挂警标。

(9)处理卡在溜煤仓中的煤矸石,必须采用打眼的方法处理,必须检查2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并制定安全措施报矿领导批准。

(10)采、掘工作面每班瓦斯检查次数不低于2次,对本班未进行工作的采掘工作面检查次数不低于1次,设专人检查,并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及“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11)节假日期间,调度室安排好值班瓦检员对井下采掘工作面,每班检查次数不少于2次,应至少两人同行,边检查边进入工作面。

(12)瓦检员必须通过正规的安全培训,并由取得上岗合格证人员担任。

(13)瓦斯检定器设专人维修和管理,做到定期保养、修理、校正期为一个月,同时每一年将各种检查仪器、仪表送有资质单位进行维修标校,以保证仪器检测的数据准确可靠。

(14)对于停风的工作面在恢复工作前,必须事先通知矿安全生产调度室,作认真的检测,通风后有毒有害气体浓度不超过《规程》规定的要求,方可恢复工作,对未检查的工作面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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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安排人员工作,否则造成事故由安排人员负责全部责任,工作人员必须拒绝工作。

(15)安全生产调度室管理人员下井,必须携带瓦检斯报警仪等,预防个别瓦斯积聚。

(16)对于在正常通风情况下有一次瓦斯超限的工作面,查出原因后,必须专人值班检查。

(17)采掘工作面安装的甲烷传感器设专人负责管理,定期进行标校,力求达到测量准确。

(18)瓦斯检查员每班将各采掘工作面安装的甲烷传感器显示的数据报安全生产调度室。信息报告程序

矿井调度室接到瓦斯爆炸事故汇报后,立即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联系值班矿长,并根据值班矿长的指示通过电话或对讲机向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和矿山救护队、矿长报告。

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已经采取的措施等;现场人员状况,人员伤亡及撤离情况(人数、程度、所属单位)等。应急处置 6.1 响应分级

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由应急办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通知指挥部全体人员到调度室集合,总指挥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以及启动哪一级别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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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发生了特别重大伤亡事故时,事故造成30人及以上被困井下,已经或可能导致30人及以上死亡时,则为I级响应。

(2)当发生了重大伤亡事故时,事故造成10~29人被困井下,已经或可能导致10~29人死亡时,则为Ⅱ级响应。

(3)当发生了较重伤亡事故,事故造成3~10人被困井下,已经或即将导致3~9人死亡时,则为Ⅲ级响应。

(4)发生一般了伤亡事故时,事故造成1~3人被困井下,已经或即将导致1~3人死亡时,为Ⅳ级响应。

6.2 响应程序

矿井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发生后,矿井调度室负责启动报警器报警,调度室应通知立即撤出井下人员,并切断井下的电力供应,防止由于使用电器引起的爆炸。

调度室按矿井瓦斯爆炸事故应急预案规定的顺序通知矿长、总工程师等有关人员,并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应急办立即通知企业应急指挥部全体成员和矿山救护队、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赶赴事故现场。

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由值班矿长或企业应急指挥部总指挥任命副总指挥或指挥部有关成员担任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长。

由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制定救灾方案,并指挥和调动矿山救护队和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到事故现场实施救援行动,直至灾情消除、被困人员获得解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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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处置措施

瓦斯爆炸事故是煤矿中极其严重的灾害,它不但会造成大量人员伤亡,还因破坏了通风系统,可能引起火灾,甚至发生连续爆炸,增加了灾害的难度,造成灾情扩大。因此当爆炸事故发生后,必须采取正确的应急和处理措施抢救遇险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防止出现连续爆炸,显得十分重要。

当应急救援指挥部相关人员接到爆炸事故讯息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采取以下应急处理方案。

(1)利用一切可能的手段了解灾害情况 ①爆炸地点及事故波及的范围。② 人员分布及伤亡情况。

③通风情况(风量大小、风流方向、风门等通风设施的损坏情况等)。

④灾区瓦斯情况(瓦斯浓度、烟雾大小、CO浓度及它们的流向)。⑤是否发生了火灾及影响的范围。⑥是否发生了冒顶及地点和范围。

⑦主要通风机现在工作运行情况(是否运行正常、防爆门是否被吹开、摧毁、风机房水柱读数是否有变化)。

(2)对了解的灾害情况进行分析判断

①通风系统的破坏程度,可根据灾区通风情况和主要通风机房水柱计读值hs的变化情况作出判断。hs比正常通风时数值增大,说明灾区内巷道冒顶、通风系统被堵塞。hs比正常通风时数值减少,说明灾区风流短路。其产生原因可能是:

a 风门被摧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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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人员撤退时未关闭风门。c 回风井防爆门被冲击波冲开

d 可能是爆炸后引起明火火灾,高温烟气在上行风流中产生火风压,使主要通风机风压降低

②是否会产生连续爆炸。若爆炸后产生冒顶,风道被堵塞,风量减少,继续有瓦斯涌出,并存在高温热源,则能产生连续爆炸。

③是否会诱发火灾 ④可能的影响范围

(3)根据分析判断情况作出以应急处理措施。①切断灾区电源。

②撤出灾区和可能影响区的人员。③立即请求协议专业救护对进行救护。

④根据井下事故实际情况和分析判断情况,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救灾方案。

⑤保证主要通风机和空气压缩机正常运转。⑥保证提升人员的井筒正常提升。⑦清点井下人员、控制入井人员。

⑧安照预案响应程序立即向市级以上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和请求支援。

⑨矿山救护队到矿后,立即按照救灾方案布置救护队抢救遇险。⑩人员、侦察灾情、扑灭火灾恢复通风系统、防止再次爆炸。⑩积极调配救灾物资,联系就近医院准备抢救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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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现场处置方案

(1)低浓度瓦斯爆炸的处理

低浓度瓦斯爆炸指在正常涌出瓦斯的情况下,因微风和无风造成局部瓦斯聚集,达到爆炸下限以上、遇火引起的瓦斯爆炸。其特点时瓦斯有一个聚集的过程。当发生第一次瓦斯爆炸后、需要一定时间聚集,才可能发生第二次爆炸。处理此类爆炸可尽快恢复灾区通风,利用风流带走涌出的瓦斯,不让瓦斯再次聚集达到爆炸界限,若通风系统遭到破坏一时无法恢复通风时,应千方百计查明灾区内是否存在火源,无火源存在时应集中力量抢救人员,然后在严密监视瓦斯情况下,逐节恢复通风。若有火源存在,则根据火源位置、火势大小、灾区通风情况和瓦斯情况,慎重决定灭火方案。

1)瓦斯爆炸引起的采煤工作面火源,火势不大时,可利用灭火器材和水进行直接灭火。

2)当火源为工作面上隅角的瓦斯燃烧,灭火时要注意严防把火苗赶到采空区内,以免发生瓦斯爆炸。当火势较大或灭火器材或水量不足、瓦斯涌出量较大时,采取的有效方法是果断封闭采煤工作面。

3)当火源在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内,灭火时要防止工作面和采空区大量瓦斯涌出和流向火源,引起二次爆炸。

4)当火源处在工作面进风巷或入口处时,可果断采取封闭灾区,断绝供氧、避免引起再次爆炸,扩大灾情。

5)掘进工作面的瓦斯爆炸,在设置专人严密监察瓦斯情况下,全力以赴抢救遇险遇难人员,扑灭或杜绝火源,防止再次爆炸,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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堵塞物处理冒顶区,在确认灾区无火源或无瓦斯爆炸的情况下及时恢复灾区通风。

6)掘进工作面的瓦斯爆炸后,出现火源若若在短时间内不能扑灭火源,或灭火时存在二次爆炸危险,应指派救护队集中力量迅速救出人员,按规定要求对巷道进行封闭。

(2)瓦斯异常涌出爆炸的处理

特点是在瓦斯爆炸后,在区内仍存在大量高浓度瓦斯,这些瓦斯被风流冲淡后遇火源即可再次爆炸,处理此类瓦斯爆炸应首先查明灾区内有无火源。若有火源存在,严禁启动局部通风机供风,此时,应在不供风的条件下集中力量救人和灭火,无法灭火或灭火无效时,可立即采取封闭火区的措施。若无火源,则在集中力量救人后,按排放瓦斯的要求处理积存的瓦斯。

(3)现场人员处置措施

据亲身经历过瓦斯爆炸的人员回忆,瓦斯爆炸前感觉到附近空气有颤动的现象发生,有时还发出嘶嘶的空气流动声,一般被认为是瓦斯爆炸前的预兆。

井下人员一旦发现这种情况时,要沉着、冷静,采取措施进行自救。具体方法是:背向空气颤动的方向,俯卧倒地,面部贴在地面,以降低身体高度,避开冲击波的强力冲击,并闭住气暂停呼吸,用毛巾捂住口鼻,防止把火焰吸入肺部。最好用衣物盖住身体,尽量减少肉体暴露面积,以减少烧伤。爆炸后,要迅速按规定佩戴好自救器,弄清方向,沿着避灾路线,赶快撤退到新鲜风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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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掘进工作面瓦斯爆炸后矿工的应急措施

如发生小型爆炸,掘进巷道和支架基本未遭破坏,遇险矿工未受直接伤害或受伤不重时,应立即打开随身携带的自救器,佩戴好后迅速撤出受灾巷道到新鲜风流中。对于附近的伤员,要协助其佩戴自救器,帮助撤出危险区;不能行走的伤员,在靠近新鲜风流30~50米范围内,要设法抬到新风中,如距离远,则只能为其佩戴自救器,不可抬运。撤出灾区后,要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

如发生大型爆炸,掘进巷道遭到破坏,退路被阻,但遇险矿工受伤不重时,应佩戴好自救器,千方百计疏通巷道,尽快撤到新鲜风流中。如巷道难以疏通,应坐在支护良好的棚子下面,或利用一切可能的条件建立临时避难硐室,相互安慰、稳定情绪,等待救助,并有规律的发出呼救信号。对于受伤严重的矿工要为其佩戴自救器,使其静卧待救。并且要利用压风管道、风筒等改善避难地点的生存条件。

2)采煤工作面瓦斯爆炸后矿工的应急措施

如果进回风巷道没有垮落堵死,通风系统破坏不大,所产生的有害气体,较易被排除。这种情况下,采煤工作面进风侧的人员一般不会受到严重伤害,应迎风撤出灾区。回风侧的人员要迅速佩戴自救器,经最近的路线进入进风侧。

如果爆炸造成严重的塌落冒顶,通风系统被破坏,爆源的进、回风侧都会聚积大量的一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气体,该范围所有人员都有发生一氧化碳中毒的可能。为此,在爆炸后,没有受到严重伤害的人员,要立即打开自救器佩戴好。在进风侧的人员要逆风撤出,在回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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侧的人员要设法经最短路线,撤退到新鲜风流中。如果冒顶严重撤不出来,首先要把自救器佩用好,并协助重伤员在较安全地点待救;附近有独头巷道时,也可进入暂避,并尽可能用木料、风筒等设立临时避难场所,并把矿灯、衣物等明显的标识物,挂在避难场所外面明显的地方,然后进入室内静卧待救。

(4)救援人员一般处置措施

协议救护队到达矿后,必须按照指挥部的救灾方案,迅速制定救护队的行动计划,这个计划的主要内容是:

1)

根据事故的性质、大小如何在保证救护人员的绝对安全的前提下制定的行动计划。

2)

侦察探险的路线和规范要求。3)

积极救护遇险人员的正确方法。4)

探明灾情、扑灭火灾的措施。

5)

逐段恢复通风系统,防止再次发生爆炸的规定。6)

处理瓦斯爆炸事故的具体措施处理瓦斯爆炸事故必须同时二个及以上的小队,这是一项十分艰巨复杂的技术工作,要做到安全、迅速地完成抢救遇险人员的工作,除了明确每一个救护队员的职责和任务、发挥每一个指挥员智慧和勇敢精神外,还要制定一套比较完整的方法和措施,保证救灾工作的顺利实施。其主要的方法和措施有。

7)

救护队必须选择距离灾区最近巷道的路线,以最快的速度,用最短的时间达到遇险人员最多的地点进行侦察、救护人员。首先救护遇险(不是已经遇难)人员是第一位的,然后再是探险等。其主要方法是:

a.沿进、回风方向同时进入灾区(有二个或二个以上小队时);沿进风方向进入灾区(只有一个小队时);

b.必须要有足够的井下待机(预备)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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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选择进入灾区的路线,主要从灾情分析上来判断决定,若救护力量在事故刚发生时人员严重不足,或只有一个小队时,只能从进风方向进入灾区,因为在新鲜风流中,救护队员可以保持体能,对保持氧气的消耗量是十分有利的。若爆炸发生后,进风方向出现冒顶,救护队员无法通过时,也可沿回风方向进入灾区,进入灾区后,由于有烟雾和有毒有害气体的影响,行进的速度必须缓慢渐行,保持体力和氧气,因为这一地段也是遇险人员较为集中的区域。若救护力量较多时,也可以同时从进、回风侧过入。

8)特别要注意的是在遇有高冒、高温、坍塌、爆炸、水淹、有害气体较高等危险区域的灾区,只有在救人的情况下,指挥员才有权决定救护队进入,但必须制定严密的措施,确保救护人员的安全,否则将会造成新的事故,扩大事故的发生。

9)要迅速恢复灾区的通风。事故发生后,要积极采取一切可能采取的行之有效措施迅速恢复灾区的通风,排除爆炸所产生的烟雾和有毒有害气体,让新鲜风流不断向灾区供风,是抢救人员最为有效的措施和方法。但是在恢复前,必须认真查明爆炸后,是否引发有火源存在,否则在恢复通风后,将会再次引发新的爆炸的危险。

10)反风。在紧急救援遇险人员的特殊情况下,爆炸所产生的大量烟雾和有毒有害气体,严重威胁回风方向的人员安全时,在确认进风侧方向的所有人员都已经全部撤离了安全地段后,可以考虑采取反风的措施。采取此措施必须十分慎重、严谨,不经过周密的分析和认真的细致的组织,盲目的行动,往往将会造成事故的扩大,造成无法挽回的重大伤害和重大损失。

11)尽快消除灾区巷道内的堵塞物。瓦斯爆炸后,往往会产生巨大的冲击波,将一些巷道冲垮或造成冒项,造成巷道堵塞,使进(回)风都将受到严重影响,又直接影响着救护队的侦察探险和抢救人员。若巷道堵塞严重,救护队在短时间内不能及时消除时,应考虑:

a.从其它巷道进入灾区;

b.其它尽快恢复通风救人的方法,同时要恢复被堵塞区外的通风,能让不带呼吸器的人员参加清除工作,加快速度,在此情况下,阜康市大黄山东风福胜煤矿瓦斯爆炸事故专项预案

救护队应在现场进行监护并做好一切准备工作,一但通道打开,立即进入灾区抢救遇险人员。

12)及时扑灭因爆炸引起的火灾。为了抢救遇险人员,防止事故蔓延和扩大,在灾区内发现火灾或残留火源,应立即扑灭。火势较大、一时难以扑灭时,应采取积极措施和方法,阻止火焰向遇险人员所在处蔓延,特别是在火源地点附近有瓦斯积聚的盲硐、巷道,尤其要千方百计地将火源灭掉,若暂时无法直接扑灭时,应能完全控制火势,防止蔓延到瓦斯积聚的盲硐和巷道引起瓦斯爆炸,待遇险人员全部救出后,或已经完全确认人员已经全部死亡时,可再考虑封闭控制火源或用综合灭火的方式进行灭火,待火灾完全消除后,再寻找遇难人员。

13)发生连续爆炸时,为了抢救遇险人员或封闭火区,在紧急情况下,也可以利用两次爆炸的间隔时间进行。但必须严密监视通风和瓦斯情况的变化,同时要认真掌握连续爆炸中间间隔的有效规律,要把握往救护队人员在灾区、在身负各种仪器装备情况下往返时间的计算,当间隔时间不允许的情况下,任何人都不得安排指挥救护队进入灾区,否则将会造成救护人员的伤亡,造成事故的进一步扩大,造成伤亡人员数量的进一步增加,绝不允许用活人换死人,绝不允许“不惜一切代价”的用扩大伤亡倍数的方法去抢救和处理各类事故。

14)最先达到事故矿井的救护队,主要担负着抢救遇险人员和侦察探险的任务,在遇有遇险人员是第一位的就是首先救护人员,其次才是侦察探险。在煤尘大、烟雾浓的情况下,进行侦察探险时,救护队出动的小队人数不得低于6人,应沿巷道成排成斜线前进,发现还有可能救活的人员时,应对遇险人员员进行必分的处置,如佩带乙型呼吸器、自救器等,迅速带领他们撤离灾区,若人员较多,应立即向井下指挥部汇报,指挥部应立即调入救护队伍,带齐必备的救护遇险人员的装备,在首先到达灾区的救护队长的指挥下,安全地将他们全部带到安全地点,然后迅速返回灾区继续侦察。若发现确已死亡的遇难人员时,应标明位置和人数,继续向前侦察。人侦察的过程中,除了抢救遇险人员外,要特别注意和关注的是侦察火区及瓦斯情况,阜康市大黄山东风福胜煤矿瓦斯爆炸事故专项预案

要认真检查火源点和火源周围的瓦斯变化、爆炸点的情况,有条件的情况下及时灭火控制瓦斯,防止发生再次爆炸。要认真检查顶板冒落范围、损坏状况、爆炸生成物的流动方向及其蔓延情况、灾区的风流变化量及风量的分布、风流的方向以及灾区气体的成分等,并要一一做好记录,为救灾指挥部制定研究全面的抢救方案和事故的调查提供较为准确的第一手资料。

15)后续达到事故矿井的各救护队,应在救护指挥部的统筹安排、统一指挥下,有序地进行抢险救灾工作,或配合第一小队进行抢险救护人员的工作,或侦察探险、或待机待命,随时做地一切紧急准备,进入灾区救人救灾。

16)恢复通风设施时,首先恢复主要的最容易恢复的通风设施。损坏严重一时难以恢复的通风设施可用临时设施代替。恢复独头通风时,必须将通风机安在新鲜风流处,在安装电气设备的时候必须注意完全符合防爆的要求,必须认真地检查开关、电缆、密封、压接线等是否完全符合要求,排放瓦斯时,必须应按照排放瓦斯具体规定的要求进行操作,严禁“一风吹”

6.4 注意事项

在处理瓦斯爆炸事故时应注意如下问题:

(1)问清事故性质、原因、发生地点及出现的情况;

(2)切断通往灾区的电源;

(3)进入灾区时须首先认真检测各气体成分,确认没有爆炸危险时再进入灾区作业;

(4)检查时发现明火或其他可燃物引燃时,应立即扑灭,以防二次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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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有明火存在时,救护队员的行动要轻,以免扬起煤尘,发生煤尘爆炸;

(6)救护队员穿过支架破坏地区或冒落堵塞地区时,应架设临时支护,以保证队员在这些地点的往返安全。应急保障

7.1应急物资保障

煤矿按照《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要求,建立健全井上、井下消防材料库,储备局部通风机、水泵、风筒、水管、灭火器材、施工材料(如料石、红砖、水泥、黄沙)等必要的救灾装备、物资等。

7.2 应急装备保障

矿山救护和医疗救护装备配备专用警灯、警笛,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请求地方政府及时协调对事故进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最大限度赢得抢险救灾时间。

建立可靠的有线、无线相结合的基础应急通信系统,并提供相应的通信设备。附则 8.1 编制与解释

本专项应急预案由安全生产技术部负责编制调度室负责解释。8.2实施日期

本专项应急预案自发布之日实施。8.3企业应急人员通讯录(附表1)8.4企业应急物资装备清单(附表2)

第三篇:兴无煤矿瓦斯爆炸事故应急预案

兴无煤矿瓦斯爆炸事故应急预案

山西柳林兴无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二0一一

兴无煤矿瓦斯爆炸事故应急预案

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瓦斯爆炸能造成巨大的危害。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爆炸极限,且具有火源和供氧条件,将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对人员、财产造成巨大威胁,爆炸产生的高温、高压和大量的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会造成人员大量伤亡,爆炸产生的冲击波对巷道、支架、设备造成严重破坏,造成生产接续紧张。当有煤尘积聚时,有可能引起煤尘爆炸,会进一步扩大灾害范围,危及整个矿井。

1.1事故类型

瓦斯事故的类型有:爆炸、燃烧、中毒、或诱发煤尘爆炸、火灾等事故。由于瓦斯爆炸引发煤尘爆炸的可能性很大。

1.2 瓦斯爆炸事故危险性分析

(1)矿井井田主要含煤层6层,我矿瓦斯等级为高瓦斯矿井。

(2)2010年矿井瓦斯的绝对涌出量为108.45m3/min;二氧化碳的绝对涌出量为36.94 m3/min,矿井鉴定瓦斯等级为高级。

(3)矿井鉴定连续几年瓦斯等级为高级,达到瓦斯抽放要求。

(4)矿井属高瓦斯矿井,在通风系统合理、设施齐全完好,风量满足要求的情况下,一般不会发生瓦斯爆炸。但是在煤巷、半煤岩巷道掘进中,在老空、盲巷、巷道高冒区、回采面上隅角和风速较低的巷道中,如果存在通风系统不完善,风量达不到要求有可能发生瓦斯积聚和超限,如再出现放炮火焰、电器设备失爆等高温热源的存在,会造成瓦斯爆炸事故。

(5)瓦斯爆炸事故是煤矿最严重的事故灾难之一,易造成群死群伤、矿毁人亡。爆炸会产生高温火焰(温度可达2000℃)、爆炸冲击波(最高1.2Mpa),并伴随大量有毒有害气体。

(6)爆炸生成的高温高压冲击波,导致人员伤亡、设备损坏、支架损毁、顶板冒落、通风构筑物破坏,引起矿井通风系统紊乱。爆炸生成的有毒有害气体,伴随风流蔓延,导致较远距离人员伤亡。爆炸在一定条件下会诱发火灾,引发二次及多次爆炸,爆炸冲击波卷扫巷道积尘,可能引发煤尘爆炸连锁反应,造成更大的灾难性事故。

1.3 瓦斯爆炸事故易发生的地点

(1)在掘进工作面通风距离较长的巷道,由于风筒接头多相应漏风增大,通风阻力大造成迎头风量不足,不能有效稀释瓦斯浓度,使瓦斯浓度达到爆炸范围以内,如再出现放炮火焰、电器设备失爆等高温热源的存在,会造成瓦斯爆炸事故。

(2)回采工作面风量过小,上隅角回柱不及时或受上一区段工作面有害气体的影响,有可能瓦斯积聚造成事故;如采煤面回撤期间,由于巷道变形严重,为方便回撤将风筒断面缩小,造成回撤地点风量不足,就有可能导致瓦斯积聚造成事故。

(3)在巷道贯通时,由于通风设施不完善,造成风流短路,影响工作面正常供风造成瓦斯积聚。

(4)在排放瓦斯时,由于措施落实不到位,回风流中电器设备没有断电或有高温火源的存在,排放出的高瓦斯气体遇到引爆火源后会发生爆炸事故。

(5)在掘进工作面停风恢复通风时由于没有执行好措施,造成积聚的高浓度瓦斯气体涌出,遇到引爆火源会发生瓦斯爆炸事故。

(6)在地质构造复杂地带会出现瓦斯涌出异常,如果涌出量大时再遇到引爆火源会发生瓦斯爆炸事故。

(7)根据矿井瓦斯监测数据显示瓦斯易于积聚的地点存在于巷道微风区。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井下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后,干部职工要沉着、冷静地按照“紧急救援、妥善避难、安全撤退、救人优先”的原则抢险救援。

(1)以抢救遇难人员为主,必须做到有巷必入,本着“先活者后死者、先重伤后轻伤、先易后难”的原则救险。

(2)在进入灾区侦察时要带有干粉灭火器材,发现火源及时扑灭。确认火灾没有火源不再引起再次爆炸时,即可对灾区巷道进行通风。应尽快恢复原有的通风系统,加大风量,排除爆炸后产生的烟雾和有毒有害气体。迅速排除这些烟雾和有毒有害气体,既有利于抢救遇难人员,减轻遇难人员的中毒程度,又可以消除对井下其他人员的威胁。

(3)消除巷道堵塞物,以便于救人。(4)寻找火源,扑灭爆炸引起的火灾。

(5)做好灾区侦察、寻找爆炸点、灾区封闭等工作。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瓦斯爆炸事故应急组织体系主要由指挥管理系统,救援队伍系统,技术支持系统和相关保障系统组成。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明确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总指挥、副总指挥、各成员单位及其相应职责。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根据事故类型和应急工作需要,可以设置相应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并明确各小组的工作任务及职责。

3.2.1 指挥机构

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时,现场带班干部和班组长要立即组织现场人员进行自救和互救,同时要立即向矿总调度室汇报,总调度室要按照应急程序和有关规定快速逐级上报,矿立即启动矿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工作,迅速开展抢险救援等工作。

在发生生产事故时,成立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指挥部设在矿调度室。总 指 挥:矿长

副总指挥:生产矿长、机电矿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通风矿长、综合办主任。成 员:各专业技术人员、通风科长、技术科长、调度室主任、医院院长、劳资科长、保卫科长、总务科长、办公室主任。

职责:

按照现场应急指挥部的指令,负责抢险救援的工作、完善应急救援方案、发布抢险救援命令、根据抢险需要合理配置人、财、物资源、组织抢险救援工作。核实遇险、遇难人员,汇报和通报事故有关情况。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向上级救援机构发出救援请求。做好稳定社会秩序、伤亡人员的善后和安抚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抢险救援指挥部下设现场抢救组、现场保卫组、生活与后勤物资保障组、事故善后处理组、医疗急救组、宣传组:

(1)现场抢救组 组 长:生产矿长

成 员:机电矿长、安全矿长、技术部门分管机电、通风管理人员 职责:

按照救援方案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紧急调用抢险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根据事故情况,有危及周边工作地点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的疏散工作。负责记录、保存救援过程资料。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参与和配合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工作。

(2)现场保卫组 组长:办公室主任 成员:保卫组成员 具体职责:

维护矿区和居民生活区的治安,做好事故发生后的人员疏散、封闭相关场所,维护交通秩序。杜绝无关人员进入事故救援现场,确保事故救援的顺利进行,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它工作任务。(3)生活与后勤物资保障组 组长:综合办主任

成员:办公室主任、劳资科长、总务科长。职责:

负责组织抢险救援所需各种物资装备、器材、人员和资金的调集和筹备。保障有关抢险救援人员的日常生活需要,保证矿区的正常秩序。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它工作任务。

(4)事故善后处理组

组长:矿长

成员:安全矿长、保卫科长、办公室主任、医院相关人员。职责:

负责核实遇难者身份,了解掌握家庭情况并通知其遇难者亲属。安排遇难者亲属善后处理期间的生活和遇难者丧葬事宜,负责洽谈抚恤条件。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它工作任务。

(5)医疗救援组

组长:办公室主任

成员:医院医护人员、总务科长。职责:

组织医疗救治。提供所需药品、医疗器械。负责灾区消毒防疾,确保灾区饮食卫生。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它工作任务。

(6)宣传组 组长:办公室主任

成员:办公室成员 职责:

做好宣传报导工作,协助现场保卫组维持矿区秩序。编发事故简报,负责新闻媒体的组织与接待工作,协助现场应急指挥部通报事故抢险进展情况。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它工作任务。

(7)专家组 组 长:总工程师 成 员:各专业分管人员 职责:

提供救援技术支持,参与抢险方案拟定。搜集整理救援过程中的技术资料,为指挥部提出建议意见及相关依据,参与分析事故原因和责任。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它工作任务。

3.2.2 抢险救灾人员岗位责任制(1)总指挥

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统一组织实施抢险救援工作。执行经救援指挥部研究批准的应急救援方案,负责具体的应急处理措施的审定。联系救援相关事宜,争取社会支援,下达抢险救援命令。

(2)副总指挥

协助总指挥工作,检查救援工作落实情况。(3)有关副矿长

根据抢险救援方案组织所需人员及时调集救援所需的物资装备,控制入井人员,协助实施抢险救援方案。

(4)矿调度室主任

做好应急救援指挥部现场办公室的各项应急工作。准确、快速地完成接警和正确下打接警后的初次反响调度命令,组织灾区人员撤离,进行自救互救及避灾。按照报告程序,快速报告事故信息。不断收集和处理事故灾情信息。通知相关单位统计遇险职工人数,通知相关人员在调度室结集待命。转达指挥部的各项救援命令,完成各项救援协调工作。(5)矿山救援队负责人

参与制定抢险救援方案,负责制定矿山救援队行动方案和处置措施。具体指挥矿山救援队和辅助救援队执行救援行动。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完成指挥部下达的其它救援工作任务。

(6)矿调度室和值班员

及时准确地上报事故情况,传达总指挥部命令。了解并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和地点,灾难情况和救援情况。整理抢险救援命令,工程(工作)进度等有关救援信息。核实和统计灾区人数,组织灾区人员撤离。召集有关人员在调度室待命和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完成总指挥赋予的其它任务。

(7)事故区(队)、班(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区队长、班(组)长是本单位(区、组)应急管理的负责人,对本单位所有作业和作业人员的应急管理承担责任。负责本单位应急组织工作和应急责任制的制定,承担应急管理教育和宣传培训任务。

发生灾难事故,现场跟班的区队长或班(组)长是自救、互救负责人,是避灾的现场指挥者。

现场跟班的区队长或班(组)长和所有现场人员承担向调度室汇报灾情的义务。要注意观察灾情的变化,查清灾区人员情况,组织灾区人员避灾和撤离。向指挥部汇报灾区情况和事故前的相关现场作业情况。

在灾情发生时,现场的瓦检员或其他现场的安全检查人员要协助现场跟班的区队长或班(组)长避险、避灾,查清灾情、判断情况、定期检查瓦斯和一氧化碳浓。

(8)技术部分管通风管理人员

提供通风系统图及瓦斯、其他有毒有害气体通风情况。按照指挥部命令负责调整矿井通风系统。密切注意主要通风机的工作状况,组织完成必要的应急通风工程和执行有关的通风应急措施。通风部门的专职瓦检员和放炮员在发生灾害事故时要协助现场跟班的生产单位区队长或班(组)长,查清灾情,提出现场避灾建议。要立即向通风部门值班人员汇报事故情况。

(9)保卫部门负责人

组织人员维护事故矿井的秩序和治安,积极与当地公安部门沟通信息,协助公安部门对事故直接责任人实施监护和控制,协助追捕逃逸人员等。

(10)安全科负责人

协调并参与事故的应急救援。参与应急救援方案制定、修定与实施,协助事故调查组开展工作。

(11)经管部部门负责人

积极准备救援装备和器材,并运送到指定地点。(12)综合工区负责人

根据指挥部命令,组织实施通风机、供配电应急安装工程,保证矿井主要电气设备正常运转,及时抢修和安装抢险救灾机电设备。

(13)技术科负责人

提供灾区图纸和资料并根据指挥部命令完成灾区相关测量工作。参与事故灾害初步评估、信息分析,提出应急处置措施的初步意见,参与救援方案的制定,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提供提瓦斯爆炸设备相关资料,提出事故处理建议方案,执行现场应急指挥部制定的瓦斯爆炸事故处置工程,完成交办的其它事项。

(14)医疗救治单位负责人

负责提供相关医疗救治。组织医疗救治队伍,调集药品和医疗器材,实施现场伤员救治,参与相关事故调查工作。

(15)调度室负责人

确保现场应急救援通信和电子信息采集、传输工作。(16)办公室负责人 负责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4、预防与预警

4.1 危险源(隐患)监控

认真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切实把防治瓦斯的各项管理规定及瓦斯治理措施落到实处。不断提高“一通三防”现代化水平,努力提高抗御瓦斯灾害的能力,防治瓦斯爆炸事故。防止瓦斯积聚可采取如下安全技术措施:(1)不断完善矿井通风系统,使通风系统合理、稳定、可靠,实行分区通风。矿井、采区应有足够的风量,采掘工作面配风量满足安全生产需要,消除采掘工作面不合理的串联通风。加强巷道贯通后的通风管理和局部通风管理工作,杜绝巷道出现无风、微风和局部通风机出现循环风现象。

(2)严格落实恢复通风、排放瓦斯、停送电的安全措施。因临时停电或其它原因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在恢复通风前,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瓦斯检查,只有瓦斯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否则,必须制定瓦斯排放措施。

(3)排放瓦斯前必须制定专门的瓦斯排放措施,并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报批,严格按措施进行排放。

(4)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杜绝空班、漏检、假检现象。巡回检查人员要按规定时间、线路进行检查。

(5)矿井按规定配齐便携式瓦斯报警仪。下井人员要按《规程》规定佩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

(6)煤与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采煤工作面及瓦斯涌出异常的岩巷掘进工作面必须设专职瓦斯检查员跟班检查瓦斯。

(7)加强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工作,保证系统完好正常运行。各采掘工作面和机电硐室等要按要求上齐、上全监测探头,瓦斯断电功能做到数据准确、灵敏可靠。健全瓦斯监测监控系统。

(8)充分利用先进的通信技术发布矿井安全监测信息,建立健全安全监测信息发布管理制度,规定安全监测信息发布流程;配齐安全监测机房值班人员,保证安全监测机房24小时有人值班,并应确保监测主机超限声响报警功能正常。当瓦斯超限时,应立即停产,迅速采取措施处理。并及时将瓦斯超限的原因、处理情况、防范措施等反馈给调度室。

(9)建立完善瓦斯抽放系统。瓦斯抽放矿井采掘抽关系要合理,积极探索适合本矿井的瓦斯抽放技术、抽放工艺、抽放方法,抽放效果必须达到规定要求,方可布置工作面回采。要合理布置钻场和钻孔,提高矿井瓦斯抽放率,减小风排瓦斯压力。

(10)加强掘进工作面瓦斯管理,消灭掘进头瓦斯事故。高瓦斯矿井必须完善“三专两闭锁”和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

4.1.1完善和改进瓦斯监测监控系统

(1)矿井安装KJ95N型安全监控系统,该系统由中心站主备机、传输接口、声光报警器、分站、传输线、传感器等设备组成,系统具有当地和远程瓦斯超限声光报警、断电功能,能够自动诊断出系统的传输状况、传感器、分站等监测故障,储存监测数据和历史曲线,可输出打印监测报表。

(2)目前我矿采煤工作面、煤、半煤掘进工作面、按照安全监测AQ--1029行业标准全部安装瓦斯传感器,能连续监测工作面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能实时显示动态数据和图像,根据历史曲线分析瓦斯变化情况。

(3)局部通风机全部安设局扇开停传感器,正常监测局扇运转情况,杜绝掘进工作面无计划停风现象的发生。

4.1.2 隐患人工排查

(1)煤矿井下采掘作业地点进行巡回瓦斯检查或专人定点检查。(2)瓦斯检查地点的设置、瓦斯检查次数、检查周期、瓦斯检查方式,由矿技术负责人确定。

(3)瓦斯检查员要严格按照确定的地点、次数、检查方式进行检查,使用瓦斯智能巡检系统,严禁空班漏检和假检。

(4)检查瓦斯的次数为:采掘工作面,瓦斯检查次数为每班不少于3次。采掘工作面瓦斯检查的时间间隔要均匀,决不允许半班内完成一班内的检查次数。

(5)瓦斯检查牌板的悬挂位置:采煤工作面在回风侧距安全出口20m的巷道中(包括上、下隅角);掘进工作面在距迎头50m的巷道中;有人工作的机电硐室在司机岗位处;无人工作的硐室在调节风窗处;回风道设在测风站内。

(6)瓦斯检查时,要严格按规定操作,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先消除隐患再进行检查。

(7)经分析确定的不宜安排瓦斯检查员检查的地点,未经矿井技术负责人批准,不得擅自安排瓦斯检查员进入检查瓦斯。

4.2 瓦斯事故的预防

严格执行国家安监总局和煤矿监察局关于瓦斯隐患排查的规定,认真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切实把防治瓦斯的各项管理规定及瓦斯治理措施落到实处。不断提高“一通三防”现代化水平,努力提高抗御瓦斯灾难的能力,防治瓦斯爆炸事故。

(1)搞好矿井开拓布局,合理布置巷道,不出现平面交叉巷道,杜绝不合理的串联通风、老塘通风,建立合理稳定可靠的通风系统。

(2)根据生产接续,每月编制通风作业计划和瓦斯检查点设置计划,及时调整通风系统,杜绝不合理的串联通风、老塘通风、扩散通风,消除无风区、微风区,保证各用风地点风量、风速符合规程要求。

(3)加强局部通风管理,特别是重点瓦斯管理区的局部通风管理。采、掘供电必须分开。

掘进工作面必须安装双风机、双电源,并能自动切换,每班试验一次,实现风电闭锁装置,人工复电,煤巷、半煤巷及长距离通风地点的风机必须安装风机开停量。

通风机必须保证正常运转,严禁随意停开风机,风机必须指定专人看管。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必须有专人看管风机,严禁随意停开风机,如需停止风机运转必须填写“有计划停风报告单”报矿总工程师、通风部门及有关部门审批,停风时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施工地点不得留有余炮,在全风压巷道口设置栅栏,严禁人员进入。

有计划停风时必须根据现场情况编制安全措施,明确停电、停风时间、原因、停风前的准备、停风期间的安全保障、恢复通风的步骤等内容,明确责任人,确保落实。

无计划停风时,班组长必须立即命令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同时汇报调度室,如兼职司机在10分钟之内无法恢复通风时,班组长组织人员在全风压巷道口设好栅栏,切断风筒,安排专人看管风机,禁止随意启动风机和人员进入停风区。

使用局部通风机的施工单位必须制定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风安全措施,并纳入施工作业规程中。

(4)严格瓦斯管理,防止瓦斯事故。

严格瓦斯检查员管理,对重点瓦斯管理区采掘工作面,必须配备专职瓦检员。严格瓦斯检查制度,按规定检查瓦斯,杜绝空班漏检、弄虚作假、伪造数据,瓦斯检查做到“三对口”。

矿技术人员、爆破工、采掘区队长、综合工区区队长、班组长、采煤机司机、综掘机司机、安全监测工、流动电钳工下井时必须佩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

采掘工作面必须配备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按规定悬挂,并处于常开状态。采煤工作面、煤巷、半煤巷掘进工作面必须安装灵敏可靠的瓦斯传感器,断点范围符合要求,在矿井、采区回风安设风速传感器,掘进工作面主备风机安设开停量,主要进回风风门安设开关量。对各种传感器要及时维护、标校,确保灵敏可靠。

矿井的总回风道或一翼回风流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0.7%时,必须报告矿总工程师,查明原因进行处理。采区回风道及采掘工作面的回风道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超过1.5%时都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由矿总工程师负责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放炮地点2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0.8%时严禁放炮。

停风的掘进工作面恢复通风前首先检查瓦斯,瓦斯重点区掘进工作面停风超过2小时,非瓦斯重点区超过8小时,恢复通风时由救护队探查,在规定时间内由专职瓦斯检查员进行探查,只有停风区中氧气浓度不低于18%,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1%,最高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且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米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直接恢复通风,否则必须写出措施,在总工程师指挥下由救护队排放瓦斯。

恢复已封闭的停工区或工作面接近这些地点时,必须事先排出其中积聚的瓦斯,排放瓦斯前,应制定安全措施,在矿总工程师的指挥下由救护队排放瓦斯。

启封盲巷或旧巷时,必须先检查瓦斯,当巷道内瓦斯不超过1%,二氧化碳不超过1.5%时,可由通风部门直接恢复通风,否则必须写出措施在总工的指挥下,排放瓦斯。

瓦斯检查员发现瓦斯超限或瓦斯异常时要立即通知施工单位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并立即汇报调度室和通防部门,报总工程师采取措施处理,上井后填写瓦斯超限(异常)报告单。

当掘进迎头预透盲巷、旧巷或其他巷道时地测部门必须在掘进工作面距贯通地点50m前,其它掘进工作面距贯通地点20m前,开门点距贯通点的距离小于20m开门前,地测部门必须向矿总工程师汇报,并下达“巷道预透通知单”。通风部门接“巷道预透通知单”后编制巷道贯通通防安全措施,并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只有在被贯通的巷道瓦斯浓度在1%以下,二氧化碳浓度在1.5%以下时方可贯通。否则,必须按规定排放瓦斯。

(5)加强放炮管理

放炮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放炮三保险”和“三人联锁”制度。各煤层工作面必须使用取得产品许可证的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雷管。使用毫秒延期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准超过130毫秒。

严禁裸露爆破,不准打浅眼放小炮,短母线放炮。

在掘进工作面中,一次装药必须全部一次起爆,在回采工作中可以采用分组装药,但一组装药必须一次起爆,杜绝一次定炮,多次起爆的现象。严禁在一个工作面使用两台以上放炮器同时放炮。

定炮使用水炮泥、封满封泥,对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严的炮眼,严禁放炮,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做炮眼(封)泥。

(6)井下烧焊必须填写《井下烧焊报告单》,由矿长批准后方可在井下指定地点进行烧焊工作,专人监护,并按规定检查瓦斯。

(7)严格电器管理,杜绝电器失爆。

(8)密闭墙前禁放物料,人员严禁在密闭前逗留,严禁打开柵栏进入盲巷。(9)三采扩大区的四层工作面、地质构造复杂、瓦斯相对涌出量较高、高氮低氧,回采过程中严禁带采煤柱。

4.3 预警行动

(1)瓦斯检查员发现瓦斯超限或瓦斯异常时要立即通知施工单位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并立即汇报调度室和通防部门,报总工程师采取措施处理,上井后填写瓦斯超限(异常)报告单。

(2)当采煤工作面上(下)隅角瓦斯浓度超过1%时:必须安装使用专用抽出式风机抽排上(下)隅角瓦斯,抽出式风机必须有专人负责,保证正常运转;当抽出式风机停止运转,上(下)隅角瓦斯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3)放炮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由兼职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当瓦斯浓度超过0.8%,应停止工作,并汇报调度室及通风部门,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启封盲巷(包括临时密闭的掘进工作面)或恢复旧巷工作时,必须探查瓦斯,当巷道内瓦斯浓度不超过1%,CO2不超过1.5%时,可由通风部门直接恢复通风,否则必须按规定排放瓦斯。

4.3.1预警行动的执行标准

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对于井下不同地点瓦斯浓度的报警值、断电值、复电值和断电范围的规定,执行人工系统预警行动和监控系统的预警响应行动。

4.3.2 预警行动的执行内容

4.3.2.1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矿井总回风巷一翼回风巷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0.7%时,必须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2)矿井必须有因停电和检修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或通风系统遭到破坏以后恢复通风、排除瓦斯和送电的安全措施。恢复正常通风后,所有受到停风影响的地点,都必须经过通风、瓦斯检查人员的检查,证实无危险后,方可恢复工作。所有安装电动机及其开关的地点附近20m的巷道内,都必须检查瓦斯,只有瓦斯浓度符合本规程规定时,方可开启。

(3)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向矿调度室报告。

(4)正常工作和备用局部通风机均失电停止运转后,当电源恢复时,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和备用局部通风机均不得自行启动,必须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

(5)使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地点必须实行风电闭锁,保证当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或停风后能切断停风区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故障,切换到备用局部通风机工作时,该局部通风机通风范围内应停止工作,排除故障;待故障被排除,恢复到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后方可恢复工作。

(6)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必须进行排放瓦斯。

4.3.2.2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0.8%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2)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时,严禁爆破;采掘工作面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查明原因,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3)开拓新水平的井巷第一次接近各开采煤层时,必须按掘进工作面距煤层的准确位置,在距煤层垂距10m以外开始打探煤钻孔,钻孔超前工作面的距离不得小于5m,并有专职瓦斯检查工经常检查瓦斯。岩巷掘进遇到煤线或接近地质破坏带时,必须有专职瓦斯检查工经常检查瓦斯,发现瓦斯大量增加或其他异状时,必须停止掘进,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5信息报告程序 5.1 报警系统及程序

(1)矿预警和事故报告接警专用电话设在矿总调度室,重大事故灾害的预防与预警的工作职责纳入矿应急管理系统中,矿总调度室是预警管理和应急救援指挥部常设机构。

(2)调度员接到预警和事故报告汇报后,立即按照预警等级和事故响应等级,通知相关负责人和有关单位。特别紧急的预警信息和事故报告要直接向主要负责人和相关应急管理部门报告。

(3)预警基本情况包括:①事故征兆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②事故征兆发现的简要经过;③可能发生事故的发生原因初步判断;④已采取的措施及当前事抢险处置情况等,必要时附现场简图。

(4)事故报告的内容包括:发生的事故类型、地点、灾害区域破坏情况、可能的影响范围、波及的巷道、遇难遇险人数、以采取的自救互救和避灾措施以及现场通风系统、瓦斯涌出等情况。

5.2 现场预警信息报告方式及处理 5.2.1人工系统

(1)专职瓦斯检查员和佩带经标校、检查合格的瓦斯检测仪器、仪表的其他人员,发现矿井中瓦斯浓度达到报警值时,要立即汇报矿调度室,并继续对超限区域进行检测。

(2)上述人员发现矿井中瓦斯浓度达到规定的断电值时,要立即汇报矿调度室实施断电程序,要求停止超限区域的一切作业并撤离所有人员。瓦斯检查人员要继续对超限区域进行检测。

(3)调度室负责人要根据井下人员的汇报,按照要求立即核对情况、查明原因,采取措施使瓦斯浓度恢复到正常状态。如出现严重超限或瓦斯浓度快速增大,要立即汇报矿技术负责人,采取进一步的预防处置措施。

5.2.2安全监测监控系统

(1)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已按照规定在井下不同地点的瓦斯传感器,设置告警值,告警时井下传感器和地面主机同时发出声光信号,告警信号同时通过远程监测系统发送到上一级监测中心。

(2)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井下不同地点的瓦斯浓度的断电值和断电范围设置系统的断电值和断电范围。根据断电值触发对应超限区域的断电开关,根据断电范围选择对应的一个或几个开关断电。

(3)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必须安装馈电传感器,断电状况要反馈地面主机,确系规定范围已经停电,同时馈电信息发送上一级监测中心。(4)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井下不同地点的瓦斯复电浓度进行复电。复电时必须由瓦斯检查人员在场并经人工瓦斯检查,报告调度室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人工复电。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不得设置自动复电功能。

5.3 相关部门的通信、联络方式 5.3.1通信联络(见附表)5.3.2矿领导及相关部门

要建立矿相关领导、总工程师;调度室主任(副主任)、生产技术科(部)及负责人、总工程师办公室及负责人、安全科(部)及负责人、设备管理科(部)及负责人、供应科(部)及负责人、通信信息科(部)及负责人、供电科(部)及负责人等通信联络方式表,发至相关部门和下属单位。

5.3.3值班和通信方式

(1)矿总调度室必须24小时有人值班,其他相关单位8~18点也必须有人值班,不得空班、漏班。

(2)矿长、副矿长、矿总工程师、及科(部、室)部门负责人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不得停机。

(3)如有事离开矿机关所在地,必须委派相关人员作为应急事件处置临时负责人。临时负责人的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不得停机。

5.4 相互认可的通告、报警形式和内容

(1)对电话形式的预警和事故报告,矿总调度室值班要作好电话记录,力求记录准确、完整。井下相关人员上井后要填写详细的报告,如瓦斯、煤尘、矿压、风速、二氧化碳、水位、涌水量等记录表。

(2)监测监控系统(含瓦斯监测监控、产量监测、人员监测等)的报告以监测系统记录的数据为准,不得对数据进行修改。

(3)预警预防及事故处置措施以矿领导签发的矿调度通知形式下达。紧急情况时可先执行电话或口头通知,电话或口头通知必须得到相关负责人的授权,事后需补签书面调度通知。

5.5 出现明显事故征兆时应急响应人员向外求援的方式

(1)发现明显事故预兆时,现场人员都应立即向矿调度报告并将人员撤离至事故灾害威胁区域外。

(2)矿调度应按照事故报告程序进行汇报,并请求专业应急抢险队伍进行处置。

(3)出现明显事故征兆现场的人员在立即报告和向外求援的同时,要做好自救、互救和避灾的一切准备。

(4)求援联系方式一般为电话,当发生事故通讯不通时,可以采用敲击管路、大声叫喊等方式与救援人员进行联系。

6应急处置 6.1响应分级

按照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矿山事故应急响应级别分为Ⅰ级(特别重大事故)响应、Ⅱ级(重大事故)响应、Ⅲ级(较大事故)响应、Ⅳ级(一般事故)响应等。

(1)Ⅰ级响应

造成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造成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特别重大社会影响等。

(2)Ⅱ级响应

造成或可能造成10~29人死亡,或造成50~100人中毒、重伤,或造成0.5~1亿元直接经济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等。

(3)Ⅲ级响应

造成或可能造成3~9人死亡,或造成30~50人中毒、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较大、或较大社会影响等。

(4)Ⅳ级响应 造成或可能造成1~3人死亡,或造成3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一定社会影响等。

6.2 响应程序 6.2.1基本程序

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矿山事故灾害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响应程序:

(1)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执行Ⅰ级应急响应。事故信息分别报送属地各级人民政府及职能部门、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总局。启动国家总局、省人民政府及以下各级政府《矿山事故灾害应急预案》及事故企业应急预案。

(2)发生重大事故,执行Ⅱ级应急响应。事故信息分别报送属地省、地(市、州)、县人民政府及职能部门。启动省人民政府以下各级政府《矿山事故灾害应急预案》及事故企业应急预案。

(3)发生较大事故,执行Ⅲ级应急响应。事故信息分别报送属地地(市)、县人民政府及职能部门。启动属地地(市)、县人民政府《矿山事故灾害应急预案》及事故企业应急预案。

(4)发生一般事故,执行Ⅳ级应急响应。事故信息分别报送属县人民政府及职能部门。启动属地县人民政府《矿山事故灾害应急预案》及事故企业应急预案。

6.2.2执行上一级管理部门关于分级响应、扩大响应的响应程序。6.2.3本矿按照下列程序进行反响:

井下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后,现场人员迅速佩带自救器,现场区队长、班组长或瓦斯检查员、安全检查员要组织和指挥遇险人员迅速撤离灾区,同时利用最便捷的通讯方式向矿调度室报告。当调度室接到井下瓦斯爆炸事故的汇报后,要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措施:立即撤出灾区人员和停止灾区供电(掘进巷道发生火灾和爆炸不能停局扇)→同时按本矿井应急预案规定的顺序通知矿长、总工程师等有关人员→立即向公司调度室汇报(独立煤矿要立即向政府相关部门报告)→召请矿山救援大队(事故矿专业救援队先行下井救援)→在属地政府的领导下启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派遣侦查小分队进行灾情侦察、人员救治→进行灾害的初步评估→指挥部根据灾情制定救援方案→救援队现场抢险救灾直至灾情消除、恢复正常生产。

6.3 处置措施 6.3.1处置基本要求

当矿调度室接到井下瓦斯爆炸事故的报告后,应立即责令撤出灾区人员和停止灾区供电;同时立即通知矿主要负责人,并立即向分公司和公司主要负责人报告(独立煤矿要直接向属地煤矿安全监察部门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报告),根据灾难程度,确定响应等级并启动预案;按矿井应急预案规定的程序序通知主要领导和技术负责人等有关人员;启动抢险救灾指挥部并立即向上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汇报;分析灾情、制定灾区侦查方案;召请矿山救援队;派遣救援队员进入灾区探查和实施救援;指挥部根据灾区情况制定救援方案;救援队现场救援直至灾情消除;恢复正常生产。

6.3.2瓦斯事故处置的决策要点

获悉井下发生爆炸后,现场应急指挥部应利用一切可能的手段了解灾情,判断灾情的发展趋势,及时果断地做出决定,下达救援命令。

(1)必须了解和掌握的瓦斯爆炸事故灾情信息:

爆炸地点及事故波及范围;人员分布及其伤亡情况;通风情况(风量大小、风流方向、通风设施的损坏情况等);灾区气体情况是否发生火灾及火灾范围;主要通风机的工作情况(是否正常运转,防爆门是否被吹开、损坏,风机房水柱计读数是否发生变化等)。

(2)必须分析判断灾害的内容

根据灾区通风情况和风机房水柱计读数值变化情况,判断通风系统破坏程度。H2O柱比正常通风时数值增大时,说明灾区巷道冒顶垮落,通风系统被阻。H2O柱比正常通风时数值小时,说明通风设施遭到破坏,灾区风流短路,可能是爆炸后引起火灾,高温烟气上行为主,风流中产生火风压使通风机风压降低。

是否会产生连续爆炸

若爆炸后产生冒顶,风道被阻塞,风量减少,继续有瓦斯涌出,并存在高温热源,则有可能产生再次爆炸。

能否诱发火灾

根据综合信息及气体分析化验结果做出判断。爆炸有无煤尘参与

根据矿煤尘防治和煤尘沉积状况,CO、CO2浓度监测状况来分析判断。可能影响的范围 根据综合信息做出判断。

(3)必须做出决定并下达的救援命令 撤出灾区和井下所有人员。

切断灾区电源(局部通风机电源视情况而定)。立即通知矿山救援队。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灾情。

成立抢险救援指挥部,依据应急预案制定完善的现场救援方案。根据现场情况保证主要通风机和空气压缩机正常运转。清点井下人员,控制入井人员。

按照救援方案布置救援队抢救遇险人员,侦察灾情、扑灭火灾、恢复通风系统,防止再次爆炸。

准备救援物资,维护好事故现场秩序,做好抢救伤员准备工作。6.3.3瓦斯爆炸事故现场处置

基本原则:现场人员要积极开展自救和互救,利用“三条线”生命建设设施进行自救;救援人员积极抢救遇险人员;对充满爆炸烟雾的巷道恢复通风;抢救人员及时清理堵塞物;扑灭因爆炸产生的火灾。(1)选择最短的路线,以最快的速度到达人员最多的地点进行侦察、抢救。其方法:一是沿回风方向进入灾区;二是沿进风方向进入灾区。选择哪条路线进入灾区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救护力量少时,要沿进风方向进入灾区,因为在空气新鲜的巷道前进,对保持救护队的战斗力,减少队员的体力消耗有利。如果瓦斯爆炸后,进风巷道垮塌、冒顶和堵塞,一时难以清理、维修,也可沿回风方向进入灾区,但在回风中行进,有烟雾和有毒气体的威胁,救护队员的行进速度较慢,但是回风往往也是遇险人员较集中的地点,救护力量多时,可以同时从进、回风两侧派人进入。

(2)迅速恢复灾区通风。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迅速恢复灾区的通风,排除爆炸产生的烟雾和有毒气体,让新鲜空气不断供给灾区,是抢救遇险人员最有效的方法,但在恢复通风前,必须查明有无火源存在,否则会再次引起爆炸。恢复掘进巷道的通风,建议采用“一次恢复,远距离启动”的办法,具体操作是:由救护队员戴机在巷道内接好风筒(由于巷道内缺氧,即使有高浓度瓦斯存在、有火源存在,也不会爆炸),然后,所有人员撤至安全区域,实行远距离启动局部通风机恢复通风,既使有再次爆炸的可能,也能确保救灾人员的安全。

(3)反风。在紧急抢救遇险人员的情况下,爆炸产生的大量有毒有害气体,严重威胁回风方向的工作人员时,在确认进风方向的人员已安全撤退的情况下,可考虑反风。但必须十分慎重。不经周密分析,盲目行动,往往会造成事故的扩大。

(4)清除灾区巷道的堵塞物。瓦斯爆炸后发生冒顶,造成巷道的堵塞,影响救护队员进行侦察抢救时,应考虑清理堵塞物的时间。若巷道堵塞严重,救护队员在短时间不能清除时,应考虑其他尽快恢复通风救人的可行方法,同时要恢复堵塞区外的通风,让不佩带呼吸器的人员能够参加此项工作,救护队员要在旁进行监护并做好准备,一旦通路打开,立即进入灾区抢救遇险人员。

(5)扑灭爆炸引起的火灾。为了抢救遇险人员,防止事故蔓延和扩大,在灾区内发现火灾或残留火源,应立即扑灭,火势很大,一时难以扑灭时,应制止火焰向遇险人员所在地点蔓延,特别是火源地点附近有瓦斯积聚的盲巷,待遇险人员全部救出后,再进行灭火工作,火区内有遇险人员时,应全力灭火。火势特大,并有引起瓦斯爆炸危险,用直接灭火法不能扑灭,并确认火区内遇险人员已死亡无法救出时,可考虑先对火区进行封闭,控制火势,待火灾熄灭后,再寻找遇难人员尸体。

(6)发生连续爆炸时,为了抢救遇险人员或封闭灾区,救护队指战员在紧急情况下,也可利用两次爆炸的间隔时间进行,但应严密监视通风和瓦斯情况,并认真掌握两次连续爆炸中间隔的规律,考虑在灾区 往返的时间,当间隔时间不允许时,不能进入灾区。否则,难以保证救护人员的安全,在抢救事故中,要防止扩大事故、增加伤亡。

(7)最先到达事故矿井的小队,担负抢救遇险人员和灾区侦察任务,在煤尘大、烟雾浓的情况下进行侦察时,救护队员应沿巷道或斜线用探险棍分段式前进,队员之间要用联络绳联结,发现还有可能救治的遇险人员,应积极抢救并迅速救出灾区;发现已死亡的遇难人员,应标明位置,继续向前侦察,侦察行进中,应在巷道交叉口设明显的路标,防止返回时走错路线,侦察工作要仔细认真,凡走过的巷道要标注留名,并绘出侦察线路示意图,除抢救遇险人员外,还应分工明确,特别侦察火源、瓦斯以及爆炸点的情况,顶板冒落范围、支架、水管、风管、电气设备、局部风机、通风构筑物的位置、倒向,爆炸生成物的流动方向及其蔓延情况,灾区风量分布,风流方向,灾区气体成分等,并作好记录,供救灾指挥部研究全面抢救方案;小队应按规定时间原路返回,如果不能原路返回,应经布置侦察任务的指挥员同意.如果没有按时返回或通讯中断,待机小队立即进入救援.(8)第二个到达事故矿井的小队应配合第一小队完成抢救人员和侦察灾区的任务,或是根据指挥部的命令担负待机任务,待机地点应选在距灾区 最近,有新鲜空气处,做好紧急救人的准备工作。6.3.4恢复正常状态的条件和程序

(1)事故处置任务完成、次生灾害也已消除后,按照《恢复正常状态的条件和程序》进行应急恢复管理,只有完全达到恢复标准,并经现场验收后才能恢复生产。

(2)恢复通风设施时,必须遵循“先大后小,先主后次”的原则,首先恢复主要的、最容易恢复的通风设施。损坏严重,一时难以恢复的通风设施可用临时设施代替。恢复独头通风时,除将通风机安在新鲜空气处外,应按排放瓦斯的要求进行。

第四篇:煤矿爆炸材料爆炸、燃烧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爆炸材料爆炸、燃烧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我项目部以煤炭生产为主,爆炸材料事故是矿井煤炭生产的重大灾害之一。爆炸材料事故主要在运输和井下储存过程,发生的主要原因是管理过程中存在的漏洞以及突发的意外事故。爆炸材料事故发生着火、爆炸、流失等事故,造成重大人身伤亡事故以及严重的社会治安隐患,严重影响矿井的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具有一定的偶然性。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①、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安全优先”的原则。

②、坚持防止事故扩大优先的原则。③、坚持尽快恢复生产的原则。④、坚持抢救先活人后死人的原则。3应急处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项目部成立爆炸材料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部设在项目部调度室。

总指挥:项目经理 副指挥:安全副经理

成 员:各副经理、调度室、安全监察部、技术部、通风部、机电部、计划经营科、保卫科、综合科等主要负责人。3.2指挥机构及职责

3.2.1指挥部职责

①、事故发生后,分析判断事故,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②、决定成立抢险救灾现场总指挥部 ③、批准或调整现场抢救方案

④、负责组织矿井爆炸材料事件的应急救援准备工作检查,督查各单位的落实情况。

⑤、根据事态的发展,决定是否请求救助。⑥、协调物资、设备、医疗、通信、后勤等工作。3.2.2抢险救灾现场总指挥及其成员职责 3.2.2.1抢险救灾现场总指挥部职责

及时到达事故单位统一部署协调事故抢险救灾和人员抢救工作。总指挥部下设现场抢险及督察、抢险救护、抢险救灾设施供应、抢险救灾灾情分析,抢险救灾调度、抢险救灾保卫、抢险救灾医疗、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九个专业组。3.2.2.2现场抢险及督查组(由安全监察部组成)

①、24小时跟班督察抢险救灾工作落实。②、保证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

③、及时向抢险调度室汇报现场进展情况。

3.2.2.3抢险救护组(安全监察部、技术部、保卫部、通风部等)

负责按照抢救方案组织现场的探险,紧急抢险和救援行

动,对各抢险路线,工作地点气体进行监测与分析,协调通风部门为抢救事故地点提供通风保障,按照总指挥命令负责向平鲁区矿山救护队求援联络。

3.2.2.4抢险救灾设施供应(计划经营科、机电部、区队)

负责保障事故现场所需的各类应急救援物资: 3.2.2.5抢险救灾灾情分析组(由安全、生产副经理及技术部等人员组成)①、负责进行灾害原因分析。②、负责为事故现场提供事故地点的相关资料。③、协助事故单位制定抢险救灾方案和技术指导工作。④、根据现场情况提出事故处理的方案和建议。3.2.2.6抢险救灾调度组(由调度室组成)

a、①、根据总指挥部安排协助编制,发布现场抢险救灾方案和调整方案。

②、制定并发布抢险救灾各项制度。

③、落实并调度指挥部碰头会、调度会议安排的全部工作。④、传达指挥部下达的各项命令,通知抢救救灾人员赶赴事故现场。

⑤、在事故抢救过程中,协调有关人员进行抢险救援工作。⑥、按时调度现场抢险工作进展情况。

⑦、根据抢险工作不同阶段及时调整调度内容和各类调度记录表格。

⑧、及时填绘抢险救灾工作形象进度图表。

⑨、安排抢险救灾具体工作,并保证责任落实。⑩、及时统计汇总各项工作进展情况。

b、①、统计、汇总人员出勤、设备材料投入、灾情分析等资料。

②、及时向指挥部汇报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

③、按照“快、准、靠、灵”的要求,实行精细化快捷调度。

④、采用计算机等现代化办公手段,提高调度工作效率,建立调度工作电子档案。

⑤、落实上级有关指示和批示,对内通报事故抢险进展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

⑥、组织分析任务不落实的原因。

⑦、及时安排落实抢险地点的通信联系工作。⑧、及时完成指挥部安排的其它工作。3.2.2.7抢险救灾保卫组(保卫科)

负责保证抢险救灾物资运输、救护车等路线交通畅通和矿区治安。

3.2.2.8抢险救灾医疗(调度室)

负责调集药品和医护人员等,并指导组织现场抢救人员采取正确有效的方法,及时进行现场急救,组织医护人员对受伤人员进行急救与治疗。

3.2.2.9事故调查组(安全监察部)

组织或协调对事故的调查工作

3.2.2.10善后处理组(综合科、财务科)

协助事故单位做好事故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3.3现场指挥部

成立现场指挥部,一旦灾害发生,由领导小组组长任现场抢救总指挥部总指挥,负责现场制定抢救方案,指挥现场抢救和有关的对外通信联系工作。4.0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控制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同煤浙能麻家梁煤业有限公司相关文件。4.2预警行动 4.2.1预警情形

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启动信息报告应急处置程序。4.2.1.1运行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 4.2.1.2发生着火、爆炸事故: 4.2.1.3发生哄抢、劫车等事故: 4.2.1.4发生被盗、丢失现象时: 4.2.1.5发生恶劣天气,无法行驶时: 4.2.2预警责任 4.2.2.1责任分工

根据爆炸材料运行路线及我矿井目前的具体分工负责情况,各相关单位的具体责任范围:

①、保卫科负责从区公安局专用药库到矿井井口的运输过程。

②、药库负责入库保管和发放。4.2.2.2检查

爆炸材料管理安全监察部牵头组织、负责每周一次的专项检查,每月20日前组织一次全矿井范围内隐患排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方案和措施,并限期整改,督促落实并实行闭合跟踪管理。4.3预警信息发布程序

①、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发生交通机械或堵车事故时,火工品押运员或司机要及时向矿井调度室汇报。

②、药库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由值班库管员汇报。③、矿井接到信息后,应准确记录信息内容,根据事故性质立即通知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处理相关事宜。

④、矿井调度室接到发生火灾、爆炸预警汇报后,应立即向当日调度领导、调度主任汇报。

⑤、当日调度领导、调度主任根据预警汇报情况,立即向矿值班领导汇报。5.0应急处置程序:

①、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发生交通机械或堵车事故时,火工品押运员或司机要及时向矿井调度室汇报,同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并保护好现场,防止火工品流失。

②、发生着火、爆炸时,对于初起火灾,首先查明原因,进行处理。照明电路电缆着火引起的,应首先切断电源。边组织扑救,拨打119报警,向调度室汇报,并将车开至人口稀少的地方,避免人身伤害事故,对于无法扑救的火灾中爆炸事故应立即逃生。

③、发生哄抢、劫车事件时,应及时阻止,说明事情的严重性,并马上拨打110电话报警救援,同时立即向矿井调度室汇报。

④、发生丢失、被盗时,应立即报警,保护现场,并向调度室、矿井保卫科汇报,请求后执行。

⑤、运输途中发生恶劣天气,无法行驶时,应当向当地交警部门和矿井调度室汇报,请示后执行。

⑥、矿井接到信息后,应准确记录信息内容,根据事故性质立即通知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处理相关事宜。6.0应急处置 6.1接警

发生易燃易爆危险品事故后,押运员或库管员要立即向矿井调度泥汇报,事故单位负责人要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立即组织现场救援,并向矿井调度室及保卫科报告,接警人员要问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物资类型、事故现

场损害及人员伤亡情况。6.2响应级别确定

当发生事故单位的负责人或专家确认重大易爆危险品事故不能很快控制或已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时,工立即向调度室汇报,请求应急救援指挥部启动茂华公司东易煤矿重大易爆危险品事故应急预案。调度室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向应急救援总指挥报告事故情况。由总指挥决定是否启动应急处理预案。6.3应急启动

调度室值班人员根据总指挥的启动应急预案指令,启动应急程序,通知副总指挥,应急成员迅速到达指定位置。6.4救援行动

救援各专业组根据事故现场实际情况开展下列工作。6.4.1气体环境检测:

气体检测组确认易爆危险品的成分及浓度,确定事故区域,测定事故区域的风向、风速、水源等部位的污染情况,指定疏散的路线和疏散人群的安全区域(上风口处)

根据危害范围分为3个区域:

①、事故中心区域:此区域的易爆危险品发生爆炸或火灾后,易造成储存地点的设施及设备损害,人员伤亡。

②、事故波及区域:易爆危险品发生事故后,该区域空气中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较高,作用时间长,有可能造成人员

伤害和物品损害。

③、受影响区域:该区域可能受到中心区域和波及区域扩散小剂量有害有毒气体的危害。6.4.2安全疏散

①、安全疏散组根据指挥部的指令,组织事故中心区域,事故波及区域的员工进行安全疏散,对疏散到安全区域的员工逐人进行清点(包括应到人员、实到人员,未到人员情况)对清点情况及时向指挥部进行汇报。

②、对事故中心区域的贵重物品进行转移。

③、对可能威胁到非东易煤矿的群众和本矿井群众的安全,应立即和地方有关部门联系,引导群众迅速撤离到安全区域,负责对特殊援助的群体(老人、残疾人、小孩、病人)的疏散。

④、组织指导员员工家属开展自救,互救工作。6.4.3抢险救灾

①、抢险救灾组接到指挥部指令后,根据易爆危险品发生事故的性质,携带专用防护器材及专用工具,穿戴安全防护服装,迅速到达指定现场。

②、首先控制清理危险源(漏电的电源或设备设施、易爆、有害有毒物品等)

③、隔离现场不未燃、爆的危险品,防止连锁事故的发生。

④、及时抢救伤员,积极搜寻被困和失踪及伤亡人员。⑤、清楚所有火种,在警戒区域内停电、停火、停气,针对不同类型的事故采取灭火、隔离、封闭、转移等措施,进行紧急情况下的现场灭火和抢险作业。

⑥、炸药库发生爆炸时,救护队完成抢险工作并配合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现场勘察等工作。6.4.4安全警戒

①、保卫科探到指挥部指令后,根据易爆危险品的特性,携带防护器材,警戒器材迅速到达指定现场。

②、划定境界区域,设置警戒带、围栏等明显标志,部署警戒人员,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保护事故现场的原始状态。

③、配合上级公安部门进行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部署安排运输急救物资及抢救伤员道路沿途的值勤人员,禁止无关车辆进入事故现场,保证救援道路畅通。

④、维护撤离区和疏散区的治安工作,保证主要目标的财产的安全。

⑤、控制相关的事故责任人。6.4.5医疗救护

①、医疗救护组接到指挥部指令后,组织救护车及医护人员迅速赶赴指定位置,动员相关医务人员进入岗位,做好接受救治伤员的准备工作。

②、积极救治伤员,做好运送转送伤员及伤亡人员的统计记录等工作。

③、负责做好尸体存放及死伤人员的物品保管登记工作。

④、作好应急抢救物品的储备工作。6.4.6应急物资供应及应急协调

①、物质供应组接到指挥部指令后,迅速调动应急救险设备及操作人员携带专用防护器材进入现场,组织抢险物质的供应,做好现场个人防护用品的准备。

②、调度室及行办负责对车辆进行集中调配,确保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的用车,安排好外来救援人员及上级领导的住宿、就餐,确保通讯畅通和对现场抢险人员的通讯联络,经营部保障应急资金及时到位,垫付、支付抢救费用。

③、善后事宜处理组做好善后处理工作。6.5扩大应急

易爆危险品在规定的运输路途中发生事故或丢失时,应立即向当地主管机关和公安机关报告,同时向调度室报告。

当事故仅靠矿井自身救援力量无法控制,有可能造成更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时,要及时向区煤炭局调度室汇报,并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请求支援。6.6应急恢复

在确认所有火灾扑灭和事故抢险完成后,没有危险存

在,所有的危险品被隔离,有毒气体被驱散时,由现场指挥员宣布解除警戒,恢复事故区域的水、电、风供应,恢复被事故影响的设备、设施。丢失的爆炸物品全部缴回,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6.7应急结束

抢险工作结束后,对事故抢险进行总结讲评,找出差距,弥补不足,汲取教训,总结经验,总指挥宣布结束应急状态,各抢救单位和人员返回单位。7.0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要求全矿井各采掘单位按照《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要求在井下指定地点存放一定数量应急救灾工具和材料。如圆木、顶梁、扒手、手镐、千斤顶、撬棍、铁锨等,要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确保随用随取。

第五篇:应急预案爆炸事故专项预案

应急救援预案

XXXXX 2014年 7月 9 日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文件目录

一.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2

一.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事故类型和危险程度分析 1.1 潜在事故:锅炉爆炸 1.1.1 危险因素:高温高压蒸汽 1.1.2 可能的原因事件:

(1)锅炉水位过低会引起严重缺水事故;

(2)锅炉水位过高会引起满水事故,长时间高水位运行,还容易使压力表管口结垢而堵塞,使压力表失灵而导致锅炉超压事故;(3)水质管理不善

1)锅炉水垢太厚,又未定期排污,会使受热面水侧积存泥垢和水垢,热阻增大,而使受热面金属烧坏;

2)给水中带有油质或给水呈酸性,会使金属壁过热或腐蚀; 3)碱性过高,会使钢板产生苛性脆化。(4)水循环被破坏

1)结垢会造成水循环被破环,如锅炉碱度过高,锅筒水面起泡沫、汽水共腾易使水循环遭到破坏;

2)水循环被破坏,锅内的水况紊乱,有的受热面管子将发生倒流或停滞,或者造成“汽塞”,在停滞水流的管子内产生泥垢和水垢堵塞,从而烧坏受热面管子或发生爆炸事故。(5)超温运行

1)由于烟气流差或燃烧工质不稳定等原因,使锅炉出口汽温过高,使受热面温度过高,造成金属烧损或发生爆管事故。

(6)超压运行

1)如安全阀失灵,或者在水循环系统发生故障,都将造成锅炉超压运行,严重时会发生锅炉爆炸。

(7)司锅工误操作、错误的检修方法等都将导致事故的发生。1.1.3 发生条件

超温、超压。1.1.4 触发事件

长时间超温、超压运行,安全阀、压力表等安全设施不完善或失灵。1.1.5 事故后果

锅炉是一种密闭的压力容器,在高温和高压下工作,有爆炸的危险。一旦发生爆炸,将摧毁设备和建筑物,造成人身伤亡,破坏性非常惊人。1.1.6 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1)缺水事故的处理

首先进行锅炉水位的吸水法检查水位后,以确定是严重缺水还是轻微缺水。当锅炉的所有直观水位表均看不见水位时,必须立即停炉,并按照下述方法进行处理:

1)对可以进行“叫水”的锅炉立即进行“叫水”操作。方法如下: 先开疏水阀,再关给水阀以吹洗汽阀,然后开给水阀关汽阀,吹洗给水阀。吹洗完毕后开汽阀疏水阀。这时水位应迅速恢复到实际位置,并上下晃动。“叫水”操作的要点是不要拧动水位表的水旋塞。2)叫水”操作后,水位表出现水位时,可以缓慢地启动锅炉的燃烧设备,使其继续投入使用。如果启动锅炉给水阀门时,锅炉内有强烈的响声或加大给水时仍不见水位上来,绝不可以启动锅炉的燃烧设备,必须

停炉待检查。

3)可以进行“叫水”操作的锅炉,经“叫水”操作后,水位表中不出现水位时,严禁再向锅炉内上水,必须紧急停炉,不允许“叫水”操作的锅炉,应紧急停炉。

4)在锅炉运行时,当发现严重缺水或满水;水位计压力表或安全阀等安全部件失效;给水装置全部失效,以及受热而爆裂严重变形、泄漏无法维持正常运行等情况时,应紧急停炉。停炉的主要步骤:停止供给燃料和送风,减弱引风;熄灭和清除炉膛内的燃料(指火床燃烧锅炉),注意不能用向炉膛浇水的方法灭火,而要用黄砂或湿煤灰将红火压灭;打开炉门、灰门,烟风道闸门等,以冷却炉子;切断锅炉同蒸汽总管的联系,打开锅筒上放空排放或安全阀以及过热器出口集箱和疏水阀;向锅炉内进水、放水,以加速锅炉的冷却。严重缺水事故,切勿向锅炉进水。

5)预防锅炉缺水的方法

a 加强锅炉工的安全技术教育,迅速提高操作水平。b经常冲洗水位表,确保水位表指示水位准确。

c加强给水装置及水位报警系统的维护管理,定期进行校验和调校。d正确安装水位表,运行中加强检查,防止出现假水位。(2)满水事故的处理方法:

1)当锅炉汽压正常、水位高于最高安全水位线时,但低于上部可见边缘,应冲洗水位表,验证水位是否为假水位,确定水位指示准确性,并采取措施减少给水,恢复水位正常。

2)水位继续升高时,应开启排污阀和事故放水阀放水。

3)经上述处理后,锅筒水位继续上升,且高于上部可见边缘,应分析故障原因且消除隐患后,再恢复运行。(3)汽水共腾事故处理

1)减弱燃烧,关小主汽阀,降低负荷。

2)全开锅筒表面排污阀,并适当开启定期排污阀,同时加大给水,保持正常水位,以降低锅炉的含盐量,提高锅水品质。

3)采取有效措施,改善锅水品质,增加对锅水的化验分析次数,造成蒸汽管道水击时,应开启蒸汽管道和分汽缸上的疏水器(阀)将水排出。4)故障排除后,应冲洗水位表恢复正常运行,如经上述处理后故障仍未排除,应立即停炉检查。并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4)炉管爆破事故的处理

1)当管子轻微破裂,能够维持正常水位,事故不再扩大时,可减负荷继续运行、待备用炉启动后,立即停炉检修;

2)当管子严重破裂,不能够维持正常水位、汽压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此时,引风机不能停,给水继续,尽力维持水位,防止其它管子烧环。

3)如果有两台锅炉并列供汽时,应将爆管锅炉与蒸汽母管解列。(5)省煤器损坏事故的处理

1)对非沸腾式省煤器,应开启旁路烟挡板,关闭主烟道挡板,暂停使用省煤器,同时开启省煤器旁路给水管阀门,继续向锅炉给水。2)如省煤器烟气进出口挡板很密封,省煤被隔绝后可不停炉检修。3)锅炉在隔绝有故障省煤器运行时,排烟温度不应超过引风机铭牌的规定,否则应降低负荷运行。

(6)空气预热器损坏事故处理

1)轻微损坏时,可继续运行,待备用炉投入运行后停炉检修。2)严重损坏无法保证锅炉正常运行时,应停炉检修。(7)锅炉运行中水位表玻璃板(管)破裂事故处理 1)锅炉运行中水位表玻璃板(管)破裂时应紧急停炉检修。(8)对锅炉超压事故的处理 1)减弱燃烧。

2)如安全阀失灵而不能紧急排汽时,可以手动进行排汽。3)保持水位表正常水位。4)进行上水和排污,降低炉温。

5)弄清超压产生的原因后,再决定压火或恢复运行。(8)炉膛爆燃回火事故应急处理步骤:

1)立即停炉,采取措施熄灭从鼓风机入口喷出的火焰。2)保持现场,立即向领导汇报。3)进行吹扫,分析爆燃原因

4)发生人员伤亡时,立即进行急救或送医院就医。5)检查对流段堵塞是否严重,烟囱是否畅通。1.2 潜在事故:压力容器爆炸 1.2.1 危险因素:高压气体 1.2.2 可能的原因事件

(1)受压容器存在缺陷(如设计、制造、加工缺陷);(2)受压容器未定期检验;

(3)安全阀、压力表等安全设施不完善或失灵

1.2.3 发生条件:超压 1.2.4 触发事件

(1)受压容器受到撞击;(2)受压容器靠近火源;(3)充装时错装;

(4)氧气贮存使用时沾有油脂;(5)未留余气。

1.2.5 事故后果:伤害人体、损坏设备、停产。1.2.6 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

(1)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特殊工种要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2)气罐、气瓶安全附件要完好;

(3)气罐、气瓶要远离火源、热源,避免阳光直射;(4)避免气罐、气瓶受到撞击;

(5)氧气瓶在贮存时不能与油脂等物品混存,要单独存放;使用时要防止油脂沾染;

(6)按规定留有一定余气;(7)气罐、气瓶要定期检验;(8)气体充装时不能错装;(9)严格执行各类气瓶的安全规定;(10)建立应急预案,制定防范措施。2.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旦发生爆炸事故,应急组织机构包括指挥部、指挥办公室、各应

急小组即告成立,本专项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与综合应急预案组织机构及职责相同;并迅速成立现场应急组织机构。

2.1 现场指挥部组成:总指挥由到达现场的单位最高领导担任,成员由事故发生部门、安保科科长工会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研究部署总体救援方案;调集各种救援力量;调集各种抢险救援保障物质和交通工具;发布现场信息。

2.2 现场指挥部下设机构或人员分工及职责

2.2.1指挥组;组长由事故发生部门领导担任,成员由安保科和事故发生部门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组织各项应急行动的落实;拟定应急救援实施方案;组织指挥抢险小组的协同作战,发布行动命令。2.2.2 安全保卫组:组长由保卫主管担任,成员由保安员、交管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现场的警戒、车辆疏通、治安秩序的维护和保证指挥部能安全顺利开展工作。

2.2.3 后勤保障组:组长由后勤保障科科长担任,成员由汽车司机、科计处派员、仓库管理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全体参加应急救援人员的器材、车辆等物质的供应。

2.2.4 专家组:组长由聘请的专业人员担任,成员由有关方面的专家、技术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对方案进行论证审查,及时解决技术难题,为指挥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2.2.5 医疗救护组:组长由工会派员担任,成员由医院救护人员和工会派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现场伤员的救护等工作。3.现场力量调集及报告程序

预防预警、信息报告程序、应急响应、应急物质与装备保障均同综

合应急预案。4.现场处置原则

4.1 现场处置工作必须遵循”协调一致,救人优先,反应迅速,救援有力”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2 统一指挥、密切协同。鉴于救援行动时参加力量多,现场情况复杂,专业性强,所以各种力量需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积极配合、密切协同,共同完成救援抢险任务。

4.3 反应迅速、行动果断。鉴于爆炸事故具有突发性,在短时间内会快速发生,处置行动必须做到调度快、到达快、准备快、疏散救人快、救灾展开快,以达到反应迅速的目的。4.4 讲究科学、稳妥可靠。5.现场处置的程序方法

5.1 接警出动。保卫主管接到火灾事故报警后,除立即向领导报告外,立即调集力量,奔赴现场。

5.2警戒。查清现场基本情况后,根据需要立即划定警戒区,由保卫主管组织实施警戒,设立警戒标志和警戒岗。警戒后要采取果断措施,消除火种,疏散险区内无关人员。

5.3 进入现场应查清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伤亡人员数量,迅速抢救伤员;

5.4 制定现场处置方案。现场指挥部根据现场侦察情况,组织专家制定现场处置方案。方案内容主要包括:绘制现场总平面图,确定处置方法及作业程序;提出安全要求,提供安全保障。

5.5 现场处置。应急救援力量进入指定阵地,预备队做好随时进入阵地

和替换的准备;规定撤离信号等。实施技术处置的程序:总指挥下达技术处置开始命令;各路人员迅速按分工实施处置行动;根据情况适时采取破拆、开辟隔离带、切断事故源、工艺控制等措施,避免发生次生事故。

5.6 应急救援结束。应急救援结束后,应对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和检测,对人员、装备进行清点;向事故发生部门和人员交待有关事项,办理现场交接手续,必要时安排一定看护力量。对器材装备要进行全面清点,必要时将参加应急救援人员送医院进行体检。

6.本专项预案由单位安全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煤矿瓦斯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共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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