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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
编辑:九曲桥畔 识别码:21-613097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8-02 15:41:27 来源:网络

第一篇:关于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

解读《关于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

720 】 【选择字号:大 中 小】 【日期:2009-01-09 来源:泰州新闻网 | 阅读次数:

推动科学发展,关键在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这就必须发挥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风向标、指挥棒作用。近日,市委、市政府经过广泛调查研究,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部局局长王继武介绍,《意见》由“一个意见、五个办法”组成。其中“一个意见”是管总的,是主件,主要就围绕服务和促进科学发展,在指导思想、考核内容、考核方式等方面提出总体要求。“五个办法”是具体规定,是附件,主要就不同类型的考核方式作出实体性、程序性的规定。

王继武说,《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我市干部评价工作将更趋科学合理,对进一步推动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必将会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完善考评内容———体现科学发展新导向

《意见》强调,突出考核推动经济发展的实际成效,既注重考核发展速度,更注重考核发展质量;突出考核推动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情况,既考核经济建设情况,又考核经济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情况;突出考核民生改善的情况,把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实际成效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

围绕“三个突出”,我市新制定的科学发展评价考核体系,既保留了原有的“人均GDP及增长”、“单位GDP能耗降低率”、“环境质量综合指数”等一些能较好反映科学发展情况的指标,同时又出现了一批新的“面孔”,如“城乡人均收入实际增长及收入比”,直指百姓“钱袋子”;“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工业产值比重”、“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等,指向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发展需求;“COD和SO2排放量削减率”指向节能减排;“城乡绿化覆盖率”指向生态文明;“城镇登记失业率”、“城乡居民健康指数”等,则很好地体现了关注民生。不难看出,新的考评机制,风向已由过分追求GDP向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转变。扩大考评民主———让老百姓给干部打分

王继武说,干部领导科学发展的实绩如何,群众感受最真切;对科学发展实绩的评价,群众最有发言权。扩大考评民主,建立群众满意度测评体系,这是《意见》的一大亮点。《意见》明确,满意度测评的方式为民意调查,要求注意吸收关联度高、知情度深、代表性强的人员参与,时间一般在每年年初各级人大、政协会议期间进行。测评的内容要选取群众看得见、摸得着、关注度高、感受度强的内容,测评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布。王继武说,这样做的目的就在于坚持走群众路线,努力实现干部考评从单纯的“官评官”向“官评、民评”相结合转变。

扩大干部考评工作中的民主,一直是我市积极探索的课题和追求目标。通过近年来的实践,重点实现了“三个转变”,即考评方式由封闭性考评向开放式考评转变;考评主体由上级考评向上下结合式考评转变;考评组织由临时性考评向专业化考评转变。

王继武说,此次《意见》的出台,将对我市扩大干部考评民主产生积极影响,除继续运用好原有的方法制度外,还将进一步建立科学发展绩效考核评估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实绩公开公示公议制度,将民意调查扩展为随机性的社会抽样调查,力求实现考得准、考得实的要求,让群众有权决定干部的命运。

强化结果运用———考评结果成为干部选用重

“考核结果全在于运用。”王继武说,《意见》所提及的关于结果的运用问题,将十分有利于营造致力科学发展、促进科学发展的良好氛围,让每个领导班子、每个领导干部都有动力、压力和活关于如何奖惩的问题,《意见》分门别类做了叙述,对实绩考核优秀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给予表彰奖励,领导干部考核为优秀的,优先列为培养和提拔使用对象。对实绩考核较差的,进行诫免谈话和批评教育;工作出现严重失误的,要实行问责制,必要时实行组织调考核结果用于选拔任用多,用于日常监管少;考核结果如何公开、在什么范围内公开以及公开到什么程度等等,这是多年来一直想但又难以突破的几大瓶颈。王继武说,为了提高考核的针对性,将实行年初工作目标申报制度。比如,市(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年度工作目标由各市(区)委依据市(区)党政领导班子的年度工作目标,结合分工进行分解。市级机关各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工作目标由各部门(单位)在每年初进行申报,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年度工作目标须经市分管领导签字确认,班子副职年度工作目标须经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同时,探索领导班子内部通报考评结果方式,建立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对每个成员作出评价,年度考核集体反馈、个别反馈以及向参加考评的干部群众反馈等制度,并强化考评结果运用,把干部的升迁、奖惩与平时和关键时刻的表现挂钩,以考评结果为依据,让科学发展实绩突出、埋头苦干的干部受到重用,让不思进取、投机钻营、弄虚作假的干部受到教育和惩戒

第二篇:中组部负责人就印发和实施关于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及三个考核办法

中组部负责人就印发和实施关于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及三个考核办法答记者问

新华社北京10月29日电(记者 谭浩)最近,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同时,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意见》,经中央批准,中央组织部制定了《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办法(试行)》(以下分别简称《地方考核办法》、《部门考核办法》、《考核办法》),与《意见》一起形成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中央组织部负责人就印发和实施《意见》及三个考核办法接受了新华社记者的采访。

问:请您谈谈研究制定《意见》及三个考核办法的背景 答:党中央高度重视干部考核评价工作。2003年党中央提出科学发展观这一重大战略思想后,就要求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党的十七大强调,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又进一步强调,健全促进科学

在反复论证、多次修改的基础上,形成了送审稿,经中央批准后印发。

问:请您介绍一下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总体要求和基本框架。

答:总的要求是立足为科学发展选干部、配班子、建队伍、聚人才,坚持服务科学发展、促进科学发展,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坚持客观公正、简便易行,进一步健全考核制度,完善考核内容,改进考核方式,扩大考核民主,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把平时考核、考核与换届(任期)考察、任职考察结合起来,把考核评价与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结合起来,建立有机联系、相互配套并有效运行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意见》主要就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等方面提出管总的要求;三个考核办法分别就不同类型的考核作出具体规定,它们相互联系,形成有机整体。

问:考核内容十分重要,具有“指挥棒”作用,《意见》对完善考核内容有哪些要求?

答:总的是围绕促进科学发展,进一步完善考核内容,增强考核内容的科学性。一是充分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二是充分体现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加强对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的考核。三是充分体现不同区域、不同

公示、公议”等做法,深入了解领导干部在群众中的公认度,加大群众满意度在考核评价中的分量。强调坚持民主与集中相结合,加强集体研究和综合分析,既尊重民意,又不简单以票取人。

问:《意见》在用好考核结果这方面有哪些规定? 答:《意见》明确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和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着力形成注重品行、科学发展、崇尚实干、重视基层、鼓励创新、群众公认的正确用人导向。强调坚持从严治党、奖惩分明,对自觉坚持科学发展、善于领导科学发展,坚持原则、勇于负责,敢抓善管、真抓实干,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要表彰奖励、提拔重用;对不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办事,急功近利、搞形式主义和形象工程,不负责任、不讲原则、怕得罪人,以及完成约束性指标方面发生问题的,要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督促整改;对群众意见较大、不胜任现职岗位的,及时进行组织调整;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处理。

问:三个考核办法分别就不同类型的考核作出了具体规定,请先介绍一下《地方考核办法》的主要内容和在哪些方面做了改进?

答:《地方考核办法》围绕服务和促进科学发展,把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领导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成效作

问:《考核办法》是这次新研究制定的,请介绍一下主要考虑和内容?

答:制定《考核办法》主要考虑突出特点,强化经常性考核了解,发挥考核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和激励鞭策作用。这一办法针对地方和部门、正职与副职的不同特点,分别提出考核内容和测评要点,明确以总结述职、民主测评为基本方法,突出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加强考核结果的反馈与运用,结合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推动改进工作。坚持从严管理干部,根据考核结果的不同情形,分别提出了奖惩措施。强调实施考核要做到方法简便易行,结果明确有效。

第三篇: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

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县级以上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换届考察、领导干部个别提拔任职考察。其中,领导干部个别提拔任职考察在有关方法上可以适当简化。

第三条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把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领导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成效作为基本依据,综合运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意调查、个别谈话、实绩分析、综合评价等方法,全面客观准确地考核评价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第二章民主推荐

第四条 选拔任用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必须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程序和要求,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

第五条 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换届考察,参加会议投票推荐人员范围为:

(一)党委成员;

(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领导成员;

(三)纪委领导成员;

(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委工作部门、政府工作部门、人民团体的主要领导成员;

(五)下一级党委和政府的主要领导成员;

(六)部分担任过本级领导职务的老同志;

(七)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可以根据当地实际确定,也可以在一定范围内随机抽样确定,一般不超过参加会议总人数的五分之一。

领导干部个别提拔任职考察,参加会议投票推荐人员参照上述范围确定。

第六条 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换届考察,参加个别谈话推荐的人员范围为:

(一)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领导成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主要领导成员;

(二)纪委副书记,党委工作部门、政府工作部门、人民团体的主要领导成员;

(三)下一级党委和政府的主要领导成员;

(四)担任过本级正职领导职务的老同志;

(五)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可以根据当地实际确定,也可以在一定范围内随机抽样确定,一般不超过参加谈话总人数的五分之一。

领导干部个别提拔任职考察,参加个别谈话推荐人员参照上述范围确定。

第七条 根据实际情况和班子结构需要,经本级党委常委会与考察组沟通后,可以差额提出拟提拔人选考察对象初步名单,进行二次会议投票推荐。参加人员范围为:

(一)党委成员;

(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领导成员;

(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主要领导成员;

(四)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根据需要,可以组织考察对象初步人选进行自述。

第八条 对考察对象初步人选中的非中共党员干部,可以委托本级党委组织部门、统战部门通过个别协商的方式,进一步听取意见。

第九条 本级党委常委会根据考察组反馈的民主推荐结果和有关意见,结合平时考核、考核和民意调查、实绩分析等情况,研究提出考察对象建议人选,经与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沟通后,确定考察对象。

领导干部个别提拔任职考察时,实行差额考察,考察对象应当比拟任职务至少多一人。特殊情况下需要进行等额考察的,应当经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同意。领导班子换届考察的差额考察办法另行规定。

第十条 考察对象应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时间一般为三至七个工作日。

第三章民主测评

第十一条 民主测评主要了解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工作情况和领导干部现实表现,重点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际情况。

第十二条 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民主测评一般在总结工作的基础上进行,按照思想政治建设、领导水平、工作实绩、反腐倡廉、完成重点目标任务五个类别设置测评内容和评价重点(见附表一)。其中,完成重点目标任务的具体内容,可以由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因势因地提出。

对党委领导班子侧重评价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科学决策、党的建设等情况。对政府领导班子侧重评价大局观念、围绕中心、推动落实、行政效能建设等情况。

第十三条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民主测评一般在述职述廉的基础上进行,按照德、能、勤、绩、廉五个类别设置测评内容和评价要点(见附表二)。

对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侧重评价宏观政策、协调各方、抓班子带队伍、基础工作等情况。对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侧重评价创新意识、分工协作、抓落实促发展、部门管理等情况。

第十四条 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按照各自测评内容设置测评项目,并进行总体评价。各地可以结合实际情况,适当设置具有地方特色的测评项目。

领导班子测评项目、总体评价意见分为好、较好、一般、差;领导干部测评项目评价意见分为好、较好、一般、差,总体评价意见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

对拟提拔人选考察对象,应当设置“是否同意其被提拔使用”等征求意见栏目。

第十五条 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换届考察,在会议投票推荐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的同时,对现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民主测评,参加人员范围一般与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相同。

第十六条 到拟提拔人选考察对象所在地方进行民主测评,参加人员范围一般与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相同。

第十七条 领导班子工作总结、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有关材料、民主测评评价要点及样表应当在测评前发放,保证参加测评人员能够充分准备意见.第四章民意调查

第十八条 民主意调查主要通过社会有关方面评价,了解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群众满意度。一般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根据实际情况,也可以采取个别访谈、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

第十九条 地方党政领导班子的民意调查,主要包括在民生改善、社会和谐、党风政风方面群众直接感受到的工作状态和成效(见附表三)。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的民意调查,主要包括履行职责、工作作风、公众形象等内容(见附表四)。

民意调查内容可以根据不同层次、不同地方的具体情况,以及当地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调整。

第二十条 民意调查问卷的设计应当形象、直观、简洁,便于作出判断。调查项目评价意见分为满意、比较满意、不够满意、不满意、不了解。

第二十一条 民意调查参加人员范围,一般为来自基层的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根据需要可以增加来自基层的其他人员或者有关工作服务对象。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参加人员可以随机抽样选择。

第二十二条 民意调查应当每年定期开展,可以结合地方人代会、政协会以及党代会代表有关活动进行。

第五章个别谈话

第二十三条 个别谈话包括结合民主推荐进行的个别谈话、到考察对象所在地方或者分管部门(单位)进行的个别谈话,以及同考察对象本人的谈话,主要深入了解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德才素质及现实表现。

第二十四条 个别谈话评价内容、评价要点与民主测评相同(见附表一、二)。根据个别谈话的不同情况参考评价要点,分别确定谈话重点,拟定谈话提纲。应当提前向谈话人员发出谈话预告。

第二十五条 到考察对象所在地方进行的个别谈话范围,一般与本办法第六条的规定相同。

到考察对象分管部门(单位)进行的个别谈话范围,一般包括有关部门(单位)领导成员、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干部。

第二十六条 同拟提拔人选考察对象谈话,一般采取考察组集体面谈的方式进行,进一步了解其思想政治水平、适应职位能力、发展潜力和心理素质等方面的情况,比较对照不同考察环节的评价意见,核实反映的有关问题,深化对考察对象的了解。

第二十七条 在个别谈话过程中,根据需要,可以进行实地调查和延伸考察。

(一)对促进或者影响科学发展的突出事例、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深入调查了解,可以到考察对象所在地方或者分管部门(单位),采取个别访谈、实地察看等方式进行实地调查。

(二)对在现工作单位任职不满三年的拟提拔人选考察对象,应当到其原工作单位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延伸考察。

第六章实绩分析

第二十八条 实绩分析主要依据有关方面提供的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可持续发展整体情况和民意调查结果等内容,分析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一定时期内的工作思路、工作投入、工作成效,重点评价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际成效。

第二十九条 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实绩分析,主要内容包括:

(一)本级党代会、人代会确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工作目标,上级统计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综合提供的经济发展水平、经济发展综合效益、城乡居民收入、地区经济发展差异、发展代价,基础教育、城镇就业、医疗卫生、城乡文化生活、社会安全,节能减排与环境保护、生态建设与耕地等资源保护、人口与计划生育、科技投入与创新等方面(见附表三)的统计数据和评价意见。具体指标由各地根据实绩分析评价要点和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导向性、代表性、可比性,采取民主、公开的方法设置;

(二)民意调查反映的群众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满意度;

(三)上级审计部门提供的经济责任审计以及相关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结论、评价意见。

第三十条 实绩分析按照以下方法进行:

(一)对有关统计数据进行计算处理,获得具体数值,并结合民意调查反映的群众满意度情况对数值进行修正,形成量化结果;

(二)根据当地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工作目标对应的指标值,对照有关统计数据、评价意见和量化结果,分析推动科学发展的工作思路和成效;

(三)通过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总体了解,在适当进行不同地区之间横向比较的同时,突出任期内的纵向比较;

(四)以分析领导班子整体工作实绩为基础,结合工作分工和民意调查及有关审计情况分析评价领导干部个人的工作实绩(见附表四)。

第三十一条 实绩分析按定期进行。在地方党委组织部门汇总有关统计数据和评价意见的基础上,由地方党委主持召开有关部门联席会议,共同分析研究,对下一级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工作实绩作出评价。

根据需要,可以对领导班子有关工作实绩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第七章综合评价

第三十二条 综合评价主要对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意调查、个别谈话、实绩分析的结果,平时考核、考核以及纪检监察机关、巡视组的意见等情况进行分析比较,相互补充印证,客观公正地对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出评价。

应当把在重大事件中、关键时刻的表现作为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三条 综合评价应当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充分运用量化方法进行分析比较,形成既有定性评价、又有定量结果的综合评价意见。

第三十四条 综合评价可以采用以下方法:

(一)类型分析。按照材料来源、发生时间、表现内容和考察对象所起的作用等情况,将各类材料分门别类进行分析整理,使之条理化、系统化。

(二)数据分析。通过分析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意调查、实绩分析等环节形成的有关数据,评价考察对象的工作成效和群众公认度。

(三)比较分析。把不同考察环节反映的同类与不同类情况、考察对象与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现实表现进行分析比较,评价考察对象的主要优缺点及特长。

(四)环境分析。对考察对象工作表现的客观环境因素,重点是工作基础和工作条件进行分析,评价其主观努力程度。

(五)历史分析。将考察对象的历史情况与现实情况联系分析,评价其一贯表现和基本素质。

第三十五条 对反映考察对象的有关问题,特别是涉及不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办事和廉洁、团结、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应当认真核实和分析,凡是线索清楚、情况具体的,考察组应当通过实地调查、与当事人核实或者函询等方法了解清楚。情况比较复杂、一时难以了解清楚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委托地方党委或者纪

检监察机关和审计、统计等部门进行专项调查,形成结论,作为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六条 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换届考察,现班子成员中会议投票推荐得票未达到半数、民主测评优秀和称职得票率未达到三分之

二、经组织考察认定为不宜继续提名的,或者不称职得票率超过三分之一的,不列为继续提名人选。

第三十七条 在综合评价的基础上,由考察组集体研究,对领导班子提出评价意见,对领导干部提出使用意见,负责形成考察报告和考察材料。

考察报告和考察材料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反映考察结果,突出反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情况。考察材料应当全面评价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个性特点和不足之处,同时反映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意调查、实绩分析等方面的量化结果。根据需要,还可以把有关实地调查报告作为附件材料。

第八章结果运用

第三十八条 根据考察情况和综合评价结果,认真分析地方党政领导班子的运行状况,提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客观评价领导干部的德才素质和现实表现,提出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九十条 运用考核评价结果,应当突出体现科学发展观的导向作用,营造促进科学发展的良好氛围。对自觉坚持科学发展、善于领导科学发展,坚持原则、勇于负责,敢抓善管、真抓实干,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应当表彰奖励、提拔重用;对不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办事,搞形式主义、形象工程的,要严肃批评,进行诫勉谈话,必要时实行组织调整。

第四十条 地方党政领导班子的有关考核评价情况,应当向领导班子成员反馈,同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领导干部的有关考核评价情况,应当向本人反馈。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考核评价情况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提出申诉。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及时调查核实,作出明确答复。

第九章组织实施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各级党委领导下,由组织部门组织实施。

第四十二条实施本办法,应当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避免繁琐,力戒形式主义。加强组织协调,避免多头考核或者重复考核。注意把换届考察、个别提拔任职考察与平时考核、考核有机结合,综合运用考核成果。及时收集汇总有关情况,分、分类别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档案。

第十章附 则

第四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政协领导班子换届考察和领导干部个别提拔任职考察,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四条 各地可以结合实际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中组发[2006]14号)同时废止。

第四篇:创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机制

创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机制

田国华

(中共重庆市黔江区委组织部 重庆 黔江 409000)

摘 要:重庆市黔江区探索创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经历了从“定性评价”到“定性评价与定量考核”并重、从“顺向了解”到“顺向了解与逆向评价”并重、从“单纯的班子和干部考核”或“单纯的目标考核”向两者并重、从“统一考核标准”到“共性考核与岗位职能考核”并重转变的历史进程,通过创新考核步骤和方式,提高了干部考核评价工作质量,促进了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提升了群众的满意度和认可度。今后,还应从完善考核指标、改进考核方式、加强考核认证、强化结果运用等四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

关键词:领导班子 领导干部 考核指标 考核创新

考核是“风向标”和“指挥棒”,上面怎么考,下面就怎么干。近年来,重庆市黔江区不断创新考核方式,完善考核内容,健全考核机制,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起到了良好的导向和激励作用。

一、关于黔江区探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的历史进程

(一)从“定性评价”到“定性评价与定量考核”并重的转变

黔江改革创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方式起源于原开发区时期,1998年原开发区党工委组织部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民主测评“划票打勾”转化为定量分值,将定性评价转换成定量考核。2000年新区成立后,区委再次进行了大规模的调查研究,进一步调整考核办法,研究制定了《黔江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实施细则》,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标准、程序、分值计算、结果运用等作出了详细规定,这对于区县归并、乡镇机构改革以后,加快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之间的磨合,推动黔江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从“顺向了解”到“顺向了解与逆向评价”并重的转变

到2004年底,由于机构改革频繁,人员积压严重,干部的职级待遇难以解决,不少单位出现人浮于事,工作积极性下降,“黔江精神”严重滑坡的现象,为了掌握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真实情况,区委在保留考核等次评价和顺向了解的基础上,增加了“逆向测评”,即对领导班子运行情况作七个方面的了解:团结协作不好、选人用人不公、工作作风不实、依法行政较差、决策不够民主、廉洁自律不好、开拓创新较差;对领导班子成员的表现情况作六个方面的了解:政策理论水平低、民主意识不强、协作不好、工作作风不实、创新能力弱、廉洁自律较差。同时,为了加强对领导干部的了解,还增加了提拔、继任、改非、降职四个方面使用意向的测评。这一考核办法,对于区委了解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真实情况,收集到了“顺向了解”难以掌握的情况,从而为区委决策提供可靠参考。

(三)从“单纯的班子、干部考核”或“单纯的目标考核”向两者并重的转变

为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2005年区委研究制定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办法,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与区委对各部门各单位的综合目标考核有机结合起来,把目标考核成绩、民主测评分值按一定比例计算其综合成绩,结合考核小组座谈走访的情况,提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等次建议,其结果由区委常委会集体审定。同时,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评价结果,反馈到各单位主要领导手中,并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整改内容,有效防止了班子、干部考核与目标考核“两张皮”的问题。

(四)从“统一考核标准”到“共性考核与岗位职能考核”并重的转变

传统的考核,大多是用一套相同的指标考核所有班子和干部,考核的针对性、科学性不强。我们正在完善从统一标准到分类考核,从年底考核到把平时考核纳入考核,从统一测评到分层次测评,从职务调整到把政治手段与经济手段相结合的考核模式,这一模式的最大特点就是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工作引向其应该履行的职能职责上去,使不同职位干部在各自的岗位上努力工作,奋发创新,最大限度地调动每位同志的积极性。

二、黔江区开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的方法步骤

(一)整合考核,同步进行,减轻基层负担

坚持系统思考,整体谋划,统筹推进考核工作。一是整合考核项目。过去,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主要有区委组织部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组织考察、区纪委组织的述廉考廉、政府有关部门对各镇乡(街道)和区直部门的目标考核以及对机关的民主评议。这些考核分头进行,自成体系,互有矛盾,影响效率。针对这种情况,整合分散在各部门的考核项目,对全区考核工作实行一个龙头考核,一套标准评价,一个机构评定。二是整合考核组织。考核工作由区委、区政府统一组织,成立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区目标办),坚持日常督促检查和半年、年终考评相结合,区目标办每季度组织开展督查,半年开展检查初评;年终在各目标责任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统一进行考评,考评结束后,由各考核牵头单位将考核结果和记扣分依据交区目标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后送区目标办汇总。三是统筹考核时间。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与区委对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目标考核同步进行,以缩短时间,减少成本,提高效率。

(二)着眼发展,构建体系,科学评估实绩

坚持以实绩考核为主,民主测评、群众公认为辅,科学制订《综合目标考核评价办法》。一是建立分组考核体系。根据单位性质、工作内容和街道镇乡工作条件、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不同,将86个区级部门和30个街道镇乡分成6个小组(即,部门3个组:综合、党群部门组,政府部门组,中央、市在黔单位;街道镇乡3个组:一组为3个街道和正阳镇、舟白镇,二组为除黎水以外的12个镇,三组为黎水镇和12个乡)进行考核,使各组之间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工作条件等比较接近,提高了考核的针对性和可比性。二是建立考核内容体系。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分为综合目标考核和群众公认度考核两个部分,前者为定量考核,后者为定性考核。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综合目标考核的内容为:区直部门考核内容主要包括重点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调研工作、服务发展、信访工作、帮乡扶贫;街道镇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重点工作、党建工作和综治、信访、计生、安全工作;驻外机构考核内容为招商引资、联系协调、经营效益和信息报送工作;金融单位考核内容包括重点工作、调研工作、服务发展、信访工作和帮乡扶贫工作。群众公认度考核内容为:领导班子侧重考核思想政治建设、工作实绩、执政能力建设、团结协作、廉洁勤政等方面的情况,领导班子成员侧重考核思想政治素质、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团结协作、人品道德等方面的情况。三是建立分值计算体系。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实行百分制。综合目标考核,由各职能部门根据区委年初出台的综合目标考核办法打分。群众公认度测评成绩由区委考核小组召开民主测评大会,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得票数折合成分值。民主测评90分(含90)以上的为“好”或“优秀”,80-89分为“较好”或“称职”,60-79分为“一般”或“基本称职”,60分(不含60)以下的为 “差”或“不称职”,班子和个人各项得票分值之和为民主测评得分。领导班子和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考核综合得分的计分权重为:单位综合目标考核分占60%,群众公认度测评占40%。除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以外的其他班子成员的计分权重为:单位综合目标考核分占40%,群众公认度测评占60%。两项分之和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综合得分。四是建立定性评价体系。考核结束后,各考核小组根据测评和座谈、走访情况,撰写考核情况汇报材料(领导班子的材料包括:思想政治建设、工作实绩、执政能力建设、团结协作、廉洁勤政、考核等次建议,存在的问题、原因及解决方案。领导班子成员的考核材料包括:思想政治素质、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团结协作、人品道德、考核等次、个人存在的问题、原因及使用建议等)。由区委召开常委专题会议,审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语,对每个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优缺点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定性分析,并反馈给各领导班子,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同台PK,差额票决,选出标杆

为了破解一度时期各类考核中出现的“轰轰烈烈搞考核”、“真真假假搞评议”、“认认真真走过场”的突出问题,我们注重群众公认,创新考核方式,确保了考核结果客观、真实、公正。一是创新、划细考核等次。一般领导班子工作目标考核,都只有“优秀”、“达标”、“基本达标”和“不达标”四个等次。将领导班子考核分为“特优”、优秀”、“达标”、“基本达标”和“不达标”五个等次,增加了一个“特优”等次。综治、计生、安全等三个单项工作任意一项被“一票否决”的,或综合目标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下(不含80分)的,为“不达标”单位;得分在80分至90分(不含90分)的为“基本达标”单位;得分在90分以上的为“达标”单位。“特优”单位在“达标”单位中票决产生。二是同台PK。“达标”单位中区级部门考核得分前18名、街道镇乡前8名为 “特优”候选单位。由区委、区政府召集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群众代表,召开工作经验交流暨考核评定大会,由候选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述职演讲。三是差额票决。候选单位述职演讲后,参会人员现场票决、工作人员现场统计、票决结果现场公布,以得票多少为序,按2:1的比例确定“特优”单位,进入候选的其它单位为优秀单位。

(四)奖罚并用,考用结合,考出导向

区委充分运用考核结果,着力在解决“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的不合理现象上下功夫。一是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班子调整和后备干部选拔培养的直接依据。对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能力不强、工作思路不清、决策水平低、目标完成差或工作出现严重失误的,视其情况给予转岗、改非处理;对未完成目标任务,区直部门(不包括中央、市在黔单位)连续两年列后两名的主要领导,街道镇乡连续两年列后两名的党政主要领导,或连续两年被评为基本称职的领导干部,给予职务调整;根据考核情况,有针对性地对班子成员年龄、知识、专业、气质、性格等不合理的班子进行调整,力争使班子运行达到最佳状态;同时把优秀的正职调整到重要岗位,将优秀的副职提拔到正职岗位或纳入正职人选进行培养,将考核中发现的优秀年轻干部及时纳入后备干部库进行管理。二是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奖惩的直接依据。对获“达标”等次以上的单位,按单位编内在职职工人数和考核得分计发综合目标考核奖(奖金总额=人均每分奖励标准×单位综合目标考核得分×编内在职职工人数);对“基本达标”单位按人均每分奖励标准的80%计算奖金;对“不达标”单位,不给予奖励;对获得“优秀”或“特优”单位的,由区财政在达标奖的基础上,再一次性给予3-4万元的奖励。三是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开展教育和加强管理的重要参考。在评选市级综合先进时,把评定为“好”的班子和“优秀”等次的领导干部优先作为评选对象;在组织参加上一级培训中,一般优先在优秀等次的领导干部中推荐。在考核反馈的基础上,班子集体和干部个人都要对反馈问题进行认真分析,落实相应整改措施,正视自身不足,明确今后努力方向;对被评为“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的领导干部,要结合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计划,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强化教育培训和岗位锻炼。

三、创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取得的初步成效

(一)提高了干部考核评价工作质量

近两年的考核,不仅注重改进和提高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传统方法,同时也注意运用民意调查、实绩分析等新的方式,形成多种考核评价方法相互印证、互为补充的工作格局。特别是增加了“述职演讲”环节,有利于更加全面、客观、准确地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通过实行“分类量化,综合定性”,做到了既重数据分析、又重群众评价;既重发展成绩的评价,又重发展代价的分析;既重当前成果,又重主观努力和客观条件;既重纵向比较,又适当进行横向比较,切实增强了考核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和说服力,有效提高了干部考核评价工作的质量。

(二)促进了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通过科学设置考核指标、改进考核方式、完善考核机制,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明显增强。原开发区工作的同志由宏观管理转向面对基层的微观服务,从领导人员转为办事人员,县上的同志由微观服务转向宏观决策,由战斗员变为指挥官,各级领导班子和广大干部想民所想,知民所忧,察民所虑,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改变了干部作风,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激发了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全区上下呈现出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可喜局面和专心致志搞建设、集中精力抓工作的浓厚氛围,从而树立起了良好的工作导向和用人导向。

(三)提升了群众的满意度和认可度

新的考核评价办法,更加注重了改善民生和强化社会建设,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一大批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群众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信任度和支持率在逐步提高。2001年考核时,领导班子民主测评得“好”等次为满票的不到20%;领导干部民主测评“优秀”等次为满票的不到10%;2007年,30个街道镇乡领导班子民主测评“好”等次为满票的达到了88.2%,区直部门达到了61.2%,领导干部民主测评“优秀”等次为满票的达到了41.3%。由此可以看出,无论是领导班子,还是领导干部,群众的满意度和认可度都在逐年上升,各级领导班子在广大干部群众中的凝聚力和号召力也在逐步增强。

四、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的几点思考

由于中央和重庆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出台时间不长,加之考核工作本身的复杂性、艰巨性、时效性,目前这项工作各地都还在进一步研究和探索之中。从各地的实践来看,也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考核程序繁琐的问题。原来的考核往往 “重结果、轻过程”,而现在往往“重过程、轻结果”,刚好倒过来!只注重机械地走程序,却忽视了对结果的综合分析。二是考核结果失真失实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些单位对平时考核工作不够重视,不认真听取群众意见,不完全以工作实际为依据来评定,存在着一定的随意性,“轰轰烈烈搞考核”、“真真假假搞评议”、“认认真真走过场”的现象还一定程度存在,致使考核走形式,结果失真失实。三是考核内容不够科学的问题。近两年来,尽管采取了分组、分类、分项考核等措施,但仍有个别地方(单位)考核的内容仍比较笼统,用同一标准考核不同类型的干部,用同一标准考核不同层次的干部,用同一标准应付不同的考核目的,指标设置的差异性仍不够,实绩考核吃“大锅饭”的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四是考核结果的运用还不够理想的问题。目前,虽也注重了考核结果的运用,但也只是开始,还缺乏刚性运用的具体措施。通过考核,也对一些问题比较严重的干部进行了谈话、警示,但是力度还不够大,尤其是缺乏对表现优秀、政绩突出的正面典型进行宣传,缺乏对问题严重、影响较坏的反面典型进行剖析,还没有完全、直接地把考核结果与干部的奖惩、提拔、降免真正挂起钩来,等等。针对各地普遍在在的这些问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要在以下四个方面下功夫:

(一)在更加注重考核指标设置的科学性上下功夫

在干部实绩考核指标设置上,要充分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做到“科学、合理、具体和可操作”。要克服以往那种“重结果,轻过程”、“重眼前,轻长远”、“重显绩,轻潜绩、隐绩”等偏向,克服内容笼统、抽象,“千人一面”、“千篇一律”的刻板模式。要根据不同职务、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工作特点、性质和要求,进一步细化、量化考核内容和标准,将“德、能、勤、绩、廉、学”特别是工作实绩进一步细化为若干个具体的子项目,采取评分制与等级制的方式进行细化、量化考核。

(二)在更加注重考核方法的创新性上下功夫

目前,干部考核使用最多的方法是听取述职报告、组织民主测评、进行个别座谈以及研究数据报表、查阅资料等。这种考核方法的好处是:在短时间内就可以了解掌握干部的主要表现和工作业绩,但对干部思想深处和一些深层次的东西却难以了解和考核准确。因此,要进一步优化考核手段,探索建立通过新闻传媒等途径向社会公布工作实绩的制度,让广大干部群众对考核工作拥有更多的知情渠道和参与机会;要建立健全干部考察数据库,把干部任职考察、换届考察和届中考察等信息记录在案,既了解考核对象的现实表现,又了解其全部历史和全部工作。要延伸考察视角,通过现场察看、走访以及有重点地选择一些反映干部工作业绩的地方或项目、工程等有针对性地进行实地考察或微服私访。如深入到考察对象帮扶的贫困村、联系的企业和牵头主抓的项目、工程以及服务对象和普通群众中了解考察、听取意见,等等。

(三)在更加注重考核认证的公认性上下功夫

要加大群众“评绩”的力度。除了进行书面测评外,还可就重要干部或有争议的干部,组织知情群众进行公开评议,看群众对干部所创造的“政绩”“赞不赞成、满不满意”。要组织考核组成员集中“议绩”。在以往的干部考核中,常常是考核组成员集中考核,然后分头指定考核人员撰写考核材料。这样往往不可能很客观、很准确地把握干部的政绩。因此,要探索建立考核组成员集中“议绩”的制度,认真分析考核对象在集体决策中所起的作用,既不搞“政绩平摊”,功劳人人有,也不搞“政绩垄断”,把全部政绩归功于某个人。

(四)在更加注重考核结果运用的导向性上下功夫

考核结果的有效运用,对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有着直接的导向作用。要将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升降去留、监督管理、奖惩褒贬直接联系起来,推行三个“挂钩”:即各单位工作目标考核与单位领导班子考核评定结果挂钩,领导干部目标考核与所在班子的考核评定结果挂钩,领导干部目标考核与干部自身的考核评定结果挂钩。要进一步提高考核结果的透明度,强化考核结果的刚性运用,旗帜鲜明地鼓励开拓,支持实干;对政绩方面存在严重问题,或给单位和群众造成重大损失的干部,要进行严肃处理,真正做到赏罚分明,发挥好考核的“风向标”和“导向仪”作用。

第五篇:建立和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推荐)

建立和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探讨考核是干部管理中的难题。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建立和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用科学的方法考察干部,用科学的标准评价干部,用科学的依据识别干部,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是新形势下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个重大课题和一项长期的任务。

一、我区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方面的实践和探索

近年来,我区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为目标,从创新机制入手,不断探索实践,初步建立起了一套比较完善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办法。

1、完善干部考察考核制度,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全面考核。我区积极改进干部考核方式,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察考核制度化,每年年底或翌年年初都对区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一次全面的考察考核。一是考核目标更加明确。区委把“科学地考察干部,客观地评价干部,准确地识别干部”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察考核工作坚持的基本原则,力求在考察考核中全面了解和掌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思想、学习、能力、作风及工作实绩等情况。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近年来依据考核结果,区委提拔和重用了一批政治坚定、实绩突出、勤政廉洁、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在全区上下树立起“重实绩、重才干、重民意”用人导向。二是考核内容更加具体。通过不断地实践,对领导班子注重从思想政治建设、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领导能力、工作实绩、团结和谐等方面进行考察考核,对领导干部注重从思想政治素质、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察考核,突出领导干部在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等方面实绩的考核。对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突出在推进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方面的考察,重点考核项目建设、财政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招商引资、民营经济、农村劳务输出、基层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机关作风建设等;对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重点考察其发挥职能作用和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情况,并分党群、商贸、政法、农业、财税、工业、社会事业等各口各有侧重。三是考核程序更加规范。严格遵循《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坚持把自上而下的组织考察同自下而上的民主测评相结合,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察考核中,抓好述职述廉、民主测评、民主推荐、个别谈话、综合分析等关键环节,做到环节不少,程序不漏,确保了考察考核的质量,为区委准确使用干部提供了真实可靠的依据。

2、推行工作考评制度,突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实绩考核。在干部管理中加大工作实绩考核份量,用工作实绩评价和使用干部。一是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按照突出重点、以点带面、便于量化、易于考核的原则,每年年初都将全区重点项目建设、工业经济发展、新农村建设、城市化建设、招商引资、旅游产业开发、社会事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党的建设等工作目标任务逐项分解细化,自上而下落实到各部门和单位,推行重点工作、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目标管理责任制,逐级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实重点项目、先进典型和重点工作包抓领导、承办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做到了责任主体清楚、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明确,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二是跟踪督查,动态管理。区上进一步完善跟踪督查制度,采取集中督查和分工督查、点上督查和面上督查、定期督查与不定期督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工作督促检查。每年年初和年中都组织召开全区重点工作现场观摩会,由区上主要领导或各项重点工作主管领导进行有重点、有针对性地讲评,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对工作进度快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表扬鼓励,单位主要领导介绍经验;对考核靠后的进行批评,单位主要领导表态发言。各重点工作领导小组和各职能部门加强工作调度和考核评比,对重点建设项目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进行通报。三是奖优罚劣,奖惩兑现。每年年终,由职能部门牵头逐单位对照工作目标责任书进行量化考核,对各单位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比和排名,对在重点建设项目和招商引资、争资金、跑项目方面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重奖,对成效较差的单位负责人给予处罚。并依据综合评比结果,确定提拔重用干部的条件和范围,决定干部的升、降、去、留,从而激励了干部真抓实干、干事创业的热情,在全区上下形成了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把广大干部的精力和心思集中到抓落实、干实事、促发展上来。

3、坚持干部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日常考核。一是规范程序,重视干部选拔任用中的考察考核。区委在干部选拔任用时,坚持干部选任程序,严把“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三个环节,落实干部任用票决制、公示期和使用期制度。在干部任用考察中,把定性考察与定量考察相结合,根据干部德、能、勤、绩、廉的综合表现,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全面了解和公正评价,为区委正确决策提供可靠依据。二是严格管理,重视干部勤政廉政方面的考核。坚持干部定期述职述廉制度,各乡镇和区直部门、单位党政负责人每年都要向区委、区政府写出书面述职述廉报告,并在所在单位的全体干部大会上进行公开述廉述职和民主测评,广泛接受群众评议;坚持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一方面对近年来因工作变动、退休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原领导职务的,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另一方面重点对同一领导岗位任职时间较长、财务收支数量较大、干部群众反映意见较多的单位、领导进行了任中审计;坚持诫勉谈话制度,对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突出问题,或者工作考核排位靠后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由区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或区纪委、区委组织部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指出存在问题限期改正;坚持干部因公外出打招呼和请销假制度,领导干部外出学习培训、考察参观、出国出境和因事因病请假时,严格按照程序必须向区委、政府领导和组织部门打招呼,履行请销假手续,并将执行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考核评价内容不够全面。在考核中对考核对象的感性认识多,量化指标较少,尚未真正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

二是考核对象的分类比较粗糙。目前,全区各乡镇、各部门之间差异较大,各项事业发展基础不均衡,完成工作任务难度也不一致,同时在同一个领导班子中,不同的成员也具有不同的分工、不同的职责职权,但这些在考核标准中还没有区别对待,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考核结果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三是考核职能部门之间缺少沟通。各职能部门重视了自身工作的考核,忽视了相互之间的沟通。

四是奖惩措施没有达到普遍受激励的目的。由于考核比例的限额,在考核中评为优秀和较差的总是少数的几个班子和个人,而考核结果只注重对前几位和后几位的运用,没有达到通过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促使整体提高的目的。

三、创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体系的对策和建议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制度直接影响着干部的发展观和政绩观,直接约束着干部的从政行为。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对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激发干部队伍的整体活力,促进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都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1、合理划分考核对象,体现综合考核评价的科学性。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综合考核评价就是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工作实绩情况细化、量化为若干具体工作实绩考核指标进行考察核实,结合民主测评和民意调查进行实绩分析,以此为基础对照平时掌握和了解的情况,依据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评价意见和个别谈话掌握的情况,客观公正地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做出综合评价。由于乡镇和乡镇、部门和部门、乡镇和部门之间在工作基础、外部环境、自然条件等方面都存在较大的差异,用同一套考核指标考核不同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结果必然不切实际。应对乡镇和区直部门实行“分类考核”,根据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不同职责和任务,将考核对象分成乡镇、党群、政府综合、城建工交商贸、科教文卫旅游和政法等几个大口,分类制定考核标准,分别进行考核,重点是考核工作实绩。领导班子工作实绩考核指标内容的确定,要紧密结合各乡镇、各部门工作实际,围绕我区发展大局和中心工作,重点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制定,可进一步从基础性工作、业务性工作、重点性工作、开拓创新性工作、区委、政府交办的工作等多个方面细化和量化成若干切实可行的考核指标。对领导干部个人的考核,要按照领导成员分工职责和分管工作,针对不同职务层次和岗位特点,设置不同考核内容和对应的权重。作为党政“一把手”,除考核上述班子项目外,还要增加科学决策、班子团结、民主集中制执行等内容,班子其他成员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组织协调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及人民群众满意程度等内容。

2、采取科学的考核办法,体现综合考核评价的客观性。一是坚持定量与定性考核并重的原则。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综合考核应实行定量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并以定量考核为主。定量考核可由工作实绩和民主测评两部分构成,每部分按百分制细化和量化为若干考核指标。合理确定工作实绩和民主测评在综合考核得分中的权重比例,保证量化得分客观准确反映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整体情况。二是坚持结果与过程并重的原则。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分工,对即定实绩考核的同时,注意对实绩取得过程的考核,尤其是对主观努力程度、发挥作用等方面情况进行重点考核。三是坚持“显绩”与“潜绩”并重的原则。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的关系,既考核显绩,又考核潜绩,既要看干部当前做了什么,又要看给后任留下了什么,对长远发展打下了哪些基础。四是坚持全局与局部并重的原则。不仅要看履行岗位职责所取得的成绩,更要看其能否站在全局的高度来维护大局。五是坚持实绩与成本并重的原则。对政绩的评价要引入成本分析,不仅要看取得的政绩,还要看为此付出的投入和代价,把发展的成本高低作为判断和衡量政绩的标准之一,促进干部树立正确的正绩观。

3、扩大考核评价参与主体,体现综合考核评价的全面性。要坚持组织认可和群众公认相结合的原则,多元设置考核评价主体。上级主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对考核评价对象负有领导、管理、监督的重要职责,是必不可少的考核评价主体;考核对象的下级与其工作关系比较密切,考核对象实绩的主要施行者和落实者,情况最清楚,感受也最深;群众是被考核对象的服务主体,最能发现问题,评价最为客观真实,最具发言权。在综合考核过程中,将上级、同级和下级,特别是群众纳入到考核评价的主体体系中来,克服考核主体单一的弊端,解决部分领导干部只对上负责,不对下负责以及考核片面和失真的问题。

4、执行严格的考核程序,维护考核评价工作的严肃性。要按照《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要求,做到考核前准备充分,考核中扎实细致,考核后的分析评价客观全面,在保证环节不减、程序不漏的基础上,重点突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实绩考核。在考核前及时下发考核工作通知和预告,要求各乡(镇)、区直各部门(单位)根据考核要求进行自查,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根据考核对象的不同情况,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发布考核工作预告。在实施考核过程中,要通过查阅资料、现场察看、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等方式对领导班子和成员工作实绩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组织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民主测评活动。在综合分析评价过程中,要通过对被考核对象综合考核基础得分、个别谈话及相关部门提供的有关材料等进行比较分析,客观公正地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出评价。在反馈考核结果时,以书面形式向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反馈考核情况,反馈时应客观肯定成绩,分析问题原因,明确提出需要进一步整改提高的意见和建议。

5、正确运用考核结果,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导向性。一是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的主要依据。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方法,扩大精神奖惩的范围,拉大物质奖惩的差距,进一步调动领导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发领导干部的工作热情。二是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坚持“优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原则,对考核优秀的优先予以提拔任用和转任重要领导岗位,对不是党政领导班子正职后备干部的副职领导干部,及时充实到正职后备干部队伍中去;对考核比较差的班子及时进行调整;对考核不称职的个人,严格按照《关于不胜任现职干部处理办法》规定予以交流、降职、辞职和免职等处理。三是把考核结果作为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依据。分析干部考核结果,找出干部知识、经验、能力、修养等方面存在的共性问题,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干部教育培训活动。

6、大胆改革创新,确保综合考核评价的长效性。一是要加强领导。可成立由区委办、政府办、组织部、纪委、宣传部、政法委、发改局、农办、督查办等部门组成的综合考核评价工作委员会,负责全区各乡(镇)、各部门(单位)的综合考核评价工作的总体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综合考核评价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各乡(镇),各部门(单位)的综合考核评价工作的日常联络、协调、指导和管理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组建各大口考核组,负责相关单位的工作实绩考核指标管理和考核评价工作的具体联络、协调、组织实施。通过多方联动,使考核工作经常化和制度化。二是要勇于改革,大胆创新。作为一项开拓性的工作,不论是考核目标体系,考核评价办法,还是考核的组织与管理,都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改进,逐步完善,一些内在规律还需要在实践中把握和探索。三是要引入现代化的管理手段。现代化的管理手段是提高考核工作效率和准确性的技术保障,也是考核制度得以长期坚持下去的一个重要条件。考核评价工作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工作量大、任务繁重,必须要采取计算机管理等现代科技手段,这样,才能使考核工作不断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要求,更快迈上一个新台阶。

建立和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责任编辑:飞雪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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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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