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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司法考试真题及真题对照答案解析(卷三)
编辑:风华正茂 识别码:21-607475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7-30 15:41:11 来源:网络

第一篇:2011年司法考试真题及真题对照答案解析(卷三)

学法网·2011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三)

2011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三

提醒:学法网将在第一时间提供2011年司法考试试题答案及详解,请随时关注学法网 www.teniu.cc 最新动态!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甲公司在城市公园旁开发预售期房,乙、丙等近百人一次性支付了购房款,总额近8000万元。但甲公司迟迟未开工,按期交房无望。乙、丙等购房人多次集体去甲公司交涉无果,险些引发群体性事件。面对疯涨房价,乙、丙等购房人为另行购房,无奈与甲公司签订《退款协议书》,承诺放弃数额巨大利息、违约金的支付要求,领回原购房款。经咨询,乙、丙等购房人起诉甲公司。下列哪一说法准确体现了公平正义的有关要求?

A.《退款协议书》虽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但为兼顾情理,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变更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B.《退款协议书》是甲公司胁迫乙、丙等人订立的,为确保合法合理,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宣告该协议无效,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C.《退款协议书》的订立显失公平,为保护购房人的利益,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撤销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D.《退款协议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为确保利益均衡,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撤销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2.乙因病需要换肾,其兄甲的肾脏刚好配型成功,甲乙父母和甲均同意由甲捐肾。|学/法/网|因甲是精神病人,医院拒绝办理。后甲意外死亡,甲乙父母决定将甲的肾脏捐献给乙。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甲决定将其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有效

B.甲生前,其父母决定将甲的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有效

C.甲死后,其父母决定将甲的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有效

D.甲死后,其父母决定将甲的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无效

3.王某是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甲公司名义向乙公司发出书面要约,愿以10万元价格出售甲公司的一块清代翡翠。王某在函件发出后2小时意外死亡,乙公司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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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表示愿意以该价格购买。甲公司新任法定代表人以王某死亡,且未经董事会同意为由拒绝。关于该要约,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无效

B.效力待定

C.可撤销

D.有效

4.甲委托乙销售一批首饰并交付,乙经甲同意转委托给丙。丙以其名义与丁签订买卖合同,约定将这批首饰以高于市场价10%的价格卖给丁,并赠其一批箱包。丙因此与戊签订箱包买卖合同。丙依约向丁交付首饰,但因戊不能向丙交付箱包,导致丙无法向丁交付箱包。丁拒绝向丙支付首饰款。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乙的转委托行为无效

B.丙与丁签订的买卖合同直接约束甲和丁

C.丙应向甲披露丁,甲可以行使丙对丁的权利

D.丙应向丁披露戊,丁可以行使丙对戊的权利

5.关于诉讼时效中断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欠乙10万元到期未还,乙要求甲先清偿8万元。乙的行为,仅导致8万元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B.甲和乙对丙因共同侵权而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计10万元,丙要求甲承担8万元。丙的行为,导致甲和乙对丙负担的连带债务诉讼时效均中断

C.乙欠甲8万元,丙欠乙10万元,甲对丙提起代位权诉讼。甲的行为,不会导致丙对乙的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D.乙欠甲10万元,甲将该债权转让给丙。自甲与丙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之日起,乙的10万元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6.周某从迅达汽车贸易公司购买了1辆车,约定周某试用10天,试用期满后3天内办理登记过户手续。试用期间,周某违反交通规则将李某撞成重伤。现周某困难,无力赔偿。关于李某受到的损害,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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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因在试用期间该车未交付,李某有权请求迅达公司赔偿

B.因该汽车未过户,不知该汽车已经出卖,李某有权请求迅达公司赔偿

C.李某有权请求周某赔偿,因周某是该汽车的使用人

D.李某有权请求周某和迅达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周某和迅达公司是共同侵权人

7.同升公司以一套价值100万元的设备作为抵押,向甲借款10万元,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同升公司又向乙借款80万元,以该套设备作为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同升公司欠丙货款20万元,将该套设备出质给丙。丙不小心损坏了该套设备送丁修理,因欠丁5万元修理费,该套设备被丁留置。关于甲、乙、丙、丁对该套设备享有的担保物权的清偿顺序,下列哪一排列是正确的?

A.甲乙丙丁

B.乙丙丁甲

C.丙丁甲乙

D.丁乙丙甲

8.物权人在其权利的实现上遇有某种妨害时,有权请求造成妨害事由发生的人排除此等妨害,称为物权请求权。关于物权请求权,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是独立于物权的一种行为请求权

B.可以适用债权的有关规定

C.不能与物权分离而单独存在

D.须依诉讼的方式进行

9.潘某与刘某相约出游,潘某在长江边拾得一块奇石,爱不释手,拟带回家。刘某说,《物权法》规定河流属于国家所有,这一行为可能属于侵占国家财产。关于潘某能否取得奇石的所有权,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不能,因为石头是河流的成分,长江属于国家所有,石头从河流中分离后仍然属于国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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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可以,因为即使长江属于国家所有,但石头是独立物,经有关部门许可即可以取得其所有权

C.不能,因为即使石头是独立物,但长江属于国家所有,石头也属于国家财产

D.可以,因为即使长江属于国家所有,但石头是独立物、无主物,依先占的习惯可以取得其所有权

10.甲公司向银行贷款1000万元,乙公司和丙公司向银行分别出具担保函:“在甲公司不按时偿还1000万元本息时,本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关于乙公司和丙公司对银行的保证债务,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属于选择之债

B.属于连带之债

C.属于按份之债

D.属于多数人之债

11.甲乙双方拟订的借款合同约定:甲向乙借款11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乙在签字之前,要求甲为借款合同提供担保。丙应甲要求同意担保,并在借款合同保证人一栏签字,保证期间为1年。甲将有担保签字的借款合同交给乙。乙要求从11万元中预先扣除1万元利息,同时将借款期限和保证期间均延长为2年。甲应允,双方签字,乙依约将10万元交付给甲。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丙的保证期间为1年

B.丙无须承担保证责任

C.丙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D.丙应对10万元本息承担保证责任

12.甲公司对乙公司享有10万元债权,乙公司对丙公司享有20万元债权。甲公司将其债权转让给丁公司并通知了乙公司,丙公司未经乙公司同意,将其债务转移给戊公司。如丁公司对戊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戊公司下列哪一抗辩理由能够成立?

A.甲公司转让债权未获乙公司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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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丙公司转移债务未经乙公司同意

C.乙公司已经要求戊公司偿还债务

D.乙公司、丙公司之间的债务纠纷有仲裁条款约束

13.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并购协议:“甲公司以1亿元收购乙公司在丙公司中51%的股权。若股权过户后,甲公司未支付收购款,则乙公司有权解除并购协议。”后乙公司依约履行,甲公司却分文未付。乙公司向甲公司发送一份经过公证的《通知》:“鉴于你公司严重违约,建议双方终止协议,贵方向我方支付违约金;或者由贵方提出解决方案。”3日后,乙公司又向甲公司发送《通报》:“鉴于你公司严重违约,我方现终止协议,要求你方依约支付违约金。”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通知》送达后,并购协议解除

B.《通报》送达后,并购协议解除

C.甲公司对乙公司解除并购协议的权利不得提出异议

D.乙公司不能既要求终止协议,又要求甲公司支付违约金

14.2011年5月6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约,约定甲公司于6月1日付款,乙公司6月15日交付“连升”牌自动扶梯。合同签订后10日,乙公司销售他人的“连升”牌自动扶梯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质监局介入调查。合同签订后20日,甲、乙、丙公司三方合意,由丙公司承担付款义务。丙公司6月1日未付款。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交付自动扶梯

B.丙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交付自动扶梯

C.丙公司有权行使不安抗辩权

D.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和丙公司承担连带债务

15.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技术开发合同,未约定技术秘密成果的归属。甲公司按约支付了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后,乙公司交付了全部技术成果资料。后甲公司在未告知乙公司的情况下,以普通使用许可的方式许可丙公司使用该技术,乙公司在未告知甲公司的情况下,以独占使用许可的方式许可丁公司使用该技术。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该技术成果的使用权仅属于甲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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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该技术成果的转让权仅属于乙公司

C.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的许可使用合同无效

D.乙公司与丁公司签订的许可使用合同无效

16.某诗人署名“漫动的音符”,在甲网站发表题为“天堂向左”的诗作,乙出版社的《现代诗集》收录该诗,丙教材编写单位将该诗作为范文编入《语文》教材,丁文学网站转载了该诗。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该诗人在甲网站署名方式不合法

B.“天堂向左”在《现代诗集》中被正式发表

C.丙可以不经该诗人同意使用“天堂向左”,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

D.丁网站未经该诗人和甲网站同意而转载,构成侵权行为

17.甲公司开发出一项发动机关键部件的技术,大大减少了汽车尾气排放。乙公司与甲公司签订书面合同受让该技术的专利申请权后不久,将该技术方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同时申请了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因该技术转让合同未生效,乙公司无权申请专利

B.因尚未依据该技术方案制造出产品,乙公司无权申请专利

C.乙公司获得专利申请权后,无权就同一技术方案同时申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

D.乙公司无权就该技术方案获得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

18.个体经营户王小小从事理发服务业,使用“一剪没”作为未注册商标长期使用,享有较高声誉。王小小通过签订书面合同许可其同一城区的表妹张薇薇使用“一剪没”商标从事理发业务。后张薇薇以自己的名义申请“一剪没”商标使用于理发业务并获得注册。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该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B.该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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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王小小有权自“一剪没”注册之日起5年内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该注册商标

D.王小小有权自“一剪没”注册之日起5年内请求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

19.下列哪一情形不产生不当得利之债?

A.甲向乙借款10万元,1年后根据约定偿还本息15万元

B.甲不知诉讼时效已过,向债权人乙清偿债务

C.甲久别归家,误把乙的鸡当成自家的吃掉

D.甲雇用的装修工人,误把邻居乙的装修材料用于甲的房屋装修

20.刘某承包西瓜园,收获季节突然病故。好友刁某因联系不上刘某家人,便主动为刘某办理后事和照看西瓜园,并将西瓜卖出,获益5万元。其中,办理后事花费1万元、摘卖西瓜雇工费以及其他必要费用共5000元。刁某认为自己应得劳务费5000元。关于刁某的行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5万元属于不当得利

B.应向刘某家人给付3万元

C.应向刘某家人给付4万元

D.应向刘某家人给付3.5万元

21.黄某与唐某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约定财产平均分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全部由唐某偿还。经查,黄某以个人名义在婚姻存续期间向刘某借款10万元用于购买婚房。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刘某只能要求唐某偿还10万元

B.刘某只能要求黄某偿还10万元

C.如黄某偿还了10万元,则有权向唐某追偿10万元

D.如唐某偿还了10万元,则有权向黄某追偿5万元

22.甲与乙登记结婚3年后,乙向法院请求确认该婚姻无效。乙提出的下列哪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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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可以成立?

A.乙登记结婚的实际年龄离法定婚龄相差2年

B.甲婚前谎称是海归博士且有车有房,乙婚后发现上当受骗

C.甲与乙是表兄妹关系

D.甲以揭发乙父受贿为由胁迫乙结婚

23.下列哪一行为可引起放弃继承权的后果?

A.张某口头放弃继承权,本人承认

B.王某在遗产分割后放弃继承权

C.李某以不再赡养父母为前提,书面表示放弃其对父母的继承权

D.赵某与父亲共同发表书面声明断绝父子关系

24.甲到乙医院做隆鼻手术效果很好。乙为了宣传,分别在美容前后对甲的鼻子进行拍照(仅见鼻子和嘴部),未经甲同意将照片发布到丙网站的广告中,介绍该照片时使用甲的真实姓名。丙网站在收到甲的异议后立即作了删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乙医院和丙网站侵犯了甲的姓名权,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B.乙医院和丙网站侵犯了甲的姓名权,应承担按份赔偿责任

C.乙医院侵犯了甲的姓名权

D.乙医院和丙网站侵犯了甲的姓名权和肖像权,但丙网站可免于承担赔偿责任

25.白阳有限公司分立为阳春有限公司与白雪有限公司时,在对原债权人甲的关系上,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白阳公司应在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甲

B.甲在接到分立通知书后30日内,可要求白阳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C.甲可向分立后的阳春公司与白雪公司主张连带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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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白阳公司在分立前可与甲就债务偿还问题签订书面协议

26.某市房地产主管部门领导王大伟退休后,与其友张

三、李四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房地产中介公司。王大伟不想让自己的名字出现在公司股东名册上,在未告知其弟王小伟的情况下,直接持王小伟的身份证等证件,将王小伟登记为公司股东。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公司股东应是王大伟

B.公司股东应是王小伟

C.王大伟和王小伟均为公司股东

D.公司债权人有权请求王小伟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的责任

27.2009年,甲、乙、丙、丁共同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丙以下列哪一理由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法院应予受理?

A.以公司董事长甲严重侵害其股东知情权,其无法与甲合作为由

B.以公司管理层严重侵害其利润分配请求权,其股东利益受重大损失为由

C.以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而未进行清算为由

D.以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为由

28.张平以个人独资企业形式设立“金地”肉制品加工厂。2011年5月,因瘦肉精事件影响,张平为减少风险,打算将加工厂改换成一人有限公司形式。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因原投资人和现股东均为张平一人,故加工厂不必进行清算即可变更登记为一人有限公司

B.新成立的一人有限公司仍可继续使用原商号“金地”

C.张平为设立一人有限公司,须一次足额缴纳其全部出资额

D.如张平未将一人有限公司的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则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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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甲、乙、丙、丁打算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各合伙人不得以劳务作为出资

B.如乙仅以其房屋使用权作为出资,则不必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

C.该合伙企业名称中不得以任何一个合伙人的名字作为商号或字号

D.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并经登记后生效

30.赵、钱、孙、李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经全体合伙人会议决定,委托赵与钱执行合伙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孙、李仍享有执行合伙事务的权限

B.孙、李有权监督赵、钱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C.如赵单独执行某一合伙事务,钱可以对赵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

D.如赵执行事务违反合伙协议,孙、李有权决定撤销对赵的委托

31.2010年8月1日,某公司申请破产。8月10日,法院受理并指定了管理人。该公司出现的下列哪一行为属于《破产法》中的欺诈破产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法院予以撤销?

A.2009年7月5日,将市场价格100万元的仓库以30万元出售给母公司

B.2009年10月15日,将公司一辆价值30万元的汽车赠与甲

C.2010年5月5日,向乙银行偿还欠款50万元及利息4万元

D.2010年6月10日,以协议方式与债务人丙相互抵销20万元债务

32.甲公司开具一张金额50万元的汇票,收款人为乙公司,付款人为丙银行。乙公司收到后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乙公司将票据背书转让给丁公司后即退出票据关系

B.丁公司的票据债务人包括乙公司和丙银行,但不包括甲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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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乙公司背书转让时不得附加任何条件

D.如甲公司在出票时于汇票上记载有“不得转让”字样,则乙公司的背书转让行为依然有效,但持票人不得向甲行使追索权

33.股票和债券是我国《证券法》规定的主要证券类型。关于股票与债券的比较,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都可以成为股票和债券的发行主体

B.股票和债券具有相同的风险性

C.债券的流通性强于股票的流通性

D.股票代表股权,债券代表债权

34.张三向保险公司投保了汽车损失险。某日,张三的汽车被李四撞坏,花去修理费5000元。张三向李四索赔,双方达成如下书面协议:张三免除李四修理费1000元,李四将为张三提供3次免费咨询服务,剩余的4000元由张三向保险公司索赔。后张三请求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支付保险金5000元。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保险公司应当按保险合同全额支付保险金5000元,且不得向李四求偿

B.保险公司仅应当承担4000元保险金的赔付责任,且有权向李四求偿

C.因张三免除了李四1000元的债务,保险公司不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

D.保险公司应当全额支付5000元保险金,再向李四求偿

35.关于民事诉讼法的性质,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根据其调整的社会关系,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

B.根据其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

C.根据其规定的内容,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

D.根据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标准,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

36.关于民事仲裁与民事诉讼的区别,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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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具有给付内容的生效判决书都具有执行力,具有给付内容的生效裁决书没有执行力

B.诉讼中当事人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在仲裁中不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C.仲裁不需对案件进行开庭审理,诉讼原则上要对案件进行开庭审理

D.仲裁机构是民间组织,法院是国家机关

37.甲因乙久拖房租不付,向法院起诉,要求乙支付半年房租6000元。在案件开庭审理前,甲提出书面材料,表示时间已过去1个月,乙应将房租增至7000元。关于法院对甲增加房租的要求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作为新的诉讼受理,合并审理

B.作为诉讼标的变更,另案审理

C.作为诉讼请求增加,继续审理

D.不予受理,告知甲可以另行起诉

38.关于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在民事诉讼中的具体体现,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当事人有权决定是否委托代理人代为进行诉讼,是诉讼权利平等原则的体现

B.当事人均有权委托代理人代为进行诉讼,是处分原则的体现

C.原告与被告在诉讼中有一些不同但相对等的权利,是同等原则的体现

D.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不仅要自愿,内容也不得违法,是法院调解自愿和合法原则的体现

39.根据《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关于中级法院,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既可受理一审涉外案件,也可受理一审非涉外案件

B.审理案件组成合议庭时,均不可邀请陪审员参加

C.审理案件均须以开庭审理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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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对案件所作出的判决均为生效判决

40.吴某被王某打伤后诉至法院,王某败诉。一审判决书送达王某时,其当即向送达人郑某表示上诉,但因其不识字,未提交上诉状。关于王某行为的法律效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王某已经表明上诉,产生上诉效力

B.郑某将王某的上诉要求告知法院后,产生上诉效力

C.王某未提交上诉状,不产生上诉效力

D.王某口头上诉经二审法院同意后,产生上诉效力

41.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理论,关于期间,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法定期间都是不可变期间,指定期间都是可变期间

B.法定期间的开始日及期间中遇有节假日的,应当在计算期间时予以扣除

C.当事人参加诉讼的在途期间不包括在期间内

D.遇有特殊情况,法院可依职权变更原确定的指定期间

42.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法院调解,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法院可以委托与当事人有特定关系的个人进行调解,达成协议的,法院应当依法予以确认

B.当事人在诉讼中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申请法院依法确认和解协议并制作调解书

C.法院制作的调解书生效后都具有执行力

D.法院调解书确定的担保条款的条件成就时,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43.下列哪一选项属于《民事诉讼法》直接规定、具有简易程序特点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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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原告起诉或被告答辩时要向法院提供明确的送达地址

B.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劳动合同纠纷在开庭审理时应先行调解

C.在简易程序中,法院指定举证期限可以少于30天

D.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时,审判组织一律采用独任制

44.二审法院根据当事人上诉和案件审理情况,对上诉案件作出相应裁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二审法院认为原判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认定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B.二审法院认为原判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认定清楚,但适用法律有错误,裁定发回重审

C.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是在案件未经开庭审理而作出的,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D.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二审法院合并审理,一并作出判决

45.三合公司诉两江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后判决两江公司败诉。此后,两江公司与海大公司合并成立了大江公司。在对两江公司财务进行审核时,发现了一份对前述案件事实认定极为重要的证据。关于该案的再审,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应当由两江公司申请再审并参加诉讼

B.应当由海大公司申请再审并参加诉讼

C.应当由大江公司申请再审并参加诉讼

D.应当由两江公司申请再审,但必须由大江公司参加诉讼

46.执行程序的参与分配制度对适用条件作了规定。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参与分配适用的条件?

A.被执行人的财产无法清偿所有的债权

B.被执行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而非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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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有多个申请人对同一被申请人享有债权

D.参与分配的债权只限于金钱债权

47.关于执行行为异议与案外人对诉讼标的异议的比较,|学/法/网|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异议都是在执行过程中提出

B.异议都应当向执行法院提出

C.申请异议当事人有部分相同

D.申请异议人对法院针对异议所作裁定不服,可采取的救济手段相同

48.某企业使用霉变面粉加工馒头,潜在受害人不可确定。甲、乙、丙、丁等20多名受害者提起损害赔偿诉讼,但未能推选出诉讼代表人。法院建议由甲、乙作为诉讼代表人,但丙、丁等人反对。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丙、丁等人作为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

B.丙、丁等人推选代表人参加诉讼

C.诉讼代表人由法院指定

D.在丙、丁等人不认可诉讼代表人情况下,本案裁判对丙、丁等人没有约束力

49.甲不履行仲裁裁决,乙向法院申请执行。甲拟提出不予执行的申请并提出下列证据证明仲裁裁决应不予执行。针对下列哪一选项,法院可裁定驳回甲的申请?

A.甲、乙没有订立仲裁条款或达成仲裁协议

B.仲裁庭组成违反法定程序

C.裁决事项超出仲裁机构权限范围

D.仲裁裁决没有根据经当事人质证的证据认定事实

50.根据《仲裁法》,仲裁庭作出的裁决书生效后,在下列哪一情形下仲裁庭不可进行补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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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网·2011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三)

A.裁决书认定的事实错误

B.裁决书中的文字错误

C.裁决书中的计算错误

D.裁决书遗漏了仲裁评议中记录的仲裁庭已经裁决的事项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51—85题,每题2分,共70分。

51.甲公司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乙公司,乙公司将其转包给丙公司,丙公司将部分工程包给由121个农民工组成的施工队。施工期间,丙公司拖欠施工队工程款达500万元之多,农民工因此踏上维权之路。丙公司以乙公司拖欠其工程款800万元为由、乙公司以甲公司拖欠其工程款1000万元为由均拒付欠款。施工队将甲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甲公司支付500万元。根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关于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法院应驳回施工队的诉讼请求,因甲公司与施工队无合同关系。法院不应以破坏合同相对性为代价,片面实现社会效果

B.法院应支持施工队的诉讼请求。法院不能简单以坚持合同的相对性为由否定甲公司的责任,从而造成农民工不断申诉,案结事不了

C.法院应当追加乙公司和丙公司为本案当事人。法院一并解决乙公司和丙公司的欠款纠纷,以避免机械执法,就案办案

D.法院可以追加乙公司和丙公司为本案当事人。法院加强保护农民工权益的力度,有利于推进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52.甲与乙离婚,甲乙的子女均已成年,与乙一起生活。甲与丙再婚后购买了一套房屋,登记在甲的名下。后甲因中风不能自理,常年卧床。丙见状离家出走达3年之久。甲乙的子女和乙想要回房屋,进行法律咨询。下列哪些意见是错误的?

A.因房屋登记在甲的名下,故属于甲个人房产

B.丙在甲中风后未尽妻子责任和义务,不能主张房产份额

C.甲乙的子女可以申请宣告丙失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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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甲本人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后,甲乙的子女可代理甲参与甲与丙的离婚诉讼

53.关于意思表示法律效力的判断,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在商场购买了一台液晶电视机,回家后发现其妻乙已在另一商场以更低折扣订了一台液晶电视机。甲认为其构成重大误解,有权撤销买卖

B.甲向乙承诺,以其外籍华人身份在婚后为乙办外国绿卡。婚后,乙发现甲是在逃通缉犯。乙有权以甲欺诈为由撤销婚姻

C.甲向乙银行借款,乙银行要求甲提供担保。丙为帮助甲借款,以举报丁偷税漏税相要挟,迫使其为甲借款提供保证,乙银行对此不知情。丁有权以其受到胁迫为由撤销保证

D.甲患癌症,其妻乙和医院均对甲隐瞒其病情。经与乙协商,甲投保人身保险,指定身故受益人为乙。保险公司有权以乙欺诈为由撤销合同

54.甲公司从乙公司采购10袋菊花茶,约定:“在乙公司交付菊花茶后,甲公司应付货款10万元。”丙公司提供担保函:“若甲公司不依约付款,则由丙公司代为支付。”乙公司交付的菊花茶中有2袋经过硫磺熏蒸,无法饮用,价值2万元。乙公司要求甲公司付款未果,便要求丙公司付款10万元。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如丙公司知情并向乙公司付款10万元,则丙公司只能向甲公司追偿8万元

B.如丙公司不知情并向乙公司付款10万元,则乙公司会构成不当得利

C.如甲公司付款债务诉讼时效已过,丙公司仍向乙公司付款8万元,则丙公司不得向甲公司追偿

D.如丙公司放弃对乙公司享有的先诉抗辩权,仍向乙公司付款8万元,则丙公司不得向甲公司追偿

55.吴某和李某共有一套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吴某名下。2010年2月1日,法院判决吴某和李某离婚,并且判决房屋归李某所有,但是并未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3月1日,李某将该房屋出卖给张某,张某基于对判决书的信赖支付了50万元价款,并入住了该房屋。4月1日,吴某又就该房屋和王某签订了买卖合同,王某在查阅了房屋登记簿确认房屋仍归吴某所有后,支付了50万元价款,并于5月10日办理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5月10日前,吴某是房屋所有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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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月1日至5月10日,李某是房屋所有权人

C.3月1日至5月10日,张某是房屋所有权人

D.5月10日后,王某是房屋所有权人

56.关于共有,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对于共有财产,部分共有人主张按份共有,部分共有人主张共同共有,如不能证明财产是按份共有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共有

B.按份共有人对共有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C.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权利平等,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D.对共有物的分割,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

57.丁某将其所有的房屋出租给方某,方某将该房屋转租给唐某。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丁某在租期内基于房屋所有权可以对方某主张返还请求权,方某可以基于其与丁某的合法的租赁关系主张抗辩权

B.方某未经丁某同意将房屋转租,并已实际交付给唐某租用,则丁某无权请求唐某返还房屋

C.如丁某与方某的租赁合同约定,方某未经丁某同意将房屋转租,丁某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则在合同解除后,其有权请求唐某返还房屋

D.如丁某与方某的租赁合同约定,方某未经丁某同意将房屋转租,丁某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则在合同解除后,在丁某向唐某请求返还房屋时,唐某可以基于与方某的租赁关系进行有效的抗辩

58.下列甲与乙签订的哪些合同有效?

A.甲与乙签订商铺租赁合同,约定待办理公证后合同生效。双方未办理合同公证,甲交付商铺后,乙支付了第1个月的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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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甲与乙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甲将其对丙公司享有的90%股权转让给乙,乙支付1亿元股权受让款。但此前甲已将该股权转让给丁

C.甲与乙签订相机买卖合同,相机尚未交付,也未付款。后甲又就出卖该相机与丙签订买卖合同

D.甲将商铺出租给丙后,将该商铺出卖给乙,但未通知丙

59.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10万元建材买卖合同后,乙交付建材,甲公司未付建材款。甲公司将该建材用于丙公司办公楼装修,丙公司需向甲公司支付15万元装修款,其中5万元已经支付完毕。丙公司给乙公司出具《担保函》:“本公司同意以欠甲公司的10万元装修款担保甲公司欠乙公司的10万元建材款。”乙公司对此并无异议。后,甲公司对乙公司的债务、丙公司对甲公司的债务均届期未偿,且甲公司怠于向丙公司主张债权。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乙公司对丙公司享有应收账款质权

B.丙公司应对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C.乙公司可以对丙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

D.乙公司可以要求并存债务承担人丙公司清偿债务

60.梁某与甲旅游公司签订合同,约定梁某参加甲公司组织的旅游团赴某地旅游。旅游出发前15日,梁某因出差通知甲公司,由韩某替代跟团旅游。旅游行程一半,甲公司不顾韩某反对,将其旅游业务转给乙公司。乙公司组织游客参观某森林公园,该公园所属观光小火车司机操作失误致火车脱轨,韩某遭受重大损害。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即使甲公司不同意,梁某仍有权将旅游合同转让给韩某

B.韩某有权请求甲公司和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C.韩某有权请求某森林公园承担赔偿责任

D.韩某有权请求小火车司机承担赔偿责任

61.我国《着作权法》不适用于下列哪些选项?

A.法院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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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官方中文译文

C.《伯尔尼公约》成员国国民的未发表且未经我国有关部门审批的境外影视作品

D.奥运会开幕式火炬点燃仪式的创意

62.甲电视台模仿某境外电视节目创作并录制了一档新娱乐节目,尚未播放。乙闭路电视台贿赂甲电视台工作人员贺某复制了该节目,并将获得的复制品抢先播放。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乙电视台侵犯了甲电视台的播放权

B.乙电视台侵犯了甲电视台的复制权

C.贺某应当与乙电视台承担连带责任

D.贺某应承担补充责任

63.甲公司获得一项用于自行车雨伞装置的实用新型专利,发现乙公司生产的自行车使用了该技术,遂向法院起诉,要求乙公司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10万元。甲公司的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A.向乙公司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起诉

B.起诉时未向受理法院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该专利书面评价报告

C.将仅在说明书中表述而未在权利要求中记载的技术方案纳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D.举证期届满后法庭辩论终结前变更其主张的权利要求

64.甲公司通过签订商标普通许可使用合同许可乙公司使用其注册商标“童声”,核定使用的商品为儿童服装。合同约定发现侵权行为后乙公司可以其名义起诉。后乙公司发现个体户萧某销售假冒“童声”商标的儿童服装,萧某不能举证证明该批服装的合法来源。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乙公司必须在“童声”儿童服装上标明乙公司的名称和产地

B.该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自备案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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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网·2011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三)

C.乙公司不能以其名义起诉,因为诉权不得约定转移

D.萧某应当承担停止销售和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

65.张某李某系夫妻,生有一子张甲和一女张乙。张甲于2007年意外去世,有一女丙。张某在2010年死亡,生前拥有个人房产一套,遗嘱将该房产处分给李某。关于该房产的继承,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李某可以通过张某的遗嘱继承该房产

B.丙可以通过代位继承要求对该房产进行遗产分割

C.继承人自张某死亡时取得该房产所有权

D.继承人自该房产变更登记后取得所有权

66.甲女委托乙公司为其拍摄一套艺术照。不久,甲女发现丙网站有其多张半裸照片,受到众人嘲讽和指责。经查,乙公司未经甲女同意将其照片上传到公司网站做宣传,丁男下载后将甲女头部移植至他人半裸照片,上传到丙网站。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乙公司侵犯了甲女的肖像权

B.丁男侵犯了乙公司的着作权

C.丁男侵犯了甲女的名誉权

D.甲女有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67.甲系某品牌汽车制造商,发现已投入流通的某款车型刹车系统存在技术缺陷,即通过媒体和销售商发布召回该款车进行技术处理的通知。乙购买该车,看到通知后立即驱车前往丙销售公司,途中因刹车系统失灵撞上大树,造成伤害。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乙有权请求甲承担赔偿责任

B.乙有权请求丙承担赔偿责任

C.乙有权请求惩罚性赔偿

D.甲的责任是无过错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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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网·2011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三)

68.甲、乙、丙、丁拟设立一家商贸公司,就设立事宜分工负责,其中丙负责租赁公司运营所需仓库。因公司尚未成立,丙为方便签订合同,遂以自己名义与戊签订仓库租赁合同。关于该租金债务及其责任,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无论商贸公司是否成立,戊均可请求丙承担清偿责任

B.商贸公司成立后,如其使用该仓库,戊可请求其承担清偿责任

C.商贸公司成立后,戊即可请求商贸公司承担清偿责任

D.商贸公司成立后,戊即可请求丙和商贸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69.甲、乙、丙、丁计划设立一家从事技术开发的天际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公司设立协议,甲以其持有的君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的股权作为其出资。下列哪些情形会导致甲无法全面履行其出资义务?

A.君则公司章程中对该公司股权是否可用作对其他公司的出资形式没有明确规定

B.甲对君则公司尚未履行完毕其出资义务

C.甲已将其股权出质给其债权人戊

D.甲以其股权作为出资转让给天际公司时,君则公司的另一股东已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

70.张

三、李

四、王五成立天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张

三、李四各以现金50万元出资,王五以价值20万元的办公设备出资。张三任公司董事长,李四任公司总经理。公司成立后,股东的下列哪些行为可构成股东抽逃出资的行为?

A.张三与自己所代表的公司签订一份虚假购货合同,以支付货款的名义,由天问公司支付给自己50万元

B.李四以公司总经理身份,与自己所控制的另一公司签订设备购置合同,将15万元的设备款虚报成65万元,并已由天问公司实际转账支付

C.王五擅自将天问公司若干贵重设备拿回家

D.3人决议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并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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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009年3月,周、吴、郑、王以普通合伙企业形式开办一家湘菜馆。2010年7月,吴某因车祸死亡,其妻欧某为唯一继承人。在下列哪些情形中,欧某不能通过继承的方式取得该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资格?

A.吴某之父对欧某取得合伙人资格表示异议

B.合伙协议规定合伙人须具有国家一级厨师资格证,欧某不具有

C.郑某不愿意接纳欧某为合伙人

D.欧某因夫亡突遭打击,精神失常,经法院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72.中国海天公司与某国小宇公司准备成立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并签署了合资合同与章程,但海天公司迟迟未向主管机关报批。数月后,小宇公司因报批无望准备退出,但其为此次投资事宜已经花费70万元。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的相关规定,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如最终未能获得审批机关的批准,则双方之间的合资合同为无效合同

B.拟成立的合资企业的组织形式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合伙企业

C.小宇公司有权通过仲裁或者诉讼,请求海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报批义务

D.小宇公司可以请求海天公司赔偿其70万元的损失

73.2011年9月1日,某法院受理了湘江服装公司的破产申请并指定了管理人,管理人开始受理债权申报。下列哪些请求权属于可以申报的债权?

A.甲公司的设备余款给付请求权,但根据约定该余款的支付时间为2011年10月30日

B.乙公司请求湘江公司加工一批服装的合同履行请求权

C.丙银行的借款偿还请求权,但该借款已经设定财产抵押担保

D.当地税务机关对湘江公司作出的8万元行政处罚决定

74.潇湘公司为支付货款向楚天公司开具一张金额为2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付款银行为甲银行。潇湘公司收到楚天公司货物后发现有质量问题,立即通知甲银行停止付款。另外,楚天公司尚欠甲银行贷款30万元未清偿。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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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该汇票须经甲银行承兑后才发生付款效力

B.根据票据的无因性原理,甲银行不得以楚天公司尚欠其贷款未还为由拒绝付款

C.如甲银行在接到潇湘公司通知后仍向楚天公司付款,由此造成的损失甲银行应承担责任

D.潇湘公司有权以货物质量瑕疵为由请求甲银行停止付款

75.依据《保险法》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原则上不得解除合同。下列哪些情形下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

A.人身保险中投保人在交纳首期保险费后未按期交纳后续保费

B.投保人虚报被保险人年龄,保险合同成立已1年6个月

C.投保人在投保时故意未告知投保汽车曾遇严重交通事故致发动机受损的事实

D.投保人未履行对保险标的安全维护之责任

76.南岳公司委托江北造船公司建造船舶一艘。船舶交付使用时南岳公司尚欠江北公司费用200万元。南岳公司以该船舶抵押向银行贷款500万元。后该船舶不慎触礁,需修理费50万元,有多名船员受伤,需医药费等40万元。如以该船舶的价值清偿上述债务,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修船厂的留置权优先于银行的抵押权

B.船员的赔偿请求权优先于修船厂的留置权

C.造船公司的造船费用请求权优先于银行的抵押权

D.银行的抵押权优先于修船厂的留置权

77.根据《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离婚诉讼,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B.一方当事人死亡的,诉讼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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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判决生效后,不允许当事人申请再审

D.原则上不公开审理,因其属于法定不公开审理案件范围

78.关于普通程序的重要性,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普通程序是一审诉讼案件的审理程序

B.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在普通程序中有集中体现

C.普通程序是民事审判程序中体系最完整、内容最丰富的程序

D.其它审判程序审理案件时遇有本程序没有特别规定的,应当适用普通程序的相关规定进行审理

79.关于民事起诉状应当包括的内容,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B.案由

C.诉讼请求

D.证据和证据来源

80.关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在诉讼中有自己独立的诉讼地位

B.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有权提出管辖异议

C.一审判决没有判决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不可以作为上诉人或被上诉人

D.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有权申请参加诉讼和参加案件的调解活动,与案件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

81.法院开庭审理时一方当事人未到庭,关于可能出现的法律后果,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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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延期审理

B.按原告撤诉处理

C.缺席判决

D.采取强制措施拘传未到庭的当事人到庭

82.关于法定诉讼代理人,下列哪些认识是正确的?

A.代理权的取得不是根据其所代理的当事人的委托授权

B.在诉讼中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代理被代理人实施所有诉讼行为

C.在诉讼中死亡的,产生与当事人死亡同样的法律后果

D.所代理的当事人在诉讼中取得行为能力的,法定诉讼代理人则自动转化为委托代理人

83.根据证据理论和《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证人证言,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限制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可以附条件地作为证人

B.证人因出庭作证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提供证人的一方当事人承担

C.证人在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交换证据时出席陈述证言的,可视为出庭作证

D.“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关于证人证言证明力的规定

84.关于证明责任,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只有在待证事实处于真伪不明情况下,证明责任的后果才会出现

B.对案件中的同一事实,只有一方当事人负有证明责任

C.当事人对其主张的某一事实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必将承担败诉的后果

D.证明责任的结果责任不会在原、被告间相互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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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甲公司因乙公司拖欠货款向A县法院申请支付令,经审查甲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A县法院向乙公司发出支付令。乙公司收到支付令后在法定期间没有履行给付货款的义务,而是向A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承担因其提供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违约责任。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支付令失效

B.甲公司可以持支付令申请强制执行

C.A县法院应当受理乙公司的起诉

D.A县法院不应受理乙公司的起诉

三、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86—100题,每题2分,共30分。

(一)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由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1吨药材,乙公司付款100万元。乙公司将药材转卖给丙公司,并约定由甲公司向丙公司交付,丙公司收货后3日内应向乙支付价款120万元。

张某以自有汽车为乙公司的债权提供抵押担保,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约定:“在丙公司不付款时,乙公司有权就出卖该汽车的价款清偿自己的债权。”李某为这笔货款出具担保函:“在丙公司不付款时,由李某承担保证责任”。丙公司收到药材后未依约向乙公司支付120万元,乙公司向张某主张实现抵押权,同时要求李某承担保证责任。

张某见状,便将其汽车赠与刘某。刘某将该汽车作为出资,与钱某设立丁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并办理完出资手续。

丁公司员工方某驾驶该车接送酒店客人时,为躲避一辆逆行摩托车,将行人赵某撞伤。|学法/网|方某自行决定以丁公司名义将该车放在戊公司维修,为获得维修费的八折优惠,方某以其名义在与戊公司相关的庚公司为该车购买一套全新座垫。汽车修好后,方某将车取走交丁公司投入运营。戊公司要求丁公司支付维修费,否则对汽车行使留置权,丁公司回函请宽限一周。庚公司要求丁公司支付座垫费,丁公司拒绝。请回答第86—91题。

86.关于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合同的效力,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效力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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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为甲公司设定义务的约定无效

C.有效

D.无效

87.关于乙公司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乙公司不得向丙公司和李某一并提起诉讼

B.李某对乙公司享有先诉抗辩权

C.乙公司应先向张某主张实现抵押权

D.乙公司可以选择向张某主张实现抵押权或者向李某主张保证责任

88.在刘某办理出资手续后,关于汽车所有权人,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乙公司

B.张某

C.刘某

D.丁公司

89.关于对赵某的损害应承担侵权责任的主体,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方某

B.钱某和刘某

C.丁公司

D.摩托车主

90.关于汽车维修合同,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方某构成无因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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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方某构成无权代理

C.方某构成无权处分

D.方某构成表见代理

91.关于座垫费和维修费,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方某应向庚公司支付座垫费

B.丁公司应向庚公司支付座垫费

C.丁公司应向戊公司支付维修费

D.戊公司有权将汽车留置

(二)张、王、李、赵各出资四分之一,设立通程酒吧(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现围绕合伙份额转让、酒吧管理等事项,回答第92—94题。

92.酒吧开业半年后,张某在经营理念上与其他合伙人冲突,遂产生退出想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可将其份额转让给王某,且不必事先告知赵某、李某

B.可经王某、赵某同意后,将其份额转让给李某的朋友刘某

C.可主张发生其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向其他人要求立即退伙

D.可在不给合伙事务造成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要求退伙

93.酒吧开业1年后,经营环境急剧变化,全体合伙人开会,协商对策。按照《合伙企业法》规定,下列事项的表决属于有效表决的是:

A.张某认为“通程”二字没有吸引力,提议改为“同升酒吧”。王某、赵某同意,但李某反对

B.鉴于生意清淡,王某提议暂停业1个月,装修整顿。张某、赵某同意,但李某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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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鉴于酒吧之急需,赵某提议将其一批咖啡机卖给酒吧。张某、王某同意,但李某反对

D.鉴于4人缺乏酒吧经营之道,李某提议聘任其友汪某为合伙经营管理人。张某、王某同意,但赵某反对

94.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林某被聘任为酒吧经营管理人,在其受聘期间自主决定采取的下列管理措施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A.为改变经营结构扩大影响力,将经营范围扩展至法国红酒代理销售业务

B.为改变资金流量不足情况,以酒吧不动产为抵押,向某银行借款50万元

C.为营造气氛,以酒吧名义与某音乐师签约,约定音乐师每晚在酒吧表演 2小时

D.为整顿员工工作纪律,开除2名经常被顾客投诉的员工,招聘3名新员工

(三)2011年7月11日,A市升湖区法院受理了黎明丽(女)诉张成功(男)离婚案。|学/法网|7月13日,升湖区法院向张成功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学/法网|7月18日,张成功向升湖区法院提交了答辩状,未对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8月2日,张成功向升湖区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称其与黎明丽已分居2年,分别居住于A市安平区各自父母家中。A市升湖区法院以申请管辖权异议超过申请期限为由,裁定驳回张成功管辖权异议申请。后,升湖区法院查明情况,遂裁定将案件移送安平区法院。安平区法院接受移送,确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此案。

安平区法院在案件开庭审理时组织调解。

黎明丽声称:2005年12月,其与张成功结婚,后因张成功有第三者陈佳,感情已破裂,现要求离婚。黎明丽提出,离婚后儿子张好帅由其行使监护权,张成功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元。现双方存款36万元(存折在张成功手中),由2人平分,生活用品归各自所有,不存在其它共有财产分割争议。

张成功承认:2005年12月,其与黎明丽结婚,自己现在有了第三者,36万元存款在自己手中,同意离婚,同意生活用品归各自所有,同意不存在其它共有财产分割争议。不同意支付张好帅抚养费,因其是黎明丽与前男友所生。

黎明丽承认:张好帅是其与前男友所生,但在户籍登记上,张成功与张好帅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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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网·2011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三)

父子关系,多年来父子相称,形成事实上的父子关系,故要求张成功支付抚养费。

调解未能达成协议。在随后的庭审中,黎明丽坚持提出的请求;张成功对调解中承认的多数事实和同意的请求予以认可,但否认了有第三者一事,仍不同意支付张好帅抚养费。黎明丽要求法院通知第三者陈佳以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

安平区法院作出判决:解除黎明丽、张成功婚姻关系;张好帅由黎明丽行使监护权,张成功每月支付抚养费700元;存款双方平分,生活用品归个人所有,不存在其它共有财产分割争议。法院根据调解中被告承认自己有第三者的事实,认定双方感情破裂,张成功存在过失。请回答第95—100题。

95.关于本案管辖,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张成功行使管辖异议权符合法律的规定

B.张成功主张管辖异议的理由符合法律规定

C.升湖区法院驳回张成功的管辖异议符合法律规定

D.升湖区法院对案件进行移送符合法律规定

96.关于本案调解,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法院在开庭审理时先行调解的做法符合法律或司法解释规定

B.法院在开庭审理时如不先行组织调解,将违反法律或司法解释规定

C.当事人未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在当事人同意情况下可以再次组织调解

D.当事人未达成调解协议,法院未再次组织调解违法

97.对黎明丽要求陈佳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的请求,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法院可以根据黎明丽的请求,裁定追加陈佳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B.如张成功同意,法院可通知陈佳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名义参加诉讼

C.无论张成功是否同意,法院通知陈佳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名义参加诉讼都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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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如陈佳同意,法院可通知陈佳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名义参加诉讼

98.下列双方当事人的承认,不构成证据制度中自认的是:

A.张成功承认与黎明丽存在婚姻关系

B.张成功承认家中存款36万在自己手中

C.张成功同意生活用品归各自所有

D.黎明丽承认张成功不是张好帅的亲生父亲

99.下列可以作为法院判决根据的选项是:

A.张成功承认与黎明丽没有其它财产分割争议

B.张成功承认家中36万存款在自己手中

C.黎明丽提出张成功每月应当支付张好帅抚养费1500元的主张

D.张成功在调解中承认自己有第三者

100.关于法院宣判时应当向双方当事人告知的内容,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上诉权利

B.上诉期限

C.上诉法院

D.判决生效前不得另行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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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试卷三)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新华考资

1.甲公司在城市公园旁开发预售期房,乙、丙等近百人一次性支付了购房款,总额近8,000万元。但甲公司迟迟未开工,按期交房无望。乙、丙等购房人多次集体去甲公司交涉无果,险些引发群体性事件。面对疯涨房价,乙、丙等购房人为另行购房,无奈与甲公司签订《退款协议书》,承诺放弃数额巨大利息、违约金的支付要求,领回原购房款。经咨询,乙、丙等购房人起诉甲公司。下列哪一说法准确体现了公平正义的有关要求?()(2011年卷三单选第1题)

A.《退款协议书》虽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但为兼顾情理,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变更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B.《退款协议书》是甲公司胁迫乙、丙等人订立的,为确保合法合理,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宣告该协议无效,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C.《退款协议书》的订立显失公平,为保护购房人的利益,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撤销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D.《退款协议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为确保利益均衡,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撤销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答案】C

【考点】民法的基本原则、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

【解析】公平原则是指在民事活动中以利益均衡作为价值判断标准,在民事主体之间发生利益关系摩擦时,以权利和义务是否均衡来平衡双方的利益。本题中,乙、丙等购房人虽然与甲公司签订了《退款协议书》,但是并非出于自愿,而是在无奈的情况下签订的。在该《协议书》中,乙、丙等购房人被迫放弃了数额巨大的利息、违约金支付的要求,该约定显然是显失公平的。《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因此,为保护购房人的利益,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撤销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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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乙因病需要换肾,其兄甲的肾脏刚好配型成功,甲乙父母和甲均同意由甲捐肾。因甲是精神病人,医院拒绝办理。后甲意外死亡,甲乙父母决定将甲的肾脏捐献给乙。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1年卷三单选第2题)

A.甲决定将其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有效

B.甲生前,其父母决定将甲的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有效

C.甲死后,其父母决定将甲的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有效

D.甲死后,其父母决定将甲的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无效

【答案】D

【考点】监护人的职责

【解析】《民法通则》第十三条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本题中,甲是精神病人,因此其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而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司法考试

《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八条第一款规定,捐献人体器官的公民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公民捐献其人体器官应当有书面形式的捐献意愿,对已经表示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意愿,有权予以撤销。本题中,甲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身体上的器官不能被捐献。因此,无论是其自己的决定还是其监护人决定将其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均无效。

3.王某是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甲公司名义向乙公司发出书面要约,愿以10万元价格出售甲公司的一块清代翡翠。王某在函件发出后2小时意外死亡,乙公司回函表示愿意以该价格购买。甲公司新任法定代表人以王某死亡,且未经董事会同意为由拒绝。关于该要约,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1年卷三单选第3题)

A.无效

B.效力待定

C.可撤销

D.有效

【答案】D

【考点】法人的代表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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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法定代表人是法人的代表机关,其权限来自公司的章程,而非董事会。因此,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所作的意思表示不需要经过董事会的同意,其法律效力直接归于法人,即使法定代表人变更也不影响该意思表示的效力。本题中,王某是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对乙公司发出书面要约的行为不需要经过董事会的同意,该要约的法律效力直接归于甲公司,之后虽然王某去世,但该要约依然有效。后乙公司针对该要约作出了有效承诺,买卖合同成立。新华考资

4.甲委托乙销售一批首饰并交付,乙经甲同意转委托给丙。丙以其名义与丁签订买卖合同,约定将这批首饰以高于市场价10%的价格卖给丁,并赠其一批箱包。丙因此与戊签订箱包买卖合同。丙依约向丁交付首饰,但因戊不能向丙交付箱包,导致丙无法向丁交付箱包。丁拒绝向丙支付首饰款。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1年卷三单选第4题)

A.乙的转委托行为无效

B.丙与丁签订的买卖合同直接约束甲和丁

C.丙应向甲披露丁,甲可以行使丙对丁的权利

D.丙应向丁披露戊,丁可以行使丙对戊的权利

【答案】C

【考点】复代理

【解析】选项A错误。《民法通则》第六十八条规定,委托代理人为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托他人代理的,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事先没有取得被代理人同意的,应当在事后及时告诉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由代理人对自己所转托的人的行为负民事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转托他人代理的除外。本题中,乙在转委托时经过了被代理人甲的同意,因此,该转委托行为是有效的。

选项B错误。《合同法》第四百零二条规定,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本题中,受托人丙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丁签订了买卖合同,题干中并没有给出丁在订立合同时知道丙与甲之间有代理关系的相关信息,因此,丙与丁签订的买卖合同不能直接约束甲和丁。

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合同法》第四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但第三人与受托人订立合同时如果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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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委托人就不会订立合同的除外。据此可知,受托人丙应向委托人甲披露第三人丁,甲可以行使丙对丁的权利。

5.关于诉讼时效中断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1年卷三单选第5题)

A.甲欠乙10万元到期未还,乙要求甲先清偿8万元。乙的行为,仅导致8万元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B.甲和乙对丙因共同侵权而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计10万元,丙要求甲承担8万元。丙的行为,导致甲和乙对丙负担的连带债务诉讼时效均中断

C.乙欠甲8万元,丙欠乙10万元,甲对丙提起代位权诉讼。甲的行为,不会导致丙对乙的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D.乙欠甲10万元,甲将该债权转让给丙。自甲与丙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之日起,乙的10万元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答案】B

【考点】诉讼时效的中断

【解析】选项A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简称《诉讼时效规定》,下同)第十一条规定,权利人对同一债权中的部分债权主张权利,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及于剩余债权,但权利人明确表示放弃剩余债权的情形除外。据此可知,乙对自己的部分债权向甲主张权利,且没有明确表示放弃剩余债权,则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除了及于8万元债权外,还及于剩余的2万元债权。

选项B正确。《诉讼时效规定》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对于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发生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由,应当认定对其他连带债务人也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据此可知,丙的行为导致甲和乙对丙负担的连带债务诉讼时效均中断。

选项C错误。《诉讼时效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应当认定对债权人的债权和债务人的债权均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据此可知,甲的行为,会导致丙对乙的债务诉讼时效也中断。

选项D错误。《诉讼时效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债权转让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之日起中断。据此可知,诉讼时效应该自甲、丙之间的债权转让通知到达乙之日起中断,而不是自甲、丙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之日起中断。

6.周某从迅达汽车贸易公司购买了1辆车,约定周某试用10天,试用期满后3天内办理登记过户手续。试用期间,周某违反交通规则将李某撞成重伤。现周某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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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无力赔偿。关于李某受到的损害,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1年卷三单选第6题)

A.因在试用期间该车未交付,李某有权请求迅达公司赔偿

B.因该汽车未过户,不知该汽车已经出卖,李某有权请求迅达公司赔偿

C.李某有权请求周某赔偿,因周某是该汽车的使用人

D.李某有权请求周某和迅达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周某和迅达公司是共同侵权人

【答案】C

【考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解析】选项A错误。本题中,迅达公司已经将试用的汽车交付给了周某,选项A说“未交付”本身就是错误的。

选项B错误。《合同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据此可知,在试用买卖中,在试用期内试用标的物并未实际出卖,该标的物是否被买受人购买,需要等试用期满后才有结果。因此,选项B中说“该汽车已经出卖”是错误的。

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题中,交通事故发生在试用期内,汽车还未实际出售给周某,汽车的所有人与使用人相分离。后因为周某违反交通规则发生交通事故,属于机动车一方的责任,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周某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迅达汽车贸易公司对损害的发生没有过错,不用承担责任。

7.同升公司以一套价值100万元的设备作为抵押,向甲借款10万元,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同升公司又向乙借款80万元,以该套设备作为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同升公司欠丙货款20万元,将该套设备出质给丙。丙不小心损坏了该套设备送丁修理,因欠丁5万元修理费,该套设备被丁留置。关于甲、乙、丙、丁对该套设备享有的担保物权的清偿顺序,下列哪一排列是正确的?()(2011年卷三单选第7题)

A.甲乙丙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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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乙丙丁甲

C.丙丁甲乙

D.丁乙丙甲

【答案】D

【考点】担保物权的竞合

【解析】《物权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据此可知,本题中丁享有的留置权最先得到受偿。

《担保法解释》第七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据此可知,本题中乙享有的已登记的抵押权优先于丙享有的质权受偿,丙享有的质权优先于甲享有的未登记的抵押权受偿。新华考资

综上,甲、乙、丙、丁对该套设备享有的担保物权的清偿顺序是丁、乙、丙、甲。

8.物权人在其权利的实现上遇有某种妨害时,有权请求造成妨害事由发生的人排除此等妨害,称为物权请求权。关于物权请求权,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2011年卷三单选第8题)

A.是独立于物权的一种行为请求权

B.可以适用债权的有关规定

C.不能与物权分离而单独存在 D.须依诉讼的方式进行

【答案】D

【考点】物权请求权

【解析】选项A说法正确。《物权法》颁布之前,我国民法未将物上请求权作为一项独立的请求权对待,而是将其置于侵权请求中。如《民法通则》第六章第三节“侵权的民事责任”,将各种侵害物权人的权利或妨害物权的请求权都在侵权责任中加以规定。对于侵权民事责任方式,《民法通则》规定了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等责任形式。《物权法》颁布实施以后,物权请求权已作为一种独立的请求权,该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分别规定了返还原物请求权、排除妨害请求权和消除危险请求权、恢复原状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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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项B说法正确。根据民法通则及其他民事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民法对物权的保护方法主要有五种:请求确认所有权、请求恢复原状、请求返还原物、请求排除妨碍与消除危险、请求赔偿损失。这五种保护方法是物权的最基本的保护方法。其中,前四种保护方法是物权的保护方法,而赔偿损失则是债权的保护方法。因此,物权请求权可以适用债权的有关规定。但是应注意的是:在物权受到侵害时,应当首先考虑运用物权的保护方法;在物权的保护方法不适用或不够用时,再考虑适用债权的保护方法。

选项C说法正确。物权的自我保护,是指所有人行使其物权受到侵害时依法享有的请求权,即物权人在其物权受到侵害后,依据民法的规定,请求侵害人为一定的行为。因此,物权请求权是以物权为基础的,不能与物权分离而单独存在。

选项D说法错误。物权人在其物权受到侵害时,可以直接向侵害人提出请求;如果侵害人没有依物权人的请求为适当行为,物权人则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物权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保护其物权。因此,物权请求权并非必须依诉讼的方式进行。

9.潘某与刘某相约出游,潘某在长江边拾得一块奇石,爱不释手,拟带回家。刘某说,《物权法》规定河流属于国家所有,这一行为可能属于侵占国家财产。关于潘某能否取得奇石的所有权,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卷三单选第9题)

A.不能,因为石头是河流的成分,长江属于国家所有,石头从河流中分离后仍然属于国家财产

B.可以,因为即使长江属于国家所有,但石头是独立物,经有关部门许可即可以取得其所有权

C.不能,因为即使石头是独立物,但长江属于国家所有,石头也属于国家财产

D.可以,因为即使长江属于国家所有,但石头是独立物、无主物,依先占的习惯可以取得其所有权

【答案】D

【考点】所有权的特别取得方法——先占

【解析】先占,是指以所有的意思,先于他人占有无主的动产,从而取得其所有权的法律事实。我国在立法上没有规定先占制度,也有不少学者认为无主财产应直接归国家所有,而否认先占取得。但是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的观点认为:在我国,不能一概排斥先占原则。从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看,埋藏的文物、受国家法律保护的野生动物、渔业资源等重要财产依法都属于国家财产,埋藏物、遗失物、无人继承的遗产有特殊的法律规定,要依照特殊规定来处理。对于特殊规定之外的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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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网·2011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三)

主财产,从我国现实生活来讲,实际上是存在着先占原则的。本题中提到石头虽然是在长江中发现的,但是并不属于长江整体的一部分,它既可以被放在河流中,也可以被放在平原上,还可以被放在大山上,它属于独立物、无主物,且不属于法律特殊规定中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因此,依先占的习惯,潘某可以取得其所有权。

10.甲公司向银行贷款1,000万元,乙公司和丙公司向银行分别出具担保函:“在甲公司不按时偿还1,000万元本息时,本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关于乙公司和丙公司对银行的保证债务,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1年卷三单选第10题)

A.属于选择之债

B.属于连带之债

C.属于按份之债

D.属于多数人之债

【司法部的答案】B

【网校的答案】BD

【考点】债的分类

【解析】《担保法解释》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两个以上保证人对同一债务同时或者分别提供保证时,各保证人与债权人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应当认定为连带共同保证。本题中,乙公司与丙公司分别向债权人提供保证,但是未与债权人约定保证份额,因此,乙公司与丙公司应认定为连带共同保证人。

选项A错误。根据债的标的有无选择性,债可分为简单之债和选择之债。选择之债,是指债的履行标的有数种,债务人可从中选择其一履行或债权人可选择其一请求债务人履行的债。本题中,债的履行标的就有一种,而非数种,因此,不属于选择之债。

选项C错误,选项B、D正确。对于多数人之债,根据多数一方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不同状态,可分为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按份之债,是指债的多数人一方当事人各自按照确定的份额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债。连带之债,是指债的多数人一方当事人之间有连带关系的债。本题中,乙公司与丙公司为连带共同保证人,对银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而非按份责任。因此,该债属于连带之债,而非按份之债。另外,连带之债的前提是多数人之债,因此,乙公司和丙公司对银行的保证债务同时也属于多数人之债。

11.甲乙双方拟订的借款合同约定:甲向乙借款11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乙在签字之前,要求甲为借款合同提供担保。丙应甲要求同意担保,并在借款合同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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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人一栏签字,保证期间为1年。甲将有担保签字的借款合同交给乙。乙要求从11万元中预先扣除1万元利息,同时将借款期限和保证期间均延长为2年。甲应允,双方签字,乙依约将10万元交付给甲。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1年卷三单选第11题)

A.丙的保证期间为1年

B.丙无须承担保证责任

C.丙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D.丙应对10万元本息承担保证责任

【答案】B

【考点】保证的成立

【解析】《担保法解释》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主合同中虽然没有保证条款,但是,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者盖章的,保证合同成立。本题中,保证人丙虽然在第一份主合同中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了,但是该签字是在债权人乙签字之前进行的,后债权人乙并没有在此份合同书上签字或盖章,该份主合同及保证合同最终没有成立。后甲、乙经过协商改变了原来约定的主合同内容,同时将借款期限和保证期间作了延长,但没有再次让丙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盖章,因此,对于新约定的内容,丙不承担保证责任。

12.甲公司对乙公司享有10万元债权,乙公司对丙公司享有20万元债权。甲公司将其债权转让给丁公司并通知了乙公司,丙公司未经乙公司同意,将其债务转移给戊公司。如丁公司对戊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戊公司下列哪一抗辩理由能够成立?()(2011年卷三单选第12题)

A.甲公司转让债权未获乙公司同意

B.丙公司转移债务未经乙公司同意

C.乙公司已经要求戊公司偿还债务

D.乙公司、丙公司之间的债务纠纷有仲裁条款约束

【答案】B

【考点】债权转让与债务承担

【解析】选项A错误。《合同法》第八十条第一款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据此可知,甲公司将其债权转让给丁公司通知乙公司即可,无须得到乙公司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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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项B正确。《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据此可知,债务人丙公司将自己对乙公司的全部债务转让给戊公司需要得到乙公司的同意,否则该转让无效。因此,丁公司不能直接向戊公司行使代位权。

选项C、D错误。丙公司与戊公司之间的债务承担因未取得乙公司的同意而无效,所以,乙公司已经要求戊公司偿还债务及乙公司、丙公司之间的债务纠纷有仲裁条款约束等都不能作为戊公司的抗辩理由。

13.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并购协议:“甲公司以1亿元收购乙公司在丙公司中51%的股权。若股权过户后,甲公司未支付收购款,则乙公司有权解除并购协议。”后乙公司依约履行,甲公司却分文未付。乙公司向甲公司发送一份经过公证的《通知》:“鉴于你公司严重违约,建议双方终止协议,贵方向我方支付违约金;或者由贵方提出解决方案。”3日后,乙公司又向甲公司发送《通报》:“鉴于你公司严重违约,我方现终止协议,要求你方依约支付违约金。”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1年卷三单选第13题)

A.《通知》送达后,并购协议解除

B.《通报》送达后,并购协议解除

C.甲公司对乙公司解除并购协议的权利不得提出异议

D.乙公司不能既要求终止协议,又要求甲公司支付违约金

【答案】B

【考点】合同的解除、违约责任

【解析】选项A、C错误,选项B正确。《合同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本题中,甲、乙双方在并购协议中事先约定了解除协议的条件,当条件成就时,乙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并购协议。乙公司行使解除权时不需要甲公司同意,只需通知甲公司即可,协议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另外,乙公司第一次发出的《通知》仅是建议双方终止协议,并没有直接表示要解除协议,而第二次发出的《通报》才真正的直接作出了解除协议的意思表示,因此,该《通报》到达甲公司时,并购协议解除。若甲公司对乙公司解除并购协议的权利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协议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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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项D错误。违约金责任是指一方违约后,适用的以支付违约金为内容的民事责任。违约金具有约定性,而解除合同具有消灭合同效力的法律后果,那么解除合同与违约金责任二者能否并存呢?对此,我国合同法并未作出规定。但多数学者的观点认为,在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情况下,应允许另一方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因为违约金的主要作用就在于制裁违约行为以担保债务履行,合同的解除是因为一方违约而产生的,对于此种过错行为应当通过收取违约金的办法加以制裁。因此,合同解除后不应当影响违约金条款的效力,只要发生可以适用违约金条款的违约行为,就应当允许当事人追究违约方的违约金责任,这正是违约金条款的价值所在。

14.2011年5月6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约,约定甲公司于6月1日付款,乙公司6月15日交付“连升”牌自动扶梯。合同签订后10日,乙公司销售他人的“连升”牌自动扶梯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质监局介入调查。合同签订后20日,甲、乙、丙公司三方合意,由丙公司承担付款义务。丙公司6月1日未付款。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1年卷三单选第14题)

A.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交付自动扶梯

B.丙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交付自动扶梯

C.丙公司有权行使不安抗辩权

D.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和丙公司承担连带债务

【答案】C

【考点】不安抗辩权

【解析】选项A错误。甲、乙、丙三方达成的协议是免责的债务承担协议,其效力表现在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的抗辩权,新债务人亦可以之对抗债权人。《合同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本题中,丙公司负有先付款的义务,在丙公司没有付款之前,乙公司有权行使先履行抗辩,拒绝甲公司要求交货的请求。

选项B错误。甲、乙、丙三方达成的协议是债务承担协议,而非债权转让协议或债权、债务的概括承受。因此,丙公司无权要求乙公司交付自动扶梯。

选项C正确。我国《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不安抗辩权,是指先给付义务人在有证据证明后给付义务人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者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或者有丧失商业信誉的行为,以及其他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下,有权中止自己的履行;后给付义务人收到中止履行的通知后,在合理的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或未提供适当担保的,先给付义务人有权解除合同。本题中,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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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有先给付义务,但是根据题干给出信息看,丙公司有证据证明乙公司有丧失商业信誉的行为,即“乙公司销售他人的“连升”牌自动扶梯发生了重大安全事故,且质监局已介入调查”,因此,丙公司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选项D错误。甲、乙、丙三方达成的协议是免责的债务承担协议,即甲公司将自己对乙公司的付款义务完全转移给了丙公司,甲公司不再对所移转的债务承担责任,丙公司则成为新的债务人。因此,乙公司只能要求丙公司付款,无权再要求甲公司付款,更无权要求甲公司和丙公司承担连带债务。

15.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技术开发合同,未约定技术秘密成果的归属。甲公司按约支付了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后,乙公司交付了全部技术成果资料。后甲公司在未告知乙公司的情况下,以普通使用许可的方式许可丙公司使用该技术,乙公司在未告知甲公司的情况下,以独占使用许可的方式许可丁公司使用该技术。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卷三单选第15题)

A.该技术成果的使用权仅属于甲公司

B.该技术成果的转让权仅属于乙公司

C.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的许可使用合同无效

D.乙公司与丁公司签订的许可使用合同无效

【答案】D

【考点】技术开发合同

【解析】《合同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委托开发或者合作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的分配办法,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当事人均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但委托开发的研究开发人不得在向委托人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

选项A、B错误。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开发一项技术秘密,但并未约定该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的分配办法,且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也无法确定。因此,甲公司与乙公司均享有该技术秘密的使用权和转让权。

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合同法第三百四十一条所称“当事人均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包括当事人均有不经对方同意而自己使用或者以普通使用许可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技术秘密,并独占由此所获利益的权利。当事人一方将技术秘密成果的转让权让与他人,或者以独占或者排他使用许可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技术秘密,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或者追认的,应当认定该让与或者许可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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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某诗人署名“漫动的音符”,在甲网站发表题为“天堂向左”的诗作,乙出版社的《现代诗集》收录该诗,丙教材编写单位将该诗作为范文编入《语文》教材,丁文学网站转载了该诗。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卷三单选第16题)

A.该诗人在甲网站署名方式不合法

B.“天堂向左”在《现代诗集》中被正式发表

C.丙可以不经该诗人同意使用“天堂向左”,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

D.丁网站未经该诗人和甲网站同意而转载,构成侵权行为

【答案】C

【考点】著作权的保护

【解析】选项A错误。《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其具体内容包括:(1)决定是否在作品上署名;(2)决定署名的方式,如署真名、笔名;(3)决定署名的顺序;(4)禁止未参加创作的人在作品上署名;(5)禁止他人假冒署名,即有权禁止他人盗用自己的姓名或笔名在他人作品上署名。本题中,诗人对自己的作品享有署名权,且有权决定署名的方式,即署名“漫动的音符”是合法的。

选项B错误。《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公之于众”是指著作权人自行或经著作权人许可将作品向不特定的人公开,但不以公众知晓为条件。本题中,诗人将自己创作的“天堂向左”的诗作在甲网站上公之于众的行为就是在行使发表权,该作品在甲网站上公开就已经被正式发表了。

选项C正确。《著作权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据此可知,丙教材编写单位可以不经该诗人同意使用“天堂向左”,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

选项D错误。首先,选项D本身说法错误,这里不需要经过甲网站同意,因为甲网站对该诗作不享有著作权。关于是否要经过诗人的同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第三条规定,已在报刊上刊登或者网络上传播的作品,除著作权人声明或者报社、期刊社、网络服务提供者受著作权人委托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在网络进行转载、摘编并按有关规定支付报酬、注明出处的,不构成侵权。但转载、摘编作品超过有关报刊转载作品范围的,应当认定为侵权。本题中,该诗人未声明不得转载,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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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也未得到该诗人的委托声明不得转载。因此,丁网站可以在未经该诗人和甲网站同意的情况下转载,但需要在转载时向该诗人支付报酬、注明出处。但该司法解释在2006年已被修改,其中第三条已被废止,但该条被废止不代表未经许可的转载行为一律认定为侵权。并且,在实践中多参照《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即若无禁止转载、摘编的声明,可以不经过同意而直接转载,只需支付报酬,注明出处。

17.甲公司开发出一项发动机关键部件的技术,大大减少了汽车尾气排放。乙公司与甲公司签订书面合同受让该技术的专利申请权后不久,将该技术方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同时申请了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卷三单选第17题)

A.因该技术转让合同未生效,乙公司无权申请专利

B.因尚未依据该技术方案制造出产品,乙公司无权申请专利

C.乙公司获得专利申请权后,无权就同一技术方案同时申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

D.乙公司无权就该技术方案获得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

【答案】D

【考点】专利申请权的转让

【解析】选项A错误。《专利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据此可知,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但是专利申请权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选项B错误。乙公司受让专利申请权后,无论是否已经依据该技术方案制造出产品,都可以就该技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

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乙公司获得专利申请权后,可以就该技术方案同时申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但是最终乙公司无权就该技术方案同时获得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据此可知,发明专利与实用新型专利都要求技术本身具有新颖性,而对发明专利的审查分为初步审查与实质审查,审查周期比较长。如果乙公司同时就该技术申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话,等发明专利进入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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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时,实用新型专利可能已经被授予了,那么该技术就会成为现有技术,就不再具有新颖性了,也就不会再被授予发明专利了。

18.个体经营户王小小从事理发服务业,使用“一剪没”作为未注册商标长期使用,享有较高声誉。王小小通过签订书面合同许可其同一城区的表妹张薇薇使用“一剪没”商标从事理发业务。后张薇薇以自己的名义申请“一剪没”商标使用于理发业务并获得注册。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卷三单选第18题)

A.该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B.该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

C.王小小有权自“一剪没”注册之日起5年内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该注册商标

D.王小小有权自“一剪没”注册之日起5年内请求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

【答案】C

【考点】商标权的撤销

【解析】选项A、B错误。《商标法》第四十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有关商标许可权的规定是针对“注册商标”而言的,而本题中王小小的商标是未注册商标,因此,不适用上述有关注册商标许可权的相关规定。

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本题中,王小小已经将“一剪没”作为未注册商标使用,且在当地有较高声誉,张薇薇以自己的名义申请注册“一剪没”属于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行为。因此,王小小有权自“一剪没”注册之日起5年内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该注册商标。

19.下列哪一情形不产生不当得利之债?()(2011年卷三单选第19题)

A.甲向乙借款10万元,1年后根据约定偿还本息15万元

B.甲不知诉讼时效已过,向债权人乙清偿债务

C.甲久别归家,误把乙的鸡当成自家的吃掉

D.甲雇用的装修工人,误把邻居乙的装修材料用于甲的房屋装修

【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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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不当得利之债

【解析】《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这是我国民法确立不当得利制度、民事审判机关解决不当得利问题的法律依据。不当得利的基本类型主要有:给付不当得利与非给付不当得利。

选项A错误。《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甲、乙约定的利息为原本金的50%,显然超出了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即对于超出部分乙不能根据法律规定取得也不能根据约定取得,此种情形产生不当得利之债,甲有权请求乙返还。

选项B正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民通意见》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过了诉讼时效期间,义务人履行义务后,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翻悔的,不予支持。据此可知,甲对已过诉讼时效的债务履行后,再以自己不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翻悔的,不予支持。因此,债权人乙取得清偿款是有法律依据的,不产生不当得利之债。

选项C错误。甲将乙的鸡吃掉没有合法依据,取得了不当利益,造成了乙的财产损失,产生不当得利之债。

选项D错误。非给付不当得利,是指基于给付以外的事由发生的不当得利,包括人的行为、自然事件以及法律规定。人的行为,又可分为受益人的行为、受损人的行为和第三人的行为。甲雇用的装修工人误把邻居乙的装修材料用于甲的房屋装修,属于基于第三人的行为产生的不当得利之债。

20.刘某承包西瓜园,收获季节突然病故。好友刁某因联系不上刘某家人,便主动为刘某办理后事和照看西瓜园,并将西瓜卖出,获益5万元。其中,办理后事花费1万元、摘卖西瓜雇工费以及其他必要费用共5000元。刁某认为自己应得劳务费5000元。关于刁某的行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卷三单选第20题)

A.5万元属于不当得利

B.应向刘某家人给付3万元

C.应向刘某家人给付4万元

D.应向刘某家人给付3.5万元

【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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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无因管理

【解析】《民法通则》第九十三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选项A错误。本题中,刁某在没有法定和约定义务的情况下,为了避免刘某的利益受损,主动为刘某办理后事并对其西瓜园进行管理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而非不当得利。

选项B、C错误,选项D正确。刁某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有权要求受益人即刘某的家人偿付其因管理行为而支付的必要费用。该必要费用包括:刁某办理刘某后事花费1万元、摘卖西瓜雇工费以及其他必要费用5000元,共1.5万元,不包括刁某要求的劳务费。因此,刁某应从获益的5万元中扣除1.5万的必要费用,向刘某家人给付3.5万元。

21.黄某与唐某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约定财产平均分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全部由唐某偿还。经查,黄某以个人名义在婚姻存续期间向刘某借款10万元用于购买婚房。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1年卷三单选第21题)

A.刘某只能要求唐某偿还10万元

B.刘某只能要求黄某偿还10万元

C.如黄某偿还了10万元,则有权向唐某追偿10万元

D.如唐某偿还了10万元,则有权向黄某追偿5万元

【答案】C

【考点】离婚时的债务清偿

【解析】选项A、B错误。《婚姻法解释

(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本题中,黄某在婚姻存续期间向刘某借款10万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即购买婚房,虽然该借款是以个人名义借的,但是仍然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刘某既可以要求黄某偿还,也可以要求唐某偿还。

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婚姻法解释

(二)》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本题中,黄某与唐某自愿达成了离婚协议并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全部由唐某偿还,该协议合同有效,对黄某与唐某具有约束力。若黄某向刘某偿还了10万元借款,则有权向唐某追偿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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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甲与乙登记结婚3年后,乙向法院请求确认该婚姻无效。乙提出的下列哪一理由可以成立?()(2011年卷三单选第22题)

A.乙登记结婚的实际年龄离法定婚龄相差2年

B.甲婚前谎称是海归博士且有车有房,乙婚后发现上当受骗

C.甲与乙是表兄妹关系

D.甲以揭发乙父受贿为由胁迫乙结婚

【答案】C

【考点】无效婚姻

【解析】选项A错误。《婚姻法》第十条第(四)项规定,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姻无效。《婚姻法解释

(一)》第八条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选项A中,乙登记结婚的实际年龄离法定婚龄相差2年,在甲与乙登记结婚3年后,该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因此,以此为由向法院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法院不予支持。

选项B错误。《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选项B中的情形不属于无效婚姻的情形,不能以此为由主张婚姻无效。

选项C正确。《婚姻法》第十条第(二)项规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姻无效。第七条第(一)项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表兄妹属于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因此,甲与乙是表兄妹关系,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该婚姻无效。

选项D错误。《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据此可知,若乙是被胁迫而与甲结婚的,该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而非无效婚姻。另外甲乙登记结婚已经3年,行使撤销权的除斥期间已过,该婚姻也不能被撤销了。

23.下列哪一行为可引起放弃继承权的后果?()(2011年卷三单选第23题)

A.张某口头放弃继承权,本人承认

B.王某在遗产分割后放弃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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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三解析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三解析根据法律规定,下列哪一种社会关系应由民法调整?

A甲请求税务机关退还其多缴的个人所得税

B乙手机丢失后发布寻物启事称:“拾得者送还手机,本人当面酬谢” C丙对女友书面承诺:“如我在上海找到工作,则陪你去欧洲旅游” D丁作为青年志愿者,定期去福利院做帮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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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法通则》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B项:乙丢失手机后发布寻物启事属于悬赏广告,由民法调整。所以,B项正确。

A项:甲请求税务机关退还个人所得税,甲与税务机关不是平等主体,不由民法调整。所以,A项错误。

C项:丙与女友之间的承诺属于生活关系,不由民法调整。所以,C项错误。

D项:丁作为志愿者去福利院帮工,丁与福利院之间不是平等主体。所以,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B

考点

民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笔记

编辑笔记 2 甲企业是由自然人安琚与乙企业(个人独资)各出资50%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欠丙企业货款50万元,由于经营不善,甲企业全部资产仅剩20万元。现所欠货款到期,相关各方因货款清偿发生纠纷。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丙企业只能要求安琚与乙企业各自承担15万元的清偿责任 B丙企业只能要求甲企业承担清偿责任

C欠款应先以甲企业的财产偿还,不足部分由安琚与乙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就乙企业对丙企业的应偿债务,乙企业投资人不承担责任 收起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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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合伙企业法》第38条规定:“普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第39条规定:合伙企业不能偿还到期债务,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所以,C项正确,ABD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C。

考点

合伙制度概述

笔记

编辑笔记 3 潘某去某地旅游,当地玉石资源丰富,且盛行“赌石”活动,买者购买原石后自行剖切,损益自负。潘某花5000元向某商家买了两块原石,切开后发现其中一块为极品玉石,市场估价上百万元。商家深觉不公,要求潘某退还该玉石或补交价款。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商家无权要求潘某退货

B商家可基于公平原则要求潘某适当补偿 C商家可基于重大误解而主张撤销交易 D商家可基于显失公平而主张撤销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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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项:“赌石”活动在该地盛行,则潘某与商家明确知悉赌石的相关活动规则,购买原石后自负损益。所以,商家无权要求潘某退货。所以,A项正确。

B项:公平原则是指在订立合同时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得滥用权利,不得欺诈;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合同的风险;根据公平原则确定违约责任。潘某与商家在订立原石买卖合同时知悉“赌石的”相关规则,所以不可以基于公平原则要求潘某补偿,所以,B项错误。

C项:《合同法》第54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同时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意见》第71条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重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潘某与商家订立买卖合同时,双方对交易的性质没有产生误解,而且双方事前约定损益自负。所以,商家不可以以重大误解为由撤销交易。所以,C项错误。

D项:《合同法》第54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二)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潘某与商家订立合同是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订立的,并未显失公平。所以,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A。

考点

合同的订立

笔记

编辑笔记 4 甲公司员工唐某受公司委托从乙公司订购一批空气净化机,甲公司对净化机单价未作明确限定。唐某与乙公司私下商定将净化机单价比正常售价提高200元,乙公司给唐某每台100元的回扣。商定后,唐某以甲公司名义与乙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该买卖合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因而无效 B唐某的行为属无权代理,买卖合同效力待定

C乙公司行为构成对甲公司的欺诈,买卖合同属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D唐某与乙公司恶意串通损害甲公司的利益,应对甲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收起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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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66条第3款规定:“代理人与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甲公司委托员工唐某订购空气净化机属于委托代理合同,唐某与乙公司恶意串通,收取回扣,损害甲公司的利益。唐某与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所以,D项正确,ABC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D

考点 代理权

笔记

编辑笔记 5 蔡永父母在共同遗嘱中表示,二人共有的某处房产由蔡永继承。蔡永父母去世前,该房由蔡永之姐蔡花借用,借用期未明确。2012年上半年,蔡永父母先后去世,蔡永一直未办理该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也未要求蔡花腾退。2015年下半年,蔡永因结婚要求蔡花腾退,蔡花拒绝搬出。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因未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蔡永无权要求蔡花搬出 B因诉讼时效期间届满,蔡永的房屋腾退请求不受法律保护 C蔡花系合法占有,蔡永无权要求其搬出 D蔡永对该房屋享有物权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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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第29条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同时《继承法》第2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即遗嘱在被继承人死亡时生效。所以蔡永在其父母死亡时依据遗嘱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所以,D项正确,ABC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D。

考点

物权的变动

笔记

编辑笔记 6 甲被法院宣告失踪,其妻乙被指定为甲的财产代管人。3个月后,乙将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夫妻共有房屋出售给丙,交付并办理了过户登记。在此过程中,乙向丙出示了甲被宣告失踪的判决书,并将房屋属于夫妻二人共有的事实告知丙。1年后,甲重新出现,并经法院撤销了失踪宣告。现甲要求丙返还房屋。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丙善意取得房屋所有权,甲无权请求返还 B丙不能善意取得房屋所有权,甲有权请求返还

C乙出售夫妻共有房屋构成家事代理,丙继受取得房屋所有权 D乙出售夫妻共有房屋属于有权处分,丙继受取得房屋所有权 收起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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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数据: 作答本题2次

全站数据: 本题共被作答239次,正确率为32.64%,易错项为D 解析

B项:《物权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姻法解释一》第十七条规定:“

(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乙为失踪丈夫的财产管理人,房屋登记在乙的名下,所以乙不享有处分权且丙对这一情况知晓,乙为丙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丙无法通过善意取得取得房屋的所有权。甲有权权请求返还。所以,B项正确。

A项:《物权法》第106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时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动产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房屋登记在失踪财产代管人乙的名下,丙对这一情况知悉,不是善意,所以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所以,A项错误。

CD项:《物权法解释一》第十六条,第一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不动产受让人知道转让人无处分权:

(一)登记簿上存在有效的异议登记;

(二)预告登记有效期内,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

(三)登记簿上已经记载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不动产权利的有关事项;

(四)受让人知道登记簿上记载的权利主体错误;

(五)受让人知道他人已经依法享有不动产物权。第二款,真实权利人有证据证明不动产受让人应当知道转让人无处分权的,应当认定受让人具有重大过失。《民法通则意见》第30条规定:“人民法院指定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应当根据有利于保护失踪人财产的原则指定。”房屋登记在乙的名下而且乙为失踪丈夫的财产代管人,乙不可随意处置房屋,所以,乙不享有处分权。所以,D项错误。乙为财产代管人不是代理人,所以,C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B。

考点

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

笔记

编辑笔记 7 甲借用乙的山地自行车,刚出门就因莽撞骑行造成自行车链条断裂,甲将自行车交给丙修理,约定修理费100元。乙得知后立刻通知甲解除借用关系并告知丙,同时要求丙不得将自行车交给甲。丙向甲核实,甲承认。自行车修好后,甲、乙均请求丙返还。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有权请求丙返还自行车

B丙如将自行车返还给乙,必须经过甲当场同意

C乙有权要求丙返还自行车,但在修理费未支付前,丙就自行车享有留置权 D如乙要求丙返还自行车,即使修理费未付,丙也不得对乙主张留置权 收起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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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数据: 作答本题2次,回答错误1次

全站数据: 本题共被作答201次,正确率为72.64%,易错项为D 解析

CD项:《物权法》第230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丙合法占有乙的自行车,丙留置的动产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符合留置权的条件。所以,C项正确,D项错误。

A项:返还请求权属于物权人和占有人。乙通知甲解除借用关系并且告知丙,甲向丙核实后,甲已经承认自己既不是物权人,也不是占有人,所以甲无权请求丙返还自行车,所以,A项错误。

B项:乙为所有权人,而且乙已经解除了其与甲之间的借用关系并告知丙,所以,乙作为物权人要求返还原物不需要甲的同意,所以,B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C。

考点 留置权

笔记

编辑笔记 8 甲、乙二人按照3︰7的份额共有一辆货车,为担保丙的债务,甲、乙将货车抵押给债权人丁,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后该货车在运输过程中将戊撞伤。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如戊免除了甲的损害赔偿责任,则应由乙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B因抵押权未登记,戊应优先于丁受偿

C如丁对丙的债权超过诉讼时效,仍可在2年内要求甲、乙承担担保责任 D如甲对丁承担了全部担保责任,则有权向乙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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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数据: 作答本题2次

全站数据: 本题共被作答204次,正确率为80.39%,易错项为B 解析

D项: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第75条第二款规定:“同一债权有两个以上抵押人的,当事人对其提供的抵押财产所担保的债权份额或者顺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抵押权人可以就其中任一或各个财产行使抵押权。抵押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抵押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物权法》第102条规定:“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甲与乙按份共有一辆货车,将车抵押给债权人丁,若甲承担了全部的担保责任,则可以要求乙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所以,D项正确。

A项:《物权法》第102条规定:“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按份共有人对外承担连带责任,戊可以要求共有人乙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戊免除共有人甲的损害赔偿责任,则以应当在免除的范围内免责。所以,A项错误。

B项:《物权法》第188条规定:“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六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即动产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所以甲与乙共有的汽车办理抵押,不需要登记即可设立抵押权。担保物权具有优先受偿的属性,戊为一般债权,没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所以,B项错误。

C项:《物权法》第202条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因此债权人丁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所以,C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D。

考点

按份共有抵押权

笔记

编辑笔记 9 甲、乙就乙手中的一枚宝石戒指的归属发生争议。甲称该戒指是其在2015年10月1日外出旅游时让乙保管,属甲所有,现要求乙返还。乙称该戒指为自己所有,拒绝返还。甲无法证明对该戒指拥有所有权,但能够证明在2015年10月1日前一直合法占有该戒指,乙则拒绝提供自2015年10月1日后从甲处合法取得戒指的任何证据。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应推定乙对戒指享有合法权利,因占有具有权利公示性

B应当认定甲对戒指享有合法权利,因其证明了自己的先前占有 C应当由甲、乙证明自己拥有所有权,否则应判决归国家所有 D应当认定由甲、乙共同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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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数据: 作答本题2次

全站数据: 本题共被作答199次,正确率为55.28%,易错项为A 解析

占有状态的推定属于证明规则。占有人就其主张的占有事实不需要举证,法律推定其主张成立。由否定其主张的相对人承担证明责任。乙为现实占有人,无须证明自己的占有状态,但是甲已经举证证明在2015年10月1日之前为合法占有人,则乙的占有状态被推翻。所以,B项正确,ACD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B。

考点

占有的效力和保护占有的取得和消灭

笔记

编辑笔记 10 甲单独邀请朋友乙到家中吃饭,乙爽快答应并表示一定赴约。甲为此精心准备,还因炒菜被热油烫伤。但当日乙因其他应酬而未赴约,也未及时告知甲,致使甲准备的饭菜浪费。关于乙对甲的责任,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无须承担法律责任 B应承担违约责任 C应承担侵权责任

D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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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数据: 作答本题2次

全站数据: 本题共被作答259次,正确率为96.91%,易错项为C 解析

甲邀请朋友乙来家中吃饭属于好意施惠,不属于民法的调整范围,也就无需承担责任,所以,A项正确,BCD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A。

考点

民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笔记

编辑笔记 11 清风艺术馆将其收藏的一批古代名家绘画扫描成高仿品,举办了“古代名画精品展”,并在入场券上以醒目方式提示“不得拍照、摄影”。唐某购票观展时趁人不备拍摄了展品,郑某则购买了该批绘画的纸质高仿版,扫描后将其中“清风艺术馆珍藏、复制必究”的标记清除。事后,唐某、郑某均在某电商网站出售各自制作的该批绘画的高仿品,也均未注明来源于艺术馆。艺术馆发现后,向电商发出通知,要求立即将两人销售的高仿品下架。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唐某、郑某侵犯了艺术馆的署名权

B郑某实施了删除权利管理信息的违法行为 C唐某未经许可拍摄的行为构成违约

D电商网站收到通知后如不采取措施阻止唐某、郑某销售该高仿品,应向艺术馆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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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数据: 作答本题2次

全站数据: 本题共被作答181次,正确率为36.46%,易错项为D 解析

C项:清风艺术馆展览名家绘画,入场券上以醒目的方式表明不可拍照,唐某未经许可进行拍照构成违约。所以,C项正确。

A项:署名权属于著作权人,不属于艺术馆。艺术馆只是展览人。所以,A项错误。

B项:郑某购买绘画的纸质高仿版,将其标记清除。清风艺术馆只是展览人,不是著作权人,并未将权利的管理信息去除,所以,B项错误。

D项:《著作权法》第21条规定:“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 月31 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 月31 日。”清风艺术馆展览的是一幅古画,其著作财产权已经过期,绘画进入流通领域,所以不构成侵权。所以,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C。

考点

侵权行为的概念和分类

笔记

编辑笔记 12 甲为出售一台挖掘机分别与乙、丙、丁、戊签订买卖合同,具体情形如下:2016年3月1日,甲胁迫乙订立合同,约定货到付款;4月1日,甲与丙签订合同,丙支付20%的货款;5月1日,甲与丁签订合同,丁支付全部货款;6月1日,甲与戊签订合同,甲将挖掘机交付给戊。上述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就履行顺序产生争议。关于履行顺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戊、丙、丁、乙 B戊、丁、丙、乙 C乙、丁、丙、戊 D丁、戊、乙、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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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数据: 作答本题2次

全站数据: 本题共被作答200次,正确率为43.00%,易错项为B 解析

《买卖合同解释》第9条规定:“出卖人就同一普通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确认所有权已经转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均未受领交付,先行支付价款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均未受领交付,也未支付价款,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甲出售的挖掘机属于普通动产,甲与戊于6月1日签订合同并且完成交付,所以戊取得所有权。5月1日丁完成支付货款,4月1日丙支付了20%的货款,3月1日乙签订合同。所以,A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A。

考点

物权的保护

笔记

编辑笔记 13 2013年甲购买乙公司开发的商品房一套,合同约定面积为135平米。2015年交房时,住建部门的测绘报告显示,该房的实际面积为150平米。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房屋买卖合同存在重大误解,乙公司有权请求予以撤销

B甲如在法定期限内起诉请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法院应予支持 C如双方同意房屋买卖合同继续履行,甲应按实际面积支付房款 D如双方同意房屋买卖合同继续履行,甲仍按约定面积支付房款 收起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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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数据: 作答本题2次

全站数据: 本题共被作答192次,正确率为32.81%,易错项为C 解析

B项:《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14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实际交付的房屋面积差的绝对值在3%以上,所以可以选择解除合同,所以,B项正确

A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1条规定:“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甲与乙之间的合同并没有产生重大误解,没有产生较大损失。所以,A项错误

CD项:《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14条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所以,CD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B。

考点 买卖合同

笔记

编辑笔记 14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以市场价格购买乙公司生产的设备一台,双方交付完毕。设备投入使用后,丙公司向法院起诉甲公司,提出该设备属于丙公司的专利产品,乙公司未经许可制造并销售了该设备,请求法院判令甲公司停止使用。经查,乙公司侵权属实,但甲公司并不知情。关于此案,法院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A驳回丙公司的诉讼请求

B判令甲公司支付专利许可使用费 C判令甲公司与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D判令先由甲公司支付专利许可使用费,再由乙公司赔偿甲损失 收起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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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数据: 作答本题2次

全站数据: 本题共被作答181次,正确率为31.49%,易错项为D 解析

《专利法》第70条规定:“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专利法解释二》第25条规定:“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且举证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对于权利人请求停止上述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行为的主张,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被诉侵权产品的使用者举证证明其已支付该产品的合理对价的除外。”甲公司并不知情而使用未经专利权人许可的制造的专利产品,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仍然构成专利侵权。所以A项正确,BCD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A。

考点

专利侵权行为

笔记

编辑笔记 15 奔马公司就其生产的一款高档轿车造型和颜色组合获得了外观设计专利权,又将其设计的“飞天神马”造型注册为汽车的立体商标,并将该造型安装在车头。某车行应车主陶某请求,将陶某低价位的旧车改装成该高档轿车的造型和颜色,并从报废的轿车上拆下“飞天神马”标志安装在改装车上。陶某使用该改装车提供专车服务,收费高于普通轿车。关于上述行为,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陶某的行为侵犯了奔马公司的专利权 B车行的行为侵犯了奔马公司的专利权 C陶某的行为侵犯了奔马公司的商标权 D车行的行为侵犯了奔马公司的商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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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数据: 作答本题2次

全站数据: 本题共被作答175次,正确率为37.71%,易错项为D 解析

AB项:《专利法》第11条规定:“ 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陶某并未实施制造、销售的行为,所以陶某不构成侵权,所以,A项错误,B项正确。

CD项:《商标法》第57条规定:“未经注册商标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相同的商标属于侵权行为。”陶某与车行构成商标侵权,所以,CD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为选非题,正确答案为A。

考点

专利侵权行为商标侵权行为

笔记

编辑笔记 16 W研究所设计了一种高性能发动机,在我国和《巴黎公约》成员国L国均获得了发明专利权,并分别给予甲公司在我国、乙公司在L国的独占实施许可。下列哪一行为在我国构成对该专利的侵权?

A在L国购买由乙公司制造销售的该发动机,进口至我国销售

B在我国购买由甲公司制造销售的该发动机,将发动机改进性能后销售

C在我国未经甲公司许可制造该发动机,用于各种新型汽车的碰撞实验,以测试车身的防撞性能

D在L国未经乙公司许可制造该发动机,安装在L国客运公司汽车上,该客车曾临时通过我国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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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数据: 作答本题2次

全站数据: 本题共被作答182次,正确率为36.26%,易错项为A 解析

《专利法》第6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一)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

(二)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三)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

(四)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

(五)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AB项对应

(一),C项为了各种新型车的碰撞试验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不符合(四)项,D项对应

(三)。所以,C项构成侵权。所以,C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C。

考点

专利侵权行为

笔记

编辑笔记 17 营盘市某商标代理机构,发现本市甲公司长期制造销售“实耐”牌汽车轮胎,但一直未注册商标,该机构建议甲公司进行商标注册,甲公司负责人鄢某未置可否。后鄢某辞职新创立了乙公司,鄢某委托该商标代理机构为乙公司进行轮胎类产品的商标注册。关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乙公司委托注册“实耐”商标,该商标代理机构不得接受委托 B乙公司委托注册“营盘轮胎”商标,该商标代理机构不得接受委托

C乙公司委托注册普通的汽车轮胎图形作为商标,该商标代理机构不得接受委托 D该商标代理机构自行注册“捷驰”商标,用于转让给经营汽车轮胎的企业 收起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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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数据: 作答本题2次

全站数据: 本题共被作答184次,正确率为30.43%,易错项为C 解析

A项:《商标法》第19条规定:“商标代理机构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或者其他商标事宜;对在代理过程中知悉的被代理人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委托人申请注册的商标可能存在本法规定不得注册情形的,商标代理机构应当明确告知委托人。商标代理机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委托人申请注册的商标属于本法第十五条和第三十二条规定情形的,不得接受其委托。”所以,A项正确。

B项:《商标法》第10条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商标法》规定了例外的情况。所以,B项错误。

C项:《商标法》第11条规定:“下列第十一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A项对应

(二),C项对应

(一),但《商标法》规定了例外的情况,即商标经过使用获得显著特征可以注册,所以,C项错误。

D项:《商标法》第19条第四款规定:“商标代理机构除对其代理服务申请商标注册外,不得申请注册其他商标。”所以,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A。

考点

商标权的内容

笔记

编辑笔记 18 乙起诉离婚时,才得知丈夫甲此前已着手隐匿并转移财产。关于甲、乙离婚的财产分割,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甲隐匿转移财产,分割财产时可少分或不分 B就履行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事宜发生纠纷,乙可再起诉

C离婚后发现甲还隐匿其他共同财产,乙可另诉再次分割财产

D离婚后因发现甲还隐匿其他共同财产,乙再行起诉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收起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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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数据: 作答本题2次,回答错误1次

全站数据: 本题共被作答188次,正确率为70.74%,易错项为B 解析

D项:《婚姻法解释一》第三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所以,D项错误。

AC项:《婚姻法》第47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所以。AC项正确。

B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8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所以,B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为选非题,正确答案为D。

考点 夫妻关系

笔记

编辑笔记 19 钟某性情暴躁,常殴打妻子柳某,柳某经常找同村未婚男青年杜某诉苦排遣,日久生情。现柳某起诉离婚,关于钟、柳二人的离婚财产处理事宜,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针对钟某家庭暴力,柳某不能向其主张损害赔偿 B针对钟某家庭暴力,柳某不能向其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C如柳某婚内与杜某同居,则柳某不能向钟某主张损害赔偿 D如柳某婚内与杜某同居,则钟某可以向柳某主张损害赔偿 收起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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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数据: 作答本题2次,回答错误1次

全站数据: 本题共被作答190次,正确率为38.95%,易错项为D 解析

CD项:《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规定:“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婚姻法解释三》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双方均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过错情形,一方或者双方向对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钟某殴打妻子属于实施家庭暴力情形,如柳某与杜某婚内同居则符合(二)的情形。所以双方均有过错不可主张损害赔偿请求。所以,C项正确,D项错误。

AB项:《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规定:“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针对钟某的家暴,柳某可以主张损害赔偿与精神损害赔偿。所以,AB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C。

考点 夫妻关系

笔记

编辑笔记 20 刘山峰、王翠花系老夫少妻,刘山峰婚前个人名下拥有别墅一栋。关于婚后该别墅的归属,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该别墅不可能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B婚后该别墅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C婚姻持续满八年后该别墅即依法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D刘、王可约定婚姻持续八年后该别墅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收起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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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本题正确答案是D,回答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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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数据: 作答本题2次

全站数据: 本题共被作答194次,正确率为89.69%,易错项为A 解析

AD项:《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刘山峰与王翠华为合法夫妻可以约定财产的所有权,所以,D项正确,A项错误

BC项: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成立而变更,所以,BC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D。

考点 夫妻关系

笔记

编辑笔记 21 贡某立公证遗嘱:死后财产全部归长子贡文所有。贡文知悉后,自书遗嘱:贡某全部遗产归弟弟贡武,自己全部遗产归儿子贡小文。贡某随后在贡文遗嘱上书写:同意,但还是留10万元给贡小文。其后,贡文先于贡某死亡。关于遗嘱的效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贡某遗嘱已被其通过书面方式变更 B贡某遗嘱因贡文先死亡而不生效力 C贡文遗嘱被贡某修改的部分合法有效 D贡文遗嘱涉及处分贡某财产的部分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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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站数据: 本题共被作答173次,正确率为62.43%,易错项为C 解析 B项:贡某所立的公证遗嘱没有被变更,长子贡文为唯一的遗嘱继承人,贡文先于贡某死亡,遗嘱无法执行,所以,贡某的遗嘱不生效力,所以,B项正确。

A项:公证遗嘱的变更方式是另立公证遗嘱,贡某在贡文的遗嘱无法变更此前的公正遗嘱。所以,A项错误。

CD项:遗嘱中处分他人财产的无效。所以,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B。

考点

遗嘱的变更和撤销遗嘱继承概述遗嘱

笔记

编辑笔记 22 下列哪一情形构成对生命权的侵犯?

A甲女视其长发如生命,被情敌乙尽数剪去 B丙应丁要求,协助丁完成自杀行为

C戊为报复欲致己于死地,结果将己打成重伤

D庚医师因误诊致辛出生即残疾,辛认为庚应对自己的错误出生负责 收起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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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数据: 作答本题2次

全站数据: 本题共被作答183次,正确率为75.96%,易错项为C 解析

B项:生命权的客体为生命,侵犯生命权的结果是造成他人的死亡,所以,B项正确。

A项:情敌剪去甲女的长发,侵犯甲女的身体权。所以,A项错误。

C项:戊想杀死己结果将其重伤,侵犯己的人身健康的权利。所以,C项错误。

D项:庚因为误诊造成辛残疾,侵犯对方的人身健康的权利。所以,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B。

考点

人格权身份权

笔记

编辑笔记 23 田某突发重病神志不清,田父将其送至医院,医院使用进口医疗器械实施手术,手术失败,田某死亡。田父认为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一系列违规操作,应对田某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医疗损害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由患方承担举证责任 B医院实施该手术,无法取得田某的同意,可自主决定 C如因医疗器械缺陷致损,患方只能向生产者主张赔偿 D医院有权拒绝提供相关病历,且不会因此承担不利后果 收起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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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站数据: 本题共被作答185次,正确率为70.81%,易错项为B 解析

A项:《侵权责任法》第54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医疗侵权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所以,A项正确。

B项:《侵权责任法》第55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所以,B项错误。

C项:《侵权责任法》第59条规定:“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患者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所以,C项错误

D项:《侵权责任法》第58条规定:“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所以,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A

考点

医疗损害责任

笔记 编辑笔记 24 张小飞邀请关小羽来家中做客,关小羽进入张小飞所住小区后,突然从小区的高楼内抛出一块砚台,将关小羽砸伤。关于砸伤关小羽的责任承担,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张小飞违反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侵权责任 B顶层业主通过证明当日家中无人,可以免责 C小区物业违反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侵权责任

D如查明砚台系从10层抛出,10层以上业主仍应承担补充责任 收起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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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站数据: 本题共被作答190次,正确率为87.89%,易错项为C 解析

BD项:《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顶层业主可以证明当天家中无人,所以可以免责,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可能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所以,B项正确,D错误。

AC项:《侵权责任法》第37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事故发生在张小飞的小区中,不属于公共场所,不适用安全保障责任。所以,AC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B

考点

物件损害责任

笔记

编辑笔记 25 李某和王某正在磋商物流公司的设立之事。通大公司出卖一批大货车,李某认为物流公司需要,便以自己的名义与通大公司签订了购买合同,通大公司交付了货车,但尚有150万元车款未收到。后物流公司未能设立。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通大公司可以向王某提出付款请求 B通大公司只能请求李某支付车款

C李某、王某对通大公司的请求各承担50%的责任 D李某、王某按拟定的出资比例向通大公司承担责任 收起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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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数据: 作答本题2次,回答错误1次

全站数据: 本题共被作答172次,正确率为35.47%,易错项为B 解析 AB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第4条第1款规定:“公司因故未成立,债权人请求全体或者部分发起人对设立公司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本题中公司最终没有设立,所以债权人可以请求全体或者部分发起人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所以A项正确,B项错误。

CD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第4条第2款规定:“部分发起人依照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请求其他发起人分担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其他发起人按照约定的责任承担比例分担责任;没有约定责任承担比例的,按照约定的出资比例分担责任;没有约定出资比例的,按照均等份额分担责任。”本题中发起人以自己名义与通大公司签订合同,公司未成立由该发起人承担清偿责任,不适用全体发起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形。即便要全体发起人承担清偿责任,对外也应当承担连带的清偿责任,出资比例等只能限制发起人而不能对抗债权人,所以C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A。

考点

公司法的概念和性质公司的概念与特征公司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公司的分类

笔记

编辑笔记 26 张某是红叶有限公司的小股东,持股5%;同时,张某还在枫林有限公司任董事,而红叶公司与枫林公司均从事保险经纪业务。红叶公司多年没有给张某分红,张某一直对其会计账簿存有疑惑。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张某可以用口头或书面形式提出查账请求 B张某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表决查账事宜 C红叶公司有权要求张某先向监事会提出查账请求

D红叶公司有权以张某的查账目的不具正当性为由拒绝其查账请求 收起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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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数据: 作答本题2次

全站数据: 本题共被作答175次,正确率为61.14%,易错项为A 解析

《公司法》第33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D项:本案中,张某虽然是红叶公司的小股东,但是同时也是枫林公司的董事,两个公司均从事保险经纪业务,具有竞争关系,红叶公司据此有合理根据认为张某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以拒绝,所以D项正确。A项:根据上面《公司法》第33条的规定,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所以A项错误。

BC项:根据上面《公司法》第33条的规定,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所以BC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D。

考点

公司的股东

笔记

编辑笔记 27 零盛公司的两个股东是甲公司和乙公司。甲公司持股70%并派员担任董事长,乙公司持股30%。后甲公司将零盛公司的资产全部用于甲公司的一个大型投资项目,待债权人丙公司要求零盛公司偿还货款时,发现零盛公司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公司对丙公司应承担清偿责任

B甲公司和乙公司按出资比例对丙公司承担清偿责任 C甲公司和乙公司对丙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D丙公司只能通过零盛公司的破产程序来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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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数据: 作答本题2次,回答错误2次

全站数据: 本题共被作答169次,正确率为36.09%,易错项为D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0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A项:本题中,甲公司滥用自己在零盛公司的股东地位,将零盛公司的资产全部用于甲公司的一个大型投资项目,严重损害了公司债权人丙公司的利益,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所以A项正确。

BCD项:本题中出现了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的情况,甲公司与零盛公司的财产混同,此时要刺穿公司面纱,债权人丙公司可以直接请求该股东甲公司对零盛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而其他股东仍然以其出资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所以BC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选A。

考点

公司的股东

笔记

编辑笔记 28 烽源有限公司的章程规定,金额超过10万元的合同由董事会批准。蔡某是烽源公司的总经理。因公司业务需要车辆,蔡某便将自己的轿车租给烽源公司,并约定年租金15万元。后蔡某要求公司支付租金,股东们获知此事,一致认为租金太高,不同意支付。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该租赁合同无效 B股东会可以解聘蔡某

C该章程规定对蔡某没有约束力 D烽源公司有权拒绝支付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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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数据: 作答本题2次,回答错误2次

全站数据: 本题共被作答170次,正确率为59.41%,易错项为B 解析

D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7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本题中蔡某作为烽源公司的总经理,是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了公司的章程,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其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而公司也有拒绝其支付租金请求的权利,所以D项正确。

A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公司业务需要车辆,蔡某与公司签订的合同是在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成立生效的,且不存在该条中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所以租赁合同是有效的,A错误。

B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49条第1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本题中应当由董事会来决定蔡某总经理职位的解除,所以B项错误。

C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1条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蔡某作为公司的总经理,自然地受到公司章程的约束,所以C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D项。

考点

公司法的概念和性质公司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笔记

编辑笔记 29 唐宁是沃运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和董事之一,持有公司15%的股份。因公司未能上市,唐宁对沃运公司的发展前景担忧,欲将所持股份转让。关于此事,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唐宁可要求沃运公司收购其股权

B唐宁可以不经其他股东同意对外转让其股份

C若章程禁止发起人转让股份,则唐宁的股份不得转让 D若唐宁出让其股份,其他发起人可依法主张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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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数据: 作答本题2次,回答错误2次

全站数据: 本题共被作答170次,正确率为21.76%,易错项为D 解析

B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38条规定:“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沃运公司是一家股份有限公司,其股东唐宁转让股份不需要征得其他股东的同意,所以B选项正确。

A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2条第1款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本题中,股东唐某只是对公司的前景堪忧,但是并没有出现可以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情况,所以A项错误。

C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37条规定:“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1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股份公司的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股权转让作出限制,但是唐某是沃运公司的股东和发起人之一,且题目中也未出现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情况,因此C项错误。

D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71条第3款规定:“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该条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时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但沃运公司作为一家股份有限公司,其股东转让股权时其他股东并不享有优先购买权,所以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B项。

考点

股份有限公司

笔记

编辑笔记 30 兰艺咖啡店是罗飞、王曼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罗飞是合伙事务执行人且承担全部亏损。为扭转经营亏损局面,王曼将兰艺咖啡店加盟某知名品牌,并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向陈阳借款20万元支付了加盟费。陈阳现在要求还款。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王曼无权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向陈阳借款

B兰艺咖啡店应以全部财产对陈阳承担还款责任 C王曼不承担对陈阳的还款责任

D兰艺咖啡店、王曼和罗飞对陈阳的借款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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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数据: 作答本题2次,回答错误2次

全站数据: 本题共被作答170次,正确率为41.18%,易错项为D 解析

BCD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38条规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39条规定:“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33条第2款规定:“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陈阳作为普通合伙企业的债权人,兰艺咖啡店应当先以自己的全部财产承担还款责任,所以B项正确,CD项错误。

A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37条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合伙企业内部约定罗飞为合伙事务执行人,该约定对内部有效,但是陈阳是善意第三人,合伙企业内部的约定不能对抗陈阳,陈阳与合伙企业的借款合同是有效的,A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B。

考点

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与程序普通合伙企业的财产普通合伙事务的执行

笔记

编辑笔记 31 祺航公司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受理并指定甲为管理人。债权人会议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现昊泰公司提出要受让祺航公司的全部业务与资产。甲的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A代表祺航公司决定是否向昊泰公司转让业务与资产 B将该转让事宜交由法院决定

C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决议该转让事宜

D作出是否转让的决定并将该转让事宜报告债权人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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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数据: 作答本题2次,回答错误2次

全站数据: 本题共被作答161次,正确率为36.02%,易错项为C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69条规定:“管理人实施下列行为,应当及时报告债权人委员会:

(一)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的转让;

(二)探矿权、采矿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权的转让;

(三)全部库存或者营业的转让;

(四)借款;

(五)设定财产担保;

(六)债权和有价证券的转让;

(七)履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

(八)放弃权利;

(九)担保物的取回;

(十)对债权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财产处分行为。未设立债权人委员会的,管理人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应当及时报告人民法院。”本题中昊泰公司提出要受让祺航公司的全部业务与资产,属于该条中第三项全部库存或者营业的转让的情形,因此管理人应当作出决定并将该转让事宜报告债权人委员会。所以D项正确,ABC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D。

考点

债权人会议

笔记

编辑笔记 32 甲公司为履行与乙公司的箱包买卖合同,签发一张以乙公司为收款人、某银行为付款人的汇票,银行也予以了承兑。后乙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赠与给丙。此时,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的箱包为假冒伪劣产品。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该票据无效

B甲公司不能拒绝乙公司的票据权利请求 C丙应享有票据权利 D银行应承担票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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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本题正确答案是D,你的答案是C。回答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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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数据: 作答本题2次,回答错误2次

全站数据: 本题共被作答160次,正确率为43.13%,易错项为C 解析

D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4条第5款规定:“本法所称票据责任,是指票据债务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44条规定:“付款人承兑汇票后,应当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本题中银行对汇票予以了承兑,要承担到期付款的票据责任,所以D项正确。

A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22条规定:“汇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一)表明“汇票”的字样;

(二)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三)确定的金额;

(四)付款人名称;

(五)收款人名称;

(六)出票日期;

(七)出票人签章。汇票上未记载前款规定事项之一的,汇票无效。”本题中没有出现汇票无效的情形,且票据行为具有无因性和独立性,票据本身是有效的,所以A选项错误。

B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13条第2款规定:“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本题中乙公司的箱包为假冒伪劣产品,甲公司作为合同的相对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乙公司进行抗辩,可以拒绝乙公司的票据权利请求,所以B项错误。

C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10条规定:“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票据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即应当给付票据双方当事人认可的相对应的代价。”《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11条规定:“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不受给付对价的限制。但是,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的权利。前手是指在票据签章人或者持票人之前签章的其他票据债务人。”也就是说,持票人取得票据未给付对价或未给付相当对价的,票据债务人可以以与持票人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本题中甲公司可以以其对乙公司的抗辩事由对抗丙,丙享有不优于前手的票据权利,丙不享有对甲公司的追索权,所享有的票据权利是瑕疵的,所以C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D。

考点 汇票

笔记

编辑笔记 33 赢鑫投资公司业绩骄人。公司拟开展非公开募集基金业务,首期募集1000万元。李某等老客户知悉后纷纷表示支持,愿意将自己的资金继续交其运作。关于此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李某等合格投资者的人数可以超过200人

B赢鑫公司可在全国性报纸上推介其业绩及拟募集的基金 C赢鑫公司可用所募集的基金购买其他的基金份额

D赢鑫公司就其非公开募集基金业务应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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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数据: 作答本题2次,回答错误2次

全站数据: 本题共被作答162次,正确率为19.75%,易错项为D 解析

C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94条第2款规定:“非公开募集基金财产的证券投资,包括买卖公开发行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债券、基金份额,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种。”本题中赢鑫公司开展非公开募集基金业务,可以用其募集的基金再购买其他的基金份额来投资,所以C项是正确的。

A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87条第1款规定:“非公开募集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合格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二百人。”本题中赢鑫公司开展非公开募集基金业务,投资者人数不能超过200人,所以A项错误。

B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91条规定:“非公开募集基金,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本题中赢鑫公司开展非公开募集基金业务,不可以在全国性报纸上推介其业绩及拟募集的基金,所以B项错误。

D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94条第1款规定:“非公开募集基金募集完毕,基金管理人应当向基金行业协会备案。对募集的资金总额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基金,基金行业协会应当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本题中赢鑫公司开展非公开募集基金业务,应当向基金行业协会备案,不是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所以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C项。

考点

证券机构证券投资基金法律制度

笔记

编辑笔记 34 杨某为其妻王某购买了某款人身保险,该保险除可获得分红外,还约定若王某意外死亡,则保险公司应当支付保险金20万元。关于该保险合同,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若合同成立2年后王某自杀,则保险公司不支付保险金 B王某可让杨某代其在被保险人同意处签字 C经王某口头同意,杨某即可将该保险单质押

D若王某现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则无需经其同意该保险合同即有效 收起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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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数据: 作答本题2次,回答错误2次

全站数据: 本题共被作答159次,正确率为47.80%,易错项为A 解析

B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34条第1款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本题中,经过王某本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之后让杨某代签是可以的,所以B选项正确。

A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44条第1款规定:“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本题中若合同成立2年之后王某自杀,保险公司要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所以A项错误。

C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34条第2款规定:“按照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所签发的保险单,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或者质押。”杨某为其妻子王某购买了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保险,要将该保险单质押必须经过王某的书面同意,所以C选项错误。

D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33条第1款和第2款规定:“投保人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保险人也不得承保。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前款规定限制。但是,因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王某如果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杨某作为其丈夫不能为其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所以D选项错误。

综上所述,B选项正确。

考点

保险法概述人身保险合同

笔记

编辑笔记 35 不同的审判程序,审判组织的组成往往是不同的。关于审判组织的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后发回重审的,可由审判员独任审判 B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判决生效后启动再审程序进行再审的,可由审判员独任审判 C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双方同意,经上级法院批准,可由审判员独任审判 D适用选民资格案件审理程序的案件,应组成合议庭审理,而且只能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收起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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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站数据: 本题共被作答159次,正确率为89.94%,易错项为C 解析

D项:《民事诉讼法》第178条规定:“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所以D项正确。

AB项:《民事诉讼法》第4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发回重审的案件和再审审理的案件都应当组成合议庭,而不是审判员独任审理,所以AB项错误。

C项:《民事诉讼法》第39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陪审员在执行陪审职务时,与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义务”。普通程序必须组成合议庭审理,不能由审判员独任审理,所以C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D。

考点

普通程序概述简易程序的概念和适用范围

笔记

编辑笔记 36 精神病人姜某冲入向阳幼儿园将入托的小明打伤,小明的父母与姜某的监护人朱某及向阳幼儿园协商赔偿事宜无果,拟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当事人的确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姜某是被告,朱某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B姜某与朱某是共同被告,向阳幼儿园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C向阳幼儿园与姜某是共同被告

D姜某、朱某、向阳幼儿园是共同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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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站数据: 本题共被作答166次,正确率为56.63%,易错项为C 解析 D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67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其监护人为共同被告”。题中姜某是侵权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姜某及其监护人朱某是共同被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法》第40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题中侵权人姜某冲入幼儿园将小明打伤,幼儿园没有尽到管理责任,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也是本案的被告。所以D项正确。

A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67条规定,朱某应为共同被告,所以A项错误。

B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法》第40条规定,幼儿园没有尽到管理责任,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应为本案的被告,所以B项错误。

C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67条规定,姜某是无限人,姜某的监护人也是本案的被告,所以C项错误。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D。

考点

诉讼代理人概述

笔记

编辑笔记 37 小桐是由菲特公司派遣到苏拉公司工作的人员,在一次完成苏拉公司分配的工作任务时,失误造成路人周某受伤,因赔偿问题周某起诉至法院。关于本案被告的确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起诉苏拉公司时,应追加菲特公司为共同被告

B起诉苏拉公司时,应追加菲特公司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C起诉菲特公司时,应追加苏拉公司为共同被告

D起诉菲特公司时,应追加苏拉公司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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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站数据: 本题共被作答162次,正确率为45.06%,易错项为A 解析 CD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58条规定:“在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以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为当事人。当事人主张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责任的,该劳务派遣单位为共同被告”。本题菲特公司是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苏拉公司是用工单位、接受劳动派遣单位,苏拉公司分配工作时造成他人损害的,应由苏拉公司承担责任。而当事人只向菲特公司主张责任的,应追加苏拉公司为共同被告。所以C项正确,D项错误。

AB项:《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法》第34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本题题干中不能确定劳务派遣单位菲特公司有过错,推定为没有过错,当事人只起诉用工单位苏拉公司的,菲特公司不应为共同被告或者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所以A项错误,B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C。

考点

当事人概述诉讼代表人第三人诉讼代理人概述法定诉讼代理人委托诉讼代理人

笔记

编辑笔记 38 丁一诉弟弟丁二继承纠纷一案,在一审中,妹妹丁爽向法院递交诉状,主张应由自己继承系争的遗产,并向法院提供了父亲生前所立的其过世后遗产全部由丁爽继承的遗嘱。法院予以合并审理,开庭审理前,丁一表示撤回起诉,丁二认为该遗嘱是伪造的,要求继续进行诉讼。法院裁定准予丁一撤诉后,在程序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丁爽为另案原告,丁二为另案被告,诉讼继续进行

B丁爽为另案原告,丁

一、丁二为另案被告,诉讼继续进行 C丁

一、丁爽为另案原告,丁二为另案被告,诉讼继续进行 D丁爽、丁二为另案原告,丁一为另案被告,诉讼继续进行 收起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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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站数据: 本题共被作答159次,正确率为81.76%,易错项为A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本题是遗产纠纷,丁爽对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所以丁爽是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37条规定:“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后,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在准许原告撤诉后,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作为另案原告,原案原告、被告作为另案被告,诉讼继续进行”。丁爽为本案的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本案原告撤诉,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作为另案原告,原案原、被告作为另案被告。所以B项正确,AC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选项为B。

考点

撤诉和缺席判决

笔记

编辑笔记 39 战某打电话向牟某借款5万元,并发短信提供账号,牟某当日即转款。之后,因战某拒不还款,牟某起诉要求战某偿还借款。在诉讼中,战某否认向牟某借款的事实,主张牟某转的款是为偿还之前向自己借的款,并向法院提交了证据;牟某也向法院提供了一些证据,以证明战某向其借款5万元的事实。关于这些证据的种类和类别的确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牟某提供的银行转账凭证属于书证,该证据对借款事实而言是直接证据 B牟某提供的记载战某表示要向其借款5万元的手机短信属于电子数据,该证据对借款事实而言是间接证据

C牟某提供的记载战某表示要向其借款5万元的手机通话录音属于电子数据,该证据对借款事实而言是直接证据

D战某提供一份牟某书写的向其借款10万元的借条复印件,该证据对牟某主张战某借款的事实而言属于反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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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站数据: 本题共被作答160次,正确率为46.25%,易错项为C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16条规定:“视听资料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

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的分类属于证据的理论分类,直接证据是指能够单独、直接证据待证事实的证据;间接证据是指不能单独、直接证明待证事实,需要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证明待证事实的证据。

BC项:手机短信、手机通话录音是电子数据,且短信、录音里面的内容不能够单独证明借款的事实,属于间接证据。所以B项正确,C项错误。

A项:书证属于证据的法定分类,书证是以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证明案件事实。本题银行转账凭证记载的内容证明案件事实属于书证,但是不能直接单独证明借款的事实,属于间接证据。所以A项错误。

D项:本证与反正属于证据的理论分类,本证指负有证明责任的一方当事人提出的用于证明自己所主张事实的证据;反正指不承担责任责任的一方当事人提出的用于反驳对方主张的证据。首先借款不存在的事实应由被告战某承担举证责任,其次战某提供的10万元的借条复印件证明其向牟某借款事实不存在,应为本证。所以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选择B。

考点

民事证据概述民事证据的种类民事证据在理论上的分类

笔记

编辑笔记 40 刘月购买甲公司的化肥,使用后农作物生长异常。刘月向法院起诉,要求甲公司退款并赔偿损失。诉讼中甲公司否认刘月的损失是因其出售的化肥质量问题造成的,刘月向法院提供了本村吴某起诉甲公司损害赔偿案件的判决书,以证明甲公司出售的化肥有质量问题且与其所受损害有因果关系。关于本案刘月所受损害与使用甲公司化肥因果关系的证明责任分配,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应由刘月负担有因果关系的证明责任 B应由甲公司负担无因果关系的证明责任 C应由法院依职权裁量分配证明责任 D应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分担证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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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站数据: 本题共被作答164次,正确率为36.59%,易错项为A 解析 B项:关于因果关系,刘月已经提供了一个生效判决书证明了因果关系的存在,该因果关系对于刘月就属于免证事实,除非甲公司能够提出相反的证据证明不存在因果关系,这个责任属于甲公司。所以B项正确,A项错误。

CD项:《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可知证明责任由谁承担是由法律和司法解释预先确定的,在诉讼中不存在证明责任在原、被告之间转移的问题。所以C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A。

考点 证明责任

笔记

编辑笔记 41 李某起诉王某要求返还10万元借款并支付利息5000元,并向法院提交了王某亲笔书写的借条。王某辩称,已还2万元,李某还出具了收条,但王某并未在法院要求的时间内提交证据。法院一审判决王某返还李某10万元并支付5000元利息,王某不服提起上诉,并称一审期间未找到收条,现找到了并提交法院。关于王某迟延提交收条的法律后果,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因不属于新证据,法院不予采纳

B法院应采纳该证据,并对王某进行训诫 C如果李某同意,法院可以采纳该证据

D法院应当责令王某说明理由,视情况决定是否采纳该证据 收起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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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数据: 作答本题2次

全站数据: 本题共被作答164次,正确率为50.00%,易错项为D 解析

BD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02条规定:“当事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不予采纳。但该证据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的,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并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训诫、罚款。当事人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并对当事人予以训诫”。题中王某在一审期间未找到收条属于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且收条与案件事实有关,法院应当采纳该证据,并对王某进行训诫。所以B项正确,D项错误。

A项:最高人民法院《证据规定》第41条2款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新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

(二)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题中属于一审期间未找到的收条,属于新证据。所以A项错误。

C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01条规定:“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必要时可以要求其提供相应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逾期提供证据,或者对方当事人对逾期提供证据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未逾期”。本题不适用逾期未提供证据的情形。所以C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B。

考点

民事证据的种类民事证据在理论上的分类

笔记

编辑笔记 42 甲公司因合同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支付货款280万元。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协议约定:乙公司在调解书生效后10日内支付280万元本金,另支付利息5万元。为保证协议履行,双方约定由丙公司为乙公司提供担保,丙公司同意。法院据此制作调解书送达各方,但丙公司反悔拒绝签收。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调解协议内容尽管超出了当事人诉讼请求,但仍具有合法性 B丙公司反悔拒绝签收调解书,法院可以采取留置送达

C因丙公司反悔,调解书对其没有效力,但对甲公司、乙公司仍具有约束力 D因丙公司反悔,法院应当及时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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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站数据: 本题共被作答161次,正确率为81.37%,易错项为D 解析

A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9条规定:“调解协议内容超出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故调解协议内容超出诉讼请求,具有合法性。所以A项正确。

B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33条规定:“调解书应当直接送达当事人本人,不适用留置送达。当事人本人因故不能签收的,可由其指定的代收人签收”。调解结案的案件,法院不可以采取留置送达。所以B项错误。

CD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1条规定:“调解协议约定一方提供担保或者案外人同意为当事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案外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制作调解书应当列明担保人,并将调解书送交担保人。担保人不签收调解书的,不影响调解书生效。当事人或者案外人提供的担保符合担保法规定的条件时生效”。调解协议由案外人丙公司作担保,丙公司不签收调解书,不影响调解书生效。所以C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A。

考点

调解书及调解的效力 笔记

编辑笔记 43 李某与温某之间债权债务纠纷经甲市M区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要求温某在判决生效后15日内偿还对李某的欠款。双方均未提起上诉。判决履行期内,李某发现温某正在转移财产,温某位于甲市N区有可供执行的房屋一套,故欲申请法院对该房屋采取保全措施。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此时案件已经审理结束且未进入执行阶段,李某不能申请法院采取保全措施 B李某只能向作出判决的甲市M区法院申请保全 C李某可向甲市M区法院或甲市N区法院申请保全

D李某申请保全后,其在生效判决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后15日内不申请执行的,法院应当解除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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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站数据: 本题共被作答159次,正确率为62.26%,易错项为D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63条规定:“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因对方当事人转移财产等紧急情况,不申请保全将可能导致生效法律文书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债权人在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后五日内不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民事诉讼法》第224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ABC项:本题中李某申请执行前财产保全措施,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执行应向第一审人民法院M区法院,或者第一审同级的财产所在地法院N区法院申请。所以C项正确,AB项错误。

D项:李某在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后五日内不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而不是15日。所以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C。

考点 保全

笔记

编辑笔记 44 甲、乙、丙诉丁遗产继承纠纷一案,甲不服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认为分配给丙和丁的遗产份额过多,提起上诉。关于本案二审当事人诉讼地位的确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是上诉人,乙、丙、丁是被上诉人 B甲、乙是上诉人,丙、丁是被上诉人 C甲、乙、丙是上诉人,丁为被上诉人

D甲是上诉人,乙为原审原告,丙、丁为被上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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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数据: 作答本题2次

全站数据: 本题共被作答164次,正确率为83.54%,易错项为A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319条规定:“必要共同诉讼人的一人或者部分人提起上诉的,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上诉仅对与对方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其他共同诉讼人利益的,对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

(二)上诉仅对共同诉讼人之间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对方当事人利益的,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

(三)上诉对双方当事人之间以及共同诉讼人之间权利义务承担有意见的,未提起上诉的其他当事人均为被上诉人”。可知判断上诉人以外的原审其他当事人诉讼地位是否为被上诉人的标准在于上诉是否对其提出了权利义务分担的异议,本题甲对丙丁的分配提出异议,故丙丁为被上诉人,对乙的分配没有提出异议,故乙是原审原告。所以D项正确,ABC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D。

考点

上诉的提起与受理

笔记

编辑笔记 45 甲公司诉乙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决乙公司败诉并承担违约责任,乙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在二审中,甲公司与乙公司达成和解协议,并约定双方均将提起之诉予以撤回。关于两个公司的撤诉申请,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应当裁定准许双方当事人的撤诉申请,并裁定撤销一审判决 B应当裁定准许乙公司撤回上诉,不准许甲公司撤回起诉 C不应准许双方撤诉,应依双方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 D不应准许双方撤诉,应依双方和解协议制作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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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数据: 作答本题2次,回答错误2次

全站数据: 本题共被作答159次,正确率为69.81%,易错项为B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338条第1款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经其他当事人同意,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准许撤诉的,应当一并裁定撤销一审裁判”。本题甲、乙公司提起撤诉申请,法院应当准许,丙裁定撤销一审判决。所以A项正确,BC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A。

考点

上诉的提起与受理

笔记

编辑笔记 46 某死亡赔偿案件,二审法院在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签收后,发现其中死亡赔偿金计算错误(数学上的错误),导致总金额少了7万余元。关于二审法院如何纠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应当通过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制作判决书

B直接作出改正原判决的新判决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 C作出裁定书予以补正

D报请上级法院批准后作出裁定予以补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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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站数据: 本题共被作答154次,正确率为84.42%,易错项为A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45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的笔误是指法律文书误写、误算,诉讼费用漏写、误算和其他笔误”。《民事诉讼法》第154条第1款第7项规定:“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本题中的判决书因为计算错误,应用裁定书予以补正。所以C项正确,AB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选项为C。

考点 判决裁定

笔记

编辑笔记 47 王某诉赵某借款纠纷一案,法院一审判决赵某偿还王某债务,赵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期间,案外人李某表示,愿以自己的轿车为赵某偿还债务提供担保。三人就此达成书面和解协议后,赵某撤回上诉,法院准许。一个月后,赵某反悔并不履行和解协议。关于王某实现债权,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依和解协议对赵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B依和解协议对赵某、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C依一审判决对赵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D依一审判决与和解协议对赵某、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收起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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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站数据: 本题共被作答163次,正确率为85.89%,易错项为B 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339条规定:“当事人在第二审程序中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对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进行审查并制作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因和解而申请撤诉,经审查符合撤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二审中当事人达成和解之后的撤诉应该指的是撤回上诉,撤回上诉后的法律后果是一审判决生效。

C项:具有给付内容的判决生效产生执行力,王某依据一审判决对赵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C项正确。

ABD项:和解协议没有强制执行力,故王某不能依据和解协议申请强制执行。所以AB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C。

考点

上诉的提起与受理

笔记

编辑笔记 48 甲向法院申请执行郭某的财产,乙、丙和丁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法院根据郭某财产以及各执行申请人债权状况制定了财产分配方案。甲和乙认为分配方案不合理,向法院提出了异议,法院根据甲和乙的意见,对分配方案进行修正后,丙和丁均反对。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丙、丁应向执行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B甲、乙应向执行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C丙、丁应以甲和乙为被告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 D甲、乙应以丙和丁为被告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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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站数据: 本题共被作答162次,正确率为12.96%,易错项为A 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512条规定:“债权人或者被执行人对分配方案提出书面异议的,执行法院应当通知未提出异议的债权人、被执行人。未提出异议的债权人、被执行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反对意见的,执行法院依异议人的意见对分配方案审查修正后进行分配;提出反对意见的,应当通知异议人。异议人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以提出反对意见的债权人、被执行人为被告,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异议人逾期未提起诉讼的,执行法院按照原分配方案进行分配”。题中未提异议的丙、丁提出反对意见,故提出异议意见的甲、乙应当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所以D项正确,ABC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D。

考点

执行开始执行措施暂缓执行、执行中止和执行终结

笔记

编辑笔记 49 何某依法院生效判决向法院申请执行甲的财产,在执行过程中,甲突发疾病猝死。法院询问甲的继承人是否继承遗产,甲的继承人乙表示继承,其他继承人均表示放弃继承。关于该案执行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应裁定延期执行

B应直接执行被执行人甲的遗产 C应裁定变更乙为被执行人

D应裁定变更甲的全部继承人为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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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站数据: 本题共被作答167次,正确率为70.66%,易错项为B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475条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其遗产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变更被执行人,由该继承人在遗产的范围内偿还债务。继承人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被执行人的遗产”。题中甲的继承人乙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则法院应裁定变更乙为被执行人,在遗产范围内偿还债务。所以C项正确,AB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C。

考点

执行开始执行措施暂缓执行、执行中止和执行终结

笔记

编辑笔记 50 甲公司与乙公司因合同纠纷向某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一次开庭后,甲公司的代理律师发现合议庭首席仲裁员苏某与乙公司的老总汪某在一起吃饭,遂向仲裁庭提出回避申请。关于本案仲裁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苏某的回避应由仲裁委员会集体决定 B苏某回避后,合议庭应重新组成 C已经进行的仲裁程序应继续进行

D当事人可请求已进行的仲裁程序重新进行 收起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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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数据: 作答本题2次

全站数据: 本题共被作答153次,正确率为71.90%,易错项为A 解析

CD项:《仲裁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因回避而重新选定或者指定仲裁员后,当事人可以请求已进行的仲裁程序重新进行,是否准许,由仲裁庭决定;仲裁庭也可以自行决定已进行的仲裁程序是否重新进行”。仲裁员回避后,冲裁程序是否重新进行可由当事人请求,也可以由中裁定自行决定。所以D项正确,C项错误。

A项:《仲裁法》第36条规定:“仲裁员是否回避,由仲裁委员会主任决定;仲裁委员会主任担任仲裁员时,由仲裁委员会集体决定”。题中没有告知首席仲裁员是仲裁员还是仲裁委员会主任,如是仲裁员回避的,由仲裁委员会主任决定;如是仲裁委员会主任回避的,有仲裁委员会集体决定。所以A项错误。

B项:《仲裁法》第37条第1款规定:“仲裁员因回避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职责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重新选定或者指定仲裁员”。苏州回避后,应当从新选定或者制定仲裁员,而不是重新组成合议庭。所以B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D。

考点 仲裁规则 51(多选题)甲、乙为夫妻,长期感情不和。2010年5月1日甲乘火车去外地出差,在火车上失踪,没有发现其被害尸体,也没有发现其在何处下车。2016年6月5日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宣告甲死亡。之后,乙向法院起诉要求铁路公司对甲的死亡进行赔偿。关于甲被宣告死亡,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甲的继承人可以继承其财产

B甲、乙婚姻关系消灭,且不可能恢复 C2016年6月5日为甲的死亡日期 D铁路公司应当对甲的死亡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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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站数据: 本题共被作答153次,正确率为44.44%,易错项为D 解析

A项:宣告死亡与自然死亡有同样的法律效果。即:(1)被宣告死亡人丧失民事主体资格;(2)被宣告人的婚姻关系自然解除;(3)被宣告人的个人合法财产发生继承;(4)夫妻的另一方可以决定将子女送养他人。乙作为甲的合法配偶具有申请宣告死亡的资格,法院作出了宣告死亡,因此甲的继承人可以继承其财产,所以,A项正确。

C项:《民法通则实施细则》第36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判决宣告之日为其死亡的日期。判决书除发给申请人外,还应当在被宣告死亡的人住所地和人民法院所在地公告。”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宣告甲死亡,所以甲的死亡日期为2016年6月5日。所以,C项正确。

B项:《民法通则实施细则》第37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甲与乙之间的婚姻关系有可能恢复,所以,B项错误。

D项:《合同法》第302条规定:“承运人对旅客在运输过程中的人身伤亡承担无过错责任,但是伤亡是旅客自身的健康原因造成或者承运人能够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所以,铁路公司如能够证明是旅客自身的健康原因造成或者承运人能够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则不承担责任,所以,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AC

考点 运输合同

笔记

编辑笔记 52(多选题)甲8周岁,多次在国际钢琴大赛中获奖,并获得大量奖金。甲的父母乙、丙为了甲的利益,考虑到甲的奖金存放银行增值有限,遂将奖金全部购买了股票,但恰遇股市暴跌,甲的奖金损失过半。关于乙、丙的行为,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乙、丙应对投资股票给甲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B乙、丙不能随意处分甲的财产

C乙、丙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无须承担责任 D如主张赔偿,甲对父母的诉讼时效期间在进行中的最后6个月内因自己系无行为能力人而中止,待成年后继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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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站数据: 本题共被作答165次,正确率为52.73%,易错项为C 解析

AB项:《民法通则》第18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甲的父母乙和丙作为甲的监护人,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所以,B项正确。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所以,A项正确。

D项:《民法通则》第139条规定:“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诉讼时效规定》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的“其他障碍”,诉讼时效中止:

(一)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代理权、丧失行为能力;

(二)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三)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无法主张权利;

(四)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主张权利的客观情形。甲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适用诉讼时效中止。所以,D项正确。

C项:《民法通则》 第93条 规定:“ 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家的父母乙和丙作为甲的合法监护人具有法律规定的义务,所以不适用无因管理制度,所以,C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ABD。

考点

监护无因管理

笔记

编辑笔记 53(多选题)甲、乙、丙、丁按份共有一艘货船,份额分别为10%、20%、30%、40%。甲欲将其共有份额转让,戊愿意以50万元的价格购买,价款一次付清。关于甲的共有份额转让,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甲向戊转让其共有份额,须经乙、丙、丁同意

B如乙、丙、丁均以同等条件主张优先购买权,则丁的主张应得到支持

C如丙在法定期限内以50万元分期付款的方式要求购买该共有份额,应予支持 D如甲改由向乙转让其共有份额,丙、丁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收起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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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本题正确答案是ABCD,回答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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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站数据: 本题共被作答155次,正确率为42.58% 解析

A项:《物权法解释一》第12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向共有人之外的人转让其份额,其他按份共有人根据法律、司法解释规定,请求按照同等条件购买该共有份额的,应予支持。”按份共有人向共有人之外的人转让其享有的份额,其他的按份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不需要经过其他按份共有人的同意。所以,A项错误。

B项:《物权法解释一》第14条规定:“两个以上按份共有人主张优先购买且协商不成时,请求按照转让时各自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予支持。”所以,如乙丙丁同时主张优先购买权应当相互协商。所以,B项错误。

C项:《物权法解释一》第12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向共有人之外的人转让其份额,其他按份共有人根据法律、司法解释规定,请求按照同等条件购买该共有份额的,应予支持。” 《物权法解释一》第十条,物权法第一百零一条所称的“同等条件”,应当综合共有份额的转让价格、价款履行方式及期限等因素确定。所以,丙与戊的出价相同,但不一定在同等条件。所以,C项错误。

D项:《物权法解释一》第13条规定:“按份共有人之间转让共有份额,其他按份共有人主张根据物权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优先购买的,不予支持,但按份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丙、丁在同等条件下不享有优先购买权。所以,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为选非题,正确答案为ABCD。

考点 按份共有

笔记

编辑笔记 54(多选题)河西村在第二轮承包过程中将本村耕地全部发包,但仍留有部分荒山,此时本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Z企业欲承包该荒山。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集体土地只能以家庭承包的方式进行承包

B河西村集体之外的人只能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C河西村将荒山发包给Z企业,经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即可 D如河西村村民黄某也要承包该荒山,则黄某享有优先承包权 收起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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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站数据: 本题共被作答149次,正确率为48.32%,易错项为C 解析

B项:《土地承包法》第15条规定:“ 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所以,家庭承包的方式只适用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集体经济组织之外的人只能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的方式承包。所以,B项正确。

D项:《土地承包法》第47条规定:“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承包权。”所以,D项正确

A项:《土地承包法》第46条规定:“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直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实行承包经营,也可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股分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后,再实行承包经营或者股份合作经营。”《土地承包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适用本章规定。”所以,集体土地除了家庭承包之外,也可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议等方式承包。所以,A项错误。

C项:《土地承包法》第48条规定:“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所以,C项错误。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BD。

考点

土地承包经营权

笔记

编辑笔记 55(多选题)甲对乙享有债权500万元,先后在丙和丁的房屋上设定了抵押权,均办理了登记,且均未限定抵押物的担保金额。其后,甲将其中200万元债权转让给戊,并通知了乙。乙到期清偿了对甲的300万元债务,但未能清偿对戊的200万元债务。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戊可同时就丙和丁的房屋行使抵押权,但对每个房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金额不得超过100万元

B戊可同时就丙和丁的房屋行使抵押权,对每个房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金额依房屋价值的比例确定

C戊必须先后就丙和丁的房屋行使抵押权,对每个房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金额由戊自主决定 D戊只能在丙的房屋价款不足以使其债权得到全部清偿时就丁的房屋行使抵押权 收起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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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本题正确答案是ABCD,回答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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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站数据: 本题共被作答142次,正确率为61.97% 解析

担保物权具有从属性,主债权让与时,除非让与人与受让人另有约定或者债权人与物保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另有约定,担保物权随同主债权转让给受让人。所以,戊对丙和丁的房屋享有抵押权。《担保法解释》第75条规定:“同一债权有两个以上抵押人的,当事人对其提供的抵押财产所担保的债权份额或者顺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抵押权人可以就其中任一或者各个财产行使抵押权。抵押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抵押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丙和丁的房屋均为限定抵押物的担保金额,所以抵押权人戊可以就其中任一财产行使抵押权。所以,ABCD项均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为选非题,正确答案为ABCD

考点 抵押权

笔记

编辑笔记 56(多选题)王某向丁某借款100万元,后无力清偿,遂提出以自己所有的一幅古画抵债,双方约定第二天交付。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双方约定以古画抵债,等同于签订了另一份买卖合同,原借款合同失效,王某只能以交付古画履行债务

B双方交付古画的行为属于履行借款合同义务 C王某有权在交付古画前反悔,提出继续以现金偿付借款本息方式履行债务 D古画交付后,如果被鉴定为赝品,则王某应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收起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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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本题正确答案是BCD,回答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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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站数据: 本题共被作答132次,正确率为62.12%,易错项为A 解析

AB项:王某与丁某签订借款合同,后无力清偿,王某以自己所有的古画抵债属于借款合同的履行方式,不是另签订一份合同。所以,B项正确,A项错误。

C项:《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刊载案例中明确:依据民法基本原理,代物清偿作为清偿债务的方法之一,是以他种给付代替原定给付的清偿,以债权人等有受领权的人现实地受领给付为生效条件,在新债务未履行前,原债务并不消灭,当新债务履行后,原债务同时消灭。”所以,C项错误。

D项:王某与丁某约定以古画抵债,王某负有交付真实古画的义务,所以,D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BCD。

考点

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

笔记

编辑笔记 57(多选题)甲公司借用乙公司的一套设备,在使用过程中不慎损坏一关键部件,于是甲公司提出买下该套设备,乙公司同意出售。双方还口头约定在甲公司支付价款前,乙公司保留该套设备的所有权。不料在支付价款前,甲公司生产车间失火,造成包括该套设备在内的车间所有财物被烧毁。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乙公司已经履行了交付义务,风险责任应由甲公司负担

B在设备被烧毁时,所有权属于乙公司,风险责任应由乙公司承担 C设备虽然已经被烧毁,但甲公司仍然需要支付原定价款 D双方关于该套设备所有权保留的约定应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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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本题正确答案是AC,你的答案是BD。回答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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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站数据: 本题共被作答140次,正确率为55.00%,易错项为D 解析

A项:《合同法》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乙公司通过简易交付的方式完成交付义务,风险由甲公司承担。所以,A项正确。

C项:乙公司已经完成交付义务,所以风险应当由甲公司承担,所以甲公司仍然需要支付原定价款。所以,C项正确。B项:《合同法》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甲乙双方约定在甲公司完成支付价款之前,乙公司保留该套设备的所有权。所有权与风险的承担分离。所以,B项错误。

D项:法律规定应当采用特定形式的合同,当事人应当采用特定形式。合同法并未对动产的所有权保留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所以,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AC。

考点

所有权概述

笔记

编辑笔记 58(多选题)乙向甲借款20万元,借款到期后,乙的下列哪些行为导致无力偿还甲的借款时,甲可申请法院予以撤销?

A乙将自己所有的财产用于偿还对他人的未到期债务 B乙与其债务人约定放弃对债务人财产的抵押权 C乙在离婚协议中放弃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分割 D乙父去世,乙放弃对父亲遗产的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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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本题正确答案是ABC,你的答案是AB。回答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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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站数据: 本题共被作答134次,正确率为35.07%,易错项为D 解析

AB项:《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合同法解释二》第18条规定:“债务人放弃其未到期的债权或者放弃债权担保,或者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所以,AB项正确。

C项:乙在离婚协议中放弃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放弃自己确定可以得到的财产,符合债权撤销权的构成要件,所以,可以实施撤销权。所以,C项正确。

D项:债务人负担债务之后实施的身份行为及时损害了债权人的债权,债权人不得实施撤销权。所以,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ABC。

考点

债的发生债的移转债的消灭 笔记

编辑笔记 59(多选题)甲隐瞒了其所购别墅内曾发生恶性刑事案件的事实,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将其转卖给乙;乙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放弃他人以市场价出售的别墅,购买了甲的别墅。几个月后乙获悉实情,向法院申请撤销合同。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乙须在得知实情后一年内申请法院撤销合同

B如合同被撤销,甲须赔偿乙在订立及履行合同过程当中支付的各种必要费用 C如合同被撤销,乙有权要求甲赔偿主张撤销时别墅价格与此前订立合同时别墅价格的差价损失

D合同撤销后乙须向甲支付合同撤销前别墅的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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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本题正确答案是ABCD,回答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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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站数据: 本题共被作答135次,正确率为14.81% 解析

A项:《合同法》第5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所以,A项正确。

BCD项:《合同法》第56条规定:“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合同法》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

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

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甲故意隐瞒别墅的真实情况,应当赔偿乙的损失同时乙支付别墅的使用费。所以,BCD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

考点

合同的变更合同的解除

笔记

编辑笔记 60(多选题)居民甲将房屋出租给乙,乙经甲同意对承租房进行了装修并转租给丙。丙擅自更改房屋承重结构,导致房屋受损。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无论有无约定,乙均有权于租赁期满时请求甲补偿装修费用 B甲可请求丙承担违约责任 C甲可请求丙承担侵权责任 D甲可请求乙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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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本题正确答案是CD,你的答案是ACD。回答错误

统计 全站数据: 本题共被作答144次,正确率为79.17%,易错项为A 解析

BC项:居民甲与乙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甲与丙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甲不可请求丙承担违约责任。所以,C项正确,B项错误。

D项:承租人乙未经过出租人甲的同意进行合法转租,乙实施违约行为,所以甲可以请求乙承担违约责任,所以,D项正确。

A项:《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12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A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CD。

考点 租赁合同

笔记

编辑笔记 61(多选题)周某以6000元的价格向吴某出售一台电脑,双方约定五个月内付清货款,每月支付1200元,在全部价款付清前电脑所有权不转移。合同生效后,周某将电脑交给吴某使用。期间,电脑出现故障,吴某将电脑交周某修理,但周某修好后以6200元的价格将该电脑出售并交付给不知情的王某。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王某可以取得该电脑所有权

B在吴某无力支付最后一个月的价款时,周某可行使取回权

C如吴某未支付到期货款达1800元,周某可要求其一次性支付剩余货款

D如吴某未支付到期货款达1800元,周某可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吴某支付一定的电脑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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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本题正确答案是ACD,回答正确

统计

全站数据: 本题共被作答139次,正确率为53.96%,易错项为B 解析

A项:周某与吴某约定在全部价款付清前电脑的所有权不发生转移,所以周某仍然是电脑的所有权人,周某修好电脑之后以6200元的价格将电脑出售给不知情的王某并且完成交付,所以王某取得电脑的所有权。所以,A项正确。

CD项:《合同法》第167条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吴某未支付的价款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所以,周某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所以,CD项正确。

B项:《买卖合同解释》第36条规定:“(所有权保留)买受人已经支付标的物总价款的百分之七十五以上,出卖人主张取回标的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吴某无力支付最后一个月的价款,但其已经支付的价款超过标的物总价款的75%,所以不可以形式取回权。所以,B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ACD。

考点

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与其他所有权

笔记

编辑笔记 62(多选题)著作权人Y认为网络服务提供者Z的服务所涉及的作品侵犯了自己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向Z提交书面通知要求其删除侵权作品。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Y的通知书应当包含该作品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明材料

BZ接到书面通知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删除涉嫌侵权作品,同时将通知书转送提供该作品的服务对象

C服务对象接到Z转送的书面通知后,认为提供的作品未侵犯Y的权利的,可以向Z提出书面说明,要求恢复被删除作品

DZ收到服务对象的书面说明后应即恢复被删除作品,同时将服务对象的说明转送Y的,则Y不得再通知Z删除该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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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本题正确答案是ACD,你的答案是BCD。回答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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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站数据: 本题共被作答143次,正确率为6.29%,易错项为B 解析

A项:《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十四条,对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或者提供搜索、链接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权利人认为其服务所涉及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侵犯自己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或者被删除、改变了自己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可以向该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交书面通知,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删除该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断开与该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链接。通知书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一)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联系方式和地址;

(二)要求删除或者断开链接的侵权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名称和网络地址;

(三)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明材料。权利人应当对通知书的真实性负责。所以,A项正确。

C项:《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十六条,服务对象接到网络服务提供者转送的通知书后,认为其提供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未侵犯他人权利的,可以向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交书面说明,要求恢复被删除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恢复与被断开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链接。书面说明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一)服务对象的姓名(名称)、联系方式和地址;

(二)要求恢复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名称和网络地址;

(三)不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明材料。服务对象应当对书面说明的真实性负责。所以,C项正确。

D项:《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十七条,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服务对象的书面说明后,应当立即恢复被删除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可以恢复与被断开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链接,同时将服务对象的书面说明转送权利人。权利人不得再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删除该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断开与该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链接。所以,D项正确。

B项:《侵权责任法》第36条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所以,B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ACD。

考点

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与责任

笔记

编辑笔记 63(多选题)甲作曲、乙填词,合作创作了歌曲《春风来》。甲拟将该歌曲授权歌星丙演唱,乙坚决反对。甲不顾反对,重新填词并改名为《秋风起》,仍与丙签订许可使用合同,并获报酬10万元。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春风来》的著作权由甲、乙共同享有 B甲侵害了《春风来》歌曲的整体著作权 C甲、丙签订的许可使用合同有效

D甲获得的10万元报酬应合理分配给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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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站数据: 本题共被作答134次,正确率为37.31%,易错项为D 解析

A项:歌曲《春风来》由甲作曲,乙填词。所以《春风来》的著作权由甲和乙共有。所以,A项正确。

C项:甲和丙的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并未违反法律规定,所以有效。所以,C项正确。

B项:《著作权法》第13条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甲对《春风来》重新填词,独自完成歌曲《秋风起》,该作品并未破坏《春风来》的完整性。所以,B项错误。

D项:歌曲《秋风起》的著作权归甲所有,所以,甲不需要将报酬分配给乙。所以,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AC。

考点

知识产权概述

笔记

编辑笔记 64(多选题)2010年,甲饮料厂开始制造并销售“香香”牌果汁并已产生一定影响。甲在外地的经销商乙发现甲尚未注册“香香”商标,就于2014年在果汁和碳酸饮料两类商品上同时注册了“香香”商标,但未实际使用。2015年,乙与丙饮料厂签订商标转让协议,将果汁类“香香”商标转让给了丙。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可随时请求宣告乙注册的果汁类“香香”商标无效

B乙应将注册在果汁和碳酸饮料上的“香香”商标一并转让给丙 C乙就果汁和碳酸饮料两类商品注册商标必须分别提出注册申请

D甲可在果汁产品上附加区别标识,并在原有范围内继续使用“香香”商标 收起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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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站数据: 本题共被作答137次,正确率为34.31%,易错项为C 解析

B项:《商标法》第42条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乙在果汁和碳酸饮料上同时注册商标,果汁和碳酸饮料属于类似商品。所以,B项正确。

D项:《商标法》第59条规定:“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注册前,他人已经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先于商标注册人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该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适当区别标识。”所以,D项正确。

A项:《商标法》第45条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 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所以,A项错误。

C项:《商标法》第22条 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所以,C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BD。

考点

商标权的取得商标权的内容

笔记

编辑笔记

第三篇:2011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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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三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甲公司在城市公园旁开发预售期房,乙、丙等近百人一次性支付了购房款,总额近8000万元。但甲公司迟迟未开工,按期交房无望。乙、丙等购房人多次集体去甲公司交涉无果,险些引发群体性事件。面对疯涨房价,乙、丙等购房人为另行购房,无奈与甲公司签订《退款协议书》,承诺放弃数额巨大利息、违约金的支付要求,领回原购房款。经咨询,乙、丙等购房人起诉甲公司。下列哪一说法准确体现了公平正义的有关要求?

A.《退款协议书》虽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但为兼顾情理,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变更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B.《退款协议书》是甲公司胁迫乙、丙等人订立的,为确保合法合理,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宣告该协议无效,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C.《退款协议书》的订立显失公平,为保护购房人的利益,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撤销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D.《退款协议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为确保利益均衡,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撤销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2.乙因病需要换肾,其兄甲的肾脏刚好配型成功,甲乙父母和甲均同意由甲捐肾。|学/法/网|因甲是精神病人,医院拒绝办理。后甲意外死亡,甲乙父母决定将甲的肾脏捐献给乙。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甲决定将其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有效

B.甲生前,其父母决定将甲的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有效

C.甲死后,其父母决定将甲的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有效

D.甲死后,其父母决定将甲的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无效

3.王某是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甲公司名义向乙公司发出书面要约,愿以10万元价格出售甲公司的一块清代翡翠。王某在函件发出后2小时意外死亡,乙公司回函表示愿意以该价格购买。甲公司新任法定代表人以王某死亡,且未经董事会同意为由拒绝。关于该要约,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无效

B.效力待定

C.可撤销

D.有效

4.甲委托乙销售一批首饰并交付,乙经甲同意转委托给丙。丙以其名义与丁签订买卖合同,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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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将这批首饰以高于市场价10%的价格卖给丁,并赠其一批箱包。丙因此与戊签订箱包买卖合同。丙依约向丁交付首饰,但因戊不能向丙交付箱包,导致丙无法向丁交付箱包。丁拒绝向丙支付首饰款。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乙的转委托行为无效

B.丙与丁签订的买卖合同直接约束甲和丁

C.丙应向甲披露丁,甲可以行使丙对丁的权利

D.丙应向丁披露戊,丁可以行使丙对戊的权利

5.关于诉讼时效中断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欠乙10万元到期未还,乙要求甲先清偿8万元。乙的行为,仅导致8万元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B.甲和乙对丙因共同侵权而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计10万元,丙要求甲承担8万元。丙的行为,导致甲和乙对丙负担的连带债务诉讼时效均中断

C.乙欠甲8万元,丙欠乙10万元,甲对丙提起代位权诉讼。甲的行为,不会导致丙对乙的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D.乙欠甲10万元,甲将该债权转让给丙。自甲与丙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之日起,乙的10万元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6.周某从迅达汽车贸易公司购买了1辆车,约定周某试用10天,试用期满后3天内办理登记过户手续。试用期间,周某违反交通规则将李某撞成重伤。现周某困难,无力赔偿。关于李某受到的损害,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因在试用期间该车未交付,李某有权请求迅达公司赔偿

B.因该汽车未过户,不知该汽车已经出卖,李某有权请求迅达公司赔偿

C.李某有权请求周某赔偿,因周某是该汽车的使用人

D.李某有权请求周某和迅达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周某和迅达公司是共同侵权人

7.同升公司以一套价值100万元的设备作为抵押,向甲借款10万元,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同升公司又向乙借款80万元,以该套设备作为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同升公司欠丙货款20万元,将该套设备出质给丙。丙不小心损坏了该套设备送丁修理,因欠丁5万元修理费,该套设备被丁留置。关于甲、乙、丙、丁对该套设备享有的担保物权的清偿顺序,下列哪一排列是正确的?

A.甲乙丙丁

B.乙丙丁甲

C.丙丁甲乙

D.丁乙丙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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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物权人在其权利的实现上遇有某种妨害时,有权请求造成妨害事由发生的人排除此等妨害,称为物权请求权。关于物权请求权,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是独立于物权的一种行为请求权

B.可以适用债权的有关规定

C.不能与物权分离而单独存在

D.须依诉讼的方式进行

9.潘某与刘某相约出游,潘某在长江边拾得一块奇石,爱不释手,拟带回家。刘某说,《物权法》规定河流属于国家所有,这一行为可能属于侵占国家财产。关于潘某能否取得奇石的所有权,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不能,因为石头是河流的成分,长江属于国家所有,石头从河流中分离后仍然属于国家财产

B.可以,因为即使长江属于国家所有,但石头是独立物,经有关部门许可即可以取得其所有权

C.不能,因为即使石头是独立物,但长江属于国家所有,石头也属于国家财产

D.可以,因为即使长江属于国家所有,但石头是独立物、无主物,依先占的习惯可以取得其所有权

10.甲公司向银行贷款1000万元,乙公司和丙公司向银行分别出具担保函:“在甲公司不按时偿还1000万元本息时,本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关于乙公司和丙公司对银行的保证债务,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属于选择之债

B.属于连带之债

C.属于按份之债

D.属于多数人之债

11.甲乙双方拟订的借款合同约定:甲向乙借款11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乙在签字之前,要求甲为借款合同提供担保。丙应甲要求同意担保,并在借款合同保证人一栏签字,保证期间为1年。甲将有担保签字的借款合同交给乙。乙要求从11万元中预先扣除1万元利息,同时将借款期限和保证期间均延长为2年。甲应允,双方签字,乙依约将10万元交付给甲。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丙的保证期间为1年

B.丙无须承担保证责任

C.丙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D.丙应对10万元本息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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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甲公司对乙公司享有10万元债权,乙公司对丙公司享有20万元债权。甲公司将其债权转让给丁公司并通知了乙公司,丙公司未经乙公司同意,将其债务转移给戊公司。如丁公司对戊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戊公司下列哪一抗辩理由能够成立?

A.甲公司转让债权未获乙公司同意

B.丙公司转移债务未经乙公司同意

C.乙公司已经要求戊公司偿还债务

D.乙公司、丙公司之间的债务纠纷有仲裁条款约束

13.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并购协议:“甲公司以1亿元收购乙公司在丙公司中51%的股权。若股权过户后,甲公司未支付收购款,则乙公司有权解除并购协议。”后乙公司依约履行,甲公司却分文未付。乙公司向甲公司发送一份经过公证的《通知》:“鉴于你公司严重违约,建议双方终止协议,贵方向我方支付违约金;或者由贵方提出解决方案。”3日后,乙公司又向甲公司发送《通报》:“鉴于你公司严重违约,我方现终止协议,要求你方依约支付违约金。”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通知》送达后,并购协议解除

B.《通报》送达后,并购协议解除

C.甲公司对乙公司解除并购协议的权利不得提出异议

D.乙公司不能既要求终止协议,又要求甲公司支付违约金

14.2011年5月6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约,约定甲公司于6月1日付款,乙公司6月15日交付“连升”牌自动扶梯。合同签订后10日,乙公司销售他人的“连升”牌自动扶梯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质监局介入调查。合同签订后20日,甲、乙、丙公司三方合意,由丙公司承担付款义务。丙公司6月1日未付款。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交付自动扶梯

B.丙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交付自动扶梯

C.丙公司有权行使不安抗辩权

D.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和丙公司承担连带债务

15.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技术开发合同,未约定技术秘密成果的归属。甲公司按约支付了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后,乙公司交付了全部技术成果资料。后甲公司在未告知乙公司的情况下,以普通使用许可的方式许可丙公司使用该技术,乙公司在未告知甲公司的情况下,以独占使用许可的方式许可丁公司使用该技术。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该技术成果的使用权仅属于甲公司

B.该技术成果的转让权仅属于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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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的许可使用合同无效

D.乙公司与丁公司签订的许可使用合同无效

16.某诗人署名“漫动的音符”,在甲网站发表题为“天堂向左”的诗作,乙出版社的《现代诗集》收录该诗,丙教材编写单位将该诗作为范文编入《语文》教材,丁文学网站转载了该诗。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该诗人在甲网站署名方式不合法

B.“天堂向左”在《现代诗集》中被正式发表

C.丙可以不经该诗人同意使用“天堂向左”,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

D.丁网站未经该诗人和甲网站同意而转载,构成侵权行为

17.甲公司开发出一项发动机关键部件的技术,大大减少了汽车尾气排放。乙公司与甲公司签订书面合同受让该技术的专利申请权后不久,将该技术方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同时申请了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因该技术转让合同未生效,乙公司无权申请专利

B.因尚未依据该技术方案制造出产品,乙公司无权申请专利

C.乙公司获得专利申请权后,无权就同一技术方案同时申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

D.乙公司无权就该技术方案获得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

18.个体经营户王小小从事理发服务业,使用“一剪没”作为未注册商标长期使用,享有较高声誉。王小小通过签订书面合同许可其同一城区的表妹张薇薇使用“一剪没”商标从事理发业务。后张薇薇以自己的名义申请“一剪没”商标使用于理发业务并获得注册。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该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B.该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

C.王小小有权自“一剪没”注册之日起5年内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该注册商标

D.王小小有权自“一剪没”注册之日起5年内请求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

19.下列哪一情形不产生不当得利之债?

A.甲向乙借款10万元,1年后根据约定偿还本息15万元

B.甲不知诉讼时效已过,向债权人乙清偿债务

C.甲久别归家,误把乙的鸡当成自家的吃掉

D.甲雇用的装修工人,误把邻居乙的装修材料用于甲的房屋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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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刘某承包西瓜园,收获季节突然病故。好友刁某因联系不上刘某家人,便主动为刘某办理后事和照看西瓜园,并将西瓜卖出,获益5万元。其中,办理后事花费1万元、摘卖西瓜雇工费以及其他必要费用共5000元。刁某认为自己应得劳务费5000元。关于刁某的行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5万元属于不当得利

B.应向刘某家人给付3万元

C.应向刘某家人给付4万元

D.应向刘某家人给付3.5万元

21.黄某与唐某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约定财产平均分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全部由唐某偿还。经查,黄某以个人名义在婚姻存续期间向刘某借款10万元用于购买婚房。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刘某只能要求唐某偿还10万元

B.刘某只能要求黄某偿还10万元

C.如黄某偿还了10万元,则有权向唐某追偿10万元

D.如唐某偿还了10万元,则有权向黄某追偿5万元

22.甲与乙登记结婚3年后,乙向法院请求确认该婚姻无效。乙提出的下列哪一理由可以成立?

A.乙登记结婚的实际年龄离法定婚龄相差2年

B.甲婚前谎称是海归博士且有车有房,乙婚后发现上当受骗

C.甲与乙是表兄妹关系

D.甲以揭发乙父受贿为由胁迫乙结婚

23.下列哪一行为可引起放弃继承权的后果?

A.张某口头放弃继承权,本人承认

B.王某在遗产分割后放弃继承权

C.李某以不再赡养父母为前提,书面表示放弃其对父母的继承权

D.赵某与父亲共同发表书面声明断绝父子关系

24.甲到乙医院做隆鼻手术效果很好。乙为了宣传,分别在美容前后对甲的鼻子进行拍照(仅见鼻子和嘴部),未经甲同意将照片发布到丙网站的广告中,介绍该照片时使用甲的真实姓名。丙网站在收到甲的异议后立即作了删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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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乙医院和丙网站侵犯了甲的姓名权,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B.乙医院和丙网站侵犯了甲的姓名权,应承担按份赔偿责任

C.乙医院侵犯了甲的姓名权

D.乙医院和丙网站侵犯了甲的姓名权和肖像权,但丙网站可免于承担赔偿责任

25.白阳有限公司分立为阳春有限公司与白雪有限公司时,在对原债权人甲的关系上,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白阳公司应在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甲

B.甲在接到分立通知书后30日内,可要求白阳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C.甲可向分立后的阳春公司与白雪公司主张连带清偿责任

D.白阳公司在分立前可与甲就债务偿还问题签订书面协议

26.某市房地产主管部门领导王大伟退休后,与其友张

三、李四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房地产中介公司。王大伟不想让自己的名字出现在公司股东名册上,在未告知其弟王小伟的情况下,直接持王小伟的身份证等证件,将王小伟登记为公司股东。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公司股东应是王大伟

B.公司股东应是王小伟

C.王大伟和王小伟均为公司股东

D.公司债权人有权请求王小伟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的责任

27.2009年,甲、乙、丙、丁共同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丙以下列哪一理由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法院应予受理?

A.以公司董事长甲严重侵害其股东知情权,其无法与甲合作为由

B.以公司管理层严重侵害其利润分配请求权,其股东利益受重大损失为由

C.以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而未进行清算为由

D.以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为由

28.张平以个人独资企业形式设立“金地”肉制品加工厂。2011年5月,因瘦肉精事件影响,张平为减少风险,打算将加工厂改换成一人有限公司形式。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因原投资人和现股东均为张平一人,故加工厂不必进行清算即可变更登记为一人有限公司

B.新成立的一人有限公司仍可继续使用原商号“金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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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张平为设立一人有限公司,须一次足额缴纳其全部出资额

D.如张平未将一人有限公司的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则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9.甲、乙、丙、丁打算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各合伙人不得以劳务作为出资

B.如乙仅以其房屋使用权作为出资,则不必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

C.该合伙企业名称中不得以任何一个合伙人的名字作为商号或字号

D.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并经登记后生效

30.赵、钱、孙、李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经全体合伙人会议决定,委托赵与钱执行合伙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孙、李仍享有执行合伙事务的权限

B.孙、李有权监督赵、钱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C.如赵单独执行某一合伙事务,钱可以对赵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

D.如赵执行事务违反合伙协议,孙、李有权决定撤销对赵的委托

31.2010年8月1日,某公司申请破产。8月10日,法院受理并指定了管理人。该公司出现的下列哪一行为属于《破产法》中的欺诈破产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法院予以撤销?

A.2009年7月5日,将市场价格100万元的仓库以30万元出售给母公司

B.2009年10月15日,将公司一辆价值30万元的汽车赠与甲

C.2010年5月5日,向乙银行偿还欠款50万元及利息4万元

D.2010年6月10日,以协议方式与债务人丙相互抵销20万元债务

32.甲公司开具一张金额50万元的汇票,收款人为乙公司,付款人为丙银行。乙公司收到后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乙公司将票据背书转让给丁公司后即退出票据关系

B.丁公司的票据债务人包括乙公司和丙银行,但不包括甲公司

C.乙公司背书转让时不得附加任何条件

D.如甲公司在出票时于汇票上记载有“不得转让”字样,则乙公司的背书转让行为依然有效,但持票人不得向甲行使追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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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股票和债券是我国《证券法》规定的主要证券类型。关于股票与债券的比较,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都可以成为股票和债券的发行主体

B.股票和债券具有相同的风险性

C.债券的流通性强于股票的流通性

D.股票代表股权,债券代表债权

34.张三向保险公司投保了汽车损失险。某日,张三的汽车被李四撞坏,花去修理费5000元。张三向李四索赔,双方达成如下书面协议:张三免除李四修理费1000元,李四将为张三提供3次免费咨询服务,剩余的4000元由张三向保险公司索赔。后张三请求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支付保险金5000元。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保险公司应当按保险合同全额支付保险金5000元,且不得向李四求偿

B.保险公司仅应当承担4000元保险金的赔付责任,且有权向李四求偿

C.因张三免除了李四1000元的债务,保险公司不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

D.保险公司应当全额支付5000元保险金,再向李四求偿

35.关于民事诉讼法的性质,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根据其调整的社会关系,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

B.根据其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

C.根据其规定的内容,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

D.根据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标准,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

36.关于民事仲裁与民事诉讼的区别,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具有给付内容的生效判决书都具有执行力,具有给付内容的生效裁决书没有执行力

B.诉讼中当事人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在仲裁中不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C.仲裁不需对案件进行开庭审理,诉讼原则上要对案件进行开庭审理

D.仲裁机构是民间组织,法院是国家机关

37.甲因乙久拖房租不付,向法院起诉,要求乙支付半年房租6000元。在案件开庭审理前,甲提出书面材料,表示时间已过去1个月,乙应将房租增至7000元。关于法院对甲增加房租的要求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作为新的诉讼受理,合并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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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作为诉讼标的变更,另案审理

C.作为诉讼请求增加,继续审理

D.不予受理,告知甲可以另行起诉

38.关于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在民事诉讼中的具体体现,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当事人有权决定是否委托代理人代为进行诉讼,是诉讼权利平等原则的体现

B.当事人均有权委托代理人代为进行诉讼,是处分原则的体现

C.原告与被告在诉讼中有一些不同但相对等的权利,是同等原则的体现

D.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不仅要自愿,内容也不得违法,是法院调解自愿和合法原则的体现

39.根据《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关于中级法院,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既可受理一审涉外案件,也可受理一审非涉外案件

B.审理案件组成合议庭时,均不可邀请陪审员参加

C.审理案件均须以开庭审理的方式进行

D.对案件所作出的判决均为生效判决

40.吴某被王某打伤后诉至法院,王某败诉。一审判决书送达王某时,其当即向送达人郑某表示上诉,但因其不识字,未提交上诉状。关于王某行为的法律效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王某已经表明上诉,产生上诉效力

B.郑某将王某的上诉要求告知法院后,产生上诉效力

C.王某未提交上诉状,不产生上诉效力

D.王某口头上诉经二审法院同意后,产生上诉效力

41.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理论,关于期间,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法定期间都是不可变期间,指定期间都是可变期间

B.法定期间的开始日及期间中遇有节假日的,应当在计算期间时予以扣除

C.当事人参加诉讼的在途期间不包括在期间内

D.遇有特殊情况,法院可依职权变更原确定的指定期间

42.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法院调解,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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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法院可以委托与当事人有特定关系的个人进行调解,达成协议的,法院应当依法予以确认

B.当事人在诉讼中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申请法院依法确认和解协议并制作调解书

C.法院制作的调解书生效后都具有执行力

D.法院调解书确定的担保条款的条件成就时,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43.下列哪一选项属于《民事诉讼法》直接规定、具有简易程序特点的内容?

A.原告起诉或被告答辩时要向法院提供明确的送达地址

B.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劳动合同纠纷在开庭审理时应先行调解

C.在简易程序中,法院指定举证期限可以少于30天

D.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时,审判组织一律采用独任制

44.二审法院根据当事人上诉和案件审理情况,对上诉案件作出相应裁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二审法院认为原判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认定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B.二审法院认为原判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认定清楚,但适用法律有错误,裁定发回重审

C.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是在案件未经开庭审理而作出的,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D.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二审法院合并审理,一并作出判决

45.三合公司诉两江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后判决两江公司败诉。此后,两江公司与海大公司合并成立了大江公司。在对两江公司财务进行审核时,发现了一份对前述案件事实认定极为重要的证据。关于该案的再审,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应当由两江公司申请再审并参加诉讼

B.应当由海大公司申请再审并参加诉讼

C.应当由大江公司申请再审并参加诉讼

D.应当由两江公司申请再审,但必须由大江公司参加诉讼

46.执行程序的参与分配制度对适用条件作了规定。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参与分配适用的条件?

A.被执行人的财产无法清偿所有的债权

B.被执行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而非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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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有多个申请人对同一被申请人享有债权

D.参与分配的债权只限于金钱债权

47.关于执行行为异议与案外人对诉讼标的异议的比较,|学/法/网|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异议都是在执行过程中提出

B.异议都应当向执行法院提出

C.申请异议当事人有部分相同

D.申请异议人对法院针对异议所作裁定不服,可采取的救济手段相同

48.某企业使用霉变面粉加工馒头,潜在受害人不可确定。甲、乙、丙、丁等20多名受害者提起损害赔偿诉讼,但未能推选出诉讼代表人。法院建议由甲、乙作为诉讼代表人,但丙、丁等人反对。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丙、丁等人作为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

B.丙、丁等人推选代表人参加诉讼

C.诉讼代表人由法院指定

D.在丙、丁等人不认可诉讼代表人情况下,本案裁判对丙、丁等人没有约束力

49.甲不履行仲裁裁决,乙向法院申请执行。甲拟提出不予执行的申请并提出下列证据证明仲裁裁决应不予执行。针对下列哪一选项,法院可裁定驳回甲的申请?

A.甲、乙没有订立仲裁条款或达成仲裁协议

B.仲裁庭组成违反法定程序

C.裁决事项超出仲裁机构权限范围

D.仲裁裁决没有根据经当事人质证的证据认定事实

50.根据《仲裁法》,仲裁庭作出的裁决书生效后,在下列哪一情形下仲裁庭不可进行补正?

A.裁决书认定的事实错误

B.裁决书中的文字错误

C.裁决书中的计算错误

D.裁决书遗漏了仲裁评议中记录的仲裁庭已经裁决的事项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51—85题,每题2分,共7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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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网·2011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三)

51.甲公司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乙公司,乙公司将其转包给丙公司,丙公司将部分工程包给由121个农民工组成的施工队。施工期间,丙公司拖欠施工队工程款达500万元之多,农民工因此踏上维权之路。丙公司以乙公司拖欠其工程款800万元为由、乙公司以甲公司拖欠其工程款1000万元为由均拒付欠款。施工队将甲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甲公司支付500万元。根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关于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法院应驳回施工队的诉讼请求,因甲公司与施工队无合同关系。法院不应以破坏合同相对性为代价,片面实现社会效果

B.法院应支持施工队的诉讼请求。法院不能简单以坚持合同的相对性为由否定甲公司的责任,从而造成农民工不断申诉,案结事不了

C.法院应当追加乙公司和丙公司为本案当事人。法院一并解决乙公司和丙公司的欠款纠纷,以避免机械执法,就案办案

D.法院可以追加乙公司和丙公司为本案当事人。法院加强保护农民工权益的力度,有利于推进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52.甲与乙离婚,甲乙的子女均已成年,与乙一起生活。甲与丙再婚后购买了一套房屋,登记在甲的名下。后甲因中风不能自理,常年卧床。丙见状离家出走达3年之久。甲乙的子女和乙想要回房屋,进行法律咨询。下列哪些意见是错误的?

A.因房屋登记在甲的名下,故属于甲个人房产

B.丙在甲中风后未尽妻子责任和义务,不能主张房产份额

C.甲乙的子女可以申请宣告丙失踪

D.甲本人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后,甲乙的子女可代理甲参与甲与丙的离婚诉讼

53.关于意思表示法律效力的判断,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在商场购买了一台液晶电视机,回家后发现其妻乙已在另一商场以更低折扣订了一台液晶电视机。甲认为其构成重大误解,有权撤销买卖

B.甲向乙承诺,以其外籍华人身份在婚后为乙办外国绿卡。婚后,乙发现甲是在逃通缉犯。乙有权以甲欺诈为由撤销婚姻

C.甲向乙银行借款,乙银行要求甲提供担保。丙为帮助甲借款,以举报丁偷税漏税相要挟,迫使其为甲借款提供保证,乙银行对此不知情。丁有权以其受到胁迫为由撤销保证

D.甲患癌症,其妻乙和医院均对甲隐瞒其病情。经与乙协商,甲投保人身保险,指定身故受益人为乙。保险公司有权以乙欺诈为由撤销合同

54.甲公司从乙公司采购10袋菊花茶,约定:“在乙公司交付菊花茶后,甲公司应付货款10万元。”丙公司提供担保函:“若甲公司不依约付款,则由丙公司代为支付。”乙公司交付的菊花茶中有2袋经过硫磺熏蒸,无法饮用,价值2万元。乙公司要求甲公司付款未果,便要求丙公司付款10万元。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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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网·2011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三)

A.如丙公司知情并向乙公司付款10万元,则丙公司只能向甲公司追偿8万元

B.如丙公司不知情并向乙公司付款10万元,则乙公司会构成不当得利

C.如甲公司付款债务诉讼时效已过,丙公司仍向乙公司付款8万元,则丙公司不得向甲公司追偿

D.如丙公司放弃对乙公司享有的先诉抗辩权,仍向乙公司付款8万元,则丙公司不得向甲公司追偿

55.吴某和李某共有一套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吴某名下。2010年2月1日,法院判决吴某和李某离婚,并且判决房屋归李某所有,但是并未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3月1日,李某将该房屋出卖给张某,张某基于对判决书的信赖支付了50万元价款,并入住了该房屋。4月1日,吴某又就该房屋和王某签订了买卖合同,王某在查阅了房屋登记簿确认房屋仍归吴某所有后,支付了50万元价款,并于5月10日办理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5月10日前,吴某是房屋所有权人

B.2月1日至5月10日,李某是房屋所有权人

C.3月1日至5月10日,张某是房屋所有权人

D.5月10日后,王某是房屋所有权人

56.关于共有,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对于共有财产,部分共有人主张按份共有,部分共有人主张共同共有,如不能证明财产是按份共有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共有

B.按份共有人对共有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C.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权利平等,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D.对共有物的分割,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

57.丁某将其所有的房屋出租给方某,方某将该房屋转租给唐某。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丁某在租期内基于房屋所有权可以对方某主张返还请求权,方某可以基于其与丁某的合法的租赁关系主张抗辩权

B.方某未经丁某同意将房屋转租,并已实际交付给唐某租用,则丁某无权请求唐某返还房屋

C.如丁某与方某的租赁合同约定,方某未经丁某同意将房屋转租,丁某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则在合同解除后,其有权请求唐某返还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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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网·2011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三)

D.如丁某与方某的租赁合同约定,方某未经丁某同意将房屋转租,丁某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则在合同解除后,在丁某向唐某请求返还房屋时,唐某可以基于与方某的租赁关系进行有效的抗辩

58.下列甲与乙签订的哪些合同有效?

A.甲与乙签订商铺租赁合同,约定待办理公证后合同生效。双方未办理合同公证,甲交付商铺后,乙支付了第1个月的租金

B.甲与乙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甲将其对丙公司享有的90%股权转让给乙,乙支付1亿元股权受让款。但此前甲已将该股权转让给丁

C.甲与乙签订相机买卖合同,相机尚未交付,也未付款。后甲又就出卖该相机与丙签订买卖合同

D.甲将商铺出租给丙后,将该商铺出卖给乙,但未通知丙

59.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10万元建材买卖合同后,乙交付建材,甲公司未付建材款。甲公司将该建材用于丙公司办公楼装修,丙公司需向甲公司支付15万元装修款,其中5万元已经支付完毕。丙公司给乙公司出具《担保函》:“本公司同意以欠甲公司的10万元装修款担保甲公司欠乙公司的10万元建材款。”乙公司对此并无异议。后,甲公司对乙公司的债务、丙公司对甲公司的债务均届期未偿,且甲公司怠于向丙公司主张债权。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乙公司对丙公司享有应收账款质权

B.丙公司应对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C.乙公司可以对丙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

D.乙公司可以要求并存债务承担人丙公司清偿债务

60.梁某与甲旅游公司签订合同,约定梁某参加甲公司组织的旅游团赴某地旅游。旅游出发前15日,梁某因出差通知甲公司,由韩某替代跟团旅游。旅游行程一半,甲公司不顾韩某反对,将其旅游业务转给乙公司。乙公司组织游客参观某森林公园,该公园所属观光小火车司机操作失误致火车脱轨,韩某遭受重大损害。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即使甲公司不同意,梁某仍有权将旅游合同转让给韩某

B.韩某有权请求甲公司和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C.韩某有权请求某森林公园承担赔偿责任

D.韩某有权请求小火车司机承担赔偿责任

61.我国《着作权法》不适用于下列哪些选项?

A.法院判决书

B.《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官方中文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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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网·2011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三)

C.《伯尔尼公约》成员国国民的未发表且未经我国有关部门审批的境外影视作品

D.奥运会开幕式火炬点燃仪式的创意

62.甲电视台模仿某境外电视节目创作并录制了一档新娱乐节目,尚未播放。乙闭路电视台贿赂甲电视台工作人员贺某复制了该节目,并将获得的复制品抢先播放。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乙电视台侵犯了甲电视台的播放权

B.乙电视台侵犯了甲电视台的复制权

C.贺某应当与乙电视台承担连带责任

D.贺某应承担补充责任

63.甲公司获得一项用于自行车雨伞装置的实用新型专利,发现乙公司生产的自行车使用了该技术,遂向法院起诉,要求乙公司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10万元。甲公司的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A.向乙公司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起诉

B.起诉时未向受理法院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该专利书面评价报告

C.将仅在说明书中表述而未在权利要求中记载的技术方案纳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D.举证期届满后法庭辩论终结前变更其主张的权利要求

64.甲公司通过签订商标普通许可使用合同许可乙公司使用其注册商标“童声”,核定使用的商品为儿童服装。合同约定发现侵权行为后乙公司可以其名义起诉。后乙公司发现个体户萧某销售假冒“童声”商标的儿童服装,萧某不能举证证明该批服装的合法来源。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乙公司必须在“童声”儿童服装上标明乙公司的名称和产地

B.该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自备案后生效

C.乙公司不能以其名义起诉,因为诉权不得约定转移

D.萧某应当承担停止销售和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

65.张某李某系夫妻,生有一子张甲和一女张乙。张甲于2007年意外去世,有一女丙。张某在2010年死亡,生前拥有个人房产一套,遗嘱将该房产处分给李某。关于该房产的继承,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李某可以通过张某的遗嘱继承该房产

B.丙可以通过代位继承要求对该房产进行遗产分割

C.继承人自张某死亡时取得该房产所有权

D.继承人自该房产变更登记后取得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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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网·2011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三)

66.甲女委托乙公司为其拍摄一套艺术照。不久,甲女发现丙网站有其多张半裸照片,受到众人嘲讽和指责。经查,乙公司未经甲女同意将其照片上传到公司网站做宣传,丁男下载后将甲女头部移植至他人半裸照片,上传到丙网站。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乙公司侵犯了甲女的肖像权

B.丁男侵犯了乙公司的着作权

C.丁男侵犯了甲女的名誉权

D.甲女有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67.甲系某品牌汽车制造商,发现已投入流通的某款车型刹车系统存在技术缺陷,即通过媒体和销售商发布召回该款车进行技术处理的通知。乙购买该车,看到通知后立即驱车前往丙销售公司,途中因刹车系统失灵撞上大树,造成伤害。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乙有权请求甲承担赔偿责任

B.乙有权请求丙承担赔偿责任

C.乙有权请求惩罚性赔偿

D.甲的责任是无过错责任

68.甲、乙、丙、丁拟设立一家商贸公司,就设立事宜分工负责,其中丙负责租赁公司运营所需仓库。因公司尚未成立,丙为方便签订合同,遂以自己名义与戊签订仓库租赁合同。关于该租金债务及其责任,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无论商贸公司是否成立,戊均可请求丙承担清偿责任

B.商贸公司成立后,如其使用该仓库,戊可请求其承担清偿责任

C.商贸公司成立后,戊即可请求商贸公司承担清偿责任

D.商贸公司成立后,戊即可请求丙和商贸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69.甲、乙、丙、丁计划设立一家从事技术开发的天际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公司设立协议,甲以其持有的君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的股权作为其出资。下列哪些情形会导致甲无法全面履行其出资义务?

A.君则公司章程中对该公司股权是否可用作对其他公司的出资形式没有明确规定

B.甲对君则公司尚未履行完毕其出资义务

C.甲已将其股权出质给其债权人戊

D.甲以其股权作为出资转让给天际公司时,君则公司的另一股东已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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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网·2011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三)

70.张

三、李

四、王五成立天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张

三、李四各以现金50万元出资,王五以价值20万元的办公设备出资。张三任公司董事长,李四任公司总经理。公司成立后,股东的下列哪些行为可构成股东抽逃出资的行为?

A.张三与自己所代表的公司签订一份虚假购货合同,以支付货款的名义,由天问公司支付给自己50万元

B.李四以公司总经理身份,与自己所控制的另一公司签订设备购置合同,将15万元的设备款虚报成65万元,并已由天问公司实际转账支付

C.王五擅自将天问公司若干贵重设备拿回家

D.3人决议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并进行分配

71.2009年3月,周、吴、郑、王以普通合伙企业形式开办一家湘菜馆。2010年7月,吴某因车祸死亡,其妻欧某为唯一继承人。在下列哪些情形中,欧某不能通过继承的方式取得该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资格?

A.吴某之父对欧某取得合伙人资格表示异议

B.合伙协议规定合伙人须具有国家一级厨师资格证,欧某不具有

C.郑某不愿意接纳欧某为合伙人

D.欧某因夫亡突遭打击,精神失常,经法院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72.中国海天公司与某国小宇公司准备成立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并签署了合资合同与章程,但海天公司迟迟未向主管机关报批。数月后,小宇公司因报批无望准备退出,但其为此次投资事宜已经花费70万元。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的相关规定,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如最终未能获得审批机关的批准,则双方之间的合资合同为无效合同

B.拟成立的合资企业的组织形式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合伙企业

C.小宇公司有权通过仲裁或者诉讼,请求海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报批义务

D.小宇公司可以请求海天公司赔偿其70万元的损失

73.2011年9月1日,某法院受理了湘江服装公司的破产申请并指定了管理人,管理人开始受理债权申报。下列哪些请求权属于可以申报的债权?

A.甲公司的设备余款给付请求权,但根据约定该余款的支付时间为2011年10月30日

B.乙公司请求湘江公司加工一批服装的合同履行请求权

C.丙银行的借款偿还请求权,但该借款已经设定财产抵押担保

D.当地税务机关对湘江公司作出的8万元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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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网·2011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三)

74.潇湘公司为支付货款向楚天公司开具一张金额为2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付款银行为甲银行。潇湘公司收到楚天公司货物后发现有质量问题,立即通知甲银行停止付款。另外,楚天公司尚欠甲银行贷款30万元未清偿。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该汇票须经甲银行承兑后才发生付款效力

B.根据票据的无因性原理,甲银行不得以楚天公司尚欠其贷款未还为由拒绝付款

C.如甲银行在接到潇湘公司通知后仍向楚天公司付款,由此造成的损失甲银行应承担责任

D.潇湘公司有权以货物质量瑕疵为由请求甲银行停止付款

75.依据《保险法》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原则上不得解除合同。下列哪些情形下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

A.人身保险中投保人在交纳首期保险费后未按期交纳后续保费

B.投保人虚报被保险人年龄,保险合同成立已1年6个月

C.投保人在投保时故意未告知投保汽车曾遇严重交通事故致发动机受损的事实

D.投保人未履行对保险标的安全维护之责任

76.南岳公司委托江北造船公司建造船舶一艘。船舶交付使用时南岳公司尚欠江北公司费用200万元。南岳公司以该船舶抵押向银行贷款500万元。后该船舶不慎触礁,需修理费50万元,有多名船员受伤,需医药费等40万元。如以该船舶的价值清偿上述债务,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修船厂的留置权优先于银行的抵押权

B.船员的赔偿请求权优先于修船厂的留置权

C.造船公司的造船费用请求权优先于银行的抵押权

D.银行的抵押权优先于修船厂的留置权

77.根据《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离婚诉讼,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B.一方当事人死亡的,诉讼终结

C.判决生效后,不允许当事人申请再审

D.原则上不公开审理,因其属于法定不公开审理案件范围

78.关于普通程序的重要性,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普通程序是一审诉讼案件的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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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网·2011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三)

B.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在普通程序中有集中体现

C.普通程序是民事审判程序中体系最完整、内容最丰富的程序

D.其它审判程序审理案件时遇有本程序没有特别规定的,应当适用普通程序的相关规定进行审理

79.关于民事起诉状应当包括的内容,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B.案由

C.诉讼请求

D.证据和证据来源

80.关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在诉讼中有自己独立的诉讼地位

B.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有权提出管辖异议

C.一审判决没有判决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不可以作为上诉人或被上诉人

D.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有权申请参加诉讼和参加案件的调解活动,与案件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

81.法院开庭审理时一方当事人未到庭,关于可能出现的法律后果,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延期审理

B.按原告撤诉处理

C.缺席判决

D.采取强制措施拘传未到庭的当事人到庭

82.关于法定诉讼代理人,下列哪些认识是正确的?

A.代理权的取得不是根据其所代理的当事人的委托授权

B.在诉讼中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代理被代理人实施所有诉讼行为

C.在诉讼中死亡的,产生与当事人死亡同样的法律后果

D.所代理的当事人在诉讼中取得行为能力的,法定诉讼代理人则自动转化为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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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网·2011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三)

83.根据证据理论和《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证人证言,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限制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可以附条件地作为证人

B.证人因出庭作证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提供证人的一方当事人承担

C.证人在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交换证据时出席陈述证言的,可视为出庭作证

D.“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关于证人证言证明力的规定

84.关于证明责任,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只有在待证事实处于真伪不明情况下,证明责任的后果才会出现

B.对案件中的同一事实,只有一方当事人负有证明责任

C.当事人对其主张的某一事实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必将承担败诉的后果

D.证明责任的结果责任不会在原、被告间相互转移

85.甲公司因乙公司拖欠货款向A县法院申请支付令,经审查甲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A县法院向乙公司发出支付令。乙公司收到支付令后在法定期间没有履行给付货款的义务,而是向A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承担因其提供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违约责任。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支付令失效

B.甲公司可以持支付令申请强制执行

C.A县法院应当受理乙公司的起诉

D.A县法院不应受理乙公司的起诉

三、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86—100题,每题2分,共30分。

(一)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由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1吨药材,乙公司付款100万元。乙公司将药材转卖给丙公司,并约定由甲公司向丙公司交付,丙公司收货后3日内应向乙支付价款120万元。

张某以自有汽车为乙公司的债权提供抵押担保,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约定:“在丙公司不付款时,乙公司有权就出卖该汽车的价款清偿自己的债权。”李某为这笔货款出具担保函:“在丙公司不付款时,由李某承担保证责任”。丙公司收到药材后未依约向乙公司支付120万元,乙公司向张某主张实现抵押权,同时要求李某承担保证责任。

张某见状,便将其汽车赠与刘某。刘某将该汽车作为出资,与钱某设立丁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学法网 www.teniu.cc 与法律人共成长!

学法网·2011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三)

并办理完出资手续。

丁公司员工方某驾驶该车接送酒店客人时,为躲避一辆逆行摩托车,将行人赵某撞伤。|学法/网|方某自行决定以丁公司名义将该车放在戊公司维修,为获得维修费的八折优惠,方某以其名义在与戊公司相关的庚公司为该车购买一套全新座垫。汽车修好后,方某将车取走交丁公司投入运营。戊公司要求丁公司支付维修费,否则对汽车行使留置权,丁公司回函请宽限一周。庚公司要求丁公司支付座垫费,丁公司拒绝。请回答第86—91题。

86.关于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合同的效力,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效力待定

B.为甲公司设定义务的约定无效

C.有效

D.无效

87.关于乙公司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乙公司不得向丙公司和李某一并提起诉讼

B.李某对乙公司享有先诉抗辩权

C.乙公司应先向张某主张实现抵押权

D.乙公司可以选择向张某主张实现抵押权或者向李某主张保证责任

88.在刘某办理出资手续后,关于汽车所有权人,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乙公司

B.张某

C.刘某

D.丁公司

89.关于对赵某的损害应承担侵权责任的主体,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方某

B.钱某和刘某

C.丁公司

D.摩托车主

90.关于汽车维修合同,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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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网·2011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三)

A.方某构成无因管理

B.方某构成无权代理

C.方某构成无权处分

D.方某构成表见代理

91.关于座垫费和维修费,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方某应向庚公司支付座垫费

B.丁公司应向庚公司支付座垫费

C.丁公司应向戊公司支付维修费

D.戊公司有权将汽车留置

(二)张、王、李、赵各出资四分之一,设立通程酒吧(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现围绕合伙份额转让、酒吧管理等事项,回答第92—94题。

92.酒吧开业半年后,张某在经营理念上与其他合伙人冲突,遂产生退出想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可将其份额转让给王某,且不必事先告知赵某、李某

B.可经王某、赵某同意后,将其份额转让给李某的朋友刘某

C.可主张发生其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向其他人要求立即退伙

D.可在不给合伙事务造成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要求退伙

93.酒吧开业1年后,经营环境急剧变化,全体合伙人开会,协商对策。按照《合伙企业法》规定,下列事项的表决属于有效表决的是:

A.张某认为“通程”二字没有吸引力,提议改为“同升酒吧”。王某、赵某同意,但李某反对

B.鉴于生意清淡,王某提议暂停业1个月,装修整顿。张某、赵某同意,但李某反对

C.鉴于酒吧之急需,赵某提议将其一批咖啡机卖给酒吧。张某、王某同意,但李某反对

D.鉴于4人缺乏酒吧经营之道,李某提议聘任其友汪某为合伙经营管理人。张某、王某同意,但赵某反对

94.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林某被聘任为酒吧经营管理人,在其受聘期间自主决定采取的下列管理措施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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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网·2011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三)

A.为改变经营结构扩大影响力,将经营范围扩展至法国红酒代理销售业务

B.为改变资金流量不足情况,以酒吧不动产为抵押,向某银行借款50万元

C.为营造气氛,以酒吧名义与某音乐师签约,约定音乐师每晚在酒吧表演 2小时

D.为整顿员工工作纪律,开除2名经常被顾客投诉的员工,招聘3名新员工

(三)2011年7月11日,A市升湖区法院受理了黎明丽(女)诉张成功(男)离婚案。|学/法网|7月13日,升湖区法院向张成功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学/法网|7月18日,张成功向升湖区法院提交了答辩状,未对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8月2日,张成功向升湖区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称其与黎明丽已分居2年,分别居住于A市安平区各自父母家中。A市升湖区法院以申请管辖权异议超过申请期限为由,裁定驳回张成功管辖权异议申请。后,升湖区法院查明情况,遂裁定将案件移送安平区法院。安平区法院接受移送,确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此案。

安平区法院在案件开庭审理时组织调解。

黎明丽声称:2005年12月,其与张成功结婚,后因张成功有第三者陈佳,感情已破裂,现要求离婚。黎明丽提出,离婚后儿子张好帅由其行使监护权,张成功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元。现双方存款36万元(存折在张成功手中),由2人平分,生活用品归各自所有,不存在其它共有财产分割争议。

张成功承认:2005年12月,其与黎明丽结婚,自己现在有了第三者,36万元存款在自己手中,同意离婚,同意生活用品归各自所有,同意不存在其它共有财产分割争议。不同意支付张好帅抚养费,因其是黎明丽与前男友所生。

黎明丽承认:张好帅是其与前男友所生,但在户籍登记上,张成功与张好帅为父子关系,多年来父子相称,形成事实上的父子关系,故要求张成功支付抚养费。

调解未能达成协议。在随后的庭审中,黎明丽坚持提出的请求;张成功对调解中承认的多数事实和同意的请求予以认可,但否认了有第三者一事,仍不同意支付张好帅抚养费。黎明丽要求法院通知第三者陈佳以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

安平区法院作出判决:解除黎明丽、张成功婚姻关系;张好帅由黎明丽行使监护权,张成功每月支付抚养费700元;存款双方平分,生活用品归个人所有,不存在其它共有财产分割争议。法院根据调解中被告承认自己有第三者的事实,认定双方感情破裂,张成功存在过失。请回答第95—100题。

95.关于本案管辖,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张成功行使管辖异议权符合法律的规定

B.张成功主张管辖异议的理由符合法律规定

C.升湖区法院驳回张成功的管辖异议符合法律规定

D.升湖区法院对案件进行移送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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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网·2011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三)

96.关于本案调解,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法院在开庭审理时先行调解的做法符合法律或司法解释规定

B.法院在开庭审理时如不先行组织调解,将违反法律或司法解释规定

C.当事人未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在当事人同意情况下可以再次组织调解

D.当事人未达成调解协议,法院未再次组织调解违法

97.对黎明丽要求陈佳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的请求,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法院可以根据黎明丽的请求,裁定追加陈佳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B.如张成功同意,法院可通知陈佳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名义参加诉讼

C.无论张成功是否同意,法院通知陈佳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名义参加诉讼都是错误的D.如陈佳同意,法院可通知陈佳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名义参加诉讼

98.下列双方当事人的承认,不构成证据制度中自认的是:

A.张成功承认与黎明丽存在婚姻关系

B.张成功承认家中存款36万在自己手中

C.张成功同意生活用品归各自所有

D.黎明丽承认张成功不是张好帅的亲生父亲

99.下列可以作为法院判决根据的选项是:

A.张成功承认与黎明丽没有其它财产分割争议

B.张成功承认家中36万存款在自己手中

C.黎明丽提出张成功每月应当支付张好帅抚养费1500元的主张

D.张成功在调解中承认自己有第三者

100.关于法院宣判时应当向双方当事人告知的内容,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上诉权利

B.上诉期限

C.上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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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判决生效前不得另行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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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11年最新司法考试真题卷三

2011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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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甲公司在城市公园旁开发预售期房,乙、丙等近百人一次性支付了购房款,总额近8000万元。但甲公司迟迟未开工,按期交房无望。乙、丙等购房人多次集体去甲公司交涉无果,险些引发群体性事件。面对疯涨房价,乙、丙等购房人为另行购房,无奈与甲公司签订《退款协议书》,承诺放弃数额巨大利息、违约金的支付要求,领回原购房款。经咨询,乙、丙等购房人起诉甲公司。下列哪一说法准确体现了公平正义的有关要求?

A.《退款协议书》虽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但为兼顾情理,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变更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B.《退款协议书》是甲公司胁迫乙、丙等人订立的,为确保合法合理,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宣告该协议无效,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C.《退款协议书》的订立显失公平,为保护购房人的利益,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撤销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D.《退款协议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为确保利益均衡,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撤销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2.乙因病需要换肾,其兄甲的肾脏刚好配型成功,甲乙父母和甲均同意由甲捐肾。|学/法/网|因甲是精神病人,医院拒绝办理。后甲意外死亡,甲乙父母决定将甲的肾脏捐献给乙。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甲决定将其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有效

B.甲生前,其父母决定将甲的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有效

C.甲死后,其父母决定将甲的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有效

D.甲死后,其父母决定将甲的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无效

3.王某是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甲公司名义向乙公司发出书面要约,愿以10万元价格出售甲公司的一块清代翡翠。王某在函件发出后2小时意外死亡,乙公司回函表示愿意以该价格购买。甲公司新任法定代表人以王某死亡,且未经董事会同意为由拒绝。关于该要约,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无效

B.效力待定

C.可撤销

D.有效

4.甲委托乙销售一批首饰并交付,乙经甲同意转委托给丙。丙以其名义与丁签订买卖合同,约定将这批首饰以高于市场价10%的价格卖给丁,并赠其一批箱包。丙因此与戊签订箱包买卖合同。丙依约向丁交付首饰,但因戊不能向丙交付箱包,导致丙无法向丁交付箱包。丁拒绝向丙支付首饰款。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乙的转委托行为无效

B.丙与丁签订的买卖合同直接约束甲和丁

C.丙应向甲披露丁,甲可以行使丙对丁的权利

D.丙应向丁披露戊,丁可以行使丙对戊的权利

5.关于诉讼时效中断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欠乙10万元到期未还,乙要求甲先清偿8万元。乙的行为,仅导致8万元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B.甲和乙对丙因共同侵权而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计10万元,丙要求甲承担8万元。丙的行为,导致甲和乙对丙负担的连带债务诉讼时效均中断

C.乙欠甲8万元,丙欠乙10万元,甲对丙提起代位权诉讼。甲的行为,不会导致丙对乙的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D.乙欠甲10万元,甲将该债权转让给丙。自甲与丙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之日起,乙的10万元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6.周某从迅达汽车贸易公司购买了1辆车,约定周某试用10天,试用期满后3天内办理登记过户手续。试用期间,周某违反交通规则将李某撞成重伤。现周某困难,无力赔偿。关于李某受到的损害,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因在试用期间该车未交付,李某有权请求迅达公司赔偿

B.因该汽车未过户,不知该汽车已经出卖,李某有权请求迅达公司赔偿

C.李某有权请求周某赔偿,因周某是该汽车的使用人

D.李某有权请求周某和迅达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周某和迅达公司是共同侵权人

7.同升公司以一套价值100万元的设备作为抵押,向甲借款10万元,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同升公司又向乙借款80万元,以该套设备作为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同升公司欠丙货款20万元,将该套设备出质给丙。丙不小心损坏了该套设备送丁修理,因欠丁5万元修理费,该套设备被丁留置。关于甲、乙、丙、丁对该套设备享有的担保物权的清偿顺序,下列哪一排列是正确的?

A.甲乙丙丁

B.乙丙丁甲

C.丙丁甲乙

D.丁乙丙甲

8.物权人在其权利的实现上遇有某种妨害时,有权请求造成妨害事由发生的人排除此等妨害,称为物权请求权。关于物权请求权,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是独立于物权的一种行为请求权

B.可以适用债权的有关规定

C.不能与物权分离而单独存在

D.须依诉讼的方式进行

9.潘某与刘某相约出游,潘某在长江边拾得一块奇石,爱不释手,拟带回家。刘某说,《物权法》规定河流属于国家所有,这一行为可能属于侵占国家财产。关于潘某能否取得奇石的所有权,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不能,因为石头是河流的成分,长江属于国家所有,石头从河流中分离后仍然属于国家财产

B.可以,因为即使长江属于国家所有,但石头是独立物,经有关部门许可即可以取得其所有权

C.不能,因为即使石头是独立物,但长江属于国家所有,石头也属于国家财产

D.可以,因为即使长江属于国家所有,但石头是独立物、无主物,依先占的习惯可以取得其所有权

10.甲公司向银行贷款1000万元,乙公司和丙公司向银行分别出具担保函:“在甲公司不按时偿还1000万元本息时,本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关于乙公司和丙公司对银行的保证债务,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属于选择之债

B.属于连带之债

C.属于按份之债

D.属于多数人之债

11.甲乙双方拟订的借款合同约定:甲向乙借款11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乙在签字之前,要求甲为借款合同提供担保。丙应甲要求同意担保,并在借款合同保证人一栏签字,保证期间为1年。甲将有担保签字的借款合同交给乙。乙要求从11万元中预先扣除1万元利息,同时将借款期限和保证期间均延长为2年。甲应允,双方签字,乙依约将10万元交付给甲。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丙的保证期间为1年

B.丙无须承担保证责任

C.丙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D.丙应对10万元本息承担保证责任

12.甲公司对乙公司享有10万元债权,乙公司对丙公司享有20万元债权。甲公司将其债权转让给丁公司并通知了乙公司,丙公司未经乙公司同意,将其债务转移给戊公司。如丁公司对戊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戊公司下列哪一抗辩理由能够成立?

A.甲公司转让债权未获乙公司同意

B.丙公司转移债务未经乙公司同意

C.乙公司已经要求戊公司偿还债务

D.乙公司、丙公司之间的债务纠纷有仲裁条款约束

13.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并购协议:“甲公司以1亿元收购乙公司在丙公司中51%的股权。若股权过户后,甲公司未支付收购款,则乙公司有权解除并购协议。”后乙公司依约履行,甲公司却分文未付。乙公司向甲公司发送一份经过公证的《通知》:“鉴于你公司严重违约,建议双方终止协议,贵方向我方支付违约金;或者由贵方提出解决方案。”3日后,乙公司又向甲公司发送《通报》:“鉴于你公司严重违约,我方现终止协议,要求你方依约支付违约金。”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通知》送达后,并购协议解除

B.《通报》送达后,并购协议解除

C.甲公司对乙公司解除并购协议的权利不得提出异议

D.乙公司不能既要求终止协议,又要求甲公司支付违约金

14.2011年5月6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约,约定甲公司于6月1日付款,乙公司6月15日交付“连升”牌自动扶梯。合同签订后10日,乙公司销售他人的“连升”牌自动扶梯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质监局介入调查。合同签订后20日,甲、乙、丙公司三方合意,由丙公司承担付款义务。丙公司6月1日未付款。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交付自动扶梯

B.丙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交付自动扶梯

C.丙公司有权行使不安抗辩权

D.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和丙公司承担连带债务

15.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技术开发合同,未约定技术秘密成果的归属。甲公司按约支付了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后,乙公司交付了全部技术成果资料。后甲公司在未告知乙公司的情况下,以普通使用许可的方式许可丙公司使用该技术,乙公司在未告知甲公司的情况下,以独占使用许可的方式许可丁公司使用该技术。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该技术成果的使用权仅属于甲公司

B.该技术成果的转让权仅属于乙公司

C.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的许可使用合同无效

D.乙公司与丁公司签订的许可使用合同无效

16.某诗人署名“漫动的音符”,在甲网站发表题为“天堂向左”的诗作,乙出版社的《现代诗集》收录该诗,丙教材编写单位将该诗作为范文编入《语文》教材,丁文学网站转载了该诗。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该诗人在甲网站署名方式不合法

B.“天堂向左”在《现代诗集》中被正式发表

C.丙可以不经该诗人同意使用“天堂向左”,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

D.丁网站未经该诗人和甲网站同意而转载,构成侵权行为

17.甲公司开发出一项发动机关键部件的技术,大大减少了汽车尾气排放。乙公司与甲公司签订书面合同受让该技术的专利申请权后不久,将该技术方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同时申请了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因该技术转让合同未生效,乙公司无权申请专利

B.因尚未依据该技术方案制造出产品,乙公司无权申请专利

C.乙公司获得专利申请权后,无权就同一技术方案同时申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

D.乙公司无权就该技术方案获得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

18.个体经营户王小小从事理发服务业,使用“一剪没”作为未注册商标长期使用,享有较高声誉。王小小通过签订书面合同许可其同一城区的表妹张薇薇使用“一剪没”商标从事理发业务。后张薇薇以自己的名义申请“一剪没”商标使用于理发业务并获得注册。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该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B.该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

C.王小小有权自“一剪没”注册之日起5年内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该注册商标

D.王小小有权自“一剪没”注册之日起5年内请求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

19.下列哪一情形不产生不当得利之债?

A.甲向乙借款10万元,1年后根据约定偿还本息15万元

B.甲不知诉讼时效已过,向债权人乙清偿债务

C.甲久别归家,误把乙的鸡当成自家的吃掉

D.甲雇用的装修工人,误把邻居乙的装修材料用于甲的房屋装修

20.刘某承包西瓜园,收获季节突然病故。好友刁某因联系不上刘某家人,便主动为刘某办理后事和照看西瓜园,并将西瓜卖出,获益5万元。其中,办理后事花费1万元、摘卖西瓜雇工费以及其他必要费用共5000元。刁某认为自己应得劳务费5000元。关于刁某的行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5万元属于不当得利

B.应向刘某家人给付3万元

C.应向刘某家人给付4万元

D.应向刘某家人给付3.5万元

21.黄某与唐某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约定财产平均分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全部由唐某偿还。经查,黄某以个人名义在婚姻存续期间向刘某借款10万元用于购买婚房。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刘某只能要求唐某偿还10万元

B.刘某只能要求黄某偿还10万元

C.如黄某偿还了10万元,则有权向唐某追偿10万元

D.如唐某偿还了10万元,则有权向黄某追偿5万元

22.甲与乙登记结婚3年后,乙向法院请求确认该婚姻无效。乙提出的下列哪一理由可以成立?

A.乙登记结婚的实际年龄离法定婚龄相差2年

B.甲婚前谎称是海归博士且有车有房,乙婚后发现上当受骗

C.甲与乙是表兄妹关系

D.甲以揭发乙父受贿为由胁迫乙结婚

23.下列哪一行为可引起放弃继承权的后果?

A.张某口头放弃继承权,本人承认

B.王某在遗产分割后放弃继承权

C.李某以不再赡养父母为前提,书面表示放弃其对父母的继承权

D.赵某与父亲共同发表书面声明断绝父子关系

24.甲到乙医院做隆鼻手术效果很好。乙为了宣传,分别在美容前后对甲的鼻子进行拍照(仅

见鼻子和嘴部),未经甲同意将照片发布到丙网站的广告中,介绍该照片时使用甲的真实姓名。丙网站在收到甲的异议后立即作了删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乙医院和丙网站侵犯了甲的姓名权,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B.乙医院和丙网站侵犯了甲的姓名权,应承担按份赔偿责任

C.乙医院侵犯了甲的姓名权

D.乙医院和丙网站侵犯了甲的姓名权和肖像权,但丙网站可免于承担赔偿责任

25.白阳有限公司分立为阳春有限公司与白雪有限公司时,在对原债权人甲的关系上,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白阳公司应在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甲

B.甲在接到分立通知书后30日内,可要求白阳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C.甲可向分立后的阳春公司与白雪公司主张连带清偿责任

D.白阳公司在分立前可与甲就债务偿还问题签订书面协议

26.某市房地产主管部门领导王大伟退休后,与其友张

三、李四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房地产中介公司。王大伟不想让自己的名字出现在公司股东名册上,在未告知其弟王小伟的情况下,直接持王小伟的身份证等证件,将王小伟登记为公司股东。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公司股东应是王大伟

B.公司股东应是王小伟

C.王大伟和王小伟均为公司股东

D.公司债权人有权请求王小伟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的责任

27.2009年,甲、乙、丙、丁共同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丙以下列哪一理由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法院应予受理?

A.以公司董事长甲严重侵害其股东知情权,其无法与甲合作为由

B.以公司管理层严重侵害其利润分配请求权,其股东利益受重大损失为由

C.以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而未进行清算为由

D.以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为由

28.张平以个人独资企业形式设立“金地”肉制品加工厂。2011年5月,因瘦肉精事件影响,张平为减少风险,打算将加工厂改换成一人有限公司形式。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因原投资人和现股东均为张平一人,故加工厂不必进行清算即可变更登记为一人有限公司

B.新成立的一人有限公司仍可继续使用原商号“金地”

C.张平为设立一人有限公司,须一次足额缴纳其全部出资额

D.如张平未将一人有限公司的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则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9.甲、乙、丙、丁打算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各合伙人不得以劳务作为出资

B.如乙仅以其房屋使用权作为出资,则不必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

C.该合伙企业名称中不得以任何一个合伙人的名字作为商号或字号

D.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并经登记后生效

30.赵、钱、孙、李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经全体合伙人会议决定,委托赵与钱执行合伙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孙、李仍享有执行合伙事务的权限

B.孙、李有权监督赵、钱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C.如赵单独执行某一合伙事务,钱可以对赵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

D.如赵执行事务违反合伙协议,孙、李有权决定撤销对赵的委托

31.2010年8月1日,某公司申请破产。8月10日,法院受理并指定了管理人。该公司出现的下列哪一行为属于《破产法》中的欺诈破产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法院予以撤销?

A.2009年7月5日,将市场价格100万元的仓库以30万元出售给母公司

B.2009年10月15日,将公司一辆价值30万元的汽车赠与甲

C.2010年5月5日,向乙银行偿还欠款50万元及利息4万元

D.2010年6月10日,以协议方式与债务人丙相互抵销20万元债务

32.甲公司开具一张金额50万元的汇票,收款人为乙公司,付款人为丙银行。乙公司收到后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乙公司将票据背书转让给丁公司后即退出票据关系

B.丁公司的票据债务人包括乙公司和丙银行,但不包括甲公司

C.乙公司背书转让时不得附加任何条件

D.如甲公司在出票时于汇票上记载有“不得转让”字样,则乙公司的背书转让行为依然有效,但

持票人不得向甲行使追索权

33.股票和债券是我国《证券法》规定的主要证券类型。关于股票与债券的比较,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都可以成为股票和债券的发行主体

B.股票和债券具有相同的风险性

C.债券的流通性强于股票的流通性

D.股票代表股权,债券代表债权

34.张三向保险公司投保了汽车损失险。某日,张三的汽车被李四撞坏,花去修理费5000元。张三向李四索赔,双方达成如下书面协议:张三免除李四修理费1000元,李四将为张三提供3次免费咨询服务,剩余的4000元由张三向保险公司索赔。后张三请求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支付保险金5000元。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保险公司应当按保险合同全额支付保险金5000元,且不得向李四求偿

B.保险公司仅应当承担4000元保险金的赔付责任,且有权向李四求偿

C.因张三免除了李四1000元的债务,保险公司不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

D.保险公司应当全额支付5000元保险金,再向李四求偿

35.关于民事诉讼法的性质,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根据其调整的社会关系,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

B.根据其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

C.根据其规定的内容,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

D.根据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标准,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

36.关于民事仲裁与民事诉讼的区别,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具有给付内容的生效判决书都具有执行力,具有给付内容的生效裁决书没有执行力

B.诉讼中当事人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在仲裁中不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C.仲裁不需对案件进行开庭审理,诉讼原则上要对案件进行开庭审理

D.仲裁机构是民间组织,法院是国家机关

37.甲因乙久拖房租不付,向法院起诉,要求乙支付半年房租6000元。在案件开庭审理前,甲提出书面材料,表示时间已过去1个月,乙应将房租增至7000元。关于法院对甲增加房租的要求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作为新的诉讼受理,合并审理

B.作为诉讼标的变更,另案审理

C.作为诉讼请求增加,继续审理

D.不予受理,告知甲可以另行起诉

38.关于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在民事诉讼中的具体体现,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当事人有权决定是否委托代理人代为进行诉讼,是诉讼权利平等原则的体现

B.当事人均有权委托代理人代为进行诉讼,是处分原则的体现

C.原告与被告在诉讼中有一些不同但相对等的权利,是同等原则的体现

D.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不仅要自愿,内容也不得违法,是法院调解自愿和合法原则的体现

39.根据《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关于中级法院,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既可受理一审涉外案件,也可受理一审非涉外案件

B.审理案件组成合议庭时,均不可邀请陪审员参加

C.审理案件均须以开庭审理的方式进行

D.对案件所作出的判决均为生效判决

40.吴某被王某打伤后诉至法院,王某败诉。一审判决书送达王某时,其当即向送达人郑某表示上诉,但因其不识字,未提交上诉状。关于王某行为的法律效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王某已经表明上诉,产生上诉效力

B.郑某将王某的上诉要求告知法院后,产生上诉效力

C.王某未提交上诉状,不产生上诉效力

D.王某口头上诉经二审法院同意后,产生上诉效力

41.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理论,关于期间,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法定期间都是不可变期间,指定期间都是可变期间

B.法定期间的开始日及期间中遇有节假日的,应当在计算期间时予以扣除

C.当事人参加诉讼的在途期间不包括在期间内

D.遇有特殊情况,法院可依职权变更原确定的指定期间

42.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法院调解,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法院可以委托与当事人有特定关系的个人进行调解,达成协议的,法院应当依法予以确认

B.当事人在诉讼中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申请法院依法确认和解协议并制作调解书

C.法院制作的调解书生效后都具有执行力

D.法院调解书确定的担保条款的条件成就时,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43.下列哪一选项属于《民事诉讼法》直接规定、具有简易程序特点的内容?

A.原告起诉或被告答辩时要向法院提供明确的送达地址

B.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劳动合同纠纷在开庭审理时应先行调解

C.在简易程序中,法院指定举证期限可以少于30天

D.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时,审判组织一律采用独任制

44.二审法院根据当事人上诉和案件审理情况,对上诉案件作出相应裁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二审法院认为原判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认定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B.二审法院认为原判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认定清楚,但适用法律有错误,裁定发回重审

C.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是在案件未经开庭审理而作出的,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D.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二审法院合并审理,一并作出判决

45.三合公司诉两江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后判决两江公司败诉。此后,两江公司与海大公司合并成立了大江公司。在对两江公司财务进行审核时,发现了一份对前述案件事实认定极为重要的证据。关于该案的再审,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应当由两江公司申请再审并参加诉讼

B.应当由海大公司申请再审并参加诉讼

C.应当由大江公司申请再审并参加诉讼

D.应当由两江公司申请再审,但必须由大江公司参加诉讼

46.执行程序的参与分配制度对适用条件作了规定。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参与分配适用的条件?

A.被执行人的财产无法清偿所有的债权

B.被执行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而非自然人

C.有多个申请人对同一被申请人享有债权

D.参与分配的债权只限于金钱债权

47.关于执行行为异议与案外人对诉讼标的异议的比较,|学/法/网|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异议都是在执行过程中提出

B.异议都应当向执行法院提出

C.申请异议当事人有部分相同

D.申请异议人对法院针对异议所作裁定不服,可采取的救济手段相同

48.某企业使用霉变面粉加工馒头,潜在受害人不可确定。甲、乙、丙、丁等20多名受害者提起损害赔偿诉讼,但未能推选出诉讼代表人。法院建议由甲、乙作为诉讼代表人,但丙、丁等人反对。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丙、丁等人作为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

B.丙、丁等人推选代表人参加诉讼

C.诉讼代表人由法院指定

D.在丙、丁等人不认可诉讼代表人情况下,本案裁判对丙、丁等人没有约束力

49.甲不履行仲裁裁决,乙向法院申请执行。甲拟提出不予执行的申请并提出下列证据证明仲裁裁决应不予执行。针对下列哪一选项,法院可裁定驳回甲的申请?

A.甲、乙没有订立仲裁条款或达成仲裁协议

B.仲裁庭组成违反法定程序

C.裁决事项超出仲裁机构权限范围

D.仲裁裁决没有根据经当事人质证的证据认定事实

50.根据《仲裁法》,仲裁庭作出的裁决书生效后,在下列哪一情形下仲裁庭不可进行补正?

A.裁决书认定的事实错误

B.裁决书中的文字错误

C.裁决书中的计算错误

D.裁决书遗漏了仲裁评议中记录的仲裁庭已经裁决的事项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51—85题,每题2分,共70分。

51.甲公司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乙公司,乙公司将其转包给丙公司,丙公司将部分工程包给由121个农民工组成的施工队。施工期间,丙公司拖欠施工队工程款达500万元之多,农民工因此踏上维权之路。丙公司以乙公司拖欠其工程款800万元为由、乙公司以甲公司拖欠其工程款1000万元为由均拒付欠款。施工队将甲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甲公司支付500万元。根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关于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法院应驳回施工队的诉讼请求,因甲公司与施工队无合同关系。法院不应以破坏合同相对性为代价,片面实现社会效果

B.法院应支持施工队的诉讼请求。法院不能简单以坚持合同的相对性为由否定甲公司的责任,从而造成农民工不断申诉,案结事不了

C.法院应当追加乙公司和丙公司为本案当事人。法院一并解决乙公司和丙公司的欠款纠纷,以避免机械执法,就案办案

D.法院可以追加乙公司和丙公司为本案当事人。法院加强保护农民工权益的力度,有利于推进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52.甲与乙离婚,甲乙的子女均已成年,与乙一起生活。甲与丙再婚后购买了一套房屋,登记在甲的名下。后甲因中风不能自理,常年卧床。丙见状离家出走达3年之久。甲乙的子女和乙想要回房屋,进行法律咨询。下列哪些意见是错误的?

A.因房屋登记在甲的名下,故属于甲个人房产

B.丙在甲中风后未尽妻子责任和义务,不能主张房产份额

C.甲乙的子女可以申请宣告丙失踪

D.甲本人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后,甲乙的子女可代理甲参与甲与丙的离婚诉讼

53.关于意思表示法律效力的判断,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在商场购买了一台液晶电视机,回家后发现其妻乙已在另一商场以更低折扣订了一台液晶电视机。甲认为其构成重大误解,有权撤销买卖

B.甲向乙承诺,以其外籍华人身份在婚后为乙办外国绿卡。婚后,乙发现甲是在逃通缉犯。乙有权以甲欺诈为由撤销婚姻

C.甲向乙银行借款,乙银行要求甲提供担保。丙为帮助甲借款,以举报丁偷税漏税相要挟,迫使其为甲借款提供保证,乙银行对此不知情。丁有权以其受到胁迫为由撤销保证

D.甲患癌症,其妻乙和医院均对甲隐瞒其病情。经与乙协商,甲投保人身保险,指定身故受益人为乙。保险公司有权以乙欺诈为由撤销合同

54.甲公司从乙公司采购10袋菊花茶,约定:“在乙公司交付菊花茶后,甲公司应付货款10万元。”丙公司提供担保函:“若甲公司不依约付款,则由丙公司代为支付。”乙公司交付的菊花茶中有2袋经

过硫磺熏蒸,无法饮用,价值2万元。乙公司要求甲公司付款未果,便要求丙公司付款10万元。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如丙公司知情并向乙公司付款10万元,则丙公司只能向甲公司追偿8万元

B.如丙公司不知情并向乙公司付款10万元,则乙公司会构成不当得利

C.如甲公司付款债务诉讼时效已过,丙公司仍向乙公司付款8万元,则丙公司不得向甲公司追偿

D.如丙公司放弃对乙公司享有的先诉抗辩权,仍向乙公司付款8万元,则丙公司不得向甲公司追偿

55.吴某和李某共有一套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吴某名下。2010年2月1日,法院判决吴某和李某离婚,并且判决房屋归李某所有,但是并未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3月1日,李某将该房屋出卖给张某,张某基于对判决书的信赖支付了50万元价款,并入住了该房屋。4月1日,吴某又就该房屋和王某签订了买卖合同,王某在查阅了房屋登记簿确认房屋仍归吴某所有后,支付了50万元价款,并于5月10日办理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5月10日前,吴某是房屋所有权人

B.2月1日至5月10日,李某是房屋所有权人

C.3月1日至5月10日,张某是房屋所有权人

D.5月10日后,王某是房屋所有权人

56.关于共有,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对于共有财产,部分共有人主张按份共有,部分共有人主张共同共有,如不能证明财产是按份共有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共有

B.按份共有人对共有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C.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权利平等,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D.对共有物的分割,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

57.丁某将其所有的房屋出租给方某,方某将该房屋转租给唐某。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丁某在租期内基于房屋所有权可以对方某主张返还请求权,方某可以基于其与丁某的合法的租赁关系主张抗辩权

B.方某未经丁某同意将房屋转租,并已实际交付给唐某租用,则丁某无权请求唐某返还房屋

C.如丁某与方某的租赁合同约定,方某未经丁某同意将房屋转租,丁某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则

在合同解除后,其有权请求唐某返还房屋

D.如丁某与方某的租赁合同约定,方某未经丁某同意将房屋转租,丁某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则在合同解除后,在丁某向唐某请求返还房屋时,唐某可以基于与方某的租赁关系进行有效的抗辩

58.下列甲与乙签订的哪些合同有效?

A.甲与乙签订商铺租赁合同,约定待办理公证后合同生效。双方未办理合同公证,甲交付商铺后,乙支付了第1个月的租金

B.甲与乙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甲将其对丙公司享有的90%股权转让给乙,乙支付1亿元股权受让款。但此前甲已将该股权转让给丁

C.甲与乙签订相机买卖合同,相机尚未交付,也未付款。后甲又就出卖该相机与丙签订买卖合同

D.甲将商铺出租给丙后,将该商铺出卖给乙,但未通知丙

59.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10万元建材买卖合同后,乙交付建材,甲公司未付建材款。甲公司将该建材用于丙公司办公楼装修,丙公司需向甲公司支付15万元装修款,其中5万元已经支付完毕。丙公司给乙公司出具《担保函》:“本公司同意以欠甲公司的10万元装修款担保甲公司欠乙公司的10万元建材款。”乙公司对此并无异议。后,甲公司对乙公司的债务、丙公司对甲公司的债务均届期未偿,且甲公司怠于向丙公司主张债权。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乙公司对丙公司享有应收账款质权

B.丙公司应对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C.乙公司可以对丙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

D.乙公司可以要求并存债务承担人丙公司清偿债务

60.梁某与甲旅游公司签订合同,约定梁某参加甲公司组织的旅游团赴某地旅游。旅游出发前15日,梁某因出差通知甲公司,由韩某替代跟团旅游。旅游行程一半,甲公司不顾韩某反对,将其旅游业务转给乙公司。乙公司组织游客参观某森林公园,该公园所属观光小火车司机操作失误致火车脱轨,韩某遭受重大损害。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即使甲公司不同意,梁某仍有权将旅游合同转让给韩某

B.韩某有权请求甲公司和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C.韩某有权请求某森林公园承担赔偿责任

D.韩某有权请求小火车司机承担赔偿责任

61.我国《着作权法》不适用于下列哪些选项?

A.法院判决书

B.《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官方中文译文

C.《伯尔尼公约》成员国国民的未发表且未经我国有关部门审批的境外影视作品

D.奥运会开幕式火炬点燃仪式的创意

62.甲电视台模仿某境外电视节目创作并录制了一档新娱乐节目,尚未播放。乙闭路电视台贿赂甲电视台工作人员贺某复制了该节目,并将获得的复制品抢先播放。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乙电视台侵犯了甲电视台的播放权

B.乙电视台侵犯了甲电视台的复制权

C.贺某应当与乙电视台承担连带责任

D.贺某应承担补充责任

63.甲公司获得一项用于自行车雨伞装置的实用新型专利,发现乙公司生产的自行车使用了该技术,遂向法院起诉,要求乙公司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10万元。甲公司的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A.向乙公司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起诉

B.起诉时未向受理法院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该专利书面评价报告

C.将仅在说明书中表述而未在权利要求中记载的技术方案纳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D.举证期届满后法庭辩论终结前变更其主张的权利要求

64.甲公司通过签订商标普通许可使用合同许可乙公司使用其注册商标“童声”,核定使用的商品为儿童服装。合同约定发现侵权行为后乙公司可以其名义起诉。后乙公司发现个体户萧某销售假冒“童声”商标的儿童服装,萧某不能举证证明该批服装的合法来源。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乙公司必须在“童声”儿童服装上标明乙公司的名称和产地

B.该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自备案后生效

C.乙公司不能以其名义起诉,因为诉权不得约定转移

D.萧某应当承担停止销售和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

65.张某李某系夫妻,生有一子张甲和一女张乙。张甲于2007年意外去世,有一女丙。张某在2010年死亡,生前拥有个人房产一套,遗嘱将该房产处分给李某。关于该房产的继承,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李某可以通过张某的遗嘱继承该房产

B.丙可以通过代位继承要求对该房产进行遗产分割

C.继承人自张某死亡时取得该房产所有权

D.继承人自该房产变更登记后取得所有权

66.甲女委托乙公司为其拍摄一套艺术照。不久,甲女发现丙网站有其多张半裸照片,受到众人嘲讽和指责。经查,乙公司未经甲女同意将其照片上传到公司网站做宣传,丁男下载后将甲女头部移植至他人半裸照片,上传到丙网站。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乙公司侵犯了甲女的肖像权

B.丁男侵犯了乙公司的着作权

C.丁男侵犯了甲女的名誉权

D.甲女有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67.甲系某品牌汽车制造商,发现已投入流通的某款车型刹车系统存在技术缺陷,即通过媒体和销售商发布召回该款车进行技术处理的通知。乙购买该车,看到通知后立即驱车前往丙销售公司,途中因刹车系统失灵撞上大树,造成伤害。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乙有权请求甲承担赔偿责任

B.乙有权请求丙承担赔偿责任

C.乙有权请求惩罚性赔偿

D.甲的责任是无过错责任

68.甲、乙、丙、丁拟设立一家商贸公司,就设立事宜分工负责,其中丙负责租赁公司运营所需仓库。因公司尚未成立,丙为方便签订合同,遂以自己名义与戊签订仓库租赁合同。关于该租金债务及其责任,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无论商贸公司是否成立,戊均可请求丙承担清偿责任

B.商贸公司成立后,如其使用该仓库,戊可请求其承担清偿责任

C.商贸公司成立后,戊即可请求商贸公司承担清偿责任

D.商贸公司成立后,戊即可请求丙和商贸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69.甲、乙、丙、丁计划设立一家从事技术开发的天际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公司设立协议,甲以其持有的君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的股权作为其出资。下列哪些情形会导致甲无法全面履行其出资义务?

A.君则公司章程中对该公司股权是否可用作对其他公司的出资形式没有明确规定

B.甲对君则公司尚未履行完毕其出资义务

C.甲已将其股权出质给其债权人戊

D.甲以其股权作为出资转让给天际公司时,君则公司的另一股东已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

70.张

三、李

四、王五成立天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张

三、李四各以现金50万元出资,王五以价值20万元的办公设备出资。张三任公司董事长,李四任公司总经理。公司成立后,股东的下列哪些行为可构成股东抽逃出资的行为?

A.张三与自己所代表的公司签订一份虚假购货合同,以支付货款的名义,由天问公司支付给自己50万元

B.李四以公司总经理身份,与自己所控制的另一公司签订设备购置合同,将15万元的设备款虚报成65万元,并已由天问公司实际转账支付

C.王五擅自将天问公司若干贵重设备拿回家

D.3人决议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并进行分配

71.2009年3月,周、吴、郑、王以普通合伙企业形式开办一家湘菜馆。2010年7月,吴某因车祸死亡,其妻欧某为唯一继承人。在下列哪些情形中,欧某不能通过继承的方式取得该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资格?

A.吴某之父对欧某取得合伙人资格表示异议

B.合伙协议规定合伙人须具有国家一级厨师资格证,欧某不具有

C.郑某不愿意接纳欧某为合伙人

D.欧某因夫亡突遭打击,精神失常,经法院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72.中国海天公司与某国小宇公司准备成立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并签署了合资合同与章程,但海天公司迟迟未向主管机关报批。数月后,小宇公司因报批无望准备退出,但其为此次投资事宜已经花费70万元。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的相关规定,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如最终未能获得审批机关的批准,则双方之间的合资合同为无效合同

B.拟成立的合资企业的组织形式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合伙企业

C.小宇公司有权通过仲裁或者诉讼,请求海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报批义务

D.小宇公司可以请求海天公司赔偿其70万元的损失

73.2011年9月1日,某法院受理了湘江服装公司的破产申请并指定了管理人,管理人开始受理债权申报。下列哪些请求权属于可以申报的债权?

A.甲公司的设备余款给付请求权,但根据约定该余款的支付时间为2011年10月30日

B.乙公司请求湘江公司加工一批服装的合同履行请求权

C.丙银行的借款偿还请求权,但该借款已经设定财产抵押担保

D.当地税务机关对湘江公司作出的8万元行政处罚决定

74.潇湘公司为支付货款向楚天公司开具一张金额为2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付款银行为甲银行。潇湘公司收到楚天公司货物后发现有质量问题,立即通知甲银行停止付款。另外,楚天公司尚欠甲银行贷款30万元未清偿。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该汇票须经甲银行承兑后才发生付款效力

B.根据票据的无因性原理,甲银行不得以楚天公司尚欠其贷款未还为由拒绝付款

C.如甲银行在接到潇湘公司通知后仍向楚天公司付款,由此造成的损失甲银行应承担责任

D.潇湘公司有权以货物质量瑕疵为由请求甲银行停止付款

75.依据《保险法》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原则上不得解除合同。下列哪些情形下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

A.人身保险中投保人在交纳首期保险费后未按期交纳后续保费

B.投保人虚报被保险人年龄,保险合同成立已1年6个月

C.投保人在投保时故意未告知投保汽车曾遇严重交通事故致发动机受损的事实

D.投保人未履行对保险标的安全维护之责任

76.南岳公司委托江北造船公司建造船舶一艘。船舶交付使用时南岳公司尚欠江北公司费用200万元。南岳公司以该船舶抵押向银行贷款500万元。后该船舶不慎触礁,需修理费50万元,有多名船员受伤,需医药费等40万元。如以该船舶的价值清偿上述债务,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修船厂的留置权优先于银行的抵押权

B.船员的赔偿请求权优先于修船厂的留置权

C.造船公司的造船费用请求权优先于银行的抵押权

D.银行的抵押权优先于修船厂的留置权

77.根据《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离婚诉讼,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B.一方当事人死亡的,诉讼终结

C.判决生效后,不允许当事人申请再审

D.原则上不公开审理,因其属于法定不公开审理案件范围

78.关于普通程序的重要性,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普通程序是一审诉讼案件的审理程序

B.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在普通程序中有集中体现

C.普通程序是民事审判程序中体系最完整、内容最丰富的程序

D.其它审判程序审理案件时遇有本程序没有特别规定的,应当适用普通程序的相关规定进行审理

79.关于民事起诉状应当包括的内容,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B.案由

C.诉讼请求

D.证据和证据来源

80.关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在诉讼中有自己独立的诉讼地位

B.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有权提出管辖异议

C.一审判决没有判决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不可以作为上诉人或被上诉人

D.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有权申请参加诉讼和参加案件的调解活动,与案件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

81.法院开庭审理时一方当事人未到庭,关于可能出现的法律后果,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延期审理

B.按原告撤诉处理

C.缺席判决

D.采取强制措施拘传未到庭的当事人到庭

82.关于法定诉讼代理人,下列哪些认识是正确的?

A.代理权的取得不是根据其所代理的当事人的委托授权

B.在诉讼中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代理被代理人实施所有诉讼行为

C.在诉讼中死亡的,产生与当事人死亡同样的法律后果

D.所代理的当事人在诉讼中取得行为能力的,法定诉讼代理人则自动转化为委托代理人

83.根据证据理论和《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证人证言,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限制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可以附条件地作为证人

B.证人因出庭作证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提供证人的一方当事人承担

C.证人在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交换证据时出席陈述证言的,可视为出庭作证

D.“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关于证人证言证明力的规定

84.关于证明责任,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只有在待证事实处于真伪不明情况下,证明责任的后果才会出现

B.对案件中的同一事实,只有一方当事人负有证明责任

C.当事人对其主张的某一事实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必将承担败诉的后果

D.证明责任的结果责任不会在原、被告间相互转移

85.甲公司因乙公司拖欠货款向A县法院申请支付令,经审查甲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A县法院向乙公司发出支付令。乙公司收到支付令后在法定期间没有履行给付货款的义务,而是向A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承担因其提供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违约责任。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支付令失效

B.甲公司可以持支付令申请强制执行

C.A县法院应当受理乙公司的起诉

D.A县法院不应受理乙公司的起诉

三、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86—100题,每题2分,共30分。

(一)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由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1吨药材,乙公司付款100万元。乙公司将药材转卖给丙公司,并约定由甲公司向丙公司交付,丙公司收货后3日内应向乙支付价款120万元。

张某以自有汽车为乙公司的债权提供抵押担保,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约定:“在丙公司不付款时,乙公司有权就出卖该汽车的价款清偿自己的债权。”李某为这笔货款出具担保函:“在丙公司不付款时,由李某承担保证责任”。丙公司收到药材后未依约向乙公司支付120万元,乙公司向张某主张实现抵押权,同时要求李某承担保证责任。

张某见状,便将其汽车赠与刘某。刘某将该汽车作为出资,与钱某设立丁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并办理完出资手续。

丁公司员工方某驾驶该车接送酒店客人时,为躲避一辆逆行摩托车,将行人赵某撞伤。|学法/网|方某自行决定以丁公司名义将该车放在戊公司维修,为获得维修费的八折优惠,方某以其名义在与戊公司相关的庚公司为该车购买一套全新座垫。汽车修好后,方某将车取走交丁公司投入运营。戊公司要求丁公司支付维修费,否则对汽车行使留置权,丁公司回函请宽限一周。庚公司要求丁公司支付座垫费,丁公司拒绝。请回答第86—91题。

86.关于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合同的效力,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效力待定

B.为甲公司设定义务的约定无效

C.有效

D.无效

87.关于乙公司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乙公司不得向丙公司和李某一并提起诉讼

B.李某对乙公司享有先诉抗辩权

C.乙公司应先向张某主张实现抵押权

D.乙公司可以选择向张某主张实现抵押权或者向李某主张保证责任

88.在刘某办理出资手续后,关于汽车所有权人,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乙公司

B.张某

C.刘某

D.丁公司

89.关于对赵某的损害应承担侵权责任的主体,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方某

B.钱某和刘某

C.丁公司

D.摩托车主

90.关于汽车维修合同,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方某构成无因管理

B.方某构成无权代理

C.方某构成无权处分

D.方某构成表见代理

91.关于座垫费和维修费,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方某应向庚公司支付座垫费

B.丁公司应向庚公司支付座垫费

C.丁公司应向戊公司支付维修费

D.戊公司有权将汽车留置

(二)张、王、李、赵各出资四分之一,设立通程酒吧(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现围绕合伙份额转让、酒吧管理等事项,回答第92—94题。

92.酒吧开业半年后,张某在经营理念上与其他合伙人冲突,遂产生退出想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可将其份额转让给王某,且不必事先告知赵某、李某

B.可经王某、赵某同意后,将其份额转让给李某的朋友刘某

C.可主张发生其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向其他人要求立即退伙

D.可在不给合伙事务造成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要求退伙

93.酒吧开业1年后,经营环境急剧变化,全体合伙人开会,协商对策。按照《合伙企业法》规定,下列事项的表决属于有效表决的是:

A.张某认为“通程”二字没有吸引力,提议改为“同升酒吧”。王某、赵某同意,但李某反对

B.鉴于生意清淡,王某提议暂停业1个月,装修整顿。张某、赵某同意,但李某反对

C.鉴于酒吧之急需,赵某提议将其一批咖啡机卖给酒吧。张某、王某同意,但李某反对

D.鉴于4人缺乏酒吧经营之道,李某提议聘任其友汪某为合伙经营管理人。张某、王某同意,但赵某反对

94.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林某被聘任为酒吧经营管理人,在其受聘期间自主决定采取的下列管理措施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A.为改变经营结构扩大影响力,将经营范围扩展至法国红酒代理销售业务

B.为改变资金流量不足情况,以酒吧不动产为抵押,向某银行借款50万元

C.为营造气氛,以酒吧名义与某音乐师签约,约定音乐师每晚在酒吧表演 2小时

D.为整顿员工工作纪律,开除2名经常被顾客投诉的员工,招聘3名新员工

(三)2011年7月11日,A市升湖区法院受理了黎明丽(女)诉张成功(男)离婚案。|学/法网|7月13日,升湖区法院向张成功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学/法网|7月18日,张成功向升湖区法院提交了答辩状,未对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8月2日,张成功向升湖区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称其与黎明丽已分居2年,分别居住于A市安平区各自父母家中。A市升湖区法院以申请管辖权异议超过申请期限为由,裁定驳回张成功管辖权异议申请。后,升湖区法院查明情况,遂裁定将案件移送安平区法院。安平区法院接受移送,确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此案。

安平区法院在案件开庭审理时组织调解。

黎明丽声称:2005年12月,其与张成功结婚,后因张成功有第三者陈佳,感情已破裂,现要求离婚。黎明丽提出,离婚后儿子张好帅由其行使监护权,张成功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元。现双方存款36万元(存折在张成功手中),由2人平分,生活用品归各自所有,不存在其它共有财产分割争议。

张成功承认:2005年12月,其与黎明丽结婚,自己现在有了第三者,36万元存款在自己手中,同意离婚,同意生活用品归各自所有,同意不存在其它共有财产分割争议。不同意支付张好帅抚养费,因其是黎明丽与前男友所生。

黎明丽承认:张好帅是其与前男友所生,但在户籍登记上,张成功与张好帅为父子关系,多年来父子相称,形成事实上的父子关系,故要求张成功支付抚养费。

调解未能达成协议。在随后的庭审中,黎明丽坚持提出的请求;张成功对调解中承认的多数事实和同意的请求予以认可,但否认了有第三者一事,仍不同意支付张好帅抚养费。黎明丽要求法院通知第三者陈佳以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

安平区法院作出判决:解除黎明丽、张成功婚姻关系;张好帅由黎明丽行使监护权,张成功每月支付抚养费700元;存款双方平分,生活用品归个人所有,不存在其它共有财产分割争议。法院根据调解中被告承认自己有第三者的事实,认定双方感情破裂,张成功存在过失。请回答第95—100题。

95.关于本案管辖,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张成功行使管辖异议权符合法律的规定

B.张成功主张管辖异议的理由符合法律规定

C.升湖区法院驳回张成功的管辖异议符合法律规定

D.升湖区法院对案件进行移送符合法律规定

96.关于本案调解,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法院在开庭审理时先行调解的做法符合法律或司法解释规定

B.法院在开庭审理时如不先行组织调解,将违反法律或司法解释规定

C.当事人未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在当事人同意情况下可以再次组织调解

D.当事人未达成调解协议,法院未再次组织调解违法

97.对黎明丽要求陈佳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的请求,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法院可以根据黎明丽的请求,裁定追加陈佳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B.如张成功同意,法院可通知陈佳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名义参加诉讼

C.无论张成功是否同意,法院通知陈佳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名义参加诉讼都是错误的D.如陈佳同意,法院可通知陈佳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名义参加诉讼

98.下列双方当事人的承认,不构成证据制度中自认的是:

A.张成功承认与黎明丽存在婚姻关系

B.张成功承认家中存款36万在自己手中

C.张成功同意生活用品归各自所有

D.黎明丽承认张成功不是张好帅的亲生父亲

99.下列可以作为法院判决根据的选项是:

A.张成功承认与黎明丽没有其它财产分割争议

B.张成功承认家中36万存款在自己手中

C.黎明丽提出张成功每月应当支付张好帅抚养费1500元的主张

D.张成功在调解中承认自己有第三者

100.关于法院宣判时应当向双方当事人告知的内容,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上诉权利

B.上诉期限

C.上诉法院

D.判决生效前不得另行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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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2008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三)

2008年司法考试真题(试卷三)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关于民事法律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民事法律关系只能由当事人自主设立

B.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即自然人和法人

C.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不作为

D.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均由法律规定

2.德胜公司注册地在萨摩国并在该国设有总部和分支机构,但主要营业机构位于中国深圳,是一家由台湾地区凯旋集团公司全资设立的法人企业。由于决策失误,德胜公司在中国欠下700万元债务。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该债务应以深圳主营机构的全部财产清偿

B.该债务应以深圳主营机构和萨摩国总部及分支机构的全部财产清偿

C.无论德胜公司的全部财产能否清偿,凯旋公司都应承担连带责任

D.当德胜公司的全部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凯旋公司承担补充责任及解析

3.甲委托乙购买一套机械设备,但要求以乙的名义签订合同,乙同意,遂与丙签订了设备购买合同。后由于甲的原因,乙不能按时向丙支付设备款。在乙向丙说明了自己是受甲委托向丙购买机械设备后,关于丙的权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只能要求甲支付

B.只能要求乙支付

C.可选择要求甲或乙支付

D.可要求甲和乙承担连带责任

4.甲、乙因合伙经商向丙借款3万元,甲于约定时间携带3万元现金前往丙家还款,丙因忘却此事而外出,甲还款未果。甲返回途中,将装有现金的布袋夹放在自行车后座,路经闹市时被人抢夺,不知所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丙仍有权请求甲、乙偿还3万元借款

B.丙丧失请求甲、乙偿还3万元借款的权利

C.丙无权请求乙偿还3万元借款

D.甲、乙有权要求丙承担此款被抢夺的损失

5.神牛公司在H省电视台主办的赈灾义演募捐现场举牌表示向S省红十字会捐款100万元,并指明此款专用于S省B中学的校舍重建。事后,神牛公司仅支付50万元。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H省电视台、S省红十字会、B中学均无权请求神牛公司支付其余50万元

B.S省红十字会、B中学均有权请求神牛公司支付其余50万元

C.S省红十字会有权请求神牛公司支付其余50万元

D.B中学有权请求神牛公司支付其余50万元

6.甲打算卖房,问乙是否愿买,乙一向迷信,就跟甲说:“如果明天早上7点你家屋顶上来了喜鹊,我就出10万块钱买你的房子。”甲同意。乙回家后非常后悔。第二天早上7点差几分时,恰有一群喜鹊停在甲家的屋顶上,乙正要将喜鹊赶走,甲不知情的儿子拿起弹弓把喜鹊打跑了,至7点再无喜鹊飞来。关于甲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合同尚未成立

B.合同无效

C.乙有权拒绝履行该合同

D.乙应当履行该合同

7.甲手机专卖店门口立有一块木板,上书“假一罚十”四个醒目大字。乙从该店购买了一部手机,后经有关部门鉴定,该手机属于假冒产品,乙遂要求甲履行其“假一罚十”的承诺。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假一罚十”过分加重了甲的负担,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

B.“假一罚十”没有被订入到合同之中,故对甲没有约束力

C.“假一罚十”显失公平,甲有权请求法院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D.“假一罚十”是甲自愿作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当认定为有效

8.中州公司依法取得某块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办理报建审批手续后,开始了房屋建设并已经完成了外装修。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中州公司因为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而取得了房屋所有权

B.中州公司因为事实行为而取得了房屋所有权

C.中州公司因为法律行为而取得了房屋所有权

D.中州公司尚未进行房屋登记,因此未取得房屋所有权

9.甲将自己收藏的一幅名画卖给乙,乙当场付款,约定5天后取画。丙听说后,表示愿出比乙高的价格购买此画,甲当即决定卖给丙,约定第二天交货。乙得知此事,诱使甲8岁的儿子从家中取出此画给自己。该画在由乙占有期间,被丁盗走。此时该名画的所有权属于下列哪个人?

A.甲

B.乙

C.丙

D.丁

10.下列哪一选项属于所有权的继受取得?

A.甲通过遗嘱继承其兄房屋一间

B.乙的3万元存款得利息1000元

C.丙购来木材后制成椅子一把

D.丁拾得他人搬家时丢弃的旧电扇一台

11.黄河公司以其房屋作抵押,先后向甲银行借款100万元,乙银行借款300万元,丙银行借款500万元,并依次办理了抵押登记。后丙银行与甲银行商定交换各自抵押权的顺位,并办理了变更登记,但乙银行并不知情。因黄河公司无力偿还三家银行的到期债务,银行拍卖其房屋,仅得价款600万元。关于三家银行对该价款的分配,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银行100万元、乙银行300万元、丙银行200万元

B.甲银行得不到清偿、乙银行100万元、丙银行500万元

C.甲银行得不到清偿、乙银行300万元、丙银行300万元

D.甲银行100万元、乙银行200万元、丙银行300万元

12.个体工商户甲将其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一并抵押给乙银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期间,甲未经乙同意以合理价格将一台生产设备出卖给丙。后甲不能向乙履行到期债务。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该抵押权因抵押物不特定而不能成立

B.该抵押权因未办理抵押登记而不能成立

C.该抵押权虽已成立但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D.乙有权对丙从甲处购买的生产设备行使抵押权

13.甲、乙结婚后购得房屋一套,仅以甲的名义进行了登记。后甲、乙感情不和,甲擅自将房屋以时价出售给不知情的丙,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买卖合同有效,房屋所有权未转移

B.买卖合同无效,房屋所有权已转移

C.买卖合同有效,房屋所有权已转移

D.买卖合同无效,房屋所有权未转移

14.甲立下一份公证遗嘱,将大部分财产留给儿子乙,少部分的存款留给女儿丙。后乙因盗窃而被判刑,甲伤心至极,在病榻上当着众亲友的面将遗嘱烧毁,不久去世。乙出狱后要求按照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学 法 网 xuefa.com]

A.乙有权依据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

B.乙只能依据法定继承的规定继承遗产

C.乙无权继承任何遗产

D.可以分给乙适当的遗产

15.赵某系全国知名演员,张某经多次整容后外形酷似赵某,此后多次参加营利性模仿秀表演,承接并拍摄了一些商业广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张某故意整容成赵某外形的行为侵害了赵某的肖像权

B.张某整容后参加营利性模仿秀表演侵害了赵某的肖像权

C.张某整容后承接并拍摄商业广告的行为侵害了赵某的名誉权

D.张某的行为不构成对赵某人格权的侵害

16.大华商场委托飞达广告公司制作了一块宣传企业形象的广告牌,并由飞达公司负责安装在商场外墙。某日风大,广告牌被吹落砸伤过路人郑某。经查,广告牌的安装存在质量问题。关于郑某的损害,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大华商场承担赔偿责任,飞达公司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B.飞达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大华商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C.大华商场承担赔偿责任,但其有权向飞达公司追偿

D.飞达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大华商场不承担责任

17.王某以个人名义向张某独资设立的飞跃百货有限公司借款10万元,借期1年。不久,王某与李某登记结婚,将上述借款全部用于婚房的装修。婚后半年,王某与李某协议离婚,未对债务的偿还作出约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由张某向王某请求偿还

B.由张某向王某和李某请求偿还

C.飞跃公司只能向王某请求偿还

D.由飞跃公司向王某和李某请求偿还

18.吴某(女)16岁,父母去世后无其他近亲,吴某的舅舅孙某(50岁,离异,有一个19岁的儿子)提出愿将吴某收养。孙某咨询律师收养是否合法,律师的下列哪一项答复是正确的?[学 法 网 xuefa.com]

A.吴某已满16岁,不能再被收养

B.孙某与吴某年龄相差未超过40岁,不能收养吴某

C.孙某已有子女,不能收养吴某

D.孙某可以收养吴某

19.甲、乙、丙、丁四人合作创作一部小说,甲欲将该小说许可给某电影制片厂改编后拍成电影,乙则想把它许可给某网站在网络上传播,丙对这两种做法均表示反对,丁则不臵可否。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如果丙坚持反对,甲、乙均不能将作品许可他人使用

B.甲、乙有权不顾丙的反对,将作品许可他人使用

C.如果丁同意,则甲、乙可以不顾丙的反对将作品许可他人使用

D.如果丁也表示反对,则甲、乙不能将作品许可他人使用

20.李某于2006年8月4日创作完成小说《别来烦我》,2007年3月5日发表于某文学刊物后被张某改编成剧本,甲公司根据该剧本拍成同名电视剧,乙电视台将该电视剧进行播放。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李某从2007年3月5日起对小说享有著作权

B.张某对剧本享有著作权

C.甲公司将该剧本拍成电视剧应当取得李某和张某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D.乙电视台播放该电视剧应当取得甲公司许可并支付报酬

21.甲从书画市场上购得乙的摄影作品《鸟巢》,与其他摄影作品一起用于营利性展览。丙偷偷将《鸟巢》翻拍后以自己的名义刊登在某杂志上,丁经丙同意将刊登在该杂志上的《鸟巢》又制作成挂历销售。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无权将《鸟巢》进行营利性展览

B.丙的行为构成剽窃

C.丙的行为侵犯了乙的发表权

D.丁应停止销售,但因无过错免于承担赔偿责任

22.某县的甲公司未经漫画家乙许可,将其创作的一幅漫画作品作为新产品的商标使用,并于2003年3月3日被核准注册。乙认为其著作权受到侵害,与甲发生纠纷。乙应当采取下列哪种方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A.向甲公司所在地基层法院提起侵犯著作权之诉

B.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撤销甲公司的注册商标之诉

C.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甲公司的注册商标

D.请求商标局裁定撤销甲公司的注册商标

23.美国某公司于2004年12月1日在美国就某口服药品提出专利申请并被受理,2005年5月9日就同一药品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要求享有优先权并及时提交了相关证明文件。中国专利局于2008年4月1日授予其专利。关于该中国专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保护期从2004年12月1日起计算

B.保护期从2005年5月9日起计算

C.保护期从2008年4月1日起计算

D.该专利的保护期是10年

24.甲公司拥有一项汽车仪表盘的发明专利,其权利要求记载的必要技术特征可以分解为a+b+c+d共四项。乙公司制造四种仪表盘,其必要技术特征可以作四种分解,甲公司与乙公司的必要技术特征所代表的字母相同,表明其相应的必要技术特征相同或等同。乙公司的哪项技术侵犯了甲公司的专利?

A.b+c+d

B.a+b+c

C.a+b+d+e

D.a+b+c+d+e

25.甲、乙、丙、丁成立一普通合伙企业,一年后甲转为有限合伙人。此前,合伙企业欠银行债务30万元,该债务直至合伙企业因严重资不抵债被宣告破产仍未偿还。对该30万元银行债务的偿还,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乙、丙、丁应按合伙份额对该笔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甲无须承担责任

B.各合伙人均应对该笔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乙、丙、丁应对该笔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甲无须承担责任

D.合伙企业已宣告破产,债务归于消灭,各合伙人无须偿还该笔债务

26.2007年1月,甲、乙、丙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2008年2月,甲与戊结婚。2008年7月,甲因车祸去世。[学法网 xuefa.com]甲除戊外没有其他亲人,合伙协议对合伙人资格取得或丧失未作约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合伙企业中甲的财产份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B.戊依法自动取得合伙人地位

C.经乙、丙一致同意,戊取得合伙人资格

D.只能由合伙企业向戊退还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27.甲将自己的汽车向某保险公司投保财产损失险,附加盗抢险,保险金额按车辆价值确定为20万元。后该汽车被盗,在保险公司支付了全部保险金额之后,该车辆被公安机关追回。关于保险金和车辆的处臵方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无需退还受领的保险金,但车辆归保险公司所有

B.车辆归甲所有,但甲应退还受领的保险金

C.甲无需退还保险金,车辆应归甲所有

D.应由甲和保险公司协商处理保险金与车辆的归属

28.甲公司在交易中取得汇票一张,金额10万元,汇票签发人为乙公司,甲公司在承兑时被拒绝。其后,甲公司在一次交易中需支付丙公司10万元货款,于是甲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承兑时亦被拒绝。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给付汇票上的金额

B.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返还交易中的对价

C.丙公司有权向乙公司行使追索权要求其给付汇票上的金额

D.丙公司应当请求甲公司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29.甲股份公司成立后,董事会对公司设立期间发生的各种费用如何承担发生了分歧。下列哪一项费用应当由发起人承担?

A.发起人蒋某因公司设立事务而发生的宴请费用

B.发起人李某就自己出资部分所产生的验资费用

C.发起人钟某为论证公司要开发的项目而产生的调研费用

D.发起人缪某值班时乱扔烟头将公司筹备组租用的房屋烧毁,筹备组为此向房主支付的5万元赔偿金

30.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可以以自己的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关于担保的表述中,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公司经理可以决定为本公司的客户提供担保

B.公司董事长可以决定为本公司的客户提供担保

C.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为本公司的股东提供担保

D.公司股东会可以决定为本公司的股东提供担保

31.甲公司出资20万元、乙公司出资10万元共同设立丙有限责任公司。丁公司系甲公司的子公司。在丙公司经营过程中,甲公司多次利用其股东地位通过公司决议让丙公司以高于市场同等水平的价格从丁公司进货,致使丙公司产品因成本过高而严重滞销,造成公司亏损。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丁公司应当对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B.甲公司应当对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C.甲公司应当对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D.丁公司、甲公司共同对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32.甲、乙、丙三人共同设立云台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分别为70%、25%、5%.自2005年开始,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股东之间互不配合,不能作出任何有效决议,甲提议通过股权转让摆脱困境被其他股东拒绝。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只有控股股东甲可以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

B.只有甲、乙可以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

C.甲、乙、丙中任何一人都可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

D.不应解散公司,而应通过收购股权等方式解决问题

33.王某承包了20亩鱼塘。某日,王某发现鱼塘里的鱼大量死亡,王某认为鱼的死亡是因为附近的腾达化工厂排污引起,遂起诉腾达化工厂请求赔偿。腾达化工厂辩称,根本没有向王某的鱼塘进行排污。关于化工厂是否向鱼塘排污的事实举证责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当由主张存在污染事实的王某负举证责任

B.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当由主张自己没有排污行为的腾达化工厂负举证责任

C.根据“举证责任倒臵”的规则,应当由腾达化工厂负举证责任

D.根据本证与反证的分类,应当由腾达化工厂负举证责任

34.居民甲与金山房地产公司签订了购买商品房一套的合同,后因甲未按约定付款。金山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甲付清房款并承担违约责任。在诉讼中,甲的妻子乙向法院主张甲患有精神病,没有辨别行为的能力,要求法院认定购房合同无效。关于本案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法院应当通知甲的妻子作为法定诉讼代理人出庭进行诉讼

B.由乙或金山公司申请对甲进行鉴定,鉴定过程中,诉讼继续进行

C.法院可以依职权决定对甲进行鉴定

D.乙或金山公司可以向法院申请认定甲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法院应裁定诉讼中止

35.赵某与黄某因某项财产所有权发生争议,赵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经一、二审法院审理后,判决该项财产属赵某所有。此后,陈某得知此事,向二审法院反映其是该财产的共同所有人,并提供了相关证据。二审法院经审查,决定对此案进行再审。关于此案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陈某不是本案一、二审当事人,不能参加再审程序

B.二审法院可以直接通知陈某参加再审程序,并根据自愿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陈某另行起诉

C.二审法院可以直接通知陈某参加再审程序,并根据自愿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D.二审法院只能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36.甲公司与乙公司因合同纠纷向A市B区法院起诉,乙公司应诉。经开庭审理,法院判决甲公司胜诉。乙公司不服B区法院的一审判决,以双方签订了仲裁协议为由向A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要求据此撤销一审判决,驳回甲公司的起诉。A市中级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裁定撤销一审判决,驳回甲公司的起诉

B.应当首先审查仲裁协议是否有效,如果有效,则裁定撤销一审判决,驳回甲公司的起诉

C.应当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D.应当裁定驳回乙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决

37.张某因孙某欠款不还向法院起诉。在案件审理中,孙某因盗窃被刑事拘留。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待对孙某的刑事审判结束后再恢复诉讼程序

B.法院应当裁定终结诉讼,并告知张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C.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此案

D.法院应当将此案与孙某盗窃案合并审理

38.甲向法院起诉,要求判决乙返还借款本金2万元。在案件审理中,借款事实得以认定,同时,法院还查明乙逾期履行还款义务近一年,法院遂根据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判决乙还甲借款本金2万元,利息520元。关于法院对该案判决的评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该判决符合法律规定,实事求是,全面保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B.该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了民事诉讼的处分原则

C.该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了民事诉讼的辩论原则

D.该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了民事诉讼的平等原则

39.南沙公司与北极公司因购销合同发生争议,南沙公司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仲裁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南沙公司向仲裁庭申请撤回仲裁申请。之后,北极公司拒不履行和解协议。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南沙公司可以根据原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B.南沙公司应与北极公司重新达成仲裁协议后,才可以申请仲裁

C.南沙公司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D.仲裁庭可以裁定恢复仲裁程序

40.法院对于诉讼中有关情况的处理,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A.杨某与赵某损害赔偿一案,杨某在去往法院开庭的路上,突遇车祸,被送至医院急救。法院遂决定中止诉讼

B.毛某与安某专利侵权纠纷一案,法庭审理过程中,发现需要重新进行鉴定,法院裁定延期审理

C.甲公司诉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审理过程中,甲公司与其他公司合并,法院裁定诉讼终结

D.丙公司诉丁公司租赁纠纷一案,法院审理中,发现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案又尚未审结,遂裁定诉讼中止

41.某仲裁委员会对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一案作出裁决后,发现该裁决存在超裁情形,甲公司与乙公司均对裁决持有异议。关于此仲裁裁决,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该仲裁委员会可以直接变更已生效的裁决,重新作出新的裁决

B.甲公司或乙公司可以请求该仲裁委员会重新作出仲裁裁决

C.该仲裁委员会申请法院撤销此仲裁裁决

D.甲公司或乙公司可以请求法院撤销此仲裁裁决

42.张某将邻居李某和李某的父亲打伤,李某以张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受理该案时,李某的父亲也向法院起诉,对张某提出索赔请求。法院受理了李某父亲的起诉,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决定将上述两案并案审理。在本案中,李某的父亲居于什么诉讼地位?

A.必要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

B.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C.普通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

D.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43.甲公司以乙公司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支付拖欠的货款100万元。在诉讼中,甲公司申请对乙公司一处价值90万元的房产采取保全措施,并提供担保。一审法院在作出财产保全裁定之后发现,乙公司在向丙银行贷款100万时已将该房产和一辆小轿车抵押给丙银行。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一审法院不能对该房产采取保全措施,因为该房产已抵押给丙银行

B.一审法院可以对该房产采取保全措施,但是需要征得丙银行的同意

C.一审法院可以对该房产采取保全措施,但是丙银行仍然享有优先受偿权

D.一审法院可以对该房产采取保全措施,同时丙银行的优先受偿权丧失

44.关于当事人适格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当事人诉讼权利能力是作为抽象的诉讼当事人的资格,它与具体的诉讼没有直接的联系;当事人适格是作为具体的诉讼当事人资格,是针对具体的诉讼而言的 B.一般来讲,应当以当事人是否是所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作为判断当事人适格标准,但在某些例外情况下,非民事法律关系或民事权利主体,也可以作为适格当事人

C.清算组织、遗产管理人、遗嘱执行人是适格的当事人,原因在于根据权利主体意思或法律规定对他人的民事法律关系享有管理权

D.检察院就生效民事判决提起抗诉,抗诉的检察院是适格的当事人

45.关于证人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王某是未成年人,因此,王某没有证人资格,不能作为证人

B.原告如果要在诉讼中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并经法院许可

C.甲公司的诉讼代理人乙律师是目击案件情况发生的人,对方当事人丙可以向法院申请乙作为证人出庭作证,如法院准许,则乙不得再作为甲公司的诉讼代理人

D.李某在法庭上宣读未到庭的证人的书面证言,该书面证言能够代替证人出庭作证

46.甲与乙因借款合同发生纠纷,甲向某区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案件后,准备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甲为了能够尽快结案,建议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乙也同意适用简易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因此,法院不可同意适用简易程序

B.法院有权将普通程序审理转为简易程序,因此,甲、乙的意见无意义

C.甲、乙可以自愿协商选择适用简易程序,无须经法院同意

D.甲、乙有权自愿选择适用简易程序,但须经法院同意

47.甲诉乙侵权赔偿一案,经A市B区法院一审、A市中级法院二审,判决乙赔偿甲损失。乙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甲向B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B区法院受理后委托乙的财产所在地C市D区法院执行,在执行中,案外人丙向D区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对于丙的执行异议,D区法院应当采取下列哪种处理方式?

A.应当对异议进行审查,异议不成立的,应当裁定驳回;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中止执行,并函告B区法院

B.应当函告B区法院,由B区法院作出处理

C.应当报请C市中级法院处理

D.应当报请A市中级法院处理

48.A厂生产的一批酱油由于香精投放过多,对人体有损害。报纸披露此消息后,购买过该批酱油的消费者纷纷起诉A厂,要求赔偿损失。甲和乙被推选为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和乙因故不能参加诉讼,法院可以指定另一名当事人为诉讼代表人代表当事人进行诉讼

B.甲因病不能参加诉讼,可以委托一至两人作为诉讼代理人,而无需征得被代表的当事人的同意

C.甲和乙可以自行决定变更诉讼请求,但事后应当及时告知其他当事人

D.甲和乙经超过半数原告方当事人同意,可以和A厂签订和解协议

49.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了5万元的苹果,甲公司以乙公司提供的苹果不符合约定为由拒绝付款。为此,乙公司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甲公司支付货款。在支付令异议期间,甲公司既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义务,而是向另一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退货。下列说法中哪一项是正确的?

A.甲公司的起诉行为使支付令失去效力

B.甲公司的起诉行为不能阻止支付令的效力

C.甲公司的起诉行为产生债务人异议的法律后果

D.甲公司起诉后,受理支付令申请的法院应裁定终结督促程序

50.关于涉外民事诉讼及仲裁中相关问题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涉外民事诉讼的财产保全,只能依申请开始,法院不能依职权进行

B.涉外财产保全中的诉前财产保全,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

C.涉外仲裁裁决在外国的承认与执行,只能由当事人向有关外国法院申请

D.涉外民事判决的承认与执行,既可以由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也可以由人民法院请求外国法院承认与执行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51-90题,每题2分,共80分。

51.关于民事权利,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乙对甲享有的要求其还款的权利不具有排他性

B.丙公司与丁公司协议,丙不在丁建筑的某楼前建造高于该楼的建筑,丁对丙享有的此项权利具有支配性

C.债权人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人以债权人未对主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为由拒绝履行,保证人的此项权利是抗辩权

D.债权人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的赠与合同的权利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52.关于诉讼时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

B.一般诉讼时效期间属可变期间

C.诉讼时效期间均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D.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所受领的给付构成不当得利

53.甲向乙借款5万元,乙要求甲提供担保,甲分别找到友人丙、丁、戊、己,他们各自作出以下表示,其中哪些构成保证?

A.丙在甲向乙出具的借据上签署“保证人丙”

B.丁向乙出具字据称“如甲到期不向乙还款,本人愿代还3万元”

C.戊向乙出具字据称“如甲到期不向乙还款,由本人负责”

D.己向乙出具字据称“如甲到期不向乙还款,由本人以某处私房抵债”

54.喜好网球和游泳的赵某从宏大公司购买某小区商品房一套,交房时发现购房时宏大公司售楼部所展示的该小区模型中的网球场和游泳池并不存在。经查,该小区设计中并无网球场和游泳池。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赵某有权要求退房

B.赵某如要求退房,有权请求宏大公司承担缔约过错责任

C.赵某如要求退房,有权请求宏大公司双倍返还购房款

D.赵某如不要求退房,有权请求宏大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55.下列行为中,哪些构成无因管理?

A.甲错把他人的牛当成自家的而饲养

B.乙见邻居家中失火恐殃及自己家,遂用自备的灭火器救火

C.丙(15岁)租车将在体育课上昏倒的同学送往医院救治

D.丁见门前马路下水道井盖被盗致路人跌伤,遂自购一井盖铺上

56.婷婷满一周岁,其父母将某影楼摄影师请到家中为其拍摄纪念照,并要求影楼不得保留底片用作他途。相片洗出后,影楼违反约定将婷婷相片制成挂历出售,获利颇丰。本案中存在哪些债的关系?

A.承揽合同之债

B.委托合同之债

C.侵权行为之债

D.不当得利之债

57.某热电厂从某煤矿购煤200吨,约定交货期限为2007年9月30日,付款期限为2007年10月31日。9月底,煤矿交付200吨煤,热电厂经检验发现煤的含硫量远远超过约定标准,根据政府规定不能在该厂区燃烧。基于上述情况,热电厂的哪些主张有法律依据?

A.行使顺序履行抗辩权

B.要求煤矿承担违约责任

C.行使不安抗辩权

D.解除合同

58.王某有一栋两层楼房,在楼顶上设臵了一个商业广告牌。后王某将该楼房的第二层出售给了张某。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张某无权要求王某拆除广告牌

B.张某与王某间形成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关系

C.张某对楼顶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D.张某有权要求与王某分享其购房后的广告收益

59.甲为乙的债权人,乙将其电动车出质于甲。现甲为了向丙借款,未经乙同意将电动车出质于丙,丙不知此车为乙所有。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丙因善意取得而享有质权

B.因未经乙的同意丙不能取得质权

C.甲对电动车的毁损、灭失应向乙承担赔偿责任

D.对电动车毁损、灭失,乙可向丙索赔

60.王某与李某系夫妻,二人带女儿外出旅游,发生车祸全部遇难,但无法确定死亡的先后时间。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推定王某和李某先于女儿死亡

B.推定王某和李某同时死亡

C.王某和李某互不继承

D.女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王某和李某的遗产

61.张某旅游时抱着当地一小女孩拍摄了一张照片,并将照片放在自己的博客中,后来发现该照片被用在某杂志的封面,并配以“母女情深”的文字说明。张某并未结婚,朋友看到杂志后纷纷询问张某,熟人对此也议论纷纷,张某深受困扰。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杂志社侵害了张某的肖像权

B.杂志社侵害了张某的名誉权

C.杂志社侵害了张某的隐私权

D.张某有权向杂志社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62.甲研究所与刘某签订了一份技术开发合同,约定由刘某为甲研究所开发一套软件。3个月后,刘某按约定交付了技术成果,甲研究所未按约定支付报酬。由于没有约定技术成果的归属,双方发生争执。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刘某,但刘某无权获得报酬

B.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刘某,且刘某有权获得约定的报酬

C.如果刘某转让专利申请权,甲研究所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D.如果刘某取得专利权,甲研究所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

63.王某以5万元从甲商店购得标注为明代制品的瓷瓶一件,放臵于家中客厅。李某好奇把玩,不慎将瓷瓶摔坏。经鉴定,瓷瓶为赝品,市场价值为100元,甲商店系知假卖假。王某下列请求哪些是合法的?

A.要求甲商店赔偿10万元

B.要求甲商店赔偿5万元

C.要求李某赔偿5万元

D.要求李某赔偿100元

64.小牛在从甲小学放学回家的路上,将石块扔向路上正常行驶的出租车,致使乘客张某受伤,张某经治疗后脸上仍留下一块大伤疤。出租车为乙公司所有。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张某有权要求乙公司赔偿医药费及精神损害

B.甲小学和乙公司应向张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C.张某有权要求甲小学赔偿医疗费及精神损害

D.张某有权要求小牛的监护人赔偿医疗费及精神损害

65.甲电视台获得了某歌星演唱会的现场直播权,乙电视台未经许可对甲电视台直播的演唱会实况进行转播,丙广播电台经过许可将现场演唱制作成CD,丁音像店从正规渠道购买到CD用于出租,戊未经许可将丙广播电台播放的演唱会录音录下后上传到网站上传播。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电视台有权禁止乙电视台的转播

B.乙电视台侵犯了该歌星的表演者权

C.丁音像店应取得该歌星或丙广播电台的许可并向其支付报酬

D.戊的行为应取得丙广播电台的许可并应向其支付报酬

66.甲公司为其牛奶产品注册了“润语”商标后,通过签订排他许可合同许可乙公司使用。丙公司在其酸奶产品上使用“润雨”商标,甲公司遂起诉丙公司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法院判决支持了甲公司的请求。在该判决执行完毕后,“润语”注册商标因侵犯丁公司的著作权被依法撤销。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甲公司和乙公司可以作为共同原告起诉丙公司

B.甲公司与乙公司的许可合同应当认定为无效合同,乙公司应当申请返还许可费

C.甲公司获得的侵权赔偿费构成不当得利,应当返还给丙公司

D.甲公司获得的侵权赔偿费应当转付给丁公司

67.甲公司于2004年5月10日申请一项汽车轮胎的实用新型的专利,2007年6月1日获得专利权,2008年5月10日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专利独占实施许可合同。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该合同属于技术转让合同

B.该合同的有效期不得超过10年

C.乙公司不得许可第三人实施该专利技术

D.乙公司经甲公司授权可以自己的名义起诉侵犯该专利技术的人

68.甲、乙结婚多年,因甲沉迷于网络游戏,双方协议离婚,甲同意家庭的主要财产由乙取得。离婚后不久,乙发现甲曾在婚姻存续期间私自购买了两处房产并登记在自己名下,于是起诉甲,要求再次分割房产并要求甲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乙无权要求甲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B.法院应当将两处房产都判给乙

C.请求分割房产的诉讼时效,为乙发现或者应当发现甲的隐藏财产行为之次日起两年

D.若法院判决乙分得房产,则乙在判决生效之日即取得房屋所有权

69.甲、乙、丙、丁欲设立一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中约定了如下内容,其中哪些符合法律规定?

A.甲仅以出资额为限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同时被推举为合伙事务执行人

B.丙以其劳务出资,为普通合伙人,其出资份额经各合伙人商定为5万元

C.合伙企业的利润由甲、乙、丁三人分配,丙仅按营业额提取一定比例的劳务报酬

D.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有限合伙人可以全部转为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也可以全部转为有限合伙人

70.贾某是一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若贾某被法院判决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他合伙人可以因此要求其退伙

B.若贾某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取得贾某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C.若贾某转为普通合伙人,其必须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如果合伙协议没有限制,贾某可以不经过其他合伙人同意而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71.王某将自己居住的房屋向某保险公司投保家庭财产保险。[学 法 网 xuefa.com]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该房屋因邻居家的小孩玩火而被部分毁损,损失10万元。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王某应当先向邻居索赔,在邻居无力赔偿的前提下才能向保险公司索赔

B.王某可以放弃对邻居的赔偿请求权,单独向保险公司索赔

C.若王某已从邻居处得到10万元的赔偿,其仍可向保险公司索赔

D.若王某从保险公司得到的赔偿不足10万元,其仍可向邻居索赔

72.甲向乙开具金额为100万元的汇票以支付货款。乙取得该汇票后背书转让给丙,丙又背书转让给丁,丁再背书转让给戊。现查明,甲、乙之间并无真实交易关系,丙为未成年人,票据金额被丁变造。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尽管甲、乙之间没有真实交易,但该汇票仍然有效

B.尽管丙为未成年人,但其在票据上的签章仍然有效

C.尽管票据金额已被丁变造,但该汇票仍然有效

D.戊不能向甲、乙行使票据上的追索权

73.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100万元,由A公司和B公司作为共同保证人,并以甲公司的厂房作抵押担保。其后,甲公司因严重资不抵债而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并指定了破产管理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管理人可以优先清偿乙银行的债务

B.如A公司已代甲公司偿还了乙银行贷款,则其可向管理人申报100万元债权

C.如乙银行不申报债权,则A公司或B公司均可向管理人申报100万元债权

D.如乙银行已申报债权并获40万元分配,则剩余60万债权因破产程序终结而消灭

74.周某向钱某转让其持有的某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股权,并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关于该股权转让和股东的认定问题,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前股东仍然是周某

B.在出资证明书移交给钱某后,钱某即成为公司股东

C.在公司变更股东名册后,钱某即成为公司股东

D.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股权登记后该股权转让取得对抗效力

75.刘某是甲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任职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指示公司会计将资金借贷给一家主要由刘某的儿子投资设立的乙公司。对此,持有公司股权0.5%的股东王某认为甲公司应该起诉乙公司还款,但公司不可能起诉,王某便自行直接向法院对乙公司提起股东代表诉讼。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王某持有公司股权不足1%,不具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资格

B.王某不能直接提起诉讼,必须先向董事会或监事会提出请求

C.王某应以甲公司的名义起诉,但无需甲公司盖章或刘某签字

D.王某应以自己的名义起诉,但诉讼请求应是将借款返还给甲公司

76.甲公司于2008年7月依法成立,现有数名推荐的董事人选,依照《公司法》规定,下列哪些人员不能担任公司董事?

A.王某,因担任企业负责人犯重大责任事故罪于2001年6月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2004年刑满释放

B.张某,与他人共同投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持股70%,该公司长期经营不善,负债累累,于2006年被宣告破产

C.徐某,2003年向他人借款100万元,为期2年,但因资金被股市套住至今未清偿

D.赵某,曾任某音像公司董事长,该公司因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大量复制音像制品于2006年5月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赵某负有个人责任

77.华胜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甲及乙、丙、丁、戊等共五位董事出席,董事会中其余4名成员未出席。董事会表决之前,丁因意见与众人不合,中途退席,但董事会经与会董事一致通过,最后仍作出决议。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该决议有效,因其已由出席会议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B.该决议无效,因丁退席使董事的同意票不足全体董事表决票的二分之一

C.该决议是否有效取决于公司股东会的最终意见

D.该决议是否有效取决于公司监事会的审查意见

78.甲公司欲与某外国公司设立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就相关事项咨询律师。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合资企业自审批机关批准之日起成立

B.合资企业章程中可以约定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C.合资企业作为有限责任公司应按照《公司法》规定设股东会作为其权力机构

D.合资企业合同只能约定按各方的出资比例分配利润

79.关于对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缺席判决,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原告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B.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离婚案件,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应当到庭,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庭的,法院应当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缺席判决

C.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D.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80.三个小孩在公路边玩耍,此时,一辆轿车急速驶过,三小孩捡起石子向轿车扔去,坐在后排座位的刘某被一石子击中。刘某将三小孩起诉至法院。关于本案举证责任分配,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刘某应对三被告向轿车投掷石子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B.刘某应对其所受到损失承担举证责任

C.三被告应对投掷石子与刘某所受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D.三被告应对其主观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81.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法院与外国法院可以进行司法协助,互相委托,代为一定的诉讼行为。但是在下列哪些情况下,我国法院应予以驳回或说明理由退回外国法院?

A.委托事项同我国的主权、安全不相容的 B.不属于我国法院职权范围的

C.违反我国法律的基本准则或者我国国家利益、社会利益的 D.外国法院委托我国法院代为送达法律文书,未附中文译本的82.李某在甲市A区新购一套住房,并请甲市B区的装修公司对其新房进行装修。在装修过程中,装修工人不慎将水管弄破,导致楼下住户的家具被淹毁。李某与该装修公司就赔偿问题交涉未果,遂向甲市B区法院起诉。B区法院认为该案应由A区法院审理,于是裁定将该案移送至A区法院,A区法院认为该案应由B区法院审理,不接受移送,又将案件退回B区法院。关于本案的管辖,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市A、B区法院对该案都有管辖权

B.李某有权向甲市B区法院起诉

C.甲市B区法院的移送管辖是错误的

D.A区法院不接受移送,将案件退回B区法院是错误的83.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审判组织的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再审程序中只能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B.二审法院裁定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C.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案件,陪审员不参加案件的合议庭

D.中级法院作为一审法院时,合议庭可以由审判员与陪审员共同组成,作为二审法院时,合议庭则一律由审判员组成84.李某和张某到华美购物中心采购结婚物品。张某因购物中心打蜡地板太滑而摔倒,致使左臂骨折,住院治疗花费了大量医疗费,婚期也因而推迟。当时,购物中心负责地板打蜡的郑某目睹事情的发生经过。受害人认为购物中心存在过错,于是,起诉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以及精神损害赔偿。关于本案诉讼参与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学法网 xuefa.com]

A.李某、张某应为本案的共同原告

B.李某、郑某可以作为本案的证人

C.华美购物中心为本案的被告

D.华美购物中心与郑某为本案共同被告

85.关于现行民事执行制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的执行法院,包括案件的第一审法院和与第一审法院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法院

B.案外人对执行标的异议的裁定不服的,可以根据执行标的的不同情况,选择提起诉讼或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进行救济

C.申请执行人与被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的,在和解协议履行期间,执行程序终结

D.申请执行的期限因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为自然人或法人而不同

86.关于诉的种类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公司以乙公司违约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属于变更之诉

B.甲公司以乙公司的履行不符合约定为由,诉至法院要求乙公司继续履行,属于给付之诉

C.甲向法院起诉乙,要求返还借款1000元,乙称自己根本没有向甲借过钱,该诉讼属于确认之诉

D.甲公司起诉乙公司,要求乙公司立即停止施工或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噪音,属于变更之诉

87.A地甲公司与B地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合同履行地在C地,乙到期未能交货。甲多次催货未果,便向B地基层法院起诉,要求判令乙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并支付违约金。法院受理后,甲得知乙将货物放臵于其设在D地的仓库,并且随时可能转移。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甲如果想申请财产保全,必须向货物所在地的D地基层法院提出

B.甲如果要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必须提供担保

C.受诉法院如果认为确有必要,可以直接作出财产保全裁定

D.法院受理甲的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在48小时内作出财产保全裁定

88.民事诉讼与民商事仲裁都是解决民事纠纷的有效方式,但两者在制度上有所区别。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民事诉讼可以解决各类民事纠纷,仲裁不适用与身份关系有关的民事纠纷

B.民事诉讼实行两审终审,仲裁实行一裁终局

C.民事诉讼判决书需要审理案件的全体审判人员签署,仲裁裁决则可由部分仲裁庭成员签署

D.民事诉讼中财产保全由法院负责执行,而仲裁机构则不介入任何财产保全活动

89.执行法院对下列哪些财产不得采取执行措施?

A.被执行人未发表的著作

B.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C.金融机构交存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存款准备金和备付金

D.金融机构的营业场所

90.关于民事诉讼中的证据收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在王某诉齐某合同纠纷一案中,该合同可能存在损害第三人利益的事实,在此情况下法院可以主动收集证据

B.在胡某诉黄某侵权一案中,因客观原因胡某未能提供一项关键证据,在此情况下胡某可以申请法院收集证据

C.在周某诉贺某借款纠纷一案中,周某因自己没有时间收集证据,于是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在此情况下法院应当进行调查收集

D.在武某诉赵某一案中,武某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但未获法院准许,武某可以向受案法院申请复议一次

三、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91-100题,每题2分,共20分。

(一)陈某向贺某借款20万元,借期2年。张某为该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条款约定,张某在陈某不能履行债务时承担保证责任,但未约定保证期间。陈某同时以自己的房屋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登记。请回答91-93题。

91.抵押期间,谢某向陈某表示愿意以50万元购买陈某的房屋。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陈某将该房屋卖给谢某应得到贺某的同意

B.如陈某将该房屋卖给了谢某,则应将转让所得价款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C.如陈某另行提供担保,则陈某的转让行为无须得到贺某同意

D.如谢某代为偿还20万元借款,则陈某的转让行为无须得到贺某同意

92.如果贺某打算放弃对陈某的抵押权,并将这一情况通知了张某,张某表示反对,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贺某不得放弃抵押权,因为张某不同意

B.若贺某放弃抵押权,张某仍应对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C.若贺某放弃抵押权,则张某对全部债务免除保证责任

D.若贺某放弃抵押权,则张某在贺某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93.关于贺某的抵押权存续期间及张某的保证期间的说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贺某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

B.贺某在主债权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两年内仍可行使抵押权

C.张某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D.张某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二)甲继承了一套房屋,在办理产权登记前将房屋出卖并交付给乙,办理产权登记后又将该房屋出卖给丙并办理了所有权移转登记。丙受丁胁迫将房屋出卖给丁,并完成了移转登记。丁旋即将房屋出卖并移转登记于戊。请回答94-96题。

94.在办理继承登记前,关于甲对房屋的权利状态,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甲已经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

B.甲对该房屋的所有权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C.甲出卖该房屋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D.甲可以出租该房屋

95.关于甲、乙、丙三方的关系,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甲与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因未办理登记而无效

B.乙对房屋的占有是合法占有

C.乙可以诉请法院宣告甲与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D.丙已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96.关于戊的权利状态,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戊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

B.戊不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

C.戊原始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D.戊继受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三)某省海兴市的《现代企业经营》杂志刊登了一篇自由撰稿人吕某所写的报道,内容涉及到同省龙门市甲公司的经营方式。[学法网 xuefa.com]甲公司负责人汪某看到该篇文章后,认为《现代企业经营》作为一本全省范围内发行的杂志,其所发文章内容严重失实,损害了甲公司的名誉,使公司的经营受到影响。于是甲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现代企业经营》杂志社和吕某赔偿损失5万元,并进行赔礼道歉。一审法院仅判决杂志社赔偿甲公司3万元,未对“赔礼道歉”的请求进行处理。杂志社认为赔偿数额过高,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根据上述事实,请回答97-100题。

97.甲公司提起诉讼时,可以选择的法院有:

A.《现代企业经营》杂志社所在地的海兴市A区法院

B.吕某住所地的海兴市B区法院

C.汪某住所地的龙门市C区法院

D.甲公司所在地的龙门市D区法院

98.在案件的一审过程中,关于本案的证据,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因旷工而被甲公司开除了的甲公司员工于某所提供的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

B.吕某在采访甲公司某名保安时,采用录音笔偷录下双方的谈话,因该录音比较模糊,所以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

C.甲公司提供的考勤数据表,属于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

D.《现代企业经营》杂志社在庭审过程中,收到了甲公司员工刚刚提供的反映甲公司员工作息时间的一份材料,该材料可以作为新证据提交法庭

99.关于二审法院对本案的处理,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由于“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并不在上诉请求的范围之中,二审法院不得对其进行审理

B.针对一审中“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二审法院应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C.针对一审中“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二审法院应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径行判决

D.针对一审中“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二审法院应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甲公司另行起诉

100.如果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杂志社赔偿甲公司1万元,并登报进行赔礼道歉。[学 法 网 xuefa.com]杂志社履行了赔偿义务,但拒绝赔礼道歉。如果甲公司要求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采取的措施有:

A.采取公告、登报等方式,将判决的主要内容公布于众,费用由报社承担

B.对报社负责人予以罚款、拘留

C.由报社支付迟延履行金

D.如果构成犯罪,可以追究报社负责人刑事责任

2011年司法考试真题及真题对照答案解析(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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