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关于员工工作服管理的通知
关于员工工作服管理规定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
关于员工工作服管理的规定 为实现规范管理,树立公司形象,展示员工的精神面貌,公司特为员工定制的工作服。现就有关工作服管理作出如下规定,希望全体员工共同遵守:
1、工作服是员工精神面貌的一种体现,每位员工在岗期间必须穿着,并保持清洁、整齐,不得随意更改工作服的款式。
2、原金秀旅游开发公司定制的工作服,分配到个人的,及现在发放的工作服,每位员工请妥善保管,如有遗失,自行制作。
3、离职人员,把工作服移交完成后,方可结算工资。特此通知。
广西金秀瑶族自治县世界瑶都旅游
开发有限公司
202_年10月13日
主题词:员工工作服 管理 规定
主送:办公室、景区运营部、营销部、财务部 抄送:甘唐勇常务副总经理、韦朝峰副总经理
第二篇:员工工作服管理规定
珠海制造中心
员工工作服管理规定
一、目的为做好生产一线员工的劳动保护,规范员工着装及工作服的统一管理,树立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特制定本规定。
二、工作服分类及尺码
1、工作服分类
本规定的工作服指工人工作服、品质人员工作服和测试中心人员工作服。职员工作服、保安员制服等暂不纳入本规定。
2、工作服尺码
工作服分男装、女装。尺码共有XXXL、XXL、XL、L、M、S六种。员工依据自身体形选择合适的尺码。
三、工作服管理
1、管理部行政科由专人负责工厂工作服的需求汇总、招标、制作、费用报销;各车间必须指定一名工作服管理人员,负责工作服的需求统计、报批、发放登记、回收、扣款等工作。
2、工作服制作
各车间工作服管理人员统计员工所需工作服类别、数量及尺寸,由部门经理、主管副总经理签字,向管理部行政科申请制作;行政科汇总各单位需求后,采取招标等形式确定供应商,并签订工作服制作合同,按合同要求制作。
夏季工作服每年3月份制作,冬季工作服每年10月份制作。夏、冬装每人各制作2套。
3、工作服着装要求
劳务工、品质员员工入职一星期后,必须穿着工作服。工作服应穿着在外,并保持干净整洁。原则上每年4月1日至10月31日着夏装,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着冬装。
4、严禁将工作服转借公司以外人员穿着;不得以他人名义申请工作服。如有违犯,一经发现,每次罚款100元。
四、工作服费用
1、工作服按成本价有偿发放。劳务工领用工作服,入职时间在一周年以内的,离职时在本人工资中扣除,工作服归个人所有;入职时间超过一周年的,免收工作服费用。
2、实习学生领用工作服,实习期满离厂时按半价扣除。
3、品质人员工作服费用由工厂承担,在工厂福利费中开支。品质人员离职时需将工作服退还本部门工作服管理人员,否则,在本人工资中按成本价扣除工作服费用。
4、收回工作服的清洗费用在工厂福利费中开支。
5、工作服遗失或损坏,须重新向所在部门文员申报工作服的类别、尺码、数量。重新领用工作服的费用在本人当月工资中扣除。
五、本规定自二○○八年五月一日起执行。
珠海制造中心
二○○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第三篇:员工工作服管理规定
员工工作服管理规定
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公众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工作时间着装及仪表要求
(一)所有员工着装要求
1、所有员工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着装,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工作时间须着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服;注意仪容仪表,穿着整洁、得体、大方。
3、工作期间,注意保持鞋、袜整洁、无破损。在工作场所不得赤脚、不得穿拖鞋。
4、穿着工作服时,要做到不挽袖,严系袖扣。
5、工作服由个人保管,要做到经常换洗,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现象。
6、要保持良好个人仪表仪容;做到勤剪指甲、勤洗头,指甲修剪要整齐,不涂颜色过于突显的甲油(黑、紫、兰、绿、黄等)。
7、工作时间必须佩戴公司统一发放工号牌,并端正佩戴在左胸前适当位置。
8、工作期间头发梳理要整齐,发型(包括发式、颜色)不要太夸张;女士提倡化淡妆,金银首饰或其他饰物佩戴要得当。
二、工装配制说明
1、办理正式入职手续的员工,可在入职1-3天内至行政办申领工作服及工作牌。
2、因个人保管不当,造成工作服或工号牌丢失、失窃或未到期破损,须及时申请补发或换发,并由本人承担相关费用(按进货价)。
3、员工离职时,须将工号牌和工作服一起交还。对于不能交还的工装,或者工装已交还但已无法再使用的(服装有破损、少扣、脱线及有汗渍、污迹、泛黄等,号牌脱胶、脱漆等),需按以下相关规定收取一定费用(从离职当月工资内扣除):
(1)工作服领取半年内离职者,收取工作服与工号牌成本的100%费用;
(2)工作服领取半年以上一年以下离职者,收取工作服与工号牌成本的70%费用;
(3)工作服领取一年以上两年以下收取工作服与工号牌成本的30%费用;
(4)工作服领取二年以上免收费用。
4、具体操作流程:
(1)工作服及工号牌的申领手续:申领人至行政办办理入职及工作服、工号牌申领手续;行政办了解相关工装仓储情况,通知仓库需领工装要求;仓库按行政办通知,准备员工所需服装及工号牌交行政办(如有少缺,仓库及时报购补仓,到货后及时反馈行政办),员工自行政办领工装并签字确认。
(2)离职(辞退)工作服及工号牌退还手续:员工上交离职报告(或行政办传达辞退通知);员工离职3日内至行政办办理工装退交手续,按公司工装管理规定办理相关费用缴付(签字 确认);行政办通知财务部服装费扣缴;财务按所接通知从当事人离职当月薪资或服装押金中扣除相关费用后,予以发放薪资或退还押金。
三、处罚措施
1、各店长应认真执行,督促门店员工遵守本规定。对于屡教不改者,店长可直接予以扣罚。
2、工作时间不着工作服者,视为当天缺岗,并扣罚当日日工资。
3、非工作时间,不得着工作服,发现一次罚款20元。
4、工作时间未佩戴胸牌者,一次口头警告,二次罚款5元,三次罚款10元,四次以上罚款20元/次。
5、门店在一个月内员工违反本规定累计超过3人次或该店职员总数40%的,所属门店长罚款50元。
6、各项罚款直接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四、遵守事项
1、上班时间必须统一着公司配发的工作服及佩戴工号牌;
2、员工对配发的工作服有保管、修补的责任;
3、员工不得擅自改变工作服式样;
4、员工不得擅自转借、互换工作服;
5、工作服应保持整洁,如有污损,员工应自费进行清洗或修补;
6、员工离职上交的工作服要保证整洁、无污、无损,折叠整齐;
7、行政办负责对以上行为进行抽查,对不按规定着装及佩戴工号牌者,按具体规定予以处罚;
五、本规定由各店长负责监管实施;由行政办负责监督、执行。
六、本规定自202_年10月10日正式实施。
培训签字:
第四篇:员工工作服管理规定
员工工作服管理规定
(修订版)
一、总则
1、目的
为了规范对公司全体员工着装的管理,树立公司整体形象,展现公司全体员工良好的精神风貌,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有限公司全体员工,其中总经办(含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综管部、财务部、销售部配发行政工作服,生产部、技术部配发生产工作服。
3、管理部门
公司员工工作服由综合管理部安排专人负责管理。
二、具体细则
1、工作服的订制
为了节省成本,控制费用,工作服的订制由公司领导及综合管理部确定的服装供应商提供,综合管理部要根据公司人员的变动及时订购工作服,保证备用工作服的充足。
2、工作服的发放
2.1新进行政部门员工在转正后才能予以发放行政工作服。公司统一为行政部门员工配发夏装两件短袖衬衣及一条长裤、春秋装两件长袖衬衣及一条长裤、西装上衣一件,行政工作服穿着期限为两年,自登记领用之日开始计算,由综合管理部派人做好相关领用登记工作。
2.2新进生产及技术部门员工转正后予以发放生产工作服。公司统一为生产及技术部门员工配发夏装、春秋装各两套,生产工作服穿着期限为一年,自登记领用之日开始计算。员工因岗位或作业特殊性需要增发生产工作服的,可由员工所在部门申请,经综合管理部审批后进行增发,并做好相关登记工作。
2.3工作服的穿着
配发行政工作服的行政部门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必须每天穿戴整齐,包括工作服的上衣和裤子,严禁穿运动鞋或拖鞋上班。配发生产工作服的生产及技术部门员工严禁穿拖鞋上班。工作服必须保持干净整洁,工作服的穿戴将计入个人月度的绩效考核,直接与月度绩效考核工资挂钩。
2.4行政工作服的扣款标准
2.4.1行政员工离职时所领用的工作服由个人收回;
2.4.2行政员工离职时自领用工作服起,工作期限不满六个月的,工作服扣款100%;
2.4.3行政员工离职时自领用工作服起,工作期限满六个月但不满十二个月的,工作服扣款75%;
2.4.4行政员工离职时自领用工作服起,工作期限满十二个月但不满十八个月的,工作服扣款50%;
2.4.5行政员工离职时自领用工作服起,工作期限满十八个月但不满二十四个月的,工作服扣款25%;
2.4.6行政员工离职时自领用工作服起,工作期限满二十四个月的,工作服不扣款。
2.5生产工作服的扣款标准:
2.5.1员工离职时所领用的工作服由个人收回;
2.5.2员工离职时自领用工作服起,工作期限不满三个月的,工作服扣款100%;
2.5.3员工离职时自领用工作服起,工作期限满三个月但不满六个月的,工作服扣款75%;
2.5.4员工离职时自领用工作服起,工作期限满六个月但不满九个月的,工作服扣款50%;
2.5.5员工离职时自领用工作服起,工作期限满九个月但不满十二个月的,工作服扣款25%;
2.5.6员工离职时自领用工作服起,工作期限满十二个月的,工作服不扣款。
三、附则
1、本规定解释权归综合管理部所有;
2、本规定自二○一六年六月一十三日修订,同时自二○一六年六月一十三日公布之日起执行,原《工作服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二○一六年六月一十三日
第五篇:员工工作服管理规定
员工工作服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推进公司企业文化建设,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对外形象,进一步规范公司工作服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对象: 公司全体员工
三、具体内容: 第一条 范围
1、公司在职员工工作服的申购定制、发放、领用及折旧标准,着装要求;
2、员工着装包括工作服、鞋、帽、工作牌及劳动防护用品等。第二条 职责
1、综合办负责公司工作服的归档管理,包括发放及折旧标准、工 作服的入库验收、领用核签、检查考核等工作;
2、各部门负责工作服的购置申请;
3、材料部依照各部门申报的申购单,联系制作厂家制作、采购及 入库;
4、财务部负责工服的收费及账目的核实。
第三条工作服的发放标准
1、公司的工作服包括冬装和夏装。
2、公司人员发放工作服冬、夏装: 营运、客服、内场安保及经理级以上人员为:男士为一衣两裤两衬衫;女士为一衣一裤一裙两衬衫
物业工程人员:一夹克、一短袖两裤 保洁:两衣一裤
3、新员工进入公司十天后定做工作服,期间自备色彩、款式相近的服装。
4、员工统一更换工服的时间为夏装5月1日、冬装10月1日,员工应按规定时间统一更换冬、夏装,冬、夏装不得混穿。
第四条工作服的定制及领用
1、工作服使用年限:两年。
2、工作服订购要本着货比三家的原则选择好定制厂家,在定制前应签订合同(或协议),明确数量、材质、尺寸规格、交期、价格、发票税点、验收标准、商标使用规范以及其它定制要求等。工作服做好到场时,由综合办组织进行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入库保管。
3、员工领取工服需要填写《工服领用单》,经审批后凭《工服领用单》及单据到仓库领用工服,并由领用人在《员工工服领用登记表》签字确认,作为综合办帐务记录的依据。
4、综合办应建立工服管理台账,严格履行出入库手续,并与财务部做好相关的账务处理工作。
第五条工作服的折旧标准
1、员工的工作服实行免费使用。
2、员工离职,根据其在职时间收取相应的折旧费(详见折旧标准)。
3、保洁、保安、物管工程员工在辞职办手续时其工作服应事先洗干净叠好再退还给仓管员,仓管员视工作服新旧情况进行分类保管,以便下次优先发放使用。
4、员工服装在规定使用期限内因丢失、损坏等原因造成无法穿着上班的,可由本人直接向综合办申请购买,经审批后方可到仓库领取工作服,其费用按照折旧标准进行折旧缴费。若属故意损坏的除加价赔偿外,还将视情节严重情况进行处理。
5、员工因岗位或作业特殊性需增发冬、夏装的,可由员工所在部门申请,经公司审批后由仓库发放,并要做好相关登记工作。
6、折旧标准:
员工工作12个月,按照工服采购价格及在岗时间进行折旧,员工补齐差价,工服归员工所有;工作12个月以上的,员工离职原则工服归员工所有,不补差价。
计算方式:补差价格=采购价格-{(采购价格×工作时间)÷12个月} 第六条遵守事项
1、上班时间必须统一着公司配发的公司工作服及佩戴工作牌;
2、员工对配发的工作服有保管、修补的责任;
3、员工不得擅自改变工作服的式样;
4、员工不得擅自转借工作服;员工人为损坏、丢失工作牌(洗涤、保存方法不当),按原价赔偿。
5、工作服应保持整洁,如有损坏,员工应自费进行修补;
6、各部门每天上班指定人员进行检查,员工未按要求穿着工作服,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20元/次;未按要求佩戴工作牌者进行处罚10元/次。综合办负责对以上行为进行不定期抽查,对不按规定着装及佩戴工作牌者按公司规定给予处罚,并计入当月绩效考核;
7、主管级以上员工有指导与监督员工规范穿戴工作服的责任。
8、员工穿着工作服和仪容仪表的情况,将作为个人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
四、附件:
1.《工服领用单》 2.《员工工服领用登记表》
3、《员工工服月度盘点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