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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十字会信任危机探究
编辑:醉人清风 识别码:21-1064204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7-11 01:16:38 来源:网络

第一篇:红十字会信任危机探究

红十字会信任危机探究

摘要

:信任危机这个词近几年频繁出现,指一定社会或群体的道德原则和规范不被人们所遵守,人与人之间缺乏一种道德的

联系和约束,彼此都无法相信对方的真诚和忠诚,因此不敢委以对方以重任的现象(来源:马克思主义哲学大辞典)。目前大

众对红十字会的信任程度达到了最低点,本文写作目的是要通过对案例事件的分析以及参考相关研究结果运用文献分析、比较

研究、归纳总结法进行分析研究。本文的主要结论就是要提升红十字会的信任度,不仅要有完善的内部制度和严格的外部监督,更重要的是其工作人员要有为社会服务的精神、良好地道德素养和职业操守。关键词:红十字会;信任危机;发生原因

1、引言

近几年,信任危机这个词频繁出现在人们的视线中。那么,到底是什么导致了信任危机的出现呢?对此我先不作出回答。

现在我先说发生在我身边的一件小事,今年五一回家过节,一天和母亲去商场买十字绣,我比较喜欢绣字的,图册上有三幅字样,分别是“大展鸿图”、“天道酬勤”和“厚德载物”,我在后两幅间犹豫不决,打电话询问父亲后,最终一致决定要“厚德载物”那副,询问店主后,得到只有另外两幅有现货,“厚德载物”需要提前预定,还得看厂家有没有印。店主阿姨还说就这幅没有什么顾客买,其他两幅都卖的很好。后来店主又说这个社会就是太缺少对道德的认识了,还告诉我有些食品千万不要吃,因为不信任其安全。原来,信任危机早已存在于我们身边。下面进入我们今天要探讨的问题——红十字会的信任危机。

中国红十字会成立于1904 年,一直以来都是我国最具有影响力的非营利组织,建会以后从事救助难民、救护伤兵和赈济灾民活动,为减轻遭受战乱和自然灾害侵袭的民众的痛苦积极工作,并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活动。就是这样一个具有重大影响力的组织,近年来却危机频发。

202_年6月20日,微博昵称“郭美美baby”的一名90后女孩在网上公然炫耀其奢华生活,并称自己是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而引起轩然大波。此后,“郭美美事件”就如导火线,波及整个慈善界。无论是而后又相继爆出的中华慈善总会额外捐款换发票、巨款捐赠无故消失等丑闻,还是追溯到08年汶川地震时发生的“诈捐门”事件都引爆了全社会对慈善组织体系的集体质疑,慈善组织的公信力在一次又一次的丑闻下变得日益脆弱。陷于舆论失控中的中国红十字会,除了应该快速做出危机处理方案,也应该对产生这种危机的原因作出分析。今天,我们就主要从危机的致因角度来分析一下红十字会的信任危机,并提出一些相关的应对措施。

2、红十字会信任危机的根源

造成企业危机的原因多种多样,危机的种类不同,原因各异,既有内部原因,也有外部原因。造成红十字会信任危机是其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信任危机发生的内部原因原因

(1)红十字会管理体制的严重错位

红十字会本质上是一个社团组织.具有社会性、公益性和民间性,因此红十字会的管理理应体现出社会力量和民众的广泛参与和监督.在阳光下公开透明地运行。但现实中,这样一个具有久远传承和深厚历史积淀的社团长期存在着管理体制严重错位的问题。而且.这样的问题直至今日仍未得到完满解决。

1950 年改组后的红十字会成为“中央政府领导下的人民卫生救护团体”,隶属卫生部,成为其下辖的一个业务机构。这使得即使经过近二十年的体制沿革,红十字会仍旧带有强烈的行政色彩,拥有许多民间性质组织所不具备的特征。一方面,政策上给予具有官方背景的慈善组织大量优先权利;另一方面,针对民间慈善组织则设置诸多准入门槛。例如汶川地震和玉树地震等举国动员的慈善行动中,官方媒介仅公布中国红十字会和中华慈善总会的募款账号;各级财政系统受令按年度给予相应级别红十字会进行财政拨款;税务机关则只认定向中国红十字会、中华慈善总会的捐款行为属于企业的应纳税额抵扣范围等。这就导致了慈善组织内部的两极分化,使得官强民弱的对比更加明显,本就稀缺的慈善资源大量地集中在官营慈善组织手中,而很多针对性、专业性较强的民间组织则是苦苦挣扎,是谓中国式的慈善垄断。

(2)捐款不透明,善款去向不明

红十字会在受理善款和善款赠与上都应该有一个完善系 统的机制,让公众能够查到相对具体的捐款人姓名和捐款数 额,并且还要让捐款人知道自己的善款帮助到了哪些需要帮 助的人或一个群体,然而现在上中国红十字会网站上几乎查 不到相关内容,即使有相关内容也是相当模糊不清的,让公 众还是无法清楚的了解到中国红十字会的运行方式和体系,特别是爱心人士捐赠善款的具体用途和数额。这就让关注红 十字会的公众不得不怀疑善款的用处。

(二)以公益目的谋取私人和组织自身利益

红十字会是一个国际性的慈善组织,其宗旨是保护人的 生命和健康,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和平进步,中国红十 字会还要履行备灾救灾、卫生救护等职责。红十字会的大部 分资金都是各界组织和个人捐助的善款,其目的是帮助需要 帮助的人,然而善款中的一部分却被仅作为管理者的红十字 会的工作人员滥用或挪用为私有。例如202_ 年汶川大地震 时,中国红十字会募得大量捐款,有民众引述中国红十字会 职员对中央电视台表示需款一千多万元买一千顶帐篷,怀 疑善款被贪污;202_ 年4 月15 日,新浪微博流传出一张付 款单位为“上海市卢湾区红十字会”的餐饮发票照片金额高 达9859 元;再例如轰动一时的郭美美炫富事件,这些案例都 充分说明红十字会在处理善款时是存在滥用或私自挪用善款 的情况。

(三)回应质疑不诚恳

虽然现在新闻媒体在进步,网络在不断发展,能够让许 多“隐秘”的事件暴露在公众的视野之下,但是只是曝光而 无法解决又使得事件处理无法进行下去,公众无法得到公正 合理的解释。负面新闻的当事人或组织总是找各种理由来推 负面新闻的当事人或组织总是找各种理由来推

卸责任或者不正面回答此类问题,更或者是完全无视这些问 题闭口不提,这就使得公众即使知道了这样的事件但是又看 不到事件得以合理解决最后只能不了了之。

(三)工作效率低下造成能力公信力弱化

红会领导层均由政府任免,虽然在能力上毋庸置疑,但与下级 红会组织及民众接触过少,提出的决策缺乏实效性,无法真正满足 民意,决策失误或者滞后现象在红会救援过程中屡见不鲜;另外。由于红十字志愿者的申请门槛不高因此吸引了广大群众的积极参 与,这一方面保证了志愿者队伍的庞大,但也造成志愿者素质能力 层次不齐、人员冗杂、难于管理的问题。可见,中红会内部存在着严 重的人员配置不合理问题,提高红会领导层及会员的决策和行动 能力是中红会目前解决能力公信力问题的着力点,也是长期目标。

(四)慈善丑闻频发造成形象公信力弱化 处于转轨期的中国社会,脱离了传统差序格局社会时期以宗法家族为核心的社会关系,市场经济的冲击使得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关系逐渐异化,社会利益分配的失衡加剧了人与人之间的冷漠与不信任。各种传播媒介无时不刻地影响着普通民众的看法与行为,尤其是大量关乎民众切身利益的负面新闻的披露,使得整个社会深陷信任危机,处在这种大环境下的中红会正不断经历着社会舆论的抨击与考验。

1、红十字会信任危机的影响

202_年沸沸扬扬的“郭美美事件”把中国

红十字会推上了社会舆论的风口浪尖,在公众的质疑声浪 中。红十字会遭遇到了近年来最严重的信任危机。“郭美美 事件”挫伤了包括红十字会在内的慈善组织的公信力.使其 募捐救助工作遭遇严重fIj境,据统计。“郭美美事件”后,6 —8月公众通过慈善组织进行的捐赠总额为8.4亿元,比3 —5月的62.6亿元下降86.6%。⋯虽然“郭美美事件”表面 上看已经尘埃落定,但留给我们的思考却刚刚开始。对于 大多数民众面言。对于危机事件中红十字会的现实认知,更多的是出于感性和情绪,而较少有理性的思索和关怀。对于一个饱经历史沧桑,具有国际性特征而又身处社会转 型加速期的人道救助团体而言,剖析其信任危机背后的深 层次原因绝非易事。本文试图从管理体制的视角,对此略 作管窥.不当之处敬请方家指正。

危机发生后企业往往面临来自各方的压力:受害者的指责、媒介的围攻、上级部门的 追查及社会公众的关注等等。企业应采取有效的措施,隔离危机,不让事态继续蔓延,并 迅速找出危机发生的原因,对症下药,进行化解处理。

#“ 成立危机处理小组,使企业面对危机有一个强有力的指挥核心。危机处理小组是 危机处理的领导部门和办事机构,由企业最高管理层领导,以企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 主,兼收一部分基层员工介入,最好还应有外聘的高级公关顾问。根据事件的情况,可设 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还可设专人或专门小组负责事故调查、处理及接待工作。机构人员应 是善于观察、长于沟通、勇于创新和敢于承担责任的人。他们必须能够在第一时间了解事 件真相及原委,密切监控事态发展,了解事件相关公众信息包括新闻媒介反映、受害公众、社会团体、政府公众反映、内部员工情绪等;将上述信息整理分析,形成处理方案,实事求 是、及时准确地上报给企业管理核心,并将经过决策层认定的处理方案迅速付诸实施;作 为整个危机事件的首要信息源汇总,处理并发布相关信息,对不实、有害的传闻进行纠正,控制舆论导向。

$” 齐心协力,共渡难关。当危机发生后,一个门卫的无心之言可能成为外界捕风捉影 的依据。因此务必要坦诚而及时通知内部员工,以稳定阵脚,使全体员工齐心协力地对付 危机事件。在危机面前,如果能使全体员工形成一体,团结一致,则不但有助于解决危机,还有可能因祸得福,使企业的凝聚力得以提升。当然,这并不是说要将所有的,尤其是尚 未确证的消息都公布于众。危机发生后,企业应尽快制定针对内部员工的对策:一是在稳 定情绪、稳定秩序的基础上向职工告知事故真相和企业采取的措施,使员工同心协力,共 渡难关,赢得员工的信任与支持;二是收集和了解职工的建议和意见,做好说明解释工作; 三是做好企业内部公关,统一信息传播的口径,协调各职能部门的正常运作。

%“ 对危机进行调查,为制定危机处理对策提供依据。企业出现危机事件后,应及时组 织人员,深入公众,了解危机事件的各个方面,收集关于危机事件的综合信息,并形成基本 的调查报告,为处理危机提供基本依据。危机调查要求有关证据、数字和记录准确无误,对事故有关各方面要进行全面、深入地调查,不得疏忽大意,对事态的发展和处理后果应 及时地进行跟踪调查。危机事件的专案人员在全面收集危机各方面资料的基础上,应认 真分析,形成危机事件调查报告,提交企业有关部门,作为制定危机处理对策的依据。&” 针对不同公众,确定相应对策。对危机事件进行调查、提交了调查报告后,企业应 及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分析、决策,针对不同公众确定相应的对策,制定消除危机影响的 处理方案。__ 首先是针对受害者的对策。企业一定要及时而真诚地与受害者进行沟通,给他们以

安慰,倾听他们的意见并尽量满足他们的要求:一是设专人与受害者接触;二是确定关于 责任方面的承诺内容与方式;三是制定损失赔偿方案,包括补偿方法与标准;四是制定善 后工作方案,不合格产品引起的恶性事故,要立即收回不合格产品,组织检修或检查,停止 销售并追查原因、改进工作;五是确定向公众致歉、安慰公众心理的方式、方法。其次是针 对新闻媒体的对策。危机发生之后,企业要保持与媒体的有效沟通,争取新闻界的理解与 合作。

再次是针对上级有关部门的对策。危机发生后,企业要与上级有关部门保持密切联

系以求得指导和帮助。企业要及时地、实事求是地汇报情况,不隐瞒、不歪曲事实真相,随 时汇报事态发展情况,事件处理后详细报告事件经过、处理措施、解决办法和防范措施。最后是针对其他公众的对策。企业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兄弟单位、社区公众、社会机构、政 府部门通报危机事件和处理危机事件的措施等情况,并制定出相应的方案,全面消除危机 事件的影响。

!" 做好总结、善后工作。危机过去之后留下的是利益的减少、设施的损坏、赔偿的支

付、人才的耗损、企业声誉和良好形象的恶化等损失。企业在平息危机事件后,一方面,要 注意从社会效应、经济效应、心理效应和形象效应诸方面,评估消除危机的有关措施的合 理性和有效性,并实事求是地撰写出详尽的事故处理报告,为以后处理类似的危机事件提 供参照性文献依据;另一方面,要认真分析危机事件发生的深刻原因,切实改进工作,从根 本上杜绝此类危机事件的再次发生。

总之,虽然危机时刻游荡在我们周围,虽然危机的爆发是让人措手不及的,但只要企 业从思想上重视危机,从行动上积极地预防和正确地处理危机,就可以避免危机的爆发,就可以使危机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就可以平稳地度过危机期,使自己更加持久而成 功地在商界纵横。

参考文献:

非营利组织的公众信任度研究——以红十字会信任危机为例 杨旸

作者单位: 渤海大学 管理学院,辽宁 锦州 121000 刊名: 青年与社会

英文刊名: Young&World 年,卷(期): 202_(3)& 慈善事业发展中的问题及对策葛平修,刘书青 作者单位: 山东威海市民政局 刊名: 社会福利

英文刊名: China Social Welfare 年,卷(期): 202_(10)企业危机的预防和处理

作者: 颜帮全

作者单位: 重庆三峡学院,经贸系,四川,重庆,404000 刊名: 学术交流

英文刊名: ACADEMIC EXCHANGE 年,卷(期): 202_(10)中国红十字会信任危机背后的管理体制根源

杨红星。,郑红艳b(北方民族大学a.社科部;b.生科院,银川750021)社会与政治202_ 新形势下红十字会公信力建设研究

李宏良史玉方

(中共泰兴市委党校)百家争鸣

从体制层面观察中国慈善事业信任危机

作者: 钱恺

作者单位: 中南民族大学,湖北 武汉 430074 刊名: 管理观察

英文刊名: Management Observer 年,卷(期): 202_(5)

第二篇:红十字会信任危机

论中国红十字会的信任危机

**************

摘 要:近年来, 在慈善事业一片繁荣的背后, 红十字会丑闻层出不穷;而由慈善丑闻所带来的社会公众普遍的不信任更是对慈善致命的打击。站在社会学的视角下, 我国的慈善事业为何丑闻不断? 面对一再打折的慈善公信力, 我们又该如何提升呢? 这些都是笔者试图在本文中加以探讨的。

关键词:慈善丑闻;郭美美;公信力;宰制;集体行动的逻辑;对策。

On the crisis of confidence of the Chinese Red Cross

((((((((((((((((((((((Abstract:In recent years, prosperity in the charity behind the charity scandal after another;the public generally do not trust brought about by the charity scandal charity fatal blow.Standing sociological perspective, China's philanthropy is why scandals? Face repeatedly discounted charitable credibility should we how to improve? These are the author trying to be explored in this article.Key words:Charity scandal;GUO Mei-Mei;credibility;domination;Logic of Collective Action;countermeasures.一、信任危机的概念

1.1信任危机的含义

信任对于慈善事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可以说就是其生命力, 而丑闻便是一种破坏慈善信任的病毒。但是目前不断曝光的慈善丑闻对我国慈善事业的公信力一再打折, 因此如何挽回慈善事业的生命力便成了当务之急。本文试图从公共政策的视角揭露慈善丑闻不断的原因, 以及针对如何重新树立慈善事业在公众心目的形象, 提升其公信力提出相应的对策。

1.2、信任危机的影响

红十字会信任危机由于其组织性质的特殊性,已经给中国各个方面的慈善事业带来了恶劣的影响。全国各的血库纷纷告急就发生在郭美美事件之后,各种调查都将矛头直指红十字会。可以说郭美美事件将本身透明度不高的中国红十字总会推上了风口浪尖,面对各方质疑,红十字会方面不应仅仅就事件本身做出所谓的解释,而应该对其官僚作风浓重的体制进行深刻的总结反思必要的时候应进行一次彻底的改革。想到红十字会,第一个想到的词往往是“慈善”。这是一个温馨而美好的词语,在很多发达国家甚至是发展中国家,做慈善事业都是让人敬佩和阳光的,但是在中国,尤其是郭美美事件曝光后人们对慈善事业的信心降至冰点。

二、中国红十字会信任危机的发生

202_年6月21日,郭美美的微博引发的大批网友的关注。

2.1郭美美事件的引动

202_年6月21日,新浪微博上一个名叫“郭美美Baby”的网友颇受关注,这个自称“住大别墅,开玛莎拉蒂”的20岁女孩,其认证身份居然是“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其真实身份也众说纷纭,有网友称她是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郭长江的女儿,由此引发很多网友对中国红十字会的非议。次日上午,记者拨通了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郭长江的电话。一听记者提起微博上“郭美美”的名字,郭长江不禁笑出声来,“她根本不是我的女儿,我压根就没有女儿。”

针对新浪微博网友“@郭美美baby”炫富事件,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在官方网站发出声明,以下为声明全文: 一名为“郭美美baby”的网友自称是“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在网络炫耀其奢华的生活方式,引发网友热议甚至炒作。我会对有关信息调查、核实后,特作如下说明:

一、中国红十字会没有“红十字商会”的机构,也未设有“商业总经理”的职位,更没有“郭美美”其人。

二、为维护红十字标志的严肃性,我国《红十字会法》、《商标法》及相关法规,均严格限制第三方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使用“红十字”的标志与名称。我会保留进一步追究有关方面相关责任的权利。

三、我会一贯反对那些企图通过制造虚假信息达到对个人进行炒作的行为方式,也希望社会各界以平和心态看待此类问题,不被利用。

最后,感谢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对红十字事业的支持,希望继续对红十字会工作进行监督。但是,对于红十字会的说明,在联合早报网以“郭美美事件之后你还会给红十字会捐款吗”为题,开展了一项读者投票,截止昨日,调查共获19万5645个有效投票,当中有高达77.67%的读者表示不会再捐款,会选择其他渠道,有10.75%选择“视情况而定”,仅11.58%的读者表示“依然信任红十字会”。

这结果充分的说明了群众对红十字会的不信任。

2.2中国红十字会信任危机的表现

民政部最新统计数据似乎也印证了这一点。今年6月,全国社会捐款为10.2亿元,但自6月下旬“郭美美事件”等一系列事件发生后,社会捐款数以及慈善组织捐赠数额均出现锐减。

其中,全国7月份社会捐款数为5亿元,和6月相比降幅超过50%。慈善组织6到8月接收的捐赠数额降幅更是达到86.6%。民政部财务司有关人士表示,上述数据较去年同期相比下降幅度大,主要是因为去年上半年我国发生旱灾、玉树地震等自然灾害,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社会捐赠热潮,而今年则较为平静。但是,记者从民政部的统计数据中发现,今年6月全国社会捐款为10.2亿元,而7月为5亿元,减少了5.2亿元,降幅接近51%。而这一变化,正是发生在6月下旬“郭美美”事件引发慈善信任风暴的背景之下。自6月下旬“郭美美事件”等一系列事件发生后,社会捐款数以及慈善组织捐赠数额均出现锐减。民政部最新统计数据表示,全国7月份社会捐款数为5亿元,和6月相比降幅超过50%。慈善组织6到8月接收的捐赠数额降幅更是达到86.6%。从中国红十字会的“郭美美事件”到中华慈善总会的“尚德诈捐门”,再到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的“中非希望工程”,慈善信任风暴愈演愈烈,慈善组织成为“众矢之的”。据北京市红十字会披露的数据显示,今年7月,北京市红十字会共接受社会捐款28笔,总计15.44万元。其中个人捐款8笔共7495元,较往年大为减少。而北京市红十字会在202_年的月平均捐赠额为124万元、202_年的月平均捐赠额为220万元、202_年的月平均捐赠额为756万元,两相比较,差距巨大。

遭遇“落差”的并非只有北京市红十字会,还有深圳市红十字会。述两家红十字会有关人士此前均曾表示,捐赠额锐减和“郭美美事件”不无关系。

三、中国红十字会信任危机原因分析

从法律的高度来讲,红十字会本身属于国家机关,在我国现有国情下,缺少相应的监督,管理。主要体现在法律法规不健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3.1法规不健全,运行不规范

在中国,有专门针对红十字会的单独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香港地区则有《香港红十字会条例》提供法律保障。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是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距今已有近二十年的历史。而且该法中并未明确提及对红十字会的监督办法。从而在法律的高度有着先天的缺失。相对于大陆,香港特区的红十字工作是成功的。完善的法律制度和监督体系具有相当的公信力,透明的财务支出让捐赠人知道自己所捐赠款项的去处。[1]

而在中国202_年汶川地震过后,人民发现全国各地给灾区捐款绝大部分进入了地方政府的财政,慈善捐款和财政收入之间被人为搞得模糊不清,政府对慈善捐款的过分掌控,让民间慈善组织

难以找到发展空间。以现在国内情况来看,如何定位慈善组织和政府的关系确实是一个难题。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杨团提出,我国的慈善组织往往因为和政府的关系亲疏远近不同而获得的发展机会不同。离政府越近,往往资源越多,发展越好;离政府越远,往往得不到支持,资源匮乏,举步维艰。

她认为,政府应该把主导慈善变为辅导慈善,给民间社会更多的发展空间。“替代民间社会,不仅会破坏慈善市场的资源原则,还会酿成政府和民间社会争利,甚至导致慈善事业被腐败的官员所利用。”民间公益组织的正常发育,需要《捐赠法》、《慈善法》等制度为保障。这等制度固然制约民间慈善事业的“从业人”,但更重要的功能在于制约行政与司法权力,明确公权对民众的责任,以保障民间公益组织的合法地位与权益。中国红十字会有专门的法律,即《中国红十字会法》,据该法律规定,红十字会经费的来源和使用情况每年要向红十字会理事会报告,同时接受人民政府的检查监督。这样的监督机制看似严密,却并不能让公众满意。[2]

清华大学创新与社会责任研究中心主任邓国胜表示,我国目前对公益慈善机构的监督容易流于形式,比如对公益机构的检查报告,发挥的作用很有限,难以建立信心和引导公众捐款。[3]

而从国外经验来看,更多的是独立的第三方评估机构来发挥引导的作用。美国有多家慈善评级机构,为超过5300家慈善机构评级,级别从无星到四星不等,同时提供不同标准的排行榜,其中包括了负面排行,比如筹款回扣率排行、财务危机排行、劣等机构CEO薪水排行等。邓国胜说:“目前中国纯民间的评估机构还没出现,有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多是些民政部门发起或以民政部门主导的,带有官方背景,其最大缺陷就是行政干预,所以还是希望有独立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能出现。”

3.2监管不到位,信息不透明

对公众而言,中国红十字会一直是一个庞大的神秘组织。它每年得到政府的近3亿元补贴,其架构包括31个省级分会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会、333个地级分会、2860个县级分会,还拥有港澳红十字会和商业系统红十字会、铁路系统红十字会。除了这些与政府相似的行政设置之外,红十字会总会之下还包括基金会这一系统,由红十字基金会、红十字传播基金以及挂靠的多个基金组成。这两条脉络揭示出中国红十字会的双重身份。[4]作为普通民众当然会产生诸多疑问,为什么中国红十字会的架构如此独特?它究竟应该是个官方慈善组织,还是个独立的民间组织?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属国务院直属的副部级单位,中国红会从中央到县乡一级,层层与政府体系接驳。其名誉会长是当地政府的一把手,会长是政府主管文教的行政副手,大部分理事由政府部门及国有企业的负责人兼任。各级红会的负责人由政府任免。每年红会接受财政拨款近3亿元(202_年数据),与其接受捐赠收入相当。各级红十字会的经费收支情况只需向理事会负责。

虽然不能说中国的慈善机构完全没有独立性,但中国的慈善机构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政府的主导和控制,中国因此缺乏真正意义上的民间慈善确是个不争的事实。这样的体制安排很容易使慈善机构沾染政府官僚习气,容易偏离慈善宗旨,效率低下,即使慈善机构想要锐意进取,但处处受到政府制肘,活力难以完全释放。此外,政府财政和慈善机构财政有千丝万缕的关系,公众无法将两者分开而分别监督。如果要求慈善机构公布财政明细,就一定会牵涉政府财政,公众只要求慈善机构公布财政明细而不涉及政府财政显然不现实。同时,政府也不可能对慈善机构进行强有力的监督,因为对慈善机构的监督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对自己的监督,这种监督的成效可想而知。政府对慈善事业插手过多或者直接把部分慈善机构以行政权力政府化,本身对慈善事业的发展非常不利。救灾是政府的法定职责,救灾款项应该来源于财政拨款,即来源于国家税收。如今政府救灾既用财政拨款,又用公众捐款,那么两者之间必然混淆,公众无从知道财政拨款是否到位,无从监督政府是否在利用民间力量之外尽到了政府自己的职责。政府吸收捐款导致政府和民间相混淆,政府界线不清。在欧美发达国家,各国之所以支持民间慈善机构的活动,是因为政府非常清楚,政府资助不可能覆盖所有需要帮困的人群,总有一些“看不见的穷人”被遗漏。但民间慈善机构的触角却可以无处不伸,其活动的广泛性、针对性、灵活性、及时性以及低成本运作,都是官办活动所不能及的。

当然,发达国家对慈善机构的这种认识,也是经历过反复的。比如,二战后的英国,曾经历过将慈善机构“国有化”尝试,将原来很多慈善公益服务接管成为政府公共服务,慈善组织的功能被弱化。之后,这种“官办模式”被证明相对低效。从当前各国慈善机构的发展历程看,慈善事业的主导权回归民间是大势所趋,政府应变管理为监督、变主办为合作、变参与为引导。

官商勾结形成宰制, 导致监管不力根据沃尔泽的宰制理论, 社会是多元的, 有不同的领域, 而每个领域都有自己的特殊物品;这些特殊领域物品的分配原则是不同的, 有不同的公平正义标准和分配原则。而且每个领域的优势一般是不能向另一个领域转化的, 否则形成宰制。一旦形成宰制就会破坏原有领域的游戏规则和公平正义标准, 从而带来社会负效应。

四、应对红十字会信任危机的公关思考

纵观整个事件可以说红十字会的危机公关是失败的,不及时的信息披露,再加上并不透明的运行机制,把不明真相的群众自然的推向了自己的对立面。

4.1及时、坦诚召开新闻发布会

在中国,像红十字会这样有政府背景的公募机构,吸纳了全国90%以上的慈善资金,这么多钱流向哪里,对公众来说是很重要的。据了解,以汶川地震为例,红十字会一年善款额达199亿元人民币。而政府的赈灾款项与慈善机构募捐的善款在同一渠道,这样就很难分清鸽子的的流向和最终受益人。事实上,商红会就像是在商业系统里培育出的一个基层的红十字会,如果运行良好,可在筹款和发款中建立起“非政府”性质的渠道。但是,就目前看来,红十字会与商红会的管理方式尚不能摆脱现实的行政管理窠臼,也缺少一种行之有效的监管机制保证商业运作获得的资金用于慈善事业本身,而非进入个人腰包[5]。

集体行动的困境及信息不对称加剧了第三方监管难度由于集体行动逻辑的存在, 使得有相同利益的人群难以有效地团结起来, 集体行动难以实现。此外, 从博弈论的角度来说, 捐赠者、大众与受捐的慈善机构是处于一种不完全信息博弈的态势, 后者在信息的掌握上处于优势。善款善物一旦捐赠完成, 捐赠者想要了解包括受捐对象、财务运行等等情况一般都要通过后者。所以捐赠者主观试图对善款善物监督, 也受到信息有限的制约, 由此二者形成一种不完全信息博弈, 使得一些捐赠者想监督也无法全面的监督。针对捐赠者、大众与慈善组织的不完全信息博弈的问题, 有必要改变二者博弈态势, 增加慈善的透明度, 建立慈善信息披露机制及完善第三方监督。卡耐基基金会主席曾说过: 慈善事业要有玻璃做的口袋, 而我国的慈善事业正缺少这样透明的口袋。由此慈善组织, 尤其是接受捐助的大型社会公益或者慈善机构必须定期(如月报、年报等)向捐款人公开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情况, 或者邀请捐助者、有声誉的社会中介组织对善款进行全程监督;同时利用网络技术, 建立网络数据库, 将机构和基金的运作情况向社会公开, 接受捐款人和社会的监督。

4.2开展内部整改,规范化运作

改革还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做好公关,加强与各个环节和相关方的交流和沟通,当然,这中间也包括红十字会跟政府的沟通。二是加强市场驾驭能力,当你和这么多企业合作的时候,你得知道它是什么,想要干什么,与红十字会的宗旨是否吻合,它的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是不是具有这样的能力,最后再来判断,这个企业能否加入到使用红十字会品牌的队伍中来。[6]第三个就是学会和媒体打交道,学会利用媒体的力量说话,接受媒体对我们的监督,也请媒体帮助我们答疑解惑,在关键时刻辟谣。这其中除了跟传统媒体合作,还要学会运用新媒体,比如微博。最后就是学会和公民沟通。究竟大家在民生救援、救助中的主要需求是什么,在重大灾害的时候真正需要的物资和帮助是什么,我们今后还要开展这方面的调查工作。

丑闻不失为慈善改革的新契机从全球角度看,发达国家的慈善机构发展经历了漫长历史,也都经历过各种慈善丑闻,但慈善界的丑闻往往成为政府强化对慈善制度监管的新契机,推动各国对慈善机构的透明和监督狠下工夫,积累了丰富经验,较好地塑造了慈善机构的公信力形象。9 2年,美国最大的慈善机构之一——联合慈善基金会爆出丑闻,基金会主席阿尔莫尼挪用60万

美元善款用于个人度假、购房以及包养情人,还安排儿子和朋友占据要职、享受高薪。这起慈善丑闻让美国民众的慈善热情很受伤,美国由此陷入了相当长一段时间的公众募捐低潮,阿尔莫尼后来被判7年徒刑。这次丑闻**后,美国政府强化了对慈善机构的管理,要求慈善机构每年填报报表,规定每个公民都有权查阅报表,确保捐款用途。[7]

202_年7月,新加坡最富有、最成功的慈善机构——肾脏基金会(NKF)主席杜莱被爆连卫生间的水龙头都镀金,最终被迫辞职。

对这起丑闻,新加坡政府一直穷追不舍,除了坚决追查、公布NKF详细捐款账目之外,还健全了对慈善机构的监管,于202_年11月推出对慈善机构的监管守则,而且更严厉监管慈善机构职责与薪金的监管守则,也已于202_年4月生效。有统计显示,全美国70%以上的家庭都对慈善事业有某种程度的捐赠,平均每个美国家庭将3%-4%的年收入捐出来做慈善。慈善事业的发展依赖于慈善机构的公信力。欧美的很多知名慈善机构之所以能建百年基业,关键在于慈善机制的透明。“任何一个国家的公益组织都不可能完全避免丑闻,不能一件丑闻而完全丧失对公益慈善机构的信心。”邓国胜表示,中国的慈善事业还得继续向前,前进的力量,来自社会的理性和热情。目前网络对公益慈善组织的监督作用越来越大,但大家不应因少数不良个案丧失对慈善的信心,把慈善机 构一棒子打死,而是继续给予支持,积极参与,推动慈善事业往更好的方向发展。[8]

4.3加强监管,信息公开

在调研中发现,红十字会每年接收几百万笔的捐款,最高的上千万,最低的几元钱,如何做到资金的来源和去路明晰,做到预算过程科学、执行过程公正、监督过程透明?这就需要我们对每一个环节都严格把控。根据多元正义理论, 每个具体领域中的分配都不可能做到按它自己标准所设置的绝对公正, 总有一些人会比其他一些人更受惠于现有的分配标准。但是, 由于每个人都必然涉及多种不同领域, 所以, 只要严格保持不同领域之间的界限, 不让一个领域中的优势转化为其他领域中的优势, 那么每个人都有可能在一些领域中受损, 而在另一些领域中受惠, 以形成一种有得有失、在不平等中最终取得复合平等的结果。行政和慈善本来就是两个完全不同的领域, 从接受捐助起,这笔捐助的去向,要经过哪些程序,以至于最终到达捐助人群或者捐助项目,这一条运作渠道必须要有制度保障来建成阳光通道;慈善资金的使用标准与实际需要是否相符,在划拨与使用的过程中是否存在监管无法涉及的漏洞,是否造成“爱心挪用”与“爱心浪费”,这些都必须得到切实的制度保障和实际有效的监管。慈善事业伤不起,大众绝不能接受慈善也被利用成为个别人获取不义之财的残酷现实。慈善事业是人道主义事业,在发展的过程中绝不能走商业化的纯粹道路,让需要帮助的人群感受到阳光的救助,这应该是所有慈善都一样的归宿。

参考文献:

[1] 肖华东金姬.慈善, 拒绝秘密[ N ].新民周刊.202_-06-07.[2] 杨团.公民社会是中国未来的走向.三联生活周刊.202_-1-14.[3]邓国胜.公益应更重视善款有效使用 捐时间比捐钱更重要.搜狐网.http:///Newsoneshow.asp?id=88.202_-04-15.[4] 中国时刻.“中国特色”的红十字会身份尴尬.http:///news/china/201107/0815193208.shtm l.202_-07-08.[5] 张弦.重塑慈善公信力[N].看天下.202_-07-16.[6] 金实青.来惠民.公共关系学.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202_-08.[7] 北京晚报.发达国家如何打造慈善公信力.202_-07-06.[8] 张梁.郑元春.中国慈善:阵痛过后将拐向何方.财经.202_-06-16

第三篇:信任危机

一、中国红十字会没有“红十字商会”的机构,也未设有“商业总经理” 的职位,更没有“郭美美”其人。

二、为维护红十字标志的严肃性,我国《红十字会法》、《商标法》及相关法规,均严格限制第三方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使用“红十字”的标志与名称。我会保留进一步追究有关方面相关责任的权利。

三、我会一贯反对那些企图通过制造虚假信息达到对个人进行炒作的行为方式,也希望社会各界以平和心态看待此类问题,不被利用。最后,感谢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对红十字事业的支持,希望继续对红十字会工作进行监督。但是,对于红十字会的说明,在联合早报网以“郭美美事件之后你还会给红十字会捐款吗”为题,开展了一项读者投票,截止昨日,调查共获19万5645个有效投票,当中有高达77.67%的读者表示不会再捐款,会选择其他渠道,有10.75%选择“视情况而定”,仅11.58%的读者表示“依然信任红十字会”。这结果充分的说明了群众对红十字会的不信任。2.2中国红十字会信任危机的表现政部最新统计数据似乎也印证了这一点。今年6月,全国社会捐款为10.2亿元,但自6月下旬“郭美美事件”等一系事件发生后,社会捐款数以及慈善组织捐赠数额均出现锐减。

其中,全国7月份社会捐款数为5亿元,和6月相比降幅超过50%。慈善组织6到8月接收的捐赠数额降幅更是达到86.6%。民政部财务司有关人士表示,上述数据较去年同期相比下降幅度大,主要是因为去年上半年我国发生旱灾、玉树地震等自然灾害,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社会捐赠热潮,而今年则较为平静。但是,记者从民政部的统计数据中发现,今年6月全国社会捐款为10.2亿元,而7月为5亿元,减少了5.2亿元,降幅接近51%。而这一变化,正是发生在6月下旬“郭美美”事件引发慈善信任风暴的背景之下。自6月下旬“郭美美事件”等一系列事件发生后,社会捐款数以及慈善组织捐赠数额均出现锐减。民政部最新统计数据表示,全国7月份社会捐款数为5亿元,和6月相比降幅超过50%。慈善组织6到8月接收的捐赠数额降幅更是达到86.6%。从中国红十字会的“郭美美事件”到中华慈善总会的“尚德诈捐门”,再到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的“中非希望工程”,慈善信任风暴愈演愈烈,慈善组织成为“众矢之的”。据北京市红十字会披露的数据显示,今年7月,北京市红十字会共接受社会捐款28笔,总计15.44万元。其中个人捐款8笔共7495元,较往年大为减少。而北京市红十字会在202_年的月平均捐赠额为124万元、202_年的月平均捐赠额为220万元、202_年的月平均捐赠额为756万元,两相比较,差距巨大。遭遇“落差”的并非只有北京市红十字会,还有深圳市红十字会。述两家红十字会有关人士此前均曾表示,捐赠额锐减和“郭美美事件”不无关系。

三、中国红十字会信任危机原因分析 从法律的高度来讲,红十字会本身属于国家机关,在我国现有国情下,缺少相应的监督,管理。主要体现在法律法规不健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3.1法规不健全,运行不规范 在中国,有专门针对红十字会的单独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香港地区则有《香港红十字会条例》提供法律保障。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是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距今已有近二十年的历史。而且该法中并未明确提及对红十字会的监督办法。从而在法律的高度有着先天的缺失。相对于大陆,香港特区的红十字工作是成功的。完善的法律制度和监督体系具有相当的公信力,透明的财务支出让捐赠人知道自己所捐赠款项的去处。[1] 而在中国202_年汶川地震过后,人民发现全国各地给灾区捐款绝大部分进入了地方政府的财政,慈善捐款和财政收入之间被人为搞得模糊不清,政府对慈善捐款的过分掌控,让民间慈善组织难以找到发展空间。以现在国内情况来看,如何定位慈善组织和政府的关系确实是一个难题。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杨团提出,我国的慈善组织往往因为和政府的关系亲疏远近不同而获得的发展机会不同。离政府越近,往往资源越多,发展越好;离政府越远,往往得不到支持,资源匮乏,举步维艰。她认为,政府应该把主导慈善变为辅导慈善,给民间社会更多的发展空间。“替代民间社会,不仅会破坏慈善市场的资源原则,还会酿成政府和民间社会争利,甚至导致慈善事业被腐败的官员所利用。”民间公益组织的正常发育,需要《捐赠法》《慈善法》等制度为保障。这等制度固然制约民间慈善事业的“从业人”但更重要的功能在于制约行政与司法权力,明确公权对民众的责任,以保障民间公益组织的合法地位与权益。中国红十字会有专门的法律,即《中国红十字会法》,据该法律规定,红十字会经费的来源和使用情况每年要向红十字会理事会报告,同时接受人民政府的检查监督。这样的监督机制看似严密,却并不能让公众满意。[2] 清华大学创新与社会责任研究中心主任邓国胜表示,我国目前对公益慈善机构的监督容易流于形式,比如对公益机构的检查报告,发挥的作用很有限,难以建立信心和引导公众捐款。[3] 而从国外经验来看,更多的是独立的第三方评估机构来发挥引导的作用。美国有多家慈善评级机构,为超过5300家慈善机构评级,级别从无星到四星不等,同时提供不同标准的排行榜,其中包括了负面排行,比如筹款回扣率排行、财务危机排行、劣等机构CEO薪水排行等。邓国胜说:“目前中国纯民间的评估机构还没出现,有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多是些民政部门发起或以民政部门主导的,带有官方背景,其最大缺陷就是行政干预,所以还是希望有独立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能出现。3.2监管不到位,信息不透明对公众而言,中国红十字会一直是一个庞大的神秘组织。它每年得到政府的近3亿元补贴,其架构包括31个省级分会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会、333个地级分会、2860个县级分会,还拥有港澳红十字会和商业系统红十字会、铁路系统红十字会。除了这些与政府相似的行政设置之外,红十字会总会之下还包括基金会这一系统,由红十字基金会、红十字传播基金以及挂靠的多个基金组成。这两条脉络揭示出中国红十字会的双重身份。[4]作为普通民众当然会产生诸多疑问,为什么中国红十字会的架构如此独特?它究竟应该是个官方慈善组织,还是个独立的民间组织?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属国务院直属的副部级单位,中国红会从中央到县乡一级,层层与政府体系接驳。其名誉会长是当地政府的一把手,会长是政府主管文教的行政副手大部分理事由政府部门及国有企业的负责人兼任。各级红会的负责人由政府任免。每年红会接受财政拨款近3亿元(202_年数据),与其接受捐赠收入相当。各级红十字会的经费收支情况只需向理事会负责。虽然不能说中国的慈善机构完全没有独立性,但中国的慈善机构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政府的主导和控制,中国因此缺乏真正意义上的民间慈善确是个不争的事实。这样的体制安排很容易使慈善机构沾染政府官僚习气,容易偏离慈善宗旨,效率低下,即使慈善机构想要锐意进取,但处处受到政府制肘,活力难以完全释放。此外,政府财政和慈善机构财政有千丝万缕的关系,公众无法将两者分开而分别监督。如果要求慈善机构公布财政明细,就一定会牵涉政府财政,公众只要求慈善机构公布财政明细而不涉及政府财政显然不现实。同时,政府也不可能对慈善机构进行强有力的监督,因为对慈善机构的监督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对自己的监督,这种监督的成效可想而知。政府对慈善事业插手过多或者直接把部分慈善机构以行政权力政府化,本身对慈善事业的发展非常不利。救灾是政府的法定职责,救灾款项应该来源于财政拨款,即来源于国家税收。如今政府救灾既用财政拨款,又用公众捐款,那么两者之间必然混淆,公众无从知道财政拨款是否到位,无从监督政府是否在利用民间力量之外尽到了政府自己的职责。政府吸收捐款导致政府和民间相混淆,政府界线不清。在欧美发达国家,各国之所以支持民间慈善机构的活动,是因为政府非常清楚,政府资助不可能覆盖所有需要帮困的人群,总有一些“看不见的穷人”被遗漏。但民间慈善机构的触角却可以无处不伸,其活动的广泛性、针对性、灵活性、及时性以及低成本运作,都是官办活动所不能及的。当然,发达国家对慈善机构的这种认识,也是经历过反复的。比如,二战后的英国,曾经历过将慈善机构“国有化”尝试,将原来很多慈善公益服务接管成为政府公共服务,慈善组织的功能被弱化。之后,这种“官办模式”被证明相对低效。从当前各国慈善机构的发展历程看,慈善事业的主导权回归民间是大势所趋,政府应变管理为监督、变主办为合作、变参与为导。商勾结形成宰制导致监管不力根据沃尔泽的宰制理论, 社会是多元的, 有不同的领域, 而每个领域都有自己的特殊物品;这些特殊领域物品的分配原则是不同的, 有不同的公平正义标准和分配原则。而且每个领域的优势一般是不能向另一个领域转化的, 否则形成宰制。一旦形成宰制就会破坏原有领域的游戏规则和公平正义标准, 从而带来社会负效应。

四、应对红十字会信任危机的公关思考纵观整个事件可以说红十字会的危机公关是失败的,不及时的信息披露,再加上并不透明的运行机制,把不明真相的群众自然的推向了自己的对立面。4.1及时、坦诚召开新闻发布会在中国,像红十字会这样有政府背景的公募机构,吸纳了全国90%以上的慈善资金,这么多钱流向哪里,对公众来说是很重要的。据了解,以汶川地震为例,红十字会一年善款额达199亿元人民币。而政府的赈灾款项与慈善机构募捐的善款在同一渠道,这样就很难分清鸽子的的流向和最终受益人。事实上,商红会就像是在商业系统里培育出的一个基层的红十字会,如果运行良好,可在筹款和发款中建立起“非政府”性质的渠道。但是,就目前看来,红十字会与商红会的管理方式尚不能摆脱现实的行政管理窠臼,也缺少一种行之有效的监管机制保证商业运作获得的资金用于慈善事业本身,而非进入个人腰包[5]。集体行动的困境及信息不对称加剧了第三方监管难度由于集体行动逻辑的存在,使得有相同利益的人群难以有效地团结起来, 集体行动难以实现。此外, 从博弈论的角度来说, 捐赠者、大众与受捐的慈善机构是处于一种不完全信息博弈的态势,后者在信息的掌握上处于优势。善款善物一旦捐赠完成, 捐赠者想要了解包括受捐对象、财务运行等等情况一般都要通过后者。所以捐赠者主观试图对善款善物监督, 也受到信息有限的制约, 由此二者形成一种不完全信息博弈, 使一些捐赠者想监督也无法全面的监督。针对捐赠者、大众与慈善组织的不完全信息博弈的问题, 有必要改变二者博弈态势, 增加慈善的透明度, 建立慈善信息披露机制及完善第三方监督。卡耐基基金会主席曾说过: 慈善事业要有玻璃做的口袋, 而我国的慈善事业正缺少这样透明的口袋。由此慈善组织, 尤其是接受捐助的大型社会公益或者慈善机构必须定期(如月报、年报等)向捐款人公开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情况, 或者邀请捐助者、有声誉的社会中介组织对善款进行全程监督;同时利用网络技术, 建立网络数据库, 将机构和基金的运作情况向社会公开, 接受捐款人和社会的监督。4.2开展内部整改,规范化运作改革还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做好公关,加强与各个环节和相关方的交流和沟通,当然,这中间也包括红十字会跟政府的沟通。二是加强市场驾驭能力,当你和这么多企业合作的时候,你得知道它是什么,想要干什么,与红十字会的宗旨是否吻合,它的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是不是具有这样的能力,最后再来判断,这个企业能否加入到使用红十字会品牌的队伍中来。[6]第三个就是学会和媒体打交道,学会利用媒体的力量说话,接受媒体对我们的监督,也请媒体帮助我们答疑解惑,在关键时刻辟谣。这其中除了跟传统媒体合作,还要学会运用新媒体,比如微博。最后就是学会和公民沟通。究竟大家在民生救援、救助中的主要需求是什么,在重大灾害的时候真正需要的物资和帮助是什么,我们今后还要开展这方面的调查工作。丑闻不失为慈善改革的新契机从全球角度看,发达国家的慈善机构发展经历了漫长历史,也都经历过各种慈善丑闻,但慈善界的丑闻往往成为政府强化对慈善制度监管的新契机,推动各国对慈善机构的透明和监督狠下工夫,积累了丰富经验,较好地塑造了慈善机构的公信力形象。19 9 2年,美国最大的慈善机构之一——联合慈善基金会爆出丑闻,基金会主席阿尔莫尼挪用60万 美元善款用于个人度假、购房以及包养情人,还安排儿子和朋友占据要职、享受高薪。这起慈善丑闻让美国民众的慈善热情很受伤,美国由此陷入了相当长一段时间的公众募捐低潮,阿尔莫尼后来被判7年徒刑。这次丑闻**后,美国政府强化了对慈善机构的管理,要求慈善机构每年填报报表,规定每个公民都有权查阅报表,确保捐款用途。[7] 202_年7月,新加坡最富有、最成功的慈善机构——肾脏基金会(NKF)主席杜莱被爆连卫生间的水龙头都镀金,最终被迫辞职。对这起丑闻,新加坡政府一直穷追不舍,除了坚决追查、公布NKF详细捐款账目之外,还健全了对慈善机构的监管,于202_年11月推出对慈善机构的监管守则,而且更严厉监管慈善机构职责与薪金的监管守则,也已于202_年4月生效。有统计显示,全美国70%以上的家庭都对慈善事业有某种程度的捐赠,平均每个美国家庭将3%-4%的年收入捐出来做慈善。慈善事业的发展依赖于慈善机构的公信力。欧美的很多知名慈善机构之所以能建百年基业,关键在于慈善机制的透明。“任何一个国家的公益组织都不可能完全避免丑闻,不能一件丑闻而完全丧失对公益慈善机构的信心。邓国胜表示,中国的慈善事业还得继续向前,前进的力量,来自社会的理性和热情。目前网络对公益慈善组织的监督作用越来越大,但大家不应因少数不良个案丧失对慈善的信心,把慈善机构一棒子打死,而是继续给予支持,积极参与,推动慈善事业往更好的方向发展。[8] 4.3加强监管,信息公开 在调研中发现,红十字会每年接收几百万笔的捐款,最高的上千万,最低的几元钱,如何做到资金的来源和去路明晰,做到预算过程科学、执行过程公正、监督过程透明?这就需要我们对每一个环节都严格把控。根据多元正义理论, 每个具体领域中的分配都不可能做到按它自己标准所设置的绝对公正, 总有一些人会比其他一些人更受惠于现有的分配标准。但是, 由于每个人都必然涉及多种不同领域, 所以, 只要严格保持不同领域之间的界限, 不让一个领域中的优势转化为其他领域中的优势, 那么每个人都有可能在一些领域中受损, 而在另一些领域中受惠, 以形成一种有得有失、在不平等中最终取得复合平等的结果。行政和慈善本来就是两个完全不同的领域, 从接受捐助起,这笔捐助的去向,要经过哪些程序,以至于最终到达捐助人群或者捐助项目,这一条运作渠道必须要有制度保障来建成阳光通道;慈善资金的使用标准与实际需要是否相符,在划拨与使用的过程中是否存在监管无法涉及的漏洞,是否造成“爱心挪用”与“爱心浪费”,这些都必须得到切实的制度保障和实际有效的监管。慈善事业伤不起,大众绝不能接受慈善也被利用成为个别人获取不义之财的残酷现实。慈善事业是人道主义事业,在发展的过程中绝不能走商业化的纯粹道路,让需要帮助的人群感受到阳光的救助,这应该是所有慈善都一样的归宿

第四篇:论信任危机

论当今时代信任危机

内容提要:在大力倡导助人为乐、弘扬传统美德的今天,过去的彭宇案、小悦悦事件等与之显得格格不入,似乎与国人传统秉性不符。然而就是这些事件,触动了公众敏感的神经,引发了公众极大的关注和讨论,公众把这些事件归结于道德滑坡。事件的症结到底在哪?每当类似事件或现象见诸媒体报端之际,不仅需要我们关注和同情,更需要我们追问和反思。

关键词:信任危机中国社会政府

生活在当今中国的很多人都已经感受到了当下的信任危机,这种信任危机弥散在整个社会的各个方面,不仅存在于不同人群、阶层和行业之间,也不同程度地存在于每个社会细胞内部。不过,实事求是地说,中国的社会信任危机并是一个当代独有的问题。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就认为,虽然中华帝国一直在形式化的儒家礼制和帝国法律控制下,但中国人对道德律令的不尊重却渗透到了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对金钱和利益追逐更是要远远超过对礼法的尊崇。实际上,直到当代,儒家社会一般被认为是缺乏社会信任的社会。

当代中国的社会信任之所以成为一个问题,并不是因为它以前并不存在。公平地说,社会信任在传统中国和改革前的中国社会没有被“问题化”,并不是因为那些时代有比现在更成熟的信任机制,而是因为在那种社会结构下“信任”还没有被充分资本化和“社会化”。但另一方面,中国的大变局不可能没有延续的一面,所以,我们这个时代的问题,很大程度也是因为我们有意无意地继承了传统社会的许多机制,其中也包括“信任”生成的机制,而这些机制明显是和时代发展脱节了。当代中国的社会信任危机有两个方面的根源:一个是作为现代转型期普遍现象的社会信任体制尚未健全,另一个也许更重要的,就是中国社会结构一些特点所造成的社会不信任。分析这后一方面的社会信任问题,就要了解中国社会变革的基本历史轨迹,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一、中国社会大转型:“信任”的国家化和市场化

随着过去一百年中国社会结构的剧变,尤其是革命和改革,传统的社会迅速解体,中国社会信任经历了一次大转型。建国之初,国家通过各种社会运动和基层政权建设,完成了史上最大规模的“编户齐民”,从而基本消灭了“家国体系”以外的社会势力,例如江湖社会的活动空间。随着经济建设和社会转型的全面展开,国家具备了组织社会的能力,同时掌握了足够的经济资源,通过执行各项政策和“事业”的方式与社会进行“互动”。随着现代国家能力初步形成,近代意义上的政治信任第一次被提上议程。

由于家庭生活所需的物质和制度的公共品供应不足,年轻人的剥夺感就尤为强烈。家庭,这个中国社会信任的核心单元和社会再生产的基础单位,在国家化时代还能正常运转,现在又处于国家和市场的双重压力下,已然陷入了某种危机当中。所以说,国家化和市场化的齐头并进不仅仅是中国当今收入分配和经济结构恶化的起源,也是国家与社会之间信任危机的根源之一。

市场化和国家化的更深层次结果,就是本应该开始非人格化和社会化的国家信用和社会1

信任,反而开始出现私人化和非社会化的迹象,这一趋势和大多数发达社会所经历的信任“社会化”正好相反。公共的信用资源事实上被置于少数私人和小集团掌握之下,造成大面积的权力腐败和寻租行为。另一个与传统社会颇为相似的结果就是与社会生活相应的“非制度化”和社会信任的解体。权力对于经济利益和社会组织的垄断,反过来又压缩了社会的生存空间,提高了社会信用的成本,削减了合法经营的利润;而金钱和市场对传统意识形态和基层组织的取代,以及国家信用的私人化和非社会化,又进一步降低了一般社会成员“非常手段”的道德成本。这两方面的变化,最后导致各种“江湖(潜)”规则在国民经济生活中的大面积复活。

二、政府和民众之间的信任

在国家与社会日益市场化和货币化的今天,政府并不需要像最初的隐性社会契约所规定的那样,为人民提供一个从摇篮到坟墓的福利计划。事实上,只要民众劳有所得,物有所值,能够通过市场获得比较合理的回报,即是政府对社会契约的充分履行。但这一点往往难以做到,这从只占GDP大约10%~20%,并且逐年减少的劳动者收入份额就可以看出。前面提到的国家垄断,当然是最重要的长期结构性因素,但绝不是唯一因素。直接破坏一般民众对政府信任的,还是一些政府官员的短期行为。

一种最常见的破坏“社会契约”的短期行为就是地方政府的非理性投资。在现行的投资体系下,政府经济类的投资,尤其是基建投资,很容易博得政治资本,而民生等相关的社会投资则缺乏动力。如果民众对政府民生政策的期望长期无法兑现,自然会影响社会契约的履行问题。最后,即便是政府有意愿加强社会投资,老百姓也不会真正当真。无形之中,许多中产阶层依赖政府提供公共品的期望也消减了,最后只想“用脚投票”,或者考虑移民,或者千方百计重回体制中去,成为食利阶层的一员。

另一种短期行为就是“暗箱操作”以及更广义的腐败问题。一般来讲,“暗箱操作”常见于经济和人事领域,特别是指在招标、采购、录用和审批过程中以权谋私的权力寻租行为。久而久之,老百姓对此心知肚明,习以为常。最后,一般民众对反腐败和规制化就产生了“改革疲劳症”,不再信任把这些法律和纪检公共制度看成是“我们的”,而把政府官员列入“他们的”行列,甚至发展成一种“仇官”心态。

最后一种短期行为,也是最具爆炸性的,就是官员和政府工作人员私人的跋扈行为,最典型的就是202_年的“邓玉娇案”和202_年的“李刚案”、“钱云会案”。这些事件为什么具有爆炸性,可以导致官民虚拟空间的对立,以及一种“你如何解释我都不信”的状态,究其根本,还是在于民生和腐败这些长期因素,已经深刻破坏了官民信任的基础。

三、市场利益主体之间的信任

市场利益主体之间的信任是我们这个社会讨论最多的话题。以“毒奶粉”为例,现在中国每年都有好几起全国性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而且“无良奸商”似乎是越压越起,防不胜防。于是,出现了一方面国内消费不足,另一方面中产阶级“出国扫货”的滑稽现象。除此

之外,还有大量的商业欺诈、信用欺诈、就业陷阱和传销组织,无论政府如何努力查处,似乎永远处于无法取缔的状态。

如果说政府和民众间的不信任主要是出于权力缺乏有效的内外制衡,那么商业方面信任缺乏的直接根源就是信息的不对称和监管的缺位。信息的不对称性是任何一个传统社会从农业向工商业社会转型的必然产物。在经历了现代化考验的国家,这种结构性社会问题催生出强大的中介组织和复杂的法律规范。中国也不例外。但中国的市场信任问题也有自身的特殊性,这要从社会激励机制入手来解析。

四、一般社会成员之间的信任

一般社会成员之间的信任问题涉及面极广,即包括不同阶层和地区的人之间的信任,也包括家庭、公司、单位和社会组织成员之间的“内部人”信任。中国当代的社会转型,在很多方面类似于西方工业化后由礼俗社会向法治社会的转型,社会转型对信任提出了新的要求。一个基本表现就是,建立在亲缘和地缘基础上的传统信任方式,在很多方面已经式微,但却未找到合适的替代品。

另一方面,职业群体的信任问题也日益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根据十年来的社会调查,医生、教师、政府官员和法律工作者的的社会声望和职业信任度下降最为迅速。无独有偶,这些领域不仅是现代西方社会声望最高的行业,恰好也是当代中国潜规则和职业道德滑坡极其严重的几个领域。

信任危机甚至已经发展到普通人之间。南京“彭宇案”就体现了最基本的道德义务所面临的困局:一方主动的善良可能被另一方利用。受此影响,后来发生了多起老人倒地无人搀扶以至死亡的惨剧。更令人唏嘘的是湖北荆州船主对见义勇为者“挟尸要价”的态度:只要钱没凑齐就不能把尸体交出去,而且绝不赊账。这类例子足以说明当代最基本的社会信任所面临的道德困境:要维持最基本的信任,就需要双方遵守一定道德底线,但如果一方认为基本道德底线相对于货币化的经济利益不划算,那么陌生人之间信任的基础也就彻底没有了。

五、重建社会信任

最根本的改革在经济方面。这包括减少国家对经济的垄断,增加社会对国家经济政策的参与,支持银行和金融业的社会化,允许私人企业更多的自由空间,保护私人产权特别是知识产权,从而根本改变社会在信用生产中的尴尬地位。在社会活动空间大大拓宽的前提下,国家也就能够引入更独立的司法体系和社会组织来参与经济监管。这样就会有助于市场主体之间信任机制的形成。事实上,淘宝等网络商业平台的成功,已经成为社会成员通过平等参与建立商业信任的典范。

在政治领域,重新界定国家与社会的契约是加强国家和社会之间政治信任的必由之路。国家应该在社会参与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参与的精神,建立新的公共品提供方案,包括住房、医疗、养老和教育,明确家庭、社会和政府三方在其中的责任和义务,并用法律的形式予以保护。此外,在社会组织方面,国家应该逐渐放开对社会组织的垄断,赋予各社会阶层利益

相关者(stake holders)利益表达和参与政治的权利。

对于任何一个现代社会,社会信任不是公共品,而是任何开放社会都能自发形成的一种秩序,国家只是一个次要的参与者。当代中国社会的信任危机,很大程度上源于一种“货币本位”的社会秩序。这种秩序动摇了许多人的道德底线,扭曲了正常的价值体系,破坏了国家与社会、市场利益各方以及社会成员间信任的基础。但事实上,健全社会的信任(信用)制度和可持续货币体系应该是相辅相成。只有实现了社会信任(信用)的“社会化”,让货币和权力服从社会要求,社会自身才能摆脱信任危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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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7:329.

第五篇:慈善信任危机

中国慈善事业遭遇空前信任危机

南都公益基金理事长徐永光用“五个看不见”来描述慈善的不透明:捐款人看不见,灾区群众看不见,灾区政府看不见,灾区慈善组织看不见,捐赠落实看不见。徐永光认为,社会监督是慈善组织最好的保护绳,公益慈善组织一定要公开透明,接受公众监督,以透明度赢得公众的信任。

最近,河南宋庆龄基金会的巨型雕像受到社会广泛质疑。合作方说雕像是宋庆龄,基金会却说是“黄河女儿”,连雕像是谁都不愿说清,更别说是资金来源、钱用在何处等关键问题了。因不公开、不透明,从中国红十字会到中国慈善总会、宋庆龄基金会……国内慈善组织遭遇一系列的信任危机。郭美美事件所引发的问号,岂止是红十字会一家之痛,而是整个公益慈善事业之忧。

慈善组织应公开什么?

让每个人都可以通过系统在网上查询善款的流向,知道用到什么地方,落实到什么项目

玉树地震之后,东南亚华侨施乃康不顾身体和年龄,亲自驾车48小时前往玉树。他想实地考察一下,亲眼看着捐出去的钱变成一所学校。

郭美美事件后,有网上调查表明,80%以上的网民表示不会再捐款给红十字会。慈善组织的公开透明,离公众的期望值还有距离。而民政部《202_年全国慈善组织信息披露现状报告》显示,全国有42%的慈善组织没有专门的信息披露办法,37%的慈善组织没有专人负责信息披露工作,90%的公众不接受目前的披露程度和方式。

南都公益基金理事长徐永光用“五个看不见”来描述慈善的不透明:捐款人看不见,灾区群众看不见,灾区政府看不见,灾区慈善组织看不见,捐赠落实看不见。

两面透明的玻璃合在一起,像个长方形的透明口袋,中间夹着中华慈善总会202_年的审计报告,共24页。中华慈善总会日前终于通过“玻璃口袋”的造型,向公众晒账本。

红十字总会捐款管理信息平台今年7月底上线。首先公布青海玉树捐款的来源、去向等所有信息,供公众查询,此后陆续将捐款信息放上。此举目的就是要打造一个公开透明的网络平台。每个人都可以通过系统在网上查询善款的流向,知道用到什么地方,落实到什么项目。

新上任的中国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赵白鸽指出,公开透明就是对资金管理的科学化和透明化。社会捐赠严格按照捐赠人的意向实行定向捐赠,做到预算科学、执行公正、监督公开。

国务院法制办处长朱卫国说,公信力和透明度对于慈善事业来讲非常重要。非政府组织没有权力也没有钱,靠的是公信力。公信力是慈善组织最宝贵的软实力,同时也是最脆弱的“软组织”。

北京大学法学院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主任金锦萍说,社会组织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钱不是重要问题,在公共服务领域里,钱是最小的问题,花钱是大问题,所谓花钱就是怎样提供公共服务,也就是如何公开透明。

徐永光认为,社会监督是慈善组织最好的保护绳,公益慈善组织一定要公开透明,接受公众监督,以透明度赢得公众的信任。

民政部公布《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202_—202_年)》,在未来5年全面推行慈善信息公开透明制度,将建立和完善以慈善业务年审为主要手段的监管制度,重点加强对公益慈善类组织的信息披露、财务报表和重大活动的监管。

慈善业能不能放开?

一个好的慈善生态环境,不能容忍慈善资源被垄断,也不能庇护落后、带病运行的慈善组织

上海三叶草儿童康复训练中心,是一家专为自闭症儿童进行康复训练的民间慈善机构。去年5月,该中心搬到上海市闵行区一座带花园的别墅。然而,搬进去没几天,相邻别墅的一对夫妻便多次上门抗议,认为孩子们的声音太大,影响了他们的正常生活。当地居委会以“三叶草”非法经营办学为由,要求其立即撤出小区。

根据规定,在民政部门登记的有三类组织,分别是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北师大壹基金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介绍说,像壹基金这样,是民间公益组织,在民政部登记注册,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按照规定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目前已有202_多家。这三类组织的管理则是以“双重管理体制”为原则,还必须要有一个业务主管单位。业务主管单位一般为政府部门,也可以是政府部门认定的团体组织。只有经过业务主管单位确认之后,才能够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

“三叶草”等民间公益组织,找不到业务主管单位,无法登记注册,成了“黑户”。民间慈善组织缺乏公益身份,难以获得资助,面临生存困境,发展受到限制。

据民政部统计,202_年底,全国各类社会组织数量43.9万个,其中基金会2168家,社会团体达到24.3万个,民办非企业单位达到19.5万个,尤其是非公募基金会的增幅较大,已经与公募基金会数量基本相当。

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杨团认为,慈善事业在发展过程中需要清晰的定位。慈善的主体到底是谁?是民间社会还是政府?慈善事业是依法由民间组织自行选择和具体实施,还是由政府主导、政府干预和直接管理。迄今为止,还没有一个清晰的共识。

徐永光认为,现在民间公益组织登记注册的制度设计,基本上把没有政府背景的民间公益组织都排除在外了。慈善资源的行政化垄断抑制了公众的慈善热情,窒息了民间慈善的活力,这是得不偿失的。

民政部部长李立国表示,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等三类社会组织将可直接登记。这一新规定改变了之前的双重管理门槛,意味着民间慈善团体告别“挂靠时代”。

杨团认为,从根本上讲,改变这三类社会组织的双重管理体制,的确是政府在厘清政社关系,让民间组织自主的重要进步,但还需要在立法层面得到彻底的落实。

徐永光指出,一个好的慈善生态环境,不能容忍慈善资源被垄断,也不能庇护落后、带病运行的慈善组织。所有慈善组织都应该在平等竞争的条件下实行优胜劣汰,以保证慈善行业机体的健康和活力。

南都公益基金理事长徐永光用“五个看不见”来描述慈善的不透明:捐款人看不见,灾区群众看不见,灾区政府看不见,灾区慈善组织看不见,捐赠落实看不见。徐永光认为,社会监督是慈善组织最好的保护绳,公益慈善组织一定要公开透明,接受公众监督,以透明度赢得公众的信任。

慈善立法还缺些什么?

推动建立透明度高和公信力高的慈善组织,厘清政府责任与民间慈善、慈善与商业之间的关系

郭美美事件与红十字会扯上关系,是因为她自称有“红十字会商会总经理”的头衔。无论红十字会的各地组织,还是红十字医院、红十字血液中心等名称中含有红十字的机构,不管和红十字会有没有关系,出了事都会算在红十字会的账上。

红十字会在郭美美事件中的尴尬,从一个方面暴露了我国慈善事业立法方面的困境。随着社会转型和政府职能的转变,现行的慈善法规已不能适应现实要求,慈善法律缺位阻碍着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

据了解,我国涉及慈善方面的法律法规主要是全国人大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企业所得税法、红十字会法,国务院发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个人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及民政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等部门制定的有关规章。

红十字会、宋庆龄基金会等机构都属于一种特殊的社会团体,即免予登记的团体。红十字会拥有属于自己的《红十字会法》,此法律在效力上大于《社团管理条例》。而《基金会管理条例》也不适用于红十字会。

没有慈善法,中国慈善业就不可能高效、透明、富有生命力地运作。事实上,慈善立法在我国已历经数年,慈善法第一稿早在202_年就已经完成,后来几经修改,至今仍有许多根本性问题尚未形成共识。

从去年起,中央和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把完善慈善法规和政策作为工作重点,鼓励和支持慈善事业发展。江苏、湖南等地的慈善立法进展受到社会广泛关注。《慈善事业法》的立法工作正在进行中。

慈善发乎人的内心,源于人的自愿。立法要把慈善引向何处?金锦萍认为,慈善法要为内在的“慈”转化为外在的“善”提供通道,确保外在的“善”能够始终忠实于内在的“慈”,锻造透明度高和公信力高的慈善组织,厘清政府责任和民间慈善之关系,厘清慈善与商业之关系。

“我们都对慈善法抱以热切的期望。但应看到,所有的法律都是双刃剑。”金锦萍说,在对不当行为进行规制的同时,也得警惕法律的负面作用,那就是避免让慈善组织承受很大的负担。慈善法需要在公平和效率之间权衡。慈善立法若想成为真正的“善法”,立法者任重道远。

据悉,《慈善事业法》已列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202_年立法计划。国务院法制办正抓紧修改《慈善事业法(草案)》,研究代表议案提出的建议,尽快报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慈善组织能搞经营吗?

允许商业运作,并获取赢利,赚的钱不能自己分,只能用于公益事业

郭美美事件发生后,她的一条微博解释说:“我所在的公司是与红十字会有合作关系,简称红十字商会。”正是郭美美说的这种合作模式,让公众的疑问进一步升级。是否有人在利用慈善牟利,为个人获取巨额的财富?

赵白鸽指出,赚钱和红十字会精神相悖。要赚钱的人,请远离红十字会。红十字会的人要把人道、博爱、奉献的精神放在首位。

由于公益事业是一项道德要求很高的事业,在公众眼里,公益必须纯洁,行善必须干净。因此,一旦商业模式进入公益领域,就会被诟病。金锦萍认为,民众质疑有其合理之处。慈善组织应以慈善事业为己任,如果慈善组织如同商业组织一般在商海中拼杀博弈,就会让人有“挂羊头卖狗肉”的感觉,甚至对慈善组织的“非营利性”产生怀疑。

能否打着慈善的名义赚钱?王振耀强调,随着越来越多现代捐赠模式的出现,尤其是大额捐赠增加,为了解决现有的资金保值、增值,也为了保证捐款的来源,可以允许商业运作,并获取赢利。这在发达国家也是通行的,但赚的钱不能自己分,只能用于公益事业。

在国际上,历史最悠久、规模最大的国际人道组织——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曾颁布《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企业界伙伴关系政策》,倡导和鼓励运动的成员与企业界建立伙伴关系,其核心基础就是以公开的红十字形象关联作为回报,获取企业界对红十字运动某一具体活动、项目或工程的资金支持。

哈佛商学院的管理学大师迈克·波特认为,公益慈善活动应该向商业活动学习,只有将“投资”、“风险慈善”、“市场导向”等概念引入公益慈善,公益慈善才会变得更为有效。

202_年,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发起一项创新型筹款项目“中国红行动”,组织动员海内外著名企业,设计生产含有红色元素的慈善产品,产品销售的部分利润捐赠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用于公益项目的实施。“中国红行动”启动后,得到了格兰仕、国美电器等企业的积极响应。今年6月18日,上汽通用五菱捐赠500万元加盟“中国红行动”。

中国红十字会秘书长王汝鹏认为,市场化运作的公益项目要实现三方共赢:让需要帮助的群体得到免费服务或无偿资助;让公益慈善组织获得公益资源,不花钱办好事;最后是要让承办企业有一定的回报,保证可持续性。但这种回报应是通过所提供的社会服务间接获得,而不是从慈善组织或受助方中获取。公益慈善组织在这当中要做的就是加强监管,通过严格规范的制度建设和运作流程,堵塞漏洞和寻租空间,防止“好菜”变味,真正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

公益慈善与商业的合作面临着潜在的风险。在与商业合作的过程中,公益慈善组织如何规避风险、保护自身品牌的公信力?如何确保合作的走向不背离宗旨?这就需要赋予公益慈善商业模式以规范健康的机制。

王汝鹏认为,坐等捐款上门、没有服务意识、没有营销意识、没有管理创新的公益慈善组织,不可能成为有影响力、有公信力、有救助实力的公益慈善组织。公益项目如何通过市场化运作注入“活水”,这是公益慈善组织正在积极探索的问题,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媒体称民间公益因慈善机构信任危机正加速发展 41岁时,管敏正决定“用脚投票”。

他和朋友们打了个赌:如果他在崇明岛上走完50公里,他们就要依照赌约,每人为西南贫困地区的孩子们捐一定数量的鸡蛋。

就在几个月前,这名上海律师还和大多数人一样站在慈善的起点。大灾大难时“跟着捐款”,可他不知道自己的钱捐到哪里,感觉那与自己“很遥远”。

直到他在媒体上看到了“郭美美”这个名字。生气之后,管敏正把目光投向了民间公益组织。

在媒体评论中,这一年,慈善机构遭遇了前所未有的信任危机,与此同时,民间公益组织却被认为得到了发展机会。意在汇聚每个人微小善意的微公益,正在加速快跑。这些善意可以是管敏正脚下的50公里,也可以是每天捐赠5元为贫困地区学童提供的一份免费午餐,甚至是为癌症病人制作假发而剪下的几缕长发。

它们并非看上去那样微不足道。

即使和这些孩子相隔千里,帮助他们也并非“遥不可及”

管敏正第一次参与“暴走”,是在今年4月的苏州太湖边。那次,他只是抱着“锻炼身体”的心态,没想什么鸡蛋的事情。

“一个鸡蛋的暴走”,是上海公益事业发展基金会为了让贫困地区的孩子们每天能吃到一个鸡蛋而举办的一个募款项目。每个鸡蛋8毛钱,176元就可以让一个孩子吃上一学年的鸡蛋。“为他们的世界加点料,无需太多,只要每天一个鸡蛋。”

61人被这个简单的愿望打动了。按照“游戏”规则,出发前,他们向各自的朋友发了一封邮件:“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决定参加„一个鸡蛋的暴走行动‟……对于一把年纪而且身为微路痴的我,说没有问题那简直就是骗人的……所以,为了让我走得更有动力和意义如果,我能够顺利完成50公里大暴走的行动,你是否愿意捐点鸡蛋?”

张帆就意外地收到这样一封邮件。她欣然应下了这个赌局,只是她没“押注”,而是直接作为行走者参与进来。最初,她对结果并不抱太大期望,因为只有5个人回复了她发出去的邮件。这个在公益组织工作的年轻人很清楚,要想从个人口袋里“拿出钱来”,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管敏正和张帆站在同一个起点。实际上,对于大多数参与者来说,走完前20公里很轻松。除了赶路,他们还能顾得上拍照、发微博,甚至和好奇的路人闲聊。

30公里过后,队友们的距离拉远了,闲聊的声音也听不见了。张帆觉得自己身上就好像“背着鸡蛋一样”。每个人只是顾着低头走路,脚底板火辣辣地疼,管敏正的脚底磨出了水泡。

他们最终没能坚持到终点。张帆把标注着“36公里”的催款邮件发了出去,管敏正索性自己捐了5000元。不久之后,他们可以在活动网站上的一段视频里看到,一个系着红领巾的小男孩一手拉着妈妈,另一只手的食指点着嘴唇,腼腆地对回访志愿者说:“好吃!”

在张帆看来,即使和这些孩子相隔千里,帮助他们也并非“遥不可及”。

在千亿慈善捐款面前,一只8毛钱的鸡蛋几乎不值得一提。但经过管敏正和张帆们的努力,4434名小朋友可以在接下来的一学年里,每天实实在在地吃上一个白煮蛋。

政府不该用大机构来统领社会,应给公民自己行动的机会

6个月后,管敏正又参加了上海崇明岛暴走。这次,共有1000多名白领青年参加。尽管最终募集到的67万元算不上多大数额,但77%来自于公众募捐的这个数字却让组织者高兴不已。就国内而言,慈善捐款目前的主要来源还是企业和机构公民社会尚不成熟,面向公众募款比面向企业要困难许多。

这种困难在今年6月过后,显得更加明显。曾有媒体记录了这样一个小细节:一家基金会恰好在街头进行“月捐”宣传,本想通过公众持续、小额地参与,帮助弱势群体脱贫。然而,志愿者在街头劝募时,路人却以“冷眼”相对,有人甚至直接问,郭美美与这个有没有关系?

“看起来官方慈善机构遭受到了来自社会的重创,其实社会本身才是遭受伤害最大的群体。”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公益研究中心主任陶传进说。在一次公开演讲时,民政部救灾救济司前司长、北京师范大学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表示,经过几个月的质疑,中国社会现在急需一场新的慈善运动。

而在天涯社区公益总监梁树新看来,“郭美美事件”反倒给了微公益一个机会。“这是微公益的升级年。”他说。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杨团则肯定地表示,慈善乱象和微公益将被同时写进今年的《慈善蓝皮书》。

“微公益大多是非正式组织,但反而透明度高,和群众互动性强。对传统慈善是很大的挑战。普通老百姓以独立人格、自己判断是否参与,这基本就是群众自治和群众互助的形式。”杨团说。

实际上,早在202_年,“多背一公斤”发起人安猪就在讲座中提到微公益这个概念。在他的理解中,区别于“献身”、“捐巨款”的大公益,微公益强调大量普通人参与并让社会产生真正的改变。

梁树新就曾发起过“铅笔换校舍”的活动,他用广西贫困小学的一支铅笔在微博上成功换到了价值12万元的物品,这些物品竞拍后,重建了学校的围墙、厕所还有操场。

第一个参与交换的,是个名叫“路人甲”的网友,他的交换物品也很路人,一块明治巧克力。接下来,巧克力变成了电饭锅,电饭锅又变成了打印机……一周内,梁树新就超额完成了目标。

梁树新觉得,慈善就是填一张汇款单的时代应该过去了。“以前,慈善无非就是两种形式:要么体制至上,靠政府动员;要么精英至上,靠富有的社会上层,像时尚晚宴、名人拍卖,这种形式老百姓根本参与不了。但是现在的微公益改变了以前传统的慈善模式,借助互联网平台,它几乎做到了零门槛。而且并不强调一定要捐款捐物,哪怕转发一条求助信息,也是非常好的微公益行为。”他说。

动动手指就可以做公益,这样的事如今已经有了一个特别的名字,“懒汉行动主义者”,他们信奉“少即多”的理念。一个被人津津乐道的“懒汉”故事是,一家国外网络游戏企业设计了一个页面,邀请玩家回答问题。每答对一题,网站都将为联合国粮食计划署捐赠10粒米。两年后,懒汉们“捐”出了2200万碗粮食给饥荒人群。

受此启发,一家国内游戏企业仿效了这个模式。还有人打算设计用游戏积分来换大米的募款方式。甚至多余的“体重”都可以用来做募捐。在一个公益减肥项目的设想中,每位会员减去的体重都将自动换算成同等重量的大米,捐给贫困地区学校作为午餐主食。

慈善也可以是请客吃饭。就在慈善机构遭遇信任危机时,梁树新和同伴们继续在贵州山区进行免费午餐项目。在淘宝商店里,只需点击“立即购买”和支付5元,就可向贫困地区学生提供一份午餐,包括一份米饭、一个水煮蛋、一份汤菜,每星期还有两顿肉。

梁树新乐观地认为,每个人其实都心存善意,关键是如何找到激发他的点。5元操作起来比较容易,而且不会让人感到太大的压力。

“每一个公民的细小慈善行为是未来发展的方向。这种公益可能不是100万、1000万元,而只是举手之劳。”陶传进说。在他看来,政府不应该用大机构来统领社会,而是应该给公民自己行动的机会,让人们自主选择认为可信的慈善组织,让每个人都可以成为慈善的主人,在细小行为中获得幸福感。

只是抱怨别人的人,自己也该想想,我是不是该做点什么

在陶传进的观察中,慈善机构爆发信任危机后,社会上两种人同时出现了。

由于全国登记注册的基金会在今年又增加了300多家,很多对传统慈善机构不信任的人,扭头自己单干。“当基金会的数量逐渐多了,社会选择才有了基础。大家不再把钱聚集在少数几家具有官方背景的大型机构手中了。”他说。

一个为盲人录制有声读物的图书室,一家线上低价售卖二手服装的公益组织,都可能成为人们释放善意的平台。

202_年,几个来京务工的青年在北京城乡接合部皮村创办了这样一个空间,同心互惠公益商店。这家商店接受社会捐赠衣物,略有不同之处是,他们将衣服出售,每件只需几元。扣除必要开支,再把收入用于其他公益项目。他们甚至为商店创作了一首歌,四四拍,不过上来就是句大白话,“这里有一件件传递的衣服……”

公益商店的创办者是打工青年艺术团的孙恒等人。这个艺术团在北京小有名气后,他们开始接收到一些机构捐赠的大批衣物。起初,他们把二手衣服直接拉到工地上发给工友,没想到现场一片混乱。有人不管衣服是否合适就拼命抢;也有人冷冷地站在一旁,觉得这种施舍有辱尊严。

于是,他们想到了公益商店的模式。5年过后,皮村附近已有10家分店,并在北京拥有6个代收点。

晚上6点过后,工友们大多下班了,这是商店里一天中生意最好的时候。卖得最好的一直是男裤,6元至10元一条,总是供不应求。每周4天,商店工作人员都得开着面包车,在北京上门收旧衣服。和几年前相比,如今的捐赠量已经翻了几番。

不过,陶传进也注意到另一种人的活跃。“我不信任别人,我自己也不做,还要骂人。只是,抱怨别人的人自己也该想想,我是不是该做点什么。”

大多数时候,善意并非无处安放。它可能就在一双小小的二手童鞋中。

今年8月中旬的一天中午,北京一位普通捐赠者的手机上,突然收到这样一条短信:“您是紫萱小朋友的家长吗?我非常感谢你们。我们在一个公益机构得到一件写有紫萱名字的衣服和鞋子几双,我女儿穿上就不愿意脱下,她没穿过这么好看的鞋子。我们是外来打工的,每月除了开销没有多余的钱给她们姐俩买漂亮的鞋子。看着一脸幸福的女儿我很感动。紫萱一定非常漂亮,我从她的鞋和衣服中看到了。”

这位妈妈兴奋地把电话打到同心互惠商店。她没有想到,受助人竟然沿着衣服里的蛛丝马迹找到了他们,那本是女儿幼儿园老师要求写在衣服上的标识。她更没有想到,自己这份小小的善意,竟为另一个陌生的女孩,点燃了一盏幸福的灯。

袁莉代言红十字会惹争议 明星慈善信任危机蔓延

郭美美和卢俊卿事件不仅令慈善捐款大幅度下降,还让明星受到牵连。近日,地铁里一组袁莉代言红十字会的广告引发网友口水战,面对网友的质疑,袁莉愤怒地澄清自己分文未取,同时也强硬地表态“慈善是社会非常好的互动行为,一定会做下去!”

中新网9月20日电 郭美美和卢俊卿事件不仅令慈善捐款大幅度下降,还让明星受到牵连。近日,地铁里一组袁莉代言红十字会的广告引发网友口水战,面对网友的质疑,袁莉愤怒地澄清自己分文未取,同时也强硬地表态“慈善是社会非常好的互动行为,一定会做下去!” 民政部近期公布了“郭美美事件”之后全国社会捐赠统计数据,慈善组织受捐额剧降九成:6月全国社会捐款为10.2亿元,之后善捐锐减数亿。慈善组织6到8月降幅更是达到86.6%。仿佛一夜之间,“慈善”成了骗钱的代名词。明星慈善的信任危机,袁莉不是第一个受害者,在她之前还有章子怡、杨澜、汪小菲等;不过明星们也纷纷表态,不论遇到怎样的质疑,都会把慈善进行到底。遭质疑迅速表态

袁莉:如果饭里吃出一粒沙子,你们今后就不吃饭了?

昨日,科幻作家韩松在微博上写道“中国红十字会最近在地铁里大做广告,要大家捐钱,还找了一个电影明星做代言人”,同时放上的图正是袁莉拿着手机呼吁民众捐款,随即引发了网友的炮轰,名为“年糕象”的博友更斥说“袁莉疯了吧!”

对此,袁莉迅速作出回应,再三强调该广告是“去年拍摄,无一分钱费用”,虽然倍受质疑,但她仍坚定对慈善的态度,“如果饭里吃出一粒沙子,你们今后就不吃饭了?慈善是社会非常好的互动行为,一定会做下去!”

不过袁莉也暗示可能不会继续与红十字会合作,她说:“中国有很多慈善机构,你和我今后会选择透明度高,认真做慈善的机构继续良好的社会互动,帮助需要帮助的人群!” 杨澜:接受公众监督是应该的,做慈善不应气馁止步

杨澜今年应算深陷“慈善危机”,先后因红十字会、达芬奇家具和中非希望工程被卷入“口水战”。

针对公众对明星做慈善产生的信任危机,杨澜一度通过微博解释,14年前,希望工程曾说服她捐款做海外推广,但如果事发在今天,她宁愿让项目另请制片人和主持人,以示避嫌。“作为公众人物,接受公众监督是应该的,对此我虚心接受,并将更谨慎自处。虽然有时被卷入是非感到无奈,但微博时代社会透明度更高对社会进步有好处。”

在8月31日汶川大地震孤残儿童救助专项基金支持的儿童康复中心的挂牌仪式上,杨澜再度阐明了自己对慈善的看法,她认为公众的质疑“对推动慈善事业走向透明化、专业化是有积极时代意义的。与此同时,有志于做慈善的人们不应气馁止步,而应以更脚踏实地的工作,共同探索中国公益慈善之路。”

汪小菲:本想默默地捐出,做一点点贡献

大S和汪小菲3月在海南高调结婚,两人承诺将全数礼金捐助日本大地震,由于迟迟未有下文,4月有网友在北京俏江南门店打出“求大汪婚礼礼金捐款发票”的横幅。汪小菲起初并不愿回应此事,并表示很无聊,但最后还是在个人的微博上晒出了两张共计三百万的发票,并留文表示:“所有的捐款都是我俩的一点心意,不是偷来,抢来的,我们只是想默默的捐出,做一点点贡献。”并言辞无奈的表示:“把发票拿出来并不是我们的初衷,本想默默的把事做了,达到捐赠做慈善的目的,但还是有一些朋友做出了一些过激的行为,逼着我们拿出发票。” 给明星慈善支招 赵本山:社会都怀疑捐款去向,不如直接发到手里

今年中秋,赵本山与家人以及本山传媒旗下的艺人,与青海玉树灾区的部分学生齐聚一堂,谈到这一公益行动,赵本山说:“社会上方方面面需要用钱的地方多了,但这些孩子可能会对这个中秋节留下深刻记忆,因为他们需要。把钱捐给需要的人,他们才会把这个钱当钱花。其实社会、政府给这些孩子的已经很多,而这种直接的支持,会让他们得到快乐。另外还有一个原因,捐出来的钱哪去了,我们也不知道,所以这次包括给他们奖学金也好,买的东西也好,都是实物,孩子们能真切地得到,这么做很直接。”

对于目前社会上对一些慈善机构的质疑,赵本山也有同样的困惑:“我觉得现在把钱捐出来吧,社会都在怀疑捐款的去向,还不如哪需要什么,就给买什么,真正能发到他们手里,增加他们的信任感。只要你是用心的,是真心的,慈善事业里不分什么有钱人和没钱人,一块钱也能给别人带来帮助。”

章子怡:我会义无反顾地坚持我认为正确的事情

章子怡去年的“诈捐门”堪称明星“慈善信任危机”的初始,对于汶川地震100万捐款、戛纳电影节捐款和章子怡基金的三大质疑,让“国际章”的公信力跌落到谷底。

今年5月,章子怡在接受《南都娱乐周刊》的访问时,大方谈到“诈捐门”,她感叹人生的大起大落,“生命中最宝贵的是这些事情,而不是你在最高处手捧鲜花的时候,那些是过眼烟云。在你低谷的时候,人就不一样了,你会去思考,这些经历都在为你的人生旅途铺垫。但我相信人的本质是不会改变的。我是一个忘性很强的人,我的世界里,只愿意留下那些美好的事,我不悲观,我也不会责怪其他,但我从中吸取教训。”

这一年来,章子怡积极参加各种公益慈善活动,她坦言现在很多明星都不愿碰慈善,怕捅出篓子,“但我会义无反顾地坚持我认为正确的事情。我觉得这些经历未必不是一件好事,让我重新闭上眼睛去沉思,让自己闭关一阵子。当你再次放眼这个世界的时候,会有不一样的高度和不一样的角度,这是非常非常宝贵的人生财富”,章子怡充满信心地说。冯小刚(微博):谁规定做慈善就得低调?

四月,陈光标高调慈善招致诸多争议,冯小刚连发6条微博力挺,“行善的人,接二连三被肆意攻击,被审查被逼着晒发票,捐了钱却像是干了伤天害理的事,真是比窦娥还冤。” 在冯小刚看来,陈光标高调做慈善并没有错:“高调慈善怎么了?谁规定必须低调呀?做慈善又不是做贼,见不得人?”同时冯小刚还大叹人心不古:“原来文艺界一说捐款一呼百应,现在谁也不抻头,都怕捐了钱还挨骂。捐少了说你抠门,捐多了说你显摆作秀。”

冯小刚还说:“这不是陈光标一个人的问题,现在是你不捐钱不慈善,什么事也没有,一捐钱做慈善就挨骂遭质疑。有人说陈光标是用捐款为他的企业做广告,为扬名。我想说,如果全国的企业都如此,广告费别砸电视台黄金档都当善款,捐给穷人好了,那可真是中国弱势群体的福音了。”

官办慈善陷信任危机 中国式慈善遭遇制度藩篱

带着202_头猪、1000只羊和113台农用机具,有着“中国首善”之称的陈光标在贵州毕节市开了一场另类的个唱会。陈光标在慈善事业上屡有惊人之举,已被公众所熟知,赞赏和批评者各执一词。支持者认为陈光标捐出真金白银,无论形式如何干的是“实在事”。而反对者则对陈光标嗤之以鼻,指其作秀,有伤社会风气,甚至质疑其借慈善之名经商敛财。

和陈光标个人慈善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官办慈善机构在一系列丑闻后面临的信任危机和民间慈善机构举步维艰的生存境地。业内人士认为,去行政化、法制化和规范化应该是慈善机构今后发展遵循的原则,也将是民间慈善事业最终的发展方向。

陈光标式高调慈善越挫越勇

9月25日晚,贵州省毕节市政府门前广场,一身白衣体型偏胖的中年男子在舞台上深情款款地演唱着《我的中国心》,台下是近万名前来捧场的当地群众,演唱者不是香港歌手张明敏,而是有着“中国首善”之称的陈光标。舞台背景上“一路慈善一路歌———陈光标走进毕节新慈善联欢会”的字样表明了此次演出的目的。

当天晚上,陈光标宣布捐赠给毕节老百姓202_头猪、1000只羊和113台农用机具,这些物资全部到达了演唱会现场,并戴上了红色的丝带。对为何到毕节进行捐赠,陈光标表示,两年前因捐赠500台教学电脑和两部商务车,成为毕节市的荣誉市民。但两年间感觉没有为毕节做太多的贡献,于是,就在8月初作出了“在毕节办慈善个唱”的决定。

“人类已经无法阻止陈光标了!”有网友这样调侃陈光标此次开个唱捐猪、羊和农用机具的行为。而之前陈光标曾因给灾民发放现金引起争议,这次他的解释是,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一对公猪母猪现在值两千多元,农民朋友领回家养上10个月,生了小猪就能收入几万块,他希望能帮农民朋友脱贫致富。

作为“中国首善”,陈光标生于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天岗湖乡,一个贫困之地。儿时,他的一个哥哥和一个姐姐先后因家庭贫困死于饥饿,饥饿给陈光标留下了恐惧的记忆,也激发了他改变命运,脱贫致富的想法。和中国第一代成功企业家一样,陈光标在市场经济中几经成败历练,风雨波折,最终打造了属于自己的事业和财富。

如今,作为江苏黄埔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掌舵人的陈光标,因热心慈善已成为明星企业家和媒体关注的焦点。记者发现,在江苏黄埔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官网底部的友情链接中,中国红十字会、中华慈善总会、中国光彩基金会、中国爱心公益网、江苏省红十字会赫然在列,这是其它企业网站所罕见的。

在慈善事业上,陈光标一路走来,荣誉随捐赠额度一同增加。“202_中国慈善排行榜”,陈光标因在202_年全年共捐出1.81亿人民币居首,获得“中国首善”的称号;“5.12”汶川大地震发生后,陈光标率领其公司组织的救援队伍积极参与救灾,累计向灾区捐赠款物合计2130万元;时间相隔不到两年的202_年4月14日,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玉树县发生7.1级地震,陈光标在西宁购得21台吊机、推土机及挖掘机等救援设备后,第一时间抵达玉树县开展救援行动。

陈光标的行善半径已延伸至台湾地区甚至邻国日本。今年1月27日,陈光标到台湾捐献5亿元新台币(约合人民币1.134亿元)救济台湾低收入家庭及弱势族群;3月11日,日本发生里氏9.0级大地震,陈光标在得知日本地震的消息后,当晚乘飞机转道香港飞赴日本,参与相关救灾工作。求援和行善途中,陈光标不但给当地居民发放口罩等救灾物资,还从废墟中救出了一名妇女。

在陈光标高调行善时,他也曾表示,很多企业家在做慈善时有“三怕”:一怕捐款之后税务部门查账;二怕当地政府部门“化缘”;三怕各种各样的上门求助者。

热心慈善的壮举为陈光标带来了称赞和掌声,“中国首善”的荣誉光环更是让这位企业家成为舆论的焦点和媒体追逐的对象。在网上,有人戏称陈光标为“民间民政部长”。

但同时,陈光标高调行善的方式却遭到了很多的批评和质疑。202_年1月,陈光标因为西部贫困地区募集善款,将3300万元人民币砌成一道钱墙引起争议;在台湾派发5亿新台币红包,引来受助者下跪致谢被指责;在日本救援时带摄影团队拍照被指作秀。近日,更是因为带头倡导低碳绿色出行亲手砸掉一辆大排量奔驰车引发网友围观,不少人指其作秀、沽名钓誉。更有甚者,一位网友得知陈光标的弟弟在当保安,妹妹在饭店洗碗时,引用苏洵《辩奸论》中“凡事之不近人情者,鲜不为大奸慝。”向陈光标发难。而陈光标式的高调慈善被相关人士称为暴力慈善,伤害个体尊严和权利,与慈善本质相违背。

对于公众的质疑和指责,陈光标同样高调地予以回应“面对国家突发灾难,我在做什么?指责我的朋友,你又在做什么?我真的希望大家能够扪心自问。”陈光标曾以形象的语言描述他的财富观:财富如水。如果你有一杯水,你可以独自享用;如果你有一桶水,可以存放家中;但如果你有一条河,就要学会与他人分享。更有官方媒体称,对陈光标这样的行善之人,不妨多份理解,“高调行善”不应该比“低调不行善”更受到质疑,慈善事业的制度缺陷不应该由个人“买单”。

一样的慈善 不一样方式和效果

美国人卡耐基曾有言,在巨富中死去是一种耻辱。202_年6月,比尔·盖茨和巴菲特发起了一项名为“捐款誓言”的认捐倡议,并得到美国40个超级富豪家庭的支持,并承诺在有生之年或身后把至少一半的财富捐献给慈善事业以回报社会。其中,签名者包括洛克菲勒家族掌门人大卫·洛克菲勒、花旗集团前董事长桑迪·韦尔、酒店业巨头希尔顿等人。但此项承诺并不具备法律效应,即便承诺方届时反悔,或因其他原因未能履行承诺,也不需承担法律责任。

随后,两人前往中国,于当年9月29日在北京昌平拉斐特城堡庄园举办了一场慈善晚宴,至少邀请了50位中国富豪参加。由于担心被劝捐,尽管请柬上已经写明嘉宾无需做出捐款承诺、且不会有媒体参与报道,仍有少数人拒绝了出席晚宴的邀请。

作为受邀嘉宾之一,陈光标则用一份“厚礼”回应了盖茨和巴菲特的这次中国慈善之旅。他在致盖茨和巴菲特的一封公开信中称“将做第一个响应并支持你们行动的中国企业家。在我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将不是捐出一半财富,而是„裸捐‟———向慈善机构捐出自己的全部财产。这也是我给你们两位先生中国之行的见面礼。”

对于中国富豪慈善积极性不高的原因,陈光标曾表示,一是许多富豪是第一代创业者,刚刚从贫困中走出来,还没有形成很强的做慈善的自觉意识。二是对慈善事业的宣传和传播不够,有不少人做了大量慈善工作,但社会上未必知道;三是也有一些富豪捐了款后,不愿意宣传,害怕带来更多的麻烦,比如税务检查、被要求捐款等。

而此次陈光标高调宣布“裸捐”又触动民众敏感神经,再次被推倒舆论的风口浪尖,招致很多人的质疑和谩骂。有人称其“别有用心”。原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北京师范大学壹基金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不解“我们对得起陈光标吗?我们对得起陈发树吗?每当有人站出来捐献,媒体和民间总是充满了对这个人道德质疑的声音。只有善意的压力才会促进慈善,这种恶意的揣测只会打压慈善心。”

尽管从事慈善的最终目标相同,但陈光标和盖茨、巴菲特的行善方式却大不相同。巴菲特通过捐赠盖茨成立的盖茨基金会这一非政府公益组织,为相关公益慈善项目提供资金支持,与政府无关,与微软公司无关,公益性彰显。同时,盖茨基金会由专业工作人员运行,并由会计事务所毕马威审计的财务报表和活动报告,运行规范并接受社会和媒体的监督。盖茨基金会得以良好运行的原因除完善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外,成熟的社会慈善文化也是重要原因。

比较而言,陈光标从事慈善主要是通过动用公司的财力和人力直接向被捐助对象捐赠现金或实物,捐助对象具有随意性且捐赠财物数量难以统计。同时,由于其慈善行为和政商联系紧密,成为遭受外界诟病的理由之一。曾有媒体质疑其“诈捐”和借慈善名目经商敛财。

当陈光标的高调慈善行为刺激公众眼球的同时,一个叫做“郭美美”的女孩让中国红十字会美不起来。今年6月20日,新浪微博上一个名叫“郭美美Baby”的网友颇受关注,因为这个自称“住大别墅,开玛莎拉蒂”的20岁女孩,其认证身份居然是“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中国红十字会自此陷入舆论的风口浪尖,批评和质疑迅速涌来。

尽管中国红十字会总会随后发表公开声明表示“郭美美”与红十字会无关,但其中复杂的人物关系和利益纠葛造成的负面影响使中国红十字会的正面形象遭到巨大削弱。无独有偶,其后接连发生的慈善总会“尚德诈捐门”、青基会“中非希望工程”等事件更是透支着公益慈善机构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以及民众对其的信任。对于慈善机构爆发的一连串丑闻,公众不禁要问,他们的捐款是变成灾民手中的面包,还是郭美美的玛莎拉蒂?对此,有分析人士称,陈光标高调直接捐赠现金和实物的方式正是对于有关公益慈善机构的不信任。

民政部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全国捐赠数据监测显示,3~5月,慈善组织接受捐赠总额62.6亿元,而6~8月总额降为8.4亿元,降幅86.6%。地产大鳄潘石屹在微博中感慨:中国的慈善基金会遇到了前所未有的信任危机,如果有大灾大难发生,这样的信任危机,受苦的就是灾区的人们了。国家要痛下决心,马上进行慈善体制的改革,再不能等了。

体制障碍制约民间慈善发展

目前在中国,市场经济作为首次分配的主导机制有力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但也导致了分配不公、贫富差距等现象。而以财政收入为基础的二次分配,不能完全承担所有公民应享有的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社会保障体系亟待进一步完善。因此,慈善机构等社会团体应当承担起应有的职责和作用,慈善事业作为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不仅事关崇高的人道主义事业能否发扬光大,还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作用日益凸显。但由于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等原因,民间慈善机构的发展壮大一直受到限制和发展瓶颈。

根据国务院202_年颁布的《基金会管理条例》,基金会分为面向公众募捐的公募基金会,和不得面向公众募捐非公募基金会。据了解,公募慈善基金会一般都有政府背景,例如:红十字会、希望工程等。非公募慈善基金会都是民间慈善基金会,多以企业捐款和特殊组织捐款为主,如李连杰创立的壹基金等。

在慈善基金的设立上,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地方性公募基金不低于400万,而非公募基金会不低于200万。在原始资金合格的情况下,需寻找同意其挂靠的业务主管单位,并向业务主管单位申请设立,然后再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其中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为民政部,地方性公募基金会对应的是地方民政部门。最终经过登记管理机关出具准予设立登记的批文并抄送业务主管单位,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发布公告。

以红十字会、希望工程为代表的公募基金由于特有的政府背景和可以向全社会招募的体制优势,成为中国慈善事业有力推动者,其在民间的公信力和权威性不言而喻。但由于和政府存在天然的联系,许多慈善组织存在行政化和官僚化等弊端。有学者指出,政府在慈善组织的管理、资金募集、人员组成等方面掌握主导权。例如,中华慈善总会主要是依托于民政部建立;中国青少年基金会是从团中央分化出来的;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脱胎于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等。

同时,一些公募慈善基金因运行成本高、效率低下和信息披露不透明等问题屡遭社会诟病,而这些问题也在民间的私募慈善基金上也不同程度得存在。可以说,“郭美美”事件爆发,是公众对慈善基金郁积已久不满情绪的集中释放。对此,国务院领导和民政部领导都曾明确表态,要提高慈善机构的透明度,要完善报送制度,建立公共信息平台。

而国外慈善基金由于成立时间较早,运行成熟,在辅之完善的法律制度和监督,已成为社会不可或缺的公益组织。以盖茨慈善基金为例,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及时披露资金的运行情况,各种慈善项目进展报告和财务报告需向社会公开。中国的民间慈善基金却由于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等原因,从发展到壮大,一路走来,步履蹒跚。

202_年4月19日,“李连杰壹基金计划”在北京正式启动,其后,在汶川地震、玉树地震、云南大旱、舟曲泥石流灾害中都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中国较有影响力的慈善组织。按规定,成立民间慈善基金会必须先找到“挂靠单位”才能获批,壹基金最终挂靠中国红十字会名下,借助中国红十字会的名义向社会公开募捐,但没有自己独立的公章和独立账户,筹得的所有善款都进入中国红十字总会下属的银行账户,经专门管理委员会审批才能划拨善款。

202_年9月12日,在参加《面对面》节目接受主持人柴静的专访时,李连杰曾表示,壹基金是一个已经生了的孩子,但是没有身份证,身份和法律结构模糊,在遭受公众质疑的同时,甚至面临夭折的可能。早在壹基金成立之初,李连杰和中国红十字会有三年之约,期限至202_年年底。后来,经多方努力和相关配套制度改革,李连杰壹基金已经在深圳市民政局成功注册为公募基金会,成为首个民间公募慈善基金,也为其他有转型需求的基金和非公募基金会提供了借鉴意义。

有分析人士认为,像壹基金这样的民间慈善组织身份的困境源于政府与民间角色的错位,政府的大包大揽不仅垄断了民间社会的职能,也增加了慈善的成本。

在民间慈善基金的成立和运行中,慈善基金本身和挂靠主管单位之间存在合作关系的同时,也存在着各种利益纠葛,甚至矛盾。民间慈善基金害怕挂靠主管单位行政监管过度,丧失独立性;挂靠单位顾忌到慈善基金的“民间性”,万一出现政治风险和贪污腐败,会容易激起公愤,引火烧身“麻秆打狼两头怕”,两者之间的关系可见一斑。

同时,也有业内人士认为,公募慈善基金与非公募基金处在一个不平等的竞争格局之中。因为向公募组织捐款可以免税,而向非公募组织捐款则需要缴纳很高的税金,这无疑是一种税收制度上的歧视。

8月26日,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副司长徐建中表示,民政部计划将公益慈善类组织,统一从社会组织中拿出,单独由慈善司负责,开展单独的行业监管。公益慈善类组织将首先改变先找“业务主管单位”,再到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双头管理局面。这也意味着持续了多年的“双头管理体制”迈出实质性的改革之步。

对于慈善事业的未来之路,业内人士认为,官办慈善机构应该在不断去行政化的过程中增强自身独立性。而民间慈善组织必须得到政策和法律的支持,在降低民间慈善组织注册登记门槛时,给予其独立的公募资格,并通过保护慈善组织及捐赠人的合法权益,完善税收减免政策。而民间慈善机构应该自觉接受政府和媒体的监督,建立起规范的慈善项目运行机制而和信息披露制度。去行政化、法制化和规范化是民间慈善今后发展应遵循的原则,也将是民间慈善事业最终的发展方向。

红十字会信任危机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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