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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谈判应注意的问题
编辑:蓝色心情 识别码:21-841960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2-21 00:26:26 来源:网络

第一篇: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谈判应注意的问题

总承包合同谈判应注意的问题

一、选定合同形式

首先确定合同形式,合同形式有多种,最常用的有两种。一种是固定总价合同形式,另一种是单价合同形式(工程量清单合同)。固定总价合同,承包方要承担工程量漏算、错算的风险,还要承担合同执行过程中价格上涨的风险,这方面对承包方很不利。单价合同一般而言结算是以实际工程量及相应单价进行计价和付款,其中单价分固定单价和可调单价。固定单价是双方约定一个价格浮动范围,市场价格浮动没超过约定的范围,则价格不予调整,若超过则根据合同约定进行调整。可调单价是价格随合同执行过程中市场价格的变化而变化,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要及时跟踪、调查市场价格并及时确认所用材料和人工的价格。

建议:选用工程量清单合同。(合同条款采用FIDIC合同条款)

二、现场条件

施工现场业主(发包方)应该做好“三通一平”,此项需现场查勘。

三、工程范围

工程范围不清楚,业主可随意扩大工程范围和增加新项目。对策:

1、限定工程范围仅为清单中所例出的工程;

2、增加对新增加工程可冲洗约定价格条款。

四、工程的开工日期和工期

五、工程质量

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工程质量是合格还是创优,创什么优。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达到设计要求,否则应对业主损失给予赔偿。但达不到设计要求的原因很多,责权不平衡或不易弄清楚。

对策:

1、赔偿责任仅限于因承包商原因造成,2、对业主原因达不到设计要求的,承包商有权获得补偿。

六、责任和义务

责任和义务,合同文本条款中做了明确的规定,承包商应严格遵守。严格执行工程师(业主方或监理方)对工程的各项指令并使工程师满意,但工程师权限过大,使工程师满意对承包商生产极大约束。对策:工程师指令及满意仅限于技术范围及合同条件范围,并增加反约束条款。

七、工程预付款

承包商根据自身的经济实力,与业主约定是否拨付预付款及预付款的额度。预付款拨付的具体时间和相对时间,扣回预付款的时间和比例等均应在合同中注明。

八、工程进度款

工程进度款支付时间和方式以形象进度可选择按月结算和支付、分段结算和支付、竣工后一次付清(小工程)及其他约定的方式。承包商可根据自身实力选择其中方式和拨付额度。

九、合同价款及调整 由于市场的原因,人工费及材料价格随市场浮动很大,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价格调整的依据,一般约定为以施工同期的当地地区的造价信息价格为准。造价信息中没有相关信息的,以双方经市场调查后约定的价格为准。在施工过程中,双方应分期及时确认相关价格。

十、工程量的变更和增减

工程量变更应有一个合适的限额,超过限额,承包方有权修改单价。对于单项工程的大幅度变更,应在工程施工初期提出,并争取规定期限,超过期限且大幅度增加的单项工程由发包方承担材料、工资(人工费)价格上涨而引起的额外费用;大幅度减少的单项工程,发包方应承担因材料业已订货而造成的损失。

十一、保修期和质量保证金

各项保修的范围和期限应执行国家相关法律,由于工程自身的原因(设计原因造成的出外)造成的需返修,由承包商负责;由于使用的原因造成的需修理,由业主负责。质量保证金的额度及拨付时间均因在合同中约定好。

十二、支付保证

为防止业主资金不足或不到位,可要求业主提供支付银行出具的资金到位证明或资金支付担保。

十三、关于材料机具报验及其相关

对于报送给工程师(业主方或监理方)审批的材料样品应规定答复期限,工程师在规定期限内不答复,则视为“默认”,经“默认”后再提出更换,应由发包方承担延误工期和材料业已订货而造成的损失。

对应向工程师报验的现场机具及测量仪器、设备等,应在合同中列出清单,写明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等。如监理或业主要求增加超出清单内容的(如为了赶工期等原因),则因由发包方超出的费用。

十四、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

合同中应有双方协商约定有关违约责任的条款。

十五、谈判技巧

1、依法造势: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合同谈判中制造合同双方平等谈判的声势。

2、抓大放小:大的原则不能放弃,小的条款可以协商,达到“求大同,存小异”的结果。

3、针锋相对:并不是在谈判桌上与对方争论得面红耳赤,而是对于合同条款中不能让步的原则问题,一定要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根据说服对方,依法办事。

4、舍远求近:具体到工程款的支付条款,就是要体现“迟得不如早得,早得不如现得”,只有工程款早日收回,才能保证施工成本尽早收回,施工利润尽早形成。

202_年6月29日

第二篇: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谈判应注意的问题

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谈判应注意的问题

选定合同形式

首先确定合同形式,合同形式有多种,最常用的有两种。一种是固定总价合同形式,另一种是单价合同形式(工程量清单合同)。固定总价合同,承包方要承担工程量漏算、错算的风险,还要承担合同执行过程中价格上涨的风险,这方面对承包方很不利。单价合同跟一般而言结算时以实际工程量及相应单价进行计价和付款,其中单价分固定单机和可调单价。固定单价是双方约定一个价格浮动范围,市场价格浮动没超过约定的范围,则价格不予调整,若超过则根据合同约定进行调整,可调单价是价格随合同执行过程中市场价格的变化而变化,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要及时跟踪、调查市场价格并及时确认所用材料和人工的价格。

现场条件

施工现场业主(发包方)应该做好“三通一平”,此项需现场查勘。

工程范围

工程范围不清楚,业主可随意扩大工程范围和增加新项目。对策:

1、限定工程范围仅为清单中所例出的工程;

2、增加对新增加工程可冲洗约定价格条款。

工程的开工日期和工期 工程质量 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工程质量是合格还是创优,创什么优。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达到设计要求,否则应对业主损失给予赔偿。但达不到设计要求的原因很多,责权不平衡或不易弄清楚。对策:

1、赔偿责任仅限于因承包商原因造成,2、对业主原因达不到设计要求的,承包商有权获得补偿。

责任和义务

责任和义务,合同文本条款中做了明确的规定,承包商应严格遵守。严格执行工程师(业主方或监理方)对工程的各项指令并使工程师满意,但工程师权限过大,使工程师满意对承包商生产极大约束。

对策:工程师指令及满意仅限于技术范围及合同条件范围,并增加反约束条款。

工程预付款

承包商根据自身的经济实力,与业主约定是否拨付预付款及预付款的额度。预付款拨付的具体时间和相对时间,扣回预付款的时间和比例等均应在合同中注明。

工程进度款

工程进度款支付时间和方式以形象进度可选择按月结算和支付、分段结算和支付、竣工后一次付清(小工程)及其他约定的方式。承包商可根据自身实力选择其中方式和拨付额度。

合同价款及调整

由于市场的原因,人工费及材料价格随市场浮动很大,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价格调整的依据,一般约定为以施工同期的当地地区的造价信息价格为准。造价信息中没有相关信息的,以双方经市场调查后约定的价格为准。在施工过程中,双方应分期及时确认相关价格。

工程量的变更和增减

工程量变更应有一个合适的限额,超过限额,承包方有权修改单价。对于单项工程的大幅度变更,应在工程施工初期提出,并争取规定期限,超过期限且大幅度增加的单项工程由发包方承担材料、工资(人工费)价格上涨而引起的额外费用;大幅度减少的单项工程,发包方应承担因材料业已订货而造成的损失。

保修期和质量保证金

各项保修的范围和期限应执行国家相关法律,由于工程自身的原因(设计原因造成的出外)造成的需返修,由承包商负责;由于使用的原因造成的需修理,由业主负责。质量保证金的额度及拨付时间均因在合同中约定好。

支付保证

为防止业主资金不足或不到位,可要求业主提供支付银行出具的资金到位证明或资金支付担保。

关于材料机具报验及其相关

对于报送给工程师(业主方或监理方)审批的材料样品应规定答复期限,工程师在规定期限内不答复,则视为“默认”,经“默认”后再提出更换,应由发包方承担延误工期和材料业已订货而造成的损失。

对应向工程师报验的现场机具及测量仪器、设备等,应在合同中列出清单,写明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等。如监理或业主要求增加超出清单内容的(如为了赶工期等原因),则因由发包方超出的费用。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

合同中应有双方协商约定有关违约责任的条款。

谈判技巧

1、依法造势: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合同谈判中制造合同双方平等谈判的声势。

2、抓大放小:大的原则不能放弃,小的条款可以协商,达到“求大同,存小异”的结果。

3、针锋相对:并不是在谈判桌上与对方争论得面红耳赤,而是对于合同条款中不能让步的原则问题,一定要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根据说服对方,依法办事。

4、舍远求近:具体到工程款的支付条款,就是要体现“迟得不如早得,早得不如现得”,只有工程款早日收回,才能保证施工成本尽早收回,施工利润尽早形成。

第三篇:总承包合同注意的问题

一、总承包合同签订前,应确定一下几个因素并加以分析:

1.发包人和建设项目的情况:建设项目是否列入国家投资计划、施工所需资金是否落实、施工条件是否已经具备。

2.本工程的效益性质:盈利标、保本标、亏本标。

3.公司具有垫付资金的能力。

4.公司对本项目可能投入的程度。

5.公司各种支付担保的能力。

6.公司支付各种纳税和保险的能力。

7.合同及施工风险。

二、总合同谈判的主要内容:

1.工程范围方面。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工程范围必须明确。避免出现:“承包单位需要提供为本工程需要的一切工作”,应该为“未列入工程量清单及单价表的工程内容,不包扩在合同总价内”。又如:“业主提交的图纸均属合同文件”,应该为“与合同协议一致同时由双方签字确认的图纸属合同文件”。

2.质量及标准方面。必须规定一切工作所依据的技术规范以及验收的要求。“必须严格遵守业主工程师对本工程中任何事项所作的指示和指导”改成“在商定的施工技术规范条件范围内,使业主工程师满意”。

3.工程变更方面。应进一步检查合同变更的条款,确认合理变更的限额;明确变更允许的范围,变更提出的程序、手续以及变更发生后的责任,如果没有相应规定应予补充。例如“承包者再遇到自然灾害时,可取得合理费用”什么属于“自然灾害”,什么是“合理”,都应交代清楚。

4.工程价款支付方面。在总价不动的情况下,预付款的比例、中期付款以及滞留金等各占的比例应当十分明确。

三、工程承发包合同类型:

(一)总价合同

1.固定总价合同

2.调值总价合同

3.固定工程量总价合同

(二)单价合同

1.估计工程量单价合同

2.纯单价合同

3.单价与包干价混合合同

(三)成本补酬合同

1.成本加固定百分比酬金

2.成本加固定酬金

3.成本加浮动酬金

四、合同评审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确定合理的工期、双方代表的权限、工程造价或工程造价的计算方法、材料和设备的工业、工程竣工交付使用期限、最低保修年限和合理使用寿命的质量保证、违约责任。

五、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订立程序

1、发出招标文件

2、投标报价

3、协商

4、开标、评标和中标

5、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该表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6、签订施工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六、签订合同时应当对哪些计价事项做出约定?

1、合同总价和单价

2.、预付工程备料款数额、支付时限、抵扣方式

3、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4、工程施工中发生变更时,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索赔方式、时限要求及金额支付方式。

5、约定承担风险的范围及幅度以及超出约定范围和幅度的调整方法

6、工程竣工价款的结算与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7、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总费用、费用预付、支付计划、使用要求和调整方式等

8、建筑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9、工期及工期提前或延后的奖惩办法

10、发生工程款纠纷的解决方法

11、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的数额、预扣方式及时限

12、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相关的担保事项

13、应当约定的其他计价事项

七、合同履行中要注意的问题

1、实际履行:指当事人双方按合同约定实际交付合同的标的来完成合同义务的原则。注意:

(1)不能用其他的标的代替合同标的(2)不能以偿还违约金、赔偿金来代替实际履行。

2、全面履行:又称正确履行或适当履行,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当事人双方除按合同规定的标的履行外,还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数量,由适当的主体再适当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以适当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的履行原则。如承包人应按合同规定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其具体义务如下:

(1)按合同规定和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提出工程进度报告和进度计划;

(2)遵守政府有关环境卫生的管理规定,保证施工场地的清洁和交工前施工现场的清理,并承担自身责任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3)遵守政府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境保护、施工噪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等的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

(4)按期按质完工并交付建设工程;

第四篇: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

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

篇一:民用房屋建筑承包合同书(样本)

民用房屋建筑承包合同书(样本)

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的原则,结合房屋建设的实际情况,经过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甲方准备在黄颡口镇太阳垴新建一间三层带斜屋顶的房屋一栋,建筑面积480㎡,经与乙方接触、洽谈、协商,决定将其房屋建筑工程(房屋从主体结构开始到粉刷以及外墙装修完毕)承包给乙方进行施工建设,工程从XX年月日开始动工到XX年 月日竣工;房屋建设采用包工不包料的方式承包;乙方按照甲方的图纸保质保期进行施工。

2、乙方负责房屋建筑时所需的设施(比如:脚手架、跳板等),甲方负责材料的供应;工程开工,从协议签定之日开始,历时 天内完成;房屋建筑总面积平方米,按每平方元计算,费用金额共计 元整。建筑用模板,按照展开实际面积计算,按照每平方计算;

3、付款方式:主体结构工程完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50﹪,即(金额大写):元;待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付清工程的余下款项。

二、质量要求:

1、工程验收标准,甲方按照下面的规定执行。

2、施工中,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照图纸进行施工,主体结构建设时,墙体要垂直、整体平整,所有的门及门窗的安放与墙体成一条线;粉刷时墙体厚度均匀,无裂缝,内墙面达到整体水平平整、无裂缝,门及门窗与墙接触地方的粉刷看不到缝隙,天面要达到厚度均匀,无裂缝,所有刷白颜色均匀,大门墙体及卫生间的瓷砖要平整完好的粘贴,达到水平;阴阳角与墙体成一条线,与墙面垂直或平行;房屋四周要进行雨水排除的处理,待工程全部结束后,甲方进行竣工验收。

3、乙方按照设计图纸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甲方房屋主体工程的建筑,包括基础、墙体、梁、柱、楼梯、楼面、装模、拆模、扎钢筋、现浇混凝土及地面、门前台阶砼垫层;装饰室内室外粗粉刷、室外瓷砖的装修,顶层层面加浆盖瓦,同时做好顶层的防水防渗工作。

三、安全问题:

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由乙方自行完全负责,若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完全负责,承担一切责任,甲方概不负责,没有任何法律责任。

四、情况说明

1.乙方伙食自备,甲方每层完工后给乙方加餐一次;

2.甲方每层给乙方香烟一条,手套若干。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XX年月 日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双方证明人

XX年月日

篇二:民用住宅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民用住宅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住房(一幢三间五层)。

二、建筑面积:按工程设计图纸计算约为㎡,工程竣工后按国

三、工程地点:。

四、承包方式:工程为包工包料,工程结构为砖混结构。本工程要求进度快,质量优,为使各项工程顺利完成,工程采购材料由乙方采购,甲方监督施工。

五、承包内容:

(一)、按设计图纸施工,具体按施工图设计总说明一、二、三、四、五项内容施工。

(二)、l、水、电安装不在工程承包范围内,但有义务预留管洞;

2、一层(地下层)层高3米,二层层高米,三、四、五层高3米。

(三)基础从正负零负责3米深。

(四)负责化粪池(砖砌,规格:长3米,宽2米,高2米)。

(五)负责所有楼梯扶手(市场上出售的现成木质扶手)。

(六)不在承包范围内有高档装饰、消防、避雷。

(七)大门、防盗门、卫生间的瓷砖、大便器不在工程承包范围内。

(八)屋面隔热防渗工程。

六、该工程按包工包料每平方米元整(小写: 元)家现行建筑面积计算标准结算(以实际面积为准)。

计算,工程预计总造价人民币:。(小写: 元)。

七、基础超深按壹拾米以内每米 整计算,壹拾米以外按每米 整计算,贰拾米以外另行协商。

第二条:施工准备

一、发包方:

委托、设计监理技术人员随地监督乙方施工质量、安全和进度等。

二、承包方:

l、组织施工管理人员、材料及施工机械进场。

2、负责支付施工所需电、水费用等。

第三条:工程期限

一、工程总工期:360天(有效天),自 年 月 日开工至年 月 日竣工验收。

二、开工前2天乙方向甲方发出开工口头通知。

三、除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验证后工期相应顺延,其它任何情况不得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图纸、施工场地、水、电、道路,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的,由甲方负责。

2、不属于承包施工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影响正常施工,工期顺延,变更增加工程量甲方负责补差价。

3、非承包原因或监理验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的,工期顺延

4、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或其它因素而延误工期的,工期顺延。

5、甲方不按时拨付工程款的,工期顺延。

第四条:工程质量

一、材料质量要求:

1、钢筋:必须是柳钢合格正材,有合格证,经试拉合格。

2、砖:红砖,必须达到设计标号,经试压合格。

3、水泥:基础和现浇钢筋混凝土要求用号,砌砖可用号。

4、砂:梁、板、柱浇筑不得使用含泥、粉末太重的砂。

5、外墙为外墙漆(按效果图色彩施工),墙面水泥沙浆打底要平。

6、污水管、排水管必须用贵州“联塑”管材。

二、房屋质量要求:

l房屋主体必须垂直端正,符合规范;

2、房屋柱、梁、板必须按规范标准施工浇筑密实,不得出现蜂窝麻面,凹凸不平现象;

3、卫生间必须做好防水试验,不得渗漏,不得积水;

4、墙面必须做到横平竖直,阴阳角垂直美观;

5、楼地面为水泥砂浆找平。

二、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合格,并争取优良工程,每道工序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再进行下一道工序。

三、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图纸要求建筑施工规范和标准进行施工,并自觉接受甲方及派驻监理技术人员的监督。

四、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l、由乙方购买的主要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有质量合格证,对材料改变经设计单位同意并发正式书面通知书和甲方或派驻监理人员签字后方可用于本工程。

2、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监理人员检查、验收合格并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3、乙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甲方,工程主体完工时应同甲方、监理技术人员进行主体验收。

4、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质量或安全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派驻的监理技术人员。

5、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一年,保修期按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之日起算。

6双方在平等互利下施工,乙方必须按图纸施工,如达不到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造成工程返工和材料的损失,乙方必须承担返工的一切材料和费用。

7、乙方不准偷工减料施工,本项目工程不准转包。凡因转包或偷工减料以及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而被返工的,甲方有权利责令乙方返工直到合格为止,其返工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甲方只与乙方发生本工程的工程结算手续,概不与第三者发生任何经费结算,乙方在本工程所发生第三者的债务关系由乙方自己承担,甲方概不负责。本项工程款分以下步骤支付:

1、开工前,甲方付给乙方前期费二万元;

2、基础施工至圈梁浇筑完成,付款三万元,基础超深按实际付完;

3、一层框架浇筑完成付款六万元;

4、施工每一层楼面浇筑完成,付款三万元;

5、室内外装饰按进度付款;

6、工程全面竣工验收合格后结算尾数款一次付清,留一万元作为工程保修费,完成保修期后无质量问题,甲方一次退回保修款。

第六条:保修期

保修期为壹,保修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甲方随时通知乙方进行维修,其人工工资和材料费用由乙方负责。

七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现设计单位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由甲方及时会同设计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后方可施工。

二、甲方如需设计方案变更,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和修改图纸后,承包方才可以施工。重大修改时,必须另行协商,在取得技术资料和变更图纸齐全后,乙方才可以实施。

第八条:安全施工责任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一定要注重加强安全防范措施,安全生产。如发现质量和安全隐患便要及时处理。在施工中如发现意外伤亡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发包方不付任何刑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九条:工程验收

一、工程竣工验收以国家颁布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建设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和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图纸、说明书及施工技术为依据。

二、工程动工中地下工程及结构工程必须具有隐蔽验收签证、试压、试水、抗渗等记录。

三、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方可使用,在规定保修期内凡因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应由乙方无偿维修。

第十条:违约责任:

乙方的责任:

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100元/天。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规定偿付给甲方每天逾期罚款金按工程总造价的千分之一算。

三、由于当事人过错,除人为不可抗拒因素外,凡单方违约必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XX元,在明确违约责任10日内一次性交付给对方。

甲方的责任:

一、因甲方未能按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付的责任而造成乙方停工返工的,甲方按乙方在工地人数每人每天补10元伙食和误工费。

二、工程未经验收,如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发生的质量

篇三:房屋建筑施工合同(标准版)

GF—1999——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

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

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图纸所示工程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一次验收合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人民币)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

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

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

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

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转载于: m校 园生活 :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双方签字盖章 后生效。发 包 人:(公章)承 包 人:(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1)本合同协议书、(2)招标文件、中标通

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拦标价预算书和前臵

审计意见书。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 /语言文字。

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若有,另行明确。

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 现行标准及相应规范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无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无

4、图纸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开工前3提供3套。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无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无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日内,

第五篇:施工总承包合同注意细节

很多总承包合同均存在较大履约风险,我现就总承包施工合同审查过程中应注意事项,给大家一些建议,供大家在合同评审过程中参考,谢谢!

修改总承包施工合同应注意事项

1、施工合同第一部分《协议书》的合同工期最好表述为一个固定日期,比如365个日历天,并且写明开工日期以甲方下达开工令之日为准。建议不要表述为开工日期:某年某月某日,竣工日期:某年某月某日,因为在施工过程中不确定因素太多,写明年月日反而对承包人被动。

2、《协议书》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应表述为“合格,争创黄鹤奖(或楚天杯、鲁班奖)”。,因为根据《合同法》以及《建筑法》规定,工程质量标准只有合格一种,至于各种奖项属于承包人应另行达到要求

3、必须在施工合同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第2条修改合同默认解释顺序,修改原则如下:

(1)专用条款必须放在投标书及其附件前面,否则双方洽谈专用条款就失去了意义。

(2)招标文件在法律意义上属于要约邀请,一般不作为合同组成文件,如果发包人坚持要把招标文件作为合同组成文件写进合同条款,则招标文件的顺序应尽可能靠后,且必须放在专用条款、通用条款及投标书后面。

4、专用条款第3条允许双方约定的适用规范必须增加“《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因为该办法明确约定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后,逾期不予审定视同认可,这显然对承包人极为有利。

5、对于工程结算方式必须表述清楚,例如是固定总价包干、还是固定单价包干、还是据实结算等等,对于固定价格所包含的风险也应当约定。对于结算条款表述若有疑问,应及时请教公司商务部或者经营公司预算室的造价工程师。

6、对于材料价格涨跌应约定一个浮动区间,例如浮动区间在正负5%范围内,则合同价款不再做任何调整,如果浮动区间超过5%,则可以对超出浮动区间的部分进行调整。

7、对于专用条款中涉及发包人及承包人在开工前的应履行义务进行认真审查,例如施工许可证等市场准入证件由谁办理,费用由谁承担,若不属于施工合同价款但合同约定由承包人垫付,则承包人应要求由发包人最终承担。

8、对于工程款的支付方式,必须认真审查,例如是按照工程节点付款,还是按月进度付款,付款必须写明付款期限,例如“工程主体结构封顶后三个工作日内付至全部已完工程量的80%”。

9、对于工程质保金的返还必须明确约定,不能笼统表述为“工程质保期满后退还质保金”,因为根据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建筑工程的地基基础及主体结构的保修期是整个设计使用寿命,如果表述为工程质保期满再退还质保金显然对承包人不利,建议约定为“自工程质保期开始起算满一年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质保金的50%,自工程质保期开始起算满两年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质保金的30%,自工程质保期开始起算满五年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质保金的20%”。

10、如果工程允许发包人进行指定分包,必须明确总承包人有权收取总包管理费或者施工配合费,明确该费用的收取比例以及支付方式,例如是发包人从应付分包方工程款中直接予以扣除并转付给分包方,还是发包人在办理工程结算手续时直接将有关总包管理费或者施工配合费计入工程结算总价,并在结算办理完毕后支付给承包人。此外,对于指定分包方施工用水电费如何扣除,也应予以明确。

11、如果施工合同要求承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承包人首先应要求更换为银行履约保函,如果发包人坚持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则承包人必须在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履约保证金的返还时间,例如施工平正负零后支付50%,主体结构封顶后再支付50%。

12、对于发包人要求对承包人进行逾期竣工罚款,争取约定一个处罚上限,例如可以为5%,尽管法律规定如果发包人因承包人逾期竣工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应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是站在承包人角度,约定一个工期延误处罚上限肯定比不约定要有利。

13、各类总承包施工合同文本条款多有不同,希望参与合同评审的同志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尽量找出合同可能存在的各类风险和隐患,以尽量降低公司履约风险。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谈判应注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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