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公司比价采购管理制度
公司比价采购管理制度
为了严格管理和控制公司采购物资的质量和价格,规范公司的采购管理行为,堵塞采购环节的漏洞,有效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一、比价采购管理的实施原则: 公司的比价采购管理要严格遵循以下原则:(1)决策民主化;(2)操作透明化;(3)权力分散化;(4)采购规范化;(5)效益最大化。在此基础上构筑全公司的比价采购管理体制。
二、公司实行集团公司和各分公司、子公司三级管理的比价采购管理模式。
具体分工办法如下:集团公司成立采购管理办公室,由公司总工程师分管领导,与各分公司的采购管理部门按采购效益最大化的原则进行分工管理。集团采购办公室具体负责经办由集团集中统一采购的材料物资如:各分公司、子公司共用的白糖、香精等大宗常用原辅材料。
3、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1)根据市场信息及时提供价格建议;(2)严格控制和执行比价采购小组确定的采购价格;(3)自觉接受比价采购管理小组的监督,按程序开展工作;(4)建立价格信息网络及台账;(5)采购人员随时注意市场价格的变化,并及时将信息反馈给比价采购管理小组。
三、特殊情况的处理办法: 当比价采购管理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时,比价采购管理小组无法裁定的,上报公司总裁,由总裁依据公司比价采购管理的实施原则进行裁定。
四、比价采购管理程序
1、由各物资使用部门在保障生产经营和管理需要的前提条件下做好采购计划,并建立健全计划管理工作,将物资采购计划与财务预算管理统一起来,以公司预算为前提和依据,按月制定采购明细计划,按比价采购的分工上报各级比价采购管理办公室,经比价采购管理小组批准后方可进行比价采购。
2、采购部门在采购前,必须先进行广泛的市场调查,然后由比价管理小组召集有关成员,集体研究,对所采购的物资货比三家,进行综合评价,统一意见。坚决杜绝采购中的权力行为和个人行为。采购部门根据研究的结果,在比价采购办公室审核备案,办理<采购物资价格审核单>后具体执行。
3、各类物资采购不论签订合同与否,都按此程序办理。
4、对于价格低、采购量不大且不经常使用的物资,暂不按比价采购程序管理。但必须事先经过比价采购办公室确认。
5、在比价采购工作中,要逐步实行公开招标采购,以降低采购成本。为此,公司要求,只要具备条件,各分、子公司对大宗物资的购置及其它经营活动所需物资都要进行公开招标,公司总部比价管理小组将指导和配合企业的招标活动。
6、对由集团公司进行统一采购的材料物资,分别付款的管理办法。由公司采购部门统一进行采购统筹管理,各分公司和子公司分别进行付款。对各分公司和子公司的物资采购计划实施网络化的适时管理,在保障生产经营前提条件下,以最近的距离和最短的采购时间统一要求供货商配送物资材料。由各使用单位按照约定的付款期限进行付款。
7、对集团所属分公司及集团总部所需办公设备、办公用品、清扫用品以及劳保用品,统一归口到公司采购办公室进行集中采购,在货比三家的基础上实行定点采购,以取得规模采购效益,最大限度地降低采购成本。
五、采购部门要建立<物资采购分类流水台账>,详细记录供货单位的全称、商品名称、规格型号、质量标准、价格、付款条件、联系电话及联系人等情况,随时备查。
六、违反比价采购管理处罚规定:
1、不按比价采购程序进行采购的;
2、不按比价采购制度进行集体讨论研究,私自进行采购的。
第二篇:物资比价采购管理制度
物资比价采购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了规范采购行为,加强物资采购的监督管理,降低采购成本,防止资产流失,特制定比价采购管理制度。
1.2建立对采购物资过程中的决策、价格监督、质量检验等行为的基本规范程序。目的是规范管理科学有效、公开公正的比质比价,监督制约不正当行为的发生。
1.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物资采购过程。
2.管理机构及职责
公司成立物资采购比价监控领导小组,负责物资采购的审查、监督: 组长:主管经理
副组长:总会计师
成员:审计监察部部长、有关虚拟经营体经理。
3.比质比价采购
3.1物资使用单位必须参加物流公司组织的各类物资比价采购、公开招标工作。
3.2根据采购物资类别和金额的大小,明确划分各级管理者、各有关部门及人员的职责、权限,物资采购的决策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3.3具备招标条件的大宗物资,由各使用部门列出,报交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和采购部门,由采购部门负责组织,价格监控领导小组成员及使用单位人员参加,公开招标,比质、比价、择优采购。
3.4不具备招标条件的金属材料、炉料、化工产品、外协件、标准件、配套、仪器仪表、砂轮等物资,采购前先由物流公司经办人负责填写公司统一制定的《物资比价采购评审表》,表中不但要写明采购物资的名称、材质、型号、规格、计划数量和质量要求,而且必须填写至少二家(只有一家的要积极寻找第二、第三家)合格分供方 1
(经销单位)的名称、单价、联系电话以及联系人。
3.5除仅有唯一供货单位或公司生产经营有特殊要求外,公司主要物资的采购应当选择
两个以上受控合格分供方,从质量、价格、信誉等方面择优采购。
3.6单一品种规格,采购金额在2万元以上的,经采购部门责任人和财务委派的财
务主管审批后,进行比价采购,填制《物资比价采购评审表》报交使用部门,使用部门负责人根据审批表中提供的质量和价格进行审批,比质、比价选定一家合格分供方在备注栏标明,由物流公司负责采购,如果采购价格不合理,使用部门可建议物流公司整顿价格或财务管理部予以调价。
3.7单一品种规格采购金额在2-5万元的,由使用部门负责人审批;5-20万元的,由使用部门负责人和主管副总经理审批,然后报交财务管理部审批后进行采购;单一品种规格,采购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除由使用部门负责人和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外,还须由财务管理部部长审核、价格监控领导小组长审批后,方可采购。
3.8外协单位的选择确定由价格监控领导小组成员、采购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及使用单位
共同参与确定,经所有参与成员签字后,方可有效。
3.9按招标、竞标方式确定的供货单位有效期一般为一年,若仅有唯一定点外协单位,经价格监控领导小组批准后,可单独管理。气体、废钢等市场供应充足的物资,根据生产需求,原则上按月度比价招标采购,超过有效期的供货单位,应按程序规定,重新进行竞标。在有效期范围内,若市场价格行情发生重大变化,应随时重新进行竞标确定。
3.10在物资采购中,所有定点单位的选择确定均按公司质量保证体系确定的合格分供方
选定方法确定,仪表、电器、钢材等首先选定生产厂家,然后在代销商中就近选择几家进行比价确定定点采购单位;备品备件首先确定在线设备的定点采购单位,对数量较少的备品备件可在本地就近确定几家定点采购单位;其他零星物资确定几家
具有一定信誉的定点采购单位。
3.11主要生产经营用物资,原则上一律从通过竞标确定的定点供货单位采购,因特殊情
况需到非定点单位采购的,必须经价格监控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执行,严禁直接与“皮包”公司签订物资采购合同或发生贸易关系。
4.采购价格监督
4.1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日常采购业务的价格监控;价格信息档案的管理,建立市场价
格信息网络平台。
4.2财务管理部负责价格监督的人员应当及时了解、掌握主要采购物资的市场价格,并
对其审核的物资采购价格承担相应责任。
4.3作为公司比价监控领导小组常设机构的审计监察部,通过订阅大量信息报刊,建立
价格信息网络和台帐,将大宗物资的采购价格输入微机进行追踪管理,以便随时掌握市场价格信息变化,为领导决策和价格审核提供可靠依据。
4.4为便于对采购价格的事后审计监督,经评审确定的供货单位的投标资料及公司价格
监控领导小组对供货单位评审过程的有关资料、文件,由物流公司建立档案,同时建立采购台帐制度,对每笔采购业务都要进行记录,以备公司审计监察部抽查。经过竞标确定的供货单位的中标价格,利用计算机网络建立价格信息台帐在网上公布,并将所有物资价格打印成册,接受使用单位及公司全体员工的监督。
5.质量检验监督
5.1公司质量保证部必须对采购物资进行质量检验或验证,未经报价审核的物资,质量
保证部不予办理检验手续,未经质量保证部出据检验意见的,财务管理部不予办理财务结算手续,未经比价采购的,不能办理质量检验手续,经检验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不能办理正式入库和结算手续。
5.2公司应积极创造条件完善必要的生产经营所需质量、计量检测条件,对暂时不具备
条件检验的物资,可以委托检验或要求供货单位出具国家认定的检测机构的质量检
验报告。
5.3质量检验或验证人员应当严格按标准和程序进行检验或验证,并对检验、验证结果
承担责任。
5.4对主要采购物资,质量保证部可以根据需要留样存档,并进行复检。
6.责任与奖惩
6.1物资采购部门严格遵守物资比价采购制度,按照公司制定的管理制度,将物资采购
计划按月度及时上报,公开批露,接受监督。
6.2公司员工有权对违反本规定、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向公司或政府有关部门举报。
公司对举报人员应当保护,任何人不得打击报复。
6.3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物价监管部门应当向总经理建议予以奖励:
(1)市场价格信息了解及时,向公司建议后带来明显经济效益的。
(2)采购的物资质优价廉,节约资金额较大的。
(3)检举、揭露有关违反公司规定的采购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4)严格履行职责,成绩显著的质量、价格监督人员。
(5)为降低采购成本做出突出贡献的其他人员。
6.4下列行为属于违规行为:
(1)不执行公司有关采购管理制度,弄虚作假、以权谋私、帐外暗中收受回扣和收
受贿赂的人员。
(2)采取以次充好、短斤少两、降低质量、抬高物资采购价格。
(3)未办理入库手续对外付款的。
(4)不执行公司采购控制价格的有关规定,泄露公司采购物资价格机密。
6.5对有上述违规行为之一的,公司物价监管部门可根据情节轻重报总经理按下列规定
处理:
(1)直接除名的行政处分。
(2)责令其将非法所得缴公司财务公司入账。
(3)按一定比例扣罚奖金和承包所得。
(4)对直接责任人员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处以罚款或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者,可移交
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5)拒绝、阻挠,刁难物价监管部门依法行使职权的,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附则
7.1本管理制度由物流公司制订,报总经理批准后颁布。
7.2本管理制度由物流公司负责解释。
7.3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篇:材料比价采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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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加强材料采购环节的监控管理,按照公平、公开、择优和信用的原则,在满足质量要求的前提下货比三家,实现低成本采购,明确责任,堵塞漏洞,防止公司经济利益及声誉受损。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种材料、设备的采购管理。
二、管理方式
成立由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工程部、开发部、财务部经理及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评审小组,确定产品、供货商及对合同内容、条款的审查、会签。采购程序
1.采购计划(见计划管理制度),特殊情况采购须由总经理书面批准。2.材料询价:采购部门根据每月批准下达的物资采购计划,根据质优价廉和同样商品比价格,同样价格比质量,同样质量比信誉的“货比三家”原则,进行市场询价和联系货源,对材料供货商施行“入围”制度,对每一个要求入围的供货商进行严格的实地考察(包括生产能力、产品质量、价格、信誉、售后服务等),然后根据掌握的情况填写评审小组成员可以随时根据电话或到实地调查监控(见表)报审批小组审批(包括样品)。保证到货与样品相符。
3.合同签署:审批小组根据《采购物资比价报告》,结合信誉良好的供货商同价优先供货的原则,审批确定供应商及产品、价格后,开发部签订采购合同(即时结清的除外)进行采购,同时将样品由工程部封存并标明样品。项目材料累计采购总额2万元以下直接由总经理审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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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硬商品买卖在阿里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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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teniu.cc 不仅提供精神食粮...4.采购实施:工程用的土建类材料由开发部牵头与工程部共同根据工程要求采购,工程用的水暖电类设备材料由工程部提出计划,开发部采购,工程部配合。大宗材料采购实行招标制度。
5.材料验收:材料到货,工程部会同有关人员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内容、标准抽样进行检验,有样品的必须以样品为依据,根据检验结果填写《检验报告》和入库单。经检验不合格的要求退货,没有检验报告的,以及没有采购计划的,不予办理入库手续,坚决杜绝“以次充好”和“缺斤少尺”现象。
6.结算付款:经办人按程序到财务部进行结算对外付款,财务部根据采购计划、合同、《检验报告》、入库单等审查付款手续是否齐全,然后安排付款计划,并根据《检验报告》填写标有质量检验结果及检验责任人的质量台帐。
三、资料备案
有经办人签字、评审小组签字的《月度采购计划》、《材料采购比价报告》、《材料验收报告》原件交财务部存档备查。
四、台帐及信息管理
1.开发部要建立供货单位的“货比三家”商品信息资料分类比较台帐(不得少于三家)上网公开,随时进行信息反馈和备查。2.财务部建立主要材料采购价格台帐;办公室、物业部建立消耗品台帐。
3.开发部负责对主要材料价格进行市场跟踪,建立价格信息网络和台帐即采购信息平台,以备后续工程再开发时共享资源。信息每月至少序时更新一次,显示价格走向,开展价格信息服务工作,掌握采购谈价的主动权。对大宗材料的采购价格输入电脑进行序时管理。
五、合同必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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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硬商品买卖在阿里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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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teniu.cc 不仅提供精神食粮...1.品名、单位、规格、型号、性能、质量等级、单价、数量、合同价款
2.付款条件及交货日期、方式、地点、费用承担、保修期限、质保金 3.违约责任、其他要求及补充条款
六、纪律要求
1.采购要有计划、有合同(3000元及以上),严禁先斩后奏。2.严格执行优质、低价的原则,严禁出现少付款、多报帐的现象出现。
3.严禁经办部门、人员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供应商和对供应商进行卡、拿、吃、要、收取回扣。
4.采购经办人、检验人员要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不谋私利,严把质量关。
5.有违反上述四条之一者即为违规,一经查实,公司将视其情节予以罚款、降薪、除名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七、销售策划及办公用品采购参照此制度执行。
八、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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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比价采购流程
东辛农场工程招投标、物资比价采购
操作流程的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农场工程招投标和物资比价采购活动,保证招标工程和物资比价采购工作的有序进行,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根据工程建设管理和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东农办[2007]60号文件精神,结合农场实际情况,特就有关操作流程作如下规定:
一、招标办公室组织网络
招标办主任:骆丙殿
招标办公室下设工程招标组、物资比价采购组。
工程招标组成员:孙乾俊 骆 飞 车从春 李恩富
潘智勇 孙学军
物资比价采购组成员:封昌美、孙学军、孙乾俊
二、工程招投标程序
1、农场内凡2000元以上的,且在农场固定资产投资预算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先由建设单位提出建设申请,报分管场领导审核,经场长批准立项。场建管办或农机水利中心凭场长批准立项报告方可进行工程施工设计和工程预算。场建管办或农机水利中心在向场财务科提供工程预算书的同时,要提供工程招标文件,工程招标文件至少要含工程技术说明、单位工程量、工程施工质量要求和工程图纸等与工程相关的其他资料。工程预算书经场财务部门进行工程预算复核后,报经场长批准。预算书由场财务部门进行封存保管(预
算书仅在评标小组决定标底时方可公布),场招标办凭工程立项报告和经分管场领导批准的招标文件进行对外发布招标公告。
2、工程设计和工程预算工作。投资额在50万元以内的单项工程设计、预算由社管会建筑管理办公室负责,其中,农田大小水利土方工程、新建、维修龙门涵洞工程和单项投资额5万元以内的农田水利建设工程的设计、预算由农机水利管理中心负责。超过50万元以上的单项建筑工程,根据工程难易程度和技术要求可由建设单位和场招标办公室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设计、预算,社管会建管办或农机水利管理中心予以协助。
3、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招标办公室须根据招标工程的规模与技术要求,确定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格,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严格审查,投标单位或个人之前在农场内中标的在建工程总体工程量完成不足80%的不得参加报名(具体工程量确认由农机水利中心和场纪委确认)。严禁不符合投标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违者将追究资格审查人员的责任。
4、投标人在通过资格审查后,由招标办出具委托收款证明,场财务部门凭招标办委托收款证明收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和报名费,报名人与交纳保证金人员的姓名应一致。
5、投标实行资格审查、自愿报名,参加投标必须由投标人亲自到场。否则,投标书不予拆封。每份标书仅限两人入场(公司法人代表和项目经理)。
6、开标时先拆封投标人标书,具体评标、定标办法按招标文件有关规定和操作程序进行。
7、按招标文件确定的中标人,应现场与招标单位签定中标通知书,并在招标工作结束后将投标保证金转为工程履约保证金,凭中标通知书和工程履约保
证金收据作为签定合同的依据。若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半年内不得参加其他投标。
8、工程具体招标办法可以采用公开招投标、邀请招标和议标等方式。
9、中标人凭中标通知书和工程履约保证金收据须在规定时间内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招标文件作为合同附件,中标人应严格按合同和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进行施工。
10、工程招标结束后,工程立项报告和工程预算书统一由场招标办负责保管。
11、工程施工质量和工期必须严格按合同约定和招标文件规定执行,特殊情况需延长工期的,由施工单位申报,建设单位批准,报招标办公室备案。否则,将按合同规定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同时,招标办公室将停止中标人一年内参加农场内其它项目的投标资格。
三、物资比价采购操作程序
1、农场内凡一次性采购在150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或生产过程中耗用2000元以上的农用材料、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燃料、生产设备,均要通过场招标办公室进行比价采购。
2、单位需采购生产性物资时必须填写采购申请报告,经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后上报场招标办公室负责比价采购人员。
3、对非生产性物资采购必须由单位提出申请,报分管场领导审核,经场长批准。场招标办负责比价采购人员凭场长批准报告方可进行物资比价采购。
4、对价值在2万元以上重大物资采购且年初就已拟订计划购买的物资,须报或月份计划,并填报材料采购审批表及相关附表,以便招标办公室提前安排。
5、采购物资单位或部门上报时要填明采购货物的具体名称、规格、数量和预计价格,并附报三家以上供货单位的有关资料。如在实际采购过程中发生与预计价格存在重大偏差,则应按上述程序补办相关批准手续后方可进行采购。
6、具体负责比价采购人员应及时将采购事项向招标办主任或分管场领导进行汇报,对参与物资比价采购人员由比价采购具体负责人负责协调,凡涉及到相关单位、部门应积极配合,不得推诿。
7、物资在比价采购前,比价采购小组成员应认真了解所采购物资品种、规格及质量等方面技术要求,并结合采购单位申报表内容进行网上查询,了解材料的生产商和供应商,充分做好采购前的基础工作。
8、比价采购小组成员在采购物资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运费等费用,经招标办主任审核,由分管场长审批。
9、每个采购项目均由比价采购小组人员与购物单位及相关技术人员一起组织参与采购。
10、物资采购坚持质量与价格相统一的原则,不能片面追求价格低廉而忽视其质量,也不能只顾质量而不顾价格,力求优质低价,采购人员力争做到“三比一算”,即,比质量、比价格、比服务、算成本,避免低质高价。
第五篇:采购比价管理办法
比质比价采购管理办法
1. 目的
1.1 为了加强采购业务管理,降低采购成本,提高产品的质量,特制定本办法.1.2 比质比价采购工作必须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竞争原则。比质比价采购是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降低采购成本,实行优质优量,优价优量的采购方式。1.3 本管理办法中所指价均为含税价。.2.范围
2.1 本公司所有配套产品原则上都属于比质比价采购管理的范围,其他产品如低值易耗品、办公劳保用品、辅助材料等可参照本办法执行。3.职责
3.1 销售供应部负责比质比价采购的日常组织和管理工作,财务部、技术部、质量部、生产部开展工作时参与。3.2 技术部负责比质比价产品技术开发能力评分。
3.3 质量部和生产部负责产品的交付质量和实物质量的评分,以及供方质量保证能力评分。4.比质比价采购的参选流程
4.1 由销售供应部针对要进行比质比价的产品,向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发出比质比价采购竞价通知单,供应商在接到竞价通知单后,填写报价通知书,在规定日期内按统一格式密封后送达或邮寄到本公司销售供应部,比质比价采购评选日期截止前本公司允许参加的竞价的供应商对已提交的报价通知书进行补充和修改,但须由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章后方可生效。评选截止时间后,所报价格无效。4.2 比质比价采购参选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已是《》中的合格供方。(2)合格供方以外的供方,经公司有关部门评审、鉴定确认能够生产优质优价的配套产品的供方。5.比质比价采购评定规则 5.1 比质比价采购实施形式
5.1.1 比价定量采购方式:对参加比质比价的产品,通过比价确定供货份额,实行优价优量的采购方式。
5.1.2 混合式比质比价采购方式:参加比质比价的产品,对其供方从技术开发能力、质量保证能力、产品实物质量、交付保证能力、服务质量、价格水平、资金承受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通过组合式的比质比价,确定供货量所占比例的采购方式。
5.1.3 扩点比质比价采购方式:指在本公司合格供方之外的供应商,能够生产相关配套产品并按本公司规定程序通过验证合格,通过优胜劣汰的比质比价,确定供货量所占比例的采购方式。
5.1.4 本公司A类配套产品及其他关键件、技术含量高的配套产品主要采取混合式比质比价采购方式;对满足质量要求的标准件或一般性配套产品,可由采购部确定按比价定量采购方式执行。5.2 比价定量采购的规则:根据各供方所报价格的高低,确定其供货量所占比例。设有P1、P2、P3、„、PN共N个报价,P1<P2<P3„<PN: a.P1报价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则供货比例仅在P1报价供方中分配,所占比例平均; b.P1报价有一家,P2报价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则供货比例仅在P1、P2报价分承包方中分配,P1供方占60%,P2供方平均分享所余40%份额; c.仅有两家供应商参与报价时,若P1=P2,则两个供应商的供货比例各为50%;若P1〈P2,则以P1价格为合同价,在征得报价为P2的供应商同意以P1价格为合同价的基础上,供货份额分配为P1供应商60%,P2供应商40%,若报价为P2的供应商不同意以P1价为合同价,则P1供应商获100%的供货份额,P2供应商作为备选供应商。5.3 综合能力的评分规则:
5.3.1 综合能力是指分承包方的技术开发能力、质量保证能力、实物质量、交付质量四项综合能力评分的总和。综合能力得分为50分制,其中技术开发能力5分、质量保证能力20分、实物质量20分、交付质量5分。
5.3.2 在进行评定时,供应商综合能力得分的高低是对其产品进行比质确定供货比例的依据。6.比质比价采购的评选原则
6.1进行混合式比质比价采购的产品,每种产品仅选取前两名供应商,保留第三名供应商的备选资格,当中选供应商因故终止合同时,按供货比例逐级递补原则由备选供应商参与供货。淘汰第三名以后的供应商。6.2 按比价定量方式采购的产品,对供应商不进行综合能力评定。6.3确定参加比质比价的产品,最高限价以现行价格为准。
6.4参选供应商所报价格超过最高限价或不报价的,则按弃权处理。6.5 在比质比价评选中落选的供应商,本公司给其第二次参选机会。6.6 新增加合格供方的产品,如原产品系独家供货,可在论证合格后直接参与比质比价;非独家供货的产品如未赶上比质比价采购参与份额分配的,则按比例分配供货分额。
6.7对积极配合本公司新产品开发的供应商,本公司对其开发的产品给予一定时期或一定数量的独家配套资格保护,保护期满本公司决定列入比质比价采购的,本公司仍给予其30%的份额保护,且该供应商仍可参与另外剩余份额的比质比价供货比例竞争,总额度累计有效。如该供应商在比质比价中被淘汰,其受保护的供货份额的价格按比质比价中选供应商中排名最后的供方价格执行。
6.8比质比价采购严格按比质比价采购评选原则执行。如果由于种种原因有供应商要求重新比质比价,可提出书面申请,由公司领导审批后可重新进行比质比价。
6.9 比质比价采购评选确定的供货比例,是合同的依据,即如果合同签在前,比质比价在后,仍以比质比价采购评选确定的供货比例为准。比质比价采购评选确定的合同供货所占比例有效期原则上为半年。
7.中选供应商供货比例与产品价格的确定原则
7.1比价定量方式采购供货比例的分配原则: 以比价定量方式采购的产品,按前述5.2“比价定量采购的规则”确定中选供应商并分配供货比例。
7.2混合式比质比价采购供货比例的分配原则:
7.2.1.进行混合式比质比价采购的产品,对所有参选供应商按第一条件:综合能力得分由高到低及第二条件:产品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确定前两名供应商中选(当排序并列有三家或三家以上时,参考资金承受能力因素选取前两名),第三名备选。
7.2.2中选供应商的供货比例由价格因素部分和综合能力因素部分组成。其中价格因素与综合能力因素各占50%,分配标准如下: 价格排序厂家数 P1 P2,按价格因素确定的供货比例(P%)(1).当P1<P2 70%*50% 30%*50%(2)当P1=P2 50%*50% 50%*50% 得分排序 厂家数 A1 A2 按综合能力因素确定的供货比例(A%)(1)当A1〉A2 70%*50% 30%*50%(2)当A1=A2 50%*50% 50%*50% 将上述两部分所占比例相加,即得出供应商总的供货比例。计算公式为:某供应商产品的供货比例=A%+P% 8.比质比价采购的效用
8.1 采购部向中选供应商发出中选通知书并会同财务部与中选供应商签订合同。
8.2 采购部应严格按照已确定的各供应商供货合同量所占比例下达采购计划。8.3 采购员应严格按合同所占比例执行采购,考虑到包装问题和要货期量,采购员有上下各5%的浮动权限,调整量>5%的要报相关领导审批。
8.4 对逾期供货的产品份额调整原则上由另外供应商补充。对实行亮牌暂停供货、退货产品,应体现本公司质量政策的严肃性,在执行计划过程中,应相应冲减停供周期计划量和退货数量。如有供应商因各种原因不能及时供货的,书面信息必须至少提前一周反馈给本公司销售供应部,由采购员按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由其他供应商补充。
8.5 当某供应商因生产能力不足,不能按本公司要货计划进行供货时,应提前20天向采购部提出书面报告,采购部有权对生产能力不足的供应商调整供货份额,该交货期合同自动取消,不予补充;如果连续三个月(或连续三批)未按本公司要求供货的,按逾期供货对待,供货量不予调整补充,采购部将对其采购份额进行调整。所有延误交货期或因质量问题被终止供货的情况,采购部必须将有关资料汇总备案。9.比质比价采购的监督
9.1 出现下列行为之一,供需双方均可向有关部门检举,构成犯罪的由执法机构追究其刑事责任:
9.1.1 比质比价采购有关工作人员泄露参加比质比价的供应商有关秘密的,由有关工作人员所在部门给予处分,或开除。9.1.2 参加比质比价的供应商采用不正当手段,骗取中选的,本公司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并要求承担经济损失。
9.1.3 如果需方与某一参加比质比价采购的供应商相互勾结串通,以排挤其他参选对手,需方有关工作人员将被开除,该供应商将被取消参选资格。
9.1.4 本公司有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干扰比质比价采购活动的,本公司将开除相关工作人员;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1.5 比质比价采购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采取供需双方协商解决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