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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五篇材料)
编辑:心旷神怡 识别码:21-1038885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6-17 12:53:03 来源:网络

第一篇:国家标准-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统计指南》(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统计指南》编制组

202_年12月30日

目 录

一、任务来源..............................................................................................................1

二、编制背景和意义..................................................................................................1

三、工作过程..............................................................................................................2 1. 工作小组筹建和任务分工............................................................................2 2. 草案编制与标准立项....................................................................................2 3. 实地调研与标准研讨....................................................................................2

四、编制原则..............................................................................................................3 1. 合理参照国家政策,注重普适性................................................................3 2. 注重服务和实用性........................................................................................3 3. 结构合理........................................................................................................3

五、主要技术内容说明..............................................................................................4 1. 范围................................................................................................................4 2. 术语与定义....................................................................................................4 3. 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统计计算................................................................4 4. 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抽样调查方案........................................................4

六、标准属性建议......................................................................................................5

七、主要参考资料......................................................................................................5

一、任务来源

本标准的制定任务列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2_年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项目编号“20142188-T-424”,标准名称为《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统计指南》,项目性质为推荐性标准,主管部门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本标准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提出并归口。该项目由中国农业大学、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人民大学、厦门市标准化研究院等单位组成的标准起草工作组完成。

《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统计指南》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统计方法与标准研究》项目中要求制定的国家标准之一。该项目于202_年01月立项,项目编号为201410235,旨在为农业标准化相关行业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2_-202_年)》中明确提出的“到202_年,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超过30%”的发展目标提供一整套的统计方法和标准。制定《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统计指南》是该项目目标的一部分,为实现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年度统计奠定基础。

二、编制背景和意义

农业标准化生产是农业科学技术和农业生产实践相统一的结果,其运用简单、统一和协调的原则,制定相应的生产标准,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全面贯彻实施标准化,并对标准进行必要的监督和管理。通过农业标准化生产过程,可以使农业生产和建设获得最佳的经济和社会效益。随着我国农业结构不断得到调整、以及经济社会发生的显著改变,我国的农业标准化的重要性日益上升。

统计方法已广泛应用于生产、技术、科研及管理等各项技术中。IS09000系列标准中就指出:应用统计技术有助于进行测量、描述、分析、解释和建立模型,甚至在数据相对有限的情况下也能实现。但目前我国农业标准化理论及其评价体系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尚未建立统一的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统计方法,如何科学地评判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成为当前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

三、工作过程

1.工作小组筹建和任务分工(202_年3月-202_年5月)

为了确保标准编制工作的顺利开展,自计划任务下达后,项目首先成立了由中国农业大学牵头,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人民大学、厦门市标准化研究院等单位参加的标准制订工作组。工作组于202_年5年在厦门召开项目启动会,邀请农业部及质检局等相关部门的领导和专家参会。在启动会上,经过讨论确定本标准的整体框架以及起草的总体要求,并确立标准的五个章节,分别是: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设计抽样方案、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统计计算;最后明确了各家单位的分工及时间进度安排。

2.草案编制与标准立项(202_年5月-202_年8月)

根据项目启动会提出的标准起草的总体要求及标准整体框架,标准起草小组分工明确、协同合作、及时沟通,通过中国国家图书馆、中国知网、国家标准相关网站等途径,系统性地收集并整理了与本标准有关的资料和文献,其主要包括:国家的法律、法规,国内外的标准文本,国内外有关农业标准化生产的理论研究等多项内容。

标准制定组遵循实用、普适、兼容的原则,重点围绕统计数据的收集与分析、统计模型的建立、抽样方案的设定及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计算公式等四大方向,结合当前我国农业标准化生产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对标准的内容进行相应的设定。在编制草案过程中,工作组从总体规划、框架确定、再到内容完善,都进行了细致的研究探讨,并根据每一阶段达成的共识对标准进行修改完善,并最终形成《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统计指南》草案。

形成《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统计指南》国家标准草案后,课题组在202_年8月上报给国家标准委,并通过国家标准委的立项。

3.实地调研与标准研讨(202_年9月-202_年12月)

根据标准起草时间进度安排,202_年10月,标准起草小组在北京召开第二次会议,对草案第一稿逐条逐句地进行讨论,并对部分框架和内容予以调整,并

将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统计计算调整至抽样方案之前。

课题组从202_年12月到202_年05月期间,组织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理工大学等单位的专家召开多次研讨会。会议过程中,参会专家重点对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的适用范围、术语与定义,普及率计算公式以及抽样方案的设定进行讨论和修改。专家认为标准中关于统计方法的定义清晰准确,公式和抽样方案具有较强的可行性和广泛的适用性。

202_年11月,项目组在南京召开第三次会议,对标准草案再次进行逐条逐句逐字讨论、修改,并重点选择浙江省、江苏省和厦门市等地区开展实际调研验证。根据实地调研情况及相应的反馈意见,标准草案的内容全面细致,所用方法科学准确,从调查方案到标准化普及率的计算都提供了具体的指导,具备很强的实际操作性。

四、编制原则

1.合理参照国家政策,注重普适性

标准的编制紧密契合“十八大”、“中央农村经济工作会议”、“质量发展纲要(202_-202_年)”等重要会议和重要文件的精神和建设任务,规范地引用文件及各条款内容,并与国家及行业现行政策、法规、规划、标准、意见中的规定和要求相一致和相协调。能够参考国家政策要求、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尽量等同引用;需要综合统筹权衡的,应尽量体现全面性。

2.注重服务和实用性

本标准重点围绕“服务和实用”的主题进行编制,突出统计方法在农业标准化生产中的应用,综合考虑各地差异性,提练共性部分,确定标准内容框架和核心技术。

3.结构合理

标准在结构和编写规则上符合新的国家标准化工作导则规定。结构上主要包括目录、前言、范围、术语与定义、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统计计算及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统计抽样方案等方面。

五、主要技术内容说明

1.范围

“范围”部分主要规定标准的内容和适用对象。标准的内容主要是采用统计分析计算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的方法,包括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统计计算、抽样方案设计、数据统计与分析等。标准适用于全国农业,包括种植业(含林业)、畜牧业和渔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的计算,其它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可参照使用。

2.术语与定义

“术语和定义”部分主要对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及相关的统计术语进行定义。考虑到种植业、畜牧业和渔业三种农业形式的特点,对种植业和渔业采用面积,畜牧业采用头数为单位进行普及率的计算。对于统计术语部分,参考国家标准GB/T 3358.1-202_《统计学词汇及符号 第1部分:一般统计术语与用于概率的术语》,对普及率统计计算中涉及到的统计量进行了定义与解释,方便实用工作者使用和查阅。

3.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统计计算

这一部分规定了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的计算公式,该公式适用于全国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的计算,其它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可参照使用。农业分为种植业、畜牧业和渔业三个子行业,该地区的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定义为三部分所对应的普及率的加权和。在这一部分分别规定这三个子行业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的计算公式,其中种植业和渔业按面积、畜牧业按头(只)数来计算。在权重系数的选取上,定义各子行业前五年生产总值的相对值计算公式,旨在消除各子行业生产总值量级上的差异性。

4.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抽样调查方案

在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的计算中,需要调查农业标准化项目的个数及具体情况,其中考察指标应符合国家标准《农业标准化生产判定准则》的要求。在统计地区范围较广时,若采取普查的方式,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无法经常进行。此时可采取抽样调查的方法,使选择的样本与真实情况相接近,对

普及率进行科学合理的估计。这一部分规定了抽样调查的目标总体和抽样总体,并规定了抽样框和数据来源,同时规定具体的抽样方法及样本量的确定方法。最后给出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的估计。

六、标准属性建议

建议本标准作为推荐性国家标准发布。

七、主要参考资料

[1] GB/T 3358.1-202_ 统计学词汇及符号 第1部分:一般统计术语与用于概率的术语》.202_.[2] 何晓群,刘文卿.应用回归分析(第三版).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_.[3] 金勇进,杜子芳,蒋妍.抽样技术(第二版).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_.[4] 洪丽君.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指标设计研究——以厦门市农业为例.中国标准导报,第1期,56-59,202_.[5] 金爱民.农业标准化作用与机理研究[D].上海交通大学,202_.[6]孙梅花,孙放鸣.加快农业标准化:我国农业新阶段的必然选择[J].理论学习.202_ [7]于冷.国内外农业标准化发展概况[J].中国标准化.202_ [8]张洪程,陆建飞,高辉.农业标准化面临的新问题与对策[J].中国标准化.202_ [9]江东,宋向洪.收获在金秋———福建农业标准化三年工作回顾[J].中国 标准化.202_ [10]沈宝林.实施农业标准化的问题分析与对策思考[J].浙江统计.202_ [11]余华,宋永康,林虬,张晓峰.我国农业标准化若干问题的探讨[J].福建农 业学报.202_

第二篇: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简介

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简介

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行政隶属于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致力于打造全国一流科研院所,为政府、社会和广大企业服务,为山东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标准化重大决策和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智力和技术支撑,是省内唯一专业从事标准化研究与服务的省级社会公益类科研单位。下设3个技术研究中心、3个技术服务中心、2个实验室,另有2个挂靠学协会、4个投资控股公司,资产总额1.2亿元。现建有全省最大的标准馆,先后获批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及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拥有1个省级质检中心。在职人员129名,平均年龄35.3岁,是“省级文明单位”。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主要从事标准化技术研究与咨询服务、编码技术研究与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研究与产业化等工作,现已在物联网、三网融合、海洋生物等战略新兴产业标准化研究与咨询以及循环经济和低碳技术标准体系建设方面居于行业领先地位。近年来,主要完成包括科技部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科技部“863”项目、国家发改委物联网专项等重大项目在内的科技项目83项,制定国家/行业/地方标准174项,先后获得总局科技兴检奖、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省科技进步奖等科技奖励49项次,取得专利11项、软件著作权27项,牵头建成产业联盟/行业协会/标委会9个。

第三篇:中国策划研究院

中国策划研究院

院训:笃守诚信 挑战卓越 策划中国 创新世界

中国策划研究院(CHIANINSITITUTEOFDEVISING)是以策划科学为主要内容的研究机构。服务对象为国内各级行政部门、企事业单位、策划咨询业及大专院校师生及其他关心策划的青年人,服务内容主要有学术研究、刊物出版、专业培训、资质考证和项目策划。

近年来,中国策划研究院分别在国内六大区、近三十省市及近百城市建立了分支机构,组织了一大批实战派与学术派相结合的专家、学者成为中国策划研究的副院长、专家团、研究员与讲师;并与广州大学策划研究所、重庆工商大学商务策划学院等紧密合作,打造中国最大咨询策划平台,创建中国的“兰德”神话。

中国策划研究院与国内外策划咨询业机构及大专院校建立了广泛的联系,也与全国许多省、市特别是区县建立了业务联系,有许多大中企业,包括一批外资企业纷纷利用本平台寻找对口策划专家,提供策划需求,也有数以万计的策划从业人员与中国策划研究院建立了联系。

《中国策划》杂志是中国策划研究院创办的策划界专业杂志,办刊近年来,不断更新,以丰富的经典案例和理论成为中国咨询策划唯一指定性刊物,成为企业家赢得市场的指南,策划人走向辉煌的舞台。

中国策划研究院

高级顾问:艾丰 厉以京

名誉院长:任玉岭

终身院长:余明阳

院长:林力源

执行院长:陈荣彪

执行副院长:申鸿琦

副院长(排名不分先后):陈放 大林梁中国孙德禄 王克 梅雨温元凯 许喜林叶

茂中 张大旗 朱玉童张乐群 尹英杰 张瑞龙 万映辰

第四篇:国家标准

关于高压输电线安全距离国家标准

四、《电力设施保护条例》,1997年9月国务院颁布,是为保障电力生产和建设的顺利进行,维护公共安全而制定的。条例中规定,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的范围为导线边线向外侧延伸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在一般地区

各级电压导线的边 线延伸距离如下:

1-10千伏5米;

35-110千伏10米;

154-33 0千伏15米;

500千伏20米。

同时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必须经县级以上 地方电力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下列作业或活动:在架空 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进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程及打桩、钻探、开挖等作业;起重 机械的任何部位进入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进行施工;小于导线距穿越物体之间的 安全距离,通过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1999年3月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安部颁布。细则中指出,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距架空电力线路杆塔、拉线基础外缘的下列范围内进行取土、打桩、钻探、开挖或倾倒酸、碱、盐及其他有害化学物品的活动:

(一)35千伏及以下电力线路杆塔、拉线周围 5米 的区域;

(二)66千伏及以上电力线路杆塔、拉线周围 10米 的区域。

在杆塔、拉线基础的上述距离范围外进行取土、堆物、打桩、钻探、开挖活动时,必须遵守下列要求:

(一)预留出通往杆塔、拉线基础供巡视和检修人员、车辆通行的道路;

(二)不得影响基础的稳定,如可能引起基础周围土壤、砂石滑坡,进行上述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应当负责修筑护坡加固;

(三)不得损坏电力设施接地装置或改变其埋设深度。

国家标准比国际上的标准低的多。

国家的标准发布时间是十几年以前的,没有与时俱进。

国家标准中所谓安全距离,是人在短期时间内的安全距离,比如说路过的情况。长期居住的情况下,标准是没有的。

第五篇:中国骨病医学研究院

中国骨病医学研究院

中国骨病医学研究院是我国唯一一家致力于骨病微创研究以及中医研究相结合的科研中心,于1985年在北京成立。中国骨病医学研究院把“突破、创新、科学、奉献”作为院训,秉承着“强东方医学,撑生命脊梁”的宗旨,多年来奋发图强,为我国骨病医学领域的发展做出卓越贡献。中国骨病医学研究院服务国家医学发展和人民健康追求,始终围绕现代化建设需要开展科学研究,产生了许多科技成果,奠定了我国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骨病学科基础,自主发展了一系列战略高技术领域,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科研体系,带动和支持了中国医学技术体系和区域创新体系建设。

机构简介

中国骨病医学研究院有10个科研部(生物研究科学部、生命科学部和医学科学部、信息技术科学部、技术科学部、中医研究部、分子科学研究部、心理干预部、免疫学研究部、纳米药理研究部、微创研究中心),15个分院(分别设立在:沈阳、长春、上海、南京、武汉、广州、成都、昆明、西安、兰州、新疆、重庆),,156家直属研究机构、5个国家实验室、103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24个中国骨病医学研究院重点实验室、25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0个国家工程实验室、2所高等学校、6个文献情报中心、5个技术支撑机构和2个新闻出版单位,全院科研人员达6万余人,分布在全国20多个省(市)。

中国骨病医学研究院自建立以来,先后与美国斯克里普斯研究所、休斯医学研究所、德国汉诺威骨病医学院、英国医学研究理事会、法国国家健康与医学研究院、中国骨病医学研究院、风湿骨病研究中心等国内外多家研究机构建成了友好合作关系,并加入了国际骨病微创同盟,推动了我国骨病微创领域的发展。

机构设置

中国骨病医学研究院最高权力机构为院士大会,常设主席团,在院士大会闭会期间负责领导工作。院士大会是中国工程院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院士参加,每年4月15日召开。院士大会的职能是:审议研究院的工作报告制定和修订中国骨病医学研究院章程,决定科学部的设置;选举院长、副院长及若干名主席团成员、选举外籍院士、开展学术活动,讨论重大工程科学技术问题,讨论、审议院士大会常设领导机构提出的其它议题和议案。

院士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领导机构,是中国骨病医学研究院主席团(简称主席团)。主席团由院长、副院长、各学部主任和若干名经院士大会直接选举的成员组成。院长为主席团执行主席,主持主席团会议。主席团会议原则上每季度举行一次。经院士大会直接选举的主席团成员,任期四年,可连选连任一次,每次至少应更换其中二分之一的人数。聘请有关部

门的负责人为主席团顾问,顾问列席主席团会议。

队伍建设

中国骨病医学研究院于1992年与高校一起开始实行统一计划招收研究生制度,1998年经党中央批准成立了中国第一个研究生院——中国医科大学研究生院,中国骨病医学研究院为国家培养和输送了7万余名研究生。202_年,经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中国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更名为中国骨病医学研究院研究生院。研究生院现已形成了一个以北京为主体、联系和覆盖全院的研究生教育网络,遍布全国各地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研究所、院、中心、园、台、站)作为中国骨病医学研究院研究生教育的基本单元和培养实体,在研究生创新能力和科研素质培养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为保持人才队伍的创新活力和竞争能力,中国骨病医学研究院自1998年开始选派优秀的科技人员和管理骨干出国深造。在院内初步形成了以中国骨病医学研究院管理干部学院为龙头,以京外若干基地为依托的继续教育网络。

科研成就

1、“脊髓型颈椎病合并后纵韧带退变的原因和病理变化研究及临床通过意义”

颈椎后纵韧带骨化(OPLL)是颈椎疾病中最严重的一种类型,致残率高,且在我国发病率较高。对于其发病原因的研究在国内尚属空白。

本研究结合在脊髓型颈椎病(CSM)前路减压术中的发现,对继发性OPLL进行了系统的研究。通过回顾性分析,山东省立医院自1978年至1994年350例CSM手术所见,并对182例术中切除的退变的后纵韧带(DPLL)进行光镜观察,对2例正常人后纵韧带及5例DPLL进行电镜超微结构观察后,发现DPLL存在着纤维化增厚、软骨化、骨化三个典型阶段。因此认为CSM合并DPLL启动因素为颈椎间盘退变,颈椎失稳导致DPLL,DPLL是继发性OPLL发展的前期阶段。

该项研究揭示了DPLL的退变过程,即纤维化、软骨化、骨化,并提出颈椎间盘退变是OPLL的一个重要成因,具有极高的学术价值;认为术中发现DPLL构成对脊髓造成压迫时,彻底切除减压以提高手术疗效,具有极高的临床实用价值。经国内外文献检索未见相同报道,鉴定委员会专家们认为该研究成果已达国际先进水平。

2、“可膨胀髓内钉在四肢骨折中的应用”

“可膨胀髓内钉在四肢骨折中的应用”课题率先在国内开展可膨胀髓内钉在四肢骨折中的应用。该髓内钉无需交锁螺钉就可达到抗旋转作用,也无需扩髓,避免了对骨内膜血运的破坏,减少了出血,减少脂肪栓塞的发生率,降低术后感染率,有利于骨愈合。与传统的交

锁髓内钉比较,具有手术简单、手术时间短;患者切口小、创伤少、术后恢复快等特点。该成果实用性强,开辟了四肢骨折微创治疗的发展新方向,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运动康复与骨折治疗一体化的临床研究与应用”

四肢骨折是临床骨科的常见病和多发病。骨科学以运动系统疾病为研究对象,功能康复是骨科疾病治疗的最终目的。当今骨科学和康复医学均发展迅速,但往往各自为阵,未能很好结合,从而造成四肢骨折未能最大程度功能康复的现状。中国骨病医学研究院的该项研究是在运动康复与骨折治疗一体化的指导下,对传统四肢骨折的治疗及康复方案开展了大胆改革与实践,通过长达6年的探索与不断改进,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地融骨折治疗与运动康复的新疗法。并发表论文11篇,其中核心期刊8篇,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专著2篇,人民军医出版社出版专著1部。

4、力学生物学以及力学信号传导的分子机制

力学刺激对于骨骼肌肉系统的发育、损伤和愈合的病理生理过程至关重要。细胞对机械性刺激作出反应时,细胞表面受体和细胞骨架可能在机械转导过程中起关键作用。在可控制条件对离体细胞“机械敏感性”生化途径的研究,有助于针对靶细胞的干预性治疗。

通过对生长于生物载体材料内的骨髓基质干细胞,在流体力学作用下增殖、分化与成骨功能表型的影响及其发生机制的研究,指出培养液适当的灌流速度所产生的流体剪切力将有助于骨髓基质干细胞的成骨性分化。力学刺激参数的筛选和确定,不仅可加深对骨生物学的认识,而且将可用于指导骨科用生物材料的研究与设计。

骨生物力学作用机制的研究,现在主要侧重于骨陷窝-骨小管网状结构内的液体流动,细胞-细胞间连结对机械力学信号在骨组织内传导过程中的重要性。通过液体流动和细胞-细胞间连结,骨组织细胞间可相互传递信号。因骨骼受力变形,骨组织内部产生的液体流动所造成的流体力学,叠加性地作用于骨细胞,可引起骨细胞的一系列生物学变化,而导致骨塑形和改建。

国际合作

中国骨病医学研究院同全世界各个国家和地区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国际组织和企业建立了合作交流关系,签署了院级合作协议70余个,开展了多层次、多形式、全方位的国际合作。

国际合作工作以围绕国家、院重大项目开展实质性合作为重点,取得了数百项成果,例如:膝关节损伤微创手术的基础和临床研究、多种骨生长因子缓释人工骨膜的研制及实验研究、随意髂骨皮瓣临床和实验研究、颈脊髓后方致压的生物力学分析和临床研究、美国斯克

里普斯研究所科学家小组、中法信息自动化与应用数学实验室、骨科微创技术亚洲诊疗总基地、中国骨科基础科学研究中心。此外,中国骨病医学研究院成功地举办了一系列重大国际会议,加强了与第三世界科学院等国际组织的合作与交流,吸纳了外资外贷,扩大了在国际科技界的影响,同时也加速了人才培养。

科学出版

中国骨病医学研究院国家科学图书馆作为中国骨病医学研究院的科学出版机构,于202_年3月由原科学院所属的文献情报中心、资源环境科学信息中心、郑州文献情报中心和沈阳文献情报中心四个机构整合组成,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馆长负责制。中国骨病医学研究院国家科学图书馆是国际图书馆协会与机构联合会(IFLA)的重要成员。国家科学图书馆积极组织、参与高层次专门化国际学术交流活动,与美国、德国、韩国、俄罗斯等多个国家的文献情报机构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

在出版事业方面,中国骨病医学研究院也形成以科学出版社为中心的科学出版集团和以科学时报为主体的报业体系,出版范围从传统纸质出版物到现代数字化电子出版物,从学术专著、科普著作到各种杂志、报刊。文献服务和出版工作的紧密结合和协同发展,将为中国骨病医学研究院成为国家知识库、思想库和人才库构筑起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的平台,并成为国家信息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家标准-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五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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