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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便民市场管理办法
编辑:空山幽谷 识别码:21-898084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2-04 00:34:05 来源:网络

第一篇:城区便民市场管理办法

城区便民市场管理办法

为加强**城区便民市场管理,方便群众生活,满足市民生活 需求,根据《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和《陕西省卫生城 市标准》等有关规定,结合**城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设置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疏堵结合、便民利民的原则,以不影响市容、不影响交通、不污染环境、方便市民生活为前提,按照控制规模、压缩品种、限时定点的要求,在城区部分居民聚居区和小街(巷)统一规划设置一定数量的临时便民市场,解决部分下岗失业人员 就业谋生和农民进城卖菜难的问题,缓解城区市场规划建设先天 不足给市民带来的生活不便,最大限度地方便、服务、满足广大 市民群众的日常生活需要。

二、管理责任

对在**城区设置的临时便民市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办事

处是辖区各临时便民市场的管理责任单位,负责搞好辖区内临时 便民市场的综合整治,抓好规范运营,强化日常监管,确保辖区 各便民市场达到干净卫生、经营有序、车辆停放整齐,市场周边 市容环境卫生良好、道路交通秩序畅通的管理目标。

三、设置期限

城区所有临时便民市场的过渡期均暂定为两年。在过渡期间,根据城市发展和市场配套建设的进展情况,对需要撤销的临时便 民市场予以撤销或取缔,在撤销或取缔时,市场内的各类经营户 应无条件服从。

四、申报程序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所需设置的临时便民市场由市场所属的办事处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申请设置报告。

2按照便民市场设置原则,办事处必须建立和完善临时便民市场管理机构、制度,使市场设置布局合理化。

五、管理标准

(一)定位标识

经批准设置的临时便民市场必须明确标识,统一挂牌划线,在各便民市场出入口设置统一规格的市场标识牌,确定市场内各类产品(商品)的经营区域,合理设置市场摊位,划行归市,并对各经营区域施划明显的标线(黄色),注明 经 营 范 围、经

间、管理单位(部门)责任人姓名、监督电话等内容,便于群众监督。各类经营户要在指定的区域内按要求经营,禁止

超越界限摆摊设点或流动经营。

(二)强化管理**城区所有临时便民市场均要按要求配备

垃圾收集容器,统一摆放位置,垃圾密闭收集、集中堆放、日产 日清、卫生达标,禁止乱泼乱倒、乱贴乱画、乱搭乱挂、乱堆乱

放等有碍市容观瞻行为;经营品种要适当集中,方便群众需要; 定期实行“四害”消杀,实施病媒生物防制;市场要有专门的管

理和保洁人员,维护市场秩序,清理市场垃圾,保持市场干净卫生、经营有序、车辆停放整齐,市场周边市容环境卫生良好、道 路交通秩序畅通。

(三)经营时间早上6:30分——晚上20:30分。

六、执法监管

区工商、卫生、质监、农业、城管、环卫等相关职能部门要

按照《陕西省卫生城市检查标准》**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办法》

城区集贸市场创卫工作标准》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全力配合办事处做好城区各临时便民市场的 规范管理和综合整治工作,确保便民市场创建达标。

第二篇:便民市场管理办法

**城区便民市场管理办法

为加强**城区便民市场管理,方便群众生活,满足市民生活需求,根据《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和《陕西省卫生城市标准》等有关规定,结合**城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设置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疏堵结合、便民利民的原则,以不影响市容、不影响交通、不污染环境、方便市民生活为前提,按照控制规模、压缩品种、限时定点的要求,在城区部分居民聚居区和小街(巷)统一规划设置一定数量的临时便民市场,解决部分下岗失业人员就业谋生和农民进城卖菜难的问题,缓解城区市场规划建设先天不足给市民带来的生活不便,最大限度地方便、服务、满足广大市民群众的日常生活需要。

二、管理责任

对在**城区设置的临时便民市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办事处是辖区各临时便民市场的管理责任单位,负责搞好辖区内临时便民市场的综合整治,抓好规范运营,强化日常监管,确保辖区各便民市场达到干净卫生、经营有序、车辆停放整齐,市场周边市容环境卫生良好、道路交通秩序畅通的管理目标。

三、设置期限

城区所有临时便民市场的过渡期均暂定为两年。在过渡期间,根据城市发展和市场配套建设的进展情况,对需要撤销的临时便民市场予以撤销或取缔,在撤销或取缔时,市场内的各类经营户应无条件服从。

四、申报程序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所需设置的临时便民市场由市场所属的办事处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申请设置报告。

2、按照便民市场设置原则,办事处必须建立和完善临时便民市场管理机构、制度,使市场设置布局合理化。

五、管理标准

(一)定位标识 经批准设置的临时便民市场必须明确标识,统一挂牌划线,在各便民市场出入口设置统一规格的市场标识牌,确定市场内各类产品(商品)的经营区域,合理设置市场摊位,划行归市,并对各经营区域施划明显的标线(黄色),注明经营范围、经营时间、管理单位(部门)、责任人姓名、监督电话等内容,便于群众监督。各类经营户要在指定的区域内按要求经营,禁止超越界限摆摊设点或流动经营。

(二)强化管理 **城区所有临时便民市场均要按要求配备垃圾收集容器,统一摆放位置,垃圾密闭收集、集中堆放、日产日清、卫生达标,禁止乱泼乱倒、乱贴乱画、乱搭乱挂、乱堆乱放等有碍市容观瞻行为;经营品种要适当集中,方便群众需要;定期实行“四害”消杀,实施病媒生物防制;市场要有专门的管理和保洁人员,维护市场秩序,清理市场垃圾,保持市场干净卫 2 生、经营有序、车辆停放整齐,市场周边市容环境卫生良好、道路交通秩序畅通。

(三)经营时间 早上6:30分——晚上20:30分。

六、执法监管

区工商、卫生、质监、农业、城管、环卫等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陕西省卫生城市检查标准》,参照《**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办法》和《**城区集贸市场创卫工作标准》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全力配合办事处做好城区各临时便民市场的规范管理和综合整治工作,确保便民市场创建达标。

第三篇:加强便民市场规范化

加强便民市场规范化,为百姓生活带来真正的方便与实惠

便民市场(即菜市场),一般开设在人口居住较密集的地方,为的是给一定范围内的居民提供便捷地购买日常必需食品的场所。在里面人们可以买到蔬菜水果、生鲜肉类、熟食、海鲜等。它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那其管理的规范化便显得尤为重要,然而现今的菜市场暴露出各种各样的问题,管理和监督的缺失,直接危害到百姓的生活质量,我们需要给予关注,用实际行动给百姓的生活带来真正的方便与实惠。

菜市场的环境,存在卫生隐患。一般菜市场内售卖各种各样的食物:生的、熟的、现场加工的、特殊储藏、有味道的等等。进入很多菜市场,我们不难看到离蔬菜摊位不远,就是主食摊位,那边还在加工着,这边正抖掉菜上的土秤斤两;一些海鲜需要现场处理,没有相应的场地,脏水流了出来,一阵阵的腥味儿;还有一些需要盖上盖子放置的,没有遮盖等等。诸如此类的问题,不同市场体现在不同方面,但这都令我们不禁怀疑:这些东西干净吗?这就需要管理的规范性,我们应该有明确的分区,不要混杂或是隔离虚设、不起作用。另外,市场内无定时的清洁消毒或不到位。这一点很多市场常忽视,我们易发现,早上来怎么还是一层土或有异味,这源于大多数是卖家“自扫门前雪”,干净不干净另当别论,如果有专人打扫,走马观花较为常见。针对这一点,管理部门需要统一安排专人清洁和定期消毒,设一定标准考核激励。一个市场的卫生环境,是重中之重,它直接关系到百姓的健康问题,我们怎能不上心? 食品价格缺乏规范。这一点在海鲜的售卖上尤为明显,虚高秤、缺斤短两成为家常便饭,总能抓个现行。那在其他食物上呢,或多或少都会存在,只是程度大小之别。一些市场没有统一的均价公示,百姓不知道该市场此产品的定价是否合理,虽然明码标价却像“遮着眼睛买菜”。我们要为百姓提供实惠,是这样说的,那到底实惠不实惠呢?卖家会说成本提高了,但成本提高了多少,在此之上定的价格是否合理,常常被忽视。一个大的社区一般就设置一个市场,大多数居民都常常在此购买,价格定的不合理,直接危害大多数人的利益,那是欺骗消费者的行为,需要进行规范。

只是离的近,那就是方便吗?看似价格不高,但在每次售卖时都多秤出些钱,还能是实惠吗?当我们走进菜市场,会发觉各种问题,让我们认识到管理和监督的缺失。产品质量问题,有诉无门可投;检查形式化或遗漏不检;对同类食品的卖家也没有统一的考核标准。我们关注民生,而这一与百姓生活如此贴近的场所,问题却隐隐做现,我们需要反思并且采取行动。老百姓的健康,我们要从吃把好关,真正惠及百姓,让他们吃的放心,生活质量得以保障。

09级工商管理班 32009021105 荣靖

第四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办法

百 里 洲 镇

便 民 服 务 中 心 资 料 汇 编

202_年1

百里洲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便民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便民中心)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树立“为民、便民、利民”的良好形象,结合百里洲镇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基本原则

便民中心是面向社会公众办理各类服务项目和其他服务事项的机构和场所,坚持统一、效能、便民、透明的原则,实行“一站式”办公,集中受理,限时办理。

二、组织机构机构和职责

1、成立以镇纪委书记任组长,镇纪委副书记、党政办副主任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机构,由镇党政办副主任任便民服务中心受理室主任,同时明确一名同志为受理室副主任,具体负责便民服务中心日常工作。

2、便民服务中心职责:

(1)宣传解释各项政策、法律法规,接受群众咨询;(2)协助镇党委、政府发布与经济建设、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信息;

(3)根据职能办理入驻中心的各项服务,并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开展政策服务、业务受理服务、其它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服务等业务;

(4)代办各类受市级管理输的群众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

(5)开展基层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事务活动; 便民中心按照“素质高、业务熟、能力强、作风正”的总体要求,择优选派并充分授权窗口工作人员,窗口工作人员保持相对稳定。

三、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

便民中心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考勤、评比、学习机制。在建立内部管理机制的同时,还要建立有效的外部监督机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便民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要勤奋学习,正确执行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要端正态度、热情服务,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便民中心工作人员的考勤由便民中心负责。作为对各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的主要考核依据。便民中心工作人员请假需经主任批准。

四、项目办理制度

(一)一次性告知制。适用于当事人提出申请,窗口受理后,应一次性告知当事人办理事项所需的全部申报材料,经初审,认为资料不全或需要落实有关改正措施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材料和具体改正措施。否则,视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二)首问负责制。适用于接受当事人咨询的事项,无论是否属于该工作人员职责范围,都应当跟踪协调、帮助当事人完成该事项的办理。

(三)一般事项限时办结制。适用于申报材料齐全的一般事项,即不需要上报属职权范围内的事项,窗口工作人员必须即收即办,当场办结;需要补办材料的,应在补齐材料后,当场办结。

(四)特殊事项承诺办理制。适用于涉及1-2个部门,或需经现场踏勘或上报的事项,申报材料齐全后,要明确承诺办理该事项所需的时间,时限到期时应告知当事人办理结果。

(五)重大事项联合办理制。适用于生产性新建项目,技改投入资金数额较大的项目和其他需由3个以上部门办理的事项,应由便民中心或明确一个部门牵头组织多部门联合办理或上报,根据需要可由便民中心全程代理。

百里洲镇便民服务中心领导小组

组 长: 傅远清 百里洲镇党委副书记 镇纪副组长: 受理室主任: 受理室副主任:成员:丰进东 邬爱明 戴友谊 李世民 吕云波 程云峰 赫冬梅 覃海林 李天菊 樊孝娥 彭 红 委书记 何玉莹 百里洲镇纪委副书记 监

察室主任 赫星好 百里洲镇党政办副主任 吴晓华 百里洲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党

支部书记主任 百里洲镇刘巷居民委员会主任 百里洲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职工

百里洲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职工

百里洲镇刘巷居委会职工 百里洲镇刘巷居委会职工 枝江市林业局百里洲负责人 枝江市畜特局百里洲负责人 百里洲计生办干部 百里洲残联负责人

百里洲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百里洲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百里洲镇刘巷居委会工作人员

百里洲镇便民服务中心监督检查制度

便民中心要设立投诉箱和投诉电话(0717—4061801),发放评议卡,受理办事群众的投诉举报,并接受社会监督。窗口工作人员有以下行为之一,经告诫后没有明显改进,并继续违犯的,中心负责人对直接负责的办理人员进行教育帮助。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报请镇党委政府,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而不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的;

(二)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申请材料或者提供与其申请的事项无关的其他材料的;

(三)不向申请人提供按规定应当采用的免费的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的;

(四)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的;

(五)受理申请不出具有效书面凭证的;

(六)明知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仍受理或办理该申请的;

(七)未依法说明不受理申请或者不能办理的理由的;

(八)应当即收即办,不当场办理的;

(九)丢失、损毁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或者行政许可档案的。

(十)索取、收受申请人、被许可人的财物。

(十一)擅自收费、不按标准收费、变相收费或搭车收费的;

(十二)收费不给票据,或使用不合法票据的;

(十三)不执行统一管理规定,违反便民中心规章制度的。

百里洲镇便民服务中心监管(值班)制度

镇便民服务中心领导监管安排:

星期一: 傅远清 星期二; 傅远清 星期三: 何玉莹 星期四: 赫星好 星期五: 吴晓华

镇便民服务中心受理室值班人员安排

星期一 吴晓华 李天菊 樊孝娥 星期二 丰进东 李世民 星期三 邬爱明 覃海林 星期四 戴友谊 程云峰 星期五 彭 红 吕云波

百里洲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职能

百里洲镇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受理服务室由8个成员单位组成,共设立8个服务窗口,有窗口工作人员8名,集中办理许可类和服务类项目8项。其中涉及到居委会、村镇建设、国土、民政、计划生育、动检、林业、残联等部门。中心充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优质”的服务原则,便民中心各类办事项目实行“七公开、五制办理、五件管理”运行机制。“七公开”即服务内容、申报材料、办事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办事依据、办事结果“七公开”;“五制办理”即一般事项的直接办理制,特殊事项的承诺办理制,上报事项的负责办理制,重大事项的并联办理制,控制事项的明确答复制;“五件”管理即按即办件、承诺件、联办件、补办件和退回件等五种形式管理。

便民中心设立举报箱和语音电话,提供服务指南,建立群众评议机制。设立投诉电话和投诉箱,接受社会监督。

便民中心实行工作日值班制。工作日正常上班,正常受理、办理有关业务。

便民服务中心宗旨:依法办事、规范服务、优化环境便民中心承诺:把方便让给群众,把困难留给自己;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当好政府“形象大使”。百里洲镇便民服务中心地址:百里洲镇人民路2号(原国税大厅)

第五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办法

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保证解放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便民服务中心)的规范、高效运行,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争创便民服务示范中心,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便民服务中心是面向社会公众办理行政服务项目和其他服务事项的机构和场所。

第三条 便民服务中心是街道办事处和基层站所集中办理行政服务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的窗口式办公场所,街道办事处的基层站所的行政服务事项均应当在便民服务中心窗口统一受理和办理。

第四条 便民服务中心坚持科学规范、依法行政、公开透明的原则,为办事群众提供规范便捷、优质高效服务。

第五条 便民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办公,集中受理,限时办结。

第二章 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 便民中心是的常设机构,由党工委直接领导,党工委书记是便民中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便民中心进行监督、管理和协调,对便民中心的不定期考核等。街道办事处要将所属站所、办理的行政服务事项和办理人员向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归并,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承担对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职责。第七条 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的职责:

(一)拟定本级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协调基层站所实施的行政服务事项进入中心集中、统一办理。(三)对需要上报、转报有关部门办理的行政服务事项,建立代理代办制度。

(四)对进入中心的各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监督和考勤考核。

(五)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中心及窗口工作人员的投诉举报。

(六)街道办事处决定由其行使的其他职责。

第八条 便民服务中心的职能如下:

(一)提供咨询、代办和帮办服务。

(二)宣传解释各项政策、法律法规,接受群众咨询。

(三)协助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发布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信息。

城区便民市场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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