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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当前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编辑:流年似水 识别码:21-1035084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6-14 13:28:29 来源:网络

第一篇:试析当前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试析当前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存在的

问题及对策

作者简介:王辉,山东省东菅市委党校副主任、副教授。

中图分类号:1)92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2_)04.】71.0

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一个重大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它不仅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而且关系社会政治稳定。因此掌握和了解当前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才能做出正确判断和决策,为和谐社会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一、当前我国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存在的问题 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点在于完善社区管理机制,健全社区管理体系。因此,加强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和谐社区建设,需要找到有效的路径、拿出合理的措施,努力形成新型的社区管理格局。然而实践中,各地对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采取了不同做法,由此引发许多问题。

(一)对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认识存在着误区 新形式下如何认识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如何搞好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认识理念中仍然存在着以下二种认识误区:

1.重经济建设轻社会建设的片面认识。部分社区和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仍然只单纯注重GDP增长,对加强社区建设和社区管理特别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重视不够,对解决社区特殊群体的民生问题力度不够,对落实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措施不到位,造成了社区发展与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出现了“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现象。

2.对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圭体认识模糊。现在有些人简单的认为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只是公安等少数负有维护社会管理秩序职能部门的职责,大多数部门和大多数工作人员与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关系不大,对党提出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缺乏深刻认识和理解,缺乏齐抓共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甚至将本部门、系统职责范围内出现的社区社会治安管理问题推向社区,推卸责任。

(二)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运行机制尚需进一步完善

1.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落实体制机制存在诸多缺陷。如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权、利不够一致,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等原则没有在工作体制和机制中得到完全落实和充分体现,社会稳定管理“错位”、“缺位”、“不到位”等问题比较突出。

2.有些领域的工作运行机制尚不够科学缜密。如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方面,各种调解手段还缺乏有效衔接;社区社会治安管理情报信息预警机制滞后于实战需要,造成有些工作被动:刑侦队伍素质和装备建设还有“欠账”,攻坚破案的整体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应急管理方面,各监测预警系统设臵的监督点还比较少、现代化水平较低。

(三)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队伍素质殛待提升 杜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队伍在数量、素质、能力与形势下的维护稳定工作还不相适应,公安机关警力不足尤为突出,基层所队民警常年累月超负荷运转,劳动强度很大,不得不大量聘用协警人员。在物质装备上,公安机关指挥调度系统、反恐处突装备、刑侦装备、网络监控设备以及安全生产领域救援设施等还不能很好地适应实战任务需要。

(四)社区社会治安自我管理制度不完善

当前在社区社会治安自我管理制度方面仍然存在着渚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资金短缺、社区治安管理工作运行困难。社区资金的不足使社区工作的运行受到严重制约。由于许多地方政府财力有限,对社区工作资金投入偏低,导致社区工作人员队伍素质难以提高,社区工作难以扩展,工作质量难以提高。二是部分社区居民的“主人翁”意识淡薄。社区居民的参与程度不高,不但难以推进社区治安的治理,对社区的长远发展也有不利影响。三是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人员专业化水平低。目前,在大多数社区职业化的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队伍尚未建立,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职业化、专业化程度还很低。

二、当前加强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对策建议

(一)屏弃传统落后观念,树立现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新理念创新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若力推动四个转变,即推动由“轻”向“重”的转变,即屏弃过去重视经济建设而轻视甚至忽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的落后观念,把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作为事关全局的重大的任务,摆上与经济发展同等重要的位臵;推动“堵”到“疏”的转变,即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关口前移,在重视创新解决各类突出矛盾和问题的同时,也要注重创新源头预防和引导化解的措施,实行标本兼治,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中;推动由“散”向“合”的转变,即努力克服当前某些社会管理领域仅是某个或者某几个部门“单打独斗”的格局,努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新格局;推动由“冷”向“暖”的转变,即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服务为民的理念,充分尊重综治对象,努力满足群众诉求,做到文明管理、热情服务,实现“情、理、法”的统一。

(二)着力推进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制机制创新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进一步理顺社区建设的管理体制,健全领导机制,着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纵横结合的全覆盖、网格化的组织体系。

1.理顺社区内各主体之间关系,明确党组织核心地位。一是继续完善社区工作站制度,实行交叉任职,突出社区党组织的核心地位。探索实行社区工作站站长与社区党组织负责人交叉任职制度和以及居民自治与业主自治相结合的机制,指导推进社区居委会和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在代袭业主利益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同时,代表小区居民向社会各方反映需求,实现居民自治和业主自治的统一。二是以党建为龙头,推进社区资源整合。坚持以党建为龙头,抓住理顺体制、健全机制这个重点,在互利双赢的基础上,开展部门职能进社区、单位党建进社区、党员奉献进社区等活动,扩大社区党建的基础,实现共驻共建、共管共享的社区党建新格局。

2.强化县(区)层党委、街道党工委、社区党组织三个层面党组织的统筹协调职能,明确各自在社区中承担的职责。应突出街道在社区建设管理中的主体地位,以社区工作站为平台,将下沉到社区的行政执法、行政管理和服务事务等集中归并,形成纵向到底、重心下移的管理服务体系。

3.完善社区社会治安管理体制机制。一是推进扁平化的公

安指挥调度体系建设,建成集中接警、指挥有力、信息畅通、设施先进、运转高效的现代化公安指挥调度中心。二是推进“平安城市”基础项目建设。综合应用现有资源和科技手段,建成集地理信息、网络通信、视频传输、模糊识别、访问控制等功能于一体的安全防范系统,构筑起覆盖全市特别是中心城区重点单位、要害部位、交通要道、治安复杂场所等重点防范区域的城市治安防控网。三是推进治安巡逻防控机刮改革。按照“屯警街面、网格布警,昼夜覆盖、无缝衔接,以动制动、以快取胜”的要求,继续深化以110为龙头的多警联动路面动态巡逻防控机制,构建全方位、全时空的街面治安巡防网络。

(三)多渠道保障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财政投入机制 1.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各级政府应进一步加大对社区建设的投入力度,将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运行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逐步形成与地方财政同步增长机制。

2.实行专项扶助。借鉴某些地方做法,每年从彩票公益金中,拿出一定比例资金用于杜区建.饺的福利服务和公益事业。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等由政府出资,社会提供服务。

3.加大配套设施投入。由政府投资,按规划同步建设配套的政务管理用房等。加强社区公共配套服务用房的规划、建设、移交等环节的监督管理,确保社区公共配套服务用房的足额及时移交。

4.鼓励社会投入。积极探索建立政府投入与民间投入相结

合、无偿服务与有偿服务相结合、社会化与产业化相结合的社会事业投入和发展机制。

(四)着力提升社区管理服务水平社区管理服务是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展的有效载体之一,直接关系到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成效。

1.搭建管瑷服务平台。探索建立由街道或民政部门牵头的集政务服务、公益服务、市场服务、志愿服务于一体的社区服务中心,实行“一门受理、内部协办、资源共享”,满足居民各个层次的社会化服务需求。

2.推动城市执法职能向社区延伸。探索建立“边界统一、协同巡查、分类执法”的社区行政管理执法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和范围,形成管理主体清晰、执法到岗到位、一线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

3.提供及时有效的社区服务。整合社区各类资源,积极开展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就业培训、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基本服务,启动居家养老、育婴托幼、美容保健、健身娱乐等新型服务,着力推进社区服务产业化、社会化,满足居民不同层次的服务需求。

(五)积极推进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手段的科技现代化

搞好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高治理手段的科技含量尤其重要。

1.抓好信息化系统的开发应用。大力开发应用科技含量更高、技术水平更先进的电子信息硬件设施,广泛开发应用更科学、更实用、更精密、更安全的管理软件系统,尤其是要注重自主研发符合当地甚至是本小区实际情况的应用性管理软件,推动治安缉合治理工作上水平。

2.抓好信息化管理资源的有效整合。科学研究制定社区信息化发展规则,把政府的写社区的、公共的与局部的信息化资源进行统一规划整合,在确保各类专业信息资源安全的前提下,打破区域之间、社区之间、政府部门与社区之间、社区内部各部门之间信息化管理的“壁垒”,促进信息化资源的互联互通、共建共享,最大限度地发挥信息化管理资源的综合效能。

3.抓好信息化管理资源的高效利用。加强对各类信息的绢合、分析、研判,不断提高信息的时效性和实用性,强化信息服赛实战功能。同时,大力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积极为社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

第二篇:当前社区党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思考

当前社区党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思考

第三组

(202_年6月8日)

近年来,我镇坚持以构建和谐社区为目标,始终把加强社区党建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放在同等重要位置,形成了以街道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区全体党员为主体、辖区内各级党组织共同参与的社区党建工作的新格局,有效推进了社区发展。但在新的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区党建工作,扎实推进社区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社区党员在社区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为和谐社区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现实问题。

一、我镇社区党建工作的主要做法

XX镇辖区内现设有1个街道办事处、20个社区居委会,其中:村居合一的4个,由驻仪企业划归地方的2个。目前,街道社区共有党总支3个、下辖24个党支部,党员2228人,占全镇党员总数的48.9%。

多年来,我镇一直高度重视并不断加强和改进社区党建工作,注重以党建工作为先导,发挥社区党建在社区建设中的龙头作用,先后下发了《关于在社区离退休老党员中开展“一人一职”活动的意见》、《关于组织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的实施

意见》、《关于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关于开展“争当加快发展先锋、争当加强服务表率、争当创先争优标兵”活动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各社区积极开展党建工作示范社区创建,开展“创先争优”、“三争当”等主题活动。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引导社区党员结合岗位实际和特长,开展送文化、技能、健康、温暖等志愿服务。在所有社区成立了党员服务(中心)站。在职党员、离退休党员、流动党员的管理得到加强,党员活动有了更为广阔的空间。通过党员活动日、“一人一职”、廉政文化进社区等活动,充分调动了社区党员和居民参与和谐社区建设的积极性,较好地增强社区党组织的凝聚力。

二、当前社区党建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社区党建工作的思想认识滞后。伴随着“单位人”变成了“社区人”、越来越多的“两新”组织落户社区、外来务工人员进入社区等客观现状,迫切需要扭转部分党委负责人把开展社区党建工作等同于组建党组织的错误认识,改变部分干部重经济、轻党建的模糊认识,矫正部分社区驻区单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偏差认识,改变部分社区党员对社区党组织认同感不同的现状。

(二)社区党建工作的职能定位不清。由于城市管理中心的下移和“两级政府、三层管理”的实施,使得社区党务工作者在实际工作中,一方面必须要应付长期的“中心工作”和日常事务,另一方面,还得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一系列的工作,导致社区党务工作者应付于日常琐碎复杂事务,对社区党建密切相关的党员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的开展以及弱势群体帮扶机制的建立等工作缺乏深层次的思考。因此,要改变社区党建工作的“边缘化”不良状态,突出社区党组织在组织协调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三)社区党员教育活动手段单一。社区党员结构复杂,由于年龄、知识层次、从业特点不同,对组织生活的要求也不同,而目前绝大部分社区还沿用过去的形式和方法,学习教育内容以政策理论为主,理论性强而亲和力不足;形式以读报、开会、电化教育为主,纪律性强而灵活性不够,这与新形势对社区党建工作的新要求极不适应,必须加以改进。

(四)社区党建工作的基础比较薄弱。社区党建工作基础薄弱,突出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社区组织结构松散。社区内各类组织仍然处于条块分割管理体系下,政府组织、企业组织、社会组织间缺乏维系经常性沟通、交流、合作的平台,未形成社区党建工作的合力。二是社区资源整合乏力。社区组织条块分割,各类组织所拥有的资源也相互封闭、相互分割,尚未实现共建共享。三是社区服务尚不完善。社区不能完善整合并利用社区内各项资源,仅仅依靠社区的活动阵地、社区内的居民党员、社区自身的有限资金,所提供的服务也就十分有限,服务功能远远不能满足社区群众需求。

三、进一步加强社区党建的思路与措施

(一)加强学习,健全制度,切实抓好社区党组织自身建设

1、加强党组织制度建设。严格“三会一课”制度,提高党员队伍政治思想和文化水平。根据上级要求,认真制定支部学习计划,定期组织社区党员干部进行学习交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提高广大党员思想觉悟,增强党员党性意识。

2、加强党组织班子建设。坚持以制度管人,按照“五个好”的总体要求,制定支部创先争优目标,定期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深入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党组织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3、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根据社区党员从业特点,按照“以党员的构成类别为主,兼顾业务特长和个人爱好”等原则,结合社区的实际,积极创新工作方法,对社区党员进行分类管理。

(二)整合资源,凝聚力量,努力形成社区党建工作合力

1、注重加强社区班子建设。知人善任,人尽其才,充分发挥班子成员特长,让他们有为有位,增强两委班子的团结和战斗力。关心班子成员的生活待遇、工作环境状况等,让他们安心投身社区工作。

2、注重调动党员的积极性。积极引导社区内退休老干部、老党员为社区的各项工作出谋划策、多作贡献。同时,针对老干部、老党员的爱好、特长,成立社区活动团体,在和谐社区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3、注重发挥驻区单位作用。强化与驻区单位的联系沟通,建立“共驻共建”联席会议制度,签订“共驻共建”协议书,开展“共驻共建”活动,推进和谐社区建设。

(三)转变职能,强化服务,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1、打造技能型社区干部队伍。实施社区工作者持证上岗制度,用三年时间对全市社区干部轮训一遍,重点学习做好社区工作的必备理论、现代知识和实用服务技能。

2、建设技能型社区组织。在打造技能型社区干部队伍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组织设置,创新服务载体,转变工作方式,促进社区组织功能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

3、开展技能型服务活动。依托社区公共服务中心,扎实开展各种技能服务活动,设立(兼)职民情信息员,推行党员干部家访、记民情日记、技能服务承诺、结对帮扶等制度,不断丰富为民服务的内容。

(四)真诚为民,扎实干事,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社区党建工作要代表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就是始终把辖区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各项工作的标准,不断拓展社区服务领域,把党的先进性体现在扎扎实实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具体行动中。

1、要引导下岗失业人员自强自立。社区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要帮助解决再就业问题,将下岗失业党员、群众的再就业问题作为每年重要工作来抓。要号召党员带头转变就业观念,从思想上引导,从技能上提高,还要积极与辖区单位开展共建活动,为下岗失业党员、居民争取优先的就业机会。

2、要服务好社区老人和孤独儿童。社区党组织应该充分利用资源,建设老年活动中心,让老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建设幼托和室外学生作业等场所,让孩子们安全活动、快乐学习。建设一支社区志愿者队伍,从心理、生活等方面关心老人和孩子,让在职的社区人员放下牵挂、安心工作。

3、要切实做好与居民息息相关工作。党组织在社区工作的重点,应该放在确保居民生命财产安全,营造一个良好的治安环境、优美的居住环境和和谐的邻里环境上,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这就要求在日常工作中重视安全、治安、维稳、城管等各项工作。加大落实和监督的力度,严格考核,真正体现党组织为民做实事的工作作风。

4、要积极组织开展社区公益活动。在社区中,要积极引导社区群众参与社区活动,宣传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引导广大居民群众树立高尚的道德行为准则,共同参与创建和谐社区活动,共同建设美好家园。

第三篇:当前社区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当前社区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社区文化是群众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区的精神内涵所在,加强其建设对提高居民素质,构建和谐社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各级政府虽然都已充分认识到了社区文化建设的重要性,采取了各种措施发展社区文化,社区文化也正在向着好的方向发展。但受各种主客观条件的限制,建设过程中也出现了不少问题,从而制约了社区文化的进一步发展。下面笔者就从当前社区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谈起,提出几点解决对策。

一、当前社区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社区文化蓬勃发展,取得了不错的成绩,继而 在发展的过程中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问题。具体分析如下;

1、社区文化人才匮乏,制约了高质量文化活动的开展。建设一支高素质、稳定的社区文化人才队伍是搞好社区文化建设的必要条件。虽然近年来相关部门注意到了培育社区文化人才的重要性,也做了很多工作,但由于种种原因,社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的速度仍然不能跟上社区文化建设的需求,专业人才还存在大量缺口。主要表现在:一是社区文化工作管理人员不足。社区文化管理人员的年龄趋于老化,文化活动带头人、组织者匮乏,不能有效地组织、协调、指导居民的文化活动;二是社区文化专业人才不足。社区文艺方面的人才专业水准落差很大且数量严重不足,制约了高质量文化活动的开展,不能满足社区居民的文化需求。

2、社区文化经费投入不足,不能满足社区文化建设的需求。经费是保证社区文化建设中各项动作正常、顺利开展的前提条件之一。然而,现阶段社区文化建设中经费却未能得到保障,还存在投入不足的现象。虽然政府每年都在加大文化资金的投入,但远远不能满足社区文化建设的需求,从而制约了社区文体活动的进一步开展,极大地挫伤了社区文化工作者和文艺爱好者的积极性,影响了基层文化的健康发展。

3、基础设施不足,缺乏文化阵地。一些文化活动的开展需要特殊的场合和设施。仍而,近年来,社区文化建设中基础设施的建设却远远不能跟上社区建设发展的步伐,更有甚者一些社区虽然有充足的文化基础设施,却因各种原因而闲置,文化设施功能未能得以充分发挥,从而导致了“建”与“用”的不协调。

4、文化活动单一,居民参与热情不高。随着城市生活节奏的加快,居民对社区地域和人群集合的认同、喜好和依恋等心理感觉日益淡薄。尤其是目前的社区文化内容单

一、规模小,多在重大节庆举办各种活动,多是一些针对老年人的活动,日常却缺乏更大范围的高质量的文化活动,在这种情况下,居民的参与热情更是提升不起来。

二、加强社区文化建设应采取的对策

加强社区文化建设,是提高居民的综合素质、构建和谐社区、稳定社会的重要途径之一,其重要性可想而知。虽然在发展的过程中,社区文化建设存在一些问题,但只要我们从实际出发,大胆实践,就一定能促进社区文化的繁荣发展。

1、加强培训,吸收人才,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文化队伍。队伍建设是社区文化建设的核心。社区文化工作的开展,必须依靠一支高素质的文化队伍。一方面,文化馆现有文化工作者要加大学习力度,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相关部门要多组织、开展一些培训,鼓励并要求文化工作者自觉地参与到各种培训中,从而通过培训提高自身素质。另一方面,文化馆也要采取多种方式,吸收一些人才,共建社区文化。如建立社区文化人才储备,吸收社区所属单位的文艺爱好者及离退休人员积极参与,壮大业余文化人才队伍;积极推行志愿者招募活动,与周边院校、科研机构、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建立友好社区文化志愿者联系,以自愿、义务的方式服务社区文化活动。总而言之,文化馆要以建立一支适应城市社区文化建设需要的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社区文化工作者队伍为己任,多措并举,发挥自身作用,做好社区文化建设领头人的工作。

2、多渠道投资,共建社区文化。经费问题是当前影响和制约社区文化建设的重要因素,要想开展好社区文化活动,满足广大居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就必须抓好经费投入。笔者认为可通过以下三方面加以保障:一是予以专项投入。政府每年都要拨出专项文化经费,推动社区文化建设;二是吸引社会力量。积极探索由政府、企业、个人来共同投资、开发、运营,促使其良性互动,推进滚动发展的财力机制,解决社区文化建设经费短缺问题;三是发挥文化馆的造血功能。文化馆要处理好公益性事业与个人利益、无偿服务与低偿、有偿服务的关系,举办一些有偿的社区活动,以筹措资金,维持社区文化工作的正常开展。

3、搭建文化阵地,挖掘社区文化发展潜力。社区文化阵地是社区文化赖以生存的基础和保障,是社区文化在社区能够不断深入发展的动力和源泉。一方面,要增加社区文化硬件投入,建立全民参与的原则,以文化馆(站)为纽带、以社区文化活动室为基础,加大社区文化广场、社区图书馆等公共设施建设,系统推进社区文化建设。另一方面,要整合社区文化资源。要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完善协调机制,密切与社会单位的联系,充分利用企业、学校、家庭的文化资源,开创共建共享、互利互惠的新局面,争取将社区内的场、馆、站、室向居民开放,以提高社区文化资源的使用效率。

4、丰富文化活动,提高社区居民的参与热情。前文已经提到居民的参与热情不高主要原因在于文化活动单

一、质量不高。为此,为了提高社区居民的参与文化活动的积极性,丰富社区居民的业余活动,我们一定要多举办一些内容广泛、特色鲜明、质量较高的社区文化活动。一是开展季节性活动。比如在春季开展栽树活动、风筝比赛、端午踏青等;夏季开展游泳、垂钓比赛等;秋季开展中秋赏月、送秋菜等活动;冬天开展滑冰、赏雪等活动。二是利用节日开展活动。我国传统节日众多,再加上近年来西方文化活动的渗透,一年中有几十个值得庆祝的节日。我们应将社区文化活动同这些节假日充分地融合起来,在不同的节日开展不同的文化活动,从而丰富居民的业余生活。三是开展特色文化活动。我国历史悠久、人杰地灵,各地区都有自己的本土文化,安庆也不例外。文化馆也应结合当地的传统文化,组织或者辅导社区居民开展一些特色文化活动,以打造品牌文化,提高居民的参与热情。

总之,加强社区文化建设是一项长期且艰巨的任务,尤其是在当前还存在不少问题的情况下,我们更应把握重点,从实际出发,主动作为,为推动社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应有的贡献。

第四篇:浅析我国当前社区矫正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我国当前社区矫正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我国当前社区矫正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内容摘要: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融合政府和社会资源对其进行教育改造,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其顺利回归社会的一种非监禁刑罚执行制度。适用范围是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暂予监外执行、裁定假释、以及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五种罪犯。

关健词:社区矫正;问题;对策。

社区矫正工作既是社会管理创新的一个重大现实课题,又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它不仅可以对矫正对象进行有效的监管改造,减少脱管漏管现象发生,降低重新违法犯罪率,增强群众安全感,而且有利于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降低刑罚执行成本、化解对抗情绪,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是当今世界各国刑罚制度发展的趋势。

一、社区矫正现状分析

一是社区矫正工作缺少法律依据,部门之间衔接不到位,相互推诿,社区工作人员执法身份模糊,执法受限

在目前的社区矫正法律规定中,确立了“司法牵头、公安配合”的管理格局,从表面上看,这是加强了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力量。但在实践中,由于两部门的共同管理,出现了多头指挥、多头交办任务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派出所、司法所由于职责不清和互相推诿而使矫正工作的开展效率低下,甚至会出现矫正人员脱管的现象。同时,社区矫正中的执法权是属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作为刑罚执行的监督部门,监督的对象应该是公安机关。但实践中,社区矫正的日常管理、教育、考核等工作却由司法所来承担,造成了社区矫正的执法机关是派出所,执行机关却是司法所的格局,使得检察机关的监督对象变得不明确,对社区矫正的监督容易出现问题。检察机关监督职权的有限性,使得检察监督力度在社区矫正中的严重不足。这样就为社区矫正中各个环节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徇私枉法,变相为不符合进行社区矫正的人员采取社区矫正措施提供便利,制造“寻租”空间,滋生腐败问题。“寻租”空间产生的同时,也使那些本来符合进行社区矫正的人员因而得不到去社区进行矫正的机会,造成对社区矫正对象合法权益的损害。

二是社区矫正工作在我国存在“城乡发展不平衡”的现象

长期以来,由于社会经济等原因,我国社区矫正工作存在区域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城乡发展不平衡”的现象,影响了刑事执行制度的统一性和公正性,阻碍了我国刑罚体系的构建和完善,由于社会经济条件悬殊,相比城市社区矫正工作,农村社区矫正工作存在不少问题:农村社区矫正工作中刑罚执行的严肃性不足,农村居民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认同度不高,相关制度建设滞后,保障落后,矫正方法手段不科学,矫正效果不明显等。农村社区承担了大部分的矫正任务,但问题较城市社区突出,所以农村社区矫正工作需要社会更多的关注和重视,亟待改革矫正制度。农村地区社区服刑人员的犯罪类型与城市有较大区别。在城市社区服刑人员中,职务和未成年人犯罪较多;而在农村社区服刑人员中,侵财型犯罪和伤害类犯罪较多。从而使得农村地区社区服刑人员易重新犯罪的可能性较大。

三是社区矫正专职人员严重缺乏,工作队伍力量薄弱。

社区矫正工作具体负责实施的主体是基层司法所,承担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考核奖惩等工作的是乡、镇司法所,而司法所现行的管理体制是司法局和乡镇(街道)双重管理模式,司法所工作人员除了要完成繁重的包括社区矫正工作在内的九项职能,同时还要参与乡镇的中心工作,要完成如此系统而复杂的社区矫正工作,司法所工作人员普遍感到力不从心。新的刑法实施以后,经法院判决被宣告缓刑罪犯会越来越多、缓刑期限会越来越长,按目前对矫正对象的接收速度来看,在不增加人员的情况下,如仅靠司法所的1至2个人,即使不履行司法所的其他几项职能,也很难将社区矫正工作做好,更谈不上矫正的效果和质量了,司法所工作人员将无法承受如此繁重的工作压力,导致社区矫正有些制度和内容流于形式,做虚而不实的工作。另外司法所工作人员学科背景单一,离社区矫正工作需具备的法学、心理学、社会学和教育学等全方位的人才需要还相差甚远。社会工作者是由乡镇(街道)财政出钱聘请的专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由于目前农村地区基层政府财力有限,所以很少有乡镇(街道)聘请社会工作者从事社区矫正工作。

四是思想观念存在障碍,宣传力度不够,群众认知度低

社区矫正工作虽然从这项制度制定到试行,再到将社区矫正纳入新修改的刑法修正案八,由于没有广泛向社会宣传与发动,只有监管、执法等部门掌握,社区百姓根本不了解社区矫正工作的具体内容、目的、意义,不理解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工作性质、方式、方法,特别是在实行社区矫正之前就监外执行的罪犯,之前由派出所监管,交接到司法所后,监管方式、方法发生了变化,而他们的思想还没有转变过来,认为以前就这样也没有出事,现在搞这些东西没有实际意义。有些社区工作人员和社区志愿者在实施社区矫正的具体工作时,对矫正对象走访,调查,安排社区公益劳动,参加法律知识学习等活动时,由于社区居民对社区矫正这一新生事物不了解,对接受社区矫正的犯罪人普遍存在防范心理,认为他们会给自己正常的生活带来负面影响,难以取得矫正对象、社区居民全面配合,造成工作很难开展。另外由于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的时间还不长,农村群众普遍认为要控制和打击罪犯,监禁刑是最好的选择。大多数农村老百姓认为一个人犯了罪不用“坐牢”,接受其应得的惩罚,却仍然可以在其生活的社区中服刑,是公众所不能接受的事实,认为这难以体现社会公平。并且群众担心实行了开放式的社区矫正工作,一旦对社区服刑人员管理过松或者矫正不得当,则会让社区服刑人员更容易重新走上犯罪的道路。

三、社区矫正的完善措施

1、明确检察职能,加强各部门的协作,共同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结合我国实际和近几年的工作经验,借鉴国外社区矫正的成功经验,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针对司法行政机关和公安机关对社区矫正齐抓共管,导致职责不清,而作为社区矫正的执行机关却没有执法权导致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效率低下的问题,应当通过社区矫正法的制定对司法行政机关的执法地位予以肯定,并力争使公安机关退出社区矫正体系,将社区矫正的执法权与执行权统一归于司法行政机关,使社区矫正的管理机关职责明晰,提高其执法的权威性,这样才能提高社区矫正的效率。同时,应对检察机关在社区矫正中的法律地位给予明确,完善检察机关监督的程序保障,规定其拥有的权力义务,通过何种途径行使权力,监督的对象范围等。通过规范立法,实现社区矫正工作“四个统一”,即法律措施的统一、制度的统一、执行机构的统一、权责利统一。社区矫正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检察、审判、刑罚执行、社区管理、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各个层面,需要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因为社区矫正人员接受社区矫正时往往面临户口、居住、就业等方面的困难,如果不能及时协调各相关部门进行帮助或者解决,很可能导致其再犯罪或者非正常上访的隐患。因此,除了公安、检察、法院履行好自身的职责外,还应当加强与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工商、税务等部门的协调,通过建立长效机制而不是个别案例的解决,使那些符合条件的社区矫正对象享有低保、职业培训等权利,对接受社区服刑人员就业的企业实行一定的税收优惠,通过各部门的通力协作,使社区矫正对象面临的困难真正得到解决。

2、加大社区矫正工作经费投入,完善社区矫正工作保障机制。

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需要大量的财力、物力、人力的投入,国家财政部应制定《社区矫正工作经费使用管理规定》,根据各地的经济发展情况,确定各地方每个社区矫正对象所需费用,再由地方财政列入当年的政府财政预算,由市、区(县)级司法局根据社区矫正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拨付给基层司法所,完善审计检查制度,确保专款专用,解决司法所因经费紧张而无法开展工作的难题。

3、充实社区矫正工作队伍,提升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素质。

首先,要不断充实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力量。第一,要招录一批政治素质好,接受过法学、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的专业人才充实到社区矫正工作队伍中去。第二,进一步落实体制编制调整的有关规定。司法所行政和业务归口管理,增加编制,及时补充缺编人员,以不断充实和加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力量。第三,要制定相关优惠政策,广泛吸收志愿者加入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引入大学生村官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将大学生村官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与其年终岗位责任制挂钩,增强其工作责任心。其次,要提升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的专业化程度。矫正工作人员队伍业务素质如何,直接影响着社区矫正工作质量。第一,加大对基层司法干警的培训教育力度。着力提高政治信念、专业素质、服务水平,努力建设一支整体素质高、综合实力强,既能解决复杂矛盾又廉洁奉公的社区矫正队伍。第二,要充分发挥高等院校、资深专家资源优势,通过“请进来”的方式让专家、教授讲解社区矫正工作理论知识和国内、国际社区矫正工作的先进经验。

4、做好宣传工作,提高认识。加大社区矫正工作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区矫正工作氛围。结合“六五”普法开局契机,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介的作用,向广大基层干部群众全面宣传什么是社区矫正工作、社区矫正工作的性质和内容、社区矫正工作的执行方式等内容,从而让全社会都知晓和关注社区矫正工作。次要强调社区矫正工作的管理矫正功能。社区矫正工作者和社区服刑人员要清楚地认识到社区矫正工作是一种新的刑罚执行方式,社区矫正工作具有一定的惩罚性、管束性和监督性。社区矫正工作是在矫正社区服刑人员不良心理和行为的前提下帮助解决其在生活、就业、心理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矫治是根本,帮助是保障,司法所在从事日常矫治工作中要突出硬的一面,不能老当老好人,更不能把社区矫正工作做成安置帮教。

四、实施社区矫正工作的意义

矫正工作是适应我国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需要的一项刑罚执行制度的改革探索,是司法体制和工作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符合我国“宽严相济”和“给出路”的刑事政策,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不和谐因素,确保群众安居乐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政治环境和社会环境创造条件。

总之,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是民主与法制建设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一种方式,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因此,我们应该正确认识社区矫正在矫正犯罪中的重要作用,大力推行矫正制度,不断改革完善社区矫正制度,使社区矫正产生强大的生命力。)

第五篇:当前社区综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当前社区综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社会保障综合治理是解决我国社会保障问题的根本途径。做好社会保障工作,是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大事。目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正处于决定性阶段。综合治理工作能否适应当前社会形势,关系到服务XX区发展的大局。结合综合治理的实际,探讨了存在的几个主要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问题

当前开展矛盾纠纷调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群体性突发事件处置以及群防群治等工作还存在些许问题。概括起来,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1、基层人民调解难作为

基层人民调解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调解员没有接受系统的法律培训,导致一些调解员在调解矛盾纠纷过程中法律规定和责任不明确,存在重结果、重口头、轻程序等问题,强调口头而忽视程序,同时,一些口头调解没有做记录,也没有做记录或登记,这给文件的保留带来了困难。

2、社区警务工作难开展

运行机制还没有到达建立健全,社区的警察工作也没有标准化。由于缺乏对社区警务概念的理解,对社区警务没有达成共识,公安机关也没有完全实现警务重点的向下转移和向前转移。此外,现有警力不足,基层民警面临许多临时应急任务,难以一心一意工作。所以,尽管一些社区有社区警务标志,但若不建立规范,社区警察很难在运行机制的社区下开展工作

3、基层创建工作难见成效

基层治安建设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落实各项措施的载体,是解决新时期突出治安问题、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治安改善的有效形式。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人的价值取向发生了偏差,对基层和平建设的认识也很低,难以推动基层和平建设。群众的积极性普遍不高。即使尽一切努力推出,一些人仍然“发送”而不是“移动”,例如口号、会议安排和专栏报道。实施大规模预防和大规模治理组织是困难的,因为它们将社会保障和建设和平视为一种负担,将勇敢的行动视为干涉自己的事务。

4、普法教育难适应形势

群众法制观念的更新与法制建设之间存在差距。在法制建设日新月异的当今,广大群众法制观念日益增强,但在”是与非、似懂非懂”之间,与法制建设的脚步存在差异,历史遗留下来的”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错误思想在群众中普遍存在。一旦认为自身利益遭到侵犯时,不是依靠政府、依靠法律来保护自己,而是采取闹的方法求得解决。同时,多数群众仍然保持”法不责众”的心理,认为只要闹的人多,法律及执法机关就无法处理。职能部门和执法机关在依法办事的过程中难免与群众发生分歧,是导致群体性闹事事件发生的一个原因。

二、意见和建议

为了能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理工作,更好的服务人民群众。针对上述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1、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解机制。一是实行领导负责包案制度。坚持一把手负责,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二是完善工作责任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归口调处。三是落实排查制度。坚持经常性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四是加强信息反馈及报告制度,实行小事每周报,大事随时报,无事零报告。五是推行奖惩制度。通过表彰奖励、通报批评、黄牌警告、一票否决等制度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2、大力推进社区警务规范化建设。一是进一步明确社区民警工作职责,使其工作内容具体化、操作程序化、考核指标数字化,逐步完善警务工作规范。进一步确立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公开与秘密相结合、动态巡逻与静态值守相结合、日常管理与重点教育控制相结合的工作方式,逐步完善治安防控工作规范。二是最大限度挖掘社区资源。在常与社区群众接触,多与社区群众交流,广泛发动社区群众搜集社区信息的基础上,对一些不安定的苗头性因素,及时发现,共同化解。同时积极开发社区内的治安辅助资源,最大程度激活“联防联动”机制,引入更多的力量参与社区的治安防范控制。

3、全面提高综治队伍综合素质。提升综合素质,关键在于队伍自身建设,提高队伍素质和整体作战能力。必须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要求出发,创新思路,积极探索,与时俱进,结合主题教育,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认真查摆思想认识不足、工作

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综治队伍切实做到对党绝对忠诚,对人民群众满腔热忱。

4、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丰富法制宣传内容,加强法制宣传园地建设,在公共场所建立固定和流动法制宣传设施,结合当前形势和自身工作特点,定期在学校办、公众场所办普法宣传栏;加强传媒阵地建设,充分发挥网络新媒体的作用,在群众便于观看、喜闻乐见的传播渠道中开设专题,积极开展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服务阵地建设,通过广泛的宣传活动,使得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与时俱进。

除了上诉的问题和建议,我们综治工作还要以善于发现问题、敢于承认问题、懂得发掘问题、扑下身子深入研究和解决问题为主线,通过持续不断地提出问题进而循序渐进地解决问题,促进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才能有效提高综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试析当前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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