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4医院病案室工作制度
病案室工作制度
一、病案室负责全院住院病案的收集,整理和管理工作。住院病案原则上应永久
保存。
二、负责为住院病人建立正规病案及复诊病人住院查号工作。督促各科室及时上缴病案(原则上为病人出院后10天),注意检查首页以及病案主要内容是否完整,同时要求依序管理、装订以及按住院号排列上架归档。病案室回收病案时应查点并签名,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有关科室。
三、负责临床各科室各类医疗报表的统计,要求填写完整、准确并妥善保管。
四、负责医疗质量统计,并根据统计指标定期或不定期分析医疗效率和医疗质量。
五、任何人不得私自留用病案,如需要应按规定办理手续,并按期归还,不得私 自复印。
六、病案资料具有保密性,必须由本院工作人员传送,任何情况下不充许将病 案交给病人或交付陪护人员、院外人员传送病案,以免丢失或发生其它问题。病 案管理人员必须严格保守病案中的一切秘密,不得随意泄露。
七、与司法有关调用的病案应在取得医院领导批准,持证明经医务部同意后出具 接待通知,方可查阅、摘抄或提出供复印件,与卫生事业管理有关的需求,原则上只提供统计资料
八、全院医务人员须按病案借阅规定使用病案。对借用的病案要妥善保管和爱护,不得涂改、撕页、折散、转借和丢失,违反者按情节处理。院外医疗单位不予外 借病案。
九、病案如有遗失,处罚方法参照《沈丘光明眼科医院病案管理办法》。
十、病案库内要求配备消防器材,不得吸烟、防止病案受潮、霉变、虫蛀等
病案借阅制度
一、本院医生借阅病案。要办理借阅手续。凡翻阅病案、应在病案室进行,未经允许不得带出室外。
二、本院各级医师均可查阅病案。实习、进修医师原则上不允许借阅,须经医教科主任签字并办理手续。
三、因临床教学和科研等工作需要,借阅10份以下的,病案人员可当场提借如需大批量(最多不能超过30份)应当分批提借。
四、用于专题讨论或死亡讨论的病案须经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同意及办理方可借出。
五、非直接从事临床、教学和科研工作的人员不得借阅。
六、病案借阅期限为两周,若不及时归还,不得再借阅其他病案。
七、病案到期不归还,由病案管理人员通知本人两次,如不及时归还,从超过期限第三天起,每份病案每天扣20元
病案复印制度
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
一、只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 1.患者本人及其代理人; 2.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 3.保险机构及公检法部门。
二、申请人按照下列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2.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3.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其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4.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及其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5.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机构与患者签定的保险合同复印件,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的授权同意书,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
6.公安、司法机关因办案需要复印病案资料的,应出具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
三、可以复印病案资料内容包括:门(急)病历、住院志(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出院记录,以上内容属于客观部分。死亡病历讨论和病程记录等主观病历不能复印。
四、复印病案应在申请人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复制后申请人核对无误,医疗机构加盖证明印记。医疗机构可按规定对申请者收取查询及工本费。
第二篇:中山医院病案室工作制度
病案室工作制度
一、病案室主要负责全院的病案管理,包括对病案的回收、装订、编码、归档、上架、病案查询、复印,为外来办案人员、参保人员、临床科研等提供可靠资料、同时进行病案质量控制,提高病案书写水平。
二、住院病人应有完整的病案,病人出院(死亡)时由医师按规定的格式填写,病案室定期回收并注意检查各项、各栏是否完整,整理装订、编码、微机首页录入、装袋上架存档。
三、归档病案不得私自复印,外借,特殊情况必须经医教科批准方可进行。
四、认真做好病案的回收、整理装订、归档和保管工作。做好病案资料的编码,首页微机录入。
五、查找两次住院和复诊病人的病案号,保证病案的供应、办理借阅手续。
六、提供教学、科研、临床经验总结、办案人员等使用的病案,需要时经医教科批准给予复印。
七、保持病案室的清洁、整齐、通风、干燥,防止病案腐烂、虫蛀和火灾。
八、病案装订岗位职责:
(一)负责对每份出院病案进行整理,按省“病案书写规范”要求,按程序进行编排,保证病案完整,不错装、漏装。
(二)对缺损病案,进行修补,不能修补的通知该病区进行更换。
(三)要熟练、准确掌握ICD—10编码。准确率达98%,对每份出院病案,其主要诊断及手术名称,进行编码,同时做好损伤、形态及补充编码。
(四)字迹工整、清晰、清洁、不准涂抹。
(五)为医疗、科研、教学迅速准确提供资料。
九、病案室管理人员职责
1、经常检查病历的书写情况,提出改进意见,提高病历书写质量。
2、负责病案的回收、装订、录入电脑、上架调阅、查证、检索工作;
3、查找再次入院的病案号,保证病案的供应,办理借阅手续。提供疾病分析、有关统计报表的数据采集工作。
4、做好病案管理工作,保持清洁、整齐、通风,防止霉烂、虫蛀和火灾。
十、管理流程
1.日常管理
(1)凡出院病案,应于患者出院后24小时内全部收回到病案室。按时收回出院病案,进行整理、装订、核对。病案员将病案首页录入电脑;严格执行病案院内交接班制度。
(2)住院病案不外借。使用病案时,由病案管理人员负责提供和归档。
(3)保持病案整洁有序,做好防火、防潮、防丢失工作。
(4)严守病案资料保密制度。住院病案原则上要永久保存。
(5)病案员装订病案并填写封面;按病案编码原则编号上架。重复号码应按管理规定及时回收交出院处使用。
(6)每月病案录完后,做一次软盘备份,一次网络备份。及时为科室提供病案检索服务;
(7)外单位的检索查询,应有区卫生局、公安局或保险公司的介绍信,并做好登记,原件不得借出。
2.病案供应
(1)患者看门诊需要参阅住院病案时,由门诊医师到病案室查阅。
(2)提供科研分析用的病案,应在病案室内阅毕归档,必须借出时经领导批准。
(3)非医教人员,不得查阅病案,进修医师查阅病案,须经科主任批准。
(4)下列情况可提供病案,但必须于当日归还:尸体解剖;核对标本;医疗纠纷(经院长批准后,可提供复印材料)。
3.病案编目
(1)编目人员根据首页上的诊断、手术名称,写上相应的ICD编码。
(2)认真填写诊断及手术名称索引卡,力求准确。
4.病案交接
(1)凡出院病案,应于患者出院后24小时内全部回收到病案室。
(2)临床科室每天到住院处给出院患者转账时,由值班人员一并送交出院者病案,住院处负责查收签字妥为保管。无出院者的病案,住院处概不结账。
(3)病案室每日到住院处回收出院病案,并向住院处验收签字。
(4)各科室每日将出院病案交病案室,交接时须办理签字手续。
(5)特别情况较急出院者,病房不能立即填写完的病案,由科主任注明情况,可以在出院后3天内到病案室填写。
(6)送(转)交病案单位,无接收部门人签字,如果发生病案缺号、丢失,由送(转)交病案单位负责;已签字的,由签字单位负责。
(7)凡丢失1份病案者,当事人赔偿人民币1000元,丢失重要病历者,除罚款外同时给予纪律处分。
(8)病案室要按月、季、年排查出院病案归档情况,有权利到临床科室查询未归病案下落。按时向领导书面报告病案归档及管理情况。
5.病案借阅
(1)本院医教人员因医疗、教学、科研需要参阅病案时,应在病案室内阅毕归还。必须借出时,应填写借阅申请单;10份以内由医教科科长批准,10份以上经业务院长批准,但一次不得超过30份,每份交押金20元后,方可借出,两周内归还,逾期不能归还者,应到病案室续期,但不得超过一个月。
(2)借阅病案凡丢失1份者,除没收押金20元外,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3)院外和本院非医教人员,不能也不得查阅病案。进修医师查阅病案,凭科主任批准证明,但不得借出病案室。
(4)患者在门诊需参阅住院病案时,由门诊医师到病案室查阅。住院患者转诊需用病案时,由主治医师开写诊断证明,摘录治疗过程,病案概不外借。
(5)医疗纠纷病案,需经业务院长批准,可提供复制材料。法医鉴定需用病案,凭司法部门公函,经院长批准后,交付押金50元,可摘录或复制,当日归还。
6.病历质量控制
(1)病历质控由住院病例质控系统自动审核,对存在问题的病历由医教科登记缺陷和错误后,通知科室进行修改修改。审修好的病历定时定期送回病案室。
(2)对部分病历书写不合格的医师,由科主任、医教科提出建议,报分管院长批准后,由人事科负责通知科室对其采取下岗培训,集中时间学习病历书写知识,直至病历书写合格后方可上岗,下岗培训期间发基本工资。
(3)医教科坚持每周进行病历或报告单质量查房,每次查若干个科室,针对平常病历书写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提问和随机抽查病历(或图片及报告单)形式,指出存在的病历(报告)缺陷,指导科室人员病历(报告)书写,以提高病历质量。病历质量查房结果纳入医教科工作质量检查内容。
十一、不合格的控制
1.未经科主任、护士长修改的病历不能入库。
2.经病案管理系统提供的统计数据中,与围产期有关的疾病最有可能出现年龄逻辑上的错误,而导致统计数据错误。
3.病历书写质量控制由医教科负责,病案室只提供所需病历。
沭阳中山医院医教科
202_年01月01日
第三篇:病案室工作制度
病案室工作制度
病案是医护技人员医疗活动中形成的应归档保存的医疗信息载体,病案管理是医院科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医院工作的基础,为管理好本院病案资料,最大限度地开发利用并按信息资源,更好地为医、教、研提供服务,特制定病案管理系列规章制度。
1.病案保管制度
(1)出院病历集中到病案室后,统一由病案室保存与管理,原则上为永久保存。
(2)病案室应严格病历管理,对所有病案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
(3)在医院范围以外不得擅自谈论,泄漏院内患者医疗秘密,注意保护患者隐私。
(4)严格借阅制度
2.病案借阅制度
(1)再入院患者病案由本院医生办理借阅手续后借阅,患者出院之前归还。
(2)死亡讨论、教学、疑难病讨论病案由本院医生办理借阅手续后借阅,一周内归还。
(3)研究生、进修生使用病案,以及科研、统计或撰写论文等需要的病案,只可在病案室使用,不得带出病案室。
(4)凡本院工作人员辞职,调离或出差,进修,出国学习前均应归还
所借病案。
(5)凡借用的病案应妥善保管和爱护,不得涂改,转借,拆散和丢失。如擅自将借出的病案借给与此病案无关人员或擅自涂改、伪造、复印、泄露病案内容者经查实将上报医政科进行严肃处理。阅后需在规定之日内归还,如逾期不还者,将取消其下次借阅资格。
(6)凡涉及医疗纠纷病案不外借。
(7)非医务人员一律不代办病案借阅手续。
3.病案复印制度
(1)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制定病案复印制度。
(2)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
① 患者本人,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② 患者代理人,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及患者委托书。③ 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或
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④ 保险机构,应提供机构查阅介绍信,承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患
者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查询委托书复印件。
⑤ 公安、司法机关,需出具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
(3)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可以为申请人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包括:住院志(即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
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出院记录。
(4)复印病案资料经核对无误后,加盖病案室公章证明。
(5)复印病案资料,按规定收取工本费。
(6)复印流程见《病历复印程序》。
4.病案库房管理制度
(1)非本室人员,不得进入库房。
(2)库房内严禁吸烟,使用电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3)做好库房防霉、虫、蛀,控制温度、湿度,做好清洁工作。
(4)保持库房整洁,注意电源安全并定期检查。
第四篇:病案室工作制度
病案室工作制度
一、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卫生行政部门、医院的规章制度。
二、制定并落实病案科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每一岗位有具体明确的工作描述。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随意脱岗,管好病案,防止丢失。
三、负责病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借阅供应、对外复印、分类编码、质量监控、索引登记、存储等,满足患者、医务人员、行政部门、保险及法律等对病案的需求。
(一)严格遵守病案回收制度、借阅制度、复印制度等,热情接待外来查访人员。
(二)保守病案的一切秘密,不得随意泄露患者隐私,不许利用工作之便随意借阅病案。
(三)按规定外借的病案,应定期催还、归档,保管好病案信息资料。
(四)各种编码要认真仔细,遇到模糊的编码分类,应阅读病程记录或与临床医师联系,保证编码准确,减少误差。
(五)定期检查上架的病案,对插错、漏档、破损的病案及时纠正和修复。
(六)住院病案要长期保存。应保持病案库房清洁、病案排放整齐,做到室内通风、干燥,防止病案腐烂、虫蛀、火灾。
四、依法收集医疗统计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及时提供各种病案信息。
五、负责审核病案中的各种病历纸张是否符合医院要求。
六、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病案管理质量。
第五篇:病案室工作制度
自治区维吾尔医医院
病历质量管理制度
一、医院医疗质量委员会负责全院病案的技术指导、咨询和质量管理,组织检查评比及执行奖惩措施。医院病历质控小组负责组织检查评比及执行奖惩措施等具体的病历质控工作。
二、病案室负责做好全院病案的收集、整理、存档、保管工作。
三、病案上架前,由医院病历质控小组负责对病案书写质量进行评审,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病案提出修改意见。
四、各临床科室设病案质量专管医生和专管护士,负责做好本科室的病案质控的管理工作。其工作职责:
(一)做好本科室病案质量自查工作。仔细核对住院病案首页各项目的填写是否正确、完整,如发现项目不全或记录不完整、不符合规定要求,应及时通知有关医务人员填补或更正。对问题较多需部分或大部分重写的病历,应提出修改意见后退还给书写医生重写。
(二)做好出院病案、卡片的检查与催办工作,防止病案积压,保证归档病案流程的及时性。
(三)对病历质控小组抽查后反馈回来的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病案,在两周内完成修改、订正,做到病案不缺项、书写规范、装订符合要求,检查评分达到90分以上。
(四)做好本科室病案的收集、保管工作,确保住院病案不遗失、不缺损。
五、病案质量检查与奖罚
(一)病案质量检查分院、科两级。各科室病案质量专管员应对每份出院病历先进行自查,确认达标后,在五个工作日内送到病案室。
(二)医院病历质控小组每月随机抽查各病区一定数量的归档病案和运行病案,检查评分结果与病案书写医生、上级医师和科主任的奖金挂钩,奖罚结果公开。
(三)除医院病历质控小组每月对归档病案抽查外,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不定期对各病区的归档病案和运行病案组织抽查,抽查结果与病案书写医生、上级医师和科主任的奖金挂钩,奖罚结果公开。
自治区维吾尔医医院
病案管理制度
一、医院病案统计室负责做好全院住院病案的收集、整理、存档、保管工作。门诊病案由门诊病人自行保管,急诊观察病案由观察室保管。
二、病案统计室工作人员每天收集病案,在病区依序整理的基础上,对病案进行复核、整理,将符合要求和稍加整理就符合要求的病案装订成册,及时做好计算机的病案首页内容输入和计算机分类索引输出工作。
三、病案统计室工作人员要将不符合要求的病案及时反馈给各病区的病案质量专管员,在两周内病区完善后,再及时收回,并做好登记、签名手续。
四、每月定期按病案借阅制度清理借条或借阅登记本一次,对到期或超期未还者进行催讨。
五、建立病案归档奖罚制度。住院病历应在病人出院后5个工作日内送交病案室,节假日顺延。
六、建立医院病案质量管理、病案借阅、复印等规章制度(另订)。
七、住院病案原则上保存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