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工装、工具管理办法
工装、工具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工装、工具管理是公司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目的是提高工装、工具管理水平,提高生产效率,为企业增加经济效益。
第二条:保障工装、工具的正常供应、使用,降低工装、工具消耗费用,更好地服务于生产,促进公司的发展是工装、工具管理的方向。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公司建立以公司主管副总经理领导的工装、工具管理组织机构(见附表)。
第四条:公司工装、工具管理实行分级管理。设备科是公司工装、工具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公司工装、工具的全面管理和管控单位通用工装、工具的订购工作,各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的工装、工具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设备科职责
1、在公司的领导下负责对公司各单位的工装、工具业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评定等全面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的政策和制度,并且负责制定公司工装、工具各项规章制度。
3、负责制定公司工装、工具管理工作目标。
4、负责合理调剂公司各单位的工具使用。
5、负责开展工装、工具新技术应用工作。
6、负责组织通用工装、工具年度价格的比值比价招标工作,制定本公司年度通用工装、工具价格手册。
7、负责汇编公司工装、工具的年度、月份需求计划。
8、负责通用工装、工具的采购合同的签订和供应。第六条:公司各单位职责
1、负责编制通用工装、工具计划,并按时上报设备科。
2、建立工装、工具台帐,保管卡片、个人领用工具卡片。
3、负责本单位专用工装、工具的设计、采购、验收、入库。
4、负责组织本单位量具、工装等的周期鉴定工作。
5、负责检查本单位工装、工具现场使用情况。
6、贯彻执行公司各项工装、工具管理制度。
7、准确及时完成公司业务管理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第三章 工装、工具的分级管理
第七条:工装、工具分级管理的原则与划分
(一)按照股权比例、管理权限、组织特性、地域关系及与公司经营管理关系的关联度,将成员单位的工装、工具管理层级分为管控、监管和指导三类,分别设定不同层级单位的工装、工具管理责任,建立管理关系,为实行集团化工装、工具管理模式奠定基础。
(二)工装、工具管理分级的划分
1、管控类:***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及公司总部所属职能部门。
2、监管类:***分公司、****公司、****公司、***公司。
3、指导类:****公司。
第四章 工装、工具业务管理程序
第八条:专用工装设计
1、使用单位工艺部门根据过程策划,提出工艺装备设计任务书,经审批后进行统一编号并组织设计;
2、工装图纸设计完成后,按有关规定进行工艺审查和标准化审查。
第九条:工装、工具的制造与订货
1、通用工具、工装的订货详见《通用工具、工装订购管理办法》
2、生产单位的专用工装,由各生产单位负责承制或委托制造、订购;
3、公司各职能部门使用的专用工装,由使用单位提出计划上报设备科,由设备科组织实施;
第十条:工装、工具的验收、入库:
1、首批订货的专用工装和重复订货的大型、精密工装,由各单位在使用前进行验收,填写“工艺装备验证书”,并保存。
2、专用工装的验收由采购部门负责组织完成,参加人员包括工艺人员、检验人员、工装管理人员、设计人员和工装制造单位的有关人员。验收合格的工装方可投入使用,不合格的由采购部门负责协调解决。
3、专用工装的入库由保管员负责检查合格证、工装外观、数量及附件,确认无误后签字入库,不符者由订货人员负责协调解决。
4、通用量具、仪表、力矩搬手等由公司质量保证部或集团公司计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合格后粘贴合格证入库,不合格品由订货人员负责返厂退换。
5、其它通用工装、工具只作外观和数量检查,合格后入库,不合格品由订货人员负责返厂退换。
6、合格品入库由订货人员开据验收单一式四份,保管员签收。第十一条:工装、工具的保管:
1、使用单位凭工装“缴库单”和“鉴定合格证”或“验收单”办理入库并建立台帐,并将“缴库单”和“鉴定合格证”或“验收单”保存完好。
2、使用单位对工装的防护按《工艺装备状态控制管理办法》执行,确保工装完好。
3、操作者借用工装时,保管员先检查附件的完整情况和鉴定有效期限,合格的工装方可办理借用手续。
4、工装、工具借出归还时,保管员应检查外观质量及附件的完整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5、库内工装、工具必须做到帐、物、卡相符。
6、工装、工具入库后应做到四号定位(排、架、层、位)、五五化摆放,整齐美观,存取方便。
7、库内工装、工具妥善保管,不得生锈、损坏、缺件。第十二条:工装、工具的鉴定:
(一)工装的鉴定
1、使用单位负责对在用工装进行周期鉴定,工装的周期鉴定按《工艺装备周期鉴定管理办法》执行。
2、对需鉴定的工装应建立“工艺装备周期鉴定计划台帐”和“工装周期鉴定履历卡片”,并且保存完好。
3、工装鉴定人员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持证上岗。
4、工装鉴定人员按工装图纸和技术文件的要求对工装进行鉴定,并做好相应记录。
5、鉴定合格的工装须粘贴合格标识,鉴定不合格的工装须进行隔离,并下达修理通知。
6、对于模具类工装,采用末件验证的方式来鉴定。由使用单位的检验人员、工艺技术人员通过对前一批次生产产品的末件进行检验,如末件合格,则说明模具合格;末件不合格,则说明模具不合格。
7、经验证合格的模具,填写“模具合格传票”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将“模具合格传票”保存完好,经验证不合格的模具或模型,须进行隔离,并下达修理通知。
(二)量具的鉴定
1、量具使用前必须按要求进行鉴定,并贴合格标签。
2、外购量具到货后三个月内发现不合格由订货人员负责解决,三个月以上发现不合格品由使用单位负责解决。
3、使用单位负责联系有关部门进行量具鉴定。
4、现场使用的量具必须在鉴定有效期内,禁止超期使用,一经发现,设备科有权停止使用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三条:工装、工具的修理、报废:
1、对于经鉴定不合格的工装、工具,由使用单位组织修理;
2、修理后的工装、工具须重新进行鉴定;
3、对于经修理无法恢复合格状态的工装、工具,由使用单位办理报废手续。
4、使用单位填报的报废单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和报废工装、工具于每月28日~30日交设备科审核,废品由设备科统一交到一机集团公司废品回收科处理。
第十四条:工装、工具的盘点:
1、工装、工具的盘点分为过半盘点和年终盘点,由使用单位组织进行。
2、盘点工作必须认真核对帐物,盘点表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一式三份,同时将电子版一并上报设备科。
3、盘点表经设备科审核后返使用单位一份,使用单位按盘点表更正帐本。设备科将盘点表汇总后报公司财务审计部和一机集团公司生产安全部。
4、通用工具盘点盈亏不应超出标准,如超出标准,使用单位主管领导应做出处理决定再上报。具体标准如下:
钻头类 千分之三 车刀类 千分之五 磨具磨料 千分之五 硬质合金 千分之五 五金工具 千分之五 其它各类 为零 第十五条:工具丢失的处理:
工具丢失由使用单位开据丢失(报废)单交设备科审核,并将赔款交财务审计部后,使用单位方可消帐。赔付标准如下:
1、家庭适用工具:按原价扣40%~100%;领用不足一年扣100%;领用不足二年扣80%;领用不足三年扣60%;领用三年以上扣40%。
扣款项目:射钉器、扳钳类工具、组锉、木工锯、改锥、木工斧、剪刀类、钢卷尺、钢锯架、热风枪、热熔枪、玻璃刀、磁力钻、手虎钳、电工刀、电烙铁、万用表、电笔、盘秤等。
2、贵重工具丢失按原价扣30%~100%;领用不足一年扣100%;领用不足二年扣70%;领用不足三年扣50%;领用三年以上扣30%。
扣款范围:各种表类、各种卡尺、高度尺、深度尺、角度尺、千分尺、块规、各种机床附件、风电动工具、吊链、千斤顶、工具箱等。
3、其它各类工具丢失,按原价扣20%~100%;领用不足一年扣100%;领用不足二年扣60%;领用不足三年扣40%;领用三年以上扣20%。
4、由于责任事故造成工具严重损坏,视情节扣10%~50%。
5、工具被盗(指发生被盗案件),由所在单位工具主管部门领导、主管(厂、部级)领导和公司保卫干事签字,视情节扣款处理。
6、离退休人员丢失工具按原价20%扣款。
7、金刚石丢失或损坏,由使用单位责任者写出书面材料,所在车间主任和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后,经设备科主管领导审批后按原价 5~10%扣款。
8、所有刀具类丢失,由各单位工具主管领导决定酌情按原价5~10%扣款,签字后,由设备科生产准备科办理扣款手续。
9、丢失工具扣款金额按最新价格计价。
10、各单位凡丢失工具必须按规定填写“工具丢失(毁坏)报废单”,并核查注明领用日期。
第十六条:职工的调动:
1、职工本人所借工装、工具如数交还。
2、职工本人所借工装、工具如果报废,按报废程序办理手续。
3、职工本人所借工装、工具如果丢失,按丢失程序办理手续,报设备科,经核准后,到财务审计部交款。
4、只有按上述情况办理后,方能在调令上签字,否则其后果由签字者承担。
第十七条:工装、工具的现场使用管理:
1、操作者按工艺规程和技术要求正确使用工装、工具;
2、操作者在使用工装、工具过程中,要做好工装、工具的日常维护,如清理油污和切屑,合理搬运,防止磕碰、锈蚀等损伤;
3、鉴定周期内的工装、工具,操作者在生产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立即停止使用,通知本单位工具计划员组织鉴定或修理;
4、工装、工具使用完毕后操作者应清理干净,保证工装、工具附件齐全,及时返还库房。
5、现场使用的工装标识齐全,符合现场和安全管理要求。
6、工具箱、工位器具等摆放整齐。
7、手持风电动工具必须符合安全使用要求。使用Ⅰ类电动工具应装设漏电保护器,否则必须戴绝缘手套并站在绝缘垫上使用。
第十八条:工装、工具分级管理工作布置、检查指导与考核
根据各单位所属不同类别,设备科按照公司要求分别布置工装、工具管理工作,对包头本部单位完成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指导,对异地单位完成情况检查采取异地单位上报完成情况和定期赴异地单位检查指导方式,按照检查结果落实考核。
第五章 考核
第十九条: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本管理制度及其它有关规定,对于违反制度规定,影响公司生产或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单位和个人,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和工装、工具业务管理考核实施细则进行处罚(见附录)。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本管理制度与上级文件规定不一致时,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本管理制度自下发之日开始执行。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归设备科。
第二十二条:附加说明
(一)本制度由设备科提出。
(二)本制度由设备科编写。
(三)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四)本制度解释权归设备科 附录:工装、工具业务管理考核实施细则:
1、年度工装、工具计划及月领用计划,按要求日期上报,违规一次扣减50元。
2、工装、工具订货计划,每季上报一次,未上报扣减100元;未按时上报扣减50元。
3、计划表和盘点表封皮采用统一格式,按规格要求填写清楚,必须有计划员编制、主任审核、主管领导审批,方能生效,每发现一条不合格扣减50元。没有按规定时间完成盘点,每天扣减100元;各单位在次月5日前把上月工具统计报表报设备科生产准备科,违规一次扣减50元。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私自采购通用工具,发现一项违规现象扣减300元。
5、临时急项,不得超过月领用计划的20%,超出计划扣减100元。
6、每月28日~31日期间进行业务检查,库房无人或主管计划员无故缺席每人扣减50元。
7、库区卫生及工具摆放不符合要求,每一项扣减20元;严格执行库房管理制度,如违章一项扣减20元。
8、帐、物、卡不相符,每发现一处扣减20元。
9、风、电动工具每季要进行一次安全性检测,并填写安全检测记录,不进行检测,每台扣减200元;不符合要求每项扣减50元。
10、风、电动工具必须有编号,以便管理;没有编号每项扣减 50元。
11、抽查各种量具、封存的要有封存手续,现场流动的必须在鉴定日期内,发现超期或手续不全者每项扣减50元。
12、工装、工具需返修的必须填写返修单,没有填写就下修,发现一项扣减50元。
13、现场抽查工装、工具使用情况,发现违反操作规程每一项扣减10-50元。
14、现场抽查工装、吊索具用前安全检查记录,发现不合格每一项扣减100元。
15、抽查工装的各种软件,如填写不符合质量认证要求,每一项扣减50元。
16、工具入库后,由采购人员填写验收单,注明单价、规格、数量,并签字,保管员复查数量和表面质量,认可后签字即可。领用单由领用人和保管员签字即可,没有按要求填写每一项扣减50元。
17、报废单由使用单位填写,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报设备科生产准备科审核,加盖设备科专用章后方可消帐;遗失单注明价格、领用日期,报设备科生产准备科,审核,赔款,款项交财务部后加盖财务章,方可消帐。不按规定每一项扣减50元。
18、报废的工具、工装,任何单位不得私自处理,由设备科生产准备科统一处理,违者每一项扣减100元。
19、现场抽查工位器具和工具箱的摆放情况,不符合定置图摆放的,每发现一次扣减50元。20、现场吊索具和钢丝绳必须在安全状态下使用,发现一次不符合项,扣减200元。
第二篇:工装、工具管理办法
目的
为规范工装、工具的购置、使用、维修保养、盘点、报废等管理工作,特制订本管理办法。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产品在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外购或外协的通用工装工具和专用工装工具,及各生产工序中所自制的工装工具。职责
3.1 运营管理中心原材料仓库:负责对工装、工具进行标识及统一建账管理; 3.2 外协/采购部:负责对工装、工具的采购工作;
3.3 生产制造中心:负责与生产相关的工具、工装的保存、储存、维护、保养等日常管理工作;
3.4 其他部门:负责本部门内的工具、工装的保存、储存、维护、保养等日常管理工作;
3.5 本办法的归口管理部门为运营管理中心原材料库房。4 程序
4.1 工装、工具的申请
4.1.1生产制造中心、运营管理中心、技术中心根据实际或业务发展需求,提出工装、工具的购置申请,由部门主管(总监及以上领导)批准,价值在202_元以上的,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规定的审批程序执行。
4.1.2 工装的费用计算在各部门费用之内。
4.1.3 申请批准后,将申请单交运营管理中心计划调度人员安排采购、外协。4.2 工装、工具的采购、外协和自制
4.2.1 采购/外协负责人联系工装、工具的采购/外协工作,采购/外协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应及时与采购申请人协商解决。
4.2.2 对于无法采购到的工具和工装,原则上生产制造中心有能力加工的不予外协,如果没有加工能力时考虑外协。
4.3 工装的安装、调试和验收
4.3.1 工装生产/安装完成后,生产经理组织技术人员、检验人员对工装进行验收,编制《工装验证报告单》 4.4 工装、工具的入库和标识
4.4.1 工装、工具验收合格后,生产制造中心到库房办理入库,库房对工装、工具进行编号和粘贴标识。4.4.2 工装编号
GZ-XXX-XX
所属管理单元代号
登记顺序号
工装代号
登记顺序号:以001开始的流水号;所属管理单元代号:液压车间为YY;生产准备车间为ZB;总装车间为ZZ;喷漆车间为PQ; 精密车间为JM;电气车间为DQ;品控单元为PK;技术中心为JS。例如:GZ-001-ZZ 为工装001号在总装车间,归总装车间管理。4.4.3 工装的标识
4.4.3.1 在工装入厂后报检前,自制/外协工装验收合格后,原材料仓库将工装的名称、编号填在工装工具标识上,将标识贴在工装明显且不易掉落的位置。4.5 工装、工具的登记、出库
4.5.1 除发给客户的随机工具外,原材料仓库建立《工装台账》,对所有工装、工具进行入账管理和《工装、工具保管卡》的登记。
4.5.2 《工装、工具保管卡》应每人一张,记录每个人持有、保管的工装和工具。保管人亲自进行工装、工具的领取,办理出库手续,并在卡片上签字确认。4.5.3 当工装、工具移交给他人使用时,要先归还,再领用,保管人和接收人及时到原材料仓库进行登记。原材料仓库监督移交过程,进行保管卡和台账的更新。
4.5.4 当工装、工具报废时,保管人持签署完毕的报废申请单到原材料仓库进行登记。
4.6 工装、工具的使用
4.6.1 为保证工装、工具的安全合理使用,各车间/管理单元应设一名兼职管理员,对工装、工具进行清点,指导本部门工装使用者,正确使用操作规程。一周帐物核对一次,以保持工具帐物相符。贵重和精密工具要做好使用保管、定期清洁、轻拿轻放等事项。
4.6.2 工装、工具的使用、维护和保管责任到人,操作人员对操作方法、维修保养措施熟知,确保安全生产。保管人负有管理、维护、保养的责任。因责任人管理不善/责任人离岗未交接或交接不及时造成设备损毁或丢失的,承担相应损失。
4.6.3 操作人员应经常保持工装的完好,做到日常保养清洁工作,定期对运动部位加注润滑油,经常检查运动部位及基准面的磨损情况。
4.6.4 操作者使用工装前,应检查工装外表、精度、标识上的检定结果和检定周期,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并进行首检。
4.6.5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工装损坏,不能保证工序质量要求时,应及时向有关负责人汇报,以便进行妥善处理。
4.6.6对于长时间不使用的工装,标识清楚并分类保存在专门的场所,定期清理及维护。4.6.7工具的使用应按工艺要求,在工具强度、性能允许的范围内使用,严禁串用、代用(如螺丝刀代凿子);不容许专用工具代替通用工具,精具粗用的现象应坚决禁止,并在使用中保持精度和使用条件。4.7 工装、工具的报修
4.7.1 工装、工具发生故障时,操作人员应报车间主任/管理单元负责人及设备管理人员解决处理。
4.7.2 需要部件换新或者委外维修的,保管人填写《报修单》,生产经理/管理单元负责人签字后交设备管理人员,设备管理人员组织进行维修并填写《报修单》的维修部分,维修完成后设备管理人员组织生产经理/管理单元负责人和设备保管人一起进行验收,并将《报修单》验收的部分填写完整。4.8 工装、工具的维护、保养
4.8.1 工装、工具保管人负责日常的清洁、维护、保养工作
4.8.2 对库存、备用或因任务不足需要封存一段时间的工装要定期清洁、查点,进行防尘、防锈、防潮等方面的维护。
4.9 工装、工具的丢失
4.9.1 由于工装、工具丢失导致的再次申领,需在领用申请表上注明原因,相关人员按本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审批、购买等手续。保管人持审批完毕的申请单到原材料库房办理领取手续。
4.9.2 工装工具丢失后责任处罚根据价值大小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4.9.3 原材料库房随时更新台账和个人保管卡,员工辞工时应上交工具,库房主管在离职单上签字确认。
4.10 工装、工具的盘点
4.10.1每半年进行一次盘点,年终进行总盘点,由原材料库房组织实施,要求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4.11工装、工具的报废
4.11.1工装、工具都有一定的使用寿命,正常磨损和消耗不可避免,能修复的应及时采取措施,恢复其原来的性能。对于不能修复的工具,经生产经理/管理单元负责人批准后以旧换新。
4.11.2 价值在202_元以上的,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规定的报废、申购程序执行。
4.12 其他要求
4.12.1 合理化建议产生的工装、工具按照本管理办法进行验证、出入库、登记、标识、领用、报修、维护、保养、盘点和报废的管理。
4.12.2 员工离职时,原材料库房根据《工装、工具保管卡》进行工装、工具的清点和回收
第三篇:工装治具及工具的报废管理办法
工装治具及工具的报废管理办法
1.目的
规范工装治具及工具的报废管理。
2.范畴
本文件只适用于属于XXX部门的工装治具及工具。
3.定义
这里指的工装治具及工具指单价值在2000RMB(含2000RMB)以下的。工装治具----电源老化工装/驱动器老化工装。
工具----电动螺丝刀,电钻,ESD架子,推车,椅子,改锥,钳子,ESD胶箱等生产工具。
4.职责及流程
4.1 工艺工程师负责工装治具的报废管理。
4.2 生产区域负责人对各区域的生产工具进行报废管理。
5.程序描述
5.1工艺工程师对各自所使用的工装治具的性能及状况进行跟踪评估,对不能满足工艺要求,不符合使用标准,不能进行升级维修的工装治具及工具提出报废申请。5.2 工艺工程师填写《工装治具&工具报废申请表》,每次申请的总价值在2000RMB(含2000RMB)以下的,经部门经理批准即可,每次申请价值在2000RMB以上的,须经财务总监和总经理批准。将确认后的《工装治具&工具报废申请表》交予设备管理人存档。5.3 生产线所使用的生产工具的报废,应由工具所在区域的负责人提出报废申请,与设备管理人共同评估是否满足报废标准,如不满足报废标准,设备管理人自行维修或联系相关供应商进行维修,如满足报废标准,5.4 申请人填写《工装治具&工具报废申请表》,每次申请的总价值在2000RMB(含2000RMB)以下的,经所在部门经理及技术部经理批准即可,每次申请总价值在2000RMB以上的,须经财务总监和总经理批准。将确认后的《工装治具&工具报废申请表》交予设备管理人存档。
5.5 设备管理人根据《工装治具&工具报废申请表》,对工装治具&及工具台账进行更新。
6.参考文件
无
7.记录
工装治具&工具报废申请表(J-001)。
第四篇:工装管理办法
库尔勒康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制
度
工 装 管 理 办 法
202_-3-1批准
202_-3-1实施
库尔勒康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一、总则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工作服装的管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库尔勒康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员工。
三、服装定制
(一)由办公室联系供应商,负责对样品、价格、面料等方面进行评价和选择。
(二)办公室确定最终供应商。
四、费用承担
职业装
1、服装归员工所有;
2、费用由公司、员工各承担50%;
3、费用由公司统一全额垫支,个人承担部分在当月工资内一次性扣出,并按以下方式处理:
(1)自工装发放之日起,工作满三年以上者离职时,全额返还个人承担部分;(2)自工装发放之日起,工作满一年半以上三年以下者离职时,返还个人承担部部分的50%;
(3)自工装发放之日起,工作满半年以上一年以下者离职时返还个人承担部分的25%;
(4)自工装发放之日起,工作未满半年者离职时,不返还个人承担部分。
五、着装要求
所有员工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着装,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一)公司管理人员及经总经理书面批准的职员可不着工装。
(二)所有员工在规定时间内须着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服,佩戴工牌;注意仪容仪表,穿着整洁、得体、大方。
(三)新入职或暂无统一工装的员工着色系相似的职业装。
(四)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外出办事可不着工装。
(五)着工装时,应搭配与工作服颜色、款式得当的袜子和鞋类;鞋应保持清洁光亮,无破损并符合工作要求;在工作场所不得赤脚、不得穿拖鞋、拖鞋式凉鞋等。
(六)工装应经常换洗,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现象。
六、处罚办法
(一)各部门负责人应认真执行、督促下属员工遵守本规定;办公室将对员工着装进行日常督导。
(二)未按相关规定着装或佩戴工牌者,处以20元罚款。
(三)部门负责人或行政部开具《员工违纪通知单》,由违纪员工持通知单到财务部交纳。
(四)员工因个人原因损坏工装的,公司予以补发,费用自行承担。
七、附则
(一)本制度由库尔勒康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本制度自二○一一年三月一日起实施。原有相关制度废除。
(三)附加说明
1、本制度由办公室提出并归口管理。
2、本制度起草人:孙敏
3、本制度会签人员:刘春燕
4、本制度审核人员:王琴
5、公司领导批准:赵政军
第五篇:工具、工装管理制度(新)
工具、工装管理制度
一、总则
1.工艺装备(简称工装)、电动工具(简称工具)作为公司的必要生产工具,对于公司的生产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规范工装、工具的管理流程,严格控制工装、工具的使用全过程,提高工装、工具的利用率,特制定本制度。
2.本规范适用于公司生产中使用的各类工装、电动工具。3.本制度自202_年5月1日起试行。
二、职责权限
1.综合管理部库管员负责工装、工具的管理,包括档案的建立、使用、维护保管等。
2.采购人员负责各种工装、工具的采购、外协维修等。
3.设备管理员负责新添工装、工具的验收、安装调试、且出具验收报告。
4.技术部负责各类工装的设计、审核及技术图纸资料的保管。
三、规范管理
1.对入库手续不齐全的工装、工具不准入库。
2.入库后的工装、工具,管理员应及时建立档案,按产品、图号划分区域进行保管存放。
3.工装、工具入库后应由专门管理员将准确、清楚的工装、工具的规格、编号做相应标记。
4.工装、工具贮存应防锈、防尘、防碰撞。常用工装、工具应坚持每使用一次保养一次,同时检验一次。对不常用的工装每季度保养一次,确保工装完好、准确并且做好相应的保养记录。
5.报废或不用的工装、工具应设有专门地方及专用架存放,同时标明清楚,不准与合格工装、工具混放以防发生差错。6.严格执行工装、工具领用、归还、清理修整、报废等手续,及时地做好登记、销帐。
7.每年年终对工装、工具进行一次全面盘点做到账、物相符。
四、领用流程
1.生产制造部相关班组根据生产需要填写工装或工具领用单,领用单(一式二联)需注明货号、图号、产品名称、数量等内容,同时需相关领导签字确认。
2.库房管理员根据领用单准确登记,做好领用记录,然后发放工装或工具。
3.工装、工具在使用过程中严禁敲、砸、磕、碰、撞,以防损坏工装。
4.工装、工具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损坏要进行分析,找出损坏的原因,若为人为故意损坏,对人为故意损坏工装、工具行为追究一定赔偿。
五、工装、工具的维修
1.凡在使用过程中损坏需维修的工装、工具均需填写报修单,由相关领导签字后方可进行修理。
2.需要外协维修的工装、工具,由设备管理员填写报修单上报采购部按相关规定执行。外协维修厂家必须提供修理合格证。
3.所有工装、工具在维修后由设备管理员负责验收,验收合格后由专门管理人员做好相应记录,办理入库。
六、工装、工具的报废
对无法修复、无使用价值或超过使用年限的工装、工具,由使用部门提出书面报废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方能报废。
七、相关责任界限
一切因人为因素造成产品工装、工具不合格的原因均由使用者或相关班组负责,按损失的30%赔偿。
八、本制度由综合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