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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施工队管理办法
编辑:独影花开 识别码:21-980715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4-29 19:03:31 来源:网络

第一篇:装修施工队管理办法

装修施工队管理办法

根据《深圳市住宅装修管理规定》和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装修管理规定》内容,特制定本办法。

一、任何装修队进入本工业区施工,都要接受资质审查,请如实提供以下资料:

1、深圳市室内装饰企业营业执照;

2、深圳市建设局签发的执业许可证;

3、深圳市装修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4、法人企业技术状况情况表。

同时要接受管理处对其进行了工业区装修基本要求、行为规范、注意事项和规定处罚等方面的培训和管理。

二、本工业区内装修队实行凭《装修施工许可证》进场和装修人员凭“出入证”进出制度,各装修队还必须加强内部管理,不得使用“三无”人员,政府要求需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工人要证件齐全。

三、装修施工时间:每天施工时间为8:00至12:00,14:00至18:00(在客户入住率未达到30%之前可适当延长装修施工时间)。超时施工,管理处有权责令停工,扣留或没收工具,如需延长施工工期必须向管理公司申报。

四、装修队在取得进入本工业区装修资格,并在接到工程后需办理以下手续:

1、按规定交纳装修管理费;

2、办理装修许可证,每份交纳工本费20元;

3、办理装修人员出入证,每位装修人员需交一寸免冠相片两张,交纳工本费10元,压金10元。

五、装修人员只能在“装修许可证”指定的现场作业,不得乱窜场地,违者每人每次罚款100元,更不得私下再接工程而不办手续,违者除补交有关费用外,每队每次罚款1000元。

六、装修过程中要注意垃圾袋装清运,每天垃圾应按指定地方放置并当天清运,楼梯、过道、天台、道路及其他公共地方不得作为加工、堆放材料和垃圾的地方,不得损坏公用设备设施。要保持公用地面、墙壁完好和整洁。

七、装修队应绝对按《深圳市住修管理规定》和《消防管理规定》执行。宅装

八、装修完毕后装修队和业主共同向管理处申请验收并交回“装修施工许可证”和“出入证”,丢失“出入证”者,扣除其押金。

九、每项工程验收后,经3个月再复验,确定无质量问题和其他违章现象时,可退回装修押金。

深圳市明卓兴业科技有限公司

明卓科技工业园管理处

二〇六年十一月十日

第二篇:装修施工队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维护业主权益,保持小区环境,加强对区内施工单位的施工管理,凡在小区内进行施工的施工单位,进入小区施工前必须签订《装修施工保证书》,自觉接受小区物业公司的管理。

二、管理细则

1.施工前,装修施工队应如实申报施工人员名单,交验施工人员照片及有效证件,填写《施工人员登记表》,办理《临时出入证》和《装修许可证》,领取施工人员服装。

2.装修施工队领取《装修许可证》、《临时出入证》之后方可开始施工,施工时须将《装修许可证》张贴在装修户门上,以便于物业公司监管和巡查。

3.施工人员出入小区时,必须将《临时出入证》佩戴在左胸前,并主动、自觉的接受物业公司装修管理人员和保卫人员的随时检查。如发现无效(过期)证件,保卫人员有权立即收回,并将此施工人员请出小区,视作无证处理。

4.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不得转借、涂改及有开胶作假现象。一经发现,一律没收处理并将其请出小区。

5.装修施工队负责人必须教育施工人员遵纪守法,严禁下列行为:

(1)用砖头或其他物品顶住电梯、单元门。

(2)将装修垃圾、各类胶、漆等杂物倒入下水管道(污水、雨水)。

(3)骚扰其他住户或影响其他住户的正常生活,或造成其他住户投诉和财产损失。

(4)在其他住户门前逗留、休息。

(5)在规定的装修时间外施工。

(6)擅自进入地下室和天台,在露台或楼边等公共场所加工作业。

(7)擅自搭接公用水、电。

(8)将电线直接连接在插座或漏电开关上,在装修房间内抽烟或使用电炉。

如有违反或引起其他住户投诉,由此而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施工单位负责承担。

6.施工人员必须爱护公共设施对于违反操作规定破坏公共设施(包括楼道、墙面、露台等)的行为,按责任照价赔偿。

7.因装修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损毁他人物品等,均由装修队负责修复并赔偿全部损失。

8.施工人员携物出区时必须向门岗保卫人员出示《放行条》,并经保卫人员核实无误后方可放行。

9.严格遵守施工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9:00

周六至周日9:30至12:0014:00至19:00

节假日9:30至12:0014:00至19:00

不得擅自加班加点,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准进行有噪声及振动的作业。一经发现暂扣工具,并按违约处理。

10.施工队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保证工人的劳动安全,不得有违反劳动安全条例的现象,如出现人员伤亡事故,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

11.对在小区内打架斗殴、酗酒闹事等流氓扰民行为,由保卫人员强行制止。情节严重或有吸毒、贩毒及色情等违法行为者,移交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并责令施工单位停工,人员整顿后方可继续施工。

12.施工后,施工队和业主共同向物业公司申请验收,并交回《装修施工许可证》和《临时出证》。

第三篇:装修施工队管理办法

文章标题:装修施工队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维护业主权益,保持小区环境,加强对区内施工单位的施工管理,凡在小区内进行施工的施工单位,进入小区施工前必须签订《装修施工保证书》,自觉接受小区物业公司的管理。

二、管理细则

1.施工前,装修施工队应如实申报施工人员名单,交验施工人员照片及有效

证件,填写《施工人员登记表》,办理《临时出入证》和《装修许可证》,领取施工人员服装。

2.装修施工队领取《装修许可证》、《临时出入证》之后方可开始施工,施工时须将《装修许可证》张贴在装修户门上,以便于物业公司监管和巡查。

3.施工人员出入小区时,必须将《临时出入证》佩戴在左胸前,并主动、自觉的接受物业公司装修管理人员和保卫人员的随时检查。如发现无效(过期)证件,保卫人员有权立即收回,并将此施工人员请出小区,视作无证处理。

4.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不得转借、涂改及有开胶作假现象。一经发现,一律没收处理并将其请出小区。

5.装修施工队负责人必须教育施工人员遵纪守法,严禁下列行为:

(1)用砖头或其他物品顶住电梯、单元门。

(2)将装修垃圾、各类胶、漆等杂物倒入下水管道(污水、雨水)。

(3)骚扰其他住户或影响其他住户的正常生活,或造成其他住户投诉和财产损失。

(4)在其他住户门前逗留、休息。

(5)在规定的装修时间外施工。

(6)擅自进入地下室和天台,在露台或楼边等公共场所加工作业。

(7)擅自搭接公用水、电。

(8)将电线直接连接在插座或漏电开关上,在装修房间内抽烟或使用电炉。

如有违反或引起其他住户投诉,由此而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施工单位负责承担。

6.施工人员必须爱护公共设施对于违反操作规定破坏公共设施(包括楼道、墙面、露台等)的行为,按责任照价赔偿。

7.因装修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损毁他人物品等,均由装修队负责修复并赔偿全部损失。

8.施工人员携物出区时必须向门岗保卫人员出示《放行条》,并经保卫人员核实无误后方可放行。

9.严格遵守施工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9:00

周六至周日9:30至12:0014:00至19:00

节假日9:30至12:0014:00至19:00

不得擅自加班加点,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准进行有噪声及振动的作业。一经发现暂扣工具,并按违约处理。

10.施工队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保证工人的劳动安全,不得有违反劳动安全条例的现象,如出现人员伤亡事故,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

11.对在小区内打架斗殴、酗酒闹事等流氓扰民行为,由保卫人员强行制止。情节严重或有吸毒、贩毒及色情等违法行为者,移交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并责令施工单位停工,人员整顿后方可继续施工。

12.施工后,施工队和业主共同向物业公司申请验收,并交回《装修施工许可证》和《临时出证》。

《装修施工队管理办法》来源于teniu.cc,欢迎阅读装修施工队管理办法。

第四篇:装修施工队进场管理办法

施工队进场管理暂行办法

为确保北京朝阳区3号院F、G、H栋楼装修的整体形象和运作,并使其内部结构不受破坏,同时也对施工队进行有序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01.施工队入场前需到甲方项目小组申请,在办理完相关手续,获得项目小组同意后,取得《临时出入证》才可进场。

02.施工队临时用水电须向项目小组申请,经批准后在管理人员监督下进行。

03.施工时对现场施工已完的工序进行保护,施工队运输施工材料时,不得磕碰建筑物、墙面、地面、损坏灯具及其它公共设施,否则由施工方全权负责修复或照价赔偿。

04.各施工队施工界面发生冲突时,各施工队及时向甲方项目小组汇报,不许擅自破坏甲方物业原貌。经与我方协商后方可施工,否则负责修复或照价赔偿,以及因此给各乙方造成的损失和其他问题,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05.施工现场存在垃圾必须存放在指定地点并按规定清理,不许乱堆乱放,否则清场停工。

06.施工现场物品必须摆放整齐有序所有进入施工区域的设备、消耗性材料、周转性材料(工具)存放期超过三天的,进入施工区域前,必须填报“设备、材料存放审批单”,经批准后方可运入。07.施工人员进场必须由施工单位先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规范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08.施工人员进场必须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和临时出入证后方能进场。

09.进场施工人员必须对自己的工作任务内容、施工地点、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完全了解。

10.安全措施实施人必须按许可证所列的安全措施各项条款做好各项措施,进入现场;除指定吸烟区外,园区内禁止吸烟。

11.施工要动火时,施工单位必须办理动火证。施工方配备好足够的灭火器和其它措施,并指定专人进行监护。

12.施工时要使用临时电源时,必须办理临时用电申请单和配备合格的临时用电设施,按指定地点装接,使用完毕后应按期拆除。13.施工人员在工作中不得擅自离开自己的工作地点和岗位到其它地点进行与自己工作无关的任何工作。

14.施工人员不得擅自动用、使用与自己工作无关的器材、设备,也不得损坏大楼内所有设施。

15.进场施工人员要求带有塑料马夹袋和抹布,以便清除施工时遗遛的垃圾、杂物和擦除污垢。

16.水泥、黄沙、涂料等污染材料不能从大堂内载客电梯上下,由货梯运送时必须做好防散落、防污染措施,保持清洁。特殊情况必须征求管理部特殊批准。

17.施工现场负责人每天需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宣讲,确保施工安全。如因施工单位保护措施不力,导致出现施工安全事故,由施工单位全权负责。施工人员在施工结束时必须通知保安人员和工程人员进行现

场验收。只有验收合格,确认签字后,方能撤出现场。

18如果工作在规定期限当天无法完成,也应请工程人员进行延期施工的确认签字。只有经确认签字后,此许可证在再次施工入场时方能有效。

19施工人员在施工中违反施工须知条款、安全条例、或造成引至影响其它施工单位操作时,项目管理人员有权进行干预,要求马上整改,勒令停工,甚至索赔、罚款,及向发包单位提出拒付此项工程款的权利。

20施工中用的金属扶梯脚应包裹橡胶毯,以免损坏地坪,铁轮车不准进入施工现场。任何违反规定的行为,每次罚款500元,情节恶略行为禁止进入园区,上报双方管理层协商处理,有违法行为者交由国家法律机关处理。本方法如有不包含事项,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下另附协议。另:特此强调,各分包商或施工方必须无条件遵守甲方要求,对于不遵守甲方要求或擅自行动,从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对造成甲方损失的行为保留追责权利。

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

202_年

第五篇:04装修施工队管理办法ok

装修施工队管理办法

为确保商场商户的根本利益及商场内外部形象,并使其内部结构不受破坏,同时也为商户申报装修时对施工队进行有序管理,根据《装修管理规定》内容,特制定本办法。1.0施工队进入本商场施工,要接受资质检查并提供: 1.1 室内装修企业营业执照。1.2 建设局发执业许可证。1.3 装修企业资质等级证书。1.4 1:50装修平面图。

1.5 同时接受市场办对其进行的商场装修基本要求、行为规范、注意事项和违规处罚等方面的培训和管理。

2.0商场内装修队实行凭《装修施工许可证》进场和施工人员凭《出入证》进出制度,各施工队还必须加强内部管理,不得使用三无人员,政府要求需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工人要证件齐全。3.0装修施工时间:

3.1开业前,每天施工时间为8:00——24:00。(经特批后可在夜晚施)。3.2开业后,每天施工时间为19:00——次日07:00。

3.3超时施工,市场办有权责令停工、扣留或没收工具、将人员清理出场;如需延长施工工期,必须事先向市场办申报。

4.0 施工队在取得进入本商场施工资格并在领到工程后需办理以下手续: 4.1 装修保证金202_元;经验收合格,一月后予以退还。

4.2 室内商铺每户垃圾统一清运费为100元;门面房每户垃圾统一清运费为200元。4.3 交纳施工押金,按施工人数乘以50元记收。4.4 交纳施工管理费,按施工人员每人每天5元记收。4.5 办理装修施工许可证等资料费,每份交纳工本费10元。

4.6 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每位施工人员需交一寸免冠相片两张,办理一个交纳工本费5元。5.0在“装修施工许可证”指定的现场作业,不得乱穿场地,违者每人每次罚款50元;更不得私下再接工程而不办手续,违者除交有关费用外,每队每次罚款500元。

6.0施工过程中要注意垃圾袋装清运,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由商户责成施工人员负责用纤维袋统一装袋,集中堆放于指定地点,严禁随意堆、洒、漏、泄。楼梯、过道、天台、道路及其它公共地方不得作为加工、堆放材料和垃圾的地方,不得损坏共用设备、设施,保持共用地面、墙壁完好和整洁。

7.0装修施工人员进入商场内必须佩戴胸牌,不得在公共场合中有穿拖鞋、赤膊、吸烟等行为。严禁施工人员在商场内赌博、酗酒。

8.0装修施工中如需使用高耗能机具,须提前向市场办申报,并在市场办人员指导、监督下操作,不准私接电源,不得明火作业。

9.0因装修违反供电、通讯、交通等有关部门规定或受罚者,由商户承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10.0违章处理方式: 10.1规劝教育。10.2责令停工。10.3责令恢复原状。

10.4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从装修保证金中扣除)。10.5将施工队伍清理出商场。10.6没收全部保证金。

10.7提请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10.8以上几种违章处理方式可同时并处。

11.0施工队应必须按《装修管理规定》之附件二——《违章装修项目及处罚办法》、《消防管理规定》执行。

12.0施工完毕后,施工队和商户共同向市场办申请验收时,交回进场“装修施工许可证”和“出入证”,如丢失“装修施工许可证”,罚款300元;丢失“出入证”,每证罚款50元。

13.0每项工程验收后,经一个月再复验,确定无质量问题和其它违章现象时,可退回施工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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