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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工装管理制度
编辑:青灯古佛 识别码:21-841964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2-21 00:27:58 来源:网络

第一篇:饭店工装管理制度

饭店员工制服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树立饭店良好的整体形象,规范员工统一着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金鼎澳门国际饭店全体员工

三、定义

员工制服指的是饭店提供给员工用以辨识部门或岗位的有规定式样的统一服饰(含工装、鞋、头饰)。

四、员工制服管理规定

1、饭店员工制服归房务部工装房发放和管理,人事行政部对员工制服的管理和配发、使用情况负有监督责任。

2、饭店为每位员工配发制服夏装两套、冬装两套,工鞋一双,个别岗位根据要求发放头花。

3、饭店员工因岗位变动(调动、升职、降职),须凭《人员调动/调薪表》到饭店布草房交还原配发制服,领取新制服。

4、饭店根据员工岗位发放鞋子。

5、员工制服是饭店因工作需要为每位员工订制的,要严格按照岗位规定着装。员工制服样式、标识为饭店统一制定,各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

6、员工制服穿戴必须规范,并是班前会例行检查内容。

7、员工制服的洗涤,由房务部工装房负责,严格按送洗时间规定执行。

8、下列情况不得穿着酒店制服:

(1)根据《员工手册》规定:非工作需要不得将工装穿离饭店,违者予以50元以下罚款。

(2)不得将制服转借他人或外单位。(3)不得将帽子折叠装口袋或握拿在手中。

9、员工对所穿制服要爱护,按规定放臵在更衣柜中,不得烧有烟洞,不得有污迹、油迹,不得随意修改,损坏、丢失按饭店有关规定赔偿。

10、因公外出的有关人员、办公室、财务出纳、采购、驾驶员、各部门管理人员,可着装外出。

11、对长休病假或产假(1个月以上),工装房不发放期间的制服配套饰物(含头饰),并在休假前一天将工装交至工装房。

五、员工制服领用程序及规定:

1、新员工领取制服必须凭人事行政部开具的《报到通知单》及服装保证金收据,由部门领班级以上人员带领新员工至工装房领取制服及配件,并在本部门《工装领取/退回统计表》上登记,若无合体备用制服,由部门经理报至人事行政部,经饭店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通知厂家制作。

2、布草员根据《报到通知单》上的部门、职位让新员工先试衣,合适后再登记信息、发放制服。

3、员工升职、降职、调职等都必须凭人事行政部之《人员调动/调薪表》,经新调换部门总监/经理签字后到工装房进行相应更换,不得私下调换制服,工装房应做好相应的更换记录。发制服时,必须在旧制服及配件收回后,方可发放提升或调动部门的员工制服。

4、员工离职凭人事行政部《员工工资结算单》进行退制服手续,并要求布草员检查每一件制服,完好无损方可收回并在工资结算单上布草房一栏经办人处签名确认。

5、制服更换遵循以脏换净,以一换一的交换原则,准确快捷地完成工装的收、检、核、发四步工作。

6、对于员工损坏丢失之制服,须填写《制服损坏/丢失赔偿报告》由本人所在部门经理/总监、人事行政部经理、财务总监签字同意后,给予补发、报损或赔偿。

7、根据气候及饭店的实际工作安排,工装房应及时通知各部门更换适当制服、工装房的收发工作应注意将原有制服交回后,方可发给本季节的制服并登记、签名。

8、工装房要登记好台帐,实行工服卡制,卡上标明员工的姓名、性别、部门、岗位、工号和领用时间等。

9、员工领取制服后,对制服负有保管责任,要检查酒店制服是否符合仪表标准。如发出的制服未达到标准,可向工装房反映并更换(一周内)。

六、员工制服换洗

1、员工制服换洗必须按照以脏换净,交一换一的原则。

2、各部门员工换洗酒店制服时间如下:

(1)管理层、人事行政部、财务部、营销部、质检部、工保部逢一、三、六上午8点至9点换洗(如遇工程检修,造成服装污染的,可临时加洗);

(2)房务部、餐饮部前厅逢周二、四、日换洗,房务下午4点至5点半,餐饮前厅上午8点至9点半(如因工作原因造成服装污染的可临时加洗);

(3)餐饮后厨夏季每日一洗,春秋冬季逢二、四、六上午8点至9点半换洗;

3、各部门原则上严格按照上述时间进行换洗;同时,为延长制服使用寿命,西服外套每月清洗不超过三次。员工制服换洗包括外套、裤子、裙子,衬衣、领巾、围裙等衣服配件由员工自己洗。

4、员工更换制服时要将口袋的物品掏清,如遗失任何物品后果自负,如果衣物有特别问题需及时向布草员说明以免影响洗涤。

5、制服如需修补,员工应主动告知工装房,布草员把需修补项目填写在表上进行修补工作。

6、工装房在接收脏制服时要检查有否损坏,如有损坏,立即通知该员工进行确认并根据损坏程度按规定进行处理。

七、员工制服退还:

1、员工离职、岗位变动时必须将制服和配件如数退还工装房。

2、工装房布草员应仔细检查员工退还的制服,如有损坏应按照以下程序和方法让员工进行赔偿:

(1)赔偿程序:由部门填写《员工制服罚款赔偿单》,经部门经理/总监、该员工和人事行政部签名确认后,将罚单一式三联分发至人事行政部、财务部和该员工,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2)制服损坏赔偿公式:

赔偿金额=员工制服价-(员工制服价÷员工制服使用期限)×已使用月数

3、员工工鞋离职时不予退还,采取折旧方式计算。

八、员工制服的补发:

1、因员工个人原因导致酒店制服损坏、丢失等,须按以下规定进行补发:(1)因员工个人原因造成酒店制服损坏的,须向部门及人事行政部报告并按饭店有关规定由当事人做相应赔偿后补发。

(2)因员工个人疏忽遗失制服,须向部门及人事行政部报告并按饭店有关规定由当事人作相应赔偿后补发。

(3)因员工个人失误导致员工制服沾上污渍,如员工制服污渍不能清除并影响仪容仪表,则为员工重配但员工须进行赔偿。

2、因员工制服本身或工作原因导致酒店制服损坏的,按以下规定补发:(1)因酒店制服本身质量问题造成酒店制服损坏、不能正常使用的(修补后仍不能使用),由所属部门负责人签名证实,经人事行政部核定后由工装房补发。

(2)因工作原因造成酒店制服损坏、染色、脱色等影响仪容仪表的,由所属部门负责人签名核实,经人事行政部核定后由工装房补发。

(3)洗涤时因洗涤设备原因导致员工制服损坏,经工装房核定后补发;因设备操作不当导致员工制服损坏,由设备操作人作相应赔偿后补发。

九、员工制服借用:

1、如员工因工作需要而借用制服时,须由部门负责人签名同意,员工本人在饭店工装房《制服借用簿》上签名,并于工作2个工作日内归还给工装房。

2、各部门需要其他部门员工协助开展工作而需借用员工制服时,需由该部门负责人出具书面说明方可借制服,工装房对借用的员工制服做好签收记录。所借制服原则上于工作完毕后1个工作日内归还回工装房。

3、各部门在旺季期间需增临时工而暂借用工装时,需提前2天通知工装房做好准备,以免误工。对于临时工饭店根据工作期限酌情发放制服。

十、员工制服盘点规定:

1、工装房每月底协同饭店财务部对员工制服进行盘点,将员工制服号码,数量、类别准确清楚地登记在盘点表上,严格遵循盘点原则,保证账、物三相符,并对本月员工制服变动情况加以说明。

2、所有员工制服盘点完毕后,员工制服盘点人制定盘点表交房务部、人事行政部、财务部检查核对后存档备查,房务部负责将员工制服盘点表报饭店领导审阅。

十一、员工制服的报废与制作

1、酒店制服的使用时间是根据酒店制服的面料、做工、价格而定,员工制服一般来说使用期限为两年,衬衫类为一年。

2、达到规定期限时,布草房根据实际情况,将需要报废的员工制服整理好,填写《物品报损单》,包括:名称、购入时间、价格等,并经使用部门、质检和财务部确认无误,报饭店领导审批后方可报废。

3、报废的员工制服要在摘除较好的钮扣、裤扣后交给房务部进行处理。

4、人事行政部须根据员工制服报废情况以及饭店现有人员数量,及时向财务部提出补仓计划,与服装供应商联系制作服装事宜,不得造成饭店员工制服短缺。

5、人事行政部每年根据用工情况和制服使用情况,对酒店制服的整体更换提出意见,并与房务总监和采购部共同做出预算,以备管理层决策。

十二、员工制服的换季制度

1、配备夏装的员工穿着夏季服装时间为每年5月1日至9月30日;员工穿着冬装时间为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具体更换时间由人事行政部根据当季天气情况予以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如有未按要求更换着装者,每发

现一次扣罚10元。

2、在换季10日前布草员做好备用和更换工服准备,并将退换下的衣服修补整理好,包装入库。

十三、相关附表:

《报到通知单》《工装领取/退回统计表》《物品报损单》 《制服借用簿》《员工制服罚款赔偿单》《人员调动/调薪表》 《员工工资结算单》《制服损坏/丢失赔偿报告》

十四、本制度解释权属人事行政部。

第二篇:工装管理制度

员工工作服管理制度

一、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公众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时间着装及仪表要求

1.2.

3.4. 所有员工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着装,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工作时间须着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装;注意仪容仪表,穿着整洁、得体、大方。工作装应经常换洗,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现象。工作时间必须佩戴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牌,并佩戴在适当位置。

三、工装配制说明

1、(1)员工录用后,可发放工装和工牌,公司按成本价收取费用,由财务部出具工装、工牌押金条。

(2)工龄满两年的职工,工作服每2年发放一次,工作牌每年发放一次,不再另收费用。

2、离职(辞退)收取服装费用标准:

(1)工作满两年以上者,辞职(辞退)时,返还工装、工牌费用。

(2)工作满一年以上两年以下者,辞职(辞退)时,返还服装50%费用;

(3)工作不满一年者,辞职(辞退)时,不返还服装费用。

四、处罚措施

1、各部门负责人应认真执行、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工作时间,不按规定着装的一次罚款10元。

2、员工损坏工作装的,公司予以补发,费用自行承担。

五、本制度由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三篇:工装管理制度

工装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升员工形象,保证所有员工的着装整齐一致,现决定统一更换工装。为对新工装的领用、发放、着装实施统一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新工装包含夏装和春秋装各一套;

第二条公司工装的数量由人事部根据现有员工数量上报公司领导审核后,组织员工量身订做。

第三条发放制度

1、办理转正手续后的员工,可制做和领取工装;

2、员工领取工装时,需缴纳800元费用作为工装保证金;

3、已缴纳工装押金的员工需用押金条确认,然后发放新工装;

4、员工需妥善保管工装,一旦遗失,全部费用由员工承担。

第四条如有员工辞职、离职的,根据下列情况处理工装费用:

1、自工装发放之日起,持有时间半年以上的,凭人事部出具的证明到财务全额领回保证金;

2、自工装发放之日起,持有时间未满半年离职的员工,工装归员工所有,不予退还保证金;

第五条着装要求

1、上班时间必须统一着公司配发的工装,不得改变服装式样;

2、员工对配发的工装有保管、修补的责任,应经常换洗,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现象;

3、应尽量减少工装在非工作时间的损耗;

第四篇:工装管理制度

工装管理制度(暂行)

一、【总则】

为了提升员工服务品质,展示良好的服务形象,加强公司工装管理工作,根据标准化要求,经分公司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工服管理制度.二、【发放范围】

****项目工作人员

三、【发放标准】

夏装一套(含短袖衬衣2件,女士含裙子1条);

春秋季长袖衬衣2件;

冬装1套(西服上衣、西裤)

注:以上服装使用期限1年,具体款式、面料由银雁公司、中行共同协商。

四、【离职人员工装折旧标准】

如遇员工辞职或被辞退,按下列规定执行

1.入职3个月以内,需支付工装费用的70%;

2.入职4个月至6个月,需支付工装费用的50%;

3.入职7个月至9个月,需支付工装费用的30%;

4.入职10个月至12个月,需支付工装费用的10%;

5.员工离职前需将工装完好无损的归还公司,并保持工服的干净整洁,如有丢失应照价赔偿。

6.工装费用以离职前实际领用工装计算。

五、【注意事项】

1.员工必须爱惜工装,未得到公司允许不许擅自更改工服(修改裤脚长短除外);

2.员工不许将服装转借他人使用;

3.员工入职时需签订《工服使用责任书》(详见附件)。

六、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

工服使用责任书

为提升人员服务品质,展示良好的服务形象,银雁公司统一为每位员工免费发放工作服装(包括衬衣、西装上衣、马甲、裤、裙、丝巾/领带、工牌),并制定以下条款,请予以遵守。

1、公司每年将分批发放工作服装给员工,每次发放服装员工需配合公司做好签收工作。员工如有丢失,需及时向公司领取,费用自付。

2、员工必须爱惜工服,未得到公司允许不许擅自更改工服(修改裤脚长短除外)。

3、未经公司允许,员工不许在工作时间以外穿着工服(上下班途中除外)。

4、员工不许将服装转借他人使用。

5、员工离职前需将工服完好无损的归还给公司,并保持工服的干净整洁,如有丢失应照价赔偿。

6、员工工作未满一年离职的,使用的工服如有明显的破损应照价赔偿。

服装使用人员:(签字)

年月日

第五篇:最新工装管理制度

工装管理制度

一、制定目的

随着公司事业的规模化发展,员工人数迅速增加,为进一步提升企业良好的整体形象,加强员工规范管理,提高企业美誉度,特对工装的制作、领用、发放、着装实施统一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职责

1.行政部有负责工装的制作、发放、登记、检查、折旧手续办理等职责。2.人力资源部有负责对入职满一个月的员工及时提供名单报行政部制作的职责。3.各部门负责人有负责监督检查纠正本部门员工着装是否符合公司规范的职责,并有配合行政部检查的义务。

4.行政部有义务和责任对当月的工装制作、领用、折旧扣款、库存等情况进行汇总,建立台账,每年年底对当年工装情况进行汇总分析。

5.行政部负责本规定的修改及完善。

四、相关说明

1.行政部应指派专人负责工装管理工作。

2.工作服的面料、颜色、样式为公司统一制定,各部门和个人无权随意更改。3.批量制作时行政部需与承制商签订相关协议,呈报领导批准。

五、内容

1.种类

(1)领导级工装(副总及总经理)(2)员工工装(部门负责人及员工)

换季工装的人员名单,填写《换季工装统计名单》呈领导批准后制作。

5.工装每两年更新一次,由行政部负责统计使用工装两年的人员名单,在换季时按公司规定款式面料进行制作。

6.新入职员工服装制作应以四套以上起制作,以减少制作成本。7.员工配发的工装丢失损坏的,在交纳工装成本后按上述要求制作。

七、工装领用

1.工装制作完毕后,工装管理人员负责办理手续后通知各部门相关人员领用。2.领用时需填写《工装领用登记表》,表上应注明日期、领用人、领用工装类别(秋冬装、夏装)、款式、各项数量等。

3.员工领用工装后,行政部应及时让领用人试穿工装,对不合体的应及时让厂家登记整改,行政部应做好记录,整改周期为接整改员工通知后四个工作日完成。

4.领用工装完毕后,将《工装领用登记表》复印件同报销单一起按财务部手续办理剩余款项核销,原始领用单存档。

5.新入职员工领用工装

(1)新入职不满一个月的员工不予领用工装,可根据公司工装的颜色、款式等自行解决。

(2)人力资源部对入职满一个月的员工提供名单交由行政部统一安排制作需配发的工装。

(3)行政部按程序办理领用工装手续。

八、备用工装管理

1.行政部做好备用工装的管理工作,每套每季男女工装各备6套(大中小各两套)。2.行政部应做好备用服装的补充工作,在当季工装少于4套时应及时制作,以备使

装。

9.员工在参加体力劳动时,可视情况不穿工装或穿生产工装。

十、员工着装检查

1.检查分为平时检查和定期检查,平时检查由行政部随时检查,定期检查为绩效考核小组隔周检查一次。

2.检查时,检查人当时记录检查出现的问题,并由当事人在《员工着装规范检查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3.检查完毕后,检查人对检查记录做出汇总(定期和平时检查的综合),于周一公布检查结果。

4.检查标准如下(检查以扣分的方式进行,按人每次计算,每分5元):(1)未按规定未穿工装者扣4分。(2)没系领带或丝巾者扣2分。(3)衣服不系扣子敞怀者扣1分。(4)衣服破损、有污渍、掉扣者扣2分。(5)卷袖、挽裤腿者扣1分。(6)衬衣未扎进裤腰者扣1分。

(7)公司正式场合(会议、发布会等)未穿工装者扣20分。(8)未佩戴工作牌者扣2分。

(9)扣款由行政部每月汇总于每月10前报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十一、工装折旧

10.行政部未按规定扣除工装折旧费的,除补回差价外,另对部门负责人处以50元罚款。

11.工装管理责任人不在岗时,部门负责人及时安排其他人员执行本规定,如遇特殊原因没安排检查而出现问题,对部门责任处以30元罚款。

十三、附则

1.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修改。2.本规定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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