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品范文库 > 12号文库
人大常委会贯彻实施监督法增强监督实效(精)
编辑:落花成痕 识别码:21-1085164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7-30 22:00:50 来源:网络

第一篇:人大常委会贯彻实施监督法增强监督实效(精)

人大常委会贯彻实施监督法增强监督实效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依法履行职责,不断增强监督实效,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深入探讨的重大课题。近年来,特别是去年以来,我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实施监督法,按照服务大局、关注民生、依法履责、提高水平的总体思路,积极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较好地履行了监督职责,为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

了积极作用。下面结合我市人大工作实践,就如何贯彻实施监督法,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谈几点认识和体会。

一、精心选择议题,增强监督针对性。每年选择若干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有计划地听取和审议政府、法院和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有计划地对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组织执法检查,是监督法对各级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的一项明确要求。多年人大工作的实践告诉我们,有针对性地选择议题是做好监督工作的重要前提。在监督议题的选择上,我们坚持紧扣全局、紧扣中心、紧扣民生的原则,每年年底向人大代表发出信函,征求对人大常委会和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及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议题,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坚持少而精原则,每年工作计划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工作重点和市信访局及市长电话所了解的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制定,确保监督议题选得准,开展工作针对性强。为增强经济发展后劲,我们连年听取市政府关于扩大开放、招商引资、大项目建设等情况的汇报,及时向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建议,较好地履行了对经济工作的监督职能。为促进新农村建设,我们多次听取市政府关于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村村通公路、村村通客车、村村通自来水和“一池三改”等工作情况的汇报,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意见建议,督促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紧密联系我市实际,统筹城乡发展全局,狠抓关键措施落实,全市农村五大产业体系建设稳定发展,农民收入有了较快增长,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有了明显改善。推进依法治市、着力构建和谐社会是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大事。我们把做好这项工作作为常委会的重要任务,认真听取市政府及法、检两院关于普法工作、依法治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等有关工作情况的汇报,深入基层,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提出建议。今年,我们将紧紧围绕市委确定的招商引资、壮大主导产业、培植大企业大集团、园区建设和城市重点工程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开展监督,促进市委决策的落实,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

二、注重调查研究,坚持求真求深。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也是做好人大监督工作的前提。不论工作监督还是法律监督,要做到情况明了、有的放矢,言之有据、言之有理、言之有力,都离不开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会上十分钟,会前十日功”,对常委会确定的每项审议议题,对牵动全局的大事要事和党委关心、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我们都要进行深入细致地视察、调查或执法检查。调研工作坚持求真、求实、求深,力求掌握第一手材料,提出能够有效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和措施。在开展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情况专题调研时,我们采取市县两级人大联动,组织市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600多名人大代表参加。调查历时3个月,组成55个调查组,深入全市12个县市区,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察看现场、走访企业和农户等方式,调查了122个乡镇、371个村、1966户,并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征求了100多名市级以上人大代表的意见。在组织开展煤炭产业发展情况调查和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深度调研时,我们从常委会机关和政府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几个调查组,历时两、三个月,在调查研究、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写出了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操作性强的调查报告,得到了市委、市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据此,市政府成立了煤炭工业管理局,建立了地方政府与省属煤炭企业的高层议事机构,加快了煤化工等非煤产业的发展和塌陷地治理,调高了煤炭资源税税额。去年,我们提交的关于赴兄弟市学习人大工作、城市建设和工业经济发展方面的考察报告,市委转发后,在全市引起良好反响。

三、采取多种措施,提高审议质量。举行常委会会议,审议“一府两院”的专题工作报告,是地方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基本形式和主要途径。审议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的整体效果。我们采取多项措施,不断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一是制订制度,加强学习。常委会制定了提高常委会会议质量的办法、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的办法。每次会议前,根据议题的需要,邀请有关学者专家讲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通报常委会机关的调查情况,使常委会组成人员掌握审议的法律武器和事实依据,做到发言言之有物,言之有理。二是改进会议形式,提高工作标准。常委会不断改进会议形式,采取会议开在现场、视察与审议相结合等多种方式,提高审议质量。刚刚召开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就是在对全市重点项

第二篇:人大常委会贯彻实施监督法增强监督实效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依法履行职责,不断增强监督实效,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深入探讨的重大课题。近年来,特别是去年以来,我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实施监督法,按照服务大局、关注民生、依法履责、提高水平的总体思路,积极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较好地履行了监督职责,为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

了积极作用。下面结合我市人大工作实践,就如何贯彻实施监督法,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谈几点认识和体会。

一、精心选择议题,增强监督针对性。每年选择若干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有计划地听取和审议政府、法院和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有计划地对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组织执法检查,是监督法对各级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的一项明确要求。多年人大工作的实践告诉我们,有针对性地选择议题是做好监督工作的重要前提。在监督议题的选择上,我们坚持紧扣全局、紧扣中心、紧扣民生的原则,每年年底向人大代表发出信函,征求对人大常委会和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及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议题,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坚持少而精原则,每年工作计划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工作重点和市信访局及市长电话所了解的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制定,确保监督议题选得准,开展工作针对性强。为增强经济发展后劲,我们连年听取市政府关于扩大开放、招商引资、大项目建设等情况的汇报,及时向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建议,较好地履行了对经济工作的监督职能。为促进新农村建设,我们多次听取市政府关于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村村通公路、村村通客车、村村通自来水和“一池三改”等工作情况的汇报,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意见建议,督促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紧密联系我市实际,统筹城乡发展全局,狠抓关键措施落实,全市农村五大产业体系建设稳定发展,农民收入有了较快增长,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有了明显改善。推进依法治市、着力构建和谐社会是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大事。我们把做好这项工作作为常委会的重要任务,认真听取市政府及法、检两院关于普法工作、依法治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等有关工作情况的汇报,深入基层,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提出建议。今年,我们将紧紧围绕市委确定的招商引资、壮大主导产业、培植大企业大集团、园区建设和城市重点工程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开展监督,促进市委决策的落实,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

二、注重调查研究,坚持求真求深。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也是做好人大监督工作的前提。不论工作监督还是法律监督,要做到情况明了、有的放矢,言之有据、言之有理、言之有力,都离不开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会上十分钟,会前十日功”,对常委会确定的每项审议议题,对牵动全局的大事要事和党委关心、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我们都要进行深入细致地视察、调查或执法检查。调研工作坚持求真、求实、求深,力求掌握第一手材料,提出能够有效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和措施。在开展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情况专题调研时,我们采取市县两级人大联动,组织市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600多名人大代表参加。调查历时3个月,组成55个调查组,深入全市12个县市区,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察看现场、走访企业和农户等方式,调查了122个乡镇、371个村、1966户,并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征求了100多名市级以上人大代表的意见。在组织开展煤炭产业发展情况调查和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深度调研时,我们从常委会机关和政府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几个调查组,历时两、三个月,在调查研究、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写出了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操作性强的调查报告,得到了市委、市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据此,市政府成立了煤炭工业管理局,建立了地方政府与省属煤炭企业的高层议事机构,加快了煤化工等非煤产业的发展和塌陷地治理,调高了煤炭资源税税额。去年,我们提交的关于赴兄弟市学习人大工作、城市建设和工业经济发展方面的考察报告,市委转发后,在全市引起良好反响。

三、采取多种措施,提高审议质量。举行常委会会议,审议“一府两院”的专题工作报告,是地方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基本形式和主要途径。审议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的整体效果。我们采取多项措施,不断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一是制订制度,加强学习。常委会制定了提高常委会会议质量的办法、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的办法。每次会议前,根据议题的需要,邀请有关学者专家讲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通报常委会机关的调查情况,使常委会组成人员掌握审议的法律武器和事实依据,做到发言言之有物,言之有理。二是改进会议形式,提高工作标准。常委会不断改进会议形式,采取会议开在现场、视察与审议相结合等多种方式,提高审议质量。刚刚召开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就是在对全市重点项

第三篇:关于增强人大常委会监督实效的几点思考[范文]

关于增强人大常委会监督实效的几点思考

加强人大监督,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监督法》的颁布实施,对于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具有重大的意义。各级人大常委会应从围绕中心、立足发展、服务大局的高度,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权,切实加强人大监督,着力增强监督实效。就此,笔者就如何增强人大监督实效浅谈几点意见。

一、强化三种意识,夯实监督工作基础。

一要强化中心意识,认真选择监督课题,把握适于监督的正确方向。发展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地方人大常委会开展工作监督要紧密围绕全面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这个中心,坚持以重点带全面、以核心促全局、以主线立根本,抓住战略性、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问题来监督。具体而言,就是要围绕本行政区域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抓住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中的重大事项加大监督力度,推动经济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就是要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纳入工作监督重点,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就是要围绕“一府两院”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开展工作,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等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工作监督,确保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贯彻实施,维护法律权威。二要强化主体意识,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打造善于监督的过硬队伍。重点要在优化常委会组成人员年龄结构和专业结构上着力,在选配常委会组成人员时要合理搭配成员年龄结构,形成优势互补,提高常委会的决策能力。要立足于增强议政能力、提高议事质量,着力选配一些懂经济、懂管理、懂科技、懂法律等方面的专家型人才充实常委会组成人员队伍,优化常委会组成人员专业结构。要着力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专职化水平,从制度上保证常委会专职成员成为主体,并逐步创造条件实现常委会组成人员专职化,使常委会更能有效地行使法定职权。要根据各工委的工作特点,有针对性安排工委工作人员和配备一些精通经济管理、法律法规、部门业务的人大代表担任工委委员,以充实工委力量,提高工委的工作水平。要坚持把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年龄结构优的干部选拔到人大工作岗位上来,着力提高人大工作人员整体素质。要把人大干部提拔交流作为自身建设的重点,积极协调同级党委把表现突出的优秀人大干部推荐到各级党政部门担任更高职务,努力构筑进得来、用得上、出得好的良性互动机制。三要强化法治意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构筑利于监督的良好氛围。人大监督法律性、专业性、程序性强,要提高监督工作实效,必须注重抓好监督制度的建立完善,确保工作运转协调、保障得力、规范有序。从当前来看,重点要建立健全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主任会议议事规则、预算审查监督办法、部门工作评议办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审议意见交办等制度。通过建立完善制度,确保人大监督工作从选定监督课题起到办理落实止的每个环节都能实现积极有效的监督,防止出现工作走过场、监督流形式、办理在应付、落实打折扣的现象,切实提高监督权威、增强监督实效。

二、把握三个重点,增强监督工作实效。

一要深入开展调研,增强监督的针对性。要根据监督计划,制定好专项调研工作方案,明-1-

确调研方法、步骤、时间和具体要求,并严格按照程序组织实施。通过地方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规范有序来促进“一府两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提高人大监督工作的影响力。要高度重视调研队伍的组建,除了人大机关相关委室工作人员外,还应根据调研课题的需要从人大代表中邀请一些专业人士参加,必要时要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派人参与,把熟悉情况、了解业务的人员充实到调研队伍中来,力保调研实效。在调研中,要采取上下联动、点面结合、好差结合、明查与暗访结合、听取汇报与实地察看结合、查阅资料与走访群众结合等方式,深入开展调研,广泛收集资料。在此基础上,去伪存真、去粗取精,挖掘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的建议,为常委会审议打好基础。二要认真进行审议,增强监督的实效性。要严格按《监督法》规定,在常委会会议召开七日前将需审议的相关专项报告印发给常委会组成人员,以便常委会组成人员有更多的时间了解报告内容、熟悉审议事项。同时,在寄送专项报告时相应附送审议意见表,便于更准确、及时地收集审议意见。要紧密结合人大常委会的审议事项,对常委会组成人员参会管理、列席人员参会要求、会议审议发言和列席人员发言等作出规定,实行中心发言与补充发言相结合,鼓励常委会组成人员畅所欲言,客观、公正地反映情况、提出意见,确保会议审议更富有说服力和影响力,最大程度地体现集体意志和智慧,提高常委会的审议质量。对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要认真进行整理,科学归纳,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审议意见初稿,提交主任会议审议,确保审议意见的质量。三要加强跟踪督办,增强监督的权威性。审议意见办理效果的好坏直接影响监督实效,地方人大常委会要认真抓好审议意见的办理,切实做到事必议、议必行、行必果。对审议意见的办理,常委会要加强与“一府两院”联系沟通,及时了解办理情况,发现办理中存在的问题,帮助协调解决一些实际困难,促进审议意见更好地落实。要强化跟踪督办措施,采取主任会议听汇报、进行专项检查或督查、组织代表视察办理情况等方式,跟踪督促承办单位落实审议意见,确保办量效果。要强化审议意见的法律地位,在常委会听取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时采取表决制,增强审议意见的权威性,从根本上改变“对文对文”等敷衍办理审议意见的不良现象。与此同时,要善于借助审计、舆论、纪检监察等力量抓审议意见的办理,以人大监督为主体,其它监督相配合,优势互补,相互依存,共同促进监督工作,提高人大监督实效。

三、理顺三种关系,提高监督工作水平。

一要正确处理党的领导与依法监督的关系。坚持党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是中国历史的必然选择。在党的领导下依法行使监督权,是地方人大常委会必须遵循的一条政治原则。地方人大常委会在积极争取同级党委加强对人大监督工作领导的同时,更要正确把握党的方针和决策,深刻领会党的意志和意图,充分利用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深入开展工作监督。对在监督前、监督中和监督后发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同级党组织请示汇报并提出决策建议,致力确保党的执政理念和相关政策得到顺利落实。二要正确处理依法监督与加强支持的关系。要正确理解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两院”的关系,坚持寓监督于支持之中,共同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地方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两院”都是在党的领导下的国家机关,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国家和地方全局的、长远的、重大的问题,“一府两院”在人大常委会监督下独立行使行政权、审判权和检察权,四者虽然分工不同、职能不同,但

其工作的基本出发点和目标都是一致的。因此,人大常委会在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对“一府两院”工作进行监督的同时,要充分体谅、理解和支持“一府两院”的工作,积极帮助“一府两院”协调解决履职中遇到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合情、合理、合适地指出问题、提出建议,力求做到“参与不干预、到位不越位、支持不盲从、监督不挑剔、保护不庇护”,协调配合推进工作,切实增强监督实效。三要正确处理依法监督与接受监督的关系。地方人大常委会代议机关的性质决定了人大常委会依法开展监督工作的同时,同样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人大常委会要努力提高监督工作的透明度,积极拓展接受群众监督的渠道和方式,促进权力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良性互动,务求人大监督更多地赢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支持,在自觉接受监督中促进依法监督,提高人大工作的影响力。

第四篇:城南市人大常委会贯彻实施监督法工作方案

城南市人大常委会贯彻实施监督法工作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将于202_年1月1日起施行。为确保监督法得到全面、正确、有效的施行,参照《全国人大机关贯彻实施监督法若干意见》和《福建省人大机关贯彻实施监督法工作方案》,结合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的要求

贯彻实

施监督法,目的是使各级人大常委会更好地依法行使监督职权,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好局面,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贯彻实施监督法,要明确把握实施监督法的基本要领:一是人大监督,包括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是宪法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人大监督的目的,在于确保宪法和法律得到正确实施,确保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正确行使,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二是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与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虽然职责分工不同,但目标完全一致,都在党的领导下依法履行职责、协调一致开展工作。人大依法对一府两院进行监督,既是一种制约,又是支持和促进,必须把监督与支持有效结合、有机统一起来。三是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职权由常委会依法集体行使。常委会机关是常委会的集体参谋、服务班子,在贯彻实施监督法中,要为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开展监督工作当好参谋助手,提供服务保障。

贯彻实施监督法,要明确人大常委会开展经常性监督的主要内容。监督法规定了各级人大常委会七个方面的监督职责,其中人大常委会的经常性监督有四个方面,即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组织执法检查;进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监督法对以上四个方面监督的内容、程序和要求都作了具体规定。

贯彻实施监督法,要明确人大常委会机关的重要职责。常委会机关作为常委会的集体参谋班子和集体服务班子,在常委会实施监督法中负有极为重要的责任。机关各委室在监督法的实施中,要明确自己的职责,负起责任,在“一盘棋”的原则下充分发挥各自的应有作用,为常委会正确行使监督权,规范有序地做好各项工作当好参谋,搞好服务。

二、工作部署

为了把监督法贯彻好、实施好,常委会机关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要做好以下5个方面工作:

1、认真学习党中央关于加强人大监督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

要组织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党中央关于加强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胡锦涛总书记、吴邦国委员长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王兆国、盛华仁副委员长关于贯彻实施监督法的讲话精神,逐章逐条地学习监督法,从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高度,领会监督法的精神实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统一到监督法的各项规定上来。

2、抓好监督法的学习培训。

计划安排如下:

(1)在11月底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结束时举办监督法辅导讲座,组织机关全体人员参加讲座学习;

(2)在202_年第二季度举办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机关处级和科级干部学习贯彻监督法专题培训班;

(3)机关各委室在举办市、县人大工作对口座谈会、进行业务培训时,要把学习贯彻监督法作为一项重要内容;

(4)在202_年第二季度召开全市人大主任工作(德化)座谈会,研讨交流贯彻实施监督法的思路、做法和经验;

(5)组织撰写论文,参加202_年上半年在江西省九江市召开的全国二十城市人大工作座谈会第二轮第二十五次会议交流。

学习培训应采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统一推荐的教材。办公室负责学习培训工作,研究室和有关委予以配合。

3、全面梳理有关规范性文件和工作制度。

抓紧时间,集中精力,为常委会正确实施监督法做好充分准备,全面梳理涉及监督职权行使的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和工作制度,对符合监督法规定的要加以深化和细化,推动工作深入开展;对与监督法规定和精神不一致的要及时做出调整,认真加以规范,实现平稳过渡。请各委室(科)按以下分工,各负其责,对常委会有关规范性文件和工作制度予以认真“过滤”,于202_年第一季度向主任会议提出建议意见。具体分工:

(1)人事代表委负责《城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工作的意见》(城人大[202_]4号)

(2)人事代表委负责《城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人事任免的暂行规定》(城人大[202_]19号)、《城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述职的暂行规定》(城人大办[1994]40号),办公室人事科予以配合(3)财经委负责《城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决定》(城人大办[202_]63号)

(4)内司委

第五篇:城南市人大常委会贯彻实施监督法工作方案

城南市人大常委会贯彻实施监督法工作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将于202_年1月1日起施行。为确保监督法得到全面、正确、有效的施行,参照《全国人大机关贯彻实施监督法若干意见》和《福建省人大机关贯彻实施监督法工作方案》,结合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的要求

贯彻实施监督法,目的是使各级人大常委会更好地依法行使监督职权,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好局面,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贯彻实施监督法,要明确把握实施监督法的基本要领:一是人大监督,包括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是宪法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人大监督的目的,在于确保宪法和法律得到正确实施,确保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正确行使,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二是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与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虽然职责分工不同,但目标完全一致,都在党的领导下依法履行职责、协调一致开展工作。人大依法对一府两院进行监督,既是一种制约,又是支持和促进,必须把监督与支持有效结合、有机统一起来。三是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职权由常委会依法集体行使。常委会机关是常委会的集体参谋、服务班子,在贯彻实施监督法中,要为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开展监督工作当好参谋助手,提供服务保障。

贯彻实施监督法,要明确人大常委会开展经常性监督的主要内容。监督法规定了各级人大常委会七个方面的监督职责,其中人大常委会的经常性监督有四个方面,即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组织执法检查;进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监督法对以上四个方面监督的内容、程序和要求都作了具体规定。

贯彻实施监督法,要明确人大常委会机关的重要职责。常委会机关作为常委会的集体参谋班子和集体服务班子,在常委会实施监督法中负有极为重要的责任。机关各委室在监督法的实施中,要明确自己的职责,负起责任,在“一盘棋”的原则下充分发挥各自的应有作用,为常委会正确行使监督权,规范有序地做好各项工作当好参谋,搞好服务。

二、工作部署

为了把监督法贯彻好、实施好,常委会机关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要做好以下5个方面工作:

1、认真学习党中央关于加强人大监督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

要组织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党中央关于加强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胡锦涛总书记、吴邦国委员长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王兆国、盛华仁副委员长关于贯彻实施监督法的讲话精神,逐章逐条地学习监督法,从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高度,领会监督法的精神实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统一到监督法的各项规定上来。

2、抓好监督法的学习培训。

计划安排如下:

(1)在11月底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结束时举办监督法辅导讲座,组织机关全体人员参加讲座学习;

(2)在202_年第二季度举办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机关处级和科级干部学习贯彻监督法专题培训班;

(3)机关各委室在举办市、县人大工作对口座谈会、进行业务培训时,要把学习贯彻监督法作为一项重要内容;

(4)在202_年第二季度召开全市人大主任工作(德化)座谈会,研讨交流贯彻实施监督法的思路、做法和经验;

(5)组织撰写论文,参加202_年上半年在江西省九江市召开的全国二十城市人大工作座谈会第二轮第二十五次会议交流。

学习培训应采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统一推荐的教材。办公室负责学习培训工作,研究室和有关委予以配合。

3、全面梳理有关规范性文件和工作制度。

抓紧时间,集中精力,为常委会正确实施监督法做好充分准备,全面梳理涉及监督职权行使的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和工作制度,对符合监督法规定的要加以深化和细化,推动工作深入开展;对与监督法规定和精神不一致的要及时做出调整,认真加以规范,实现平稳过渡。请各委室(科)按以下分工,各负其责,对常委会有关规范性文件和工作制度予以认真“过滤”,于202_年第一季度向主任会议提出建议意见。具体分工:

(1)人事代表委负责《城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工作的意见》(城人大[202_]4号)

(2)人事代表委负责《城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人事任免的暂行规定》(城人大[202_]19号)、《城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述职的暂行规定》(城人大办[1994]40号),办公室人事科予以配合(3)财经委负责《城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决定》(城人大办[202_]63号)

(4)内司委负责《城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监督司法机关办理案件的暂行规定》(城人大[202_]2号)

(5)环城委负责

《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监督的决定》(城人大[202_]11号)

(6)办公室、研究室负责《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城人大[202_]2号)

(7)研究室负责《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暂行规定》(城人大[202_]35号),办公室和各委予以配合。

(8)办公室负责《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城人大办[202_]11号)

(9)办公室信访科负责《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领导约访群众制度》(城人大办[202_]14号)

(10)办公室信访科负责《城南市人大常委会贯彻〈福建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信访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城人大办[202_]62号)

(11)办公室信访科负责《城南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制度》、《城南市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两院”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城人大办[202_]17号)

4、加强学习贯彻监督法的宣传报道工作。

要牢牢把握人大新闻宣传工作的正确方向,做好人大监督工作情况的宣传报道工作,为监督法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研究室要与宣传部门、新闻单位密切配合,相互协调,经常通气,及时提供人大监督工作新闻采访线索和必要的文件资料,安排记者参加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活动,为新闻采访提供方便。《城南人大》要安排栏目、组织策划,着重宣传介绍各级人大常委会贯彻监督法、行使监督权的好经验、好做法、好事例。

5、加强指导检查,保证监督法落实到位。各委室要经常联系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加强对口业务工作的指导检查。积极配合做好省人大常委会实施监督法办法的立法调研工作,迎接明年下半年省人大机关对学习贯彻监督法情况的调研检查。

三、职责分工

贯彻实施监督法,需要机关各委室改进工作方法和作风,明确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地开展工作。

1、精心选择监督议题和组织实施。

监督法规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组织执法检查要选择若干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有计划、有准备地进行。议题要根据六个途径反映的问题来确定。机关各委室(科)要广泛听取和综合分析来自各个途径的反映,提出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组织执法检查的议题建议,确保议题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

(1)常委会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由有关委员会负责汇总整理。

(2)市人大代表对一府两院工作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集中反映的问题,由人事代表委负责汇总整理。

(3)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比较集中的问题,由办公室负责汇总整理。

(4)常委会各委和研究室在调查研究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由进行该项调查研究的委(室)负责汇总整理。

(5)人民来信来访集中反映的问题,由办公室信访科负责汇总整理。

(6)社会普遍关注的其他问题,由研究室根据媒体报道分析归纳、汇总整理,《城南人大》编辑部予以配合。

对上述六个途径反映的问题汇总整理后,有关委室(科)要在每年11月上旬提出下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组织执法检查的议题建议。议题建议既要有情况反映,又要有综合分析,还要阐述提出议题建议的理由。议题建议提出后,办公室经过综合平衡,提出下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组织执法检查的计划方案,报秘书长办公会议讨论后,提请12月召开的主任会议审议通过。

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一个月前,有关委室须提出对该项工作组织视察或专题调研的建议和工作方案,并在主任会议上作汇报;各方面对该项工作的意见,由办公室及时汇总反馈给一府两院。同时,有关委室还须形成对专项工作报告的初审意见稿,征求常委会分管副主任的意见后呈报常委会主任,并在常委会会议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时提出。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的一个月前,有关委员会须提出执法检查的工作方案,并在主任会议上作汇报。执法检查结束十天内,应形成执法检查报告初稿,由分管副主任召集执法检查组人员座谈,交流汇总执法检查工作情况,修改充实执法检查报告。

2、认真整理和分送《审议意见》,抓好督促整改工作。

常委会组成人员、列席常委会会议的代表和有关人员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决算草案报告,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计工作报告、执法检查报告提出的意见、建议,由办公室和有关委员会按照综合整理、突出重点的要求,负责归纳整理,形成《审议意见》初稿。归纳整理意见和建议,要努力做到真实、全面、准确、鲜明。不同意见要如实反映,供一府两院研究整改时参考。《审议意见》初稿形成后送秘书长审核,并报常委会主任和分管副主任审定。办公室将审定的《审议意见》连同有关报告送一府两院研究处理,并报市委领导和有关部门参阅。

《审议意见》及有关报告送一府两院及其有关部门后,有关委室要按照制度规定,督促有关方面落实整改建议,改进相关工作,防止重监督检查轻督促整改、听取和审议报告之后不了了之的现象。在一府两院向常委会提出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前,有关委室要进一步了解情况,提出有关意见,并在常委会正式收到一府两院提出的研究处理情况报告时,向主任会议提出是否由常委会作出决议、或组织跟

踪检查等建议意见。一府两院的研究处理情况报告,由办公室报秘书长批准后印发常委会组成人员。

3、加强沟通协调工作。

为常委会实施监督法提供参谋、服务,涉及到机关内部各委室(科),也涉及到外部有关部门。为使各方面和谐一致、协调配合地开展工作,各委室(科)必须在各个环节上加强相互沟通和协调。凡是需要与外部沟通的事项,事前应在机关内部进行沟通,形成一致意见。机关各委室(科)在与外部沟通时,要力求做到以下几点:

(1)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组织执法检查的计划方案初步拟订后,各委室主要负责人要与一府两院及其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听取他们的意见。一府两院依法要求报告专项工作的,要尽量予以安排。

(2)在准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组织执法检查时,有关委员会要认真听取一府两院有关部门的意见。执法检查可请有关方面参与。务求审议和检查所反映的问题客观全面、符合实际,提出的建议针对性强、切实可行。批评、建议要从维护大局和人民群众利益出发。

(3)在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报告初稿完成后,有关委员会要与一府两院有关部门及时沟通,交换意见,认真修改完善,力求在重大问题上形成共识。

(4)在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报告时,办公室要提前与一府两院及其有关部门联系,请他们安排有关负责同志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4、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

做好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报送备案工作,有利于确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和尊严。根据《福建省权力机关、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从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并抄送省人民政府。这项工作由办公室具体负责。县(市、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从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并抄送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从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报市人大常委会和省人民政府备案。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管理工作,以及对市人民政府提请常委会决定处理的同规章相抵触的县(市、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的工作,由内司委负责,有关委室予以配合。经审查确认为不适当的规范性文件,由内司委提出责令其自行改正或依法予以撤销的建议,由常委会作出处理决定。

5、做好通报和公布工作。

根据监督法的规定,对于应当印发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向人大代表通报、向社会公布的事项,按照以下分工,明确责任。

(1)根据监督法第八条、二十三条的规定,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组织执法检查的计划,经主任会议通过后,印发常委会组成人员并向社会公布。这项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经秘书长批准后执行。

(2)根据监督法第十四条、二十条、二十七条的规定,常委会听取的专项工作报告、计划执行情况报告、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计工作报告、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一府两院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或者执行决议情况的报告,向本级人大代表通报。人事代表委负责向代表通报的工作,通报可采用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通报内容由人事代表委提出,征得有关委员会同意,经常委会分管副主任批准后发送。

(3)根据监督法第十四条、二十条、二十七条的规定,常委会听取的专项工作报告、计划执行情况报告、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计工作报告、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一府两院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或者执行决议情况的报告,向社会公布。公布的内容和形式由有关委员会提出,经常委会分管副主任或秘书长同意后执行。

向社会公布可采取在《城南人大》、《城南人大网》和其他媒体上公开报道,召开新闻发布会或记者招待会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公布的具体工作由研究室负责,经研究室主任或分管新闻宣传工作副秘书长批准后实施。

四、实施保障

1、自觉接受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在贯彻实施监督法过程中,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对监督法贯彻实施中的重大情况、重要问题要及时向常委会党组请示报告。常委会机关共产党员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学习贯彻监督法,为常委会行使监督权提供更好服务,确保党中央关于加强人大监督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得到落实。

2、加强机关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参谋服务水平。常委会机关必须认真贯彻中发[202_]9号和x委发[202_]16号、[202_]10号以及x委发[202_]3号文件精神,加强机关思想、作风和制度建设,增强机关干部自身素质,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3、适应需要,拟增设规范性文件备案科建制。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是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常委会机关要通过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加强法律监督,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建议在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委内增设规范性文件备案科,配备工作人员。

为常委会实施监督法当好参谋、做好服务,是一项工作量大、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各委室和机关全体人员必须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周密筹划,细致安排,精心组织,一丝不苟,确保常委会的各项监督工作依法顺利进行。

人大常委会贯彻实施监督法增强监督实效(精)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