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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信访调处 构建和谐农村
编辑:红叶飘零 识别码:21-500899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6-02 10:08:01 来源:网络

第一篇:加强信访调处 构建和谐农村

加强信访调处 构建和谐农村——如何加大信访工作力度,减少信访老户、缠访

户、设法上访户有关问题研究

如何加大信访工作力度,减少信访老户、缠访户、设法上访户有关问题研究

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维护和实现群众民主权利的重要手段。做好信访工作对于保持党的先进性、稳固党的执政基础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对于增进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推动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通济镇信访工作的基本情况

今年1至6月份,通济镇信访办共接待群众来访31批(次)168人(次),同比分别下降了26%和20%。其中:集体访7批(次)、137人(次),同比分别下降了41%和16%个人访31人次,同比下降了34%。热线电话3个,同比下降了50%来信2件同比下降了100%,无群体上访事件发生。到市级部门上访的群众7批17人次,其中,集体访两批11人次,重复访1批1人次,主要涉及城乡建设、政法等六大类。信访工作整体成下降趋势,但信访不稳定因素依然存在。

(一)群众信访的主要特点

一是重复上访。有的上访群众初访时没有完全反映出自己的要求或就相同的问题不断上访。如麻柳村刘慧珍儿子童万汉问题。这类问题约占信访总量的20%。二是情绪比较对立。上访群众要求解决问题的心情迫切,部分上访群众情绪激烈。如前期在筒西村发生的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刑事案件问题。这类问题约占信访总量的15%。三是上访方式改变。部分上访群众认为亲自访和集体访才能解决问题,更多地采取亲自访或有组织的集体访。如黄村周忠德等人的上访问题。这类问题约占信访总量的45%。其他类的占20%。

(二)群众信访的热点问题

一是企业、单位或个人拖欠问题突出。停产和半停产企业拖欠职工工资、政府拖欠村民征地款(彭白路)、个人肇事拖欠赔付款等问题较为突出,引发群众不断上访。二是土地纠纷问题尖锐。按照山区的习惯,“生不添、死不减”,许多老百姓无地耕种,为了生活,要求调整土地的愿望加剧。三是项目建设和征地拆迁安置问题集中。随着亚泥项目征地拆迁和新区建设,群众因集体资产分配、补偿、基础配套问题上访增多。

(三)群众信访的主要原因

一是群众维权意识增强。二是群众对政策理解不全面。部分群众法制观念淡薄,盲目提出过高和不合理要求,有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想法。三是有的干部工作作风不扎实。工作不到位,政策不落实,工作方法简单,不能做好思想疏导和化解矛盾工作。

二、通济镇信访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把信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一是镇领导亲自抓信访工作。今年,镇领导接访近30余批次、接待上访群众近150人次,为信访工作的开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二是村(社区)、辖区各部门领导认真抓好落实,将信访稳定纳入村(社区)、辖区各部门党建、公共服务、本地文化、地方稳定的“四位一体”村级建设当中。三是镇财政投入资金。解决了一批信访问题。

(二)健全制度,完善信访工作机制

一是信访工作职责明确。完善了领导接待日制度,信访接访、办信、办案和信息预测预报制度,力求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二是领导包案责任落实。实行了镇领导和村(社区)、辖区各部门领导包案责任制。成立了由镇分管领导为组长的解决突出信访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和督查小组,抓好重点案件的处理工作,办一件,算一件,了一件。三是预报预测及时准确。坚持村(社区)、辖区各部门每周排查一次,镇信访办每月排查一次。分析动态,制定对策,就地化解。

(三)落实责任,加强信访组织机构建设

一是加强信访信息化建设。镇信访办每月对排查的问题进行专项梳理,并对处理过的问题全面跟踪,定期走访,力争从思想上化解矛盾。二是加强信访队伍建设。村(社区)、辖区各部门普遍配齐配强了信访干部,设置了信访代理员。镇信访办印制了“信访工作文件汇编”,对信访干部进行了业务培训,强化了信访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三是改善信访工作条件。镇政府设立专门的信访办公室和矛盾纠纷调处办公室,增设了市领导接访室和上访群众候访室,配备了市领导信箱和镇书记信箱。

三、信访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信访问题的督办力度不大,在具体处理上指导不够;二是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回访工作还有差距;三是对一些历史性遗留问题解决的力度不够,许多问题仍久拖不决;四是对一些涉及资金量大的问题仍然难以解决,需要多部门的配合和支持。

四、关于对加大信访工作力度,减少信访老户、缠访户、设法上访户有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按照党的十六届全会精神,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工作要求,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责任制,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积极依法合理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依法信访,规范信访。

(一)落实信访工作责任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实施意见》,要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明确信访工作责任,坚持归口办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属事、属人、属地原则解决信访问题,属事单位解决具体问题,属人单位做好思想工作,属地单位做好监控工作。认真落实初信初访首办责任制,提高一次性化解率,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加大责任追究的力度,对由于信访问题造成一定影响或不良后果的村(社区)、辖区部门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其他信访工作责任人追究责任,实行信访工作一票否决制。

(二)坚持信访工作制度

如:领导接待日制度、接访制度、办信制度、办案制度、包案制度、信息预测预报制度等。村(社区)领导每周接访,片区领导每月轮流驻村办公,切实解决群众的信访问题。对重大上访事件,村(社区)、辖区部门有关领导必须尽快赶到现场,亲自接待处理。村(社区)、辖区部门领导对重点案件包案,要解决一案,息访一案。市、镇信访办要加大对信访案件的督办力度,力争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镇领导包案、到市以上集体访和到省以上个人访的案件、市领导接待处理的案件、以及其他重要的信访案件,都要立案进行处理,进行检查、督办,及时通报解决落实情况。

(三)做好超前化解工作

坚持以“经济上解困、生活上解忧、精神上解闷”为服务宗旨,进一步完善市、镇、村(社区)、辖区各部门四级信访网络,定期和不定期进行社会矛盾排查,抓好预测预报工作,不断挖掘影响社会稳定的深层次问题,及时就地解决问题,控制形成上访行为。

(四)提高依法处理水平

在加大信访问题的源头治理力度,预防和减少信访事件发生的同时,提高依法处理信访问题的水平,把群众信访引导到法制化轨道上来。充分尊重并确保群众信访权利依法得以实现,杜绝无视上访人权利现象。规范和公开处理信访事项的程序,实行信访案件听证办法,对信访特别案例召开“坝坝会”,群众参与,现场办公,于办于教。规范信访秩序,引导群众依法信访,可依照法律解决的问题,引导群众走法律渠道。建立为上访人服务的法律援助机构,对需要法律帮助的特困上访群众进行法律援助,共同抓好社会稳定工作。

(五)加强信访队伍建设

信访干部要努力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信访业务及相关的法律知识,做到政治坚定、作风正派、廉洁奉公、业务过硬,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提高处理突发事件和疑难问题的能力。

第二篇:坚持以人为本 构建和谐信访

坚持以人为本 构建和谐信访——学习科学发展观的心得体会

近年来,集体访和群体性突发事件时有发生。仅2008年市信访局接待群众集体访170批3605人。这些集体访和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具体诱因各不相同,但深层次原因大同小异。比如经常发生在市委、市政府办公场所非法聚集的事件,虽然各有其复杂的原因,却明显表现出一个共同特点,就是有关领导没有协调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没有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对群众的呼声和疾苦臵若罔闻,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麻木不仁,导致群众怨气越积越深,社会矛盾越来越激化,有的甚至被社会黑恶势力所利用,最终酿成严重的集体访和群体性突发事件。

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我们必须认真研究解决的重大政治课题。现在既是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社会矛盾的集中凸显期。人民内部矛盾是在人民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矛盾,处理得好,可以增强人民的团结;处理不好,矛盾就会激化,小事就会变成大事,甚至酿成乱子。当前,容易引发人民群众怨气的热点、难点问题还比较多,在一些地区表现得还比较突出,比如:土地征用出让后失地农民的生活问题,企业改制后下岗职工的就业和保障问题,老城改造、城镇化建设中房屋拆迁居民的经济补偿问题,以及环境污染影响群众身心健康问题等等。面对这些复杂的社会问题,我们要注意正确区分不同性质的矛盾,妥善协调好方方面面的利益关系,尤其要审慎处理涉及大多数群众利益的问题,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

怨气宜解不宜积。人民群众的怨气并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也不是一天两天、一件两件小事形成的;有些事件虽然看似偶然,但背后有其发展的必然性,正所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其所以如此,是因为确有极少数庸官、懒官对人民群众的利益漠不关心,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视而不见、见而不闻、闻而不办、办而不力,对找上门来的群众躲闪回避,敷衍塞责,从而引发人民群众的不满情绪。可见,化解群众的积怨,从根本上说,是对待人民群众的态度问题、感情问题。各级领导干部要更好地团结和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胜利,就必须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

化解群众怨气,首先要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情谊,切实解决群众的难题。能不能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解决好,是检验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工作能力的试金石。解决群众的问题,既要有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和深厚的感情,又要有善于倾听民声和勇于回应民声的态度,还要有解决矛盾的能力和水平。群众反映的问题往往是具体的,解决起来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因时、因事、因地而异,有的要逐步解决,有的应该特事特办、急事快办,有些问题一时半会儿解决不了,也要向群众说清楚,求得群众的理解。人民群众是通情达理的,只要我们从群众最渴盼解决、最不满意的事情做起,就没有化解不了的怨气,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

化解群众怨气,关键是要让群众有地方讲话,决不能回避矛盾、敷衍群众。因此,经常、及时的沟通极为重要。要使政府与群众的沟通制度化、经常化,使群众合理合法表达诉求的渠道更加畅通,更加便捷。与其“截访”不如“接访”,与其“受访”不如“下访”。要通过经常的沟通和及时的处理,防止怨气积少成多,矛盾不断加剧,个体事件演变为群体事件,简单事件演变为复杂事件,良性事件演变为恶性事件。

第三篇:服务农村构建和谐

服务农村构建和谐

怀着对农村工作的无比热爱,怀着对美好明天的无限憧憬,我们选择了基层农村这片热土,选择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我们的选择是崇高的,但我们将面临的是更艰巨的挑战,更坚难的付出。农村工作复杂而烦琐,是集文与武的双选之地,更是机遇与挑战的并存之地,是站在全新的高度重新审视自己,也是一个真正用实践检验自己的最好平台。天将降大任于吾等,又岂能畏惧其艰辛?

新的单位,新的环境,新的挑战,新的机遇,我们用足够的信心和勇气面对未来所给予的一切。在全面小康村创建的关键之年,我们用实事求是的态度学以致用,我们以十二分的热情投入到创建小康村的工作中去,清理河塘、清除垃圾、整治环境、改善农村生活质量,到处能看到我们的身影,到处可以听到我们的声音。哪里需要我们就第一时间去往哪里,边学习边锻炼,发挥自己的创造力,时刻以与时俱进的方针指导自己的工作,为决胜小康做出应有的贡献!

宝刀锋自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我们是跨时代的青年,就应当有跨时代的观念,将有限的学识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只有经历了最艰苦的历练,才能让我们有更新的观念、更高的素质、更强的能力、更好的作风,也才能让我们为群众所公认,真正体现自身的价值,为农村工作奉献一份力量。

第四篇:和谐农村金融体制构建

和谐农村金融体制构建:国际经验及中国的路径选择(上)

日期:2006-07-1来源: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离不开农村金融的支持。自1996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以来,我国农村金融发生了很大的变革,但是由于体制性深层次问题尚未得到解决,农村金融仍然滞后并阻碍着农村经济发展的步伐。因此,进一步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构建和谐农村金融体制,已成为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重要方面。

一、农村金融体制研究最新进展:理论综述

国际上关于发展中国家的农村金融的研究,早期是建立在金融深化和金融抑制理论基础上。这一理论的奠基人是美国斯坦福大学经济学教授爱德华S·肖和罗纳德I·麦金农,他们在1973年先后出版的《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深化》和《经济发展中的货币与资本》中较系统地阐述了金融深,化理论。他们认为,人为地压低利率、汇率,使二者不能真实地反映资金和外汇的供求,而政府又不能有效地控制通货膨胀,造成金融和经济发展的恶性循环;金融制度的落后阻碍经济发展,而经济停滞或落后又制约着金融制度的发展。要解除“金融抑制”,就必须“金融深化”,减少政府对金融的过多干预,利用市场调动人们储蓄与投资的积极性。其途径是放松对利率和汇率的管制,放宽对金融体系和市场的限制,使民间金融机构也能适应对金融服务需求的增长和发展,金融和经济发展之间形成良性循环局面。20世纪80年代出现的农村金融市场理论正是建立在金融深化理论的基础之上,其理论认为,农村金融资金的缺乏,并不是因为农民没有储蓄能力,而是由于农村金融体系中不合理的金融安排,如政府管制、利率控制等,抑制了其发展。其主要政策主张就是要发挥金融市场作用,减少政府干预,实现利率市场化,实现农村储蓄和资金供求的平衡;取消专项特定目标贷款制度,适当发展非正规金融市场等。

20世纪90年代出现的不完全竞争市场理论为农村金融的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该理论通过对一系列金融危机的研究和认识,得出了市场机制并不是万能的,对于稳定金融市场来说,合理的政府干预也是必要的等一系列结论。不完全竞争市场的代表人物斯蒂格利茨认为,由于存在市场失效的因素,政府在农村金融市场中的作用十分重要,但政府也不能取代市场,而应成为市场的有益补充。政府对金融市场监管应采取间接调控机制,并依据一定的原则确立监管的范围和标准。农村金融市场亦不是一个完全竞争的市场,尤其是放款一方(金融机构)对于借款人的情况根本无法充分掌握,再加上农村的特殊情况,金融机构很难控制农村系统风险,如果完全按照市场机制就可能无法培育出一个农村社会所需要的金融市场,为此,有必要采用诸如政府适当介入金融市场以及借款人的组织化等非市场措施。

近年来,一些学者通过对发展中国家农村金融的研究,提出许多有益的建议。如日本的速水佑次郎、美国的弗农·拉坦指出,农村信贷补贴最明显的后果便是信用需求的夸大和信贷有价证券购买力的损失,信贷补贴也导致了金融市场的政治化以及信贷在少数人手上的集中,并常常导致信贷机构活力的衰退。印度的苏布拉塔·加塔克、肯·英格森特的研究表明,发展中国家正规的农村金融机构营业活动的正规性、乡村银行数量的不足以及营运成本数额等使其一般不会把农民视为有信誉的顾客等,致使其没有取得较大的进步,由此得出在发展中国家构建多层次农村金融体制的重要性。

我国学术界针对我国农村金融体制存在的问题和推进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及对策进行分析,并提出一系列有价值的观点。

林毅夫(2000)在一项研究中指出,在一些农村地区观察到的信贷短缺可能是由于区域的不平衡、缺乏资金的横向流动、对机构农业信贷的总体限制以及非正式信贷市场发育不足造成的,我国农村金融体制性矛盾显得尤为突出。

彭川西(2003)将我国农村金融体制存在的问题归纳为五个方面,一是农业经济结构的优化与信贷结构调整的滞后;二是农业产业化与金融专业化相矛盾;三是农产品市场与金融市场发展不对称;四是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与金融服务体系存在差距;五是对农业的政策支持与对农村金融的政策支持相互脱节等。

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白钦先(2004)指出,单一性的、部门性的、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思路是不恰当的和有害的,因此,呼吁中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战略性重构、重组和重建,以实现“三农”发展对金融服务的总需求与农村金融服务总供给相协调、相匹配。

韩俊(2003)通过对农村金融体制分析,认为我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重点应在于,一是彻底解决农村信用社普遍存在的所有权不清晰,法人治理机构不完善,管理水平低以及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和内部人控制等问题;二是通过加强对金融中介的监管、放松利率管制等措施,创造一个促进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的有利环境;三是重新对农村金融机构进行功能定位和调整,建立一个更完善更有活力的真正为“三农”服务的农村金融体系。

二、国外农村金融体制经验借鉴

相对于我国农村金融体制建设而言,国外许多国家,尤其是一些发达国家,普遍建立比较完备的农村金融体制,很好地支持农村和农业经济的发展,类比国外农村金融体制建设的特点,为我国构建和谐农村金融体制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和参考。

美国是世界上农业最发达国家,这与其完备的农村金融体制密不可分。美国现行农村金融格局是伴随着美国国民经济、特别是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变革逐步建立和完善起来的。在20世纪以前,美国没有专门的农村金融机构,农业信贷资金几乎全部由商业机构和个人提供。随着农业市场化程度的迅速提高,农业发展对信贷的需求越来越强烈,而商业金融机构及个人的贷款由于数量少、成本高,已无法为农业提供充裕的资金,同时,城市工业的迅速发展,积累了大量资本,这些资本急于在农村寻求出路,正是在这种宏观背景下,美国开始着手改革原有的农村金融体系。以1916年创设联邦土地银行为起点,农村金融体制逐步建立和完善起来。1933年建立起生产信贷协会,并在12个农业信贷区设立了12个合作社银行。为了发挥国家对农业发展的扶助作用,政府农贷机构也逐步建立起来。1933年成立商品信贷公司,其任务是对农产品进行价格支持或对农业生产给予经济补贴,借以控制生产,稳定农民收入;为发展农村电力事业、发展农村通讯、缩小农村和城市的差别,1935年成立农村电气化管理局;1946年又成立了专门为贫困农民提供贷款资金的农民家计局;同时,为了促进、帮助农村小企业的发展,维护小企业的利益,在1953年又专门成立了针对小企业提供信贷的小企业管理局。为此,美国完善的农村金融格局基本形成。经过不断的探索和改革,美国目前已经形成了较为合理、规范、有效的农村金融体制。其基本格局是:以私营机构及个人的信贷等农村商业金融为基础,以农村合作金融的农业信贷系统为主导,以政府农贷机构等政策性金融为辅助,形成了包括政府主导型的农村政策性金融体系、农村合作金融体系以及农村商业性金融体系三种体系共同发展的局面。总的来看,美国农村金融制度属于一种复合信用型模式,这种模式具有如下特点:一是提供农业信贷资金的机构中,既有专业的农村金融机构,也有其他类型的金融机构。二是在金融组织体系上,一般是合作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金融机构及商业性金融机构并存。多种金融机构形成了一个分工协作、互相配合的农村金融体系,较好地满足了美国农业和农村发展的资本需要,充分体现出了金融在经济发展中的导向和支持作用。

法国是欧洲的农业大国,农业在国民经济中长期占有重要的地位。法国是设立农村金融体制比较早的国家之一,早在19世纪,法国就颁布了《土地银行法》,开始着手建立农村信贷机构,支持农业的发展。经过一个多世纪的发展,法国农村金融形成了由法国农业信贷银行、互助信贷联合银行、大众银行和法国土地信贷银行组成的农村金融体系。法国农村金融体系属于典型的国家控制式金融模式,其金融机构都是在政府的主导下建立并运行的,金融机构的运行还要受到政府的管理和控制。法国最大的农村金融机构农业信贷银行系统就是一个典型的半官半民性金融组织,其体系是由地方农业信贷互助银行、地区(省)农业信贷互助银行和中央农业信贷银行(法国国家农业信贷银行总行)三个层次组成。该体系是在民间信用合作组织基础上由上而下逐步建立起来的。中央农业信贷银行是会计独立的官方金融机构,是法国信贷银行的法人总代表,也是全国农业信贷互助银行的最高管理机关;而地方和省级银行都是群众性的合作组织,地方农业互助银行由个人成员和集体成员入股组成,地区(省)农业信贷互助银行则是由若干地方农业信贷互助银行组成,它们都要受中央农业信贷银行的领导。这种体制的优点是便于管理,合作金融机构的业务与国家政策结合的很紧,甚至可以说是为政府政策服务的。凡符合国家政策和国家发展规划的项目,都优先给予支持甚至贴息。其缺点是各级信贷互助银行独立性较小,受政府干预大,经营效益较差,国家财政补贴较大。

日本农业发展与中国有许多相似之处,地少人多,自然条件差,具有小农经营的历史传统。二战以后,日本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积极培育农村金融体系,引导资金流向农村,增加农业积累,取得显著成绩。目前日本建立的农村金融体制主要包括合作金融和政府金融两部分,其中民间合作性质的农村金融机构占主体地位,政府的政策性金融机构为重要补充。日本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是农协系统所办的信用事业部,是农协的一个子系统,它是由基层农协的信用组织、都道府县的信用联合会、中央的农林中央金库和全国信联协会三级构成。三级组织均独立核算、自主经营,各级之间也不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日本信用合作体系资金来源主要是吸收农村存款,服务对象主要针对在农协系统内部作为会员的农户和农业团体,不以盈利为目的。日本农村合作金融经过多年的发展,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合作金融体系,主要表现在:一是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政府背景浓厚。信用合作体系在创立初期,政府给予很大的支持,时至今日,日本农村合作金融体系仍带有一定程度的官方色彩。二是体系内的三级组织之间并无行政隶属关系,上级组织主要运用经济手段对下级组织进行指导,整个体系内形成了独立的资金运行系统,保证了合作金融体系的运行效率。三是信用合作体系立足于社区发展,树立为社员服务的理念,金融机构的设立依据立足基层、方便农户、便于管理的原则。四是为了保证合作金融的安全、健康地运行,设立农村信用保险制度、临时性资金调剂的相互援助制度以及存款保险制度、贷款担保制度等制度措施。这种体制将合作金融机构与国家的产业发展和产业政策紧紧联系在一起,服务领域相对固定,信息资源较为充分,贷款决策成功率较高,同时也易于政府对基础行业的扶植,而且各级信用社独立性较强,经营自主权较大。问题则是业务范围狭窄,资金利润薄,靠政府优惠,财政压力大。

从以上国家农村金融体制建设我们可以看出,由于农业生产的特殊性,即农业收入的不确定性、农业投资的长期性、低收益性以及生产的分散性等特点,导致了农村金融的交易成本和资金的使用成本都比较高,正规的商业性金融机构一般不愿意涉足农村金融市场,产生了市场引导的失效。因此,在农村金融体制构建过程中,政府适当干预是必要和有效的。从各国农村金融体制的发展来看,在农村金融体制构建早期政府支持与干预的确起到十分明显的促进作用。但政府干预并不是金融发展的最终目标,随着金融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政府干预只能越来越阻碍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尤其在一些发展中国家,由于宏观经济环境的不稳定、部门性政策倾向以及普遍存在的严重法律和规章性障碍等因素,政府干预成为农村金融发展的瓶颈。所以在许多发展中国家,和谐农村金融体制构建,首先要把握好“政府干预度”这个问题。

作者:山东经济学院 张志元

肖东平来源:《济南金融》2006年第06期(国研网)和谐农村金融体制构建:国际经验及中国的路径选择(下)

日期:2006-07-1来源:

三、我国农村金融体制的不足和缺陷

我国农村金融体制经过几十年的改革,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形成了相对完善的农村金融体制。但我国的农村金融体制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很大的缺陷,远不能满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资金需求,主要

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农村金融抑制状况严重

第一,政府主导下的农村金融机构普遍经营业绩差,效率低下。我国农村金融机构长期以来是以政府为主导的,其发展很难突破政府的种种干预,这一弊端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农村金融体制的健康发展,农村合作基金会发展到扰乱金融秩序产生大量不良资产,以及农村信用社异化成“二财政”无不与地方政府的过度干预有重要关系。而中国农业银行以及农业发展银行大量不良贷款也都存在政府干预的影子。第二,政府对农村金融管制的另一表现就是长期的低利率政策不能反映金融资本的供求状况,导致高利贷等民间金融盛行。我国农村金融机构的经营还要接受政府统一管理,要在政府规定的低利率水平下运行,因此,金融部门只能在政府控制下以“配给”方式提供信贷。一方面低利率借贷因为有“租”可寻,所以不可避免地产生腐败;另一方面贷款不按商业原则运作,不讲效益,不仅浪费了有限的金融资源,而且也形成了大量的不良资产,形成农村金融供给与农村经济发展互相抑制的恶性循环。

(二)农村金融结构单一,金融市场效率低下

从其他国家的经验来看,一个开放的、多元化和多主体竞争性农村金融市场的形成,是农村经济建设的金融保障。但从目前的情况看,1996年以来的农村金融改革并没能促进农村信贷市场的竞争,反而使农村金融进一步趋向垄断。改革促使农业银行逐步从农村市场撤出其贷款业务,并关闭了农业合作基金会和其他非正规金融机构,从而使农村信用社在我国农村正规贷款市场处于垄断地位,而垄断的农村金融市场一般来说是低效率的。随着农业银行在乡镇网点的减少,农发行业务缩小为粮棉油收购贷款,客观上赋予农村信用社独立支撑农村金融主渠道的职能,但由于各种主客观的原因,不少农村信用社经营业绩差,效率低下,不良贷款居高不下,根本无法承担农村金融“主力军”角色,更不要说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

设的资金需求。

(三)现有农村金融机构功能不健全

我国虽建立起相对完善的农村金融体系,但这几个金融机构都是由政府主导建立的,其功能定位不清又存在重叠,再加上政府在许多方面又管得太严、太死,导致了现行金融体系根本无法满足农村金融市场的需要,甚至制约了农村金融的发展。主要表现在:

政策性金融机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范围太窄,对农业发展的支持不足。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现在的主要业务仅限于粮棉贷款的发放,随着我国粮棉流通体制改革的深化,粮棉油购销市场化改革方向日趋明显,保护价收购范围不断缩小,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范围也在不断收缩,且呈不断萎缩之势,农业发展银行的机构和人力资源与现有的业务量相对而言明显存在资源浪费,其对农业发展的支持,更是远远

不够。

中国农业银行资金大量流人城市,其支农作用大打折扣。作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中国农业银行,其商业追求和政策性诉求是不能两全的,农业银行在农村地区的盈利有限,不断从农村地区撒出也是符合其

商业利益的,但这就大大降低了其支农的功能。

农村信用社商业化趋势明显,由于缺乏政策环境的支持,其帮农、扶农的作用也成了一句空谈,表现在许多农村信用社以利润为导向,把资金运用于城市等。

四、构建和谐农村金融体制的对策建议

借鉴国外农村金融体系建设的成熟经验,构建和谐的农村金融体制主要从如下几个方面人手:

(一)转换政府职能,减少政府对农村金融的干预

不可否认,农村金融市场中存在着一定的“市场失灵”(Market Failure),适度的政府干预是十分必要的,但政府的干预仅仅是对市场的有益补充,绝不是替代市场作用的发挥。要界定政府的职能边界,该放的要放开放活,该管的要管住管好,“政府失灵”(Government Failure)有时候比市场失灵更可怕,后果更严重。借鉴国外经验,我国政府在构建和谐农村金融体制过程中,要尽量减少行政干预,避免损害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地位,通过不断完善农村金融市场环境,建立农村资金良性循环机制。一是减少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对农村金融机构的行政干预,使金融机构成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二是减少政府对农村金融的市场管制,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满足广大农民资金需求。

(二)开放农村金融市场,放开对民间金融的管制

农村金融结构单一,已经成为限制我国农村金融效率的重要原因。农村经济主体对资金的需求大多具有规模小、时间短、频率高的特点,正规金融很难满足这类资金的需求。民间金融具有设立方便、资金使用灵活、服务于民间等特点,应该成为金融体系的有益补充。首先,要从法律上明确民间金融的合法地位,使亲友之间的信贷、农户之,间的资金融通和民间私人银行等金融机构从地下转到地上,并加强监管。其次,放开民间金融的利率管制。民间金融本身的信息成本和交易成本较高,并且一般没有抵押,其利率相对较高也是正常的;另外,利率的浮动也能有效地吸引资金对农村的投入,引导“农转非”的资金回流到

农村,解决一部分农村资金来源问题。

(三)立足于为农民服务,重新对农村金融机构进行功能定位

借鉴国外经验,各国金融机构在支农职能方面要合理分工,支农信贷制度细化安排。主要安排有: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政策性银行,主要发挥其财政作用,借鉴其它国家通行的做法,今后要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生态环境建设、扶持重点地区和行业等方面发挥巨大的作用;对农村商业银行要加强引导,促使商业银行加大对农业地区的投入,比如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县级以下网点新增存款用于支持“三农”的比例,政府出台有关的优惠政策或财政补助引导农业银行向农村投放资金等;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必须立足于为社区发展服务,树立为农民服务的理念,同时政府在政策和管理方面也要加强对合作经济制度的保护措施,使农村信用社真正根植于农村,服务于农民;邮政储蓄要进行积极转型,按照市场化、企业化原则,组建

邮政储蓄银行。

(四)发挥政府的能动作用,支持农村金融的发展

从其他国家的经验来看,各国农村金融的建设离不开政府的财政投入和政策支持。我国政府在以下几个方面还要积极发挥能动作用:第一,继续为政策性金融机构进行财政支持,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为农业发展提供广泛的资金支持。第二,为许多偏远地区农村金融机构的建立和发展提供资金支持,适当剥离一部分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减轻农村金融机构的财务负担。第三,制定各种优惠政策如税收优惠、利息补贴等,来鼓励金融机构为农村提供贷款。第四,政府主导建立农业保险制度,避免农业发展大幅波动,维

护广大农民利益。

作者简介:张志元(1963—),男,山东青州人,山东经济学院山东区域经济研究院院长、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教授,上海理工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生。研究方向:区域经济与区域金融、金融工程与资本市场;肖东平(1982—),男,山东栖霞人,山东经济学院金融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

第五篇:构建和谐农村心得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这是解决好“三农”问题的重大举措。作为我们在基层工作的同志,要善于抓住这一推动农村发展的重要机遇,提高思想认识,改进工作作风,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加快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

一、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是基础

发展县域经济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新的切入点,是全面推进小康建设的首要任务。中央提出新农村建设的工作方针,其基础和关键是发展生产,没有生产的发展,不可能有生活的宽裕,不可能有村容的整洁。县域经济是以县级行政区划为特定的地理空间的区域经济,它既是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支撑,又是解决农村、农民问题的重要途径。联系崇阳实际,我们重点是围绕“三个结合”,大力实施兴工强县战略,抓企业培植、抓招商引资、抓产业集群、抓基础建设。一是坚持招商引资与项目建设相结合,既要依靠招商引资吸纳大集团、大企业、大老板到本县投资,又要积极向上争取项目投资建设资金,进一步夯实发展基础,培植发展后劲。二是要坚持壮大支柱产业与扶持中小企业相结合,采取放宽民营政策,聚集民间资本,激励民营企业,壮大优势产业等办法,促成民间资本,县外资本和国有资本的融合,推动民营经济不断发展壮大。通过努力,壮大我县医用卫材、食品、钒、印刷包装、建材等产业的成长壮大,培育一批带动动大,竞争力强的龙头骨干企业的发展,力争在三年内实现三个翻番,即规模以上企业户数翻一番,规模以上企业生产值翻一番,规模以上企业利税翻一番,进一步增强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援农村的实力。三是坚持园区建设与城镇建设相结合,加快天城工业园、青山工业园、石城冶金工业园和崇青工业走廊这“三园一廊”的建设,按照工业向城南园区集中、机关向城北新区集中、商贸向中心城区集中、居民居住向住宅小区疏散的“三集中一疏散”的思路,运用市场运作手段,破解了城市建设资金难题,完善城市功能。

二、发展生产、增加农民收入是关键

农民富则国家盛。发展农业生产、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是“三农”工作的重要主题。近几年,中央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多予少取放活”,采取了一系列支农惠农的重大政策,农业和农村发展出现了积极变化。但是,农民增收困难仍是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一个突出问题,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矛盾依然存在。因此,增加农民收入是我们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着力点。联系崇阳,主要是抓好三个方面。一是抓好特色产业。按照适应市场、因地制宜、相对集中的方针,扎实抓好有特色、有规模、有效益的特色基地建设,重点抓好“七大经济板块”和“四个养殖小区”的建设,形成特色板块经济,创建区域品牌。二是壮大龙头企业。要充分利用上级扶贫资金、调产基金、贴息贷款等各类资金,集中扶持,快速膨胀,努力实现生产规模化,形成以市场引导企业、企业带动农户、产加销紧密结合的产业化经营机制。重点抓好雷竹笋、小麻花和优质米加工,使之成为农村产品增值和接纳劳动力转移就业,带动农民增由和重要渠道。三是发展劳务产业。劳务输出是我县农民增收的一个优势产业。我们要抓住我省实施农民工和农民科技“阳光工程”的有利时机,以县职教中心为基地,加大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的力度,塑造具有崇阳特色的竞争优势和劳务经济品牌。

三、尊重群众、规划引导是前提

新农村建设应当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农民群众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是主要参与者和直接受益者,要尊重他们的首创精神,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改善农民居住环境,加快生态家园建设的步伐。一是要实事求是。既要按照新农村的标准严格要求,又要切合实际,切实可行,不增加农民负担,不搞强行摊派,不搞形象工程和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要从实际出发,解决群众要求最急迫、受益最直接的问题入手,把工作重点放在解决村内道路,治排水设施、垃圾处理、人畜混居等突出问题上。二是要科学规划。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逐步到位”的原则,搞好村镇规划,严格规划管理,严格执行新村镇“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建设一盘棋、管理一个法”的制度,确保村镇规划的落实。三是要示范引导。要尊重客观规律,因势利导,抓好典型引路,抓好示范带动,因村制宜,稳步推进。主要以白霓、路口两个中心村建设为示范村建设样板,着力解决在崇阳中普通存在仅依106国道一字长蛇沿建房和星星点点“天女散花”前有广场,后有操场式的大量浪费耕地的问题,改善农民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

四、加强领导、增加投入是保证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主要工作是在县、乡。县、乡两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转变作风,突出服务功能,在以多程形式吸引和组织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同时,要鼓励和调动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广泛开展帮扶支援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成为全党和社会的共同行动,扎扎实实地为农民做几件实事,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一是要积极争取国家项目投入。抓住国家加大对三农投入的政策机遇,积极争取国家项目资金,加大改路、改水、改厨、改厕、改圈、通路、通电、通水、通沼气、通信息等“五改五通”等工程建设力度,抓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二是要鼓励农民自主投入。在现有条件下,要把财政投入为主同社会资金的筹措、农民自愿的投工投劳结合起来,特别是要注意用好“一事一议”政策,引导农民群众对直接受益的公共设施项目投工投劳,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三是为农民解决实际困难。针对农民群众最基本、最紧迫、最困难的问题入手,重点从决读书难、看病难、孤寡病残等问题入手,一方面要加强农村合伯医疗的管理,使这一惠民政策真正造福于农民,另一方面要抓好农民中小学的管理和农村福利院的建设,真正做到为农民排忧解难,体现“雪中送炭”。

五、努力倡导文明乡风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能否实现,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农民群众的整体素质,取决于农民群众的思想、观念、言行和能力能否与时代发展相适应。这就要求我们在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必须克服重基础设施投入、忽视农民素质提高的“一手硬、一手软”的做法,在广大农民群众中积极倡导和确立科学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从而激发新农村建设的内在动力。当前,我国的新农村建设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大好机遇,凝聚民心,激发民智,发挥农民群众的主观能动性,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任务。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是新农村建设题中的应有之义,我们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加强对农民群众的荣辱观教育,对照“八荣八耻”修改完善村规民约,引导农民群众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时时处处将“八荣八耻”作为道德的标尺和行为的指南来约束自己,规范自己,衡量自己,评价自己,努力营造热爱祖国,辛勤劳动,崇尚科学,团结互助,关心集体,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的乡风、村风

加强信访调处 构建和谐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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