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压覆提交资料
压覆矿产资源调查项目建设单位(业主)应提交的资料清单
1、压覆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委托函;
2、规划区或建设场地(适当扩大范围)大比例尺(1:1千—1:5千)勘测定界图、地形图(含电子文档);
3、规划区或建设场地征地范围界址点坐标;
4、规划区或建设工程规划总平面图(含建设工程的类型、层数或高度等),会委托方初步意向申请 ;
5、规划区或建设项目立项报告及其批文;
6、规划区或建设项目所在地县、市、区矿产资源分布图及其相关文字和附表;
7、建设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机构代码证,联系人及其电话、传真等;
8、规划区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
9、规划区或建设项目所在地或其邻区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复印件)。
其中1—7项为必备资料。
第二篇:压覆矿产
城镇建设规划区内建设用地项目压覆 矿产资源调查工作技术要求
一、调查方法
调查工作应当以搜集地质、矿产、开发、规划等资料为主,野外实地踏勘、验证为辅;以矿产资源规划资料和矿产储量数据库为基础,补充有关信息和数据;以建设空间数据库为手段,实现压覆矿产资源审核的计算机管理。
二、调查范围
1、调查范围一般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农村居民点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包括建设留用地和待置换用地)。考虑到当前正在调整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查范围可以扩大到城镇建设规划区。
2、农村居民点不能确定,且农村居民点暂时不申报建设用地项目申请,可暂时不安排调查。
三、调查内容
调查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矿产地、采矿权、探矿权、矿产资源规划区等信息。
1、矿产地信息包括矿区名称、勘查程度、报告名称、矿产资源储量、矿区座标(3个以上拐点)。
2、探矿权信息包括探矿权人、勘查许可证号、项目名称、勘查范围、勘查阶段、勘查有效期、勘查的主要矿种等。
3、采矿权信息包括采矿权人、采矿许可证号、开采范围、开采规模、有效期、开采矿种等。
4、矿产资源规划区信息包括“三区”,即规划开采区、限采区、禁采区。
四、调查图件
1、调查的图件可以以县级矿产资源规划图为基础。
2、比例尺一般为1∶5万-1∶10万。
五、空间数据库的主要内容
空间数据库中应当包括城镇建设规划区、矿产资源调查区、矿产资源规划区、矿产地、采矿权、探矿权等。
建立空间数据库,录入数据时:
1、城镇建设规划区、矿产资源规划区、压覆矿产资源调查区统一录入到空间库的【国家规划区域】中,包括区域名称和拐点座标。【区域名称】为“县级行政区+区的名称”。如“***县城镇建设规划区”或“***县压覆矿产资源调查区”。
2、矿产地信息以储量数据库为基础。在安装时必须转入储量库数据。储量库已经有完整数据的,输入矿区编号后,调入储量库数据,再录入拐点座标,保存数据;储量库没有完整数据的,要补充录入。
3、采矿权人、许可证编号、开采规模和有效期,探矿权人、许可证编号、勘查有效期统一录入到备注栏中。
4、矿产地、探矿权、采矿权信息统一录入到【编辑矿区范围】的【基础信息】中。矿产地的矿区编号从“行政区代码+001”起始,探矿权的矿区编号从“行政区代码+201”起始,采矿权的矿区编号从“行政区代码+401”起始。
第三篇:压覆协议
孟连县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用地范围
探矿权压覆协议
项目建设方:孟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探 矿 权人:普洱市矿业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国土资发
[202_]137号文《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202_]399号文《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工作的通知》,孟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云南省地质工程勘察总公司进行孟连县污水处理厂征地范围内的矿产资源压覆调查评估工作,经云南省地质工程勘察总公司现场调查和资料收集,由云南国土资源厅信息中心和普洱市国土资源局及孟连国土资源局查询核实,该项目压覆范围内压覆了探矿权——云南省孟连县广别金多金属矿普查项目。经双方协商,普洱市矿业发展有限公司同意放弃被压覆矿区范围并不动用已批准压覆的矿产资源,因建设项目造成云南省孟连县广别金多金属矿普查探矿权的损失由项目建设方进行协商补偿,普洱市矿业发展有限公司承诺扣除重叠区域并变更矿区范围。
项目建设方:孟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探矿权人:普洱市矿业发展
有限公司
(盖章)(盖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二○一一年十月二十日日期:二○一一年十月二十日
第四篇:查询建设项目压覆、地灾所需资料
查询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所需资料
(一)关于查询××××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申请,纸质和电子版各1套。
(二)项目有关批复文件(州、市立项的项目需要立项批复、国家和自治区立项或备案的项目需要作项目前期的批准文件或立项批复)
(三)项目选址位置图。项目附规范的1980西安坐标系表示的拐点坐标和对应的经纬度坐标。
(四)项目可研报告。
(五)项目属援疆项目的,提供确定为援疆项目的会议纪要。
(六)项目所在地地州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情况说明。
(七)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有关资料。注:建设项目安全保护距离的确定需符合有关规范或规定,拟用地范围加上安全保护距离后的总范围即评估区范围。
查询建设项目是否在地质灾害易发区所需资料
(一)关于查询××××建设项目是否在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申请,纸质和电子版各1套。
(二)项目有关批复文件(州、市立项的项目需要立项批复、国家和自治区立项或备案的项目需要作项目前期的批准文件或立项批复)
(三)项目选址位置图,项目附规范的1980西安坐标系表示的拐点坐标和对应的经纬度坐标。
(四)项目可研报告。
(五)项目属援疆项目的,提供确定为援疆项目的会议纪要。
(六)项目所在地地州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情况说明。
(七)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有关资料。注:建设项目安全保护距离的确定需符合有关规范或规定,拟用地范围加上安全保护距离后的总范围即评估区范围。
关于查询××××建设项目压覆
重要矿产资源的申请(××〔××××〕××号)
(格式文本)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概述建设项目立项背景、审批(核准、备案)状况、地理位置、拟用地范围及考虑建设项目安全保护距离后的评估范围(附规范的1954北京坐标系和1980西安坐标系表示的拐点坐标)、面积或长度。
因评估区范围确定不当引起的一切责任后果由建设方负责。现按规定将有关材料报上,特此申请查询该建设项目是否压覆重要矿产资源。
以上申请,请予答复。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详细通讯地址和邮编)
注:建设项目安全保护距离的确定需符合有关规范或规定,拟用地范围加上安全保护距离后的总范围即评估区范围。
××××年××月××日
关于查询××××建设项目 是否在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申请(××〔××××〕××号)
(格式文本)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概述建设项目立项背景、审批(核准、备案)状况、地理位置、拟用地范围及考虑建设项目安全保护距离后的评估范围(附规范的经纬度表示的拐点坐标和中心点坐标)、面积或长度。
因评估区范围确定不当引起的一切责任后果由建设方负责。现按规定将有关材料报上,特此申请查询该建设项目是否在地质灾害易发区。
以上申请,请予答复。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详细通讯地址和邮编)
注:建设项目安全保护距离的确定需符合有关规范或规定,拟用地范围加上安全保护距离后的总范围即评估区范围。
××××年××月××日
第五篇:压覆矿产办事程序
压 覆 矿 产 办 事 程 序
一、法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主席令第74号,1996年8月29日)第三十三条:“在建设铁路、工厂、水库、输油管道、输电线路和各种大型建筑物或者建筑群之前,建设单位必须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了解拟建工程所在地区的矿产资源分布和开采情况。非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批准,不得压覆重要矿床。”
(二)《四川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四川省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1997年10月17日)第三十三条:“在建设铁路、工厂、水库、城市水源地、输油管道、输电线路高速公路和各种大型建筑物或者建筑群之前,建设单位必须向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了解拟建工程所在地区的矿产资源分布和开采情况。凡是压覆重要矿床的建设项目,必须附有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
(三)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2_]386号,202_年12月18日)。
二、申请条件
在建设铁路、公路、工厂、水库、输油管道、输电线路和各种大型建筑物或者建筑群的可行性研究阶段,经四川省国土资源厅调查,建设项目压覆了矿产资源,且建设单位确需压覆矿产资源的,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地质勘查单位编制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调查评价报告,经评审机构评审,并与矿业权人签订协议,方可办理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事项。
三、申报资料
(一)建设单位办理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的申请(原件,注明该建设项目影响区平面拐点、坐标和影响标高范围,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二)建设项目立项或可行性(预可行性)研究的审批文件;
(三)建设单位委托地质勘查单位对建设项目区域内开展压覆矿产资源调查,编制压覆矿产资源调查报告的委托书(原件);
(四)勘查单位对拟建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调查报告的审查意见(原件,勘查单位队长和总工程师签名并盖章);
(五)勘查单位勘查资格证复印件(加盖勘查单位印章,并注明“再次复印无效”);
(六)拟建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调查报告(原件,报告和图件要符合存档要求,勘查单位队长和总工程师签名并盖章);
(七)评审机构对拟建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调查报告的评审意见书(评审要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规范,评审意见要有该拟建工程是否对矿产资源构成压覆、是否同意压覆以及被压覆矿产资源各类别储量的明确结论);
(八)与矿业权人签订的协议(原件);
(九)申请单位的有效通信地址和通讯方式、申请单位的委托书(原件)、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以上报件均一式一份。未注明“原件”的,复印件即可。
四、办理程序
(一)申请人持上述申报材料到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厅窗口提出申请,经审查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二)省国土资源厅审查:
1.压覆非重要矿产资源的,省国土资源厅对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情况复函。由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国土资源厅窗口将复函发送申请人及矿山所在地市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2.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厅审查后报国土资源部审批。
3.审查后需补充修改资料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审查不合格的审查人说明原因退回申报材料。
说明:重要矿产资源指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附录中34个矿种的矿产资源储量规模在中型以上的矿产资源。除上述情形以外的矿产资源为非重要矿产资源。
五、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厅窗口:(028)86939849
省国土资源厅矿产资源储量处:(028)87036197 87036196
投诉电话: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028)86936179 86936381
省国土资源厅:(028)87036180
网
址: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www.teniu.cc
省国土资源厅:www.teniu.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