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2011年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意见
2011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普法和依法行政
工作要点
为进一步推进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切实加强新修订的《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贯彻落实,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和依法管理水平,根据市人口计生委六人口
[2011]12号《2011年全市人口计生系统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我县2011年度人口计生系统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继续推进全县人口计生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切实加强队伍建设,不断规范执法行为,积极维护社会稳定,切实保障全县人口计生工作健康发展;以宣传贯彻新修订的《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契机,积极推进法制宣传教育;以社会抚养费征收和“两非”案件查处为抓手,不断加大行政执法力度,遏制违法生育,惩治计划生育违法行为;转变工作方法,积极推行“阳光计生”和“诚信计生”工作,提升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满意度。
二、主要任务
㈠、加强政策法规宣传,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
1、扎实做好新一轮普法工作。以宣传贯彻新修订的省《条 1
例》为契机,向群众广泛深入宣传人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积极做好新《条例》修订内容的解读,让全体公民清楚明白《条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让各级各部门熟悉各自在人口计生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提升法律法规宣传的普及率和公民的政策知晓率,增强公民的法制意识和法人单位的社会责任意识。
2、举办培训班,提高全县计生执法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针对今年县、乡党委政府换届后,从事计划生育工作人员调整幅度较大的实际,拟举办1-2期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和依法行政业务培训,以提高全体计生执法人员的政策和业务水平。同时,根据省、市统一安排,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省市有关部门开展的业务培训。
㈡、提高队伍素质,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以全省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强对全体行政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进一步增强执法为民理念,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守法意识和执法能力。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申领执法资格考试,做到持证、亮证执法,按法定程序执法,杜绝粗暴、不文明执法行为,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计划生育行政执法队伍。
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在社会抚养费征收、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等关键环节,加强日常管理和服务,避免集中突击行动,严格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严禁非法关押
群众、扣押群众财产。按照新《条例》规定,积极规范完善计划生育合同文本,禁止随意增设群众义务,超额设定合同违约金,严禁搭车收费或收取任何形式的押金、保证金,从源头上杜绝违法侵权案件发生。
㈢、健全制度,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
新修订的《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社会抚养费征收作出了调整,市人口计生委专门下发了《关于落实<安徽省人口计划生育条例>征收社会抚养费的通知》(六人口[2011]14号),为认真落实《条例》和市人口计生委通知精神,切实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行为,今年,我们将重点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行为,一是立案率、征收面要求达到100%,征收到位率、结案率要较上年度明显提高。二是制定出台社会抚养费案卷质量标准,《标准》将按照上级规定从立案到结案详细阐明各种材料的取得方式、制作格式和具体要求,达到全县规范的统一标准,统一格式。三是加强社会抚养费征收后的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征缴分离、收支两条线管理”,坚绝杜绝坐收坐支,征收与使用挂钩,村干部插手社会抚养费征收现象。四是积极推进社会抚养费征收软件使用工作,从5月中旬开始,每半个月通报一次各乡镇录入进度,力争6月底前完成2000年以来征收社会抚养费信息录入工作。
㈣、加大案件查处力度,遏制“两非”行为
我县出生人口性别比仍然居高不下,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已成为今后较长时期的艰巨任务,必须加大“两非”案件的查处力度,发挥“两非”案件查处在治理性别比工作中的震慑和遏制作用。
查处两非案件,必须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发挥各有关部门在性别比治理中的职能作用,完善乡镇摸排案源,纪检监察和政法部门牵头,公安适时介入,部门联合办案的“两非”案件查处机制,共同做好调查取证和督促有关部门依照管辖权限,对涉案违法人员依法依纪进行处理。
㈤、继续开展“阳光计生”行动,推行“诚信管理”工作
继续深入开展“阳光计生”行动,制定《阳光计生行动规范》和《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单位标准》,全面推进人口计生政务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广泛开展“两无一满意”(无违法行政、无违法生育,群众满意)先进村(居)创建活动。开展“诚信计生”试点工作,积极探索我县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方案另发)。
㈥、进一步规范计划生育合同化管理
依法开展对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合同管理,严格执行《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合同违约金管理的通知》(皖人口委[2005]45号)精神,规范合同违约金的收取和管理,如实填写合同违约金行为个案简明情况登记表,征收合同违约金必须严格执行征收程序,坚持分项立案调查,做到一人一项(事)一卷,对违反合同规定的育龄妇女收取违约金前要出具《履行计划生育合同通知书》,收取合同违约金时必须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票据,严禁自制票据收取违约金,一名违约育龄妇女一年征收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1000元。合同双方都要严格执行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保证合同的严肃性,严禁未签订合同或补签合同收取违约金。
㈦、坚持以人为本,开展便民维权工作
切实履行法定职责,严格按照新《条例》规定标准,为实行计划生育公民兑现法定奖励和各种优惠政策,免费提供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进一步落实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制度,拓宽基层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领域,保障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健全信访工作制度,推行信访规范化管理,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受理和办理群众投诉事项,严格落实限时办结制,认真负责地解决好群众反映的问题,加强矛盾纠纷的排查,防止矛盾激化,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三、保障措施
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依法行政从大的方面讲是建设法治国家,构建和谐计生的需要,从小的方面说也是保护计生执法人员个人的需要。因此,各乡镇计生办和机关各股、站、室要从服务大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切实把依法行政工作的要求落实
到社会抚养费征收、各项行政许可、流动人口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计生民生工程、为民办事等人口计生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
㈡、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乡镇、开发区计生办要把依法行政摆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全局的高度,全面部署,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有计划地推进。机关各股站室要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做好依法行政的实施、规范和监督工作,努力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㈢、定期检查,严格考核。县人口计生委将适时开展依法行政工作检查、考核和评估,并将结果及时向全县通报,对发现的违法行政行为及时向领导组报告,建议纳入年终考评,对发生恶性案件并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乡镇,建议实行“一票否决”,并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篇:2008普法工作意见
二○○八年普法工作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和我市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全面提高全局人员的法律素质,为城管改革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根据省、市“五五”普法规划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江都市城市管理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规划:
一、指导思想
2008我局普法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弘扬“开拓创新永图强,奋力争先铸辉煌”的新江都精神,按照“五五”普法的要求,紧密结合城管部门法制建设的实际,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江都经济建设又快又好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队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特别是党员干部的法律素质,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全面提高全体干部队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执法的水平,提高全社会城管法律法规的普及率和遵守城管法律法规的自觉性,提高广大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法制意识,从而全面推进我局的法制建设。
三、工作原则
1、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我局中心工作,坚持服务城市管理,努力构建和谐法制江都,安排落实好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
2、坚持突出重点。法制宣传教育以党员干部为重点,掀起全体队员学法、知法、守法的热潮。重点开展宪法、社会主义法制理论和城管法规的宣传教育,培养全体干部队员依法行政、依法执法、依法管理的自觉性,着力推进我局法制管理进程。
3、坚持以人为本。从实际出发,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市容秩序、环境卫生、交通安全等热点难点问题,广泛开展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制宣传教育。
4、坚持务求实效。围绕新时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新任务和新要求,结合城市管理实际,研究把握法制宣传的规律,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针对普法对象和工作特点,分别提出目标要求,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主要任务
1、深入开展学习宪法和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宣传教育。认真开展宪法知识学习宣传,努力提高广大干部队员特别是党员干部的宪法意识,牢固树立和维护宪法权威;深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以及民主法治建设的基本制度和法律法规,树立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政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的法治观念,准确把握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通过强化法治理念,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水平和能力。
2、积极开展城管法制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学习和宣传与城管事业发展密切相关的城管法律法规,组织学习宣传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特别是与整顿和规范市容秩序相关的法律法规。《江苏省市容管理条例》、《行政处罚法》、《行
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等城管法律法规与人民生活环境密切相关,是规范城市管理的重要法律法规,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要突出重点,加大学习宣传教育的力度,通过学习宣传,增强人民群众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利益的意识,强化城管部门依法行政和维护广大市民合法权益的意识。要以各类城管法规培训活动为契机,大力推进城管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活动,积极开展城管法律咨询和服务,特别要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为契机,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城管法制宣传教育,在全局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3、深入学习宣传依法行政相关的法律知识。围绕《江都市城市管理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省委《法治江苏建设纲要》要求,深入学习宣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以及包括《公务员法》和《行政许可法》在内的行政法律法规。深入开展行政法律法规、行政程序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体干部队员依法管理、依法执法、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熟练掌握和运用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和行政复议法等行政法律,进一步加强城管专业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学习和研究,通过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进一步规范城管执法人员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促进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和相关配套制度。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有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侵权须赔偿的观念,提高城管执法水平,不断提升城管部门良好的执法形象,提高城管队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加强反腐倡廉、廉政从政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
4、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促进城管行风建设。进一步加大城管行风建设工作力度,深入开展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增强全体队员遵纪守法意识,倡导良好的管理风气,加强廉政管理建设,提高廉洁管理、依法执法和自觉抵制不良风气的自觉性,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利益观。认真学习《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维护稳定、促进公平正义的法律法规。强化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教育,尊重和保障公民的生命、财产等合法权益,利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管理纠纷和矛盾,自觉维护单位安定、社会稳定,逐步形成与建设法治江苏相适应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普法对象与要求
1、普法对象:
城管局全体干部队员都是“五五”普法的对象。在抓好普法重点对象的基础上,同时重视抓好各类行政相对人的法制宣传教育。
2、工作要求:
(1)围绕工作重点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做到层次分明。要紧密联系各自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既要兼顾全面,又要突出重点,特别是重点学法对象以及重点学习内容的落实。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有针对性地开展城管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执法、依法管理进程。在加强法学理论学习的同时,要把普法工作和反腐倡廉、精神文明建设、职业道德教育以及思想政治工作结合起来,要适当地运用典型案例教育的方法,不断提高广大队员的学法用法水平。
(2)以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为指导,提高普法效果。把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结合起来,把遵守法律和遵守纪律结合起来,在提高全体干部队员法律素养的同时提高道德修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要在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的内容和形式上不断创新,普治兼顾,整体推进。通过举办讲座、开展法律咨询等形式,夯实法学功底,增强对法律的理性认识,提高守法、用法的自觉性。
(3)加强城管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拓宽宣传途径。要充分利用报纸杂志、广播电台、互联网等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发掘典型经验,树立先进典型,办好法制宣传教育网站,创新网络法制教育形式;利用便民服务场所、法律服务热线、举办法制图片展览、组织学习讨论等形式,提高学法效果;要充分利用一些特殊纪念日,开展好“法制宣传日”、“法制宣传周”等活动,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六、计划安排和工作步骤
本普法时间为元月至12月。共分三个阶段。
1、宣传发动阶段:2008年是“十一五”规划实施的承上启下之年,是城管普法工作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一年,各单位要在总结去年普法规划的基础上,根据本规划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出计划,同时,要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机构、落实具体负责人员,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为我局全天候普法规划的全面实施打下坚实基础。
2、组织实施阶段:按照总体目标任务和要求,有针对性地制定月度工作计划,突出工作重点,提出具体要求,加强培训、考试和考核,确保普法得到实效。七月上旬,局党组将开展阶段性检查和评比推荐表彰工作。
3、检查验收阶段:按照普法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各单位要认真开展好自查,局党组将根据上级要求,通过查台帐、走访等形式,从组织领导、保障机制、普法教育、依法治理、监督检查、工作成效等几个方面来考核,年终验收,并评选普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七、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局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的领导责任制,建立健全领导小组,制定学习计划,完善工作督查制度,对城管普法工作定期进行检查、督促。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建立普法联络员队伍建设,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积极配合,各负其责,协调一致,齐抓共管,切实抓好普法教育工作,确保我局普法的各项工作目标得到落实。
2、科学统筹安排。局党组将结合工作实际,成立学习小组,健全学习制度,建立学习计划,科学合理调配学习时间,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坚持专题调研和理论研讨相结合,坚持大会交流和分组讨论相结合,做到学习有记录、有考核、有评比。
3、保障学习经费。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根据法制宣传教育的实际需要,安排好经费预算,合理使用法制宣传教育经费,必需的普法教材将发放到人手一册(套),确保我局普法工作的顺利实施。
4、完善考核表彰。为使普法工作达到法制学习有收获、法制宣传见成效、法制培训有效果的要求,建立健全考核表彰机制,规定凡因事不能参学者,要提前请假,及时补课,提高参与率。全年将有计划的实施阶段性和考核工作,对组织学习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各单位要加强信息沟通,及时将普法宣传教育好的做法和经验报局党组,我局党员干部特别是党组成员,要严格按照党中央的要求,自觉把普法学习摆上重要位置,坚定理想信念,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普法学习的表率,不断推动我局普法工作向前发展。
附:《2008年城管局普法实施计划》
2008年1月15日
二○○八年城管局普法实施计划
第三篇: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精神,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进程,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市人民政府2011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2011年推进全区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如下:
一、开展创建法治政府活动
各乡镇应严格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创建法治政府示范活动实施意见》和《四川省市县政府依法行政评估指标(试行)》的要求,结合实际,全面启动创建法治政府活动,并有计划、有步骤地向前推进。(责任单位: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府各部门)
二、开展深化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活动
确定区公安局、区农业局、区工商局三个部门为示范活动单位。示范单位要严格按照省、市以及区政府关于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工作要求,继续做好梳理行政执法职权,分解落实执法责任,着力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努力探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的途径和办法。要结合本部门行政执法实际,制定特色鲜明、重点突出的《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活动实施方案》,切实做到加大执法力度添新举措、规范执法行为创新机制、落实执法责任出新成效、增强队伍素质上新台阶。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示范单位的综合指导,定期开展总结交流,为全面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提供经验。(责任单位: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府行政执法部门)
三、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
一是统一规范性文件的界定,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前期调研、中期论证和后期审查工作。二是完善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必须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坚持合法性原则,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义务。将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有效期制度与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规定有机整合。三是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严格执行《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以及《x市游仙区人民政府关于转发x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的通知》(绵游府发[XX]19号)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的规定,认真审查区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加强对区政府所属部门和乡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四是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巩固清理成果。五是增强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制定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规范性文件,在被正式通过后应当在游仙政务网上公布,尽快让群众了解和知晓。(责任单位: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府各部门)
四、继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做好依申请公开和主动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大力推进重大决策、财政预决算、重大投资建设项目、食品药品安全、重大疫情、重大自然灾害等公众关注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工作,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特别要把游仙政务网和今日游仙办成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加快推进区行政权力网上透明运行工作,构建权责清晰、程序严密、运行公开、制约有效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机制。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监督力度,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认真落实“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不发生失泄密事件。(责任单位: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保密局、区信息办)
五、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工作机制
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目标,按照市委市政府构建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要求,加大行政调解工作的力度,妥善化解各类行政争议纠纷,探索新形势下矛盾纠纷化解新机制、新方法。制定行政调解办法,明确调解原则、调解范围及调解程序,确保行政调解工作有章可循。规范调解流程,设计配套的调解文书,建立健全衔接联动机制,不断强化调解优先意识,科学、规范、高效调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责任单位: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府有关部门)
六、完善科学决策机制,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
一是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公众参与、专家认证和政府集体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完善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建立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和听证制度,增强行政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年内选择1-2件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听证。二是加大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的贯彻落实力度,确保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决定比例达到100%。三是认真落实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坚决制止和纠正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促进决策权力和决策责任相统一。四是完善重大行政决定评估机制,采用抽样检查、跟踪调查、评估等方式,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并修定行政决策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建立规范性文件实施后的效果评估制度,年内选择1-2件已实施的规范性文件开展实施效果评估。(责任单位: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法制办、区监察局)
七、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进政府管理方式创新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归并行政审批职能,核减行政审批项目,完善行政审批清理规范后续监管制度,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管理,落实行政审批过错责任追究规定,继续推行行政审批制度与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相结合,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和涉及行政审批的各类中介活动,防止“变相审批”和“只批不管、以批代管”现象。创新审批服务方式,通过推行“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办公”,推广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查询,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责任单位: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监察局、区政务服务中心、区政府法制办、区信息办)
二是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完善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和信息收集机制,强化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准备,积极推进综合应急管理平台和应急队伍建设,加强应急培训和综合演练,提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责任单位: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应急办、区政府有关部门)
八、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加强重点领域专项依法治理。围绕“两个加快”,针对制约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难点问题,加大依法治理力度,通过强化依法行政,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和发展环境。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加快建设灾后美好新家园;坚持依法行政,维护灾后重建正常秩序,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涉灾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责任单位: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监察局、区重建办、国土三分局、区房管局、区建环局、区发改局、区审计局、区财政局)〖1〗〖2〗〖3〗〖4〗
二是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规范执法主体、执法权限、执法事项、执法程序和执法责任,着力解决部门间职责交叉、权责脱节、职能边界不清等问题。结合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完善行政执法协调配合机制,整合行政执法资源,堵塞行政执法漏洞,提高行政执法效能。(责任单位:区编办、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
三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切实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建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和标准。(责任单位: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
四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资格认证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建立行政执法人员档案,完善动态管理机制,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化管理系统。(责任单位: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府行政执法部门)
五是深化依法行政工作研究。政府法制机构要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重大部署,开展前瞻性研究,加强对推进政府及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研究,探索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责任单位: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府部门)
九、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建立和完善行政复议工作配套制度,改革复议案件审理方式,拓宽行政复议范围,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对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坚决予以纠正,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简化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程序,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和解、调解等手段办案,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健全区行政复议机构,充实行政复议人员,提高行政复议工作能力和行政复议的公信力。进一步落实行政复议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加强行政复议机构与法院行政审判机构的联系,完善与行政诉讼协调对接机制,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重视司法监督,严格履行法院生效的判决和裁定。(责任单位: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府有关部门)
十、强化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
一是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民政协的监督,加强司法监督和行政层级监督,注重人民群众的监督和舆论监督。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配套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坚持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区政府每年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区政府各部门要向区政府报告当年本部门依法行政的工作情况,各乡镇政府要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区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的进展情况、主要成效、突出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责任单位: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府各部门)
二是认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要强化对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安全、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环境保护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明查暗访、通报执法检查和跟踪整改情况等多种方式提高执法监督检查的实效性。一年内区级行政执法部门分别组织1次系统内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区政府组织开展1次行政执法案卷交叉评查,评查率不低于本部门上案卷总数的20%。本末组织力量对各乡镇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开展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一()次督查,督查结果纳入2011目标考核。(责任单位: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府行政执法部门)
十一、采取措施,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宣传
继续抓好以创建法治政府为重点的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为法治政府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责任单位: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广电局、区政府法制办)
十二、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责任制,加强法制队伍建设
一是认真落实《四川省市县政府依法行政评估指标(试行)》和《四川省市县政府依法行政指标细则(试行)》要求,完善依法行政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加大依法行政考核力度。(责任单位: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府各部门)
二是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部门及乡镇法制机构不健全、人员短缺等问题,确保依法行政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宣传培训和行政复议、规范性文件监管等工作顺利开展。没有法制股的要确定专人从事法制工作。要对全区法制机构建设现状进行梳理,凡是落实不到位的,督促其落实到位。逐步增加法制工作人员,加大业务培训力度,保证法制队伍相对稳定。逐步改善政府法制工作条件,建设行政复议审理和听证场所,配备相应的办公、办案装备。大力推进政府法制信息化建设,提升工作公开度和透明度(责任单位: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编办、区政府法制办)。
第四篇: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精神,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进程,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市人民政府2011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2011年推进全区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如下:
一、开展创建法治政府活动
各乡镇应严格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创建法治政府示范活动实施意见》和《四川省市县政府依法行政评估指标(试行)》的要求,结合实际,全面启动创建法治政府活动,并有计划、有步骤地向前推进,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意见。(责任单位: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府各部门)
二、开展深化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活动
确定区公安局、区农业局、区工商局三个部门为示范活动单位。示范单位要严格按照省、市以及区政府关于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工作要求,继续做好梳理行政执法职权,分解落实执法责任,着力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努力探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的途径和办法。要结合本部门行政执法实际,制定特色鲜明、重点突出的《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活动实施方案》,切实做到加大执法力度添新举措、规范执法行为创新机制、落实执法责任出新成效、增强队伍素质上新台阶。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示范单位的综合指导,定期开展总结交流,为全面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提供经验。(责任单位: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府行政执法部门)
三、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
一是统一规范性文件的界定,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前期调研、中期论证和后期审查工作。二是完善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必须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坚持合法性原则,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义务。将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有效期制度与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规定有机整合。三是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严格执行《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以及《x市游仙区人民政府关于转发x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的通知》(绵游府发19号)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的规定,认真审查区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加强对区政府所属部门和乡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四是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巩固清理成果。五是增强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制定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规范性文件,在被正式通过后应当在游仙政务网上公布,尽快让群众了解和知晓。(责任单位: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府各部门)
四、继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做好依申请公开和主动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大力推进重大决策、财政预决算、重大投资建设项目、食品药品安全、重大疫情、重大自然灾害等公众关注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工作,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特别要把游仙政务网和今日游仙办成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加快推进区行政权力网上透明运行工作,构建权责清晰、程序严密、运行公开、制约有效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机制。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监督力度,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认真落实“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不发生失泄密事件。(责任单位: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保密局、区信息办)
五、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工作机制
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目标,按照市委市政府构建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要求,加大行政调解工作的力度,妥善化解各类行政争议纠纷,探索新形势下矛盾纠纷化解新机制、新方法。制定行政调解办法,明确调解原则、调解范围及调解程序,确保行政调解工作有章可循。规范调解流程,设计配套的调解文书,建立健全衔接联动机制,不断强化调解优先意识,科学、规范、高效调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责任单位: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府有关部门)
六、完善科学决策机制,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
一是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公众参与、专家认证和政府集体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完善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建立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和听证制度,增强行政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年内选择1-2件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听证。二是加大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的贯彻落实力度,确保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决定比例达到100%,范文《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意见》。三是认真落实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坚决制止和纠正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促进决策权力和决策责任相统一。四是完善重大行政决定评估机制,采用抽样检查、跟踪调查、评估等方式,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并修定行政决策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建立规范性文件实施后的效果评估制度,年内选择1-2件已实施的规范性文件开展实施效果评估。(责任单位: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法制办、区监察局)
七、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进政府管理方式创新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归并行政审批职能,核减行政审批项目,完善行政审批清理规范后续监管制度,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管理,落实行政审批过错责任追究规定,继续推行行政审批制度与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相结合,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和涉及行政审批的各类中介活动,防止“变相审批”和“只批不管、以批代管”现象。创新审批服务方式,通过推行“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办公”,推广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查询,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责任单位: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监察局、区政务服务中心、区政府法制办、区信息办)
二是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完善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和信息收集机制,强化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准备,积极推进综合应急管理平台和应急队伍建设,加强应急培训和综合演练,提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责任单位: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应急办、区政府有关部门)
八、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加强重点领域专项依法治理。围绕“两个加快”,针对制约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难点问题,加大依法治理力度,通过强化依法行政,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和发展环境。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加快建设灾后美好新家园;坚持依法行政,维护灾后重建正常秩序,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涉灾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责任单位: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监察局、区重建办、国土三分局、区房管局、区建环局、区发改局、区审计局、区财政局)
〖1〗〖2〗〖3〗〖4〗
二是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规范执法主体、执法权限、执法事项、执法程序和执法责任,着力解决部门间职责交叉、权责脱节、职能边界不清等问题。结合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完善行政执法协调配合机制,整合行政执法资源,堵塞行政执法漏洞,提高行政执法效能。(责任单位:区编办、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
三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切实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建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和标准。(责任单位: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
四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资格认证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建立行政执法人员档案,完善动态管理机制,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化管理系统。(责任单位: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府行政执法部门)
五是深化依法行政工作研究。政府法制机构要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重大部署,开展前瞻性研究,加强对推进政府及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研究,探索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责任单位: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府部门)
九、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建立和完善行政复议工作配套制度,改革复议案件审理方式,拓宽行政复议范围,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对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坚决予以纠正,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简化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程序,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和解、调解等手段办案,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健全区行政复议机构,充实行政复议人员,提高行政复议工作能力和行政复议的公信力。进一步落实行政复议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加强行政复议机构与法院行政审判机构的联系,完善与行政诉讼协调对接机制,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重视司法监督,严格履行法院生效的判决和裁定。(责任单位: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府有关部门)
十、强化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
一是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民政协的监督,加强司法监督和行政层级监督,注重人民群众的监督和舆论监督。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配套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坚持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区政府每年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区政府各部门要向区政府报告当年本部门依法行政的工作情况,各乡镇政府要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区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的进展情况、主要成效、突出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责任单位: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府各部门)
二是认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要强化对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安全、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环境保护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明查暗访、通报执法检查和跟踪整改情况等多种方式提高执法监督检查的实效性。一年内区级行政执法部门分别组织1次系统内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区政府组织开展1次行政执法案卷交叉评查,评查率不低于本部门上案卷总数的20%。本末组织力量对各乡镇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开展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一()次督查,督查结果纳入2011目标考核。(责任单位: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府行政执法部门)
十一、采取措施,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宣传
继续抓好以创建法治政府为重点的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为法治政府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责任单位: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广电局、区政府法制办)
十二、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责任制,加强法制队伍建设
一是认真落实《四川省市县政府依法行政评估指标(试行)》和《四川省市县政府依法行政指标细则(试行)》要求,完善依法行政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加大依法行政考核力度。(责任单位: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府各部门)
二是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部门及乡镇法制机构不健全、人员短缺等问题,确保依法行政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宣传培训和行政复议、规范性文件监管等工作顺利开展。没有法制股的要确定专人从事法制工作。要对全区法制机构建设现状进行梳理,凡是落实不到位的,督促其落实到位。逐步增加法制工作人员,加大业务培训力度,保证法制队伍相对稳定。逐步改善政府法制工作条件,建设行政复议审理和听证场所,配备相应的办公、办案装备。大力推进政府法制信息化建设,提升工作公开度和透明度(责任单位: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编办、区政府法制办)。【1】【2】【3】【4】
第五篇: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意见[模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精神,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进程,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市人民政府2011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2011年推进全区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如下:
一、开展创建法治政府活动
各乡镇应严格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创建法治政府示范活动实施意见》和《四川省市县政府依法行政评估指标(试行)》的要求,结合实际,全面启动创建法治政府活动,并有计划、有步骤地向前推进。(责任单位: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府各部门)
二、开展深化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活动
确定区公安局、区农业局、区工商局三个部门为示范活动单位。示范单位要严格按照省、市以及区政府关于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工作要求,继续做好梳理行政执法职权,分解落实执法责任,着力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努力探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的途径和办法。要结合本部门行政执法实际,制定特色鲜明、重点突出的《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活动实施方案》,切实做到加大执法力度添新举措、规范执法行为创新机制、落实执法责任出新成效、增强队伍素质上新台阶。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示范单位的综合指导,定期开展总结交流,为全面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提供经验。(责任单位: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府行政执法部门)
三、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
一是统一规范性文件的界定,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前期调研、中期论证和后期审查工作。二是完善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必须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坚持合法性原则,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义务。将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有效期制度与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规定有机整合。三是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严格执行《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以及《x市游仙区人民政府关于转发x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的通知》(绵游府发[XX]19号)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的规定,认真审查区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加强对区政府所属部门和乡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四是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巩固清理成果。五是增强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制定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规范性文件,在被正式通过后应当在游仙政务网上公布,尽快让群众了解和知晓。(责任单位: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府各部门)
四、继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做好依申请公开和主动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大力推进重大决策、财政预决算、重大投资建设项目、食品药品安全、重大疫情、重大自然灾害等公众关注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工作,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特别要把游仙政务网和今日游仙办成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加快推进区行政权力网上透明运行工作,构建权责清晰、程序严密、运行公开、制约有效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机制。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监督力度,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认真落实“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不发生失泄密事件。(责任单位: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保密局、区信息办)
十一、采取措施,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宣传
继续抓好以创建法治政府为重点的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为法治政府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责任单位: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广电局、区政府法制办)
十二、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责任制,加强法制队伍建设
一是认真落实《四川省市县政府依法行政评估指标(试行)》和《四川省市县政府依法行政指标细则(试行)》要求,完善依法行政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加大依法行政考核力度。(责任单位: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府各部门)
二是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部门及乡镇法制机构不健全、人员短缺等问题,确保依法行政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宣传培训和行政复议、规范性文件监管等工作顺利开展。没有法制股的要确定专人从事法制工作。要对全区法制机构建设现状进行梳理,凡是落实不到位的,督促其落实到位。逐步增加法制工作人员,加大业务培训力度,保证法制队伍相对稳定。逐步改善政府法制工作条件,建设行政复议审理和听证场所,配备相应的办公、办案装备。大力推进政府法制信息化建设,提升工作公开度和透明度(责任单位: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编办、区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