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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视力残疾康复“十二五”实施方案
编辑:柔情似水 识别码:22-1034205 1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6-13 19:19:32 来源:网络

第一篇:福州市视力残疾康复“十二五”实施方案

福州市视力残疾康复“十二五”实施方案

一、背景

我市有视力残疾人6.3万,其中低视力者4.3万,盲人2万人。“十一五”期间,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15000例;为600名贫困低视力患者免费配用助视器,并进行视功能训练;培训低视力儿童家长600名。推广建立了白内障无障碍县(市、区);完成盲人定向行走训练120名。目前存在低视力康复开展不普及,盲人定向行走训练未普遍开展的问题。

为进一步做好视力残疾康复工作,根据省卫生厅、教育厅、民政厅、财政厅、残联共同制定的•关于印发†福建省视力残疾康复“十二五”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残联康复„202_‟91号)和•福州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榕政综„202_‟202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二、任务目标

1、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15000例,实现“白内障无障碍市”目标。

2、为202_名低视力者免费配用助视器,培训低视力儿童家长900名。建立市级“低视力助视器验配中心”,各县(市)区残联设立“低视力康复部”,建立低视力助视器供应服务网络,增强康复机构低视力康复服务能力。

3、对2600名盲人进行定向行走训练,配发康复用品用具。

市、县(市、区)残联设立盲人定向行走训练指导中心。

三、主要措施

(一)白内障复明

1、继续实施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光明行动”项目,为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施行复明手术。各级卫生部门、残联要在政府领导下,制定扶持和优惠政策,采取社会化的工作方式,为贫困白内障患者施行复明手术,使广大贫困白内障患者早日复明。

2、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加强城乡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眼科建设,为具备手术指征的白内障患者施行复明手术,提高诊疗水平。接受白内障复明手术的人数占有手术指征并有需求的白内障患者的85%以上,百万人口白内障手术量达1300,人工晶状体植入率达90%以上;术后最佳矫正视力≥0.3的患者达90%;无严重并发症发生;术后随访率达90%。

(二)低视力康复

1、各级政府研究制定优惠和扶持政策,动员社会资源参与低视力康复工作。残联、卫生、教育等有关部门要将低视力康复工作纳入职责范畴,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团结协作的工作机制。

2、各级医院眼科及具备资质的残疾人康复机构普遍开展低视力康复工作。各级残联残疾人康复机构设立“低视力康复部”,加强各级残联低视力康复服务能力建设。

3、残联负责组织开展低视力康复需求调查、患者筛查和转介工作,为确诊的低视力患者验配助视器,依托社区开展低视力防治宣传活动,为低视力患者提供康复指导。

4、特殊教育学校(盲校、盲聋合校)配合低视力康复机构开展在校低视力学生康复工作及对低视力儿童家长进行培训。

5、引导、鼓励眼镜店开设助视器销售专柜,为低视力者提供验光、配镜和助视器使用训练服务。

6、各级各类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机构要扩大助视器供应品种和数量,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建立覆盖城乡的低视力助视器供应服务网络。

(三)盲人定向行走训练

1、教育部门将定向行走训练工作纳入盲(盲聋)校课程,培养盲生的定向行走技能。盲(盲聋)校在各级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开展的社区定向行走工作中,配合做好业务咨询、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等任务。

2、民政部门将定向行走训练工作纳入社区服务计划,制定优惠政策,有条件的地方可对参加定向行走训练的贫困盲人提供救助。

3、卫生部门为参加定向行走训练的盲人做好诊断、视力检测、功能评定、服务转介、宣传等。制定优惠政策,对贫困盲人实施减免医疗费用。

4、残联认真组织落实盲人定向行走训练工作,掌握工作进

度,推广先进经验,管理好专项工作经费,进行检查验收。将盲人定向行走训练纳入各级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工作范畴,明确工作职责。

5、依托各地残联系统康复机构,充分利用盲校资源建立技术指导中心,承担市、县(市、区)及街道、乡镇盲人定向行走训练指导师的系统培训,负责指导社区、家庭开展盲人定向行走训练工作。

6、建设市、县(市、区)为指导,街道、乡镇为平台,社区为场所,家庭为基地的社区训练服务网络。市、县(市、区)残联负责为承担任务的街道、乡镇培养一名以上训练指导师;并负责其业务培训、工作指导;制定工作职责和奖惩制度,对其进行绩效考核。训练指导师,深入社区和家庭,进行社区集中训练和家庭面对面的个性训练。盲人及亲友积极配合,参与制定训练计划并进行训练。

(四)技术人员培训

逐级开展技术培训,培养眼科、低视力康复、盲人定向行走训练技术人员。推广培训大纲、培训教材,规范开展培训工作。

(五)宣传普及知识

开展“爱眼日”等知识宣传活动,大力宣传视力康复知识。发送宣传画册、知识读本、普及读物、教育光盘等,宣传视力残疾防治与康复知识。

四、经费保障

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对盲人定向行走训练、盲人用具、贫困低视力者配用助视器给予补贴,并对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提供补助。市、县(市、区)财政根据当地贫困白内障患者任务数和实际情况投入相应经费。

五、检查统计

(一)检查

202_年进行视力残疾康复工作中期检查,202_年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二)统计

按照残疾人事业统计报表和海西助残信息系统的要求,上报统计报表。统计报表另行下发。

第二篇:视力、听力、言语残疾鉴定及康复

视力、听力、言语残疾鉴定及康复

残疾人社区康复员培训资料一

视力、听力、言语残疾鉴定及康复

县人民医院五官科主任:夏建权

一、视力残疾鉴定及康复 ㈠视力残疾鉴定

视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眼视力低下并且不能矫正或视野缩小,以致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视力残疾包括盲及低视力。一级、二级属于盲,一级最佳矫正视力为:无光感~<0.02;或视野半径<5度,二级最佳矫正视力为:0.02~<0.05;或视野半径<10度;

三、四级属于低视力,三级最佳矫正视力为:0.05~<0.1,四级最佳矫正视力为:0.1~<0.3

盲或低视力均指双眼而言,若双眼视力不同,则以视力较好的一眼为准。如仅有单眼为盲或低视力,而另一眼的视力达到或优于0.3,则不属于视力残疾范畴.最佳矫正视力是指以适当镜片矫正达到的最好视力,或针孔视力。以注视点为中心,视野半径<10度者,不论其视力如何均属于盲。

㈡视力残疾的康复 视力残疾康复包括:低视力康复、白内障复明及盲人定向行走训练

1、低视力康复

主是方法:配用适合的助视器同时进行相应的训练。助视器的分类: 光学助视器:如眼镜式助视器、望远镜、放大镜(手持式、立式)等。非光学助视器:如照明灯、阅读裂口器、大字印刷品、太阳帽等。

低视力康复训练: 主要是针对低视力患者的具体情况进行助视器使用训练和配戴助视器后的功能性视力训练,后者的对象指学龄及学龄前的儿童。上述训练工作由验光配镜人员或特教老师承担。低视力者可以去当地医院眼科低视力门诊或定点眼镜店,进行助视器的验光、配镜和训练。

2、白内障复明

在正常人的眼睛内部,虹膜的后面有一个双凸形透明体,这就是晶状体。晶状体浑浊比较明显或达到影响视力的程度者,称为白内障。引起白内障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外伤性、放射性、先天性、糖尿病性白内障等有比较明确的病因外,其他白内障的形成过程情况相当复杂,还没找到明确的病因。临床上白内障可分为老年性白内障、先天性白内障、外伤性白内障、并发性白内障及全身性疾病引起的白内障等几种类型。白内障可导致视力残疾,但只要通过手术摘除浑浊的晶体,代之以其他相应的透明体就可以使视力得到一定程度的恢复。

3、盲人定向行走训练

盲人行走训练是康复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其工作的基本内容就是训练盲人依靠听力、借助辅助工具学会独立行走。盲人借助的辅助工具主要有盲杖和导盲犬,其中,使用盲杖最为普遍。

(1)选择盲杖:盲人独立行走要依靠听力和盲杖,因此,选择一个适合自己使用的盲杖至关重要。标准盲杖的颜色为白色,手柄下方10厘米处有红色标志;既盲又聋的人,应使用红白相间的盲杖。

(2)正确握杖:根据自己的习惯,可选用右手或左手持杖,将拇指放在杖的里面,食指延伸贴在盲杖上,其他三个指头在杖的下面弯曲,轻松握住。

(3)盲杖的位置:将盲杖放在身体的正前方距脚尖约1米的地面上。

(4)手腕动作:持杖行走时,将肘部稍微弯曲靠近身体。握杖的手最好保持在身体前方的正中央,这样可以使走的方向正直。要用手腕控制盲杖左右摆动,使盲杖的下端在身体前方左右均匀移动,不要移动整个手臂。(5)摆动幅度:行走时,盲杖在地面上左右轻轻摆动,摆动的幅度,要比身体略宽些,以确保前方路面没有障碍物。盲杖的下端不可从一面跳向另一面,而应在地面上划动,否则容易漏掉地面上的障碍物。

(6)协调步伐:盲杖向左摆动时,要迈出右脚,反之,盲杖向右摆动时,要迈出左脚。

(7)如何识别和绕开障碍物:识别盲杖碰到的障碍物,应用另一只手顺着盲杖轻轻滑下,直到触摸到物体;如要绕过障碍物,应先用盲杖探出一条可以行走的路。上下楼梯时,可先用盲杖下端敲击台阶边缘和探察台阶的高度、宽度,然后再行走。沿草地、篱笆、墙壁边缘行走时,要先用盲杖触其边沿 或壁,然后反复摆动,探出道路,便可行走。

二、听力言语残疾鉴定及康复

1、听力残疾鉴定

听力残疾,是指人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耳不同程度的永久性听力障碍,听不到或听不清周围环境声及言语声,以致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

听力残疾一级: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方面极重度损伤,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91dB HL,在无助听设备帮助下,不能依靠听觉进行言语交流,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极度受限,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极严重障碍。

听力残疾二级: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重度损伤,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81~90dB HL之间,在无助听设备帮助下,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重度受限,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严重障碍。

听力残疾三级: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中重度损伤,较好耳平均听力损伤在61~80dB HL之间,在无助听设备帮助下,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中度受限,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中度障碍。

听力残疾四级: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中度损伤,较好耳平均听力损伤在41~60dB HL之间,在无助听设备帮助下,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轻度受限,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轻度障碍。

2、言语残疾鉴定

言语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不同程度的言语障碍,经治疗一年以上不愈或病程超过两年者,而不能或难以进行正常的言语交往活动,以致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3岁以下不定残)。

言语残疾包括:

⑴失语:是指由于大脑言语区域以及相关部位损伤所导致的获得性言语功能丧失或受损。⑵运动性构音障碍:是指由于神经肌肉病变导致构音器官的运动障碍,主要表现为不会说话、说话费力、发声和发音不清等。

⑶器官结构异常所致的构音障碍:是指构音器官形态结构异常所致的构音障碍。其代表为腭裂以及舌或颌面部术后造成的构音障碍。主要表现为不能说话、鼻音过重、发音不清等。

⑷发音障碍(嗓音障碍):是指由于呼吸及喉存在器质性病变导致的失声、发音困难、声音嘶哑等。

⑸儿童言语发育迟滞:指儿童在生长发育过程中其言语发育落后于实际年龄的状态。主要表现不会说话、说话晚、发音不清等。

⑹听力障碍所致的语言障碍:是指由于听觉障碍所致的言语障碍。主要表现为不会说话或者发音不清。

⑺口吃:是指言语的流畅性障碍。常表现为在说话的过程中拖长音、重复、语塞并伴有面部及其他行为变化等。

言语残疾一级:无任何言语功能或语音清晰度=10%,言语表达能力等级测试未达到一级测试水平,不能进行任何言语交流。

言语残疾二级:具有一定的发声及言语能力。语言清晰度在11%~25%之间,言语表达能力等级测试未达到二级测试水平。

言语残疾三级:可以进行部分言语交流。语音清晰度在26%~45%之间,言语表达能力等级测试未达到三级测试水平。

言语残疾四级:能进行简单会话,但用较长句或长篇表达困难。语音清晰度在46%~65%之间,言语表达能力等级测试未达到四级测试水平。

3、听力言语残疾的康复

⑴聋儿听力语言康复的“三早”原则

早发现耳聋、早配戴合适的助听器和人工耳蜗植入、早开展康复训练。

⑵听觉康复训练的目的

在配戴助听器或者人工耳蜗的情况下,通过有目的、有计划的听觉功能训练,让聋儿最大限度地开发利用残余听力或者重建听觉系统,养成良好的聆听习惯,培养聋儿感受、辨别、记忆和理解声音的能力,从而培养他们的言语听觉,进而获得有声语言。

⑶听觉康复训练的方法

①提供良好的听环境,保证良好的助听效果; ②建立声音的意识,培养聆听习惯; ③判断声音的有无,训练聋儿对环境声做出反应,如利用鼓、录音机或其他声响玩具做游戏;

④辨音练习,训练聋儿区分和识别不同的声响,让聋儿体会各种环境声音、语音是有差别的,而不同的声音有不同的意义,引导其学会对不同的声音作出不同的反应。

要注意以下几点:要让聋儿感受丰富多彩的声音,要与日常生活相结合,要与语言训练相结合,多采用游戏形式,每天都应进行,要循序渐进,设定合理的阶段发展目标,要注意聋儿个体听力水平的差异。

⑷语言康复的内容与方法

①要遵循先理解,后会说的原则。

②启发聋儿最初的误音意识;感官参与的方法,引导聋儿正确发音。

③培养聋儿交往的意识

④词汇学习:先词后句。先名词,后动、形容词,先简单后复杂。

⑤通过复述、背诵、讲述的方法学习成段语言 ⑥促进聋儿的全面发展。融入智力开发、科学探索、艺术活动以及社会性活动等。

⑸聋儿语训的最佳时期:3-6岁,通过家庭或者机构进行语训。6岁以上的聋儿可送聋哑学校进行教育康复。

第三篇:视力康复

安徽省

安徽

安徽

安徽

安徽

残疾人联合省教育省民政省财政省卫生

皖残联〔202_〕23号 会 厅 厅 厅 厅 文件

关于印发《安徽省视力残疾康复

“十二五”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及省直管县残联、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卫生局:

为做好我省“十二五”期间视力残疾康复工作,根据《安徽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202_年—202_年)》制定了《安徽省视力残疾康复“十二五”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残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 — 1 —

此页无正文

—2 — 省财政厅省卫生厅 二○一二年三月七日

安徽省视力残疾康复“十二五”实施方案

我省有视力残疾人70.7万人,占残疾人总数的19.72%,白内障是首要致盲因素。由于人口老龄化加剧、白内障发病率高等原因,全省每年新增白内障患者4万人左右;“十一五”期间,全省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20万例,其中省民生工程为贫困患者免费施行手术5万多例,贫困患者手术难的问题仍然突出。我省有低视力者56万人,其中90%有康复需求;有29万盲人,盲人定向行走训练普遍未开展。

为进一步做好视力残疾康复工作,依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和《安徽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20万例,其中省政府民生工程为贫困患者免费施行复明手术5.4万例。培育8个白内障无障碍市和44个白内障无障碍县(市、区),创建白内障无障碍省。

为3万名低视力者免费配用助视器,培训低视力儿童家长1.2万名。在省康复研究中心建立低视力康复科,在地市级残疾人康复机构设立“低视力康复部”,建立低视力助视器供应服务网络,增强康复机构低视力康复服务能力。

对3万名盲人进行定向行走训练,配发康复用品用具。省、市、县残联设立盲人定向行走训练指导中心。

二、主要措施

(一)白内障复明。

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做好眼病筛查、知识普及、白内障患者手术转介工作。

加强城乡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眼科建设、为具备手术指征的白内障患者施行复明手术,提高诊疗水平。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残联共同组织开展白内障患者筛查和治疗工作,凡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患者,按规定对其白内障手术费用予以报销;精心组织实施省政府民生工程,对城乡贫困白内障患者进行免费复明手术。

按照中国残联白内障无障碍工作标准,继续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工作,大力开展预防保健教育宣传,逐步建立“发现一人复明一人”的长效工作机制。

(二)低视力康复。

各级政府研究制定优惠和扶持政策,动员社会资源参与低视力康复工作。残联、卫生、教育等有关部门要将低视力康复工作纳入职责范畴,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团结协作的工作机制。

鼓励有条件的医院眼科开展低视力康复工作,具备医疗资质的残疾人康复机构普遍开展低视力康复工作。

在省级建立低视力康复中心(科室级),在地市级残疾人康复机构设立“低视力康复部”,加强各级残联低视力康复服务能力建设。

残联负责组织开展低视力康复需求调查、患者筛查和转介工作,—4 —

为确诊的低视力患者验配助视器,依托社区开展低视力防治宣传活动,为低视力患者提供康复指导。

特殊教育学校(盲校、盲聋合校)配合低视力康复机构开展在校低视力学生康复工作及对低视力儿童家长进行培训。

引导、鼓励眼镜店开设助视器销售专柜,为低视力者提供验光、配镜和助视器使用训练服务。

各级各类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机构扩大助视器供应品种和数量,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建立覆盖城乡的低视力助视器供应服务网络。

(三)盲人定向行走训练。

教育、民政、残联等部门将盲人定向行走训练工作纳入工作职责范围。

在残疾人康复机构指导下,特殊教育学校(盲校、盲聋合校)开展盲人定向行走课程,社区、家庭普遍开展盲人定向行走训练工作。

各级各类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机构为盲人提供定向行走辅助器具服务。

(四)技术人员培训。

逐级开展技术培训,培养眼科、低视力康复、盲人定向行走训练技术人员。

编写培训大纲、培训教材,规范开展培训工作。

(五)宣传普及知识。

开展“爱眼日”等知识宣传活动,大力宣传视力康复知识。编制宣传画册、知识读本、普及读物、教育光盘等,宣传视力残 — 5 —

疾防治与康复知识。

三、检查统计

(一)检查。

202_年进行视力残疾康复工作中期检查,202_年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二)统计。

按照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报表的要求和省残联的要求,上报统计数据。

主题词:视力康复十二五实施方案通知

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202_年3月7日印发

共印200份

—6 —

第四篇:广州残疾康复

广州市残疾人康复资助手册

资助依据:《广州市残疾人康复经费管理办法》(穗残联【202_】257号)

资助对象: 康复资助补贴对象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并且户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有康复需求的以下残疾人:

(一)低保或低收入困难家庭中的残疾人;

(二)由于康复开支造成家庭经济困难且严重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残疾人;

(三)重度残疾人;

(四)五保供养和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政府供养残疾人。

资助对象认定标准:

(一)城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的认定标准,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标准确定。

(二)农村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农村低收入困难家庭的认定标准为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政府确定的农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上浮20%(含本数)后水平的家庭。

(三)由于康复开支造成家庭经济困难且严重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残疾人认定标准:残疾人在一年内,属于本办法规定的康复资助服务范围,且残疾人个人负担康复费用超过其家庭总收入的60%或以上,纳入康复资助补贴范围。家庭总收入的认定标准参照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困难群众医疗救助试行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2_〕21号)及《广州市困难群众医疗救助试行办法实施细则》(穗民〔202_〕78号)公布的标准确定。

(三)重度残疾人按照该残疾人证标注的残疾等级确定。

(四)五保供养和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政府供养残疾人认定标准:按申请人持有的《农村五保供养证》和社会福利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资助项目:

(一)医疗康复类 1.精神病专科门诊;

2.重症精神病患者住院治疗; 3.残疾矫治手术。

(二)机构康复训练类

1.0-14岁在训听力语言残疾儿童语言训练; 2.肢体残疾人康复训练; 3.0-14岁脑瘫儿童康复训练; 4.0-14岁智力儿童康复训练; 5.0-14岁在学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

(三)辅助器具资助类 1.聋人配置助听器;

2.肢体残疾人装配假肢、矫形器; 3.其他残疾人辅助用具配置资助。资助标准:

(一)有精神病症状,需要在精神病专科门诊接受康复治疗的精神病人,资助标准为100元/月,用于精神病专科门诊专科用药和使用专科药物后的必要的常规检查费用。

(二)在接受医疗(住院)类康复服务后,其康复费用扣除由广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负担以及广州市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后,仍需个人负担的部分,由康复资助补贴50%,每人每年累计康复资助补贴的限额为1万元。

(三)参加机构康复类康复训练,每人每月资助标准为1000元/月,每年最长资助10个月,最长资助期为3年,主要用于训练费用。

贫困家庭的残疾儿童在政府举办的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接受康复训练的,免交康复训练费。

(四)全年龄段聋人,资助标准为3000元/例,每3年资助一次,主要用于资助听力检测和购置助听器。

(五)患有麻风病后遗症的残疾人,资助标准为600元/人,每3年资助一次,主要用于资助配置防护用品、辅助器具。

(六)假肢和矫形器适配资助标准:成人大腿假肢4800元,每3年限1次;成人小腿假肢202_元,每3年限1次;儿童、青少年大、小腿假肢7岁以前每1年1次,7岁至至18岁每2年1次。踝足矫形器500元/例,膝盖踝足矫形器1500元/例,7岁以前每1年一次,7岁以上每2年一次。主要用于装配假肢和矫形辅助用具。

(七)有基本辅助器具配置需求的残疾人,资助配置其他辅助器具,资助标准按照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辅助器具基本配置目录>的通知》(残联〔202_〕50号)资助标准执行。

申请程序: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申请康复资助补贴,按以下程序办理:

康复资助补贴实行属地化管理。符合条件的资助对象,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镇)残联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人《残疾人证》;

(二)资助对象类别证明文件;

城镇残疾人提供《广州市特困职工证》、《广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广州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证》三证之一;

农村残疾人提供《广州市农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农村五保供养证》,农村低收入困难家庭由村委会出具经济困难证明。

个人负担康复费用有困难且影响基本生活的残疾人。由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出具证明。

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政府供养残疾人由供养单位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区、县级市残联提出申请。

(三)填写《广州市残疾人康复资助补贴申请表》一式二份。

(四)申请医疗(住院)类康复服务康复资助的,还需提供医疗费用的有效票据复印件、享受有关政策性补偿、补助的凭证;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康复资助审批程序:

(一)街(镇)残联在收到申请人的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资料审核,包括对申请人的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加具初审意见后报所在区、县级市残联。

(二)区、县级市残联在收到街(镇)残联提交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在《广州市残疾人康复资助补贴申请表》上签署核定资助金额和确定康复机构的审批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写明理由,并将审批后的《广州市残疾人康复资助补贴申请表》转交镇(街)残联,由镇(街)残联把已核准的《广州市残疾人康复资助补贴申请表》一份交申请人,另一份存档备查;对不予核准的《广州市残疾人康复资助补贴申请表》退回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街(镇)和区、县级市残联在初审和审批本办法规定的康复资助申请的过程中发现申请人符合申请现行各类保险、医疗救助、互助援助条件的,应终止审核或审批,并告知申请人申请相关援助服务。

(三)获得资助的申请人应到指定的定点康复机构提交已获批准的《广州市残疾人康复资助补贴申请表》,接受康复资助服务。

第五篇:残疾康复问卷调查

广东省基层社区康复状况调查问卷

负责人:

您好!

为全面了解我省城乡基层残疾人服务的现状,更有效地促进残疾人社区服务体系的建设和发展,省残疾人联合会委托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组织有关专家开展本项调查。经认真研究,贵街道、乡镇被确定为本次调查的主要对象之一,为此将占用您一些宝贵时间填写这份问卷。对您在本次问卷的回答内容,我们将按有关规定严格保密,希望得到您的理解与配合。

本问卷请于202_年3月5日之前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传递给相关负责人。

衷心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二〇〇九年二月

填表说明:

1、本表所说的“基层”,是指城市的街道办事处或农村的乡镇所辖地区,而非街道以下的“社区(居委会)”和乡镇以下的行政村(村委会)。

2、本表所限定的时间段是202_年1月至202_年12月的内容和资料。

3、请街道(乡镇)负责人或专门负责残疾人工作的街道办事人员填写。

4、请用黑色或兰色签字笔填写。

5、请在您认为最符合本社区情况的选项编号或“□”上划“√”。

6、对于填空性问题,请您根据实际情况填入适当数据。

7、请您在填完问卷之后,再次确认是否有填错或遗漏的问题。

8、填写过程中如有疑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9、如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请附另纸。

联系人:江明旭

联系电话:(020)83378887

传真:(020)-83371737

电子邮箱:jmx1006@sina.com.cn,socialpolicy_cass@yahoo.com.cn,tjw725111@126.com 通讯地址:广州市米市路58号大院办公楼二楼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0180

(可复印)

第一部分基本信息

Q2:本街道(乡镇)所辖面积有_________平方公里;总户数_________户、总人口_________人;其中本地居民_________户、_________人;外地临时居住人口_________户、_________人。

Q3:您所在街道(乡镇)目前的残疾人总数_________人,持证________人,其中男性_________人、女性________人,未持证__________人。202_年第二次抽样调研数据估算本辖区残疾人________________人。

持证残疾人年龄分布是:

1、6岁以下(含6岁)_________人 2、7—16岁_________人 3、17—60岁________人 4、61岁以上_______人

Q4:您所在街道(乡镇)目前持证残疾人残疾状态分布情况

1、听力残疾_______人

2、言语残疾_______人

3、视力残疾_______人

4、肢体残疾_______人

5、智力残疾_______人

6、精神残疾(含自闭症)_______人

7、多重残疾_______人

8、其中,麻风病患者_______人

Q5:目前街道(乡镇)残疾儿童入学情况:学龄前残疾儿童中有______人进入幼儿园和托儿所。学龄段残疾儿童有_____人进入小学学习,其中普通小学_____人,特殊小学______人;中等教育中有_________人进入普通中学学习,_____人进入特殊学校学习。

Q6:目前街道(乡镇)残疾人就业情况:男性残疾(16——60岁)有____人,目前就业___人;女性残疾(16岁——55岁)有_____人,目前就业的____人。(农村残疾人就业主要指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手工业)

Q7:残疾人没能就业的主要原因是(可以多选):

(1)家庭有供养能力 □(2)缺乏就业岗位 □(3)交通不便□(4)缺乏技术培训 □(5)缺乏资金支持 □(6)社会歧视 □(7)其它(请注明):______________

Q8:在街道(乡镇)辖区内可以为残疾人服务的机构/组织__________个。其中:(1)公办______个;(2)街道集体办_______个;(3)民办非企业单位_______个;(4)社会团体_______个;(5)民办公助事业单位______个;(6)个体工商户________个;(7)企业______个;(8)其它(请注明,如未登记或合伙)______个。

Q9:在街道(乡镇)辖区内可以为残疾人服务的机构/组织中,有康复医疗类______个;特殊教育类______个;职业培训类______个;心理康复类______个;辅助用品用具类______个;托养类______个;其它服务类(请注明)_______个。

Q10:在街道(乡镇)辖区内是否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院?是□; 否□如果有,卫生服务中心下设__________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其中有__________个可以为残疾人提供康复医疗服务。

Q11:在街道(乡镇)辖区内是否有社区服务中心?是□; 否□

社区服务中心能否为残疾人提供全面康复服务(如文体活动等)? 能 □ ; 否□

Q12:您所在街道(乡镇)202_年为残疾人康复提供以下服务中:(1)有_______人享受到医疗救助;(2)有_______人享受到贫困救助

(3)有_______人享受到肢体康复训练

(4)有_______人享受到听力言语矫治

(5)有_______人享受到盲人定向行走训练(6)有_______人享受到家庭康复教育培训

(7)有_______人享受到家庭、社会关系调适(生活服务)(8)有_______人享受到残疾人辅具配置

(9)有_______人享受到集体娱乐和文体活动

(10)有_______人享受到残疾儿童专业辅导(如学龄期盲文学习等)(11)有_______人享受到教育费用补助与减免(12)有_______人享受到职业康复

(13)有_______人享受到就业安置或扶持

(14)有_______人享受到法律政策咨询与法律援助(15)有_______人享受到居室无障碍环境改造(16)有_______人享受到信息无障碍

(17)有_______人享受到个案辅导与随访

(18)其他服务方式及覆盖人数,请注明:________

Q13:您所在街道(乡镇)是否承担残疾人服务相关项目(如果有,请划√,可多选)

1、承担国家项目(如彩票公益金项目、长江新里程、国际狮子会等项目)□

2、承担地方项目□

3、社会慈善专项项目□

4、国内外合作项目□

5、国际资助项目□

第二部分基层残疾人服务网络中各类人员情况

Q14:您所在街道(乡镇)残联负责人:

1、年龄__________

2、性别__________

3、文化程度__________

4、本人是否残疾人:是□; 否□

5、从事残疾人工作开始时间______年_____月

6、之前从事的工作是___________。

Q15:目前街道(乡镇)残联员工总数:_________人。其中,专职人,兼职人。

Q16:街道(乡镇)辖区内残疾人工作者的学历程度:

初中及以下_______人、高中及中专_______人、大专_______人、大本_______人、硕士/双学士_______人、博士_______人。

Q17:辖区内残疾人工作者的年龄分布:

25岁以下______人、26—35岁______人、36—45岁______人、46—55岁______人、56岁以上______人。

Q18:街道(乡镇)下辖________个社区,有________个社区残协,总共有_________个残疾人工作者。

Q19:残联工作人员曾经接受过哪种业务培训(可以交叉或重叠)?

1、康复培训________人次

2、就业培训________人次

3、教育培训________人次

4、维权培训________人次

5、文化体育培训________人次

6、组织建设培训________人次

7、其他培训(请注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次

Q20:残联工作人员接受培训的级别(可多选):

1、国家级中心□

2、省级□

3、地市级□

4、区县级□

第三部分 基层残疾人工作事业经费使用状况

Q21:202_街道(乡镇)残联的各类工作经费总额___________元,用于康复_________元,教育__________元,就业___________元,社会救助(含扶贫)___________元,文化体育_________元其他(请注明)____________元。

Q22:街道(乡镇)残疾人事业经费的主要来源:区财政___________元,占总经费的比例_____________;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___________元,占总经费的比例_____________;街道办事处___________元,占总经费的比例_____________;社会捐赠___________元,占总经费的比例_____________;自有服务收费___________元,占总经费的比例_____________;税收返还___________元,占总经费的比例_____________。

第四部分基层残疾人服务场所

Q23:您所在街道(乡镇)驻地有无残疾人服务中心(或社区康复站)的情况

1、您所在街道(乡镇)下有无社区康复站(中心): 有 □无 □

2、如果有社区康复站(中心),是否和老年活动站(中心)等共同使用:

是□否□

3、如果有社区康复站(中心),您所在街道(乡镇)的残联(残协)是否拥有社区康复站(中心)所使用建筑的产权?

(1)全部拥有产权 □(2)部分拥有产权 □(3)未拥有产权 □

Q24:您所在街道(乡镇)残疾人服务中心(或社区康复站)的建筑规模情况:(单位:平方米)

A、总占地面积______平方米。其中户外用地面积_______平方米;场馆面积_____平方米。

B、您所在街道(乡镇)残联是否拥有所使用建筑的产权?

(1)全部拥有产权(2)部分拥有产权(3)未拥有产权

Q25:街道(乡镇)残疾人服务设施对服务对象的收费标准:

1、全日服务方式:(1)学龄前儿童收费_________元/月(2)老人_________元/月

2、寄宿服务方式:(1)学龄前儿童收费_________元/月(2)老人_________元/月

3、周托服务方式:(1)学龄前儿童收费_________元/月(2)老人_________元/月

4、个别指导(1)学龄前儿童收费_________元/月(2)老人_________元/月

5、上门服务(1)学龄前儿童收费_________元/月(2)老人_________元/月

6、其它:__________

Q26:您所在街道(乡镇)辖区内的“社区”或村子有无残疾人服务中心(或社区康复站)的设置: 有□无 □;如果有,是_______个。

第五部分街道(乡镇)残疾人社区服务中心(或社区康复站)组织管理

Q27:您所在街道(乡镇)的残疾人社区服务中心(或社区康复站)是否有如下规范的管理措施:

第六部分其他问题

Q28:您所在街道(乡镇)的残疾人社区服务中心(或社区康复站)是否拥有以下康复与教学仪器设备:(请分别写出设备的具体名称、品牌、规格和数量)a、听力检测言语训练仪器设备_______

b、常规保健设备_______

c、康复仪器设备和辅具、玩具______

d、各种电教设备_______

e、评估仪器设备_______

f、非电教设备的其它教学仪器设备_______

再次感谢您的参加和协助!

福州市视力残疾康复“十二五”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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