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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学历学位认证
编辑:烟雨迷离 识别码:22-763217 1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0-22 15:59:00 来源:网络

第一篇:辽宁省学历学位认证

辽宁省学历学位认证办理详解

认证点:

辽宁教育国际交流服务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嫩江街44号1门张红艺024-86911567

乘坐114路,115路,123路,138路,220路,221路,247路,265路,269路,午夜4线,到八一公园下车;

乘坐203路,到八一公园西门下车;

乘坐123路,125路,138路,140路,203路,209路,215路,216路,243路,248路,260路,281路,295路,326路,沈抚2号线,通宵3线,到北市场下车

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100号王晟,王昊 0411-8461866

3乘坐1路、2路、3路、4路、5路、6路、7路、8路,管委会站下车,向东大约100米

辽宁省鞍山市外国专家局: 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莘英路899号(房间620号)胡成顺0412-5725699乘坐24路,322路,323路,到体育场下车;

乘坐24路,到烟草公司(金普医院)下车;

乘坐322路,到鞍钢血站下车

认证流程:

1.登陆认证系统,注册新用户

2.在线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提交认证申请表

3.到所在验证点现场递交申请材料和缴纳认证费

4.登陆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的注册账户,查询认证进度

5.系统中的认证状态显示为“认证完成”后,领取认证结果

认证申请材料:

1.一张二寸彩色证件照片;

2.在国外获得的所有源语言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正本原件及复印件;

3.需认证学位的完整、官方正式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国外研究学位获得者,需提供学校开具的官方

证明信原件及复印件,证明信内容涉及学习起止日期,研究方向,所授予学位等信息;

4.需认证的国外证书和成绩单(研究证明)的中文翻译件原件(须经正规翻译机构(公司)进行翻译,个

人翻译无效);

5.申请者留学期间所有护照(含所有留学期间的签证记录及出入境记录)原件及复印件;

6.中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出国前最后高等教育文凭原件及复印件。

8.申请者亲笔填写的授权声明(登陆,下载)。

9.缴费汇款单存根复印件。

10.最好出具在国外留学期间的学生证和居住证,最好是有这些材料,更充分一点。

另需额外出具的相关证明有(以下材料均需准备原件及复印件):

1.若留学期间护照上交或丢失,请提供:

(1)申请者亲笔签名的无法提交留学期间护照的情况说明

(2)新护照首页或户籍簿

(3)如属因公护照上交的情况,请提供公派证明和护照上交证明

(4)如属因私护照丢失的情况,请提供留学期间在留学国家的居留证明、学校注册证明、社保证明、外国人登陆证明等相关证明您全日制在文凭颁发国家学习的有效文件。

2.涉及跨境教育的申请者需提交高中毕业证、内地校方开具的成绩单和学习经历证明(或结业证)。

3.如申请者出国前在国内高校接受过高等学历教育,且未获得毕业证书,则应提交该高校为申请者个人开具的《退学证明》。《退学证明》必须明确申请者在该高校接受过普通(或成人)高等学历(研究生或本科、专科(高职))教育,且因故未完成学业而退学。

4.单位或组织集体派出的留学人员需提供派出单位出具的公派留学证明和公派留学人员名单。公派留学证明内容包括公派项目名称、启动时间、批次、派出人员人数及基本情况、国(境)外接收院校名称、专业、学业组织等。如涉及到在国内组织的行前培训,需说明培训内容(外语/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其他)、时间、有无学分转移情况等。证明与学员名单须为盖有单位公章的原件。

5.尚未获得学位证书但持有所就读学校出具的已获得学位证明信者,需翻译该证明信及成绩单。

6.在俄语国家取得学位证书者,需提供预科证明。

7.在爱沙尼亚取得学位证书者,需提供英文和爱沙尼亚文证书。

8.在日本取得论文博士学位者,需提供研究证明、学位申请书主论文摘要及副论文的题目列表。

9.在美国学习取得学位证书者,如持F-1签证,需提供I-20表格;如持J-1签证,需提供DS-2019表格。

10.在加拿大留学的回国人员需提交加拿大移民局开具的学习许可(study permit)。

11.在菲律宾取得学位证书者,如就读学校为国立大学,需提供菲律宾外交部认证;如就读学校为

私立大学,需提供菲律宾高等教育委员会和外交部认证。

12.在南非取得学位证书者,如之前获得了国家文凭(National Diploma),需一并提交该文凭。

13.欧洲部分国家须提交留学期间居留卡或学生证。

14.马来西亚双联课程申请者,须分别提交马来西亚校方出具的整个学习期间(包括双联课程期间)的成绩单或学习证明,以及第三国高校的双联课程成绩单。

15.在国(境)外 学习首先获得高等教育文凭(Diploma),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深造,获得学士学位

者,申请该学士学位认证时,须提交高等教育文凭及高等教育文凭学习阶段成绩单、学习期间所有签证(或签注)及出入境记录。

16.申请认证的学历与前置学历学历层次不衔接时,需提交预科证明、录取依据、工作证明等相关

材料;

17.如委托他人代理递交认证申请材料,代理人需提供《代理递交认证申请材料委托书》及代理人

有效身份证件。

所有的材料都必须带上原件和复印件,受理点只收复印件,原件是在当场审核的,审核完毕只收复印件,原件当场退回。

认证费用缴费方式:

1、经国家发改委批准,每件学历学位证书认证费为人民币360元。

2、如申请者同时提出两件或两件以上学历学位证书的认证申请,每件费用按收费标准第一条执行。

3、缴费方式:

银行汇款:申请人在外埠验证点(北京总部以外的受理点)递交申请材料,请将认证费汇到以下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成府路支行

户名: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账号: 0***1422(只可汇学历学位认证费,共360元人民币;汇款时须注明认证申请人姓名)

(注:民生银行办理该业务收取每笔1%的手续费,即3.6元人民币)

所以准确地说,一共需要363.6元。

* 如需退款,每笔退款,银行收取5.5元手续费;

* 请汇款时务必在汇款单的“附加信息及用途”中注明认证申请人的姓名、生日和认证费,填写格式如下:“张三19820301认证费”。(银行人员会指导你填写汇款单)

* 办理完汇款手续后,请将汇款单存根的清晰复印件附于申请材料内。发票将在认证工作结束后与认证结果一并寄回验证点。

4、学位证书和成绩单翻译:

各地的翻译机构价格不一,具体可根据当地实际收费情况。

认证进度查询及认证结果领取方式:

1.登录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进入注册帐户查询认证

进度。

2.认证结果领取方式

在外埠验证点(北京总部以外的受理点)递交申请材料的申请人,请于认证完成后与递交申请材料的相关验证点联系,确认认证结果寄达后再到验证点领取认证结果。

注: 北京总部认证的工作日是15-20天(需要注意的是,这个时间不包括邮寄时间,工作日中心收到齐全的申请材料并通过初审的当日开始计算,至认证结果发放(寄出)之日结束)。所以在北京的朋友认证结果比其他省市的要快很多,其他各省市受理点需要2-3个月,因为工作日是15-20天不变,但之中包括寄到总部和总部发回认证结果的时间段,所以请大家耐心等待吧。

时常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查询自己的认证进度。等到网上显示“认证完成”后,受理点会打电话给你,让你去受理点领取认证结果,联系电话必须正确并且在2-3个月之内有效。

第二篇:学历、学位认证

学历认证

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是教育部授权开展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服务的专门机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是教育部唯一指定发布高等教育学历信息的网站。河南省学历认证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学历证书经过教育部认证后,学历证书获得者会取得《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1、八十年代以后的国内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的认证(全国高校颁发的大专以上毕业证书的认证)

八十年代以后的国内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由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负责认证。

①国内学历证书的认证范围包括:

(一)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含五年制高职班(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学历证书;

(二)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四)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毕业证书;

(五)网络教育毕业证书;

(六)军队院校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七)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证书。

②国民教育系列以外的其它证书目前不在学历认证受理范围之内,例如:无电子注册号的党校毕业证书、各类专业证书等。

③学历证书有任何涂改现象(证书涂改视为无效,需补换毕业证明书),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不予受理其学历认证申请。

④党校学历认证请到省委党校办理,办理地址:郑州市文化路与红旗路交叉口。

省内学历认证地址:郑东新区金水东路39号(金水东路与农业东路交叉口),中原出版传媒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楼西侧二楼(河南省教育厅行政服务大厅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30。

联系电话:0371-65796015(此电话线路时常繁忙,请耐心拨打)。

乘车路线:乘坐305路、43路、K43路、游568路、K115路、916路在金水路农业东路站下车。

学历认证收费标准:95元/份。

2、河南省全日制中职、中专学校毕业证书的认证

申请认证河南省全日制中职、中专学校毕业证书,请到河南省教育厅职成教处认证。

申请认证时,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A.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B.毕业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明;

C.就读学校提供的《录取审批表》。

认证地址: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农业路与经一路交叉口西南角)投资大厦822房间。

联系电话:0371-69691879。联系人:王老师。

收费标准:免费。

学位认证

1、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机构颁发的、属于国民教育序列的各级、各类学位证书的认证(国家级官方学位认证,全国高校颁发的各级、各类学位证书均可通过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

2申请认证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机构颁发的、属于国民教育序列的各级、各类学位证书,可登陆“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站提出认证申请。

网站地址:

第三篇:学历学位认证

二、学历学位认证的必要性

学历学位认证的重要性

1.国外学历认证是国内教育部为了鉴别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颁发机构的合法性、真实性。

2.通过认证评估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出具书面认证证明(简称“认证书”)。

3.国内只认可教育部留服中心颁发的学历认证书,即使在国外不论多好的学校,不论多高的文凭,没有在国内留服中心认证那么就相当于只有国内最高文凭而已。

4.国内报考公务员、企事业单位、大型外企、国企等进单位后都会向人事提交学历认证书。还关系到以后的升迁、调职。落户等等都是需要学历认证书的。

三、学历学位认证须知

(一)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主要内容:

1.鉴别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颁发机构的合法性;

2.甄别国(境)外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具有学位效用的高等教育文凭的真实性;

3.对国(境)外学历学位与我国学历学位的对应关系提出认证咨询意见;

4.为通过认证评估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出具书面认证证明(简称“认证书”)。

(二)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认证范围:

1.在外国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 2.在经中国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学习所获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在经中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并报中国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高等专科教育、非学历高等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学习所获国(境)外高等教育文凭;

3.在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在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学士以上(含学士)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

四、学历学位认证常见问题解答

1.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用途是什么?

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批准,我中心是国内唯一一家从事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专业性机构。我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因其权威性和准确性,已经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成为留学回国人员升学、就业和参加各类专业资格考试的有效证明。2.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是否为强制性要求?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是申请者的自愿行为,不具强制性。3.外籍人士可以申请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吗?

可以。申请程序同中国籍申请者,但申请者无需提交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4.获得外国永久居留权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吗?

可以。我驻外使(领)馆不予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申请者需要提交永久居留证明正本及其复印件。

五、留学生回国证明的重要性

留学生归国证明对于回国发展的学生非常重要。很多留学生回不知道《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也不知道这份证明的用处,以及如何办理。留学生归国证明是留学生在国外学习和工作的唯一官方凭证.1.留学生归国证明是留学生在国外学习和工作的唯一官方凭证.出国留学,除了要收罗好个人的学业文件和医疗报告,还需要了解档案转入和办理入户手续。对于自费出国的留学人员,档案管理属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对于毕业后直接出国的学生档案,学校的做法通常是,将外市籍人员的档案转往原籍,将本市籍人员的档案转往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此类出国留学人员将被视作“无业人员”,档案里不会记录国外学习经历,办理就业手续时会遭到诸多不便。

专家指出,留学生在回国前需要在中国驻外使馆开具留学生归国证明,已入外籍者则要开具海外留学人员归国证明,另外,考生还要携带所就读学校的学位证书、就读期间的完整成绩单、在国外持有的所有护照原件归国。因为回国后办理留学人员工作派遣证明、优惠资格证等证件时,都需要以上材料。

准留学生在留学前,要关注到国内和国外高校的证书认可的不同。在出国前,留学生可登陆中国人民教育网站,搜索自己所就读学校是否经过国家认证。

留学归来后,留学生应到相关部门对所获证书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进行认证,办理留学生归国证明,并对国外学位证书和高等教育文凭的层次进行考评,考评后可获得就读学校证书的认证证明。

2.《留学生回国证明》是享受国家回国人员政策和待遇时的凭证。

国家为鼓励留学生回国,出台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包括购买国产免税车,创业金补助,以及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落户等政策。在申请中,需要证明留学生留学经历的真实性,这时就需要提供回国证明了。需要重视的一点是,购买国产免税车是有时间限制的,毕业两年内

回国,回国后一年内有效。超过时间,就不再享受购买免税车的待遇了。关于落户政策,如落户北京也有时间限时,需在两年内完成。3.其他需要证明留学经历的证明。

很多国内企业在就职时可能需要留学生提供学位认证来证明学历的真实性。这也是因为国内虚假的学历太多所造成的。

提醒各位打算回国的学生,在回国之前千万记得要去开回国证明。如果真的来不及,那就只能拜托还在国外的朋友了。过程虽然会有些复杂,但是还是很有必要的。

第四篇:学历、学位认证

学历认证

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是教育部授权开展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服务的专门机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是教育部唯一指定发布高等教育学历信息的网站。河南省学历认证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学历证书经过教育部认证后,学历证书获得者会取得《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1、八十年代以后的国内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的认证(全国高校颁发的大专以上毕业证书的认证)

八十年代以后的国内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由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负责认证。

①国内学历证书的认证范围包括:

(一)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含五年制高职班(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学历证书;

(二)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四)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毕业证书;

(五)网络教育毕业证书;

(六)军队院校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七)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证书。

②国民教育系列以外的其它证书目前不在学历认证受理范围之内,例如:无电子注册号的党校毕业证书、各类专业证书等。

③学历证书有任何涂改现象(证书涂改视为无效,需补换毕业证明书),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不予受理其学历认证申请。

④党校学历认证请到省委党校办理,办理地址:郑州市文化路与红旗路交叉口。省内学历认证地址:郑东新区金水东路39号(金水东路与农业东路交叉口),中原出版传媒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楼西侧二楼(河南省教育厅行政服务大厅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30。

联系电话:0371-65796015(此电话线路时常繁忙,请耐心拨打)。

乘车路线:乘坐305路、43路、K43路、游568路、K115路、916路在金水路农业东路站下车。

学历认证收费标准:95元/份。

2、河南省全日制中职、中专学校毕业证书的认证

申请认证河南省全日制中职、中专学校毕业证书,请到河南省教育厅职成教处认证。

申请认证时,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A.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B.毕业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明;

C.就读学校提供的《录取审批表》。

认证地址: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农业路与经一路交叉口西南角)投资大厦822房间。

联系电话:0371-69691879。联系人:王老师。

收费标准:免费。

学位认证

1、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机构颁发的、属于国民教育序列的各级、各类学位证书的认证(国家级官方学位认证,全国高校颁发的各级、各类学位证书均可通过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申请认证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机构颁发的、属于国民教育序列的各级、各类学位证书,可登陆“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站提出认证申请。

网站地址:http://cqv.chinadegrees.cn/ 联系电话:010-82379480 收费标准如下:

●证书类中文认证报告 210元/项;

●证书类英文认证报告 260元/项;

●备份认证报告 50元/项;

●加急服务200元/项(需电话与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处确认,五个工作日内完成)。

2、省内学位授予单位授予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士、硕士、博士学位证书可到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办理(省学位只认证河南省内高校授予的各级、各类学位证书,省外学位授予单位授予的学位证书请通过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

请注意: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只在每周四的工作时间内受理学位认证申请。

①申请认证2003年以前(含2003年)授予的各级、各类学位证书,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A.《干部学历、学位检查清理登记表》一份(可在本网“常用下载”栏中下载,打印或手填均可,下同);

B.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C.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D.《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E.学位授予单位出具的学位授予证明(一般在学位授予单位的档案馆开具)。

②申请认证2004年以后授予的各级、各类学位证书,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A.《干部学历、学位检查清理登记表》一份; B.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③申请认证80年代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为一本证书的学位证书,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A.《干部学历、学位检查清理登记表》一份;

B.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C.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D.《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省内学位认证地址: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农业路与经一路交叉口西南角)投资大厦713房间。

联系电话::0371-69691783。

收费标准:暂不收费。

3、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高等教育文凭的认证

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批准同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面向全国开展对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高等教育文凭的认证服务。认证范围包括:国外学历学位、港澳台学历学位、中外合作办学学历学位。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地址:北京语言大学学一楼116室(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北京语言大学院内,由北京语言大学西南门进,往北约200米向东即可见“学一楼”。)

到达北京语言大学西南门的公共交通线路有:656路、375路、331路、630路、307路、743路、690路。

对外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下午16:30。

咨询电话:010-82361188;传真:010-82361059。

河南省“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材料验证点”联系方式如下:

办理机构:河南省留学人员与专家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371-66329937;传真:0371-66329937。联系人:周欣、陈羽。

地址:郑州市顺河路32号903室。

4、军队院校颁发的学位证书的认证 申请认证军队院校颁发的各级、各类学位证书,请咨询学位授予单位,了解具体认证办法。

信息站点: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认证专栏:http://

第五篇:学历学位认证

六大类不在学历学位认证范围内

学生的学位问题让很多留学的家长没有去留意,只想着在现阶段把孩子送到国外却没有想到这个学校的学位以后会不会被社会和用人机构及公司所认可,这是家长必须注意的问题。

归国认证,六类证书不在学历认证受理之列

现在的网络很发达,很多的信息可以直接在网上进行核实,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已建立了相关数据库,存有1.7万多个境外院校颁发的学位证书信息,都可以对境外文凭进行核实。这样做就是方便查询,而且,在教育部涉外教育信息监管网和中国留学网上还公布了33个国家的1万多所学校名单可供查询,这些基本涵盖了所有留学目的地国家。学生和家长应该重视这些学校,他们的文凭才会被认可。

家长要小心四种最普遍不被认可的文凭,他们是假文凭,一些境外院校颁发的文凭不被所在国家承认,在中国也不可能被认可的文凭,一些违规办学、网上办学的文凭等。

六类证书不在学历认证受理之列:外语补习和攻读其他非正规课程(如短期进修)所获得的结业证书;进修人员和访问学者的研究经历证明;国(境)外教育机构颁发的预科证明;未经国内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颁发的国(境)外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函授、远程教育及网络教育取得的国(境)外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非学术性国外或境外荣誉称号或学位证书。这些证书要小心对待。

辽宁省学历学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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