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小黄桶村“双诚信、双承诺”计划
诚信计生
双向承诺
小黄桶村计划生育“双诚信、双承诺”
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创新人口计生社会管理,实现行政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好互动,切实维护广大群众计划生育合法权益,确保我村人口计生工作整体水平提升,根据各级文件会议安排,结合我村实际,特将小黄桶村计划生育“双诚信、双承诺”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党委领导、政府牵头、部门配合、协会承办”的组织原则,按照“一处守信、处处受益、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原则,在广泛宣传发动,群众自愿参与、部门积极配合的基础上,通过《计划生育村(居)规民约》,把国家各项惠民政策、公共服务和计划生育奖励优惠同群众履行计划生育责任有机结合,以村(居)向群众承诺和群众向村(居)承诺的方式约定双方在计划生育上的权利和义务,以群众诚信计生信用记录作为落实惠民政策和提供公共服务参考依据的形式,充分调动群众关心、支持、参与人口计生工作的积极性,建立群众自觉参与和实行计划生育的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升人口计生工作整体水平。
二、目标任务
2013年8月初前,实现人口计生“双诚信、双承诺”工作目标。
三、主要内容
(一)双向承诺、双向诚信
1、由村(居)向群众承诺:在群众发展生产、脱贫致富,解决生产、生活、就医、就学、保障等方面提供全力扶持和帮助,公开、公平、公正地落实惠民政策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和优质服务。
群众向村(居)承诺: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履行计划生育义务,按政策生育,主动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按时参加妇检,并自觉接受监督和管理。
承诺的目标人群为:年满16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政能力的自然人;重点对象:一是生育重点对象;二是未交清社会抚养费家庭;三是已婚育龄夫妇“三代”人员(代管财产,代种土地,代养孩子)家庭;四是在育龄期内未达到法定年龄的家庭;五是出租房屋的家庭;六是其他有必要签订的家庭。
(二)相互守信、互相监督。
以村(居)民自治公约为依据,通过签订诚信计生承诺书的形式,约定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权利义务,相互共同履行。村(居)不履行承诺,参加承诺的家庭有权要求履行或向上级反映情况。上级部门要按承诺的规定进行查处,并督促兑现承诺,不兑现承诺的,对相关干部进行处理。群众违反承诺的,暂缓执行所享有的有关惠民、扶持政策、计划
生育奖励扶助政策等。
(三)按“一处守信、处处受益,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原则,建立诚信计生综合联动机制,在落实有关普惠政策和提供服务时,需先查验《诚信证明》,对诚信履约的,要给予优先、优惠、优待;对未履行承诺的,暂缓办理。
(四)实施步骤
第一步、健全组织(2013年6月20日前)
成立诚信计生领导小组,村支书任组长,村主任、驻村工作组组长任副组长,拟定计生“双诚信、双承诺”工作计划。成立诚信计生评议小组:村主任任组长,村人口主任、计生专干任副组长,村民委员会委员、村民组长、部分老干部、老党员、本村部分村民为成员。成立诚信计生履约监督小组:计生协会会长任组长,驻村工作组长任副组长,第二步、召开村支两委会议(2013年6月30日前)
根据《村规民约》、《诚信计生双向承诺书》向群众征求意见;进一步完善诚信计生评议小组、诚信计生履约监督小组组成人员。
第三步、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2013年7月10日前)
通过《村规民约》、《诚信计生双向承诺书》,诚信计生评议小组、诚信计生履约监督小组组成人员,制作好《村规民约》、《诚信计生双向承诺书》。
第四步、宣传动员,召开村民大会(2013年7月31日前)
1、宣传计生“双诚信、双承诺”工作的内容、目的和意义,宣布《村规民约》、《诚信计生双向承诺书》,2、组织签订承诺书:给承诺对象逐条讲解承诺内容并以户为单位组织签订,每一对已婚夫妇视为一个独立户到村委会签订,不签订承诺书的视为不诚信户。
第五步、服务管理:
1、召开诚信计生评议小组会议,评出首批诚信户和不诚信户(8月10前);
2、每月召开一次诚信计生评议小组会议,评出当月增减的诚信户和不诚信户(每月10日前);
3、向镇计生办上报信息(8月15日,以后每月15日上报);
4、村民委员会根据评出结果兑现承诺;
四、工作要求
(一)村计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配合,积极探索,勇于创新,认真研究制定诚信嘉奖、失信惩戒的措施和办法,及时落实到位,加大诚信计生的吸引力和约束力。
(二)把握原则,有序推进。一要坚持村民自治,依法推进。二要统筹兼顾,分类指导,以人为本。三要注意掌握舆论导向,注重宣传政府利益导向和服务工作,宣传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引导群众积极承诺。
(三)扎实抓好几个关键环节工作。一是抓好宣传发动环节。让群众充分理解诚信计生承诺的目的、内容、意义和各种优惠保障,提高参
与的积极性。二是抓好组织参与环节。选好村民议事会会员,在充分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结合实际采取各种形式,个案责任到人,进行交心谈心,讲清政策要求、利害关系,动员目标人群进行承诺。三是抓好承诺内容确定环节。主要是村委会的承诺内容要有针对性、有吸引力,既最大限度满足群众需求,又是力所能及、量力而行、能够保证持续履行的。群众承诺要体现计划生育的重点和关键要求,违约责任要便于兑现。四是抓好民主监督环节。成立群众和干部共同参与的监督小组,监督承诺双方履约情况,监督小组成员应当包括村支两委干部、普通党员、计生协会会员、普通群众等,一般每个村民小组至少有一人参与。五是抓好相关部门共享信息环节,强化群众履约的外部制约力量。
(四)求真务实,务求实效。诚信计生双承诺工作的开展,是破解村级管理难题的探索,要研究扎实可行的措施,确保工作落在实处,坚决杜绝“走过场、做形式”。
(五)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落实利益导向政策,拓宽普惠内容,为利益导向向诚信计生户倾斜提供政策保障。同时,要利用诚信计生承诺信用记录,督促履行承诺,共同助推工作开展。县直各部门在本方案基础上,结合部门职责,拟定具体的、操作性强的、分层次的“双诚信、双承诺”工作制度。
(六)总结经验,不断推进。要高度重视工作经验的总结推广,形成一整套相对成熟的工作模式,确保诚信计生工作高效推进。
木岗镇小黄桶村委
二〇一三年六月四日
第二篇:“双诚信、双承诺”承诺书范本
★人口计生“双诚信、双承诺”承诺书范本
注:请各乡镇指导村(社区)结合本村社区实际进行修订
乌骡坝社区人口计生“双诚信、双承诺”承诺书
甲方:乌骡坝社区村民委员会
代表人:
乙方:(男)身份证号码电话户籍地现居住地
(女)身份证号码电话户籍地现居住地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黔党发„2011‟17号文件《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确保实现“双降”目标的意见》和黔人口领发„2011‟15号文件《黔西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关于全面开展诚信计生工作的实施方案》的精神,结合乌骡坝社区《村规民约》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达成以下承诺。
一、甲方承诺
(一)根据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做好本社区人口计生工作。
(二)依法向本社区群众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提供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和生殖保健知识咨询服务,传播优生、优育、优教和计划生育基础知识。
(三)依法为本社区符合规定的生育对象办理《生殖保健服务证》、《计划生育证》、《流动人口婚育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计划生育证明。
(四)落实各级各部门对计生家庭的各项优先优惠政策。
(五)每年免费为本社区生育对象提供一次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六)免费为群众提供生殖健康服务。
(七)对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社区村民,帮助发展种养植业,优先吸纳入社区种养殖合作社。
(八)对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社区村民在发展经济产业需要贷款时,由社区进行担保,并优先安排村民在入住社区的金三角实业有限公司、水西泰丰公司等企业中就业务工。
(九)对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推迟或放弃政策内二孩生育的家庭和二女结扎户,优先安排生态家园建设指标。
(十)按规定实行社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十一)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承诺
(一)自觉遵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严格执行《社规民约》,积极配合甲方和上级人口计生部门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
(二)严格遵守《婚姻法》、《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贵州省计划生育条例》等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不早婚、不早育、不政策外生育。
(三)不违法收养孩子,不帮助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对象代养孩子、代管财产、代耕土地。
(四)按规定按时参加妇检,出现政策外意外怀孕后主动向甲方报告,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五)生育孩子后,主动在及时期内落实相应避孕节育措施。
(六)违法生育子女后,主动接受甲方按规定进行处罚,主动落实相应避孕节育措施,并按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七)外出务工前,主动向社区报告并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并告知甲方流入详细地址及联系方式,按时寄回妇检证明。返回时,在2日内向社区村委会报告相关信息。
(八)不做胎儿性别鉴定,不选择性别终止妊娠。
(九)积极向社区报告违反计划生育的人和事,不支持、包庇、藏匿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人和事。
(十)教育子女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政策法规,按政策生育和在规定时间内落实相应避孕节育措施,按时参加妇检。
三、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的,乙方有权要求履行承诺,有权向社区履约监督小组投诉,有权向上级履约监督机构反映。
社区履约监督电话:
镇履约监督电话:
县履约监督电话:
(1)甲方未按时履约的,社区履约监督小组督促在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履行承诺,对仍未履约的报告上级履约监督机构,经查实,确为社区责任的,连续3次,取消社区年终评先选优资格,同时,对社区责任人给予处罚和责任追究。
(2)甲方未按时履约的,经查实,为镇党委、政府或县、镇直属有关部门的,由县、镇履约监督机构责成镇党委、政府或有关部门于3个工作日内履行承诺,对连续3次仍未履行承诺的,取消镇及及相关部门年终评先选优资格,对拒不履约的,报经有关部门对主要领导和责任人给予年终考核不称职处罚。
(二)乙方违约的,经评议、公示、告知后,仍不履约的,甲方有权根据上级有关政策、《村规民约》和本承诺内容,暂停乙方有关惠民奖补政策和取消计划生育家庭的各项优先优惠政策,并在履约监督小组的监督下,自愿承担违约责任。自愿放弃享受的低保、等优先优惠政策,并愿接受计生政策法规及《村规民约》规定的相关处罚。
四、本承诺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本承诺自己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乌骡坝社区村民委员会(公章):
代表人:
乙方:夫妇
年月日
第三篇:“双诚信、双承诺” 协议书
毕节市七星关区学校与教职工人口与计生
“双诚信、双承诺” 协议书
甲 方:________(学校)乙 方 :________(教职工)
男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 女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黔党发《2011》13 号、毕地党发(2011)25 号,以及毕市党发《2012》4号,毕教通(2012)43号文,七星委(2013)
11、12号文要求及七星教办字(2013)16号文的相关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各学校实际,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望共同遵守。甲方(学校)
一、建立健全人口与计生工作管理模式,加大工作力度,全面落实避孕节育方法的知情选择,基本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教育部门职责涉及人口计生工作的各项免费、扶助、奖励和优先优待政策,完成中小学生健康教育,青春期早期性教育任务,各项工作细化具体,努力实现学校100%的诚信计生。
二、执行七星委(2013)
11、12号文件精神,七星教办字(2013)16号文要求,实行好农村计生“两户”子女入学照顾政策,资助政策,以及高考、中考、小升初考试的加分政策,提高农村家庭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切实解决流动人口在子女入托入学方面的实际困难,确保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与户籍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
三、各校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深入推进以房管人、房东报告制度,督促出租房屋的干部职工、教师与租赁方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每月向学校及有关部门报告房屋租赁信息。积极协助计生部门落实服务管理措施,落实综合治理职责。
四、扎实开展双向承诺活动。协助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开展“双诚信、双承诺’’工作,督促本单位及所辖学校教职工签订《诚信计生协议书》,形成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运行机制。
五、按属地管理原则,做好一年4次的妇检工作,妇检表除交当地政府外,要交一份到教育局计生办备案并作为各学校工资发放的依据。根据各时期的计划生育工作重点,每季度至少安排一次会议进行专题研究。按照“属地管理、单位负责’’的要求,健全单位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管理制度,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的常规化、科学化、规范化。
六、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纳入学校“六五”普法内容,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深入开展国策、国情、人口形势教育。倡导“关爱女孩”行动,落实健康教育,青春期早期性教育课程的
第四篇:双诚信双承诺推荐标语
诚信计生标语
1、坚持“一处守信、处处受益,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原则,全面推进人口计生“双诚信双承诺”工作
2、相互承诺,相互监督,共建诚信人口计生
3、你主动实行计划生育,我提供优质优惠服务
4、全面推行“双诚信双承诺”,加强创新基层社会服务管理
5、全面推行“双诚信双承诺”,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6、全面推行人口计生“双诚信双承诺”工作,培养提升社会诚信道德意识
7、全面推行人口计生“双诚信双承诺”工作,让诚信计生家庭优先享受改革发展成果
8、全面推行“双诚信双承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9、创新人口计生管理服务,全面推行“双诚信双承诺”工作
10、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全面推行“双诚信双承诺”工作
11、“双诚信双承诺”是加强和创新人口计生社会管理的重要突破口
12、整合社会资源,实现资源共享,促进“双诚信双承诺”工作公共服务均等化
13、大力推进诚信计生,不断改善计生民生,推动人口出生率和自增率“双降”目标实现
14、认真遵循“守信受益,失信受制”原则,全面推行人口计生“双诚信双承诺”工作
15、坚持实事求是,打造诚信计生
16、让公共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计生服务在诚信中提升
17、诚信计生光荣,优生优育幸福
18、弘扬新型人口文化,以诚信计生为依托,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19、诚信计生,维护计生权利,履行计生义务
20、以情动人,以诚感人,以信服人,以法育人
21、诚信计生指向,奖励扶助引路,优生优育致富
22、推进诚信计生,构筑和谐社会
23、计生诚信处处受益,计生失信处处受制
24、开展“双诚信双承诺”工作,整合政府部门公共政策,助推计生家庭圆梦小康
25、全面推行人口计生“双诚信双承诺”工作,创新社会管理,加强基层民主,构建和谐社会,推动同步小康
26、诚信受益,失信受制,落实人口计生“加减法”制度
第五篇:“双诚信、双承诺”承诺书范本
坡妹镇人口计生“双诚信、双承诺”承诺书
甲 方:坡妹镇岩云村村民委员会 代表人:
乙方:(男)身份证号码 电话
户籍地 现居住地
(女)身份证号码 电话
户籍地 现居住地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黔党发„2011‟17号文件《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确保实现“双降”目标的意见》和黔人领办发„2013‟3号文件《关于全面推进人口计生“双诚信双承诺”工作的意见》的精神,结合本村《群众自治民约》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达成以下承诺。
一、甲方承诺
(一)根据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做好本村人口计生工作。
(二)依法向本村群众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提供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和生殖保健知识咨询服务,传播优生、优育、优教和计划生育基础知识。
(三)依法为本村符合规定的生育对象办理《生殖保健服务证》、《计划生育证》、《流动人口婚育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计划生育证明。
(四)落实各级各部门对本村计生家庭的各项优先优惠政策。
(五)免费为本村生育对象提供一次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六)免费为群众提供生殖健康服务。
(七)对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村民,帮助发展种养殖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各种惠民政策。
(八)对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村民在发展经济产业需要贷款时,由村民委协助办理信贷业务。
(九)对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推迟或放弃政策内二孩生育的家庭和二女结扎户,除按规定享受利益导向政策外,还给予惠农政策的倾斜。
(十)按规定实行村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十一)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承诺
(一)自觉遵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严格执行《群众自治民约》,积极配合甲方和上级人口计生部门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
(二)严格遵守《婚姻法》、《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贵州省计划生育条例》等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不早婚、不早育、不政策外生育。
(三)不违法收养孩子,不帮助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对象代养孩子、代管财产、代耕土地。
(四)按规定按时参加妇检,出现政策外意外怀孕后主动向甲方报告,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五)生育孩子后,主动在及时期内落实相应避孕节育措施。
(六)违法生育子女后,主动接受甲方按规定进行处罚,主动落实相应避孕节育措施,并按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七)外出务工前,主动向社区报告并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并告知甲方流入详细地址及联系方式,按时寄回妇检证明。返回时,在2日内向社区村委会报告相关信息。
(八)不做胎儿性别鉴定,不选择性别终止妊娠。
(九)积极向社区报告违反计划生育的人和事,不支持、包庇、藏匿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人和事。
(十)教育子女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政策法规,按政策生育和在规定时间内落实相应避孕节育措施,按时参加妇检。
三、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的,乙方有权要求履行承诺,有权向村履约监督小组投诉,有权向上级履约监督机构反映。
镇履约监督电话:0859——4388068,0859——4388424。
(1)甲方未按时履约的,村履约监督小组督促在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履行承诺,对仍未履约的报告上级履约监督机构,经查实,确为村民委责任的,对村民委责任人给予处罚和责任追究。
(2)甲方未按时履约的,经查实,为镇党委、政府或县、镇直属有关部门的,由县、镇履约监督机构责成镇党委、政府或有关部门于3个工作日内履行承诺。
(二)乙方违约的,经评议、公示、告知后,仍不履约的,甲方有权根据上级有关政策、《群众自治民约》和本承诺内容,暂停乙方有关惠民奖补政策和取消计划生育家庭的各项优先优惠政策,并在履约监督小组的监督下,自愿承担违约责任。自愿放弃享受的低保、等优先优惠政策,并愿接受计生政策法规及《群众自治民约》规定的相关处罚。
四、本承诺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本承诺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岩云村村民委员会(公章): 乙方: 夫妇 代表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