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变电站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管理制度
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管理制度
一、站内应建立防误装置台账,防误装置的检修、解锁及发现和消
除缺陷应计入台账。
二、站内应有防误装置使用说明书,原理接线图等技术资料,所有
运行人员应熟悉防误装置的功能、操作程序及注意事项。
三、防误装置应经常保持完好状态,正常投运,不得随意退出或解
锁操作。全站防误装置确因故障处理或检修工作需要停用时,必须履行书面申请手续,经总工批准后方可退出。
四、防误装置应与主设备同时进行评级,即每年进行一次评级,具
体标准与设备评级相似。
五、防误装置的检修应做到与主设备同时检修,同时验收,同时投
运。
六、防误装置缺陷的分类及处理与主设备缺陷分类及处理办法相
同,且随主设备一同进行检修工作。
七、每次交接班应检查防误装置的电源是否正确,模拟图上断路器、刀闸位置与设备实际位置是否对齐,并移交解锁钥匙。
八、每月应对防误装置程序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在模拟盘上逐个回
路试验,不进行实际开锁),确保闭锁装置在投入状态程序正确,“五防”功能齐全。
九、每月应对防误装置的数码机械锁进行外观检查。
十、运行人员在倒闸操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记入运行工作记录
中,并向站长反映情况。
十一、结合一次设备停电,至少每半年对防误装置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维护。
十二、站内应有站长担任防误专责人,具体职责如下:
①负责本站防误装置定期检查。
②负责本站防误装置缺陷统计。
③贯彻执行有关防误工作文件。
④建立本站防误装置工作文件。
⑤监督本站运行人员正确执行解锁规定,确定解锁操作时,亲自到位。⑥监督本站运行人员倒闸操作行为规范。
十三、防误闭锁装置的解锁规定:
⒈全站解锁或部分装置长期解锁报总工批准。
⒉大型或复杂操作的解锁应报工区长批准。
⒊运行状态下,单一回路断路器及刀闸的解锁报站长批准。⒋检修状态下,单一回路断路器及刀闸的解锁报值班长批准。
⒌遇有紧急情况或倒闸操作过程中闭锁装置出现问题无法正常操作时,值班人员应根据操作任务和解锁批准权限,经请示批准,并做好相关记录后(紧急事故处理可在事故处理后记录),方可解锁操作。⒍解锁操作的原因、时间、项目、批准人应详细填入运行工作记录,存在的缺陷还应计入设备缺陷记录。
⒎解锁操作审批前,站长必须亲自到现场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签发使用解锁钥匙。大型或复杂的倒闸操作解锁操作站长应进行第二监护。
⒏解锁钥匙由站长签章封存,值班长保管,主值移交。封存的解锁钥匙,任何人不得随意拆封,如需要解锁操作,报有关领导批准,方可拆封使用。使用完后,应马上交由站长重新签章、封存。
⒐检修人员工作确需使用万能钥匙,应由工作负责人向当值值班长申请,被批准后,由值长负责解锁。不得借由检修人员使用。
⒑由于闭锁装置损坏或新设备安装闭锁装置不完善时,应采取措施加装普通挂锁,其钥匙的保管和使用应由站长担任和批准。
⒒站长有权决定解锁钥匙的使用,但必须严格执行解锁钥匙使用有关规定。在装置正常时,有权拒绝使用解锁钥匙;有权拒绝借用,转让解锁钥匙;有权制止滥用解锁钥匙,必要时有权收回解锁钥匙。⒓站长有权对使用解锁钥匙的操作票或工作票的正确性进行审查。⒔电脑钥匙全站共两把,正常时放置在主控室,保持充电状态,每日交接班做检查并按值移交。
第二篇:防止电气误操作的管理制度
防止电气误操作的管理制度
1、为保证电气安全生产,杜绝电气误操作特定以下具体办法及措施。
2、从组织上加强防止电气误操作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充分发挥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的作用,明确职责,认真落实。通过加强管理,全面落实防误工作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杜绝电气误操作事故的发生。
3、电气防止误操作的组织人员网络 3.1 厂级安监科防误专责人: 3.2 专业级防误专责人:电运专业 3.3 班组级防误专责人: 电运甲班 电运乙班
电运丙班 电运丁班
4、各级防误专责人职责: 4.1 专业级防误专责人: 4.2 贯彻落实有关防误管理办法、制度规定、文件等;
4.3 贯彻落实《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中的有关防误的规定; 4.4 履行《变电站标准化管理条例》等文件中有关操作票、工作票的管理规定; 4.5 监督落实防误闭锁装置的管理办法和规定,对防误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技术分析,提出整改要求和技术措施,并协助解决。4.6 参与电气误操作的事故调查、分析及处理。
4.7 重大和复杂操作专业专工到现场进行把关,专业要对“两票”执行情况定期和不定期的动态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组织落实。4.8 班组级防误专责人: 4.9 负责落实有关防误管理办法、制度规定、文件等;
4.10 贯彻落实《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中的有关防误的规定; 4.11 履行《电业安全工作规定》等文件中有关操作票、工作票的管理规定;
4.12 落实防误闭锁装置的管理办法和规定,对防误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技术分析,提出整改和技术措施建议,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制止汇报。
4.13 对“两票”执行情况定期和不定期进行动态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组织落实。
4.14 电气运行全体人员都应该做到以下各项:
4.15 严格执行《电业生产安全工作规程》及有关操作票、工作票制度,认真作好防止操作事故和保证人身安全的重要组织措施,各班要认真执行有关“两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4.16 班长及各级值班员要把住工作票接收的审核关,及操作票的正确性关,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17 电气倒闸操作前,操作人、监护人要认真进行危险点分析并制定防范措施。操作时要严格执行把“六关”制度(操作准备关、接令关、操作填写关、核对图板关、操作监护关、质量检查关)。
4.18 倒闸操作中要加强监护,监护人必须严格履行职责,严禁操作过程中失去监护或监护不到位,监护人不得代替操作人操作。
4.19 大操作(发电机解并列)对操作全过程进行录音(录音带保留一个月)。
4.20 主值班员要每班接班后检查模拟图、防误闭锁电脑一次、二次系统接线方式的正确,并及时纠正错误。
4.21 各级值班人员发布和接受操作命令时,必须使用调度术语、设备双重编号,执行复诵、录音等制度。倒闸操作时,必须按照操作要求执行,不允许改变操作顺序,不允许随意涂改操作票,不允许随便解除闭锁装置。若操作中发生疑问,应立即停止操作,向值班负责人、值班调度员报告,询问清楚后才能继续操作。
4.22 防误闭锁装置是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的有效技术措施,各级值班员应能熟练掌握,各班应对新人员加强重点培训,考核。使用中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找专门人员处理解决。严格执行专业的微机防误闭锁管理规定。
4.23 严格执行防误闭锁装置的解锁、停用管理规定。防误闭锁装置不能随意退出运行,停用时要经生产副总工程师批准;短时解锁操作,应经班长和值长批准,并应按程序尽快投入运行。
4.24以上各条望大家遵照严格执行。
第三篇:南方电网防止电气误操作闭锁装置管理规定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防止电气误操作闭锁装置管理规定
1.适用范围
1.1 本规定规范了公司系统内发、输、供电单位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管
理工作的职责及内容。
1.2 本规定适用于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发、输、供电企业。
1.3 委托公司系统下属单位运行的用户变电站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管理
工作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和文献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
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所有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
本均不适应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
使用这些标准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
于本标准。
DL408―19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及变电所电气部分)
DL/T687-1999 微机型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Q/CSG 1 0006-202_ 电气操作导则
Q/CSG 1 0010-202_ 输变电设备状态评价标准
3.术语和定义
3.1 防误装置:防误装置是指为防止发生误入带电间隔、误操作电气设
备,在电气设备及其自动化控制系统上安装的对电气设备操作流程、操作
位置进行闭锁和提示的装置,包括微机防误闭锁、电气闭锁、电磁闭锁、机械联锁、机械程序锁、机械锁、带电显示装置等。
3.2 解锁:指防误装置异常或电网、设备处于其他紧急状态时,原来处
于闭锁状态的设备被解除强制闭锁。
3.3 解锁用具:指防误装置异常或电网、设备处于其他紧急状态时,用
于强制解除闭锁的专用工具或程序指令。
3.4五防:
3.4.1 防止误分、误合断路器(开关);
3.4.2 防止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
3.4.3 防止带电合接地开关(接地线);
3.4.4 防止带接地开关(接地线)合断路器(隔离开关);
3.4.5 防止误入带电间隔。
3.5 三同时:指防误装置与主设备同时设计、同时安装、同时投运。
3.6 三懂二会:懂防误装置的原理、懂性能、懂结构;会操作、会维
护。
3.7 强制性:采用机械闭锁、电气闭锁、安装逻辑编码锁等手段,对操
作流程进行强制性控制,条件不满足,强制闭锁操作。
3.8 提示性:不参加操作流程进行强制性控制,只通过语音系统、文字
提示、锁码核对等手段对操作步骤进行核对。
4.总则
4.1 为了加强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以下简称防误装置)的专业管理,做好防误装置的选型、安装、验收、运行维护和检修管理工作,使防误装
置更好地发挥作用,确保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根据《电业安全工作规
程》(发电厂及变电所电气部分)和有关规程规定,结合南方电网公司实
际,特制定本规定。
4.2 公司系统内有关防误装置的计划、设计、施工、运行维护、检修等
工作均应遵守本规定。各级生产主管领导应负责本规定的贯彻落实。
4.3 新建、扩建的变电站或间隔以及更新改造的电气设备,防误装置必
须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运,无防误装置的高压电气设备间隔不得
4.4 防误装置是发电厂、变电站主要设备五防的有效技术措施,防误装
置等同于主设备,涉及其新增、更新、改造的相关计划应纳入各单位的反
事故技术措施计划管理。
4.5 公司系统所属发、输、供电单位应按本规定的要求和现场情况,制
定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并贯彻落实。
5.管理职责
5.1 南方电网安全监察与生产技术部是公司系统防误装置的归口管理部
门。其主要职责有:
5.1.1 负责制定防误装置管理规定;
5.1.2 负责制定防误装置的技术导则;
5.1.3 监督各分、子公司的防误装置配置及运行维护管理;
5.1.4 积极推广技术成熟、性能可靠的防误装置新技术、新装置;
5.1.5 不定期召开公司系统专业会议。
5.2 各分公司、子公司生产技术部门是本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闭锁装置 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有:
5.2.1 根据行业和上级规定,制定防误装置的管理制度;
5.2.2 确定五防工作重点,负责技术措施的实施;
5.2.3 参与重大电气误操作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提出并落实反事
故技术措施;
5.2.4 指导、督促所属发、输、供电企业做好防误装置管理工作;
5.2.5 负责组织或指导新建、扩建、改建变电工程防误装置的验收;
5.2.6 不定期召开本公司专业会议,组织经验交流,积极推广技术成
熟、性能可靠的防误装置新技术、新装置。
5.3 各分公司、子公司安全监察部门是本公司防误装置使用情况的监督
部门。其主要职责有:
5.3.1 监督所属发、输、供电企业防误装置的配置及运行维护管理;
5.3.2 监督所属发、输、供电企业防误装置技术措施项目的落实;
5.3.3 对不落实防止电气误操作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的单位和部门提出
考核意见;
5.3.4 组织重大电气误操作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并提出考核意
见;
5.3.5 参与防误装置的验收。
5.4 发、输、供电企业生产技术部门是防误装置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
要职责有:
5.4.1 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防误装置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措施,负责
协调防误装置的维护界面,设置专职或兼职五防职责人;
5.4.2 负责专业技术管理,保证所有高压电气设备间隔均装设性能可靠 的防误操装置,并按照《输变电设备状态评价标准》的要求,对防误装置
进行状态评价,制定五防工作计划,确定大修、改造方案,及时更换
状态评价为三类以上的防误装置;
5.4.3 组织新建、改扩建变电站工程中有关防止电气误操作闭锁装置的
设计审查、装置选型、装置招标、和投产前的验收工作,督促生产单位编
写相应的现场运行规程(含检修方法)并审核;
5.4.4 参与误操作事故的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原则督促反事故
措施的制定和落实;
5.4.5 督促变电运行单位建立防误装置档案,负责收集防误装置运行资
料,做好防误装置的管理与统计,及时解决防误装置出现的问题;
5.4.6 负责组织五防工作会议,做好五防工作总结。
5.5 发、输、供电企业安全监察部门是防误装置的配置、运行维护的监
督部门。其主要职责有:
5.5.1 监督防误装置使用单位正确配置、使用防误装置,对没有装设或
装置损坏未及时修复、更换的单位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并监督相应安全措
施制定、落实;
5.5.2 负责组织电气误操作事故的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原则督
促反事故措施的制定和落实;
5.5.3 参加五防工作会议;
5.6 变电运行单位是防误装置的运行维护责任部门。其主要职责有:
5.6.1 在本部门设置防止电气误操作闭锁装置的专职或兼职管理工程
师;
5.6.2 负责正确使用防止电气误操作闭锁装置;
5.6.3 建立防误装置档案,负责收集、上报防误装置运行资料,做好防
误装置的管理与统计,及时解决防误装置出现的问题,保证防误装置正常
运行;
5.6.4 每年提出防误装置的大修与改造的方案,并报生技部门审核;
5.6.5 参与新建、改扩建变电站工程中有关防误装置的设计审查和投产
前的验收,参与编写相应的现场运行规程;
5.6.6 配合电气误操作事故的调查、分析,提供误操作事故的原始记
录,按“四不放过”原则落实反事故技术措施;
5.6.7 参加五防工作会议,每年一月底前向生技部门上报五防工作总
结。
6.电气防误操作闭锁装置的基本技术要求
6.1 防误装置应可靠实现防误功能。
6.2 所有高压电气设备间隔均应装设对电气一次设备进行强制闭锁的防
误装置。装置的性能和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技术标准与本规定的要求。
6.3 防误装置的结构应简单、可靠,操作维护方便。
6.4 防误装置应不影响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等设备的技术性能
(如合闸时间、分闸时间、速度、操作传动方向角度等)。
6.5 防误装置工作电源电源必须采用独立的、不间断的供电方式。
6.6 防误装置应做到防尘、防腐蚀、不卡涩、防干扰、防异物开启。户
外的防误装置还应防水、耐低温、耐高温。
6.7 防误装置五防功能中除防止误分、误合开关可采用提示性方式外,其余“四防”必须采用强制性方式。
6.8 防误装置应有专用的解锁工具。
6.9 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电气闭锁回路严禁用重动继电器,应直
接用开关和隔离刀闸的辅助接点。
6.10 开关的机械紧急事故跳闸脱扣不允许闭锁。
6.11 防误装置应选用符合国家、行业技术标准、并经省级以上产品鉴
定的产品。已通过鉴定的防误装置,必须经运行考核,取得运行经验后方
可推广使用。
6.12 新型防误装置的试用应经南方电网公司或分、子公司一级同意后
才可试用。
6.13 对使用常规闭锁技术无法满足五防要求的设备或场合,宜加装带电显示装置达到提示要求。
6.14 采用计算机监控系统时,远方(包括调度和集控站)、就地操作
均应具备电气防误闭锁功能。若具有前置机构操作功能的,也应具备上述
闭锁功能。
7.防误装置配置原则
7.1 新建和扩建变电站,原则上应选用微机型防止电气误操作闭锁装置
加单元电气闭锁,不再选用机械程序锁。运行中变电站防误装置的改造宜采用单元电气闭锁回路加微机防误装置的方案,或至少采用单元电气
闭锁回路。
7.2 电气设备本身带有防止电气误操作闭锁装置的电气闭锁与机械闭
锁,在增加微机防误装置后,满足闭锁原则的应保留。
7.3 选用微机型防误装置的综合自动化变电站,应实现微机防误装置与
综合自动化系统的通讯。
7.4 成套高压开关设备(包括GIS设备、封闭式开关柜、小车柜)自身应具有完善的机械联锁或电气闭锁。
7.5 高压开关柜及间隔式配电装置(间隔)有网门(如电容器组、电抗器、消弧线圈等)时,应有防止误入带电间隔闭锁功能。
7.6 主刀闸与接地刀闸应具有互为闭锁功能,确保在微机防误装置发生异常时能防止带地刀合闸的功能依然有效。
7.7 在远动装置和开关辅助接点满足要求前提下,机防误装置可以采用
RTU信号,同时应考虑在RTU异常时,可以考虑通过现场采集开关位置信
号,保证微机防误装置仍能正常使用。
7.8 无人值班变电站采用在集控站配置中央监控防误闭锁系统时,应实现对受控站的远方防误操作。其防误操作功能配置至少应包括防误逻辑程序和强制核对被操作设备名称、编号、状态和操作人、监护人身份密码。
7.9 微机五防系统的主要技术要求应满足公司企业标准《220-500千伏变电站电气技术导则》的要求。
8.防误装置的施工、验收管理
8.1 凡是新建、改扩建变电站工程,防误装置必须做到“三同时”,对未安装防误装置或验收不合格的电气设备间隔不能投入运行。
8.2 防误装置的施工安装与验收程序,必须按照变电主设备的施工安装与验收程序进行,防误装置满足验收条件后,由生技部组织,会同安监部与生产单位参与进行现场验收。
9.防止电气误操作闭锁装置的运行管理
9.1 防误装置是发电厂、变电站的主要生产设备,其管理应纳入厂站的现场规程,明确技术要求、运行巡视内容等,并定期维护。定期检查的内容和方法应根据产品说明书确定。
9.2 防误装置的检修工作应与主设备的检修项目协调配合,定期检查防误装置的运行情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9.3 防误装置的缺陷定性应与主设备的缺陷管理相同,其状态评价按《输变电设备状态评价标准》(Q/CSG 1 0010-202_)的要求开展,对二类设备及时完善,对三类以上设备及时维护或更换。
9.4 变电运行单位应对防误装置的主机中的信息做好备份,当主机信息变更时,应及时更新备份。其备份信息的储存应与主机分离,以满足防误装置的主机故障时恢复信息的要求。
9.5 对微机型防误装置的主机维护,原则上由厂家调试人员进行,在条件许可时也可由经厂家培训合格的变电单位人员来进行维护。
9.6 微机型防误装置的主机应专机专用,严禁与英特网互连,严禁兼做他用。网络安全要求等同于电网实时监控系统。
9.7 微机型防误装置的运行状态必须与变电站实际运行状态实时对位,有人值班站现场值班人员必须每天检查防误装置上的设备位置是否与现场设备位置相一致。对用模拟屏的无人值班变电站,因开关位置的不确定性存在,每次巡检时,对防误装置的模拟屏与实际设备的运用状态应进行核对,及时更正不正确的信息,在每次现场操作前,必须核对无误后方可进行模拟操作。
9.8 新建、扩建及技改后使用微机监控系统的厂、站可经过监控系统或微机防误装置的闭锁逻辑实现远方操作的防误闭锁,并保证使用的开关遥信量正确,使用微机防误装置应解决好与监控系统接口问题。若隔离开关、接地刀闸使用电动操作,应通过现场设备的控制回路经开关、刀闸的辅助接点实现同一间隔设备的电气闭锁。
9.9 对微机型防误装置,每次操作完毕后,电脑钥匙均必须进行回传,以确保主机信息的正确。
9.10 在以下五种情况下,在事前征得变电运行单位负责人或发电厂电气运行单位负责人同意并在确认操作无误前提下,可使用万能钥匙进行解锁,并做好记录:
9.10.1 五防机或电脑钥匙发生故障不能进行正常操作:当防误装置故障时,应立即停止操作,经同意后,方可进行解锁操作;
9.10.2 事故情况下的操作;
9.10.3 在断路器、各类隔离开关检修过程中的试分、试合操作;
9.10.4 在二次回路上进行调试、试验时。
9.11 操作中使用跳步操作、电动操作刀闸失灵使用手摇操作时,视为解锁操作,按9.10的要求进行。
9.12 防误装置停用应经本单位总工程师批准,才能退出,并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同时,要采取相应的防止电气误操作的有效措施,并加强操作监护。
9.13 解锁用具必须制定规定,严格管理。每使用一次解锁用具,必须做好相应记录并注明使用原因。严禁使用非常规解锁用具解锁。
9.14 电气设备或接线方式改变后,应及时更改防误装置的相关程序。
9.15 运行值班人员(或操作人员)及检修维护人员,应熟悉本管理规定,做到'三懂二会'。新上岗的运行人员应进行使用防止电气误操作闭锁装置的培训。
10.附则
10.1 本规定由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监察与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
10.2 自本规定实施之日起,公司系统原有关防止电气误操作闭锁装置的规定、文件与之有矛盾的,按本规定执行。
第四篇:092 国家电网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管理规定
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以下简称防误装置)的管理,做好防误装置的选型、安装、验收、运行、维护和检修等工作,使其在电力安全生产中更好地发挥作用。根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等有关规程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防误装置是防止工作人员发生电气误操作的有效技术措施。本规定所指的防误装置包括:微机防误、电气闭锁、电磁闭锁、机械联锁、机械程序锁、机械锁、带电显示装置等。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变电站、换流站、发电厂(公司)等防误装置的管理。
第四条 各区域、省(区、市)公司及直(代)管的供电公司(局)、发电厂(公司)应按照本规定,结合运行规程、反事故措施及现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
第五条 防误装置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管理工作归口于国家电网公司生产运营部,技术工作归口于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日常管理工作和运行维护工作由各区域、省(区、市)电网公司及直(代)管的供电公司(局)、发电厂(公司)分级实施,并配备防误装置专责人员。
第六条 各供电公司(局)、发电厂(公司)应定期对管辖范围内的防误装置进行试验、检查、维护、检修,以确保装置的正常运行。对新建或更新改造的电气设备,防误装置必须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运。第七条 各级负责防误装置管理工作的领导以及有关专业人员均应熟悉本规定,并在选用、安装、验收、运行、维护和检修等工作中贯彻执行。
第二章 责任制
第八条 国家电网公司负责防误装置的管理规定、重大技术措施和反事故措施的制定和修订。每两年组织召开一次专业会议。
第九条 防误装置技术标准根据技术发展和用户技术需求,每三至五年修订一次;防误操作技术报告由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负责编写。
第十条 各区域、省(区、市)电网公司负责防误装置的管理工作。
1.制定防误装置的管理办法、技术措施和工作计划,并定期检查防误计划落实情况。
2.省(区、市)电网公司每年二月底向区域电网公司上报三的专业工作总结(附统计报表),同时报国家电网公司,抄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 区域电网公司汇总后于三月底前报国家电网公司,抄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
3.定期召开防误装置专业会议。
4.审定直(代)管单位的防误装置技术方案及工作 计划。5.参加电气误操作事故的调查分析,制定反事故措施。6.负责所辖单位的防误装置技术监督、信息反馈和经验交流。
第十一条 各供电公司(局)、发电厂(公司)负责防误 装置的日常运行、维护和检修工作。1.制订防误装置管理规定的实施细则。
2.每年一月底前上报上防误工作总结、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及相关电气误操作统计表及本工作计划。
3.将防误装置的反措和技改项目纳入各单位的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或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4.组织防误装置的技术培训。
5.制定运行、巡视、验收、维护、检修、台帐、备品备件管理等规章制度。
6.参加新建、扩建、改建的变电、发电工程中有关防误装置选型、设计审查、投运前验收工作。第三章 运行管理
第十二条 防误装置正常情况下严禁解锁或退出运行。防误装置的解锁工具(钥匙)或备用解锁工具(钥匙)必须有专门的保管和使用制度。
第十三条 电气操作时防误装置发生异常,应立即停止操作,及时报告运行值班负责人,在确认操作无误,经变电站负责人或发电厂当班值长同意后,方可进行解锁操作,并做好记录。
第十四条 当防误装置确因故障处理和检修工作需要,必须使用解锁工具(钥匙)时,需经变电站负责人或发电厂当班值长同意,做好相应的安全措施,在专人监护下使用,并做好记录。
第十五条 在危及人身、电网、设备安全且确需解锁的紧急情况下,经变电站负责人或发电厂当班值长同意后,可以对断路器进行解锁操作。
第十六条 防误装置整体停用应经本单位总工程师批准,才能退出,并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同时,要采取相应的防止电气误操作的有效措施,并加强操作监护。
第十七条 运行值班人员(或操作人员)及检修维护人员 应熟悉防误装置的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做到“三懂二会”(懂 防误装置的原理、性能、结构;会操作、维护)。新上岗的运行的人员应进行使用防误装置的培训。
第十八条 防误装置的管理应纳入厂站的现场规程,明确 吱术要求、运行巡视内容等,并定期维护。第十九条 防误装置的检修工作应与主设备的检修项目协 调配合,定期检查防误装置的运行情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第二十条 防误装置的缺陷定性应与主设备的缺陷管理相 同。
第四章防误装置的技术原则和使用原则
第二十一条 防误装置应实现以下功能(简称“五防”): 1.防止误分、误合开关; 2.防止带负荷拉、合隔离刀闸; 3.防止带电挂(合)接地线(接地刀闸)4.防止带接地线(接地刀闸)合开关(隔离刀闸); 5.防止误入带电间隔。
凡有可能引起以上事故的一次电气设备,均应装设防误装置。第二十二条 选用防误装置的原则:
1.防误装置的结构应简单、可靠,操作维护方便,尽可能不增加正常操作和事故处理的复杂性。2.电磁锁应采用间隙式原理,锁栓能自动复位。3.成套高压开关设备,应具有机械联锁或电气闭锁。4.防误装置应有专用的解锁工具(钥匙)。
5.防误装置应满足所配设备的操作要求,并与所配用设备的操作位置相对应。
6.防误装置应不影响开关、隔离刀闸等设备的主要技术性能(如合闸时间、分闸时间、速度、操作传动方向角度等)。
7.防误装置所用的直流电源应与继电保护、控制回路的电源分开,使用的交流电源应是不间断供电系统。8.防误装置应做到防尘、防蚀、不卡涩、防干扰、防异物开启。户外的防误装置还应防水、耐低温。9.“五防''功能中除防止误分、误合开关可采用提示性方式,其余”四防“必须采用强制性方式。10.变、配电装置改造加装防误装置时,应优先采用电气闭锁方式或微机”五防“。
11.对使用常规闭锁技术无法满足防误要求的设备(或场合),宜加装带电显示装置达到防误要求。12.采用计算机监控系统时,远方、就地操作均应具备电气”五防''闭锁功能。若具有前置机操作功能的,亦应具备上述闭锁功能。13.开关和隔离刀闸电气闭锁回路严禁用重动继电器,应直接用开关和隔离刀闸的辅助接点。
14.防误装置应选用符合产品标准、并经国家电网公司或区域、省(区、市)电网公司鉴定的产品。已通过鉴定的防误装置,必须经运行考核,取得运行经验后方可推广使用。
第二十三条 新型防误装置的试用应经国家电网公司或区域、省(区、市)电网公司同意。
第二十四条 新建的变电站、发电厂(110kV及以上电气设备)防误装置应优先采用单元电气闭锁回路加微机“五防”的方案;变电站、发电厂采用计算机监控系统时,计算机监控系统中应具有防误闭锁功能;无人值班变电站采用在集控站配置中央监控防误闭锁系统时,应实现对受控站的远方防误操作。对上述三种防误闭锁设施,应做到:
1.对防误装置主机中一次电气设备的有关信息做好备份。当信息变更时,要及时更新备份,信息备份应存储在磁带、磁盘或光盘等外介质上,满足当防误装置主机发生故障时的恢复要求。2.制定防误装置主机数据库、口令权限管理办法。
3.防误装置主机不能和办公自动化系统合用,严禁与因特网互联,网络安全要求等同于电网二次系统实时控制系统。
4.对微机防误闭锁装置:现场操作通过电脑钥匙实现,操作完毕后,要将电脑钥匙中当前状态信息返回给防误装置主机进行状态更新,以确保防误装置主机与现场设备状态的一致性。
5.对计算机监控系统的防误闭锁功能:应具有所有设备的防误操作规则,并充分应用监控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闭锁功能实现防误闭锁。
6.对中央监控防误闭锁系统:要实现对受控站电气设备位置信号、电控锁的锁销位置信号以及其他辅助接点信号的实时采集,实现防误装置主机与现场设备状态的一致性,当这些信号故障时应发出告警信息,中央监控防误闭锁系统能实现远程解锁功能。
第二十五条 新建的变、发电(包括输、变电)工程中采用防误装置必须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四条的要求。“五防”实施方案,应经运行主管部门审查并同意。
第二十六条 远方操作无人值班的受控变电站,应具备完善的闭锁功能,集控站通过该功能进行操作。第五章 附 则
本规定由国家电网公司组织制定,并负责解释。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五篇:中国南方电网防止电气误操作闭锁装置管理标准
中国南方电网防止电气误操作闭锁装置管理标准
1.范围
1.1 本标准规范了公司系统内发、供电单位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管理工作的职责及内容。1.2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电力生产企业。
2.规范性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和文献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所有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本均不适应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标准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DL408—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及变电所电气部分)DL /T687-1999 微机型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Q/CSG 1 0006-202_ 电气操作导则
Q/CSG 1 0010-202_ 输变电设备状态评价标准
3.术语和定义
3.1防误装置:防误装置是指为防止发生误入带电间隔、误操作电气设备,在电气设备及其自动化控制系统上安装的对电气设备操作流程、操作位置进行闭锁和提示的装置。包括微机防误闭锁、电气闭锁、电磁闭锁、机械联锁、机械程序锁、机械锁、带电显示装置等。3.2 解锁用具:指防误装置异常时,用于解除强制闭锁的工具。3.3 五防:
3.3.1 防止误分、误合开关; 3.3.2 防止带负荷拉、合隔离刀闸; 3.3.3 防止带电挂(合)接地线(接地刀闸)3.3.4 防止带接地线(接地刀闸)合开关(隔离刀闸); 3.3.5 防止误入带电间隔。
3.4 三懂二会:懂防误装置的原理、性能、结构;会操作、维护。
3.5强制性:采用机械闭锁、电气闭锁、安装逻辑编码锁等手段,对操作流程进行强制性控制,条件不满足,强制闭锁操作。3.6提示性:不对操作流程进行强制性控制,通过语音系统、文字提示、锁码核对等手段对操作步骤进行核对。4.总则
4.1为了加强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以下简称防误装置)的专业管理,做好防误装置的选型、安装、验收、运行维护和检修管理工作,使防误装置更好地发挥防止恶性误操作的作用,确保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根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南方电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标准。4.2公司系统内有关防误装置设计、施工、运行维护、检修等单位均应遵守本规定。各级生产主管领导应负责本规定的贯彻落实,参与防误装置选用、设计、施工、运行维护、检修单位的人员应熟悉本标准。4.3 新建或更新改造的电气设备,防误装置必须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运,无防误装置的高压电气设备不得投入运行。4.4使用防误装置是防止电气误操作的有效技术措施。防误装置相关计划应纳入各单位的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管理。4.5公司系统所属发、供电单位应按本规定的要求和现场情况,制定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及时总结、反映实施情况。
5.管理职责
5.1 南方电网安全监察与生产技术部是公司系统防止电气误操作闭锁装置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专业职责有:
5.1.1 负责制定防误装置管理标准。5.1.2 负责制定防误装置的技术导则。
5.1.3 监督各子公司的防误装置配置及运行管理。5.1.4 积极推广技术成熟、性能可靠的防误装置新技术。5.1.5 不定期召开公司系统专业会议。
5.2 各分公司、子公司生产技术部门是本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闭锁装置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有:
5.2.1 根据行业和上级文件标准,制定防误操作装置相关的管理制度。
5.2.2 负责制定防误装置的技术导则。
5.2.3 确定防误防误工作重点,负责技术措施的实施。
5.2.4 参与误操作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提出反事故措施。5.2.5 指导、督促所属发、供电企业做好防误装置管理和专业总结。5.2.6 负责监督、指导新建、扩建、改建变电工程防误装置的 验收。
5.2.7 不定期召开公司系统专业会议,组织经验交流,积极推广技术成熟、性能可靠的防误装置新技术。
5.3 各分公司、子公司安全监察部门是本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闭锁装置使用情况的监督部门。其主要职责有: 5.3.1 监督发、供电单位防误装置的配置及运行管理。5.3.2 监督发、供电单位防误装置技术措施项目的落实。
5.3.3 对不落实防止电气误操作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的单位提出考核意见。5.3.4 参与误操作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并提出考核意见。5.3.5 参与监督、指导防误装置的验收。
5.4 发、供电企业生产技术部门是防止电气误操作闭锁装置的归口管理单位,其主要职责有:
5.4.1 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防误装置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措施。
5.4.2加强专业管理,保证所有高压电气设备,均装设有性能可靠的、对电气一次设备进行强制闭锁的防误操作闭锁装置,并《输变电设备状态评价标准》的要求,对防误装置进行状态评价,制定防误工作计划,确定大修、改造方案,及时更换性能评价为三级以上装置。5.4.3 组织新建、改扩建变电站工程中有关防止电气误操作闭锁装置的设计审查、装置选型、装置招标、和投产前的验收工作,督促生产单位编写相应的现场运行规程并审核。5.4.4 参与误操作事故的调查、分析,根据事故分析按“三不放过”原则制定反事故措施,并督促有关单位限期完成。5.4.5 建立本单位防止电气误操作闭锁装置的档案,负责收集防止电气误操作闭锁装置运行资料,做好防止电气误操作闭锁装置的管理与统计,及时解决防止电气误操作闭锁装置工作中出现的问题。5.4.6 负责组织防误工作会议,做好防误工作总结。
5.5 发、供电企业安全监察部门是防误操作闭锁装置的配置、运行维护情况的监督部门。其主要职责有:
5.5.1 监督防止电气误操作闭锁装置的使用单位正确配置、使用防止电气误操作闭锁装置,对没有装设或装置损坏未及时修复、更换的单位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并监督制定相应安全措施和落实。5.5.2 参与新建、改扩建变电站工程中有关防止电气误操作闭锁装置的设计审查、装置选型、装置招标和投产前的验收工作,督促生产单位编写相应的现场运行规程。5.5.3 负责组织误操作事故的调查、分析,根据事故分析按“三不放过”原则制定防范措施,督促有关单位限期完成。5.5.4 配合生技部组织好防误工作会议,做好防误工作总结。
5.6 变电运行部门是防误装置的运行维护责任部门。其主要职责有:
5.6.1 负责正确使用防止电气误操作闭锁装置。
5.6.2 建立本单位防止电气误操作闭锁装置的档案,负责收集防止电气误操作闭锁装置运行资料,做好防止电气误操作闭锁装置的管理与统计,及时解决防止电气误操作闭锁装置工作中出现的问题。5.6.3 依据设备管理分类,每年提出防止电气误操作闭锁装置的大修与改造方案报生技部审核。5.6.4 参与新建、改扩建变电站工程中有关防止电气误操作闭锁装置的设计审查和投产前的验收,编写相应的现场运行规程。5.6.5 配合生技部组织好变电运行防误工作会议,做好防误工作总结。5.6.6 配合误操作事故的调查、分析,提供误操作事故的原始记录,根据事故分析按“三不放过”原则落实防范措施与反事故措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5.6.7 在本部门设置防止电气误操作闭锁装置的专职或兼职管理工程师。5.6.8 每年一月底前向生技部上报防误工作总结。
6.防止电气误操作闭锁装置的施工、验收管理
6.1 凡是新建、改扩建变电站工程,防止电气误操作闭锁装置必须做到“三同时”,对未安装防止电气误操作闭锁装置或安装不合格的电气设备不能投入运行。6.2 防止电气误操作闭锁装置的施工安装与验收程序,必须按照变电主设备的施工安装与验收程序进行,防止电气误操作闭锁装满足验收条件后,由生技部牵头,安监部与生产单位会同参与进行现场验收。6.3 防止电气误操作闭锁装置验收大纲见附录。
7.防止电气误操作闭锁装置的运行管理
7.1 防误装置是发电厂、变电站的主要生产设备,其管理应纳入厂站的现场规程,明确技术要求、运行巡视内容等,并定期维护。7.2 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定期维护,模拟操作试验,保证装置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定期检查的内容和方法应根据产品说明书确定。7.3 防误装置的检修工作应与主设备的检修项目协调配合,定期检查防误装置的运行情况,并做好检查记录。7.4 误装置的缺陷定性应与主设备的缺陷管理相同,其状态评价按《输变电设备状态评价标准》的要求开展,对二类设备及时完善,对三类以上设备及时维护或更换。7.5 变电运行部门应对防止电气误操作闭锁装置的主机中的信息应做好备份,当主机信息变更时,应及时更新备份。其备份信息的储存应与主机分离,以满足防止电气误操作闭锁装置的主机故障时恢复信息的要求。7.6 对微机型防止电气误操作闭锁装置的主机维护,原则上由厂家调试人员进行,生产单位在条件许可时也可由经厂家培训合格的人员来进行维护。7.7 微机型防止电气误操作闭锁装置的主机应专机专用,严禁与英特网互连,严禁兼做他用。网络安全要求等同于电网二次系统实时控制系统。7.8 微机型防止电气误操作闭锁装置的运行状态必须与变电站实际运行状态实时对位,有人值班站现场值班人员必须每天检查防误装置上的设备位置是否与现场设备位置相一致。对用模拟屏的无人值班变电站,因开关位置的不确定性存在,每次巡检时,对防止电气误操作闭锁装置的模拟屏与实际设备的运用状态应进行核对,及时更正不正确的信息,在每次现场操作前,必须核对无误后方可进行模拟操作。7.9 新建、扩建及技改后使用微机监控系统的厂、站可经过监控系统或微机防误装置的闭锁逻辑实现远方操作的防误闭锁,并保证使用的开关遥信量正确,使用微机防误装置应解决好与监控系统接口问题。若隔离开关、接地刀闸使用电动操作,应通过现场设备的控制回路经开关、刀闸的辅助接点实现同一间隔设备的电气闭锁。7.10 对微机型防止电气误操作闭锁装置,每次操作完毕后,电脑钥匙均必须进行回传。以确保主机信息的正确。7.11 当防止电气误操作闭锁装置故障时,应立即停止操作,及时报告运行值班负责人,在确认操作无误,经变电站负责人或发电厂当班值长同意后,方可进行解锁操作,并做好记录。7.12 当防误装置确因故障处理和检修工作需要,必须使用解锁工具时,需经变电站负责人或发电厂当班值长同意,做好相应的安全措施,在专人监护下使用,并做好记录。7.13在危及人身、电网、设备安全且确需解锁的紧急情况下,经变电站负责人或发电厂当班值长同意后,可以对断路器进行解锁操作。7.14 操作中使用跳步操作、电动操作刀闸失灵使用手摇操作时,视为解锁操作,按7.6的要求做。7.15 防误装置整体停用应经本单位总工程师批准,才能退出,并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同时,要采取相应的防止电气误操作的有效措施,并加强操作监护。7.16 解锁用具必须放在专门的钥匙盒内,钥匙盒的开锁钥匙由站长与值班长保管。每使用一次解锁用具,必须做好相应记录与使用原因。7.17 电力生产企业的防止电气误操作闭锁装置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维护检查,模拟操作试验。7.18 电气设备或接线方式改变后,应及时更改防误装置的相关程序。
7.19运行值班人员(或操作人员)及检修维护人员,应熟悉防止电气误操作闭锁装置的本管理规定,做到“三懂二会”。新上岗的运行的人员应进行使用防止电气误操作闭锁装置的培训。
8.附则
8.1 本标准由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监察与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
8.2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公司系统原有关防止电气误操作闭锁装置的规定、文件与之不符的,按本标准执行。
附录
微机型防止电气误操作闭锁装置验收大纲
A.1 验收组成员组成
新装微机防误闭锁装置的验收应由建设、技改单位组织,验收组应由设备所属单位有关人员组成,公司安监部负责监督指导。A.2 验收前的准备工作
A.2.1 有关部门提供设计技术资料及订货合同附本(复印件),以及安装调试资料和设备清单。A.2.2 厂家安装调试人员设置好防误闭锁及操作票打印功能。A.2.3 现场值班人员根据设备运行情况,经调度部门同意后准备好操作间隔,并做好安全措施。A.2.4 验收组成员到达现场,查阅有关资料,掌握设备情况,做好验收准备。A.3 验收设备内容
根据设计技术要求和合同所列的设备清单按下列步骤对微机防误闭锁装置进行验收: 1)对照设备清单检查设备配置情况是否相符; 2)检查设备技术规范应达到设计要求; 3)工控机、PC机运行稳定、可靠; 4)模拟盘应达到以下要求: 5)无晃动现象,盘面整洁;
6)一次结线图布置合理,符合现场要求;
7)模拟元件动作灵活,分合位指示正确,对位方便; 8)商标位置明显,并标明主要参数。锁具应达到以下要求:
1)各种锁具安装牢固、整齐、合理,方便操作;
2)锁具材料优质,符合防尘、防异物、防锈、无卡滞现象的要求; 3)户外装置应有防水、防潮、防霉的措施; 4)固定锁机构可靠,调节、对位方便; 5)各种电气锁应正确串接到控制回路中;
6)各种锁具与电脑钥匙配合良好,电脑钥匙结实、美观、使用方便,报警功能明显、音响足够。7)设备资料齐全,备品、备件数量满足要求。A.4 功能及现场操作验收 按下列步骤进行功能验收:
1)生产厂家介绍操作程序,进行模拟操作,在模拟盘(屏)上验证“五防”功能; 2)模拟盘(屏)与现场设备对位;
3)在做好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现场值班人员按微机防误闭锁装置要求的操作程序进行实地操作,并模拟走错间隔、颠倒操作顺序等误操作,验证微机防误闭锁装置的强制闭锁功能; 4)按设计要求验证防走空功能;
5)验证对断路器开合位置是否具备检测功能; 6)临时接地线的闭锁功能是否满足要求; 7)验证电脑钥匙的上传功能;
8)检查万能解锁钥匙解锁功能应可靠,并满足应急要求。A.5 售后服务及人员培训
检查售后服务和现场运行人员的培训是否满足合同要求。A.6 结论
对以上验收结果做出结论并记入验收纪要。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消缺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