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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扩大养老保险覆盖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范文)
编辑:梦醉花间 识别码:22-1131985 1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9-09 02:23:57 来源:网络

第一篇:关于扩大养老保险覆盖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范文)

关于转发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扩大养老保险覆盖范围有关问

题的通知》的通知

济劳社险字[202_]28号

各县(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各私营企业:

现将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扩大养老保险覆盖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劳社发[202_]6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经市政府同意,私营企业(含民营企业)从二○○○年十一月起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调整为28%(其中企业的缴费比例为20%,企业职工本人的缴费比例为8%)。

二、未参加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乡镇企业,必须按照规定为其招用的城镇户口的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三、缴费单位未对职工依法履行缴费义务或个体劳动者(含自由执业者)漏缴前期基本养老保险费,按规定补缴时,其补缴办法按原济南市劳动局《关于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计算方法的通知》(济劳险字[1999]7号)的规定执行。其中缴费基数低于我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高于300%的,按300%计算;补缴比例按补缴发生时企业和职工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执行。

四、各类企业中的农业户口劳动者(不合农民合同制职工)以及私营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起始时间,不得早于我市实行统帐结合的时间,即一九九六年一月。城镇县以下集体(含乡镇企业)身份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补缴时间不得早于一九九四年一月。国有和县以上集体企业使用的原计划内临时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补缴时间不得早于一九九○年十月。

用人单位、参保人员办理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时,必须提供补缴所需的用工、执业时间及缴费工资等有关原始材料,不得随意确定补缴的时间或基数。

五、外地来济务工人员,其本人要求把在外地的个人帐户金转入我市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向其提供基金转入开户银行及帐号,为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金转入手续;参保人员到外地务工,要求将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金转出时,经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并提供开户银行及帐号的,我市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给予办理个人帐户金转出手续。

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征缴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按有关规定除支付基本养老金、个人帐户金转移及继承外,不得挪作他用或退还给企业以及本人。

二○○○年十月九日

第二篇:扩大低保覆盖范围面临的问题及建议

根据民政部和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将适度扩大最低生活保障覆盖范围,现以金墩乡北溪村委会为样本,就扩大低保覆盖范围面临的问题及建议作如下分析:

一、北溪村低保覆盖情况

全村辖5个自然村,10个村民小组,202_年底有乡村人口2516人,697户;

低保户82户136人,分散供养五保户3户3人。低保人口覆盖率5.5%,202_年低保动态调整后,现有享受低保49户81人,低保人口覆盖率3.2%。

二、面临的问题

(一)申请低保农户收入核准难。申请低保农户内收入中种植业、养殖业收入在价值转化过程中,存在较大的随意性,外出务工人员的收入也难以核实,特别是无固定务工单位的人员,其收入无法核实。相当一部分申请低保农户在乡村两级干部入户核查中,没有如实反映实际收入,导致入户核实数据不准确,影响低保的审核评定。

(二)低保养懒汉的问题解决难。农村低保一般是以家庭人均纯收入为基准,但在现实中,有一部分年轻人身强力壮,由于懒惰导致家庭贫困,以北溪6组夏文菊户为例,家庭人口4人,3个壮劳动力,一个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因为懒散,如不给予低保就有脱不了贫的问题,虽经过乡村干部多次作工作激发其内生动力,但收效甚微,种种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社会懒散风气和坏习惯。造成了部分贫困户“等、靠、要”思想严重。

(三)历史遗留问题解决难。在过去几年里,由于政策不明确,重点工程建设,城市规划建设征地拆迁过程中对失地农民都以低保来解决,以北溪村为例,202_年底政策性低保有22户41人,占享受低保人数的30%,因与现行政策相抵触,202_年低保动态调整22户41人全部清退,造成了部分社会矛盾。

(四)低保评定责任界定难。在低保评定过程中,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界定在现实中存在问题,部分申请低保农户不如实向人户乡村干部反映家庭收入、财产、家庭直系亲属工作情况,但这些情况又掌握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车辆登记、房产、银行、保险、证券等部门,乡村干部无从知晓,造成低保户错评而被追究责任。

三、建议

(一)应保尽保,提高保障标准。当前农村确需社会保障兜底的人口毕竟少数,所以不能以政策的形式来决定是否扩大或缩小低保覆盖范围,在坚持标准的前提下,应该实现应保尽保并且根据物价水平适当提高低保保障水平。

(二)加强部门协作沟通,确保应退尽退。要进一步加强扶贫、民政、公安、残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车辆登记、房产、银行、保险、证券等部门的信息数据核对,及时发现低保对象不精准的问题,避免部分低保发放不精准、存在“错保”现象。

(三)进一步完善低保制度,确保建立长效机制。针对农村低保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申请、群众评议、公开公示、分类管理、定期审验、档案管理、资金运行、责任追究等制度,探索建立农村低保长效监督检查机制。使农村低保工作公开、公正、公平得到制度保障,保证低保工作的质量,消除贫困户和非贫困户的隔阂,使其成为阳光工程。

第三篇:扩大党组织覆盖

中共涞水县委组织部

关于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的工 作 方 案

为认真抓好基层党组织的组建工作,进一步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面,按县市委组织部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创新农村党组织设置,探索基层党组织发挥作用的有效方式,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搞好摸底调研,全面掌握工作底数(4月底前)各乡镇、社区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采取调查问卷、实地调查等方式,对辖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社区党建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摸底调查,认真填写有关统计表和统计汇总表。在此基础上,分别研究制定非公有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工作台帐和社区党建“三有一化”工作台帐。各种统计表和统计汇总表以及工作台帐,4月20底前报送市活动办公室。

二、强化推进措施,切实抓好工作落实(5—10月份)

1、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加大党组织组建工作力度(5—9月份)。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有利于发展、有利于稳定的原则,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认真做好党组织组建工作。对具备党组织组建条件应建未建的,要通过单独组建、企业合建、行业统建、区域联建等方式,重点督促尽快抓好党组织组建;对尚不具备组建条件的,通过选派组织员、党建指导员,输送党员骨干等方式,积极开展党的工作,创造党组织组建条件,特别是对联合创建和选派组织员、党建指导员的单位加强指导和管理。工作中,要把选优配强党组织领导班子特别是党组织书记作为重点,切实增强新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9月底前,力争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党组织组建达到全覆盖。

2、先行试点,逐步推进,创新农村党组织设置(5—10月份)。按照先行试点、积累经验、逐步推开的原则,在创新农村党组织设置上,积极进行探索,7月底前,重点启动建立产业党组织试点工作和优秀村党支部书记跨村任职、联村建支部试点工作。

一是选好试点(5月份)。每个乡镇结合本地农村和农业发展实际,选择1-2个有一定工作基础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协会、农业产业链,作为建立产业党组织工作试点;县委也将选择2个以上的村,作为村党支部书记跨村任职、联村建党组织工作试点。

二是搞好调研(6月中旬前)。试点确定后,对试点单位的党员人数、年龄结构、文化程度、从事职业,以及试点单位存在主要问题等,进行摸底调查,并把调查的情况进行统计分类,登记造册。在此基础上,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科学、周密的试点

工作方案。

三是抓好组建(7月份)。按照《党章》等有关规定,做好党组织设置,选好配强党组织领导班子。明确班子成员分工,研究制定主要任务,明确目标责任,组织开展好培训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组织开展好各项经常性活动。

五是总结推广(10月底前)。对试点工作,进行定量检查、定性分析和综合评估,提出意见和建议。适时召开全县试点工作座谈会,总结试点工作开展情况,交流工作经验,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搞好试点宣传工作,对试点中好的做法和成功的经验进行宣传推广。

3、大力推进“三有一化”,进一步提升社区党建工作水平(4—12月份)。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按照“三有一化”的要求加强社区党建工作,巩固党在城市基层的执政基础。突出抓好三项工作。

一是起草专题调研报告。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形成关于推进社区党建“三有一化”工作的调研报告,针对全县社区“三有一化”目前现状以及存在问题,提出进一步推进落实的意见和建议。

二是培树一批先进典型。以“三有一化”为主要内容,在社区广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培树一批先进典型,采取多种形式对先进典型进行宣传报道,营造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

三、创新党组织活动载体,探索发挥作用的有效方式(4—12月份)

要按照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关于各领域党的基层组织的职能定位,切实抓好新建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要把加强基层党组织自身建设与探索党组织活动方式、发挥党组织作用紧密结合起来,明确目标,准确定位,结合实际不断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努力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在非公有制企业,继续深入开展“筑坚强堡垒、树先锋形象、促和谐发展”活动,提升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水平;在国有企业,继续组织好争创“四强”党组织、争做“四好”共产党员活动,活跃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局面。在城市社区,全面深化“双化双责”工作机制,发挥党组织在建设文明和谐社区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中共涞水县委组织部

202_年4月15日

第四篇:扩大社保覆盖范围 促进社会公平和谐

农村社会保障问题作为透视城乡不和谐问题的窗口,在解决城乡不和谐问题上起着不可低估的作用。通过有效保障农民各项权益,缓和与解决越来越大的城乡差异,是全面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效途径,也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在中国这个农业大国里,只有从立法和执法的高度保障农民的权益,才能更有力地促进和谐社会的成功构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才能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才能在真正意义上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

在完善农村社会保险,保障农民生活方面,应重点注意把握好以下几点:

第一,按照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方式建立筹资机制。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作为一种保障老年居民享受社会养老待遇的保险制度,离不开资金的支撑。为确保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能够有效运作和可持续发展,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应当在自愿的基础上缴纳一定的保费,当然缴纳保费的多少取决于当地所建立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保障程度的高低。在参保个人缴费的基础上,当地有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实力,为参保农民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费补助。而当地政府则应根据地方财政实力状况,为农民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提供一定资金补贴。

第二,在按照个人、集体、政府三方分担的基础上建立起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后,应高度重视基金的保值增值问题,否则将面临较大的长期资金支付压力。有关部门应抓紧研究基金管理和投资政策,探索基金市场化的投资管理模式,制定相应的基金投资管理办法。还应研究不同地区做实个人账户的办法,研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基金市场化投资管理政策,以确保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能够可持续发展。

第三,创造条件探索城乡养老保险制度有效衔接的办法。各地政府除了通过缴费补贴、基金贴息、待遇调整补贴、老年人直补等多种方式引导和鼓励农民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外,还应破除城乡分割体制,创造条件探索实现农村和城镇基本养老关系转移接续办法,逐步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而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过程中,正视当前社会存在的各种不和谐因素,并有针对性地采取各种措施化不和谐为和谐,是最终实现“和谐”的必由之路。促进社会保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对国家、地方全面实现社会经济目标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社会保障制度可以改善人们的收入预期,提高人们的安全感,有利于扩大消费需求,从而减少经济波动对人们的影响,有利于保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第五篇:修补新资本协议漏洞 扩大资本覆盖风险范围

商业银行资本监管制度改革

(一):

修补新资本协议漏洞 扩大资本覆盖风险范围

【编者按】金融危机是推动金融监管制度变革的重要动力。这场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对现行金融监管制度的有效性提出了重大挑战。自危机爆发以来,国际社会携手合作共同构建金融监管框架。资本监管是审慎银行监管的核心,改革现行资本监管制度是强化金融监管的焦点之一。202_年9月,金融稳定理事会发表《改进金融监管报告》,提出了改革金融监管的一揽子方案,其中强化资本监管制度是重中之重。9月下旬,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匹兹堡金融峰会要求巴塞尔委员会202_年底前完成资本监管制度的改革,并于202_年开始全面执行新的资本监管制度。根据国际上已经达成的共识,资本监管制度改革的范围之广、力度之大史无前例,将对银行体系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为便于国内银行业及时、准确地把握银行资本监管国际规则的重大变化,本刊自本期起开设“商业银行资本监管制度改革”讲座,连续发表中国银监会课题组撰写的系列研究报告,从多个角度详细解读资本监管制度变革的背景、原理、内容和意义。

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欧美大型银行的监管套利愈演愈烈,导致1988年资本协议有效性明显下降,这在本轮危机中暴露无遗。这场金融危机同时暴露出刚刚开始实施的新资本协议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为提升资本监管的风险捕捉能力,吸取本轮金融危机的教训,巴塞尔委员会对新资本协议进行了调整,并于202_年7月发布了新资本协议的修订稿,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匹兹堡峰会要求成员国自202_年开始实施修订后的新资本协议。

金融危机凸显了审慎资本监管的重要性

与历史上任何一次大危机相同,本次全球金融危机的成因也是多方面的,而试图寻找出唯一罪魁祸首的做法是错误的。从微观风险管理的角度分析,美国次贷危机的成因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随着资产证券化市场的超常发展,风险转移幻觉诱使金融机构放松授信标准,导致基础信贷资产的信用风险明显上升。二是随着商业银行组织结构日益复杂和复杂金融产品的涌现,欧美银行的董事会和高管层无法有效监督集团内不同机构以及各类表外实体的风险,导致并表风险管理能力严重弱化,并且已有的风险计量工具不能有效捕捉和识别创新业务潜在的风险。三是过度依赖外部评级机构进行投资决策,金融机构没有履行尽职调查的职责,并且评级机构缺乏对结构化产品的评级能力。四是“发起—分销”经营模式下信息不对称加剧、市场参与者激励扭曲进一步强化,为追求短期收益而置长期风险于不顾,风险和收益的期限结构严重不对称。

虽然审慎监管制度不可能彻底根除金融危机的痼疾,但可以通过事前的成本约束机制和事后的风险补偿机制,在一定程度上遏制金融机构过度承担风险的行为,降低危机发生的概率和危机的破坏程度。审慎资本监管制度的缺位既是本次危机形成的制度背景,也是危机放大和扩散的重要机制原因。由于1988年资本协议过于简单,商业银行监管套利的动机推动了次贷危机的孕育、演化、爆发乃至蔓延。一是由于1988年资本协议对资产证券化没有专门的资本要求,促使银行通过资产证券化手段将资产从表内转移到表外,规避资本约束。这是资产证券化市场快速发展的最重要原因之一。虽然20世纪90年代后期,一些监管当局尝试将资产证券化纳入了资本监管框架,但针对资产证券化的资本监管规则过于简单,没有反映资产证券化交易结构的复杂性、风险的隐蔽性,商业银行依然存在通过资产证券化实施资本套利的机会,一些银行通过设立表外机构参与资产证券化交易的唯一目的就是逃避资本监管。二是资本覆盖风险的范围过于狭窄。1988年资本协议只要求商业银行对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计提资本,对商业银行面临的其他风险,如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集中度风险等没有明确的资本要求,导致实际提取的资本不能有效覆盖风险,当实际损失超过资本时,商业银行被迫变卖资产或收缩信贷,扩大了危机的影响。三是资本监管与银行风险管理能力脱节,不能为银行改进风险管理提供必须的激励。商业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可以分为两个层次:一是资本所体现的财务实力;二是风险管理能力,包括风险管理战略和风险偏好、风险管理组织体系、风险管理政策和流程、风险管理的工具和方法。财务实力和风险管理能力相互补充,缺一不可。1988年资本协议框架下,风险评估技术过于简单,监管资本要求与商业银行风险以及风险管理能力脱节,一定程度上扭曲了商业银行的激励机制,导致商业银行过度承担风险,这是部分银行持有大量次贷相关风险暴露的制度性原因之一。

与1988年资本协议相比,新资本协议“三大支柱”的设计更为全面和科学,来自于监管当局的资本要求与商业银行内部风险管理之间的关系更加密切,一是引入了先进风险区分和评估工具,推动商业银行提高识别和计量风险的能力,并提前采取必要措施缓释风险或建立充足的经济资源以应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二是对商业银行内部资本评估程序提出了明确的监管要求,将资本覆盖风险的范围扩大到银行所面临的所有实质性风险,风险成本显性化,促进商业银行审慎经营;三是对资产证券化及表外实体提出了资本要求,资本监管方法的改进为商业银行将风险暴露保留在资产负债表中与通过资产证券化将其转移到表外提供了中性的激励。在新资本协议框架下,资产证券化主要用于改善资产负债表的弹性,而不再是为了资本套利。

这场危机表明,经营模式的转变以及金融市场的发展,对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资本监管制度必须适应这种转变,作出调整,从结果向过程延伸、由被动反映风险向主动预警风险转变、由静态向动态扩展,才能确保有效性。新资本协议赋予了资本充足率更加丰富的风险管理内涵,为审视商业银行风险承担行为提供了更加宽泛的视角,督促商业银行稳健地、前瞻地识别和计量所面临的风险,事前建立起充足资本,有助于校正1988年资本协议导致的逆向激励,增强单个银行及银行体系应对外部冲击的能力。因此,虽然这场金融危机暴露出新资本协议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但其总体有效性仍得到国际监管组织和各国监管当局的广泛认可,吸取金融危机的教训修订新资本协议是构建更具前瞻性的审慎资本监管制度的现实选择。

金融危机暴露出新资本协议的薄弱环节

这场危机显现出金融市场中存在的一些新型风险和随着商业银行经营模式转换而来的新脆弱性,这些问题在新资本协议制定过程中尚没有反映出来,主要包括下面几个方面:

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的系统性风险。虽然新资本协议建立了独立于普通信用风险暴露的资产证券化资产监管框架,但未充分反映资产证券化业务的潜在风险。一是基于资产证券化头寸进一步拆分、打包形成的“再证券化风险暴露”与原始基础资产的距离更远、风险特征更加模糊、传染性更强,系统性风险明显高于普通资产证券化头寸;二是外部评级不能准确反映资产证券化的风险,过度依赖外部评级使得金融机构遭受巨额损失,基于外部评级确定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的资本要求过于乐观;三是商业银行对从事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表外实体提供的短期流动性便利被迫长期化,放大了银行的风险。

基于风险价值(VaR)计提的资本不能覆盖交易业务风险。通常认为,交易账户中的金融工具具有充足的流动性,通过交易价格的变化市场可以自动出清。危机表明,市场流动性充足的假设在一些条件下是不成立的,危机期间交易账户中许多结构化信用产品的流动性严重萎缩,市场价值失灵,迫使银行长期持有这些风险暴露。因此,基于10天持有期、99%单尾置信区间的稳健性标准计算的VaR值无法充分反映金融市场处于压力条件下的市场风险,并忽略了交易账户不同头寸的流动性差异,无法计量较长时期内金融工具单日大幅损失和累积的价格变化。

资本监管框架未能充分反映商业银行集团层面风险治理的缺陷。危机暴露出部分复杂大型银行在并表层面风险治理的缺陷,如表外实体承担的风险没有充分反映、不同业务条线之间不能共享风险暴露和交易策略的信息,信息系统不能对各类风险进行有意义的、多层次的加总,从而董事会和高管层不能及时获取相关风险信息并实施有效监督,控制风险的累积。新资本协议第二支柱主要强调经济资本的配置,对各类表外实体承担的风险、业务条线风险暴露之间的相关性考虑不够。

低估了极端尾部事件的影响。通常情况下,人们假设所有负面冲击不会同时发生,但危机时期多个金融市场同时出现混乱,原本相互独立的风险暴露于相同的共同风险因子,相关性显著增强,特别是当表外实体承担的风险被迫转回表内后,商业银行的集中度风险显著上升。新资本协议第二支柱仅关注信用组合中单一客户或集团集中度、行业集中度、地域集中度以及由抵押品导致的间接集中等层面的信用风险集中度,没有考虑尾部事件发生条件下不同性质风险相关性骤然上升的情况。

资产证券化和结构化金融工具的透明度不高。新资本协议第三支柱建立了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信息披露框架,要求银行披露资本充足率的计算范围、风险暴露和风险评估程序等,审慎估计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等重要信息,但对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和结构化金融工具的信息披露缺乏特殊安排。相关信息的不透明导致投资者和交易对手压缩投资,并放大了去杠杆化过程,导致危机的进一步扩散。金融危机中,欧洲银行实际持有的与次贷相关的风险暴露明显少于美国的银行,但也同样遭受重创,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欧洲透明度监管标准比美国宽松,欧洲银行信息披露的范围和深度都低于美国,市场参与者无法准确把握风险暴露的规模,导致市场信心丧失。

巴塞尔委员会强化新资本协议框架的建议

在一定程度上,本轮全球金融危机是对新资本协议的“压力测试”,为新资本协议的改进提供了实践基础。202_年7月13日,巴塞尔委员会发布了《新资本协议的修改建议》、《市场风险资本计提修改建议》、《交易账户新增风险资本计提指引》,针对本次危机暴露出的漏洞进行修复,增强新资本协议的风险捕捉能力。

提高资产证券化交易风险暴露的风险权重。一是区分了资产证券化暴露和再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并大幅度提高了“再证券化风险暴露”的风险权重。二是对使用外部评级确定资产证券化监管资本要求规定了额外限制条件:排除银行自身提供增信安排(回购、保证、流动性支持)导致的信用评级提高带来的资本优惠;银行必须进行“尽职调查”,银行应持续、及时地掌握基础资产池风险信息、资产证券化交易结构和风险特征,若银行达不到这些标准,应从资本中扣除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三是提高了资产证券化涉及的流动性便利的信用风险转换系数,并取消对市场整体出现动荡时的流动性便利的资本优惠。

大幅度提高内部模型法下市场风险的资本要求和定性标准。修改后的一般市场风险资本要求包括两部分:一是正常计算的VaR;二是使用经过前期显著压力时期历史数据校准后的数据计算得到压力状态下的VaR。新增风险资本要求,若银行使用VaR计提特定市场风险资本,必须对交易账户新增风险计提资本(Incremental Risk Capital,IRC)。IRC计量采用了与新资本协议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法相当的稳健性标准,代表了1年持有期、99.9%置信区间下对非证券化信用产品违约风险和迁移风险的估计,并同时考虑了个别头寸和组合头寸的流动性计划期。巴塞尔委员会交易账户工作组对10个国家43家大型银行的定量测算结果表明,考虑压力状态下VaR和IRC后,市场风险的资本要求将增加237%,商业银行总资本要求将上升11.5%。修改建议还明确将计算VaR所需的市场数据更新频率由季度缩短为月度,及时反映市场变化;将用于定价的风险因子纳入风险价值模型的风险要素,增强风险捕获能力。上述修改的政策含义是,通过大幅度提高监管成本,确保银行只有在充分理解交易业务的风险特征并具备充足资本的条件下,审慎参与复杂金融产品交易,从监管制度上弱化不具备能力银行盲目进行“业务创新”的动机。

发布第二支柱补充指引(Supplemental Pillar II Guidance),细化了风险管理和监管标准,对本轮危机暴露出的风险管理重大缺陷进行弥补,主要包括两大方面。一方面,商业银行应建立全行范围的风险治理框架(firm-wide risk governance)。一是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积极监督。董事会和高管层必须具备主要业务条线的充分知识,建立参与风险管理的机制化安排,并基于跨周期的长期表现设计激励机制,才能确保风险可控。二是适当的风险政策、流程、限额和控制。三是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报告体系。补充指引要求信息系统具备风险识别、汇总和实施功能。四是内部控制和内部审计。避免利益冲突,保证决策信息的正确性尤其重要。另一方面,商业银行应充分评估表外风险暴露和资产证券化活动的风险。一是扩大了风险集中度的范围。将交易性业务、表外合同和非合同义务、执行和交易过程中的交易对手风险都纳入集中度风险的范围,识别集团范围内各种层面的风险集中度,如按法律实体、资产类别、风险领域和区域集中度等。二是明确资产证券化风险的评估和管理的监管要求,包括单一风险暴露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基础资产的潜在违约和损失,并跟踪交易层面、单个业务条线和跨业务条线的资产证券化风险。三是突出了对声誉风险和隐形支持的关注,特别是对表外实体的非合同性承诺形成的隐形支持带来的声誉风险;要求银行从源头上关注声誉风险,充分识别银行进入新市场、新产品和新业务领域带来的声誉风险。此外,补充指引还对银行使用金融工具估值、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薪酬机制等提出了审慎性要求。

提高了资产证券化相关的信息披露要求。针对危机中暴露出复杂产品透明度不足的问题,强化了资产证券化以及交易账户的信息披露。商业银行应披露交易账户中的资产证券化风险、发起表外实体的情况、资产支持性商业票据的流动性便利、再证券化风险暴露、与证券化风险暴露相关的估值政策和假设要求、与资产证券化有关的进行中风险(pipeline risk)和库存风险(warehousing risk),以及银行满足交易账户新增风险资本计量监管标准的情况等。

除上述修订外,巴塞尔委员会正在开展两方面研究工作。一是全面审查评估商业银行交易业务的风险,包括:交易账户和银行账户划分标准、风险价值模型估计结果以及标准法计提的资本与危机期间交易业务损失的比较、适用于风险价值模型的交易工具的范围、各类风险价值模型运用的限制条件等,巴塞尔委员会将根据审查评估结果于202_年中建立新的交易业务资本监管标准。二是提高对交易对手信用风险(counterparty credit risk,CCR)的资本要求,目前已就金融机构之间的相关性、审慎计量有效预期正暴露(Effective EPE)的监管要求、抵押品的变现期限和折扣、内部模型的返回检验等提出了建议,并配合全球支付清算委员会、证监会国际组织等起草中央交易对手的合格标准,鼓励场外交易衍生交易通过场内交易,降低双边结算的风险。

资本监管是商业银行面临的最重要外部约束条件之一,本轮危机进一步凸现了审慎资本监管制度的重要性,推动了新资本协议的完善,目的是有效捕捉本次金融危机所暴露出的各类新风险,弥补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缺陷和提升商业银行的资本实力,从而增强银行体系应对外部负面冲击的能力。但我们必须意识到,新资本协议制度层面的改进仅是朝着正确方向迈出的第一步,审慎资本监管制度的有效性还依赖于制度的可靠实施。本轮全球金融危机中,不同国家不同银行的表现差异巨大,也从一个侧面表明全面地、可靠地实施新资本协议在实践中面临很大挑战。■

(未完待续)

关于扩大养老保险覆盖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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