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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电子厂车间管理制度[合集五篇]
编辑:夜色微凉 识别码:22-595315 1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7-24 03:50:52 来源:网络

第一篇:小型电子厂车间管理制度

车间管理制度

第一条 生产纪律

1.遵守企业考勤制度,准时上下班,不早退,不迟到,不旷工

2.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生产,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3.爱惜生产设备、原材料和各种包装材料,严禁损坏

4.服从生产主管的安排,及时作业,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任务。

5.衣着清洁整齐,按要求穿戴上班

6.工作时间不准睡岗、脱岗、串岗。严禁私自外出,有事须向部门主管请假

7.工作时间不得打闹、闲聊、吃零食等与工作无关事宜

8.工作时间不得干私活,接打电话要限制时间

9.保持车间环境卫生,不准在车间乱扔杂物,严禁随地吐痰,每次生产任务完成后要将地面清扫干净

10.当产品出现不良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上报,查找原因后方可继续生产。

11.认真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委婉相告或书面陈述或及时向更上一级领导反映,并陈述正当

理由,不得与领导发生争执或打架行为

第二条 操作规程

1.2.3.4.积极对待工作,正确使用生产设备,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非相关人员严禁乱动生产设备。生产工程中的物品要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正确操作使用,注意防火、防爆、防毒。严格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进行生产,严禁因省时间而影响产品质量。做好自检、互检工作,每一个员工都应对自己造成的产品质量问题负责并及时更正,对有质量问题的半成品应及时挑出并向上级领导反映

第三条 产品质量

1.必须树立“质量第一,客户至上”的经营理念,保证产品质量

2.严把原材料进库关,高品质原料出高品质产品

3.注意生产过程中的细小环节,要求包装密封良好,拜访整齐美观

第四条 安全生产

1.2.3.4.5.生产过程中国注意防火、防爆、防毒、严格按照设备使用说明操作,防止出现伤亡 正确使用带电设备及电气开关,防止触电 易燃易爆物品应单独堆放,并注醒目标识 原材料、包装物及零小的设备应布局合理,堆放整齐

第五条 设备管理与维修

1.大宗设备应有专人负责

2.所有设备应定期保养,每日检查

3.制定完善的设备维修及保养计划,并做好维修保养记录

第六条 处罚条例

1.违纪处分方式分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及处罚处分三种形式

2.口头警告:如有违反纪律者,视情况给以口头警告。各员工应重视领导的口头警告,并及时更正

3.书面警告:对违反纪律情节严重并无视口头警告者,管理人员有权出示书面警告。被提出书面警告人

员应认真对待自己所犯过失,并及时更正

4.处罚、处分:对多次警告,劝听无果,置之不理者,管理人员有权作出相应的合理的处罚,情节严重

者或造成公司财务损失者,管理人员有权作出对其要求赔款或开除的处分

制定:审核:批准:

日期:

第二篇:电子厂车间管理制度

车间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定生产秩序正常运作,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企业的发展,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相关全体员工。

第二章 员工管理

第三条 工作时间内所有员工倡导普通话,在工作及管理活动中严禁有省籍观念或行为区分。第四条 全体员工须按要求佩戴厂牌(应正面向上佩戴于胸前),穿厂服。进入车间必须换静电鞋。第五条 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8小时,晚上如加班从19:00开始,依生产任务确定。第六条 按时上下班(员工参加早会须提前5-10分钟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如遇赶货,上下班时间按照车间安排执行),有事要请假,上下班须排队依次打卡。严禁代打卡及无上班、加班打卡。违者依考勤管理制度处理。

第七条 工作时间内,除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除特殊调动的除外),其他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相互窜岗,若因事需离开工作岗位须向管理人员申请并佩戴离岗证方能离岗。

第八条 上班后半小时内任何人不得因私事而提出离岗,如有私事须离岗者,须经事先申请经批准登记方可离岗,离岗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第九条 现场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事情,生产现场禁止吃食物、吸烟、看小说、报刊、聊天、听MP3、嬉戏打闹,吵嘴打架,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注:脱岗指打卡后脱离工作岗位或办私事;窜岗指上班时间窜至他人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吸烟要到公司指定的地方或大门外。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违者依员工奖惩制度处理。

第十条 作业时间谢绝探访,可以听私人电话但时长不得超过一分钟。员工工作期间手机必须来电静音或调低铃音量,免影响他人。

第十一条 未经厂办允许或与公事无关,员工一律不得进入办公室。非上班时间员工不得私自进入车间,车间内划分的特殊区域未经允许不得进入。

第十二条 任何人不得携带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不得将私人用品放在流水线上,违者依员工奖惩制度处理。如水杯,手机,早餐零食等等。

第十三条 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不论公物或他人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公司总经办处理。视情节轻重,无薪开除并依照盗窃之物价款两倍赔偿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四条 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除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外),若有此行为且经查实者,将予以辞退并扣发当月工资。第三章 生产管理

第十五条 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生产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产班组须完成本组日常生产任务,并保证质量。

第十六条 车间如遇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等不符合规定,有权拒绝生产,并报告上级处理。如继续生产造成损失,后果将由车间各级负责人负责。

第十七条 员工领取物料必须通过物料员,不得私自拿取。生产过程中各班组负责人将车间组区域内的物品、物料有条不紊的摆放,并做好标识,不得混料。有流程卡的产品要跟随流程卡。

第十八条 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装配方法。

第十九条 在工作前仔细阅读作业指导书,员工如违反作业规定,不论是故意或失职使公司受损失,应由当事人如数赔偿(管理人员因管理粗心也受连带处罚)。

第二十条 生产流程经确认后,任何人均不可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有错误,应立即停止并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研讨,经同意并签字后更改。

第二十一条 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正确使用公司发放的仪器、设备。不得擅用非自己岗位的机械设备、仪表仪器、电脑等工具。对闲置生产用具应送到指定的区域放置,否则以违规论处。

第二十二条 车间员工必须做到文明生产,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生产任务;因工作需要临时抽调,服从车间管理人员安排,协助工作并服从用人部门的管理,对不服从安排将上报公司处理。

第二十三条 车间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工作岗位应遵守特殊规定,确保生产安全。

第二十四条 修理员在维修过程中好、坏物料必须分清楚,必须做上明显标志,不能混料。设备维修人员、电工必须跟班作业,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第二十五条 员工有责任维护工作之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元件必须捡起。

第二十六条 操作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须将机器设备及工作岗位清扫干净,保证工序内的工作环境的卫生整洁,工作台面不得杂乱无章,生产配件须以明确的标识区分放置。

第二十七条 下班时应清理自己的工作台面。当日值日生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并将所有的门窗、电源关闭。否则,若发生失窃等意外事故,将追究值日生及车间主管的责任。

第二十八条 加强现场管理随时保证场地整洁、设备完好。生产后的边角废物及公共垃圾须清理到指定位置,由各组当日值日人员共同运出车间;废纸箱要及时拆除,不得遗留到第二天才清理。

第二十九条 生产时如果遇到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等不符合规定,有权报告上级处理。如继续生产造成损失,后果将由车间各级负责人负责。

第四章 质量管理

第三十条 各车间应严格执行《工作标准》和《程序文件》中关于“各级各类人员的质量职责”的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协调工作。

第三十一条 对关键过程按《程序文件》和相关的作业指导文件的规定严格控制,对出现的异常情况,要查明原因,及时排除,使质量始终处于稳定的受控状态。

第三十二条 认真执行“三检”制度(自检、互检、专检),操作人员对自己生产的产品要做到自检,检查合格后,方能转入下工序,下工序对上工序的产品进行检查,不合格产品有权拒绝接收。如发现质量事故时做到责任者查不清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排除不放过,预防措施不制定不放过。

第三十三条 车间要对所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做到不合格的材料不投产、不合格的半成品不转序。第三十四条 严格划分“三品”(合格品、返修品、废品)隔离区,做到标识明显、数量准确、处理及时。

第五章 安全生产

第三十五条 车间应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安全防范保障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第三十六条 经常开展安全活动,定期进行安全检查,认真整改、清除隐患。

第三十七条 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员工必须时刻谨记“安全第一”观念,时刻注意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对于安全规定必须无条件服从。

第三十八条 员工必须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规范,熟悉设备性能特点,按操作规程作业。

第三十九条 岗位员工应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与维护,减少事故隐患,发现设备异常应立即上报维修。

第四十条 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文件。

第四十一条 特殊工种作业应持特殊作业操作证上岗。

第四十二条 员工在操作设备时须集中精神,不得说笑或在疲倦、不清醒状态下工作,不得在现场嬉戏、逗闹。无紧急情况,禁止在车间现场跑动。

第四十三条 生产、检验记录即使填写,管理人员认真检查,清理现场,关好门窗,对重要材料要严加管理以免丢失。

第四十四条 非本工种人员或非本机人员不准操作设备

第四十五条 重点设备,要专人管理,卫生清洁、严禁损坏。

第四十六条 消防器材要确保灵敏可靠,定期检查更换(器材、药品),有效期限标志明显。

第四十七条 员工须熟悉消防器材的位置和掌握其使用方法,熟悉安全门位置和疏散路线。

第四十八条 消防栓1米以内不得摆放任何东西。且消防通道、安全通道须时刻保持畅通。

第四十九条 严禁将消防器材挪为他用,特殊情况须报基地消防委员会批准。

第五十条 工作时员工应时刻注意防止撞伤、压伤、扎伤、烫伤等伤害。

第五十一条 车间现场地面应时刻保持清洁,随时注意滑倒。

第五十二条 加强事故管理,坚持对重大未遂事故不放过,要有事故原始记录及时处理报告,记录要准确。

第五十三条 发生事故按有关规定及程序及时上报。

第三篇:电子厂车间管理制度

电子厂车间管理制度

总 则

为确定生产秩序正常运作,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企业的发展,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相关全体员工

1、全体员工须按要求佩戴厂牌(应正面向上佩戴于胸前),穿厂服。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

2、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8.5小时,晚上如加班依生产需要临时通知。

3、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要请假,上下班须排队依次打卡。违者依考勤管理制度处理。

4、工作时间内,除线长以上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相互窜岗,若因事需离开工作岗位须向组长申请并佩戴离岗证方能离岗。

5、禁止在车间聊天、嘻戏打闹,吵嘴打架,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注:脱岗指打卡后脱离工作岗位或办私事;窜岗指上班时间上班时间窜至他人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违者依员工奖惩制度处理。

6、任何人不得携带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不得将私人用品放在流水线上。

7、非本工种人员或非本机人员不准操作设备。

8、为确保安全生产,车间不准打电话、抽烟。

9、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正确使用公司发放的仪器、设备。不得擅用非自己岗位的机械设备、仪表仪器、电脑等工具。

10、车间员工必须做到文明生产,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生产任务;因工作需要临时抽调,服从车间线长级以上主管安排,协助工作并服从用人部门的管理,对不服从安排将上报公司处理。

11、员工有责任维护工作之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

12、操作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须将机器设备及工作岗位清扫干净,保证工序内的工作环境的卫生整洁,工作台面不得杂乱无章,生产配件须以明确的标识区分放置。

13、生产部全面负责本管理制度的执行。

第四篇:电子厂车间管理制度

电子厂车间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定生产秩序正常运作,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企业的发展,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相关全体员工。

第二章 员工管理

第三条 工作时间内所有员工倡导普通话,在工作及管理活动中严禁有省籍观念或行为区分。第四条 全体员工须按要求佩戴厂牌(应正面向上佩戴于胸前),穿厂服。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第五条 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8小时,晚上如加班依生产需要临时通知。每天上午8:30前各班组的出勤情况报给人事部门,若晚上需加班,在下午17:30前填写加班人员申请表,报经理批准并送人事部门作考勤依据。

第六条 按时上下班(员工参加早会须提前5分钟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如遇赶货,上下班时间按照车间安排执行),有事要请假,上下班须排队依次打卡。严禁代打卡及无上班、加班打卡。违者依考勤管理制度处理。

第七条 工作时间内,除组长以上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相互窜岗,若因事需离开工作岗位须向组长申请并佩戴离岗证方能离岗。

第八条 上班后半小时内任何人不得因私事而提出离岗,如有私事须离岗者,须经事先申请经批准登记方可离岗,离岗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每5次请假离岗按旷工1天处理。

第九条 员工在车间内遇上厂方客人或厂部高层领导参观巡察时,组长以上干部应起立适当问候或有必要的陪同,作业员照常工作,不得东张西望。集体进入车间要相互礼让,特别是遇上客人时,不能争道抢行。

第十条 现场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事情,生产现场禁止吃食物、吸烟、看小说、报刊、聊天、听MP3、嬉戏打闹,吵嘴打架,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注:脱岗指打卡后脱离工作岗位或办私事;窜岗指上班时间窜至他人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吸烟要到公司指定的地方或大门外。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违者依员工奖惩制度处理。

第十一条 作业时间谢绝探访及接听私人电话,禁止带小孩或厂外人士在生产车间玩耍或滥动设备、仪器,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 员工工作期间不得佩戴手表、手镯、戒指、物品,不得留长指甲。员工工作期间手机必须来电静音。

第十三条 未经厂办允许或与公事无关,员工一律不得进入办公室。非上班时间员工不得私自进入车间,车间内划分的特殊区域未经允许不得进入。

第十四条 任何人不得携带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不得将私人用品放在流水线上,违者依员工奖惩制度处理。如水杯,手机,早餐零食等等。

第十五条 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不论公物或他人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公司总经办处理。视情节轻重,无薪开除并依照盗窃之物价款两倍赔偿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六条 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除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外),若有此行为且经查实者,将予以辞退并扣发当月工资。第三章 生产管理

第十七条 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生产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产班组须完成本组日常生产任务,并保证质量。

第十五条 车间如遇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等不符合规定,有权拒绝生产,并报告上级处理。如继续生

产造成损失,后果将由车间各级负责人负责。

第十六条 员工领取物料必须通过物料员,不得私自拿取。生产过程中各班组负责人将车间组区域内的物品、物料有条不紊的摆放,并做好标识,不得混料。有流程卡的产品要跟随流程卡。

第十七条 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装配方法。

第十八条 在工作前仔细阅读作业指导书,员工如违反作业规定,不论是故意或失职使公司受损失,应由当事人如数赔偿(管理人员因管理粗心也受连带处罚)。

第十九条 生产流程经确认后,任何人均不可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有错误,应立即停止并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研讨,经同意并签字后更改。

第二十条 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正确使用公司发放的仪器、设备。不得擅用非自己岗位的机械设备、仪表仪器、电脑等工具。对闲置生产用具应送到指定的区域放置,否则以违规论处。

第二十一条 车间员工必须做到文明生产,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生产任务;因工作需要临时抽调,服从车间组长级以上主管安排,协助工作并服从用人部门的管理,对不服从安排将上报公司处理。

第二十二条 车间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工作岗位应遵守特殊规定,确保生产安全。

第二十三条 修理员在维修过程中好、坏物料必须分清楚,必须做上明显标志,不能混料。设备维修人员、电工必须跟班作业,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第二十四条 员工有责任维护工作之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元件必须捡起。

第二十五条 操作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须将机器设备及工作岗位清扫干净,保证工序内的工作环境的卫生整洁,工作台面不得杂乱无章,生产配件须以明确的标识区分放置。

第二十六条 下班时应清理自己的工作台面。当日值日生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并将所有的门窗、电源关闭。否则,若发生失窃等意外事故,将追究值日生及车间主管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 加强现场管理随时保证场地整洁、设备完好。生产后的边角废物及公共垃圾须清理到指定位置,由各组当日值日人员共同运出车间;废纸箱要及时拆除,不得遗留到第二天才清理。

第二十八条 生产时如果遇到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等不符合规定,有权报告上级处理。如继续生产造成损失,后果将由车间各级负责人负责。第四章 质量管理

第二十九条 各车间应严格执行《工作标准》和《程序文件》中关于“各级各类人员的质量职责”的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协调工作。

第三十条 对关键过程按《程序文件》和相关的作业指导文件的规定严格控制,对出现的异常情况,要查明原因,及时排除,使质量始终处于稳定的受控状态。

第三十一条 认真执行“三检”制度(自检、互检、专检),操作人员对自己生产的产品要做到自检,检查合格后,方能转入下工序,下工序对上工序的产品进行检查,不合格产品有权拒绝接收。如发现质量事故时做到责任者查不清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排除不放过,预防措施不制定不放过。

第三十二条 车间要对所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做到不合格的材料不投产、不合格的半成品不转序。第三十三条 严格划分“三品”(合格品、返修品、废品)隔离区,做到标识明显、数量准确、处理及时。

第五章 安全生产

第三十四条 车间应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安全防范保障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第三十五条 经常开展安全活动,定期进行安全检查,认真整改、清除隐患。

第三十六条 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员工必须时刻谨记“安全第一”观念,时刻注意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对于安全规定必须无条件服从。

第三十七条 员工必须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规范,熟悉设备性能特点,按操作规程作业。

第三十八条 岗位员工应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与维护,减少事故隐患,发现设备异常应立即上报维修。

第三十九条 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文件。

第四十条 特殊工种作业应持特殊作业操作证上岗。

第四十一条 员工在操作设备时须集中精神,不得说笑或在疲倦、不清醒状态下工作,不得在现场嬉戏、逗闹。无紧急情况,禁止在车间现场跑动。

第四十二条 学徒工、实习生及其他学员上岗操作应有师傅带领指导,不得独立操作。

第四十三条 生产、检验记录即使填写,班后认真检查,清理现场,关好门窗,对重要材料要严加管理以免丢失。

第四十四条 非本工种人员或非本机人员不准操作设备

第四十五条 重点设备,要专人管理,卫生清洁、严禁损坏。

第四十六条 消防器材要确保灵敏可靠,定期检查更换(器材、药品),有效期限标志明显。

第四十七条 员工须熟悉消防器材的位置和掌握其使用方法,熟悉安全门位置和疏散路线。

第四十八条 消防栓1米以内不得摆放任何东西。且消防通道、安全通道须时刻保持畅通。

第四十九条 严禁将消防器材挪为他用,特殊情况须报基地消防委员会批准。

第五十条 工作时员工应时刻注意防止撞伤、压伤、扎伤、烫伤等伤害。

第五十一条 车间现场地面应时刻保持清洁,随时注意滑倒。

第五十二条 加强事故管理,坚持对重大未遂事故不放过,要有事故原始记录及时处理报告,记录要准确。

第五十三条 发生事故按有关规定及程序及时上报。

第五篇:电子厂车间管理制度

电子生产车间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确定生产秩序正常运作,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企业的发展,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相关全体员工。

第二章 员工管理

第三条、工作时间内所有员工倡导普通话,在工作及管理活动中严禁有省籍观念或行为区分。

第四条、按时上下班(员工参加早会须提前5分钟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如遇赶货,上下班时间按照车间安排执行),有事要请假,上下班须排队依次打卡。严禁代打卡及无上班、加班打卡。违者依考勤管理制度处理。

第五条、上班后如有私事须离岗者,须经事先申请经批准登记方可离岗,离岗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每5次请假离岗按旷工1天处理。

第六条、员工请假必须提交书面请假单并经车间主管级以上领导同意放可放行。有急事电话请假也必须得到相应领导的批准,否则视为旷工。员工有旷工现象时,视情节严重性给予50~200元每次的罚款,并停发当用工资,延至下月发放;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达3天或5次以上者视为自动离职,公司不发放任何工资或补贴;员工如因旷工而引发的任何事件,公司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禁止在车间聊天、嘻戏打闹,吵口打架,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严禁员工私自引带不相干的人员进入公司,如有带人进入公司,须提前向公司申请并得到批准方可带入,否则公司将追究引带人的责任,如果引起不良后果或公司损失的,将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生产流程经确认后,任何人均不可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有错误,应立即停止并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研讨,经同意并签字后更改。

第九条、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正确使用公司发放的仪器、设备。不得擅用非自己岗位的机械设备、仪表仪器、电脑等工具。对闲置生产用具应送到指定的区域放置,否则以违规论处。

第十条、车间员工必须做到文明生产,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生产任务;因工作需要临时抽调,服从车间组长级以上主管安排,协助工作并服从用人部门的管理,对不服从安排将上报公司处理。

第十一条、员工有责任维护工作之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元件必须捡起。

第十二条、操作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须将机器设备及工作岗位清扫干净,保证工序内的工作环境的卫生整洁,工作台面不得杂乱无章,生产配件须以明确的标识区分放置。

第十三条、下班时应清理自己的工作台面。当日值日生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并将所有的门窗、电源关闭。否则,若发生失窃等意外事故,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四条、加强现场管理随时保证场地整洁、设备完好。生产后的边角废物及公共垃圾须清理到指定位置,由各组当日值日人员共同运出车间;废纸箱要及时拆除,不得遗留到第二天才清理。

第十五条、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不论公物或他人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公司行政部处理。视情节轻重,做无薪开除并依照盗窃之物价款两倍赔偿或送公安机关处理之处罚。

第三章 附则

第十六条、生产部全面负责本管理制度的执行。

第十七条、本制度报总经理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2012年8月10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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