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沃瑞尔10天军事夏令营
宜昌沃瑞尔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2宜昌青少年军事夏令营”十天活动计划
引言:
这里,孩子接受浓重的军营熏染,培养坚强的性格、过硬的心理素质;
这里,孩子合作共处,自立自强,练就坚韧意志;
这里,采用先进的教育观念和教育方法——军事化训练,帮助孩子设立目标,达成人生价值观,培养良好习惯,训练成功者素质;
这里,专家精心设计每项活动简单有效,针对性强,孩子经过努力能够做得到并获得成就感,积极参与体验成长快乐;
这里,将为中小学生提供快乐、健康生活的心理素质体验平台。
一、体验主题及内容
1、体验军旅生活
汲取解放军军纪、文化和训练等元素,学习世界童军的训练方法,结合青少年体能、心理现状,根据不同年龄段设计各类教育主题并精心编制训练计划,力图让青少年进入全封闭、适当压力的体验环境,使其亲身感受严格、紧张、疲惫、艰苦、兴奋、快乐,留下刻骨铭心的颠峰体验记忆。
2、军事拓展体验
拓展项目将帮助孩子们挑战自我,挖掘潜能——提高团队合作意识,提升自我管理能力、增强责任担当意识,强化协调沟通能力、激发创新思维能力。
3、军事野外生存训练
在夏日的阳光照射下,一群小士兵打着背包背着行囊,在教官的带领下进行野外生存活动,将组织搭建帐篷、站岗巡逻、突袭敌营、野炊等军事活动。让学员在享受自然赋予宝贵财富的同时,增强健康体魄,提高生存适应能力。
4、与地区贫困儿童结对,体验贫困农村的艰苦生活。、自救互救训练
培养营员独立自主、生存救助等各种能力,增强了对灾害事故的应变心理能力。包含:骨折固定、伤口包扎、止血、搬运,灭火、防盗、防贼、水灾、地震、火灾逃生训练等。
二、课程活动安排
注:每天早上7:00 –8:00 军事晨练一小时
三、营期、收费标准
(注:营期安排请报名家长考虑好再填写到报名表中,确定以后不再更改)
2、营地收费标准及内容:
(1)营地食宿、训管、服装、道具、保险、资料等费用:元/人(请原谅不接受议价);
(2)交通自理
(四、注意事项
1、年满8—17周岁,身体健康(无心脏病、哮喘、高血压、癫痫等不宜参加高空运动的疾患,半年内无骨折史、手术史,无先天性疾病或遗传病史之少年均可报名);
2、16岁以下孩子家长(监护人)报到时必须签署合同保障双方权益,并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和24小时联系电话及紧急呼叫备用电话;
3、禁止携带50元以上现金及贵重物品,中途离开一概不退费;
4、禁止携带游戏机、笔记本电脑、刀具等个人物品。如携带手机,入营交辅导员统一保管,可每天晚餐时固定时间与家长通话;
5、请自备个人洗漱用具(牙刷、牙膏、毛巾)、用品(换洗内衣裤两套,袜子三双)及其它个人所需物品,必带日记本2个以及一寸登记相2张。
6、有严重叛逆心理的孩子请家长慎重考虑是否参加本夏令营或者建议家长一直住在营区监护(陪伴家长的收费标准是80元/天含吃住(上下铺军标床),不允许家长和孩子同吃同住)。
五、“2011宜昌青少年军事夏令营”资料、纪念赠品:
1、团队大合影照;
2、整个夏令营活动纪念光盘一份;
3、成绩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书。
注:确定报名后交纳380元报名费确认名额,开营报到时补齐全款。;
第二篇:沃瑞尔7天军事夏令营
宜昌沃瑞尔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引言:
这里,一个体验军旅生活的地方;一个充满欢笑的地方
这里,一个体验竞争历练的地方;一个增加人生阅历的地方
这里,一个让孩子更懂事的地方;一个让孩子绽放天才本色的地方
这里,一个让孩子更明事理的地方;一个让孩子可以放飞梦想的地方……
一、活动主题及内容
1、体验军旅生活:汲取解放军军纪、文化和训练等元素,学习世界童军的训练方法,结合青少年体能、心理现状,根据不同年龄段设计各类教育主题并精心编制训练计划,力图让青少年进入全封闭、有压力的别样体验环境,使其亲身感受严格、紧张、疲惫、艰苦、兴奋、快乐,留下刻骨铭心的记忆;
2、军事拓展体验:将帮助孩子们挑战自我,挖掘潜能,提高团队合作意识,提升自我管理能力、增强责任担当意识,强化协调沟通能力、激发创新思维能力;
3、野外生存训练:在夏日的阳光照射下,一群小士兵打着背包背着行囊,在教官的带领下进行为期1天的野外生存活动,将组织搭建帐篷、站岗巡逻、夜袭敌营、野炊等军事活动。让学员在享受自然赋予宝贵财富的同时,增强健康体魄,提高生存适应能力;
4、航天军事装备体验:了解我国航空的发展历程的同时感受我国航天科技水平,穿宇航服,走进太空站…….学习航天知识;
5、自救互救训练:培养学员独立自主、生存救助等各种能力,增强了对灾害事故的应变心理能力。包含:骨折固定、伤口包扎、止血、搬运,灭火、防盗、防 贼、水灾、地震、火灾逃生训练等。
二、课程活动安排
宜昌沃瑞尔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三、营期及收费标准
1、营期安排:共招七期,每期时间7天,每期限招100人。
第一期:7月01日——7月07日第二期:7月08日——7月14日第三期:7月15日——7月21日第四期:7月22日——7月28日第五期:7月29日——8月04日第六期:8月05日——8月11日第七期:8月12日——8月18日
(备注:每期100人,按年龄段进行分队,五个队—20人/队,再分班—10人/班。)
2、营地收费标准:
(1)营地食宿、训管、服装、道具、资料、保险等费用:元/人;
报名及汇款方式(2)市内集合点至营地免费(开营当天空调大巴车);
四、1、报名方式:
五、中国青少年军事夏令营《营员入营协议书》
第三篇:天瑞尔拓展训练公司简介
天瑞尔深圳拓展训练公司
天瑞尔拓展训练公司吸收了AEE国际先进培训理念和培训方法,形成了一套完善而有效地拓展培训体系.通过每次与客户具体的拓展培训前期沟通,了解客户的实际要求和存在的问题,不同类型的企业,不同岗位的人在工作中最难的是什么?站在客户的角度考虑问题.制定详细并具有针对性的培训方案.保证拓展训练效果的最大化的同时降低客户成本.天瑞尔深圳拓展中心还拥有一支高素质的拓展教练团队和客户服务团队,把每一个客户当做上帝,把每一次培训当做一件作品,细心、周到的服务保证培训安全第一,效果至上。
天瑞尔拓展项目实力
天瑞尔在团队管理培训的道路上我们不断创新,勇于开拓致力于开发独特且适合企业发展的团队培训课程系列:中高层领导拓展训练课程,新人融合拓展训练,销售团队巅峰拓展,野外生存训练,定向拓展训练,军事拓展训练,真人CS野战对抗,趣味运动会,旅游拓展等休闲类活动。
天瑞尔拓展训练基地
天瑞尔在自有3个深圳拓展训练基地的基础上,又与东莞、惠州、清远、肇庆、河源等合作25处拓展培训基地.通过对拓展基地的资源整合,天瑞尔可根据客户的要求,随需应变,量身定制拓展培训方案,为企业提供最高性价比的拓展训练方案.天瑞尔教练团队
效果!是专业拓展培训公司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的基础,而拓展教练的师资是保证天瑞尔是否能赢得客户信赖和支持的核心指标。拓展教练就是拓展培训的灵魂所在。坚持品质是天瑞尔发展的必要保障,天瑞尔教练团队根据老师的不同水平技能和工作经验,分为金牌教练、教练顾问、助理教练,这也就意味着从体系管理上保障培训效果,并不是一个会操作项目的教练就可以带队的,拓展培训的实质重在引导和分享!
天瑞尔成功案例
上万家企业的案例,成就天瑞尔最真实的口碑。您可以通过网站成功案例图片及拓展感言了解最真实的企业拓展培训案例.在企业拓展培训过程中,天瑞尔将有专业的客服人员全程记录和拍摄企业拓展训练中的点点滴滴,对于参与培训的企业将是一次难忘的回顾,对于还未参与的客户,天瑞尔也非常愿意与您分享企业在拓展培训案例中优秀的经验.拓展培训价格
从一个公司的运营成本来看,场地拓展训练基础成本费用大概在120元/人/天(包括基础设施折旧、拓展培训师带班费、发票税费等),这还不包括交通食宿费用、保险费用、办公费用、人员工资、市场人员提成.....拓展训练门槛看似很低,其实是要求很高的一项活动,在海外是一项贵族运动,而到了中国,现在的拓展市场有点像中国的大白菜市场了.天瑞尔从完善的服务流程,专业的拓展培训课程研发,严谨的教练团队,基地资源的整合等多重体系,保障企业参与拓展培训以效果为前提的最高性价比.
第四篇:军事夏令营
军事夏令营
今天,我校五年级开展了“放飞梦想,走近科普与国防”夏令营活动。我们带着满腹的好奇心,走进了3016部队,收获喜悦,满载而归。
刚进门不久,就出现了一匹骏马的塑像,它抬起前蹄,高昂着头,似乎要奔上天去。这大概就是部队的精神象征吧。
踏进大厅,迎来的是一阵激烈的掌声,官兵们已经排成两排迎接我们的到来。随后,我们看到了官兵示范军训。他们连立正、向右转、向左转都做得那么有力,浑身充满了力量,看起来真精神。起步走时,从侧面看,一队人就像一个人一样,我真佩服他们。
现在,我们也开始了军训。首先,教官教我们的是整理服装。先拉帽子,再拉衣领,然后拉衣角,最后随意伸出左脚,让裤子垂下。之后我们又练了立正,稍息,向左向右转,踏步和敬礼。军训,是这一天我最快乐的时候。做完之后,发现看似简单的动作,做多了,手脚也会变僵。我更佩服官兵们了。
我们又去参观了军营,最有趣的是去看官兵自己种的菜。我们走在田间一条小路上,周围铁丝上爬满了丝瓜藤,还结了几个丝瓜,又细又长,好像营养不良。田里还种了茄子,和一种不知名的绿叶子菜。刚下过雨,空气是那么清新,周围是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怎能不让人神清气爽?我们还去看了军事装备,还真是第一次见到呢,我们都很兴奋。
下午,最令我感兴趣的,就是学怎样把被子叠成“豆腐块”。教
官告诉我们,最重要的,就是要保证被子是平的,无皱痕。把两边往中间叠,两边大小必须一样。然后像普通叠被子一样,往中间一折,最后,用手捏出棱角。叠好的被子看起来坚硬无比,非常整齐,真神奇。回去后,我自己试了一次,无论怎么用手去把被子抚平,也叠不出那种效果。
这次活动,让我了解到了军事上的一些知识,也了解了部队官兵的一些生活,使我懂得了国荣我荣,军人是我们最可爱的人,他们为我们守卫着祖国,让我们能够幸福平安地生活。
第五篇:与沃尔
欧盟有机农业条例2092/91
1991年6月24日发布
关于农产品的有机生产和相关农产品及食品的有关规定
(OJ NO L 198.22.7.1991.P.1)
欧盟委员会于1991年6月24日发布农产品的有机生产和相关农产品的规定,即欧盟有机农业条例(EEC2092/91)及其修正案.该条例主要涉及植物产品。
1999年8月出台的欧盟有机农业条例1840/99主要涉及有机畜禽产品,该条例从2000年8月24日开始生效.1999年12月,EU委员会决定通过了有机产品的标识,这个标识可以由EU2092/91规则下的生产者使用。
欧盟对有机农产品的生产和认证不仅强调过程控制,还包括政府当局对生产者和认证机构的管理。欧盟的两个条例统一了以有机方式生产的产品和食品生产、加工、标志及监控标准。
欧盟有机农业条例(EU2092/91)简介
欧洲议会法案VO(EWG)Nr.2092/91,即《有机农业和有机农产品与有机食品标志法案》,简称《欧洲有机法案》,是欧盟有机农业发展的法律基础。《欧洲有机法案》规定:有机农业植物和植物源产品的生产必须符合有机农业的基本规程,并纳入由“负责检查的政府机构”或“质量检查认证机构”(下称监控机构)负责的“监控操作程序”。此处,简要介绍欧盟有机农业“植物生产规程”。有机农业植物生产中农用物资的使用
只允许使用收录在《欧洲有机法案》附件中的特定农用物资(农药、肥料、土壤改良剂)和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也允许使用它们的复配产品。它们的使用必须符合欧盟法案或者和欧盟法律相一致的某成员国法律法规。有机农业植物生产中的种子和植物繁殖材料
仅使用有机农业的种子和植物繁殖材料。种子的母本和植物繁殖材料的亲本植物未使用转基因生物及其衍生物,至少一代实施了有机农业生产规程,多年生栽培植物需经历两个生长周期。截至2003年12月31日为止的过渡期内,可以使用非有机农业种子和植物繁殖材料,但需满足一定的条件(见9.3种子和植物繁殖材料特例)。有机农业植物生产中的幼苗要求
仅使用有机农业幼苗。有机农业幼苗是指用于种植业的、根据有机农业基本规程生产出来的幼苗。可以使用那些非有机农业生产方式获得的幼苗,但需满足一定的条件(见9.4植物幼苗特例)。有机农业的植物营养
有机农业植物营养措施应该能够保持和提高土壤肥力和生物活性。具体措施有:在轮作制中适度安排固氮植物、绿肥植物和深根植物的种植、有机农业动物源的厩肥、堆肥和尿粪需先堆肥腐熟再翻埋、企业整体使用的肥料量“每公顷农用土地每年不允许超过170公斤氮素”。
符合《欧洲有机法案》的其它有机肥料和矿物质肥料仅可补充使用。轮作中的固氮植物、绿肥植物和深根
植物、有机农业动物源经济肥不能满足植物营养或不能保证满足需要时,才可补充使用。为了激活堆肥腐熟过程,保持与提高土壤肥力和生物活性,可以使用适合的植物源原料或非转基因微生物原料,也允许使用所谓的“生命活力添加剂”,其本质上为矿粉、动物源经济肥料或植物。使用需获得监控机构的认可。只要所涉成员国有规定,允许非转基因微生物原料普遍使用于农业,也可将它们用于改善土壤整体关系、改善土壤营养物质的吸收和植物生长。有机农业的植物保护
必须优先使用病虫害综合防治措施治理病虫草害。具体措施有:适合植物种类和品种的选择;合理的轮作制;机械性的土壤处理;幼苗的焚烧;通过昆虫幼体的人工孵化,人工巢箱的悬挂,自然天敌的释放,创建合适生态关系,保护益虫,防治病虫害杂草。只有栽培植物存在着某种直接威胁,才允许使用《欧洲有机法案》中规定的产品。有机农业方式的野生植物采集
在野外、森林、农用土地上自然出现的可食性野生植物及其部分器官的采集,也可作为有机农业生产范畴,需要满足下列要求:在相关植物采集时刻的前3年中,此土地上没有使用过未收录在《欧洲有机法案》的肥料和农药;采集活动不影响自然景观以及此物种在该地域的生存。有机农业食用菌栽培的培养剂要求
允许使用的有机农业食用菌培养剂配制成份:来自有机农业生产实体的农产品(如秸秆);非化学处理过的腐殖质;砍伐后未经化学处理的木料;收录在《欧洲有机法案》中的矿物质、水和土壤;来源于有机农业生产实体的厩肥、堆肥和动物粪尿;在上述产品不能供应的情况下,允许使用其它生产方式产生的厩肥、堆肥和动物粪尿,但它们需满足《欧洲有机法案》附件的相应要求[见9.5食用菌培养剂特例],成分的最高重量百分比为25%(加水前所有培养剂的重量计算,覆盖物质除外)。有机农业植物生产的“转型”
8.1 “转型”的一般内涵
农业生产实体从常规农业转型从事有机农业的转型期中,必须遵守有机农业基本规程和相应的实施规定,只允许使用收录在《欧洲有机法案》的特定农药、肥料、土壤改良剂等,符合规定范围和使用方式。不允许使用转基因生物及其衍生物。
种植土地的产品和牧地的饲料收获前至少经历两年转型期,多年生植物土地的有机农产品首次收获前至少需要3年。转型期最早始于:生产实体在监控机构登记生产活动并纳入监控操作程序的时刻。收获时转型时间至少为12个月的产品可以标注“有机农业转型期产品”。转型期后符合《欧洲有机法案》的有机农产品允许使用有机标志。
8.2 “转型期”的特例
监控机构可以和“具体负责的政府机构”汇办并取得一致并决定,下列“可回溯时间”可以承认为“转型期”的时间:
8.2.1 纳入了相关计划的土地。它们在下列计划的实施时间和范围内,没有使用未收录在《欧洲有机法案》的农药、肥料。这些计划包括:1992年6月30日欧洲议会法案(EWG)Nr.2078/92关于“善待环境的农业生产操作程序法案”的实施计划、1999年5月17日欧洲议会法案(EG)Nr.1257/1999关于“改变及取消特定法案的„欧洲农业设施和保障基金(EAGFL)支助农村发展的法案‟”第Ⅵ章的实施计划、其它官方计划;
8.2.2 有关自然土地或农用土地,能向监控机构提供足够的“可回溯追踪”证明,至少过去3年,没有使用过未收录在《欧洲有机法案》的农药、肥料。
8.2.3 已向有机农业转型或已转型成熟的土地。如果使用了未收录在《欧洲有机法案》的某一产品,成员国可确定更短的时期作为“转型期”。具体情况如下:a)成员国领土或特定地区的土地,针对特定栽培植物,成员国“具体负责的政府机构”采取了统一的植物保护措施,使用了未收录在《欧洲有机法案》的某一产品。必须向其它成员国和欧洲委员会通报“应该进行相应植保处理”的决定。b)进行科学研究的土地,使用了未收录在《欧洲有机法案》的某一产品,这些研究已获成员国“具体负责的政府机构”批准。转型期时间长短需综合考虑下列因素:使用的植物保护产品的降解速度,在缩短了的转型期结束后,能保证在土壤、多年
生果树、植物中只具有不显著的残留量。经植保产品处理后的收获产品不允许作为有机农业产品进入市场。
8.2.4 特定利用的土地。监控机构可考虑土地早期利用的特定情况,决定延长上述转型期的时间。9 有机农业植物生产规程中的特例
9.1 特例的法律要求
特例的有效期。《欧洲有机法案》通常明确表示“截至某年某月某日为止的过渡期内允许使用”。
特例的负责机构。特例通常需符合成员国“具体负责的政府机构”的规定,由监控机构具体操作,生产实体仅需向监控机构提供足够的证明,说明在市场上没有有机农业相关物品的可供资源。
特例的限制。在能够从市场获得的情况下,必须使用符合有机农业规程的物品。
特例的通报。成员国应通报其它成员国和欧洲委员会关于特例的详细情况和决定。
9.2 批准特例的法律程序
除在《欧洲有机法案》作了规范的特例外,其它特例的批准通常需要经过《欧洲有机法案》第14条规范的操作程序。
9.2.1 第14条操作程序的作用。《欧洲有机法案》富有弹性地采用了一些措施,如实施细则、补充法案、过渡期、技术单位的具体化、操作程序的过渡、第3国有机农业产品管理细则等,组成预审提案,往往需要启动“规则的规则”---第14条操作程序,来决定预审提案通过与否。
9.2.2 第14条操作程序的操作
建立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由各成员国代表组成,欧洲委员会派出代表担任主席。专门委员会在欧洲委员会通过预审提案时发挥着重要作用。
提案提出与讨论。欧洲委员会代表提请专门委员会讨论提案。专门委员会在限期内讨论,由主席根据问题紧迫性确定限期。提案讨论实现投票程序(见欧洲经济共同体组建条约第148条第2款)。投票时,应获成员国代表票数。主席不参加投票。
意见一致下的措施颁布。如果与专门委员会投票意见一致,欧洲委员会颁布预审提案。
欧洲议会的决定。如果预审提案和投票意见不一致、或没有进行提案讨论,欧洲委员会应立即向欧洲议会呈交预审提案。欧洲议会以特定多数票程序,决定是否颁布法案的。
自动通过原则。如果欧洲议会在三个月限期内未作出决定的话,表明预审提案自动通过,欧洲委员会对预审提案颁发法案。
9.3 种子和植物繁殖材料特例
截至2003年12月31日为止的过渡期内,可使用非有机农业种子和植物繁殖材料,需符合某成员国“具体负责的政府机构”的规定,使用者必须向监控机构提供证明,市场上没有有机农业的种子和植物繁殖材料的可供资源。在能够从市场获得的情况下,必须使用符合有机农业规程的物品。成员国应向其它成员国和欧洲委员会通报“缺货情况”。
启用第14条操作程序可以决定以下措施:引入在过渡期(在2003年12月31日前)生效的措施,对使用非有机农业种子和植物繁殖材料的特定物种、类型以及化学处理等进行限制;颁发过渡期后上述限制规则继续生效或部分规则继续生效的法案;引入特例规程的操作程序和标准以及相应专门委员会、成员国及欧洲委员会的报告。
9.4 植物幼苗特例
在有机农业植物生产中,如果使用非有机农业生产方式获得的幼苗,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幼苗使用者向监控机构提供证明,在欧盟市场不能获得相应物种的有机农业植物幼苗,对此成员国“具体负责的政府机构”颁发使用许可;幼苗来自于实施监控规程的生产实体,播种后仅使用了收录在《欧洲有机法案》的肥料和土壤改良剂、农药及其它防治物质;幼苗定植后,必须遵守有机农业基本规程,只允许使用收录在《欧洲有机法案》的特定物质,收获前至少栽培了6个星期;在有机农业幼苗的缺货状况结束后,可撤回许可。如果颁布了许可,相应成员国应及时通报其它成员国和欧洲委员会,同时告知如下信息:许可日期;所涉物种及品种的名称;所需数量以及许可颁布理由;估计的缺货时期;欧洲委员会或其它成员国所要求的其
它信息。如果在通报后,某成员国向欧洲委员会和颁布许可的成员国提供信息;在缺货时期,仍可获取某一适合材料,那么所涉成员国可最后一次权衡,取消许可或缩短许可有效期;该成员国在获得上述信息后的10天内,向欧洲委员会以及其它成员国通报相关决定。在某成员国要求下或欧洲委员会推动下,可启动《欧洲有机法案》第14条操作程序决定取消许可或者改变许可有效期。
9.5 食用菌培养剂特例
截至2001年12月1日为止,可以使用非有机农业的厩肥、堆肥和动物粪尿,必须满足《欧洲有机法案》的相关描述、组成和使用要求,使用必要性需获得监控机构的确认。在此情况下,产品标签及广告必须标注:该食用菌栽培于常规农业的培养剂上,它们临时性地允许使用于有机农业。标签广告中标注的文字“有机”不允许比其它文字突出。
按照有机农业的基本规程从事生产是发展有机农业的关键,欧盟有机农业植物生产规程为保证有机植物产品的高安全和高质量、保护动植物和环境、保证农业生态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