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市委办公室阳光计生行动方案
市委办公室阳光计生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民主评议、社会监督为重点,深入开展“阳光计生行动”,实行“阳光管理”、“阳光服务”、“阳光维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充分依靠人民群众,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有效防治不正之风,确保权为民所用,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和优质服务水平,增强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部门及公共服务行业,促进社会和谐。
二、主要内容
(一)以政务公开带动“阳光管理”。
以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契机,全面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公开。深入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强化领导机关宏观管理职能,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增强决策透明度,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以计划生育政策执行情况为重点,全面推进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提高依法管理水平,实现“阳光管理”。着力解决以权谋私、乱收费乱罚款问题,推进依法行政和党员干部带头实行计划生育,防治不正之风。
(二)以民主评议推动“阳光服务”。
深入开展测评活动,推动转变作风,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兑现服务承诺;倡导上门服务和村级计生专干代理服务制。重点开展“请流动人口评计生”活动,推动人口计生部门尊重和保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法权益,倡导建立便民服务大厅,提供“一条龙”服务。在系统内开展“下评上”活动,推动领导机关转变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为国家谋实策,让群众得实惠,使服务更温馨更“阳光”。着力解决服务意识不强、质量不高、作风不实等问题,全面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水平。
(三)以社会监督保障“阳光维权”。
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市委办公室及时设置意见建议征求箱,方便群众咨询、投诉和反映意见建议;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和效率,推行限时办结制和行政问责制,增强监督维权实效。完善特邀监督员制度,积极聘请育龄群众代表和社会知名人士担任行风监督员;完善激励群众监督的实名举报奖励制度,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监督人口计生工作的积极性;完善主动接受舆论监督的制度,重视发挥主流媒体的监督维权作用。逐步形成全面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长效机制。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三、组织实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广大人口计生干部要正确认识开展“阳光计生行动”,是人口计生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加强行风建设、提高依法管理和优质服务水平、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部门及公共服务行业、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自觉增强政治责任感,积极参加“阳光计生行动”。各级人口计生部门领导班子要加强对“阳光计生行动”的组织领导,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工作措施,认真部署动员,精心组织实施,确保“阳光计生行动”扎实有效,防止搞形式主义。
(二)抓好示范,搞好宣传。
“阳光计生行动”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以求真务实精神和科学态度统筹推进,积极抓好示范点建设。要根据办公室实际情况,抓好典型示范,及时总结经验,以点带面,整体推进。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加强正面宣传,为开展“阳光计生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突出重点,扎实推进。
“阳光计生行动”是一项长期任务,必须始终坚持以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让人民群众不断得实惠。2011年,市委办公室要以全面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公开为重点,结合实际,重点开展阳光计生活动,为基层单位做表率,即: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公开及时、全面、真实,群众知晓率达到89%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不侵权,优质服务不失信,廉洁爱民不谋私;依法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明显改善,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
(四)加强检查,促进落实。
积极探索建立“阳光计生行动”保障机制,建立考评制度,认真兑现奖惩。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监督检查,推动“阳光计生行动”顺利开展,重点推进群众评议制和行政问责制的落实。对群众不满意的行为,如:不公开或搞假公开的;有诺不践、影响民生的;作风粗暴、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违反规定收费罚款或强行提供有偿服务的;对群众正当要求和合理意见置之不理,或因不作为造成群众的合理诉求得不到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以及影响效能建设的其他行为,必须严肃查处,加大行政问责力度,以提高基本国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第二篇:阳光计生行动方案
阳光计生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民主评议、社会监督为重点,深入开展“阳光计生行动”,实行“阳光管理”、“阳光服务”、“阳光维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充分依靠人民群众,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有效防治不正之风,确保权为民所用,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和优质服务水平,增强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部门及公共服务行业,促进社会和谐。
二、主要内容
(一)以政务公开带动“阳光管理”。
以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契机,全面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公开。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深入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强化领导机关宏观管理职能,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增强决策透明度,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以计划生育政策执行情况为重点,全面推进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提高依法管理水平,实现“阳光管理”。着力解决以权谋私、乱收费乱罚款问题,推进依法行政和党员干部带头实行计划生育,防治不正之风。
(二)以民主评议推动“阳光服务”。
在农村基层深入开展“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活动,推动基层转变作风,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兑现服务承诺;倡导上门服务和村级计生专干代理服务制。在城市社区重点开展“请流动人口评计生”活动,推动城市人口计生部门尊重和保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法权益,倡导建立便民服务大厅,提供“一条龙”服务。在系统内开展“下评上”活动,推动领导机关转变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为国家谋实策,让群众得实惠,使服务更温馨更“阳光”。着力解决服务意识不强、质量不高、作风不实等问题,全面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水平。
(三)以社会监督保障“阳光维权”。
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启用12356“阳光热线”,方便群众咨询、投诉和反映意见建议;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和效率,推行限时办结制和行政问责制,增强监督维权实效。完善特邀监督员制度,积极聘请育龄群众代表和社会知名人士担任行风监督员;完善激励群众监督的实名举报奖励制度,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监督人口计生工作的积极性;完善主动接受舆论监督的制度,重视发挥主流媒体的监督维权作用。逐步形成全面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长效机制。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三、组织实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广大人口计生干部要正确认识开展“阳光计生行动”,是人口计生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加强行风建设、提高依法管理和优质服务水平、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部门及公共服务行业、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自觉增强政治责任感,积极参加“阳光计生行动”。各级人口计生部门领导班子要加强对“阳光计生行动”的组织领导,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工作措施,认真部署动员,精心组织实施,确保“阳光计生行动”扎实有效,防止搞形式主义。
(二)抓好示范,搞好宣传。
“阳光计生行动”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以求真务实精神和科学态度统筹推进,积极抓好示范点建设。2008年6月,国家人口计生委政务公开和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在河南省安阳市举办“阳光计生行动”启动仪式,组织省级人口计生部门分管政务公开和纠风工作的负责同志参观国家级示范点安阳市开展“阳光计生行动”的做法。省级人口计生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抓好典型示范,及时总结经验,以点带面,整体推进。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加强正面宣传,为开展“阳光计生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突出重点,扎实推进。
“阳光计生行动”是一项长期任务,必须始终坚持以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让人民群众不断得实惠。2008年,各地要以全面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公开为重点,结合本地实际,建设一批省级“阳光计生行动”示范点。力争用5年时间,使全国90%以上的县(市、区)达到示范点的要求,即: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公开及时、全面、真实,群众知晓率达到80%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不侵权,优质服务不失信,廉洁爱民不谋私;依法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明显改善,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
(四)加强检查,促进落实。
积极探索建立“阳光计生行动”保障机制,建立考评制度,认真兑现奖惩。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监督检查,推动“阳光计生行动”顺利开展,重点推进群众评议制和行政问责制的落实。对群众不满意的行为,如:不公开或搞假公开的;有诺不践、影响民生的;作风粗暴、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违反规定收费罚款或强行提供有偿服务的;对群众正当要求和合理意见置之不理,或因不作为造成群众的合理诉求得不到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以及影响效能建设的其他行为,必须严肃查处,加大行政问责力度,以提高基本国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附件:
2008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安排
一、评议目的
根据《2008年反腐倡廉建设重点工作责任分解》(国人口发[2008]10号)的要求,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整改重点,通过组织开展“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和“请流动人口农民工评计生”活动(以下简称“双评活动”),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努力提高技术服务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评议范围
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和技术服务机构。在农村的县、乡(镇)主要开展“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活动。在城市的区、街道(社区)主要开展“请流动人口农民工评计生”活动。
三、评议内容
本次评议内容主要包括:育龄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满意度评价,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技术服务、文明执法、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等5项主要内容。
四、评议方法
(一)制定、发放调查表,对计划生育服务对象进行问卷调查。调查表采取现场发放、无记名填写回收的办法。
(二)在评议过程中,人口计生委将组成抽查组,采取查看评议活动资料、召开计划生育服务对象座谈会等形式,了解评议活动进展情况。
五、评议安排
民主评议行风活动自2008年6月至2008年10月,主要分为四个阶段:
(一)安排部署。2008年6月上旬,国家人口计生委印发《2008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安排》。各省(区、市)人口计生委进行部署,并制定本省(区、市)“双评活动”实施意见。
(二)组织实施。2008年6月至8月,各省(区、市)人口计生委根据本省(区、市)“双评活动”实施意见,组织开展评议活动。
(三)集中整改。2008年9月,各级人口计生委针对评议活动中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加以落实。
(四)总结评估。2008年10月,各省(区、市)人口计生委将“双评活动”情况及有关数据统计汇总情况书面报国家人口计生委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有关要求
(一)充分认识开展“双评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开展“双评活动”与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结合起来,与加强人口计生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结合起来,与树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形象结合起来。
(二)各级人口计生委纠风工作领导小组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精心设计,周密部署“双评活动”。制定的实施方案要具有科学性、可操作性。在“双评活动”中,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依法行政意识,规范技术服务行为
(三)在“双评活动”中,要按照实施方案的内容、标准和程序,认真组织填写评议问卷,将评议过程和评议结果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保证参加评议的人员中已婚育龄妇女数不少于参加评议总人数的60%;有效评议问卷回收率在95%以上。严禁在评议活动中弄虚作假,对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
(四)在“双评活动”中,要始终坚持纠评建并举、以评促纠、以评促建的方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以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检验“双评活动”成果的根本标准,使广大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
“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活动”评议问卷(A)(略)
“请流动人口农民工评计生活动”评议问卷(B)(略)
第三篇:阳光计生行动
前进农场开展“阳光计生行动”
近二年来,前进农场计划生育办公室坚持把“阳光计生行动”作为顺民意、惠民生、转作风的重要举措来抓,实行“阳光管理”、“阳光服务”、“阳光维权”,进一步深化了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不断提高了计划生育依法管理和优质服务水平,从而推动了全场人口计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一、农场在泽鑫园广场设立计划生育宣传厨窗,为全场群众提供一个了解政策、掌握实情、实施监督的有效平台。一是公开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大力推进人口计生普法教育,增强广大群众依法实行计划生育和依法维权意识;二是公开办事程序,增加透明度,使群众有章可循;三是公开免费服务项目,切实保障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服务;四是公开优惠政策,大力宣传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让全场计划生育家庭充分享受到改革发展成果;五是公开工作纪律,要求计生工作人员按法定职权和程序办事,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二、在“公开便民”上下功夫,积极搭建百姓计生连心桥。不断创新服务形式,延伸服务领域,拓宽服务渠道,强化服务职能,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最大限度地方便和满足各族群众。一是简化办事程序,对群众申办各种计划生育证件,坚决做到“零收费、无障碍、即时办”;二是加强行业服务窗口建设。三是开展生殖保健免费服务,为育龄群众提供生殖健康普查普治服务;四是开展上门服务,切实做到《生育服务证》送上门、避孕药具送上门、《光荣证》送上门、计生宣传品
送上门、致富信息送上门。
三、在“公开维权”,努力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积极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设置信访接待室,设立了举报箱、举报电话,不断提高了信访工作质量和效率。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群众最为关切的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四、在“公开评议”上每年深入各管理区开展1次群众需求调查,掌握了育龄群众的对计划生育的所想所需所急。同时,在半年、全年检查和日常督导工作中对群众的满意率进行调查,进一步增强了广大人口计生干部依法行政的自觉性。
第四篇:阳光计生行动(本站推荐)
阳光计生行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阳光计生行动”,是人口计生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提高依法管理和优质服务水平、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部门及公共服务行业、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
开展“阳光计生行动”,就是要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民主评议、社会监督为重点,实行“阳光管理”、“阳光服务”、“阳光维权”,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行,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和优质服务水平,增强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部门及公共服务行业,促进社会和谐。
开展“阳光计生行动”,首先要以政务公开带动“阳光管理”。以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契机,全面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公开。认真贯彻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的意见》,深入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强化领导机关宏观管理职能,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增强决策透明度,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以计划生育政策执行情况为重点,全面推进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提高依法管理水平,实现“阳光管理”。着力解决以权谋私、乱收费乱罚款问题,推进依法行政和党员干部带头实行计划生育,防治不正之风。
开展“阳光计生行动”,要坚持以民主评议推动“阳光服务”。在农村基层深入开展“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活动,推动基层转变作风,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兑现服务承诺;倡导上门服务和村级计生专干代理服务制。在城市社区重点开展“请流动人口评计生”活动,尊重和保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法权益,倡导建立便民服务大厅,提供“一条龙”服务。在系统内开展“下评上”活动,推动领导机关转变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为国家谋实策,让群众得实惠,使服务更温馨更“阳光”。着力解决服务意识不强、质量不高、作风不实等问题,全面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水平。
开展“阳光计生行动”,要以完善社会监督保障“阳光维权”。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启用“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方便群众咨询、投诉和反映意见建议;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和效率,推行限时办结制和行政问责制,增强监督维权实效。完善特邀监督员制度,积极聘请育龄群众代表和社会知名人士担任行风监督员;完善激励群众监督的实名举报奖励制度,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监督人口计生工作的积极性;完善主动接受舆论监督的制度,重视发挥主流媒体的监督维权作用。逐步形成全面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长效机制。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近年来,河南省特别是安阳市积极探索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办事公开、村(居)务公开和便民服务、维权监督的新路子,倾力打造“阳光计生”,赢得了广大群众的支持和好评。各地人口计生部门要认真借鉴河南省特别是安阳市的做法,坚持以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深入开展“阳光计生行动”。2008年,各地要以全面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公开为重点,结合本地实际,建设一批省级“阳光计生行动”示范点。力争用3~5年时间,使全国90%以上的县(市、区)达到示范点的要求,即: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公开及时、全面、真实,群众知晓率达到80%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不侵权,优质服务不失信,廉洁爱民不谋私;依法管
理水平明显提高,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明显改善,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
各省(区、市)人口计生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切实加强对“阳光计生行动”的组织领导,建立工作责任制,细化工作措施,认真部署动员,精心组织实施,抓好典型示范,加强正面宣传,建立考评制度,认真兑现奖惩,确保“阳光计生行动”取得实效。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重点推进群众评议制和行政问责制,推动“阳光计生行动”顺利开展,让广大人民群众不断得到实惠。
第五篇:阳光计生行动工作总结
双桂镇2011年阳关计生行动工作总结
为提高我镇计划生育工作水平,提高计生工作服务质量,我镇按照县人口计生委的安排部署,开展了以“关注民生、维护民利”为宗旨,“共享阳光、共建和谐”为主题的 “阳光计生行动”,通过“阳光计生行动”,我镇计生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务实,干部作风的道路进一步好转,服务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组织领导到位
一是成立了以李启权为组长,李明伟为副组长的推行“阳光计生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明伟为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二是各村成立了以村支书为组长的领导机构,制定了工作方案,改善了村务公开条件。不断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工作机制,积极推进“阳光计生行动”健康开展。
二、宣传服务到位
一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和出具墙报、宣传栏、书写标语,利用流动宣传车下村巡回宣讲,大力宣传开展“阳光计生行动”的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宣传“阳光计生行动”的典型经验,极力营造“阳光计生行动”浓厚氛围。通过宣传,使全乡计生干部充分认识到开展“阳光计生行动”是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树立人口计生部门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自觉增强政治责任感,积极推进“阳光计生行动”健康开展。
二是结合“阳光计生行动”,进一步开展好当前“计生赶场” “关怀女孩” “三评”等活动,切实为育龄群众服务,满足群众多方面需
求,真正让群众满意;依靠群众,解决突出问题,有效防止不正之风,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和优质服务水平。
三、整改措施到位
一是推行政务公开,维护群众权益。首先规范公开内容,增加工作透明度。我镇人口计生办将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办事期限以及承办科室进行公开,计生服务站将服务项目、免费技术服务等内容进行公开;各村(居)设置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栏,把计划生育基本情况全部公开,及时变更。同时镇党委成员定期受理群众的咨询和投诉,对群众提出的疑难问题在下线后积极协调解决,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是规范执法行为,严格依法办事。首先,加大了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今年以来,全镇对违法生育当事人均及时下达了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对家庭困难的制定了分期分批缴纳的还款计划,对有钱而拒不缴纳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在征收过程中做到了“五个统一”,即统一征收标准、统一征收程序、统一征收票据、统一执法文书、统一管理使用。其次,深入开展了打击计划生育乱收费、乱罚款、搭车收费专项治理活动,坚决制止强行提供计划生育有偿服务的行为,使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障。
三是加强对“阳光计生行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群众不满意行为,如:不公开或搞假公开的;不承诺不兑现,影响政府公信力的;或不作为造成群众的合理诉求得不到及时解决的等等,我们将予以严肃查处,加大行政问责力度,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依靠人民群众,开展“三评”活动,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主要问题:
1、政务公开不透明,不全面;
2、计生技术免费服务水平不够好。针对存在问题,我们认
真分析,严以整改。不断建立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民主评议和社会监督机制,推行政务公开带动“阳光管理”,统一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和形式;开展民主评议推动“阳光服务”,加大技术设备投入,提升优质服务水平,全程免费为育龄群众服务,坚决杜绝一切不合理的收费;推行实名举报奖励制度;公开设立举报箱或举报电话等,多方面加大社会监督力度,畅通群众投诉监督渠道,为群众释疑解难,排忧解愁。
四是加强对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努力提高计生工作的整体信息化水平,完善全员人口个案信息管理,全镇数据库人口覆盖率达到95%以上。同时加强村(居)信息化建设,组织12个村(居)的计生专干进行专门的信息化业务培训。对专干人员进行定期考核。
五是开展法制培训,增强法律意识。首先,举办两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对镇村两级25名计生干部进行法制培训,提高了计生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其次,组织计生办相关人员,对全镇12个村(居)的计生专职干部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再次,开展了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人口计生法律法规,传播新型生育文化,增强了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
阳光计生行动”开展以来,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群众的要求还差甚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倍加努力,不断提高自己依法管理和优质服务水平,争做群众满意的计生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