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市计生委202_年工作要点
文章标题:市计生委202_年工作要点
一、开展创建省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县(区)活动。
二、加快建立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推进以社区为中心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属地管理服务新机制的建立。
四、加快“世代服务”机构建设步伐。
五、加强新型婚育文化建设。
六、维护好实行计划生育公民的合法权益。
七、加速信息化平台建设和统计工
作改革。
八、全面实施“和谐家园”工程。
九、建设一支适应职能需要的干部队伍。
十、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群众组织作用。全市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2‰以内,计划生育率达98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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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计生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计生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区人口计生系统反腐倡廉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中央、省、市、区纪委全会精神,高举“中国农谷”旗帜,积极开展“新三万”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为东宝区人口计生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一、抓学习,增强党员干部勤政廉政意识
1、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局党组宣传教育工作总体部署,列入机关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坚持廉政党课制度,强化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作风养成、党风党纪、廉洁从政意识。
2、开展党风廉政宣教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xxx省、市、区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精神,大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教育、党章和党纪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廉洁自律教育,大力倡导“崇俭尚廉”的良好风气。
3、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运用勤政廉政的先进模范人物进行示范教育;同时深入剖析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
二、抓检查,促进党员干部作风学风转变
1、全面加强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认真组织开好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
2、高度重视群众信访,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认真查实领导批办件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问题,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如实反馈,给人民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3、继续加强监督检查,认真整治“庸懒散软”问题。重点整治精神不振、能力不强、创新不够、效率不高、纪律不严等问题,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切实改进会风和文风,精简会议和文件,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和差旅费管理。
三、抓重点,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认真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和国家、省、市人口计生委《实施办法》确定的反腐倡廉工作任务。
2、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科室、站、队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并紧密结合业务工作,积极抓好所承担反腐倡廉任务的落实。
3、加强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抓行风,树立人口计生部门良好形象
1、巩固政风行风评议成果,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抓手,进一步抓好整改建制工作。
2、完善“阳光计生”行动和“诚信计生”工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和村务公开,全区所有乡镇、村(社区)达到国家《阳光计生行动规范》要求和国家“诚信计生”标准。
3、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和群体性事件防范处理工作。利用各种信息渠道倾听百姓呼声,体察民情民意,回复听众诉求;完善以“12356”阳光服务热线、社会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员互为补充的全方位监督机制,通过实名举报奖励,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五、抓落实,围绕工作重点开展监督检查
1、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和中央、省、市、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严禁党员干部公开发表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相违背的言论,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
2、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和问责制等制度,完善监督机制。
3、加强对省委《关于共产党员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行为的党纪处分暂行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开展重大投资项目建设、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投入使用管理、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兑现、社会抚养费“收支两条线”管理、“两个纪律”执行情况、“阳光计生行动”的专项督查,确保权力行使安全、资金运行安全、项目建设安全和干部成长安全。
4、进一步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今年重点查办十个方面的案件:党员干部、公众人物违反计生政策的案件;计生工作人员违规乱收费,违规审批二孩,违规行政等“三违”案件;破坏经济环境案件;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案件;弄虚作假,有意瞒报、错报人口出生案件;上级批转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违反奖励扶助政策的案件;被否决单位相关责任人处理案件;谋取私利、贪污受贿、失职渎职案件;严重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人口和计划生育检查考评工作纪律》案件。
六、抓队伍,不断提高履职尽责能力
1、加强理论学习,注重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提高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有效监督的能力,发展党内民主、维护党员权利的能力,协助区第二纪工委、监察分局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能力。
2、自觉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严格执行《湖北省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暂行办法》和《湖北省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树立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3、自觉做到对党的事业无限忠诚、对违法违纪行为坚决制止、对广大干部和群众关心爱护、对自己和亲属严格要求,努力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
第三篇:202_年市计生委工作要点(试点)范文
202_年扬中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
202_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人口计生工作承前启后,抢抓机遇,真抓实干,实现创新发展的一年。为进一步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确保实现既定工作目标,根据省和镇江市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全市人口计生工作要点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全面加强人口工作为导向,以促进人口均衡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为主线,以构建“大人口”工作体制机制为目标,抓基础强服务,解难题求突破,创一流做示范,强化人口计生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创造有利条件,为加快“双提升”、实现新跨越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工作目标
全市计划生育率保持在99%以上,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7.0‰以内,出生人口性别比基本正常,人口计生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信息准确率达98%以上,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率达 95%以上,政策兑现率达100%,优质服务体系覆盖率达100%,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
三、工作任务
(一)深入开展新型家庭人口文化建设
实施新农村新家庭新三年计划。根据省下发的新一轮新农村新家庭新三年计划实施意见和创建工作规范文本,我市今年将启动新农村新家庭新三年计划,开展省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示范市创建工作。积极参与“百镇千村万户”示范创建活动,推进新农村“幸福家庭十大行动”,确保全市行政村参与率达100%、家庭参与率达95%以上。
推进“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扎实开展新一轮“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继续办好基层人口学校巡回课堂,以市职业中学为重点,加强青春期教育基地建设,积极推进“青春健康校园行”活动。把“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结合起来,深入宣传“两禁止决定”精神,加大依法打击“两非”的工作力度,浓厚关爱女孩的舆论氛围,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体制和机制。
加强人口文化基地建设。启动“一园二院三书屋”精品园区建设工作,即:在各镇区建设一个婚育新风精品园、两个精品农村人口文化大院和三个精品人口文化书屋,全面提升人口文化园区宣传的品味和档次。适应镇村行政区划的变化发展,继续加强基层人口文化园区建设,年内80%以上的行政村(社区)常置性人口文化宣传设施更新完善到位。积极开展社区家庭人口文化建设,推进社区人口计生宣传教育模式和手段的改革创新,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新型婚育观。
(二)全面实施“世代服务提质工程”
实施世代服务体系提质工程。202_年是省“世代服务提质年”,我市将进一步提升世代服务机构的技术装备和信息化水平,拓展“六位一体”的人口与家庭公共服务职能。建设数字化世代服务站,拓展“12356”呼叫中心和在线服务。在市站创“国优”的基础上,今年争取1-2家镇级服务站建成国家级、省级示范站(所)。
实施优生优育优教“三优”工程。把优生优育优教作为系统工程,整合教育、卫生、民政等部门资源,创新“政府主导、计生牵头、部门协作、社会联动”的优生优育优教工作协作平台,拓展孕前和围孕期保健、优生促进、科学育儿为一体的0-3岁儿童发展项目。扎实推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实施,在全市形成“以市站孕前保健中心为核心,以镇(区)出生缺陷风险筛查为中心,以村(居)孕前风险因素自查为基础”的优生促进服务新体系,确保项目人群优生科学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项目人群覆盖率达80%以上,其中高风险人群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率达到90%以上。借助三茅城区幼儿园等阵地,建设0—3岁儿童早期教
育基地,实施以优生优育优教一体化为内容的“三优工程”,着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促进
人的全面发展。
实施家庭健康促进工程。启动“幸福家庭健康促进”系列项目,依托世代服务体系,202_
年在全市分别创建1个科学育儿示范基地、1个青春健康示范基地和1个老年保健示范基地。加速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纳入经常性工作范围。积极为流
动人口提供生产、生育、生活方面的服务,各镇(区)落实流动人口基本服务管理经费,确
保国家规定的免费技术服务基本项目落实。继续实施“扬中新市民幸福工程”,流动人口管
理服务率、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率95%以上。
(三)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和村民自治
启动阳光诚信计生行动。在深化“阳光计生行动”基础上,推进诚信计生,深化群众自治。
积极开展创建全国人口计生诚信计生示范单位活动。同时广泛开展“六五”普法宣传,扩大
人口计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影响力、渗透力。
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坚持人口计生文明执法,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行为。落
实执法责任制,加大对重大案件的预防和责任追究力度。继续实施“有奖举报”制度,严肃
查处违纪违法生育行为。开展计生执法大会战,在全市范围内排查清底违法生育行为,集中
各镇(区)集体办案,依法维护正常生育秩序。
用好奖励优惠政策。继续做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的提标工作,按省规定提高奖励标准。年内,重点抓好企业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政策的兑现,力争6月底前落实到位。探索城镇失业无业人员计划生育奖励途径和方法、计划生育手术并
发症人员的特别扶助等问题。发挥计生协会的作用,做大公益金规模,做好生育关怀项目,加大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的救助力度。加强部门间政策信息沟通,把计划生育政策纳入社会
保障体系,促进相关社会经济政策与人口计生政策衔接。
争创省级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全面推进基层群众计生自治,建立政府诚信、群众守信、村民互信的基层群众服务管理模式。
(四)全力提升信息化工作水平
积极实施人口信息化“金人工程”。完善全员人口管理、全员流动人口、全员育龄妇女信息
系统建设,做强做优我市的综合应用平台,推进村居信息服务终端建设,202_年基本实现
市镇村三级信息网络全覆盖,为建立健全江苏省人口信息数据库作出努力。在此基础上拓展
业务应用系统,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便携式信息平台、世代服务数字站、城市人口信息网络、奖励扶助动态管理、社会抚养费征收、世代服务公众网等应用系统建设,争创国家“人口计
生统计数据信得过县(市)”。
积极推进出生实名登记制度。加强与公安、卫生、统计等部门协作,强化资源共享,规范工
作程序,重点解决信息登记的规范性、完整性和真实性问题,以及信息共享制度、内容和方
式问题,建立统一规范、部门联动的出生实名登记制度。
积极拓展城市社区信息化管理。加强城市社区人口网格化管理,推进社区人口服务信息网络
建设,在社区构建 “楼长—片长—社区”的基层计生管理服务网络,力求社区计生工作微
机化、信息搜集规范化、服务科学化,实现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的同城化和均等化。
探索社区人口家庭服务体系的拓展,构建世代服务“15分钟服务圈”。
(五)进一步加强人口计生队伍建设
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大力推进“强基提质”工程,实施计划生育公共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建立完善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全面推行岗位管理和全员聘用。推进村级专干“县
聘乡管村用”的机制建设,进一步落实村级专干工作报酬及养老保障等制度。
启动队伍职业化倍增计划。组织人员参加省 “一证三师”(生殖健康咨询师资格证和执业
医师、统计师、社工师)职业资格考试,及新增的国家儿童早期发展指导师、家庭计划指导
师两个系统的培训考试。进一步落实对各级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强化各类职业资格人员相应的在职学历教育。
推进党风行风和反腐倡廉建设。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服务型机关”为主题,全面贯彻《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开展以迎接建党90周年为主题的系列活动,评比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范责任考核,严格责任追究,扎实做好惩防并举的各项工作。加强内控制度和党务公开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纠正违纪违规行为。
第四篇:市人口计生委
送表矿区学生田润芦,今年中招成绩少分照样被市区重点高中免费录取了。面对他人的不解和诘问,其父田二卫一点也不气虚,反而自豪地说-----
少分咋了?因为俺是独生子女户!
新闻中心讯新学期开学了,来自送表矿区的学生田润芦和其他
同学一样,高兴地走进了市区重点高中实验高中。而此前,中招成绩只有521分的他,因距实验高中正取分数线523差 2分,还和家人一起为高额的择校费担忧呢。
戏剧性的变化来自我市的一项计生优抚政策。8月12日,市政府
召开了中招新闻发布会,公布农村独生子女户中招成绩可以加10分。这无疑是一个大喜讯,按照加分政策天润芦成绩应该是531分。闻知此讯,田润芦父亲田二卫紧锁的眉头一下子舒展开了:俺本身就是独生子女户。
田润芦接到实验高中录取通知书后,一些还不知道这个消息的人
不解,问他是否走了“后门”?田二卫自豪地说:“咋了,俺是独生子女户!”就在此前,市计生委优抚科和市教体局工作人员又专程到送表矿区西送表村进行了回访,田二卫握住前来核实情况人员的手激动地说:“加分政策不但圆了孩子上重点高中的梦,还为俺节省了一大笔开支,这都是党的计划生育优惠政策好啊!谢谢你们,太谢谢你们啦!”。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工作,千方百计为农村独生子女家庭送关爱、送温暖。在农村学生上学工作中,市人口计生委和市教体局多次研究,周密部署,制定和落实农村独生子女中招加分和农村考入高校资助工作。今年,政策规定:凡参加本市普通中招考试的独生子女报考本市高中录取时照顾10分,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今年我市共有343人符合加分条件,其中田润芦等23人因此被市一中,实验高中,嵩阳高中三所重点高中录取。
另外,我市还规定,农村独生子女参加高招,达到所报院校录取分
数线被正式录取到国家承认学历的本、专科院校的学生,入学时一次性给予补助202_元补助。今年全市共有130人享受此项优抚政策。
市计生委主任马炎治说,下一步,市计生委还将继续加大对独生
子女家庭的政策照顾范围,并将在做好独生子女家庭优先优惠政策宣传的基础上,做好政策落实工作,力争使每个符合优先优惠政策的家庭一个不漏地享受到优惠政策。
(杜湘东王铁生)
第五篇:市卫生计生委
赣市卫计字〔202_〕62号
赣州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202_年 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卫生 计生服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蓉江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市直(驻市)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全市卫生计生系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以下简称“放管服”改革),根据《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_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市府字〔202_〕212号)精神,决定在卫生计生行政审批改革、生育服务证办理、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社会办医等工作中进一步推动“放管服”改革,现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_年是“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开局之年,今年推进全市卫生计生系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主要目标是:紧紧扭住转变政府职能这个“牛鼻子”,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以更有力举措推进“放管服”改革,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破除制约社会办医和群众办事创业的体制机制障碍,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发展壮大新经济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形成卫生计生改革发展内生动力,促进健康赣州建设。
二、主要任务
(一)继续深化卫生计生行政审批改革(牵头科室:行政审批科)
1、推进行政审批事项“应进必进”。按照“应进必进”原则,最大限度授予窗口审批权限,受理、初审、核准、审批、发证等环节应在窗口进行,确需部门会同办理和审批的项目,负责审批的相关人员要常驻或定期在窗口后台办公签批文书,确保“两集中、两到位”落到实处。
2、优化窗口设置和办事流程。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对保留和承接的行政审批事项按照即办件、承诺件进行分类管理。对于不需现场勘查论证和技术检验检测、不需征求其他部门意见的行政审批归为即办件,现场办结;对于其他无法现场办结的事项,归为承诺件,按照“一口受理、内部流转、协同办理、综合审批、限时办结、快递送件”工作机制运行,努力缩短至5个工作日办结。
3、加强服务窗口标准化建设。抓好窗口队伍建设,窗口工作人员具有国家公务员或法律、法规授权行使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在编人员身份。窗口工作人员原则上1年内不得调换。进一步落实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服务承诺、限时办结等制度,规范政务服务行为。实行统一着装、亮牌办公、佩证上岗。规范窗口工作人员用语,不定期对窗口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服务态度等开展巡查。窗口工作人员实行双重管理,日常工作由行政服务中心负责管理和考核。
4、运行好省级政务服务网。落实《江西政务服务网建设方案》要求,加快市卫生计生委数据交换平台升级改造,推进市卫生计生委业务系统与市统一数据交换平台对接,实现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与共享。
5、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继续清理调整一批卫生计生行政审批项目,对取消、下放卫生计生的行政审批事项开展“回头看”,确保各项举措落地生效。
6、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管理方式从注重事前审批向重视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推进权力实施监管常态化。
(二)推进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牵头科室:基层指导科)
1、按时启用全省计划生育服务系统。为全面推行网上办事,进一步简政便民,各地要按照省卫生计生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确保“江西省计划生育服务系统”全覆盖,并在此基础上及时启用系统进行服务,切实做好《生育服务卡》和《生育证》的网上办理工作。
2、实行一孩、二孩生育登记网上办理。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实行生育登记,不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生育第一个子女、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凭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到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乡镇(街道)计生办或自行登录“江西省计划生育服务系统”进行登记,经审核通过后领取《生育服务卡》。
3、实行再生育审批网上办理和现场办理相结合。符合新修正的《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的夫妻申请再生育,须凭夫妻双方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和生育申请表等相关材料,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计生办通过网上审核办理,经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同意,可发放《生育证》。
《条例》第九条第一款之外的其他情形申请再生育的,须凭夫妻双方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申请再生育一胎申请报告、生育申请表和夫妇特批情况证明等一系列相关材料,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计生办现场审核、公示后,按照逐级呈报的原则,经县、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同意后,由省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有关规定批准,方可发放《生育证》。
4、落实好便民利民服务制度。全面落实好主动告知制、首接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个人承诺制和全程代办制等便民利民服务制度。
5、加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推行生育全程服务。提供免费生育服务项目: 一是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二是补服叶酸。三是孕产期健康管理。四是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五是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六是避孕节育技术服务。七是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诊治。八是避孕药具发放。九是其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6、加强生育服务管理。实行出生实名制,开展产妇分娩信息登记,加强出生医学证明信息化管理,健全出生人口信息报告制度。加强对孕产妇特别是高龄孕产妇的咨询指导,重点普及孕前优生、孕产期保健、住院分娩、儿童保健、计划生育等科普知识,倡导自然分娩和母乳喂养。
(三)推进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牵头科室:基卫药政科)
1、规范电子建档,加强信息利用。规范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根据医疗、体检、随访等情况及时更新电子档案信息,更新信息应尽量在15个工作日内录入,超过30个工作日录入的信息不作为绩效考核与资金拨付依据。规范流动人口健康档案信息,准确完整填写录入流动人口现住址和户籍地址,并对流动人口基本信息表进行非户籍标注,加强日常管理。加快城乡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建设整合,促进健康档案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信息有效衔接,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动态更新机制,提高健康档案利用率。
2、突出重点人群,创新健康教育方式。将健康教育融入各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落实健康教育服务规范要求。利用基层卫生巡诊和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自我管理小组等平台,开展面向公众的健康教育,加强患者的个体化健康指导,提高健康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巩固和加强预防接种工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创造条件设置接种点,提高预防接种的可及性。合理安排接种工作日,实行多种方式和分时段预约接种,将预防接种与儿童保健有机结合。进一步改善接种服务环境,强化安全注射,有效处置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做好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及日常查漏补种工作。加强预防接种信息管理,加大流动人口预防接种力度,定期开展漏种排查并及时补种。
4、加强信息交流,规范儿童健康管理。加强儿童信息交流,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新生儿出生信息转交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儿童接种门诊),方便其开展新生儿家庭访视和预防接种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儿童保健服务规范要求,开展0-6岁儿童体格检查、血常规检测、生长发育监测评估和健康指导等服务,将高危儿保健等服务及时转交到县级妇幼保健机构。
5、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加强孕产妇健康管理。各地要积极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创造条件,开展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按规范要求为孕产妇提供保健服务,保证孕产妇至少接受5次产前检查和2次产后访视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暂不具备条件的,可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由辖区内其他有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
6、做好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辖区65岁以上老年人数量和身体状况,制订计划,合理安排医务人员和工作时间,采取多种形式,有序做好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要保证老年人必要的体格检查、腹部B超和心电图检查和实验室检查项目,并做好检查结果反馈工作,切实发挥体检在疾病筛查和健康指导中的作用,提高老年人健康保健意识。
7、提高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率、规范管理率和控制率。在全省实施高血压、糖尿病综合防治行动,通过健康体检、定期巡诊、健康教育等途径,加大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筛查和发现力度,及时将发现的患者纳入健康管理,并规范提供服务;将慢性病随访工作与患者自我管理小组活动、基层卫生巡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服务相结合,提高规范管理率;根据患者病情,加强生活方式和用药指导,提高患者依从性和血压、血糖控制率。
8、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按照“应管尽管”原则,将发现并登记在册的居家治疗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纳入管理,做到发现一例、录入一例、管理一例,做到登记信息与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互通共享。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与公安、民政、残联等有关部门协作,加强与街道(乡镇)、居(村)委会联系,建立日常筛查机制,及时发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时为新发现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并及时更新。在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协调下,严重精神障碍疾病专业防治机构、救治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信息沟通转接机制,患者出院信息及时转交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患者进行分类管理,根据患者病情相应增加随访次数,指导患者科学用药,提高病情稳定率。
9、做好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工作。明确肺结核病专业防治机构及乡村两级的职责分工,通过开展广泛的宣传、培训及健康教育工作,发现、报告、推介辖区内肺结核病可疑者及诊断明确的患者(包括耐多药患者),对肺结核病可疑者开展痰检、对明确诊断患者开展规范治疗服药督导、复查及病人追踪等随访服务管理。
10、做好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规范要求,加强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排查,做好发现、登记等工作,并按照相关时限及时上报。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病人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疫点疫区处理、应急接种和预防性服药等工作。
11、积极推进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继续做好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和儿童中医调养服务,提高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到40%。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合理配置中医人员,加强人员培训。
12、完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完善卫生监督协管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推广协管工作信息化,努力提升协管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认真开展巡查、信息收集和报告等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协管服务的比例达到95%以上。充分发挥卫生监督专业机构对协管工作的指导、培训和参与考核作用,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对基层卫生医疗机构暂不具备条件覆盖的地区,卫生监督机构要在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协调下协助落实相关协管工作,不断提高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覆盖面。
13、开展项目签约服务。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分类管理,对针对居民个体开展的服务项目,采取由家庭医生或以其为核心的团队与服务对象进行签约的方式开展。要将服务对象中的贫困人口作为重点签约对象。通过签约,为服务对象提供综合的、连续的健康管理服务。突出家庭医生核心作用,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日常医疗服务相结合,提高服务效果。各地要结合实际,尽快制订本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签约服务实施方案,明确签约对象、签约服务的内容、签约及服务的流程、签约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等。加强工作协调,注重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签约内容与其他医疗服务内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及其他居民个性化服务内容衔接整合,调动居民签约的积极性。
(四)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牵头科室:体改宣传科)
1、拓展社会办医发展空间。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鼓励社会力量以出资新建、参与改制、托管、公办民营等多种形式投资医疗服务业。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规模适度的原则,合理控制公立医疗机构数量和规模,拓展社会办医发展空间。按照“企业主张、政府主导、支持社会化”的原则分类处理国有企业医疗机构。建立公立医院与社会办医疗机构合作机制。支持公立医院与社会办医疗机构采取特许经营、托管、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开展合作。
2、清理规范医疗机构设立审批。规范社会办医审批,社会办医实施分级审批制。实行基建投资备案管理,社会办医工程建设项目批复全部实行属地备案制。
3、放宽大型设备采购审批限制。放宽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市、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属地化原则受理社会办医疗机构的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申请并按规定及时转报上一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促进大型设备共建共享。
4、促进人才队伍和学科建设。优化人才培养,将社会办医所需专业人才纳入当地人才引进总体规划,享受当地政府规定的现有各类人才引进优惠政策。实行医师多点执业,执行《江西省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符合规定的医师取得第一执业机构同意后可注册多点执业。支持提升学术地位。
5、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大财政资金扶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承接当地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以及政府下达的相关任务,并逐步扩大购买范围。优化投融资引导政策,探索设立健康产业投资基金,引进私募股权基金。拓宽信贷抵押担保物范围。鼓励金融机构根据医疗机构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扩大业务规模。
6、完善社会办医疗机构医保政策。统一医保定点管理。落实社会办医医保报销政策。规范各类医疗收费票据。
7、落实税收价格政策。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贯彻执行落实《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对社会办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符合规定的免征增值税。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政策。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
8、保障社会办医用地。保障社会办医合理用地,支持社会办医用地纳入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用地计划,保障合理用地需求。实行社会办医地价优惠政策,对非营利性社会办医疗机构建设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以采用划拨方式供地,也可租赁使用,在规定时间内,同一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可协议出让。
9、优化社会办医发展环境。支持开展信息化建设,将社会办医疗机构的信息化建设纳入市和县(市、区)医疗卫生信息平台规划。加强医疗服务行业监管。促进社会办医行业自律。
三、工作要求
为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成立市卫生计生委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由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行政审批科,负责日常工作,负责对重点工作的协调、调度、督办。基层指导科、基卫药政科、体改宣传科要发挥好牵头作用,制定具体计划,加强组织协调,定期调度推进所牵头的改革事项。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协作、主动配合,扎实推进本单位职责事项,进一步解放思想,以自我革命的勇气,敢闯敢试,实打实做,推动卫生计生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02_年11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赣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2_年11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