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工商管理资料
会计的六要素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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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的六要素将会计对象分为六类会计要素: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
(1)资产: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后半句为准则上新加的)
特征:
资产能够直接或间接地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资产是为企业所拥有的,或者即使不为企业所拥有也是企业所控制的。
资产是由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而不能是预期的资产)
由于该定义使得会计制度发生了很大变化,对考试也有很大影响。
资产按流动性可分为流动资产、长期资产。划分流动资产与长期资产的标准是一年。资产按照到期是否变为固定或可确定的货币分为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按照是否可辩认分为可辩认资产与不可辩认资产(商誉)。按照资产的存在是否确定分为确定性资产与或有资产。
理解:如收不回来的应收款项,已陈旧过时售不出的商品,已淘汰报废的固定资产,待处理资产损失,某些予以递延的费用等,尽管他们还挂在资产负债表的资产方,但已不是企业的真正资产;企业也有许多资产如专有技术,自创商誉等无形资产以及一些或有资产,由于现行会计模式与技术等原因而未能体现在企业资产负债表上。
(2)负债:负债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负债的本质特征是将来会引起企业的经济利益流出,负债的分类按流动性分为长期负债与流动负债,划分标准为一年,一年以上为长期负债,一年以下的为短期负债。
(3)所有者权益又称净资产,是指企业所有者享有的企业总资产减去总负债后的剩余权益。在我国将所有者权益分为资本和留存收益,而资本包括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留存收益则包括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4)收入。收入来源: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
特点:
①收入是从企业的日常活动中产生的(不包括偶发事件产生的利得——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
②收入要能表现为企业资产的增加或负债的减少。
③收入将引起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增加。
④收入只包括本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入,而不包括为第三方或客户代收的款项。
所以: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主营业务收入)及让渡资产使用权(其他营业收入)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是日常活动,否则不能做收入)
流入的经济利益不属于收入而是利得,如工业企业出售固定资产净收益。(营业外收入)
(5)费用
①指各种耗费:营业成本(可以对象化)+期间费用(不可以对象化)
②费用的3个特征
A.日常活动中产生(不包括偶发事件产生的损失——营业外支出)
B.表现为资产的减少或负债的增加C.将引起所有者权益的减少所以:费用也是日常活动发生的。
其经济利益的流出不属于费用而是损失,如工业企业出售固定资产净损失。(营业外支出)
理解:主营业务收支和其他业务收支都是日常经营活动发生的,但主营是经常发生,而其他是偶然发生,比如工业企业销售商品是主营,而工业企业销售材料就是其他,营业外收支是与日常无关,具体核算内容参见教材第8章第5节,结合以后学习
(6)利润(一般指净利润,但此教材指的是利润总额)
①一定期间经营成果。
②利润=营业利润+投资净损益+营业外收支净额2.会计要素的关系是:
会计要素之间存在着特定的等量关系,这些等量关系构成了不同的会计等式,而会计等式又是会计报表的框价,正因为如此,所以有的学者又将会计要素称之为会计报表的要素,但严格地说,会计要素和会计报表要素并不是一回事。
会计各要素之间的关系可以用三个等式来表示,即: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1)
收入—费用=利润(2)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3)
第(1)个等式可以称之为静态等式,反映企业特定时点的财务状况;第(2)个等式可以称之为动态等式,反映企业一定时期的获利能力;第(3)个等式反映了在企业期末结帐之前,第(1)个等式和第(2)等式之间的辨证关系。
会计要素是对会计对象的基本分类,是会计对象的具体化,是反映会计主体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基本单位。会计科目是对会计要素进行分类的项目,它必须结合会计要素的特点来设置。只有通过对会计要素内容的再分类,确定科学合理的会计科目,才能对经济活动进行连续、系统、全面的记录和反映,为信息使用者提供更为全面有效的信息。然而我国财政部统一制定的会计科目,在分类上同各会计要素的名称存在较大的差异,前后不能连贯统一,缺乏严密性、合理性。本文通过对二者差异的分析,进而提出协调二者的改进建议,实现会计要素和会计科目分类的统一,以便于有关各方能准确地掌握和利用会计信息进行决策。
一、二者差异
1.我国《企业会计制度》将会计要素划分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六大要素,而会计科目按其所反映的经济内容划分为资产类、负债类、所有者权益类、成本类和损益类五大类会计科目。其中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三大会计要素的内容和资产类、负债类、所有者权益类会计科目的分类内容没有差别,而其他三个会计要素的划分和相应的会计科目划分就有着很大的不同。除了名称上存在很大的差异外,在内容上也存在很大的不同。如会计要素中没有成本要素,而会计科目中有成本类会计科目这一项目;会计要素中有收入、费用两大会计要素,而会计科目中没有收入、费用类会计科目,而是将二者合并划归为损益类会计科目;另外,会计要素中有利润要素,而会计科目中没有利润类会计科目这一项目。
2.成本类会计科目包括“制造费用”和“生产成本”等科目,由于前者于期末应转入后者账户的借方,因此前者账户期末一般无余额。而后者期末余额表示尚未生产完工的在产品,企业编制会计报表时,将“生产成本”账户的余额列入存货项目中,作为资产要素中流动资产的一部分列示于资产负债表上。
3.所有者权益类会计科目中包含了“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本年利润”、“利润分配”会计科目,除了“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科目外,其他科目都和利润有关,如“盈余公积”是从利润中提取出来的,“利润分配”科目的余额反映的是企业实现的净利润经过弥补亏损、提取盈余公积和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后留存在企业的历年结存的利润。也就是说所有者权益类会计科目不仅包括所有者权益要素,而且包含利润要素,而会计要素中所有者权益和利润是并列的互不相容的两大会计要素,并且利润要素没有对应的利润类会计科目,这在概念划分上是很不明朗的。
4.损益类会计科目包括收入类科目和费用类科目,反映的是广义上的收入和费用,而《企业会计制度》中收入与费用两大要素,均是狭义上的收入和费用,仅指日常经营活动中取得的收入和发生的费用,并不包括“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等广义收入类科目所核算的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等广义费用类科目所核算的费用。前已述及,会计科目是对会计要素进行分类的项目,因此二者界定的范围本应一致,而这几个损益类会计科目对应的会计要素缺位。这种会计要素的类别名称与会计科目表上的类别名称间的差异,使得会计要素、会计科目前后一条线互不连贯。
5.投资收益处境尴尬。《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收入是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从该定义可以看出,其内涵与外延不相符,其外延包含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但在表示内涵的界定上却使用了让渡资产使用权的定语,由于企业用资产对外债权投资属于让渡资产使用权的行为,这样对外债权投资收入就理应被包含在收入里,这显然与前面对收入外延的规定相矛盾。而企业对外投资收入是通过损益类会计科目中的“投资收益”进行核算,那么该科目对应的会计要素是收入要素,还是对应的会计要素缺位?
二、改进建议
为便于有关各方能准确地掌握和利用会计信息进行决策,消除会计要素与会计科目的之间的以上差异,则既要对会计要素进行重新划分,又要完善会计科目的分类,实现二者的协调统一。
1.取消利润要素。理由如下:一是利润是广义收入与广义费用对比的结果,收入和费用的确认和计量实际上就是对利润的确认和计量,其数量可根据会计等式推算出来;二是利润其实质是所有者权益的一个组成部分,因为所有者权益是投资者对企业净资产的所有权,净资产包含了实现的利润。所有者权益要素和利润要素之间在概念上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不应划分为同级次的并列的会计要素,而且根据会计等式“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来分析,收入能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费用能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而利润是收入与费用对比的结果,是从属于收入和费用的衍生物;三是国际会计准则也未单独设置利润要素,应与国际惯例协调。当然也有人提出我国不能取消利润要素,认为利润是我国衡量企业经营业绩的重要指标。诚然,结合我国国情,将利润作为重要考核指标,并非一定要保留利润会计要素。为兼顾国际惯例与国内实情,笔者认为利润可以作为衡量企业经营业绩的重要指标,不应成为与所有者权益并列的会计要素,而应成为所有者权益要素下的一个会计核算项目。而且现行的会计科目表中有关利润项目(如本年利润、利润分配)已归入在所有者权益类会计科目中。通过改进两者才能达到统一,便于会计科目的使用和账户的记录,也并不会误导会计信息使用者。
2.重新定义收入要素。收入有广义和狭义之分。我国会计理论界一般认为广义的收入包括营业收入、营业外收入和投资收益等,而狭义的收入仅指营业收入。前已述及,《企业会计制度》中对收入要素所下定义,其内涵与外延不相符,建议将其定义为“收入是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即收入要素中剔除让渡资产使用权等形成的对外投资收入,也不包括营业外收入,仅指营业收入。3.增设利得、损失要素。会计等式“收入-费用=利润”不严谨,由于我国会计要素中的收入、费用要素的均是狭义所指,收入中排除了利得,费用中排除了损失,而利润包括营业
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该式左方仅指营业利润,而右方利润所指不明,会计要素之间本应存在的勾稽关系受到了破坏。更为严重的是,该会计要素体系无法为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和一些广义费用的确认与计量提供应有的理论依据。利得是指收入以外的其他收益,通常从偶发的经济业务中取得,属于那种不经过经营过程就能取得或不曾期望获得的收益,如因其他企业违约而收取的罚款、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等。损失是与赚取营业收入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出,如企业违约而支付的罚款、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对外捐赠等。增设利得、损失要素,一则使会计等式更科学,即“收入+利得-费用-损失=利润(不是会计要素,是一指标)”,二则使营业外收入、投资收益,补贴收入、营业外支出等会计科目的设置“名正言顺”。
4.取消成本类会计科目,将其并入资产类科目。企业生产成本是按一定产品来归集生产费用,产品成本项目包括直接材料费、直接工资和制造费用,而这些生产费用在生产过程中改变了原来的物质形态,逐渐转变为产成品和半成品等存货资产。将“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成本类科目并入资产类科目,使资产要素和资产类会计科目相统一,有利于资产负债表的编制,充分发挥会计报表的作用,为信息使用者进行决策提供可靠的会计信息。
5.取消损益类会计科目,增设收入类、费用类、利得类、损失类会计科目。通过对会计要素的重新划分,我国会计要素可划分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得和损失七大要素。为保证会计要素与会计科目的协调统一,应取消损益类会计科目,增设收入类、费用类、利得类、损失类会计科目,各要素相应的会计科目则分别为资产类、负债类、所有者权益类、收入类、费用类、利得类和损失类七大类。
参考文献:
第二篇:工商管理资料
丹麦工商管理
公司设立条件
丹麦于1873年6月13日颁布《公司法》和《有限责任公司法》(该法经过一系列修正)。本国公司和外国公司的一切行为均应遵守有关的法律规定,丹麦对组建公司和分公司,外地公司在当地组建公司或外国人在当地工作的有关法律规定如下:
公司必须是区别于其成员于股东的法律实体法人。丹麦公司的主要类型为:(1)股份有限公司;(2)有限责任公司;
审批要求
欧共体成员国民设立公司无审批要求,欧共体成员设立公司需要审批。
对外国商人的限制性规定
公司发起人既可以是丹麦人,也可以是外国人。但非欧共体成员国居民需居住许可。
组建公司的手续
1、创始人签署公司组成契约。有限责任公司只需一个人,但必须是丹麦居民。股份有限公司需3个发起人,其中必须一个人是丹麦人,契约必须包括下述内容:
(1)公司名称,必须包括A/S(股份有限公司)或APS(有限责任公司)字样,公司名称应不同于其它任何时候有限公司的名称,不应包含任何家族名字或不和 法财产的名字,公司名称不应引起误解和混乱,(2)注册地。
(3)股份资本:A/S最低资本30万丹麦克朗,其中至少一半已缴付;APS最低资本8万克朗。
(4)股票面值和股票种类;
(5)有关懂事会成员的规定,丹麦政府规定,凡是拥有资产40万克朗(约美4,55万美元)股本的企业公司,其懂事会至少有3名成员组成,凡股份在40万克朗以下的公司,其公司董事会至少有1名至2成,董事会正式成员和一名候补成员组成,至少有一半是丹麦国民或欧共体国家的公民,工业部门另有规定除外。
(6)全体股东大会的规则。
(7)审计员。
2、认购的所有股本,必须是规定的最少股本。
3、任命的第一批经理。丹麦政府规定,总经理必须是大笔麦人或者是欧共体成员国公民。
4、命审计员。
5、任命第一批董事会成员。
6、向公司注册所申请注册。
公司管理
超过规定资产价值的或有50名以上雇员的公司必须设立双层管理委员会。董事可以不是丹麦公民,但必须至少一半是丹麦居民,欧共体居民例外。
财务管理
公司资金应超过最低限额,并应按规定的格式备好财务帐目。
公司解散
在出现下述情况,公司可以宣布解散:
1、当3/4多数成员做出解散决定时。
2、如果绝大多数股东以某种方式侵犯少数股东利益或利用其地位捞取不正当的好处。
3、当公司无力尝债能力时。
4、如果不提交财务报告或成立管理委员会。
外国公司注册
外国合法注册的公司可以在丹麦设立分公司,但总公司所在地国家也必须给予丹麦同等的权利,允许丹麦企业在该国设立分公司。
外国公司分公司在丹麦注册需要批准,除非条约另有规定。欧共体成员所属公司无需批准。外国经理需居住许可。欧共体居民不需居住许可,外国公司和分公司必须向注册所报告其详细情况。分公司的名称须包括外国公司的名称及国籍。外国公司和分公司须由丹麦居民或欧共体国民管理。外国公司的财务状况必须向公司注册所备案。
申请分公司所需要的资料包括总公司名称、所在地及公司性质的说明;合约日期;认购股本及已缴付的股本金额;分公司名称、地址及性质负责人的性质;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及住所。
瑞典工商管理
设立公司
瑞典对组织组建公司和分公司外公司在当地组建公司或外国人在当地公司工作的有关部法律规定如下:
公司必须是区别其成员(股东)的法律实体(法人)。瑞典公司的主要类型是股份有限公司(AB)。设立公司所需的基本文件是大纲和简规,统称为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必须包括下列事项:
(1)公司的名称;
(2)公司注册住所;
(3)公司营业范围;
(4)股本:公司股本最低限额为5万克朗;
(5)股份的票面价值;
(6)召集股东大会的方式;
(7)每一股份的应付数额(股款);
(8)缴付股歀的的期限 ;
(9)召集创立的方式和时间;
(10)以实物估价形式分派股份细则;
(11)给予个别股东的确特权;
(12)股东会的法定权责;
(13)董事;
(14)审计员;
(15)会计表册;
如有必要,章程中还应包括下列事项:
(1)作为“VPC”公司的地位;
(2)限制性股份与非限制性股份的发行。
章程应采用书面文件形式。修改章程必须经股东会通过决议并进行商事注册登记。瑞典有两种可供选择的公司设立方式:
(1)在创立会召集时认购股份。这是常用的设立方式;
(2)在创立会召集前认购股份。
认购结束后,创立会必须通过设立公司的决议。当股份在创立会上被全部认购以及在被接受为公司股东的认购人同意下,可不经通知创立会而设立。创立会的决议需要得到出席创立会的确多数人票或代表与会股东2/3的多数人的通过。决议通过后,公司即告成立然欲成为法人,还需要进行注册登记。
公司发起人的人数最少为1人。发起人必须是在瑞典居住的瑞典人或瑞典法人。当政府部门特许时则不受此限。在瑞典设立公司一般无需政府许可。
在瑞典无论如何采用何种设立方式,设立公司都必须履行下列步骤:
(1)在成立大会上通过公司成立决议;
(2)认购和分派股份数额已达股份最低限额;
(3)把即将缴付的现金股款及其议价部分存入银行,以备在公司成立时缴付;
(4)将实物资产转至公司;
(5)选举审计员。
至此,公司的设立方告完成。
注册登记
公司注册后,由注册员在政府商公报上公告。注册文件由斯德哥尔摩专利注册局保存。注册完毕。公司即可开业。
公司管理
实行单一委员会制,即只设董事会而不设监事会。公司管理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对外代表公司。董事最低数额为3人,但在股本中少于100万克朗的公司中,若有董事助理,则只需1名或两名董事即可。董事必须是自然人。董事和常务董事必须是在瑞典居住的瑞典公民。但瑞典部许可除外,但许可的前提是:公司董事的2/3须是居住在瑞典的瑞典籍公民,且商业部的许可呈报政府。不遵守此规则可能导致公司解散。
在瑞典公司工作的雇员除丹麦、挪威、荷兰及冰岛公民外,其他外国公民需经劳务许可。
财务管理
公司在股东会召集前将错就错会计表册等提交给公司注册所以供股东审查。会计表册需经股东会股东批准。
审计员须具备合格的职业能力,必须是居住在瑞典的瑞典公民,但国家和商业部特许的例外。
公司的解散
在出现下列情况时,公司可以宣布解散:
(1)股东会决定对公司进行自愿清算;
(2)公司自有股份低于注册股本1/3且在规定期限内未予补救;
(3)公司章程规定此时必须清算公司;
(4)公司已连续两年未向注册机构提交公司会计表册;
(5)公司未能遵守注册机构对有关限制性于非限制性股份比例的规定;
(6)当某股东违反法律滥用其影响时,法院可依据代表公司股本1/10的股东的要求宣
布强制清算;
(7)公司未能就是否按规定任命了董事和常务董事一事通知注册机构。
外国公司在瑞典设立分公司,其分公司的名称须和外国总公司相同,并加上“FILIAL”BRANCH)一词。分公司必须向所在地、县政府提出申请,向专利和注册局申请注册。分公司必须有独立的管理机构。管理人员必须有一人是瑞典居民。分公司必须建立独立的会计帐目,报表须呈报注册局,向公众公开,允许查阅。
一般来说,外国公司在瑞典以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设立单独的子公司比设立其分公司要简单易行。
第三篇:《工商管理专业》学习资料
工商管理学学习笔记(一)生产过程组织概述
生产组织:生产组织是工业企业生产活动中组织工作的通称(狭义仅限生产相关,广义指一切组织活动)。
生产过程:生产过程即生产系统的运行过程(最基本的活动;狭义从准备到产品制造,广义指全部生产活动协商配合的运行过程)。生产过程一般包括劳动过程和自然过程。一般企业的生产过程基本上是由生产技术准备过程(前提)、基本生产过程(核心;由工艺过程和非工艺过程组成)、辅助生产过程(服务于基本生产过程;由工艺过程和非工艺过程组成)、生产服务过程等组成(服务于基本生产过程)。
工艺过程和非工艺过程都是生产过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每一个生产阶段,又可划分为更细小的单位,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工序。
生产过程组织的含义:生产过程组织是指从空间和时间两方面对生产系统内所有要素在生产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合理的安排和设计(客观要求:连续性、比例性、节奏性(均衡性)、准时性(按后续阶段和工序的需要生产)、柔性(适应性;灵活性、可变性和可调节性))。它的目标是使作业行程最短、时间最省、耗费最小,又能按客户的需要,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生产类型各自特点:产品产量、产品品种和专业化程度决定着生产类型。按连续程度可划分为连续型生产(化学的;如化肥、药品)和离散型生产(单个项目;如机床、汽车)——按产品品种和产品产量不同,又可将离散型生产进一步划分为大量生产(生产条件稳定,专业化较高,采用高效率的专用设备和专用工艺装备;流水生产及生产线)、成批生产(产量较少,品种较多,专业化较低;自动化和半自动化;分为大批生产、中批生产和小批生产)和单件生产(品种繁多,标准化程度相当低)。
(二)生产过程的空间组织(指厂房、车间和设备的布局,包括工厂总平面布置和车间布置)厂址选择的主要因素:(1)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2)接近客户,交通便利,通讯方便。(3)资源的充分获取和利用,以获得最佳经济效益。(4)气候、地质、水文等自然条件及环境保护。(5)长远发展的余地。
厂址选择的步骤:1.确定选址目标(三种情况:新建、改扩建、搬迁);2.收集数据、分析因素,拟定初步候选方案;3.评价候选方案;4.选定最终厂址方案。
厂址选择的方法:因素评分法(非定量的因素十分有效)、重心法(考虑生产中的运输成本,可使主要原材料或货物总运量距离最小;重心的坐标X值=各地X值与各地运量乘积的和/各地运量之和、重心的坐标Y值=各地Y值与各地运量乘积的和/各地运量之和)、投资费用比较法、积点法、位置度量法、盈亏平衡点法、线性规划法、分支界限法、引力模型法、直接推断法等方法。
生产过程空间组织的原则:(1)有利于企业内各项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提高经济效益。(2)有利于安全生产保证,有利于职工的身心健康,满足“三废”处理要求。(3)有利于合理利用空间,防止浪费,减少运输空间。
生产过程空间组织的形式:工艺专业化布置(产品品种适应性强,设备与面积便于利用,负荷系数高,利于提高工人技术熟练程度)、对象专业化布置(以产品(或零件、部件)为对象;封闭式车间,生产线;缩短路线节约人力、缩短周期、简化工作、提高劳动生产率)、混合式布置(最常见)、固定布置(体积重量大、难以移动的产品;大型建设项目)。
(三)生产过程的时间组织(顺序移动方式、平行移动方式、平行顺序移动方式)
顺序移动方式原理:一批零件经多道工序加工时,在上道工序全部加工完成后,再统一搬运到下道工序去加工的方式。按次序连续地整批运送,不停顿,搬运次数少,生产周期长。
顺序移动方式科学计算:生产周期=批量×所有工序单件工时之和
平行移动方式原理:一批零件中的每个零件在上道工序加工完成后,马上移到下道工序去加工,由此形成一批零件中的每个零件在各道工序上平行地进行加工。生产周期达到最短,时干时停,对设备运转不利,运输次数多。
平行移动方式科学计算:生产周期=所有工序单件工时之和+(批量-1)×最长工序单件工时平行顺序移动方式原理:顺序移动方式和平行移动方式结合。后道工序时间比前道长,则前道往后道按件运送;当后道工序比前道短,后道最后一个零件只能等到前道所有零件加工完后开工,则后道第一个零件时间可从最后一个零件时间依次向前倒推。
平行顺序移动方式科学计算:生产周期=所有工序单件工时之和+(批量-1)×(较大时间之和-较短时间之和)或 生产周期=批量×所有工序单件工时之和-(批量-1)×较短时间之和
选择:顺序移动方式——单件小批,工序劳动量不大,重量较轻的零件,工艺专业化;平行移动 2
方式或平行顺序移动方式——大量大批,组织流水线生产,生产任务急,工序劳动量大,重量很重的零件,对象专业化;如果改变加工对象时,不需调整设备或调整设备所需时间很少时,宜采用平行移动方式。
(四)生产过程组织的具体形式(生产线、流水线和自动线)
生产线组织:生产线是产品生产过程所经过的路线,即从原料进人生产现场开始,经过加工、运送、装配、检验等一系列生产活动所构成的路线(狭义:对象专业化)。按范围大小分为产品生产线和零部件生产线,按节奏快慢分为流水生产线和非流水生产线,按自动化程度分为自动化生产线和非自动化生产线。
流水生产线组织:流水生产线是指加工对象连续不断地像流水似的,按既定的工艺顺序,以规定的节拍通过各道工序的加工。特征——连续性、比例性、平等性和节奏性:生产率较高;封闭加工,生产能力符合比例性要求;顺序排列,紧密衔接,单向流动,运输距离短,连续性好;生产率大体相等,接近于节拍或成整数比。分类:按加工对象的移动方式来分,可分为固定流水线和移动流水线。按流水线生产对象的种数分,有单对象流水线和多对象流水线。按加工对象的轮换方式,有不变流水线、可变流水线和成组流水线等形式。按生产过程的连续程度,有连续流水线和间断流水线之分。按流水线的节奏性来衡量,有强制节拍流水线、自由节拍流水线和粗略节拍流水线之分。条件:产品结构和工艺要相对稳定,产量要足够大,工艺能同期化,产面积容纳得下。
流水生产线的计算:1.计算流水线的节拍(平均节拍=(有效利用系数×制度工作时间)÷产品产量(包括废品;=日产量/合格率或1-废品率));2.进行工序同期化(与节拍相等或成倍;措施有提高设备生产效率、改进工艺装备、改进工作地布置与操作方法减少辅助作业时间、提高工人技术的熟练程度和工作效率、详细地进行工序的合并与分解);3.确定各工序的工作地数(设备数量),计算设备的负荷率;4.计算流水线所需工人人数;5.确定运输方式,选择运输装置;6.流水生产线的平面布置(直线形、直角形、U形、山字形、环形、S形等)。
自动线组织的含义:由自动化机器设备实现产品工艺加工的一种生产组织形式。是流水线的高级形式,效率更高、高度的连续性和节奏性、产品质量稳定、能进行特殊工作、降低成本、完全自动。按零件是否通过机床上的装夹器具,可分为通过式自动线和非通过式自动线。按零件运输方式,可分 3
为直接运输自动线、间接运输自动线、悬挂运输自动线和工件升起运输自动线。按加工设备的连接方式,可分为刚性连接自动线和柔性连接自动线。按设备排列方式,可分为顺序排列的自动线、平行排列的自动线和顺序平行混合排列的自动线。按布局形式,可分为直线式自动线、折线和封闭式自动线。
(五)安全生产管理
安全生产含义:安全生产是指为了使劳动过程在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防止伤亡事故、设备事故及各种灾害的发生,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生产、劳动过程的正常进行,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从事的一切活动。它既包括对劳动者的保护,也包括对生产、财物、环境的保护。
安全生产特点:预防性、长期性、科学性、群众性。基本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管理的内容: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策划、安全培训教育、安全生产档案等。
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人的有效实施;(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六)清洁生产与5S管理
清洁生产的含义:清洁生产是指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
5S管理的内容:“5S”是整理(现场不需要的东西清理掉)、整顿(物品摆放要有固定的地点和区域、要科学合理、目视化)、清扫(自己的物品自己清扫、着眼设备维修保养、改善即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清洁(物品清洁、环境清洁、员工本身清洁、精神“清洁”)和素养(提高人员素质;是“SS”活动的核心,”SS”活动始于素质也终于素质)。
7S:“SS”管理基础上增加了安全和节约
第四篇:工商管理专业专升本管理学资料
浙江理工大学工商管理专业“3+2”专升本考试大纲
《管理学》考试大纲
一、内容提要和要求
第一章管理概论
1. 组织与管理的定义。理解组织与管理的涵义,理解管理的研究对象:管理主
体—管理者的基本特征,以及管理客体—管理对象及环境的特征。
2. 管理的学科分类、特点、性质和基本原理。理解管理学的特点和性质;深刻
理解管理学的基本原理。
3. 管理的基本职能。熟悉管理的基本职能,并能对组织进行管理职能分析。
4. 管理机制和管理基本方法。认识管理系统的机构及其运行机制;能对各种管
理方法的特点进行比较。
第二章 管理思想的发展
1.古典管理理论。深入理解泰罗科学管理的要点及其贡献;理解法约尔管理过
程理论以其要点;韦伯的科层理论。
2.行为科学理论。深入理解梅实的人际关系学说与霍桑实验及其结论。
3.管理理论丛林。理解管理理论丛林的主要流派:社会系统学派、决策理论学
派、系统管理学派、经验主义学派、权变理论学派和管理科学学派。
4.管理科学发展的新趋势。理解西方管理思想中对人的认识的发展变化,理解
管理科学研究的内容的发展变化。
第三章管理的计划职能
1. 计划工作。理解计划工作的含义,计划工作的类型及步骤;掌握计划工作的基本要求和原则;掌握计划工作的方法和技术。
2. 战略性计划管理。理解管理目标的性质,远景与使命的含义;掌握战略性环
境分析的要点,及战略选择的基本概念;深入理解目标管理的基本思想和方
法。了解各种新型的企业资源计划方法。
3. 决策理论。深入理解决策的概念,掌握决策的类型、决策的原则、决策的程
序;掌握常用的定性和定量决策分析方法。
4. 预测理论。理解预测理论的概念,熟悉经济预测的种类,掌握一般的预测方
法
第四章 管理的组织职能
1.组织及组织工作。深入理解组织与组织工作的含义;掌握组织工作的基本原
则;熟悉组织结构的类型。
2.组织结构的设计。理解影响组织结构的因素,组织结构设计的目标任务和组
织设计的原则。
3.管理幅度和管理层次。理解管理幅度与组织结构的关系:理解部门与职权划
分的类型及相互关系。
4.常见的组织结构形式。理解直线制、职能制、直线职能制、事业部制、矩阵
组织结构、集团组织结构的优缺点、及管理特点,了解如何发挥每一种组织形式的作用。
5.人员配备。理解人员配备的涵义及原则:理解人员配备的基本内容及要求;
理解管理人员的来源及对管理人员工作评价的原则;理解管理人员培训和发展的方法。
6.组织力量的整合。理解正式组织与非正式组织的概念,理解和认识直线与参
谋两者在在组织中的觉得及其关系,理解委员会的概念。
第五章 管理的领导职能
1、领导理论。理解领导的概念,领导者与管理者的区别,领导工作的实质,领
导权力的来源。理解几种典型的领导理论;了解领导的修养与素质以及主要的一些领导与艺术。
2、奖励理论。深入理解激励的涵义与作用,吉利的作用过程;理解最主要的激
励理论;需要层次理论、双因素理论、期望理论;熟悉常用的激励方式与手段;物质利益奖励、社会心理激励、工作激励。
3、沟通。深入理解沟通联络的含义与作用;熟悉沟通的类型和常用的沟通方法;
理解沟通障碍及实现有效沟通的途径。
第六章管理的控制职能
1、控制的一般理论。理解控制职能的涵义及作用;熟悉控制系统的构成9基本要素)、组织运转的基本要求、三种基本的控制类型(现场控制、反馈控制、前馈控制);理解控制的原则与要求。
2、控制的过程、内容和方法。理解和熟悉控制标准的涵义,定性标准和定量标准;熟悉管理控制的内容;理解和掌握常见的管理控制方法;专项控制:计划控制、时间控制、数量控制、安全控制、人员行为控制等,以及综合控制;理解预算控制与非预算控制的涵义。
第七章管理的创新只能
1、创新只能概述。理解创新职能的内涵及其在管理职能中的作用意义;熟悉创新的特征、种类与内容、2、创新的过程、原则、方法与管理。了解技术创新和组织创新的类型、创新的过程、创新的原理及创新方法;理解创新管理的涵义。
二、考试题型
选择题、简答题、论述题、案例分析题、满分150分。
三、参考材料
单风儒主编,《管理学基础》,高等教育出版社,202_年12月第五次印刷 周三多主编,《管理学原理与方法》,复旦大学出版社
第五篇:下学期工商管理的专业毕业论文题精选资料
202_年下学期工商管理专业毕业论文参考题
1、企业经营者薪酬结构问题研究
2、企业商标保护战略研究
3、反不正当竞争的难点与对策
4、科学发展观与生态环境保护研究
5、某企业产品的定价策划
6、电子商务环境下顾客忠诚度的培养
7、我国企业品牌管理的对策
8、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研究
5、关于湖南省发展物流业的思考
10、我国企业人力资本流动问题研究
11、某行业顾客满意度评价体系探析
12、我国民营企业员工社会保障问题研究
13、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问题研究
14、浅议我国中小型饭店品牌战略
15、我国企业绩效考核现状及对策研究
16、企业购并后的资产整合问题研究
17、论民营企业的扩张战略
18、中小企业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策略
19、企业人力资源配置中的人才高消费问题研究 20、我国企业员工薪酬制度设计的思考
21、浅谈我国企业中存在的绩效管理问题
22、中小企业核心竞争力培养途径研究
23、动态变化环境下企业竞争优势的培育
24、浅析提高企业品牌忠诚度的途径
25、企业经营者的激励问题研究
26、中小企业信息化与管理变革
27、企业电子商务运营模式研究
28、某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分析
29、ERP管理系统在企业应用的成功之道 30、我国企业流动资金短缺的成因与对策
31、某企业薪酬体系的实证分析
32、某企业员工培训方案研究
33、论企业社会责任与创建和谐社会的关系
34、我国企业的伦理化管理障碍及解决对策
35、某民营企业组织结构设计分析
36、某企业薪酬制度与薪酬管理研究
37、长沙市房地产市场营销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39、某企业绩效评价体系研究
40、某企业团队绩效管理与激励机制研究
41、我国民营企业发展环境问题研究
42、民营企业文化建设的障碍及对策分析
43、湖南民营企业持续发展问题研究
44、湖南民营企业成长机制研究
45、论企业文化对企业发展的作用
46、论中小企业组织文化的创新机制
47、某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存在的误区
48、企业诚信建设对策研究
48、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几个问题的探讨
49、企业变动成本控制研究 50、提高审计质量的对策探讨
51、完善与发展我国企业内部审计制度研究
52、会计信息真实性问题研究
53、论资金有效运作与躲避市场风险的关系
54、浅谈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55、中小企业资金管理存在问题与对策
56、公司治理中的股权激励机制
57、审计风险成因及其防范控制研究
58、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问题探讨
59、浅析企业内部会计制度的建设 60、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研究
61、论我国国有银行不良贷款的化解与防范 62、对构建我国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设想
63、浅析我国上市公司的融资结构现状及改进对策 64、商业银行财务风险浅议 65、民营银行发展的难点与对策
66、零售业价值链与供应链融合趋势研究 67、某零售商店的终端促销策略分析 68、某行业顾客满意度评价体系探析 69、多元化经营利弊辩析
70、民营企业文化建设的障碍及对策分析 71、企业诚信建设对策研究
72、中小企业核心竞争力培养途径研究 73、中小企业危机管理研究
74、企业招聘工作中的误区及解决对策 75、企业员工沟通氛围的营造研究 76、中小企业员工满意度的提升策略 77、我国人才测评系统开发与应用研究 78、现代物流业的特点和发展方向研究 79、企业变动成本控制研究
80、完善与发展我国企业内部审计制度研究 81、ERP在大型企业中的应用及对策 82、ERP在中小企业中的应用及对策 83、某酒店人力资源管理现状分析
84、我国中小企业人才流失问题诊断与解决对策
85、我国中小企业员工培训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86、保健品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策略分析 87、我国企业流动资金短缺的成因与对策 88、企业长期资金筹措的分析与决策
89、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企业生产柔型组织的构造 90、我国企业库存控制的难点及对策探讨 91、某名牌成长分析研究
92、企业无形资产管理中的问题与解决办法 93、试论内激励在提高企业活力中的重要作用 94、企业降低采购成本问题研究
95、组织改造与公司战略的匹配适应性 96、中国企业国际化问题及对策
97、中国企业竞争力的现状、问题与对策 98、中国民营企业文化再造研究 99、中小企业信息化与管理变革
100、管理应用软件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附加工作总结一篇,不需要的朋友下载后可以编辑删除,谢谢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方案5篇
第一篇
一、指导思想
202_年,全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的实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全区安全生产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指标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考核指标内。全区安全生产高危领域和重点监管单位的监管面达到100%。
三、主要任务
(一)执法检查工作日安排
我局现有在册行政执法人员14人。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要求,202_年我局总法定工作日为3500个工作日,其中:综合执法工作日为202_个工作日;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日为800个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为700个工作日。
在综合执法工作日中,实施行政许可为550个执法工作日;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为850个执法工作日;开展安全生产举报查处为200个执法工作日;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等为200个执法工作日;开展机动执法为200个执法工作日等。
(二)监管执法计划任务分解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对危险化学品、冶金、烟花爆竹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根据生产经营单位上安全等级确定现场检查的频次;对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原则上组织1次安全执法检查。根据专项检查工作日确定全年开展执法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数量是160家。其中:安全监督管理科28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46家;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科27家;监察大队59家。开展执法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名单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执法检查内容。局成立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全面负责。各业务科室(大队)负责人负责具体执法工作,要明确本科室(大队)执法检查的主办和协办人员。全局执法人员要认真学习国家安全管监总局《暂行规定》的具体要求,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和《暂行规定》第八条提出的19项内容认真实施检查,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并制定现场检查工作方案,确保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顺利实施。
(二)精心组织,认真执行计划任务。各业务科室(大队)要严格按照月度计划细化分解执法任务,根据月度计划制定每周计划。检查人员在实施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前,应当明确检查的项目、内容、方法和标准,准备必要的检查测试工具、仪器及法律文书等执法检查准备工作,必要时,会同有关部门联合组织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涉及专业性内容的,也可以邀请相关专家参与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并听取专家的意见和建议。检查中,应当作出书面现场检查记录,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分别签字,存档备查,并及时把执法检查记录录入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暨重大危险源预警信息系统。要统筹兼顾,上下沟通,要优先安排每月到期必须进行复查的生产经营单位。确需对计划作重大调整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审批和备案。
(三)严格执法,健全执法检查考核制度。要依法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执法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整改,发现违章行为及时纠正,涉及其他部门职权范围的案件,应主动联系有关部门并及时移交。建立执法检查季度督查制度和半年执法检查完成进度通报制度,确保执法检查工作任务的有效开展。各业务科室(大队)要定期对执法工作计划进展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并将安全监督检查的结果依法以适当方式予以通报。局牵头部门每季度对计划完成进度进行督查,计划的执行结果和执法效果作为各科室(大队)和执法人员年终考评依据之一。
第二篇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强化全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严厉查处各类职业卫生违法违规行为,促进用人单位加强职业卫生管理,落实职业病防治各项措施,改善工作场所环境和条件,基本达到国家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要求。
二、工作任务
(一)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加大对本辖区内用人单位的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抓好木质家具制造、电子产品制造、皮革箱包及制鞋、电镀和化工等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领域以及职业病危害严重、接触人员多、发生过职业病危害事件的企业的监督执法。
(二)突出重点检查内容。主要包括: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的情况;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或普查的情况;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开展情况;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设置和职业病危害严重岗位警示标识的设置情况;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和现状评价的开展情况;为劳动者提供个体防护用品,特别是劳务派遣用工单位为劳务派遣工发放个体防护用品的情况;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建立的情况。具体可参照《省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基本要求及自查情况表》的要求进行执法检查,通过执法检查促进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三)突出建立长效机制。注意总结和梳理职业卫生监督执法活动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和不足,认真分析查找原因,研究解决的措施和办法。要完善执法工作制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创新执法手段,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确保执法质量。
三、实施步骤
全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分为发动、推进、总结三个阶段。
(一)发动阶段(4月15日-5月15日)。根据市安监局关于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开发区、各街道安监站根据区安监局“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结合工作,认真组织实施。
(二)推进阶段(5月16日-10月31日)。结合执法计划和“百日”执法活动,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给予警告、罚款、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等行政处罚;问题严重的,要依法提请地方政府予以关闭;对查出的问题,要逐条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时限要求,确保整改到位。区安监局适时对各地“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指导,确保按照方案要求,完成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工作任务。
(三)总结阶段(11月1日-11月10日)。开发区、各街道安监站要按照本方案所列附表内容,做好本地区执法信息的汇总上报工作,并于11月10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的报告连同附表报送区安监局职业健康科。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开发区、各街道安监站要切实加强对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任务,组织配备执法人员和装备,督促执法计划实施,逐级抓好落实。
2、统筹推进。开发区、各街道安监站要把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与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等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进行统筹安排、统一推进。
3、督查考核。区安监局将结合全年重点工作,开展“四个专项督查”;一季度集中开展执法计划制定和执法资料、信息台账建立情况专项督查;二季度集中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和普查专项督查;三季度开展基础建设活动和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专项督查;四季度开展“三同时”落实情况和职业卫生执法计划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区安监局将把“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开展情况纳入本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第三篇
为有效落实全局重点工作,根据市安监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百日”集中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常安监〔202_〕35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02_年4月15日~7月25日在全区开展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百日”集中执法检查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
一、“百日”行动重点
“百日”行动主要针对安全隐患、职业危害相对突出的重点地区和企业。
重点地区指:有亡人事故发生,或高危企业相对集中、涉及职业危害企业数量相对集中的街道、行政村。
重点企业指:事故频发、隐患众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薄弱的企业;职业危害相对突出的企业。
二、“百日”行动内容
(一)重点地区 查街道、行政村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落实和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是否到位和是否有效督促企业依法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二)重点企业
1、查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是否有效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否到位,安全投入是否到位、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是否到位、基础管理是否到位;查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是否存在非法、违法行为。
2、查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是否依法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是否及时、如实申报;是否请有资质单位进行检测;是否如实告知员工职业病危害真实情况;是否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建立健全健康监护档案)。
三、“百日”行动组织
本次“百日”行动由区安监局统一协调,全区安监执法队伍联合行动。具体分三个阶段:
(一)组织计划阶段(4月15日—4月25日)
各科室(大队)、各安监站要广泛宣传本次“百日”行动的目的意义,依靠基层安监组织摸排本次专项行动的重点,并于4月22日前汇总上报本辖区“百日”行动的重点地区和企业,4月25日前区监察大队汇总并制定全区“百日”行动计划。
(二)具体实施阶段(4月26日—7月15日)
各科室(大队)、各安监站安全生产监察人员按计划到各重点地区、企业开展“百日”行动。
(三)总结评估阶段(7月16日—7月25日)
7月16日前各科室(大队)、各安监站上报“百日”行动情况总结,区安监局根据工作成效进行绩效评估,并予以通报。
四、“百日”行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科室(大队)、各安监站要高度重视“百日”行动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妥善处理“百日”行动与日常执法检查的关系,并与执法计划有机结合,确保“百日”行动取得实效。
(二)严格执法。对于在“百日”行动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的非法、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对于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要予以媒体曝光。
(三)廉洁自律。所有参加“百日”行动的监察执法人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管理规定严格约束自己,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坚决杜绝假公济私和徇私舞弊现象与行为。
第四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按照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以强化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安全监管为重点,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为核心,实施安全标准化管理为手段,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化化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持制度化监管,持续开展“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全区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配套规章规定,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管理和建设项目安全监管,依法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颁发和管理;完成化工装置设计安全诊断工作,推进“两重点一重大”自控技术和监控系统的完备与运行;巩固和深化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管理水平;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全力防范事故发生。
三、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推进危化领域本质安全提升
1.深入推进危化品本质安全提升专项行动。继续按照专项行动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列出进度计划,推进设计安全诊断和整改验收工作,年内全面完成未经正规设计的在役化工装置设计安全诊断工作,其中,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设计安全诊断工作必须于6月底前完成。要积极指导和协调,细化落实措施,解决重点工作和普遍突出问题,有序推进工作。
2.强化危化品“两重点一重大”安全管理。组织对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规规章和文件政策的学习研究,加大宣传贯彻组织力度,指导督促企业贯彻落实和依法生产经营。要将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大危险源的企业作为监管重点,开展计划查、重点查、回头查等多种形式的监督检查,全面检查企业执行落实“两重点一重大”安全管理规定的情况。重点检查企业生产装置和设施自动化控制系统装备完善与自控改造以及自控系统投运情况,发现自控系统应改未改、改而弃用的情况应作出责令停产整改、行政处罚等处理。同时,也要检查督促企业做好大型危化品储罐安全检验检测和安全类计量器具检验检测以及防雷防静电等专项工作。重点监管危险工艺以不定期检查为主,每年覆盖检查一次;重大危险源以执法检查为主,每年覆盖检查一次。定期组织梳理与核实,全面掌握“两重点一重大”企业基本情况和安全管理动态。
3.注重危化建设项目安全源头监管。要按照危化建设项目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组织做好危化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2_〕76号)和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的通知》(苏安监〔202_〕369号)文件精神,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的全过程监督管理,指导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严格执行文件规定,组织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申请进行严格审查,保证建设项目设计符合规范标准要求。新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要在装置设计阶段积极开展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消除设计缺陷,提高装置的本质安全水平。
(二)进一步落实行政许可服务工作
1.做好危化品经营许可工作。要依据《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管理工作。按照简化行政审批、转变政府职能的总体要求,做好申请受理、材料审核、现场核查、许可决定等环节相关工作。按照《关于调整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许可审批权限的通知》(常安监〔202_〕110号)的要求,组织做好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的审批、颁证工作,建立健全行政许可管理信息系统和监管档案资料。
2.做好使用许可和生产证申领服务工作。依法做好安全使用许可证的颁发与管理工作。组织做好申请企业核定、申报材料初审以及指导协调等相关工作。根据《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梳理出不再需要换(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五类企业名单,组织进行现场核查,并督促企业及时申请注销许可证。
3.提高安全许可的效率和质量。要依据国家危化品行政许可管理有关规定和市局关于危化行政许可权限分工意见,切实按照法定程序和规范要求开展许可工作,努力缩减时间,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做好审批事项的跟踪服务,实行闭环管理,所有审批工作使用统一的网上操作系统。
(三)进一步落实过程性安全监管措施
1.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要认真组织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2_〕88号)精神,推动化工过程安全管理规定和要求执行落实到位。一是结合安全标准化建设要求,督促企业加强风险辨识和控制,不断完善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持续改进化工过程的安全管理。二是以安全培训机构组织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培训为平台,全面推进企业危险化工工艺操作工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考核工作;结合《省危险化学行业反恐怖防范标准》宣贯,组织对重大危险源设施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应急处置培训。三是结合拆除施工、检维修作业等典型事故案例分析教育,强化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和承包商安全管理以及应急管理。
2.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运行管理。在全区全面完成首轮危化安全标准化达标评审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企业安全标准化持续运行、持续改进的工作意见,进一步规范安全标准化管理,注意行政许可与安全标准化的配合协调,加强指导协调,组织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成效评估活动,督促企业整改问题和消除薄弱环节,巩固和提高危化安全标准化建设成果。
3.依法组织开展安全监督检查。一是按照分类分级和属地监管原则,结合“两重点一重大”安全监管,认真组织制定计划并依法开展执法检查。二是结合专项整治,组织开展成品油、危化安全标准化、生产经营许可现场核查等专项检查;配合做好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安全监督检查;配合做好危化领域职业危害监管工作。三是结合夏季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开展全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专项督查。四是组织开展法定节假日、特殊气候以及重要活动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在组织开展各类安全检查中,要加强沟通,紧密配合,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要注重检查效果,强调检查闭环管理。
继续推进和深化危险化学品制度化监管,在坚持分类分级监管、安全评价报告、化工专家检查、负责人履职报告和约谈等制度的基础上,总结提炼经验和好的做法,细化工作措施,改进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进一步提高评价报告质量和安全技术服务水平,指导督促企业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四)进一步深化危化专项整治
1.继续深入开展危化品领域“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重点打击危化品非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严肃查处由于未批先建、未验先用而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非法违法行为;督促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安监总管三〔202_〕103号)要求,及时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要加快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建设,指导企业如实填报排查治理相关信息,并通过信息系统跟踪督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继续深入开展第三轮化工生产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按照“化治办”统一部署要求,结合区域环境整治和产业提升改造等行动,继续淘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工艺装备落后的化工和危化品企业,加快重点区域(主城区)危化品企业搬迁、关闭、转产计划的实施,凡因安全距离不足等无法整改消除隐患的企业,要提请政府予以停产、转产或关闭。
(五)进一步夯实危化安全监管基础 1.推行危化安全行政指导工作。各级危化监管人员要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提升安全监管和指导协调能力,以行政指导为新的安全管理方式,指导督促企业消除隐患、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做好全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安全指导和跟踪服务。
2.夯实危化安全监管基础。要认真收集、汇总和报送行政许可、专项整治、“打非治违”、隐患治理、执法检查、事故统计、行政处罚等危化监管统计数据,并建立完善相关台帐资料。
3.加强危化事故查处和应急处置工作。要高度重视危化事故事件管理,第一时间报告事故信息并按规定组织统计上报,依法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要建立健全应急队伍、装备和技术支撑,组织开展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提高政府部门、企业应对突发事故事件的应急响应和针对性处置能力。
第五篇
一、时间安排
开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时间为即日起至202_年10月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建立与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和责任相一致的奖惩考核机制;努力提升全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保障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实现安全生产长效管理。通过查隐患、抓整改,达到“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的目的,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检查范围
全面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及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情况,剧毒、易燃、易爆化学品和有毒、有害气体的储罐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从严查纠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排查液氨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管理情况,突出检查涉氨冷藏冷冻食品加工企业、农副产品冷藏冷冻企业、肉禽鱼加工和冷藏冷冻企业、饮料食品制造及加工企业、超市商场及其配套的冷藏冷冻场所等安全隐患及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等。
四、重点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健全、责任清晰、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建立并有效执行和及时修订。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危险工艺岗位操作人员是否经过考核合格持证上岗。2.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情况。是否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要求,建立健全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专家安全检查制度,把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岗位和各岗位操作人员。重大隐患是否按规定及时上报。未经正规设计的在役装置是否按要求开展安全设计诊断。
3.自动化控制系统的改造和运行情况。涉及危险工艺和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装置是否按规定完成自动控制系统改造。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是否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体系、完善控制措施。自动控制系统、监测监控系统是否适用并有效维护、正常运行,是否对相关安全设施、仪表控制系统、安全联锁装置等设备设施定期检测合格。
4.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安全管理基本情况。全面查清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达到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的化工企业基本情况,企业内、外部安全距离以及厂房、作业场所、储存设施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依法开展定期安全评价,评价中发现的问题是否按规定整改完成。
5.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企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八大作业规章制度和检维修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认真落实,是否做到危险作业前风险分析到位、作业许可证会签审批到位、现场监督监护到位、防范措施到位。是否落实对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的资质审查、施工方案审查、教育培训、现场监督等安全监督和管理。危险化学品装卸环节是否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发货和装载的查验、登记、核准制度,防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超载超装。是否严格落实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管理制度。
6.夏季安全生产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是否针对夏季持续高温、雷雨多发的特点,落实防雷、防汛、防坍塌、防泄漏爆炸等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对防雷电设施、生产区排水系统、化学品储存区域和露天存放化学品、化学品管道充装系统以及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等重点进行检查,落实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
7.城市企业搬迁和化学品输送管道整治情况。城市中心区、人口密集区等重点区域的重点企业,是否按照全省化工专项整治的要求,制订并落实搬迁关停方案,落实搬迁前防范事故的安全措施,按计划组织实施。涉及穿越公共区域的化学品输送管道,是否明确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日常巡检、维护保养、检测检验等制度,是否存在危及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的重大隐患。
五、时间进度安排 1.自查自纠阶段(6月中旬至8月31日)。各安监站根据本地实际和区政府统一部署,制定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发动和督促企业开展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区安监部门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组织重点抽查。
2.督查整改阶段(9月1日至9月20日)。区安监局按照区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对开发区、各街道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3.总结提升阶段(9月21日至10月31日)。开发区、各街道对安全大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报区安监局。
六、组织机构
开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是在特殊时段采取的监管举措。要充分认识大检查活动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感,要根据近期危险化学品监管的特点,认真开展检查整治,有效遏制违法现象。区安监局成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安监局副局长黄冬青担任组长,成员单位由危化科和各安监站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危化科。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应深入一线开展督查,指导整改。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狠抓工作落实。要以防范事故为目标,全员行动,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检查到位,落实到位,做到“场所必查,有患必治,重患必停”,确保安全大检查取得实效。
(二)即查即改,注重治本。要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与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基层基础、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结合起来。要对隐患实行“零容忍”。在铁腕整治隐患的同时,必须从体制、机制、制度、管理等方面深挖隐患形成原因,针对问题进一步健全体制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完善规章制度、落实政策保障措施,切实消除隐患产生的根源,提升地区和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三)强化措施,确保实效。要加强监督检查,在组织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要组织专门的检查组,采取抽查、互查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进行督促指导,确保检查取得实效。
(四)广泛发动,群防群治。要充分利用辖区户外大型视频、游动字幕及“360”智慧社区、《新》等宣传资源,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增强企业和广大职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引导全社会广泛关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检查活动。要加大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力度,鼓励群众举报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对检查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甚至弄虚作假、被动应付的单位,要公开曝光。
(五)汇总情况,及时上报。请开发区、相关街道安监站于6月20日前制定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每月3日前汇总上报工作进展情况,于10月31日前上报全面总结。区安监局将检查情况汇总后,上报区安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