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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责任制
编辑:琴心剑胆 识别码:22-663754 1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8-29 16:10:53 来源:网络

第一篇:计划生育责任制

新堡学区计划生育责任制

第一条为加强我学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落实计划生育责任制,根据国家、省、州、县有关规定,结合我学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领导是本单位计划生育工作第一责任人,应当接受当地政府和计划生育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由法定代表人承担本单位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

第三条 实行单位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追踪制度。

第四条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将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管理体系,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管理制度,保证必要的计划生育经费投入。

第五条法定代表人要加强对本单位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明确机构和专(兼)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组织本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

第六条单位负责对在职职工(包括代课教师)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

(一)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并提出生育申请的职工,及时出具相关证明,积极协助做好一孩登记及申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二孩《生育证》等工作;

(二)定期组织职工学习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开展多种形式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举办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科普知识讲座,提高职工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三)建立育龄妇女管理档案,将出生、死亡、新婚、育龄妇女人数变更、节育措施变更、孕情等情况及时统计上报;

(四)每年至少一次组织育龄妇女进行健康查体,建立查体和诊治记录,切实关心育龄妇女的身心健康;

(五)对长休、病休、再婚和流出育龄女职工实行重点管理。、第七条对职工家属是农业户口且离开原户口所在地工作、生活的,应当协助有关单位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对职工无固定单位的成年子女,应当纳入本单位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

第八条有户口挂靠人员的单位,单位应当负责户口挂靠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

第九条对失业人员(除名、辞退、辞职、自动离职,解除劳动合同而离开本单位的职工),单位应当主动与其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取得联系,出具移交证明信交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村(居)民委员会,原单位在收到回执后,方可办理解除全部劳动关系和再就业的其他证明。

第十条对职工未办理移交手续或解除劳动关系之前发生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行为,原工作单位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将计划生育作为合同内容之一。对招用的流动人口育龄妇女,应当按照国家、省和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第十二条单位应当落实《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下列计划生育奖励和待遇:

(一)职工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4天;女方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7天。增加的婚假、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二)独生子女父母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第十三条单位应当重视出生人口素质的提高,注重维护本单位职工的合法权益,积极创造条件,为职工提供优质的计划生育服务。

第十四条单位应当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接受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管理和服务。

第十五条单位应当积极配合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计划生育主管部门做好本单位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对本单位职工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六条落实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情况纳入对本单位的综合考核内容。

第十七条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岗位津贴和待遇,对做出突出成绩的,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十八条将个人计划生育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二篇:计划生育工作岗位责任制

计划生育工作岗位责任制

一、岗位基本职责 :

1、在***党委和公司计生办的领导下负责***的计划生育工作。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和上级行政机关制定有关计划生育方面的《条例》,具体规定和决定。、积极宣传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与有关部门合作,利用一切宣传工具,共同组织好计划生育宣传活动。、负责***计划生育工作的计划和总结工作。做好计划生育有关文字材料以及月、季、报表工作,及时准确无误上报公司计生办。、负责制定计生药具、用品使用计划,按时领取和发放药具,用品,保证供应。、健全计划生育工作网络,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及时推广。、承办、转办职工群众计生方面的来信、来访工作,对职工群众来信来访的意见和问题及时上呈下达。、了解内外的信息,向上级领导及时传递和提供,做好日常的业务工作,当好领导的参谋,协助做好其他工作。

二、岗位安全责任、做好所配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懂得一般安全常识,会使用常用灭火器具。

三、岗位质量责任及岗位技能:、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经过本专业进修。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

感,坚持原则,公办事,忠于职守。、能准确传达上级文件精神,报告工作;熟练掌握计划生育方面的业务知识,业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保证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3、写的各类文字材料可用率90%以上,报表准确率100%。

四、岗位基础资料责任:、负责计生基础资料台帐的整理、归档工作,合格率100%。

五、岗位经济责任制:、定期对***所属各基层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进行考核。、按时完成各项任务和指标。

第三篇:计划生育责任制书

计划生育责任制书

2011年上半年发改委落实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下,在计生委具体指导下,圆满完成了上半年任务,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为落实和县人民政府签订的岳普湖县2011年上半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内容,切实履行兼职委员单位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良好格局,为全县人口与社会、经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特与本单位职工同志签订2011年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

书。

条:

1、做到晚婚晚育;

2、持证生育第一胎;

3、只生育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证,采取上环避孕措施;

4、计划外怀孕一定采取补救措施;

5、如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同意按发改委与县人民政府责任书中处罚规定进行从重处罚;

6、定期参加妇检。

发改委根据实际负责落实独生子女的各项优惠政策。如果本单位计划生育工作获奖,单位将奖励计划生育工作做得好的干部职工。

岳普湖县发展改革委负责人签字:

县发展改革委干部(职工)签字:

2011年1月10日

第四篇: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定稿]

一、组织领导

**市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由**市计生委主任李建华负总责。市计生委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由李建华任组长,罗朝金、吴幼章、刘德华、罗进川、龚家保、王锡寿任副组长,曹秦蓉、张益佳、张淑君、彭伟、杨永清、何容琴、青健、游肖华为成员,负责领导和指导全市行政处理(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国家赔偿等各项行政执法工作。各区(市)县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由计生局局长负总责,各科、室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承办各项行政执法工作。

市计生委对各区(市)县计生局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并纳入对各区(市)县计生局及委内各处(室)目标管理。各区(市)县计生局要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把行政执法任务分解落实到科室、乡镇(街道)教科文卫(社会事务)与计生办,并指导监督其按要求落实各项行政执法任务。

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基本要求

(一)加强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市、县两级要制订各级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有针对性地实施培训,不断提高各级计生干部的执法水平。凡新申领行政执法证的,都要进行培训,考试合格的才予以办理。

(二)严格执行计划生育规范性文件逐级备案制度。市计生委各处(室)、各区(市)县计生局在草拟规范性文件时,市、县两级政法处(科)要进行指导,把好法律法规关。规范性文件出台后,要逐级备案,确保规范性文件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三)严格遵循“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执法原则。严格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规定、国家计生委独生子女病残儿医学鉴定诊断暂行管理办法、独生子女病残儿医学鉴定标准及第二胎优育原则、节育并发症鉴定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规定、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规定、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共产党员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法规纪律处分规定、信访条例、统计法、会计法、审计法、预算法、四川省计划外生育费管理办法、四川省避孕药具管理办法、人事工作有关条例等,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严格执行计划生育“七个不准”,真正做到文明执法,正确执法。

(四)严格执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要经常开展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要将监督检查改进工作结合起来。要主动争取各级领导机关的检查指导与监督。要坚持半年一抽查,年终全面考核的办法。

三、行政执法责任制内容的分解和考核指标

(一)政策法规处

1、负责计划生育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草拟工作;负责法律、法规贯彻周年的报告;承办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国家赔偿的具体工作;负责对基层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2、负责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工作,对持有行政执法证人员的培训面达到95%以上。

3、指导基层做好行政执法工作,年终检查基层执法文书达标率80%以上。

(二)宣传教育处

1、负责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工作及全民普法教育工作。全民法规知识宣传教育面达90%以上。

2、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课程中安排一定课时的法规知识教育,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面达95%。

(三)规划统计处

1、负责人口规划、生育计划的制定、落实及管理工作,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2、人口出生率控制在9.00‰以内,严格执行生育计划办理程序,计划生育率达到94%。

3、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应及时、准确全面;严肃查处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数据等违法行为。

(四)科学技术处

1、组织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计划生育节育技术、生殖保健服务,指导已婚育龄夫妻落实以长效为主的避孕措施,及时率达到90%,“三查一治”服务面达到90%以上。

2、严格执行独生子女病残儿医学鉴定标准,定期组织专家开展鉴定工作,负责节育手术并发症的鉴定、治疗与管理工作,确保受术者安全。

3、负责基层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规范及建设的指导工作,负责查处假证明、假手术等违法案件。

(五)财务药具处

1、积极组织开展避孕药具执法活动,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药具违纪违法案件。

2、保证免费发放的药具渠道畅通、品种、型号齐全。

(六)办公室

1、切实加强机关保密工作的管理和档案管理,保证无泄密事件。

2、加强防火防盗和交通管理工作,防止失火、盗窃和交通事故的发生。

3、保证机关职工无违反计划生育法规的现象。

(七)监察室

1、督促基层及时查处党员干部违反计划生育的案件,当年案件查处率不低于90%。

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查处市计生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员、干部、职工违纪违法行为。

3、指导基层搞好计划生育政务村务公开,并加强检查督促。

(八)人事处

1、负责计生系统工作机构的设置和编制的落实工作。

2、负责公务员的行政执法和公共知识的培训工作,负责技术人员的职称晋升工作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新任职干部任职前的法规教育工作。

(九)区(市)县计生局

负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的培训、宣传教育和实施工作;负责本地区人口规划和生育计划的制定,负责独生子女病残儿、节育手术并发症的鉴定管理工作;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建设管理和组织技术服务工作;负责对违反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及《统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理、处罚工作;负责行政应诉、国家赔偿工作;负责计划生育财务管理、人民来信来访的接待和处理,人口与计划生育财务考核等工作。对执法违法或发生执法过错责任的,按《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处理。

四、考核办法

(一)对区(市)县的考核,同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考核一并进行;对处(室)的考核,按委员会考评小组安排进行。各区(市)县计生局每年10月底前向市计生委政法处报送书面总结。

(二)行政执法责任制总分为10分。由考评小组评出市计生委各处(室)、各区(市)县计生局的得分后,委员会计入业务目标进行总评。

第五篇:干部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干部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为了进一步明确每位干部的计生工作责任目标,增强工作责任心,调动工作积极性,促进我区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一、全体干部计生工作主要职责

㈠片长职责

1、片长主持全片工作,副片长协助片长工作。

2、对本片计生负责,从严把好审批关、办证关、考核关。

3、将计生工作摆上本片突出的重要位置,每月不少于安排一周时间抓计生工作。

4、负责牵头组织攻克计生钉子户。

㈡驻村干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文秘资源网对本村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承担完成人口计划生育责任和县里下达的各项责任指标;

2、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动员和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实行计划生育,引导群众走少生、快富、文明奔小康之路。

3、全面掌握所驻村的村情、民情、家情、孕情,重点摸清孕情,从严控制计划外生育,严格把好所驻村计划生育工作的有关申报、审查关;

4、负责帮助所驻村健全计生协会组织,会同村干部和协会会员对广大育龄人员开展计划生育政策、人口知识、优生优育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和服务工作。

5、认真做好计生记录,每周驻村干部汇报会上,将计生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向班子汇报。

二、计划生育工作质量指标考核(15分)

1、密切联系群众,全面掌握全村育龄妇女的生、孕、育的情况,走访重点服务对象和管理对象(孕环检对象、18周岁以上未婚男女青年)走访率达85%以上,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以书面记录为准)。(4分)

2、积极做好计生宣传工作,使85%的育龄夫妇掌握计生科普知识,90%的家庭有一份计生宣传资料。(2分)

3、认真做好所驻村人口计划的调查摸底工作,会同计生专干科学地编报所驻村人口计划。并督促村委会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对策。(3分)

4、指导帮助村级计生服务员做好计生台帐,要求底细清,情况明,帐册表清楚、齐全、填写规范、逻辑相符、无漏人。(2分)

5、把好生育审批关,错批一例扣2分(含倒扣)(以驻村干部签字为准)。(2分)

6、生育证发放率和生育合同签订率达100%,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2分)

7、及时报告本辖区范围同居住外地的未婚先孕、未婚先育、计划外怀孕,实施片内“一盘棋”管理,及时报告一例奖2分。

三、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责任指标考核(85分)

1、计生率92%,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为止;每升一个百分点奖2分,奖到10分为止。(10分)

2、坚决杜绝计划外生育,总人口在1000以上的村,每出1例扣5分;600—1000人的村每出1例扣10人;600人以下的村每出1例扣15分(含倒扣)。(15分)

3、计划外怀孕率2.5%,不达标不得分。(2分)

4、当年二孩结扎率90%,每低一个百分点扣2分。(10分)

5、一孩累计放环率80%,每低一个百分点扣2分。(4分)

6、决定书发放率100%,不达标不得分。(2分)

7、计划外生育征收金额兑现率93%,每低一个百分点扣2分。(8分)

8、查孕查环率上下半年98%,每低一个百分点扣2分。(10分)

9、早育占当年出生:0,不达标不得分。(5分)

10、非政策性多孩占出生:0,不达标不得分。(5分)

11、大月份引产占当年出生:0,不达标不得分。(2分)

12、引产占补救措施10%以内,不达标不得分。(2分)

13、科普知识普及率0%以上,不达标不得分。(5分)

14、流动人员办验证率90%以上,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5分)

四、奖惩措施

1、年终考核按考核得分计奖,总分在95分以上的驻村干部奖600元;总分在90分以上的奖500元;总分在85分以上的奖400元;总分在80分以上的奖300元;总分在75分以上奖200元;总分在75分以下不得奖。

2、名次奖励:按县考核,列全县考核1—5名的,各驻村干部(不包括计生工作人员)奖300元;列全县考核6—15名的,各驻村干部(不包括计生工作人员)奖200元;列全县考核16—20名的,各驻村干部(不包括计生工作人员)奖100元;列全县考核21—25名的不奖不罚。

3、年终考核总分在90分以上,且达到合格村标准奖200元,并授予计划生育先进工作者称号。同时作为评优秀公务员,县级先进工作者的主要依据。

4、主任、处长实行与一般干部捆绑奖罚制。主任按平均数上浮20%奖罚,正副片长按平均数上浮15%奖罚。

五、惩罚措施

1、计生率在92%以下的村。片长知情并采取措施不力的,正副片长各罚50元。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驻村干部不得评为本先进工作者。

⑴本村有计划外生育;

⑵考核成绩列新区倒数三名;

⑶全片50%以上的村出现计划外生育的,该片正副处长不得评为本先进工作者。

3、为减少当年人口出生漏报,从XX年统计开始,对瞒报漏报人口出生严重的驻村干部进行责任跟踪追究,如发现某年人口出生漏报超过15%的村,对当时的驻村干部(包括正副片长)实行追踪否决:

⑴因某瞒报漏报或本人严重失职,造成管委会当年被县黄牌警告的,原驻村干部实行易地交流;

⑵已提升、调离的有关责任人员,建议按县有关规定处理;

⑶所获取的先进称号和各种奖励予以撤消,奖金如数退回。

⑷如发现XX年9月31日出生漏报的,按原制度执行。

5、名次惩罚:按县考核成绩列全县26—29名的,每位驻村干部(不含计生工作人员)罚100元;按考核列全县倒数4名的,每位驻村干部罚200元。

6、对新调任的驻村干部,原驻村干部做好计生交接工作。新驻村干部在三个月内摸清该村计生底细,发现出生漏报或瞒报对象,及时报告管委会,由管委会负责追究原驻村干部的责任,否则,逾期由新到任的驻村干部负责。

7、凡办理计生证明时,由于驻村干部审核不严而造成错办后果的,每例给予罚款500元。

六、后勤干部考核

后勤干部职工按驻村干部的平均数奖罚。

七、考核办法

本责任制考核采取平时工作记录检查、县组织阶段性检查和年终考核结果三方面结合,对干部进行综合评分。

八、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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