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稳定低生育水平 提升计生家庭幸福
稳定低生育水平提升计生家庭幸福
——中国计划生育协会会长讲话体会
人口问题始终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处于重要的基础性地位。这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计划生育协会会长王刚在以《总结成功经验 发挥自身优势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贡献》为题目讲话中的话(全文刊登于《人民日报》2012年11月1日13版)。该讲话不仅回顾了我国计划生育协会成立发展历程,而且总结了我国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在我国社会、经济飞速的发展三十多年取得的显著成绩,新形势下也寄予计生协深厚的希望。学习后我办计生协会员纷纷表示对自己岗位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同时也感到自己肩上责任的沉重。
一、中央一直高度重视计划生育协会成立及发展 70年代末国家大力推行计划生育,全国各地出现了一些宣传和服务计划生育工作的群众组织雏形。1980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计划生育协会正式成立,王首道同志任会长。1990年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的宋平同志出任中国计生协第二任会长,1998年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副委员长的姜春云接任第三任会长。
二、计划生育协会取得的显著成绩
计划生育协会在已经走过30个年头下在各地人口计生
部门的有力指导下,紧紧围绕贯彻落实计划生育这个中心任务,充分发挥党和政府联系广大育龄群众和计划生育家庭的桥梁纽带作用,广泛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大力倡导计划生育、男女平等、少生优生等文明婚育观念,组织开展生育关怀、少生快富、幸福工程等一系列宣传服务行动。积极推进人口和计生基层群众自治,不断扩大对外交流合作,为稳定我国低生育水平,控制人口过快增长势头,为促进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三、我办计生协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提升计生家庭幸福中心开展工作
经过几十年经济社会飞速发展,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阶段。我国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存在,人口始终是影响我国经济社会的关键因素。人口众多的国情没变,人口流动迁移活跃,老龄化进程加快,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期偏高,都成为社会和谐面临的重大课题。
我办计生协充分发挥广大会员带头示范、宣传服务、监督引导等作用,协助党和政府带领广大群众走上“少生优生、文明健康”的幸福之路,动员和组织广大群众自觉参与计划生育工作,为实现我办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作出贡献。通过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通过服务群众、凝聚人心来推动发展、促进和谐。
我办在以人为本和流动人口均等化等相关政策指导下,在火烧寨村成立了“新沣东人之家”流动人口计生协会,全力打造流动人口第二故乡。“新沣东人之家”协会的会长及全体理事都是由流动人口担任,实现了流动人口的自我管理。协会先后开展多项服务,组织了多项活动,让外流动人口中的计生家庭感到家的温暖,组织的关怀。
计生协会
2012.12.20
第二篇:浅谈如何稳定低生育水平
浅谈如何稳定低生育水平
当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入了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新阶段。这一阶段人口发展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复杂局面,计划外生育现象有所抬头,低生育水平面临反弹的现实风险。而没有低生育水平的稳定,统筹解决人口题就无从谈起。如何有效遏制违法生育,稳定低生育水平?我认为,应着重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加强舆论宣传和监督举报力度。有效的舆论监督是控制计划外生育的重要手段。要充分利用广播喇叭、赶大集、宣传标语等形式,在全社会广泛宣传违法生育的危害和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好处,努力营造计划生育光荣的社会氛围。同时要积极开展有奖举报活动,通过在村公开栏张贴、入户发放等形式,宣传有奖举报的有关政策和办法,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有效减少违法生育现象发生。
二要培养一支高素质的计生干部队伍。计划生育重点在农村,要转变群众生育观念,村计生干部是关键。应选拔一批有一定文化水平、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热爱人口计生事业的村级专干,提高村级计生管理和服务水平。要建立建全村级计生专干教育培训、工资报酬、规范管理等工作机制,对工作时间长、政绩突出的要公开奖励和表彰,提高村计生专干的社会地位,调动她们的工作积极性,为打牢村级计生基层基础奠定人才保障。
三要落实好各项计生奖扶政策。建立健全利益导向机制,让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得到实惠,也是有效减少违法生育、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重要一环。要进一步落实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双女绝育户奖励制度、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农村育龄妇女免费服务等计生惠民政策措施。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通过最低生活保障、特困户生活救助等制度予以帮助,在就业培训、合作医疗、宅基地划分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重点发挥好“幸福泉爱心关怀活动”、“三助一保”、“绿色关爱互助活动”的作用,优先照顾计划生育家庭,帮助她们解决生产生活上遇到的困难,使他们在经济上得实惠、在社会上有地位。
四要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对违法生育对象征收社会抚养费,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遏制违法生育、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重要措施,也是维护生育公平,促进人口计生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手段。要严格程序和标准,坚决杜绝人情征收、人情办案。对于那些“富人”、“名人”更应加大征收力度,坚决维护政策的严肃性。
第三篇:依法管理 稳定低生育水平
求真务实努力创新全面提高星林村计划生育工作水平
(2005年6月24日)
朱坤茂
各位会员代表:
现在,我代表第三届计生协理事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以审议,并提出宝贵意见。
三年工作回顾
三年来,我村计生协在村支部、村委会的领导及上级计生协会的指导下,认真执行协会章程,坚持“国家指导和群众自愿相结合”的方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自觉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关于计划生育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任务,开展群众团体性的计划生育工作,为村民服务。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团结社会各界人士,支持计划生育工作
计生协会是群众性团体,它的目的在于以多数人做少数人的工作,让社会上热心和支持计划生育工作的人都能主动起来做计生工作,使那些没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人,从心里感觉到大家都在实行计划生育,从而转变观念,自觉地接受和实行计划生育。
2.实现有计划地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
我村计划生育工作逐年有起色,计划生育各项指标均达到了上级要求。近两年来,我村加强村级计生建设,设立了人口学校,结合农村科教培训,每期都有较多农民、育龄妇女参加学习培训,大大提高了我村的人口素质。
3.促进经济发展,加速四化建设
计生协会充分利用“三结合”开展工作,把计划生育工作与发展农村经济相结合,与农民勤劳致富奔小康相结合,与建立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协会将向香菇木耳的种植、养殖、运输、服务等行业发展,将利益导向机制引入计划生育工作。
4.普及优生、优育、优教及避孕节育知识,开展咨询服务 村计生服务所宣教室设有避孕节育知识等专项挂图,结合人口教育课中设有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知识等课程,使全村育龄群众受教育面达85%以上。
5.联系群众提供信息,反映情况
提出建议,协助节育手术对象的思想动员工作,使村计划生育“一上二扎”及时率达95%以上,到位率达100%,“三查一检”达95%以上。
今后三年打算
计生工作的可持续性发展就是要实行工作思想的两个转
变,即由单纯就计划生育工作抓计划生育向综合治理人口问题转变,向以社会制约、宣传教育、综合服务和科学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转变。要及时针对计生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定新的目标,提出新的思路和方法。在村支部、村委会的领导下,今后我村计生协会将继续抓好以下几件事:
1.抓领导认识。计生工作虽然不是中心工作,但它影响和制约着中心工作的开展,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到这一点,只有领导真正重视起来,计生工作才会开展得有声有色。
2.抓“三查一检”工作。认真做好“三查一检”工作,变行政干预型为孕前服务型,保证“一上二扎”及时到位率,不断提高节育有效率。
3.抓宣传教育。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新修改的《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别是今年即将实行的《安徽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学习宣传,把计划生育政策宣传到位,酿造良好的计划生育氛围。
4.抓经费投入。要确保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的正常开支。各位理事代表,让我们大家共同携手,为全面提高我村的计划生育工作水平,为星林村的计划生育工作再创辉煌而努力拼搏吧!
第四篇: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进入了稳定低生育水平
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进入了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新阶段。“以人为本”这句话我们最熟悉不过了,这是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正在推行的服务理念之一。在实施的同时,需要我们清楚地知道为什么要以人为本?掌握深层次内涵,这样才能更好的开展人口计生工作。
首先,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我们一切工作的最高目标,不断实现社会的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是我们努力奋斗的最高理想。坚持以人为本,必须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把关心人、尊重人、解放人、发展人作为发展的第一要义和根本目的。同时,把执政为民作为最高价值取向,把人民群众作为最高价值主体,把为人民利益作为最高价值追求,把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最高价值理想,这就是我们所说的以人为本。
其次,随着人口计生工作目标、任务、方法、思路、机制的不断创新,越来越注重以人为本,这是一场“服务革命”:人口计生工作当中很关键的一环就是人口计生部门既要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又要做育龄群众的贴心人,人口计生事业是连接党和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因此,以人为本应放在重中之重。一方面,人口生工作通过计生干部职工围绕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需求,扎扎实实、脚踏实地地工作来提高群众满意率,这是衡量人口计生工作的 根本标准。群众满意率提高了,人口计生事业的发展才能长久。另一方面,人口计生工作的开展必须通过计生干部、职工与群众的良性互动,才能实现育龄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人口计生工作水平才能提高。
最后,实施以人为本,必须强化计生队伍职业化管理,在建立良好的人员准入、培养、激励机制,不断提高“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水平的同时,提倡以人为本,各级领导对计生干部职工要高看一眼厚爱一层,用感情激励人,用待遇激励人,采用刚柔并济的管理方式,促使计生干部职工达到自我启发式的管理、融入计生事业,真正培养和提升计生干部职工的归属感。将以人为本融入管理能够激发干部职工的激情和创造性,提高他们的敬业度和忠诚度,增强凝聚力、战斗力。
计生工作总结及2010年工作计划
三山街道计划生育工作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正确领导下,在区计生委的指导下,经过全办事处及村两委干部的共同努力,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在加强综合治理,强化依法行政,深入开展计生优质服务,努力提高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汇报如下:
一、街道基本情况
至12月底,全街道总人口为30897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6779人,落实节育措施的有6120人,综合节育率为90.28%。一孩妇女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1492人,占一孩妇女的39.00%;2009年前10个月出生人口为205人,出生人口综合性别比为97.12,其中一孩出生人数144人,性别比为82.28,二孩出生人数为61人,性别比为134.62;政策外出生人口8人,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为96.10%;2009年共落实各项节育措施323例,其中女扎61例,上环222例,皮埋1例,人流42例,引产7例。
二、主要工作
1、进一步落实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今年分别与各村(居)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了工作目标;制定了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明确了工作职责,年终考核结果与村干部的工资与待遇挂钩。
2、切实加强基础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一是加强常住人口的管理,对长期居住在我地的外地育龄人群按常住人口进行管理和服务,对未婚同居的男女青年定期送避孕药具上门,并将其药具需求纳入计划;二是继续坚持孕前型管理,将全办的已婚育龄妇女分为三类进行环孕检,全年1-11月共实施环孕检6700多人次,特别将其中的一类户列为管理的重中之中,并全部分片包干给每一个村干部,做到责任到人。经过一年扎实有效的工作,今年街道的人口出生率为6.63‟,自然增长率为3.07‟,低生育水平香以继续稳定。
3、以孕情跟踪为手段,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加大对有指标育龄群众的跟踪访视服务,由村专干对每一对符合生育政策和政策内怀孕的对象,逐月上门询问基本情况,在做好服务的同时,了解孕情,一是对要求调批的能掌握第一手资料,二是严防孕情消失,对期内出现的孕情消失情况逐人逐案进行实时汇报,专案调查,并形成书面材料,对无正当理由擅自终止妊娠的对象按照《安徽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进行查处。今年的出生人口综合性别比为97.12%,保持在一个较正常的水平。
4、加强社会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提高违法生育成本。对政策外生育行为征收社会托抚养费是惩处违法生育行为的唯一方法,因此要加大处罚力度,对违反计生的当事人,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给予重罚,加大违法生育的成本,今年共立案28起,结案22起,征收社会抚养费125500元,有效的维护了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有效性,确保了计生工作的震摄力。
5、认真落实利益导向机制,转变育龄群众生育观念。一是认真落实国家的奖扶、特扶政策。经过本人申请,村级审议,办事处审核,区计生委复核,三榜公示,今年共确认19名奖扶对象,1名特扶对象。被确认的对象每年能从财政上领取不低于720元的奖励金。二是落实其它奖励政策,今年共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二女记挂结扎奖励、放弃二孩奖励金10万余元。通过以上的大力宣传和利益引导,健康、文明的婚育新风尚得以全办范围内初步形成,有效地促进了我办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6、以综合治理为目标,强化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三、存在问题
1、政策外出生有逐年上升的趋势;
2、出生人口性别比不稳定,时高时低;
3、流动人口管理难,主要表现为:一是政策外出生主要以流动人口为主,二是流入人口管理难,特别是租住在小区的流入人口管理就更难。
4、服务水平有待提高;
5、政策外出生查处难,特别是
二、多孩。
四、2010年工作思路
根据存在的问题,力争在2010年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坚决执行“一票否决制”,落实“村为主,户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计生各项工作要以村为主的原则,以经常性、平时工作为主,以预防工作为主,以政策教育为主,以发现问题及时补救为主。对在工作中故意隐瞒不报、通风报信、推逶扯皮、故意躲避责任导致重大恶性后果的村主要领导和分片干部、计生专干要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对全年工作不力,存在问题不能及时解决,影响全办工作的村(居)委会考核中坚决予以“一票否决”。
2、加强计生队伍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一、建好一支队伍,做好计生工作,少不了一支能吃苦耐劳,认真负责,敢于碰硬的干部队伍。一是要在制定办事处对村(居)考核办法的基础上,制定一个详细的村专干考核办法,明确村专干的分工和职责,年终考核,考核结果与工资及福利挂钩,对于不能胜任计生工作的专干要坚决辞退,配齐配强计生专干,二是加强对计生专干工作的督察力度,今年计生专干要按月向计生办上报工作计划,记好工作笔记,计生办根据专干的计划和笔记对工作进行核实,核实结果纳入考核;三是加强对计生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计生队伍的行政执法能力和技术服务水平,努力培养出一支思想正、作风硬、业务精、管理强和善于做群众工作的,能够适应新的工作形势需要的计生队伍。
二、要加强村室规范化建设,加大投入力度,加强村级服务室的硬件建设。
3、继续加强环孕检工作。环孕检是防止政策外生育的一道最重要屏障,必须坚持狠抓环孕检工作不放松,特别是一类人员,务必要做到人人参检,提高。流动人口孕检反馈率。要通过开展环孕检的时机,大力宣传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和其他优惠政策,宣传新的婚育观念,寓宣传、服务、教育、引导于一体,努力通过各种方法和手段来创造一个良好的人口与计生工作环境和氛围。
4、加强流动人口综合治理工作。花大力气解决在外人员孕前跟踪管理,不怕说破嘴,不怕跑断腿,务必摸清重点管理对象的去处,做好流出人口管理,同时,加强流入人口的管理。通过强化社区工作,逐步建立一个分工明确、权职清晰、反应迅速的流动人口管理队伍,同时要强化与各相关部门的综合协调治理,争取各相关部门的支持与协作,统筹解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难的问题。
5、狠抓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继续完善孕前型管理机制,严格实行村专干每个月上门孕情跟踪随防服务,严禁二孩调批,实行政策内孕情消失实时汇报制度,强化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发现案源,及时上报,严厉查处,努力把出生婴儿性别比降到正常水平。
6、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对全办政策外生育的对象,争取上级部门和法院的密切配合,严格按照《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征收社会抚养费,加大违法生育的成本,保持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有效性,确保计生工作震摄力。
7、抓好民生工程。一要做好奖扶、特扶的资格确认工作;二是要对照区政府的奖励对象目标,做好摸底工作,对符合区政府奖励标准的要及时上报区计生委,做到不错、不漏;三是要做好独生子女保健费、二女结扎户、放弃二孩生育指标户的奖励金的发放工作。
8、加强网络建设。建立完善的办事处干部联系村、村干部包片,计生信息员联系村组户制度,确保计生信息畅通,做到事事有人问,层层有人抓,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用感情留人,用待遇留人,用制度约束人,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计生协会会员作用,完善计生监督体系,逐步形成一个共同参与、共同监督、齐抓共管计生工作的良好局面。
计生工作个人总结
围绕镇党委、政府“保类进位”的工作目标,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200X年至今,我与计生战线全体工作人员,紧紧抓住“控制人口增长”不放松,认真扎实搞好每一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健全工作机制,落实经常性工作为主
计划生育工作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在各级目标管理考核中占有重要地位,并实行“一票否决”,在工作实践中,必须坚持“经常抓,抓经常”,才能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为推动全镇计生工作,我一直把制度建设摆在第一位,通过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推动经常性工作。今年以来,党委、政府先后联合下发了《关于对计划生育工作经费的考核办法》、《关于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补充规定》,镇人民政府以《督办通知》的形式对节育手术实行月清月结。这一系列措施强化了责任区和村支两委的工作责任,基本做到每月一小结、每季一考核、年终大评估,从而真正实现了计划生育“以经常性工作为主”。同时,镇里还出台了《关于计划生育重大责任追究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机关干部职工计划生育管理的规定》等,使全镇的计划生育工作有章可循,有制度管人,有人做事。
二、完善村为主和村民自治机制,实现工作重心下移
计划生育村为主和村民自治,是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发展之路、改革之路、必由之路。我镇自去年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今年5月31日,在全市的“计划生育村为主村民自治经验交流会”上,洪山殿镇作了经验介绍。会后,镇党委、政府又对村民自治工作作了专门部署。按照党委、政府的工作思路,我着手起草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协议书》的指导性条款。各村在此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对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如:柞子村、前塘村规定对两女户的小孩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全免费入学;永忠村规定对两女结扎户一次入500元养老保险,并在其小孩义务教育期间每年补助100元学费;梓木村规定对自愿放弃再生育的家庭一次性奖励1000元„„到7月底,已有37个村按法定程序通过了新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有26个村与农户签订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协议书》,从而使我镇的计生工作走上了村民自治的良性发展轨道。
三、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提升基层基础工作水平
流动人口管理一直是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我镇的违法生育90%以上是流出人口造成的。为了破解这一难题,我们积极向县局请示,县计生局于4月7日到新檀村就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办点示范。5月13日,全镇流动人口管理现场会议在新檀村召开,之后,“八个一”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模式迅速推向全镇。现在,每个村的流出已婚育龄妇女,都按照上级要求与村上签订了合同书,找出了担保人,并按时向村上通报居住地的地址和联系方式,及时寄回有效的孕检证明;村上也及时为每个对象办理了婚育证明,建立了计划生育管理卡,流动人口以户籍地和现居地共同管理的工作格局初步形成。以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为基础,我们对基层基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根据上级指示,对村务公开的内容进行了进一步的补充和完善,并督促责任区、村对环境较差的服务室进行了整体搬迁。
四、抓好奖励扶助和整治两非,促进工作全面发展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是缓解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特殊困难,引导农民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一项基本的计划生育奖励制度。按照上级要求,计生办于元月24日组织摸底培训,2月24日进行二次复核,4月29日以后又进行多次核实,先后共进行了五次调查核实,三次村组公示,最后确定了22个村的37名对象享受奖励扶助金。
集中整治“两非”是贯彻落实省政府194号令、有效遏制性别比失衡的一项重要举措。4月份以来,我们先后对扶冲村吴爱香等13名对象终止妊娠的情况展开调查,并于7月8日对洪山实业公司职工医院的B超医师王计华进行立案查处,在全镇形成了集中整治“两非”的良好氛围。
经过计生工作工作和全体镇村干部的努力,我镇计生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到7月底,共出生婴儿479人,其中计内457人,计划生育率达95.4 %,比去年同期提高0.7个百分点;村为主比率达93.2 %,比去年同期提高4.5个百分点。与此同时,婚育新风进一步深入广大农户,几个月来,有68对育龄夫妇自觉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42对两女户主动落实了结扎手术。
在工作过程中,本人的缺点也暴露无遗,一是太注重做事,理论学习不够,不能用与时俱进的人口理论指导工作实践,从而导致在实际工作中创新不够。二是太注重完美,对干部关心不够,日常工作期间对工作人员要求太过苛刻,从而导致内部生动活泼的局面不够。三是太注重结果,对过程管理不够,不能对被考核单位的工作进行有效的指导,在考核时不能充分考虑被考核单位的实际情况,从而导致计生办与少数单位之间团结协作不够。
计划生育工作责任重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不断加强学习,集思广益,与计生战线的全体同志负重奋进,认真扎实地做好迎检的各项准备工作,为全面实现党委、政府的工作目标而努力奋斗。
第五篇:千方百计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几点思考
千方百计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几点思考长治市郊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刘沁平
稳定低生育水平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和基础,也是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前提条件。人民群众特别是育龄人群是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和稳定低生育水平的主体和决定因素,他们的思想认识,参于实践和自愿配合程度,决定着稳定低生育水平工作的进程和难易。结合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的实践,就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千方百计稳定低生育水平谈几点意见:
一、建立计划生育奖扶政策体系要越来越有吸引力 《决定》指出,计划生育家庭为国家作出贡献,国家应 使计划生育家庭优先分享改革发展成果。这是建立计划生育奖扶政策体系的理论和实践基础。多年来,各级各部门在建立计划生育奖扶政策体系上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有力地推动了人口计生工作的发展,如我们山西省实施的“4+1”计生奖扶政策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但勿庸讳言,计生奖励扶助因点多面广,涉及社会群体十分庞大,平均到每个计划生育家庭就十分微小了,和计生家庭对社会的贡献相比就微不足道了。另外,目前计生奖扶措施又多为货币和实物补贴为主,且是他们日常开支消费的九牛一毛,所以很难在人民群众心里上形成长久的安全 1
可靠的保障作用。因而计生奖扶政策就很难在广大生育群体中形成强烈的感召力和吸引力。同时,计划生育家庭在享受优待政策方面,如减免学杂费、优先宅基地、升学就业、考试录用加分等措施上,往往是写在纸上很难落实,口惠而实不至,造成群众对计生奖扶政策不是十分信任和关注。当然建立计生家庭奖扶政策体系是一个渐进的、长久的和逐步完善的过程,也是和全社会保障体系建立相适应的。但计划生育作为国策,就必须体现它的权威性、重要性和超前性,就不能处处受其它社会的、法律的制约而失去其国策地位。计划生育家庭作为国策利益的捍卫者,他们的社会政治经济地位,他们应享受的各种社会权利就必须得到优先的和有效的保障,这是无可非议的。今后应从以下几个方面使国家和地方的计划生育奖扶政策越来越有吸引力。
1、奖扶标准要有大幅度提高。目标是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享受国家改革发展成果,生活过得远比非计划生育家庭好。提高奖扶标准要有财力,钱从哪里来?一要从建立国土(包括耕地、道路、水面、林草)和矿产资源过渡人为占有和开发的基金中来;二是要从超生人口数量上升所要耗费的自然和社会资源上超前调节。这里关键是要解决好一个愿不愿、敢不敢在计生奖励政策中超前优化投入的问题,解决好一个不因人口非计划增长而带来被动的更多的和不得不投入的问题。
2、奖扶的重点要放在长远可靠的社会保障上。现在的计划生育家庭,因为孩子少或育龄群众正值青壮年,本身就有能力使
生活过得比其它家庭好一些。他们的担忧实际在将来养老、医疗保障上。国家和地方在建立奖扶政策过程中就应该将重点放在计划生育家庭养老和医疗保险上,使他们对未来生活有可靠安全感。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将来人人都会纳入社会保障体系范畴内享受政策,但计划生育家庭的保障系数应该是更加可靠安全的,是双倍和数倍于其它家庭的。
3、保障计划生育家庭及子女在接受教育和从事社会职业上有优先权和数量优胜权。如各种考试录用加分、同等条件的优先录用、失业要有双倍或数倍的生活保障权。既然讲计划生育政策导向、利益调节,就要旗帜鲜明,态度坚决,保障有力,让人眼红而效法之,决不能患得患失,遮遮掩掩,模棱两可。更不能用公民平等权来削弱计划生育家庭及子女应该享受的国策优先权。
二、必须大力提升人口和计划生育作为基本国策的法律地位。
农村社会抚养费征收难,国家工作人员违法超生取证难,难处罚是多年来困扰计划生育工作的难中之难,也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亟待强力突破的重点环节,只有这样,才能有效维护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国策地位和严肃性,才能有效建立和稳定良好的社会生育秩序。
农村社会抚养费征收难,主要表现在一些超生户,蔑视国家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对计生行政执法不配合,抗拒收缴社会抚养费,甚至在进入司法程序后,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同样遭遇了
“执行难”。农村社会抚养费征收难凸现了行政执法的局限性和依法强制执行的无奈性。这里有一个对社会扶养费法律地位的认识问题。社会抚养费不同于一般的税费征收,它是用来调节人们生育行为的惩罚性的法律机制,征收对象受不到应有的惩处,就是对国家和他人权利的侵犯和伤害。所以必须采取严厉措施有效维护社会抚养费的足额征收。一是要强化政府部门的执法手段,强化国家和省级的动员、协调和保障作用。组建阶段性、职业化的社会抚养费稽查大队,采取高压态势,把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过程化作向人民群众宣传灌输计生法律法规的过程,化作维护计生法律法规严肃性和不容侵犯性的过程。二是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力度必须跟上,在执行过程中,无费就要征物,甚至不惜包括房物财产的限时强制拍卖,用来抵交社会抚养费。优质服务、人性关怀、生育关怀换不回一部分群众不计后果的超生行为,法律法规的强制力度必须跟上,这是绝对不容松手的。
国家工作人员违法超生取证难,近而造成难处罚是挑战计划生育国策地位的又一大顽证。国家在一定期限内对积累下来的超生问题进行申报登记,降格处理又进一步助长了这一行为存在的心理欲望,使之查而难禁,禁而不绝,甚至大有扩展蔓延之势。要根除这一现象,各级各部门必须在以下几个环节上严密布控,杜绝漏洞。一是必须加强对婴儿、儿童送养抱养的法律程序进行严格控制和严密监督。抱养人必须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和相关的抱养条件。送养人是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的,必须在履行计
划生育处罚决定后且符合送养条件才能送养。二是要严格和重新修订再婚生育的法律规定,《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允许再婚夫妻在同时失去子女的抚养权后可再生育子女,就是这个再婚生育政策和子女社会抚养权的可变更性结合起来,滋生了变相再婚生育的违法行为。三是在建立城镇、社区、农村严格的生育网络监控体系的基础上,每隔两到三年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同时对社会上存在的非亲生父母喂养关系的婴儿进行父母追踪认证登记,借以严厉查处国家工作人员违法生育的恶劣行为。
三、综合治理,法律保障,是千方百计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必然选择。
《决定》指出,当前我国人口发展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复杂局面,低生育水平面临反弹的现实风险。如何遏制低生育水平的反弹风险,建立有效的、有法律保障的综合治理新机制非常重要。只有各级各部门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履行职责,严格执法,千方百计稳定低生育水平的目标才能实现。一是公安、工商部门在办理户籍登记、房物暂住登记和发放营业执照时,必须依法查验有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包括婚育证明);二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在学龄儿童入学登记时,必须查验有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三是民政、医疗卫生、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机构在实施社会保障和救助工作中,必须考虑受益受助对象的计划生育行为,必要时必须查验受益受助对象持有的计划生育证明,必须保证受益受助对象在履
行了计划生育职责义务后,才能被纳入社会保障或救助范围。以上这些措施办法是过去各个时期和各个地方被实践证明非常有效的综合治理重要举措,现在非常需要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以法律法规形式肯定下来,这也是落实中央《决定》精神,千方百计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必然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