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关于推进社区和农村基层警务公开工作的几点思考
在推进社区和农村警务工作中,笔者立足于松原工作现状,深入分析制约社区和农村警务工作开展的突出因素,对深入推进社区和农村警务工作进行了认真思考,提出一些的想法和相应对策,与大家共同探讨,以期对实际工作有所裨益。
思考之一:要打破思维定势,立足现实,不拘形式,谋求警力部署、警务室设置和群众治安需求的有机统一
当
前,社区和农村警务工作面临的基本现实是警力总量少、治安任务重、勤务模式不科学,必须基于这个现实去谋划,去研究、去开展。而首要的,则是破除一些观念上的局限和思维定势。
1、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的主体不仅是派出所的社区(驻村)民警,而是对巡警、交警、刑警等警务力量的科学整合。社区和农村警务的基本内涵可以理解为一种警务模式的变革,即从发案—投入—破案的被动反应型向投入—预防—减少犯罪的主动进攻型转变。这种警务模式要求,派出所、巡警、交警、刑警、治安、国保等警务力量都要把工作的倾注点放在警务区,最大限度地警务前移,共同以维护警务区治安为己任,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警民和谐的目标。因此,在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中,要对各种警务力量作通盘考虑,科学布警。基本设想是:以警务区为立足点,科学整合警务资源,既要考虑各部门、各警种的业务特点,实行分层次管理,更要从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大局出发,推进派出所、巡警、国保、禁毒、交警进驻警务区开展工作,实行捆绑式办公,责任共担,利益共享,形成社区和农村警务工作合力,实现社区和农村警务工作由过去社区警“单打独斗”向各警种“齐抓共管”的转变。
2、警务室设置的依据不仅是地理区划、人口数量,更主要的是依据警务区治安复杂程度,实行分类设置。这种主导思想主要是为了避免平均用警、机械性地设置警务室,而是将警力投放、警务室设置到公众最需要、最易发案的时空,既突出重点又兼顾到面,既缓解了派出所警力紧张问题,又节约了警务室建设的成本。基本设想是:在治安复杂的警务区、撤乡并镇的原乡镇政府所在地以及重点企业、重点学校等处,设置一类警务室。一类警务室在硬件建设上要有标牌标识、基础簿册、工作制度、警务公开图板、警务装备、便民设施,达到规定的“六统一”标准;软件上要实现多警种联勤,24小时值班备勤,治保会、联防队、保安队、司法办等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共同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治安防范、打击犯罪等工作。在治安相对平稳的开放度较高的杂居区、“城中村”和城郊结合部,设置二类警务室。在二类警务室即警民联系点,可以依托社区和村委会,合署办公,也可以租借房屋,在硬件上要有标牌标识、警务公开板、基础簿册、必要的办公设备,达到“四统一”标准;软件上要整合各种综治力量,开展治安联防。在治安稳定的以纯居民住宅为主的生活社区和村屯,设置三类警务室。三类警务室即流动警务车,利用节假日、双休日、夜晚和群众聚集时段,定期巡回,开展便民利民服务和治安宣传,提高见警率。
3、社区(驻村)民警勤务方式、勤务时间不是固定的,而是弹性的,是由群众的治安需求决定的。基本的时间要求是:一类警务室要保持24小时有人值守,开门接待群众。社区(驻村)民警每周不少于三个半天在警务室工作;二类警务室要保持工作日有人开门接待群众,社区(驻村)民警每周不少于两个半天在警务室工作;三类警务室要每周组织1—2次巡回,社区(驻村)民警不少于1个半天的接待群众时间。基本勤务方式是采取入户走访和巡逻盘查相结合、群众工作与敌社情动态搜集研判相结、服务群众与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相结合等,工作方法要灵活、措施要管用,工作成效要进一步凸现。
思考之二:突破警力瓶颈,必须在优化警力资源配置的基础上,着力于警员素质的提升、科学用警和民力开掘
警力不足是制约社区和农村警务工作的瓶颈性问题,也是当前公安机关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如何解决这一问题?事实证明,通过增加警察编制,提高装备水平,并不能有效遏制犯罪率上升、案件高发态势,而受财力的限制,增加编制、提高装备水平的空间很小。社区警务理论认为,产生犯罪的根源在社会,遏制犯罪的根本力量也在社会。就社区而言,警察人数的增减与发案数、破案数没有绝对的正比关系,抑制犯罪的关键在社区而不在警察。因此,社区和农村警务必须处理好公安机关内部挖潜与促进警务工作社会化的关系,通过深化警务改革,密切警民关系,不断改善社区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
1、立足自身,内部挖潜,对警力配置、警员素质、警务机制等诸要素优化组合。优化警力资源配置,人尽其用。一方面,要按照“做精机关、做强基层”的思路,使机构设置科学合理,警力配置集约优化,充分考虑民警个人素质特点和队伍整体需要,注意新老强弱合理搭配,优势互补,提升社区(驻村)民警的战斗力;另一方面,基层公安机关要根据现有警
力状况,从治安需要出发,将新增警力优先保障警务区警力需求,使之与承担的职责任务相适应。提升警员素质,人尽其能。深入开展苦练基本功活动,采取集中培训、远程视频教学、专家授课、以会代训、典型示范、编撰《社区民警工作实用手册》等行之有效的方法,重点抓好人口管理、群众工作、情报信息、安全防范、调解民事纠纷、办理案件等业务技能和体能训练,使
民警的政治、业务、体能素质得到提高,实现“一警多能”。科学用警,人尽其责。立足日益动态化的治安形势与传统的协作配合机制不相协调的矛盾状况,进一步完善警务协作机制。在纵向上,机关科室与派出所实行工作捆绑,把业务指导与直接参与结合起来,把对上考核与对下考核结合起来,综合评定工作绩效,达到责任共担,利益共享;在横向上,实行相邻派出所片区联动机制。以治安复杂、人口流动性较大的中心集镇派出所长为片长,集中指挥调度片区内警力,联合处理片区内的重大警务活动,从而节约时间,节约成本,缓解派出所的警力紧张,做到警力跟着警情走。
2、开掘民力,外部挖潜,对各种群防群治力量进行科学整合,促进社区和农村警务社会化。要依托警务区、社区(村屯)小组、居(村)民户三层治安力量,建立一个打防并举、攻守兼备、动静结合的警务区治安防控体系。按照警务区自治的原则,把公众希望有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的意愿转化为参与、支持治安工作的热情,编织起以自我管理、自我保护、自我调节为特色的群防群治网络,形成维护治安我有责,我为治安多出力的局面。健全治安防范网络。建立以派出所为主体,以社区(驻村)民警为骨干,以治安中心户为依托的警务区防范网络,组织群众开展以“防盗、防火、防事故”为主要内容的治安防范工作,减少可防性案件和事故的发生。建立法制宣传教育网络。组织党团群组织、宣传部门和司法单位,通过定期与不定期的深入警务区,举办法制讲座,送法上门,提高警务区群众的法制意识。建立民事调解网络。建立警务区纠纷调解组织,最大限度地消除警务区不和谐因素,减少民转刑案件发生。建立健全违法青少年和“两劳”回归人员帮教网络。帮教违法青少年,帮助“两劳”回归人员就业,减少社会隐患。此外,在党委、政府的支持下,开发公益岗位,利用专职治安员协助警察开展巡逻救助、防范宣传、调解纠纷等非执法活动,置换警力,也不失为一条警力向民力延伸的有效途径。
思考之三:归结制约社区和农村警务工作深入开展的诸多因素,最根本的还是缺少一种向基层倾斜的利益导向机制和规范化工作流程
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的关键是民警要沉入警务区,贴近群众,服务社区。而当前最需要解决的问题是社区民警“怎么下、怎么干、怎么考”的问题。
1、建立向基层倾斜的利益导向机制,解决民警不想下、不愿下的问题,形成栓心留人的“洼地效应”。搭建工作平台。即加强警务室建设,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因地制宜、因陋就简、创造条件建立规范的警务室,既改善社区(驻村)民警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又便于群众报警、办事、求助。建立激励机制。加强民警执法权益保护,对民警依法履行职责给予强力支持;在表彰奖励上向基层一线倾斜,每年要对社区(驻村)民警进行评先选优,对业绩突出、长期从事警务区工作的民警,在提拔任用时优先考虑;心系民警的安危冷暖,千方百计地改善他们的办公条件,关注他们的家庭和生活,减少他们的后顾之忧。落实装备配备。尽快按标准将基层一线民警所需的必配装备配发到位,尤其是边远地区驻村民警的交通工具,要因地制宜、抓紧落实,保证和推动各项工作正常进行。
2、建立规范化工作流程,解决民警干什么、怎么干、干到什么程度的问题,形成科学、严谨、有可操作性的工作规范。进一步完善社区和农村警务工作规范,明确社区(驻村)民警的人口与阵地管理、巡逻防控、搜集处理敌社情信息、处警办案、联系与服务社区等工作职责,使其工作内容具体化;加强警务区实有人口、流动人口、重点人口、要害部位、重点行业、出租屋的管理,将管理融入服务之中,从发案中查找漏洞,在回应群众新要求新期待上做文章,使其工作操作程序化;把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做为衡量工作的根本目标,以群众满意率定优劣,使其工作指标数字化。
3、建立公平公正的考评机制,解决“怎么考、怎么用、怎么奖”,形成“奖优罚劣、奖勤罚懒、奖先罚后”工作导向。现在的考评方法过多偏重于簿册登记记录,实地随机性抽查考核不够,结果往往不能客观反映不同警务区之间绩效的优劣高低,甚至挫伤部分民警的积极性。因此,目标制定必须从实际出发,明确具体、科学合理,综合考虑警务区大小、治安复杂程度和群众治安需求,能量化的一定要量化,配以相应分值,高低区别,表现直观;工作绩效与先进评比、晋职晋级、评先选优等利益紧密挂钩,依据工作绩效举优黜劣、奖勤罚懒、唯绩是举、以绩定利,不搞论资排辈,不搞关系亲疏、不搞安置照顾,建立起目标责任明确、考评科学简便、奖惩制度兑现、注重实际绩效、不搞形式主义的绩效考核机制。
第二篇:关于深化警务公开工作的思考
关于深化警务公开工作的思考
XXXXX(XXXX公安局 莆田 351100)
[摘要]警务公开能够使公众有效地参与警务活动,是确保公安机关公正执法和公正服务的一项基本制度,能够有效地促进警民关系的良性互动,推进公安事业向前发展。文章从公安机关警务公开的基本理论、实行警务公开的必要性,对当前公安机关警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深化警务公开工作的途径,提出三大方面的思考。[关键词]公安机关;警务公开;工作思考
警务公开能够使公众有效地参与警务活动,是确保公安机关公正执法和公正服务的一项基本制度。在新的历史时期,公安机关要真正实现人民公安为人民,首要的就是把公安工作臵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推行警务公开,了解人民群众所需与所想,从人民群众最希望公安机关做的事情做起,从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最不满意的事情改起,才能促进警民关系良性互动,推进公安事业的发展。
一、警务公开的涵义、原则与程序性规范
(一)警务公开的基本涵义。
公安机关的警务是公安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所开展的工作,主要包括执法办案和行政管理。警务公开是指将公安机关的职责和工作及其运作过程等所有与警察权责有关的信息,以各种适当的形式公示于社会、社区或告知权利人。
(二)警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1.法定原则。公安机关的警务公开行为在行为构成要件上,应当符合法律的有关具体规定,其价值取向和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应当严格依据法律规定的原则和要求进行,即警务公开的主体、内容、程序、方式、时间、对象等都应当合法。
2.适时原则。公安机关在警务活动中行使警务公开权力履行警务公开义务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要求,做到及时公开。
3.适度原则。警务公开的主体、内容、程序、时间、方式、对象等诸要素,应当严格遵守法律的规定,与法律规定的范围和要求相一致,立足于保护公民权利,寻找警察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平衡点。
4.告知原则。在警务公开工作中,除了依法应当保密外,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应当把相对人或社会公众等主体依法享有的知情权的内容明确告诉他们,足以使权利人知晓。
(三)警务公开的程序性规范。
1.警务公开的时机。警务公开的时间应根据不同性质的警务工作,分别确定。一是治安管理处罚。可以分为治安管理和治安处罚两个阶段。治安管理阶段应把所有管理信息及早予以公开,不能延迟至相对人违反治安管理以后,成为对其予以处罚之时。治安处罚阶段要在作出处罚决定前,告知处罚的事实根据、法律依据,这是相对人的权利;在送达处罚裁决书之时还要告知救济权。二是治安事件、治安灾害事故查处。可以分为调查和处理两个阶段。在调查阶段应告知调查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在处理阶段应在处理之前告知处理的事实根据、法律依据和相对人的权利;在送达处
理决定书之时,要告知相对人的救济权。三是刑事执法。可以分为受理、立案、侦查三个阶段,在这三个阶段中要按照法律的要求,公开与该阶段有关的法律制度、警务信息和相对人的权利。四是抽象警务行为自作出之日起,应迅速正式公布。五是重大案件、事件实行定期通报制度。六是其他警务信息的公开时间,应以不对权利人行使权利或维护合法权益产生消极影响为最低标准。
2.警务公开的地点。对警务公开地点的确定,必须是方便权利人,即公安机关最大限度地为权利人了解警务提供便利的条件。具体应满足三个条件:一是从地域上要体现与权利人就近的原则;二是该地点能够最大可能地为权利人提供辅助权利实现的物质条件;三是公安机关的保障能力可以做到。
3.警务公开的对象。一是社会层面,警务公开的对象就是社会公众。二是社区层面,警务公开的对象就是社区的所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三是个案层面,警务公开的对象包括治安管理和处罚相对人,依法享有警务知情权的其他相关人员,刑事执法中的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被害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员、勘验人员、证人、依法享有知情权的与犯罪嫌疑人或被害人有关的人员。
4.警务公开的方式。要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针对公开的对象不同,可以分为向特定人员的告知公开方式、向特定机关的通报公开方式、公安机关内部不同警种、不同办案部门之间公开的内部公开方式和向社会公众公开的宣传公开方式;要按照公开的时间不同,可以分为定期公开和不定期公开;要按照进行警务公开借助的不同物质载体,可以分为警务大
面文章,缺乏实实在在的为民便民利民措施,说的多,做的少,承诺不兑现,争创“人民满意科所队”活动实际效果差,警务公开的内容与公安部、省厅规定要求存在差距。还有的单位存在浅层次的“窗口”服务公开得多,深层次的执法活动公开得少;执法部门公开得多,管理部门公开得少;基层单位公开得多,机关部门公开得少;群众应尽义务公开得多,警务工作纪律、监督管理、群众享有的权限公开得少。
(三)公开内容少,效果不理想。有的单位对警务公开工作的内涵和本质认识不清,致使中心偏离,没有立足本职,与业务工作脱节,没有把社会稳定、执法公正、管理文明、服务热情、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居乐业的环境作为人民满意的根本标准。有的单位工作没有严格按照警务公开的内容全部公开,致使群众了解不多,将信将疑。有的单位没有根据警务公开的要求,对工作模式和勤务方式进行改革;有的单位虽然工作模式和勤务方式进行了改革,但是还不能达到警务公开的要求。
(四)监督跟不上,查处不有力。有的单位警务公开的内容虽然公开了,但监督检查跟不上;有的单位将公开内容制成牌,上墙了事,没有形成有效的内外监督制约机制。有的单位对暴露出来的民警违法违纪现象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重视不够,查处不力,客观上起了纵容作用。甚至还有个别单位和民警顶风违纪,边创边犯,与当前的争创“无违纪基层所队”等活动极不协调,严重地损害了公安机关的形象。
四、公安机关深化警务公开工作的有效途径(一)提高民警素质,是实现警务公开的根本。
抓队伍强素质是公安工作永恒的主题,公安机关只有始终坚持政治建
警、依法治警,通过固本强基,才能更好地促进警务公开,推动公安工作。一是要做到政治建警。要通过开展政治学习日、开办学习园地等多种形式,认真组织民警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和科学发展观等重要思想,用正确的理论武装民警头脑。要着力加强人民警察宗旨教育和职业道德建设,提倡敬业爱岗和无私奉献精神,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造就一支过硬的公安队伍,让群众从公安民警身上看到希望,感受到安宁。二是要坚持依法治警。在抓好思想政治教育的基础上,要坚持依法管理、从严治警,依靠规范的制度努力管好队伍。要进一步完善公安管理的一系列规章制度,落实一岗双责制、无违纪目标责任制、领导连带责任制等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对外设立征求意见箱,公开投诉举报电话,聘请社会监督员,广泛接受上级机关、同级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要定期组织开展明查暗访活动,及时发现整改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切实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二)思想认识到位,是实现警务公开的保证。
“警务公开”,简言之就是将公安机关的警务活动和警察权力的运作予以明示。从表面上看,警务公开仅仅是将警察权力臵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其实质是还监督权于人民,即在制约民警特权思想、特权行为的同时,取得政府和人民群众对警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警务公开既是对公安机关战斗力的检阅,又是公安机关生产力的具体体现。而警务公开工作要取得更大成效、达到预期目的,关键在于领导重视,认识到位。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领导同志,要全面认识实行警务公开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摆在重要位臵,把警务公开工作作为考核的重要标准,认真对公
明确每个岗位、每名民警的责任,制订详细的考核制度。对外要走监督社会化路子,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公安机关警务工作进行监督,接受和处理群众对公安警务工作的意见、建议及举报、投诉。要坚持和巩固行之有效的社会监督措施,在社会各界聘请懂法、公道、热衷于公益事业的人员担任警务工作监督员,建立监督工作规章制度,保证工作顺畅、信息畅通。同时,要注重强化当事人的监督,推行办案质量效率监督卡制度、执法办案回告制度、案件回访制度和公开接访制度,把民警的行为面向群众,接受群众直接监督,确保警务公开落到实处。四是要扩大警务公开载体覆盖面。要充分借助新闻媒体、宣传板、公开栏、明白纸等载体,面向社会公开警务工作。通过多媒体的广泛宣传,使警务公开工作得到更多群众的了解和支持。一要公开执法办案程序。将执法活动的原则、执法依据、办案程序、执法制度、立案标准,公开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证人、鉴定人等,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及律师在侦查阶段参与刑事诉讼的权利义务等进行公开。二要公开办事程序。为了方便群众到公安机关办理有关手续、证照,公安机关要重点在办理身份证、暂住证、户口、各种许可证、边境证、出入境证、驾驶证、行车证等方面,公开办事程序,印发办事须知小册子,无偿发放明白卡;有条件的部门可采用大屏幕显示的科技手段,尽最大可能地公开办事事项。三要公开警务工作纪律,广泛接受监督。对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执法工作和管理服务方面的纪律规范要求,要制作明示标牌上墙,利用新闻媒体公布、公告等方式告知人民群众,以警务公开推进社会监督。同时,公安机关要定期向
人大政协汇报工作,或者召开警务社会监督会议,通报公安工作,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三篇:创新社区警务工作的思考
创新社区警务工作的思考
[摘要] 社区警务是全面提高社区防控水平的一条有效途径,但在社区警务工作过程中,也凸现出诸多问题。本文试就当前社区警务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归纳和剖析,提出创新社区警务工作的思考。
[关键词] 社区警务 公安工作 创新
前言
实施是一场巨大而深刻的警务变革,是公安工作群众路线传统的回归,也是全面提高社区防控水平的一条有效途径。如何在有限的警力、财力和社会资源条件下,着力提高社区警务的工作效能,真正做到减少发案数,提高破案率,增强安全感,提升满意度,是各级公安机关普遍关注和积极探索的一个重要话题。本文试就当前社区警务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归纳和剖析,提出创新社区警务工作的思考。
一、当前社区警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社区警务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已全面铺开,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然而在社区警务建设过程中,虽然各地公安局在社区警务建设的硬件设施上不断完善,可是社区民警的思想观念却没随着社区警务战略的实施而更新转变,或多或少还存在认识和工作方法上的问题,从而制约着社区警务工作的有效开展。其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二、社区警务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针对当前社区民警在思想观念以及工作方法上所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其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一)没有正确理解社区警务的内涵
许多民警认为社区警务就是体现在社区警务室的建设上,这是对社区警务的内涵还未真正理解的体现。社区警务工作强调民警和群众的互动,社区警务的主体除了警察部门各警种外,还包括社区基层党政组织、社区自治组织等。社区民警的职责包括搜集掌握信息、加强人口管理、组织群防群治、严密治安管理、热情为民服务等,核心是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把有限的警力和无限的民力结合起来,建立完善社区防控网络,减少和控制社区犯罪,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和平安保障。因此,社区民警的职责范围远远超过责任区民警的职责范围。
(二)社区民警没有真正认清自身的职责
由于没有真正理解社区警务的内涵,因此部分社区民警对自身的职责不甚清楚,从而造成工作思路不清晰,工作分不清轻重缓急的局面,致使工作安排不科学,浪费了时间和精力,却取得预期的成效。此外,由于警力紧张等因素的制约,社区民警无法保证社区民警下辖区时间,社区警务工作水平难以提高,特别是社区民警必须熟悉辖区多少人,对常住人口“四知”程度要达到多少等的要求客观上是达不到的。
(三)没有真正提高开展群众工作的水平
社区警务工作,说到底就是群众工作。但是,相当一部分社区民警在工作过程中,没有将热情为民服务作为开展群众工的出发点,不会密切联系群众,工作方式简单、僵化,多流于表面和形式,得不到群众的支持和配合,从而造成群众工作开展难得局面。
三、创新社区警务工作的思考
不断完善的社区警务建设将为公安派出所基层基础工作的开展搭建有效的工作平台,社区警务工作的前移,为联系群众、深入群众、依靠群众开展公安基层基础工作提供了有利的条件。针对目前的治安形势以及公安机关在社区警务建设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笔者要使社区警务工作真正成为实现治安进步新目标的重要切入点和立足点,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转变社区民警工作角色,构建新型社区警民关系
随着社会的发展,社区作为集管理、服务、公益、福利等多种社会行为于一身的综合体,成为新的居民集群单位,其管理体制更为健全,涉猎内容更为广泛,综合功能日趋完善。社区民警必须面对不同层次、不同领域的社区公众,完成从“管理者”向“服务者”的角色转换,由“管人者”转变为“服务者”,把社区居民当作服务的对象,以人为本,与社区的方方面面进行交往、沟通,最大限度地取得理解和支持、协商和合作,构建起符合社区警务战略发展的新型社区警民关系。
(二)创新社区警务运行机制,明确社区警务工作重点
首先,要进一步改革警务运行机制,优化警力配置。要按照“警力下沉、保障下倾、权利下放、管理前移”的思路,把警力最大限度地放在基层,优先满足派出所社区民警的需求,从根本上解决因警力少而沉不下去的顽症。要敢于打破社区民警“一刀切”的配置原则,科学划分警务区,因地制宜地按实际需要配置警力,对民警管辖户数和人数不要统得过死,可根据治安复杂程度适当调高或调低,杜绝空白责任区。其次,改革警务活动方式,进一步完善多警种联勤制度,改进和完善巡逻防控机制,提高勤务运作效率。积极推行弹性工作制、错时工作制,实行灵活的巡逻、巡查、走访等勤务方式,确保群众在需要时尽可能在社区内找到民警。再次,优化考评标准,突出考评重点,落实考评结果,从而最大限度调动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加民警为群众服务的热情。
此外,社区民警还应用好社区内部可以依靠的力量,加强对治安信息收集、重点人口和帮教对象的情况掌握和管控工作,通过对高危人群的管控,预防和减少犯罪;对辖区重点部位,社区民警要明确辖区有多少出租房屋、暂住人口以及暂住人口中的重点对象,党政首脑机关及要害部位的地理位置及安全防范情况等;对辖区内高发案的时段和重点路段,社区民警要真正履行起治安责任人的职责,找准辖区内易发案的时间、路段及其规律,创造性地组织群众开展预防案件工作。
第四篇:关于社区警务的一点思考
摘 要:社区警务又称为问题导向警务,是当代西方警务革命的核心。从揭示社区警务与警察公共关系在理论层面、战略层面、实际操作层面的对比入手,阐述开展社区警务的现实意义。其次,从中西社区警务内容方面作比较,分析了当前我国社区警务的优势与不足。最后,根据归纳出的问题和得到的启示,提出加强和改进我国社区警务的途径。社区警务与警察公共关系
社区警务在西方警学界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理论学科,而运用公共关系的理论进行分析不难发现,其实质就是警察公共关系在基层警务的具体应用。
西方的社区警务不是简单地指一定区域内的警察工作,它是一个集合概念,即是一种警务理论,又是一种警务战略,同时又是指警察在社区的工作。(1)在理论层面,社区警务理论是在借鉴和吸纳系统科学、犯罪学、社会管理学、信息学等理论学科的基础上,深入探讨社区各类机构与团体在维护社区秩序、保障社区安全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通过抑制社区成员违反社会规范的行为,以稳定社区的秩序,保持社区良好的社会风气,维护警察在社区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通过社区工作最大程度地体现警察的职能与价值,最终达到减少犯罪、维护良好社会治安秩序的一种警务理论。(2)在警务发展战略层面,社区警务强调遏制犯罪的战略立足点不是打击,而是构筑一种有效的防控机制。其内涵包括:①减少犯罪是警察工作的最终目标;②警察不是遏制犯罪的唯一力量,依靠社会公众力量抑制犯罪,形成全民皆警的新格局才是根本途径;③强调把警察工作重心移到案发前,在广泛发动公众的基础上,以防为主,先发制人。(3)在操作层面,社区警务是指通过警方和社区之间的一种相互作用的过程,建立紧密的联系,以共同发现和解决社区的治安问题。中西方社区警务内容比较
2.1 西方社区警务的内容
西方社区警务的内容,一般认为由四个部分组成。①在社区组织开展预防犯罪的工作;②开展社区巡逻,大多恢复步行巡逻的机制,以有机会接触更多社区居民;③提供广泛的社会服务,加强与社区居民的联系;④建立社区反馈机制,使警方可以直接从社区获得犯罪信息。
西方社区警务的主要措施有:
(1)建立“警方——社区咨询委员会”。咨询委员会一般由社区警察、教会、学校及其他社区组织代表共同组成,其主要内容是对社区存在的犯罪与治安问题进行调查;将调查的情况反馈给警方,并向社区公众公布,与警方共同制定应对方案。
(2)推行邻里守望、校园守望、旅馆守望、商业区守望等社区联防活动,构筑社会治安防范网络。警方负责划分邻里联防的区域范围,召集有关会议,帮助推选居民代表及邻里联防的负责人。同时,在街道、路口、马路两旁和居民楼墙上设置或张贴邻里联防的标志图案,以威慑罪犯。社区警察还组织文娱、体育活动,增进彼此的了解。
(3)标刻贵重财产。即督促所有居民,将私人贵重物品刻上标志(物主姓名或身份证号码),或进行拍照,一旦物品被盗,比较容易进行追查,也使盗窃分子不敢轻举妄动。
(4)成立被害人救援中心。如强奸救助中心、虐待儿童安慰热线、老人帮助中心、警察咨询服务电话等,这些组织是由警察牵头,与社区公众志愿者共同组建。
(5)创办社区刊物、发放宣传手册。通过这种方法向社区公众通报治安情况,教授防范知识等,有的还开设预防犯罪课程使居民获得安全信息。譬如在家时遇到入侵住宅的可疑分子或夜间外出时遇到袭击者该采取何种措施、面对直接的暴力威胁应如何处置等。
(6)进行青少年教育和保护。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道德、法制教育,以预防青少年犯罪,开展“校访计划”,“儿童安全庇护所”,有的国家还为儿童提供预防犯罪的玩具。
(7)犯罪报告训练。即发动社区公众使用有效的方式报案,使居民成为警察的耳目。警方告知居民注意发现可疑的人、可疑活动、可疑车辆或其他可疑目标。培训公民通过恰当的描述做出准确的报告。此外,警察还告诉居民如何区分紧急情况和非紧急情况,如何报警等,以便警察快速做出反应。
2.2 我国社区警务的内容
①人口管理工作,包括对常住人口、寄住人口、暂住人口、重点人口的管理,入境人员和公民因私出境管理,户口和身份证管理等;②治安管理工作,包括公共场所管理、特种行业管理、枪支、弹药和爆炸、危险物品管理、调处治安纠纷、查处治安案件等;③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群防群治组织、推行物防技防硬件建设、防火防灾工作等;④发现和提供违法犯罪线索的工作,包括协助侦破发生在本警务区的刑事案件、排查线索、抓逃犯等;⑤群众工作,包括保证每周30小时在警务区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安全教育、助残扶困;⑥接处警工作,包括接受110指令和接受群众举报的处警。当前我国社区警务的优势和不足
3.1 我国社区警务的优势
(1)拥有一支专职的社区警力。在我国,依城市街道、农村乡镇设立的派出所以及设在铁路、交通、民航、林业等系统的专门派出所是从事社区警务的专门机构,责任区民警则是社区警务的主体,将派出所辖区按人口数量和治安复杂程度分为若干社区,由外勤民警分块承包每一小块责任区的群众工作和管理防范工作,这是当前我国社区警务的基本运作方式。
(2)严密的人口管理。人口管理是我国社区警务的又一基本经验,改革开放前,我国公安机关依托户籍制度实现了严密的人口管理,针对人口流动的新的社会形势,我国公安机关又提出建立一警一区责任制的派出所工作新思路。通过严格的责任制,使人口管理这一中国社区警务的有效手段重新焕发出活力。
(3)强有力的社会基层组织。遍及城乡的社区警务室是人民警察联系和依靠群众的桥梁,它使“依靠社会公众遏制”犯罪这一社区警务的原则有了具体的实现形式。
3.2 我国社区警务的不足
(1)服务助民的工作开展不够。
西方的社区警务工作包含有大量的社会服务的内容,这与我国公安机关提倡的为民服务极为相似,但其不是把这些工作作为“目的”、“宗旨”,而是作为一种方法,一种手段。与之相比,我国社区警务的工作要比西方宽泛得多,一名责任区民警同时承担着打击和防范的双重职能,尤其是110快速反应机制推行以来,基层派出所承担了较多的接处警、快速反应工作,社区工作、服务助民工作有所削弱。特别是在外来人口管理方面,面对大量外来人口涌入城市后给城市治安管理工作带来的负面影响,公安机关多采取控制性的管理措施,把外来人口置于管理的对立面,为外来人口提供服务的工作没有完全展开。
调查表明,目前我国派出所服务助民工作占全部工作量的25%,而欧美警察占36%,二者之间有相当大的差距。
(2)与社区公众的交流互动不够。
社区的警察公共关系是社区警察与公众相互作用的过程。警察与社区公众有共同的利益需要,即维护公共安全的需求。基于这一共同的认识,警察应尽可能地通过警务活动和社区公众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使警方与社区有机地结合,成为一体,把警务工作变成社区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同时尽可能地创造条件让社区公众参与警察的工作。西方的社区警务十分重视警察与社区公众的互动关系,并通过诸如犯罪报告训练等方法推动公众的参与。而我国的社区警务工作在这方面还没有发挥出其应有的优势,民警在工作中将个人作为主体,单向宣传的工作做得多,群众意见听得少,缺乏与群众共同解决社区治安问题的意识,使很多发动群众的工作流于形式。
(3)社区警务的手段一般化。
目前,我国基层民警的工作大多沿用一些传统的工作模式,工作中缺乏因地制宜的针对性和大胆的创新。现代公共关系手段发展日新月异,广大公安民警应该很好地进行研究和借鉴,以期把工作基础筑牢、把基层工作做好。加强和改进我国的社区警务的途径
(1)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应该看到,社区警务战略是一个国际趋势,也是经过实践检验的行之有效的警务方式,各级公安机关应提高对开展社区警务战略的认识,彻底转变以打为主的观念,真正树立打防结合、以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战略指导思想,不断完善和巩固我国独具特色的社区警务发展战略。
(2)重视警察公共关系工作的开展。良好的警察公共关系是社区警务的基本目标趋向,也是社区警务发挥威力的源泉所在。警力不可能无限增长,即使在现有条件下,警力增长的比例也永远赶不上人口增长的比例。我们应该吸取西方20世纪60年代警务改革中的经验教训,深刻认识警力的增长、装备的现代化不是社会治安治理的根本,根本在于发挥公众的力量,营造全民皆警的氛围。因此,广大基层派出所应明确自己的职责,调整警力部署,让民警有更多的时间深入社区开展工作。在群众工作上,应鼓励责任区民警发挥聪明才智,因地制宜,创造性地工作,探索出更多更好的社区工作方法,不断丰富我国社区警务的内涵。
(3)在保护与服务中实现对流动人口的管理。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是改革开放后我国公安工作面临的新问题。长期以来,在流动人口的管理上存在着一种误区:就流动人日给城市带来的冲击、压力强调多,而就流动人口对社会、经济发展做出的贡献以及社会对流动人口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考虑较少。在具体管理中有重限制、轻保护,重管理、轻服务的倾向,尤其是一些地区对流动人口采取一种歧视态度,沿袭计划经济时期的办法来管理流动人口,重“堵”不重“疏”,这种管理模式实际上是对社区警务理论的背离。我们不能将社区警务理论片面地理解为常住人口的社区警务,而应将其置于全社会的大背景下,常住人口居住的区域是社区,流动人口聚居的地方也是社区,警务管理思想和实践是一致的。在流动人口管理中,公安机关是主力军,但必须取得党委政府等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而具体工作最终要落实到街道社区和用工单位。流动人口管理的核心精神应该是: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在对流动人口合法权益保护中实现管理。发动流动人口、依靠流动人口,唤醒它们的主人翁意识,自觉自律,共同参与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
(4)发挥社区警务方式对警务活动的监督作用。社区警务双向互动式的警务机制对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工作具有较强的监督作用。公安机关应该注重并充分发挥这一作用,一方面,可以尝试建立一种社区公众评价派出所和民警的工作制度,并将结果与派出所和民警的考核挂钩。科学的评价方法可以激发民警从事社区警务的热情,督促社区警务各项工作的落实。另一方面,应建立派出所与社区的定期对话制度,让社区单位、群众包括外来人口对派出所工作公开发表意见,提出建议,并将这一制度规范化。这不仅有利于监督,同时也是警民协商、共建社区文明、安全的好路子。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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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社区警务的思考
社区警务与传统警务之比较
观电影《民警王法金》有感
在看完《民警王法金》之后,它使我明白国家为什么实施社区警务战略。
一.社区警务的背景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社会治安形势不断变化。尽管各地开展了“严打”斗争和接连不断、各种形式的专项斗争,有力地打击和震慑了犯罪分子。但是社会治安形势依然相当严峻,犯罪数量和犯罪恶性程度不断增大;而且每次打击后相对稳定期越来越短,反弹力度越来越大,社会治安处于打不胜打、恶性循环的被动局面。究其原因,根本在于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弱化,可被违法犯罪活动利用的空间和机会增多,预防、发现和打击违法犯罪能力下降。这样社区警务被推上了台前。
二.社区警务与传统警务
(一)警察职责定位不同。
传统警务认为,警察是担负执法任务的政府机构,是治安行政管理部门的代言人,而社区警务
则认为警察是公民,只是受雇专门担负公民应负责任的人,警察组织是负责提高社区生活质量的众多政府部门之一。就像影片中王法金一样从以前刑事警察转变为一名社区民警。完成了以前对付各种犯罪、治安事件,向现在解决和帮助解决社区民众问题的角色转变。并消除潜在的违法犯罪隐患,提高社区生活的安全质量,与社区保持密切的联系。
(二)警务权力分配的改变。
传统警务中警察对管理权实行了垄断,严重限制了警察工作的积极性,甚至贻误战机。而社区
警务要求警察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与管理、防范以及社区服务上,警察自主决断的机会增多,有自由裁量权依法对遇到的具体情况做出处理。影片中王法金刚开始独自一人工作,到后来把“治安蛋糕”给分割了,并把最大的一块给了社区群众。这样,警察的管理权力与社区民众实现了共享,警方与社区成为伙伴关系。
(三)警务运行机制不同。
影片中王法金刚开始没有挖掘群众的力量,后来通过日常与群众面对面的交流和接触,密切了警
民关系,最大程度地激活了“邻里守望”制度及“联防巡逻”制度,最大限度地挖掘了社区治安管理资源,实现了“警力有限,民力无穷”。社区警务是一种混合警务,它把社区民众作为警务运行的中坚力量,它的成功之处在于———社区民警真正沉到了基层、沉到了社区、沉到了群众中。这种警务模式的运行,降低了管理社会的行政成本,并促进了工作效率的提高。而传统警务在这方面就显得相形见绌。
(四)警务效果衡量不同。
传统警务衡量警察工作成效的标准较为狭隘,指标几乎全是围绕犯罪而制定的,警察的行为价值
目的大部分在于打击违法犯罪,对其考核评定也在公安机关内部进行。社区警务中警察的行为目的更注重公众的满意程度和安全感,指标是围绕公众的反应制定的。影片中王法金通过与群众进行走访交流、巡逻、处理家庭纠纷等服务性的日常工作,改善了群众对警察的态度并增强了群众的安全感。因此对其作出科学的考核评估需要社会很多部门参与,不仅仅是公安机关内部的事情。
(五)警务构建方向不同。
一是警务模式构建方面。传统警务是一种“警察主导型”警务模式,可称之为消防救火式警务。
社区警务是一种“警察与居民共事型”警务模式,可称之为预防消化式警务。二是警务价值构建方面。传统警务重打击轻防范,重管理轻服务。影片中王法金通过种种措施,最后使社区形成良性的人际互动关系,强化社区的归属感,创造社区精神等,达到警民对社区的共建、共管、共防范的目的。
社区警务战略实施前,由于接连不断地组织专项斗争、集中打击,派出所民警的精力主要忙于破案件、审犯罪嫌疑人,不少民警习惯于冲冲打打,不习惯也不善于做深入细致的群众工作。给群众造成“民警进了家,不是训就是抓”的印象,对待群众“冷、硬、横”,伤害了群众的感情。导致公安工作耳目闭塞、信息匮乏,抓捕罪犯无人帮,办案寻人取证难,组建群防群治组织难等。久而久之,公安工作与群众的距离越拉越大。社区警务是要求警察立足于社区,积极开展各项宣传工作,动员和组织社区群众,实行警民合作,不断增强社区民众参与社区各项治安管理、预防违法犯罪的意识。最终杜绝产生违法犯罪的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