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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购置补贴推动农机市场繁荣
编辑:逝水流年 识别码:22-971427 1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4-22 14:56:42 来源:网络

第一篇:农机购置补贴推动农机市场繁荣

农机购置补贴推动农机市场繁荣

自202_年实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以来,中央财政投入的补贴资金,由202_年的0.7亿元,到202_年的3亿元、202_年的6亿元、202_年的20亿元,继续快速增长到202_年的40亿元。补贴实施范围也由202_年的16个省(区、市)的66个粮食大县,扩大到202_年覆盖全国所有农业县。补贴机具的种类增加到9大类33种。在此基础上,允许各地自行增加5种其它机具列入年度补贴目录,使用中央资金进行补贴。

202_年中央财政投入20亿元,实施范围增加到1716个县(场),带动地方各级财政配套投入13亿元,农民购机自筹投入约70亿元,共补贴购置各类农机具60万台套,受益农户达56万多户。随着202_年的农机补贴金额翻番增长,将带动更多的地方各级政府的配套投入,拉动市场需求的快速增长。

今年一季度全国农机市场走势诠释了这种拉动。一季度,全国26家主要农机生产企业累计实现工业产值(现价)1202495.9万元、工业销售总产值1243625.4万元、出口交货值114856.9万元,同比分别增长14.72%、21.07%、39.10%。主营业务收入732237.3万元,较之去年同期的622552.9万元,增长17.62%。

5年间,农机补贴政策对我国“三农”、新农村建设、农业装备产业、农业机械化各方面产生了深刻影响。

促进了我国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提高。农机补贴政策带动了我国农机作业水平快速提升以及生产机械化协调推进。202_年,我国的机耕、机播、机收水平分别为57%、33%、27%。主要粮食作物的生产机械化发展迅速,小麦生产基本实现了全程机械化;水稻机插、机收快速推进,水稻栽植机械化水平达到11%,收获机械化水平达到44%;玉米机收水平达到

6.8%。大豆、马铃薯、油菜、花生、棉花、甘蔗等经济作物和设施农业、畜牧业、渔业、林果业生产机械化取得新进展。

推动了我国农业装备产业快速发展。我国农业装备产业在国家农机补贴政策的拉动下,进入快速发展的通道。自202_年实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以来,农机工业表现出强劲的发展动力,连续4年高位运行。截至到202_年,我国农机动力装备总量、拖拉机保有量、大中拖配套农具、联合收割机分别达到了7.6亿千瓦、1834万台、293万台、61万台,较之补贴前的202_年,分别增长了25.83%、22.76%、72.35%、69.44%。

促进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农机补贴大大提高了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和农民生活质量。随着农业机械化的快速发展,把农民从土地中解放出来,彻底改变以人力和畜力为主的落后低效的生产方式。到202_年底,我国农业劳动力占全社会从业人员比重已降至38%左右。这标志着说明我国农业发展方式发生重大转变,由原来依赖和占用人力资源向依靠科学技术和现代农业装备转变。调动了农民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农机购置补

贴项目的实施,激发了农民购机热情,调动了农民依靠农机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提高了劳动生产率。以玉米联合收割机为例,在吉林省,雇人工收获玉米,每亩80元,而使用机械收获,仅需35~40元,每亩可节约费用40多元。在江苏,雇人工插秧,一亩地需要120元,而使用插秧机,自己提供秧苗,仅需40元,一亩地即可节约80元的费用。推动农业装备产业的资质升级。在农机补贴下,市场上最大赢家依然是知名农机企业的名牌产品。销售补贴机具要跨越两道门槛。一要具备国家规定的准入条件。必须经过农机鉴定部门鉴定,以保证产品质量。必须有一定销售量,说明产品能达到一定技术水平;必须在近几年没有集中投诉,经得起市场检验。这样就将那些不具备生产资质和产品有缺陷的弱小企业挡在了门外,确保了农机产业的健康发展。二要通过消费者这道门槛。并不是进入补贴目录即可完成销售。必须有消费者对其品牌的认可。这种就把补贴机具的竞争推到市场上品牌竞争的轨道上来。

农机补贴对我国农业装备产业和农机市场产生了深刻持久的影响。一方面从根本上改变了我国农业装备产业徘徊发展的局面,为我国的农业装备产业的快速发展注入了强大动能。另一方面也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农业装备产业、农机市场的竞争格局。生产领域不断有新资本进入,在流通领域出现了众多的经营者。

调整农机产品结构,引导市场需求。通过农机补贴引导市场需求,进而引导农业装备产业的发展方向。譬如通过提高大马力拖拉机的补贴,推动我国的保护性耕作的快速发展;通过取消小麦收割机的补贴,抑制其生产过剩,优化了收获机械的产业结构;通过加大玉米收获机械、插秧机,把我国的水稻玉米收获和水稻种植水平推到一个新阶段;通过补贴优秀名牌机械,推动了我国农业装备产业的升级等。

此外,农机购置补贴还在推动农机大户和专业合作服务组织的发展,促进农机化服务产业的形成,提高了粮食生产抗灾减灾能力等方面也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农机补贴从根本上动摇了我国传统农机流通主流渠道的根基,促成了由农机主流渠道、个体小经营者、新的经销商、企业自建渠道等多元的流通格局。

随着农机补贴力度的逐年快速增长,引发我国传统主流农机流通渠道的强大震撼。202_年山东省农机补贴资金达到2.39亿元,同比增长19.5%;补贴品类830种,受惠企业154个,补贴机具进一步扩大到手扶拖拉机、20~40马力拖拉机、花生和油菜收获机械、棉花和油菜播种机等10余类。

大型马力拖拉机、玉米收割机、插秧机占据农机主流渠道经营业务的90%以上。随着今年农机补贴品类进一步扩大到20~40马力中型拖拉机、手扶拖拉机等农机具,其操作多由新成立的农机经销商完成。因此,对主流农机流通渠道的冲击进一步加大。

农机补贴对农机生产企业的经营成本、补贴机具操作、售后服务、品牌竞争力等诸多方面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一方面强化了我国名优农机的市场地位,另一方也提升了他们的操作成本。

一是提高了农机经营成本。由于今年我国农机补贴由各个省操作,其中各省可以有5种补贴机具的选型权利。许多生产企业为了进入补贴目录,不得不抽调大量人员,周游于各个省之间。由于各个省规定的农机补贴申报材料的要求不一致,生产企业还要花费人力和时间编制不同版本的申报材料。同时,各个区域的农机局人员回访、拜访各个生产企业,推广和宣传本区域的农机补贴政策,强化与生产企业的沟通,这又增加了生产企业的各项开支费用。

二是补贴机经营者的经营能力有待提升。因为一些区域补贴机经销商不具备售后服务能力,将补贴机的售后服务转嫁到生产企业,从而增加了生产企业的售后服务负担。许多经营农机补贴的经销商都是临时成立的农机公司,一般是2~3人,既无三包人员和服务设备,更谈不是上经营与服务经验。他们只管销售,至于售后服务,只有靠生产企业来完成,对消费者的权益构成较大隐患。

三是企业渴望补贴机能真正带来利润。许多地方为维护农民利益,规定今年的补贴机涨价幅度不得高于5%~7%,远远低于原材料和劳动力成本等价格的增长,导致生产企业“有市无利”。统计的26家生产企业中,今年一季度利润同比下降20%以上。补贴机占压企业资金时间较长,一般在半年到1年之间,这带来了企业资金的周转困难,拉升了生产企业的资金使用成本。

四是经销商与生产企业对补贴机的利益博弈。有的补贴机经营者向生产企业索要宣传费、推广费、促销费等,以生产企业出价高低,决定其推广力度,把一些生产企业推到进退维谷的境地。有位企业总经理叹息道:补贴机如鸡肋,弃之可惜,食之无味。做补贴机,无利可图,甚至亏本;不做,又担心丢失市场,现在的企业越来越难做了。随着农机补贴机逐年增加,在年度市场需求总量中的份额越来越大,尤其是国家重点推广的玉米机械,95%以上来自补贴机具,插秧机的比重还要高,所以成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砝码。

五是补贴机在某种程度上削弱了农机品牌力。一则个别区域,从保护地方企业利益出发,在制定补贴政策和操作补贴机具时,有意向当地生产企业倾斜,从而客观上削弱了我国的名优产品的品牌竞争力。二则企业一旦上了目录,其价格就成了竞争的重要力量。许多二线品牌在与一线品牌的较量中,多以降低价格、牺牲利润为手段,以实现市场突破。在补贴机的促销费、推广费等方面,他们也表现的更为大方。消费者在补贴机的选择上,又多以价格和经销者的意见为主导,从而导致原来市场形势下的品牌为主的竞争,转化为公关和价格竞争。三则对农机市场竞争格局产生了较大影响,生产企业的市场自由竞争行为转化为农机补贴的公关竞争。

农机补贴对农机终端市场产生了较大影响,它不仅加剧了终端市场的公关竞争,也促成终端客户新的消费模式、消费心理和消费预期的形成。

一是生产企业虚报补贴机价格对终端消费者的利益产生较大影响。生产企业为消化因公关、促销、广告、活动等陡增的各种成本,不得不从补贴机的价格方面入手,通过虚报价格,完成对补贴机各种额外费用的消化。终端消费者所购买的补贴机实际上是包含企业围绕补贴机所发生的各种费用以及经销商的商业利润在内的商品。

一项调查显示,几乎所有厂商的中标价都是市场供应的批发价,而不是出厂价。中标价与实际厂价之差实际上被用做“技术服务费”、“劳务费”等返利给经销单位、操作单位和个人,用来打通销售渠道,提高市场份额。返利数额偏大,搞恶性竞争,把财政补贴政策当作是难得的促销手段,严重损害了财补政策的初衷,损害了农民利益。有些企业在整机配制上做手脚。第一,目录上的配制公布不全;第二,农忙时目录上的配置不能保证供应;第三,整机配置超出目录范围。现货配置的售价就要高于中标价,补贴实际效果打折扣,未能让农民得到真正的实惠。

二是终端消费者选择空间有待进一步扩大。虽然随着我国农机补贴范围和品类不断的扩大,使补贴受众更加广泛,但是由于部分地区补贴机操作不规范,导致一些名优农机产品无法到达终端市场,进而压缩了终端消费者的选择范围和空间。

三是农机终端客户购买行为发生较大变化。由于不断扩大的农机补贴金额以及农机补贴受众,终端消费者出现对农机补贴的依赖倾向。

四是补贴机售后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由于农机购置政策的实施,大型农机具增长较快。202_年,江西省农机总动力增长18%,达到2957万千瓦,拖拉机新增5万台,联合收割机新增4000台,插秧机新增1000台。这么多机械分布在全省各个角落,加上农机操作人员大多为新手,为售后服务提出新的课题。

202_年,我国农机监理部门一项统计显示,农机补贴机的投诉呈现的上升趋势,说明我国农机补贴机售后服务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农机补贴给我国的农业装备产业带来的巨大的变化和推动力,是主流。但对个别区域所表现的操作瑕疵,也是不可忽视的。需要认真研究农机补贴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怎样更加规范的操作农机补贴,真正确保我国的农机流通企业、生产企业、终端消费者共赢,确保农机市场的和谐发展,尤其是确保农民获得实惠,充分释放农机补贴的动能,成为当务之急。提升农机补贴的运行质量,建议实行“六定”原则。

一定标准。在补贴机的经营渠道上,建立长效机制。建议设置经营补贴机“门槛”,严格补贴机的经营资质,杜绝农机经营的临时性观念,特别是为专门经营补贴机具而成立临时经营单位,以消除售后服务难的隐患。这就要求制定严格的“补贴机经营准入条件”,“补贴机

流通管理标准”等,规范农机流通渠道。在农机补贴机的运行上,实行公开、公正、透明农机补贴管理制度,即向社会公开,尤其是向新闻单位、生产企业和终端用户公开,以接受社会的监督。在操作管理上,制定“补贴机操作细则”,坚决杜绝劣质农机进入补贴目录。二定方法。不断创新补贴机的选型、操作、管理方法。过去集中制定补贴产品目录有利于国家宏观调控、减少企业投标成本和对实施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农民在全国范围内选购质量可靠、性能稳定、价格合理的农机产品。消除个别地方存在的地方保护主义现象。减轻了企业的负担,为企业搭建一个规范有序的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平台。是也存在灵活性、适应性差的问题。今年在国家统一规定的通用补贴目录基础上,地方可以自主选择5个型,弥补了全国选型存在的某些不足,但容易出现地方保护主义,同时增加了企业操作的难度和成本。

三定制度。建立健全补贴机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如严禁倒卖和套购补贴机具。坚决杜绝一些人利用各地补贴数额不均,从中钻空子,套骗国家补贴资金,损害农民利益。四定服务。售前,补贴机经营单位要组织农机操作人员、维修人员进行培训,传授农机作业常见故障的处理方法,增强广大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售中,要耐心详细地讲解农机操作过程的注意事项,售后服务政策。售后,要建立快速反应机制,确保补贴机出现故障时,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现场。

五定资金。补贴资金到位应设一个确定的时间表,以确保生产企业流动资金的顺畅。为了保障农机补贴政策发挥收获效益,农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应放开对购置大型农机具的贷款,使有一定经济基础的农户买得起大型农机具。

六定监督。农机补贴事关国家惠农政策之大事。为此,一要开展补贴机使用质量跟踪调查,为农民购买先进适用农机具提供可靠依据。二要开展对购买补贴机的咨询、投诉和服务。三要加大对补贴运行情况的检查与监督力度,通过对购买补贴机用户、生产企业、流通企业的调查,了解补贴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农机补贴政策的运行。(来源:中国农机总网)

第二篇:农机购置补贴

农机购置补贴“三个禁止、四个严禁、五项制度、八个不得” “三个禁止”即禁止采取不合理政策保护本地区落后生产能力;禁止强行向购机农民推荐产品;禁止借国家扩大农机具购置补贴之际乱涨价。

“四个严禁”即严禁向农民收费;严禁向农机生产企业收费;严禁向补贴产品经销企业收费;严禁以工作经费不足为由向企业及农民收费。

“四项制度”即补贴机具实行目录制、补贴资金实行省级集中支付制;受益对象实行公示制;执行过程实行监督制;实施效果实行考核制。

“八个不得”即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和农机化推广机构不得指定经销商;不得违反规定程序确定补贴对象;不得将国家和省级推广目录外的产品纳入补贴目录;不得强行向农民推荐补贴产品;不得向农民和企业以任何形式收取任何额外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办理农民购机补贴手续和补贴资金结算手续;不得委托经销商代办代签补贴协议或机具核实手续;不得以购机补贴名义召开机具展示会、展销会、订货会。

第三篇:农机购置补贴 整改措施

关于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整改措施

实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是落实中央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内容,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高农业装备水平,促进农民增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一项重要措施。在省“方案”的基础上,通化县的“方案”和“细则”主要体现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一、普惠补贴,资金指标分解到村

202_年省农委下达我县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000万元,为最大限度扩大受惠面,增强资金使用透明度,“202_年通化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方案”把1000万元资金指标按照全县总量控制,根据实际需求可调剂分配的原则全部分解到全县159个行政村。其中:小村4万元,中村5万元,大村7万元,农、林、牧、渔场及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共安排162万元。

二、村民代表大会集体通过的方式确定补贴对象

由村委会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采取集体通过的方式确定补贴对象,如申请补贴额度超过计划指标,可当场采取摇号形式作出排序;未列入补贴范围的,待资金调剂后安排;调剂后仍未享受的列为下首补。

三、实行对申请购机者先核实审批再复审确认的核审程序

设审核、制表、盖章、归档、验机五个岗位,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

五、认真总结经验,确实提高监管工作水平

(一)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保证补贴工作透明公开。(二)严明工作纪律,根除违法乱纪行为

(三)认真做好购机后入户核查工作

第四篇: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1、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确保XXXX园区建设规划按期完成。核心园区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向主要以转变农机化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调整优化园区内农机装备结构布局、提升农机化作业水平为主要任务,继续以推进园区内主导产业关键环节机械化为重点;突出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机具推广应用;注重阳光操作,进一步推进补贴政策执行过程公平、公正、公开;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尊重农民购买农机自主权;充分发挥补贴政策的引导作用,调动农民购买和使用农机的积极性,促进农机化快速健康发展,为促进园区产业稳定增产、企业和农户持续增收。进一步抓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巩固提高,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科学、规范实施,特拟定实施方案。

二、实施规模

农机购置补贴主要在我XXX园区建设范围内。主要以旋耕机、果蔬修剪机、喷雾器、产地保鲜冷库。202_年计划完成农机配套旋耕机160台、果蔬修剪机100台,喷雾器200台,总投资94万元。202_年前建成产地保鲜冷库容量为一万吨气调5个,总投资3000万,其中农机具补贴30%。

三、补贴范围、补贴标准、补贴对象及经销商资质条件

(一)补贴范围。202_年园区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旋耕机、果蔬修剪机、喷雾器;及保鲜冷库建设。

(二)补贴标准。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镇园区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

(三)补贴对象。纳入园区监管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企业及种植户、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对于享受过农机补贴的组织和个人,在次购买农机申请补助的,由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并报省、市农机、财政部门备案;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先来先得,后来后得,顺序排队,公开摇号等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确定补贴对象。报废老旧农机后申请购买同类机具的农民,出示拆解回收证明,可优先补贴。

(四)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的资质条件、确定程序严格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行为的通知》(农办机„202_‟19号)、《贵州省省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四、补贴操作程序

(一)申领指标购机。凡户口所在地(或工商注册所在地)在园区内的到县农机局购机补贴受理点、农机部门授权的乡镇农机站受理点申请购机补贴指标。

(二)申请补贴。购机者在购机后一个月内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机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经销企业供货表》原件、惠农补贴“一卡通”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到洒坪镇人民政府申请补贴。镇人民政府审核购机者的申请资料(证、票、存折只留复印件)核对无误后报相关部门。

(三)补贴公示。洒坪镇镇农机管理部门归纳整理受理的补贴机具信息,报洒坪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每月在购机者所在村的村部公示,同时公布镇政府和县农机、财政、纪委等部门的举报电话,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镇财政所对公示信息进行检查监督。

(四)机具核实。镇人民政府受理购机者申请后,15日内组织农机专干、包村干部或村委会负责人实地核实购机者所购机具,见人(购机人)见机(购置的补贴机具)见票(购机发票)后报县农机部门。

(五)发放补贴。县农机部门根据复核结果,确认资料齐全无误且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财政局。财政局审核,并通过惠农补贴“一卡通”将补贴金发放到卡。

五、管理措施

1、组织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洒坪镇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园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各部门责指导包村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并协助包村农户办理申请等工作,在实施过程中,要让镇党委,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重视,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召开现场会,培训会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优越性。

2、技术措施

切实抓好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试验示范,围绕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规定,积极引进示范推广适宜本地作业的农机具,对现有机具的统一调配、检修和其他多种服务,充分发挥农机在现代化农业中的生产的作用,抓好旋耕机、果树修剪机等在果树方面的示范和推广,保证补贴工作全面完成。

3、抓好农机具检修

为搞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和提高购机户的积极性,一定要搞好后续跟踪服务,要积极组织厂商下到农户家中进行技术检修服务,解决购机户的实际困难,提高农机的完好率和出勤率,还要组织积极性高、热爱农机的青年进行短期的农机修理技术培训,把技术传给他们,让他们更好的为农民群众服务。

六、认真做好电子档案工作

我镇农机购置补贴电子档案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按照《贵州省省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对补贴机具进行登记、编号、建立购机补贴档案,按购机者姓名、身份证编号、住址联系方式、机具型号、机具数量、补贴金额及机具编号等一并录入电子管理档案。

2、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发挥好农机购置补贴的激励作用,全面提升农业机械化和设施化水平,根据浙江省农业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202_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天台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原则

以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加快农业领域“机器换人”步伐为目标,以“优结构、提质量、助转型、促增收”为主线,大力发展粮油及七大主导产业农业机械及设施装备,加快粮油生产全程机械化步伐,提升主导产业机械化、设施化水平。坚持重点导向,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重点发展粮食、畜牧、茶叶、渔业、菌果蔬、设施农业及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坚持生态导向,优先发展节地节水、节药节肥、低耗高效、资源化利用等生态友好型农机装备,促进畜牧等产业转型升级和农业水环境优化改善。坚持绩效导向,强化政策落实绩效管理与考核,提高财政补贴资金使用效益。坚持公正导向,大力推进阳光行动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确保政策执行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尊重市场竞争,切实保障农民选择购买农机的自主权。

二、补贴对象和机具范围

(一)补贴对象的确定。购机补贴对象为本县籍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农民合作社和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优先保证粮油生产、农业“两区”,旧机报废后更新,以及禁养、限养区养殖户退养转产从事种植业的购机补贴需求。对近年来已享受购机补贴政策且在用机具能满足农业生产需求的补贴申请可以进行适当控制。在购机补贴资金申请超过计划指标和补贴对象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按申请时间顺序、公开摇号等易于接受的方式确定补贴对象。因补贴资金规模所限当年未能享受到补贴的购机者,可在下一优先补贴。

(二)补贴机具范围。补贴机具以粮油生产机械、农业主导产业关键环节机械装备和设施农业设备为重点,主要包括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动力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设施农业设备和其他机械等12大类35小类95品目,补贴机具原则上应到省、县公布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处购买,其中水稻插秧机、粮食烘干机、畜牧饲养机械、废弃物处理设备等关键薄弱环节的机械设备要敞开补贴,满足所有购机者的补贴需求。设施大棚(含玻璃温室,下同)原则上在农业“两区”范围内建设,按标配整体进行补贴。禁养、限养区养殖户转产从事种植业,需要设施大棚的允许在“两区”外建设。

设施大棚设起补面积,其中单体钢架标准大棚,集中建设5000平方米起补,连栋钢架标准大棚,集中建设202_平方米起补,玻璃温室,水稻育秧中心起补面积150平方米。用于水稻工厂化育秧的各类绿化练苗大棚起补面积不受限制。

各地不得随意缩小补贴机具种类和范围。

三、补贴标准

(一)中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对购置同一种类、同一档次机具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详见补贴额一览表,另行公布)。各地要加强市场价格的调查摸底,动态跟踪补贴产品市场销售情况,对于同一档次大多数产品价格总体下降较大的,上报省级,由省里适时对补贴标准作出适当调整,并按调整后的补贴额结算。

(二)省、县补贴资金主要用于水稻插秧机、粮食烘干机的累加定额补贴。省级补贴额原则上不超过中央补贴额。省与县补贴资金仍按以下比例承担:由省财政承担70%,县财政承担30%。

(三)补贴对象内可享受中央补贴资金实行总额限制,其中:个人不超过15万元、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不超过80万元,其中省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不超过100万元。补贴对象确因生产需要,要求增加补贴资金总额的,由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并报省农业厅、省财政厅,但设施大棚不再增加补贴资金总额。

四、操作程序

按照“全价购机、带机申请、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方式,设施大棚实行项目化管理需先申请立项,其它机械设备实行先购机后申请补贴资金的操作办法。

(一)机械设备操作程序

1。购机。补贴对象到我省公布的经销商处自主选择购机,允许省域内跨县购机。

2。申请。补贴对象带机申请,凭《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申请表》、购机发票、有效身份证明(个人凭户口本和身份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凭工商营业执照)、《经销企业供货表》以及“一卡通”卡号或银行账号,由补贴对象自愿到属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申请补贴资金。购置须登记注册、现场安装和省级累加补贴的补贴产品应到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需现场安装的补贴产品,安装完成并经确认后才能申请补贴,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申请补贴时应办理注册登记。

3。审核和公示。按照“谁受理、谁审核”的原则,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补贴对象申请资料,经公示7日无异议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将申请补贴清单报至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统一汇总。

4。结算和拨付。中央和省级补贴资金由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定期将结算意见报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复核无误后,通过“一卡通”或银行账号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给补贴对象。

5。归档。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受理的资料由其整理并归档;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的由其整理归档,并定期将档案资料移交至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统一归档。

(二)设施大棚操作程序

1。申报。补贴对象向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浙江省设施大棚补贴立项申请表》(附件2)和相关证明材料。

2。立项。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项目申报要求和当年设施大棚补贴资金计划,实地勘察建设地点,核实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后,将设施大棚建设计划及《浙江省设施大棚补贴立项申请表》于5月10日前报县农机总站,经省厅确认反馈后列入当前补贴计划。

3。实施。经审核同意的补贴对象自主选择列入支持推广目录内的生产企业与产品,与生产企业签订安装合同后实施安装。

4。确认。设施大棚建成后,补贴对象向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提出确认申请,单个主体建有不同规格项目的一并确认。确认工作由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申请补贴资金额度组织实施并出具确认报告(附件3)。确认时要审查项目财务资料、生产企业安装清单、安装合同、建设图纸、项目区位图等内容。

5。申请补贴及其它程序。补贴对象申请补贴时除提供“机械设备操作程序”规定的资料外,还应提交生产企业安装清单、安装合同、建设图纸、项目区位图等资料。审核和公示、结算和拨付、归档等程序按机械设备操作程序办理。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操作办法按照天台县农业局、天台县财政局、天台县商务局《关于做好202_年农业机械报废补贴工作的通知》执行。

五、管理与监督

(一)落实工作分工,确保责任到位。建立健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机制,县里成立由县领导牵头,财政、农机、公安、工商及其他农口部门参加的购机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研究确定补贴资金分配、重点推广机具种类等事宜,联合对补贴政策实施进行监管。同时,强化县级农机主管部门内部约束机制,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加强领导,做好农机补贴政策的监管。农机、财政主管部门要根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任务,各负其责,强化考核,切实把好审核、审批关,确保购机者及购机情况真实有效和补贴资金专款专用。加强与林业、渔业等部门协调沟通,强化政策绩效宣传和管理服务,确保政策顺利实施。财政部门应安排必要的经费,用于政策宣传、公示、信息档案、核查等方面支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落实专人办理购机补贴手续,按分工承担相应职责,不得拒办。

(二)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规范操作。农机、财政主管部门要根据国家和省购机补贴相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购机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方案,加强对购机补贴工作的监管。要加强对生产企业、经销商及补贴产品的监管,督促生产企业严格执行承诺书(附件4)。对需要现场安装、专业要求较高的补贴产品可以委托社会专业机构检查并经农机主管部门确认。加强对补贴产品质量、售后服务情况等的跟踪调查和投诉处理,公开咨询和投诉电话

(057683737701),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省厅。由省厅对有关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进行约谈告诫,提出整改意见,对整改不力的暂停或取消补贴资格。对于存在降低配置、以次充好、骗补套补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产销企业,按规定取消经销补贴产品资格或补贴产品的补贴资格。对参与违法违规操作的补贴对象,5年内取消其享受补贴政策的资格。对参与违法违规操作的生产企业、经销商和补贴对象,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强化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202_年中央和省级补贴资金分两批下达,第一批补贴资金已经下达(浙财农〔202_〕546号、561号)。财政、农机主管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购机补贴资金结算和实施方案并报省财政厅、省农业厅。要在优先满足其他农业机械补贴需要的前提下,制定实施大棚补贴资金计划并报省农业厅。要切实做好购机补贴资金绩效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补贴资金使用绩效自评。加强对政策资金使用情况的自查自纠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同时,积极配合审计、纪检等部门,做好补贴资金的审计、检查、稽查工作,发挥财政资金最大效益。

(四)强化信息公开,确保公开透明。乡镇(街道)要把购机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列入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范围,深化“八公开”阳光行动,设置信息公开固定网址或开通固定专栏,并利用广播、电视、网站、报纸等多种形式,将支持推广目录、补贴额一览表、补贴对象、操作程序、补贴资金使用进度、投诉渠道、责任追究、网络监管等内容向社会公开。在补贴工作结束后,各地以公告形式将享受补贴的农户信息(附件5)和补贴政策落实情况在网上的阳光工程栏目中公开,并确保5年内能够随时查阅。继续执行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定期报送制度,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执行进度统计及信息报送工作,至少每半月公布一次补贴资金使用进度,不定期地将购机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的情况和问题反馈县农机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