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计划生育办事流程
计划生育办事流程
1、《一孩生育证》登记发放程序
个人申请—填写《登记表》——提供男女双方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健康检查证明——社区登记——街道计生便民服务厅进行登记——符合条件发证。
2、《二孩生育证》审批发放程序
个人申请——提供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康检证明、技术鉴定证明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填写《审批表》——社区审查盖章——街道计生办审核盖章——区级人口计生委审批、备案——非农二孩由区报市人口计生委审核备案——符合条件发证——张榜公示。
3、《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程序
填写《申请表》——提供户口本或身份证(已婚的还应提供结婚证、康检证明或避孕节育措施证明)——双方单位(社区、居委会)审查——街道计生便民服务厅审核——符合条件发证。
4、《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程序
个人申请——填写《申请表》——提供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单位(社区、居委会)审查——街道计生便民服务厅审核——符合条件发证。
5、成人伤残鉴定程序
个人申请——提供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近期三人合影照——填写《审批表》——村委会审查盖章——乡级计生办审核盖章——县级人口计生委组织巡回鉴定——张榜公示——报市
人口计生委批复备案——县级人口计生委审批行文。
6、病残儿医学鉴定程序
个人申请——提供夫妻双方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病残儿病历资料——填写《审批表》——社区(居委会)审查盖章——街道计生办审核盖章——区级人口计生委组织鉴定初审——张榜公示——市人口计生委审核后组织市级医学鉴定——张榜公示——省人口计生委抽查、批复——市人口计生委下发符合条件病残儿鉴定标准人员名单。
7、奖励扶助对象确认程序
个人申请——填写《申请表》——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相关证明——村委会初审、张榜公布——乡级计生办审议、张榜公示——县级人口计生委审查确认—张榜公示。
8、特别扶助对象确认程序
个人申请——填写《申请表》——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死亡证明或残疾证——社区(居委会)初审、张榜公示——街道计生办审议、张榜公示——区级人口计生委审查确认——张榜公示。
第二篇:计划生育政策及办事流程
计划生育政策及办事流程
办理生育服务证(夫妻双方均是北京市户口)程序及提供材料
办理程序:申办人到女方单位或女方存档处领取一孩《生育服务证》后,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并经夫妻双方单位或存档处签字盖章后,再到云岗街道计生办审核办证;
提供材料:
*男女双方《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本人页);
*男女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双方单位(人事档案所在单位)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人事、劳资部门审核盖章的《生育服务证》2-3页复印件;
*如女方户口为集体户口,须出具单位人事或保卫部门的同意子女随母入户证明;属于再婚的须出具历次《离婚证书》和《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离婚协议书需要到民政局复印并加章);
*丧偶的要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注销证明。
办理独生子女申请书(夫妻双方均是本市居民户口)程序和提供材料
办理程序:北京市(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书一式3份; 男、女双方单位盖章处:集体存档必须是有存档资质的单位计生办盖章,个人存档必须是存档处签字盖章;
提供材料:
*结婚证、户口本(双方)、身份证(双方)、生育服务证的原件;
*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申领独生子女费的条件、领取时间和领取证件
申请条件:南二社区管辖内居民,人事档案在云岗街道社保所持有求职证的,或档案在人才的持个人存档卡,可申领;
领取独生子女费的时间及证件:于每年1月中旬至2月底到南二社区领取独生子女费,携带领取人的户口本、独生子女证、结婚证、个人存档卡或求职证,代领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
办理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卡的人员范围
南二社区管辖内居民或流动人口,携带户口本及结婚证到社区办理。
出具婚育证明的所提供的材料
本社区居民携带户口本、结婚证,并向居民居住地信息员核实其婚育状况后如实填写。
申请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领取条件、领取办法和所需材料
领取条件:户口在新村地区的无业人员或与原单位脱离关系属个人存档(自己缴纳保险)的人员、农转居人员;必须是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55周岁,男方年满60周岁时方可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离婚后又复婚的,只有原来的一个子女的;再婚的双方只有一个子女(含不在身边的子女),已经领取了独生子女证的;
领取办法: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携带所需材料到户口所
在社区居委会登记办理;注:独生子女证丢失的提供独生子女申请表、两者都没有的必须提供当年发放独生子女费的证明。
领取所需材料: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复印件;
*独生子女父母双方《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如有婚姻变化的还需要提供历次离婚证明(离婚证及盖章的离婚协议、判决书、丧偶需提供丧偶证明);
*独生子女父母《户口本》原件、复印件(首页、本人页); *夫妻双方单位开具的独生子女证明(无单位一方由户口所在社区居委会出具证明);
*退休证的原件及复印件(退休证上的单位必须是职介、人才或社保所才符合发放要求),单位破产的要有破产证明;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夫妻双方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条件
(非农业户口)只有一个子女,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婚后五年以上不育,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再婚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的;从边疆调入本市工作的少数民族职工,调入前经当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批准允许生育第二子女的。
办理婚育证明的对象是
《条例》规定的办证对象是流动成年育龄妇女(成年育龄妇女是指18周岁~49周岁的妇女)。
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需要提供
已婚流动人口育龄妇女需提供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未婚育龄妇女只需提供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主要内容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主要内容包括:持证人姓名、年龄、公民身份证号码、婚姻状况、配偶信息、生育状况、避孕节育情况等基本信息。
负责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机构有
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流动育龄夫妻在外出之前应履行以下义务
成年育龄妇女应办理婚育证明;主动告知流向、流出时间、联络方式等信息;了解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户籍所在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有关规定。
第三篇:办事流程 - 副本
上海地区公司或个人办理如居住证及积分,社保新进、员工(上海或外地)招录,法人一证通更新,享受技术开发合同免征增值税,社保跨省转移接续等各项事务
1人才引进类居住证办理、签注、换证
A居住地所在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租赁合同备案,材料:房产证、房产证上房东身份证、承租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注意房东的名字要在房产证上。
B居住地所在居委会填写居住证申请表,去派出所签字盖章,居委会受理。
C居住地所在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签注换证,材料:近6个月社保缴费记录、劳动合同(办理时间应在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内)、旧居住证、居住证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
需单位申请:人事登陆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系统,网上激活。
3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系统密码重置
A单位密码重置:营业执照代码证原复件、代码证IC卡。单位密码重置申请表加盖公章 受理点: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
B个人密码重置:个人密码重置申请加盖公章。身份证、居住证原复件
地址:任意居住证受理窗口重置
4个人社保缴费记录打印
地址:任意区社保中心或社区事务受理中心
5居住证办证信息变更手续
材料:入工登记表、居住证、身份证、劳动合同、退工单原复件、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IC卡)、营业执照正副本原复件、介绍信、身份证(经办人的)原复件、上海市单位招用从业人员备案名册3份。
受理点:区劳动和社区保障局
6居住证办理
资料:房产证原件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劳动合同(有效期内,1个月以上)、社保缴费记录证明(最近6个月)、本人前往办理(要拍照)受理点:居住地所在社区事务受理中心
7居转户(7年)
条件:中级职称以上、社保是平均基数的2倍:1200多元
网上人才引进(21世纪人才网)
材料:单位介绍信、人事身份证、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成果转化证
8招录新员工
(1)签订劳动合同、网上办理招工备案登记(人力资源与社保保障-外来从业人员)、办
理社保转入(网上自助经办平台)(适用已进行个人信息初始化登记的情况)
(2)个人信息初始化登记、外来劳动力管理所办理招工备案登记、社保新进(网上)
资料:个人信息采集变更表,招工备案登记表两份,身份证复件,一寸照片2张。受理点:区外来劳动力管理所
9员工辞职:网上办理员工退工备案登记、办理社保转出(网上自助经办平台)及时办理,否则要多交下个月的。
10办理社保跨省转移接续
必须先在目前就业的单位办理社保新进,之后才可以办理社保转移接续(不联网)。
资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或《临时账户转移联系函》,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社保缴费专用卡至社保中心办理。
受理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1办理技术开发合同免征增值税
资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复件盖公章,组织机构IC卡,注册,下载规范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按照此合同签,到税务局填写减免税申请备案表,办理。
受理点:徐汇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64692593 葛
地址:南丹东路60号东楼1楼办事大厅4号窗口
12法人一证通更新
每年更新一次,每月的15-25号更新,便于登陆社保自助经办平台和纳税申报。受理点:黄浦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巨鹿路139号乘198路淮海中路思南路下
第四篇:办事流程
计生办事流程
一、《一孩生育证》登记发放程序
领取《一孩生育证审批表》填表后双方单位盖章——提供男女双方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健康检查证明(产检证明)——村(居)委会审核盖章——乡级计生办进行登记——符合条件发证。(户口是本市区的在女方现居住地办理。户口是外地的,需先到户籍地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再开具两级(村级、镇及)计划生育婚育证明。拿以上证件到居住地办理)。
二、《独生子父母光荣证》办理程序
携带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证或离婚协议)、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合法收养子女的证明)、5张2寸夫妻合影照——村(居)委会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审批表》——双方单位盖章——村(居)委会审查————乡级计生办审核——符合条件发证。
2013年5月6日接计生办通知
如社区有出具试管婴儿证明的需要准备三样手续:
1、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
2、金水区指导站出具的孕检单。
3、社区出具的婚育证明。
三、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办理业务流程
1、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两面)、户口本首页复印件一份和参保人那一页复印件一份,参保人每人一张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
2、到社区填表1和表2.3、工作人员将信息输入微机并打印出确认表。
4、参保人查看信息确认无误后在确认表上签字,在照片背面写上姓名,贴在相应表格内。
5、18岁以下居民每年交费30元,18岁以上居民每年交180元,卡费12元。
6社区工作人员为新参保人开具医保卡工本费发票(留存第一联),告知到郑州银行缴费,并嘱咐其每年7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12月20日至3月31日缴费的,次月才可以使用),到郑州银行续下个的医保费。
7、参保人将郑州银行开具的卡费回执联(白色联)送回社区,社区工作人员存档。
一、关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补办证问题。对1973年1月1日至1982年6月14日没有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1982年6月15日以来没有违反省计划生育政策法规有关生育子女数量的规定生育,现存一个子女的,且子女死亡时母亲未满49周岁的,可以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二、对于再婚夫妻,婚姻关系终止的(离婚或一方亡故),只要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关于生育子女数量的规定,可以视为本人实际生育和收养的子女情况确定是否符合奖励扶助要求,而不计算其曾经的继子女数量。
三、关于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扶助提供养老保险证明问题。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目前已经实现全市联网,镇、各办事处计生办可安排申报人到辖区社保部门进行查询;参加市养老保险的目前还没有联网。
1、个体无业的,在咱办事处缴纳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到办事处社保所开具证明;若是什么保险都没没有缴纳的,社区要入户调查,情况属实的,由社区开具证明。证明其个体无业,只有一个孩子,没有参加社会养老保险。这个证明社区要负责任的,所以务必落实清楚。
2、市区级企业的职工有退休证的,无需开证明。没有退休证的,需要到企业所缴社保机构开参加社保证明。
3、中央、省驻郑州的单位和缴纳省社保的单位职工暂时不能申请。
4、户口本地工作外地的;
1、必须是市级、区级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
2、必须到当地单位开具不在单位地领取有关独生子女的任何扶助奖励;
3、必须有退休证或者市、区级社保证明。
第五篇:计划生育办事程序
计划生育办证程序
《生殖健康服务证》(原一孩生育证)办理程序
1、初次生育的夫妻,持结婚证、户口本、一张1寸夫妻近期正面免冠照片及相关证明(户籍不在本地的需提供户籍地计生部门出具的婚育史证明)到村(居)民委员会办理妊娠登记。
2、填写《生殖保健服务证申领登记表》,村(居)委会审核盖章后,上报乡镇审批、发证。
3、村(居)委会领取《生殖保健服务证》后,入户发放给要求生育的夫妻。
二孩生育证审批程序
1、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夫妻,持结婚证、户口本、一张1寸夫妻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等相关证件到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计生办领取《生育证申批表》,户籍不在本地的需提供户籍地计生部门出具的婚育史证明。
2、夫妻双方所在村(居)委会签字盖章后,并相关证件复印件报乡镇计生办审批。
3、乡镇计生办受到申请和证明材料后提出审批意见,并报县计生委审批。
4、县计生委在接到申报材料,符合条件的,签发生育证。5、二孩生育证工本费5元。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程序
1、符合申领条件的夫妻向发放《生殖保健服务证》的乡镇计生办提出申请,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审批表》。
2、夫妻双方所在的单位或者村(居)委会签字盖章后,报乡镇计生办审核。
3、乡镇计生办提出审核意见后报县计生委审批、签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4、《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免费领取。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程序
1、凡18-49周岁拟离开户籍地外出务工经商的育龄人员,持身份证、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计生办领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审批表》;
2、填写《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审批表》,经村(居)委会审核盖章,并签订计划生育管理合同后,报乡镇计生办审批、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