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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标准的建立、考核及使用
编辑:雨声轻语 识别码:22-627174 1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8-10 03:47:40 来源:网络

第一篇:计量标准的建立、考核及使用

一、思考题

1.建立计量标准的依据和条件是什么?

答: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全国人大通过,国家主席令28号,1985年9月6日发布,1986年7月1日执行)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国务院1987年1月19日批准,1987年2月1日起实施)第七条、第七条、第九条、第十条。

(3)《计量标准考核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2号,2005年1月14号发布,2005年7月1日起实施)共24条。

技术依据:

(1)国家计量技术规范JJF1033-2008《计量标准考核规范》(2008年1月31日发布)2008年9月1日起实施。

(2)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以及相应的计量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

条件:

(1)经计量检定合格;

(2)具有正常工作所需要的环境条件;

(3)具有称职的保存、维护、使用人员;

(4)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2.计量标准如何命名?

答:

3.计量标准考核应当遵守哪些原则?

答:计量标准考核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执行考核规范的原则:计量标准考核工作必须执行JJF1033-2008《计量标准考核规范》。

(2)逐项考核的原则:计量标准考核坚持逐项考核、逐条考核的原则,每一项计量标准必须按照JJF1033-2008《计量标准考核规范》规定的六个方面30项内容逐项进行考核。

(3)考评员考评的原则:计量标准考核实行考评员考评制度。考评员须经国家质检总局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考评员证,方能从事考评工作,考评员承担的考评项目应当与其所取得资格的考评项目一致。

4.计量标准的考核要求包括哪些方面?

答:计量标准考核应当考核以下内容:

(1)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设备齐全,计量标准必须经法定或者授权的计量机构检定合格(没有计量检定规程的应当通过校准、比对等方式,将量值溯源至计量基准或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配套设备经检定合格或校准。

(2)具有开展量值传递的计量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和完整的技术资料。

(3)具备符合计量检定规程或者技术规范确保计量标准正常工作的所需要温度、湿度、防尘、防振、防腐蚀、抗干扰等环境条件和工作场所。

(4)具备与所开展量值传递工作相适应的工作人员,开展计量检定工作,应当配备两名以上获得相应检定项目检定资质的计量检定人员,开展其他方式量值传递工作,应当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

(5)具有完善运行、维护制度,包括实验室岗位责任制度,计量标准保存制度,计量标准的保存、使用、维护制度,周期检定制度,检定记录、证书核验制度,事故报告制度,计量标准技术档案制度等。

(5)计量标准的测量重复性和稳定性符合技术要求。

5.如何配置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设备?

答: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设备应满足以下要求:

(1)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设备(包括计算机及软件)的配置应当科学合理、完整齐全,并能满足开展检定、校准工作的需要。

(2)计量标准器及重要配套设备(包括计算机及软件)的计量特性必须符合相应计量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的规定。

(3)计量标准的量值应当定期溯源至国家计量基准或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应有连续、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

6.计量标准如何进行定期溯源?

答:计量标准应当定期溯源。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的检定周期不得超过检定规程规定的周期;如果是结果校准的,复校时间间隔应当执行国家计量校准规范规定的建议复校时间间隔;如果是校准机构给出的复校时间间隔,用户应当按照校准机构给出的复校时间间隔定期校准;如果校准机构没有给出复校时间间隔,用户应当自行制定合理的复校时间间隔定期校准;当不可能采用计量检定或校准方式溯源时,则应当定期参加实验室时间的比对,以确保计量标准量值的可靠性和一致性。

7.计量标准如何进行有效溯源?

答:计量标准应当有效溯源。计量标准器应当向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授权计量技术机构溯源,主要配套设备可向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计量技术机构溯源;有计量检定规程的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应当以检定方式溯源,不得以校准方式溯源,检定项目必须齐全,检定周期不得超过计量检定规程的规定;没有计量检定规程的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应当依据国家计量校准规范进行校准;如没有国家计量校准规范,可参照有效的校准方法进行校准;只有当不能以检定或校准方式溯源时,才可采用比对方式,确保计量标准器的一致性;对计量标准的标准物质,要求使用处于有效期内有证标准物质。

8.计量标准的主要计量特性包括哪几个方面?

答:计量标准的主要计量特性包括:测量范围、不确定度或准确度等级或最大允许误差、重复性、稳定性、灵敏度、鉴别力、分辨力、漂移、滞后、响应特性、动态特性等。

9.如何进行计量标准的重复性试验?

答:在重复性条件下(要求是相同的测量方法;相同的观测者;相同的测量条件;相同的计量标准和相同的地点),用计量标准对常规的被检定或被校准对象进行n次独立重复测量,若得到的测量结果为yii1,2,,n为

syiyi1niy n1

10.如何进行计量标准的稳定性考核?

答:(1)对于新建计量标准,每隔一段时间(对于一个月),用该计量标准对核查标准进行一次n组的重复测量,取算术平均值作为该组的测量结果。共观测m组(m≥4).取m个测量结果中最大值和最小值之差,作为新建计量标准在该时间段内的稳定性。

(2)对于已建立的计量标准,每年用被考核的计量标准对核查标准进行一组n次的重复测量,取算术平均值作为测量结果。以相邻两年的测量结果之差作为该时间段内计量标准的稳定性。

11.如何进行检定和校准结果的测量不确定度评定?

答:(1)应有对被检定或被校准对象进行检定或校准时所得结果的测量不确定度评定详细

过程,并给出给出各不确定度分量的汇总表。

(2)如果计量标准可以检定或校准多种参数,则应分别评定每种参数的测量不确定度。

(3)原则上对每一个测量点,都应给出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

(4)如果检定或校准的测量范围很宽,可分段给出其测量不确定度;对于校准来说,如果用户只在某几个测量点或某段范围使用,可以给出这几个测量点或该段范围的测量不确定度。

(5)当包含因子的数值是直接取定的,k2,扩展不确定度应当用U表示。

当包含因子的数值是由规定的置信概率p并根据被测量的分布计算得到时,扩展不确定度应该用Up表示。

12.如何进行检定或校准结果验证?

答: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验证一般应通过更高一级的计量标准采用传递比较法进行验证,在没有更高一级的计量标准时,也可以通过具有相同准确度等级的实验室之间的比对进行验证。

(1)传递比较法:用被考核的计量标准测量一稳定的被测对象,然后将该被测对象用另更高一级的计量标准进行测量。若用被考核计量标准和高一级计量标准进行测量时的扩展不确定度(U95或k2时的U,下同)分别为Ulab和Uref,它们的测量结果分别为ylab和yref,在两者的包含因子近似相等的前提下应满足:ylabyrellabUrel当Uref可忽略Uref的影响,上式可为:ylabyrelUlab。

(2)比对法:若被考核实验室的测量结果为ylab,其测量不确定度为Ulab,在被考核实验室测量结果的方差比较接近各实验室的平均方差,以及各实验室的包含因子均相同的条件下,应满足:ylaby22Ulab时,3n1lab。n

13.如何进行文件集的管理?

答:对每一项计量标准都应当建立一个文件集,指定专人负责保管、更新的管理工作,文件集要有目录,所有文件均应现行有效,并规定合理的保存期限,保证文件的完整性、真实性、正确性。

14.如何确认计量标准的测量能力?

答: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计量标准测量能力的确认:

(1)通过现场实验的方式确认计量标准测量能力。

通过现场实验的结果以及检定或校准人员实际的操作和问答问题的情况,判断计量标准测量能力是否满足开展检定或校准工作的需要。

(2)通过对技术资料的审查确认计量标准测量能力。

通过对申请考核单位提供的测量能力的验证、稳定性考核、重复性试验等技术资料,综合判断计量标准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和测量能力是否满足开展检定或校准工作的需要。

15.策划建立计量标准时要考虑哪些要素?

答:建立计量标准要从实际出发、科学决策、讲求实效,减少建立计量标准的盲目性,策划建立计量标准时应考虑以下要素:

(1)进行需求分析,对国民经济和科学发展的重要和迫切程度,尤其分析被测量对象的测量范围、测量准确度和工作量;

(2)需建立的基础实施与条件,实验场所面积、恒温条件及能耗等;

(3)建立计量标准需购置的计量标准器、配套设备及技术指标;

(4)是否有或需培训使用、维护及操作人员;

(5)计量标准的考核、使用、维护及量值传递保证条件;

(6)建立计量标准的物质、经济、法律等基础条件。

16.建立计量标准需要做哪些技术准备?

答:建立计量标准的过程是一个技术性很强的工作过程,它要确定计量标准的计量性能和功能,完成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设备及设施的配置,进行有效溯源,培训人员,重复性试验,稳定性考核及建立文件集等工作。申请建立计量标准的单位应按照JJF1033-2008第4章“计量标准的考核要求”,做好七方面技术要求的准备。

(1)科学合理配置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设备;

(2)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进行有效溯源,并取得有效检定或校准证书;

(3)新建计量标准应当至少进行半年的试运行,在此期间考察计量标准的重复性和稳定性;

(4)完成《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和《计量标准技术报告》的填写;

(5)环境条件及设施应当满足开展检定或校准工作的要求,对环境条件进行有效监测和控制;

(6)每个项目至少应有两名持证的检定或校准人员;

(7)建立计量标准文件集。

17.如何填写《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和《计量标准技术报告》?

答:见一级注册计量师下册(P355页)《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的填写与使用说明,(P359页)《计量标准技术报告》的填写与使用说明。

18.计量标准考核程序是怎样规定的?

答:计量标准考核是国家行政许可项目,其行政许可项目的名称为计量标准器具核准。计量标准器具核准行政许可实行四级许可,即由国家质检总局、省(自治区)、地(市)和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计量标准实施行政许可。

(1)计量标准考核的申请。申请考核单位向主持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考核申请,并按要求提交6个方面的资料。

(2)计量标准考核的受理。主持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对所接收的申请资料进行初审,符合要求的发送受理决定书;不符合要求的,但能立即更正的,更正后符合要求的发送受理决定书;不能立即更正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考核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发送补证告知书。经补充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逾期未告知的,视为受理。

(3)计量标准考核的组织与实施。主持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受理考核申请后,应当及时组织考核,并将组织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考评单位、考评计划通知申请考核单位,考核工作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每项计量标准一般由1至2名考评员执行考评任务。

(4)计量标准考核的审批。主持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考核资料及考评结果进行审核,审批工作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根据审批结果在10个工作日向考核合格的单位下达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颁发《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发送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说明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并退回申请资料。《计量标准考核证书》的有效期为4年。

19.如何进行书面审查和现场考评?

答:计量标准考评员应重点对技术资料填写的是否完整、正确,是否符合规定并满足技术要求等方面进行仔细的审查校对。审校主要由以下7个方面的内容:

(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填写的内容是否完整、周期、、正确;

(2)申请考核所需要的技术资料是否符合要求;

(3)计量标准器的溯源是否有效;

(4)所配备的计量器具是否满足规定的技术要求,并具有有效的检定证书;

(5)所开展的计量检定校准项目是否有现行有效的计量检定规程或计量技术规范;

(6)《量标准技术报告》填写的内容是否完整、周期、、正确;

(7)环境条件是否满足开展工作的需要。

在现场考评时,考评员通过观察、技术资料审查、评审、提问和现场实验等方法,对申请考核单位的计量标准的测量能力进行考核,以保证其出具的数据的准确可靠。考核评审时间一般为1~2天,由一名具有本项目评审资格的计量考评员执行考核。

20.如何加强计量标准考核的后续监管?

答:计量标准考核是国家行政许可项目,根据国家行政许可的有关要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从计量标准器和主要配套设备的更换、其他更换、封存和撤销、恢复使用以及技术监督等五个方面加强后续监管。

21.如何进行计量标准的维护?

答:计量标准计量使用后,应当从以下10个方面

(1)建立计量标准的单位应当指定专门的人员,负责计量标准的保管、修理和维护工作。

(2)为监督计量标准是否处于正常状态,每年至少应当进行一次计量标准测量重复性试验 和稳定性考核。当重复性和稳定性不符合要求时,应停止工作,要查找原因,予以排除。

(3)应制订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设备量值溯源计划,并组织实施,保证计量标准溯源的有效性、连续性。

(4)使用标签或其他标识表明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设备的检定或校准状态,以及检定或校准的日期和失效的日期。

(5)当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设备检定或校准后产生了一组修正因子时,应确保其所有备份得到及时、正确的更新。

(6)当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设备离开实验室而失去直接或持续控制时,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设备在使用前应对其功能和检定或校准状态进行核查,满足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7)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设备如果出现过载、处置不当、给出可疑结果、已显示出缺陷及超出规定要求等情况时,均应停止使用。恢复功能正常后,必须经重新检定合格或校准后再投入 使用。

(8)取得《计量标准考核证书》的计量标准,要自觉加强考核后的管理,对计量标准的更换、复查、改造、封存与撤销等,应当按照JJF 1033—2008《计量标准考核规范》的要求实施管理。

(9)积极参加由主持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或其认可的实验室之间的比对等测量能力的验证活动。

(10)计量标准的文件集应当实施动态管理,及时更新。

22.已经封存的计量标准准备重新启用,原有的计量标准证书有效期已过,应当怎么办? 答:封存的计量标准需要重新开展检定或校准工作时,如在《计量标准证书》的有效期内,申请考核单位应当向主持考核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计量标准复查考核;如《计量标准证书》超过了有效期,申请考核单位应当按新建计量标准向主持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考核。

23.计量标准考核合格后工作一直正常,可是执行的国家计量检定规程最近重新进行了修订,对于标准器的配置补充了新的要求,应当怎么办?

答:在计量标准的有效期内,计量标准器或主要配套设备发生更换,应当按下述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1)更换计量标准器或主要配套设备后,如果计量标准的不确定度或准确度等级或最大允许误差发生了变化,应按新建计量标准申请考核。

(2)更换计量标准器或主要配套设备后,如果计量标准的测量范围或开展检定或校准的项目发生变化,应当申请计量标准复查考核。

(3)更换计量标准器或主要配套设备后,如果计量标准的测量范围、准确度等级或最大允许误差以及开展检定或校准的项目均无变更,则应当填写《计量标准更换申报表》一式两份,提供更换后计量标准器或主要配套设备的有效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一份,必要时,还应提供《计量标准重复性试验记录》和《计量标准稳定性考核记录》复印件一份,报主持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审核批准。申请考核单位和主持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各保存一份《计量标准更换申报表》。

(4)如果更换的计量标准器或主要配套设备为易耗品(如标准物质等),并且更换后不改变 原计量标准的测量范围、准确度等级或最大允许误差,开展的检定或校准项目也无变更的,应当在《计量标准履历书》中予以记载。

24.计量中心新的实验室装修完成后,各项计量标准准备由原来的实验室搬迁至新的实验室,实验室应当办理哪些手续?

答:如果计量标准的环境条件及设施发生重大变化,例如:固定的计量标准保存地点发生变化、实验室搬迁等,应当向主持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主持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根据情况决定采用书面审查或者现场考评的方式进行考核。

二、选择题(单选)

1.某企业建立一项三等量块计量标准作为企业最高标准,应将其主标准器送以下机构中的哪一家检定才合法?答案是(A)。

A.具有相关能力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B.本市某产品检测所

C.另外一家建立了二等量块计量标准的企业

D.另外一家建立了一等量块计量标准的企业

2.新建计量标准稳定性的考核,当计量检定规程中无明确规定时,可选一稳定被测对象,每隔一个月以上测一组结果,共测m组,m应大于或等于(B)。

A.3B.4C.5D.6

3.计量标准的稳定性是计量标准保持其(C)随时间恒定的能力。

A.示值B.复现值C.计量特性D.测量范围

4.按规定,计量标准的重复性试验是在重复性条件下,用计量标准对常规的被检定或被校准对象进行n次独立重复测量,用(A)来表示重复性。

A.单次测量值的实验标准差B.算术平均值的实验标准差

C.加权平均值的实验标准差D.B类估计的标准差

5.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验证方法为(D)。

A.只能选择传递比较法

B.只能选择比对法

C.可以在传递比较法和比对法中任意选择一种

D.原则上应采用传递比较法,只有在不可能采用传递比较法的情况下才允许采用比对法

6.《计量标准考核证书》的有效期为(C)。

A.新建3年,复查5年B.新建5年,复查3年

C.4年D.5年

7.某计量标准在有效期内,扩大了测量范围而没有改变准确度等级,则应(B)。

A.报主持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审核批准

B.申请计量标准复查考核

C.重新申请考核

D.办理变更手续

8.部门最高计量标准考核合格后,应当经(C)批准后,在本部门内部开展非强制计量检定。

A.主持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B.本单位领导

C.其主管部门D.组织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三)选择题(多选)

1.企、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的量值应当经(AB)检定或校准来证明其溯源性。

A.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B.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

C.具有计量标准的计量机构

D.知名的检测机构

2.下列条件中(ABD)是计量标准必须具备的条件。

A.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设备能满足开展计量检定或校准工作的需要

B.具有正常工作所需要的环境条件及设施

C.具有一定数量高级职称的计量技术人员

D.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3.企、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的主要配套设备中的计量器具可以向(ABC)溯源。

A.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计量技术机构

B.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C.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

D.具有测量能力的高等院校

4.计量标准文件集应做到(ABD)。

A.每项计量标准都应当建立一个文件集,适用时,文件集要包括《计量标准技术报告》等18个方面的文件

B.计量标准文件集的目录中应当注明各种文件保存的地点和方式

C.文件集中的所有文件均应归档,并永久保存

D.申请考核单位应当保证文件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正确性

5.每项计量标准应当配备至少两名持有(AB)的检定或校准人员。

A.与开展检定或校准项目相一致的《计量检定员证》

B.《注册计量师资格证书》和相应项目的注册证

C.相应专业的学历证书

D.相应技术职称证书

6.下列关于计量标准的稳定性描述中,(ACD)是正确的。

A.若计量标准在使用中采用标称值或示值,则稳定性应当小于计量标准的最大允许误差的绝对值

B.若计量标准需要加修正值使用,则稳定性应当小于计量标准修正值的合成标准不确定度

C.经常在用的计量标准,可不必进行稳定性考核

D.新建计量标准一般应当经过半年以上的稳定性考核,证明其所复现的量值稳定可靠后。方能申请计量标准考核

7.计量标准考核的后续蓝管包括计量标准器或主要配套设备的(ABD)。

A.更换B.撤销C.暂停使用D.恢复使用

第二篇:计量标准考核要求

计量标准考核申请材料

(一)首次申请

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3份原件)

(1)申请书应当从网上下载填写后打印,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书的填写符合填写要求,内容填写完整,不涉及的项目填写“/”;

(3)单位公章与营业执照单位名称一致。

2、《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原件)

3、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检定证书/校准证书。

(1)计量标准器检定证书应当为法定或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出具;

(2)无检定规程的计量标准器可提供校准证书;

(3)证书信息与申请单位信息相符。

4、开展检定或校准项目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模拟检定或校准证书。(两套)

5、检定或校准人员资格证明。

6、可以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

7、如采用计量检定规程或国家计量校准规范以外的技术规范,应当提供技术规范和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一套。

备注:①所有申请材料中的证书、证明材料等都应当合法、有效;②申请材料未注明份数的均提供1份,未注明提供原件的均应当提供复印件(包括交验原件项);③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复印纸;④复印件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二)延续

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3份原件)

(1)申请书应当从网上下载填报后打印,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书的填写符合填写要求,内容填写完整,不涉及的项目填写“/”;

(3)单位公章与营业执照单位名称一致。

2、《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原件)

3、《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原件)

4、《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的连续、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

(1)计量标准器检定证书应当为法定或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出具;

(2)无检定规程的计量标准器可提供校准证书;

(3)证书信息与申请单位信息相符。

5、随机抽取该计量标准近期开展检定或校准工作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检定或校准证书。(两套)

6、《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的《计量标准重复性试验记录》。

7、《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的《计量标准稳定性考核记录》。

填写符合1033《计量标准考核办法》要求。

8、检定或校准人员资格证明。

9、计量标准更换申报表(如果适用)。

10、计量标准封存(或撤销)申报表(如果适用)。

11、可以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

备注:①所有申请材料中的证书、证明材料等都应当合法、有效;②申请材料未注明份数的均提供1份,未注明提供原件的均应当提供复印件(包括交验原件项);③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复印纸;④复印件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任务的机构资格核准申请材料

(一)首次申请

1、《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申请书》。(3份原件)

(1)申请书应当从省质监局网站下载填报后打印,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书的填写符合填写要求,内容填写完整,不涉及的项目填写“/”;

(3)申请书封面加盖单位公章并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名称一致。

2、机构依法设立的文件。(交验原件)

3、机构法定代表人任命文件。(交验原件)

4、考核项目表B1——检定项目。(原件)

5、考核项目表B2——校准项目。(原件)

6、考核项目表B3——商品量/商品包装计量检验项目。(原件)

7、考核项目表B4——型式评价项目。(原件)

8、考核项目表B5——能源效率标识计量检测项目。(原件)

9、考核规范与管理体系文件对照检查表。

10、证书报告签发人员一览表(D1表)。

11、证书报告签发人员考核记录(D2表)。

12、质量手册。

13、程序文件目录。

14、已参加的计量比对和(或)能力验证活动目录及结果。

备注:①所有申请材料中的证书、证明材料等都应当合法、有效;②申请材料未注明份数的均提供1份,未注明提供原件的均应当提供复印件(包括交验原件项);③申请材

料应当使用A4复印纸;④B1至B5表中,没有申请相关考核项目的,不必提交;⑤复印件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二)延续

1、《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申请书》。(3份原件)

(1)申请书应当从省质监局网站下载填报后打印,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书的填写符合填写要求,内容填写完整,不涉及的项目填写“/”;

(3)申请书封面加盖单位公章并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名称一致。

2、机构依法设立的文件。(交验原件)

3、机构法定代表人任命文件。(交验原件)

4、授权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授权证书。(交验原件)

5、考核项目表B1——检定项目。(原件)

6、考核项目表B2——校准项目。(原件)

7、考核项目表B3——商品量/商品包装计量检验项目。(原件)

8、考核项目表B4——型式评价项目。(原件)

9、考核项目表B5——能源效率标识计量检测项目。(原件)

10、考核规范与管理体系文件对照检查表。

11、证书报告签发人员一览表(D1表)。

12、证书报告签发人员考核记录(D2表)。

13、质量手册目录。

14、程序文件目录。

15、已参加的计量比对和(或)能力验证活动目录及结果。

备注:①所有申请材料中的证书、证明材料等都应当合法、有效;②申请材料未注明份数的均提供1份,未注明提供原件的均应当提供复印件(包括交验原件项);③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复印纸;④B1至B5表中,没有申请相关考核项目的,不必提交;⑤复印件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三)增项

1、《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申请书》。(3份原件)

(1)申请书应当从省质监局网站下载填报后打印,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书的填写符合填写要求,内容填写完整,不涉及的项目填写“/”;

(3)申请书封面加盖单位公章并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名称一致。

2、拟扩充项目的考核项目表(原件)

3、计量标准考核证书。(交验原件)

4、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交验原件)

5、计量检定/校准证书。

6、计量检定人员证书。

7、所依据的技术规范。

备注:①所有申请材料中的证书、证明材料等都应当合法、有效;②申请材料未注明份数的均提供1份,未注明提供原件的均应当提供复印件(包括交验原件项);③所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复印纸;④复印件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第三篇:水表计量标准考核汇报材料

水表计量标准考核工作汇报材料

xx县给排水总公司(2016年x月x日)

尊敬的x处长、x局长,各位专家:

大家早上好!

首先欢迎各位领导和专家莅临xx县给排水总公司检查指导工作。现将xx县给排水总公司及水表计量中心工作情况汇报如下,如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公司及水表计量中心概况

xx县给排水总公司是由原xx公司与原xx县xx公司于x年改革组建而成,属县管国有独资企业,自负盈亏,内设办公室、稽查室、计划财务股和综合业务股,下设xx公司、xx公司、污水处理厂和xx县市政给排水物资有限公司,负责县城居民的自来水供应管理、污水收集处理和xx沿线农村20万群众的自来水供应管理工作。现有职工x人,用水户已达x万户。

2001年县质监局委托我公司开展辖区内水表检定工作,2005年县质监局与县给排水总公司组建成立了xx县计量检测所水表检定站。x年6月20日我公司以x给水发〔2016〕45号文件向县质监局申请设立xx县给排水总公司水表计量中心,县质监局于x年6月以x质监〔2016〕17号文件批复同意设立xx县给排水总公司水表计量中心。公司聘任xxx为水表

3计量标准使用维护制度、事故报告等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落实执行,随着工作要求的不断提高,及时进行各项制度修改与完善,尽可能使制度适用,便于操作与执行,同时加大各项工作的考核力度,将计量的各项工作纳入到xx县给排水总公司绩效考核中,调动积极性,严把工作质量关。

如果本次考核通过,我们将严格按照《计量法》等相关技术规范开展水表检定工作。如果未能通过,说明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我们将再接再厉,向省、市其它授权单位学习,借鉴先进经验,争取早日考核通过。

第四篇:学习新版《计量标准考核规范》的体会

学习新版《计量标准考核规范》的体会

一、新版《计量标准考核规范》对计量标准量值的溯源性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1、强调了当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有相应的计量检定规程时,需要按照规程来进行检定。同时,计量标准器应送至法定机构检定或校准,以保证其溯源性。

2、同时为了适应校准的需要,提出了计量标准器具以校准方式进行溯源时的相关要求:当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没有计量检定规程时,可以依据国家计量校准规范进行校准;若既无计量检定规程又无国家计量校准规范时,可以依据其他有效的校准方法进行校准。

3、当计量标准的量值不能采用检定或校准方式溯源时,应当通过定期比对的方式,确保量值的一致性。

4、明确规定在国家计量基准无法满足溯源需要时,可以申请溯源至国际计量组织或其他国家具备相应能力的计量标准。新版《计量标准考核规范》通过这一系列的规定,保证了计量标准量值溯源的可行性和规范化。

二、对计量标准的建立和运行所需要进行的技术工作,如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重复性试验和稳定性考核、检定或校准能力的确认等要求进行了完善,使之与国际通用要求相一致。

1、计量标准的重复性

新版《计量标准考核规范》规定新建计量标准应当进行重复性试验,已建计量标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重复性试验。

2、计量标准的稳定性

新版《计量标准考核规范》规定新建计量标准应有经过半年以上的稳

定性考核,已建计量标准应当保存历年的稳定性考核记录。

3、人员

为保障计量工作的正常开展,新版《计量标准考核规范》规定了每项计量标准至少要有两名与该项目一致的执证人员。该证指本项目的《计量检定员证》或相应等级的《注册计量师资格证书》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相应项目的《注册计量师注册证》。通过包含后者,规范已经为注册计量师制度的开展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按OIML国际文件D8:2004的要求,引入了计量标准文件集的管理理念,赋予了计量标准技术档案新的内涵,进一步提高了计量标准文档的规范和管理工作。

新版《计量标准考核规范》规定每项计量标准文件集至少需要包含18个文件。

四、对计量标准考核的工作程序和考评时间进行了调整,实现数据采集电子化,使计量标准考核工作符合《行政许可法》的要求。

五、完善计量标准的考核内容和方法,以使计量标准考核工作更加规范。

计量标准的考评内容包括6个方面共30项要求,按重要性分成3个等级:重点考评项目,书面审查项目和可以简化的考评项目。

计量标准的考评方法包括书面审查和现场考评两种。计量标准的复查考核连续2此采用书面审查方式考评后应采用现场考评,现场考评以现场实验和现场提问作为考核重点。

第五篇:JJF 1033—2008《计量标准考核规范》试题

JJF 1033—2008《计量标准考核规范》试题

一、判断题 计量标准的考评是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计量标准测量能力的评定和开展量值传递资格的确认。(×)P5 2 计量标准现场考评,每项计量标准一般由1至2名考评员执行考评任务。(√)P36 3 计量标准的审批工作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P38 4 企业建立的最高计量标准,经有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复查考核合格,签发的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是三年。(×)P38 5 主持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可跨行政区域聘用考评员执行最高计量标准的考评,聘用时应当通过考评员所在地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P36 6 申请计量标准复查考核,必须重新修订《计量标准技术报告》。(×)P20 7 计量标准考评员应负责对考核中出现的不符合项或缺陷项的纠正措施进行跟踪确认。(√)P47 8 更换计量标准器或主要设备后,如果计量标准的测量范围或开展检定或校准的项目发生变化,应当重新申请计量标准考核。()P50 9 计量标准中的标准物质应当处于有效期内的有证标准物质。(√)P11 10 组织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定期对有效期内的计量标准进行监督抽查。(×)P54

二、填空题 计量标准考核规范适用于新建计量标准的考核、已建计量标准的复查考核以及(计量标准考核的监督管理)。P3 2 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设备的配置应当(应当科学合理,完整齐全),并能满足开展检定或校准工作的需要。P10 3 安排计量标准考评任务时,委托考评项目应当与考评员所取得的(考评项目)一致。P36 4 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均应有(连续、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P11 5 计量标准的环境条件及设施应当满足(开展检定或校准所以及据的计量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的要求。P16 6 新建计量标准的考评首先进行(书面审查),如果基本符合条件,再进行现场考评。P39 7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受理计量标准考核申请后,计量标准考核的组织工作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P35 8 封存的计量标准需要恢复使用,重新开展检定或校准工作,如《计量标准考核证书》仍然处于有效期内,应当申请(计量标准复查考核)。P53 9 企业计量人员需要取得《计量检定员证》的,应当向其主管部门申请考核,没有主管部门的可以向当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考核。P17 10 计量标准的考评应当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P37

三、选择题 计量标准是为了定义、实现、保存或复现量的单位或一个或多个量值,用作参考的(①、②、③或④)。P5 ①实物量具 ②测量仪器 ③参考(标准)物质 ④测量系统 某省有关主管部门在该省的某市建立一项最高计量标准,应向(②)申请考核。P29 ①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②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③上级有关主管部门 3 依据JJF 1033—2008的规定,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的计量特性必须符合相应(①或④)的规定。P10 ①计量检定规程 ②程序文件 ③质量手册 ④技术规范 4 计量标准的主要计量特性包含(①、④或③、②)。P13 ①测量范围 ②稳定性 ③准确度等级 ④不确定度 5 每项计量标准应当配备至少两名与开展检定或校准项目相一致的,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检定或校准人员(①;②)。P17 ①持有本项目《计量检定员证书》

②持有相应等级的《注册计量师资格证》以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相应项目的《注册计量师注册证》

③持有工人技术等级资格证书 ④计量职称证书 对于(①、②、③)不高,并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简化考核的计量标准目录》的计量标准,其重复性、稳定性和检定或校准结果的测量不确定度等项目可以根据计量标准的特点简化考评。P39 ①构成简单 ②准确度等级低 ③环境条件要求不高 ④尽出具校准报告的 申请计量标准复查考核的单位应当使计量标准持续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并完成以下工作(①;②;③;④)。P27 ①保证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的连续、有效溯源 ②按规定进行计量标准的重复性试验 ③按规定进行计量标准的稳定性考核 ④及时更新计量标准文件集中的有关文件 现场考评是考评员通过(①、②、③和④)等方法,对计量标准测量能力进行确认。P44 ①现场观察 ②资料核查 ③现场实验 ④现场提问 9 计量标准经考核合格的,由(③)签发计量标准考核证书。P38 ①上级主管部门 ②组织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③主持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④主管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10 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标准有(①、②、④)。

①社会公用最高计量标准 ②企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 ③企事业单位计量标准 ④部门最高计量标准

四、简答题 受理计量标准考核复审申请后,在什么情况下应当安排现场考评? P39 答:复查计量标准的考评通常采用书面审查判断计量标准的测量能力,如果申请考核单位所提供的申请资料不能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的测量能力,或者已经连续两次采用了书面审查方式进行复查考核的,应当安排现场考评;对于多项计量标准同时进行复查考核的,在书面审查的基础上,可以采用现场抽查的方式进行现场考评。怎样判断主持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是否具有考核能力?P35 答:①如主持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所辖区域内的计量技术机构具有与被考核的计量标准相同或更高等级的计量标准,并有该项目的备案计量标准考评员,主持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自行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签发《计量标准考核证书》。

②如主持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所辖区域内的计量技术机构没有相应的计量标准考评员或没有相应的计量标准,也就是说不具备对申请计量标准进行考评的能力,该项目应呈报上一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考核,考核合格后由主持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签发《计量标准考核证书》。申请计量标准考核,什么情况下应当撰写《计量标准技术报告》?P20 答:新建计量标准,应当撰写《计量标准技术报告》,报告内容应当完整、正确;已建计量标准,如果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环境条件及设施等发生重大变化,引起计量标准主要计量特性发生变化时,应当重新修订《计量标准技术报告》。简述主持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考评单位或考评组上报的《计量标准考核报告》等考评资料的重点内容。P48 答:《计量标准考核报告》复核的重点是:

① 报告中所填写的内容是否完整,并符合本规范的要求。② 报告中测量能力是否与所建计量标准的技术指标相适应。③ 考评记录是否完整,考评结果评判是否正确。④ 考评员是否签字并核准考评员考评项目。

五、案例分析题:

1、某市一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和计量检定规程的要求,建立了一等铂铑10—铂热电偶标准装置,向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计量标准考核。该市包括市计量所在内的其他单位建立的计量标准均低于—等铂铑10—铂热电偶标准装置。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为了满足企业需要,为企业提供及时服务,就组织计量科的计量标准管理人员和该市计量所从事热工仪表检定的人员一起对该项目进行了考核。请分析并指出质量技术监督局的那些做法不符合计量法律法规和计量标准考核规范的要求? 案例分析思路:

①不符合《计量标准考核办法》(72号令)第十一条和JJF1033—2008《计量标准考核规范》5.3.1条文规定。

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不具备考核能力:该市包括市计量所在内的其他单位建立的计量标准均低于—等铂铑10—铂热电偶标准装置;组织计量科的计量标准管理人员和该市计量所从事热工仪表检定的人员一起对该项目进行了考核。②不符合《计量标准考核办法》(72号令)第十二条和JJF1033—2008《计量标准考核规范》5.3.2条文规定。

违反了计量标准考核原则——考评员考评的原则,未执行考评员考评制度,即未按要求聘请考评员。

计量标准的建立、考核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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