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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编辑:紫竹清香 识别码:22-843267 1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2-22 00:49:19 来源:网络

第一篇:镇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镇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研究本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听取计划生育工作情况汇报,检查计划生育各项工作贯彻落实情况。

(二)夯实计划生育各成员单位工作责任,督促包联责任落实。

(三)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积极参与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做好本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镇计划生育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积极主动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和助手。

(二)认真落实上级业务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每月召开一次计划生育例会,培训村专干业务,填写月报、收集、汇总数据,登记完善档案资料。

(四)每季度组织镇、村干部、中心户长,利用人口学校开展一次学习培训,提高政策和业务水平。

(五)公开办事程序,免费为群众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流动人口婚育证》以及二胎生育审批等。

(六)积极主动做好各项服务工作。认真摸清计划生育各种底子,按季度组织开展“三查”;及时做好节育措施落实工作;积极开展送政策、送技术、送药具等上门服务活动。

(七)加强对各村(居)和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检查指导,定期对村(居)专干和单位专干及中心户长开展业务培训。

(八)认真做好计划生育奖扶对象的调查摸底、核实上报工作,兑现计划生育各项优惠政策。

(九)做好《育龄妇女信息管理系统》动态管理,及时更新个案信息,实行电子报表。

(十)抓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每月按时向“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平台”提交和反馈信息,加强互动责任,创新管理机制。

(十一)按照上级委托依法查处计划生育各种违法、违规案件、妥善处理群众信访、上访案件。

镇计划生育协会工作职责

(一)协助镇党委和政府做好计划生育各项工作,带头学习宣传党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做好协会会员发展和换届选举工作,号召全体协会会员带头实行计划生育、搞好协会会员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

(三)做好计划生育“三结合”和计划生育贫困户帮扶活动,带头勤劳致富,走少生快富之路。

第二篇: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村两委和计生工作队伍学习人口理论、优生优育、避孕节育、妇幼保健等知识;对群众做好经常性的宣传工作。

2、与乡镇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拟订本村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划和完成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的保证措施。

3、与村两委共同制定村务公开制度,对本村人口出生及落实节育措施、二孩生育证发放、“三结合”帮扶、社会抚养费征收及历年未落实节育措施对象的情况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4组织村民代表讨论、制定计划生育村规民约,与已婚育龄夫妇签订计划生育系列合同;

5、按时组织讨论本村申报应办理二孩生育证夫妇的情况和为新婚无孩夫妇申请办理《生殖健康服务证》和申请办理《独生子女证》的一孩夫妇提供方便。

6、认真组织辖区内的已婚育龄夫妇(包括流动人口)参加一年一次的生殖健康检查(包括环情、孕情监测)工作,做到每次当日检查率达98%以上,跟踪补检率达100%,指导治疗率达到100%;加强信息化建设,督促计生干部及时、准确统计上报(包括流动人口)人口出生、节育、手术、新婚等情况。

7、监督群众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履行《计划生育合同》、《计生村规民约》、《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对违背和违反合同的行为作出处理。

第三篇: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

寺坪镇中心小学

关于成立寺坪镇计划生育协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小学:

为了加强计划生育协管工作,根据丹凤县教育系统二0

一0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协管部门目标责任书要求,特

成立寺坪镇计划生育协管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单位领导亲自

抓,负总责,将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

内容和本单位业务工作统检查、同考核。完全小学以上学校

对辖区内所有职工计划生育工作负总责。

寺坪镇计划生育协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田军民

成员: 田鹏彭双记张学虎张安启

刘安琳彭家富

办公人员:彭家富

特此通知

寺坪镇中心小学

二0一0年二月二十日

报:寺坪镇政府、计生办档

(二)关于成立寺坪镇计划生育协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小学:

为了加强计划生育协管工作,根据丹凤县教育系统二0

一一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协管部门目标责任书要求,特

成立寺坪镇计划生育协管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单位领导亲自

抓,负总责,将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

内容和本单位业务工作统检查、同考核。完全小学以上学校

对辖区内所有职工计划生育工作负总责。

寺坪镇计划生育协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田军民

成员: 田鹏彭双记张学虎张安启

刘安琳彭家富

办公人员:彭家富

特此通知

寺坪镇中心小学

二0一一年二月二十日

报:寺坪镇政府、计生办档

(二)关于调整计划生育协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小学:

为了加强计划生育协管工作,根据丹凤县教育系统二0一一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协管部门目标责任书要求,在撤乡并镇后,特调整计划生育协管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单位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将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和本单位业务工作统检查、同考核。各学校对辖区内所有职工计划生育工作负总责。

寺坪镇小学计划生育协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安良

成员:周超彭双记姜旭舟彭远波

魏有良米仓政吕学富叶书亮

张学虎刘安琳王军朝彭家富

办公人员:彭家富

特此通知

寺坪镇中心小学

二0一一年五月十日

报:寺坪镇政府、计生办档

(二)

第四篇: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医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工作职责

一、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及有关部门关于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落实。

二、及时研究医院安全工作,制定相关安全工作制度和规定,动员和组织各科室和各类人员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完成各项安全工作任务,落实各项安全工作规定,确保正常的医疗、工作、生活秩序。

三、及时了解掌握医院安全工作形势,发现和研究解

决安全方面的各种具体问题,为医院安全工作提供人力、财力、物力保障。

四、及时分析总结医院安全工作情况,如实向上级和对口部门汇报医院安全工作情况,认真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督导,整改上级部门检查时指出的问题,采纳上级部门提出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做好医院安全工作。

五、及时总结、表扬安全工作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对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及时调查研究处理各种违反安全规定的人和事,严厉惩处违反安全规定造成的案件、事故和严重问题。

六、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安全方面的重大事件。

七、指导医院各安全组织做好安全工作。

八、搞好责任分工,把安全工作具体事项分工到有关小组、科室和个人,抓好落实、

第五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联系电话:

副组长:联系电话:

专干:联系电话:

成员:联系电话:

年月日

施工现场流动人口计生综治管理制度

一、项目部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组织机构,建造师(项目经理)是施

工企业和项目经理部第一责任人,明确计划生育专(兼)干。

二、建筑施工企业与项目经理部签订流动人口计生综治工作目标责任书,项目部

与施工班组签订计生综治工作目标责任书。

三、项目部与工程所在地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目标

责任书。

四、项目部与施工工地育龄妇女签订计划生育合同,查验并保存工地育龄妇女流

动人口婚育证明,建立育龄妇女花名册,报工程所在地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和

安监部门,并做好每季度的孕检工作。

五、项目部不得留宿来历不明育龄妇女,发现怀孕人员及时通知当地及时管理部

门并配合落实措施。

监督举报电话:0731-84775139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责任书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有关规定及“谁经营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同意,特签订本责任书如下:

一、甲方应向乙方进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配合所属辖区计生管理部门对乙方雇佣的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综合管理和服务。

二、甲方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乙方所雇佣流动育龄妇女的《婚育证明》和计划生育情况;检查督促流动人口育龄妇女落实节育、行为,负责及时通报相关计生管理部门并协助处理。

三、乙方不得雇佣、容留没有持户籍地颁发并经居住地乡镇、街道计生管理部门检验合格的《婚育证明》的流动育龄妇女(18~49周岁,含随队家属,下同)。因故暂未办、验《婚育证明》者,必须在招用当月底前到现居住地(或企业、工地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计生管理部门验证,或办理临时《婚育证明》:部办理者及时以解雇或劝离。

四、乙方接受甲方和所属辖区计生管理部门的计生管理,每半年组织所雇佣的流动已婚育龄妇女(结扎者除外)查环查孕一次;督促它们落实节育和补救措施。

五、乙方如雇佣、容留无《婚育证明》的流动育龄妇女或者不履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职责的,愿意接受甲方和相关计生管理部门的处罚,负责相关费用,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六、乙方应如是填报《建设系统雇佣流动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名册》,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检查。如弄虚作假,愿意接受党政纪处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乙方所负责的工程项目雇佣流动育龄妇女出现超生的,愿意接受市建设局对项目经理扣分直至取消资格的处理。

八、此责任书一式人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订之日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盖章)

年月日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责任书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有关规定及“谁经营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同意,特签订本责任书如下:

九、甲方应向乙方进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配合所属辖区计生管理部门对乙方雇佣的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综合管理和服务。

十、甲方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乙方所雇佣流动育龄妇女的《婚育证明》和计划生育情况;检查督促流动人口育龄妇女落实节育、行为,负责及时通报相关计生管理部门并协助处理。

十一、乙方不得雇佣、容留没有持户籍地颁发并经居住地乡镇、街道计生管理部门检验合格的《婚育证明》的流动育龄妇女(18~49周岁,含随队家属,下同)。因故暂未办、验《婚育证明》者,必须在招用当月底前到现居住地(或企业、工地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计生管理部门验证,或办理临时《婚育证明》:部办理者及时以解雇或劝离。

十二、乙方接受甲方和所属辖区计生管理部门的计生管理,每半年组织所雇佣的流动已婚育龄妇女(结扎者除外)查环查孕一次;督促它们落实节育和补救措施。

十三、乙方如雇佣、容留无《婚育证明》的流动育龄妇女或者不履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职责的,愿意接受甲方和相关计生管理部门的处罚,负责相关费用,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四、乙方应如是填报《建设系统雇佣流动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名册》,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检查。如弄虚作假,愿意接受党政纪处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五、乙方所负责的工程项目雇佣流动育龄妇女出现超生的,愿意接受市建设局对项目经理扣分直至取消资格的处理。

十六、此责任书一式人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订之日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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