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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计生工作意见
编辑:空谷幽兰 识别码:22-758742 1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0-20 04:04:38 来源:网络

第一篇:2011年计生工作意见

渑池职专计划生育工作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河南省计划生育条例》,切实做好2011年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经研究,对我校计划生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制度

1、坚持每月对单位职工计划生育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登记和通报,并张榜公布,接受大家监督。

2、要认真贯彻落实计生政策,及时向局计生办汇报计

划生育工作情况,认真填好各种报表和台帐,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临时性计生工作任务。

3、搞好计划生育政策宣传。坚持每月一次板报,每月

一次人口学校授课,充分利用各种形式搞好宣传教育工作。

4、单位49周岁以下的男职工(包括临时工),要纳入计生管理,每年3月、9月开具计划生育双向通报证明。

5、及时上报和处理职工在计生方面所反映的各种问题,确保我校全年无违犯计划生育规定的事件发生,做到计划生育工作万无一失。

二、已婚育龄妇女检查制度

1、凡49周岁以下的育龄妇女必须接受计划生育检查,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逃避检查。

2、每年3月9日、6月9日、9月9日、11月9日为我校育龄妇女孕检日期。凡是孕检对象必须按时参加,不得漏检,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3、孕检证件要及时填写,妥善保存,孕检中发现问题要立即处理,有病者及时治疗。

三、教师调动办理计生交接制度

已婚育龄女教师调动时,应持由调出单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管理证明,交局计生办审核。不出具计生管理证明或证明不合格者,教体局不予办理调动手续。已婚育龄女教师在调动过程中,要及时履行相应计生交接手续,确保计生管理纳入正常轨道,不及时履行计生手续或不服从教育系统计生管理的,后果自负。

另外,教师晋级、晋升、表彰要严把计划生育关,必须由局计生办审验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

四、流动人口管理制度

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谁的地盘谁负责,谁留住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在录用临时工、门面房招租、用工、出租房屋前,应先查验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证明或婚姻证明。无证明的,不得录用、承租、租住;有证明的要按规定签订计划生育合同及房屋出租合同,并加强管理。

五、人口学校管理制度

1、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人口学校的工作,真正提高我校的人口素质,要全面部署学校工作,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总结。

2、每次学习实行点名制度,做好考勤工作,每月公布一次学校出勤情况。

3、辅导员充分备课,讲好人口理论及生育知识,认真辅导定期检查学员笔记。

4、组长认真组织本组成员的学习,并做好记录。

5、学员按时参加学习,不迟到、不早退,无重大事情不得缺席。

六、独生子女优惠政策制度

1、独生子女享受国家规定的保健费。

2、女同志每月卫生费按时发放。

3、各级各类学校招生时要优先照顾独生子女,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双女家庭子女升高中时加10分,对持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外籍家庭子女入学,及时协调,帮助就近入学。

各科室、教研组要进一步提高对计划生育的认识,高度重视计划生育工作,把计生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科室主任要亲自抓,负总责,定期检查和考核,以顺利通过省、市、县三级计生检查验收。对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出现问题的人员要实行一票否决制,并追究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渑池县职业中专二○一一年三月五日

第二篇:计生药具工作意见

2012年计划生育药具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2012年计划生育药具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大局,以满足群众避孕节育需求为目标,畅通流动人口药具服务渠道、提高药具优质服务水平、实现药具工作规范化管理、推进队伍职业化建设为重点,开创药具工作新局面。为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供物质保障。

二、工作目标和原则

以满足育龄群众生殖健康需求,稳定低生育水平为目标,计划生育药具使用占综合节育措施的比率为75%以上,群众对药具的使用率为95%以上,随访率为100%,对药具服务技能满意率和知情率为90%。对流动人口的药具服务可及率90%,获得率85%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提升优质服务水平,积极推进药具发放服务体系建设。

1、以建设规范有序、公开透明、社会参与、特色鲜明的药具发放服务体系为目标,按照“畅通渠道、保障供应、方便群众、提高效益”的原则和“送领结合、委托发放、社

区服务、自助服务”的经验,进一步规范免费药具发放模式,拓展发放渠道,扩大服务范围,把药具服务体系建设成为政府公共服务的社会化工程。确保药具供应及时到位,实现全市全覆盖的工作局面。按照“为民、便民、亲民、利民”的要求,着力提高免费药具发放的覆盖面、易得性、安全性、有效性和群众满意度,提升优质服务水平。在农村要进一步加强并完善随访制度,落实知情选择,维护群众生殖健康权益,把以人为本落到实处。

2、推进载体创新服务,大力发展药具特色窗口建设。各县、市、区人口计生局要从实际出发,打造药具发放前沿窗口,创建特色鲜明的药具发放亮点和品牌,规范药具和技术服务机构的药具宣传、展示、发放。

3、项目推进,规范运行。各县、市、区人口计生局要通过计生药具标准化建设和计划生育药具优质服务全覆盖项目推进等重大举措,把握机遇,不等不靠,争取领导和经费,以项目运作的形式,加强计生药具免费发放服务体系和网络的建设,建立药具发放的便捷、长效、可持续机制,积极推动药具发放服务的人性化、精细化、科学化、均等化和全覆盖。

(二)完善基层药具服务网络,进一步提升药具工作水平

1、进一步巩固并完善基层基础网络建设,确保免费药

具发放及时到位,基本满足群众对药具的不同需求。进一步完善并健全药具工作管理和服务的相关制度、措施和办法,提升药具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做好仓储调拨的管理,减少药具到群众手里各个环节的损失,对药具使用中出现的问题要高度重视,尤其是要建立药具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和随访制度,不良反应一定要按程序及时上报。完善监督措施,严格监管计划药具流程,按批号管理,减少浪费,杜绝变质过期药具出库。加强市场计生药具的监管,严禁计划药具流入市场销售,切实保障免费发放主渠道畅通。

2、健全药具服务网络,加强基层基础建设。通过巩固和深化药具标准化建设成果,依托新农村建设、服务站、人口文化阵地、卫生服务站(室)、社区服务站(室)等优势,建立药具服务阵地,规范药具软硬件,完善药具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药具购调存业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做到录入准确无误,信息反馈及时;加强对药具发放网络的监管,充分发挥网络作用,提高药具使用率。加强药具管理信息化建设,及时向上级反馈经验成果。

(三)加强药具宣传、培训力度,推进药具队伍职业化建设。

各县、市、区人口计生局要采取多种形式,以不同的载体,向广大育龄群众进行面对面、温馨化、个性化为主的药具宣传,增强群众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指导群众合理用药,不断提高育龄群众的知情选择率。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工作和岗位练兵,提高药具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以适应新时期药具工作发展的需要,推进药具队伍职业化建设。重点强化药具干部队伍的能力建设,不断增强药具干部队伍综合协调能力、服务全局能力、依法管理能力、优质服务能力、改革创新能力。

(四)健全计划生育药具系统廉政建设制度体系,融入大局,拓展药具事业发展空间

各县、市、区人口和计生局继续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结合实际制作药具供应发放等重点环节的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重点规范计划生育药具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堵塞工作漏洞,确保计划生育药具事业健康发展。坚持把药具工作改革融入人口计生事业大局,从单一的独立工作形式向多部门密切协作的形式转变,把药具工作与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各项建设密切结合起来,提升药具工作的生命力,拓展药具服务发展空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促进药具工作深入发展

要充分认识计划生育药具工作在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中不可替代的重要意义,切实把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纳入日程摆上位置。各县、市、区人口和计生局要把药具工作融入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全局,同布置、同考核;努力

建立药具工作经费投入稳步增长的长效机制,逐步增加投入的保障机制,尤其要加大工作经费和基础设施投入,为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提供保障。

各县、市、区人口和计生局要结合实际,制定好“十二五”药具事业发展规划,明确今后五年的工作方向和任务,于二月底上报市药管站。今年要积极完成《如何实现计划生育药具免费发放公共服务全覆盖》、《依托新农村建设,打造药具品牌》的调研报告。

(二)强化宗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在全市计划生育药具系统继续全面开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观念教育和计划生育职业道德教育,引导计划生育药具干部队伍牢固树立宗旨观念,严格遵守计划生育职业道德,想群众之所想,逐步满足广大群众对药具的不同需求,不断提高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三)与时俱进,创新发展

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的思路和方法,及时总结推广计划生育药具工作先进典型和好的经验、好的做法,不断推进计划生育药具工作提档升位。

第三篇:计生工作意见

计生工作意见

计生工作意见 **年计生工作意见

**年,是完成“十二五”规划各项任务的攻坚之年。全县人口计生工作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继续把稳定低生育水平放在首要位置,围绕创建目标,突出重点难点,开展专项行动,完善工作机制,坚持改革创新,提升服务水平,为加快小康进程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全县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2‰以内,出生政策符合率稳定在95%以上。

1、围绕创建目标,加大推进力度。认真总结“十二五”以来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县创建工作经验和成效,进一步加快

齐抓共创步伐。细化创建指标,强化相关部门责任,根据中期评估中发现的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迅速加以解决,确保如期实现创建目标。

2、突出重点难点,落实务实举措。一是强化工作责任,在提升计生整体水平上做文章。坚决执行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继续实施领导工程和目标管理责任制,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教育等多种措施和方法,巩固稳定低生育水平成果。坚持分类指导,强化基层干部责任,建立健全分工负责、跟踪督查和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加快计划生育重点管理乡村后进转化速度,促进计生整体水平的提高。二是实施均等服务,在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上求突破。加强城乡社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网络建设,利用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加强信息互馈,实现资源共享,为流动人口提供全方位、与户籍人口均等化服务,着力构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一盘棋”格局,确保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到位率达到

95%以上。三是着力基层基础,在人口统计信息提速提质上见成效。按照规范化、信息化和网络化要求,健全和完善人口计生相关数据库,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确保全县信息化建设指数达到98%以上。

3、开展专项行动,提高管理能力。一是深入推进关爱留守独生子女“四五”行动。将关爱留守独生子女身心健康作为转变人口计生部门工作职能,拓展服务空间的一项重点工程加以推进,强化部门协调,加大关爱措施落实力度,确保关爱留守独生子女行动取得实实在在成效。二是深入推进打击“两非”专项整治行动。将开展“两非”专项整治作为提升人口计生管理能力的一项重要内容。建立出生人口实名登记制度,加强人口计生、卫生、药监等部门信息沟通。建立和完善与周边县区联查协查管理机制,严查重处和公开曝光“两非”案件,形成打击“两非”的高压态势,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正常。三是深入推进集

中清理和专项治理行动。加强人口信息管理、比对和核查工作,结合季度抽查、半年考评或年终考核,定时组织集中清理或专项治理行动,掌握实情,提高统计水平和数据质量。

4、完善工作机制,规范管理行为。一是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全面落实农村计生家庭奖励扶助、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和企业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以及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等制度,实现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扶助政策全人群覆盖。继续做好生育保险,农村独生子女家庭成员平安保险和计划生育手术保险等工作,提高人口计生工作的群众满意度。二是完善依法管理机制。深化“阳光计生”行动,加大计划生育依法行政乡镇创建力度。完善行政问责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加大人口计生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办事公开推进力度。规范执法行为。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活

动。全县力争三分之一乡镇达到人口计生依法行政示范乡镇标准。三是完善投入保障机制。加大计划生育事业经费投入力度,确保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奖励优惠政策资金和免费技术服务等经费足额拨付到位。对创新项目资金将采取以奖代投的方式予以兑现,充分调动基层抓人口计生工作的积极性。四是完善队伍建设机制。加强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队伍、技术服务队伍、执法监督队伍和群众工作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县乡计生机构行政管理和技术服务人员。建立和完善县乡村计生协会组织,开展经常活动,充分发挥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计生队伍职业化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县乡计生服务机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一证三师”职业资格培训力度,确保全系统85%以上人员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加强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和政行风建设,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活动,努力塑造计生队伍良好形象。

5、坚持改革创新,增强发展动力。

一是创新宣教服务模式。以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载体,结合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的实施,把创新的着力点放在家庭人口文化和生育旅游文化亮点的培育上,努力建成一批省市人口生育文艺示范基地,提升宣传品位和效应。二是创新家庭健康促进模式。依托县乡村三级世代服务体系,拓展人口和家庭服务内容,以覆盖人口生命全过程的“孕前优生筛查、科学育儿指导、青春期健康援助、避孕节育服务、生殖健康普查、不孕不育防治、家庭营养倡导、老年健康保健”为服务载体,创建一批科学育儿、青春期健康教育和老年保健示范基地,让幸福家庭健康之风沐浴千家万户。三是创新基层群众自治服务管理模式。在总结推广我县基层群众自治“双九”服务经验的基础上,拓展“三丝带”服务内容,扎实推进诚信计生行动的开展,确保**年全县村级群众自治机制落实率达100%。

6、树立人本理念,提升服务水平。

一是提升优质服务水平。按照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和优质服务示范站的要求,结合“世代服务”品牌打造,推动服务领域多元化、拓展服务功能多样化、促进服务内容个性化、实现服务对象全员化,确保县乡30%以上计生服务机构达到省级以上优质服务示范站标准,其中县计生指导站通过国家级示范站验收。二是提升科技服务水平。深入开展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孕环情监测、生殖健康等系列服务活动,着重在提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生殖健康筛查两个项目提质扩量上做文章,全年完成孕前优检服务不低于3800对,生殖健康筛查6万人次以上,努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育龄妇女健康水平。三是提升**水平。以创建省市新农村新家庭示范县乡为抓手,以提高计划生育家庭创业致富能力和计生干部工作效能为重点,深入开展**活动。全县达到市级以上示范乡镇5个,示范村20个,示范户200个;优质服务示范窗口和世代服务示范岗各

5个,国策服务标兵8人。

第四篇:计生工作意见

X委„2012‟3号

中共XX镇委员会 XX镇人民政府 二0一二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意见

各村(社区)党支部、村(居)民委员会、镇属各部门、驻镇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发》和《四川省计划生育条例》以及县相关精神,进一步提高计划生育整体工作水平,巩固创优质服务成果,促进我镇人口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确保我镇创国优复检成功和2012年计划生育各项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和中共中央政治局4月26日下午就我国人口工作进行第28次集体学习胡锦涛总书记讲话精神为指导,以“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总目标,按照县上工作意见精神,紧紧围绕“强化基础,狠抓关键,深化服务”的工作思路,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深化改革、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全力推进我镇计生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思路 坚持依法行政,做到文明执法,实施综合改革,深化优质服务,强化工作措施,提高管理水平,狠抓队伍建设,争取部门参与,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三、具体工作目标任务

1、政策生育率达87%以上。

2、计划生育工作经费财政投入人均达9元。

3、手术落实率达90%,手术及时率达85%(90天内落实节育措施算及时)。

4、育能妇女每季度“环情孕情”率达90%。

5、流出已婚育龄妇女办证率达80%以上,已婚育能妇女“环情孕情”寄证率达85%以上。流入人口持证率90%,已婚育能妇女“环情孕情”率95%。

7、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135户,其中,新增户15户(重点已满10周岁以上的独生子女户和种养业大户),建帮扶基地3个。

8、完善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程,进一步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四、工作措施

(一)巩固创国优成果:今年我镇的创国优工作要接受国家的复检,任务仍然繁重,我们将继续努力,工作力度不减,千方百计确保创国优工作复检成功。

(二)深化计生综合改革,积极探索计生改革之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人口环境为目标,以“四四五四”的计生工作新思路为总抓手(强化四个意识,推进四个转变:强化法治意识,推进人口计生工作由行政管理向法制管理转变;强化以人为本意识,推进人口计生工作由政府要求向群众需求转变;强化发展意识,推进人口计生工作由单一重视数量控制向全面解决人口问题转变;强化开放意识,推进人口计生工作由部门管理向综合治理转变。实施五大工程: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程、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工程、生育文化建设工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工程、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工程。开展四项改革:工作机 制改革、经费投入体制改革、用人机制改革和考核监督机制改革),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力争2012年前在全镇基本建立“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实现人口计生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两个转变”,不断提升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水平。

(三)提升计生工作项目,继续抓好村民自治和协会长效管理机制工作

1、全面落实孕前优生健康免费检查。2012年,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作为政府实事,要认真抓好落实,并积极创建市级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试点县,以“优质服务、跟踪服务、全程服务”的服务理念,在孕前提供健康教育、健康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等专项服务,实现预防措施到人,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实现服务率达80%以上,满足育龄群众不断增长的需求。

2、继续开展生殖健康免费普查。按照“深入村社、服务上门”的原则,继续开展生殖健康免费普查活动,切实提高广大育龄群众生殖健康知识普及率和保健服务水平。

3、进一步完善群众自治管理工作,建村民自治示范村3个;落实村民自治长效管理工作经费,按总人口人平1.2元(即全年3.12万元)列入预算,落实计划生育协会长效管理经费按总人口从平0.8元(即全年2万元)列入预算,以经费保障为载体,以村社干部和协会会员为杠杆,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

4、切实加大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建设的宣传力度,完善奖扶机制:对独生子女困难户、伤残户实行定向帮扶救济,使独生子女真正感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大力宣传办理独生子女后所享受的政策性待遇。重点宣传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开展奖励扶助巡回报告,通过身边人说身边事,用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的先进事迹感染年轻一代,进一步建议健全独生子女困难家庭救助机制,使计 生对象真正感受实行计划生育的好处,推进我镇政策生育率再上新。

5、进一步加强对育能妇女管理。“环情孕情”是抓好育能妇女管理的基础工作,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大育能妇女每季度的“环情孕情”工作,对外出不能按时回来参加妇查者,每年必须寄回妇查有效证明3次。

6、依法加大对社会抚养费的强制征收力度。依法开展强制征收社会抚养费是转变群众生育观的强制措施之一。因此,对违法生育者要严格按照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依法强制征收社会抚养费,对少数有经济来源而又赖帐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以点带面。

(四)落实责任,齐抓共管,考核到位

1、继续落实村、社各部门及企事业单位责任制,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2、对村两委实行每月例会交帐制度,由镇党政主要领导主持,支书或主任轮流交帐。村计生专干每周向计生办交帐。

3、坚持对村、社、各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实施每月考核,动态管理、季度交帐、述职、通报制度。

4、对行政不作为,严重影响人口计生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取消年终评奖资格,实行“一票否决”。

以上意见,希遵照执行。

二0一二年三月十日

主题词:计生工作 2012年 工作意见 XXXXXXXXXXXX 2012年3月10日制

第五篇:村级计生人员管理工作意见

为加强全区村级计生工作人员管理,进一步落实村级计生主任、计生小组长的工资待遇,充分调动村级计生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基层计生干部队伍稳定,推动我区计划生育工作持续、快速、和谐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加强管理,配强人员

建立村级计生队伍“准入、提高、退出”的新机制。按照“知识化、年轻化、女性化、职业化”的标准,根据“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选拔、公开招聘村级计生主任。村(居)计生主任和计生小组长的任用实行“镇(街道、园区)聘、村用、区级备案”制度,由区每年组织一次业务培训考试,镇(街道、园区)根据考试成绩,选好配强村级计生主任。计生小组长的职数原则上按照已婚育龄妇女数和流动人口数每50人配备一名计生小组长,部分村(居)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增加人数。任何村(居)不得未经批准私自撤换村计生主任和计生小组长。

二、落实工资待遇

(一)两镇村级计生主任的工资待遇

1、两镇村级计生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纳入区财政统筹,由区、镇、村三级负责发放。区、镇财政负责基本部分,包括基本工资和奖励工资,其中区负责70%,镇负责30%;村级负责补助部分。

2、基本工资发放标准和办法。根据每个村已婚育龄妇女数和流动人口数,按每人每年20元的标准进行发放。其中8元为村级计生主任的基本工资,6元为奖励工资;3元为村级小组长的基本工资,3元为奖励工资。不足50名已婚育龄妇女和流动人口的村,按50名计算发放;50名以上已婚育龄妇女和流动人口的村,按整数计算发放。已婚育龄妇女和流动人口数以上年终报表数为基准数据。

3、村计生主任和计生小组长基本工资待遇低于上年工资数额的,由村给予补助。要确保补助后的村计生主任和计生小组长的工资额不低于上工资标准,并与经济发展水平相符,有一定幅度的增长。

(二)街道、园区村级计生主任的工资待遇

1、村(居)计生主任和计生小组长的奖励工资由街道、园区负责发放,基本工资由所在村(居)负责发放。要确保村计生主任和计生小组长的基本工资和奖励工资总额不低于上工资标准,并与经济发展水平相符,有一定幅度的增长。

2、奖励工资发放标准和办法。根据每个村(居)已婚育龄妇女数和流动人口数,按每人每年3元发放村(居)计生主任的奖励工资;按每人每年2元发放村(居)计生小组长的奖励工资。不足50名已婚育龄妇女和流动人口的村,按50名计算发放;50名以上已婚育龄妇女和流动人口的村,按整数计算发放。已婚育龄妇女和流动人口数以上年终报表数为基准数据。

(三)发放方式

为保证计生主任和计生小组长的基本工资、奖励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到本人手中,实行专款专用。计生主任基本工资每半年以“直通车”的形式发放一次,奖励工资年终考核结束后发放。计生小组长的基本工资和奖励工资由镇、街道、园区计生办负责发放。

三、严格奖惩

为保证村级计生工作人员干好工作、成就事业,树立起事业心、责任感,依照效能建设的基本要求,建立“科学管理,严格考评,绩效联赏,赏罚分明”的用人机制,对村计生主任实行“竞争上岗、动态管理、奖优罚劣、末位淘汰”制。村级计生主任完成岗位目标责任制的,基本工资和奖励工资全额发放。对完不成工作目标的,责任心不强或造成工作失误的,给予相应的处理,扣发部分工资;问题严重的,解除聘任合同。在省、市、区三级计划生育工作检查中每出现一例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漏管的,扣村(居)计生主任和包片小组长奖励工资的40%;出现二例漏管的,扣村(居)计生主任和包片小组长全部奖励工资的80%,并建议镇(街道、园区)调整村(居)计生主任。在省、市计划生育工作检查中,严重影响全区工作成绩的,或当年出现计划外生育的村(居),计生主任和有相关责任的计生小组长的奖励工资不予发放。

2011年计生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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