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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政府的中央研究院1949年迁台始末
编辑:心旷神怡 识别码:23-701236 14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9-18 15:28:15 来源:网络

第一篇:国民政府的中央研究院1949年迁台始末

国民政府的中央研究院1949年迁台始末

中研院是国民政府“最高学术研究机关”,1928年6月9日在上海成立,首任院长蔡元培。总办事处设在南京,研究所在南京有气象所、天文所、自然历史博物馆、社科所、地质所、史语所,在上海有物理所、化学所、工程所,心理所在北平。

有人曾这样评价当时的中研院:“生物组接近世界最高水平,数理组与世界顶尖水平不相上下,人文组几乎达到世界一流水平。”

中研院评议会于1935年6月成立,至1948年9月的13年间,成立了三届评议会,遴选了第二任院长人选,设立了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奖,改选了各届评议会聘任评议员。

尤其是在1948年,本着“公平公开”的原则,经过评议员几轮投票,选出了中央研究院第一届院士,完成了国家科学院以院士为构成主体的学术体制建设。

盛宴惊雷

1948年4月1日,中研院正式公布了81位首届院士名单。最长者为83岁的吴稚晖,最年轻的是37岁的陈省身,皆为国中望重之士。如数理学组微分几何的开拓者苏步青,微分几何的奠基人陈省身,国际公认的数论权威华罗庚,在临床生化、免疫化学、营养学以及氨基酸等方面有重要贡献的吴宪,有机化学的微分析奠基人庄长恭,对于地质学和古生物学贡献卓越的李四光、翁文灏、杨锺健、章鸿钊等,中国气象学与气候学的创始人竺可桢,中国最有名的桥梁专家茅以升,研究制碱堪称世界一流的化学工程师侯德榜等;生物学组有我国药理学研究的创始人、以研究麻黄素闻名的陈克恢,体质人类学家吴定良,生物学家童第周等;人文组有哲学家冯友兰、金岳霖、汤用彤,政治学家萧公权、钱瑞生,其中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以下简称“史语所”)当选的有史学家陈寅恪、傅斯年,语言学家李方桂、赵元任,考古学家李济、梁思永、董作宾等人。

1948年9月23日上午10时,“国立中央研究院成立第二十周年纪念会暨第一次院士会议”在南京鸡鸣寺中研院礼堂举行。蒋介石在阴雨朦朦中前来主持典礼,政府要员何应钦以及教育界名流张伯苓、吴贻芳等也参加了开幕礼。8l位院士中只有51位出席。会场布置简朴,未摆设鲜花,天气很阴,亦未开灯。此次民国史上最重要的科学盛会,颇有些“美人迟暮”的意味。

院士代表发言,推举年长的张元济和望重的胡适。83岁的张元济为实现教育救国的梦想,大半生主持商务印书馆,是清末民初中国出版界的龙头。他对硝烟弥漫的国共内战忧心忡忡,他说:“倘若再打下去,别的不用说,我恐怕这个中央研究院,免不了要关门。”这番话使在场者相顾失色。

当晚,举行宴会。据史语所考古组石璋如回忆: 从总办事处到地质研究所前头的空旷处,桌子一路排开,放上酒跟点心,夜里灯火通明,称作游园会。刚开始的时候人很多,爱去哪桌吃,喝酒都可以,可是天候不巧,打了响雷下起阵雨,大家就集中到总办事处的讲演大厅去„„

那道惊雷仿佛是不祥的预兆,形势很快就急转直下。

紧急应对

首届院士会议闭幕前,国民党军队已在山东济南的防守战中溃败,防线退到淮海地区。

朱家骅预感到下一步的战局将持续恶化,长江天堑难恃,宁沪都将不保,于是考虑再度将中研院搬迁到安全地区,当时拟定的目的地是广州、桂林、重庆和台北四地。

他曾以中研院代院长兼教育部长的身份“视察台湾教育”,确定应变策略:以台湾大学为基地,安排由内地迁台的研究院所和专家、教授等,并初步考虑傅斯年为台湾大学校长人选。

到了1948年11月,淮海战役胜败已判,南京岌岌可危。朱家骅出面,在鸡鸣寺一号中研院总办事处连续召开“在京人员谈话会”,中研院总干事兼物理所所长萨本栋主持会议,在南京的七个研究所的负责人姜立夫、陈省身、张钰哲、俞建章、罗宗洛、赵九章、陶孟和、傅斯年等与会,商定了紧急应对措施:

一是立即停止南京九华山中研院的数学、化学和物理三个研究所的基建工程,将装修房屋的木料改钉木箱以备搬迁之需。

二是各所尽快征询同人意见,眷属可自行疏散,或于十日内迁往上海,可能出国者尽量襄助其成。

三是南京地区文物、图书、仪器、文卷先集中上海,由安全小组封存,再伺机南运。

四是搬迁经费,一个月前国民党当局实行金圆券改革,提拨了400万圆供中研院使用,决定用这笔钱作搬迁经费。

随即,朱家骅以教育部部长之名义,任命史语所所长傅斯年兼任台湾大学校长。

九华山物理所工地,寄托着国民党当局建立核科学的梦想。1946年年初,美国宣布将在太平洋比基尼岛试爆原子弹,朱家骅派中央大学物理系教授赵忠尧前往参观。参观后转往美国本土,设法购买近代物理研究所需的图书、仪器和设备。

赵忠尧曾是清华大学物理系主任叶企孙的助手,后在美国加州理工学院获得博士学位。抗战中回国,任中央大学物理系主任。作为观察员赵忠尧在比基尼群岛参观了美国在太平洋上进行的原子弹试验后,又到美国的一些核物理实验室访问,了解核物理实验的新进展,并做一些研究工作。1948年院士选举告一段落后,总干事兼物理所所长萨本栋也急赴美国考察原子能研究,寻求技术支援。

但不久国民党当局已如风中残烛,萨本栋也在1949年底以胃癌撒手人寰。留在美国的赵忠尧决定不去台湾,返回中国大陆。后来他成了中共核弹研究的领军人物。

仓皇去乡

1948年秋冬之交,国内战争的焦点逼近长江,国民党当局的机关单位纷纷南迁。中研院植物研究所李先闻院士率家人首先离去。临行前,他告别同仁时,几乎所有的人都劝他不要走,认为国民党失去政权只是改朝换代,共产党来了也同样要从事科学研究,没有必要千辛万苦地离开。其实,他的走是为了去台湾研究热带植物,他在台试验推广甘蔗的新品种已有数年,被台湾人誉为“甘蔗之神”。

11月,故宫博物院理事会理事长翁文灏在其南京住宅召开谈话会,研究文物去向,与会者有故宫博物院和中央博物院筹备处(以下简称“中博院”)的理事朱家骅、傅斯年、李济、徐森玉、杭立武等人,会议作出了选择精品文物运往台湾的决议。初步决定精挑文物600箱,后扩大挑选范围,选出文物3824箱,其中北平故宫博物院2972箱,中博院852箱,还有中央图书馆及北平图书馆的善本图书和外交部条约档案等。

与会者还商定利用此便,将史语所和数学所的图书、文物和仪器也迁移到台湾,包括殷墟出土的甲骨文和铜器、汉代居延汉简、宋代以来的善本书、明清内阁大库档案、拓片7万纸、民间文学逾万册,和中西文图书约15万册,装了两千多箱。所有物资,分三批陆续运往台湾。

当时,中博院总干事曾昭燏代表中国参加联合国博物馆协会,听说文物将运往台湾,她认为十分不妥,于12月7日致函筹备处主任杭立武:

此次遵照理事会决议„„运出文物在途中或到台之后,万一有何损失则主持此事者,永为民族罪人,职对此事虽无责任,然为本院保管文物已七八年,对于诸物有浓厚之感情,知有各种危险,岂可缄然。

12月22日,国民党海军首次派出“中鼎”轮装载文物起航,由李济督运开往台湾,于28日抵基隆港。1949年1月6日,运载文物图书资料的“海沪”轮起航,9日驶抵基隆港。

中研院社会所所长陶孟和得知文物图书运台的消息后,在1949年3月6日的《大公报》上发表署名文章《搬回古物图书》。他说,对于这种搬迁,“我们积极地反对,我们严厉地予以斥责。我们主张应该由政府尽速将它运回”,“这些古物与图书决不是属于任何个人,任何党派”,“它们是属于国家的,属于整个民族的,属于一切人民的”。

在这个改朝换代的易辙之时,史语所人心惶惶,就是傅斯年也曾一度动摇。据陈槃回忆:

自三十八(应为三十七—作者注)年冬,首都告警,群情惶急,不知所以为计。一日,师(傅斯年)召集同人会议,惨然曰:“研究所生命,恐遂如此告终矣。余之精力遂消亡,且宿疾未愈,虽欲再将研究所迁至适当地区,使国家学术中心维持得以不坠,然余竟不克荷此繁剧矣。今当筹商遣散。虽然如此,诸先生之工作,斯年仍愿尽其最大努力,妥为介绍安置。” 同人此时,以学术自由之环境已受威胁,于多年生命所寄托之研究所,亦不胜其依恋可惜。一时满座情绪,至严肃悲哀,有热泪为之盈眶者。

师于是不觉大感动,毅然曰:“诸先生之贞志乃尔,则斯年之残年何足惜,当力命以付诸先生之望耳。”

本所迁移之议,于是遂决。

史语所历史组王叔岷在渡海前夕写下自己的感受:

史语所连同故宫博物院、南京博物院、中央图书馆珍贵文物搬运上船,由下关出发,驶往台湾,茫茫沧海,碧鸥绕樯翔舞,久久不去。去乡之情,情何以堪!狂饮佳酿

史语所大部分人已迁台,手忙脚乱的朱家骅又让傅斯年临危受命,负责抢运平津的一批学人。当时运输工具十分紧张。1948年11月10日,傅斯年直接面见蒋介石。蒋指定此事由傅斯年、陈雪屏、蒋经国三人共同负责。当时他们商定,要接的学者分四类:各院校馆所的行政负责人;因政治关系必须离开者;中研院院士;在学术上有贡献者。史语所秘书那廉君参与此事,据他后来回忆:

1948年末,北平局势紧张,孟真先生那时在南京,千方百计联络接出尚在北平的一些学人„„而替他办事的,却只有我一个人,因为那时候史语所同仁早已到了台湾„„

我跟孟真先生东奔西跑。他整天地跑教育部、国防部、交通部、青年部,其辛劳情形除非实际参与其事者,无法加以想象。有时候跑到中午,赶不及回去吃饭,照例的是在新街口“三六九”各吃一笼包子,孟真先生心事重重,彼此对坐闷吃,默默无语。一直到最后一批飞机从北平飞到了南京,我们招待这些学人住在史语所的大楼里面,这才松了一口气。被接出北平城的有钱思亮、陈寅恪、毛子水、英千里等人,多数是知名学者。

12月17日,在南京的中研院礼堂,从北平仓皇出逃的胡适出席了北大同学会五十周年校庆大会。胡适在会上痛哭致辞,据次日《申报》报道:

胡氏之报告,一再说明渠如一逃兵,不能与多灾多难之学校同度艰难。„„且称“乃一不名誉之逃兵”。声泪俱下,与会者几同声一哭。„„旋复由朱家骅、狄膺致词后,即至隔室痛饮佳酿,据校友会报告,所储佳酿共计百斤,但愿狂饮,不欲剩余„„

1949年元旦之夜,南京城中一派死寂。胡适与傅斯年共度岁末,置酒对饮,瞻念前途,潸然垂泪。1月5日,陈诚就任台湾省主席,即致电傅斯年,要他迅速赴任,接手台大,“共负钜艰”。离开南京的那个寒夜,胡适、傅斯年夫妇在前,那廉君随后,相继走出史语所的红门,众人心事重重默然无语,工友老裴红着眼圈,对他们说:“等着你们快些回来!”

被列为学人抢救头号人物的史学大家陈寅恪,离开北平后先到上海,后留在广州,再没有继续南下。

弃暗投明

“弃暗投明”,是中研院社会所所长陶孟和的公开宣称。他反对迁台,主张留守南京。1948年11月30日,他参加在京人员谈话会时就义正辞严地提出,“搬不搬要同全所同人商量,以多数人意见为依归”。

12月9日,朱家骅主持临时院务会议时,陶孟和汇报说,社会所以“全所人员多一票”的结果决定不迁。朱家骅以“出席人员中包括助理研究员不符合规定”为借口,企图否定陶孟和的意见。陶孟和针锋相对,批评朱家骅推翻社会所多数人不同意搬迁的决定,是置多数人的意志和权利于不顾。

朱家骅下令陶孟和率社会所迁桂林。陶孟和置之不理,既不组织迁桂林,也不做迁上海的准备。他患心脏病,单身住在研究所办公室主持所务,给所里工作人员打气。他对大家说:“朱家骅是我的学生,我可以顶他,他不敢把我怎么样。”

4月20日,“国共和谈”破裂。4月24日,代院长朱家骅召集院务会议,在会议上,中研院的成员同意了迁台的决议。但会后不久,情况生变。就在朱家骅南下广州期间,原来愿意撤退迁台而集中在上海的中研院人员约40余户全改变了主意,决定留在大陆。除了史语所和数学所外,所有的研究所都拒绝迁台。

地质所所长李四光与朱家骅的关系甚佳,同是地质所创办人。1948年2月,李四光出席在伦敦召开的第18届国际地质学会,偕夫人许淑彬赴英,并经挪威接受奥斯陆大学授予的哲学博士学位。

当时,朱家骅越过李四光,直接要求地质所南迁广州。地质所代所长俞建章以国民党党部区部书记之身,服从了朱家骅的决定。但研究员许杰、赵金科等密拟了“反对搬迁誓约”,签字的有11人,并密告在英国的李四光所长。1949年1月末,李四光给俞建章发来专电,他认为搬迁“只好任有志者前往;若为地质所同人避乱似无多大意义,我个人绝不赞成。”

史语所整体迁台,但也有一批人选择留下,其中不乏傅斯年的亲朋故旧。

傅乐焕是傅斯年亲自养育的亲侄子。他在傅斯年的资助下,于1947年赴英国伦敦大学亚非学院进修。以往他给伯父的信,只谈学问、家事和所务,从不涉及政治。1948年4月3日他在给傅斯年的信中说:

昨间接闻人言,我叔近在美常作演讲,协助政府。在美部分左倾学生,颇为失望。今日政府之颓局,全他们自己造成,不值得为之过分分神也。

两年后,傅乐焕以论文《捺钵与斡鲁朵》获得伦敦大学博士学位,很快就从英国直接回到红旗下的北京。

最后遗响

1949年12月18日,解放军的炮火已威胁到成都机场,蒋介石不得不在匆遽之中搭乘专机离开。同天稍早,朱家骅率同国民党当局行政院官员飞离成都抵达台湾,继续以行政院副院长身份代理中研院院长。

随国民党当局到台湾的院士一共只有凌鸿勋、林可胜、傅斯年、董作宾、李济、王世杰、吴稚晖、朱家骅、李先闻等9位,另外去了美国的有陈省身、李书华、赵元任、汪敬熙、胡适、吴大猷等12人,其余50多位院士留在大陆。

中研院原有500多人,除了总办事处、史语所和数学所三个单位共50余人以外,其余各所全都选择留在大陆。

数学所原有研究和行政人员18位,去台的也仅4位研究人员和1位行政人员,所长姜立夫完成搬迁任务后,坚辞所长之职,返回大陆广州任教职。

史语所原有41位研究人员,也仅20位去台(另有2位赴美),规模基本上维持完整。

1957年4月3日台北,中研院代院长朱家骅在第三届评议会第一次会议的开幕词及院务报告中,总结回顾了搬迁失败的原因:

当时币值日日下泻,无法保证计划运用,达于极点。然经多方奔走设法,各机关若肯帮忙,尚不至陷于全无办法之处境。乃和谈之议,既鉴于已往西迁八年播徙所受之艰苦,复困到台后之同人,生活起居亦十分困难,安土重迁,自难免存观望之念,不立即设法启程„„本人之一切努力,至此悉成虚掷。

1949年6月9日,在新生的土地上,一批留在上海的研究人员发起召开了中研院成立21周年纪念会。中共高级将领陈毅莅会。先是竺可桢半个小时的发言,报告中研院的历史,提及蔡元培、丁文江,尤其是杨杏佛的筚路蓝缕之功。

6月17日,中研院被军管会正式接收。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在政务院之下设“科学院”,为负责组织全国科学工作的行政部门。11月1日,中国科学院(以下简称“中科院”)在北京成立。首任院长郭沫若,副院长陈伯达,另外三位副院长分别是原中研院地质所所长李四光、社会所所长陶孟和、气象所所长竺可桢。中研院的大部分人员、图书、仪器等,成了新中国发展科学事业的基础和重要力量。

1949年12月,李四光正在做回国的准备。一位朋友打电话告诉他,国民党政府驻英大使已接到密令,要李四光公开发表声明拒绝接受职务,否则就要被扣留。李四光当机立断,只身离开伦敦来到法国。两星期之后,夫人许淑彬接到李四光来信,说他已到了瑞士与德国交界的巴塞尔。夫妇二人在巴塞尔买了从意大利开往香港的船票,于启程秘密回国。1950年4月中旬莅临上海,中科院华东办事处各研究所人员热烈欢迎李四光,并召开了座谈会。

下午,全体人员举行简单的欢迎会,由李亚农主席主持,他说:“我们中国科学院同人,每天都在热烈盼望李副院长回国。李副院长经过种种困难,尤其是国民党反动派深恐他回国增加人民的力量,不惜勾结英帝国主义阻挠,但仍阻止不住李副院长投向祖国的热情。这是值得敬佩的。相信他回国后对国家社会一定会有更大的贡献。” 1949年如一柄历史的长剑,最终切割了中研院厚重的过去;最终划开了中研院同仁间那道汹涌澎湃的海峡。所谓最终,对于中研院来说,永远不复过去的使命与辉煌;对于走的人来说,那是最后的机会;而对留下的人来说,无疑亦是新的开端„„

本文写作参考了李扬编著的《国立中央研究院史》(中国社会科学院图书情报工作杂志社1998年内部资料),台湾?“中央研究院”编写的《追求卓越—中央研究院八十年》,谨此说明,并向作者致谢。

文章原址:

http://history.people.com.cn/n/2014/0523/c372327-25055712.html

第二篇:中央研究院组织法[最终版]

中央研究院組織法 中華民國17年11月9日國民政府公布

中華民國24年5月27日、25年11月6日、32

年11月17日、36年3月13日、43年12月28

日、79年1月24日、90年10月17日華總一義

字第9000203910號、91年5月15日華總一義字

第09100093870號總統令修正公布、95年1月18

日華總一義字第09500005891號總統令修正公布

第一條本法依中華民國總統府組織法第十七條規定制定之。第二

第三

第四

第五

第六

第七

條中央研究院為中華民國學術研究最高機關,任務如下:

一、人文及科學研究。

二、指導、聯絡及獎勵學術研究。

三、培養高級學術研究人才。條中央研究院置院長一人,特任,綜理院務;副院長二人或三人,職務均比照簡任第十四職等,襄助院長處理院務。院長,由本院評議會就院士中選舉候選人三人,呈請總統遴選並任命之。副院長,由院長就院士中遴選,併同其任期報請總統任命之。院長任期五年,連選得連任一次。條中央研究院置院士若干人,依下列資格之一,就全國學術界成績卓著人士選舉之:

一、對於專習之學術,有特殊著作、發明或貢獻者。

二、對於專習學術之機關領導或主持五年以上,成績卓著者。中央研究院院士為終身名譽職。條中央研究院院士每二年選舉一次,由院士會議選舉之,每次名額至多三十人。院士會議以院長為主席;院長因故不能主持時,指定副院長一人代理之。條中央研究院院士之選舉,應先經各大學、各獨立學院、各著有成績之專門學會、研究機關或院士五人或評議員五人以上之提名,由中央研究院評議會審定為候選人,並公告之。院士選舉辦法,由中央研究院評議會定之。條中央研究院院士分下列三組,每組名額由中央研究院評議會定之:

一、數理科學組。

二、生命科學組。

三、人文及社會科學組。

第八條中央研究院院士職權如下:

一、選舉院士及名譽院士。

二、選舉評議員。

三、籌議國家學術研究方針。

四、受政府及有關單位之委託,辦理學術設計、調查、審

查及研究事項。

院士會議規則,由中央研究院評議會通過,院長核定之。

第九條中央研究院置名譽院士。

外國學者專家,於學術上有重大貢獻,經院士十人以上提

議,全體院士過半數通過,得被選為名譽院士。

每一名譽院士之當選理由,應公告之。

第十條中央研究院設評議會,由當然評議員及聘任評議員組織

之。中央研究院院長、副院長、各研究所所長及各研究中心主

任為當然評議員,並以院長為評議會議長。

聘任評議員三十人至五十人,依第七條所列各組分配名

額,由院士選舉,經中央研究院呈請總統聘任之,任期三年,連

選得連任。

聘任評議員任期內辭職或出缺時,由評議會補選,呈請總

統聘任,其任期以補足原任任期為限。

聘任評議員選舉辦法及評議會會議規則,由中央研究院評

議會通過,院長核定之。

第 十一 條中央研究院評議會置執行長一人,由每屆評議員互選產

生,報請院長聘任之。

聘任評議員及評議會執行長,均為名譽職。

第 十二 條中央研究院評議會掌理下列事項:

一、議定本院研究學術計畫。

二、評議關於研究組織及工作興革事宜。

三、促進國內外學術合作及聯繫。

四、受中央政府委託,規劃學術發展方案。

五、中央研究院院長任期屆滿、辭職或出缺時,選舉院長

候選人。

六、其他依本法規定掌理之事項。

第 十三 條中央研究院依國家與學術發展需要,並本於自然科學及人

文與社會科學均衡發展,設立各種研究所;其組織規程,由中

央研究院評議會通過,院長核定之。

新設研究所或裁併現有研究所,應經中央研究院評議會之

評估及通過,並報院長核定之。

第 十四 條中央研究院研究所置所長一人,並得置副所長一人至二

人,在籌備設所期間,置籌備處主任一人,並得置副主任一人

至二人,均由院長聘任。

中央研究院研究人員分研究員、副研究員、助研究員、研

究助理及助理五等,由研究所所務會議通過,提交聘任資格審

查委員會及院務會議審議通過後,報請院長聘任之。但各研究

所提聘研究助理及助理,得委由本院人事委員會審議通過後辦

理聘任。

各研究所於必要時,得依前項規定聘請通信研究員、兼任

研究員或兼任副研究員。

第 十五 條中央研究院因各研究所學術發展需要,得在前條研究人員

以外﹐置特聘研究員,其資格由本院定之。

前項及前條第二項、第三項之規定,於研究所籌備處亦適

用之。

第 十六 條下列事項由中央研究院評議會於研究所組織規程定之:

一、研究所及研究所籌備處設立程序。

二、研究所所長、副所長及研究所籌備處主任、副主任資

格。

三、各種研究人員資格。

四、研究所及研究所籌備處人員編制。

第 十七 條中央研究院依學術發展需要,得設立各種研究中心。中心

置主任一人,並得置副主任一人至二人。研究中心研究人員之

職級分等及審聘程序,與本院各研究所同。

研究中心之籌備、設置、裁併程序及中心組織規程,經中

央研究院評議會通過,由院長核定之。

第 十八 條中央研究院得置研究技術人員。

研究技術人員分為研究技師、研究副技師、研究助技師及

技術助理四級。

前項各級人員之新聘、續聘及升等規則,由院務會議通過,院長核定之。

第 十九 條中央研究院各研究所及研究所籌備處設學術諮詢委員會;

院設學術諮詢總會,直屬於院長,由各研究所及研究所籌備處

學術諮詢委員會推薦委員若干人為總會委員,並得延聘院外專

家若干人為委員,共同組織之,均為名譽職。

前項學術諮詢委員會及學術諮詢總會之組織規程,由院定

之。

第 二十 條學術諮詢總會置主任委員一人,由本院副院長兼任;副主

任委員一人或二人,由院長就總會委員中聘任,協助院長辦理

下列事項:

一、蒐集有關本院學術研究之國內外學術發展狀況資料。

二、評估各研究所研究工作方針、成果及未來發展,按時

向評議會提出報告。

三、釐訂學術審查方法與程序,協助各研究所、研究所籌

備處辦理研究人員延聘及升等審查事宜。

四、策劃、聯繫國內外學術合作事宜。

五、籌議院長交辦之學術事件。

第二十一條學術諮詢總會置執行秘書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三職等至

第十四職等,副執行秘書二人或三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二職等;

所需工作人員,應就本法所定員額內派充之。

執行秘書、副執行秘書均得由研究員兼任,承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之命,辦理前條所列事項。

第二十二條中央研究院設總辦事處,下設秘書組、公共事務組、總務

組、學術事務組、計算中心及儀器服務中心,辦理本院行政工

作;各組及中心得分科辦事。

總辦事處各組及中心之職掌,均於本院處務規程中定之。

第二十三條中央研究院總辦事處置處長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三職等

至第十四職等;副處長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三職等;組主任

四人,中心主任二人,職務均列簡任第十一職等至第十二職等;

中心副主任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三人至五

人,職務列簡任第十職等至第十一職等;高級分析師一人或二

人,高級管理師二人或三人,高級設計師一人或二人,職務均

列薦任第九職等至簡任第十一職等;秘書六人至十人,編審四

人至六人,技正二人或三人,職務均列薦任第八職等至第九職

等,其中秘書五人,編審三人,技正一人,職務得列簡任第十

職等;科長十九人至二十三人,職務列薦任第九職等,其中四

人,得由高級分析師或高級管理師兼任;專員十九人至二十五

人,分析師一人或二人,維護工程師二人或三人,職務均列薦

任第七職等至第九職等;管理師一人至三人,設計師二人至四

人,職務均列薦任第六職等至第八職等;科員三十八人至五十

四人,技士四人至六人,職務均列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

等至第七職等;技佐四人至六人,助理管理師二人至四人,助

理設計師一人至三人,職務均列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其

中技佐三人,助理管理師二人,助理設計師一人,得列薦任第六職等;護士一人,列士(生)級;辦事員六人至十人,職務

列委任第三職等至第五職等;書記三人至五人,職務列委任第一職等至第三職等。

前項所列處長、副處長、組主任、中心主任得由研究員兼

任。

本法修正施行前,本院原依雇員管理規則僱用之現職雇員,占用第一項書記職缺,得繼續僱用至離職時止。

第二十四條中央研究院設人事室,置主任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職等

至第十一職等,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所需工作人員,應就

本法所定員額內派充之。

第二十五條中央研究院設政風室,置主任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職等

至第十一職等,依法辦理政風事項;所需工作人員,應就本法

所定員額內派充之。

第二十六條中央研究院設會計室,置會計主任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

職等至第十一職等,依法辦理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所需工

作人員,應就本法所定員額內派充之。

第二十七條第二十一條及第二十三條至第二十六條所定各職稱人員,其職務所適用之職系,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八條之規定,就有

關職系選用之。

第二十八條中央研究院於民國七十九年一月二十六日前,已遴用之現

任行政、技術人員,除已取得任用資格者外,得繼續任原職至

其離職為止。

第二十九條中央研究院設聘任資格審查委員會及人事委員會,並得因

業務需要,設其他各種委員會;所需工作人員,均就本法所定

員額內調充之。

第 三十 條中央研究院為處理院務,舉行院務會議,其議事程序及院

內辦事規則,另以處務規程定之。

第三十一條本法自公布日施行。

第三篇:安史之乱始末

安史之乱始末

安史之乱从唐玄宗天宝十四年(755年)开始,至唐代宗宝应元年(762年)结束,前后历时七年又两个月。

1、安禄山起兵

唐天宝十四年十一月初九(公元755年12月16日),安禄山(时任范阳、平卢、河东三节度使)联合同罗、奚、契丹、室韦、突厥等民族组成共15万士兵,号称20万,以“忧国之危”、奉密诏讨伐杨国忠为借口在范阳起兵。当时唐朝内部空虚腐败,民疏于战,河北州县立即望风瓦解,当地县令或逃或降。安禄山从范阳起兵,长驱直入,仅用了35天时间,至十二月十三日便攻占了东都洛阳,控制了河北大部分、河南部分郡县。

十一月十四日,唐玄宗得知了安禄山反叛的消息,立即任命安西节度使封常清兼任范阳、平卢节度使,准备防守,接着任命他的第六皇子荣王李琬为元帅、右金吾大将军高仙芝为副元帅东征。

2、兵临长安

十一月十五日,毕思琛奉旨往东都洛阳募兵防守,使安禄山的大军遇上阻碍。但由于杨国忠的无能,安禄山于同年十二月十二就攻入洛阳。东京留守李憕和御史中丞卢奕不肯投降,被安禄山所杀,河南尹达奚珣投降安禄山。负责守卫洛阳的安西节度使封常清、高仙芝坚守潼关不出,但因为唐玄宗听了监军宦官的诬告,以“失律丧师”之罪处斩封常清、高仙芝,任命哥舒翰为统帅镇守潼关。唐朝本可利用此优势以守保卫京师。可是由于唐玄宗想尽快平定乱事,加之杨国忠挑唆皇上,迫使哥舒翰带领20万大军主动出战,结果惨败。潼关一破,都城长安失陷在即。天宝十五年正月初一,安禄山在洛阳称大燕皇帝,改元圣武。

3、马嵬兵变

六月十三日凌晨,唐玄宗逃离长安。到了马嵬坡(今陕西兴平市西北23里)将士劳顿,龙武大将军陈玄礼请杀杨国忠父子和杨贵妃。杨国忠被乱刀砍死,玄宗命令高力士缢死杨贵妃。后兵分二路,玄宗入蜀。天宝十五年安禄山占领长安、洛阳,进入安史之乱的最高峰。

4、肃宗即位

太子李亨于公元756年在灵州(今宁夏灵武市区)自行登基,是为唐肃宗,郭子仪被封为朔方节度使,奉诏讨伐。次年郭子仪上表推荐李光弼担任河东节度使,联合李光弼分兵进军河北,会师常山(河北正定),击败安禄山部将史思明,收复河北一带。因此,历史上也有人认为“马嵬之变”是一场“有计划的兵变”。

5、安禄山被杀

安禄山患有疽病,本来又患有眼疾,起兵后视力更加减退,直至双目失明。因此性情变得格外暴躁,对左右侍从稍不如意,非打即骂。稍有过失,便行杀戮。他称帝后,诸将很少能面见他议事,都通过亲侍严庄转达,但严庄也少不了被打。宦官李猪儿服侍安禄山左右,但挨打最多,怨气也大。安禄山宠幸的一个妃子段氏,生下一子名庆恩,受禄山宠爱,安禄山常想以庆恩代大儿子庆绪。安庆绪时常担心被废,严庄也恐怕宫中事变于己不利,于是,严庄与安庆绪、李猪儿串通一气,谋害安禄山。

唐肃宗至德二年(757年)正月五日(1月29日)夜,安庆绪与严庄、李猪儿串通,三人悄悄进入安禄山住所。侍卫见是严庄和安庆绪,谁也不敢动。于是严庄、安庆绪持刀站立在帐外,李猪儿手持大刀直入帐内,对准躺在床上的安禄山腹部猛砍一刀。安禄山平时总把佩刀放在床头防身,事前已被李猪儿偷偷拿走,这时他挨了一刀,知大事不好,急忙去摸刀,哪里还摸得着?他气急败坏地摇着帐竿大声喝叫:“贼由严庄。”在喊叫声中,血和肠从腹部流出数斗,很快死于非命。享年五十五岁。安庆绪当即在其床下挖了一个数尺深坑,用毡子裹着安禄山的尸体,连夜埋在坑中。并诫令宫中严加保密。

第二天早晨,严庄对部下宣告说:安禄山病危,诏立安庆绪为太子,军国大事皆由太子处分。随即继承帝位,尊禄山为太上皇,然后发丧。安庆绪杀父安禄山后,自立为帝,年号载初。命史思明回守范阳,留蔡希德等继续围攻太原。同年,长安为唐军收复,安庆绪从洛阳败逃退至邺(今河北临漳),其部将李归仁率精锐及胡兵数万人,溃归范阳史思明。

6、史思明复叛

史思明自围攻太原被李光弼击退后,回到范阳驻守,安庆绪封他为妫川王,兼范阳节度使。范阳本是安氏老窝,安禄山所掠珍宝,多半都运往这里存放,已是堆积如山。渐渐地,史思明恃富而骄,欲将范阳占为自己所有,也不想再被安庆绪节制。

史思明向唐廷奉上归降书,愿以所领13郡及兵8万降唐。唐肃宗得报大喜,封他为归义王,兼范阳节度使。但史思明“外示顺命,内实通贼”,不断招兵买马,引起唐肃宗警觉。唐朝廷策划消灭他,不料计划外泄,史思明复叛,与安庆绪遥相声援。

乾元元年(758年),郭子仪等统兵20余万围困安庆绪,后增至60万,但由于肃宗的孱弱和猜忌,诸军不设统帅,以致战事久拖不下。第二年春,叛军得史思明之助,大败唐九节度使60万大军。而郭子仪被召还长安,解除兵权,处于闲官。不久安庆绪被史思明所杀,史思明接收了安庆绪的部队,兵返范阳,称“大燕皇帝”。

7、平定乱事

上元二年(761年)三月,叛军内讧,史思明被其子史朝义所杀。宝应元年(762年)十月,唐代宗继位,并借回纥兵收复洛阳,史朝义逃往莫州(今河北任丘北),朔方军追击史朝义。

广德元年(763年)春天,田承嗣投降,送史朝义母亲及妻子于唐军。史朝义率五千骑逃往范阳,不料被部下李怀仙献范阳投降。史朝义无路可走,于林中自缢死,历时七年又两个月的安史之乱结束。为安抚降臣,唐廷任命田承嗣为魏博(今河北南部,河南北部)节度使,李怀仙为卢龙(今河北北部)节度使,李宝臣为成德(今河北中部)节度使,薛嵩为相卫节度使,此后唐朝进入藩镇割据的纷争年代。

第四篇:秋收起义始末

秋收起义始末

何亮亮:当年的秋收暴动,后来有一个更平和的称呼“秋收起义”,这次军事行动由于有毛泽东的参与,而名垂史册。当然在当时的1927年,没有人会预料到这次军事暴动,对以后的中国历史会产生怎样的影响。八七会议确定了武装对抗国民党的方针,会议结束之后的8月9号,临时中央政治局常委专题研究了,湖南秋收暴动的问题,为了保证这个暴动计划的实现,中共中央制定彭公达为新的省委书记,并指派临时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毛泽东回到湖南,与湖南省委一起具体负责湖南秋收暴动的发动和领导工作。

很快毛泽东就踏上了归乡之路,三天后身为中央特派员的毛泽东到达了省会长沙,经过反复讨论改组后的湖南省委决定,秋收暴动应该直接打出共产党的旗帜,而不应该像南昌暴动那样,以国民党左派的名义展开军事行动。省委还决定由毛泽东担任中共湖南省委前敌委员会书记,领导起义。

9月初毛泽东先后到达安源和铜鼓,多次召集湘赣边界一些乡县的共产党组织和军事负责人会议,一方面传达八七会议精神和秋收暴动的指示,同时研究制定湘赣边界秋收暴动的行动计划。以毛泽东为首的中共前委,将召集的武装力量共5000余人统一编为工农革命军,第一军第一师总指挥由原警卫团团长卢德铭担任。师长则是副团长黄浦毕业生余洒度。

第一师下辖三个团,主要组成部分除了原警卫团的队伍,其他都是工农义勇队,农民自卫军以及安源煤矿的工人纠察队等,政治上可靠的工农义军。中共湖南省委和前委的计划是,在当地农民起义的配合下,第一团攻取平江,第二团夺取萍乡醴陵,第三团夺取浏阳,达成上述任务后,各团齐头并进夺取长沙。

1927年9月9日,湘赣边界秋收暴动打响了第一枪,第一团很快就占领了平江县的龙门厂,然后由于暴动前夕被编委第四团的夏斗寅残部临阵倒戈第一团很快败走浏阳。攻打萍乡的第二团由于久攻未克,转而攻醴陵、浏阳,不过对手大军包抄,暴动部队很快陷入了重围,突围时损失了三分之二。

第三团的命运还算不错,这支由毛泽东亲自指挥的部队,负责进攻浏阳白沙镇。但是面对对手的优势兵力也很快就败下阵来。向浏阳上坪转移,至此各路暴动部队的军事行动,都遭到了严重的挫折,那么究竟还打不打长沙呢?在这个问题上,暴动的领导者们发生了激烈的争论。

第五篇:国民政府为何不禁娼

国民政府为何不禁娼

历史爱好者一般都知道这么一个历史事实:国民政府时期,中国是不禁娼的。在1949年大陆建政之前,全国粗略估计,有将近一万家的妓院,其中北平的八大胡同、上海的虹口、广州的长堤,都是远近闻名的红灯区。

令人吃惊的是:清末乃至民国时期的中国人,似乎并不太以卖淫嫖娼为耻。例如当时的上海租界,就经常举办“花国选美”、妓女们浓妆艳抹,公然登台,争芳斗艳,冠军美其名曰“大总统”,登报宣扬,令人咂舌。

广州的长堤也是,妓院的礼宾迎客,不是遮遮掩掩,而是大声宣读:“某某公子大驾光临”,还要拉长音,生怕别人不知道“某某公子”来嫖娼。

而在北洋时期,北京的“八大胡同”,那更是“两院一堂”的夜生活集中地。所谓“两院一堂”指的是:参议院、众议院、京师大学堂。政治家、教授、文人墨客,一起来嫖娼——这是什么情况?

更离奇的是:清末乃至民国时期,不但是男子“不知羞耻”,连那卖淫的女子,也是“鲜廉寡耻”——当街拉客,公然做广告,毫不掩饰自己的身份,而且还给自己起些什么艺名,例如叫“赛金花”啊、“小凤仙”啊、“林黛玉”啊、“胡宝玉”啊……不一而足,某些名妓还在中国近代史上留下了芳名。真是逆天了,屌炸了,造反了,岂有此理。

在民国时期呀,风尘界还有这么一个说法:“先为妓,后当妻”。这是什么意思呢?这是说啊:你一女孩子,乖乖呆在家里面,是很难嫁出去的,你要想快一点嫁出去,就先到咱妓院里来卖身,为啥呢?因为嫖你的客人多了,总会有人喜欢你的,一旦有客人喜欢你喜欢得不得了的时候,他就会出钱把你赎出去、将你娶进家门当妻、当妾——这相当于是说:你要主动把自己的身体豁出去、交给全国人民“试用”,大家都试用过了,总有人喜欢你的,很快就会有人要你。

在整个清末乃至民国时期,中国男人娶妓女为妻、为妾的,那是再常见不过的事情了——这一切,在今天的我们看来,是那么的匪夷所思——这简直是无法无天了:民国时期的中国人啊,你们还有王法吗?

那么,既然当年的中国是这个样子,为什么国民政府不禁娼呢?为什么这么“丑恶”的社会现象,竟然得以在中华大地长期存在、丝毫没人来管呢?国民党的“有关部门”,它们都躲到哪里去了呢?

要把这件事说明白,就要从中国色情产业的历史说起。

有的人说:中国的色情产业,始于春秋时期的管仲设置“官妓”——错了,中国的色情产业其实是始于猿猴时期——淫业是人类历史上最古老的一个行业,早在猿猴时期,公猴拿出一桃子,母猴就心领神会,摆出姿势配合,完事之后,桃子就是嫖资。

中华进入文明时代之后,这种原始的交易,始终伴随着中华文明的发展,中国素有“脏唐臭汉”之说——“脏唐臭汉”是什么意思呢?它是说呀,这唐朝和汉朝,是中国人性观念最开放的时期,那时候的中国,色情业十分发达,因为那个时候“程朱理学”还尚未问世,“存天理灭人欲”的观念还不存在,唐汉时期的中国人哪,只管吃喝玩乐、写诗玩女人,你比如说那著名诗人杜甫,他写过《陪诸贵公子丈八沟携妓纳凉,晚际遇雨二首》,诗文是这样的:

落日放船好,轻风生浪迟。

竹深留客处,荷净纳凉时。

公子调冰水,佳人雪藕丝。

片云头上黑,应是雨催诗。

雨来沾席上,风急打船头。

越女红裙湿,燕姬翠黛愁。

缆侵堤柳系,幔宛浪花浮。

归路翻萧飒,陂塘五月秋。

我们的伟大诗人杜甫,竟然写过这样的艳诗。你说这逆天了不?

后来呢,出了程颐、朱熹,这两个人弄出了个“程朱理学”,又称“宋明理学”。此后,中国文化开始重视女性的“贞操”,但是,这些庙堂之学,也仅仅是表面上的功夫,“理学”也只能约束读书人,在不读书的草民圈子里,色情业仍然是横行乡里,而且其经营手法,有时是令人瞠目结舌。

例如,明代有一本《梅圃余谈》,描写了皇城郊区色情场所的“裸选”场景,其惊艳程度,远胜今日之东莞。原文照录如下:

“近世风俗淫靡,男女无耻。皇城外娼肆林立,笙歌杂遝,外城小民度日艰难者,往往勾引丐女数人,私设娼窝,谓之窑子。室中天窗洞开,择向路边屋壁作小洞二三,丐女修容貌,裸体居其中,口吟小词,并作种种淫秽之态。屋外浮梁子弟,过其处,就小洞窥视,情不自禁,则叩门而入,丐女队裸而前,择其可者投钱七文,便携手登床,历一时而出。”

《梅圃余谈》这篇玩意儿,说的是什么呢?它说的是:在明朝的皇城郊区,色情场所林立,它们是怎么经营的呢?它们啊,将一群全裸(全身赤裸)的妓女放置在妓院里,然后往墙上挖几个洞,故意给路边的屌丝青年免费偷窥。窥啊,窥啊,屌丝青年们把持不住,就推门进去了,啊呀妈呀,一大群全身赤裸的女孩子,刷刷站了起来,一大排啊,千军万马啊,仍君挑选,选完就办事、付账——就这么回事。

所以你说今天东莞那玩意儿,咱们明朝的中国老祖宗们,早就玩过了——真是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

问题来了:辛亥革命推翻了清王朝,身为“先进思想”代言人的革命党,为何没有禁娼呢?

事实上,革命党闹革命,打的是“驱除鞑虏、恢复中华”的旗号,后来革命党造北洋政府的反,打的则是“三民主义”的旗号。这几次的革命纲领,都没有“解放”妇女的内容——换句话说:人家国民党人,压根从来就没有想过要禁娼。

民国时期的中国社会是重男轻女,民间溺死女婴的现象大量存在。更严重的是:民国时期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多妾制”——事实上就是一夫多妻制——有钱人可以有九房姨太太,而穷困屌丝们则一辈子打光棍——光棍们怎么办呢?只有一条路——去妓院解决问题。

也就是说:中国的色情产业,在清末民国的时期,是有它存在的合理性的。妓院在旧中国,实际上在社会上扮演了一个“减压阀”的角色——民国当时如果没有妓院,大量的男子无法解决生理问题,治安将会变得更加混乱、社会将会更加危险。

所以,国民政府很难下得了禁娼的决心。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税收——对妓院进行征税,例如上海公共租界,“花捐”就是工部局的一大税源,而国民政府呢?其实也通过“公娼”的方式、向广大的妓院征税。

所以在国民政府时期的中国,“公娼”是合法的,而“私娼”才是非法的。什么叫做“公娼”呢?所谓“公娼”,就是国民政府发放营业执照、公开挂牌营业的妓院。而“私娼”则是指那些没有征得国民政府许可、暗地里、偷偷地、无照经营的妓院。因此,“私娼”也称为“暗娼”。

我们来看一个法令——北洋政府1915年颁布的《违警罚法》第7章第43条,有如下的规定——只罚私娼:

“暗娼卖奸,或代为媒合及容留住宿者……..处十五日以下之拘留或15元以下之罚金”。

北伐之后的1928年7月,南京国民政府也颁布了《违警罚法》,与北洋政府一样,国民政府也是:只禁私娼,不禁公娼。

民国时期的知名社会活动家、并于后来担任过上海市副市长的金仲华先生,于1925年9月通过开明书店,出版了一本著作《妇女问题的各方面》,在这本书中,金仲华认为:民国有色情产业存在的土壤,因而,这个产业是无法禁绝的,既然是一个无法禁绝的产业,那么与其打压它、使它转入地下,还不如索性将其合法化、并加以规范管理,这样反而能对妇女起到更好的保护。

金仲华先生文字的原文如下,我们来看看他的原话是怎样说的:

“在这时如果有人提议用切实的办法禁绝所有公私的以至变相的娼妓,任何关心社会的人都将觉得是可喜的,但这样的提议不幸地没有发见过年来因都市娼妓的众多而引发起过的一个问题,是禁娼与开放娼禁——即实行公娼——的辩论。为保护女权合杜绝娼妓制度的罪恶,禁娼是应该维持下去的,这代表一方的意见,禁娼之后私娼反而增多,检查既多麻烦,良家妇女又易被诱惑,不如开放娼禁而严加检查„取缔‟的有效,这代表另一方面的意见。当然这辩论的两方面都不过代表一些消极的主张,而不是什么积极的提议,但这二方面的意见似乎都言之成理的,而且这辩论的结果或者会有关于我国地方当局今后处置娼妓的政策的,所以我以为这禁娼和公娼的问题,也值得我们仔细的考察………当然,消灭娼妓制度的根本办法,正如我在前面所说过的,是在于性道德的解放和经济制度改善的根本努力方面”

可见,金仲华先生认为:不禁娼,有不禁娼的道理,因为禁娼之后,娼妓会转入地下,这样政府管理起来反而更加困难,不如索性将其合法化,加以规范管理。而且娼业之所以存在,是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的产物,只有铲除了它滋生的土壤,才能做到真正根绝娼业。

我们再来看一个人:王云五。

王云五这个人,最高官至民国政府的财政部长、行政院代理院长。这个人对娼妓的看法,在国民政府的官场里,有着一定的代表性。

1937年3月,商务印书馆出版了王云五先生所主编的《中国妇女问题》。这本书对于色情产业,持有这样的看法:色情产业在民国有其存在的必要,我们不是不应该禁绝它,而是应该去改良它所赖以生存的土壤、使它将来逐渐消失——也就是说:禁娼本身只是治标不治本的一种行为,我们党国要治的是“本”,而不是“标”,在“本”尚未根除之前,我们暂时允许“标”的存在、并同时寻求逐步解决“本”的办法。

让我们一起来读一读王云五主编的这本《中国妇女问题》的相关原文:

“婚姻是市民世界的性生活的一面,其他一面就是卖淫。婚姻是盾的表面,卖淫是盾的里面。男子不能在婚姻里得着满足时,照例是向卖淫制度去寻觅补偿。还有因为别种理由,不结婚的男子,也照例向卖淫去寻求满足……所以卖淫是市民社会的一种必要的社会制度,和警察、常备军、教会、雇佣制度等同样。在目前的情势之下,虽然有慈善团体的活动,教育家的努力,然而营娼妓生活的人,竟毫无减少,反一天天的加多,局部的救济在一定限度以内,虽也可以收效,但决不能因而使娼妓现象消灭。要消灭这种文明社会通病的娼妓制度,要免除这个皮肉生涯以求糊口的悲惨的现象,非改良社会的状态不行”

可见,以王云五为代表的一群民国高层认为:娼妓在民国是必要的,而要根除娼妓,正确的手法不是禁娼本身,而是改良民国的社会,只要民国社会将来改良了,“娼”就会不禁而绝。

说到这里,我相信问题已经讲的比较明白了。国民政府认为:中国有娼妓传统,因为民国有大量的光棍,因此中国娼妓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如果一夜之间将娼妓全部禁绝,不久之后,她们就会转入地下经营,届时不但政府将陷入“法不责众”的困境,而且色情产业转入地下之后,妇女的遭遇就会变得更加危险,与其这样,不如干脆将这个产业合法化、集中管理,这样反而能更好地保护这些“失足”妇女的人身健康——所以,国民政府不禁娼。

1949年秋冬,苏联“社会主义道德”一炮打来,为了学习苏联老大哥,中国在一夜之间,废止了娼业。

是好是坏。见仁见智。

国民政府的中央研究院1949年迁台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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